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论坛广告管理办法·2012青岛啤酒节专题报道·牢记:青岛旅游局投诉电话
·青岛圈论坛广告投放说明·2012最新青岛旅游攻略·2013年1月青岛潮汐表
·青岛旅游景点介绍|图片·青岛旅行社排名及报价查询·青岛旅游就入住中山旅馆
返回列表 发帖

青岛市志19:民政志 第五篇 救济 救灾

第五篇 救济 救灾



  青岛的救济事业,始于1922年北洋Gov收回胶澳以后。1927年,胶澳商埠局成立了胶澳商埠过境难民临时救济会。1929年4月,南京国民Gov接管胶澳商埠局,救济机构、慈善团体逐渐增多。其救济项目,初期有救生、救火、施棺收埋,后增加兴办义学、施粥、小本贷款、过往难民救济、冬令救济。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期间,救济机构基本瘫痪,有名无实,救济活动停滞。
  抗日战争胜利后,青岛市Gov恢复了原救济机构。1946年后,物价暴涨,无法维持生活的贫困市民逐日增多。鲁东、鲁南等地区,逃离家乡的“难民”来青岛者10万余人,到1947年多达26万余人。青岛市增设临时赈济委员会、难胞管理委员会、妇女救济会、难胞收容所、抗战烈士遗族会、乡区救济委员会等等。是时,青岛有各种救济机构、慈善团体共93个。
  青岛解放初,为了保障贫困户的基本生活,青岛市人民Gov成立了“青岛市社会救济委员会”和“生产救灾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救济、救灾工作。1953年3月以后,青岛市的救济、救灾工作在市人民Gov的领导下,由民政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人民Gov从事的救济工作完全是为人民服务的。


第五篇 救济 救灾  
第一章 青岛解放前社会救济 救灾

第一节 救济机构


  胶澳商埠局过境难民临时救济会 1927年10月27日,胶澳商埠局成立胶澳商埠过境难民临时救济会,向社会各界募集赈款,由港政局拨出仓库4处,专事遣送过境难民。对中途断资或遇到其他困难的贫民,欲归不能,欲行不得的即给予膳宿,资助磅遣。1929年,将此项“公益慈善”事务交由社会局输。过境难民仍为数众多,继续资遣。1931年7月,旅居朝鲜华侨因万宝山案被暴力压迫,纷纷逃难回国。由青岛过境遇到生活、路费之困难的,一批就有2815人,对其分别资助返回家乡。1931~1936年,共救济资遣22651人。
  青岛市立感化所 1929年12月,青岛市社会局成立乞丐收容所。初设于团岛,分残废、习艺、妇女、童稚等4组。收容乞丐、残老、孤儿和谋生无着的游民。1931年10月改称青岛市立感化所,迁台西纬四路,分总务、管教、工艺等3股。是年冬,将公安局的游民习艺所归于感化所,扩大收容法院、警察局移送的偷窃、诈骗、贩毒及少年犯罪分子。感化所进行劳工习艺,设立毛巾、线球、鞋工、木工、铁工、印刷、绳索、缝纫、扫帚等科,分科授艺。游民中的残老、妇女则分配轻微劳动。后又设立习勤组,挑选年轻力壮的送往工务局修筑道路、清扫街道等劳动。1933年7月,感化所设“悔过室”,对品质过劣的游民进行惩戒。感化所对收容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分配到各科劳动。并根据其表现情况,随时遣发出所或遣回原籍。1932年底,所内共有收容人员534人。1933~1938年共收容44442人,出所4480人,死亡338人。1939年1月该所更名时,仍存有154人。
  1938年1月,伪青岛治安维持会勒令感化所迁贵州路海军宿舍,一度停止收容。1939年1月10日,将原青岛市立感化所更名为青岛特别市社会局感化所,并颁布了组织规则,规定感化所隶属社会局,掌管犯罪少年、无业游民、偷窃惯犯及其他应受管教者的感化事项。
  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国民Gov接管青岛市。1946年6月1日感化所合并于救济院习艺所。
  青岛市立救济院 青岛市Gov于1931年5月20日在上海路63号成立“青岛市立救济院”,隶属社会局,将将澳商埠局时所设的育婴堂、习艺所、济良所、教养局等合并于救济院。全院分设:残老所、孤儿所、育婴所、济良所、贷款所、施医所、习艺所。该院成立初期,有基金8053元,房屋90间折合基金3.92万元。是时,该院院长向市Gov报告中称:以此基金短绌,救济事业殊不足以策永久。1932~1934年,育婴所共收婴儿67人,出所12人,死亡42人。济良所共收120人,出所109人,死亡6人。1936年,该院因经费拮据,入不敷出,呈请市Gov补助。因“市财力缺乏,增拨为难”,市Gov同意批拨福山路7号房屋1座、栖霞路11号房屋1座、荣城路34号房屋1座、巨野路7号空地1处,共折款5.99万元,作为该院资产,以出租收益作为收入。另拨天门路(现延安路西段)地皮1处,面积40余亩,作为救济院扩建之用。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当年12月,全院员工和收容人员逃赴济南避难。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该院所有财产设备损失极重,卷宗器物均付一空,青岛善政遂致停顿。济南沦陷后,于同年12月,员工及收容人员90余名迁回青岛。1938年11月20日,在青岛市立救济院的基础上成立“青岛特别市救济院”,所址设于台西五路,该院由伪社会局指挥监督。将原救济院7所,改组为8部。业务范围有育婴部、孤儿部、残老部、济良部、贷款部、恤产部、恤嫠部、施舍部。其经费来源,官署及各公私团体补助;理事会代募的捐款;各项慈善及公益附捐,中外土绅的捐助;官商土绅的特别赠与;基金利息及院长的收益金;请领婴孩、孤儿暨配偶者的捐助;及其他各种收入或捐赠。月收入经费3000元,而月经费支出需4000余元,收不敷出。有的救济项目不能开展,救济施舍,有名无实。1946年6月1日“青岛特别市救济院”改名“青岛市立救济院”,院址设台西纬四路。同年6月7日,经青岛市Gov第32次市政会议修正通过了“青岛市立救济院组织规程”。
  1947年10月14日,由社会局呈请市Gov,经95次市政会议决定,将大麦岛北山荒地230亩,辟为救济院残疾教养所实习农场。
  青岛市立救济院设立育婴、育幼、习艺、助产、小本贷款等5个所。至1947年,施医、残疾、妇女及新设安老等四所尚在筹划中。因无住房,安老所暂设于育幼所内为安老组。1946年6月至1947年12月,共助产663人;施诊19697人;小本贷款,共贷出8398万元,计1127户;其余育婴等6 所共收容663人,遣出145人。青岛解放后,青岛市立救济院由青岛市人民Gov民政局接管。
  青岛市冬令救济委员会 冬令救济委员会,是临时性的救济机构。于1940年10月始,由市Gov每年冬季设立,次年春季末即行撤销。其剩余救济款、物,移交地方其他常设机构、团体,不留结余。冬令救济委员会的救济对象:(1)青岛市残废、疾病贫苦无告者;(2)流青“难民”未入“难民”收容所及未参加工赈者;(3)抗战烈士遗族无生活来源者;(4)生有子女5人以上,家境赤贫者。救济办法是:由流入青岛市的各县(流亡)Gov或同乡会,将“难民”名册送往该会或由“难民”推派代表直接到该会登记,经调查后发给登记证。一般贫民按保甲编制名单,交查后发给登记证;失业工人及其眷属,由各厂直接向该会报告登记。经查后发给登记证,凭登记证受赈。
  1945~1947年,物价高涨,原料缺乏,工厂未能完全开工,商业萧条不振,以致原赖小本经营或出卖劳力为生之市民及劳动工人生活无法维持,嗷嗷待哺者以10万计。1945年,全市人口59.4万人,受救济人数14.89万人,占总人口的25%,人均所得2049元。1947年,救济款总数78亿多元,比1945年救济款总数3亿多元增加了25倍。1948年,冬令救济委员会预算救济经费340多亿元,实有地方自筹100亿元,不敷经费240多亿元。
  青岛难胞管理委员会 1946年,胶东、鲁南战事爆发后,胶东各县鲁南临、郯、费、莒、诸城等县流亡来青“难胞”,日渐增加,救济问题亦趋繁剧。是年5月17日,成立了青岛区难胞管理委员会,下设总务组、救济组、卫生组、管理组及“难胞”收容所53处,工作人员258人。会址设在阳信路1 号,6月迁至夏津路2号。该会经费由山东省Gov高密办事处每月拨款50万元,不足时再由其他各机关分别担负。9月10日,“青岛区难胞管理委员会”改组为“青岛市难胞管理误会” 。1946~1947年4月,收容所增加到84处,共收容“难胞”4.29万人。接受各界捐款8336.59万元,捐粮食443.76万斤。1947年5月,青岛市难胞管理委员会解体,其救济事项由青岛区临时赈济委员会接管。
  青岛市救济委员会 1946年3月22日,经青岛市各机关及地方固体代表大会决议,将冬令救济委员会及抚慰救济委员会合并改组为“青岛市救济委员会”,4月1日正式办公。该会日常工作由社会局主管,设“难胞收容所”2处,到同年11月底,共收容“难胞”479人。至1946年10月底,共发放赈款98.86万元,地瓜干771.72万元,杂粮324.96万斤,麸皮22.52万斤,衣服1.07万件;鞋袜2.67万双,旧棉花、碎布2048斤,土布4匹,饼干462箱,咸菜2.47万斤。上述钱物共救济19.07万人次。
  善后救济部署鲁青分署 1945年9月,南京国民Gov行政院派延国符为鲁青分署署长,负责输山东青岛区善后救济业务。12月1日,在青岛正式成立“行政院善后救济部署鲁青分署”,设:赈务、储运、卫生、总务等4驵,务组下设科、室。1946年2月又设济南办事处,内分赈务、储运、卫生、总务等4课。同年11月又设鲁南临时办事处,下分总务和接运两课。另外还有5个区工作队,6个卫生工作队及临时救护队等,共有职员221有。善后救济从赈恤入手,赈恤业务分为:直接救济、以工代赈两种。急赈、特赈、工赈3种形式。同年2~4月,救济范围除青岛市所辖地区外,兼及鲁东烟台,鲁南临沂等地区。
  1946年,分署共收总署拨发开办费500万元,业务费23.18亿元,储运专款2.5亿元,萑25.73亿元。物资约匐22549.62吨。其中有食品、衣着、医药、交通器材及其他物资。由总署径拨鲁南区面粉1000吨,衣着1000包,卡车3辆。分署自购物资有农具8652件,肥料66.5吨,药品125箱(合2697公斤),草席1.35万张,稻草2.16万斤,工具3050件。外界捐赠药材1346件又136箱,鸡蛋46箱,霉坏黄豆6.25万公斤,杂粮320袋又899斤,衣着17.44万件。公署输“难民”、侨民遣送之业务。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国民党发动内战,外省流入青岛市之“难民”约计4528人。1946~1947年,共遣送3.58万人。其中,入境2.92万人,出境1181人,境内互相5360人。共发放遣资1.77亿元,面粉533袋又379斤。该分署遣送外侨工作,始于1946年1月。没有“遣送侨胞难民招待所”(后改为难民遣送站)。同年,遣送德籍犹太人2名,俄籍商人2名,日本盲侨33人。救济韩侨1348人,由于韩侨比较多,未能遣送完毕,继续予以救济。对欧美侨民之救济,则由分署与联合国救济部署驻青分处联合外侨救济会共同输。
  1947年9月25日,善后救济部署鱼虾肝分署的救济业务移交社会局输。
  青岛市社会救济事业协会 1947年1月30日,青岛市Gov成立“青岛市社会救济事业协会”。协会负责“促进各救济机构之业务联系,辅导推行救济法令并协助筹集经费基金及举办紧急救济事项”、“从事运用各方力量扩大救济及调查、统计各经常救济机构之业务善”。参加该协会的会员有救济机构和慈善团体共26个,个人会员2人。内部组织设置理事、监事16人。其中,理事9人,候补理事3人。监事3人,修补监事1人。同年9~12月,协会区筹拨旧皮鞋3090双,输小本贷款基金2.29亿元,贷出2.2亿元,共贷放750户,临时救济508人,发放赈元老派44万元。
  青岛区临时赈济委员会 1947年5月,青岛难胞管理委员会解体后,于同年6月成立“青岛区临时赈济误会”。青岛地区“难民”救济工作,由该会接办。1948年,青岛市各区“难民”约有26万人之金。1947年6月至1948年3月,该会收到南京国民Gov拨来赈款8亿元,山东省Gov拨赈款4200万元,自筹53.16亿元,共61.58亿元。此间,共发放赈款59.28亿元,救济“难民”19.23余万人,救济流亡学生4.39万人。

