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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社会福利



  1924年,胶澳商埠局始设社会福利机构。1929年,南京国民Gov接收青岛后,社会福利机构有所增加。同期,一些社会团体、商会和教会也兴办了一些慈善事项。主要是收容流落无依,身受迫害的妇女、无业贫民、乞丐及孤苦谋生无路者。另外,还举办了一些小学,设立了一些公墓。但是这些慈善事项,无论是Gov办的,还是社会团体资助的,都带有很大的欺骗性和伪善性。
  青岛解放后,市人民Gov对旧社会遗留下眯的慈善机构、团体进行了整顿改造,使之成为人民大众的福利事业机构,并即时收容安置无家可归、无依无靠的孤老残疾和被遗弃的幼儿,使他们获得了社会保障,从而稳定了社会秩序。此后,又陆续创办了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幼儿园等福利事业组织,使孤老残疾人、弃婴等得到照顾、治疗和教养。同时,从1950年始,先后办起了军属生产工厂、社会福利厂等社会福利生产企业,成立了福利生产办公室,民政工业公司等,统一领导全市福利生产。福利生产的发展,使残疾人就业渠道拓宽、收增加、社会地位提高,减轻了国家负担。


第六篇 社会福利  
第一章 青岛解放前社会慈善事业

第一节 慈善机构团体


  慈善机构
  济良所 1924年,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在团岛创办济良所。1925年9月,济良所移交商会接管,后迁至朝城路。济良所眉头娼妓、姬妾、婢女、童养媳,流落无依、身受迫害以及被人诱拐的妇女。1931年归并于青岛市救济院。
  教养局 1924年,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创立教养局,下疫有染织、化妆、印刷、成衣、制鞋、绳索、木工等科。初设在台东兵器库旧址,因住所过于宽阔,管理不便,加以经费不足,迁移至轩岛兵房旧址,后又迁至鱼台路。1925年7月,教养局由商会接办。1931年5月,教养局归并于青岛市救济院。
  乞丐收容所 1929年12月,青岛特别市Gov社会局成立乞丐收容所,设在团岛。收容乞丐以及衰老、残废、童稚,确系孤苦谋生无路者。
  1929年,青岛市公安局在团岛成立游民收容所,因两所收容对象相同,市Gov遂于1931年10月令两所合并成立感化所。
贫民习艺所 1928年7月,胶澳商埠局在朝城路18号、观城路79号成立贫民习艺所。所内设染织、成衣、靴鞋、柳条、编织、绳索、藤竹、木工、制带、毛巾、草帽等10科。1931年5月,该所归并于青岛市救济院。
  育婴堂 1927年5月,胶澳商埠局拨上海路1号、63号官产房屋设立育婴堂。以收养无主婴儿。1931年5月,育婴堂归并于青岛市救济院。
慈善团体
广东会馆 1906我由广东籍商人用成,馆址设在芝罘路45号,办理慈善、敦睦乡谊事务。青岛解放后,会馆停止活动,自行解体。
  三江会馆 1907年,由浙江、江苏、安徽等3省旅居青岛的工商人士组成。1930年,青岛市市长系江西人。为此,在青岛的江西人遂藉势加入三江会馆,易名为赣皖苏浙会馆(即江西、安微、灌输、浙江,并以江西为首),但对外仍称三江会馆,馆址在四方路10 号。三江会馆于青岛解放后解散。
  齐燕会馆 建立于德国侵占时期。初为山东黄县籍青岛商务总会会长建立山东会馆,后河北省天津籍富商加入,故于1922年改名为“齐燕会馆”。原址在馆陶路13号。青岛解放后,自行解散。
  红十字会青岛分会 红十字会青岛分会于1922年7月成立,原设在新泰路,1935年迁至大学路与鱼山路口(今市博物馆址)。该会馆除办理慈善救济事业外,还设道院供打坐(气功)、诵经、养性等活动。会员信奉五祖(儒、释、道、耶、回的创始人)。该会的基金包括活动经费、赈济资金均由会员捐助和社会募集。该会附设有:慈幼院、慈济医院、学校、救济队等部门。1947年1月,该会为“青岛市社会救济事业协会”成员。青岛解放后,红 会青岛分会由中华救济总会青岛分会接管。因原会长贺善果贪污、盗窃,致经费拮紧。1952年6月29日,将原属该 会之职业学校和女子小学移交青岛市文教局。是年8月,慈济医院由中华救济总会青岛分会接管,迁往东镇,更名为青岛市台东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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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社会福利  
第一章 青岛解放前社会慈善事业

第二节 慈善举措


  中国收回胶澳后,省内外各耒地青岛经商居往的人士渐多,他们在青岛先后设立了同乡会。这些同乡会,一般是为来(住)青的同乡谋取利益,帮助流落青岛的同乡解决衣食住等困难。广东会馆开办了岭南小学,设立了广东公墓。三江会馆,除为旅青同乡提供方便、解决困难外,还创办三江小学,举办施棺等慈善事项。齐燕会馆曾办理募捐救灾,管理湖岛子华人公墓等慈善、公益事项。
  1924年,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创办济良所,收养娼妓、姬妾、婢女、童养媳和流落无依、身受迫害及被拐卖的妇女。上述人员,只要跨进济良所大门,追赶者就不得进门揪出。逃进济良所的妇女,规定留住3个月,期满后,可以自行择配或回家,也有被人领出做养女的。同年,督办公署又创办教养局,收容无业贫民,授以技艺。
  1927年,胶澳商埠局设立的育婴堂,制定了收养章程及“哺”育细则,收育、养无主婴儿。至1929年5月,共收男女婴孩44名。
  1928年7月,胶澳商埠局设立的贫民习艺所,收容13岁以上,35岁以下,身体健康孤苦无依的男女无业贫民授以技艺,以为生计。贫民在习艺所学习两年,毕业后留校1年,给予薪金,观其能否自立。如能力足以谋生时,即令出所;倘若能力不及,可继续留所习艺,直至能独立谋生时,再令出所。
  1929年12月,青岛特别市Gov社会局成立乞丐收容所,收容乞丐、衰老残疾、童稚等确系孤苦谋生无路者,对他们教养习艺,每日两餐,每人夏季发单衣1套,冬季发棉衣1套,每两人被、褥1床。1929~1930年,收容721人。
