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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发  电  
第一章 设备容量

第一节 青岛发电厂


  1898年建立的青岛电灯房,内装2部配套50马力移动式石油汽罐之纵式机械发电机,发电设备容量为75千瓦。1903年10月1日建立的青岛电灯厂,内装2台德国制并列的兰开夏式双火焰管子锅炉(受热面积为110平方米,顺序为1、2号炉)以及2台立型复式蒸汽机直联发电机(各为170千伏安,顺序为1、2号机)。全部设备为2炉2机,蒸汽机容量为500马力,发电设备容量为367千瓦。1904年初,2×50马力移动式石油汽罐之纵式机械发电机终止发电。1905年,青岛电灯厂又扩装1台德国制水管式锅炉(受热面积196平方米,顺序为3号炉)及1台蒸汽发电机(410千伏安,顺序为3号机)。此时青岛电灯厂全部发电设备为3炉3机,蒸汽机总容量为950马力,发电设备总容量为600千瓦。
  1916年3月,青岛发电所扩装1台德国制水管式锅炉(受热面积220平方米,顺序为4号炉)及1台德国西门子制800千瓦横置冲动式汽轮发电机(顺序为4号机),发电设备容量增为1400千瓦。1919年12月,青岛发电所扩装1台德国制水管式锅炉(受热面积342平方米,顺序为5号炉)及1台德国西门子制800千瓦横置混成式汽轮发电机(顺序为5号机),发电设备容量增为2600千瓦。1921年8月,青岛发电所安装3台英国制水管式锅炉(受热面积共4780平方米,顺序为6、7、8号炉)及1台瑞典制150千瓦羽翅式汽轮发电机(顺序为6号机),1、2、3号炉和1、2、3号机拆除。此时,青岛发电所发电设备总容量为3500千瓦。
  1922年7月,青岛发电所安装4台日本制水管式锅炉(8吨/小时),顺序为7号机。此时,青岛发电所共有发电设备9炉4机,发电设备总容量为5000千瓦。
  1923年5月,中国Gov同日本人合作经营,将青岛发电所正式改名为“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931年8月,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将安装在“青岛发电所”顺序号为5号的汽轮发电机拆除,售予济南电灯公司。9月,新安装英国制B.T.H5000千瓦发电设备一套(顺序为9号机)。此时公司发电设备总容量增长为8800千瓦。1933年12月,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增装日本石川岛芝浦5000千瓦发电设备一套(顺序为10号机),使公司发电设备总容量增至13800千瓦。
  1935年11月,四方发电所建成。共安装日本东洋B82W制C.T.M型42吨/小时锅炉3台,编为5、6、7号炉;安装日本芝浦制15000千瓦机组一台,编为3号机,于12月1日投产。发电设备容量为15000千瓦。1936年12月,四方发电所又增装日本芝浦制15000千瓦发电机组一台,编为4号机。
  1937年6月,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将原“青岛发电所”顺序为9、10号的2台日本制8吨/小时锅炉和顺序号为9号的英国制B.T.H5000千瓦发电机组移装四方发电所(编为2号机)。此时公司所属全部发电设备总容量为43800千瓦。12月,日军逼近青岛,青岛市政当局临撤退前,奉命将机组炸毁。当时,仅保留原“青岛发电所”的7炉4机,发电设备容量仅8800千瓦。
  1938年1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即着手修复四方发电所被炸毁的发电设备。12月,四方发电所3号发电机(容量15000千瓦)修复,同时,将2号、4号发电机运至日本修理。1940年6月,由原“青岛发电所”拆迁安装在四方发电所的日本制2台8吨/小时锅炉,改造为10吨/小时,投入运行,编为3、4号炉。同年,运到日本修理的2、4号发电机,亦陆续运回四方发电所,并安装投入运行。1941年11月,四方发电所新装日本制42吨/小时锅炉一台,编为8号炉。1938~1941年,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将原“青岛发电所”顺序为10号的日本石川岛芝浦制5000千瓦发电设备拆迁至博山;顺序为4号的德国西门子制800千瓦横置冲动式汽轮发电机组拆迁至南定;顺序为6、7号的2台瑞典制1500千瓦羽翅式汽轮发电机组拆迁至坊子。至此,原青岛发电所的全部发电设备拆除完毕。1944年12月,华北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支店在四方发电所安装2台日本制10吨/小时锅炉,编为1、2号炉。
  1946年11月,国民Gov行政院资源委员会接办电厂,接办时四方发电所有3机8炉,但限于设备缺陷,可用容量仅为15500千瓦,夜间最高负荷14000千瓦。接办后,着重进行设备恢复修理,改善运行方式。白天用5号、6号锅炉,晚间加8号炉或2小炉。为求可靠,与大康纱厂(中纺一厂)接洽协助发电。先将5号、6号炉分别予以扫管及局部修理,随后将4号、3号、2号、1号锅炉逐一检修,当负荷足以应付时于1946年秋完成了7号炉的修理。1946年冬,电力增至19600千瓦,3大炉加2小炉运行。1947年,在上海、天津、东北和外国洋行以及从英、美、日等国购置的材料陆续运到,机炉同时分头大修。先将8号炉完全拆卸重建,5号炉水管全部更新,1、2、3、4号炉亦进行了大修。至年底,有8炉可运行。同年春亦开始修理汽轮机。2号、3号经过大修,发电能力增至32500千瓦。1948年6月,重新大修4号机,使发电能力由10500千瓦恢复到额定的15000千瓦。
  青岛解放时,四方发电所3机8炉,总容量为35000千瓦。自备发电所共装机7台,总容量为26175千瓦。
  1951年1月27日,四方发电厂将2台日本制10吨/小时的锅炉(编号1、2号)拆往邢台电厂。1953年12月23日,中央燃料工业部确定将原天生港电厂的捷克产42吨/小时锅炉一套,调装四方发电厂。锅炉总重为492.5吨,为捷克杜乐拉克工厂制造,编为9号炉,工程编号为4121。至1955年5月竣工,总投资332.9万元。该炉自投产即运行不正常,效率低、汽温高、出力不足、预热器堵灰等关键技术没有解决,仅能做应急用。由于9号炉不能正常运行,四方发电厂的配套发电设备呈不平衡状态。1954年2月,华东电力设计院编制出青岛发电厂扩建工程设计资料交中燃部共同会审后,转交捷克方面,其燃料决定采用西河煤矿大奎山井所产的奎元煤,扩建部分的输电电压按35千伏设计。为了缓解青岛地区的电力紧张的局面,1956年9月26日,四方发电厂向上级要求,将早已停止运行的3、4号锅炉修复使用,以适应准备于1956年11月安装、1957年12月投产的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需求。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是1956年临时确定追加的计划项目,列为4132工程,总投资为263万元。该机系建国后新建的上海汽轮机厂生产的,运行性能良好,在厂内编为5号机。1957年捷克方面将青岛发电厂扩建工程设计资料陆续交给中方,施工工具和国外设备也陆续到货。
