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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志21:市政工程志 第二篇 市政设施养护

第二篇 市政设施养护  
第一章 设施养护

第一节 道路养护


  德国侵占时期,青岛的城市建设作了较周密的规划,进行了一系列的市政工程建设,主要是道路、桥涵、排水设施和河道防洪设施等。为保障这些市政工程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延长其使用年限,胶澳总督府工部局对市政工程设施进行了必要的养护。
  1897~1914年,青岛市区共建成道路75条,有柏油路、沙石路、沙土路和小方石路等多种路面结构。在道路养护方面,除了正常的养护外,在前海沿太平路(河南路口处)临海建海水提用设施一座(德人称唧筒),用马车到海水提用处装运海水喷洒路面。用海水喷洒柏油路面,其作用一是冲刷路面,使其清洁卫生,二是暑天洒海水降温,防止柏油路面熔化。用海水喷洒沙石、沙土路面,使路面经常滋润,不扬飞尘,延长路面的使用寿命。
  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很少进行道路养护。
  北洋Gov统治时期,1922年设工程事务所负责市政工程的建设与养护,道路养护则由该所养护工区负责。这个时期财力紧缺,市政工程立项很少,主要以养护为主。1923~1924年,修补沙石路2925104米,面积达10879571平方米。此外,修补柏油路98435平方米。1925年7月至1926年6月共修补柏油路53622平方米,耗资2533元。
  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设有10个工区,其中9个是养护工区(乡区设7个工区)。第一工区负责市南,第二工区负责市北,第三至第九工区分别负责沧口、四方、李村、崂西、崂东、夏庄、薛家岛、阴岛(现红岛)区。道路养护工区主要对沙石、沙土路面进行清理,修筑路基,洒水平垫路面,修补沙石、沙土路面,安设和修整车轨石、沟石、沿石,清理淤沙,雨后抢修,雪后清理,翻修柏油路面等。当时,由于分布各区的柏油路较少,每年夏季维修柏油路工程,统一由一工区负责。1929年,翻修面积2512286平方米,耗资106398元。1930年,翻修面积2176982平方米,耗资70907元。1931年,翻修沙石路面2163079平方米,翻修柏油路面36795平方米,修补柏油路面19266平方米,耗资66605元。1932年翻修沙石路875379平方米,翻修柏油路面56313平方米。1933年,修补沙石路总面积1988660平方米;同年7~10月,修补柏油路面积为37183平方米。1934年,在春秋二季农闲时,对道路进行修补。第一期自2月15日至4月15日,第二期自10月15日至12月15日。在这两期之外,如有被雨水冲刷损坏之处,则由乡区建设办事处负责施工,进行修补。遇有翻修石子道路等较大工程,所需材料概由公家预备,而小工则以调用附近村庄民工为主。其征调办法是根据工程需要,按户或按地亩征调,同时,还制定了奖惩办法,以激励民工的积极性。对鳏、寡、孤、独无劳动能力者,则免于调用。当年,修补沙石路面6523507平方米,翻修太平路、兰山路、郯城路、阳谷路、泗水路、禹城路等柏油路,总面积2280平方米。翻修常州路、黄海路、黄台路、人和路、郭口路、团岛一路、团岛二路、湛山路中段、金乡路、禹城路、汇泉路等沙石路面,总面积为29416平方米。修补莱阳路、南海路、鎥山路、文登路、湛山大路、泗水路、新泰路、市场三路、吴淞路、中山路、阳谷路、李村路、泰安路、河南路、热河路、泰山路、辽宁路、冠县路、广西路等柏油路面,总面积为35516平方米。1935年,修补路面1761888平方米。其中柏油路面56286平方米,耗资14737元。此外,还更换了部分道路车轨石。北平路(现北京路)南段,辽宁路自吉林路以东路段,因重载车辆来往较多,车轨石被车轮压陷,交通非常不便,工务局于4月1日至5月8日对其进行更换。北平路更换车轨石714米,辽宁路更换车轨石600米,耗资2370元。与此同时,对新疆路、大港沿路上的车轨石也进行了更换,共更换车轨石3695米,该工程自4月1日开工,6月3日竣工。另外,还更换小港一路、小港二路车轨石1999米,共耗资2710元。零星安设或补换各路段沿石3426米,耗资1476元。1937年,修补柏油路面91937平方米、沙石路面432369平方米,维修养护沙石路面1134894平方米,垫路基111677立方米,铺路面53361平方米。