  1943年冬,日本侵略军对胶东地区进行扫荡,抓来1000多青岛人,囚禁在青岛的体育场内。这些人有近400人死于非命,余下的600多人,由红十学会青岛分会出面保释出来,并发给棉衣、路费、遣送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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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社会福利  
第二章 青岛解放后社会福利事业

第一节 社会福利机构团体


  青岛市社会福利院 青岛市社会福利院是由青岛解放初期的青岛市救济院,几经发展、组合建立起来的。1949年6月青岛解放,市人民Gov民政局接管青岛市救济院,改名为青岛市立救济院。对原机构彻底整顿改组后,于1950年1月成立青岛市生产教养院,下设生产股、教养股、行政股,分育儿、医务、残老、习艺、劳动教育等组,并附设育幼小学。教养院收养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无依无靠的孤老、孤儿、弃婴,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经费由国库开支。接收青岛市立救济院时,计有被收容人员396名,这些人多患有疥、秃疮、沙眼等疾病,尤以秃疮为重,计102人。儿童则营养不良,发育太差,致1岁者不能坐,3~4岁者不会走。被收容人员有的寄生思想,不愿劳动。针对此类情况,有步骤地进行了教育改造工作,同时对养病抓紧治疗。1949年8月~9月,将16岁以上的青少年调到习艺所参加生产劳动,学一定的生产技术;稍有劳动能力者,编入残老所从事农业生产;青年妇女分配作保育、助产、卫生、缝纫等工作;不足16岁者到育幼小学上学。对被收容人员普遍施以劳动为荣的教育,改造其寄生思想。对孤老关心其食宿,组织他们相互照顾,以期保障生活安适。
  1950年,青岛市生产教养院有工作人员67人,被收容人员647人。同年4月,青岛市人民Gov拨给人民币20亿元(旧人民币),购买织布机34台,租赁织布机40台,有长春路3号组建习艺染织厂,后来发展为习艺染织一、二、三厂(长春路、华阳路、昌乐路各1处)。购草绳机12台,麻绳机70台,草包机4台。组织被收容人员从事缝纫、做鞋、磨粉、制绳等小型手工业生产;购买渔轮1艘,帆船5只,并租赁渔轮1艘,组织海上捕鱼队。同时组织喂猪、养鸡等,增加收入,减轻国家负担,改善他们的生活。教养院当年生产收入,可达到生产自给的2/3.1952年7月,习艺一、二、三染织厂移交青岛实业公司,海上捕鱼船只移交水上运输公司。
  1952年,教养院育儿所有婴幼儿60名,工作人员31人。两岁以上婴儿,供给牛奶、饼干、鸡蛋、米饭、蔬菜、果汁等。随时更换尿布,每天更换衣服。夏季每天洗澡,冬季每3天洗澡1次。2~4岁的幼儿,供给牛奶、鸡蛋、米饭、米面制成品,以及鱼、肉、蔬菜、水果等。5~6岁幼儿以面食为主。保育员同较大儿童做游戏,讲故事,使婴幼儿生活得愉快、温暖,身心健康。
  育幼小学,1949~1954年,设在湛山寺内,有教工38名,学生318名,其中烈、军属子弟67人,孤儿121人,贫民儿童43人,流浪儿童76人,寄读生11人。正规上课,读国家统一规定的教材。1951年毕业生16名,考入师范学校者8名。1951年3月,民主人士王子玉为帮助Gov教育收容流浪儿童,募集人民币1.2亿元(旧人民币),在武路3号设立新生小学。从市生产教养院收容儿童中招收12~15岁学龄儿童102名,聘请教师6人,分3 班开课。因经费不足,虽经青岛救济分会补助粮食3428斤、人民币2500万元(旧人民币),仍不能持续办理。1952年7月。
  1953年春,山东省人民Gov批准,拨即东县金口农场土地1万亩(含可耕地4000亩),房屋1079间,给青岛市生产教养院。同年3月15日,该院部及习艺所、劳动教育所、妇女生产教育所共442人迁至金口,从事农业生产。残老所及育幼小学553人交由青岛市救济分会接办。
  教养院迁至金口后,于1953年4月设行政、生产、组教、保卫等课。收容人员被编组为4个农业生产大队(含1个妇女生产大队)。当年播种棉花500亩,小麦1500亩,洋麻2000亩,豆子200亩,以及蔬菜高粱等,但收成极微。同时组织青壮年收容人员开展水利建设,改良荒地土壤。还开展畜牧、饲养、纺绳等生产活动。对院民进行初级阶段思想教育,使之树立劳动观念,消除游惰寄生思想。1954年2月育幼小学亦迁往金口与生产教养院合并。
  1955年12月16日,山东省民政厅将掖县生产教养院被收容人员15名与部分物资,合并于青岛市生产教养院。同年,院部将不符合收养条件的206名青壮年遣送山东省滨北农场安置劳动。1949年6月至1955年底,生产教养院共收容3599人,领养、就业、遣送、结婚共2507人,病死158人,未经准许而私自离走者365人。1955年底尚有被收容人员569人。1956年6月,经青岛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将生产教养院土地6256亩,房屋58间,敞棚7间,猪栏1处,移交即墨县人民委员会接管;幼儿部儿童56名迁回青岛海泊桥合并于儿童教养院。
  1957年1月1日,青岛市民政局将青岛市安老所(大麦岛)改为青岛市残老教养院。原青岛市生产教养院撤销,改为青岛市残老教养院金口分院。1959年残老教养院金口分院附设精神病收容所,同年收容精神病人129名。1959年10月,青岛市残老教养院改为青岛市社会福利院,内有畜牧场,园艺场。青岛市社会福利院此时占地992.25亩,其中有山场500.25亩。1960年全院有工作人员42名,收容人员339名。残老人员供应标准:每月伙食费7元,医药费等3元,棉衣每3年2套,单衣、衬衣每年各1套,袜子2双,鞋3双,毛巾2条,肥皂8块,以及手纸等零用品,被褥缺者则发。另外自生产中给予粮食和伙食费补贴,其生产水平不低于市民。1967年底社会福利院有工作人员113名,收容孤老残疾300余名,精神病患者160余名。
  1971年5月,为集中管理,撤销青岛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和青岛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及附设精神病人收容所,成立青岛市社会福利院革命委员会,成为收容残老、孤儿、痴呆、精神病患者的综合院。下设政工、总务、生产等3个组。大麦岛老人部分为一所,精神病人部分为二所,婴儿部分为三所,金口老人部分为金口所。金口精神病人收容所人员于1971年11月全部迁至大麦岛。1976年青岛市社会福利院改称社会救济院。
