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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管 理  
第一章 机 构

第一节 清末、民国时期的邮电机构


  胶州邮界 1899年7月1日大清邮政在胶澳设立胶州邮界(总局),归胶海关管辖。胶州邮界设邮务总办,管辖邮界范围内的内地大清邮局,在胶澳租借地内设青岛邮件交换局,邮界和交换局均不办理营业。1910年胶州邮界改为副邮界,设副总办。有供事20人,差役139人,其中青岛交换局员工6人。1911年5月30日邮界脱离胶海关归属清Gov邮传部。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废大清邮政建中华邮政。1914年1月1日邮界建置撤销。
  青岛一等邮局 1914年1月胶州邮界撤销,同时改设青岛一等邮局,仍管辖青岛邮件交换局及原胶州副邮界范围内的邮政局,设置副邮务长,隶属济南邮务管理局。1922年12月,北洋Gov交通部接管青岛日本邮便局,撤销青岛邮件交换局,青岛一等邮局迁入堂邑路5号(原青岛日本邮便局址),对外称胶澳邮务总局。自此正式全面开办邮政业务。青岛日本邮政机构撤销后,其在青岛和胶济铁路沿线的邮政局房由中国Gov作价收回。原由青岛一等邮局管辖的内地邮局一律归济南邮务管理局直辖。青岛一等邮局局长以下设秘书、会计监察长、下属5个支局,支局设支局长。全局有员工120人(四方、沧口为省属二等邮局)。
  1929年南京国民Gov接管青岛,青岛一等邮局直属南京国民Gov交通部。局长以下设秘书处、会计主任、收支员、监察员、巡员。全局职工为200人。1935年7月1日划归青岛一等邮局。1938年1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日本派首席调查官进驻邮局(后改为副局长),下设总务、业务、监察、保险4股。1942年职工为287人,1944年底为210人。日本投降后,1946我1月8日,局内设文书组、监察员、会计主任和视察员,监察员下设快递邮件、普通邮件、挂号邮件、包裹、运输、营业、保险、供应等8组。会计主任下设帐务、出纳两组,视察员下设投递、稽查和信差各组,并负责视察各支局。职工人数1946年1月为201人,1947年为251人。1948年后,随着山东各地先后解放,外局职工来青额外人员增至216人,职工总人数达到457人。
  济南解放后,青岛成为孤岛。南京国民Gov交通部在青岛成立“山东邮区第一战区邮务管理段”,辖青岛、烟台(已撤至青岛)、四方、沧口、李村、城阳、即墨、福山及第九、第十、第十一2个随军邮局,由青岛一等邮局局长兼任段主任。
  邮政储金汇业局青岛分局  邮政储金汇业局青岛分局成立于1946年1月4日,设经理、副理、襄理,下设总务、会计、出纳、营业、保险5课。课下设股,计有汇兑、储金、帐务、审核、文书、收支、银行、庶务等股。此外还有人事管理员、研究员等职,人员多时达到90余人,青岛解放时尚有79人。
  青岛电报局  1893年清Gov在杨家村设置电报房,只有旋生1人,属胶州电报局领导。1898年5月改为青岛二等电报局,设局长,增派报生。1922年北洋Gov收回青岛主权时,称胶澳商埠中华电报局,有员工17人。1923年为接收青佐水线,员工增至30余人。1924年10月电报局迁至广西路后,青佐水线开通,业务繁忙,员工增至70余人。局内设局长、会计主任和洋帐总管。青佐水线运用处设主任、报务领班、庶务主任、技师、均由日本人充任。中方派水线工程师负责线路测试。1923年,团岛长波无线电台接收后,设长波无线电报局。1929年南京国民Gov接管青岛,电报局改为交通部青岛电报局。同年交通部和建设委员会在青岛各设短波无线电台。8月,短波台球与长波台合并,成立交通部青岛无线电总台,对外称青岛无线电报局。总台设管理工程师,下设工程师、报务主任、收发主任,职工有53人。1935年5月无线电报局合并到青岛电报局,电报局升为一等局。局内设局长、总工程师和事务课、工务课、营业课,职工为120余人。
  青岛电话局  德日侵占青岛时期,市内电话分属德国邮政局和日本递信部。德国邮政局的市话雇有中国工人10余人,1914年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时期,市话的会计庶务及电话挂号分属递信部的经理科、业务科及邮便局办理。至1922年,专从事市话的话务员为84人(日本人76人、中国人8人),机械工人19人(日本人15人、中国人4人),线路工40人(日本人、中国人各半)。
  1922年12月10日,北洋Gov收回青岛主权后,设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后又归商埠局。胶澳商埠电话局内设经理科、工务科、营业科。经理科下设文书、庶务、司机(话务员)3股;工务科下设线路、机械2股;营业科下设会计、业务2股。员工175人,其中话务员93人,工匠39人。
  1929年5月,电话局归属南京国民Gov交通部,称交通部青岛电话局,划为二等电话局。局长以下设主任工程师、文书股、营业股、会计股、出纳股、交换股、长途股、修养股、设置股、庶务股。职工总人数增至190人,其中话务员130人。1936年职工总人烟160人,内管理人员52人,话务员31人,技工50人,工役27人。
  交通部青岛电信局  1945年日本投降后,南京国民Gov交通部接收了“华北电电”青岛通信局,成立报话合设的青岛电信局,归交通部第七区电信管理局领导。局设总工程师和工务、报务、话务、营业、总务、会计等课,共有职工733人。工务课下辖机械股(内附修机室)、线路股、材料股、中央室、发讯台、收讯台、海岸台、水线室、堂邑路电话分局、华阳路电话分局、沧口电话分局、李村电话号码分局。报务课下辖有线股、无线股。话务课下辖交换股(后改为市内股)、长途股。营业课下辖电报股、电话股。总务课下辖福利股、文书股、出纳股、人事股、事务股。会计课下辖会计股、审核股。电信局并辖即、高密、胶县、坊子、潍县等5个电信局。