TOP

第五篇 救济 救灾  
第一章 青岛解放前社会救济 救灾

第二节 救济举措


  救济鳏寡孤独 青岛市区救济鳏寡孤独,始于1932年10月间。1933年扩大到李村、阴岛、薛家岛、九水、水灵山岛等农村乡区。每年由社会局分令各乡区办事处,调查该区实际鳏寡孤独及贫苦无告者人数上报,核查后发救济费。对鳏寡孤独及残疾人中的家徒四壁、无依无靠、年老力衰者送救济院,孤儿送习艺所令其习艺。
  1940年以后对鳏寡孤独及残疾人的救济工作,由冬令救济误会负责,不再单项办理。
  施棺收埋 胶澳商埠时期,青岛施棺收埋露尸多为会馆、善堂、红 字会等慈善团体施舍。1931年,青岛市Gov责令社会局与公安局商筹救济办法,由社会局 冬赈余款中随时垫款购办棺木,由公安局持收据领取掩埋。市Gov拨款1000元,商会出款500元,以作经费。后由社会局责成救济院具体办理。1934~1935年,施棺领取单位及数字如下:公安局462具、工务局7具、感化所191具、市立医院70具,平民住所12具、戒毒所37具、其他38具。共计817具。施棺收埋的对象,多为无家可归的游民或贫民无力购买棺木者。
  施茶水 南京国民Gov统治时期,青岛每年7~9月由慈善团体、救济机关在交通要道设饮水处,多用高梁秸烧开水供行人随意饮用。1939年,救济院设水缸7只,施茶水3948担,饮茶人78960人,耗水费394元。1940年,物价高涨,经费拮据,市内施水点减为3处,耗资424元。1946年市区“难民”猛增,在市内各通衢及人烟稠密处设施茶点20余处。
  施粥 1927年1月,胶澳商埠局在平粜处设立粥厂办公处,在青岛市区设临时粥厂4处,于旧历冬月15日开始施粥,救济贫苦市民。1941年1月,台东、台西、四方等处贫民集居。社会局拨冬赈款1.6万元,在3区各设粥厂1处。贫苦市民持粥票领粥,每日发放2500份。自1月26日开始施粥至3月28日结束,历时两个月。同期,社会局给胶州、即墨两地各拨冬赈款1800元,令其设立粥厂以救贫民度荒。1945年共设粥厂33处,每日领粥人数近万人次。1946年,青岛市冬令救济委员会在城乡共设4处粥厂救济“难民”。其中,市立救济院内搭棚设粥厂1处。是年12月11日开始发放馒头,凭票领取,日发千余人,发放3个月,至翌年3月10日结束。红 字会在鱼山路设粥厂1处,救济2000余人:乡区救济委员会在夏庄村和崂山区南九水各设粥厂1处,每处救济500人。
  社会募捐 民国初年,社会救济经费,多由社会募捐而来。此项活动由慈善固体和地方救济机构办理。所得募捐除支出活动经费外,大部用于赈济善举。1927年,胶澳商埠局成立“难民救济会”,专门募捐办理救济事项。是年9月,日轮“现德丸”,限定乘客154人,竟装运300多人,驶至距小港口外10余里处沉没。经水上警察前抢救,救出男女121名,先后捞获男尸92具,女尸99具。救济会组织义演募捐,筹赈款3000余元,对死难家属施以救恤。1930年12月,天气骤寒,贫民冻饿不堪。社会局召集青岛市各慈善机关会议共策筹款办法,决定在新舞台、银星大戏院、福禄寿影戏院等义演3天,共筹募款3759元,购买四等面粉1700袋,赈济贫民1100余户。1931年10月,市Gov成立“青岛市全国水灾救济会”,并捐荣城路32和33号、胶东路4号、湛山路32号和33号、芙蓉路25号、26号、27号、28号、振兴路25号和27号等公地8段,作为奖品,开展有奖募捐,发售奖券5000张,每张10元,共募银5万元救济灾民。是年12月,由社会局邀集市商会、青年会、红 字会等13个公益慈善团体,敦请上海电影明星郑正秋、胡蝶等登台义演新剧、京戏,并放映电影4天。共募得赈款4873元。1932年1月,由三江会馆、宁波同乡会、东镇商会三团体发起募捐,分别在市内各区共募得三等面粉1809袋(每袋2元),银元128元,救济贫民。
  1947年10月10日,全市各影剧院义演1日,共收120万元,全部捐冬令救济委员会,以救济难民。1948年3月20日“青岛区救济特捐募集委员会”举行成立大会。4月6日,行政院复函青岛市参议会,提出“建国特捐”改称“救济特捐”,应组织“救济特捐督导委员会”,督促各地办理募集救济款物。
  难民移垦 1947~1948年逃来青岛的“难民”日益增多。1948年11月30日,青岛市长龚学遂召开各县区旅青同乡会及有关单位会议,决定遣送“难民”移垦,并规定了实施办法。经市Gov、社会部与江西省Gov洽商决定遣送“难民”5万人至江西垦荒。12月1日成立“青岛市难民疏导委员会”,负责办理调查登记难民事宜。申请移垦的难民7249户,每户5人为限。经疏导委员会审核合格者2844户,按保甲组织编成10个保,发给移垦证、副食品费及路费补助。12月26日,遣运第一批计2561户至江西。至1949年2月16日止,自动赴赣者96户,余者因运输困难未能启运。
  贫民贷款 贫民贷款,也称小本贷款,始于30年初。青岛市Gov对一般贫民能小本经营而缺乏资本的,给予贷款,藉安生计。1931年5月,青岛市Gov特饬救济院设法筹设平民借贷所以资救济。贷款基金,由举办单位筹集,Gov给予一定的补助。1932年,由市Gov拨基金5000元,由救济院组织赛马募筹5000元,共1万元。至1933年9月,共贷给1543户,14569元。1934年,贷给995户,12218元。1940年,青岛特别市救济院筹资5万元,青岛商会筹土法万元,以作贫民借款资本。全年借贷456户,计7039元。1946年,由社会喜洋洋事业协会筹款2.3亿元,冬令喜洋洋委员会筹款3000万元,善后救济总署鲁青分署筹款200万元,警察局交来查获赃款224万元,共2.64亿元,委托市立救济院贷款所,为贫民贷款,共借贷892户。是年,青岛市难胞管理委员会,为862户贷款8620万元。1947年4月,善后救济总署鲁青分署拨款500万元,作为救济院贫民贷款永久基金。至年底,共贷2945户。1948年物价暴涨,社会局预算贷款基金需342.08亿元,只自筹100亿元。
  修建平民院 30年代初,青岛市西岭(今火车丫以西)一带,贫民居住集聚,板房、席棚低矮污秽,素有贫民窟之称。尤以脏土沟(现四川路一段)、挪庄(现城武支路)、上马虎窝(现四川路一段)等地最为脏乱。1932年,青岛市Gov为整顿市容,解决贫民住宅问题,饬令社会局、倌、财政局、工务局组成杂院整理委员会,办理整理骠院事宜。规定:凡来民有能力自建者,施给官地,不收租权金,免除地租税,令其自建住所:无力自建者,由Gov建筑住所,以最廉之租价租给住户。每间房年租金1元。
