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积分
- 48769
- 名望
- 1893 点
- 铜币
- 24979 枚
- 优惠券
- 243 张


|

概 述
青岛自有建置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50多年间,工业发展缓慢。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简称“三废”)排放量少,环境污染不甚明显。
建国初,虽无包括保护环境在内的城市总体规划,但已在确定建设项目时,注意到选址、风向、水源等环境因素。从1958年起,随着化工、钢铁、电力、机械、造船等工业迅速发展,尤其是在“大办钢铁”期间,由于小铁炉、土焦炉的遍地开花,烟尘便在居民密集的街巷低空排放,房前路边乱堆废渣、污水横流的现象也随之出现。而有的地方大砍树木,使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1960年,青岛市工业生产委员会成立综合利用科时主要抓了纺织、造纸等行业,对利用野生纤维以及从造纸废水中提取本质素等问题进行了探讨。1963年,由青岛市经委、城建局、化工局、卫生局、商业局等单位组成了“三废”综合利用办公室,负责全市水、电、煤、木材等方面的节约和综合利用。1964年市经委又组织了全市工业“三废”排放状况的普查,并颁发了《青岛市工业“三废”综合利用规划》。继之,各企业还开展了“三废”综合利用活动。同年,各企业从“三废”中回收60多种化工产品、原料和金属,还从照像废液中回收白银等,取得了经济效益,促进了技术改造,节约了原材料,带动了水的重复利用,并举办过4次增产节约、综合利用展览会,参加了山东省组织的展出。这些活动从节约角度出发,起到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的作用。
“文化大革命”期间,有利于保护环境的规章制度曾一度被当作“封、资、修”的东西加以批判,致使管理失控。一度在居民区,利用民房建起铜铝厂、电镀厂、塑料厂等污染型街道工业。这些街道工业,设备简陋,通风不良,无控制污染措施,而且为后来解决厂群纠纷带来麻烦。虽然1970年淘汰了旧式锅炉110多台,但仍未从根本上引起重视。直到1973年8月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后,青岛市才制订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并确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翌年3月,成立了青岛市环境保护办公室。1976年成立青岛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4月,组织第一次城区消烟除尘大会战。
粉碎“四人帮”后,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环保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1977年11月,中共青岛市委召开动员大会,贯彻全国防治渤海、黄海污染会议精神,着手对污染胶州湾的50个工业排放废水项目进行治理。1978年12月29日,中共青岛市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县,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环保机构,人员列入正式编制,并把环保工作纳入议事日程。1979年2月,市环境保护办公室设秘书科、管理科和计财科。7月11日,青岛市召开了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总结表彰了青岛微电机厂等14个环保先进单位、青岛染料厂四车间等13个环保先进集体和71名环保先进个人。同时,对污染严重的单位,分别作出了限期治理和限期搬迁的决定。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后,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即下发《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的通知》。11月17日,市革命委员会下发《充实调整青岛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12月15日,撤销了市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翌年,又组建了青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各工业主管部门和部分大中型企业也开始组建起环境保护职能部门。
“六五”(1981~1985年)计划和“七五”(1986~1990年)计划期间,中共青岛市委和市人民Gov认真贯彻了国家的环保方针、政策,把环境保护纳入城市发展规划。1981年制定了《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将环境保护专列一章。是年颁布的《青岛市市容卫生管理规定》中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即“加强环境保护,改善城市环境,一切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令、条例、规定。对一切单位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噪声、粉尘、恶臭,要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治理,及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一时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要按规定缴纳排污费。”1984年2月,中共青岛市委和市人民Gov在贯彻《〈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和实施总体规划决定》中,又提出了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五项任务。为防治污染,青岛市还制定了“六五”防治工业污染规划和“七五”环境保护计划,并纳入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污染源治理列入年度计划管理。1983年底,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确定保护环境是一项基本国策之后,国家相继颁发了有关海洋保护、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排放收费,以及建设项目、乡街企业环境保护、噪声控制等重要法律、规章。并推行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环境管理等项制度与措施,从而为地方开展环保工作提供了法律、政策依据。青岛市及所属县(市)区也结合地方实际,相继制订了排污收费、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噪声管理、“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管理、乡镇企业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环保资金使用等项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在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上,抽样调查“六五”期间为81.2%;“七五”期间上升到88.89%。