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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志25:环保志 第一篇 环境污染和治理

概 述



  青岛自有建置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50多年间,工业发展缓慢。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简称“三废”)排放量少,环境污染不甚明显。
  建国初,虽无包括保护环境在内的城市总体规划,但已在确定建设项目时,注意到选址、风向、水源等环境因素。从1958年起,随着化工、钢铁、电力、机械、造船等工业迅速发展,尤其是在“大办钢铁”期间,由于小铁炉、土焦炉的遍地开花,烟尘便在居民密集的街巷低空排放,房前路边乱堆废渣、污水横流的现象也随之出现。而有的地方大砍树木,使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1960年,青岛市工业生产委员会成立综合利用科时主要抓了纺织、造纸等行业,对利用野生纤维以及从造纸废水中提取本质素等问题进行了探讨。1963年,由青岛市经委、城建局、化工局、卫生局、商业局等单位组成了“三废”综合利用办公室,负责全市水、电、煤、木材等方面的节约和综合利用。1964年市经委又组织了全市工业“三废”排放状况的普查,并颁发了《青岛市工业“三废”综合利用规划》。继之,各企业还开展了“三废”综合利用活动。同年,各企业从“三废”中回收60多种化工产品、原料和金属,还从照像废液中回收白银等,取得了经济效益,促进了技术改造,节约了原材料,带动了水的重复利用,并举办过4次增产节约、综合利用展览会,参加了山东省组织的展出。这些活动从节约角度出发,起到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的作用。
  “文化大革命”期间,有利于保护环境的规章制度曾一度被当作“封、资、修”的东西加以批判,致使管理失控。一度在居民区,利用民房建起铜铝厂、电镀厂、塑料厂等污染型街道工业。这些街道工业,设备简陋,通风不良,无控制污染措施,而且为后来解决厂群纠纷带来麻烦。虽然1970年淘汰了旧式锅炉110多台,但仍未从根本上引起重视。直到1973年8月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后,青岛市才制订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并确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翌年3月,成立了青岛市环境保护办公室。1976年成立青岛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4月,组织第一次城区消烟除尘大会战。
  粉碎“四人帮”后,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环保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1977年11月,中共青岛市委召开动员大会,贯彻全国防治渤海、黄海污染会议精神,着手对污染胶州湾的50个工业排放废水项目进行治理。1978年12月29日,中共青岛市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县,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环保机构,人员列入正式编制,并把环保工作纳入议事日程。1979年2月,市环境保护办公室设秘书科、管理科和计财科。7月11日,青岛市召开了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总结表彰了青岛微电机厂等14个环保先进单位、青岛染料厂四车间等13个环保先进集体和71名环保先进个人。同时,对污染严重的单位,分别作出了限期治理和限期搬迁的决定。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后,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即下发《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的通知》。11月17日,市革命委员会下发《充实调整青岛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12月15日,撤销了市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翌年,又组建了青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各工业主管部门和部分大中型企业也开始组建起环境保护职能部门。
  “六五”(1981~1985年)计划和“七五”(1986~1990年)计划期间,中共青岛市委和市人民Gov认真贯彻了国家的环保方针、政策,把环境保护纳入城市发展规划。1981年制定了《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将环境保护专列一章。是年颁布的《青岛市市容卫生管理规定》中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即“加强环境保护,改善城市环境,一切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令、条例、规定。对一切单位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噪声、粉尘、恶臭,要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治理,及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一时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要按规定缴纳排污费。”1984年2月,中共青岛市委和市人民Gov在贯彻《〈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和实施总体规划决定》中,又提出了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五项任务。为防治污染,青岛市还制定了“六五”防治工业污染规划和“七五”环境保护计划,并纳入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污染源治理列入年度计划管理。1983年底,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确定保护环境是一项基本国策之后,国家相继颁发了有关海洋保护、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排放收费,以及建设项目、乡街企业环境保护、噪声控制等重要法律、规章。并推行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环境管理等项制度与措施,从而为地方开展环保工作提供了法律、政策依据。青岛市及所属县(市)区也结合地方实际,相继制订了排污收费、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噪声管理、“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管理、乡镇企业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环保资金使用等项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在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上,抽样调查“六五”期间为81.2%;“七五”期间上升到88.89%。从1980年7月至1990年,青岛市向4000多个企业、单位征收排污费17317.24万元,为企业、单位进行污染治理提供了补助资金。“七五”期间,市环保局将企业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转情况,纳入监理的范围,通过检查管理,提高了环保设施的运转率。1988年遵照山东省的部署,实施了省、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把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工作目标管理。1981~1990年,市区各工厂、企事业单位治理环境污染项目1 967个,投资22 416.45万元。其中,“七五”期间投资约为“六五”期间的6倍。“六五”期间,青岛钢厂的“黄龙”(炼钢转炉烟尘)、青岛蓄电池厂的“白龙”(铅烟)和青岛石棉总厂的石棉粉尘等重点污染源得到了治理。“七五”期间,青岛染料厂染料废水综合处理项目、青岛红星化工厂硫化氢尾气和青岛造纸厂造纸废水等重要污染源,都配备了处理设施。1990年青岛市工业废水处理率达42%,分别比1981年(12.9%)和1986年(16.1%)提高29.1个和25.9个百分点。1983年各工厂生产过程中废气排放经过净化处理的为21.9%,1990年已升到49.7%。
  在污染源治理的同时,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六五”期间,通过专业化调整,撤掉了211家电镀、铸造、锻造、热处理等污染严重的厂点。在组织联片供热的基础上,青岛市人
民Gov成立了集中供热办公室。“七五”期间,建成浮山所、涂料所、大学区等7个集中供热站。胶南、平度、即墨、莱西城区都先后建成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设施。民用型煤推广有所突破,通过加强宣传、政策配套,1990年市区销售量为1986年的8倍。1986年完成煤制气一期工程,加上液化气用户,市区民用气化率已达56.2%。1986年开始创建的基本无黑烟城市,已用三年的时间完成。1989年开始组织创建烟尘控制区,两年完成67.52平方公里,覆盖率占建成区的64.4%。固定噪声源达标区已达70.2平方公里,为建成区的66.9%。80年代以来,发动群众开展了植树造林和在市区山头绿化建园活动,1990年城区绿化覆盖率达22.8%,人均公共绿地达3.7平方米。青岛市人民Gov为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发布了依法治市决定,并把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整治定量考核纳入省、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1981~1990年,青岛市各企业通过开展化害为利、无泄漏工厂、清洁文明工厂和“六好”企业活动,“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达19629万元,创利6480.6万元。十几年中涌现出清洁文明工厂、环境优美工厂、环保先进企业90多家。在国家提出第二个战略重点,即保护生态环境的指示后,各县(市)、区即着手制订“六五”和“七五”环保规划,进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六五”末,涌现出了环境优美、农业生态先进乡(镇)、村典型10多处,带动农业生态向良性循环转化。“七五”末,青岛市林业覆盖率达18.1%,比“六五”末增长6个百分点。1980年青岛市环境监测站建立后,除担负为环境管理服务的一些专题调查监测任务外,还开始对大气、水质、噪声等进行定期监测。“七五”期间,又新开展了对近海水质、潮间带、淡水水生物、底质、放射性等例行监测。1989年,各县(市)城区也新开设了大气例行监测项目。通过监测和调查,对大环境质量状况、发展趋势以及对一些重点工业污染源单位排污规律等有所掌握。同时又组织了社会各方力量,完成了大环境容量、控制烟尘、水环境、噪声区划、监测仪器研制等50多项环保科研项目,配合了污染治理和环保事业的开展。
  青岛市区1990年与1980年相比,大气中含各种有害物质,除二氧化硫为马鞍形(1980年为0.235毫克/立方米,1988年逐渐升到0.274毫克/立方米,1990年降至0.229毫克/立方米)外,其他均有所下降,污染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控制。氮氧化物由0.060毫克/立方米降至0.049毫克/立方米;总悬浮微粒由0.686毫克/立方米降至0.406毫克/立方米。降尘量由34.1吨/平方公里·月降至19.6吨/平方公里·月。酸雨频率较1983年下降约30%,而pH均值仍为1983年水平。主要水源区地下水也符合饮用水质标准,崂山水库水质属清洁级。胶州湾95%以上水域水质符合国家一类海水水质标准。近岸各海水浴场、风景旅游海水基本良好。
  随着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环保机构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1981年青岛市环保局定编30人,下设办公室、政工科、科技科、管理一科、管理二科、计财科。1984年11月,又增编至35人,职能科室调为:秘书科、政工科、计财科、环境管理科、环境宣传科、科技监测科。1986年1月,设纪律检查组。1987年秘书科改为办公室,其余科均改为处。1989年成立青岛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增编3人。1990年新设法制处,增编3人。1981年3月16日,“青岛市环境科学学会”成立,至1989年会员有593人。1984年成立青岛市环保局排污费征收所和青岛市环境保护设备服务公司(集体企业)。1987年又组建《中国环境报》青岛记者站和青岛环境干部培训中心。1988年成立青岛市环境宣传站。1984年,青岛市区及所属县均将环境保护办公室升格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也全部建齐。“七五”期间,160多个乡镇配齐了兼职环保助理员。1988年,市内五区配备了街道环保员47名。1985年7月9日,青岛市人民Gov成立青岛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至1990年,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及局属单位和各区、县(市)局、站,共有职工694人。
  尽管青岛市的环境保护事业有了迅速的发展,但环境问题仍很严峻。这主要是:城区大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仍超国家标准(0.060毫克/立方米)2倍多;总悬浮微粒超标(0.300毫克/立方米)30%;降尘量超地方自定标准(9吨/平方公里·月)1倍多。城区大部分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或经河流、市政管道排入胶州湾,使湾东岸近岸部分水域和滩涂受到严重污染。环境噪声污染也很突出。
  解决环境污染的根本措施,是要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资金投入,依靠科技进步,并通过调整能源结构、改变供热方式、加快污水治理、加强噪声防治、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地方环境法规和深化环境管理等综合整治措施,争取短期内基本控制住城市环境污染的发展,从而使某些环境污染的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