  1932~1934年,共建11处平民院。其中脏土沟325间,下马虎窝182间,上马虎窝167间,挪庄799间,共计1473间。基建筑费及Gov办理公共设备费合计为23.32万元。同期,由Gov建筑的第三平民住所(四川路)200间,第八平民住所357间(贵州路),共557间,所建房屋均系平房,每间12平方米,一门一窗。对解决贫民住房困难,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
  灾害救济 1897~1928年,青岛先后经历德、日侵占和北洋军阀的统治。31年间,所记载大水、干旱、风暴等灾害数十起,均未见赈济。1929~1949年青岛解放前,对灾荒之赈济,具体实施由社会局负责。或遇有灾害发生时,由Gov设临时救济机构,督促慈善团体举办赈务。20年间,记载各种灾害17起,而Gov当局和慈善团体赈济甚微,杯水车薪,难于济困。
  1923年9月2日,日本东京大地震,死伤损失不可胜计,华侨蒙难者数千人。胶澳商埠当局闻耗,由坐办龚积柄发起“日本震灾义赈会”筹集捐款。地方各团体捐集现款1.5万元,购办面粉、马铃薯等食品运往日本,以资救助。
  1925年8月10日,崂山雨势倾盆,山洪暴发,堤决崖崩。李村区九水一带尽成泽国。计受灾31村,淹死69人,冲毁房屋760间和田地3600亩。灾后胶澳商埠局民政科筹款2000元,财政科拨款1000元,面粉108万斤,小麦6000斤,分户发放救济灾民,受灾地亩税赋概予豁免。
  1931年,江淮地区发生数百年来罕见的水灾,山东省水灾筹赈会青岛分会于9月8日组织青岛市各机关、团体筹赈环18万元,汇付上海全国水灾救济会12万元,汇付江淮水灾筹赈会1万元,救济东北难民5万元。
  1932年11月18日,青岛市脏土沟(现四川路)贫民院失火成灾,294户1700余人受灾。市社会局会同公安局安排灾民,发放急赈。市救济院、红 字会、宰畜公司分别助赈 。次年1月16日,又施冬衣3083件,饼干912盒,赈款476元。是年,鄂、浙、湘、皖、赣等5省发生水灾,青岛市筹募5万元,寄往以上各省支援受灾地区4.5万元,留5000元,用于青岛市冬赈 。
  1933年,鲁西水[为严重,青岛筹办赈款5万元,给予支援。
  1934年湘、鄂、赣、浙、皖5省旱、涝奇重。青岛为筹款支援,于同年9月27~29日,举办大舞台义演和游艺会,筹募赈款1.66万元,寄往灾区。
  1935年7~8月,薛家岛区25个村大旱成灾,受灾7成以上者有10个村,5成以上者15个村。经财政、社会两局会勘赂实后,依部颁勘灾条例规定,减征该区田赋,并对地少贫苦者给予赈济。
  1939年,崂山区春旱秋涝,风雨成灾,青山等8村,289户受灾最重,日伪华北救灾总会青岛分会拨款1445元,以资救济 。
  1939年8月30~31日,青岛遭台风袭击,发生海啸,树木被拔起,屋瓦被风吹飞甚多;沿海石坝冲塌多处,市郊低洼村庄悉被水浸,房屋倒塌400余间;沉没船只70余条,死亡67人;冲毁盐池,损失原盐14.7万吨。8月31日10时至9月1日,一昼夜降雨量达130毫米,前海栈桥一段被冲毁。10日,伪青岛市救灾委员会分3组向全市商号劝募,并成立“华北救灾委员会青岛特别市分会”,举办戏院义演和对娱乐场所、饭馆征收附加捐一成,募集赈资。市区发放第一批赈款万元救济灾民。盐民计税奉伪财政部批准予以豁免。
  1941年10月27日下午6时50分,四川路13号新广场发生火灾,烧毁房屋千余间,4832人受灾,财产损失z约220万元,死亡3 人,受伤3人。灾后伪社会局派出总务、登记、施粥、卫生保健等4组,到现场临时办公,给灾民3653人发粥票1160张,每日施粥两次。在西镇搭窝棚收容灾民193户,698人,在嘉祥路建平民住所安置195户,731人。
  1942年4月16日,市郊崂东区晓望村发生火灾,烧毁房屋878间,受灾152户,713人,伪社会局救济每人5元。
  1946年5月16日,台东镇大名路、台东八路附近发生大火灾,焚毁住户400余家,灾情惨重。市救济委员会拨粮救济灾民,并在广场建筑平民住宅安置灾民。
  1947年3月9日,商河路国民党第八军弹药库突然爆炸,“灾情惨重,为青岛市之空前浩劫”。居民受灾者931户,死亡101人,伤422人,房屋倒塌2856间,无家可归者2043人。青岛市Gov组织临时抢救队进行抢救,并成立“商河路被 难住户善后救济委员会”,屐社会募捐,共收捐款33.27亿元,发放11.84亿元,发放粥票1622张,灾民分别在昌乐路及第三公园粥场临时就食。在商河路、甘肃路、第三公园和湛山寺等处搭架帐篷,收容无家可归者305人。次年3月在嘉兴路建筑平房100间,称为“建国新村”,迁居灾民138户。
  1948年8月14日,青岛市大雷雨,连续降雨8小时50分,总降雨量158.1毫米,雨势最强时每小时降雨66.2毫米,为50年来最高记录。天门路(现延安路),大连路两处“难民所”,被冲毁房屋180余间,衣服、器具等物随水漂去。市区有不少房屋进水被淹。市Gov在天门路广场,为灾民搭盖棚屋暂蔽风雨。

TOP

第五篇 救济 救灾  
第二章 青岛解放后社会救济 救灾

第一节 救济机构


  1949年6月16日,青岛市军管会、青岛市人民Gov决定成立“青岛市临时救济委员会”,下设:秘书、统调、救济等3个科。同年10月23日,青岛市军管会、青岛市人民Gov按青岛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成立“青岛市社会救济委员会”,接替“青岛市临时救济委员会”的工作。1950年3月10日,青岛市军管会、青岛市人民Gov决定成立“青岛市生产救灾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的生产救济工作。1950年9月,青岛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救济失业工人的决议。同年10月,青岛市人民Gov成立了“青岛市失业工人救济处”。1951年12月6日,青岛市人民Gov批准成立了“中国人民救济总会青岛分会”(下简称救济分会)。下设秘书室,有工作人员5人;生产指导组,有工作人员3人;救济福利组,有工作人员4人;财务组,有工作人员2人。1953年3月,救济分会与青岛市人民Gov民政局社会科合署办公。此后,青岛市的粹救济工作,在市Gov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TOP

