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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志32:电子仪表工业志 第十篇 管理

第十篇 管  理
第一章 生产计划管理



  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的生产计划管理,始于1966年无线电工业公司和仪器仪表工业公司成立时。当时分别成立了计划科,配备了3人和5人负责生产计划管理工作。1967年所谓造反派夺权后,两个公司的计划科只分别剩下1人坚持工作。
  1969年底两个公司合并后,青岛市无线电仪表局的计划科以原有的2人为基础组建了新的计划科,1972年10月增加1名统计员,1976年12月增加1名调度员,1985年又增加1名统计员,至此计划科增至5人,负责全系统生产管理工作。
  1986年3月,在公司机构改革中,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的计划科更名为经济计划科。同时,将工艺设备、安全生产划归经济计划科管理,人员增至8人。1987年,经济计划科更名为经济计划处。
  1966~1980年,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的生产计划管理是采用行政手段进行的。根据上级下达的指令性计划指标编制下达本系统各企业的年、季、月生产计划,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向上级报告执行结果。这期间,先后编制了电子仪表工业的第四、第五、第六、第七个五年计划作为中期发展规划。这四个五年计划的奋斗目标和实际执行情况,计划工业总产值分别为6 000万元,15000万元,35000万元?,130000万元。第四、五、六个五年计划的实际完成分别为6828万元、16325万元、43785万元。比计划增长13.8%、12.16%、25.1%。“七五”期间,1988年完成工业总产值84728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1984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后,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生产计划管理,在国家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方针指导下,逐步由单纯采用行政手段转变为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相配合。编制生产计划,由单纯的接受指令性计划,转变为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并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了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比例。“六五”期间,指令性计划从1980年的23大类、254个品种,逐步缩小到1985年的10大类、45个品种。1987年进一步减少到只有雷达和出口的电度表、压力表、拉杆天线4个品种。工业总产值指令性计划所占比例逐年缩小,1980~1987年分别为75%、53%、47%、32%、20%、8.5%、4%、3%,大多为指导性计划,到1987年,市场调节产品所占比例已达10%左右。
  生产计划管理,从1984年起增加了横向经济联合管理工作,先后采取了先内后外进行联合,工艺相近发挥优势进行联合,由一般协作关系因势利导进行联合,定点加工进行升级联合,扬长避短发挥设备潜力进行联合等多种形式。到1987年,共计指导实现省内外联合项目11项。其中,有黄岛制线厂与部属769厂的联合,半导体器件三厂与辽宁铁道学会、沈阳铁路信号工厂和核工业部第五研究所的联合,电子元件三厂、空调设备仪器厂、无线电二厂分别与惜福镇镇办工业的联合;电子元件三厂与胶县城关元件厂的联合,青岛微电机厂与黄岛微电机分厂的联合,电子研究所与青岛机床厂的联合等;此外,还与全市六县(市)一区的一些企业进行了部分零部件加工的松散联合。经过联合增强了企业活力,挽救了面临困境的企业,推动了生产的发展。1988年,还组织实现了青岛电视机厂兼并青岛无线电厂,青岛电子元件一厂兼并青岛电位器厂。


第十篇 管  理
第二章 技术管理



  技术管理包括科研新产品管理、工艺管理、产品质量管理、设备管理、技术引进管理、技术改造管理、计量管理、标准化管理、科技情报管理、技术专利管理、技术人才管理等。
  1965年底至1969年,技术管理由青岛市无线电工业公司和青岛市仪器仪表工业公司的技术科分别负责。这期间,两个公司的技术科分别设有专职管理人员2~5人和4~8人,负责编制产品发展规划,指导企业的产品发展方向,组织技术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参与全市组织的无线电大会战和全国海洋仪器大会战,承担产品质量检查与标准化的管理工作,并开始建立有关的技术管理制度,搜集选定整理主要产品的技术文件集中统一保管。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破坏,1967年两个公司的技术科人员剩下1/4,大部分下放工厂参加劳动。
  1969年7月,青岛市无线电工业公司和仪器仪表工业公司合并,原两个公司的技术科合并办公,有专职管理人员4人。之后,逐步扩大了技术管理范围和严密性,增加了新产品开发、科技情报、技术革新、技术教育和技术交流管理。产品质量管理配备4名专职人员,到1978年技术科的管理人员增至18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和国家提出“经济建设要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要面向经济建设,强调把经济工作转移到技术进步的轨道上来”的方针政策指导下,1979年技术科一分为三,分别成立了科研科、质量管理科和技术科。科研科配备7人,负责科研新产品管理、技术信息、技术情报、技术资料管理和技术档案管理。质量管理科配备5人,负责产品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和推广TQC活动。技术科配备6人,负责技术改造、技术协作、技术交流、技术革新管理和生产工艺管理工作,专业化管理明显加强。
  随着形势的发展,1982年在科研科的基础上筹建成立了青岛电子研究所,撤消了科研科,除情报资料管理在电子研究所建立科技情报站统一管理外,原科研科的技术管理职能全部移交于技术科,并进一步扩大了管理范围,承担了技术引进的立项论证、办理审批手续及组织验收等。同时,开始负责处理电子学会的日常业务工作。
  1984年,在机关精简整编中,质量管理科与技术科合并,撤消了质量管理科、技术科。管理人员增至11人,不仅恢复了科研、质量、技术三位一体的管理职能,同时接收原由基建设备科负责的设备管理工作,还承担了环境保护管理及公司设立的计算机房的管理。
  1985年,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恢复了质量管理科,质量管理工作从技术科划出。同时,将设备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和生产工艺管理及人员移交于生产计划科负责管理,技术科人员减至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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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管  理  
第二章 技术管理

第一节 科研新产品管理


  科研新产品管理,包括编制科研新产品试制规划和制定年度开发计划,组织新产品计划的实施和调度检查,申请审查分配科技经费和物资器材,管理科技成果、科研奖励以及科技信息系统等。
  1966~1978年,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只对重点科研新产品进行管理,在管理中要求图纸和技术文件达到规定的标准。1979年开始全面管理,并不断加强管理工作。1982年建立了科研新产品管理制度,要求各企业按规定的程序和阶段进行新产品试制工作。同时,对未鉴定投产的产品要按规定补做鉴定。1983年,制定了技术鉴定的规定,举办了40多人参加的新产品管理学习班。为发挥青岛电子仪表工业中广播电视类产品的优势,组织青岛电视机厂、无线电厂、半导体研究所和有关元器件厂家进行了市场调查,并确定开发广播电视类新产品,给予优先立项和资金重点照顾的原则,有效地促进了广播电视类产品的发展。1985年开始,进一步强化了对科技新产品的管理,制定了新产品计划项目责任制,实行每季检查一次执行情况的制度。1986年,把开发科研新产品列入对企业千分制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实行了承包合同制和奖励制度。同年,在山东省科技管理评比中,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被评为“科技管理先进单位”。
  由于不断加强对科研新产品的管理,至1986年,共计研制开发新产品373项(仪器仪表132项),其中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58项(仪器仪表25项)、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57项(仪器仪表24项)、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90项(仪器仪表27项)、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137项(仪器仪表41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8年间(1979~1986年)开发研制新产品230项(仪器仪表77项),是1966~1978年12年总和的1.64倍。这期间,共有51项新产品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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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技术管理

