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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林 业



  建国初期,林业建设出现恢复发展势头。到1957年,青岛及郊区的林地面积比解放前夕番了一番多。由于林业政策被冲击,成材树木被乱砍滥伐,树木资源严重下降。进入70年代后,国民经济经过调整,落实林业政策,林业生产又出现了回升局面。1961年、胶县、胶南等3个县分别划回烟台和昌潍专署,青岛市林业行政管理机构撤消,林业工作由崂山县管理,崂山林场负责所辖林区管理。“文化大革命”初期,林业建设受到很大干扰,直到后期,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活动才走上正常。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Gov从生产体制、组织机构和技术力量等多方面切实加强了对林业的领导,即墨、胶县、胶南、莱西、平度相继划归青岛市,青岛市林业局恢复建置。内部设立6个相应职能科室,成立了4个专业技术事业部门,充实了技术干部。到1986年,青岛市所辖六县一区均建立了林业行政管理机构,部分乡镇还建立了林业站;在林业系统的工程技术人员中,高级工程师8名,工程师12名,助理工程师16年,使林业建设走上了科技兴林的轨道;主要山系、河堤、海岸线80%得到了绿化。有林地面积达到179.26万亩,比1978年增长了24.4%,农田林网面积面积411.09万亩,1978年增加了两倍多,基本形成了网、带、点、片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开始发挥了森林的综合效益。一是美化环境涵养水源。崂山、大泽山、小珠山、大珠山、铁橛山等主要山系平均覆盖率已达50%以上。对开展旅游事业提供了良好的资源,同时涵养了水源,纯洁了水质。如崂山县水库由于上游山系植被丰富,水库泥沙淤积量只有12‰。二是防风固沙,调节气候。全市的水土流失面积已由建国初期的250万亩,减少到1985年的30万亩。随着林木增加,覆盖面积扩大,自然气候得到改善。据胶南县1975年及1985年调查比较,县境内年平均风速降低7.3%,6以上大风减少20年,基本消除干热风危害。三是调整农业结构,增加经济收入。在搞好山丘、平原和沿海三大绿化体系建设的同时,各县(区)认真调整农业结构,积极搞好经济林建设,促进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至此,青岛市林业建设进入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发展的新时期。


第四篇 林 业  
第四章 林业资源管理

第三节 鸟类保护


  德国侵占青岛时期,于1905年发布保护滋生飞禽走兽章程。1930年青岛农林事务所发布《狩猎规则》,规定了禁猎和准猎范围,但因执行不力,对益鸟、益兽未起到保护作用。
  1958年“大跃进”除“四害”,曾经把麻雀列入“四害”之一大力捕杀,其他鸟兽受到惊吓也远道逃避,野生鸟兽明显减小,一两年内麻雀很难见到。后经科学家鉴定,麻雀食虫量很大,不再列入害鸟之列。
  青岛沿海的崂山、胶南、黄岛一线,是候鸟迁徙的必经之地。历史上就有捕鸟的陋习。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乱捕滥猎风更为严重。加之外贸部门收购鸟类,助长了群众的乱捕滥猎行为,致使鸟类资源遭到严重破坏。
  1980年以前,每到候鸟迁徙季节,乱捕滥猎导致鸟禽死于非命。仅崂山县中韩公社居民就有鸟枪1200支,大小鸟网1800只。中韩埠西村一个鸟类收购加工点,1978~1981年每年收购鸟禽8~13万只。其中绝大部分为农林益鸟,1979年仅收购猫头鹰就达7000只,1980年收购各种猛禽3万多只,灰鹤140只。有些属国家珍稀鸟禽也遭捕杀。1982年5月20日,崂山县山东头村农民辛兆方将在海滩上停息觅食的白鹳击毙,被依法惩治。
  为保护鸟类资源,青岛市Gov于1981年5月1日发布《关于保护鸟类资源的布告》,后又批转市林业局等六单位联合制定的《青岛市鸟类管理暂行办法》,取缔了鸟类收购加工单位。敦促外贸部门取消鸟类出口合同,关闭野生鸟类市场。
  1982年4月7日,市Gov批转林业局、园林局和公安局联合发出的《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省Gov(1982)29号文件的报告》,将市区和郊区均划为候鸟自然保护区和鸟类禁猎区。是年,林业、园林、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成立长年护鸟队,各县(区)也分别组织了季节性护鸟队,每年春秋两季候鸟迁徙期间,进行巡逻保护。1981~1987年共没收猎枪72支,网具646条、放生被捕鸟禽2500只。
  1985年4月,青岛市成立了野生动物保护协会。选举郭松年副市长为会长。科技、新闻、文教等单位30人出任常务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每年研究一次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和行动方案。1987年12年市Gov发出《关于严禁猎捕野生动物的通知》,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
  在保护野生动物开展巡回护鸟的同时,还注重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每年4月23~29日全省“爱鸟周”期间,利用报纸、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廊等广泛宣传爱鸟护鸟的重要意义,并与学校联系举行报告会,向学生讲述鸟类在自然生态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人们爱鸟护鸟的自觉性,救护伤鸟、劝阻打鸟的好人好事不断涌现。许多群众把受伤的鸟禽抱回家,精心养护后,主动送到林业部门转交鸟类环志站。1982~1987年救护伤鸟达150人(次),送交鸟禽255只。其中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鹳、白鹳等6只,二级保护动物大天鹅、灰鹤、蓑羽鹤15只。
  在爱鸟护鸟的活动中,开展了挂鸟箱招引鸟类试验。1982~1987年共挂箱500多个,有效率达30%以上。1983年崂山林场在崂东林区关帝庙附近挂巢箱10个,其中有3箱招来大山雀定居。当年孵卵3次,计27枚。
  随着爱鸟护鸟活动和造林绿化事业的恢复,鸟类资源逐步回升,1984年后每年秋季在青岛过往亭息的候鸟均在100万只以上。过去已很罕见的猛禽,亦开始出现。1984年曾出现过50~100只蜂鹰迁徙群体,1985年出现过上千只群体。一些珍禽也逐年增加。1983年属于国家一级保护的动物白鹳,仅发现两只,1987年出现过12只的群体。雁鸭之类回升更快,1982年以前,仅有10几只的小群体,1987年春在崂山水库出现过3000只以上的群体。白鹭已多年不见,1985年10月13日在崂山水库附近出现过1500多只的群体,同年10月11日在中山公园也降落过300多只白鹭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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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林 业  
第四章 林业资源管理