  1979年,青岛市民政局根据国家有关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方针,收养老人由原来的“以教为主,教养结合”,改为“以养为主”;学龄儿童“教养结合”;婴幼儿“以保育为主”;精神病人由“收容教养”,改为“治疗康复”。1980年3月20日将青岛市社会救济院金口所改建成青岛市金口社会福利院。同年4月,青岛市社会救济院又更名为青岛市社会福利院。老人、儿童部分合并为医务科,总务、生产两组合并为办公室,政工组改为政工科。1984年底,青岛市社会福利院内共有床位200张。设办公室、总务科、医务科、经营科,有工作人员80余人,收养老人150余名,老人平均年龄76岁,年龄最大的96岁。实行供养与康复相结合的方针。同时向社会开放,开展代养业务。
  1988年,青岛市社会福利院与市民政局签订了目标责任承包合同,实行了院长任期目标承包责任制。该院占地面积379.9亩,使用面积234.59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全院有工作人员110名,其中医护人员50余名,床位300张,收养人员265名。其中,社会孤老115名,婴幼儿童32名,痴呆病人98名,代养人员20名。收养人员每月伙食费31.5元,被服费8元,医药费7元,老人零用钱4元。院内设有老人病房,有床位20张,医护人员定时巡诊。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实行三级护理(全护理、半护理、自理)。设有理疗、化验、心电图、康复等诊疗室,还有图书、电视等文化娱乐设施。老人居住条件由过去的一室6~8人,改为一室2人;代养老人住套房,二室一厅,面积达70平方米,室内装配暖气,并有卫生间、小厨房、储藏室等,房室宽敞明亮,起居方便。
  1989年,社会福利院开展自费代养老人、呆傻病人和门诊业务,同时实行以副养院的生产经营工作,年收入达7万元,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年末收养人员253人。其中,老人127人,孤儿38人,呆傻病人88人。在院老人平均年龄76.3岁,年龄最大的100岁。收养人员月生活费人均52.2元。全年以副业收入补助收养人员生活费2.1万元。1990年末,共收养255人,其中老人133人,弃婴和孤儿35人,呆傻病人87人。在院老人平均年龄76.2岁,最大的101岁。1990年副业生产收入7.2万元,其中2.16万元用于改善收养人员生活。
  青岛市儿童福利院 1952年10月,青岛市人民Gov民政局接管了靠接收外国津贴的天主教堂孤儿院(海泊路159号),更名为儿童教养院。接管时有土地30余亩,平房42间,乳牛4头,乳山羊2只,孤儿17人,中国籍修女9名,工人19名。
  1955年2月25日,市民政局派干部5人,大夫1人,护士3人,保育员50人,到安徽省芜湖市收养因水灾而遗弃的婴儿100名。3月7日带回青岛,收养于儿童教养院。婴儿年龄最小的4~7个月,最大的3周岁。儿童普遍营养不良,多数患有疾病,送医院治疗者占62%。根据婴儿身体状况与年龄大小,定量、定质、定时安排饮食,轮流值班护理,定时安排饮食,轮流值班护理,定时洗澡,勤换尿布,保持室内空气清新,使儿童健康成长。
  1956年7月,青岛市生产教养院幼儿部56名儿童迁入儿童教养院。后骏马上穷容淄博、昌潍、莱阳等地区城镇之流浪儿童入院。是时,该院共有婴儿14名,幼儿26名,儿童121名,工作人员30名。全部生活费由国家负担,每人每月伙食费10.5元,被服、医药费4元。
  收养儿童以学为主,注重思想品德教育,正规上课,从体贴爱护出发,加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家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对流浪儿童与孤儿分别管教,建立管理制度,赏罚分明。儿童按文化程度划为1~6个年级,使用正式小学课本。1956年,4年级以上学生主课考试全部及格,3年级以下,不及格者占16%,暑期毕业生7人,有两名报考初中被录取。
  1957年9月,该院迁至水清沟(开封路1号),1959年10月1日改称青岛市儿童福利院。1959年,开展勤工俭学劳动,两年间劳动纯收容儿童生活外,还用于有关儿童福利工作方面的建设,收容儿童生活准高于市民。院内建立了篮球场,购置乒乓球台,使儿章能参加多项体育活动。
  1961年,在城阳成立青岛市少年儿童工读学校,主要收容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法定判刑年龄的顽劣儿童。同年2月底学校迁楼山后南渠,1962年迁牛毛山,时有儿童60名。青岛市民政局决定对收容儿童分别管理,对顽劣儿童和孤儿分别教养,因此对儿童福利院与少年儿童工读学校的儿童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儿童福利院有教职员25名,儿童128名。1964年,青岛市儿童福利院改称青岛市第三社会福利院。1971年5月,该院又合并于青岛市社会福利院。
  青岛市麦岛精神病院 1959年,青岛市残老教养院金口分院设立精神病收容所。设病房4个,大夫2人,工作人员80余人。收容无家可归,无依无靠,地我生活来源的精神病人和复员退伍军人中的精神病患者。收容病人最多时达240名,经常亦保持160~170人。1967年12月,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批准该收容所迁往大麦岛,拨款于翌年建新病房,1969年11月竣工。1979年11月建立青岛市麦岛精神病院。该字位于浮山山阳,占地300余亩,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院址依山傍水,绿树成荫,空气清新,环境幽静,是病员治疗康复的自然胜境。
  1987年,青岛市麦岛精神病院设办公室、总务科、经营科、基建科、医务科、护理部,有病床220张,工作人员147人。病院设治疗病房4个,康复病房2个,开展“电休克”治疗,成立了康复领导组,设有工作治疗小组。1981年,该院开展自费病人门诊与收治业务。至1988年8月。除门诊外,共收治自费住院病人772名,基本上实现了从救济型向社会福利型转变,由单纯供养治疗型向精神康复型转变。该字治疗病人注重精神康复,采取医疗和体疗相配合,工疗和娱疗相配合,理疗和器械训练相结合的康复方法,疗效显著。1988年,治疗好转率达96.4%。  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麦岛精神病院的人事制度由任命制改为聘任制,经费实行包干制。该院开展多种经营,以副业补事业,兴办养鸡场、百货店、家用电器商店等多种项目。1987~1988年,经济纯收入28万余元。
