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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志31:电力工业志 第一篇 电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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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BR>概述</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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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1897年11月德国帝国主义强占胶澳后,为了供德军设施和官署照明用电,德国企业主朴尔斯曼于1898年在青岛现天津路与河南路交叉处附近搭设简易厂房,装设50马力引擎发电机两部开始发电,发电容量75千瓦,此为青岛电业之肇始。德国帝国主义为了巩固其殖民统治,长期掠夺青岛的资源,先由德商库麦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后由德国驻胶澳总督府出资,于1900年在青岛市今广州路3号新建“青岛电灯厂”,1903年10月建成,装设2台170千伏安蒸汽引擎发电机组,开始向市区供电。1905年,增装1台410千伏安蒸汽引擎发电机组,发电设备3机3炉,容量750千伏安(600千瓦),1906年发电量为86.77万千瓦时。<BR>  1914年11月日本帝国主义侵占胶澳后,由青岛日本守备军递信部接管青岛电灯厂,1915年1月1日,日本将青岛电灯厂改名为青岛发电所。1916~1922年,日本人先后安装了800千瓦机组1台、1200千瓦机组1台、1500千瓦机组2台,将原德国人安装的3机3炉全部拆除,至1922年底发电容量达5000千瓦。新建台东镇、李村水源地两变电所,线路单线长度220.16公里,用户发展到6841户,最高负荷2420千瓦。<BR>  1922年12月10日北洋Gov收回青岛发电所,1923年5月27日,改青岛发电所为中日合资“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后来,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多次增装发供电设备,并于1934年10月勘建、1936年12月建成四方发电所,发电容量35000千瓦。此间,华人侯绣屏发起招股,1932年于平度创办明星电灯厂。<BR>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四方发电所3台发电机和配电设施被炸毁。1938年1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一方面修复四方发电所,使发电能力恢复为26500千瓦,另一方面将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发电设备陆续拆往山东各地。1941年11月所有设备拆迁一空,原地点改为“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办事处”。1945年日本投降后,南京国民Gov经济部鲁晋豫地区特派员办公处派员会同青岛市Gov正式接管青岛电业,改称“经济部接管青岛电厂”。1946年11月,南京国民Gov行政院资源委员会接办后,改称“行政院资源委员会青岛电厂”。1949年6月,青岛四方发电所有3机8炉,设备容量35000千瓦;大康、钟渊等4处纱厂自备发电所设备容量21300千瓦。全市共有20千伏公用变电站10座,主变压器容量45600千伏安;用户自备发电所7座,容量17250千伏安;20千伏输电线路6条,110公里;3.3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604公里;各类用户43899户,最高负荷28600千瓦,负荷率48.3%,线损率21.25%。<BR>  青岛解放后,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1952年与1949年相比,线损率降至8.77%,负荷率提高到68.4%,年发电量2.1亿千瓦时,为1949年的1.74倍;全市人均用电量由44.5千瓦时提高到74.3千瓦时。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军工对电力的需要,1952年开始架设第一条白沙河至胶县20千伏输电线路。“一五”期间,共架设5条20千伏输电线路103.5公里;扩建新建台东、四方、白沙河、四流路、沧口等变电站;国棉一厂、五厂、六厂、二厂发电所先后与青岛电网并网。1955年投资332.9万元在青岛发电厂增装捷克产42吨/时锅炉1台;1957年投资263万元安装第一台国产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年底,全市发电设备容量6.03万千瓦、年发电量2.91亿千瓦时,20千伏变电站12座、容量90585千伏安,20千伏输电线路264.8公里,配电线路772.1公里、线损率7.01%,最高负荷4.5万千瓦、负荷率7.37%,工业用电量2.29亿千瓦时、占全市用电量87.9%,农业用电为154千瓦时、占全市用电量0.6%,此后逐年提高。<BR>  1958年,青岛发电厂安装12000千瓦发电机组两台,75吨/时锅炉3台;1959年,安装6000千瓦和12000千瓦发电机组各一台;1960年安装25000千瓦发电机组1台、120吨/时锅炉1台。3年间,新增5机4炉,总投资7218.9万元,装机容量67000千瓦,为建国前的1.91倍。同时,青岛地区电网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各县电业均有所发展,输电系统由20千伏升压为35千伏,配电系统由3.3千伏升压为10千伏,还新架设了四流线等6条35千伏输电线路共55.98公里,改造和扩建了原20千伏输电线路和变电站。<BR>  但此间因大搞简易发电,超铭牌容量发电,企业管理混乱,设备损坏严重,给安全经济发供电留下许多隐患。1960年12月18日,青岛发电厂发生全厂停电20多分钟的严重事故,对外限电180余万千瓦时。这一年青岛电业局发生事故328次,生产遭受很大损失。<BR>  1962~1965年,青岛电业系统深入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整顿企业,加强管理,认真检修和改进发供电设备,提高设备的经济性能和生产效益,使生产面貌焕然一新。这期间投资1594.8万元对青岛发电厂扩建工程遗留项目进行填平补齐,并将1961年下马的1台25000千瓦发电机和1台120吨/时锅炉重新安装投产。1965年底,青岛发电厂拥有发电设备10机10炉,装机容量13.3万千瓦,其中建国后装机9.8万千瓦,为1949年的2.8倍。供电设备有35千伏变电站9座,容量11.4万千伏安;35千伏输电线路21条,246公里;10千伏配电线路570公里。电力系统固定资产原值13501万元,比1949年增长14.6倍。发电量6.69亿千瓦时,线损率3.93%,最高负荷10.65万千瓦,负荷率71.8%。工业、农业、市政生活用电量分别占全市用电量的86.2%、1.7%和11.5%;全市人均用电量197.5千瓦时/年。是年,青岛电业局首次实现无事故纪录293天。<BR>  “文化大革命”时期,电业管理秩序被打乱,青岛发电厂原计划1967年安装的一台25000千瓦发电机组,直拖至1970年底才竣工投产。