第二节 病虫及防治


  青岛地区植被物种较广,树木的病虫种类也较多,青岛市计有森林昆虫13目,96科,578种。其中害虫类472种,天敌类106种,另外有树木病害96种。
  常见的树木害虫 危害松树的有赤松毛虫、蓑蛾、云斑鳃金龟?、松梢螟、夏梢小卷叶蛾、松吹泡虫、松干蚧、松大蚜、松粉蚧、白蚁、吉丁虫、松球果螟、小蠢虫。危害落叶松的有球蚜、卷叶蛾、舞毒蛾、十点蝽、云杉大黑天牛、沟金针虫、落叶松种子小蜂、小蠢虫。危害杨树的有杨扇舟蛾、杨二尾舟蛾、腰带燕尾舟蛾、小舟蛾、大蓑蛾、蓝目、天蛾、柳毒蛾、舞毒蛾、刺蛾、杨枯叶蛾、黄纹象杨叶?、杨卷叶螟、杨白潜叶蛾、褐带卷叶蛾、一点金刚钻、杨瘿蚜、蜡蚧、蚱蝉、光肩星天牛、华北蝼蛄。危害刺槐的有金龟?、刺蛾、蝽象、木撩尺蛾、豆天蛾、舞毒蛾、小蓑蛾、大蓑蛾、卷叶蛾、叶螨、球坚蚧、草履蚧、梨圆蚧、小皱蝽、桑天牛、荚螟、刺槐种子小蜂。危害栎类的有大臭蝽、金龟?、掠实象?、背刺蛾、花布灯蛾、小蓑蛾、大蓑蛾、蚱蚕、栎叶螨、寒蝉、草履蚧、栎红蚧、鍬?、天牛、栗大蚜、栗链蚧。危害赤扬的有黄刺蛾、绿尾大蚕蛾、蚱蝉、天牛、蝙蝠蛾。危害旱柳的有金龟?、柳叶?、黄纹象、变色夜蛾、柳毒蛾、柳树叶螨、柳蚜、天牛、木蠹蛾、柳瘿蚊。危害枫杨的有柳蓝叶?、黄刺蛾、绿尾大蚕蛾。危害泡桐的有小绿叶蝉、泡桐叶?、天蛾、大蓑蛾。危害臭椿的有盾椿、椿小象?、臭椿皮蛾、樗蚕、臭椿瘿螨、斑衣蜡蝉。危害榆树的有赤斑花绒金龟?、叶?、绿天蛾、榆毒蛾、舞毒蛾、掌舟蛾、黄刺蛾、大蓑蛾、榆凤蛾、榆树叶螨、榆四条绵蚜、草履蚧、角蜡蚧、天牛、木蠹蛾。危害水杉的有大蓑蛾。危害法桐的有大灰象?、大蓑蛾、叶螨、草履蚧、角蜡蚧。危害青桐的有青桐木虱。危害国槐的有国槐天社蛾、国槐尺蠼危害楸树的有楸梢螟。危害紫穗槐的有金龟?、蚜虫、紫穗槐豆象。危害板栗的有豆蓝丽金龟?、大灰象?、栗毒蛾、栗瘿蜂、栗大蚜、栗透翅蛾、金缘吉丁虫、桃蛀螟、板栗栎、链蚧、栗实小蜂。危害山楂的有红蜘蛛、桃蛙螟、食心虫。危害枣树的有枣瘿蚊、食心虫。
  常见各种树木的病害 黑松有落叶病、煤污病、干枯病。落叶松有早期落叶病、锈病、松苗立枯病。毛白杨有锈病、缩叶病、煤污病、灰斑病、黑斑病。杂交杨有叶锈病、黑斑病、腐烂病、根癌病、根腐烂病、大斑溃疡病。刺槐有白粉病、丛枝病、黑皮病。栎树有麻栎白粉病、槲树白粉病。赤扬有赤扬木朽、破腹病、腐烂病、褐斑病。柳树有腐烂病。枫杨有丛枝病。泡桐有黑豆病、炭疽病、腐烂病、丛枝病。臭椿有白粉病。水杉有腐烂病。板栗有白粉病、干枯病。国槐有白粉病。法桐有黑斑病。
  常见天敌及寄主 寄主为松毛虫的有黑点瘤姬蜂、赤眼蜂、寄生蝇、平腹小蜂、黑卵蜂。捕食为松干蚧的有蒙古光瓢虫。寄主为黄刺蛾、褐边绿刺蛾的有上海 青蜂、刺蛾紫姬蜂。捕食为蚜虫的有异色瓢虫、七星瓢虫、龟纹瓢虫、十二星瓢虫、中华草蛉、大草蛉。寄主为花布灯蛾的有姬蜂。寄主为舞毒蛾的有卵平腹小蜂。
  重点防治的害虫、树木病害 青岛地区的林木害虫危害最大的是松毛虫;青岛山丘地带的主要树种是松林,历来都把防治松毛虫作为重点。1900年,崂山松毛虫大发生,“德人历年捕获收买并由外埠运来多数之益鸟,纵之山野,助以除虫之用……日德战后,保护废弛,民国四年冬季气候温暖异常,翌年之害虫更甚,林木被害者颇多,而赤松尤烈。民国五、六两年日本人在‘官林’内所捕害虫计1.4亿头,捕获收买费5700余元。我接受后,(民国十二年)捕松毛虫2600万头,松毛虫茧9.4万个,‘官林’虽除,‘民林’之虫未去,不久仍复蔓延后”60年代后,开始采用药物防治,大都用“666”或“滴滴涕”,当时效果明显,但同时也杀伤了天敌,破坏了生态平衡,增强了害虫抗药性,不利于根治。1973年开始,崂山林场试用生物防治措施,用松毛虫杆菌防治松毛虫,春杀老熟幼虫,秋杀虫蚁,连续使用3年,成效显著,至1987年一直保持在有虫不成灾的水平。为防止虫害爆发成灾,1985年青岛地区建立了虫情测报网,以青岛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为中心,分别在各县(区)设立了7处测报点,同时在胶南、胶县、平度、崂山设4处直属测报点,全年进行预测、预报,随时分析虫情,坚持预防为主,有虫早治,防止成灾。
  其次危害松林的是松干蚧。1950年在崂山林场下清宫首次发现赤松林成片垂枝枯死,当时疑为病害,故称垂枝病或曲枝病。1952年清理林地时,发现蚧壳和虫囊,才知道是松干蚧危害。松干蚧是一种带有毁灭性的松林虫害,自发现不到10年时间,崂山的赤松林全部被毁,不得不更换树种重新造林。为摸清其发生、蔓延、危害规律及防治方法,曾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调查研究,采用“E605”或石硫合剂防治,取得一定效果。但用药治的同时伤害了天敌,破坏了生态平衡,加快了害虫的繁殖,加重了危害程度,对松干蚧的防治一直没有特殊有效之法。
  对其他病虫的防治,以药剂防治为主,同时积极保护利用益鸟,以鸟制虫。另外,科学营造混交林改变林种结构,促其提高自控能力,也是良策之一。
  植物检疫是植物保护工作中一项带根本性的预防措施,其目的在于保护农林生产及其环境不受危险性病、虫、杂草的危害。青岛市检疫对象有:日本松干蚧、白杨透翅蛾、青杨枝天牛、刺槐种子小蜂、紫穗槐豆象、美国白蛾、根癌病、丛枝病、根结线虫病、杨树溃疡病、柳瘿蚊、柳缘吉丁虫、柳蝙蝠蛾、松墨天牛、梨圆蚧、苹果小吉丁虫、紫微绒蚧、吹绵蚧、杨大斑溃疡病、刺槐烂皮病、杨树根癌病、泡桐烂皮病、苹果黑星病、葡萄蔓割病、根结线虫病。青岛市于1980年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开展了产地检疫,有效地控制了病虫传播蔓延。于1984年起在全市相继开展了港口、铁路、公路、邮政为主的调运检疫工作,在三年时间里共检疫各类木竹材33.66万立方米;苗木30余万株,处理带疫苗木1万余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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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林 业  
第四章 林业资源管理