  1958年,青岛第一发电厂扩建12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2台和75吨/小时的锅炉3台,工程编号为4101。该期扩建所安装的机、炉和电气设备,全部为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提供,上海基建局第二十二工程处组成了1100人的安装队伍承接该工程。当年8月29日、9月19日机组投入使用,厂编号为6号机、7号机;8月29日、10月5日、12月6日厂编号为10号、11号、12号锅炉投入使用。同年,青岛第一发电厂又依靠自己的力量,安装了1台国家计划外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1工厂(今4804厂)和山东省青岛生建机械厂自制的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发电厂的职工仅用了一个月就完成安装任务,于1959年1月17日竣工发电,厂编号为8号机。1959年8月29日山东省电业局转达水电部通知,将上海汽轮机厂和上海电机厂生产的12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一套分配给青岛第一发电厂。该工程编号为1097工程。由于12000千瓦发电机未到货,青岛第一发电厂为了提前缓解青岛地区缺电状况,临时采取了以12000千瓦汽轮发电机带动当时青岛第二发电厂还未安装的6000千瓦发电机的简易发电方法,于11月23日安装竣工,11月30日正式并网发电。12月上旬该工程配套的12000千瓦发电机到货,28日安装竣工,厂编号为9号机。这期间安装的4机3炉及辅助发电设施共占地27600平方米,所占生产厂房,青岛第一发电厂统称为乙站。12月4日青岛第一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开工,该工程编号为1001—1工程,计划安装25000千瓦发电机组2台、120吨/小时锅炉2台。
  1960年10月24日青岛第一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投产,该工程25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系哈尔滨汽轮机厂和哈尔滨电机厂制造,厂编号为10号机;120吨/小时锅炉,厂编号为13号炉。另一台25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即11号机)亦于1960年底简易安装完毕,试车后停止运行,连同未装的另一台120吨/小时锅炉(即14号炉)于1961年1月起列为停缓建工程。在共计2226台件、总重量为952吨、总价值为551万元的设备器材中,仅安装了汽轮机和发电机。由于较大锅炉的连续投入和运行,原2台10吨/小时锅炉的存在占据了锅炉房的检修用地,青岛第一发电厂从1960年2月11日开始将3、4号炉拆迁临沂,4月结束。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后两年,青岛第一发电厂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在加强检修的同时,狠抓改进工程和基建填平补齐工作。主要项目有:(一)由水电部技改局、中试所和该厂组织专门力量进行6、7号机的数次断叶片改型更换。(二)9号炉自1960年解除备用后,邀请北京制修厂对9号炉进行了彻底的改造设计,由链条炉改为煤粉炉,出力由42吨/小时提高到65吨/小时,实际为75吨/小时。(三)山东省中试所和该厂合作对当时给生产造成很大被动的E-44中速磨改为250/390球磨机。(四)甲、乙站烟囱改造,集中由两座高80米的烟囱对空排烟。
  1962年山东省建委会同山东省电力工业厅等八个单位对青岛第一发电厂的14号炉认真进行了检查,最后一致确定执行维护方案。1962年下半年将锅炉和主变压器进行了安装保护。该四大主件总重为664吨,价值385万元,占结存设备总重量和总价值的70%左右,为1965年恢复机、炉运行打下了基础。
  1965年安装10号机凝结水泵、直流油泵和13号炉送风机马达,恢复了该炉、该机的正常运行。1965年上半年,在西海岸安装完成闲置的5600吨/小时水泵,基本上解决了岸边泵房投产前的水出力问题。下半年,建成441平方米岸边泵房一座,解决了循环水不足问题;扩建了新煤场,安装了一台40米/50吨龙门吊煤机一台;集中力量突击14号炉、11号机主体设备的安装工作。14号炉安装由山东省电力二处承包,于12月30日投产。11号汽轮发电机组安装由厂内采取自营方式包干完成,于12月26日投产发电。1960年扩建的10号机、11号炉、13号机、14号炉,于1965年年底已成为青岛第一发电厂发电生产的主力机炉,在该厂统称为丙站。此时青岛第一发电厂已形成了一个具有10机10炉,每小时能产蒸汽量700吨,发电能力13.3万千瓦负荷的中型发电厂。
  “文化大革命”时期,青岛第一发电厂根据青岛市用电需求量和填平补齐后生产能力的实际情况,分析了水工、出灰、出线、输电等问题,于1965年5月19日向上级提出了再扩建1台25000千瓦机组的计划,1966年完成土建,直到1969年上半年,才由水电部分配到1台25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的指标。工程除土建施工外,安装任务由山东省电力设计院和该厂合力完成,1970年12月26日投入运行。该25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由北京重型电机厂生产,厂编号为12号机,投资408.8万元,时全厂装机总容量达158000千瓦。与此同时,青岛发电厂对发电设备进行了技术改造。主要项目有5号炉改造、燃油工程和13号炉、10号机组提高出力。(一)5号炉改造,将5号炉由旧式的链条炉改为立式旋风炉,容量由40吨/小时提高到65吨/小时,使蒸汽参数由30公斤/平方厘米、415℃提升到与厂的中压中温参数35公斤/平方厘米、435℃相适应。改造工程由青岛发电厂独立进行设计施工,采用边设计、边施工的方法,预算为90万元,于1968年4月27日竣工投产。后因排渣困难,又于1974年12月30日改装成为燃油锅炉,改装后出力75吨/小时。(二)燃油工程。青岛发电厂于1969年、1970年将本厂部分锅炉改为煤、油两式燃烧。该工程从1969年8月开始,并作为1969年山东省电力工业局重点改进工程项目。(三)13号炉、10号机组提高出力。1970年9月,对10号汽轮发电机组和13号炉进行较大改造,锅炉冷水壁管运转层拦腰砍断后加高4米,增加受热面积,容量从120吨/小时提高至200吨/小时,提高出力66%;10号机在发电机转子上开槽通水冷却;汽轮机在汽缸上增加喷嘴、导叶、主蒸汽管和增加了制冷设备,使负荷由25000千瓦提高到40000千瓦,提高60%。后来,汽轮发电机组虽已改回,但锅炉仍处于高负荷运行(不超过150吨/小时)。
  1976年9月29日,青岛发电厂8号机改为调相机;2号汽轮机和发电机分别于1978年4月和1979年3月14日报废;5号炉和供电系统于1980年10月13日经山东省电力局批准报废,1981年1月24日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同意报废6、7、8号炉。
  1982年9月,青岛发电厂原日本东洋B&W制42吨/小时锅炉4台(5、6、7、8号)及辅助设备全部拆除。1988年7月,青岛发电厂TQC5466/2型8号汽轮发电机(后改为调相机)报废。至此青岛发电厂的全部发电设备共有锅炉6台(9、10、11、12、13、14号,总出力为570吨/小时);汽轮发电机7台(5、6、7、9、20、11、12号),设备总容量为117000千瓦。