第一篇  环境污染和治理  
第一章  污染状况

第一节  废 水


  青岛市是淡水资源较为缺乏的城市,人均淡水占有量低于山东省平均水平,不足全国人均水平的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青岛市区以海泊河、南海路、阎家山、中黄埠等地下水为水源地,而海泊河水系则是青岛市早期的主要水源地。随着该流域逐渐形成工业区,多种工业废物和生活污水的排入,使海泊河水系受到污染,1951年不得不废弃。40年代建成的第一水厂(位于阎家山),由于工业污染使部分水井停机。同期建成的第三水厂(白沙河上游中黄埠附近),也因工业污染,曾中断过送水。
  建国初,市区年供水700万吨左右。1970年增至4 500万吨,1990年又增至11 896万吨。用水量的巨增,伴之废水排放量增加,1981、1985、1988和1990年工业废水排放量分别为6 188、7 712、10 341和9 538万吨(含使用海水量)。工业废水中所携带的悬浮物、重金属、酸碱、油类以及难以降解的有机物等有害物质,沿着十几条排污河和市政污水管道排入胶州湾东岸,使近海岸海水水质和滩涂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沧口湾潮间带滩涂,水生生物量十分丰富,沿岸居民常以采集经营滩涂的贝、蟹、蛏类海产品为生。1958年以来,楼山后地区兴建的化工、冶金等企业,向海域排污量逐渐增加。70年代后期,导致湾东岸海域滩涂环境质量急剧恶化,潮间带滩涂生态遭到破坏。80年代初,该区的高潮带衩一层乱石块、工业废渣和生活垃圾厚厚覆盖,已遭完全破坏。中潮带为一层10~25公分的泥浆,主要是造纸废浆、电石泥和“白泥”(碱蒸馏残渣)等物。再深层则有硫化氢臭味的黑色泥沙。间隙水多为工业、生活污水与留渗的海水相混,污浊而且有色,含大量悬浮物。监测显示pH:5.37~6.50;溶解氧:1.05~8.31毫克/升;化学需氧量:13.01~348毫克/升;铬:0.032~16.6毫克/升。
  胶州湾是一个半封闭的内湾。湾中部和湾口处水体交换活跃,便于污染物输移,而湾东北部水域,水体交换缓慢形成呆滞区,污染物进入该水域,则难迁移而易累积。据1979~1981年调查,胶州湾内水质状况(80年代后期基本无变),大致可划5个区:一是允许区,位于胶州湾中、西、南就,面积约200平方公里,占湾内水域面积的67.1%,其水体与湾外水体交换迅速。二是影响区,位于湾东北部,处于轻污染区与允许区过渡地段,面积约83平方公里,占湾内水域的27.8%。三是轻污染区,位于湾东岸,从女姑口山至海泊河口外的狭长地带,面积约14平方公里,占湾内水域的4.7%。四是污染区,包括楼山河至海泊河口近岸海域及滩涂,楼山河、李村河、海泊河所携带的污染物质汇入该区,面积约11平方公里(含滩涂),属潮间带,海洋生物的生长和繁殖明显受到工业污染的影响。五是重污染区,位于楼山河口、李村河口、海泊河口附近海域及滩涂,严重污染使得海洋生物大大减少或绝迹。1985年,对青岛市工业污染源进行调查表明:经海泊河、李村河、楼山河以及直排胶州湾东岸的382个县属以上工业废水年排放量达6 724.5万吨。其中,废水中含有悬浮物58 764吨,主要来自青岛碱厂、青岛制革厂,青岛造纸厂亦占相当比重;六价格43.45吨,来自青岛自行车公司各厂和青岛红星化工厂的约占90%;挥发酚311.64吨,几乎全部来自青岛油漆厂和青岛染料厂;硫化物120.66吨,主要来自红星化工厂、石油化工厂、东风化工厂、染料厂等化工企业;氨氮892.09吨,全部来自青岛碱厂。另外,还有化学需氧量27 812.3吨,生化需氧量2 746.3吨。这些污染物是胶州湾东岸海域和滩涂的主要污染源。
  70~80年代,青岛地区频繁出现干旱天气,境内的河流除汛期外,基本断流,有的县(市)排污河面形成条、块状水湾,污染物就地浓缩、渗漏、对沿岸地下水污染日渐明显。农业生产中施用的大量化肥,随着地表径流进入水库、河流,使水质中无机氮超标率有增高趋势。固体废弃物堆积物,经雨水淋溶,使部分污染物随雨水渗入地下,或随地表径流进入河流、水库,使局部地区土壤、作物受到污染。
  土壤中重金属污染以综合污染指数比较排列:市区>崂山>即墨>胶州>平度>莱西>胶南>黄岛。市区土壤污染主要在沧口区,尤其是楼山乡一带,主要污染物是铬、汞、镉。红星化工厂含铬废渣废水污染附近水库、水井,使土壤含铬高达150毫克/公斤,种植的甘蓝含铬0.21毫克/公斤,为对照田的5倍。楼山乡徐家村靠近钢厂,小麦所含锌、铬皆超过污染起始值。崂山区中韩镇孙家电镀厂排污沟旁种的玉米,含铬0.369毫克/公斤,含铜32.6毫克/公斤。城阳镇5个行政村,1986年有34眼水井被污染,其中12眼六价铬超过饮用水质标准,使3万人饮水受到影响。即墨市城关镇化工、电镀厂等排污,使周围农田受到锌、铬和砷的轻污染。平芳市受重金属的土壤,主要是城关周围农田和三合山乡等地,引用污水灌溉受到铜、锌的轻污染。胶州市54831部队农场用污水灌溉的小麦含锌53.3毫克/公斤,超过了污染起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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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环境污染和治理  
第一章  污染状况

第二节  废气与尘


  污染源 青岛市大气污染主要由燃料燃烧产生的烟尘、硫化物和某些工厂排出的生产废气以及事故排漏气体所造成的。自然降尘和生产中排放出的工业粉尘也是污染大气的一些有害物质。
