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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经  营  
第一章 金属材料

第一节 经营品种及资源构成


  经营品种及范围 金属材料分为两大类:黑色金属材料和有色金属材料。
  黑色金属材料(钢材)有15个品种,即重轨、轻轨、大型型钢、中型型钢、小型型钢、线材、中板、薄板、带钢、矽钢片、优质钢、无缝管、有缝管、金属制品和其?他。 
 ?有色金属材料有5个类别,即有色原料(铜、铝、铅、锌、锡、镍)、有色三材(铜材、铝材、铅材)、稀有金属(锑、汞、镁、硅、钴、铋、稀土镉、钨丝、钼棒)、炉料(生铁、焦炭)、硬质合金。
  1965年以前,还经营耐火材料和炉料中的矽铁、锰铁、磷铁、铬铁、钨铁等,1965年按国家规定转由重工业局经营。硬质合金中的高速工具钢车刀交机电公司经营。
  资源构成 青岛市物资系统经营的金属材料,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国家分配资源、地方资源和计划外资源。
  国家分配资源 金属材料是国家一类统配物资,一直由中央统一分配调拨。1987年以前,每年通过山东省计委、省物资局分配给青岛市指标,由市物资局组织订货,一部分直接订到企业,另一部分由金属公司进货中转供应。1986年青岛市计划单列后,分配计划直接纳入全国计划统筹安排,指标单列,由国家直接下达到青岛,物资部门直接参加全国订货会议。中央、山东省驻青的企业事业单位,为就近就地供应方便,中央、省将指标划给青岛,由金属材料公司负责订货供应。
  地方资源 一是由青岛钢厂按照上级规定,每年从其钢材产量中按2%留成,提交青岛市安排使用(每年5400吨,列山东省分配计划)。二是1975年青岛市委托青岛钢厂建造1.5吨小电炉一座,青岛钢厂每年交给青岛市钢材1000吨。三是1981年和1982年,青岛市将崂山铁厂和青岛轧钢变型厂5吨电炉先后移交给青岛钢厂,该厂每年交给青岛市钢材5000吨、生铁5000吨。
  计划外资源 1980年以前,计划外资源主要来自全国各地钢厂根据国家规定的超产自销部分、中央和山东省对青岛重点建设项目的临时增拨资源,以及历年向物资部和山东省争取的部分资源。1984年以后,随着计划内物资的逐年减少,拓宽资源渠道、大力组织计划外资源成为物资经营工作的重点。青岛市金属材料公司主要通过发展多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建立稳固的资源基地,组织计划外资源。一是以集资补偿贸易的形式开展物工联合。1987~1988年,公司先后与武汉钢铁公司、邯郸钢铁公司、济南钢厂、青岛钢厂、鞍山钢铁公司、上海钢铁公司第三炼钢厂和甘肃金川有色金属公司等九个大中型钢铁企业签订了集资配材协议,总投资近1亿元,其中向武钢投资5000万元,武钢连续13年供应青岛市14.8万吨钢材;与其他钢铁企业签订的协议1~3年不等,每年为青岛市提供钢材4万吨。1988年共购进计划外钢材6.6万吨,较1987年增加3899吨;计划外有色金属5200吨,较1987年增加1324吨。二是以串换、联合营销等形式发展深层次的物工联合。1989年与四川长城特殊钢公司达成了以中板、圆钢等材料串换优质钢材的长期协议,当年用中板串换青岛市急需的优质钢2000多吨。同年还与青岛钢厂、青岛钢丝绳厂签订了联营销售协议,这两个厂把超产自销的钢材、钢丝绳全部投放到钢材市场,售后利润按比例分成。至1989年底,共联营销售钢材2万余吨。三是通过物资协作的形式抓资源。利用青岛啤酒这一拳头产品开展物资协作,1986~1987年协作钢材16000吨。四是积极组织外汇,扩大钢材进口。青岛市每年拿出一部分地方外汇进口钢材,作为青岛市自行安排项目使用。同时市金属材料公司每年自行组织外汇扩大钢材进口量,1989年组织调剂外汇860万美元,进口钢材2.3万吨。


第二篇 经  营  
第七章 其他经营(生产)业务

第三节 人造板生产


  生产品种 青岛市人造板厂建厂初期,设备简陋,生产单一,仅有3台带锯机和4台圆锯,其他皆为锯、锛、凿、斧、刨等手工工具。生产效率低,产品品种少,生产项目主要是建筑用材的加工和包装木箱及箱板材的锯材加工。1953年增加家具制作。1956年后生产规模逐渐扩大,品种日益增加,家具生产量成倍增长。1957年底,开始生产胶合板。1958年之后,青岛市家具生产单位增多,市场家具饱和,产量逐年减少。“大跃进”之后,中央提出地方工业要贯彻为工业、为农业、为国防、为人民生活服务的“四为”方针,企业自己找出路,开发新产品,该厂生产很快转轨。当时支援工业产品有水溶性酚醛树脂胶、尿醛树脂胶、航空胶合板,支援农业产品有铁木结构的打稻机、手摇压水机、花生脱皮机,支援国防体育运动的有滑翔机、AB型摩托艇,建筑方面有细木工板结构排板、细木板结构小房,出口方面有高级拼花地板和空心门等。1963年开始为青岛缝纫机厂配套生产缝纫机台板。1965年调整产品结构,停止家具生产。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利用胶合板下脚料生产农用木锨头。1972年调进纤维板成套定型设备,建立年产3000立方米生产能力的纤维板车间,次年投产。至此,形成了以“三板”(胶合板、纤维板、缝纫机台板)为主体的木材综合加工企业。1976年继续调整产品结构,开始生产空心门。1985年建成卫生筷子生产线并正式投产。1985年12月与山东省土产进出口公司联营引进装饰胶合板生产线,经市经委批准立项。1988年缝纫机台板车间停产,转到出口装饰胶合板生产线上。到1990年底,主要产品有胶合板、纤维板、木锨头、空心门、装饰板。
  原材料来源及产品销售 1958年前,青岛市人造板厂所需原料主要是来料加工,其次为自找资源。1958年以后,原料主要依靠国家调拨供应。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对物资实行“两个调节”,增加了自筹资源,计划调拨原料虽逐年有所减少,但仍为主要供应渠道,故产品主要由上级分配,辅以零星自销。原材料进货多由黑龙江省、吉林省及内蒙古的国营林业局调进,所需树种主要是曲柳、椴木、桦木等,年需2万立方米左右。近几年来,由于国家各方面的需要,生产用材的树种、等级、径级等方面越来越难以满足生产需要,影响了利用率和产、质量的提高。为了确保生产,部分用材不得不向有关单位进行调剂串换。
  名优产品 (一)四叶牌NS—5层胶合板。青岛市人造板厂自1957年底开始生产胶合板,填补了山东省内空白,经过不断改进工艺,质量不断提高,产品深受用户欢迎,长期供不应求,为基建、家具、装饰、包装等行业广泛采用。至1990年底,共生产各种胶合板115795立方米,等级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其中四叶牌NS—5层胶合板,1984年被山东省经委评为山东省优质产品。(二)鹰轮牌缝纫机台板。青岛缝纫机厂生产的鹰轮牌缝纫机,其台板原由该厂自己生产。为了节约木材,1963年经青岛市计划委员会安排,拨转木材指标,由青岛市人造板厂为其生产。至1990年共生产258.29万块,支援了整机生产配套。该产品1978年和1979年两次被山东省第一轻工业局评为山东省优质产品。
  木材综合利用 木材是生产建设的重要原材料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物资,为了节约木材,青岛市人造板厂在1957年就开展了木材的综合利用,先用木材边角小料试制成功了细木工板,后在青岛市人委和市轻工业局的支持下,筹建胶合板生产线,1957年底正式投产。1958年通过综合利用,使木材的实际利用率由55%提高到81.5%,当年节约木材4700立方米。1959年9月,该厂经过综合利用生产的新产品有79种。1963年之后,通过不断调整生产结构,使木材的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仅1973~1990年,通过综合利用就累计节约木材18281立方米。
  至1990年底,青岛市人造板厂已由一个单纯的锯材加工、木器制造的小型企业,发展成为一个具有现代规模、占地面积12.8万平方米、厂内铁路专用线749米、具有年产胶合板5000立方米成套生产线和年产装饰胶合板4000立方米及年产纤维板3000立方米流水线的多种木材综合加工的中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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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经  营  
第七章 其他经营(生产)业务