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1938年设工务科(1939年改称建设局)负责全市工务、公用两项事务。下设第一工区负责市南、台西、小港、浮山、大麦岛一带的道路养护,并设立机械修缮厂,负责维修各种养护机械;第二工区负责市北及台东、大港一带的道路养护;第三工区负责四方、沧口一带的道路养护;第四工区则负责李村一带的道路养护。1938年4月至1939年1月,共修补沙石、沙土路面867730平方米、柏油路面63830平方米、人行道144840平方米,共耗资72317元。1940年,修补柏油路面26833平方米,修补沙石路面676441平方米,铺设车轨石4934米,修补乡区道路1604378平方米。1941年,修补沙石路面2014958平方米,修补柏油路面35868平方米。
  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自1945年10月至1946年9月共翻修及修补柏油路面160322平方米,翻修及修补沙石路面1520464平方米,沙土路面534491平方米。1947年翻修柏油路面18685平方米,翻修沙石路面35596平方米,修补柏油路面91937平方米,修补沙石路面432369平方米,维护沙石路面1134894平方米,维护沙土路374567平方米,垫路面53361平方米,垫路基111677立方米,耗资1719078439元。1948年,翻修柏油路面24平方米,修补柏油路331平方米,维护沙石路面227150平方米,修补沙石路面308078平方米,维护沙土路面457875平方米,修补沙土路面69195平方米,修复人行道2100平方米。1949年1~2月,共维护沙石路面7150平方米,修补沙石路97033平方米,维护沙土路面6240平方米,修补沙土路面13715平方米。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次日,青岛市人民Gov即组织对市政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抢修。仅三个月,共计修补主次干道34万平方米,修补道路66000平方米;修整路基、清理边沟,运废土9万多立方米。在财政经费困难的情况下,遵照“以养为主,重点建设”的原则,本着“为生产服务,为劳动人民服务,为国防及疗养服务”的方针,着重对城市道路加以改造恢复。1950年,修整道路320万平方米(包括人行道),占全市道路总面积的80%。通过整修,基本消除了多年来形成的道路坑洼不平现象。这不仅为青岛人民创造了一个整洁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而且对稳定局势、安定民心起到了重要作用。在道路全面修复的基础上,市建设局对原有道路养护工区进行了整编。按行政区划在全市设立了5个道路养护工区并明确分工:一工区负责市南区;二工区负责市北、台东区;三工区负责四方区;四工区负责李村;五工区负责沧口区。固定了专业养护人员,从而保证了道路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青岛市市政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规划,所需资金基本上由上级拨付,只有少量项目和养护资金由青岛财政拨款。1954年,修整鞍山路、延安路、苏州路、临邑路等路面76934平方米,修补柏油路面968779平方米,修补沙石路面1035640平方米,翻修沙石路面26179平方米,翻建小方石路面11387平方米,修筑路基25547立方米,修整、安设车轨石27816米。第二个五年计划和三年经济调整时期,由于集中力量大搞工业建设,农业又连续三年遭受自然灾害,致使城市建设削弱,养护维修资金来源不固定,材料供应无保证,加之市政设施养护人员本来就不足,1958年后大量人员又被调出,市政设施养护工作近于停顿。直到1962年养护维修工作才开始受到重视,9月试行了分片包干的责任养护办法。1963年6月,山东省建设厅工作组来青岛总结经验,9月在第三工区全面推行《关于推广分片包干养护制的暂行办法(草案)》。与此同时,还总结推广了《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计划管理办法(草案)》、《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技术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经济核算办法(草案)》、《市政工程设施养护质量评分暂行办法》。