第二节 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管理


  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是加快技术进步和加速发展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的一项重要措施。“文化大革命”期间,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的技术改造,虽然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但由于广大干部和职工坚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仍然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970年开始对生产黑白电视机的技术改造,1974年开始对生产120型照相机的技术改造,1975年开始对黑白显像管的技术改造等项目,都为80年代这些产品和这些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文化大革命”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的搞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思想指导下,在党的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的方针政策推动下,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逐渐加快了技术改造的步伐,技术引进成为技术改造的重要内容。公司成立了由分管局长(经理)负责的技术改造领导小组和外经办公室,对电视机、照相机、分体式房间空调器、录音机、录音机电机、黑白显像管、电子调谐器等龙头产品实行了技术引进。从规划的制定、分年度计划的落实、项目的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及报批、项目的进度检查和验收等,都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固定专人负责管理。1983年以后,对重大的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进行论证时,还邀请市Gov各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听取意见。在引进项目投产后,组织企业把工作重点转向消化吸收实现国产化及进一步开发更高水平的外向型产品的轨道上来。到1988年,青岛电视机厂引进的18英寸彩色电视机国产配套件比例已达85.7%;青岛照相机厂引进的135型照相机已基本上实现了国产化;青岛微电机厂引进的生产录音机电机,引进时只能生产6、9、12伏正转电机三个规格,已发展到能生产反转、高速、双速、低速等20多个品种、70多个规格的产品。该厂自制的塑料轴套模,一模可生产24个,比从日本进口的模具提高功效3倍。通过引进,使青岛电视机厂、微电机厂、显像管厂、照相机厂、空调设备仪器厂、电子元件一厂和三厂等迅速发展起来,成为青岛市电子仪表行业的骨干企业,产品相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和80年代国际水平。
  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1976~1987年,共计投资27946万元(仪表部分7679万元),完成改造项目183个(仪表87个),新增固定资产12187万元(仪表4446万元),新增产值59458万元(仪表10389万元),新增利税7461万元(仪表1267万元)。其中,“五五”期间投资1800万元(仪表1100万元),完成项目50个(仪表32个),新增固定资产800万元(仪表500万元),新增产值23888万元(仪表4095万元),新增利税1528万元(仪表955万元)。“六五”期间投资10441万元(仪表2737万元),完成项目79个(仪表27个),新增固定资产5039万元(仪表1521万元),比“五五”末新增产值11576万元(仪表2890万元),新增利税4328万元(仪表500万元)。1986~1987年投资15705万元(仪表1959万?元),完成项目54个(仪表18个),比1985年新增固定资产6348万元(仪表2425万元),新增产值23994万元(仪表3404万元),两年实现利税12919万元,为“六五”期间的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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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技术管理

第三节 产品质量管理


  青岛解放后,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系统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文化大革命”期间,产品质量管理曾一度受到了严重的干扰和破坏。“文化大革命”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并不断得到加强。
  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以后,就重视抓产品质量的提高,在技术管理科配备了专职质量管理人员。1979年建立质量管理科,调配了6名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1987年更名为质量管理处。
  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主要是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的指示精神和规定,对所属企业提出加强产品质量的措施和要求,确定企业产品质量指标,制定产品创优升级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培训质量管理人员,定期和重点组织对产品质量的检查和考核评比,组织审定产品质量标准和开展计量管理工作,帮助企业整顿产品质量和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等。
  对重点产品进行考核,开展创优活动 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从1979年起,按年下达产品质量等级考核指标和产品创优升级规划。
  1979~1987年,通过创优升级,有44HD4黑白电视机、37CD445QD(X)彩色电视机两种产品被评为国家优质产品;铸造永磁合金磁钢、L4514高温扩散炉、2CZ57硅整流二极管、QG2.5×1.5钢玉轴承、直流稳速电机调幅中周变压器、拉杆天线、412捷变雷达等10种产品被评为部优质产品;DD10单相电度表,36、45XZ旋转变压器,3CT103可控硅整器,直流稳速录音机电机,FC54运算放大器,2CZ60硅整流二极管,DM10、DS10三相有功电度表,726D4声表面波滤波器,3DG102高频小功率三极管,36、45ZE、A自整角机,TJT—2机械式调谐器,六速旋转粘度计,35SX1B黑白显像管,一般压力表齿轮转动机构,FM10调频中频变压器,QD450电压—频率变换器,QD452电压—频率变换器,44SX1B黑白显像管,135型照相机,ZP200A整流元件,QD8106电压—频率变换器,47CD840QDX彩色电视机,38L录音机电机等31种产品被评为山东省优质产品;TDQ—2Q电子式调谐器,TQD—2汽车、拖拉机电器万能实验台等8种产品被评为青岛市优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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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根据国家经委和山东省的要求,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于1979年和1980年分别派出4人和1人,参加了山东省机械工业厅和国家经委、中国科协举办的TQC师资培训班学习。1980年开始,在公司系统逐渐开展了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当年举办了两期86人的厂级(21人)和中层干部TQC学习班。1981年继续举办了两期86人的中层(32人)和班组长TQC学习班。1981~1982年分别派出40人和30人参加了青岛市经委举办的TQC师资培训学习。
  在培训师资的基础上,公司所属企业从1982年开始开展TQC普及教育。到1983年底,企业职工受教育面达到80%以上。QC小组活动从1981年起逐步全面推广,到1986年,全系统共有118个QC小组出了成果,创造经济效益4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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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中,公司质量管理科认真总结经验,编写了TQC工作手册,印刷4万多份,在全省推广,受到山东省机械工业厅的好评。
  在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工作中,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从1978年开始至1985年,每年9月在公司系统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发动群众对产品质量管理集中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总结、评比和表彰,以此宣传“质量第一”的方针,提高广大职工的质量意识,对推动产品质量的提高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制定产品标准,开展标准化工作 1966~1978年,青岛电子仪表工业系统所属企业生产的产品多数没有产品标准。随着国家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视,除有13种、28种和4种分别按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省颁标准生产外,为提高产品质量,公司从1978年开始加强了制定产品标准和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由企业提出初稿,经公司审定,报市批准,到1987年共计制定产品标准82个,其中优秀标准4个,全部解决了公司系统无标生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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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计量管理 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系统1979年以前的计量工作十分薄弱,只有青岛电度表厂、微电机厂、电器元件厂、第一仪器厂、无线电三厂五个单位建立了计量室,其他单位都没有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计量管理人员。1980年,国家强调加强和重视计量管理工作,公司系统开始逐步加强计量管理,建立健全计量机构,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到1987年全系统29个生产企业中,有26个先后成立了计量室。1981年,青岛电度表厂、无线电三厂的计量室被评为青岛市计量先进单位。1982年青岛微电机厂的计量室被评为青岛市计量先进单位。1985年,青岛电度表厂、微电机厂、电器元件厂、磁钢厂4个单位被青岛市标准计量局评定为二级计量合格单位。照相机厂、第一仪器厂、压力表厂、热功仪表厂、半导体研究所、晶体管实验所、电视机厂、电子元件二厂、无线电专用设备厂、显像管厂、电子元件一厂、无线电三厂、半导体零件厂、无线电厂、第四仪器厂15个单位,被评定为三级计量合格单位。1986年,青岛计数器厂、电子元件三厂两个单位被评定为三级计量合格单位。1987年,青岛电视机厂、压力表厂被评定升为二级计量合格单位;电唱机厂、电子元件五厂、空调设备仪器厂被评定为三级计量合格单位。通过加强计量管理,对提高产品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加强计量管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主要依靠产品检验把关。1979年起,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不断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检查人员,逐步实行以预防和改进为主的方针,开展从产品设计、试验定型、原材料进厂验收、零部件协作加工、生产工序控制直到成品检验、包装出售后技术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由主要依靠产品检验把关变为控制影响产品质量的各种因素,有效地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1978年以前,公司所属企业只有14个单位设有专门质量管理机构。到1987年,公司所属29个生产企业全部建立了质量管理科(室)。各企业配备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检查人员分别占生产工人总数的3%~5%。已有16个企业具备了对影响产品质量的诸多因素的完整管理手段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管理已成为企业技术管理的突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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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技术管理