第二节 生产资料市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青岛市物资系统深化物资流通体制改革,对建立和发展开放式、多功能的生产资料市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1985年成立青岛市物资贸易中心,其主要职能是以管理、服务、协调、监督为主,自营业务为辅。物资系统各专业公司按照统一管理、独立经营、分别核算、权益归己的原则组成的松散型经济联合体是物资贸易中心活动的主体。物资贸易中心下设金属材料经营部、化工轻工产品经营部、木材经营部、机电设备经营部、燃料经营部、建筑材料经营部和木制品经营部。主要经营计划外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轻工产品及原材料、煤炭、燃料油、低热值燃料、节能器具、机电设备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材、木制品、汽车等。经营方式主要开展自营经销、代购代销和调剂串换业务,同时开展部分物资协作业务,有偿提供信息、技术、生活服务。物资贸易中心按照面向生产、方便用户、搞活经济、文明经营的原则,开业当年就组织召开订货会、调剂会5次。1989年实现销售额1682万元。青岛市物资贸易中心的成立带动了专业市场的发展。1987年5月成立的青岛市钢材市场,吸引了冶金企业超产钢材和社会库存钢材进入市场交易。1989年销售钢材31.83万吨,销售额达23669万元,比1988年增长103%,既平抑了市场物价、调节了社会供需,也促进了生产资料市场的发展和完善。1989~1990年,青岛市物资系统每年举办春、秋两季大型生产资料交易会,物资交易额共计5.14亿元。1990年,为进一步治理整顿物资流通秩序,建立高效、通畅、可调控的物资流通体系,市Gov决定建立青岛生产资料市场。中心市场设在山东路物资大厦,主要负责全市各类工业品生产资料市场的统一管理。为加强市场管理,成立了青岛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物资管理、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青岛生产资料市场管理的规章,负责青岛市工业品生产资料的规划、指导、协调等。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物资局,由物资、工商、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派员组成。青岛生产资料市场成立后,物资贸易中心迁至山东路物资大厦,其管理、服务、协调、监督职能移交给生产资料市场。由生产资料市场组织管理进驻市场内的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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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经  营  
第七章 其他经营(生产)业务

第一节 信托服务


  青岛市的物资信托服务业是60年代初针对全国流通渠道不畅、采购人员“满天飞”的情况应运而生的,其主要形式是“四代一调”,即代购、代销、代加工、代托运和调剂业务,是青岛市物资部门为生产企业服务的一种主要形式。自60年代至80年代初期,信托服务业主要由青岛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承担。80年代后期开始,青岛市物资系统的其他专业公司也积极开展此项业务。
  1963~1966年青岛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成立初期,主要以为用户代办三类物资为主,开展调剂串换,按区划片成立服务队,深入用户,上门服务,为企业解决少、小、难、急的物资,“四代一调”业务发展迅速。仅1964年,“四代一调”总值就达1635万元,四代业务5074笔,调剂各类物资25473吨;全年召开大小型物资调剂会议15次,为企业处理积压物资总值330.8万元。小型角钢是全国短缺物资,生产资料服务公司通过代加工,将长期积压不能用的废次钢材安排加工成小型角钢,为青岛市47个单位解决了生产维修困难。“文化大革命”初期,生产资料信托服务业作为资本主义经营方式被批判,“四代一调”业务受到较大冲击。1972年全国物资工作座谈会重新肯定了生产资料信托服务业,“四代一调”业务开始恢复并不断扩大。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搞活”方针的贯彻落实,“四代”业务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青岛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的业务有了较大发展,代办物资额逐年扩大,同时开展了自营业务和多种经营,不仅满足了青岛工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而且也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1984年恢复和参加了由全国十几个重点城市组成的全国服务网和全国服务公司信息中心,与烟台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共同发起组建了胶东半岛23个毗邻市县的“鲁东信息网”,使购销渠道延伸四面八方,委托代办物资流通快、环节少,有力支持了全市工农业生产和乡镇企业的发展。1984年成交业务175笔、877万元,成交钢材2422吨、木材9035立方米、汽车45辆、拖拉机6台,受到国家物资局综合管理司、山东省物资局的表扬。1984年以后,随着自营业务的逐步增加,“四代”业务逐渐减少。1987年,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发挥服务优势,重点开展了建筑机械设备、钢模板、钢模架的租赁业务。至1988年底,共投资500万元,租赁钢模板5万平方米、脚手架钢管500吨、配件50万个、钢支撑5000支、门式脚手架5000片、脚手板5000块,为建筑单位节约了大量的木材和资金。
  青岛市信托服务的生产资料主要有:国家允许进入市场流通的工业品生产资料,工业部门和生产企业有权自销的产品,以及物资、商业、外贸和其他部门非计划供应的物资、各单位有权处理的超储备积压物资等。
  根据国家物资局、物价局和山东省物资局、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市的具体情况,青岛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的收费标准和作价办法是:(一)代购:向委托方收取物资总值的1%~2%。(二)代销:以实物代销者,按销售物资总值的2%收费;以资料代销者,按1%收费。(三)代加工:按进销价处理的,以销价计算收费5%;按加工计算的,收加工费3%。(四)代托运:按运杂费总值计算,向委托方收取运杂费5%。(五)生产资料服务公司之间的委托服务收取的服务费,按委托和被委托方各收50%分成。(六)信托服务的物资成交价格,由供方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执行,生产资料服务公司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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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经  营  
第六章 建筑材料