通过这些“办法”的推广实施,有效地提高了市政职工队伍的主人翁地位,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劳动热情,提高了养护质量,延长了养护周期,降低了成本,节约了养护费用,进一步保持了市政设施的完好。在“重点养护、照顾一般”原则指导下,基本扭转了重基建,轻养护,重大、中修,轻经常性养护的倾向,在保证完成全年养护维修任务的前提下,再适当安排基建新项目。在原材料的使用管理上用台帐控制,严禁乱挪乱用,在工具方面也作了适当控制,有效地遏制了大、中修项目挤掉经常性养护的现象发生。在养护维修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市人民委员会于1964~1966年组织广大工人、学生、机关干部、居民群众和解放军官兵出工近百万人次,修整街巷道路200多条,面积达20多万平方米。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养护维修一系列规章制度被废除,正常的养护工作秩序被打乱,许多道路失修失养,破坏严重。70年代初,各养护工区的工作才逐步得到恢复,重新实行了“分片包干”的养护方法,针对沥青路面数量增多、损坏又比较普遍的实际情况,各工区都成立了沥青路面养护小组,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想方设法搞好沥青路面的养护,从而使道路完好率能保持在一个比较稳定的水平上。1977年沥青路面完好率为82%,低级路面完好率为46%。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通过拨乱反正,一些有效的规章制度得到了恢复,养护维修工作得到了加强,各养护工区普遍按照“分片包干”的办法进行道路养护。针对沥青路面易起“油包”、“波浪”的问题,市政工程管理处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此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提出了相应的技术措施。在普遍加强道路养护维修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有计划地对一些主要道路进行了翻建,先后翻建了遵义路、四流北路、四流南路、辽宁路、热河路、延安路、人民路、小白干路及其他一些主要道路。1979~1984年底,共翻建道路面积90万平方米,占市区道路面积的45%。这些工程的实施,使路面的残缺状况有了很大改观。1984年,市区沥青路面完好率为87%,低级路面完好率为79%。
  解放后经过40多年的建设与养护,到1990年,青岛市年末道路总长度为481公里,道路总面积为479万平方米,人行道总面积为218万平方米,道路完好率达87%。


  德国侵占时期,随着青岛市排水设施的逐步建设,奠定了养护工作的基础,主要包括对排水设施的检查,下水道的透通、疏通、冲洗,明沟、暗渠、出水口的清理,垃圾污物的运除,下水道构筑物如检查井铁盖、座和雨水斗盖、座的保养、修缮、更换等。管道的透通,使用钢条、竹片、通管连杆等工具用人工透通。用此法尚不能透通时,则挖开堵塞处的管道,以清除堵塞物。雨水斗、检查井中的泥沙清理,将带有漏水孔的铁桶放在雨水斗内,清理时将桶取出倒出积物,再将空桶放置斗内,后改用长杆活头挖子进行掏挖;对检查井则及时巡回检查,及时维修和更换盖、座等。明沟、暗渠的清理,采用锨、镐等工具清理,断面较大的暗渠、各种出水口一般也采用人工清理,断面较小的暗渠则用手摇绞车疏通清理。
  北洋Gov统治时期,设下水道工区管辖市南、市北的下水管道,暗渠以及四个排水泵站。由于财力紧缺,对于排水设施的养护,只是以维持为主。1925年用于下水道之排泄、疏通、掏挖、洗涤等工料费仅2.13万元。
  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随着城市的发展,先后在市南区、市北区增设了排水管道,接入原排水管网。市政部门加强了对排水设施的经常性养护和维修,保证设施完好,管道、沟渠畅通。对管道的疏通,开始采用手摇疏通车疏通的方法,即将带有刷具的钢丝绳送入管道,在绳两端检查井口各安装一台手摇绞车连接钢丝绳,通过来回摇动绞车使污泥进入检查井然后挖出。对于容易淤滞沉淀的管段,倒虹吸管或中下游较大的管道,也采用水冲洗疏通,在检查井中用长柄塞子把上下游管口堵住,向井中注水,待水位升到需用高度时,把下游管道口的塞子突然拔开,利用水流将下游管道中的淤泥冲掉。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排水设施严重失修失养。1945年,所有雨水、污水及混合管道总长为170公里,检查井3000多个,出水口50余处,大都淤塞、残缺或损毁,管道淤塞、污水冒溢随处可见,急于疏通的管道约94公里、需掏挖的雨水斗约5000个,检查井、出水口都需全部修整,原有排水泵站4个,设备大都损坏,电机也运转不灵。特别是雨水斗盖、座,检查井盖、座损坏及丢失共2000余个,因为无力补换,任其敞口,既易流入秽物沙石,且给行人带来不安全因素。