  1988年7月,市编委同意麦岛精神病院为县级事业单位,定额编制220张病床,职工242人,实有病床260张,职工150人。设院长办公室、人事科、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1989年,有职工146人,床位240张,收养精神病人236名,其中代表137人。当年副业生产和代养收入44万元,其中30%补助精神病人的生活,其余均用于医院的环境改善和基本建设。1990年,收养精神病人238人,其中自费代养141人。是年,副业生产和代养收入达48万元。
  青岛市金口社会福利院 1980年3月20日,经青岛市人民Gov批准,青岛市第二社会救济院改为青岛市金口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50余名,收容人员120余名。收容人员多数是社会上“三无”人员中的残疾痴呆者及孤寡老人,另外还输代养生活有能自理的痴呆病人,每月每人收费35~50元。1984年年初,院内设办公室、总务科、医疗护理科。职工63人,收容人员127人。其中:孤老19人,残废64人,痴呆傻病人44人。1988年4月,青岛市金口社会福利院合并于青岛市社会福利院。院内工作人员27名,收容人员61名,全部移交青岛市社会福利院。
  青岛市劳动教育所 青岛解放时,乞丐成群结伙,影响市容。不利于社会稳定。1949年12月,青岛市人民Gov令民政局、公安局联合在胶州路3号成立青岛市劳动教育所,负责收容乞丐。所内设医务室、病号室,抽调大夫5人,对入所人员全面体检,病重者送医院治疗,一般病症及残疾者留医务室诊治。收容之前,市妇联组织赶制棉衣600套,棉被300条。12月11日,开始收容无家可归、无依无靠的老弱残疾及流浪街头的乞丐、暗娼、野妓、散兵游勇等。收容人员生活、医疗费用,由国家全部负担。每日3餐,以粗粮为主食,有蔬菜,怀抱婴儿者每天加细粮6两,带幼童者,每日3餐均有稀饭。当月,劳动教育所收容688名,将儿童47名送市生产教养院,残老者51名送残老所,病重者27名送医院治疗。经教育后动员出所60名,逃跑12名,病死9名,存有482名,与以后的收容人员一起随时予以安置。1950年末,青岛市劳动教育所将所有收容人员交青岛市生产教养院管理。
  青岛市妇女教育所 青岛解放前夕,全市共有妓院11处,乐户199家,妓女千余人。青岛解放后,市人民Gov为取缔娼妓,解放妇女,安定社会秩序,保护人民身体健康,防止性病传染,决定封闭妓院,收容妓女,医治性病,改造妓女思想,消除寄生生活,使其放弃旧业,获得新生。
  1949年8月,青岛市人民Gov有关部门召集妓院、乐户老板开会,禁止妓院接待军政公教人员;禁止窝藏国民党散兵游勇及匪特反革命分子;禁止阻碍妓女改业从良的自由;过去订立的妓女卖身契约一律无效;建立妓院来往嫖客登记制度。1950年,北京、上海等城市相继封闭妓院,青岛市各妓院、乐户部分班主私迁,不少妓女转为暗娼、游妓,也有从良或做女招待者。1951年12月22日,青岛市公安局将仅存6处妓院封闭,逮捕老板、班主、领家45人,成立教育所,集训老板、班主、领家194人,收容明妓、游妓、暗娼314人。
  同年12月,青岛成立青岛市妇女教育所(河北路71号东海楼)。妇女教育所工作人员首先安定妓女情绪,消除其顾虑,生活上体贴和同情她们,每日3餐,均为细粮,并有蔬菜;对妓女家中无照顾的子女允其接到所内,或送育幼小学上学;妓女个人财物,仍归个人所有;允许家人到所探望。市妇联还组织各界代表进行慰问,鼓励她们安心学习,改造思想,重作新人。经教育,大部分妓女都揭发控诉其老板罪行,吐出了苦水,同时还检举揭发贪污、盗窃材料528件,贩毒、吸毒材料272件;她们在所内主动参加扎花、缝纫、打扫卫生等劳动。教育所对妓女进行体检,查出疾病者及时进行治疗。1952年10月,经教育改造,对已治愈性病的妇女,取保回籍者86人,介绍结婚者48人,组织生产者47人,介绍职业者17人,逃跑1人,病死1人。其中,有15人系少老板,送公安机关集训。1953年3月,教育所仍有99人,全部转交青岛市生产教养院,参加农业生产劳动。
  青岛市盲人按摩医院 1959年,青岛市民政局在市儿童福利院举办初、高级盲人按摩训练班,收学员25名。经过专门培训,学员掌握了一定的医学与按摩知识。1963年8月1日在聊城路122号建立盲人按摩诊所,用房40平方米,设病床7张,由8名盲人按摩员正式开诊。1970年,盲人按摩员增加到17人,诊所迁至海泊路85号,同时在云南路、东光路新设两个门诊所。1980年4月24日,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撤销青岛盲校按摩所,与海泊路盲人按摩诊所合并,盲人按摩员13名同时调入该所。1986年6月12日,经青岛市人民Gov批准成立青岛盲人按摩医院,下设办公室、医务科、门诊部。门诊部下设有云南路、延安二路、延安三路、台东八路、登州路、人民路等6个门诊分部。医院房屋使用面积720平方米,设病床85张。1987~1989年全院职工98名,其中盲人70名,肢残者10名,健全人18名。在按摩人员中有主治医师11名,医师20名,医士39名。
  盲人按摩医院实行统一领导,分散门诊,使用按摩、推拿、针炙、电疗治疗各种病症。1986~1990年,盲人按摩医院年门诊量24~28万人次,年收入22~35万元。盲人按摩医院自1989年4月1日归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管理。
  青岛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 青岛解放后,市人民Gov民政局接管原青岛市儿童促进委员会,于1949年8月在兰山路6号筹建市立托儿所。翌年3月10日招收第一批儿童。1950年迁至延安一路75号。1979年又迁往文登路8号,该处建筑面积2871.99平方米,实用面积2115.75平方米,空地2853.43平方米。该所1959年改称青岛市属机关托儿所。1964年改为青岛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隶属青岛市民政局领导。1988年,有行政人员14人,教师19人,保育员8人,保健人员1人。招收3岁半至学龄前幼儿350名,分8个班,按年龄大小编为大、中、小3个年级,对幼儿进行系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初步教育,使幼儿健康、活泼地成长,为儿童入学打下良好的基础。
  青岛市盲人聋哑人协会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参予社会活动,青岛市曾于50年代中期设立了盲人福利会和聋哑人福利会。