第二篇 发  电  
第一章 设备容量

第二节 黄岛发电厂


  1979年8月,黄岛发电厂一期工程开始安装。主设备1、2号锅炉系上海锅炉厂制造,型号为SG-400/140-50412A。型式均为单汽包、超高压、自然循环,一次中间再热、中储式制粉系统、四角喷燃煤粉炉。露天布置文丘里水膜式除尘器,单机容量12.5万千瓦。1、2号汽轮机系上海汽轮机厂制造,型号为N-125-135/550/550型,型式为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三缸、双排汽凝汽式,单机容量12.5万千瓦。1、2号发电机为上海电机厂1978年、1979年制造,型号为QFS-125-2,系双水冷发电机,单机容量12.5万千瓦,设计效率为98.35%,配2台15万千伏安三相变压器,高、中压侧分别接到布置在屋内的220千伏及110千伏配电装置。
  1989年1月,二期工程开始安装。主设备3、4号炉系原苏联塔干戈红色工作者工厂制造,型号为EΠ670-13.8-545型,型式增为单汽包、超高压、自然循环、一次中间再热、中储式制粉系统、双炉膛、双烟道、两侧双蜗喷燃煤粉炉。采用静电除尘器,单炉蒸发量670吨/小时,设计热效率为90.5%。3、4号汽轮机系原苏联列宁格勒金属加工厂制造,型号为K-210-130-1型,型式为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有七段非调整抽汽、三机旁路系统,单机容量21万千瓦。3、4号发电机系原苏联列宁格勒电力工厂制造,型号为TBB-220-2EY。其冷却方式为水氢氢冷,结构形式为封闭密封式。冷却用的氢气通过装在发电机转子大轴上的两台风扇进行强制循环,并通过平置于静子机壳的四个气体冷却器进行冷却,单机容量21万千瓦,效率为98.6%。3、4号主变压器为原苏联扎波罗什变压器厂生产,型号为TΠΠ-250000/220.25万千伏安,双卷油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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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设备容量