第四节 工艺管理


  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实行归口管理后的1965~1968年间的工艺管理,分别由无线电工业公司和仪器仪表工业公司的技术科负责,各配有1名兼职工艺管理人员。这期间,在青岛市组织的无线电大会战中,抽调了30多名工程技术人员成立了工艺组,编制了七晶体管小便携式收音机的整机装配、外壳、结构件、外观装潢、调试、包装等全套工艺文件300多份及工艺装备80多套。同时,编制了整机配套元件——中周变压器、输出输入变压器、电解电容器、小型电位器等工艺文件400多份及工艺装备300多套,并组织验证了金属面网、冷挤压铝壳、炭膜片喷涂、制银浆等关键工艺及工艺装备。这些工艺的编制,为青岛电子产品的工艺管理创造了一个好的开端。之后,又先后组织编制了山东省第一台(红灯牌)五晶体管台式收音机包括电阻器、半导体管帽、管座、拉杆天线等产品的工艺文件和工艺装备。1967年电阻器通过调整工艺流程,加强工艺管理,产品产量由月产5万只提高到25万只,产品质量合格率由50%提高到90%。改革的半导体管帽密封石墨船新工艺装备,使用寿命由10次提高到30多次,在全国推广使用。创造出的管座冷挤压、冷挤膜新工艺,使每套膜寿命达到8000~12000只,创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在武汉召开的全国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并受到第四机械工业部的好评。这期间,仪器仪表工业公司也派员到所属企业对没有工艺和工艺十分落后的重点产品帮助进行了整顿,整理了恒温恒湿器等20多种产品的工艺文件和资料,为仪器仪表产品的工艺管理奠定了基础。
  1969年,无线电工业公司和仪器仪表工业公司合并后,无线电仪表局技术科设1人兼管工艺管理工作。到1978年先后对小X光机、心电图机、晶体管实验所生产的大功率三极管、半导体器件三厂生产的二极管、8.75毫米电影放映机、照相机、显像管等产品,加强了工艺管理,编制和修订了工艺文件,组织开展了工艺攻关和制造工艺装备等,有效地提高了这些产品的水平和质量。但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和破坏,工艺管理工作一度被迫停顿,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列入议事日程。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第一机械工业部下达了工艺管理条例和工艺纪律检查文件,制定了工艺装备政策。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根据一机部的指示精神加强了工艺管理,每年组织两次工艺管理和工艺纪律检查,并下达工艺攻关项目,帮助企业建立工艺管理体系——大厂成立工艺科,小厂成立工艺组,按照1∶3的规定,逐步配备和提高工艺人员与设计人员的比例。经过几年的努力,到1984年,全系统22个企业中工艺人员达到245人,其配备的比例为1∶2.2。青岛微电机厂、电度表厂、第一仪器厂、无线电专用设备厂、电子元件一厂、空调设备仪器厂、电视机厂、照相机厂、无线电三厂、显像管厂等11个单位成立了工艺科,工艺管理得到加强。在这期间,为提高电子仪表工业系统的工艺水平,公司组织了大、中、小三类企业中有经验的工艺人员,组成了工艺文件编写组,集中三个多月的时间,经过十几次的讨论修改,制定了27个在全系统执行的工艺文件,并上报电子工业部备案。同年,电子工业部将原颁发的17个工艺文件加以修订,制定全国电子工业统一执行的28个工艺文件。
  1985年,在公司机构调整中,将工艺管理从技术科划归生产计划科管理,设专职管理人员1人,同时兼管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电子计算机应用、产品包装等管理工作。1986年,公司所属28个企业工艺人员的配备从1984年的1∶2.2下降到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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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管  理  
第二章 技术管理

第五节 设备管理


  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实行归口管理一起步,就重视设备管理,无线电工业公司和仪器仪表工业公司分别设有经理办公室和基建设备科,各配有1名专职设备管理人员。1969年两个公司合并后,无线电仪表局基建设备科配备2名专职设备管理人员。1985年基建设备科撤消后,将设备管理划归技术科,管理人员从2人减为1人。1986年,在机构调整中,又将设备管理划入生产计划科。
  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系统的设备管理,60年代后半期至70年代末期,执行的是50年代从苏联引进的计划预防修理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使设备的维护从被动的发生事故的抢修,逐步走上主动的进行计划检修的轨道。这期间,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了1965年国家经委颁发的设备完好及完好率的考核办法以及对设备维护保养的“四项纪律”、“五项要求”,向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宣传“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各企业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机修人员,制定和建立健全了设备保养、检修、润滑、备件、事故处理、报废、定人定机、设备台帐、机型台帐、固定资产台帐、进厂验收、安装移交、大修移交、完好标准和精度检查标准以及设备档案簿等规章制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根据国家统一的编号目录,对设备进行了编号管理。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特别是1967~1969年,设备管理人员下放劳动,设备管理工作一度处于瘫痪状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先后认真贯彻执行了1982年国家经委制定的《国营工业交通设备管理试行条例》和1987年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在原有各项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增订和完善了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并把设备大修、项修计划列入公司的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改革设备管理和推行设备管理现代化的工作,逐步变传统的计划预修制为追求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和设备效能最高为目标,对设备的“一生”进行管理。在对设备的“一生”管理中,重点加强了对自制设备的前期管理,自制设备的选型、效率、工程能力、能源及原材料消耗、安全和环保、成套性、维修性、使用寿命等全面进行论证,有计划地组织各企业对50~70年代的设备进行了更新改造。同时组织各企业运用微机对设备台帐和备件进行管理,组织应用了网络技术和价值工程。对重点设备进行了状态监测和运用诊断技术。全系统有90%以上的单位开展了设备的目标管理,以企业的经营总目标为依据,作出实现设备年、季、月的奋斗目标及措施。有95%以上的单位开展了视板管理,把设备的平面布置、动力管道、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用视板显示进行管理,实现了设备管理规范化、系统化。培养设备管理现代化人才,是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系统80年代加强设备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1983~1987年,公司多次举办各类设备管理人员学习班。参加学习人员670人。通过人才的培养,为推行设备管理现代化打下了基础。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近20年来,一直坚持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设备管理的检查总结评比,把设备管理的好坏和创优与企业升级密切结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1987年,青岛微电机厂、电子元件一厂、显像管厂、电视机厂、照相机厂、无线电专用设备厂、电子材料厂、计数器厂、电唱机厂、第四仪器厂等10个单位被评为公司设备管理先进单位。其中,照相机厂、计数器厂、第四仪器厂被评为山东省机械工业系统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电子元件一厂、无线电专用设备厂、电视机厂、电子材料厂、电唱机厂被评为山东省电子工业系统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微电机厂被评为山东省经委设备管理三连冠优秀单位和1987年度山东省电子工业系统、电子工业部设备管理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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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管  理  
第三章 劳动工资管理