第五篇 救济 救灾  
第二章 青岛解放后社会救济 救灾

第二节 城市救济


  救济对象 青岛解放初,有大量的灾民、“难民”,失业、半失业的工人,鳏寡孤独、老幼残疾人和流浪街头的乞丐等,是当时救济的主体。1952~1956年,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救济问题,大部分得到解决。但一部分家庭人口多、劳力少的困难户和年老体弱的小摊贩、人力车工人以及被管制、改造的各类犯罪分子的家属等的救济,摆上了救济日程。60年代初期,重点是救济精减退职老职工。70~80年代初,增加了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和宽大释放的原国民党的党、政、军人员,摘帽的“右派分子”,平反释放后无家可归人员的救济;另外还有生活困难的居住在青岛地区的外侨等多种对象。
  青岛市的城市社会救济,分为临时和定期两种形式。临时救济对象主要是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人口多夫劳力的病灾户等。临时救济包括每年进行一次的冬令救济。定期救济对象,基本上可分为3类;一是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和无自救能力的孤老残幼(称三无对象);二是在60年代初精减退职的老职工;三是国民党起义、投诚和宽大释放的人员、犯罪人员的家属、摘帽“右派分子”及平反人员等。
  救济举措 青岛解放初失业、半失业工人和生活无着的约有10 几万人,流浪街头的乞丐千余人,鳏寡孤独、无生活着落的老幼残疾售人员数千人,逃亡分子、散兵游勇数万人。总计约有20多万人的生活困难问题亟待解决。1949年6月10日,蹒胶东区党委、青岛市军管会作出关于流亡在青岛“难民”遣散回籍的决定。先后遣散了10腹痛万人。针对上述情况,青岛市军管会和青岛市政人民Gov于6月14~16日召开党政机关、职工总会、山东青年联合会和妇女联合会驻青办事处等部门紧急会议,研究从速赈济长期生活困难的失业工人和贫苦市民。拨出救济小米150万斤。其中,100万斤作为工赈,50万斤为急赈,紧急救济生活困难的烈、军、工属和生活无着落的贫苦市民。计救济6.93万人,组织以工代赈6272人。
  青岛解放后至1951年10月,青岛市人民Gov根据上级批示精神,对孤老残疾无以为生者,及虽有劳力但因家庭人口多,收不足维持生活者,予以急赈。两次冬令救济,共发放粮食100多万斤,衣服3.7万件,现金3637.96万元,食盐8万斤。共救济了18.75万人。金乡路67岁的孤老王华伦,解放前是以拉车为生的“苦力”,终年收入不能饱腹,雨、雪之日不能出门,只得挨饿。解放后第一个冬季,区Gov派人冒雪把救济粮、款送到他家。他感动地说:“我到青岛40多年,没有见到有这样的好Gov,把穷人挂在心上。今后,我们穷人有主了。”这期间,还有920名孤老、孤儿和无依无靠的残疾人被送进了青岛市生产教养院收养。对有劳力而无职业者,则采取组织生产自救,介绍就业,以工代赈,发放贷款帮助他们自力更生。青岛市Gov先后组织困难调用2.08万人,以工代赈,参加生产自救,累计工日34.91万个,共发工赈粮256.95万斤。人民银行对经营困难的小商贩、小手工业者发放贷款8.03亿元(旧人民币,下同)。对郊区的贫困农民、渔民、果农先后发放农业贷款8亿多元,渔业贷款2.34亿元,扶持他们恢复生产。1950年春,胶东地区灾情严重,来青之灾民2795人。为此,青岛市成文了临时“协助灾民回乡生产事务所”。经过急赈、疾病治疗、组织生产等措施临时对其安置了生活。后经联系,灾民原籍Gov派员来青带领回乡生产者2604人,其余发给路费自行返回原籍。共发放救济款(包括路费)714.76万元,发给回家后麦收前的救济粮1.79万斤,救济衣服160件。还派员送38人至垦利县移垦,发给安家费和路费共204.76万元,粮食630斤。
  至1951年9月,青岛市共登记失业工人7048人,失业知识分子314人。除组织了以工代赈3568人,给予临时急赈1.1万人(其中家属8084人)外,还根据不同情况,组织生产自救专业训练、介绍就业、有条件的动员返乡生产等方式,进行了妥善安置。经专业训练介绍就业1627人,直接介绍就业者2551人,发给生产补助金帮助生产自救者328人,发给路费返乡生产者40人,共4546人。其余仍组织以工代赈,或给予临时救济。这一时期,青岛市Gov对“难民”患病无钱就医者由民政局给予医疗救济。动员医院、诊所和私人开业的医生,对病患者给予治疗。根据其困难大小医药费给予全免或半免。先后全免费者2.14万人,半免费者2.33万人,全免费住院治疗者4374人,半免费住院治疗者7850人,免费救急病人3476人。共拨出救济医疗费2.28亿元。还免接种牛豆49.06万人,伤寒、霍乱、白喉等注射预防疫苗70.78万人次,给婴儿注射卡介苗3.57万人。青岛市人民Gov提出亲帮亲、邻帮邻、友帮友、“天下人民是一家”的号召。开展募捐活动。共募集款61.27亿元,粮食61.39万斤,各种衣服5.67万件。在发放救济款、物时,采取以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为主,进行调查、评定救济对象,救济分会逐户检查,经过民主评议,上级批准张榜公布的办法。掌握“分别轻重缓急,先烈军工属,后失业工人,再一般市民”的原则。
  1952年初,全市需要救济的对象,从解放初期的25万余人,减少到1.47万余人。同年7月,在《山东省社会救济福利工作慰问和今后意见》中指出:“社会救济与改造对象,采取逐步医治的方针。需要救济者,Gov适当扶持,使其各得其所”。“无论城市和农村,都必须贯彻以生产自救、社会互济为主,辅之以Gov扶持的方针”。青岛市人民Gov民政局对有劳动能力的困难户,继续采取以工代赈,组织生产自救、介绍临时工等方法,解放其生活困难者计1500人;对衣食无着或虽有收但不能维持生活的给予救济者7211人。发救济款(含医疗费)共9799.58万元,救济衣、被6621件。无依无靠的孤老残疾送青岛市生产教养院眉头的560人。对有困难的烈、军、工属和残疾军人,介绍其就业者416人,介绍参加临时工的3080人。是年底,青岛市区还有救济对象1982人。
  1953年1月13日,山东省人民Gov民政厅,转发中央人民Gov内务部《关于民政部门与劳动部门担任的救济工作范围问题的通知》,《通知》对两部门的救济工作范围明确划分为“已丧失劳动力的失业人员归民政部门按社会救济分别处理,其余的失业工人、职员、失业知识分子、仪式歇业的小工商业主、独立生产者、行商摊贩、经纪人、旧军官、旧官吏、旧警宪等失业人员,如需要救济者,均属劳动部门救济范围;歌女、舞女、妓女、游民、乞丐等,在教育改造期间应由民政部门负责处理,改造后有就业条件者可交由劳动部门处理”。同年上半年,对庵宫寺院的僧侣及宗教人士生活有困难的140人进行了救济,共发救济款577.94万元,救济粮食7000斤。同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决议指出:城市救济工作中“对无依无靠、无法维持生活的残老孤幼,予以必要的救济,对不能维持生活之贫苦市民以及因水、火灾害,疾病、死亡、生育等不能维持生活,需要救济者,给予临时救济”。
  1954年7月,青岛市定期救济标准为每户每月4~9万元。1954~1955年,冬令救济发棉衣938件,棉花894斤,共救济1177户,2559人。对孤老残幼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给予定期救济。1955年,共救济5500户,1.96万人,发放救济款6.78万元(新人民币,下同)。
  1956年,青岛市定期救济标准修定为“1户1人者为每月5元,1户2人者为每月9元,1户3人者为每月13元,3人以上者,每增加1人,救济费增加3元,但最多不得超过20元。如果家庭有收,可接近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的原则下,予以适当救济;个别特殊困难需要增加者,可报请民政局(科)批准后予以救济”。
  1957年,救济3489户,1.12万人,发放救济款17.06万元。1958年1~4月,青岛市区救济863户,2598人(残老孤幼237人),发救济款8137元。其中,定期救济321人,发救济超声波546元;临时救济2277人,发救济款4591元。是年,“大跃进”运动开始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增办生产自救厂(组),动员救济对象中有工作能力的人都参加生产,使这部分人有了收。城市社会救济基本上处于停顿状态。从5月份到年底,市区基本上无救济户。当时,称青岛市为“基本上无救济户城市”。
  1959~1960年,社会救济对象中,临时救济有所不多,分别占救济面的1.8%和1.1%。
  1961年前后,因受经济困难的影响,城市副食品供应不足,自由市场价格较高。在实行“低标准、瓜菜代”的情况下,一般市民生活费用增加,社会困难户更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因而需救济的人数增多。是年,共救济597户,1870人,发放救济款1.91万元。社会救济面占市区总户数的3‰,占市区总人口的2.1‰。其中,定期救济138户,424人,发救济款9600元,占救济总户数的23.1%,总人数的22.67%;临时救济459户、1446人,发放救济款9496元,占救济总户数的76.8%,占总人数的77.3%。
  1962年,仍处于国民经济暂困难时期,社会救济工作任务繁重紧迫。为了做好救济工作,及时解决困难户的生活问题,青岛市组织干部4000余名(包括农村),对困难户生活进行了全面检查。采取边检查边安排、边发现问题边解决的方法,对困难户的生活及时地给予安排解决。同时,重点对市区内6区的忍气吞声老人员的生活作了妥善的安排。是年,市区救济11069人次,发放救济款4.89万元。其中,定期救济4862人(次),发放救济款2.63万元。
  1963年,救济社会困难户7433户(次),2.2万人(次),共发放救济款9.07万元。救济524户贫苦群众医疗费1.74万元。
  1964年,除定期救济外,在冬令救济时,对市区贫困户进行了反复检查核定,采取“边检查边发放”救济款、物的方法,共救济722户,1436人。共颁发棉布1.33万尺,棉花1148斤,救济土法129元。受救济户数和人数,分别占全市总户数(18.01万户)的0.4%、总人数(89.41万人)的0.16%。