  1981~1990年,青岛市耗煤每年以7%的速度递增。1981、1984、1987和1990年,耗煤量分别为:341、481、566和709万吨。1988~1990年,城区由于气化燃料供应增加,煤炭耗量稳中有降。
  1976年城区拥有锅炉1080台,1986年增加到1727台,1990年又增加到2553台(为1976年的236.4%),比1986年增加了826台。1990年青岛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沧口区窑炉占59.1%,锅炉占总台数的22.3%,蒸吨(1小时发1吨蒸气)数占总蒸吨数的36.9%;市南区锅炉台数虽多,90%为冬季采暖锅炉。2227台茶水炉,7645台饮食大小灶和48万台低空排放的冬季采暖炉,是城区重要大气污染源。
  “七五”末,青岛市机动车辆已增至99392辆,比1985年增长72.2%,增加了排放氮氧化物的流动污染源。
  废气排放状况 1985年,青岛市县属以上的834个企业,年排大气中10种污染物分别为:二氧化硫123912.50吨;氮氧化物30762.70吨;烟尘67229.60吨,硫化氢482.11吨;一氧化碳147790.90吨;铅4.90吨,氯化氢100.99吨;甲醛593.20吨;铬酸雾4.96吨;碳氢化物为2786.36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一氧化碳、碳氢化物大都来自燃料燃烧废气,其他5种基本来自生产排放的废气。
  青岛市工业燃料燃烧废气排放量,随生产的增长而急剧增加,1990年比1982年增长85%;生产中废气排放量增长13倍。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排放量,1990年比1986年分别增长35.3%和8.2%。“七五”期间,由于不断新增消烟除尘设备,使燃烧烟尘排放量有所下降,年平均递减率为10.5%。
  1990年市区446个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总量2443755万标立方米,其中,沧口区为1241874万标立方米,占50.8%。青岛电厂、碱厂、化工厂、染料厂、橡胶二厂、四方机车厂、印染一厂至四厂、红旗化工厂等31个主要废气排放单位,年排废气量为1583029万标立方米,占城区总排放量的64.78%。这31个重点污染源分布于10个行业,其中化工行业11个,纺织印染行业9个,机械、橡胶、食品饮料行业各2个,电力行业1个,其他行业4个。市区31个重点污染源,沧口区、四方区、台东区、市南区分别为:19、7、4、1个。
  废气污染状况 1980~1990年,市区大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等3项污染物含量年日均值,除氮氧化物浓度未超过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0.10毫克/立方米)标准外,二氧化硫年日均浓度(除1981年外),均超过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0.06毫克/立方米)3倍以上,采暖季日均浓度多为夏季日均浓度的2~4倍。总悬浮微粒年日均浓度为0.380~0.781毫克/立方米之间,超标(0.300毫克/立方米)0.3~1.3倍。1987年起开始有明显下降。
  青岛市煤炭含硫量高(3%),且在燃料构成中占90%以上,是典型还原型(煤炭型)污染。地貌(丘陵起伏)、气象、湿度和海雾等因素,都不利于低空大气污染物的扩散和稀释。大气中污染物对农业生态有直接影响。受到大气污染的农田、作物多在工厂周围,对某种气体敏感的作物,首先表现出受害症状,如叶片黄白化、产生褐色斑、叶尖干枯、叶片内积累了大量有害物质,重者可使叶片干枯而死亡。沧口楼山后地区是工业集中区,钢铁冶炼、水泥生产等有氟化物排出,造成大气氟污染,致使周围农田经常发考污染损害事故。在下风向种植的玉米,长期暴露在大气氟污染环境下,叶绿素合成受阻,降低光合作用,影响有机物合成,造成秕粒,导致减产。小麦在扬花期,受到大气氟污染后,空秕粒增多,千粒重减少,产量下降。
  自然降尘和工业粉尘 1980~1990年,市区降尘量分别为34.1、29.9、34.1、24.5、26.3、25.6、25.8、21.1、22.1、20.8、19.6吨/平方公里·月。这11年里,开始3年最高,中间4年降为25吨/平方公里·月左右,后4年又下降了20%左右。一年中,一、四季降尘量较高,二、三季低。降尘污染较重的是工业居住混合区和工业区,如台东区和沧口区。1981~1990年,青岛市工业粉尘产生量达93.72万吨,收回量48.53万吨,排入大气达45.19万吨,占产生量的48.22%。1990年城区回收率占产生量的80.24%。
  工业废尘主要来自橡胶、饮料、建材以及非金属制品、机械行业等。主要粉尘物质为碳黑、水泥、石墨以及铸造、酿酒的原料筛分粉尘。工业粉尘对环境影响属局部性,对周围居民生活影响较大。沧口区(局部)粉尘污染最重,四方区次之,市北区、市南区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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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环境污染和治理  
第一章  污染状况