第一节 护林防火


  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侵占青岛时期,施行了强行租借的建设计划,对山林的管理甚严。1898年,德国殖民当局发布护林命令,“森林区域内或森林附近,禁止中国烟管或纸烟,且禁抛弃燃烧物余烬”。
  日本人第一次侵占青岛时期,规定了“私有林”采伐的限制,分设保护区5处,每处设森林警察长及“华捕”各一人,昼夜巡查,以防盗伐树木。
  北洋Gov收回青岛后,胶澳商埠农林事务所于1923年,设立新编森林警察队,专职护林。同时印制了《请求伐树或剪枝书》及《林务许可证》。两证规定,凡“民有林”要剪枝或疏伐,均须事先向农林事务所申请登记,经派员查勘后认为必要时,方准其实施。否则按有关规章严格惩罚。
  建国后,1962年在落实中央《林业十八条》过程中,针对“大跃进”造成的乱砍滥伐风,加强了护林措施,各社队成立了林业队或设专职护林员。各国营林场与周围社队建立了护林联防组织。崂山县林场还于1963年选拔20名青壮年组成森林警察队,具体负责崂山林区的护林。“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森林警察队于1967年被撤消,各社队的护林组织也都名存实亡,林木再度遭到乱砍滥伐,受到严重损失。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引起了各级Gov的重视。1980年,国家发布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经过5年的贯彻试行,198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全面贯彻《森林法》,青岛市自1985年起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广泛宣传《森林法》,增强干部群众执法自觉性。青岛市和各县(区)、公社三级层层举办学习班,先后共办班237期,培训骨干4.9万人(次);举办《森林法》讲座187期,参加听课者270万人(次);印发“森林法宣传材料”4.1万份;翻译《森林法》及《实施细则》单行本7.8万册;印发《森林法讲座》及配套文件、辅导材料共1.8万册。1985年后,每年出动宣传车10部,深入全市159个乡镇的200多个较大集市及村庄、林区巡回宣传《森林法》。各乡镇还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幻灯、标语、有线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共用稿件10500篇(条),同时还播放森林法录相片,深入乡村放映280场(次)。二是制发地方性配套法规,确保《森林法》的贯彻实施。青岛市于1985年制发了《青岛市贯彻森林法实施办法》,1987年建立了“林木限额采伐审批制度”等,使用依法治林工作更加规范化、具体化。三是建立健全相应机构,配备必要的护林防火设施。青岛市林业局和各县(区)增设了林政、公安等林业执法机构。
  1987年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之后,青岛市成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指挥,市林业局承担护林防火办公室工作,各县(区)也相应成立了防护防火指挥部,分管农业的县(区)长任指挥。随着护林防火责任区的划分,落实了领导护林防火责任制。确定每年11月初至次年5月底为山林防火期。放火期内各级防火机构昼夜值班。为提高防火能力和灭火手段,配备充实了灭火、通讯器材和设施。青岛共设电台8处,配备收发报机10部、对讲机116部、灭火机136台、放火车15辆,设嘹望哨(台)6处。
  通过充实健全护林防火机构,火灾和毁林案件查处率和结案率提高。1985~1987年发生的77起乱砍滥伐林木事件,全部依法查处,而且做到从严执法。在这些案件中,判刑3人,拘留14人,行政撤职10人,罚款6.89万元,罚栽树木5.76万株。1985~1987年发生168起火警、火灾,查处152起,结案率占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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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林 业  
第三章 林业科技

第五节 鸟类环志


  青岛的鸟类环志是在鸟类普查的基础上,结合鸟类保护工作开展起来的。1984年10月,青岛市鸟类保护环志站成立,当年秋季环志放飞各种候鸟181只。尔后,每年春秋两季候鸟迁徙期间分别到海岛及山区环志点环志放飞。
  在开展本地鸟类环志活动的同时,青岛还积极参与了全国鸟类环志中心统一组织的国际性鸟类环志交流活动。1985年10月7~16日,中日双方专家学者在青岛鸟类环志站首次进行鸟类环志合作,就捕鸟技术、度量标准、鸟禽年龄、性别规定等项进行了交流和研究。并为青岛提供的鸟禽戴上标志环,10月15日在青岛太平山放飞。这次共环志放飞鸟类9目16科30种和亚种计122只。1986年1月,青岛市鸟类保护环志站长刘岱基随全国鸟类环志中心代表团,赴日本鹿儿岛荒崎鸟类环志站山口县环志点及东京进行了对等技术合作交流活动。1987年10月,中美鸟类环志合作在青岛浮山进行,双方介绍了鸟类环志技术,并在现场进行了环志交流,共环志候鸟4目19种计148只。
  全国鸟类环志中心教授张孚允等通过在青岛进行的几次国际性环志技术交流后,撰写了《青岛候鸟迁徙规律研究初报》一文,指出“山东青岛为中国东部沿海候鸟迁徙必经之路的信息地之一。青岛市鸟类保护环志站一建立,就大量环志候鸟,1985年环志候鸟数量占全国候鸟环志总数的26.6%。总结几年来的环志放飞、回收和观察结果,已初步了解到候鸟在青岛地区的迁徙规律”。还总结指出:(一)青岛地区候鸟以旅鸟为主。(二)将途径本地迁徙的侯鸟种类数量相比较,以猛禽为迁徙候鸟的优势类群。(三)经过此地的同种候鸟,在时间上,小型的早到,大型的后到,其中猛禽尤为突出。就种内不同性别、年龄个体出现时间,春季以雄-雌-幼为序。秋季最早出现的多为幼鸟。各类候鸟出现时间和数量随气候变化而异,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变化,但迁徙高峰有较固定的时限。(四)回收环志候鸟的迁徙距离,已知最远达1980公里的广东省雷州半岛的海康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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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林 业  
第三章 林业科技