第三节 物资综合利用


  70年代,青岛市建筑材料公司针对主要建材产品的供应缺口,大力开展石棉橡胶板和玻璃的综合利用,将石棉橡胶板加工成直径为3.1米的石棉橡胶垫圈,将玻璃加工成直径为0.05米的仪表玻璃,加工成型品种达1600个规格,使石棉橡胶板的利用率由企业分散加工的25%提高到66%。1979年,公司扩大了玻璃、石棉板的成型供应范围,进一步提高了综合利用率。1983年开展“四推广”活动(即推广玻璃加工、推广石棉加工、推广使用金属笔和砂轮刀、推广防水涂料)。1976~1985年,通过综合加工、套裁成型供应成品,节约平板玻璃398327平方米、石棉橡胶板327.4吨,两项折合金额达205.8万元;通过推广使用金属笔、砂轮刀、修正器,共节约天然金刚石2801克拉、价值4846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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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建筑材料

第二节 建筑材料供应


  青岛市的建材产品供应同其他物资供应一样,本着“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原则,千方百计地保证青岛市工农业生产的需要。自60~80年代,青岛市建筑材料公司一直沿用“大额直达供应、小额中转供应”的方式供应建材产品。1963~1985年,公司采取就港、就站、就厂的“三就”方式直接供应物资即达96.4万吨。为搞活供应,方便用户,公司不断增设经营网点,形成前站后库。1965年公司接收煤建公司的灰沙店后,开始在市内各区设立供应站、门市部和商店,并设有小型仓库。当年在乐陵路、云南路、威海路、杭州路、蒙化路设5处经营网点。1978~1980年,成立石棉加工厂和玻璃制品加工厂,为用户加工平板玻璃,套裁加工石棉橡胶板。1985年,公司共设有7个供应站、3个建材商店和1个玻璃制品加工厂。至1990年底,因调整经营策略,实施多种经营,公司只保留市南、台东四方、沧口供应站和石棉保温材料供应站。
  在供应工作中,市建筑材料公司探索新途径,不断提高供应水平。1964年,公司成立以业务经理为队长的服务队,划片定点、分工包干,下厂服务、送货上门、调剂余缺。1964~1985年,共送单、送货、结算上门服务57499人次,供应物资总值达1579.2万元。1985年以后,公司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大服务措施,1986~1990年,累计下厂服务8659人次,送货上门物资总值达1812万元。对市重点企业和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物资,公司按照“四在先”(即情况了解在先、建议提出在先、材料准备在先、组织供应在先)的供应思想,保证供应。1984年供应青岛海水浴场扩建和青岛国际机场建设用水泥28115吨、玻璃494标箱;1987~1989年,供应青岛市引黄济青工程和黄岛电厂二期工程水泥共10.9万吨。1983~1990年,青岛市建筑材料公司供应全市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用水泥共计235898吨,支援救灾扶贫水泥近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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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经  营  
第六章 建筑材料

第一节 经营品种及资源渠道


  经营品种 青岛市建筑材料公司经营的建材产品包括水泥及其制品、平板玻璃及其制品、工业技术玻璃、油毡、沥青及其防水材料、石棉水泥瓦、金刚石及其制品、石棉及其制品、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云母及其他电绝缘材料、墙地瓷砖、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及配件、耐火材料、保温材料、造型材料、装饰材料、园林建筑材料、新型建筑材料、地方建筑材料(砖、瓦、灰、沙、石)、暖气片及配件、照明灯具及其他建材产品。
  资源渠道
  国家分配 主要有水泥、玻璃、沥青、油毡、石棉水泥瓦、金刚石、石棉、云母等统配部管物资和省管三类物资。对国家分配资源,市建筑材料公司一方面组织好订货,力争分到、订到,提高订货水平;另一方面,业务人员深入生产企业落实合同,加强催运,采取大批物资靠上催、短线品种专人催、一般材料函电催的方法。同时严把进货质量关,没有合同的不付款,质量低劣的不入库,数量短少的提索赔。
  地方自筹 由地方根据社会需求和原材料、燃料等情况,安排一部分统配、部管产品超产指标和不纳入上级统配的建材产品,作为地方资源,弥补计划内不足。由市计委统一安排,市建筑材料公司组织供应。
  市场调剂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分配物资的比重逐渐缩小,为了弥补计划分配的缺口,扩大物资供应量,青岛市建筑材料公司通过补偿贸易、协作串换、信息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计划外资源和短缺资源。1978~1985年,公司采取求援、协作、串换、调剂等方式组织计划外物资的进货额累计达5282.5万元,占公司同期进货总额的41%,品种也由1978年的24个增加到1985年的253个。其中白水泥3805吨,普通水泥22768吨,平板玻璃122428标箱(含浮法玻璃),石棉水泥瓦104655标张,油毡218398卷,沥青3781吨。1985年,为扶持生产,密切产供关系,青岛市建筑材料公司同济南、淄博市建筑材料公司一起,向淄博市福山陶瓷厂投资10万元,生产高档卫生陶瓷,淄博福山陶瓷厂每年向公司提供一定数量的合格产品。市建筑材料公司还利用洽谈会、信息会、联席会、订货会、调度会等方式加强横向联系,争取资源。至1990年,青岛市建筑材料公司先后与全国28个省(市)、57个成员单位建立信息交流关系,开拓多种渠道,丰富花色品种,满足市场需要;先后同洛阳玻璃厂、无锡塑料铺地材料厂、北京新型建筑材料厂、宁波江东耐火厂、江阴玻璃纤维厂、大同造型材料厂、辽宁北票矿务局、河北殷邱工业经理部、河北高阳机电公司、掖县土产杂品公司、平度大泽山水磨石厂、青岛人民造纸厂、青岛化工厂分厂等近100个单位建立了经销、联销、代销、试销业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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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经  营  
第五章 机电设备