但由于“安全第一”的方针深入人心,绝大多数职工都能坚守岗位,做到不停产不停电,维持了必要的电力供应。<BR>  70年代初期,青岛市为适应战备需要,投资1808.7万元,先后建成楼山发电厂和崂山发电厂解决电力不足;1973年8月12日,两电厂22900千瓦和6000千瓦燃汽轮发电机组分别投产并网发电。1975年4月13日,全长140.7公里的潍坊到青岛220千伏坊青线超高压输电线路投入运行,青岛电网与山东电网联结,从此结束了青岛市孤立电网的历史。同时,建成220千伏黄埠变电站和一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1978年底青岛市发电装机容量18.75万千瓦,变电站15座,容量56.34万千伏安;输电线路528.6公里,发电量12.49亿千瓦时,供电量17.21亿千瓦时,线损率5.10%,最高负荷26万千瓦,负荷率54.81%。工业、农业、市政生活用电量分别占全市用电总量的79.63%、7.94%和10.5%,全市年人均用电量453.5千瓦时。<BR>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缓解青岛市及所辖县区电力供应紧张局面,1978年黄岛发电厂开始进行一期工程建设。1980年9月和1981年12月两台12.5万千瓦发电机组先后并网发电,总投资15247.5万元,使青岛地区增加发电容量25万千瓦。同时,新建、扩建一批220千伏、35千伏输变电工程。随着大机组的投产,青岛电力系统的一些低效率、高消耗的老设备逐渐淘汰。1979~1982年,青岛发电厂报废3机4炉。1984年和1985年,分别停用、拆除崂山发电厂和楼山发电厂。在此期间青岛电力系统深化企业改革,加强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落实反事故措施,使安全生产取得明显成绩。1982~1985年,黄岛发电厂、青岛发电厂、青岛电业局分别创518天、615天、303天无事故纪录。<BR>  1985年青岛发电厂、黄岛发电厂和青岛电业局有输电线路51条,760.9公里;变电站19座,总容量95.6万千伏安;配电变压器757台,总容量12.67万千伏安。配电线1159.7公里,用户70025户。供电量24.03亿千瓦时,线损率4.09%,最高负荷36.4万千瓦,负荷率84.6%。工业用电量19.01亿千瓦时,占全市用电总量74.06%,工业每千瓦时产值5.22元;市政生活用电量2.87亿千瓦时,占用电总量10.88%;全市人均年用电量446.3千瓦时。改革开放使农电建设取得较大发展,1985年底青岛市六县一区有变电站48座,主变压器容量34.4万千伏安,配电变压器容量72.99万千伏安,高压线路8250.7公里,低压线10619.2公里;161个乡镇通电,占乡镇总数的99.4%;?5133?个行政村通电,占行政村总数的84.2%。这一年,农村用电量4.30亿千瓦时,占全市用电总量16.28%,人均年用电量120.8千瓦时。<BR>  随着全市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用电量迅速增长,电力供需矛盾日益突出。1980~1987年,青岛市工业总产值递增速度为13.61%,而发供电量递增速度只有8.06%,电能弹性系数仅为0.59,制约了全市国民经济的发展。1985年第四季度,山东省电网分配给青岛市负荷33.4万千瓦,缺电严重,不能满足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在用电高峰时,不得不拉路限电,严重影响了部分地区居民生活用电,群众意见很大。这一年,拉农电线路4618条次,13398小时;拉工业线路2646条次,5814小时;合计拉路7264条次。1987年12月,山东省分配给青岛市最高负荷40万千瓦,供电比实际需要缺15~20万千瓦,拉路限电未能得到缓解。<BR>  1987年后,青岛市人民Gov和电业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一是抓开源,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青岛市经委、财政局、电业局等6个单位,制定了对余热发电和背压发电实行优惠政策的暂行规定,鼓励和调动有条件的工厂、企业进一步搞好余热、背压发电。1987年,平度、胶南、胶州、莱西、即墨等地方发电厂问世,有15台小发电机组投产,装机容量3.82万千瓦,约占山东省分配给青岛市用电负荷的1/10,年发电量5750万千瓦时,创产值2.88亿元。与此同时,根据青岛国民经济发展需要,黄岛发电厂扩建二期工程,安装2台由苏联进口的21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总投资8亿元人民币,由国家和青岛市共同投资建设。第一台21万千瓦机组(厂编号为3号机组)于1987年12月15日奠基开工建设。二是抓节流、强化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和安全用电管理工作。1987年底,青岛地区电网已安装电力定量器241台,控制负荷23.07万千瓦,负荷控制率56%。<BR>  1989年12月13日,黄岛发电厂扩建二期工程第一台21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并入山东省电网,12月25日正式移交生产,比国家计划提前半年完成任务,在全国同类机组中,属工期最短的单位之一。1990年4号机组安装,在认真总结3号机组施工经验的基础上,加强计划管理、质量管理和施工组织,仅用8个月时间就于1990年11月2日并网发电。至此,黄岛发电厂二期工程全部建成,装机容量67万千瓦。与黄岛发电厂4号机组相配套,新建、扩建了220千伏胶州变电站、沧口变电站、黄埠变电站;架设220千伏“岛胶沧黄”输电线路,全长117公里,途经黄岛、胶州、胶南、即墨、崂山、沧口六县(市)、区,缓解了青岛市严重缺电局面,提高了供电能力。<BR>  1990年底,青岛电业装机容量92.14万千瓦,年发电量402213.6万千瓦时。其中青岛发电厂发电量76.116万千瓦时,黄岛发电厂发电量287481.9万千瓦时,地方电厂发电量20789.8万千瓦时,企业自备及余热发电量?17545.6?万千瓦时,统调电网最高负荷64.3万千瓦时。在搞好发电的同时,青岛的供电事业也相应得以发展。共建有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59条,2515.4公里。其中?35千?伏线路132条,1458.8公里;110千伏线路17条,459.5公里;220千伏线路10条,597.1公里。由于加强了线路的管理,线损率仅为4.83%。另外青岛电业局还建有35千伏及以上变压器365台,总容量284921千伏安。其中35千伏变压器331台,容量1276215千伏安;110千伏变压器26台,容量613000千伏安;220千伏变压器8台,容量960000千伏安。发供电能力大幅度提高,缓解了青岛电力的供需矛盾,1990年社会总用电量410778万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311190万千瓦时,农、林、牧、渔、水利业用电量14096万千瓦时,建筑、交通等其他行业用电量?42260?万千瓦时,城市居民生活用电量43232万千瓦时,人均年用电量达573千瓦时,比全省人均用电量高出34千瓦时。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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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电力建设  
第一章 电厂建设