第一节 职工晋级调资


  1977年,国务院颁发了国发(1977)89号文件。规定工作多年、工资偏低的职工,根据政治表现、劳动态度、贡献大小、技术高低,经群众评议、领导批准,晋升工资。对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一般工人,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人可晋升一级工资。对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以上的工人可以不超过40%的面晋升一级工资。17级和工资额已达93.5元以上的干部不晋升工资。级差小于5元的按5元增加工资,级差大于7元的按7元增加工资。晋级增资时间一律从1979年10月1日起执行。根据此规定精神,公司组织全系统20个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升级调资。经过这次调资,在10122名职工中(1977年9月底在册人数)有5229人(占职工总数的51.7%)增加了工资,月增加工资总额25000元,月人均增加工资6.22元。
  1979年,国务院颁发了国发(1979)25号文件。规定以1979年10月底在册职工人数的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工人和计划内临时工为基数,按40%调资晋级。个别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的可以晋升两级工资。增加工资从1979年11月1日起执行。按照这一规定精神,公司组织全系统37个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升级调资。经过这次调资,在15472名职工中(1979年10月底在册人数)有6158人(占职工总数的40%)增加了工资,月增资总额37000元,月人均增加工资5.99元。
  1981年,国务院颁发了国发(1981)144号文件。规定对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保教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分别按各类人员的调资方案晋升级别和增加工资,并采取补、靠、升的方法,即先补齐在1977年升级时大于7元级差的工资,和中小学、技工学校低于国家机关同类干部的工资标准,靠上国家规定的统一行政级工资标准,而后按规定升级调资。根据此规定,公司系统1980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保教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共378人。其中,升级304人,升级面占80.4%,月增资额1773元,月人均增加工资5.83元。
  1983年,国务院颁发了国发(1983)65号文件。规定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可普调一级工资。其中,1960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标准工资额相当于国家机关行政20级及其以下,1966年底以前毕业(含1966届毕业生)并参加工作,标准工资额相当于国家机关行政21级及其以下,1966年底以前高级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参加工作的干部,标准工资额相当于国家机关行政22级及其以下,1982年7月底以前正式授予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其工作年限和工资级别与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相同的均可晋升两级工资。根据此规定,公司制定了各类人员劳动态度、技术高低和贡献大小的具体考核标准和办法,各单位成立了考评领导小组或委员会。列入这次调资的企事业单位共35个。经过这次调资,在全系统19843名职工中(1983年9月30日在册人数),有16446人晋升了级别。其中,有748人每人晋升了两级工资,月增资额109214元。月人均增资6.96元。
  1984年,山东省颁发了(1984)鲁劳薪字第374号文件。规定简化归并企业工人工资标准,现行工资标准一级为33元的,可以提高到34元,经济效益好的市属企业,一级工人工资标准可提高到33元,非八级制的工人和干部实行补贴,最高限度不超过本人标准工资的10%,退休职工按新标准计发退休费,并从1984年1月1日起执行。经过简化归并,公司系统有青岛微电机厂、磁钢厂、电视机厂、显像管厂、无线电专用设备厂、供销经理部6个单位的一级工人工资标准提高到34元,其他28个单位均执行33元的标准。全系统总计有17458?名工人简化归并了工资标准,月增资额108607元,月人均增加工资6.22元。同年,根据鲁政发(1984)41号鲁劳计字第167号和鲁劳薪字第267号文件规定,对在18个集体企业和2个国营小企业工作的,具有大中专学历和有技术职称的595名专业技术人员向上浮动了一级工资,月增资额5177元,月人均增加工资8.7元,执行至1985年7月1日工资套改理顺时取消。
  1985年,山东省颁发了鲁政(1985)92号《山东省企业工资改革实施方案》。规定企业工人、干部从1985年7月1日起实行新的工资标准,工人、干部的起点工资均提高到36元(五类工资区)。干部实行职务工资,按企业类型进职务最低线,在套改新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升一级。经过改革,在全系统20431人中(1985年6月底人数),套改新标准15658人,升级18385人,分别占总人数的77%和90%,月增资额290551元,月人均增加工资19.14元。在套改升级的基础上,1986年划分了企业类型,青岛微电机厂、电视机厂定为大型企业二类低半格;青岛电度表厂、显像管厂、照相机厂、电器元件厂、电子元件一厂、无线电三厂6个单位定为中型一类企业;青岛无线电专用设备厂、电子元件三厂、半导体零件厂、磁钢厂、第一仪器厂、电唱机厂、空调设备仪器厂、热工仪表厂、计数器厂、供销经理部10个单位定为中型二类企业;青岛晶体管试验所,电子元件二厂、四厂、五厂、八厂,压力表厂,半导体器件三厂,无线电二厂,第四仪器厂,电位器厂,建筑工程处11个单位定为小型一类企业。在公司系统4183名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干部中,根据企业类型进职务最低线的有1602?人,月增资额12760元,月人均增加工资12.22元。在这次工资改革中,公司机关和青岛半导体研究所实行了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的结构工资制。
  1986年,国家劳动人事部颁发了(1986)劳人电72号关于1986年适当解决国营企业工资问题的通知。规定以1986年9月30日在册职工人数为准,每人每月1.8元计算增加工资总额,各地区、各部门在增资指标限额内,按企业不同情况具体分配。凡198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根据贡献大小,可以升一级,也可以升半级。升级从1986年10月1日起执行,使企业有更多的权力。公司系统有33个单位列入升级范围,在册职工20866人。其中,升级人数5743人,占27.7%,月增资额48359元,月人均增加工资8.4元。
  同时,根据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从1983年开始,企业厂长有权给有特殊贡献的占职工总数的1%的职工晋级。当年各企业没有使用1%的指标。1984年国务院规定年晋级指标提高到3%。同年,有21个企业连同1983年的指标合并使用,共升级470人。1985年省、市文件规定晋级指标,工人、干部分别使用,不能混用,不能超前合用。到1987年,公司系统共计晋级20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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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管  理  
第三章 劳动工资管理