从1980年7月至1990年,青岛市向4000多个企业、单位征收排污费17317.24万元,为企业、单位进行污染治理提供了补助资金。“七五”期间,市环保局将企业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转情况,纳入监理的范围,通过检查管理,提高了环保设施的运转率。1988年遵照山东省的部署,实施了省、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把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工作目标管理。1981~1990年,市区各工厂、企事业单位治理环境污染项目1 967个,投资22 416.45万元。其中,“七五”期间投资约为“六五”期间的6倍。“六五”期间,青岛钢厂的“黄龙”(炼钢转炉烟尘)、青岛蓄电池厂的“白龙”(铅烟)和青岛石棉总厂的石棉粉尘等重点污染源得到了治理。“七五”期间,青岛染料厂染料废水综合处理项目、青岛红星化工厂硫化氢尾气和青岛造纸厂造纸废水等重要污染源,都配备了处理设施。1990年青岛市工业废水处理率达42%,分别比1981年(12.9%)和1986年(16.1%)提高29.1个和25.9个百分点。1983年各工厂生产过程中废气排放经过净化处理的为21.9%,1990年已升到49.7%。
在污染源治理的同时,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六五”期间,通过专业化调整,撤掉了211家电镀、铸造、锻造、热处理等污染严重的厂点。在组织联片供热的基础上,青岛市人
民Gov成立了集中供热办公室。“七五”期间,建成浮山所、涂料所、大学区等7个集中供热站。胶南、平度、即墨、莱西城区都先后建成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设施。民用型煤推广有所突破,通过加强宣传、政策配套,1990年市区销售量为1986年的8倍。1986年完成煤制气一期工程,加上液化气用户,市区民用气化率已达56.2%。1986年开始创建的基本无黑烟城市,已用三年的时间完成。1989年开始组织创建烟尘控制区,两年完成67.52平方公里,覆盖率占建成区的64.4%。固定噪声源达标区已达70.2平方公里,为建成区的66.9%。80年代以来,发动群众开展了植树造林和在市区山头绿化建园活动,1990年城区绿化覆盖率达22.8%,人均公共绿地达3.7平方米。青岛市人民Gov为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发布了依法治市决定,并把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整治定量考核纳入省、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1981~1990年,青岛市各企业通过开展化害为利、无泄漏工厂、清洁文明工厂和“六好”企业活动,“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达19629万元,创利6480.6万元。十几年中涌现出清洁文明工厂、环境优美工厂、环保先进企业90多家。在国家提出第二个战略重点,即保护生态环境的指示后,各县(市)、区即着手制订“六五”和“七五”环保规划,进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六五”末,涌现出了环境优美、农业生态先进乡(镇)、村典型10多处,带动农业生态向良性循环转化。“七五”末,青岛市林业覆盖率达18.1%,比“六五”末增长6个百分点。1980年青岛市环境监测站建立后,除担负为环境管理服务的一些专题调查监测任务外,还开始对大气、水质、噪声等进行定期监测。“七五”期间,又新开展了对近海水质、潮间带、淡水水生物、底质、放射性等例行监测。1989年,各县(市)城区也新开设了大气例行监测项目。通过监测和调查,对大环境质量状况、发展趋势以及对一些重点工业污染源单位排污规律等有所掌握。同时又组织了社会各方力量,完成了大环境容量、控制烟尘、水环境、噪声区划、监测仪器研制等50多项环保科研项目,配合了污染治理和环保事业的开展。
青岛市区1990年与1980年相比,大气中含各种有害物质,除二氧化硫为马鞍形(1980年为0.235毫克/立方米,1988年逐渐升到0.274毫克/立方米,1990年降至0.229毫克/立方米)外,其他均有所下降,污染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控制。氮氧化物由0.060毫克/立方米降至0.049毫克/立方米;总悬浮微粒由0.686毫克/立方米降至0.406毫克/立方米。降尘量由34.1吨/平方公里·月降至19.6吨/平方公里·月。酸雨频率较1983年下降约30%,而pH均值仍为1983年水平。主要水源区地下水也符合饮用水质标准,崂山水库水质属清洁级。胶州湾95%以上水域水质符合国家一类海水水质标准。近岸各海水浴场、风景旅游海水基本良好。
随着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环保机构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1981年青岛市环保局定编30人,下设办公室、政工科、科技科、管理一科、管理二科、计财科。1984年11月,又增编至35人,职能科室调为:秘书科、政工科、计财科、环境管理科、环境宣传科、科技监测科。1986年1月,设纪律检查组。1987年秘书科改为办公室,其余科均改为处。1989年成立青岛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增编3人。1990年新设法制处,增编3人。1981年3月16日,“青岛市环境科学学会”成立,至1989年会员有593人。1984年成立青岛市环保局排污费征收所和青岛市环境保护设备服务公司(集体企业)。1987年又组建《中国环境报》青岛记者站和青岛环境干部培训中心。1988年成立青岛市环境宣传站。1984年,青岛市区及所属县均将环境保护办公室升格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也全部建齐。“七五”期间,160多个乡镇配齐了兼职环保助理员。1988年,市内五区配备了街道环保员47名。1985年7月9日,青岛市人民Gov成立青岛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至1990年,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及局属单位和各区、县(市)局、站,共有职工694人。
尽管青岛市的环境保护事业有了迅速的发展,但环境问题仍很严峻。这主要是:城区大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仍超国家标准(0.060毫克/立方米)2倍多;总悬浮微粒超标(0.300毫克/立方米)30%;降尘量超地方自定标准(9吨/平方公里·月)1倍多。城区大部分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或经河流、市政管道排入胶州湾,使湾东岸近岸部分水域和滩涂受到严重污染。环境噪声污染也很突出。
解决环境污染的根本措施,是要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资金投入,依靠科技进步,并通过调整能源结构、改变供热方式、加快污水治理、加强噪声防治、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地方环境法规和深化环境管理等综合整治措施,争取短期内基本控制住城市环境污染的发展,从而使某些环境污染的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