第三节  固体废弃物


  青岛市固体废弃物来自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和市民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由燃煤煤渣、粉煤灰、尾矿、化工废渣、冶炼废渣等构成。1980~1990年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2080.47万吨,处理、处置量956.01万吨,综合利用量750.68万吨,排放量373.78万吨。历年堆存最达1 748 18万吨,占地2 041.35亩,其中,黄岛发电厂粉煤灰占地面积达774.3亩。
  在各类工业固体废 物中,炉渣的产生量大,分布面广。粉煤灰主要来自黄岛电厂和青岛电厂。尾矿主要来源于莱西县和平度市的石墨矿、金矿。化工渣产生点源比较集中,1990年青岛化工厂、红星化工厂和青岛碱厂产生量集中,1990年青岛化工厂、红星化工厂和青岛碱厂产生量22.454万吨,占总产生量的74.5%。青岛化工厂的固体废弃物以电石泥为主,大部分被综合利用于筑路和建筑材料,少部分排放。红星化工厂的固体废弃物以含铬废渣为主,“七五”期间产生的大部分可用于生产玻璃着色剂,但历年堆存下来的24.3万吨含铬废渣尚未得到解决。这些废渣占地42.9亩,含有1%的水溶性六价铬,因露天堆放,含铬污水常年渗流入楼山河,严重污染着周围农田、河流、地下水和入海口的滩涂。1987年,沧口区的20眼水井中,六价铬检出率为80%,超标率为5%。1990年度楼山河入海口处水质测定,总铬含量浓度为28.135毫克/升,超标17.8倍。青岛碱厂主要固体废弃物为碱蒸馏残渣,年产生量为15万多吨,直排于胶州湾东岸。
  五六十年代生活垃圾一直用以填沟谷,70年代转为填海(团岛前湾沿岸),80年代转至四方区湖岛和沧口区沧台路岸滩。填海生活垃圾、建筑施工垃圾中有毒物在海中污染海水,塑料、纸片散落水中成为飘浮物在近岸游荡,造成不良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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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环境污染和治理  
第一章  污染状况

第四节  噪 声


  市区环境噪声主要来自交通噪声、工业噪声、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
  1982年5月18日至6月24日,市环境监测站曾对已建成70平方公里的市区范围内环境噪声作过调查,取得7万个数据。据测定,总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9.4分贝(A)(A声级是模拟人的听力反映制定的主观量级)。市北区、台东区噪声污染较重,等效声级分别为63分贝(A)、64分贝(A)。四方区、沧口区为60.2分贝(A)、59.7分贝(A)。市南区污染较轻,等效声级为55.8分贝(A)。
  1990年5月,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又将市区划分成280个等距离网格(500米×500米),进行了一次性普查监测(白天)。网格覆盖面积为70平方公里,覆盖总人口数为958 560人,总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2.7分贝(A)。覆盖面积最大的声级范围是61~65分贝(A)和66~70分贝(A),其覆盖面积分别为22.75和19.75平方公里,分别占总网格面积的32.5%和28.1%,人口数分别为31.14万人和27.07万人。低噪声范围40~60分贝(A)总覆盖面积仅21平方公里,占30%,高噪声声级范围71~80分贝(A)覆盖面积6.5平方公里,占9.3%。
  覆盖面积最广的噪声声级范围61~65分贝(A),其30%以上在市南区;70%以上的71~80分贝(A)噪声值覆盖面积分布于沧口区和四方区。四方区和市北区的主要声源是工业噪声,受工业噪声影响的测点分别占44.4%和40%。市南区的生活噪声源占总测点的54.1%。沧口区和台东区的主要噪声源是交通噪声和施工噪声,分别占28%和31.2%。
  青岛市区内丘陵起伏,坡陡弯多,机动车频繁换挡,交通噪声水平高;加之工业、商业、居住区混杂,各类噪声不易衰减。“七五”期间,市区各类功能区噪声超标普遍,尤以特殊居住区和居民文教区较为突出,其昼间超标量在5.4~14.9分贝(A)之间。1988~1990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在74分贝(A)左右,超70分贝(A)的路段历年均占92%以上。1990年市区人均密度为1.368 8万人/平方公里,远高于各县(市)城区人口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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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环境污染和治理  
第一章 污染状况