第一节 青岛电灯厂


  1898年,德国企业主朴尔斯曼在青岛市今河南路、天津路交叉处附近建立青岛电灯房,这是青岛电力之开始。1900年,德商库麦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着手进行一处较大电灯厂的建设,厂址在青岛市今广州路3号。建厂初期,由于市政规模小,人口少,所需电量甚微。德占当局从长期霸占青岛的目的出发,严令德商增加资本,从事扩张。但库麦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建厂过程中,面临破产的危险,工程难以继续进行。德国Gov遂于1903年以200万马克之重资将其全部收买,工程改由德国胶澳总督府承办。1903年10月1日青岛电灯厂建成发电,1904年改为德国在胶澳的官营事业之一,成为青岛第一个正规的电能工业企业。
  1914年11月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后,立即组织电灯管理委员会,接管青岛电灯厂,修补损坏的设备,于12月12日恢复发电。1915年1月1日,日本人将青岛电灯厂改名为青岛发电所,隶属于青岛日本守备军递信部。全所共有雇员60人,其中,中国人30人,有技术员1人。1918年3月,青岛发电所添购1 200千瓦汽轮发电机1部,于1919年12月安装竣工。1920~1921年又安装了1 500千瓦汽轮发电机1部和锅炉4台,而将原德人安装的3炉3机全部拆除。1922年初,又从瑞典购置同样型号的1 500千瓦汽轮发电机1部,在开工建设预备装机时,北洋Gov收回胶澳,12月将青岛发电所交还中国。
  1923年5月27日,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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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nbsp;第一篇 电力建设&nbsp; <BR>&nbsp;第一章 电厂建设 <BR>&nbsp;第一节 青岛电灯厂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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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青岛发电所发电量统计表</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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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电力建设  
第一章 电厂建设