第三节 修旧利废双增双节


  1963年,青岛市机电设备公司按照“清仓收购、处理积压、维护保养”的工作要求,成立维护保养办公室,开始对库存进行检查维修,并组织人员到山东省机电公司学习维修技术,开展对仪表、量具、轴承、电动机等产品的维修工作。一是下厂收购,组织业务人员下厂按质论价进行收购,既解决货源问题,又及时处理了积压;二是定点收购,以旧供新,在公司工具轴承站设立收购点,建账立卡,按收购数量通过工具轴承站供应新产品,满足企业的需要;三是送货上门,服务到户,由于许多产品修复后,深受企业欢迎,工作人员将产品送到用户手里,既帮助用户解决急需,又扩大了宣传;四是参加市场调节,按照优先支援农业生产的原则,多次派人携带电机、轴承、仪表、倒链等产品参加市场调节,帮助农村解决急需的机电产品。1964年维修保养、鉴定和包装的产品共13.5万台件,价值329万元。1965年检修和改制产品99577台件、价值270万元,回收旧铜线61吨。1966年5月,维护保养办公室内部设立钳工组、量具组和仪表组,人员由10人增至16人,主要负责轴承、卡盘、仪表和量具的维修。同年,国家物资部调拨了C6136车床、E32K钻床各一台支持修旧利废工作。
  1970年7月,公司维护保养办公室改为青岛市机电公司修配厂,实行半独立经济核算,内设电器组、仪表量具组、车工组、钳工组、轴承组和供销财务组。具体任务为清仓查库、节约代用、加工改制、修旧利废。业务范围是负责对公司和全市各工矿企业二类机电物资的检修,并自产部分急需的二类机电产品。1973年又成立电机组,负责生产少量活顶尖、死顶尖,修理卡盘、轴承、电机、低压电器、仪表、量具等,修旧利废工作得到迅速发展。1975年8月,修配厂扩建增员,并增加了1台车床、3台磨床、1台冲床、1台刨床等设备。维修业务除修理电机、电钻、手动葫芦、低压电器、各种线圈、仪表、量具、倒链等外,还开展对轴承的化学除锈、蓄电瓶的修理,并生产部分死顶尖、活顶尖。仅1978年就修复轴承1.7万套、电动机639台、手动葫芦200台、工具600多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机电产品进入市场,修旧利废工作逐渐萧条。生产组织和任务作了相应的调整,撤销轴承组成立电焊机组,试制小型电焊机,钳工组与车工组合并,生产少量的活顶尖和加工附件,修理少量的电动机和电钻。1985年5月,修配厂与济南电焊机厂联营,生产BX3?250电焊机,并改为小型企业。此外还生产部分线圈和少量的活顶尖、死顶尖,修理少量的电机和仪表。1986年7月,修配厂正式改为青岛电焊机厂,修旧利废工作基本停止。
  1987年开始开展双增双节运动,主要包括挖掘内部潜力、压缩库存、调整库存结构、加速资金周转。当年排潜340万元,挖潜272万元,其中清理资金悬案160万元。为加强资金管理,重新核定分配了资金限额,改变过去按人数摊费用的办法,实行五三二(即人数按50%、资金占用按30%、销货额按20%)的摊派方法。为压缩库存,调整库存结构,专门成立清仓查库小组,集中对仓库进行全面检查,找出了库存不合理的原因。各单位对库存过大的物资采取了控制进货、降价处理、调剂串换、返回生产厂家等措施,压缩了库存。当年加快资金周转15天,相应减少资金占用624万元,节约银行利息45万元;压缩维修和其他费用开支3.5万元。1988年排出物资潜力166.3万元,挖潜131万元;减少资金周转10天,相应减少资金占用582万元,节约银行利息46万元。1990年,机电产品销售困难,库存增长,超出了物资正常、合理的储备,加大了资金占用,影响了资金周转,经济效益滑坡,机电公司进一步开展双增双节活动。一是控制进货,压进多销,降低库存,防止新积压。二是成立清仓利库小组,进行排潜挖潜,弄清家底,对积压物资加盖潜力标志,分别对库存一年以上、半年以上物资造册登记、建立台账,将挖潜任务落实到部门、个人,并定期检查,及时总结。三是严把进货质量关,优化库存结构。在压缩库存的同时,进一步强调产品质量,杜绝假冒低劣产品,使库存产品保持较高的名优率。全年共排出物资潜力181.7万元,挖潜1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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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经  营  
第五章 机电设备