第五节  放射与电磁


  1984年2月至1988年12月,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统一组织进行了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原野、道路、室内天然辐射剂量率分布情况和土壤、水体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青岛市原野γ辐射剂量率按点加权均值为6.62×10Gy·h,按人口加权值(在计算若干个数量的平均数时,考虑到每个数量在总量中所具有的重要性不同,而分别给予不同的权数。按不同权数计的各个数量的平均数,为加权均值)为6.72×10Gy·h,在全球正常范围以内。青岛市及所属县(市、区)中,原野γ辐射剂量率以崂山区最高,均值为8.56×10Gy·h。山峦丘陵地区γ辐射水平相对偏高,平原地区相对偏低,且γ辐射剂量率分布趋势与本地区主要岩石类型的分布、山脉走向基本一致。东部崂山山脉经市区至胶南县的小珠山等区域形成一条原野γ辐射剂量率较高的地带。胶南县其余地区、即墨县大部、平度县大泽山地区及莱西县西部等地区次之;胶州市、平度县及莱西县大部地区γ辐射剂量率水平较低。
  青岛市道路γ辐射剂量率均值为6.90×10Gy·h,其中以城区最高,均值为10.71×10Gy·h。室内γ辐射剂量平均值为11.09×10Gy·h,其中以崂山区为最高,均值为14.14×10Gy·h。道路γ辐射剂量率高于原野γ辐射剂量率,是因青岛市广泛利用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较高的当地酸性花岗岩和工业废渣作建材,并用于建房、铺路而造成的。
  青岛市主要土壤类型有棕壤、潮土和沙姜黑土。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水平:U—238为28.08Bq/公斤;Th—232为39.03Bq/公斤;Ra—226为25.94Bq/公斤;K—40为812.11Bq/公斤。其中U、Th、Ra含量低于山东省均值而略高于世界典型值,K—40含量高于省均值和世界典型值。市区、崂山区的U、Th、Ra、K—40均较其他县(市)高。胶南县K—40含量高,莱西县、胶州市、平度县等多种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均较低,各类土壤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以棕壤为最高。
  青岛市河水中天然放射性核素U—238为55.70×10Bq/升,Th—232为18.3×10Bq/升,而泉水中Ra—226、K—40含量较高,分别为301×10Bq/升、564.4×10Bq/升。海水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无显著差别。青岛市各水体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均属正常天然本底水平。1983~1984年、1990年,在市区内进行过两次放射性污染源调查。据1990年调查表明,青岛市有5类放射性污染源:1、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单位14个,同位素年用量约27 880毫居里。主要应用于医疗诊断和教学、科研中的示踪,以及个别工厂制作萤光表盘、日光灯起辉器等。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应用造成的环境放射性污染主要是废水排放,排放量年约200吨,核素含量约20毫居里,使用单位均设衰变地,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道。2、封闭型放射派使用单位30多个,放射源活度合计15 000毫居里,主要应用于医院的放射治疗。建材、电力、化工、橡胶、修(造)船、饮料、卷烟等行业的料位计、液面计、测厚仪、金属探伤、电子秤、水份测定仪及科学教研和核工业系统的标定源等。3、射线装置使用单位49个,共有射线装置122台,医用诊断X线机500多台。主要应用于医院X线治疗和诊断,船厂、四方机车车辆厂、各种机械厂、煤气用具厂等单位的压力容器探伤和焊缝拍片检验。4、伴生放射性物料应用及加工单位7处,每年处理伴生放射性物料几十万吨,主要有锆英砂、铝矾土、莫来石、棕钢玉、研磨石、钾常石等。加工过程产生一定量的含放射性核素的“三废”,局部受轻微污染。5、核工业铀矿勘探队样分析中心实验室一处,年分析几十公斤样品。有固体Ra标准源32个,U、Th、K—40模型15个,放射性废渣4吨(堆放在专用废渣坑中)。现场γ辐射剂量率测定为:(11.4~13.5)×10Gy/h,对环境未造成明显污染。
  青岛市区电磁辐射源有无线电波、微波发射和其他三类。无线电波(米至千米波长),包括3个调幅广播发射台和一个调频广播发射台,总发射功率40千瓦。干扰发射台(宽频)20千瓦。超短波电视发射台4个频道(4、7、12、23),总发射功率40千瓦。微波发射(毫米至分米波长),包括微波通讯台、雷达站以及医疗单位使用的微波发射设施,总发射功率约10多千瓦。还有频谱很宽的其他电磁辐射源,如:主要交通干线上流动的汽车,高压输电线路电晕发射,以及热合机、家用微波炉等。
  1984年对无线电波和微波发射造成电磁辐射状况进行过一次普测结果表明:电磁发射功率最大的为设于贮水山顶标高140米水平极化电视发射天线,无线电广播发射机设于金华路、广昌路间,由相距50米的4个垂直极化天线发射,朝城路广播中心顶设分米波发射天线,定向将广播节目传输到无线电广播机进行发射。由此构成以贮水山和金华路、广昌路间为峰值的柳叶形电磁辐射污染带。污染量均值100分贝以上,四方北岭达140分贝以上,松山路高达200分贝。金华路北与广昌路东的楼房内电磁场强度高6~9伏/米。微波污染以雷达为主。雷达多设于市南区海岸和山顶上,雷达运行时,居民收看电视和收听无线电广播有明显干扰。交通干线两侧百米内住户,均受行驶中机动车辆对收看电视的严重干扰。位于高压输电线路段的单位,居民收听广播和打电话,明显受到晕电发射产生的噪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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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环境污染和治理  
第二章  污染源治理