第四节 科研与推广


  1897年德国侵占青岛后,开始进行人工造林。《胶澳志》记载,“德人之造林于青岛,始为初创事业,故处处均带研究性。对于青岛之气候、地质,始终研究调查无少怠。而所植之树,非洲热带之树种外,其余各种树木无不广为试种,前后六百五十余次之多,然多不得良好之成绩,盖青岛之长期干燥,颇不利于试植稚树之发育也。德人不以此而灰心,每年仍继续替选二十种为之试种北美东部之森林树,以及贵重有用之灌木百二十余种均尚试种,并选温暖而低温之场所,以供试种贵重植物之用。”德国人还建旋转玻璃温室研究试种引进的植物。北洋Gov收回青岛后,胶澳商埠农林事务所自1925年刊行以农林科学技术性为主要内容的《农林浅说》,广泛分发,向民众宣传推广造林绿化的好处,传播植树造林技术知识。
  建国后,党和Gov在发动群众植树造林过程中,都辅之以技术指导,并积极介绍先进的林果生产典型,推广先进的生产技术。1979年青岛市林业局恢复建置后,林业科研与推广工作更加深入广泛开展。1979~1986年,青岛市林业局先后共印发《造林技术要点》、《科技成果介绍》、《树木管理抚育》、《果树修剪技术》、《农药使用知识》、《灭草剂使用技术》、《ABT生根粉使用方法》等林果技术资料8.5万份。县(区)林业部门印发单项技术材料68.5万份。8年间青岛市林业系统组织林果丰产栽培技术等现场示范表演8500场(次),受教育者48.5万人次;办各类林业技术培训班520场(次),受训者25.8万人(次)。
  80年代,重点进行了封山育林、小流域治理、林木良种繁育、丰产林栽培、松毛虫综合防治、农田林网建设、农林间作、梯田地堰开发利用、经济林密植丰产等方面的科技试验推广,均获得良好成绩。至1986年,有52项科技成果通过市级以上科技部门鉴定验收,有23项获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崂山耐冬扦插育苗试验”达国内领先水平;“引种落叶松及大面积推广应用研究”、“南方树种引种驯化”达国内先进水平;“林果花卉蔬菜无公害立体栽培装置”达国内先进水平并获国家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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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林 业  
第三章 林业科技

第三节 科学造林


  德国侵占青岛后,在青岛太平山设山林场,开始实施科学人工造林。造林前先规划设计,采取划分立地类型、选择树种等技术措施。《中国森林史料》称“青岛是中国实行大规模科学化人工造林的开端。”
  1923年,胶澳商埠农林事务所制定《胶澳商埠水源涵养林计划书草案》,按照溪边及山洼地、山麓地、山腹深厚地、山顶地、硗瘠山地、农耕混织地、道旁地、住宅四周地,以及奖励造林等情况,选用树种,采取积极和消极两类造林措施,即人工造林和“封禁造林”进行科学造林营林。1933年,青岛农林事务所制定《小林地简单经营法》和《果树修剪概要》等规范性技术材料,使青岛的林果生产技术水平得以提高。1947年,青岛农林事务所规定《青岛主要树木造林法》作为当时造林营林的技术依据,使造林技术前进了一步。
  50年代中国Our Party和人民Gov大力号召群众植树造林,推行了“适地适树、细致整地、良种壮苗、认真栽植、抚育保护、改革工具”等6项基本措施,实施海河沿岸的防护林、山丘地区的水土保持林、近郊崂山的水源涵养林、国防林、风景林等林种施工建设规划。60~70年代,贯彻《山东省造林典型设计》、《山东省造林技术规程》等一系列技术措施。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科学大会以后,造林绿化事业逐步走向科技兴林的轨道。青岛市林业局自1980~1987年先后成立了林业站、种苗站、森保站、环志站、林科所、林业科技交流推广中心等专业技术部门,各县(区)林业部门除相应设立林业专业技术站外,所辖159个乡镇也都建立了林业站,林业育苗工作走上了按工程设计定向育苗、逐步实现良种壮苗的轨道。到1986年,定向育苗面积和良种化程度分别达到60%和80%;植树造林实现了山、水、林、田、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体系化工程造林、集约经营的模式。树木病虫防治工作由主要靠化学防治转向了预防为主,人工、生物、化学等综合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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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林业科技

第二节 良种选育


  建国前,良种选育主要在民间自发进行,重点是干杂果和水果等经济树种。建国后良种选育逐渐扩大范围。50年代,仅在国营场圃以优良乡土树种和部分国内寒、温带及亚热带引入的少数树种中进行。60~80年代扩大到国外引进的树种间进行。初步选出日本落叶松、黑松、黑赤松、辽东桤、日本花柏、枰柳、欧美杨等20个树种。此间选定优良林分(优势树株占一定比的成片林地)300亩;建表型测定林201亩,内有优良无性系175个;建无性系种子园388.7亩,内有优良无性系(家系)124个;建良种繁育基地1600亩,建母树林850亩;建采穗圃4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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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选、育的优良树种中,有25%得以大面积或较大面积推广。具有代表性的阔叶树毛白杨、欧美杨、刺槐等优良无性系号,于70年代末开始在青岛大面积推广,80年代成为速生丰产林、农田林网、“四旁”植树、道路绿化的主栽树种。具有代表性的日本落叶松、黑松等针叶树的推广应用也获得良好成效。在崂山林场成林的3.2万亩落叶松,高大挺拔,长势喜人。这个品种是从兴安落叶松、黄花落叶松、华北落叶松、日本落叶松4种落叶松品种经过生长对比筛选出来的。1982年,随着青岛树木良种普查,选出优树单株78株,优良类型23个。这些优树在群体中生长突出,且具有抗病虫力强或具有显著的形态变异等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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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林业科技

第一节 树木引种


  德国侵占青岛时期先从各州引入树种600多种(次),成功20余种,后从北美东部引入乔灌木120余种(次),成功30余种。从美国加利福尼亚引入73个苹果品种,8个梨树品种在青岛试验推广。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后,从日本引入树种20余个,成功的有花柏、樱花、日本金星苹果、日本黑松等10余种。
  建国后,由东北引入蒙古栎、黄菠萝;由江南引入杉木、女贞、马尾松树种。
  50~60年代,进入科学引种新阶段,建立了以国营场圃为主导的引种试验基地,进行了“南茶北引”、“南竹北移”试验,均获成功并局部推广。后从江南引入金钱松、檫木、水杉、中国柳杉等200多个树种,有40多种获得成功。
  70年代中、后期,引入欧美杨、火炬松、池杉等均获成功。
  青岛先后从国内外引入的树种,成功和局部成功或有成功希望的共有150多个(国外96个,国内5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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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林 业  
第二章 造林营林