  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初期,市政部门组织力量对市政排水设施进行养护。1945年10月至1946年9月,疏通下水管道6145米,掏挖雨水斗33808个,透通污水管697处,排泄污水约30万吨,掏挖污泥约3000吨,掏挖检查井3837个,检查检查井约5万个,补换检查井13个,修理检查井12个,雨水斗换补盖102个、补换座79个,清理淤沙约2万立方米,移运污泥约2万立方米。1947年又疏通管道12783米,清理管道6176米,清理雨水斗29956个,疏通检查井59148个,掏挖污泥3785立方米,清除粪污1000698吨。但排水设施淤塞残缺和损毁现象仍很严重。
  青岛解放后,1949年6月3日人民Gov即组织人力抢修遭到严重破坏的排水设施,仅用三个月时间就疏通排水管道3.5公里,掏挖雨水斗8700多个,清理明沟、暗渠运出污泥淤沙4万多立方米,并赶在雨季到来之前疏浚了淤塞严重的昌乐河,使城市排水情况明显好转。1950年,人民Gov用以工代赈的方式,组织对市内十多年未清理的明沟、暗渠进行彻底的清理,将堵塞已久的菏泽路、西江路、成武路等处的混合管道出口予以延长,并先后疏通了海泊河、四方河、水清沟河、仲家洼河、张村河等主要河流,共运出污泥淤土9.3万立方米。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为了加强对排水设施的养护,于1953年对解放前形成的下水道工区进行了整编,成立了两个下水道工区,分别负责市南、市北的下水道和台东下水道的养护。之后,随着市政工程设施养护工作的发展,下水道工区和道路工区一起按行政区划组成了养护工区,各工区内均设有下水道养护组,保证了排水和防洪设施养护工作的正常进行。对明沟的养护,着重于清理淤泥,改善周围环境,特别是将一些明显“脏乱差”的明沟改筑为暗渠。1953年下半年,配合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彻底改造了大港纬一路的一条明沟。这条明沟位于市北区的居民区内,长约600米,终年污水长流,垃圾遍布。每逢夏日,蚊蝇成堆,臭气熏人,被称为青岛的“龙须沟”,严重地影响到环境卫生和居民的健康。人民Gov于同年9月动员附近居民和摊贩搬迁,并立即开工改造,仅用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即将这条明沟改造成暗渠。并在暗渠上复土,栽种了花草,建成了街心花园,成为广大群众洁净的休息娱乐场所。下水道养护,仍按传统方式进行。1954年排泄污水3409643吨,挖污泥270余万吨,挖雨水斗61200个,检查检查井108144个,洗涤下水道1683处,疏通下水道117367米。投入的下水道养护维修费用亦不断增加,1956年为15.78万元,1957年达21.9万元。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由于“大跃进”重在发展工业,放松了市政设施养护。特别是市政设施养护人员本来就不足,1958年下放到各区管理后,大部分被调出从事化工、水泥生产和其他基本建设,养护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失严重;同时,养护维修资金来源不固定,材料、配件供应无保证;使市政工程的养护维修工作近于停顿,排水设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路面沙土、废物被雨水冲入排水管道,造成堵塞,明沟河道也淤塞严重,每逢雨季经常成灾。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经济困难,市政建设和设施养护均遭削弱。1961年仅养护管道26.81公里,维修费用19.6万元。