第二节 机电产品供应


  经营范围及品种 青岛市机电设备公司经营的机电产品主要包括统配产品(通称一类机电产品)、部管产品、二类机电产品、地方管理产品(通称三类机电产品)和工矿配件五大类。其中,统配产品是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平衡分配,国家物资总局中国机电设备公司主管经营的产品,共77种,其品种既保持相对的稳定,又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物资产需矛盾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部管产品是由中央各部(委)主管平衡分配的产品,共220种,青岛市机电设备公司只经营水电部分配的23种中的13种;二类机电产品是由国家物资总局主管分配,中国机电设备二公司经营的产品,共80种,包括机械类24种、电工类39种、仪器仪表类8种、工具类6种、轴承类3种;三类机电产品是由省、市、自治区主管分配的产品,共117种;工矿配件是1968年增加的经营项目,经营品种共700多种、5 300多个规格。1964年,青岛市机电设备公司共经营各类机电产品500余种、1万个规格。1966年又增加三类物资118种、632个规格。1968年再次增加经营工矿配件产品共1000多个规格。1977年,市机电公司经营的各类机电物资增至6900个品种、4.9万个规格。1982年开始经营汽车产品。1986年经营的常用品种达5614个品种,约2万个规格。1986年后,随着机电产品进入市场,经营品种日益增多。至1990年,青岛市机电设备公司经营的产品为工具轴承、电器仪表、重型通用设备、机械配件、汽车及摩托车、工程配套设备等六大类。其中,工具轴承包括各种工具刃具、量具、磨具、砂轮、游标卡尺、千分尺、各种轴承;电器仪表包括电线、自动仪表、电器元件、线圈、光学仪器、低压电器、变压器、互感器、各种交直流电焊机、继电器、电机;重型通用设备包括各类机床、电动手动葫芦、电动单双梁起重机、升降机、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发电机组、锻压机械、叉车、电瓶车;机械配件包括空压机、标准件、三轮摩托车、电焊条、电焊粉、1万大卡以下冷冻机、砂轮机、液压件、小木工刨床、电钻、试压泵、水泵;工程配套产品包括锅炉和阀门。
  供应方法 1964年以前,国家对一、二类机电产品采用“集中统一”的订货办法,按隶属关系归口申请,层层分配。1965年试行二类机电产品由中国机电设备公司划拨,后由各级机电公司就近组织供应。1964~1979年间,青岛市机电设备公司在供应上贯彻以农、轻、重为序,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首先保证农业(约占年销货额的12%),其次保证轻工业(约占年销货额的11%)、重工(约占年销货额的3%)和国防方面(约占3%)的需要;并按照“三先三后”的原则,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先计划内后计划外进行供应。在保证重点方面,各个时期不尽相同。有时把国防建设放在首位,有时把煤炭、交通放在重要位置,有时列出必保的工程项目。主要按供应渠道组织供应,即按物资计划的使用方向划分,并且负责对生产、维修、技术措施和一般性基本建设项目所需的机电物资的供应,对工厂产品配套和青岛地区以外单位的需要,原则上不予供应。山东省机电设备公司一年两次向各地、市分配资源,青岛市由企业先报需要计划,由市机电设备公司结合库存资源状况平衡后,汇总逐级上报。然后根据山东省机电设备公司订货平衡分配的资源,将分配单下达到企业。长期以来,由于不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过多地依靠行政管理方法,较少地考虑经济效益,物资的申请和分配制度过死,物资流通缺乏灵活性,造成层次多、手续繁、效率低的现象;物资供应分条条块块,条块交叉,流通渠道混乱,环节过多,调度不灵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按照中央“开放、搞活”的方针,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发展有计划的生产资料市场,形成了计划分配渠道和自由购销的市场渠道。在分配形式上,大件及专业性产品就厂、就港、就站拨付;通用小件入库分配,对季节专用产品采取三角合同,预收货款,待货直达到厂后再行结算的形式。工厂企业不再层层报申请计划,以往的供应渠道和方法随之被打破,物资供应出现了跨行业、跨地区、面向全国的局面。青岛市机电设备公司在经营管理上打破了地区、行业、物资归口、使用方向等划分界限,除少量汽车等仍实行计划内分配外,其余产品则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取消了计划,敞开供应。同时积极开展代销代购、联营联销、加工订货、协作串换,举办各种产品展销会、订货会、调剂会、座谈会等,以加强市场调节。同时,增设新的经营机构,占领机电产品市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结合青岛市的实际,公司于1980年成立了统配站,扩大了经营范围。1985年6月,成立了青岛市机电设备贸易中心,主要经营计划外物资,并承担青岛市重点工程所需机电产品的配套任务。1986年4月成立青岛市汽车贸易中心,不分地区、行业都可进入市场交易,当年销售计划外汽车869辆。1986年下半年,为方便企业扩大经营,筹建台东和沧口两个供应站。由于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销售额不断提高,1984年为6 763万元,1986年增长到9 529万元,1990年高达22 094万元。
  配套供应 青岛市机电设备公司成立后,即按照“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指导思想,保证重点项目机电产品的配套供应。1967年,青岛市为增加电力,扩大电网,确定进行崂山电厂建设。市机电公司派出两名业务熟练的人员,深入工程现场办公,及时供应优质的机电产品,保证了电厂的按时完成。1975~1982年,市机电设备公司先后为青岛市三次大规模引水工程供应各种设备2000余台(件),电缆170余公里,水表17000只、约50万元,水泵1226台、约560万元,以及大量10千伏的避雷器等。1985年,公司成立了综合经营部,专门负责对重点工程的物资供应。1988年为引黄济青、青岛大学供热、经济开发区、前海工程等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供应锅炉6台、电梯7部、电缆40公里,以及配电设备等物资,约计500万元。1989年,黄岛油库发生特大火灾后,市机电设备公司立即分赴10余个省、市采购救灾物资,保证了救灾物资的及时供应。1990年,公司为6个重点工程服务项目提供物资价值800万元,并供应农村机电产品价值306万元,支援菜农汽车25辆,让利2.5万元。支援贫困地区汽车13辆,价值80万元,让利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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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经  营  
第五章 机电设备