第一节  国家投资治理


  1977年国务院批转防治渤海、黄海污染会议纪要,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渤海、黄海的污染问题。具体目标是:二、三年内取得显著的成效,五年内基本消除污染。青岛市是承担渤海、黄海治理任务的沿海省市之一。是年11月1日,中共青岛市委召开了全市防治渤海、黄海污染动员大会,提出1978年治理的主攻目标是:对重点企业排放的石油、重金属铬、酚污水等进行根治。1979年重点解决金属铅、镉、汞、钡以及酸、碱、硫化物、有机化工废水的污染问题。1978~1980年,国家拨给青岛市污染治理资金1 174.49万元,地方自筹352.46万元,总投资1 526.95万元,先后安排了44个单位、50个单项工程。重点治理对胶州湾污染严重的重金属、化工苯酚以及医疗病毒污水等项目。其中,青岛红星化工厂、青岛电镀厂、青岛缝纫机厂、纺织配件二厂等单位含铬废水治理23项;青岛化学纤维厂、青岛染料厂、青岛农药厂、青岛油漆厂等单位含酚废水治理8项;青岛化工厂、红旗化工厂、东风化工厂等单位含氯、硫、磷、酸废水6项;青岛拆船厂、青岛纱管电镀厂等单位含油、汞、锌、铜废水治理4项;医疗废水治理7项,以及青岛石棉厂无尘纺纱和青岛加气混凝土粉煤灰利用项目。已投产运行的项目,每年可处理有害废水140余万吨,有害渣泥800吨,有害气体30余万标立方米。每年回收物质有氯气641吨,铬酸24.4吨,六价铬36吨,黄磷55吨,苯酚160吨,硫磺18.5吨,乙烯基乙炔48.3吨,盐酸3 650吨,节水46万吨,价值共达182万元。在渤海、黄海污染治理投资项目中,青岛电镀厂、纺织配件二厂等7个单位采用离子交换工艺处理电镀含铬废水和青岛油漆厂、青岛染料厂等单位采用萃取法回收苯酚,取得较好效果。人民医院建成两座医疗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投氯处理的污水,经防疫站多次化验,杀菌率均在99.97%以上。
  1981年4月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黄海监测中心和青岛市环保所进行的胶州湾调查底质(底泥)分析结果与1977年4月山东海洋学院调查结果比较,底质(底泥)中5项污染物含量均略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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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环境污染和治理  
第二章  污染源治理

第二节  地方投资治理


  80年代初,由于贯彻了“谁污染,谁治理”和“以收促治,以管促治”的方针,促进了治理污染点源工作的开展。1981~1990年,青岛市各工矿企事业单位治理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项目1 967个,投资22 416.45万元,其中,基建资金、更新改造资金、利润留成、环保补助、贷款(含环保贷款)、其他资金分别占投资的123.53%、24.63%、0.72%、26.42%、20.20%和13.6%。其中,“七五”期间治理各类污染项目1489个,投资18730.9万元,分别为“六五”期间治理项目478个的3.11倍和投资3685.57万元的5.08倍。1967个治理项目,年可处理废水5626.12万吨,处理废气1879060.746万标立方米,处理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176.133万吨。在上述地方投资治理项目中,经山东省和青岛市环保局会同财政部门下达的污染治理计划40多批,项目1062个,投资15847.7万元。其中,环保补助(含环保贷款)8586.76万元。
  “六五”期间,青岛染料厂投资100多万元,治理项目近20个,使该厂废气治理率达100%,废渣处理率达97%以上,废水治理率达30%。“七五”期间,青岛海洋化工厂隧道烘干窑改燃煤为蒸气烘干,投资45.34万元,不仅消除了烟尘污染,还可增加硅胶烘干能力150吨/年,节煤1000吨/年,节气4000余吨/年,创经济效益35.2万元/年。青岛石油化工厂投资50万元,改制碱渣酸化与粗环烷酸分镏提纯装置,使原来全部排放的800~1000吨/年碱渣得到利用,还消化100吨/年废硫酸,从中提取环烷酸和脂肪酸达150吨/年,创利30~50万元/年,这不仅解决了碱渣的常年污染问题,还为市场增添了紧俏产品,青岛造船厂造纸废水综合处理一期工程,投资25.5万元,处理能力1800吨/天,年削减悬浮物1447吨,年创经济效益11.8万元。青岛缝纫机厂投资160万元,取消氰化物镀铜锡合金工艺,新建微机控制电镀生产线,采用逆流漂洗与薄膜蒸发处理含铬废水,用离子交换与薄膜蒸发处理含镍废水,用化学法处理含铜及综合废水,年排放废水中削减六价铬1.9吨、氰化物4吨、二价镍1.6吨,年创综合经济效益10多万元。青岛自行车公司电镀厂废水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投资75万元,外排废水中六价铬的年削减量已达5.48吨。青岛碱厂粉煤灰制砖项目,投资197.2万元,年可利用粉煤灰5万吨(年产生6万吨),掺入60%粘土烧红砖5000万块/年。青岛钢铁总厂投资96.74万元,采用外吸法治理电炉烟尘,年削减向大气排放烟尘260吨。青岛磷肥厂对高炉排放的废气采取密封炉顶尾气的措施,把一氧化碳全部回收,年节约焦炭2000吨。青岛自行车公司投资142万元,治理大型窑炉9台。其中,8台改为电炉,明显改善周围大气环境,降低了锻件烧损率,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港务局卸车煤粉污染,采取喷水防尘治理后,周围煤粉尘浓度由690毫米/立方米降到9.8毫克/立方米,年减煤炭损耗1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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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环境污染和治理  
第二章  污染源治理