  1958年10月,在原盲人福利会和聋哑人福利会的基础上,由青岛市民政局、教育局、体委、卫生局等单位的负责人和盲人聋哑人协会中的知名人士组建了青岛市盲人聋哑人协会筹备委员会。筹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社会科。配有专职干部负责筹建青岛市盲人、聋哑人协会。
  1984年7月28~29日,召开了青岛市第四届盲人聋哑人代表会议。与会代表171人。其中,盲人代表32人,聋哑人代表91人。会议选出第四届委员会委员39人。
  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和青岛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986年经市人民Gov批准,筹建青岛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988年6月11日,青岛市人民Gov批转市民政局关于组建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报告。于1989年2月24日至25日在新兴旅社召开了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首届代表大会,宣告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和青岛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正式成立。
青岛市社会福利院机构改组更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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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社会福利  
第二章 青岛解放后社会福利事业

第二节 福利生产


  管理机构 1950年,青岛市民政局从组织烈军属和贫民生产自救小组开始,经过曲折的发展道路,逐步建立起社会福利生产组织。1952年8月,将所设的生产组,改成8个工厂,青岛市人民Gov将其命名为“军属生产工厂”。在各工厂建立生产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1953年,民政局对各军属工厂扶持扩大,增添机器,由手工业逐步向机械化发展。1954年1月,成立青岛市人民Gov民政局军属生产管理委员会,设军属生产办公室。1955年,军属生产办公室与市人民Gov染织工业局合并办公。1956年4月,撤销军属生产办公室,成立青岛市军属生产工业公司,仍隶属青岛市人民Gov染织工业局。1958年8月,军属生产工业公司转归民政局领导,成立社会福利生产办公室。同年,将9个厂下放到各区领导。1958年11月,青岛市区共有民办工业1121个社、组。翌年增至1654处。根据中共青岛市委指示,民政局共保留17处,由社会福利生产办公室领导,其余生产单位均交手工业管理局领导。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遵照国家内务部、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整顿福利生产,采取撤、并、转的指示精神,至年底,青岛市民政局只保留社会福利工厂、假肢橡胶配件厂、社会福利印刷厂、五金加工厂共4个单位。1963年,社会福利生产办公室撤销,其工作交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1964年,将五金加工厂交建筑材料公司,1965年,将社会福利印刷厂交市轻工业局管理。同年,成立盲哑人生产社。1980年,成立民政工业公司,对全市社会福利工厂实行统一管理。1986年,公司有固定资产1200万元。1987年10月,由科级改为副县级单位。1988年,公司设办公室、政工科、劳动科、生产科、财务科、经销科、县区生产科,对全市社会福利企业由公司统一进行管理。
  1988年,市属各县(市)区对福利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通过普查,对符合福利条件的,给予登记发证,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清理。端正了福利企业的办厂方向,加快承包经营负责制,引进竞争机制,增强了企业活力,全市城乡福利承包面达到70%,聘任调入管理人员52名。市属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了管理机构,形成了福利企业的管理体系。
  四残人员安置 1950年年初成立生产组,生产人员以烈军属、城市贫民为主,四残人员只占少数。1953年建立盲人藤器厂后四残人员逐渐有所增加。1958年,又成立了盲人五金厂和盲人生产组,征兵安置盲人80余名,聋哑人90余名。另有一部分残疾人参加街道居委会创办的工副业生产,占当时有条件参加生产盲聋哑人总数的30%。1959年对盲聋哑人员登记,相继安排盲人34名,聋哑人35名,基本上实现市区有条件参加劳动的盲聋哑人员全部就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青岛市盲人聋哑人协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广开门路,安置四残人员就业,1980~1982年安置163名正式工作。至1986年,经过盲人聋哑人协会介绍安置四残人员就业达300余人,市区就业率达95%以上。国家“七·五”计划期间,青岛市社会福利生产发展较快,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和多形式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新格局。
  生产设备 1950年,筹建社会福利生产组时,以手工生产为主。1952年,开始逐步增添织毯机28台(内有人力机12台),捻线机6台(计886锭子),纱卷机1台,手套机(人力)55台,织带机36台,顶针压眼机1台,电木压力机10台,草绳机20台,旋床2台,弹花机14台,人力线衣机7台,人力织袜机15台,胶版机2台,石印机1台,铅印机5台,裁纸机2台,电力压煤球机2台,木管拉荒旋成机5台,大小轮子电锯12台,缝纫机(人力)45台,梳棕机1台,碎胶机1台,锅炉1座,压盒机1台。福利生产逐步由手工业生产转为半机械化和机械化生产。至1986年,仅链条厂就设有车床355台,其中大、中、精、稀设备4台;假肢橡胶配件厂有具国内先进水平橡塑炼胶机和160吨同步硫化平板机等专用设备,形成机械化生产厂家。