第一节 资源渠道


  国家计划分配 1979年以前,国家计划分配的机电产品是青岛市机电设备公司进货的主要渠道,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按隶属关系申请分配。每年将青岛市各生产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维修、技术措施申请计划,由公司汇总结合库存平衡后,综合上报山东省机电设备公司,由省机电设备公司根据各地、市机电公司申请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分配。具体分配办法:一是专用机电产品由省机电设备公司订货时直接订到申请公司;二类电工、小型机械、仪器仪表、通用机械产品则按青岛市工农业总产值比例分配;工具、轴承、工矿配件以青岛市机床拥有量按比例分配。每年报两次申请计划,上半年预拨订货分配一次,下半年补充订货分配一次。二是按地区统一申请分配。由市计委和市物资局汇总向中央主管物资分配的部门申请,然后由市计委和市物资局下达分配指标。三是根据青岛市机电设备公司的需要,由山东省机电公司直接分配。国家计划分配的资源,因多种原因往往出现产需之间的矛盾,产生供不应求的现象,一般只能满足需要的50%以下,有些短线产品仅能满足20%~30%。1965~1978年,青岛市由国家分配的机电产品为16000万元,约占同期进货额的50%。
  协作与调剂 开展机电产品协作和调剂,是弥补国家分配物资不足的重要手段,也是青岛市机电设备的重要进货渠道。
  协作会议 1965~1979年,青岛市机电设备公司在市内、市外安排了一定品种和数量的短线地产品,以此为基础参加每年各大地区、山东省机电公司、各地市公司召开的综合性或专业性调剂会议,相互串换,调剂余缺。自1975年开始,为贯彻国务院清仓查库、充分利用库存多余和积压物资的方针,青岛市机电设备公司每年召开调剂会议,调出和调进急需的机电产品,弥补缺口,保证供应。仅1978年利用社会库存、挖掘潜力即达100余万元。其中,轴承1.6万套,漆包线50吨,各种电器、仪表2000多台(件)。1978年后,随着物资资源的不断丰富,各种调剂会议逐渐减少乃至停止召开。随着机电产品的走入市场,青岛市机电设备公司大力发展生产资料市场,进一步加强横向联合。1989年,公司开始参加由物资部门牵头举办的春秋两季生产资料交易会,仅1990年成交额即达1000余万元。同时,还通过定期召开展销会及调剂会,抢占市场,增强竞争能力。
  上门求援 1967年以前,按山东省机电设备公司规定,二类机电产品各公司只能在省内自行联系,采用通信求援的方式进行物资调剂;山东省以外则由省机电设备公司统一对外联系。由于规定过死,不久便停止执行。随着青岛市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机电产品的缺口不断扩大。1968~1979年,市机电公司每年组织人员到其他地市公司上门求援,解决缺口物资。1979年,全年共派出100多人次至有关省、市协作串换,协作各类机电产品1560万元,占总供应量的44%。1979年以后,随着市场调节和敞开供应,上门求援的形式逐渐减少。
  联营联销 1977年,包括青岛在内的12省25个地、市机电设备公司协商成立“二十五地市地产品协作联营组织”,每半年轮流召开一次会议。第十四次二十五地市联营会议,于1983年10月由青岛市机电设备公司主办召开,会议成交额达1637万元。会议上接纳江西宜春地区机电设备公司为正式会员,此后改名为“二十六地市机电设备公司机电产品协作会”,协作会员包括青岛、大连、惠阳、郴州、宜春、湘潭、烟台、衡阳、黄岗、潍坊、蚌埠、萍乡、苏州、南通、株洲、九江、铁岭、柳州、荆州、马鞍山、宁波、建阳、金华、开封、三明、淮南。1979年,青岛市机电设备公司与上海市机电设备公司在青岛组织联营联销,共销售机电产品1000多万元。1980年,青岛、大连、烟台、潍坊四地市机电设备公司联合成立“机电产品协作联营组织”,每年两次轮流召开会议,后因四地市均为二十六地市机电公司协作会会员,会议过多,于1982年停止活动。1987年,青岛市机电设备公司组织一市、六县、一区成立青岛机电产品联营体,召开联营会议,相互交流经验,调剂物资,并加强了联营体之间的信息交流,每月提供一次经营情况信息资料,促进了联营工作。全年系统内销货?3471?万元,占总销售额的23%。为进一步扩大机电产品的资源,发展名优产品基地,青岛市机电设备公司加强了与生产企业的横向联合。1988~1990年,汽车贸易中心先后与一汽、二汽及天津、沈阳、南京等地的生产厂家开展联营业务,设立特约经销处,并同天津汽车工业公司签订销售服务协议。汽车贸易中心还与中国第二汽车制造厂、青岛第二汽车运输公司维修站联合建立了产销技术服务一体的青岛销售技术服务中心,方便了用户,扩大了购销渠道。1988年,仅沈阳、天津就供给汽车735辆,占总进货量的37%;一汽合同兑现率达87.5%;二汽合同兑现率达98%。市机电公司还加强与商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物贸、物商联合。全市商业五金交电、百货店、土产店、贸易商行、服务公司等来机电公司进货的有160多家,各供应站及时提供物资,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物商联合的销售额约占二、三类机电产品的30%。
  地产品加 工青岛市机电设备公司的地产品加工始于1965年。在“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执行中,工矿企业对机电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由于货源缺乏,供不应求的现象较为严重。其中二类机电产品共56个品种,用户申请90万台件,而山东省机电设备公司只分配30万台件,占需求量的33%。为保障供应,公司除积极抓资源、检修改制、串换调剂、深挖社会资源外,主要是扶持青岛地方企业生产急需的机电产品,以弥补供应上的不足。1965年下半年,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到青岛工具三厂、青岛红星阀门厂和青岛红卫电线厂,试制丝攻板牙、低压阀门和布电线等产品。1966年,正式开展地产品的加工工作,当年完成产值323万元。1970年,市机电公司成立加工科,专门管理地产品的加工业务。加工单位由20多个发展到80多个,产品总值增长到1000多万元。在开展地产品加工时,技术人员深入各企业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全市工矿企业申请计划和库存情况,向青岛市物资局和市计委汇报,并提出安排地产品加工的意见,每年调拨钢材800吨用于地产品的加工。1965~1979年,共解决钢材15200吨左右。对未能解决的原材料,公司采取挖(帮助生产厂挖潜力)、收(回收废旧铜线和旧轴承等)、求(到大连钢厂求援轴承钢等)、带(由用户带料加工)、调(调剂余缺)等方法解决。自己求援解决的钢材约计3800吨。同时,公司组织技术人员为厂方及时提供技术资料、商情信息、产品信息反馈、产品图纸和质量要求,帮助企业解决机床、锻压设备和热处理设备,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另外,公司每年将回收的150吨左右的废旧铜线、铜材等运往上海,加工成电磁线、橡套软线、铜芯橡皮线、铜芯塑料线等,以保证供应需要。开展地产品的加工,增强了串换能力。每年公司都用地产品与山东省内外的公司进行调剂余缺,组织串换,换回急需物资,弥补缺口,扩大了公司的进、销额,满足了青岛市工农业生产的需要。1979年以后,工业形势好转,市场竞争激烈,地产品受到较大影响。1980年加工科撤销,业务转各专业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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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经  营  
第四章 木  材

第四节 节约代用


  1965年,青岛木材资源不足,木材公司开始开展串换调剂,扩大利用薪材、次材、小规格木材的节约木材活动。70年代,节约工作仍然是供应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业务。仅1971年,公司利用等外材,以次代好,以小代大,进行加工利用,节约好木材就达5600立方米。另外,大力组织社会回收和专业回收,全年共回收废旧木箱13062立方米,通过加工改制,填补了缺口。同时开展了以线、条、席代木的工作,并开发了无木建筑、菱苦土代木等新技术。1976年,青岛市木材公司为解决青岛造纸厂夹板用材的节约问题,通过学习吉林省经验,用稻草轻烧镁试制热压夹纸板获得成功,经过试验完全适合需要,年内即供应夹纸板2万页,节约木材240立方米。
  随着木材用量的逐年增多及木材资源的逐年减少,1984年,青岛市经委木材节约办公室正式在木材公司挂牌成立。按照“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和“大幅度提高能源、原材料的利用率”的基本方针,节约办公室结合青岛市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技术革新工作,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得到广泛推广运用,与之相关的人造板业、木材加工业、木材防腐业、菱镁制品业、渔船修造业等生产代木材料和产品的行业得到全面发展。至1990年,代木材料已达总用量的80%以上。木材综合利用和各种包装箱的回收复用率也大幅度提高,年节约木材17万立方米,超额完成中央和山东省下达的木材节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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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经  营  
第四章 木  材