  三年经济调整时期,市政设施养护有了固定的资金来源,市政工程设施在进行全面的技术普查鉴定后,根据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制订了养护维修计划,并调整了劳动组织,充实了养护队伍,全面推行了分片包干的养护方法,实行“五定”(即定任务、定人员、定材料、定工具、定质量)的岗位责任制,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逐步建立起正常的养护秩序,市政工程设施完好率普遍提高。到1963年底,下水道和防洪设施完好率分别达到76.4%和79.3%。1965年在改革动力疏通车的基础上,根据北京市的下水道木桶疏通法,结合青岛市的具体情况,研究成功了“水压疏通法”。其特点是工具轻巧灵活,操作简便,既加快了疏通速度,又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约4倍,还节省了工具费用。
  “文化大革命”时期,错误地利用城市污水灌溉农田。1968~1975年,利用青岛市排水设施建设的有限专用资金建成两个污水灌溉系统,排水设施的维修也受到严重影响,甚至一度停顿,使排水设施完好率下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市政部门加强了养护工作,各养护工区坚持分片包干的方法,经常进行管道的检查和疏通,并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先后清理恢复了海岸各类出水口20多个。对市内主要河流海泊河、李村河、水清沟河、板桥坊河等进行了较彻底的疏通,清除淤泥6万多立方米。同时,养护设备和技术亦得到更新,1987年开始使用高压射水车通透管道,既提高了效率,也减轻了劳动强度,排水设施的完好率保持在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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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市政设施养护  
第一章 设施养护

第三节 桥涵养护


  青岛建置初期,多为小跨径的简易桥涵,如石板漫水桥、滚水桥、木桥、混凝土平桥等,养护维修工作也不复杂,主要是按年度有计划地进行。对栏杆和金属部件进行防锈处理,用水泥沙浆为石砌墩台嵌缝,更新桥面车轨石、条石板,按原结构修补护坡和桥基等。
  北洋Gov统治时期,因财力紧缺,对桥涵的养护只是一般维护。1925年,用于维修桥梁、涵洞等工程的费用仅12131元。
  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桥涵养护由道路养护工区负责。1933年,修理了四流北路北段桥梁并加铺车轨石。由于四流北路北段为青岛市陆路通达胶东各县的咽喉,而跨越湾头河和楼山河的两座木桥均已损坏。同年,对两座木桥进行了修理,并加铺车轨石,总耗资2061元。其中,修理木桥费款1106元,铺设车轨石长617米,费款955元。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日本把青岛作为其军事侵略和经济掠夺的桥头堡,对桥涵的养护主要是为其侵略政策服务的。特别是侵占青岛的当年,8~12月,对国民桥损坏的栏杆进行维修并重新进行油漆;对登州路石桥桥翼、台东一路滚水桥桥面进行维修;对四流南路盐滩段木涵洞进行补修等,5个月共养护桥涵30座。1939年8月,青岛遭受了飓风的袭击,市区损坏桥梁26处,直接损失18620元;乡区损坏桥梁56处,直接损失46200元,但日伪当局并未重视,仅于1939年对武林桥面进行了翻修,桥面灌沥青、铺黄沙308平方米,翻修安设车轨石418米。1940年,由华北交通株式会社派人对中间塌陷的国民桥进行了维修。
  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1946年整理修复涵洞18处,包括修补台柳路苏家庄石桥河底截水坝,修补李沧路晓翁村水泥桥的河底截水坝及桥面扶手,砌筑坍塌的四流北路宏大造纸厂门前的大涵洞,修复水泥管破裂、被水冲塌的四流南路沧口飞机场西墙外大涵洞,修复小阳一路石砌桥垛、辽宁路石桥栏杆,完成浮山所村南石桥补修加宽工程。1947年,翻修湛流路三孔石桥,补砌四流南路水清沟前石桥桥墙桥面,修复板桥坊卡子门外石桥及四流北路宏大纸厂门前大涵洞,翻修四流南路盐滩村北沧口飞机场前李村河漫水桥。此桥经往来车辆轧压及大雨冲击,桥面多数桥板石活动并折断。将流水孔的条石盖板改成钢筋混凝土盖板,并将所有活动或折断的条石板进行调换。修理岳阳路、登州路、嘉禾路及台湛路涵洞共5处,更换水清沟石桥、浮山所村南涵洞等处石条,修理四流南路盐滩石桥,修铺四流北路南曲桥石柱,修复华阳路、昌乐路口及昌乐路、曹县路口两处石桥,修复武林桥等。