  国家优惠政策 国家对社会福利生产一贯实行保护和扶持的优惠政策。税务部门依企业四残人员所占比例,分别给予减免税收照顾。1985年,海关总署(85)署税字第46号通知:“为安排残疾人就业专门设立的生产企业所进口的机器设备,予以免税。残疾人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免征出口关税”。1986年,青岛市人民正义以(86)青政发41号文通知:“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35%以上,免征所得税。其从事劳务、修理、服务性业务所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50%以上,除免交所得税外,其生产销售产品所得的收入,免征产品税或增值税。四残人员超过生产人员总数10%,未达到35%者,减半交纳所得税”。物资部门也从产、供、销方面积极予以支持。市民政局在研究社会福利生产时,经常邀请市劳动部门参加,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以利于烈军属与四残人员就业和安置工作。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在四残工作人员中,安排足够的健全人辅助,并给以生产和生活中更多的翔和照顾;对其奖金的发放采取“保底不封顶”的办法,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其中,艳丽服装厂为省外贸纺织品公司生产的出口毛巾浴衣、睡衣等,1986年免征产品税5.07万元,1987~1990年免征增值税118.47万元。
  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青岛市从1950年开始组织社会福利生产,至1959年创造生产总值为6282万元。军属制毯厂于1951年初成立时,是个只有10多个制纺花车和1台织毯机的生产小组。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人员和机器设备逐渐增加。1959年共有工人730人,另在厂外组织军属和贫苦市民等1.2万人从事纺棉生产。1959年该厂总产值达687万元。
  通过组织生产,有效地解决了烈军属、复员军人和四残人员的职业问题,使欺人根本上摆脱贫困,不断提高和改善其生活,大量节约了国家救济经费的开支。1978年底,青岛市民政局垆社会福利工厂计3个,共有职工1382人,残疾人员占34%,年总产值720余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突破独家办厂的框架,借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坚持走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厂道路,城乡社会福利工厂298处,年总产值1.1亿元,利润1098万元。1988年,福利企业405处,就业残疾人6340名,年总产值2.1亿元,利润2205万元。1989年,通过对福利企业清理整顿,继续推行和完善承包责任制,加强技术改造等措施,使福利企业在市场疲软、资金短缺的情况下,站稳了脚跟。是年,福利企业计401处,产值2.68亿元,复3431万元,分别比1988年提高33%和59%。1990年,福利生产面临严峻考验,年初,全市有20%以上的福利企业生产萎缩。面对不利形势,各级民政部门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落实保护政策;对福利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检查、验收,使福利生产在治理中得到巩固和发展。是年,福利企业计399处,完成产值和营业额3.2亿元,比上年提高1.7%,比1986年增长4倍。
  职工工资福利 1952年以前,社会福利厂的职工工资采取按劳取酬原则,根据不财的工作性质,分为按月、胺日、计件三种工资制。其中,干部与技术人员多系按月计发工资,干部最高者为51.9万元,最低者为34.6万元,技工最高者60.56万元,最低者38.3万元;杂务工人多系按日计工资,每天最高者1.2万元,最低者0.6万元;工人系计件工资,最高者每月68万元,最低者15万元(以上工资均为旧人民币)。随着生产发展,职工转为固定工资,并逐年提高,至1962年,各福利工厂工资标准有所不同,假肢橡胶配件厂的工资标准,干部最高者每月93.13元,低者每月47元;工人工资标准最高者每月63.25元,最低者每月27.5元。1986年,民政局所属社会福利工厂职工,平均工资,每人每月83.9元,另外还有奖金和各种补助费。自1956年开始,地方国营和集体福利生产企业单位,均设有食堂、托儿所、诊疗所、特约医院。1957年,建职工宿舍800平方米。1986年,又建职工宿舍1800平方米。凡福利企业的正式职工均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休假、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的规定,享受职工住房房租及其他各种副食品补贴。四残人员工作满一年后,给予定级,与健全职工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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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社会福利  
第二章 青岛解放后社会福利事业

第三节 残疾人福利工作


  调查残疾人情况 1959年,青岛市民政局对全市盲人、聋哑人进行了一次调查。全市共有盲人3787人,聋哑人5611人。其中,市内6区有盲人439人,聋哑人470人;市郊区县(包括崂山郊区和胶县、胶南、即墨)有盲人3348名,聋哑人5141名。