第三节 自备发电厂


  1918年1月,日商在青岛建成内外棉纱厂(后改称银月纱厂,今国棉二厂)自备发电所,共装发电设备2台(2500千瓦一台,1250千瓦一台),发电设备总容量为3750千瓦。1921年9月,日商在青岛建成大康纱厂(今国棉一厂)自备发电所,共装发电设备1250千瓦2台、2500千瓦一台,发电设备总容量为5000千瓦。10月,建成富士纱厂(今国棉七厂)自备发电所,装发电设备一台;发电设备容量为1500千瓦。1923年4月,日商在青岛建成钟渊纱厂(今国棉六厂)自备发电所,装发电设备2台(2500千瓦一台、1000千瓦一台),发电设备容量为3500千瓦。11月,日商在青岛建成宝来纱厂(今沧口广场一带,现已不存在)自备发电所,装发电设备一台,设备容量为1000千瓦。1924年,英商在青岛建成“大英烟草公司”自备发电所,共装设直流发电机组3部,用往复式蒸汽机作动力,发电设备容量为735千瓦。
  1929年7月,华商建成华新纱厂(今国棉九厂)自备发电所,装德制发电机组一部,设备容量为1875千瓦。1935年,日商在钟渊纱厂自备发电所增装4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一台,使该厂发电设备容量增至7500千瓦。同年,日商在青岛建成上海纱厂(今国棉五厂)自备发电所,装发电机组2部(3000千瓦、1800千瓦各一部),发电设备容量为4800千瓦。至1937年青岛市拥有发电能力的企业共有八家,共装发电设备16台,设备总容量为26160千瓦。
  1937年12月,日军逼近青岛,市政当局撤退前将青岛市内各企业(除华商经营的华新纱厂外)自备发电所全部炸毁。
  1938年,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陆续修复市内各企业自备发电所,1月,日本人在大康纱厂新装日本制8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一台,35吨/小时锅炉3台;在内外棉纱厂新装25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一台;在上海纱厂修复3000千瓦和18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各一台,发电设备总容量为4800千瓦;在公大纱厂(原称“钟渊纱厂”)新装5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一台,修复4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一台,发电设备总容量为9000千瓦。
  1950年,国棉六厂自备发电所5000千瓦汽轮发电机拆除迁往西宁市。1958年8月,国棉一厂发电所改称第二发电厂、国棉二厂发电所改称第一发电厂二车间、国棉五厂发电所改称第三发电厂,国棉六厂发电所改称第四发电厂,统一归青岛第一发电厂领导。
  1960年1月,第二发电厂安装青岛汽轮机厂和青岛纺织机械厂协作制造的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一台,编号为2号机。1963年9月,第三发电厂1800千瓦2号机改为调相运行。1967年,第二发电厂拆除6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1972年,第一发电厂二车间25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拆除,停止发电;换装第一发电厂二车间25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一台。1973年11月,第三发电厂3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改为调相运行。1976年9月,第四发电厂安装12000千伏调相机一台。1978年7月,第三发电厂划归青岛汽轮机厂,停止发电。1979年7月,第四发电厂划归国棉六厂,停止发电。1980年8月,第二发电厂划归国棉一厂,停止发电。至年底,各企业自备发电设备均已停止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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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设备容量
第三节 自备发电厂

青岛市企业自备发电所发电设备及容量变化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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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发  电  
第二章 运行与检修