第五篇 管 理  
第一章 机 构

第二节 德国、日本侵占时期的邮电机构


  青岛德意志帝国邮局 1897年11月德国军队侵占青岛,设为侵略军服务的“战地邮站”。1898年1月26日开办邮政代办处。1901年5月16日在亨利亲王大街(今广西路)和阿尔柏尔特大街(今安徽路)、梯尔皮兹大街(今莒县路)之间新建青岛德意志帝国邮局(亦称“德国皇家邮局”),归德国在上海设的“邮电业务管理处”领导。德国在胶澳租借地和胶济铁路沿线先后设立的邮政机构有7处。1914年9月德国所设机构全部关闭。
  青岛日本邮便局 1914年日本侵占青岛后,接管德国邮电机构,自设野战邮便局,管理邮递事务,自定邮资,发行日本邮票,并在胶济铁路沿线各市镇设分局。日本野战邮便局为邮电合设,初归日本守备军军政署通信部领导。1917年日本Gov在青岛设立民政里递信部,递信部内设邮政、电信管理机构并管辖发电所。将野战邮局改为普通邮局。总局原设在德国邮政局内,1919年迁入所泽町(今堂邑路)新建成的邮政大楼。日本邮便局在青岛设局、所14处,在胶济铁路沿线设局所16处。
  “华北电电”青岛电报电话总局 1938年1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夺占电报局和青岛电话局,合并为青岛电报电话总局。同年8月1日划归设在北平的华北电信电话股份有限公司,称“华北电电”青岛电报电话总局。1945年4月,为了强化战时体制,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改称青岛通信局。总局机关设通信课、管理课、工作队部、青岛用品事务所。总局下属:1、青岛中央电报局。内设庶务课、通信课、受配课、试验课、北分局、沧口分局、电报收发处3处、青岛送信所、青岛受信所。2、青岛中央电话局。内设庶务课、交换课、业务课、工务课、工作小队、北分局、沧口分局、李村分局、青岛私设电话营业所(用户交换机)。3、即墨、高密、胶县、坊子、潍县电报电话局5处,电报局3处。4、海岸局(海岸台)。5、中继所(载波室)。全局职工共890人,其中日本籍职工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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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管 理  
第一章 机 构