第二节 青岛发电厂


  1934年10月,日本人在距市区7公里的四方海岸勘定新址(即今青岛发电厂厂址),营建四方发电所,同年11月破土动工。
  1935年11月,日本石川岛芝浦制15000千瓦汽轮机发电机组1台及42吨/小时锅炉3台,在四方发电所安装竣工,12月1日,正式投产发电。1936年12月又增装一台15000千瓦机组。1937年4月,青岛发电所内1台英制B.T.H5000千瓦发电机组迁至四方发电所(即后来的2号机组)。
  1937年“七·七事变”发生,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对中国的全面侵略战争。同年9月,在两个发电所服务的日籍人员全部撤走。南京国民Gov青岛当局为使发电所不被日军所利用,在从青岛撤退前的12月25日晚,将炸药置于四方发电所3台汽轮发电机组的连轴处,把发电机以及配电盘炸毁。
  1938年1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为了扩大侵略战争,掠夺山东胶济铁路沿线和青岛物产财富,着手修复四方发电所被炸坏的发电设备。1938年日本人占领四方发电所后,就地修复3号机,随即将2号机和4号机运往日本修理,1940年先后将2台修复机组运回青岛,3台机组修复后出力达2.65万千瓦,比铭牌出力减少8500千瓦,除供市区用电外,还向即墨、崂山等地送电。是年安装由广州路发电所拆迁并加以改造的2台10吨/时锅炉,编为3、4号炉。1941年11月新装1台日本制40吨/时锅炉,编为8号炉。1944年12月共安装由广州路发电所拆迁并加以改进的2台10吨/时锅炉,编为1、2号炉,至此共装有3机8炉,设备容量3.5千瓦,实际出力2.65万千瓦。同时,日本加紧在胶济铁路沿线各地扩张电气事业,并将青岛发电所的发电设备陆续拆往山东各地。5000千瓦发电机组拆往博山;800千瓦发电机组拆往南定,2台1500千瓦发电机组拆往坊子。到1941年11月,广州路3号青岛发电所的设备被拆迁一空,发电所地点改为“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办事处”。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国民Gov接收青岛。同年11月7日,青岛市Gov派员接收了华北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支店及其下属的四方发电所。不久,青岛市Gov以“青岛地区重要,电力不可一日稍缺,而电气事业无论其人与物方面均非地方Gov可单独举办”,提出青岛电业应由中央接办。于是,南京国民Gov经济部鲁晋豫区特派员办公处于1945年12月1日,派专员会同青岛市Gov原接收人员正式接管青岛电业,将四方发电所改称经济部接管青岛电厂。1946年11月11日,青岛电厂改由南京国民Gov行政院资源委员会接办,改名为“行政院资源委员会青岛电厂”。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行政院资源委员会青岛电厂由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接管后发电装机容量为35000千瓦。
  1950年4月,青岛电厂属中燃部华北电管局领导。8月,青岛电厂改名为青岛电业局,四方发电所改名为四方发电厂。
  1953年四方发电厂开始实施扩建工程。12月23日,燃料工业部以(53)燃计电字第5448号文确定将天生港电厂订货的捷克产42吨/时锅炉调给四方发电厂安装,工程编号4121,厂编号为9号炉,称“19号炉工程”。土建工程委托青岛建筑公司承建,安装工程由青岛电业局4121工程处承担。1954年10月13日正式开工,1955年5月竣工投产,工程投资332.9万元。由于汽温高、排烟温度高、预热器堵灰等技术问题未解决,运行一直不正常,只能作紧急备用。
  1955年燃料工业部批准四方发电厂扩建2×1.2万千瓦、3×75吨/时炉的初步设计,称“3.6—8号机组工程”。主机炉采用捷克设备,由捷克与华东电力设计院合作设计,由上海基建局第二十二工程处承包施工,其中海水池工程分给建筑工程部青岛四方工程处。
  1956年11月在四方发电厂开始扩建1台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采用上海汽轮机厂生产的国产机组,工程编号4132,厂编号5号机,称“2.5号机工程”。该工程1957年12月竣工,全部投资263万元。
  1957年9月,四方发电厂改名为青岛发电厂。1957年9月1日“3.6—8号机组工程”开始施工,6号机、10号炉于1958年8月15日移交生产,7号机、11号炉于1958年9月10日移交生产,12号炉于1958年12月6日移交生产。至此2×1.2万千瓦机组、3×75吨/时锅炉扩建工程全部建成。全部投资2584.5万元。此外,1958年青岛市组织301兵工厂和生建机械厂制造了1台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由青岛发电厂自行设计和安装。此工程于1958年12月开工,1959年1月17日简易投产,厂编号为8号机,投资93.7万元。
  1958年5月,青岛发电厂和青岛供电管理所合并为青岛火力电厂。6月16日,水利电力部以计发字第58048号文批准青岛发电厂扩建1×1.2万千瓦和3×2.5万千瓦机组工程,称“4.9—12号机组工程”。水利电力部在审批意见中确定1×1.2万千瓦机组不装炉,3×2.5万千瓦机组采用中压机组。8月,青岛发电厂改为青岛第一发电厂。
  1959年8月29日,山东省电力局转发了水利电力部通知,分配给青岛第一发电厂上海产1.2万千瓦汽轮发电机1套。工程编号1079,厂编号为9号机。由山东省电力设计院设计,电厂自行安装。1959年8月开工,同年12月28日简易发电。
  1959年12月4日,山东省建委正式函告山东省电力局,同意青岛第一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开工,该工程由水利电力部批准,列入国家1960年计划。该工程系1001—1工程,厂编号为10号、11号机和13号、14号炉。10号机、13号炉,由电厂工程处和山东省电建一处、二处共同施工,1959年12月开工,1960年12月24日简易投产。11号机由电厂工程处安装,14号炉由山东省电建二处安装,1959年12月开工,1961年1月列停缓建项目,1965年重新上马,同年12月30日投产发电。单位造价667元/千瓦(包括填平补齐投资)。
  1965年5月19日青岛第一发电厂提出再扩建1×2.5万千瓦机组的报告,1969年第二季度水电部军管会批准,并分配1台2.5万千瓦机组。该机组厂编号为12号机,于1970年12月26日投产,全部投资40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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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6年10月,成立青岛发电厂。此后,青岛发电厂随着供电需要又多次对设备进行了更新改造。1985~1990年青岛发电厂发电设备有锅炉6台,共570吨/小时;汽轮机7台,共11.7万千瓦,实际综合出力为11万千瓦;主变压器11台,总容量17.3万千伏安,通过11条35千伏出线向电网送电,职工人数达1372人,厂区面积369808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9913.6万元。连续6年被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授予“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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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电力建设  
第一章 电厂建设