1948年,翻修庄太路小圃南、港口、小后沟等涵洞4处,补修浮山所村南、山东头村北及台湛路涵洞33处,补修晓翁村河桥和涵洞3处,修补浮山所南石桥、水清沟石桥、晓翁村石桥等20座,修补燕儿岛路石桥1座,修复湛流路石桥、台湛路涵洞。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翌日,青岛市人民Gov便组织人力、物力对市政工程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抢修。50年代,市人民Gov在加强市政建设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对市政桥涵设施的养护。主要工程有1954年实施的海泊桥治理工程,包括海泊河主流与支流2座钢筋混凝土联合桥养护维修工程。南桥为海泊河主流桥,北桥为支流桥,皆位于威海路北,交通相当频繁,该桥修建已数十年,由于桥底未加铺砌,被雨水冲刷甚深,北桥桥座混凝土基础冲刷最深处露出94厘米,腐蚀相当严重,钢架及上部铁栏锈蚀更重,铁栏杆锈蚀最严重的已超过原厚(40~75毫米)的一半,一般皆锈坏1~2毫米。此工程10月6日开工,11月24日竣工。施工内容为:一、海泊河南桥养护维修工程。(一)砌河底分水尖共计168.12立方米;(二)油漆栏杆95米,油漆钢梁605.5平方米;(三)砌挡墙17米。二、海泊河北桥养护维修工程。(一)砌河底及分水尖共计106.73立方米;(二)油漆栏杆48.4米,油漆钢梁363.3平方米。三、按照原有线型整理桥边条石。工程耗资8450元。其间,又修理混凝土桥5座、涵洞23座,共30856立方米。
  60年代初,由于开展“生产救灾”等运动,群众开荒种地,造成沙土流失,堵塞河道。仅海泊河、四方河、水清沟河、仲家洼河等泥沙淤积量即达4万立方米,造成了大部分桥涵都有不同程度的阻水现象。1963年,对大梁排架腐烂严重的泰云桥进行了维修,恢复了旧板赵路南端漫水桥1座及涵洞2座。当年底,桥涵完好率由年初的63%上升到71.2%。
  “文化大革命”时期,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青岛市政工程建设和养护都受到很大冲击。仅在1975年对盐滩桥等实行了维修。盐滩桥是座漫水桥,原为条石铺砌,因年久失修,桥面条石间的缝隙已成深沟,高低不平,行车颠簸严重,影响交通,虽铺上了沥青路面,但由于桥面经常过水,沥青面层修复后经常脱落,露出不规则条石面,影响行车安全。为此,将旧桥面浇筑混凝土,保证了该桥的正常使用。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市政工程养护队伍稳定,养护设备得到更新和增加,养护资金来源落实,且比较充足,养护工作的时效性和质量都明显提高。1977年7月,对前海栈桥进行了养护维修。主要工程项目:一、回澜阁工程。进行回澜阁护墙裂缝的处理,在护墙内侧裂缝处采用矽化法灌注矽酸钠及水泥,加固沙层,使沙粒胶结起来,凝结为整体,造成不透水幕,防止水的渗入,以免沙粒流失造成地面下沉;护墙周围重抛大石块500立方米护基;混凝土地面沉陷部分凿毛重新浇筑;护墙内侧破碎面凿毛,用1∶2.5水泥沙浆抹面;护墙外侧灰缝剥落或松动处,剔刷干净,用1∶2.5水泥沙浆扦缝。二、钢筋混凝土桩架桥工程。(一)对损坏的纵横梁和桥面底面,打毛原有保护层,绑扎钢筋网,用混凝土喷枪喷射补正,未损坏者亦将混凝土打毛,喷射加厚,厚度为4厘米;露出钢筋者先去锈后再补,钢筋锈蚀严重者添加新钢筋;(二)桩柱断裂者凿去混凝土,用同等质量的钢筋焊接,以200号混凝土进行浇筑修补完整;(三)桥面两侧边梁全部凿毛,以200号混凝土重新浇筑;(四)对桩脚进行全面潜水检查,把已悬空脱离海底者,将底部淤泥清除干净,并尽可能挖至岩层,以200号混凝土用麻袋垫平塞紧;(五)桥面钢栏杆及铁链栏杆全部照原样更新,桥面铸铁立柱断裂的进行补换,全部抹防锈漆一度,面漆二度;(六)桥面及台阶平台部分的泄水孔损坏的进行更换;(七)台阶平台及侧面损坏处,将保护层打去加添钢筋网一层,以200号混凝土浇筑,厚度为4厘米,台阶平台损坏严重的加方格钢筋网,以200号混凝土浇筑8厘米。三、石砌栈桥工程。(一)混凝土地面沉陷破碎部分凿去,重新浇筑;(二)块石岸墙面局部破坏或凹陷严重的拆除,用1∶3水泥沙浆重砌,1∶2.5水泥沙浆扦缝。全部维修投资19.87万元。