第三节 青岛邮电局


  1949年6月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邮电部接管了青岛邮政、电信、储汇3局。1949年8月25日,储汇局与邮政局合并,原山东省邮电管理局胶东分局青岛发行科30人亦合并到邮政局。合并后,邮政局职工总数为640人。1950年初,经整编,局设军代表,下设人事股、总务股、会计股、业务股、发行股、视察股、合作社、机关学校。总务股下设文书组、庶务组;会计股下设帐务、储汇、出纳3组;业务股下设营业、收发、挂快、包裹、运输(包括青浦押车员)、杂务等6组;发行股下设会计、发行2组;视察股分管全市各支局、邮亭和投递组。全局定员为368人。青岛电信局接管时有职工733人,另有供给制人员102人。局设军代表、移设军助理。将原第七线务段(长途线路)与工务课的线务股合并,原第七区电信管理局青岛材料库合并入工务课材料股,话务课的市内股与长途股合并为交换股。1950年1月1日,电信局组织机构按一等甲级局编制进行整编,理工人数为540人。设主办秘书、业务科、工务科、人事课、总务课、会计课。业务科下设报务、话务、营业3股及广西路、堂邑路、华阳路、大港、沧口、城阳等6个电信营业处;工务科下设线路、机械、材料3股和第一、第二修养室、收讯台、发讯台、中央室、修机室、长机室;总务课下设事务股、出纳股;会计课下设2股。1951年8月1日,邮、电两局合并为邮电部青岛邮电局。业务部门按性质分类进行系统管理。沧口、李村两地邮电机构合并为沧口邮电局和李村邮电局。市局设科,科下设股,股以下为班组。全局职工为966人。1952年12月中旬,组织机构调整,局设办公室、人事科、保卫科、财务供应股(局直属)、邮政科、业务科、市话科、长信科和沧口分局。全局定员为825人。1953年5月16日,依照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通知,取消了军管。
  1955年12月1日,市话从邮电局分出,设立专局,分别称:“山东省青岛市邮电局”(一等),“山东省青岛市市内电话局”(三等)。分设后的邮电局设主任经济员、主任人事指导员、主任业务指导员、技术员、保卫科(附警卫队)、主任会计员、供应管理员。取消长信科,原长信科下属的报房、长途台、载波室、电报维修组和收发讯台直属局领导。邮政系统设发行科、邮件分拣投递科、营业科。各营业支局的营业属营业科管辖,设有投递点和报刊发行的支局,其投递员和发行员分别由分拣投递科和发行科管辖。市话局设主任工程师、秘书、主任经济员、主任会计员、主任人事指导员、保卫股、总务员、供应员。生产单位有二局机械室、二局线务室、一分局(即三分局)、工程队、装移工程队、机械工程组、沧口支局、李村支局。1957年市机要交通局合并到邮电局,局增设机要通信科。
  1958年1月1日,市话再次并入青岛市邮电局。局设办公室、人事保卫科、总务供应科、财务科、技术科、邮件分拣投递科、建刊发行科、市话二分局、三分局、工程队、电报科、长话科、机要科、营业科,辖市内各支局和李村支局。11月,即墨、胶县、胶南3县邮电局划归青岛市邮电局领导。1959年增设计划财务科和供应科以及市话疗养区支局。电报维修制造厂改称电报工厂和科研所,成立邮电技工学校。1960年又增加电缆厂和铜厂。同年,即墨、胶县、胶南3县邮电局分别划归烟台地区和昌潍地区邮电局。1962年7月,以李村支局为基础,新设崂山县邮电局,隶属青岛市邮电局。
  1970年1月1日,青岛邮电分设为青岛电信局(由青岛警备区领导)和青岛邮政局(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和山东省交通邮政局双重领导)。机要通信划归青岛市革命委员会。电信局设局长、政委,局机关设政治处、生产指挥部和行政科;电报、长话和市话各分工负责局称站,设站长教导员;电信工厂和线路工程队设厂长、队长和教导员。1972年1月,站改为分局(科),并增设营业分局。邮政局设立核心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包括人事保卫)、生产组(包括会计)和总务、供应组。基层有邮件科、发行科(包括投递)、营业科。1971年成立市南分局、市北分局、东镇分局、四方分局、沧口分局等单位。同年12月,机要通信又归并邮政局。1972年8月成立邮政修配厂。1973年起,局机关各组改为科,生产组改为办公室。
  1973年,邮、电两局合并。局行政机构设办公室、人事科、保卫科、总务科、供应科、技术科研科、邮电业务科、计划财务科、基层设机要通信科、发行科、邮件科、电报科、长话科、市话二分局、三分局、沧口分局、工程队、邮政工厂、电信工厂和市南、市北、台东、四方分局。1975年改技术科研科和邮电业务科为电信科和邮政科。
  1979年1月1日,即墨、胶县、胶南3县邮电局划归青岛市邮电局。1983年10月平度、莱西两县邮电局划归青岛市邮电局领导。1983年11月,市局机构进行调整。机关设总工程师室、办公室、保卫科、人事科、教育科、供应科、计财科、邮政科、电信科、农检科、农话科、基建科、科技科、行政科等17个科室。基层生产单位有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分局;分拣科、转运科、国际科、机要科、邮票分公司、长话科、电报科;市话二、三、四、五、六、八分局和工程队、市话营业科等23个。1987年1月成立经济技术开发区邮电分局。同年11月成立动力科、储汇科、传输科、计量室、电信营业科、报刊发行科,同时撤销科技科、市话营业科、报刊分发科。12月将各邮电分局改称区邮电局。市话分局分别改称堂邑路市话局(原二分局)、广西路市话局(原八分局)、湛山市话局(原六分局)、华阳路市话局(原三分局)、水清沟市话局(原五分局)、沧口市话局(原四分局)。1988年9月设报刊销售公司,10月设速递服务站。11月实行局长负责制。1989年5月起青岛市邮电局执行国家计划单列城市工资标准;机关管理部门改科为处,基层生产部门改科为分局。同年9月电报分局迁至山东路,原址新设安徽路电报分局。
  1990年底,青岛市邮电局机关共设置27个党政管理部门;基层设33个生产分局、厂、公司;8个独立核算的市属县(市、区)邮电局。共有职工5628人,其中市局为3206人(包括大集体232人)。市局职工中,各级管理人员323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113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为4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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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管 理  
第二章 业务管理

第一节 组织领导


  青岛邮电自1893年设置机构开始,邮政电信长期分设。各自按照部、总局、管理局的指挥系统组织所管辖的通信网络和生产现场进行通信生产,执行全国统一的业务规程、业务处理手续和工作制度。中华邮政时期邮政局局长以下设监察员和视察员(巡员),协助局长分管生产业务组、支局(所)及投递工作。至1951年邮电两局合并时,始设邮政科管理邮政通信。
  电报局于1925年升为一等局,其业务管理除局长外,配备报务总短工和报务巡查员。市话业务设营业科业务股进行业务管理。至1938年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时期,电报设通信课,市话设业务课专管业务。1945年青岛电信局设话务、报务两课分工负责管业务。解放后初设业务科,下设报务、话务、营业3股。1951年邮电合并后于改设长电科、市话科。
  1955年12月青岛市邮电局设业务指导员室,协助局长管理邮电业务。后改设邮电业务科,遂形成了局、分局(科)、支局(班组)的三级管理。1975年按专业分设邮政业务技术科、电信业务技术科,作为对全市(包括下属县、市局)邮、电通信指挥调度的专业职能科。1983年增设农村通信检查科,专管所属各县、市局的邮电业务监督检查工作,设农村电话管理科负责农村电话的管理。市内各邮电分局、基层各生产科,均配有业务管理员(指导员)协助科长进行通信(生产)管理和业务技术培训,质量检查和统计分析。各基层单位根据通信生产需要分别设置支局(所)、室和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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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管 理  
第二章 业务管理