第三节 黄岛发电厂


  1958年以后,青岛地区用电负荷迅速增长,青岛电业局着手新电厂的筹备工作。至1973年先后有北京、华东、西北3个电力设计院5次来青岛选点23处,经反复比较、筛选,最后确定在黄岛新建发电厂。其厂址位于胶州湾畔黄岛前岸,西侧有两条长各1.8公里拦海大堤与内陆相连,东北角隔海与青岛市相距6公里,与胶县火车站相距52公里。所选厂址距深水线400米,水深5米处水温较低,且不易淤积,符合发电厂一次循环水质要求,取水工程较易,水下施工工作量小;厂区大部分利用围海造地,主厂房用地全部是岸边礁石,符合少占农田的基本建设方针;厂区地质为花岗岩,可做天然地基,施工除淡水条件较差外,是建电厂理想之地。
  1973年10月,建厂组向水电部提出规划选厂报告。1974年西北电力设计院作出初步设计。1975年由黄岛电厂筹建处会同西北电力设计院对黄岛地区作了大量地质勘察,并请山东海洋学院作出波浪、潮流测量和淤泥成分分析,为施工设计提供了许多原始资料。1976年6月30日至7月4日,山东省建委会同山东省计委和水电部规划设计院组织有关单位,对黄岛发电厂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全面审查,提出了修改意见。1977年2月,山东省建委批准了初步设计。9月21日,国家计划委员会以394号文批准同意新建黄岛发电厂。
  1978年,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黄岛发电厂工程列为山东省重点会战工程项目。2月20日,指挥部确定了黄岛电厂的总体布置、施工安排以及水源、电源、煤炭、设备材料供应、运输等重要问题。3月10日,举行了开工典礼,胶南、胶县民工进入工地破土动工。6月,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在青岛召开第二次修正初步设计审查会,共有13个单位82人参加,一致通过了由西北电力设计院提出的修改初步设计。8月8日西北电力设计院80余人进入黄岛电厂工地,开始现场设计。10月26日平整场地全部完工,共挖土石方80万立方米,10月底完成了“三通一平”,主厂房场地移交给山东省电力建设工程一处。12月17日生产性工程开工,主厂房开始挖土。1979年3月31日海水泵施工围堰于中午12时合拢。
  1980年8月4日电厂煤码头卸下发电用的第一船煤;8月21日,黄岛电厂12.5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和400吨/时锅炉安装竣工;8月23日从离厂约23公里处的王台水源地通过沿途管线,开始向厂内输送生产和生活所需淡水;9月4日第一台机炉投产。黄岛发电厂工程共完成混凝土量4.36万立方米、土石量223.9万立方米,厂房内安装主要管道1582米(997吨),铺设各种电缆215.3公里,焊高压焊口21300万道。工程实际耗资为14675.1万元,单位造价为587元/千瓦。
  从第一台机组投产后连续保持安全运行表明,工程设计优秀,安装质量好。1985年黄岛电厂工程荣获国家优秀设计金质奖。该工程的特点是:采用海水直流循环冷却;灰场利用附近的低洼地;为减少开挖石方量,厂区采用4个阶梯布置形式;为节约淡水,厂内耗用较多的工业水采用淡水二次循环方式;主厂房基础全面应用岩石锚桩基础,充分利用岩石地基的承载能力,减少石方开挖量6000立方米,节约混凝土1260立方米;3个钢筋混凝土储煤圆筒仓,采用了串联方式,减少占地,并防止粉尘对环境的污染;输煤栈桥首次采用了工字型薄腹梁。
  黄岛发电厂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25万千瓦。1号机组12.5万千瓦和1号锅炉400吨/时,于1980年8月21日试运行,9月4日正式并网发电。2号机组12.5万千瓦和2号锅炉400吨/时,于1981年12月14日正式并网发电。1982年12月黄岛发电厂从生产到外围辅助建筑和施工全部竣工。黄岛电厂对外输电线路有220千伏岛黄线(黄岛电厂到黄埠变电站)和110千伏的台岛线(黄岛电厂到王台变电站)两条出线。
  1980~1985年底,年发电量由1.179亿千瓦时增长到18.60亿千瓦时;年总产值由760万元增长到12.46亿元。煤耗和厂用电率逐年降低,全员劳动生产率由1980年的27540元/人提高到106260元/人。
  80年代中期,随着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开发区建设的需要,青岛电力供应又趋紧张,急需加快黄岛电厂的扩建工作。青岛市计委于1984年7月向山东省计委写了报告;7月28日,山东省计委向国家计委报送了关于黄岛电厂扩建两台20万千瓦机组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国家计委于1984年8月29日复函同意在黄岛电厂扩建2台20万千瓦机组的项目建议书,所需投资由国家安排30%,地方安排70%。煤炭按晋中经济煤考虑,并纳入国家运输计划。主要机电设备由国家统一安排。扩建工程由西北电力设计院设计。1985年4月完成可行性研究,1986年9月完成初步设计。1986年3月,黄岛电厂扩建工程列入国家“七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1987年12月15日,黄岛电厂二期工程开工。此扩建工程从苏联进口21万千瓦发电机组2台,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06亿元,比一期工程增加2倍多,由青岛市自行筹集。第一台机组(3号机组)于1989年12月投产,质量验收情况:安装分项工程优良率96.2%,单位工程优良率89.8%,高压受检焊口一次合格率94.3%。第二台机组(4号机组)于1990年11月投产,质量验收情况:安装分项工程优良率98.17%,单位工程优良率95.4%,高压受检焊口合格率达96%。整个二期工程土建工程优良率92.4%,完成调整概算6.91亿元。黄岛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竣工后,全厂装机容量为67万千瓦。
  黄岛电厂有220千伏出线3条,通往南京路、胶州、黄埠等3个变电站;110千伏出线3条,通往王台1条,开发区变电站2条。
  截至1990年底,黄岛发电厂共有职工1780人,其中工人1194人、工程技术人员71人、非生产人员515人。厂区面积246073.7平方米,固定资产49374万元,累计发电1825355.4万千瓦时。二期工程的竣工,使黄岛发电厂成为山东电网主力电厂之一,担负着青岛地区80%的供电,较大地缓解了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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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电力建设  
第一章 电厂建设
第三节 黄岛发电厂

黄岛发电厂主要生产经济指标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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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电力建设  
第一章 电厂建设