第二节 职工招收


  1979年以前,该项工作是公司根据各企业审报的需用人数,进行综合平衡汇总,上报青岛市劳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按计划进行招收。招收的新工人是否符合条件,主要以体格检查是否合格为依据。在向社会招收的同时,通过办理职工退职退休由子女顶替招收部分新职工。
  为了解决国营工业企业劳动力不足的问题,1977年,青岛无线电仪表局以青岛电器元件二厂(248人)、第五仪器厂(172人)、第六仪器厂(103人)、磁性材料厂(164人)、无线电专用设备二厂(169人)、照相机配件厂(535人)、无线电四厂(370人)、前进消防器材厂(300人)等8个集体企业的名义(实际没有建立这些企业),分别为青岛电器元件厂、显像管厂、第一仪器厂、磁钢厂、无线电专用设备厂、电度表厂、微电机厂、照相机厂等8个国营企业,招收集体职工2061人。鉴于当时企业劳动力不足,又从电度表厂、电器元件厂、显像管厂招收的集体指标中,分别分给青岛计数器厂(43人)、半导体研究所(50人)、电子元件一厂(291人)三个单位共计384人。从此,青岛电子仪表工业系统有11个国营企业中有了集体性质的混岗职工。
  1980年,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局在全市首先开始实行通过文化考试,择优录取招收新职工。当年在报考的3400名高中毕业生中择优录取了1950人。改变了过去以体检是否合格为主要依据的招工办法,明显地提高了行业新招职工的文化素质。
  1983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开始对新招职工实行合同制。当年,为8个单位招收了五年合同制工人444名。并从这年开始,不再执行通过职工子女顶替招收新职工。
  1987年,青岛电子元件一厂、显像管厂、照相机厂三个单位在推行劳动优化组合中,招收的752名集体所有制工人均转为全民所有制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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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管  理  
第三章 劳动工资管理

第三节 企业内部职工分配


  1978年以前,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系统企业内部职工分配,实行的是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制和八级工资制。这期间,1966年底以前进厂的职工,每月有3~5元的附加工资。“文化大革命”后,随着几次调整工资和工资制度的改革,逐步抵消了附加工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公布后,企业内部逐步明确了对每个岗位、每个职工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以承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根据每个职工的劳动态度、技术高低、贡献大小进行合理分配,并经历了三个不同阶段。
  1978年底至1980年,根据国务院(1978)91号文件精神,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批判了把“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实行计件工资制和物质奖励诬为搞物质刺激和奖金挂帅的错误论调,恢复了“文化大革命”以前的奖励制度,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全部实行了全年一次性奖励办法。对全面完成国家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企业,按人均10元提取奖金,其他企业按人均8元提取奖金,并具体规定分三等发给职工,分别为最高不超过20元和15元,最低不低于7元和5元。这期间,公司系统没有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
  1981~1984年,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1981)10号文件精神,对所属企业全年奖金标准控制在不超过标准工资的12%,每人每月实发奖金不低于3.5元,一般企业全年发放奖金总额控制在人均一个半月的标准工资额度,经济效益特别好的企业控制在不超过两个月的标准工资额度。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1982年开始,公司系统在学习北京首都钢铁公司实行以“包、保、核”为主要内容的,纵横联销、上下结合的经济责任制的经验后,分期分批地实行了计时工资加奖励和超定额计件工资制。实行计时工资加奖励的企业,分别按完成任务的好、中、差三个档次,按照企业职工平均人数的标准工资计发奖金,分月、季预提,年终考核结算。对实行超定额计件工资的青岛电度表厂、磁钢厂、微电机厂、空调设备仪器厂、电子元件二厂、热工仪表厂等企业,掌握在不超过企业人均月标准工资总额的30%计奖,在完成两包(产量、利润)指标后,年底结算,人均得奖金180元。这期间,公司对企业实行的是“按分计奖”法,采用“百分制”或“千分制”来确定利润、产品产量、质量、物资消耗、设备保养、安全生产等分别所占分数比例,进行考核计奖。企业内部各车间、科室、班组和个人也采用同样办法计奖。
  1985~1987年,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根据上级有关解决企业内部分配问题的指示精神和各地的经验,在尊重企业自主权的基础上,针对每个企业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多种分配形式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一、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层层分解,层层承包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形成个人保班组、班组保车间、车间(科室)保全厂的承包体系,按照完成指标的好坏,按人均2.5个月标准工资的奖金进行合理分配。实行这种办法的有青岛电度表厂、磁钢厂、第一仪器厂、电唱机厂等企业。
  二、将税利指标进行分解,在企业内部划小经济承包体,建立内部银行,将工资总额下放到车间,分级调控一包到底。每超税利指标1%,增加奖金0.3%~0.5%,或按超定额增加奖金。实行这种办法的有无线电三厂、照相机厂等单位。
  三、将部分基本工资(标准工资的10%,有的扣8元)、奖金和加班工资捆在一起使用,按照职务等级和完成任务的情况,分别确定不同系数进行分配。实行这种办法的有青岛压力表厂、电位器厂、电子元件八厂等单位。
  四、经济效益好的单位,视奖励基金盈余的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核条件和实施范围,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一定时间内实行浮动升级。实行这种办法的有青岛显像管厂、电子元件一厂、微电机厂等单位。
  五、根据国务院(1985)2号文件规定精神,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以确定的税利和工资总额为基数,税利基数年增长1%工资总额增长0.7%,然后根据企业内部规定的分配制度进行合理分配。实行这种办法的有青岛微电机厂、照相机厂等单位。
  1987年公司所属28个实行承包经济责任制的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共有职工20406人。其中,实行超定额计奖人数4127人,占20.2%;实行部分基本工资和奖金浮动的2402人,占11.7%;实行奖金计奖分配的13877人,占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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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管  理
第四章 财务管理