  80年代,各年均有桥涵养护工程。不仅项目多,而且规模大,投资额大。一般均在万元以上,多至几十万元。先后维修养护了大港纬五路桥、印江路桥、昌乐路桥、嘉定路桥、郑州路桥、水清沟桥、胜利桥、毛巾厂桥、吴石路桥、人民路立交桥、杭州路立交桥、遵义路桥、中山路人行天桥、小白干路过路涵洞等,使桥涵完好率保持在9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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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市政设施养护
第二章 养护设备



  青岛解放前,市政工程的养护工具设备十分简陋,主要养护工具是抬筐、地排车、铁锨、铁镐、铁锅、钢板、石碾、铁碾、木夯、木耙、钢丝绳、钢条、竹片、通管连杆、顺水木杆、手摇疏通车等,大型设备仅有少量的蒸汽压路机。
  50年代,市政工程养护基本上还是沿用传统的工具、设备。六七十年代,学习了外地先进经验,从改善养护条件、提高养护质量、减轻劳动强度着手,增添了部分机械设备。在道路、桥涵养护方面,有压路机、沥青洒布机、翻斗车、沥青炒拌机、混凝土搅拌机;在排水设施养护方面,有动力疏通车等。至1978年,工艺设备有金属切削机床13台。其中,车床4台,钻床5台,刨床4台。此外,还有台钻9台。养护动力设备总功率达1203马力,动力设备率达1.79马力/人。其中,养护一工区420马力,养护二工区213马力,养护三工区215马力,养护四工区237马力,养护五工区118马力。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对市政工程设施的要求提高,市政部门开始引进大型养护动力设备。到1990年,在道路、桥涵养护方面,有混凝土搅拌机、二灰碴搅拌机、沥青混凝土拌合机、油灌车、大吨位自卸车、压路机、装载机、摊铺机等;养护设备仅青岛市市政排水管理处就拥有高压清洗车3辆、真空吸污车1辆、下水道清污车1辆、大吨位自卸车9辆、污泥车4辆、洒水车4辆。另外,还有起重汽车、装载机多辆。这些现代化大型设备的引进,对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作,起到了重要保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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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市政设施养护
第三章 养护队伍



  20世纪初,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市政设施的修筑,相继产生了养护队伍。但直到北洋Gov统治时期,才成立了专业养护队伍。时设五个工区,第一至四工区为道路养护工区。第一工区负责市南及台西区,第二工区负责市北、台东及四方区,第三工区负责沧口区,第四工区负责李村区。第五工区为下水道工区,管辖全市下水管道、暗渠的养护维修,并负责四个排水泵站的管理。
  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1929年在市区设立两个道路养护工区,第一工区负责市南,第二工区负责市北。乡区设7个道路养护工区,即第三至第九工区,分别负责沧口、四方、李村、崂西、崂东、夏庄、薛家岛、阴岛(今红岛)。设一个下水道工区负责全市区的下水道疏浚、排泄污水及铸造下水用铁件事项,并辖四个排水泵站、一个海水提用处及一个翻砂厂。这时期,市区道路养护工区设主任1人,监工5人,工头3人,长工40~60人,临时工300人。另外,还有部分特勤工人(由社会局感化所拨给工务局的服刑罪犯),生活费每人每天0.25元,分配在各工区从事修路工作,由公安局派警察监视,服刑期满则由社会局遣散。乡区设主任1人,监工1~4人,长工30人,临时工不超过40人;下水道工区设主任1人,巡查1人,监工2人,总司机1人,司机5人,油夫6人,下水夫7人,翻砂工4人,工头1人,长工18人。各工区共有固定工700多人,临时工员额不定,根据实际情况调用。工区主任掌管全面,监工分兵把口(即分片管理),其职责除了检查工程的进度和工程质量之外,还负责巡视所辖范围内的有关市政设施的损坏情况,按时造表送请主任查阅,以便由主任派工修复。主任派工时则签发派工单,单内列有地点、工程项目、监工和工头姓名以及长、短工的名数,每日将完成工程情况由工头填写日报表送交工区,工区由统计员进行统计,按旬、月汇总报局。养护工区主任的职务多为技佐(相当于技术员)或技士(相当于工程师),月薪水(工资)都不到百元,监工月工资是20~35元,工头日工资最高为1.2元。