第二节 业务操作规程


  邮政业务的规章制度基本上可分为三大类:一是为便于用户了解并正确使用邮政业务的《邮政业务使用规则》、《机要通信业务使用规则》;二是为明确规定各类邮件传递、处理手续、规格标准的“业务处理规则”,包括国内邮件、国际邮件、报刊发行、邮政汇兑、邮政储蓄、机要通信等各类处理规则;三是为加强邮政通信组织管理所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若干补充规定,如:邮政、报刊发行、机要通信、邮运等“规定汇编”和《邮政通信组织管理试行办法》、《农村邮政通信组织管理办法》、《汇兑资金管理办法》、《邮电日戳印模规格标准与使用管理管理办法》等。这些规章制度对邮政通信网络的组织管理、指挥调度、经办业务范围、资费标准、规格、尺寸、限重、限量、处理手续、用户权利、企业责任均有详尽的规定和遵循的依据,其解释权和修改权皆属邮电部邮政总局。
  青岛市邮电局为贯彻落实这些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分别制订各生产工序的“作业时间表”和各类邮件处理操作要点。如:《城市投递操作规程及质量检查办法》、《邮政营业投递作业操作要点》、《营业员服务用语》、《邮件收寄规格》等。
  电信业务分电报、长途电话、市内电话业务规程及使用规则,由邮电部电信总局统一制订,每隔数年进行修订,解释权和修改权属邮电部电信总局。内容包括通信网的组织管理,通信的指挥调度,业务管理,市内电话的服务范围(营业区域和基本营业区域的划分),业务种类,收费标准均有详尽规定,是通信管理和通信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的依据。各业务工种根据业务规程规定的处理程序制定各自的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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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管 理  
第二章 业务管理

第三节 责任检查制度


  邮政电信从建立机构之日起即执行由部、总局统一制定的各级主管责任检查制度。解放后随着通信事业的发展,生产和职能部门多次调整组合。1950年起为加强企业管理,青岛市邮电局系统曾进行过多次建立健全责任制工作。至1983年10月把以往制订的各类责任制度重新修订,将各专业科室、基层单位的业务管理职责权限汇集成《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印发全局执行。各基层单位也同时将所属支局、室、班组以及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交接验收、安全保密、质量标准、请示报告等内容都订入《生产岗位责任制》中,并按“月核季奖”办法定期考核,奖优罚劣。
  邮政业务的监督检查工作,由邮政业务技术科负责对全局各邮政基层单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写出《邮政业务工作检查报告书》上报,并交相关单位改进或落实,检查周期为每月不少于1/3的单位和派押邮路。各分局、科的业务管理员对所属支局、班组日常检查所发现的问题也写出《邮政业务工作检查报告书》上报邮政科并交有关人员改进。检查周期为每月不少于1/3班组、台席。《检查报告书》中所列问题都纳入评比考核。各室主任、支局长、班组长将每日履行检查的内容逐日各自分别填写《邮电支局工作日志》、《投递班长工作日志》等,并定期送单位主管核阅。
  电信业务检查,执行专职检查和职工自检、互检相结合、生产检查和技术辅导相结合,采取电路监听、现场观察和事后检查等方法,局电信科每季一次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机构进行全面检查,电报、长话两科设有专职的电检组,负责业务量统计、质量检查、差错统计,每月一次组织全面分析并报告单位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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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管 理  
第二章 业务管理

第四节 质量管理


  建国后,青岛的通信质量管理逐步完善,并形成由局、分局(生产科室)、班组分级负责的通信质量管理体系。局长负责全局的全面质量管理。邮政科、电信科作为局长的助手,负责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全程全网由各级业务领导局和电路小组组成,按照指挥调度系统,开展各项质量活动。省内直达二级报话电路,除济南局外,青岛局为业务领导局,由青岛任电路组长,开展电路小组活动。
  