第三节  限期治理


  从1974年开始青岛医学院、青岛市防疫站、山东海洋学院、黄海水产研究所、青岛市环办等单位联合组织对市区10条河流、工业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了一批重点污染源。并针对重点污染源,1978年10月由国务院环办下达了第一批限期治理计划,其中有青岛化工厂氯丁橡胶污水和聚氯乙烯污水治理,青岛警备区化工厂、胶县碳黑厂碳黑污染治理和尾气利用项目。1979年6月山东省下达青岛石油化工厂含油污水、青岛钢厂炼钢转炉污染等10个限期治理项目。1979年12月青岛市下达东风化工厂、泡花碱厂、农药厂、明胶厂、4808厂等第一批限期治理的污染企业单位35个,治理工程项目66个,其中,治理废水20项、废气烟尘36项、废渣粉尘9项、噪声1项。同时下达限期搬迁单位8个,1986年底已停产、搬迁7个。
  1984年青岛市对噪声、恶臭、烟尘严重污染扰民的39个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这些限期治理项目中,有些项目与国家投资渤海、黄海污染治理项目交叉进行,有些是单位自筹资金解决,有些安排在环境保护补助资金治理计划中。各企业结合工艺改革,综合利用,治理了一批重点污染源。收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青岛钢厂炼钢转炉烟气治理前,漫天黄烟(群众称“黄龙”),大气中总悬浮微粒1.542毫克/立方米,含铁量0.070毫克/立方米,使周围10平方公里均受其害。1985年采取新工艺,完成以治理烟尘为重点的扩建炼钢炉工程。治理后,消除了黄烟,大气中总悬浮微粒降到0.281毫克/立方米,不仅使厂内外和整个楼山后地区大气环境得到较大改善,而且还降低了能源消耗。青岛蓄电池厂炼铅烟尘是台东区的污染大户,含铅浓度严重超过国家标准。1979年调查,其污染范围(南北两扇形区)在4.5平方公里左右。这个范围恰好包括人口密集的居民区和市南疗养区的一部分。距烟囱500米内的下风向,平均含铅浓度超过20微克/立方米;600~1000米,有60%的样品浓度超过5微克/立方米;1200~1800米处,仍有55%的样品浓度超过3微克/立方米,超国家卫生标准日均0.7微克/立方米的4.5倍。1985年投资50万元,上一台静电除尘设备,1986年将炼铅炉及除尘设备迁出市区,使排放的铅尘低于国家允许排放标准,消除长期危害厂区周围铅烟污染。“七五”期间,青岛碱厂投资3000多万元,完成围坝拦渣主体工程,1988年7月停止直接向胶州湾排放碱蒸馏废液。青岛染料厂投资1597万元,采用加压接触氧化生化法综合日处理2500吨染料废水工程,1990年11月竣工试车,该项目年消减化学需氧量2600吨、悬浮物1088吨、酚45.5吨、硫化物1.7吨的排放量。青岛红星化工厂硫化氢尾气治理工程,投资591.29万元,1990年底土建安装工程完工。运转后,年可消减排放硫化氢气体1169吨,创利242.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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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环境污染和治理  
第三章  环境整治

第一节  专业化调整


  1981年始,青岛市组织铸造、锻造、热处理、电镀四项专业化调整。是年,青岛市成立锻造、铸造、热处理、电镀四项专业化办公室,市经委牵头,机构设在机械局。按照专业化生产原则,坚持“调整与环境建设一齐抓”的方针,组织和联合行业力量,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布局进一步合理,从而使盲目发展趋势有所控制。1981年青岛市有铸造、锻造、热处理、电镀800余个专业厂点。至1985年,青岛市撤销、合并生产条件差、技术落后、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低、污染严重厂点211个。其中,铸造撤点26个,锻造撤点14个,热处理撤点64个,电镀撤点107个。封存各种设备212台,装机容量减少3820吨,节余劳力1600名,腾出厂房2.4万平方米,年节电63万度,节水5.2万吨,减少电镀污水排放7.7万吨。崂山县中韩镇原8家电镀加工点,县经委封定7家,保留1家。沙子口镇将6家电镀加工单位合并成1家电镀专业厂。纺织总公司实现电镀件定点集中生产,原10家热处理厂点保留1家作为协作组织专业化生产单位。
  在调整中,坚持与城市建设、污染治理密切结合。凡在风景旅游区、水源保护区、居民稠密区、疗养区以及海港码头周围从事上述四项专业的加工厂点,坚决关停。崂山县惜福镇松树庄办电镀点,离崂山水库仅两华里,浮山安全器材厂,地处疗养区;港务局机修厂,座落在海港码头内;台东铜铝铸造厂、五金拉链厂及市南金属制品锻造厂,都位于居民区,均予以停产或搬迁。青岛市中小学校办工厂中,有10家从事电镀加工,生产条件差,对学生身体健康有影响,1982年,市教育局按照青岛市专业化调整要求全部撤销。在锻造行业中,有许多厂点的热炉炉型陈旧,消耗大,烟尘污染严重。市环保局会同各主管部门,坚决撤并或搬迁扰民严重锻造点,查封夹板锤和一些小烘炉,对保留的20余家厂点的锻造炉,安装了烟防尘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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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环境污染和治理  
第三章  环境整治

第二节  污水控制


  1964年,青岛市投资102.7万元在团岛建成第一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一级污水1.1万吨,主要是来自广州路泵站(包括乐陵路、太平路泵站送污水)汇集的生活污水。该厂1965年投入使用,污水经双层沉淀后,作为肥料装船运往农村。对保持前海海域清洁起到一定作用,但只除去了悬浮的固体物质,未能除去溶解在污水中的有害物质。70年代后期,农村不要城肥,致使污泥无出路,污水沉淀后的污泥仍排附近海中,故污水厂起不到处理污水的作用。
  1978年在东海路污水泵站,开始组织射流曝气生物化法处理污水小型试验。1981年试验成功日处理500吨污水技术,处理后,水质达到回用或农灌标准。同年底扩建成日处理3000吨的中型试验站,处理后的水供海藻胶厂生产部分工艺使用,同时还解决一些当时建筑施工单位的燃眉之急。
  “七五”期间,城区小水清沟河得到整治,脏、乱、臭的湖岛河整治工程完工,上百户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日排污水5万吨的唐河路、郑州路污水排泄泵站建成,使沧口区6万平方公里内污水有了畅流通道。浮山河的整治,较大地改变了当地居民生活环境。海泊河口建日处理8万吨污水综合处理厂的方案,包括勘探、设计、资金筹集等施工前期工作已落实。
  各县(市)、区的污水防治,则从实际出发,利用当地自然条件,本着节省投资、降低转运费用、保护水环境、利用水资源的原则,探索自己治理污水的路子。继即墨市1986年建成日处理(一级)5000吨污水综合处理厂后,胶州市氧化塘工程1990年投入试运行,被评为全国综合整治优秀项目,誉为“齐鲁第一塘”。胶南县在完成城区管网工程后,拟再简易处理,将污水用于农业灌溉,争取实现污水资源化。平度市城区污水采用土地处理技术的东岘河污水处理系统及回用工程,于1990年投入建设;莱西县城区污水综合处理工程,已审批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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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环境污染和治理  
第三章  环境整治