  1965年,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困难户进行“积极参加生产自救,依靠自己的劳动解决自己的困难和要精打细算过日子”的宣传教育。全年青岛市区共救济4385户,1.11万人,发放救济款23.85万元(包括寒衣和医疗费)。
  1966~1976年,社会救济工作受到严重干扰,被当作“旧慈善事业”、“修正主义物质刺激”受到批判,救济工作不能正常进行。1966年,山东省拨华丽青岛市冬令寒衣救济布15万尺,棉花1万斤,救济款5万元。布的分配:崂山县10万尺,近郊4 个公社2万尺,市属事业单位1万尺,市区2万尺。棉花分配:崂山县7000斤,近郊4 个公社1000斤,市属救济事业单位1000斤,市区1000斤。救济款分配:崂山县4万元,近郊4个公社1万元。1967年,救济户有所减少。主要是街道生产有所发展,吸收一些困难户参加生产自救,有些困难户就业,增加了收,还有部分困难户在1966年被组织动员“上山下乡”,到农村进行生产自救。这期间,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房产酱家取消了利息,生活发生困难,依靠Gov救济;遣送回乡的社会户自行返城,生活困难需要救济;有些不属救济对象的,也借混乱之机冲击街道办事处要求救济。救济工作遇到了新问题。1970年冬,全市发放救济布2.52万尺。其中,崂山县2.3万尺,花包布9017斤,棉花1225斤。发放救济款1391元,救济社会困难户2672户,8028人。1971年,青岛市城市救济标准执行山东省确定的“八、五、四、四”(即1 户1口人救济8元;1户2口人的1人8元,加1 人加5元,共13元;1户3口人的1人8元,加1 人5元,再加1 人加4元,共17元;4 中人以上,1 人8元,再加1 人加4元;)救济标准。对社会孤老困难户每月每人10元。全年发救济款7.54万元,救济1729户,3910人。其中,定期救济407户,697人,发救济款4.52万元;临时救济1322户,3213人,发救济款3.02万元。是年,将社会孤老22名、孤儿9名送社会福利院收养。1972年,收容安置了社会了老39人,孤儿4人,精神病人65人。是年,救济工作主要是组织社会困难户和职工社会性参加生产自救。1975年,青岛市区社会救济1199户,2151人,共发救济2.98万元;临时救济422户,997人,发救济款1.16万元。1976年,救济1483户,2774人,共发放救济款3.71万元。
  1978年,青岛市区救济327户,426人。其中,定期救济271户,331人,占救济总户数的82.5%,占救济总人数的77.6%;临时救济56户,95人,占受救济总户数的17.5%,占受救济总人数的22.4%。1979年,对全市居民生活情况进行了调查。市区(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区)共有居民27.1万调用,90.71万人。其中,全家无正式职工的“纯居民”585户,2070人,分别占总数0.21%,总人数的0.22%,有就业条件的406人,当年安置213人。安置盲人89人,聋哑人166人,定期救济401户,471人,发救济款2.7万元。其中,纯居民287户、326人,发救济款2.08万元。临时救济389户,1089人,发救济款1.46万元。其中,纯居民112户,283人,发救济款7772元。1980年,城市定期救济标准改为:市区每人每月15~18元,县城及乡(镇)非农业人口,每人每月10~13元。从1985年4月起,给救济对象每月增发副食补贴费7.5元,县城非农业人口为6元。1988年,市内5区发放定期救济款27.1万元,救济7044人次。其中,203人得到定期救济,288人得到临时救济。1989年,青岛市社会救济2799人次,发放救济款24.4万元。其中,定期救济对象1787人,发放救济款20余万元。
  生产自救 青岛市在社会救济工作中始终把组织救济对象进行生产自救作为一项重要措施。
  解放初,青岛市人民Gov提出:以青岛市人民自己力量,解决青岛市人民自己的问题,减轻国家的负担。在救济的同时,组织生产自救,增加贫困户的收,为国家创造财富,节省救济费的开支。青岛日报于1950年3月10日发表《动员人民开展生产自救运动》的社论,号召全市人民开展生产自救。是年,市民政局经市Gov批准制定了《青岛市贫苦市民生产自救组织暂行管理办法》。
  1950提4月至1951年10月,由青岛市生产救灾委员会拨出生产基金10亿元(旧人民币,下同),扶持群众性的生产自救活动。先后组织纺毛、制糖、烧窑、加工等小手工业及副业、渔业生产项目百余种。办小型工厂20余处,生产合作社46个,吸收贫困户2.08万人参加生产。1952年,青岛市人民Gov又拨出资金5.6亿元,群众互济互助投资702万元,巩固扩大了7个大型生产自救厂(组),又吸收贫困户烈军工属562人参加生产。1954年,市民政局在市北区辽宁路居民委员会,总结推广“投资少、容人多,操作简单,粗工易学”和“从小到大、稳步前进”开展生产自救的经验。到1956年,全市建立定型的生产自救厂(组)52个。是年,共有5140人参加生产自救,其中困难户2295人,共支出工资53.51万元(新人民币,下同)。超过同年发放救济款数的3.9倍。
  1957年,青岛市将25个生产组整顿合并,改建为9个社会福利生产全作社,增加生产人员279人。到年底,共有社员1559人,年产值187.63万元,工资总额45.67万元,平均每人月工资31元(最高82元,最低9元),年积累27.34万元。另有9 个生产工厂有职工2166人,年产值805.13万元,工资总额75.29万元,平均每人月工资35元(最高85元,最低24万),年积累资金90.61万元。职工中大部分是烈军属、社会困难户。是年,街道办的生产自救组共有29个,生产人员4241人,年产值96.4万元,工资52.69万元,人均有工资12元(最高60元,最低5元),积累资金12.29万元。参加生产的贫困户基本上解决了生活困难问题。另外,市民政局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救济户的半劳力和一般困难户4058人,参加季节性的卖冰糕、拣花生米等临时工作,平加困难户的收。由于生产自救厂(组)的发展,救济人数减少了31%。
  1958年,街道生产自救厂(组)猛增到4144个,参加生产的人数多达6.33万人。当时,由于工业、商业的迅速发展,街道生产自救单位的青壮年职工,一部分转业到工厂、商业部门就业。生产自救厂(组)也有的合并升格或改组为社会福利厂。到年底,共有生产自救厂(组)1121个,参加生产人员3.89万人。是年,创造总产值613.13万元。1960年,市区民政部门只保留福利厂35个,共有生产人员1.82万人。其中,家庭工1.2万人。集中生产的有烈军属497人,残废军人170人,盲人106人,聋哑人112人,困难户和闲散人员3712人。
  1961~1962年,青岛市贯彻中央看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遵照内务部和山东民政厅对民政部门生产单位贯彻以调整为中心的指示精神,对全市民政部门生产单位进行了整顿。到1962年底,只保留了4个圈套的盛开的生产单位。职工中,有盲人100人,聋哑人122人,残疾人员18人,硅肺病人69人,其他救济对象122人。1963年,青岛市在组织城市困难户开展生产自救中,采取了3个为主的原则,即在生产自救的领导上,以街道为主,民政部门积极协助;在生产组织形成上分散为主(含家属生产),同时适当地组织一些小型的集体生产相结合。到年底,市内5区45个街道办事处中有32个办事处成立了理发、拆洗、缝补等30多种加工、服务生产。共安排烈军属、社会困难户2668户,3824人,占有劳动能力的困难户人数的79%。另外 ,吸收了有困难的职工家属2964人参加生救。1970年,街居生产总值达到4261万元,上交税金320万元,积累资金287万元。是年,共有固定资产231万元。1971年,全市共有街道生产厂(组)和生活服务丫47处,共有生产人员2.5万多人。其中,集中生产的1.57万人,分散生产的9300多人。1972年,青岛市组织社会困难户和职工家属3万多人参加生产自救工作。其中,烈军属547人,社会困难户754人,盲聋呸人794人,职工家属2.79万人。参加街道、居委会办的生产厂(组、站)的人,每人每月收最低的18元,最高的35元,一般收都在25元左右。当时,出现了“家家忙生产,户户无闲人”的局面。1974年,青岛市生产自救厂(组)发展到618个。其中,街道办的435个,居民委员会办的183个。参加生产的救济对象2.65万人。其中,困难户1973人,元首者890人,烈军属优抚对象752人,有困难职工家属闲散劳力2.29万人。完成总产值1785.3万元,交税金514.2万元,公积金249.5万元,公益金43.4万元,工资支出978.2万元。1976年,全市47个街道办事处,396个居民委员会和133个职工家属委员会共有生产自救厂(驵)808个。其中,等稷的405个,居民委员会办的282个,家委会办的121个。参加生产人员共3.4万人(含困难户1547人,残疾人员1942人,烈军属优抚对象666人)。完成总产值3559.56万元,交纳税款800.1万元,公益金273.37万元,公积金364.73万元,开工资806.73万元,其他支出290.1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估后,社会 救济工作在新形势下,改革了救灾救济办法,增加了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新内容。青岛市在社会救济中积极开展了以生产自救为主的扶持工作。各县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大力发展街道生产,组织有劳动条件的社会闲散人员就业劳动。社会孤老残疾成为主要的救济对象。1978年,市内5区共有街居办的生产自救厂(组)782个,参加生产的总人数3.32万人。其中,优抚对象1250人,社会困难户684人,有困难的职工家属2.45万人,盲人11人,聋哑人64人,肢残人员1367人,分散生产的人员5338人。1980年,根据青岛市劳动局向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提出《关于街办企业转为县以上集体单位的意见》,把市内5 区街道的生产自救厂(组)共381个单位,职工2.74万人,转为县以上集体生产单位。