   青岛市邮电局从1952年8月起,在山东省邮电管理局的直接领导下,组织专门班子,以技术定额测定的方法(简称查定),对各主要业务、技术工种的操作人员跟班写实查定。对操作先进,工作、服务质量优良者,整理总结为系统的先进经验,加以推广,对提高通信质量取得良好效果。主要经验有高祀田人工电报值机经验、王培珍营业服务经验和朱紫春电报投递经验。高祀田是人工电报值机员。自1952年开始,曾创连续作报172万字无差错的好成绩。1954年经山东省邮电管理局总结,其“发报前先浏览报底,编准大小流水号,拍报时左手食指指行组,思想集中,点划速度均匀,抄报时不抢抄、不压码、不猜臆,检查字数要仔细,复述重点莫迟疑……”的先进操作经验,经邮电部批准在全国邮电系统推广。王培珍1955年开始任营业员工作。她始终以“假如我是一个用户”、“将己心比人心”的服务思想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全面掌握各项业务。在青岛首创站柜台服务、礼貌接待用户服务用语,班前充分准备,工作时双手交叉,以“8分票、2分钱”同时出手的操作法,缩短了内部处理时限,对用户讲解业务做到“一手清”,她所经手的函、包、汇业务的数量和金额均居同工种之首。1957年全年经手款项达136.65万元,无任何差错。其先进工作经验,被山东省邮电管理局作为重点,在省内邮电系统推广。朱紫春是电报投递员。在投递电报工作中采购“四看”(分报看、到户看、签章看、回单看)工作法,连续10多年做到投递电报无差错、安全行车无事故。他利用业余时间走访用户、查询街道,将地址不详的“死报”投妥,工人们称他为“死报复活专家”。此外还结合推广全国邮电先进经验(工作法),先后在不同部门、不同工种各自树立质量先进标兵。
  1966年后由于通信秩序受“文化大革命”干扰,质量管理工作放松。至1975年经整顿后逐步恢复正常。
  1983年开始局设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各基层单位设质量管理小组,支局(班组)设质量(QC)小组。每月各分别举行一次质量分析活动(局每次分析的要点用通知公布并抄报省局)。1987年8月起设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局质量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同年起青岛市邮电局配专职干部对组长以上干部进行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培训,加强正规化、科学化管理。1987年全局QC小组达113个。至1990年底发展至119个,其中有成果小组29个,获市级先进成果小组1个,获省邮电先进成果小组3个。
  质量指标的制订,采用具体分解、分级考核的方法,根据局、分局、生产科室、班组、电路小组、分支机构和个人的职责任务,提出不同的指标要求,综合性的质量指标和经济指标作为全局指标不下达给个人。质量指标计划由省管局按年度下达。1990年省局考核的主要指标有:邮件全程时限逾限率,总包邮件损失率,给据邮件损率,机要文件失密丢损率,邮件处理不合格率,邮政通信案件,长途自动电话来话接通率,长途人工及半自动电话有效接通率,长途自动电话去话接通率,电报服务差错率,电信通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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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管 理  
第三章 技术管理

第一节 组织领导


  青岛电信系统自1935年起在局一级配设工程师协助局长管理技术。1945年日本投降后,交通部电信局设主任工程师和工务课统管报话各技术维护的股、室、台,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机线设备的维修保养、修复障碍以及大修、更新、改造等。虽有各种技术规范和维护制度,但只有少数技术管理人员掌握,多数职工不甚了解,技术培训无正式计划,质量无分析,无明确考核指标,外线不划包区,工人坐等障碍,全凭派工员指派抢修。
  1949年6月青岛解放后,电信局初设工务科统管技术维护。1951年邮电合并后曾设市话科和长途电信科分别管理专业技术维护。1958年后于除工程师室外还设技术科。1975年力设工业科研和电信科。工业科研科主要管理邮电工业和技术科研工作,设备的维护、大修则由电信科管理。1983年机构调整,设总工程师室,是局一级电报、长话、市话机线维护的全面领导机构。各生产单位和有关技术管理的专职机构在技术上服从总工程师的指挥。重要技术文件由总工程师签署,一般技术管理的专职机构是电信业务技术科。分局(科)是报话通信的生产维护单位,负责领导并组织所属生产班组进行经常维护工作。市话分局设机线工程师,长话科、电报科设电路工程师(技术员),在分局(科)长领导下,负责本分局(科)的技术管理工作。生产班组按专业设置,市话分局设机房、测量、电力、杆线、电缆、查修、装移各班(容量较小的局设混合班,为机务班、线务班);电报设电报机械维修班(中央室)、载波班和电力班;长话设载波室、长机室、电力室、长线班。邮政机械设备的维修由邮政科下属维修组负责,汽车、摩托车维修属车辆修配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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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管 理  
第三章 技术管理

第二节 维护操作规程


  电信设备维护规程主要有:长途电信的《载波电话技术维护规程》、《长途电话交换技术维护规程》、《长途线路技术维护规程》、《电信电源技术维护规程》;市内电话的《市话线路技术维护规程》、《市话机械技术维护规程》;电报的《电报技术维护规程》以及《电信机械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等。这些规程由邮电部电信总局统一制订颁发,每隔数年进行修订,解释权和修改权属邮电部电信总局。维护规程对各种设备的维修质量、标准和维修周期,测试项目和测试周期,均有详尽的规定。操作规程通常由各专业工种在总结先进操作法的基础上加以制订。50年代初期,经过在全局推广市话三分局老工人郭千里对日本20年代生产的史端乔式自动市话交换机,严格按技术标准、维护周期进行标调、认真巡回检查的市话机械维操作经验,障碍明显下降,经总结后纳入市话机械维护操作规程的内容。
  技术维护工作包括日常维护、中修和大修3种。分局(科)班组及个人的维修计划和作业计划,按年分月、分日编制。大修计划由局组织平衡上报山东省邮电管理局批准后执行。市话线路大修通常由局市话线路工程队施工,竣工验收后向省管局报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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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管 理  
第三章 技术管理