第一节 运  行


  1946年9月,青岛电厂四方发电所设置运转股,专管运行工作。值班制度实行三班制,后改为四班10日轮休。锅炉、汽机、电气各部分沿用“部门自行协调制”(即炉、机、电之运转各不相涉)。1947年4月,改由值班工程师总负责制,锅炉、汽机、电气统一由值班工程师指挥。
  1950年9月,值班工程师改称值长,值班制度改为三班半制4日轮休,工作时间:0∶00~8∶00时,8∶00~16∶00时,16∶00~24∶00时。运行人员由各分场管理,值长指挥运行生产。同年10月,四方发电厂制定《运行规程及注意事项》、《值班巡视制度》、《交接班检查制度》等运行管理制度。
  1952年10月,青岛发电厂在锅炉分场试行“科学安全运行工作法”,即运行人员在巡回检查时,发现设备缺陷,就挂牌标明,检修人员根据牌示的缺陷进行处理。到11月底,运行人员共发现设备隐患615处,其中重要设备隐患9处,普通设备隐患39处。1953年,各分场又组织绘制了操作程序和模拟图。厂部制定出“合理分工进行工作”、“周全而分清责任的交接班”、“科学分配时间,有路线地进行巡回检查”和《操作手册》等制度、方法,成为以后“两票三制”的雏形。第四季度,青岛发电厂修订了运行规程,并从1954年1月起,对车间主任和科长进行了考试,合格者由局长颁发规程考试合格证书。
  1954年4月,青岛发电厂根据积累的资料,对炉、机、电负荷涨落对于煤耗、汽耗、产汽率等相互关系的规律进行了分析,制定了现场计划定额(也叫“小指标”),开始了班组之间、部门之间的“小指标”竞赛,成为以后运行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1956年4月,青岛发电厂生产技术股设置运行组,负责运行管理的研究工作。到1959年,总结制定出交接班制、工作票制、巡回检查制、定期工作票制、倒闸工作制、停送电联系单、有效期工作票夹、第一种工作票夹、第二种工作票夹等“三票六制”。
  1958年以后,运行管理工作推行“三包一贯制”,即运行人员不仅包运行,还要包检修,包一些基建安装工作,人员不足,就从其他部门调入补缺,打乱了运行工作秩序,降低了运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再加上设备超负荷运行,造成事故多,浪费与损失严重。
  1958年8月,青岛国棉一厂、二厂、五厂、六厂的自备发电所划归青岛火力发电厂领导后,各发电厂的运行管理采用青岛第一发电厂的规章制度,生产班次仍沿用国棉各厂的三班制班次时间:早班6∶00~14∶00时;中班14∶00~22∶00时;夜班22∶00时~次日6∶00时。
  1961年,按照全国西安电业会议提出的贯彻“两票三制”的要求,青岛第一发电厂根据具体情况,修改、制定了“两票六制”,即操作票、工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操作监护制、定期工作制、清洁卫生制、设备缺陷管理制,制定了操作程序票103种。其他发电厂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制度。
  1963年,青岛各发电厂的运行管理工作主要是规程的贯彻执行和运行人员培训,学习、推广全国电力先进单位望亭发电厂的曲线和图表分析方法,建立了锅炉、汽机运行情况的图表、曲线,推行了唐山电厂百次操作无差错的竞赛活动。在运行人员中,开展了无交接班不满、无巡回检查不到、无操作调整不当、无缺陷漏掉、无定期工作不做、无现场设备不洁的“六无”活动。各发电厂普遍开展了班组、车间、厂部三级运行分析工作。到1963年10月,青岛第一发电厂取得了676天无事故的纪录。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电厂规章制度遭到了严重破坏,运行现场管理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在运行机构设置上,各电厂成立生产组,撤销科室和分场建制,生产组织改为连队编制,各值改为排。1972年,青岛各发电厂根据上级要求,开始实施运行管理并进行了规程的整理。同时,取消了1968年建立的运行连队体制,按照炉、机、电、燃建立了分场。由于当时社会混乱,发电运行管理松弛,1974年3月9日,青岛发电厂发生了12号锅炉顶棚、炉墙和钢架严重损坏的重大运行事故。
  1977年以后,各发电厂普遍开展学习辽源发电厂“小指标”竞赛的经验,建立指标考核和岗位责任制,抓了劳动纪律的整顿,使发电运行管理逐步走上了正规。1979年2月22日,青岛发电厂实现了自“文化大革命”以来的第一个百日无事故。     1980年9月4日,黄岛发电厂第一台12.5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和400吨/时锅炉投产发电,其运行管理体制、班次安排与青岛发电厂相同。这一年,青岛电业局印发了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当前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重申运行工作是发电生产第一线,加强运行管理,提高运行工作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值班质量,是保证发电厂安全、经济生产的关键。
  1981年4月,黄岛发电厂开展了“小指标”竞赛活动,按炉、机单元下达考核指标,将定额分解到班组。1982年3月又制定了运行工作管理条例21条,对厂分管运行工作的副总工程师和值长及炉、机、电、燃等各类人员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把“两票三制”具体化,加强了运行管理。
  1983年,青岛发电厂和黄岛发电厂按照山东省电力工业局部署,进行全面企业整顿,认真审查、修订锅炉、汽轮发电机、电气、化学、输煤、水工等几十种现场运行管理规程。
  1985年12月,青岛发电厂和黄岛发电厂分别改革了运行管理体制,将原有的小车间(分场)改为大车间(运行、检修),强化了运行指挥系统,加强了条块结合的组织实体。同时分别举办专业培训班,对运行人员进行培训,对工作票许可人和签发人进行审核和整顿,通过专业考试,合格率达到100%。
  1986~1990年,青岛各电厂结合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开展的安全文明生产双达标活动,不断加强运行工作,普遍建立完善了《电气运行规程》、《汽机运行规程》、《锅炉运行规程》、《燃料运行规程》和《化学运行规程》等,使现场运行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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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发  电  
第二章 运行与检修