TOP

第五篇 救济 救灾  
第二章 青岛解放后社会救济 救灾

第三节 农村救济


  困难户补助 农村对困难户的集体补助,是从农业合作化后开始。补助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口多、劳力少、长年患病、家庭主要劳力死亡或遭突然事故临时发生困难而影响基本生活的农户,由农业合作社或生产大队(1961年后改为由生产队),根据困难户的具体困难情况,适当照顾安排他们的农活,使其增加收;对其口粮欠款,经社会评议,可酌情给予适当的工分补助。补助工日和自干工日一样参加粮、款、菜、柴等分配。
  中共十一刷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包产到户,废除了工分分配制。1980年,青岛市由国家和集体为1455户贫困户(含优抚对象942户),共修建住房5290间(优抚对象3372间;新建 户3314间)。在修建户中,国家救济16.47万元;集体补助款1.07万元,帮助修建房屋材料折款4.35万元,帮工5.8万个。青岛市根据国务院(1985)65号文件批转民政部《关于扶持农村贫困户发展生产致富的请示》的精神,对贫困户缴纳农业税确有困难的,酌情减免;对贫困户个人或集体举办的工商业、运输业、建筑业和服务业减免税收,并减免贫困户的义务工和各种公益事业的提留费;减免贫困户子女入学学杂费,并在助学金上予以照顾。贫困户缴纳提留粮有困难的,经民主评议,乡(镇)批准可以免交,或在缴纳提留后不能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村也可从总的年留粮中给予补助。
  五保户供给 青岛地区农村五保户,系批鳏寡孤独、年老体弱失去劳动能力,生活无依无靠老。1956年农业合作化以后,青岛市农村开始实行“五保”(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供给。是年秋,青岛崂山郊区实行“五保” 供给的共有4024 人。1958年后,青岛市农村五保户供给实行分散供养和敬老院集中供养。1979年,青岛市4县1区(崂山、即墨、胶县、胶南县和黄岛区),89处人民公社,3391个生产大队,共有五保户5073户(占农村总户数0.8%),5815人(占农村总人口的0.2%)。1980年五保户供给,每人每年平均口粮500斤,每月零用钱3~10元。1981年,青岛市共有五保户5935户,7123人。每人年供给口粮550~600斤,每月零用钱5~10元。1983年3~4月,市民政局对全市五保对象再次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登记,逐户逐人建立档案。全市登记的五保对象共9746户,12016人,占全市农村总人口的0.4%。其中,孤老9196户,11417人;无依无靠的残废人员471户,507人;孤儿79户,92人。实行五保供给的共有7997户,9769人,占五保对象总数的81%。普查后结合“联产承包责任制”采取了多种形式落实对五保户的供养措施。
  1984年,全市有五保户15011户,17695人。其中,老人16498人,孤儿323人,残疾人874人。1986年8月,青岛市执行《山东省农村五保户工作暂行规定》的规定,除完全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人员外,对虽有子女,但由于子入赘或女出嫁,确无力赡养的,也可实行五保,扩大了五保对象的范围。五保内容也由原来的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改为: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对享受五保的孤儿,保证其受完义务教育。1987年,全市共有五保户14498户,17647人。其中,老人16598人,残废人员833人,孤儿216人。集体供养折款金额共计291.6万元。
  1989年,青岛市有156处乡(镇)实现了五保户统筹供养,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五保对象的生活逐步改善。
  分散代养 1958~1979年,青岛市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一是定额供给实物,原则上提供每人每天口粮1斤,茶、柴、零用钱及其他实物,则根据生产队的经济投机倒把和五保户的实际需要酌情供给;二是定工补助,生产队按照本队年度生产计划,寂出对五保户的补助工日数;三是定额恭维现金,经济投机倒把较好的或果、采、渔业队,按定额现金发给五保户,或将供给的定额现金,折算实物发给;四是不固定供给标准,而是根据生产队收的情况,酌情供给之。对遭受自然灾害或经济投机倒把差的生产队,集体负担确有困难的,国家给予必要的救济补助。五保户如在生活上自理有困难,由生产队安排专人照顾其生活,对安排照顾五保户的有,由生产队给予一定的报酬。
  1981年,分散供养5597户,6748人。1983年,全市五保户对象调查登记。上时,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由群众包户小组照料其生活的1838户,2235人;由生产大队派专人照料生活的3210户,3975人;大队负责供给,由其亲属照料生活的1464户,1679人;生活能自理,不需要人照料的905户,1108人。1984年,全市五保户中,分散供养的15678人,集体供给,折合救济金额331.1万元。
  敬老院集中供养 1958年,青岛市开始在农村创办敬老院,对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到1960年4月,农村3县(即墨县、胶县、膛南县)1区(崂山郊区),共兴建敬老院310处,入院老人2480人。这些敬老院到1960年后,逐渐解散。
  1979年,青岛市为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在农村又开始兴建敬老院,对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1980年,全市有实办敬老院1处(胶南县藏南公社),入院老人26户,28人;队办敬老院32处,入院老人119户,137人。1981年,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的338户,375人。
  1983年,第八次全国民政会议提出要“发动社会力量,积极举办敬老院”的要求。到年度,青岛市6县(崂山、即墨、胶县、胶南、平度、莱西县)1区(黄岛区)共有敬老院253处。其中,队办248处,实办5处。入院老人1145户,1402人。敬老院共有管理人员252人,护理人员276人。1984年10月,青岛市在胶南县召开了“青岛市农村敬老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会议”表彰了先进敬老院20个,先进集体、先进工作人员100名。会上交流了先进经验总结典型材料16人份。副市长宋玉民、市民政局局长于两瑞卿到会讲了话,要求:“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力合作,共同努力,扎实工作,开拓前进,积极兴办敬老院,开创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新局面”。是年底,全市共兴办敬老院391处。其中,乡(镇)办6处,村办385处,有工作工作人员687人,收养老人1947人,孤儿1 人,残废人69人。年集体供养费折合金额62.9万元,人均312元。1985年,农村五保户供给工作贯彻山东省民政厅提出的“农村重点发展乡镇敬老院”和“在三年内全省每个乡镇都要办有敬老院”的要求,青岛市磨擦建乡(镇)办敬老院4处,新建村办敬老院130处。1986年,青岛市人民Gov批转了市民政局《关于积极兴办敬老院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工作的报告》以后,乡(镇)敬等级院发展较快。
  在改革开放搞活经济政策的指导下,部分敬老字注重发展以院为依托的生产,发展副业,“以副补院”。有的办工厂,有的开商店,有的搞种植业或养殖业等。到1988年上半年,全市敬老字办的农、工、商等副业生产纯收达35.6万元。通过办厂和开展多种经营,为老人平;国了福利,改善了生活。
  青岛在兴办敬老院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办”的方针,体现了初级阶段的优越性。1985~1988年,全市兴办敬老院总投资为634.11万元。其中,乡(镇)投资167.3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6.4%;村投资365.9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7.7%;社会团体和群众捐赠20.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26%;国家通过民政部门扶持资金80.6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2.6%。
  1988年10月,青岛市人民Gov,在莱西县召开了“青岛市农村敬老字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会议”,会议表彰了农村敬老院建设先进单位、先进敬老院及先进工作者。是时,全市有乡(镇)敬老院119处,占乡(镇)总数的74.3%,村办敬老院676处。共收养入院的五保户4464人,占五保户总数26.2%。全市敬老院的建筑面积共12.0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达1200多万元。其中大多数是1982年以后新建的。新建的敬老院环境优美,院落宽敞,房屋布局合理。乡(镇)办的敬老院,设备比较齐全,有电视机、洗衣机、电风扇、电冰箱、收录机等电器;老人居住的房间,每人1床、1柜、1箱,室内有桌、椅、沙发;院有集体食堂、医务室、娱乐室。入院供养的五保人员的生活标准,年人均680元左右,个别敬老院达到人均1000元,都略高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