  1962年青岛市成立盲人聋哑人协会时调查,全市有盲人647人,聋哑人1003人,共有盲聋哑人1650人。市内在工厂企业福利生产单位就业的盲人124人,聋哑人179人。在校聋哑学生216人,盲生125人。还有128名聋哑人和190名盲人散居在各区街道上无固定职业。崂山县农村有聋哑人480人,盲人208人。
  1979年,全市共有盲人1938名,聋哑人3917名。其中市区盲人318名,聋蹼人701名。已安排工作的盲人197名,聋哑人483名。还有41名盲人和71名聋哑人有劳动能力而没有工作,学龄盲童7名、聋哑儿童81名尚未入学。
  1980年,市内5区53个街道办事处对盲哑人逐户调查登记,共登记有盲人344名,聋哑人726名,合计共有盲聋哑残疾人1070名。
  1987年根据僵残疾人抽样调查比例推算,青岛市约有28万名残疾人。其中,听力语言残疾8.8万人,视力残疾3.7万人,肢体残疾5.4万人,智力残疾4.9万人,精神残疾1.4万人,综合残疾4万人。
  安置残疾人就业 青岛解放初,各级Gov的民政部门,从解决有劳动能力的盲聋哑人就业入手,组织群众性的生产自救运动。1953年市民政局组建了一处盲人藤器厂,专门安置盲人从事藤编生产。对于暂无法就业,而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由Gov发给救济。对失去劳动能力沿街流浪乞讨的盲聋哑等残疾人则由收容所或生产教养院进行收容和安置。
  1958年大跃进时,青岛市新建一批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先后安置80余名盲人和90余名聋哑人参加街道民办工副业和社会福利生产。占当时有条件参加生产盲、聋哑人总数的30%。其中包括10名原来从事算命活动的盲人,经教育改造后参加了福利生产。
  1959年第一季度开始,市民政部门在对盲人聋哑人进行登记的同时,又相继安排了34名盲人,35名聋哑人参加了生产劳动。基本上实现了市区有条件参加劳动的盲聋哑残疾人全部就业。同年,青岛市举办了一期盲人按摩训练班,培训了按摩医术人才25名。
  1964年8月1日,在聊老太太路122号建立青岛市盲人按摩诊所。于1986年6月2日,改建为青岛市盲人按摩医院。共有从业人员近百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青岛市盲人聋哑人协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广开生产门路,安置残疾人就业。1980~1982年安置163名盲人聋哑人正式工作。至1986年经过协会介绍安置就业的盲人聋哑人已达300余人,是时,市区有劳动能力的盲人、聋哑人就业率达95%以上。
  国家“七·五”计划时期,青岛市各级Gov对残疾人事业更加重视,社会福利生产发展较快,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和多形式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新格局。到1988年末,全市城乡已创办福利企业405个,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达6340人,年总产值22200万元,实现利润达2205万元。同期,青岛市有盲人按摩医院(所)11处,有130名盲人从事按摩工作。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引下,有一部分残疾人自谋职业,从事个体业户。残疾人全面就业,不仅解决了他们自己的生活地位,同时也为国家创造了财富。
  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青岛解放后,由市 人民Gov接管了解放前1931年建立的山东省内第一所公立盲人学校-青岛市市立盲童学校。经过整顿,又将解放前建立的3所私立聋哑学校与市盲童学校合并,正式成立“青岛市盲哑学校”。1955年移交市教育局管理。1955年开始,在聋哑人中开展扫除文盲活动,专门成立了青岛市聋哑人业余学校一所,共有50多名聋哑人参加了手语和口形发音训练学习。1958年在台东区明霞路18号新建一聋哑学校分校。1959年在市民政、教育等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在原青岛市盲聋哑学校的基础上,再次扩建蒋舍,增收盲生3个班,聋哑生8个班。
  1959年至1961年山东省盲人聋哑人协会协助省民政厅和教育厅在青岛市盲哑学校开办了六期盲人、聋哑人教师培训班,共培训了280多名教师。同期青岛市下辖县分别建立了三所盲哑学校。在市区开设了一处盲人红专学校,三处聋人业余学校。有70%左右的盲人聋哑人职工参加了文化学习。
  1960年全国盲人聋哑人协会确定青岛市为聋哑人通用手语基点市。1961年,青岛市成立了聋哑人通用手语基点小组及试行汉语双拼音盲字的基占小组。在省协会的协助下,开展了聋哑人手辣规范化及推广《汉语拼音盲字方案》的试点工作。
  到1987年底,青岛市盲聋哑学校已发展到8处,弱智儿廛学校6处,在校学生1368人。青岛盲童学校、聋哑学校开设了按摩、木工、缝纫等职业中专班。青岛市盲人聋哑人协会鼓励和支持盲聋哑人自学成才,参加中等专业学校和函授大学学习的残疾人越来越多,已有12人获得大、中专毕业(结业)证书或单科合格证书。青岛美术装潢公司聋哑人李玮、盲人按摩医院盲人张莉、市北区肢残人张文等分别考入了长春大学美术、音乐、财会专业就读。聋哑人秦绪民、盲人孙吉祖、祝海增被评为全国在职盲聋哑职工文化学习先进分子。
  1988年11月,青岛市盲人聋哑人协会举办了全市首届残疾人职工技能比赛,促进了残疾人学习文化科学技术有积极性。
  开展文体活动
  文艺活动 1958年10月青岛市盲人业余文艺演出队成立。该队配合宣传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党的中心任务,自编自演了适合盲人演出的文艺节目。在青岛市区演出20余场,场场满座。观众达4万余人次。该队1959年赴济南向省第五次民政工作会议汇报演出,同时应邀到省市机关、学校和工厂等单位演出20多场,轰动济南,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
  青岛市盲人聋哑人俱乐部于1964年建立,曾经组织举办过多次聋哑人工艺美术作品展览。