第二节 检  修


  建国后,青岛四方发电厂于1951年6月制定了《发电设备检修规程》,9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和考试,并正式执行。对发电设备的检修,按照检修项目、规模、工期、资金来源等,分为大修、小修和临修。对于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的大、小修的期限,按中央燃料工业部、电力工业部、水利电力部颁布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要求,依照《电业检修规程》执行,并做好检修记录。
  1952年6月,青岛四方发电厂采用先进的快速检修法进行炉、机大修。在2号机大修中,计划11天,实际用7天。6号炉大修,计划18天,实际用14天。3号机大修,计划15天,实际用9天。7号炉大修,计划18天,实际用9天20小时。特别是7月10~17日,对8号炉的大修,由于推行了快速检修法,仅以7天18小时就超额完成了大修任务(大修内容除基本检修项目外,还有防渣箱和省煤器两项改进工程)。检修日期比中央燃料工业部规定的基本检修最低日期18天提前10天零6小时,创造了华东电业新纪录。为此,受到华东军政委员会工业部和华东电业管理局的通报表扬。
  1958年8月,青岛国棉一厂、二厂、五厂、六厂自备发电所划归电业系统后,即参照水电部检修标准和青岛第一发电厂的检修规程,编制了各自的检修工作现场规程。
  “大跃进”中,青岛第一发电厂由于忙于连续扩建,无暇顾及设备检修和稳定现场生产秩序,职工疲惫不堪,更谈不上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素质。从1960年5月开始,事故多,煤耗大,成本高,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管理混乱,群众生活安排和劳逸结合不好,生产积极性受到影响。当时,该厂有9台机组,1960年12月18日因缺煤发生全厂停电事故,使全市工业生产停顿,连钢铁生产也失去了电源。这次全厂停电20余分钟,全部恢复送电延续了6天之久,这一事故对外限电180余万度。有些设备零部件缺损而带病运行,有的设备接近瘫痪或已瘫痪。13号炉由于运行管理不善和设备本身缺陷,1960年10月和12月发生了两次水冷壁管结垢而爆管,损坏炉管54根。由于不认真执行规程制度,经常低汽压、低汽温、低周波、高汽温、高汽压运行,继1959年6号机损坏三段叶片之后,1960年6号、7号机再次折断拉金叶片。12月18日,7号机一次打掉动静叶片5段。这些设备带病运行,只能达到额定出力的60%~70%,严重威胁安全经济发电。汽机垮掉1/2,锅炉垮掉1/3,设备内脏发生了问题,伤了元气,使恢复工作付出了很大代价。当时煤耗应为520元/千瓦时,由于片面强调多发多供,忽视了发电设备的维护检修,为了暂时多发一度电,造成实际煤耗上升为610克/千瓦时。整个乙站5~8号炉长期放“红灰”,锅炉房零米层煤粉飞扬、能见度极低,火灾频繁;丙站唯一建成的10号机和13号炉也存在九大缺陷和十大缺陷,经常带病运行,虽先后多次检修,耗费了大量精力,但仍缺陷成堆,事故障碍频繁。
  1961年,青岛发电厂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迅速从面临忽视运行生产,忽视机组检修,只顾扩建机、炉所带来的被动局面中扭转过来,重新安排生产力量,认真地逐步扭转几年来所造成的严重局面。发电量从1960年的6.1亿千瓦时下降到1962年的3.5亿千瓦时,下降幅度达42%,从而得到了喘息时机,重新组织队伍,把发电安装工程处的所有力量都充实到已成空架子的检修队伍中去,对9机、9炉每年都进行轮番检修。
  1962年,以彻底改善设备状况为重点,进行了修一台保一台的恢复性检修。1962年8月至1963年6月决定10号机、13号炉暂停使用,给以妥善保护。1963年,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以恢复经济性能为重点进行了经济性检修,安全生产日益好转。1963~1964年,创造了420天无事故纪录。10~12号炉效率达到92%,9号炉效率达到90%,5~8号炉也由68%提高到78%,系统汽耗由5.4千克/千瓦时下降到4.9千克/千瓦时;煤耗由1961年的670克/千瓦时降至1965年503克/千瓦时;成本由1962年的36.56元/千千瓦时下降到1965年的21.36元/千千瓦时。
  “文化大革命”中,青岛各发电厂的检修制度无人抓,检修人员流动大,检修材料供不上,检修质量很差。这期间,虽也以会战的形式检修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并从外单位大量借用人力,但由于技术力量弱,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检修后的炉、机在试运行中或投入运行不久又出故障。1974年,青岛发电厂大修14号炉,工期拖了58天。1975年,青岛第二、第三、第四发电厂没有1台一类设备。青岛发电厂除主变压器和1台发电机外,其他炉、机也没有一类设备,设备完好率仅占81.4%。
  1977年,各发电厂开始整顿检修管理,提出“锅炉主动,电厂主动”的意见,检修工作逐步按照规程标准进行。1978年,青岛发电厂共大修锅炉5台,总工期计划66天,实际用57天,提前9天;大修汽轮发电机组4台,总工期65天,实际用51天,提前14天。此外,小修锅炉12台次,小修汽轮机发电机组12台次。通过检修,设备健康水平有所提高,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7.5%,设备事故明显下降。
  1980年,青岛发电厂按照“到期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继续加强检修管理,从检修准备到检修标准、检修工艺,坚持三级验收制度和修后总结,对7号、11号、12号、13号、14号锅炉和9号、10号、12号、4号汽轮发电机组进行了大修。同时,小修锅炉12台次、汽轮发电机18台次,消除了设备缺陷,进一步提高了设备的健康水平。
  1982年6月28日至8月10日,黄岛发电厂1号机组大修,计划46天,实际40天,提前6天。修后解决了过热器汽温低的重大缺陷,使主蒸汽汽温提高20℃。
  1983年6月,在山东电力试验研究所的帮助下,黄岛发电厂在对2号机组大修中采取堵部分喷嘴,调整动、静通流面积的办法,使汽机高压缸内效率由74%提高到77.8%,热耗率下降35Kcal/千瓦左右。3号给水泵通过改变导叶型线等措施,使其成为高效泵,水泵效益由67%提高至78%,居国内先进水平。
  1985年,青岛发电厂和黄岛发电厂都对检修机构、技术力量作了调整,将原来分散于各专业的检修人员集中起来,成立检修大车间,以加强领导。按照规程要求,重点抓住检修工作中几个主要环节,全年达到无设备事故。黄岛发电厂一类设备达到50%,青岛发电厂一类设备达到74.19%。两个厂的主要设备完好率都达到了100%。
  1986年黄岛电厂在进行机组大修中首先试行“网络计划技术”,以网络图的形式揭示大修工程各个项目及工序之间的相互关系,控制大修的计划进度,并陆续被各电厂采用。至1990年底,该项技术仍在历次大修中应用,且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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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发  电  
第三章 燃料与水源