  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企业利润税收管理、工业贷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金管理、专用基金管理和保险管理等。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在系统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讲究生财、聚财、用财之道,保证完成系统财政上缴任务和各项业务报表,培训财会业务人员,对企业的财会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基层企事业单位做好财会管理工作。
  1966~1969年,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系统的财务工作,由青岛市无线电工业公司和仪器仪表工业公司的财务科分别管理。这期间,主要是建立财会管理机构、调配财会管理人员、制定财会管理制度、汇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管理公司的经费开支等,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初步奠定了基础。
  1969年7月,青岛市无线电工业公司和仪器仪表工业公司合并,由两个公司的财务科人员共同组成青岛市无线电仪表工业局财务科,有专职管理人员6人。之后财务管理的范围和职能逐步扩大,逐步推行了经济核算,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了三级管理二级核算和车间成本核算,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健全月度收支计划,实行资金厂级平衡管理等。1976年底,公司财务科与供销科共同组织所属企业进行了第一次清仓查库、清产核资工作。同时,在全系统开展了财务工作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先后举办了6期300多人参加的专业培训学习班,有效地提高了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
  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和破坏,财务管理工作受到了较大的损失。特别是1974年,全系统出现亏损118万元。
  “文化大革命”之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通过开展“工业学大庆”对企业的恢复性整顿和全面整顿,财务管理工作开始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1977~1978年,在青岛微电机厂组织推行了全面经济核算,在电度表厂推行了厂级、车间、班组三级经济核算的试点工作,并总结了经验,在全系统作了推广。这期间,进一步帮助企业充实了财会管理机构和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的规定,从1979年起,在国营企业中实行企业基金制度,企业按规定提取的企业基金可以自行支配,用于发展生产和职工福利事业以及奖励等,开始改变了建国以后由“国家统收统支”的政策。同年开始组织进行了第二次清仓查库、清产核资工作。在摸清企业财产状况的基础上,1981年核定企业的流动资金,全系统为8500万元,对15个企业定额内资金不足部分,协助企业由银行贷款2100万元予以解决,保证了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1982年,在国营企业中实行了全行业超基数利润留成办法,企业开始建立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并拥有留成资金分配权。同年,对全系统在清产核资中清理出的库存机电产品、钢材报废、削价处理物资等,共计占用资金835万元作了处理,有效地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促进了企业加强资金管理。当年下半年,在青岛微电机厂、电度表厂进行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工作。1983年,根据青岛微电机厂和电度表厂实行经济核算的情况,进一步在全系统推广了他们的经验。之后,有青岛电器元件厂、无线电专用设备厂、显像管厂、照相机厂、热工仪表厂等20多个企业,先后开展了二级或三级经济核算,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了资金分级归口管理,加强了经济活动分析,使企业财务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扭转了1982年全系统电子企业亏损的局面,当年实现利润1619万元。同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在国营企业中组织推行了第一步利改税制度,开始改变国营企业由全额上缴利润变为上缴所得税和调节税。实行调节税办法的企业有青岛微电机厂、电度表厂、磁钢厂;实行税后利润全留办法的有青岛电器元件厂、无线电专用设备厂、无线电三厂、计数器厂;实行利改税的小型企业有青岛第一仪器厂、电子元件一厂;暂不实行利改税实行利润全留2~3年办法的有青岛电视机厂、显像管厂、照相机厂。全年所属企业留利175万元,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局留利25万元。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1984年,公司组织全系统所属企业和家庭、职工,先后参加了企业财产和物资保险、家庭财产和职工人身保险。到1987年,公司所属30个企业,11532户家庭、6696名职工参加了保险,平均保险额分别为993万元、1500元和1000元,年支付保险金分别为70万元、5.20元和5.50元。
  1985年,根据国家规定在国营企业推行了第二步利改税制度。当年,实行调节税的企业增加了青岛电视机厂、显像管厂、电器元件厂;实行税后利润全留的增加了青岛照相机厂、电子元件一厂;无线电专用设备厂调整为利改税小型企业。全年企业留利725万元,公司留利123元,进一步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经济实力,为搞活企业创造了有利的条件。1986年,根据国家实行第二步利改税的调整方案,对实行调节税办法的6个单位征税率分别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减免,青岛微电机厂和电视机厂因先后列为国家重点技术改造企业,调节税全部减免。青岛电器元件厂调整为不缴调节税的企业,实行调节税的企业减为3个,税后利润全留企业继续增加了青岛微电机厂和青岛电视机厂。1987年,遵照国家对企业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指示精神,深化企业改革,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要求,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分成,欠收自补”的原则,由青岛市经济委员会、财政局、电子仪表工业公司与青岛电视机厂、显像管厂、电子元件一厂三个单位分别签订了2~4年的经营承包合同,规定了三个企业上缴利润的基数和分成比例,在承包期内必须完成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归还贷款的额度以及实现利润总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资金周转天数等考核指标,进一步改善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增强了企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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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管  理
第五章 审计管理



  遵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在部门和大中型企业内部建立审计机构,实行审计监督制度的指示精神,1985年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系统开始开展审计工作,12月青岛微电机厂成立了审计室。1986年3月15日,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成立了审计科,配备专职审计员1人。之后,青岛电视机厂、青岛照相机厂、青岛电度表厂先后建立了审计机构;青岛显像管厂、青岛半导体研究所、青岛晶体管实验所配备了专职审计员。至年底,全系统共配备专职审计员10人,审计组织体系初具规模。
  1986年,在建立机构配备审计人员的同时,采取了外培和内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14人次,分三批参加了市审计局举办的内审人员培训班和市纺织工业总公司举办的培训班,并通过订阅《中国审计》、《审计研究》等专业杂志,组织内审人员定期集中学习。通过培训和学习,使内审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有了提高。同年,为贯彻实行三表审监制度,制定下发了《搞好企业内部审计审监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抽调内审人员七人对青岛照相机厂从联邦德国引进的阿克发135型照相机生产的经济效益情况和青岛无线电二厂的经济核算情况先后进行了试审。通过试审,分析了青岛照相机厂135型照相机产量低、消耗大、生产能力上不去,产品出现亏损和青岛无线电二厂企业经营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改进措施,得到了企业领导的重视,从而促进了这两个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企业管理,推动了生产的发展,特别是迅速扭转了照相机投产后的被动局面,使照相机的产量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1987年,由于在企业中实行以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的劳动优化组合,各企业先后压缩机构,减少管理人员,加上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青岛照相机厂、电度表厂、显像管厂、电视机厂相继撤消了内审机构,将其工作归并到企业管理科或财务科,分别保留1名专职或兼职审计员。针对这种内审机构大滑坡的局面,同年8月,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内审工作的通知》,提出开展内审工作的必要性,强调要加强领导,巩固和充实内审机构。认真贯彻了“抓重点、打基础”的方针,由公司审计部门组织各企业的内审人员集中起来,承担了市审计局的委托项目,对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供销公司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2.79万元。同时,对青岛电子元件二厂承包经营前的资产和经济活动、青岛无线电厂被兼并的财产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使这两个单位顺利地实现了承包和兼并。同年下半年,公司审计部门还组织有关企业对本单位上半年的财务决算情况进行了试审。召开了全系统的厂长、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会议,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共查出和纠正违纪金额22.4万元,严肃财政法纪,维护了国家利益,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这年,还制定了《内审工作考核评比试行办法》,开展了评比活动。青岛微电机厂被评为内审工作先进单位。
  1988年,继续贯彻审计工作“抓重点,打基础”的工作方针,开展了厂长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企业兼并的审计和经营管理不善的审计等。先后组织对青岛热工仪表厂厂长、青岛第一仪器厂和青岛微电机厂部份中层干部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对青岛电位器厂被兼并的审计和青岛无线电厂被兼并后的审计回防测算工作,对青岛半导体研究所、半导体器件三厂和电子仪表计量站等单位的经济活动、经营管理进行了审计。通过这些审计促进了厂长负责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完善和落实,加强了干部的责任心,改善了企业的经营管理。同时,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任务,进行了涉外经济合同、企业经济核算、企业横向联合的财务收支情况以及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兼顾等一系列的审计调查研究工作。通过调查研究,向企业提出建议,并积累了开展审计工作的经验。同年,青岛市经委将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对青岛电位器厂进行的审计报告和评结意见,作为兼并企业审计的模式,在其召开的企业兼并座谈会上,向与会代表作了介绍和发放。青岛微电机厂被评为青岛市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并在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经验介绍。
  1988年,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通过实行三表审监制度,全年共审查贷款申请表22份,减少贷款额30万元,纠正会计报表方面的差错74笔,金额16.22万元,纠正违纪事项3个,金额0.21万元,提出处理建议93条,80%以上被采纳。审计了7个直属单位,完成审计项目21个(包括6个审监项目,4个企业自选项目),共查出违纪金额1267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194万元,促进增收节支4.2万元,被采纳的审计建议23条。
  同年,还进一步修订和补充了《内审工作暂行办法》、《厂长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定期审计的试行办法》、《公司审计处工作职责》和《内审工作考核评比试行办法》等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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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管  理
第六章 物资供应管理