有技术的长工如石匠、瓦匠等,日工资在0.4~0.8元之间,工龄较长、技术较高的工人,最高日工资可达1元。一般的长工,日工资在0.35~0.7元之间,临时工日工资则为0.32元。临时工提升为长工,日工资即提高到0.34元。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时期,1938年设工务科(1939年改称建设局)负责全市工务公用两项事务。设有土木科工程股掌管各工区全面工作。设第一工区负责市南、台西、小港、浮山、大麦岛一带的道路养护,并设立一个机械修缮厂修理各项机械;第二工区负责市北及台东、大港一带的道路养护;第三工区负责四方、沧口一带的道路养护;第四工区负责台东以东至李村一带的道路养护;下水道工区仍负责全市下水道、暗渠的养护并管理四个排水泵站及一个翻砂厂。各工区设主任1人,监工、工头、长工、机匠等职工共300余人。
  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1946年恢复了原工务局体制,养护工作沿袭旧制,仍分四个道路养护工区和一个下水道养护工区,其管辖范围未变,但职工人数锐减,仅有139人。其中,一工区33名,二工区43名,三工区20名,四工区11名,下水道工区32名。
  青岛解放后,人民Gov城市建设局负责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初期基本沿用了原工务局的养护管理体制。1953年,在城市建设局内设道路工程科和卫生工程科,分别负责道路、下水道建设与养护管理。下设五个道路养护工区,一工区(109人)负责市南;二工区(109人)负责市北;三工区(109人)负责四方;四工区(107人)负责李村;五工区(107人)负责沧口。另设两个下水道养护工区,下水道一工区(110人)负责市南、市北,下水道二工区(58人)负责台东、四方及五个排水泵站。职工人数709人,为1946年的5.1倍。1954年,按行政区划将道路工区和下水道工区混合编为养护工区,但基本业务和隶属关系未变。1956年,市政工程管理所成立,负责市政工程的养护和施工。1958年初,为了加强养护工作,根据市政工程养护和新建分开的要求,曾以一工区为基础成立了中心工区,负责领导全市的市政工程设施养护,兼行一工区的具体工作。同年7月,各行政区成立了区建设局,市政工程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划归各区建设局负责,中心工区随之撤销。1961年6月撤销区建设局,成立城建局工程队,统一负责全市的市政工程设施养护和施工。工程队下设五个工区,其中,一工区(市南)、二工区(市北、台东)、三工区(四方)、四工区(沧口)为养护工区(原设在李村的工区已划归崂山县),五工区为基建工区,负责市政工程施工。1966年初,二工区分为二、五两个工区,分别负责市北和台东区的市政工程设施养护。1976年养护队伍为651人。其中,一工区178人,二工区69人,三工区171人,四工区122人,五工区111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政工程养护队伍进一步发展。市政管理部门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有计划地选送中青年职工到大中专院校和各类进修班学习深造,培养造就了一大批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的专业人员。1980年,养护各工区改制为各区市政养护管理所,设立了市南区养护管理所、市北区养护管理所、四方区养护管理所、台东区养护管理所、沧口区养护管理所。1984年,青岛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组建了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负责青岛市区主要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和对各区养护管理所的业务指导。1985年1月,各区养护管理所正式移交各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后改称区建委)领导,但其业务仍受市政工程总公司指导。各区养护管理所共有职工7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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