第四节 苗木生产


  建国前,“官办”苗圃生产的苗木,除供应“官方”造林和栽植行道树外,余者供民众植树造林。1923~1924年农林事务所共无偿向民众供给树苗8.4万株。
  50~60年代,造林用苗主要靠国营苗圃和崂山林场附设苗圃生产提供。树种主要有黑松、刺槐、法桐、毛白杨等,树苗一是国营造林自用,二是供公私合作造林,三是赊销给群众造林。
  60年代后期至70年代,崂山林场努力扩大育苗面积,先后在崂山的流清河、棋盘石,东西起、茶涧等山片选择缓坡,修筑梯田,造地近50亩,用于培育落叶松苗。每年产苗近30万株,除自用和供给山区社队造林队,余者支援山东省各林场做引种试验造林。
  80年代群众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国营苗圃育苗满足不了需要,集体和群众育苗相继兴起,乡(镇)、村庄普遍从事林木育苗,同时涌现出大批承包育苗专业户。1985年,全市育苗面积达4.36万亩。仅群众育苗面积即达3.66万亩,占全市总育苗面积的83.9%,其中,群众育苗专业户发展到3030户,育苗面积达1.6万多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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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林 业  
第二章 造林营林

第三节 国营苗圃


  德日侵占青岛时期,建有台东、李村、崂山等3处苗圃。其中台东苗圃107亩,坐落在延安三路南侧,主要供市内“官有林”造林和行道树用苗;李村苗圃99亩,坐落在现农科所场地,供“民林”和“官林”造林用苗;崂山苗圃35亩,坐落在崂山柳树台,专供水源造林用苗。1937年又增薛家岛、阴岛、夏庄等3处苗圃。1947年,青岛有海泊河苗圃50亩,东镇苗圃233亩,李村苗圃20亩,崂山苗圃28亩,阴岛苗圃18亩,到建国前夕,仅有李村苗圃20亩,崂山苗圃28亩,阴岛苗圃18亩,海泊河苗圃50亩。
  建国后,李村苗圃改归李村农林试验场,崂山苗圃改归崂山林场,阴岛苗圃改归即墨县。直接归青岛市的仅有海泊河苗圃一处,主要培育行道树苗。1951年,新建宅子头苗圃面积76亩(属崂山林场);仙家寨苗圃面积90亩(后改为农场);童真宫苗圃,面积40亩(后改为果园)。同时,各县也先后建立了一些苗圃,1985年,全市共有国营苗圃11处,总面积201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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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林 业  
第二章 造林营林

第二节 国营林场


  崂山林场 崂山林场隶属崂山县,为山东省四大林场之一,位于崂山县东南部。东、南面海,西、北与沙子口镇、北宅乡的民山接壤,东北以王哥庄镇民山为界,周围百余华里,公路环绕,交通方便,为青岛的主要风景旅游区和水源基地之一。
  崂山林场建于1950年,原名“南海林场”,后改名为“山东省立崂山林场”,受山东省农业厅和南海专署双重领导,由青岛市代管,场部设在李村。1951年改属青岛市建设局。1953年划归青岛市农林处,担负崂山国营山场造林营林和指导群众造林双重任务。1955年崂山郊区设置林业科,接管群众营林工作,林场则专管国营造林营林,场部设在北九水。1956年9月改名为“青岛市崂山林场”,隶属青岛市。1958年10月下放崂山郊区,1959年12月又收回市属,1963年7月再次改属崂山县,场部迁至大河东。1982年场部迁至李村。该场下设崂东、北九水、流清河、太清宫、夏庄(原划楼宫林场)等5个营林区及宅子头苗圃。1987年全场共有职工287人,其中行政干部30人,科技人员11人,工人246人。
  建场初期,首先接管清理旧“官林”产权。土改后,又接管国家没收部份地主、寺庙、“森林公司”的山林,以及调换征用了一部分村民不便经营的荒疏残林地,总面积为11.39万亩。林业用地7.2万亩,占总面积的63.5%。1975年全场完成造林任务。截至1985年,全场有日本落叶松3.14万亩,黑松3.2万亩,刺槐2637亩,栎类667亩,赤杨1991亩,板栗803亩,竹林499亩,茶园20亩,其余为杂木林,立木蓄积14.2万立方米,林木覆盖率为62.6%。
  日本落叶松林为全场林分之冠,面积占林地总面积的44%,日本落叶松主要分布在海拔500米以上的深山区,黑松次之,主要分布在沿海500米以下的阳坡、半阳坡。林相(林地生长概貌)虽不及日本落叶松,但作为沿海防护林和旅游区的风景美化有其特殊作用。其他刺槐、栎类大多为萌芽更新的次生林,零星分布于各林区。
  随着林龄的增长,70年代进入抚育间伐阶段。1978年,对刺槐萌芽次生林进行过一次更新砍伐。1977~1984年共抚育间伐3.1万亩,更新采伐515亩,共出产木材4461立方米。到自建场至1985年,国家累计投资为628.5万元。1987年,林木资产总值约4000万元,为投资总额的6.4倍。1979年开始实现了事业费自给自余,到1986年平均每年盈余2.61万元,不但以年增1~1.5万立方米的速度增加立木蓄积,而且对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美化环境,以及调节气候,日见成效。
  大沽河林场 大沽河林场隶属莱西县,建场于1959年12月,总面积达8185亩。1961年退还生产队可耕地5035亩,尚余面积3150亩。1984年增为4060亩,其中非林业用地为1250亩,林业用地2810亩。林业用地中用材林375亩,防护林1839亩,经济林66亩,试验丰产林119亩,疏林地122亩,采伐迹地(采伐后待造林地)143亩,其余为苗圃地,主要树种有杂交杨、刺槐、黑松、水杉等林木蓄积量2820立方米。全场共有职工62人。
  大泽山林场 大泽山林场隶属平度县,位于平度县北部与掖县交界处。1949年建场。基础是大泽山、铁骑山两座寺庙地和掖县集福村大地主的山岗。场部原设在大泽山韭园村,后迁至铁夼寺,下设三个林区,1985年,总面积为8302亩。其中林业用地7907亩,非林业用地395亩。主要树种有松类、栎类、刺槐、毛白杨等。立木蓄积量1.5万立方米。场内有果园100亩。有职工55人。
  环海林场 环海林场隶属胶南县。1959年建场、位于胶南城东南王戈庄河入海处。建场时,包括小珠山大庵山区14885亩和大珠山海滩9047亩,愿名“珠山环海林场”。1962年,小珠山部分下放到生产队,海滩部分压缩,保留面积4532亩。1980年,大珠山苗圃划归林场。1985年,林场总面积5511亩,其中林业用地4053亩,特种用地293亩,非利用地1165亩。林地中有黑松2756亩,刺槐707亩,毛白杨36亩,欧美杨74亩,白榆23亩,棉槐32亩,其余为苹果园。1982年立木蓄积为3362立方米。
  艾山林场 艾山林场隶属胶县。1962年在艾山公社建场,占地面积1100亩,其中山岭地900亩,分布在土质瘠薄的艾山上;河滩地200亩,坐落在洋河南岸,土质较好。林场有职工8人。林地主要树种是刺槐、黑松。1984年,场部移到河滩地,重点培育苗木,发展果园和种植农作物。林场将900亩山岭地承包给冷家村乡。1987年承包合同期满,仍归林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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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林 业  
第二章 造林营林