第一节 燃  料


  解放前青岛电厂主要使用山东本省产煤种。建国后,青岛电厂所用燃料主要以燃料工业部山东办事处代定的用煤合同自行购运。1958年8月,青岛第一发电厂3台捷克制75吨/小时锅炉相继投运,其燃料主要采用西河煤矿大奎山井所产的奎元煤。1969年8月开始,青岛发电厂将部分锅炉改为煤、油两用式燃烧,在10台锅炉中先改6台。全部工程包括卸油站台、卸油泵房、3个储油罐、压力雾化泵房、燃烧系统,全部工程费用为95万元,建成后因无油供应未投入使用。
  1973年崂山发电厂投运后,所用燃油主要是从建在楼山青岛石油化工厂内的转运站运来。从市内青岛石油站或青岛石油化工厂运至厂内分别为38公里和30公里,由6辆油罐车同时投入运输,每车每天运2~3次,能够满足机组三个高峰需要。该厂自投入运行至停止发电耗用零号柴油约36 000吨。楼山发电厂燃油利用青岛石油化工厂的铁路专用线,在化工厂内配有直径273毫米的卸油管道约200余米,利用石化厂卸油站台线上的直径6寸橡胶管,采用真空法将油罐车油吸入油罐管道内,然后由泵房内的两台YS150—50型离心式油泵向电厂内1 000立方米储油罐送油,也可直接使用石油化工厂炼出的零号轻柴油。
  1978年山东省电力局在青岛发电厂召开现场会,介绍推广青岛发电厂对进厂煤炭坚持逐车检尺和分矿实测到厂煤比重,做到批批盈亏有据的经验。
  1980年8月21日,黄岛发电厂首台12.5万千瓦机组试运,锅炉所需燃煤由海运局从青岛港四号码头装船运至电厂。1981年10月,黄岛电厂第一艘1 500吨级的自航自卸煤船投入运行。1982年12月,黄岛发电厂第二艘1500吨级的自航自卸煤船投入运行。到1983年7月,黄岛电厂发电用煤开始由本厂这两艘煤船自运。燃煤供应渠道主要靠国家指令计划,不足部分自购补充。国家指令计划的煤炭主要来自岭子、石谷、西河、夏庄、榆茨、淄博等地,煤质为贫煤。设计煤质低位发热量5600大卡/千克,挥发份11%以上,年用煤量约90万吨。1989年11月,开辟了胶州飞机场专用煤场。山西煤由火车直接运到飞机场煤场后,再用汽车运至电厂煤场。亏吨、亏卡现象基本杜绝。来煤渠道单一,煤质得到保证,低位发热量都在5000大卡/千克以上,挥发份10%以上。到1990年12月二期工程竣工,黄岛电厂的年用煤量达到220万吨。
  青岛发电厂的燃料供应渠道主要是山西榆茨、东山、西山煤和山东淄博煤,煤种为贫瘦煤。煤质低位发热量5000大卡/千克,挥发份12%~18%。到1990年底,用煤量230万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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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发  电  
第三章 燃料与水源