第四节 崂山、楼山发电厂


  崂山发电厂 1967年为解决青岛电力不平衡和青岛国防战备所需电源,青岛电力部门向山东省电管局上报要求增加新电源的设计任务书。12月11日,国家计委批准了青岛的设计任务书,同意在防空洞建设有两台6000千瓦燃汽轮机的小型电厂作为备战电源。所需投资由山东电管局在当年投资中自行调拨。
  1967年10月23~28日,由华东电力设计院、青岛发电厂、青岛供电局和青岛市防空指挥部四个单位联合在崂山地区勘察,最后选定崂山县夏庄公社(今夏庄镇)南坡村南山为厂址。华东电力设计院工作人员于1967年11月进入现场进行勘察设计,经2个多月的现场勘测和调查研究,确定了第一个方案。
  1968年3月电厂筹建处人员来到现场,5月6047部队工兵独立营进驻工地,6月崂山发电厂破土动工。打洞工程进行月余,济南军区领导视察后,提出了意见,认为设计方案不符合战备需要,建议停止施工,重新选点。经筹建处和华东电力设计院设计人员再三研究,提出了一个既符合战时要求、又不影响现场施工的第二方案,建议将主洞口移至山后,经请示同意并确定了第二方案。施工部队在停了两个月后又重新按新方案开挖,因开洞工作量大,于9月请来了已下马的安徽301工程开挖队与部队共同施工。1968年底,部队因搞年终评比而撤走;而开挖队也因“文化大革命”影响,思想混乱,不安心工作,纷纷要求回去“闹革命”,工程至此被迫停工。
  工兵营约完成了整个工程量的1/5(3000立方米)的石方量,301工程开挖队完成了上山道路开挖。1969年3月,委托给崂山县沙子口公社彭家庄大队继续施工,至1969年底仅完成4743立方米。1970年,工程由青岛市革委会战备办公室接管。3月,战备办公室从崂山县各公社抽调民兵来工地开挖,直至1971年10月才全部结束,完成石方量为16000立方米。
  1971年一季度,青岛建筑公司第一工程队开始衬砌工程的施工,1972年6月全部结束,耗用钢筋混凝土总量约5500立方米。
  1973年5月15日主机投入安装,期间得到上海汽轮机厂和“五一”列车电站的支援,于1973年11月9日一次起动成功,试运行后即并网发电。工程实际耗资699.34万元,平均单位造价为1165.57元/千瓦。其中建筑工程200.92万元,占28.72%;安装工程92.34万元,占13.2%;设备费341万元,占48.76%;其他费用65.08万元,占9.32%。
  崂山发电厂建成后,虽已失去了战备意义,然而在解决青岛地区的供电紧张局面方面,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1973年底到1980年底的7年中,燃汽轮发电机组共运行了14000小时,总发电量6500万千瓦时,机组总开、停次数2600余次,按调度要求基本上做到了安全、及时、可靠的开停燃机,较好地完成了系统的调峰任务。
  1981年,由于崂山发电厂燃汽轮发电机发电燃用零号柴油,燃料费用昂贵,经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批准停止发电。3月,青岛电业局令其试改调相。9月,发电机改为调相机工作全部结束,作为备用。经山东省电力局批准,10月29日起,楼山发电厂与崂山发电厂合并为楼山发电厂。
  1984年,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批准原崂山电厂发电机组、电缆和洞内建筑物共计原值432.88万元,已提折旧117.12万元,净值315.56万元作报废处理。
  楼山发电厂 1972年5月青岛市电业局成立后,面临着全市用电负荷增长较快,而电力增长处于停滞状态的矛盾,为了从“快”上突破,采用了燃汽轮发电机组发电的方案。7月25日,水电部从英国进口的5台燃汽轮发电机组中,分配给青岛市电业局1台。青岛市电业局接任务后,立即组织力量选厂、设计。8月22日向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提出初设审批。12月完成燃汽轮发电机组施工图设计。
  1973年1月16日楼山发电厂工程破土动工。青建一公司第一施工队负责工程的建设,7月完成了总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的厂房和浇灌主机基础1000多立方米的全部土建任务。6月,英国约翰布郎公司制造的JB5331型22900千瓦燃汽轮发电机组运至青岛。7月16日,主机开始安装。8月26日燃汽轮发电机组安装完毕,开始分部试运,9月2日完成试运,9月12日正式并网发电。该厂建成后的固定资产为1181.37万元(批准计划为1200万元),其中发电设备为1052.67万元。对外输电线有两条:黄楼甲线和黄楼乙线。
  1977年7月9日至8月2日,楼山电厂进行第二次大修,用潍坊柴油机厂生产的8V160型高速柴油机更换下英国产的柴油机。
  1981年10月经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批准,崂山发电厂并入楼山发电厂。1983年10月29日,楼山发电厂改称楼山发电站。
  1984年4月,山东省电力工业局转发水电部批示,将楼山发电站22900千瓦燃汽轮发电机组无偿调拨给厦门市。8月8日开始拆除该站燃汽轮发电机组和所有附属设备,8月20日拆除工作结束。1985年5月,楼山发电站正式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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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电力建设  
第二章 自备发电厂、所建设

第一节 青岛第一棉纺织厂发电所


  青岛第一棉纺织厂(原大康纱厂)自备发电所由日商于1921年10月开办。安装125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2台、25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1台,总容量5000千瓦。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青岛市政当局在撤退前将该所发电设备炸毁。1938年1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即着手在该所新装了日制8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1台、35吨/时锅炉3台。1945年日本投降后,青岛由南京国民Gov接管。该所当时虽然有3炉1机,但其实际发电出力仅3800千瓦。为保证发电稳定,通常与青岛发电厂并网发电,除该厂自用1600千瓦外,剩余部分经青岛发电厂输电线外送。
  1949年6月,青岛市人民Gov接管该发电所。建国后改称青岛第一棉纺织厂发电所。1958年8月,该发电所改称青岛第二发电厂,划归青岛火力发电厂统一领导。1959年11月,在第二发电厂加装由青岛汽轮机厂和青岛纺织机械厂制造的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1台,1961年1月投入运行,1967年停运拆除。1972年在原6000千瓦机组位置上安装了青岛发电厂二车间拆下的25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同年11月投入运行,1978年退出运行。1980年8月,青岛第二发电厂重又移交给青岛第一棉纺织厂后,停止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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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电力建设  
第二章 自备发电厂、所建设

第二节 青岛第二棉纺织厂发电所


  青岛第二棉纺织厂(原内外棉纱厂、银月纱厂)自备发电所由日商于1918年开办,装机容量为1250千瓦和25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各1台,共计3750千瓦。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青岛市政当局下令在撤退青岛前将发电所破坏。1938年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重建该所,恢复发电,设备装机容量为25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1台。1949年6月,青岛市人民Gov接管该发电所,建国后改称青岛第二棉纺织厂发电所。1958年该发电所划归青岛火力发电厂统一领导,改为青岛第一发电厂二车间。1972年该车间的25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拆装在青岛第二发电厂,至此该车间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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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自备发电厂、所建设

