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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基建、财务
第一章 基本建设
第一节 基建管理
建国初期,青岛市粮食系统无专门的基建管理部门,粮食基本建设项目多数为粮食仓库,由山东省粮食局统一负责定点、设计及投资管理。1953年,山东省人民Gov粮食厅将全省各市、地粮食局的工程技术人员集中起来,承担全省粮油仓库、粮油加工厂等工程项目的建设,实行从选点、勘测、设计到计划、财务、材料以及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管理,并由山东省粮食基本建设专业施工队统一施工建设。1955年以后,青岛粮食基本建设管理随着建设项目的逐渐增多和投资规模的逐年增大,各项工作逐步健全,但仍未成立独立的管理职能部门。
1958年,为适应山东省粮食厅将部分基本建设管理权下放的需要,搞好青岛市区工程项目的建设与施工,青岛市粮食局组建了基本建设工程队,配备管理人员10余名,工人(含临时工)40余名,主要承担部分粮库、小型加工车间及办公用房的建设。1959年,根据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压缩基本建设项目和队伍的要求,省粮食厅撤销专业施工队,基本建设管理权下放,青岛市粮食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开始由市粮食局自行管理,省粮食厅巡回检查指导,监督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1961年,贯彻中共山东省委、青岛市委压缩基建项目和施工队伍的精神,青岛市粮食局基本建设工程队撤销。1972年5月,为搞好粮食系统大型维修工程和部分基建项目的设计及施工,再次成立了青岛市粮食局基本建设工程队,负责系统内的各类工程项目建设。至1979年以前,青岛市粮食系统的基本建设基本上是简单的计划、投资管理模式,在不同时期分别由市粮食局的业务科、采购储运站、粮储科、工业科、财务科和人防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管理或部分兼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对基本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提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规定、办法和要求。青岛市的粮食基建投资来源渠道由单纯的省、市粮食部门投资变为中央、省、市、企业及其他投资并存,建设项目数量快速增加,建筑标准和质量要求不断提高。与之相适应,基建管理开始向综合性、技术型和科学化的管理模式发展。1979年2月,市粮食局在原人防办公室的基础上,充实配备了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成立了基建人防科(后改为基建科)。1982年12月,系统内一批在电大、夜大各类工程专业学习的在岗职工学成毕业,根据粮食基本建设发展的需要,组建了市粮食局设计组,有成员7人,挂靠在山东省粮食厅粮油工程设计室,负责系统内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工程预决算的审核工作,具体业务由市粮食局基建科负责统一管理。1979~1986年间,凡经中央和省批准并投资的建设项目的计划、财务、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由山东省粮食厅(局)负责管理,市粮食局基建科负责配合管理工程的施工建设。
青岛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之后,市粮食局基建科与财务科合并为基建财务处,后改为基建处,并开始承担工程建设的全部管理工作。管理范围有:各类粮油中转、储备设施的建设,各类粮油加工设施的建设,各类粮油商业设施的建设,各类为粮食工作服务的办公、科研、教育、文化等设施的建设,职工住宅工程的建设。管理内容包括:各类设施的中、长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各类项目的建设计划审报和审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及初步设计等文件的编报、审查和审批,工程设计的审查及各类工程合同的审查,工程施工队伍的选择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及质量事故的处理,工程财务、统计的监督管理和预、决算的审核,工程竣工验收、批准交付使用以及其他与基本建设有关的工作。除了部分管理工作的审批权于80年代后期移交市有关部门集中管理外,其他各项工作一直延续下来。1986年9月成立青岛粮油工程设计室,1988年批准为事业编制,组成人员由22人增至35人。至1990年,先后完成面粉一厂2万吨立筒粮库及配套工程、面粉一厂日处理小麦500吨的生产车间工程、第一粮库1.5万吨四层楼库仓工程、第二粮库2万吨钢板仓基础工程等基建项目的设计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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