  敬老院的管理,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和“以养为主”的方针。敬老院的院长和服务人员,都是经过乡(镇)人民Gov认真挑选道德品质好、有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会管理、并热心为老人服务的人员。敬老院实行院长责任制和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订立服务、医务、财务、炊事人员工作守则,有奖有惩;实行财务公开、伙食公开、收公开,定期向老人公布财务帐目;定期开民主会议,倾听老人的意见和要求。每半年由乡(镇)的领导对敬老院的工作进行检查,年终评比表彰奖励先进。
  1989年,青岛市有156处乡(镇)实行了五保户统筹供养,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保障五保对象生活的逐步改善。1990年,青岛市人民Gov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加强敬老院建设工作的报告》,召开了敬老院工作经验交流会。全市乡(镇)级敬老院141处,其中达标55处,有12处被评为省级文明敬老院。是年,集中供养五保老人6033人,入院率达到40%。供养标准有所提高。其中,崂山区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年人均千元以上。
  扶贫扶优 扶贫扶优简称“双扶”。扶贫的对象是农村贫困户,主要是批:空话主要劳动力死亡、残疾或长期患病,劳动收低微,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户;遭受意外不幸事故,在短期内依靠自己的力量难以摆脱困难的户;人口多、劳力少,生活十分困难的户。扶优的重点是:优抚对象中有致富能力的复员退伍军人,伤残军人。通过扶优使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勤劳致富。通过扶贫使贫困户尽快摆脱贫困状况。
  1978年9月,第七次全国民政会议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做好常年困难户的扶持工作”。1979年,青岛市对农村贫困户进行了调查登记。全市共有“”家庭生活困难,依靠自己的力量在三五年内不能摆脱贫困的常年困难望581户,19075人。
  1980年,青岛市在即墨县瓦戈庄公社、胶县龙山公社、胶南县王台公社、崂山县北宅公社、黄岛区辛安公社等地,进行扶贫试占工作。同年8月,召开了全市扶贫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提出民政部门必须把农村双扶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因地制宜作好扶贫规划,回忆扶贫的步伐。为加强领导,各县(区)由民政、税务、工商、银行、供销社、商业等部门组成“双扶”工作领导小组。到年底,共扶持了2465户。其中,优抚对象493户。国家、集体共投入扶持款24万元,扶持养猪1581头,养羊454只,家兔4730只,养家禽4571只和经营其他副业生产,共收28.8万元,使1070户摆脱了贫困。
  1981年,山东省民政工作会议要求各民政部门从社会救济款中拿出1/3用于扶贫。青岛市民政部门和农村各公社均把扶贫扶优工作作为重点问题来抓,并在全市训公社先后成立了扶贫扶优工作领导小组。公社规定,公社干部包贫困大队,大队干部包贫困户的“干部包户”制度。帮助贫困队、户因地制宜,搞好农、副定生产;提高生产、经营技能;计划安排好生活,增强摆脱贫困的信心。
  1983年3月,青岛市人民Gov转发国家经济委员会、民政部等9个部门《关于认真做好扶助农村贫困户工作的通知》,召开了贯彻《通知》的会议,部署扶贫工作。会议提出要在坚持扶贫方针的原则上,改革扶贫款的发放使用办法,将过去无偿扶持,改为“无息有偿”,即有借有还,借款期限为1~3年,脱贫后归还。扶贫工作由民政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到年底,全市156处公社6034个生产大队,全面开展扶贫工作。共扶持贫困户8205户,33733人。民政部门扶持:投入扶贫资金58.09万元。其中,“无息有偿”扶持2361户,10249人,扶贫资金34.47万元;扶持饲养大牲畜181头,猪3854头、羊1174只、家兔23865只、家禽53656只。集体扶持:兔义务工32.36万个,免交提留粮12.2万斤,免交提留款4.25万元,减免陈欠款8.77万元,为贫困户补助粮食12.2万斤、补助款9.42万元,扶持家禽折款6万元,受精银行贷款14.2万元,教育部门为贫困户子女减免学费2761元,卫生部门为贫困户减免医疗费1890元,供销部门供应良种畜禽25180头(只)、供应化肥15.18万斤,粮食部门供应浪种12.63万斤。当年脱贫1412户,占扶持数的17.2%。是年,山东省民政厅直接扶持青岛比较贫困的3个公社,投放资金12万元。其中,即墨县瓦戈庄公社3万元,胶南县市美公社4万元,莱西县姜山公社5万元。
  1984年,开始在全市逐步建立“扶贫基金会”,统一管理扶贫基金,同时举办乡(镇)福利厂,推进扶贫工作。由种植、养殖等农副业生产,转向商品生产。同年7月10~12日,在莱西县召开了全市双扶工作汇报会议。会后,青岛市人民Gov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双扶工作汇报会议情况报告》。同年,扶贫经费由救济型改为“无息有偿”型,凡扶持乡(镇)、村、贫困户的借款,均以3年为期。借款时订立“扶贫款有还合同书”,规定生产项目,还款时间。到期不能归还的,由县民政局根据具体情况可续订合同或延期归还。对经营亏损较大 ,经乡(镇)审查,县民政局批准,可酌情给予减免。上年,市民政局对8处乡(镇)进行了重点扶持,投放扶贫资金23万元。其中,分配即墨县营上乡4万元、丰城乡2万元,崂山县北宅乡3万元,胶县里岔乡3万元,胶南县大村镇3万元,莱西县夏格庄镇3万元,平度县昌里镇 2万元、崮山乡3万元。同年,省民政厅在青岛市3处乡(镇)直接投资扶贫款10万元。其中,分配即墨县牛齐埠乡5万元,莱西县绕岭乡4万元,黄岛区柳花泊乡1万元。到年度,全市共有贫困户3.67万户,15.58万人。其中,优抚对象67195户,2.72万人。累计扶持2.09万户,8.9万人。其中,优抚对象4671户,11.21万人。累计投放扶贫资金316.14万元。其中,省民政厅直接扶持贫困乡(镇)12万元,市民政局拨款171.89万元,社会集资(含集体补助)132.25万元。累计脱贫5743户,占被扶持户的27.5%。发展为专业户、富裕户547户,占已脱贫户的9.5%。
  1985年6月,市人民Gov在即墨县兰村召开了“青岛市扶贫扶优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会议贯彻落实省“双扶”工作先进代表会议精神,总结青岛市“双扶”工作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农村贫困户和广大优抚对象治穷致富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做好“双扶”工作。1985年,青岛市民政局、青岛科学技术协会联合转发了省科协、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科技扶贫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商品生产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采用科技扶贫。通过传技术、送信息,帮助贫困单位和贫困户开拓生产门路,从根本上治穷致富。凡人均收不足150元的贫困户均可作为扶持对象。到年度,青岛市累计投放扶贫资金3712.37万元。其中,国家投入658.2万元,地方财政投入203.9万元,部门集资61.8亏 元,银行贷款1964.97万元,乡(镇)、村集资568.1万元,群众集资255.4万元。直接扶持贫困户投入资金267.44万元。其中,一次性救济31.19万元,扶持5094户,20072人;有借有还扶持50.58万元,共扶持1658户,6663人;扶持办厂、开店投资185.67万元。
  1985年,青岛市民政局对9个有人居住的海岛(胶南县灵山岛、斋堂岛、沐官岛;即墨县田横岛、女岛、大管岛、小管岛、赭岛;黄岛区竹岔岛)开展扶贫工作,采取“无息有偿”的方法,投放扶贫资金15万元。1986年1月,又投放5万元,共20万元,分拨给灵山岛10万元,斋堂岛2万元,沐官岛1万元,田横岛4万元,竹岔岛3万元,扶持其发展滩涂养殖和商品生产,兴办福利厂、敬老院。胶南县灵山岛兴建2处福利厂、一个刺绣厂,一个水泥预制件厂,安置困难户和四残人员35人,该岛兴办1处苟第院,供养老人6人;黄岛区竹贫岛办1 处养貂场,参加养貂的4户贫困户当年户均纯收700元,摆脱了贫困。到1986年上半年兴办福利厂30处,总产值1211.32万元,利润123.73万元。安置四残(盲、聋哑、肢残、智残)人员1412人,优抚对象和贫困户1741人。是时,全市159处乡(镇),有109处乡(镇)建立了“扶贫基金会”。到1986年底,重点扶持的5个海岛,有234户贫困户摆脱贫困,占扶持户的70%。
  1987年,青岛市投放扶贫资金1791恨元。其中,民政部门拨款126万元,地方财政投放68万元,银行发放贷款1203万元,有关部门集资171万元,乡、村集资145万元,人民群众集资78万元。扶持贫困户1.91万户,7.2人,当年脱贫1.49万户,5.61万人,占扶持贫困户的78%。贫困户经过扶持脱贫后,扶持款要如数归还。其中,民政部门发放的借款,归还后转入乡(镇)救灾扶贫基金会,和为救灾扶贫周转金。除国家拨专项救济和扶贫资金外,还多层次、多渠道从社会筹集扶分资金,增加投放量,扩大扶持面。扶持款以乡(镇)自筹资金为主,民政部门选择投资少,容人多,见效快的生产项目,粉办扶贫经济实体和联合体,社会福利厂肖收贫困户、优抚对象的子女进厂务工。
  1988年,青岛市扶持贫困户1.12万户(其中优抚对象1800户),脱贫8300户,占扶持户数的74.1%。1989年,青岛市民政部门发放有借有还扶贫款104万元,共扶持贫困户1.26万户(优抚对象2500户),当年脱贫1.13万户,占扶持户数的89.68%。1990年,青岛市扶持贫困户9208户,脱贫率达到86%。