第三节 责任检查制度


  按专业分工维护范围划分责任区。市话有:地下电缆与架空电缆、架空电缆与杆线、杆线与用户设备;局间中继电缆、越局电话以及其他部门设备的维护责任(包括用户租用线对,用户租用杆路或管道,市内电话部门借其他部门电杆挂线,电车、电力、电信合用杆、代维线路,以及邮电企业内部各专业部门在市区及郊区架设的线路)。电报有:电报维护部门与长话维护部门,各项线路设备的定期测试和障碍处理的责任范围(电报至长话、无线或用户的中继线,电力室至电报维护的电源线和地线),幻线电路的责任划分以及载波报、话间中继衰耗、分隔滤波器的安装和维护等。长话有:各项线路设备维护责任的划分(包括进局长途明线,长途电缆,无人站房地上、地下部分,长途至市话中继线及无线、长话至生产单位的专用中继线,电力室至各用电单位)。各项线路设备的定期测试和障碍测试及幻线电路的测试责任划分。
  建立包机、包电路、包区、包段(个人)值班、交接班等责任制度。市话线路实行包线责任制。其形式分包区(组)或包段(个人)两种。分区分段主要依据设备的数量、分布情况和维护人员的技术水平而定。通过包区、包段,达到三包两保:“包设备的维修工作,包设备的经常管理,包设备维修用料的消耗定额;保证设备的技术状况和电气性能经常良好,保证通信质量良好”。长话、电报和市话机房实行包机责任制,把全部现用、备用、附属设备及工具、仪表等划清段落和范围,定人维护,使设备和电路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为保证维修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局、分局(科)对维护工作分别建立定期和不定期考核检查制度。监督检查是由领导检查、专职检查和职工检查相结合,普通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生产环节的现场检查和事后检查相结合,以现场检查为主。检查内容包括维修计划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通信质量;设备质量及工作质量;各种原始记录,统计和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季节性预防措施;节日安全及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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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技术管理

第四节 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重点放在设备的检修过程和运行的质量控制上,通过生产过程中的自检、互检和质量验收,加强薄弱环节,预防障碍,杜绝事故。根据维护规程的要求,具体规定检查的项目、抽查周期,数量不少于规程规定的抽查数。
  建国后,设备质量一直作为衡量企业管理水平的主要方面。邮电部和省管局对各主要设备、技术工种均定有维护质量指标。青岛局根据不同工种定有分解保证指标,定期研究提高质量的措施。1983年后局设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各维护部门分设质量管理小组及QC小组。局每季度召开1次质量分析会议,分局、科和班组每月1次,针对质量薄弱环节订立改进措施。
  青岛局设备维护部门上报省管局的主要质量指标有:长话载波电路合格率,长话障碍历时分/路,会议电话三保合格率,电报电路局内障碍历时分/路,电传机平均每部障碍次数,市话机械报告障碍平均历时,市话线路报告障碍平均历时,通信事故,市话接通率。1986年后这些技术质量指标减缩为长话电路合格率、长途电传电路合格率和市话接通率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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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技术管理

第五节 主要科技成果


  重复器自动试验机 青岛市的自动电话初建时,系引进日本产步进式机。自1930年1月开通至1950年已运转了20年,部件使用年久、磨损严重。当时,二分局至三分局间用于呼叫的中继器材常发生电路中断,靠人工测试难以及时发现障碍点,平均每天影响通话达十几次至百余次。1950年5月,二分局机务员赵全盛在工程技术人员支持下,苦心钻研4个多月,于10月份创制“重复器自动试验机”,经鉴定完全达到实用标准。该机主要性能为每隔17分半钟自动对全部中继器测试一次,遇到障碍发出警报信号,值机员便能立刻找到障碍点进行检修,从而使局间障碍历时由原来的平均1.5小时下降至20分钟以内。
  开闭路两用半导体人工电报机 1964年山东省邮电管理局为解决县邮电局人工电报通报质量,提出拟利用半导体原件试制人工电报机以替代由继电器、电子管为主任的落后电报机的课题。任务下达给青岛市邮电局,由宫宗儒具体承担。当时国内尚无这种设备和有关参考资料,宫宗儒经两年苦心研制,反复试验50余次,于1966年研制出质量完全达到省局要求的“开闭路两用半导体人工电报机”,对提高通报质量,自力更生改变设备落后面貌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电传机信号畸变测试器 1965年前青岛市邮电局电报通信使用的均为机械式电传打字机,经常发生信号畸变故障,因无标准测试仪器,维修无标准参数作依据,每每修后仍出现故障,影响通报质量。1965年,宫宗儒经200余次反复试验,研制出完全合乎规格标准的电传机信号畸变测试器,可准确判断各种畸变信号,保证了电传机维修质量,并节省开支2000余元。
  Qd-A型射流控制再生式分子筛干燥供气设备 1982年前市话电缆充气均用电气设备提供,因受自然环境影响(沿海地区潮气大),气体水份过多,电缆易受腐蚀。1982年市话二分局以张宗尧为首组成专门班子,研制成应用射流技术控制分子筛过滤提供干燥气体代替电气供气,从而大大减少气体水份,保证电缆维护质量,延长使用寿命。该设备经青岛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持鉴定,认为具有啧先进水平,报山东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获山东省科技三等奖。
  二氧化碳大气传输激光通信机 1979年黄岛划为青岛市辖区,两地间隔胶州湾仅距8公里,而陆地则距100余公里。由于当时无直达通信线路,两地间通信联络需由胶南、胶县绕转。1980年青岛让邮电局科技科提出利用激光技术的方案,在青岛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支持下,由工程师宫宗儒为首组织科技科的工程技术人员试制“二氧化碳大气传输激光通信机”,1981年9月在黄岛和青岛团岛各设点进行通话成功。同年经青岛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鉴定,认为系国内首创,对解决海岛与陆地间通信具有实用价值。1984年10月该项目获山东省科技二等奖。
  此后,该设备因主要元件国内无专厂生产、维护困难而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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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计划财务管理