第一节 植树造林


  青岛民间自古就有栽桑植果和营造薪炭林的传统。1897年,德国侵占青岛后,设立林务署,派林业技师郝司经管林业,着手辟建苗圃,勘查“官荒”,收买民地,编定“官有林地”,并着手植树造林,这是青岛人工造林的开端。1908年,清Gov将崂山“将军槽”附近的废“官牧场”,以租借形式(免收租费)拨给即墨人刘锡五等筹办崂山森林股份有限公司。1910年由王作梅等集股20余个,筹建5万余元正式开办,场址在崂顶前风庵之后,经营面积约10万亩。
  1914年日本侵占青岛后,将白沙河流域的北九水、尉竹庵,华楼山、丹山、小水、黄埠,李村河流域的卧狼齿、枣儿山,张村河流域的午山、浮山北麓、阎家山等地编定为水源涵养林范围,面积计14.5万亩,并规定凡在规定范围内不论“官有林”或“民有林”,生产活动均受当局林业主管机关监督实施。
  1922年北洋Gov收回青岛后,一边扩大“官有林”,一边鼓励民众植树造林。造林质量虽不甚好,但面积有所增加。到抗日战争爆发前夕,青岛森林面积已达23万多亩。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市时期,日伪当局砍伐清障,使林木遭受严重破坏。到日本投降时,青岛森林保存面积仅有10.8万亩,其中“官林”面积3.72万亩。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青岛时期,国民党军队进攻解放区,到处砍树清障,架设路砦,至1949年青岛解放前夕,除市区行道树和郊区部分古树幸免砍伐外,市郊乡村林地和“四旁”树木所剩无几。山岗树木也仅剩下不足6万亩残次林。
  建国后的经济恢复时期,人民Gov提出了“有林护林,无林护山”,“普遍护林,重点造林,封造并举”和“公私林木,一律保护”的方针,明确规定“国造国有,村造村有,伙造伙有、自造自有”的林权政策,促进“封山育林”工作的开展。崂山“封山育林”效果明显,被山东省誉为先进单位,并受到国务院的表彰。
  50年代初,群众山林一般都折价入社,成为集体所有。其后,对国有荒山,曾分片划段以村为单位与国营林场签订合同,合作造林。崂山郊区共签订合作造林合同126份。农业合作化以后,社员除屋前院后的树木外,原私人造林、公私合作造林均纳入合作化轨道,集体林业成为林业生产的主要形式,社队普遍建立了林业专业队(组)。1957年,青岛市有林地比1949年增长了95.8%。
  1958年后,由于“大跃进”和国民经济困难时期的两次毁坏,林木资源遭受严重损失。1961年6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确定山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的若干政策的规定》(简称林业18条)后,全面进行林木确权发展,落实林业政策,对平调群众的树木作价赔偿;在重点山区推行了国社合作造林,兴办国社合营林场。崂山县共兴办国社合营林场52个,经营面积11.5万亩。有的队社还成立了社队联办或队队合办林场,到1964年林木数量迅速增加,“文化大革命”期间,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严重挫伤,林业生产受到很大干扰。
  1979年,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1980年,国家规定3月12日为中国的“植树节”。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同年,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青岛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发展林业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指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林业“三定”工作,进行了林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一是确定林权,全市共发放林权证110万份。二是划定“两山(滩)”(自留山滩、责任山滩),将原属集体所有的山滩,以“自留山滩”、“责任山滩”两种类型,按人口和经营能力划分给农户经营。三是制定林业生产责任制,村与户签订林业生产经营承包合同。到1983年,全市共划分“自留山滩”529346亩,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27.17%;划分“责任山滩”522241亩,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53.98%。与此同时,林业“专业户”、“联合体”也得到迅速发展。1986年,林业“专业户”发展到1223户,经营面积81291亩;经济林专业户发展到30428户,经营面积441643亩;林业“联合林”发展到427个,经营面积77851亩。划分“两山(滩)”后,有些农户无力经营,不能及时绿化,1983年下半年不少村庄开始整顿,在自愿的基础上将无力经营户划分到的山摊收归集体经营,到1986年共收回14.3万多亩。青岛市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活动以每年植树节前后为集中发动栽植阶段,其他时间转为常年抚育管理活动。1982~1986年,青岛市参加义务植树人数769万人(次),直接植树2189万株;投入与植树造林相关的工日累计562万个,按每工日3科树计算,折合植树1686万株。为进一步加强对绿化工作的统一领导,青岛市于1985年成立了以市长为主任委员,委员共23人的绿化委员会。各县(区)成立了以分管县(区)长为主任委员,以各界负责人为副主任委员或委员的绿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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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林 业  
第一章 林业资源