第二节 水  源


  30年代,青岛发电厂(原四方发电所)的冷却水直接取自厂房附近的海湾。随着时间的推移,海湾逐年淤积,深水线后退,取水设施条件逐渐恶化。建国后,青岛发电厂经过几次扩建,相应进行了取水设施的建设。1965年建成深入海内300米的进水明渠和岸边泵房,用来提取海水进行冷却。之后,由于沿岸地貌的演变和河流夹带泥沙的淤积,海湾迅速变浅,取水条件恶化。1960年深水线为负3米,1963年减为负1.73~1.9米,1970年减为0.1~0.34米。为了维持电厂机组正常运行,每年投资进行挖泥清淤,但因挖后回淤很快,难以收到预期效果。同时由于水层逐年变薄,吸水流速增加,泥沙随水进入汽轮机冷凝器,使冷凝器铜管磨损严重,威胁着电厂安全运行。
  1973年5月,青岛市革委会批准了青岛发电厂大港取水工程的设计任务书,11月批准了该工程的初步设计。当年国家计划安排工程投资150万元,1975年又安排投资150万元。但电厂取水工程的资金和主要材料一直未能随工程进度要求落实。几年中,干干停停,拖至1979年下半年只完成工作量215万元。因大港取水工程前段部分是与港务建设合为一体的工程,如不配合一起施工,则码头建成后,电厂取水将失去建设条件,已经投入的215万元资金将造成浪费。1979年7月青岛市电业局向青岛市革委会申请追加计划,先解决与码头施工相关的取水口和80米首段工程所需资金50万元,以及对已完围堰的结尾及维修资金30万元。但取水工程付诸东流。
  黄岛发电厂水源分淡水、海水两部分。淡水水源地位于胶南市王台镇曹汶河和岛耳河中下游,集中供水升压泵站设在逄孟张村前,距离黄岛发电厂23公里。水源地地下含水层主要分布在河流两岸,其分布面积约8平方公里,地下水的补给主要为大气降水。受当地气候影响,降雨多集中在每年的7~8月份,地下水位在9~10月份最高,其他月份的地下水位较之下降4~5米,此时取水较为困难。
  1975年由西北电力设计院勘察设计建立王台水源地,1980年钻孔成井,同年8月23日投入供水。该水源地建有深井泵房8座,有型号为6JD和JC/K型深水泵,流量为每小时36~56立方米,供水方式为深井泵的水通过Dg300自应力钢筋混凝土管道输送至一级升压泵站贮水池,升压泵站装有两台型号为8SH—13、流量为每小时288立方米水泵,贮水池的水经升压泵通过Dg400自应力钢筋混凝土管道直接输送至电厂10000立方米的蓄水池。
  水源地正常运行开5台井泵,每小时供水230立方米左右,该水含盐量420PPM。
  1989年11月,黄岛自来水公司开始向电厂供水,此水来源于小珠山水库,且经水厂处理,供水主管道为Dg600自应力钢筋混凝土管道,最大供水量每小时500立方米。该水系地表水,含盐量243PPM。
  至1990年底,黄岛发电厂日用水量10000~11000立方米,其中生产用水7800~8000立方米,生活用和其他用水2200~3000立方米。
  海水:黄岛发电厂4台汽轮发电机组的凝汽器采用海水冷却,直流供水开放式循环。一期海水泵房在煤码头和防砂堤构成的港池内取水。泵房内安装3台50ZLQ—54型轴流泵,每台出力为每小时19300立方米。正常运行时一台机开一台泵,有一台泵备用。水泵房至汽机房的压力管,采用两根Dg1400钢管引入主厂房。二期海水泵房建在礁石潮间带,安装四台48P—30左型立式水泵,每台出力为每小时18000立方米,单元制供水。水泵房至汽机房的压力管,采用两根Dg2400钢管,材料为10CrMoAl的耐海水低合金钢,管道内涂船底漆,外涂防腐涂料,以提高管道使用寿命。
  一、二期工程4台锅炉的除灰系统均采用海水灰渣混除系统。灰渣泵的水源取自汽轮机凝汽器排水的管沟中,一期工程灰浆泵房安装4台灰浆泵,其中1、3号灰浆泵型号为10PH—G5,出力为每小时770立方米,2号灰浆泵型号为EJ—250—1—875,出力为每小时1108立方米,4号灰浆泵型号为150EJ—1—A35,出力为每小时500立方米。正常运行时一台锅炉开一台灰浆泵。一期水力除灰管道为2根Dg400铸石管外套Dg500的钢管。灰场距厂区2.3公里,可满足一期工程堆灰7年。
  二期工程两台锅炉公用一套水力除灰渣系统,灰渣泵房安装3台10PH—G5型灰浆泵和其他辅助设备,每台出力为每小时1030立方米,冲灰水泵间设在锅炉房,设置4台150NG90型冲灰泵,每台出力为每小时320立方米。灰管为两根Dg400铸石管,外套Dg500钢管,一根运行,一根备用。二期灰场与一期灰场毗邻,可存放电厂一、二期工程10年的堆灰量。
  至1990年,黄岛发电厂日用海水量为217.4万吨。海水含盐量34438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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