  1965年底至1969年,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系统的物资供应与产品销售分别由青岛市无线电工业公司和仪器仪表工业公司负责。1969年底,两个公司的供销科合并,成立青岛市无线电仪表工业局供销科,对电子仪表工业的物资供应和产品销售实行统一管理。
  1977年底,随着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的发展,以供销科为基础,组建了青岛市无线电仪表工业局供销公司,对内继续承担青岛市无线电仪表工业局供销科的职能,对外为独立核算单位。
  1980年,为适应工作的需要,供销公司进行了扩建改造。1981年6月改造扩建的3800平方米库房、办公楼竣工投入使用。同年,投资10万元,在威海路购买了270平方米统建房屋,成立了青岛电子仪表产品展销部,作为全系统产品对外宣传的窗口。
  1983年12月,随着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局更名为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供销公司也更名为供销经理部。1985年,为扩大电子仪表产品的销售业务,于10月成立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青年服务部,隶属供销经理部领导。1987年,为适应开展业务的需要,供销经理部更名为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供销公司,其业务范围和隶属关系不变。
  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供销公司的物资供应管理,是指对电子仪表工业系统所需金属和非金属材料、二类机电产品和电子仪表元器件等的供应和管理。它包括物资计划的编制、物资的分配和使用、物资的综合平衡、物资消耗定额的制定、物资的节约与回收利用、物资的仓库管理等。
  物资供应渠道 青岛市电子仪表产品生产的电子产品部分先后为第四机械工业部(即电子工业部)华东供应办事处、江苏物资供应办事处和山东物资供应办事处供应;仪表产品部分,1966~1986年为山东省机械工业厅,1987年青岛市计划单列后为机械工业委员会自动化控制系统总公司将指标划转给青岛市物资局供应。
  物资计划编制 其依据是:一、国家和省、市下达指令性、指导性产品年度计划和市场调节产品计划。二、先进的物资消耗定额和单机配套定额。三、上年度末库存量(包括在制品、半成品)。四、上年度实际物资消耗量。五、变更设计和工艺后引起的变化情况及可以回收、节约情况。六、产品质量和成品率。七、合理的储备定额。由所属企业根据上述依据编制出企业物资供应计划,由供销公司统一汇总上报有关部门批准下达供应指标,然后按照实际批准指标分配各企业组织进货。按照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的物资供应办法,1966~1983年,上级分配的指标一般能满足70%~80%,紧缺物资只有65%~75%。1984年起,国家对物资流通体制进行了改革,规定每年递减30%指令性指标,变传统的计划内物资供应比重大为市场调节供应比重大。公司系统实际从1986年开始,电子口每年递减了20%,仪表口至1988年还没有递减指令性供应指标。在计划指标不能满足供应的情况下,供销公司组织各企业与国内物资供应部门和生产企业直接挂钩联系,争取货源,以保证供应。
  物资消耗定额 1966~1972年,青岛电子仪表系统没有形成完善的科学的合理消耗定额,这一时期编制物资计划的定额依据主要是以理论计算(依据产品图纸和工艺文件),实物测量(以实物实际数量加15%的消耗),经验估计(辅助材料和燃料的常用消耗量)三种方法来确定。1973年,上级物资供应部门下达了按产品零件净重、毛重、工艺定额、材料利用率四项指标为标准,根据这一标准,组织各企业制定了产品统一消耗定额。1979年,仪表部分根据山东省机械工业厅的部署,组织修订完善了材料消耗定额。1982~1983年,供销公司根据电子和机械物资供应部门的规定,进一步按产品大类(广播电视、电子元器件、计算机外围设备、微电机、无线电专用设备等)修订和完善了物资定额。1987年,供销公司再次对仪表企业的材料消耗定额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工作。
  清产核资 1972年和1979年,组织全系统所属企业进行了两次清产核资工作。通过清产核资,查清了各企业物资的帐物,建立健全了帐卡,整顿了各类产品的基础定额和技术文件,确定了合理的再制品、半成品定额和储备资金定额等,进一步解决了企业存在的“成本大锅饭、资金大敞口、物资大撒手”的不合理现象。
  仓库管理 1966~1976年,电子仪表工业企业的仓库管理做了许多工作,针对物资存放杂乱,没有或少有验收、发放、保管养护制度等,初步建立起按大类分库或摆放,按产品消耗发料,开始实行物资架子化分类等。“文化大革命”之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物资仓库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通过在全国开展的工业学大庆、1979年开始的清产核资以及全面整顿企业和1985年的工业普查工作,各企业仓库管理中基本实现了“五五”摆放,物资与帐卡“四号定位”和采用“A、B、C”分类法及推行经济责任制到组到人等,使仓库管理达到了“二齐”(库房、摆放整齐)、“三清”(数量、质量、规格清),“三一致”(帐卡、卡、物一致)。少数企业如青岛电视机厂,从1985年开始试用微机管理物资,实现了物资仓库管理现代化。
  物资的综合平衡和节约回收 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供销公司不断进行电子仪表产品各类物资总供应量与各企业总需求量的平衡,同种物资不同用途之间的平衡,品种、规格之间与各类物资之间的平衡等。通过平衡,保证各企业特别是生产紧俏产品和拳头产品的企业物资供应,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领导和物资供应部门重视了抓物资的节约和回收利用,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成立了节约办公室,1985年以后列为公司生产计划科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均设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物资的节约和回收利用工作。1975~1987年,全系统共节约铜材857吨,木材6000立方米,燃料12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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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管  理
第七章 基层企业管理