第三节  烟尘控制


  1976年4月,遵照国务院“对烟尘污染问题,应当狠抓不放,尽快解放”的指示,青岛市发动消烟除尘大会战。市环办抽调20多人成立会战工作班子,组成技术指导组,进行技术探讨、指导;组成监测组,有重点地进行除尘效率测定。至11月底统计,城区有工业生产和生活采暖锅炉1080台,除停用报废198台外,进行锅炉改造和采取消烟除尘措施的有605台,占运行锅炉台数的68.6%。对四方染织厂、第一木器厂、染料厂、发制品厂、铁路医院等8个单位的除尘设施测定结果,土法降尘室降尘率为65%,土法改炉加导风器除尘率为63%,平面蜗旋型旋风除尘器除尘率为57.3%~80%。1977年,在“会战”的基础上,继续组织锅炉改造,配备除尘设施,抓控制烟尘污染。1978年青岛市《关于加强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要求:新锅炉出厂,必须附有经市、区环办审查同意;已安装的消烟除尘设备,不得擅自停运或拆除;锅炉排烟黑度要达到林格曼烟气浓度图一级。
  1981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积极推广集中供热和联片的通知》。此项工作由青岛市经委、节能办、环保局、燃料公司组织实施。首先在青岛橡胶九厂,联合青岛橡胶工业研究所、青岛纱布制品厂等单位进行试点。至1986年陆续建起了青岛草制工艺品厂、染料厂、青岛针织七厂、海洋涂料研究所、浮山供热站等18处联片供热和集中供热,60多个单位参加,共停锅炉49台,烟囱40支,每年少排烟尘上千吨,二氧化硫400多吨,其他有豁物质上百吨。实行联片供热,热效率提高10%以上,节煤13%,节电26%,节约用工46%,节约用地面积50%。“七五”期间,市Gov成立了集中供热办公室,至1990年,集中供热站发展到7处,供热面积达58.2万平方米。1983年胶南县城配备了3000千瓦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设施后,“七五”期间,平度、即墨、莱西城区也先后建起了热电联产供热设施。
  1986年,青岛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根据洛阳城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作出了用3年时间创建基本无黑烟城市(锅炉、窑炉排烟黑度85%达到林格曼一级)的决定。由各县、区Gov主持,组织城乡建委、经委、环保、商业、房产、燃料等部门参加,组成县、区创基本无黑烟领导小组。先在市南区、台东区、沧口区的6.69平方公里3个小片试点基础上,从1987~1988年,在城区范围内,组织有关单位,投资3183.47万元,治理了锅炉、窑炉、茶水炉、大(小)灶6590台(眼),达到了城区基本无黑烟要求。
  1989年,在市区开始组织烟尘控制区的建设,控制区内锅炉排黑烟浓度90%以上达到林格曼一级,80%的锅炉排尘浓度在400毫克/标立方米以下。两年完成67.52平方公里,覆盖率占建成区的64.4%。控制区内锅炉1259台、窑炉442台、茶炉1149台、大灶2402眼和小灶1333眼,排放烟度合格率分别达到96.5%、95.9%、99%、95%和96.8%,锅炉、窑炉排尘合格率为84.7%、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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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环境污染和治理  
第三章  环境整治

第四节  噪声控制


  青岛市区为丘陵地形,交通噪声较重。1984年青岛市人民Gov颁发的《青岛市道路交通违章处罚暂行规定》中要求:车辆在城区行驶严禁鸣高音、用怪音喇叭,不准用喇叭唤人、叫门,夜间行车用灯光示意,禁止鸣喇叭;在医院、疗养院、学校、机关附近及25条路段禁止鸣喇叭。为综合治理交通噪声污染,青岛市自1985年开始把机动车辆噪声列入车检内容,当年检车61504辆,安装低噪声喇叭56070个。对拖拉机和外地卡车进市区实行时间限制。同时对汽车生产厂家新车出厂实施噪声检验,喇叭噪声不准超过国家规定的86分贝(A),否则不准出厂。
  随着城市商品市场日益繁荣,商场各种音响器材、娱乐场所高音喇叭喧叫不止,附近单位、居民反应强烈。185年青岛市人民Gov组织公安、环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一次统一行动,一周之内取缔496个室外广播喇叭音箱。之后,市、区公安及环境保护部门将商业性和社会生活噪声纳入日常管理,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在实施《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中,强化了对工业和固定噪声源的管理。1985年始,对固定噪声源实行噪声超标收费,加快了各单位治理噪声的步伐。“六五”期间,在污染治理项目中,几乎没有噪声治理;“七五”期间,青岛市区各单位投资1512.3万元,治理了工业和固定噪声源340多项,并开展了“固定噪声源达标小区”的建设,至1990年面积达70.2平方公里,为建成区的66.96%,建成区内固定噪声治理率达92%。通过各项控制、治理噪声措施的实施,1990年青岛市区各功能区环境噪声较前两年普遍下降,下降范围为1.5~7.6分贝(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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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环境污染和治理  
第三章  环境整治

第五节  综合整治


  80年代以来,青岛市在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方针时,彻底翻建了第一海水浴场更衣室等设施,改善了环境。1984年在市区开展封山、绿化建设活动,到1986年建成10个山头公园。这期间,共栽各种树木36万株,绿篱6000米,草坪2万平方米,攀援植物4000余墩,建成200余项7万平方米园林设施。城区公园由6个增到16个。新建公共绿地200余公顷,相当于青岛市90多年建成公共绿地的总和。1990年市区绿化覆盖率达22.8%,人均公共绿地达37平方米。1986年建成日产14万立方米的煤制气一期工程,到1990年民用煤气达5.67万户,加上使用石油液化气户,民用燃料气化率达56.2%,其中,除公用事业供应液化气外,各单位自己购进供应职工液化气户约占16.7%,每年可减少民用燃烧煤炭25万吨。
  1986年,青岛市Gov成立推广型煤领导小组,制订政策,发动群众,组织扩大型煤生产能力和宣传推广型煤活动。在年销量(市区)3万吨的基础上,到1990年增长到24.85万吨,民用普及率达到80%,加上大、小经营性炉灶和集体职工食堂用煤,普及率为51.52%。
  “七五”期间,青岛市建成了黄岛电厂二期工程,还有引黄济青、道路立交、青烟高速公路等一批关系青岛长远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新建居民住宅573万平方米,道路200公里,自来水管188公里,下水管道140公里,长期制约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重要城市环境因素正在逐步改善。1989年,青岛市将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纳入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定量考核包括6项环境质量指标、14项污染控制指标,同年得45.2分,翌年得53.7分。“七五”期间曾投资300万元,在湖岛垃圾场海中筑坝,进行卫生填理,采用充填——堆平——压实——覆盖——再压实的办法,造地446亩。1990年,青岛市人民Gov为提供城市环境质量,专门成立了市城管会,并发布以法治市的决定。是年,在全国城市卫生检查中,青岛市被授予卫生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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