第三节 木材仓储


  货场 1950年9月,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青岛分公司首次从东北调进红白松原木300立方米,储存在市北区大港一路14号。随着木材进货数量的不断扩大,货场不断增加。1950~1954年,先后开辟了曹县路33号、四号码头、器材库、组成线、石炭线、新市场、东货场等储存木材的货场,总面积250余亩,但因货场在市北区一带呈零散分布,不便于进行货场建设和集中统一管理,也不便于进、销、存业务的开展。1955~1956年,木材公司投资50余万元,在石炭线前海海滩填海建设了400余亩的木材货场(后称杭州支路4号货场)。1957年后,杭州支路4号货场由于市属其他工厂企业的挤占,面积大大缩小。1984年,杭州支路货场所在地被征用,木材公司暂租用崂山县杨家群大队的420余亩农田作临时货场,可储存木材20余万立方米。
  保管 1950年6月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青岛分公司成立后,木材保管业务属于储运科业务范围,1951年成立器材经营处又归器材经营处领导。50年代初,由于木材货场十分零碎分散,管理十分不便。保管员根据各种木材的不同性质,按木材种类设垛,按垛设账。为方便进货、发货,又创造了按垛挂竹筒、筒内装木片的方法,在木片上注明垛位、树材种、规格等数据,检索十分便利。为了防止木材腐朽变质,木材公司在全国木材行业中首创成材垛盖,即在成材垛顶装置防晒、防雨、防风沙,且便于通风透气的垛盖,有效地保护了木材。
  1965年,为了提高场地利用率,在加工厂实行岗位检尺负责制,检尺人员分区划片包干,按批清理,克服了过去保管混乱、推诿扯皮现象。在公司货场中,进一步规划了场地,改进了归楞方法,将原来按用途归楞改为按树种归楞,为上大垛提供了条件。同时还改进了码垛方法,对成材垛,根据不同的材树种、不同规格、不同季节码成不同垛形,有顺垛、四合垛、人字垛、抽屉垛等,箱板在春季实行原捆上垛,多雨季节改为散捆通风垛,节约了场地,简化了保管手续,改善了木材腐烂变质的状况。经过改进,至1965年底,货场的木材储存量较原来增加了一倍。
  1979年以后,公司木材经营量逐年增加,接收的进口木材越来越多。为此,公司制订了一系列有关木材仓储保管的规章制度。货场保管人员对入场木材按规划,分区、段、行摆放整齐,并按树材种分别建垛,并对木材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清点。木材的收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手续进行办理,不得以白条或口头通知发货,不得拿用或借用货场储存木材。
  木材检验 青岛解放前,由于木材资源大部分来自江南的杉木,私商的木材主要采用围尺检量法,计量单位采用“两”制。解放初期,检验木材的方法仍沿用围尺检量法。1951年,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青岛分公司制订了“木材检尺标准”。1952年,经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颁布了《木材规格》、《木材检尺办法》、《木材材积表》三项技术标准,采用国际通用的“米”制单位。1954年,林业部根据当时的生产使用情况,将《木材规格》、《木材检尺办法》作了适当修订,分为原条、原木、板方材、枕木四个部分。至1965年,先后制订颁布国家标准7项、部标准16项。自国家颁布新的木材检验标准以后,青岛市木材公司一直沿用三项技术标准,采用国际通用的“米”制单位进行木材的检验工作。具体程序是:(一)公司对已入货场的木材(进口木材除外)尽量就车进行检验,做到运完检验完,节约场地,方便上垛。(二)检验时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检验,检量的尺码、评定的等级要准确(准确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报码时口语要清楚,在木材断面上书写的字码要清晰,各种代号填写要齐全,不漏不错。(三)记码员在记码时,必须与检验员紧密配合,认真听好检验员报的尺码,正确地进行记录,听不清的地方,应立即向检验员提出,不错不漏,字迹清晰。(四)记码员对检验码单要妥善保管,不污染、不丢失,转出检验码单时,要对字码进行认真的审查和整理,不漏项目,码单整齐。(五)计算员对转给计算的检验码单,要及时进行计算检验,计算材积必须准确,字码要清楚工整,坚持进行复核。(六)对入场木材的运费和检验上垛费,在全部检验结束后,由检验组长负责向作业单位出具作业证明单。检验中的尺寸计量单位,按尺寸检量的因子不同,可分为长度、直径、宽度(或厚度)、幅面、材积(体积)等五种。木材的长度以米为基本计量单位,原木的直径以厘米为基本计量单位,成材的宽度(或厚度)以毫米为基本计量单位,材积(体积)以立方米为基本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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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经  营  
第四章 木  材