  1981~1986年,青岛市先后举办了3次盲人聋哑人文艺演出活动。1984年,青岛市盲人音乐录音评比,在参加山东省盲人音乐录音评比中,获得集体一等奖;在参加全国盲人音乐录音评比中,获得一个器乐二等奖和一个创作二等奖。1985年,青岛市选拔出4个节目参加山东省聋哑人世态表演录像比赛,获得集体一等奖,4个单项评比均获得一等奖。其中,《小画家的愿望》和《红绿灯》,参加全国比赛,分别获得表演二等奖和三竺奖。青岛市聋哑人作品选送参加山东省残疾人书法美术工艺品展览,获得5个一等奖,9个二等奖和6个三等奖。
  1986年5月,青岛市盲人聋哑人协会倡导组织举办了有北京、上海、武汉、南京、郑州、青岛等6个城市聋哑人参加的书画展览。在肖海栈桥回澜阁展出10天,参观群众达1.5万多人次。1988年举办了青岛市首届残疾人文艺会演,选出3个节目赴济南参加了山东省伤残人艺术调演,获得三等奖。
  体育活动 1958年,青岛市举办了第一届聋哑人运动会。在1960年举行的青岛市第三届聋哑人运动会上,青岛的聋哑运动员打破3项全国记录,19项省市记录。同年,青岛市代表队在山东省盲人田径运动会上,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1960年,在第三届全国青年盲人田径通讯赛中,青岛市青年盲人卫振东在板球赛中以34.27米的成绩打破了全国盲人通讯赛记录;盲人周云德在铅球比赛中以7.76米的成绩打破全国盲人通讯赛记录。
  1962年6月,在国际青年盲人田径通讯赛中,青岛市运动员杨健在男子全盲60米赛跑中以8秒的成绩破全国记录。青岛市运动员杨永亮在全盲60米赛跑中以7秒6的成绩平苏联运动员创造的世界记录。
  1980~1986年,青岛市盲人聋哑人协会每年组织登高聋哑人进行篮球比赛。先后3次举行残疾人运动会和10几次单项体育竞赛,促进了登高残疾人体育运动的开展。
  1984年,在山东省第一届伤残人运动会上,青岛代表队夺得奖牌共107枚。其中,金牌53枚、银牌18枚、铜牌36枚,获团体总分第一,被评为精神文明队。青岛市有10名运动员被选入山东省代表队参加了全国第一届伤残人运动会。山东队共夺得62枚奖牌,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其中,青岛籍运动员得奖牌38枚。
  1987年6月,青岛市派代表队参加山东省第二届伤残人运动会,共夺得奖牌59枚。其中,金牌39枚。在全国第二届伤残人运动会上,青岛市运动员夺得奖牌16枚。
  1988年6月,青岛市组队代表山东省参加了在湘潭举行的全国伤残人射击、举重比赛,获举重项目一个第四名,两个第六名。
  1980年,青岛市聋哑人男子篮球队在江苏省徐州市获4省11城市聋哑人篮球邀请赛第一名。  1986年,青岛市举办了全国没海开放城市聋哑人“新兴杯”男子篮球邀请赛。来自上海、广州、福州、漳州、徐州、连云港、烟台、大连、秦皇岛和青岛的10支代表队参赛,青岛队夺得“新兴杯”。
  1988年,青岛市组织举办了全国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聋哑人“成仁杯”足球邀请赛。共有8支球队应邀参赛。青岛队获第六名。
  义演、义展为残疾人基金会集资 10987年5月,青岛沧口区肉联厂健美队的青岛市歌舞团为残疾人举行义演,集资1.1万元捐给市盲人聋哑人协会作残疾人福利基金。微雕艺术家林天白,举办了微雕义展,将全部收入捐助残疾人福利事业。
  残疾人康复事业 1959年,青岛市聋哑人协会配合青岛医学院采取中西医结合办法对122名盲生,214名哑生进行了检查。选择有残余视力的15名盲生进行了试验治疗。对聋哑主要采用针灸治疗,有一定的疗效。对有残余听力的哑生配合口语教学,提高了聋哑人说话的能力。
  1986年9月,成立了青岛市学龄前聋哑儿童语言康复训练协调组。在青岛医学院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决定在青岛医学院设立青岛市学龄前聋哑儿廛语言康复训练中心站。1987年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提供资金2万元给青岛,用于添置仪器设备和师资培训;拨给400台助听器用于聋儿语言训练。到1988年末,已有500多名聋儿接受门诊指导和语言训练,13名聋儿进入普通学校学习。1988年青岛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开办了学龄前聋儿语言康复班,接收聋儿15名。聋儿利用助听器,经过训练,达到能听会说,效果较明显。同年,在青岛市第二人民医院建立了儿麻手术康复中心站,一年内进行儿麻手术375人次。市属扣县(市)区医院均开展了白内障复明手术。
  1989年初,青岛市残疾人事业领导小组制定了《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五年规则》,规则要求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应有更快的发展。(三项康复包括白内障复明、儿麻矫治、聋儿语言康复)。
  开展“建家做友”活动 1986年4月,青岛市盲人聋哑人协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决定,在青岛市开展“把协会建成盲人聋哑人之家,协会干部侨盲人聋哑人之友”的活动。在开展“建家做友”活动中,各级协会扎扎实实地为盲人聋哑人办实事,做好事,谋利益,求实效。青岛市盲人聋哑人协会被评为全国先进盲人聋哑人之家,该协会副秘书长刘善礼被 全国协会授予优秀盲人聋哑人之友称号。被评为省级先进盲人聋哑人之家的有:青岛市协会、青岛汽车防滑链条厂分会和青岛链条厂分会等单位。
  解决残疾人活动经费 青岛市民政局经过研究,并经市Gov同意,决定从1987年起,青岛市民政系统各基层分会可按所在工厂职工工资总额的0.5%~0.8%提取残疾人活动经费,解决了残疾人分会活动无经费的困难。
  向盲人提供安全杖 继1959年青岛市为盲人协会会员发放市内公共交通免费乘车证后,于1986年又向全市盲人发放了行路安全杖。
  建立青岛市残疾人活动中心 1987年在台东区明霞路32号建成了青岛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占地277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主体为5层楼房建筑,共有47个房间,可供伤残人员文体活动、康复医疗、图书阅览、录像放映、聋儿语训和文化技术教育、职业培训等活动项目使用。这是青岛市第一座专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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