第三节 青岛第五棉纺织厂发电所


  青岛第五棉纺织厂(原上海纱厂)发电所由日商于1935年开办,安装3000千瓦和18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各1台,总容量为4800千瓦。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发电所被炸毁。1938年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着手重建,安装3000千瓦和18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各1台,总容量为4800千瓦。建国后改称青岛第五棉纺织厂发电所。
  1958年该发电所划归青岛火力发电厂统一领导,并改称青岛第三发电厂。1978年7月1日,该所移交给青岛汽轮机厂,停止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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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自备发电厂、所建设

第四节 青岛第六棉纺织厂发电所


  青岛第六棉纺织厂(原钟渊纱厂)发电所由日商于1923年4月开办,装机容量为1000千瓦及25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各1台。1935年又装4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1台,总容量为7500千瓦。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发电所遭破坏。1938年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着手重建,修复4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1台,新装5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1台,总容量为9000千瓦。
  1949年6月,青岛市人民Gov接管发电所,建国后改称青岛第六棉纺织厂发电所。1950年将该发电所的5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调往西宁市。1958年8月,青岛第六棉纺织厂发电所划归青岛火力发电厂领导,改称青岛第四发电厂。1976年9月在该厂安装调相机1台,容量为12000千伏,投资104.04万元。1979年7月青岛第四发电厂重又划归青岛第六棉纺织厂,停止发电,只保留调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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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自备发电厂、所建设

第五节 其他自备发电所


  青岛有自备发电所的厂家还有多处,但有的已毁,有的随着青岛电力工业的发展而逐步停用、淘汰,其中容量较大的自备发电所有:(一)富士纱厂(今青岛第七棉纺织厂),曾开办自备发电所,日商于1921年10月开办装机容量为1500千瓦的汽轮发电机组1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该所遭破坏。(二)宝来纱厂(后并入华新纱厂),由日商于1923年11月开办自备发电所,装机容量为1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1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该厂遭破坏。(三)1924年英商在青岛开办“大英烟草公司”,该公司拥有245千瓦直流发电机组3台,用往复式蒸汽机作为动力发电。(四)1929年6月,已经开办9年的华新纱厂(今青岛第九棉纺织厂)新装1875千瓦汽轮发电机组1台,取代汽动和手动为原动力的旧设备。1952年该发电机组迁往德州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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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自备发电厂、所建设

第六节 城市群众办电


  青岛市城市群众办电始于1958年。但是,真正在有条件的工厂安装小型发电机组,利用工厂余热发电还是在1972年以后。这一年,全市利用工厂余热发电容量为3170千瓦。1973年,青岛印染厂一台500千瓦小型发电机组投产。1979年,青岛造纸厂、青岛明胶厂、青岛红旗化工厂、青岛第一染织厂各1台500千瓦小发电机组先后投产发电。1980年,胶县酒厂、胶南酒厂各1台750千瓦小发电机组和胶南化肥厂1台3000千瓦小发电机组先后投产发电。1982年,青岛第二印染厂2台750千瓦小发电机组投产。同年,青岛第一染织厂1台500千瓦小发电机组拆除。
  1986年6月30日青岛市经济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物资局、青岛电业局等6单位遵照国务院发布的《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中“对企业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应实行鼓励和扶持政策”的规定和青岛市Gov关于背压发电“要制定相应政策,从经济上给予支持”的精神,制定优惠政策,确定对余热发电和背压发电单位每发1千瓦时电由市经委从以煤换电燃料补偿费中补助燃料差价1分,同时实行节约煤炭奖,鼓励发展余热、余压发电。到年底,青岛市有背压发电单位4个:胶南县化肥厂3000千瓦、青岛印染厂750千瓦、青岛第二印染厂750千瓦、青岛酒精厂1500千瓦。1987年2月,青岛碱厂2台3000千瓦背压发电机组投产发电。5月,青岛第三印染厂1台1500千瓦机组和青岛第六棉纺织厂1台4000千瓦机组投入运行。10月,青岛第六棉纺织厂1台8000千瓦机组投产发电。1987年底,青岛市共有余热、背压和小火电机组15台投入运行。装机容量3.82万千瓦,约占山东省电网分配给青岛市电力指标的1/10,全年发电量5750.33万千瓦时,创产值2.88亿元。
  1988年,内蒙古动力机械厂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科训处和机电工业部牧机公司达成的协议,将2台5000瓦国产化发电样机安装在长门岩岛上进行实用性考核试验,8月1日实行并联充电试运行,取代柴油发电机,为该岛全天供电。1989年6月8日~11月30日为正式生产考核试验期,计176天,考核记录停止后发电机组继续运行,为岛上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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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地方小电厂建设