第五节 野生鸟兽


  青岛是鸟类栖息、繁殖的良好基地,又是大量候鸟迁徙的必经之地,鸟类资源比较丰富。但受自然条件所限,野生兽类资源较少。
  鸟类资源 1983年青岛市组织调查队分别在崂山县、平度县、青岛市区及沿海滩涂和长门岩岛等地域分设21个调查点,共采集鸟类标本2000种,经山东大学生物系专家鉴定,隶属19目56科和亚科,296种。尔后,每年都有新的鸟种出现,1986年增加到339种。依照物候情况和特征,可分为冬候鸟、夏候鸟、留鸟和旅鸟等4个类型。其中冬候鸟34种,占青岛鸟类总数的10%;夏候鸟39种,占11.5%,留鸟25种,占7.4%;旅鸟241种,占71.1%。
  青岛的野生鸟类中,有国家一级保护珍禽10种:白鹳、黑鹳、白鹭、丹顶鹤、白肩雕、白尾海雕、虎头海雕、金雕、短尾信天翁、中华秋沙鸭。二级保护珍禽53种:斑嘴鹈鹕、褐鲣鸟、海鸬鹚、黄嘴白鹭、白鹮、白琵鹭、黑脸琵鹭、大天鹅、小天鹅、疣鼻天鹅、鸳鸯、灰鹤、蓑羽鹤、小杓鹬、小青脚鹬、蓝翅八色鸫鸮、鸢、栗茑、蜂鹰、苍鹰、赤腹鹰、雀鹰、松雀鹰、大鵟、普通鵟、毛脚鵟、灰脸鵟鹰、乌雕、草原雕、秃鹫、高山兀鹫、白尾鹞、乌灰鹞、鹊鹞、白头鹞、鹗、猎隼、游隼、燕隼、灰背隼、红脚隼、黄爪隼、红隼、草鸮、纵纹角鸮、红角鸮、领角鸮、普通雕、班头鸺鶹、鹰鸮、纵纹腹小鸮、长耳鸮、短耳鸮。
  青岛新增的红腹灰雀、长尾雀、黄腹山雀、白眉鸫、红耳鸮(日本亚种)、中白鹭、三趾鸥等7种是山东省鸟类的新发现。
  野生兽类资源 青岛地区的野生中小型兽类约有20余种。常见的有兔子、各类田鼠、刺猬、狗獾、黄鼬、豹猫、狐狸、各类蝙蝠等。狼虽有,但已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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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林 业  
第一章 林业资源