第一节 组织领导


  自清Gov开办国家邮政、电信后,即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中华民国时期邮政、电信的人、财、物权及其各项管理制度的制订,集中于交通部及其下属的邮政总局、电信总局。省级管理机构权限很小。青岛邮政、电信至30年代后业务量大,收入增多,均列为一等局管理,各设会计机构。1945年日本投降后,青岛一等邮局设会计主任,下设会计、出纳两组;青岛电信局设会计课,下设会计、财务两册,另在总务课设出纳股。建立了财务收支管理、会计核算、监督检查、专款专用、钱帐分管等制度。青岛一等邮局还兼管沧口、四方、李村等二、三等邮局的财务。
  建国后,邮电企业的人、财、物执行由邮电部、山东省邮电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管局)制订的邮电企业统一的计划、统计、财务制度和部、省局下达的计划指标。计划、财务专业管理机构随企业管理的需要多次调整。1950年邮局改设会计股,仍分会计、出纳两组,在发行股设会计员;电信局原设课股未变,另在材料股设会计员。1951年邮电合并后,局办公室设计划统计组,设财务科,下设会计、财务、出纳3股,并统一了计划、财务制度。计划、财务管理也由两级过渡到三级管理。1956年邮电与市内电话分管,两局各设主任经济员、主任会计员分管计划、财务工作。
  1958年市话局撤销并入邮电局后,计划、统计恢复由局办公室管辖,设会计科,科下不设股、组。新开办的工厂设会计员。1959年开始计划、统计、财务工作合管并,设计划财务科。1959年至1961年邮电体制下放地方为主管理,计划、统计、财务由青岛市计划委员会、统计局、财政局和省管局双轨领导,但仍执行邮电统一的计划、统计、会计制度。1962年开始,对崂山县邮电局的计划、财务实行业务领导。
  1966年至1973年8月随局体制变动,计划财务亦变动多次。1973年9月又恢复计划、财务科。
  1979年和1983年,由于行政区划变化,先后对胶县、胶南县、即墨县、黄岛区和平度县、莱西县邮电局的计划财务实行业务领导。1985年,为加强邮电企业财务管理,对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贯彻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设置了审监科;1989年改为审计科,同时成立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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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管 理  
第四章 计划财务管理