第一节 平度市热电厂


  1957年,平度县在城关后巷子街筹建平度县小型柴油机发电厂,隶属县工业局,有职工25人,厂区面积480平方米,建筑面积148平方米,设有4270型200马力柴油发电机组1台(套),发电机容量135千瓦,1958年8月投入运行,发电400伏升压3300伏供电。1959~1960年,增置6160型135马力柴油机组2台(套)投入运行,发电机总容量303千瓦,年发电量27万千瓦时。
  1966年7月,在城区潍石路东段路南(现市区青岛路中段112号)筹建平度县小型火力发电厂。主设备选用山西机床厂1960年制造的21-1.5型单缸、轴流、低压、减速、冲动凝汽式汽轮机2台;1号发电机系山西晋西电机厂1960年制造的TQT1.5/4型;2号发电机系济南生建电机厂1968年6月制造的TQT1.5/4型,两台锅炉系哈尔滨建成机械厂1959年制造的224-10/13-350型。工程总投资260万元,由山东省电力设计院设计,平度县建筑工程队施工,潍坊电厂、青岛电厂、掖县电厂帮助安装。1968年8月,1号机组投入运行,1969年6月,2号机组投入运行。总装机容量2×1500千瓦,年发电量2100万千瓦时。
  1969年县小型柴油机发电厂并入县小型火力发电厂,称平度县发电厂。1976年5月,平度县发电厂并入山东电网。1977年3月,锅炉由翻板炉排改为链条炉排,使煤耗由原来的985克/千瓦时降至866克/千瓦时。1984年4月,投入二次燃煤粉碎系统,控制了入炉煤的粒度,降低了炉渣可燃物含量。
  1986年10月始筹划扩建2×6000千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987年5月动工。主设备选用胜利油田孤岛发电厂拆迁的两台N6-35型单缸、轴流、冲动、凝汽式汽轮机组,配套两台无锡锅炉厂1987年10月制造的UG-35/39-M-8型正转链条炉。3、4号机组均系兰州电力修造厂1972年制造的N6-35型汽轮机和上海电机厂1967年制造的TQC-R-TH型发电机,工程总投资1923万元,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由山东省电力设计院设计,平度县建筑公司施工,江苏省溧阳安装公司安装。1988年5月1日3号机组投入运行,同年8月1日4号机组投入运行。装机容量达到1.5万千瓦,年发电能力为1.12亿千瓦时。燃料供应渠道主要是以淄博贫煤为主,水源供应由该县尹府水库设立供水专线。
  1988年3月平度县发电厂更名为平度县热电厂。同年12月,扩建1×6000千瓦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主设备分别选用武汉汽轮电机厂1989年5月制造的C6-35/10-1型汽轮机、上海电机厂1989年5月制造的TQC-R-TH型发电机和无锡锅炉厂1988年4月制造的UG-35/39-M11型正转链条炉,编为5号机组,工程总投资880万元,由哈尔滨动力研究所设计,平度县建筑公司施工,江苏省溧阳安装公司安装。1989年3月停运2×1500千瓦发电机组,两台10吨/小时锅炉报废,1、2号汽轮发电机被山东省设备成套局拆迁。
  1990年5月1日5号机组投入运行。7月平度市热电厂定为国家中型二级企业,有职工449人,内设办公室、生技科、企管科、行政科、财务科、燃料科、材料科、运行车间、检修车间、化学车间。厂区面积78706.3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0096平方米,总装机容量3×6000千瓦,年发电能力为1.28亿千瓦时,年供热能力为30万吨,拥有固定资产3748万元。1990年完成发电量5757.6万千瓦时,产值为266.7万元,利润为41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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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电力建设  
第三章 地方小电厂建设

第二节 莱西市电厂


  1976年,中共莱西县委决定建设一座小型火力发电厂。厂址设在莱西县城以南7公里、莱西火车站西100米、蓝烟铁路南700米处,厂区总面积45000平方米。5月,山东省电力设计院派人到该县进行现场设计。一期工程为1×6000千瓦机组和1×35吨链条炉,主厂房按一机一炉设计,主控室、化学水处理、上煤系统等公用设施均按两机两炉设计,设计共分机务、电气、土建、水工、热力控制、化学、采暖和通风八个部分。主厂房结构为钢筋混凝土装配式,锅炉为封闭装置。锅炉从济宁电厂拆迁,是上海锅炉厂1960年产品,型号为35-39-450链条炉,汽轮机采用青岛汽轮机厂产N6-35-1型,发电机采用济南生建电机厂产QF-6-2型。7月4日,莱西县电厂一期工程破土动工。由莱西建筑公司负责土建工程,同时安排生产人员到莱阳、潍坊、烟台电厂培训。1977年4月,土建工程结束,开始机组安装会战。主要由莱西县电厂培训归来人员和莱西县各企业抽调人员参加,山东省电建一处、二处和南定、济宁、莱芜、莱阳、黄县、烟台、威海等电厂也派工程技术人员支援安装。8月上旬安装结束,9月中旬一次启动成功,9月17日莱西县电厂正式并网运行。年发电量4900万千瓦时,供电量4400万千瓦时。
  1979年,莱西县电厂又为锅炉安装了飞灰回烧装置,飞灰粉尘减少,热效率提高。1980年8月,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Gov授予“先进企业”称号。1981年,对锅炉空气预热器进行技术改造,解决了腐蚀问题,减轻了积灰、堵塞。1986年1月,被青岛市人民Gov授予“节能先进单位”称号。
  1987年2月,1×6000千瓦机组二期工程破土动工,机组设计由青岛电厂设计室负责。主厂房由一期工程厂房南扩。锅炉采用济南锅炉厂产T35-39-450型链条炉,汽轮机采用青岛汽轮机厂产N6-35-1型,发电机采用济南生建电机厂产QF-6-2型。6月土建工程结束,莱西县电厂自行负责机组安装。12月安装全部结束,一次启动成功,正式并网运行。至此,莱西县电厂总装机容量为12000千瓦,发电量达9800万千瓦时,供电量达9000万千瓦时。主设备9台,辅助、附属设备336台。
  1988年,莱西县电厂再次对锅炉省煤器进行技术改造,被山东省电力工业局评为“地方公用火力发电厂节能先进企业”、“地方公用火力发电厂厂际竞赛优胜单位”,同时,被山东省经济委员会评为“省级节能企业”。1989年,被山东省电力工业局评为“地方电厂厂际竞赛优胜单位”。
  1990年,莱西市电厂对锅炉飞灰回烧进行技术改造,供电煤耗比原来下降了45克/千瓦时,年增经济效益100万元左右。年节约标准煤1651吨,节电80万千瓦时,厂用电率5.81%,比省级先进企业标准低1.19%,其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也全部超过省级先进企业考核标准,被国家能源部评为“1990年度全国地方电厂节能竞赛优胜单位”,被山东省电力工业局评为“地方电厂厂际竞赛优胜单位”。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在莱西市电厂召开锅炉飞灰回烧技术改造现场经验交流会,国家能源部以农电能69号文在全国推广莱西市电厂飞灰回烧技术改造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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