第二节 木材供应


  建国初期,青岛市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生活对木材的需求量相当有限,加之私营木材工商业的竞争,国家所有制木材市场呈现产大于销的现象。青岛国家所有制木材行业的库存较大,但建筑木料又显不足,时有脱销,适销树种短缺而一般树种积压。为了保证对国民经济恢复有重要作用的部门的需求,大力推销一般材种,青岛煤建器材公司派人深入市场调查,想办法推销了大量滞销木材。另外,为了压缩库存,加速资金周转,将一般用材供应私商,扩大经营范围,并在市郊各县(莱阳、胶县、高密等)建立木材经营处,一方面支援农村的合作化运动,一方面扩大木材的推销市场。在市区,采取赶大集的形式,按各企业职工的需求制成各种成品、半成品的家具等进行推销。1952年实际销售木材数量达51370余立方米,减少了库存,加速了资金周转,提高了盈利。
  1954年,木材公司贯彻“为生产和人民消费日益增长的需要服务”的方针,在供应工作中对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用材做到保证供应,并调剂了公需民用木材,活跃了市场,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当年共销售木材65000余立方米。
  1956年开始,工农业生产得到飞速发展,全国木材的需求量剧增,由历年来的进大于销、积压严重的情况变为供应紧张的局面。青岛市木材公司开始执行按计划销售的方针,对需要木材的部门实行归口供应,建立基建、维修、渔业等专用木材项目,按需分配,稳定了青岛市的木材市场,支援了全市的工农业生产。
  1963年,木材公司开展按需加工供应成材、成品、半成品业务,并专门组建加工科开展委托加工业务,即根据客户需要给予加工定制,并在青建木厂、锯材二厂、第一和第二木材加工厂开辟加工点。1964年共加工原木47473立方米,其中等内原木30237立方米,综合出材率达86.68%,出等内材75.98%;等外原木4933立方米,综合出材率为74.26%,出等内材41.50%;薪炭材2303立方米,综合出材率为65.08%,出等内材12.37%。全年通过成材、成品、半成品供应,共节约木材4081立方米。
  为了提高供应质量,青岛市木材公司派人“送单上门,取款上门”,开展上门服务。1964年共上门服务3084户次,调剂变更材种4372立方米;送单上门136户次,计木材?4100?立方米。此外还开展代办运输业务,解决了需材部门多次往返的麻烦。全年为青岛市代办运输128户次,木材3000立方米;代外地办理运输8户次,计木材201立方米。1965年,鉴于木材资源不足的状况,木材公司大力开展了木材节约工作。1967年初,公司从木材制箱综合加工厂转来设备、人员组建大锯车间,开展代加工制材业务。70年代,节约代用仍是供应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业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木材需求量日趋增加,国内资源严重不足。自1979年下半年开始供应进口木材。根据资源变化情况以及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政策的进一步贯彻,木材公司相应调整了供应组织形式,将六项木材指标划成中央划转、基建材、包装材、生产维修四个供应片。1983年系统开展了“四代一调”业务,即代用户开单、代办托运、代办交款、代加工,做好串换调剂工作,当年共办理“四代一调”业务2.5万次,木材总计达37700立方米,供应水平显著提高。1985年,木材公司“四代”业务共完成1358笔、计木材91174立方米,串换调剂37笔、木材2035立方米。1985年以后,市木材公司积极开展联营,扩大购销渠道,提高供应水平。1987年与中国木材公司联营成立了中国木材公司青岛供应站,当年从中国木材公司进货71000立方米,经营木材42857立方米,销售额达1436万元。1988年购进的计划外木材占全年木材供应量的68%,比1987年增长39.2%。1986~1990年重点保证了青岛市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企业的木材供应,累计供应木材65535立方米,其中仅供应黄岛电厂和引黄济青工程就达40555立方米,供应市重点企业木材13226立方米。同时,市木材公司坚持优质服务,采取下厂服务、预约登记、送货上门等服务措施,并不断增设零售网点,先后设立计划外木材销售点和胶合板零售点,并举办了3次计划外木材现场交易会,明码标价,自由选垛,当场提货,方便了用户,扩大了销售,增加了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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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经  营  
第四章 木  材

第一节 经营品种及资源渠道


  青岛解放前,主要靠私商从江南调入木材,品种主要有江西杉、建杉和云杉。解放初期,木材由私营工商业和公有制木材业共同调进。自1956年开始,青岛市的木材主要以计划内调拨为主,国家确定东北大兴安岭为青岛市主要调材基地,市木材公司经营的木材主要来自大兴安岭针叶林区和东北东部山地针叶落叶阔叶林区。其中,大兴安岭针叶林区属寒温带,是大兴安岭林区西伯利亚泰加林带在中国的延伸部分,是泰加林的最南端,总蓄积量为14亿立方米。主要树种有兴安落叶松、樟子松、红皮云杉、白桦、蒙古柞、山杨、朝鲜柳等。东北东部山地针叶落叶阔叶林区包括小兴安岭、张广才山岭、完达山及长白山等几个主要林区,总蓄积量为13亿余立方米。主要树种有红松、鱼鳞松、沙松、蒙古柞、白桦、山杨、水曲柳、花曲柳、花楷槭、青楷槭、白牛槭、圆叶槭、柠筋槭、紫椴、糠椴、蒙古椴、榆树、春榆、裂叶榆、千金榆、黄菠萝、胡桃楸等。另外,木材货源还有来自江南山地丘陵的常绿栎类林区和松杉林区,以及浙江、福建、南岭山地的常绿栎类林区的木材。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木材货源以计划内调拨为主、计划外自筹木材为辅,计划外木材资源逐年增加。1979年下半年,国内木材资源短缺,开始调入进口材料。1982年和1984年进口木材分别占总进货额的84.38%和84.07%。进口木材主要来自美国、东南亚、苏联等地,经营品种主要有苏联松、美国松(铁杉、云杉和花旗松)、东南亚杂木和美国红木板材等。国内计划外材料一是来自东北各大林业局(吉林、松花江、牡丹江、合江、伊春、大兴安岭、牙克石林管局所属各局、厂),主要经营的品种有落叶松、樟子松、红皮云杉、白桦、蒙古柞、山杨、红松、鱼鳞松、水曲柳、榆树及黄菠萝等;二是来自南方的顺昌、上饶、邵武、永安等地的南方木材,经营品种主要有江南山地丘陵常绿栎类和浙江、福建、南岭山地常绿栎类;胶合板则主要来自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柳安,以及吉林长春胶合板厂、青岛人造板厂、哈尔滨松花江胶合板厂生产的曲柳、椴木及桦木、杨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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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经  营  
第三章 燃  料

第三节 煤炭节约


  耗煤定额管理 1957年,青岛市首先在13个行业中试行产品耗煤定额的办法,做到入炉过磅,烧用按定额。由于效果明显,1978年这一做法扩大到全市100户工业企业,采取“凭证定量、择优供应、按期核销、超耗加价、节约奖励”的办法,下达消耗定额。1985年,全市468户工业户全部实行耗煤定额管理,万元产值耗煤由1978年的?3402?公斤下降到2473公斤,下降幅度为27.3%。
  改进炉灶 一是改进工业窑炉,由直烧炉改为反射炉。1980~1985年,国家投资50.8万元对青岛市41个单位的43台锅炉进行了改造,改造后年节煤4500吨。二是对大锅灶、烹炒灶、茶炉采取双层炉排反烧和抽板顶升式烧用原煤,可节约煤炭20%,同时又减少了有害物质的排放量,保护了环境。
  联片供热 1980年以来,共组织19组、58个单位实现了联片供热,形成了6000吨的年节煤能力。
  动力配煤 1982年,青岛市燃料公司投资39万元建成1条年产煤20万吨的配煤生产线。经试验,配制的煤炭较单一品种的煤炭热效率提高4%,节煤率达5.53%。
  回收利用低热值燃料 青岛市每年有大量的工业炉渣。1959年市燃料公司变废为宝,将炉渣、灰调在一起,研制成内燃砖,代替煤炭,供砖厂使用,大大节约了煤炭资源。此后,内燃砖被广泛应用到建材、建筑、集体炊事行业中。1969年青岛市对炉渣实行定点供应,全市年产炉渣25~35万吨。1966~1985年共回收炉渣345.3万吨,代用量由1966年的5万吨增加到1985年的36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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