第二节 计 划


  清末和民国时期的邮电通信发展、财务收支等计划概由于部、总局统一编制,基层只有建议权但不编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成立后,邮电企业各项计划是邮电部、省管局计划的组成部分,根据邮电部、省管局下达的计划制度及有关指示要求编制上报,经批准后贯彻执行。1949年首先建立财务收支计划制度。1950年相继建立了劳动工资、物资供应、通信质量、机线设备维修、大修等计划及按专业分工管理办法。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计划工作以增收节支为中心,通过增产节约运动,组织职工讨论计划,制订措施,克服了缺乏通信器材和资金的困难,迅速恢复和发展通信,增加收入。在发展业务中曾出现脱离实际和强迫摊派等现象。1953年贯彻邮电部关于纠正企业经营中重量轻质、强迫摊派偏向的指示后,开始以提高邮电通信质量为中心,加强计划管理。编制计划时,由下而上层层调查分析,经职工讨论,局领导审核修改后上报。上级批准下达后,各级领导按分工组织完成。到1956年,计划的基础工作已较为健全,通信质量管理日臻完善,质量计划指标由1950年的四五项增加到30多项。
  1958年,在“浮夸风”影响下,计划层层加码,业务收入分“必成”和“期成”两套计划,脱离了客观发展规律。1960年上半我在“大计划、高指标”的压力下,营业部门大量揽收商品包,超过邮路运输能力,造成积压、丢失、损毁,影响了通信质量。同时,还出现虚假现象。1961年起,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工业七十条”,计划工作坚持以提高通信质量、改善服务和全面完成通信任务为中心,修订和补充了通信质量计划指标体系,并通过大修计划整修通信设备。1961~1963年共完成大修计划59项。1963~1965年在增产节约运动中,坚持“质量第一”,开展竞赛活动,各项计划均按期完成。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通信质量、邮电业务总量等计划被取消。虽有财务计划,但因基础工作受破坏,也失去作用。直到1974年才开始恢复计划制度,重建基础工作。
  1979年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把计划管理作为中心环节首先进行整顿,开始扭转长期以来邮电企业不计成本、不讲经济效益、“吃大锅饭”等错误做法。同年贯彻邮电部制订的《邮电通信企业经济技术指标管理办法》,制订《实施细则》。规定了6项经济技术指标,计划管理职责分工(其中包括计划的编制上报、分解下达落实、定期检查、考核计奖与公布等),健全了设备购置、设备大修、技术革新、零星基建等计划管理制度。同年,为控制生产费用开支,试行“费用计划证”办法。在实行“收支挂钩,差额包工,超利润留成”办法的基础上,1981年对生产费用计划试行“统一核算,分灶吃饭,费用包干,超支不补”的办法。1982年用“单位费用”来核定各二级单位生产费用计划,按年一次核定,分季下拨存入开户银行,在开支标准范围内自行掌握,局内以“代金券”办理结算。1983年规定的《青岛市邮电局经济责任制考核和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了各职能科室对长远规划、近期技术发展规划、邮电业务总量、邮电财务收支、通信质量、邮电企业经济技术指标等年度、季度计划的管理分工及互相协作的职责范围。1985年起实行邮电企业经济核算办法。同年,对局属二级单位开始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三级计划管理。1986年贯彻《山东省邮电企业经济体制改革暂行方案》,进一步改革了计划管理体制,邮电业务总量和计费业务总量、邮电通信主要质量指标、邮电业务收入、自有收入、利润、收支差额等为邮电通信企业必须完成的指令性计划,其他均为指导性计划。指令性计划由省管局按年度下达各地市局,按季进行考核。指导性计划,由各局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安排。1986年10月15日国务院下达了关于对青岛市实行计划单列的批复。同年11月15日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邮电部下达了关于对青岛市邮电局自1987年1月1日起实行计划单列的通知。邮电部规定单列的计划包括中央国营邮电通信业务量计划、财务计划、物资供应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劳动工资计划。计划上报省管局审核平衡后对青岛市邮电局计划单列报邮电部,邮电部下达计划时单列下达。青岛市邮电局实行计划单列后,经济管理权限享受省一级权限,隶属关系不变,仍受省管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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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计划财务管理

第三节 统 计


  邮电系统建立统计制度较早,现见到的有清Gov邮传部有关局所网路、通信设备及各项邮电业务分类等统计资料。
  建国后,青岛邮、电两局开始建立邮电局所网路,通信主要设备,各项业务出、进、转口分类,以及劳动工资等统计制度,财务收支也包括统计范围之内,邮电通信质量开始仅有邮政业务差错、电报差错、长话销退号、市话障碍等。1951年局设计划统计组后,增设电报投递时限、市话各类障碍历时和市话装、拆、移机处理需时等项目,并列为计划指标进行统计考核。同时对各类业务发展动态,通信质量升降以及计划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为局领导掌握生产情况、制订计划及评比提供了资料。1952年执行邮电部制订的统计报表制度后,开始在全局各生产科正式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建立各项基础工作。1954年邮电部修订统计制度,定期统计月报16种,季报5种,另有临时报表和一次性的统计调查。根据邮电部统计指标范围,青岛局组织检查了原始记录,落实登记统计办法并建立报表编写文字说明及审核制度,各生产单位还建立了生产日报或生产牌,按日检查计划进度。1958年增加各种临时报表和统计指标,实行逐日汇报业务收入、通信质量以及中心工作的计划进度情况,但发现有虚假不实现象。1961年开始整顿各项基础工作。1963年根据省管局统一制订的统计原始记录表式建立原始记录123种(不包括财务原始凭证表式)。健全了分析制度,生产班组(支局)每周(旬)一次,生产分局科每月一次,职能科按专业分工每旬一次,局每月一次重点分析,每季一次综合分析。同年邮电部、省管局及市统计局对各自颁发的定期及临时报表一次性调查等进行了检查和精简。1964年执行的定期报表仍有41种,其中邮电部制订的32种,省管局制订的3种,市各部门制订的6种。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统计制度先停顿后取消。1973年根据邮电部、省管局制订的邮电统计报表制度和有关指示,逐步恢复统计基础工作,重新组织统计人员队伍,建立原始记录等。1975年开始建立统计会审制度。1979年邮电部颁发了《邮电企业经济技术指标统计范围及计算方法》后,使邮电各类业务量、交换量及通信质量等有了统一的计算标准。1981年和1982年两次全面检查落实了省管局统一修订的统计原始纪录,其中邮政51种、电信107种。1983年市邮电局制订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和奖励办法中,将统计数字质量及原始记录列为检查评定分数的重要内容。1985年根据经济核算需要,新建和调整了统计报表及原始记录等。
  1986年1月1日起,邮电通信业务、财务会计、基本建设、工业物资、劳动工资等各种报表截止日期均提前到当月25日(季报、半年报、年报的截止期末月的25日),并从下半年起试行邮电业务量旬报制度。同年,为深入贯彻《统计法》,提高邮电统计工作质量,开展了统计工作的全面质量大检查,使邮电统计工作更好地为企业改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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