  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直属基层企业的管理,自两个公司的建立、合并到1978年这段时间,除“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严重破坏外,各单位对加强基层企业管理,采取了许多措施,做了许多工作,对提高企业的素质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977~1978年,按照大庆式企业的六条标准,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开展了工业学大庆运动,青岛电度表厂、青岛电器元件厂、青岛无线电二厂、青岛微电机厂、青岛磁钢厂被命名为大庆式企业。青岛电器元件厂、青岛电度表厂、青岛微电机厂、青岛东方红无线电厂被中共青岛市委员会、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命名为学大庆先进单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的部署,开始对企业进行恢复性整顿工作。1979年青岛市无线电仪表局成立企业整顿领导小组,由局长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按照有关整顿企业的十一项检查验收标准,制定了产品质量、设备管理、产品设计、工艺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职工教育、财务管理、物资供应管理生产秩序等十大类具体验收细则。1980年,企业整顿由局长办公室移交节能办公室负责抓具体工作,全系统25个企业有24个达到恢复性整顿合格。青岛电视机厂、青岛东方红无线电厂、青岛第三仪器厂被评为山东省先进企业。1981年,青岛半导体器件三厂亦整顿合格。通过恢复整顿,全系统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3816项,各种不同内容的岗位责任制5621项,三项定额(材料、工时、费用)4860项,整顿修改工装图纸3856项,基础管理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企业素质明显提高。1981年,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局在恢复性整顿的基础上,组织了全面检查验收,分成三个小组对所属企业进行了检查和重点帮助,从而结束了对企业的恢复性整顿工作。
  1982年,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局成立了企业管理科(对外称企业整顿办公室),具体负责企业整顿和加强企业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和省、市具体的部署,开始对28个企业分四批,按“五项工作”要求进行全面整顿,综合治理。第一批进行整顿的有6个单位,确定蹲点调查组到青岛电视机总厂、青岛电度表厂具体帮助指导。经过整顿,1983年9月,青岛市人民Gov批准青岛电度表厂、青岛微电机厂、青岛电器元件厂、青岛磁钢厂为全面整顿验收合格企业。青岛电视机厂、青岛空调设备仪器厂经过补课于1984年2月批准为整顿验收合格企业。这6个单位经过整顿,厂级领导干部由整顿前的44人减到31人,平均年龄由50岁降低到45.7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8人增加到14人,各项原始记录由整顿前的882项增加到1244项,计量点由327个增加到639个,规章制度由1049项增加到1430项,并开始进行三项建设即:建设一个又有民主又有集中的领导体制,建设一支又红又专的职工队伍,建设一套科学文明的管理制度,创办“六好企业”。
  1983年,第二批8个单位进行全面整顿。经过一年的工作,1984年6月,经青岛市企业整顿领导小组批准,青岛显像管厂、青岛照相机厂、青岛计数器厂、青岛第一仪器厂、青岛无线电三厂、青岛无线电专用设备厂、青岛半导体零件厂为全面整顿验收合格企业。青岛电子元件一厂经过补课于同年10月批准为整顿验收合格企业。这8个单位经过整顿,厂级领导干部由整顿前的57人减到42人,平均年龄由49.43岁降低到44.98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6人增加到17人。各项原始记录由整顿前的1625项增加到2526项,计量点由402个增加到584个。规章制度由40项增加到291项。并开始推行全面计划管理,全面经济核算,全面质量管理,全面人事和劳动管理。
  1984年,第三批9个单位进行全面整顿。经过整顿,同年12月,青岛市企业整顿领导小组批准青岛第四仪器厂、青岛热工仪表厂、青岛晶体管实验所为整顿验收合格企业。1985年1月批准青岛压力表厂、青岛电子元件二厂、青岛半导体器件二厂、青岛电子元件五厂、青岛无线电二厂、青岛电子元件三厂为整顿验收合格企业。这9个单位经过整顿,厂级领导干部由整顿前的46人减少到33人,平均年龄由43.12岁降低到39.98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8人增加到13人,原始记录由整顿前的679项增加到850项,计量点由165个增加到229个,规章制度由1107项增加到2456项。在全面整顿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青岛压力表厂、青岛热工仪表厂开始对工资制度、干部制度进行改革,实行了岗位补贴、技术补贴、浮动工资和干部聘任制等,明显地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1985年,第四批5个单位进行全面整顿。同年6月,青岛市企业整顿领导小组批准青岛电唱机厂、青岛电子元件四厂、青岛半导体器件三厂、青岛半导体研究所为整顿验收合格企业。9月,青岛微电机厂、青岛电度表厂被评为企业整顿优秀单位,并颁发了“企业整顿优秀单位”奖牌。1986年1月,青岛无线电厂被批准为整顿验收合格企业。
  经过四年的全面整顿和综合治理,直属28个企业,领导干部由整顿前的184人减少到135人,平均年龄由48.57岁下降到43.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28人增加到63人,各项原始记录由整顿前的3186项增加到4620项,计量点由894个增加到1456个,规章制度由2196项增加到4177项。
  在企业全面整顿和综合治理基本结束后,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成立了企业全面整顿复查补课领导小组,对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内部经济责任制、技术进步、经营管理、基础工作、经济效益等七个方面进行复查验收,重点复查了领导班子建设、基础工作、内部经济责任制和经济效益。经过复查,经青岛市人民Gov批准为全面整顿验收合格的一类企业有:青岛微电机厂、青岛电度表厂、青岛电器元件厂、青岛电视机厂、青岛显像管厂、青岛照相机厂、青岛无线电三厂、青岛电子元件一厂、青岛计数器厂、青岛热工仪表厂、青岛第四仪器厂、青岛空调设备仪器厂、青岛无线电专用设备厂13个单位。基本合格的二类企业有:青岛第一仪器厂、青岛磁钢厂、青岛半导体零件厂、青岛电唱机厂、青岛晶体管实验所、青岛无线电二厂、青岛半导体器件三厂、青岛电子元件三厂、青岛电子元件二厂、青岛电子元件四厂、青岛电子元件五厂、青岛电子元件八厂、青岛压力表厂、青岛半导体研究所、青岛无线电厂15个单位。没有不合格的企业。1986年全面结束了企业整顿综合治理任务。
  在按“五项工作”要求全面整顿基本结束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开始对企业抓管理、上等级(创国家特级、一、二级企业和省级先进企业),全面提高企业素质,推行体制改革,实行厂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在1984年青岛电度表厂实行厂长负责制试点的基础上,1985年先后批准了青岛电器元件厂、青岛磁钢厂、青岛显像管厂、青岛电视机厂、青岛微电机厂为实行厂长负责制扩大试点单位,并在青岛微电机厂实行了厂长任期(三年)目标责任制。经过三年的试点工作,到1987年在全系统已逐渐形成了厂长负责制的局面。同时,开展了企业管理上等级的工作。当年,青岛电视机厂、青岛微电机厂、青岛显像管厂、青岛电子元件一厂、青岛电子元件三厂、青岛第一仪器厂被评为山东省省级先进企业。其中,青岛电视机厂、青岛微电机厂被评为国家二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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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管  理
第八章 对外经济贸易管理



  青岛市电子仪表行业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之后,到1978年没有建立对外经济贸易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认真贯彻了国家把对外开放作为基本国策和加快经济建设的战略措施,于1982配备了一名专职管理人员。1983年成立对外经济办公室,并先后配备了4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技术引进项目立项后(立项之前由公司技术科负责)的管理和各企业利用外资的管理,组织基层企业搞好产品出口创汇和办理进口货物的申报手续,办理公司和各企业出国人员的申报手续,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洽谈、翻译等业务,逐步加强了对外经济贸易管理工作。
  外贸出口 1966~1976年,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援外出口贸易的企业有:青岛电器元件厂、微电机厂、无线电专用设备厂、计算器厂、电度表厂、电子元件二厂、压力表厂、第一仪器厂等8个单位。这期间出口产品多为支援初级阶段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如越南、朝鲜、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坦桑尼亚、南也门、北也门、巴基斯坦、斯里兰卡、伊朗等。
  1978年后,出口贸易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出口企业增加了青岛电视机厂、照相机厂、热工仪表厂等单位。出口产品由过去的少量支援和与有关厂家配套出口发展到成批出口创汇,出口的国家和地区明显增多,部分产品已销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如电子材料——石墨,远销美国、日本、联邦德国、加拿大等36个国家和地区,电视机、录音机电机分别销往法国和美国及新加坡,照相机出口到东欧、南亚和香港等地区。到1987年,电度表出口达183.63万只,创汇居全国电度表生产厂家第二位,拉杆天线已出口764.75万只,录音机电机1987~1988年出口107000台,青岛市的电子仪表产品在逐步向外向型经济的方向发展。
  利用外资 自1979年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和技术以及来料加工业务,到1988年有17个企业从日本、联邦德国、英国、美国、意大利、香港等6个国家和地区引进生产装配线和多种技术设备,总共投资人民币13115.23万元(不包括无线电厂)。其中,用汇3660.7万美元(包括无线电厂)。通过引进,使许多电子仪表产品跃居80年代国际水平,如电视机、录音机电机、分体式房间空调器、照相机等。同时,带动了一批元器件企业的发展。
  人员和技术交流 1982~1983年,先后有18个企业,分51批派出261名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到日本、美国、联邦德国、英国、丹麦、意大利、澳大利亚以及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进行学习考察和培训。同时有日本、联邦德国、英国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派出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来公司有关技术引进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和协助安装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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