第四节 古树名木


  青岛地区古树名木较多,仅树龄在1000年以上的就有21株。青岛地区拥有1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28科,35属,44种,485株。其中有2100多年的银杏和圆柏,1500多年的酸枣树,1300多年的国槐,800多年的小叶黄杨,600多年柘树、杜梨,500多年的侧柏、朴树、木梨,400多年的白皮松、龙爪槐、黄连木,300多年毛白杨、紫薇、香椿,200多年的核桃、赤松、海棠、小叶朴、流苏等,100年以上的金楸、糠椴、枫杨、臭椿、乌桕、青桐、刺楸、枳椇等。其中,以崂山上清宫银杏古树树龄最长。
  古树名木按县(区)分布:
  平度县62株。其中:银杏9株,国槐25株,侧柏2株,圆柏9株、酸枣2株,柘树1株,小叶朴2株,板栗3株,毛白杨1株,紫薇2株,香椿2株,杜梨2株,黄连木1株,胶州卫矛1株。
  莱西县68株。其中:银杏4株,国槐32株,侧柏19株,圆柏7株,酸枣2株,小叶朴2株,毛白杨1株,山楂1株。
  即墨县85株。其中:银杏11株,国槐16株,侧柏2株,圆柏1株,朴树5株,酸枣4株,柘树6株,流苏1株,枣树2株,枫杨1株,柿树1株,山茶35株。
  胶县33株。其中:银杏5株,国槐14株,侧柏2株,酸枣1株,核桃7株,赤松1株,毛白杨1株,龙爪槐1株,臭椿1株。
  胶南县120株。其中:银杏79株,国槐19株,侧柏6株,圆柏5株,朴树2株,酸枣1株,柘树2株,龙爪槐1株,枸桔2株,海棠1株,河柳1株,迎红杜鹃1株。
  崂山县110株(包括崂山林场80株)。其中:银杏35株,国槐5株,侧柏2株,圆柏6株,朴树4株,小叶朴1株,流苏10株,赤松5株,紫薇4株,枫杨1株,黄杨1株,黄连木8株,五角枫1株,臭檀1株,白皮松2株,金楸1株,金桂1株,青桐3株,玉兰4株,小叶黄杨3株,枳椇1株,糠椴1株,刺楸1株,乌柏1株,耐冬7株,糙叶树(榆科)1株。
  黄岛区7株。其中:朴树3株,花香3株,刺椿1株。
  古树名木按种类分布:
  银杏143株。平度县9株,其中云山乡、明村镇、张戈庄镇和两目乡各1株,王家站乡2株,麻兰镇3株;莱西县4株,其中孙受乡、南岗乡、牛溪埠乡和水集镇各1株;即墨县11株,其中丰城乡4株,南阡乡2株,普东乡、白庙乡、石门乡、刘家庄镇、南泉镇各1株;胶县5株,其中里岔乡、前店口乡各2株,南杜村乡1株;胶南县79株,其中宝山乡13株,灵山卫镇8株,薛家庄乡3株,隐珠乡5珠,泊里镇3珠,横河乡3株,六汪镇2株,张家楼乡2株,柏山乡3株,铁山乡1株,胶南镇2株,海青乡8株,大场镇5株,王台镇1株、市美乡2株,大村镇7株,寨里乡3株,琅琊镇3株,塔山乡3株,大珠山镇2株;崂山县35株,其中夏庄镇4株,李村镇3株,王哥庄镇1株,沙子口镇2株,上马镇1株,崂山太清宫4株,崂山上清宫2株,崂山华严寺2株,崂山明道观4株,崂山白云洞2株,崂山明瞎洞3株,崂山蔚竹庵2株,崂山华楼宫5株。银杏在青岛的古树中寿命最长,树龄在1000年以上的共有10株。崂山太清宫三官殿二院生有1株,树高33.6米,迄今已1000多年,长势仍很旺盛。
  国槐(又名家槐)111株。其分布地点为平度县25株,其中,石桥乡、云山乡、蟠桃乡、青杨乡、唐田乡和中庄镇各2株,香店乡、张戈庄镇、崔召镇、门村乡、新河镇、仁兆镇各1株,明村镇3株,郭庄镇4株;莱西县32株,其中,院上镇9株,唐家庄乡4株,河里吴家乡、韶存庄乡和牛溪埠乡各3株,河头店镇、日庄镇各2株,水集镇、南墅镇和周格庄乡、朴木乡、店埠乡、孙受乡各1株;即墨县16株,其中,留村乡4株,大信村乡、段泊岚乡各3株,七级镇、营上乡、鳌山卫镇和长直乡、太祉庄乡、楼子疃乡各1株;胶县14株,其中,张应镇和河西郭乡各5株,南杜村乡2株,营房镇和里岔乡各1株;胶南县19株,其中,六汪镇8株,宝山乡、铁山乡和大珠山镇各2株,胶南镇、大村镇和柏山乡、张家楼乡、隐珠乡各1株;崂山县5株,其中,北宅乡、王哥庄镇、城阳镇、棘洪滩镇、流亭镇各1株。古树国槐的数量在青岛位居第二,生命力很强,极为长寿。青岛市拥有1000多年国槐2株,且有“枯而复生“的特性。平度县中庄镇有1株,树龄已450年,50多年前就已树干中空,但每年都“枯木逢春”,生命力仍然顽强。
  侧柏33株。莱西县19株,其中院上镇王屋村17株,是青岛地区侧柏最多的村庄之一,武备乡刘家屯村2株;胶南县6株,其中铁山乡辛兴村4株,隐珠乡安口子村2株,平度县2株,其中蟠桃乡窝络子村和大田乡满家村各1株;即墨县2株,其中太祉庄乡道头村和温泉镇何家庄村各1株;胶县2株,均生长于铺集镇河北村;崂山县2株,均生长在崂山太清宫。
  圆柏(又名桧柏)28株。平度县9株,其中崔召镇上马村7株,蟠树乡台北村2株,莱西县7株,其中李权庄乡西三都河村5株,孙受乡蒲湾泊村和日庄镇瓦庄村各1株;胶南县5株,其中宝山乡金沟村、铁山乡河南村和大珠山镇爽沟村各1株,横河乡于家官庄村2株;崂山县6株,其中王哥庄镇姜家村2株,崂山太清宫2株,崂山蔚竹庵1株,崂山明霞洞1株;即墨县1株,生长于留村乡松山村。圆柏树形多姿,寿命极长。生长在崂山县王哥庄镇姜家村的一株,树龄已350年,树叶茂密仍如幼树一般。生长在平度县蟠桃乡北台村一株,树龄已360年,仍生长茂盛,树资优美,成为当地一大景观。生长在崂山太清宫三皇殿院内的一株,树龄已2100多年。这棵圆柏树高15米,胸径100厘米,树干上寄生着凌霄和盐扶木各一株。
  朴树14株。即墨县5株,其中,长直乡周集村4株,牛溪埠乡凤凰埠村1株;胶南县2株,其中泊里镇董家小庄和张家楼乡店子村各1株;崂山县4株,其中王哥庄镇姜家村3株,崂山太清宫1株;黄岛区3株,均生长于薛家岛镇竹岔岛。朴树的生命力极为顽强,树形古朴多姿。生长在胶南县张家楼的一株,迄今树龄已400年,胸径44厘米,树干3.8米,卧在地上一段1.3米,既像根,又像干,树式罕见。
  酸枣10株。平度县2株,蓼兰镇韩丘村和官庄乡柘卜村各1株;莱西县2株,店埠乡张家横岭村和姜山镇岭前村各1株;即墨县4株,其中,太祉庄乡西丰台村1株,移风店乡赵家村3株;胶县1株,生长于铺集镇于家庄村;胶南县1株,生长于胶南镇宋家村。生长1000年以上的酸枣树较为罕见。即墨县移风店乡赵家村有1000年以上的酸枣树3株。其中村西1株树龄1500多年,树高4.5米,胸径32厘米。
  柘树9株。即墨县6株,其中,移风店乡沙埠村5株,营上镇双龙埠村1株;胶南县2株,分别生长于薛家庄乡韩家寨村和海青乡小芦疃村;平度县1株,生长于蓼兰镇大鼓家村。
  核桃7株。全部生长在胶县铺集镇铺集一村。
  小叶朴4株。平度县2株,分别生长于石桥乡罗头村和张家坊乡杜家村;莱西县2株,分别生长于店埠乡王横岭村和李权庄乡西三都河村。
  流苏11株。即墨县1株,生长于石门乡西塔村;崂山县10株,其中,夏庄镇丹山村、车家沟村各1株,崂山太清宫8株。
  赤松6株。崂山县5株,其中,夏庄镇?峪村2株,崂山太平宫2株,崂山白云洞1株。
  山茶(又名耐冬)42株。即墨县35株,其中,鳌山卫镇大管岛34株,鳌山卫镇公母石村1株;崂山县7株,其中,崂山太清宫5株,崂山明霞洞2株。
  黄连木9株。平度县1株,生长于旧店镇九里夼村;崂山县8株,均生长于崂山太清宫。
  紫薇6株。平度县2株,其中,崔家集镇下马村1株,郭庄乡庄家屯村1株;崂山县3株,其中,崂山太清宫1株,崂山明霞洞1株,崂山上清宫1株。
  青岛市还有一些数量较少的古树名木。其分布地点为:化香3株,生长于黄岛区柳花泊乡木厂口村。板栗3株,生长于平度县大田乡满家村2株,大泽山林场1株。毛白杨3株,生长于平度县张舍乡高家村1株,胶县前店口乡丰隆屯村1株,莱西县店埠乡西张村1株。龙爪槐2株,生长于胶县南杜村乡北杜村1株,胶南县薛家庄乡王家屯村1株。香椿2株,均生长于平度县长乐乡史卜村。枸桔2株,均生长于胶南县隐珠乡杨家庄村。枣树2株,均生长于即墨县大信村乡小范家村。枫杨2株,生长于即墨县丰城乡龙湾头村1株,崂山县北宅乡卧龙村1株。杜梨2株,分别生长于平度县崔召镇下马村和郭庄乡前吕家村。刺椿1株,生长于黄岛区辛安镇刘王大庄村。臭椿1株,生长于胶县营房镇马家辛庄村。海棠1株,生长于胶南县寨里乡中学。河柳1株,生长于胶南县铁山乡辛兴村。迎红杜鹃1株,生长于胶南县隐珠乡崮上村。胶州卫矛1株,生长于平度县官庄乡郝家斋村。山楂1株,生长于莱西县孙受乡中赵村。五角枫1株,生长于崂山县北宅乡大崂村。玉兰3株,分别生长于崂山上清宫、白云洞、明霞洞。黄杨1株,生长于崂山太清宫。小叶黄杨3株,生长于崂山明霞洞、崂山华严寺、崂山关帝庙。乌桕1株,生长于崂山太清宫。金楸1株,生长于崂山太清宫。青桐3株,均生长于崂山华严寺。刺楸1株,生长于崂山太清宫。糠椴1株,生长于崂山林场庙岭工队。枳椇1株,生长于崂山明道观。小叶朴1株,生长于崂山华严寺。白皮松2株,分别生长于崂山王哥庄镇高家村和崂山太清宫。臭檀1株,生长于崂山县北宅乡大崂南山。金桂1株,生长于崂山县王哥庄镇高家村。柿树1株,生长于即墨县田横岛上夼村。糙叶树1株(榆科),生长于崂山太清宫三官殿院西,树龄已1300多年,树高18米,胸径130厘米,树干弯曲倾斜而生,形状似龙,故称“龙头榆”,为青岛市珍稀树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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