TOP

第五篇 救济 救灾  
第二章 青岛解放后社会救济 救灾

第四节 特殊救济


  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 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青岛市精减退职了一批职工。根据国务院1962年6月1日《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安置办法的若干规定》青岛市对其中生活困难,无依无靠的老弱病残人员,由民政部门发给本人原标准工资的30%作为救济费。1965年,国务院(1965)国内字224号《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224号文件)规定:对凡在1957年年底以前参加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在1961年1月至1965年6月9日期间精减退职,只领过一次性退职金的职工,在精减退职时,全部或大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年老体弱或者长期患病,影响劳动较大,而家庭生活无依无靠的,居住地民政部门发给本人原标准工资40%的救济费(下称40%救济)。享受40%救济费的退职职工的医疗费用,民政部门凭医疗单位的收费凭证报销2/3,本人负担1/3;本人负担有困难的,民政部门给予临时救济。此后,这项救济工作纳入了民政部门社会救济中。1965年,青岛市民政局、商业局、供销社等部门签发的《关于合作商店退职的老弱残人员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联合通知》规定:(1)对于退职后有人赡养,生活有可靠保障的老弱残人员,由办理退职单位,按照其工作年限一次发给退职费;(2)对于退职后,虽有人赡养,但生活有困难的,由办理退职单位每月发给8~12元的补助费,其家庭生活仍有困难的,归口救济。无口可归的,除去本人生活费12元之外,不足部分按照社会救济标准给予救济;(3)对于退职后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老弱残人员,由办理退职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原标准工资40%的生活补助费(不足15元的按15元发给)。所领取的生活补助费扣除本人每月生活费12元之后,其家庭生活有困难的,按照社会救济标准给予救济。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6月9日期间,住青岛市的精减退职老职工共有12546人。其中,市内精减退职的10994人(机关精减的2938人,企业精减的8056人),外地来青的1552人(机关精减的228人,企业精减的1324人)。供销社大集体单位精减的,市内2776人,处地来青岛的31人。其中,享受救济的:1961年108人;1962年344人。“文化大革命”期间,40%救济工作基本停顿。
  1982年,青岛市民政局根据山东省民政厅、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减退职老职工40%救济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精减退职的老职工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登记。经调查,是年底还有1413人。其中,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精减退职的11556人。原享受40%救济的795人,共1822人。1985年,青岛市根据山东省民政厅、财政厅、劳动局、人事局(1985)鲁劳管字第92号《关于解决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问题的通知》,规定除已享受本人标准工资40%救济费或重新就业的以外,凡属本省全民所有制单位1957年底前参加工作,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6月9日期间精减退职,目前无固定收入的老职工,由原精减单位按其参加工作的时间先后发给补助费。建国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补助20元,建后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15元,发至本人死亡为止。1988年,青岛市内5区有96名精简退职老职工享受原工资40%的定期救济,1989年还有91名。
  特赦释放人员救济 1975年3月20日,中共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关于安置特赦释放人员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对丧失工作能力的特赦释放人员的实施人员由省、市、自治区民政部门负责安置,他们的工资和生活费,原则上要能够维持当地城市或农村的中等生活水平。没有安排工作的,医疗费由民政部门解决。青岛市根据文件规定精神,对这部分人进行了安置。1976年2月9日,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民政局第11号文件,对宽大释放在押的原国民党县、团以上党政特人员中,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规定:凡是丧失劳动能力,家庭赡养有困难的释放人员,其生活补助标准,家居农村的每人每月补助5~7元,家居济南、青岛等城市的每人每月补助9~12元;对于丧失劳动能力、无家可归、本人要求回原籍安置的,鉴于这些人年老体弱,生活自理有实际困难,因此,可安置在原籍地市的社会福利院,其生活标准和收容人员享受同等待遇。1982年11月3日,鲁劳公(1982)14号《关于释放原国民党县、团以下宽释转业人员的劳动就业和社会救济等问题通知》规定:“对无劳动能力,家庭赡养确有困难的宽释、转业人员,可定期发给生活救济费,回城市的每人每月发给12~15元;回农村的每人每月发给6~8元。其救济对象和金额的确定,由接收县、市民政、公安会同公社、街道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和本人身体情况具体商定”。1983年3月18日,国务院《关于做好原国民党县团以下人员释放和转业安置工作的补充通知》中要求:对丧失劳动能力、家庭赡养有困难的,要逐人确定救济金额。1983年9月24日,青岛市民政局、邮政局,下达到县区救济专款2.6万元,救济特赦宽释人员。其中,市区 1.47万元,救济69名;崂山、即墨、胶县、胶南4县和黄岛区1.13万元,救济54名。1987年,市区救济宽释人员57名,发放救济款1.49万元。其中,市南区10名,救济款1944元;市北区11名,救济款4541元;台东区13名,救济款2721元;四方区7名,救济款1639元;沧口区16名,救济款4068.市区定期救济原国民党县团以下宽大释放人员45名。
  归国华侨及外侨救济 青岛市对散居在城市和农村,生活有困难的归国华侨及外国侨民,由民政部门负责给予救济。救济的标准是:适当照顾,略高于当地的社会困难户。1957年7月1日,按照外交部、财政部规定,对归国华侨中原在国外侨团、侨校、侨报长期工作的老归侨的生活救济金额提高到每人每月20~30元。1979年,对回国定居的华侨,每人发给生活、生产用具等补助费180元;需要建房的每人一次发给300元;生活困难补助费每人每月12元。1980年,对归国的朝鲜、蒙古华侨中无亲可投的老弱病 残者,安置到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1985年,青岛市救济的华侨对象,有从朝鲜、越南、英国、美国、印度、日本、巴西、苏联归国的华侨共15名。其中,市区7名,家居农村的8名。1986年春节期间,市区共救济华侨、外侨21人,发放救济款1640元。
  硅肺工人救济 50年代初,崂山石英厂从沧口区、崂山郊区招募临时工,从事石英粉碎手工业生产。由于无防尘设备,工人中毒患病和死亡的情况相继发生。1955年,青岛市财委发现后,责令该厂立即停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处理。发现该厂遗留下来的工人,1956年10月,青岛市人民委员会指示,由青岛市民政局将一部分病情轻微的青壮年安置在青岛沧口印刷厂,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其余大部分硅肺者回家休养。1956~1964年,青岛市从国家救济款中支付医药费2万元,对生活有困难的硅肺工人给予救济。每人每月救济10元。硅肺工人死亡后,发给殡葬费。1964年末,还有120名硅肺工人,按规定仍继续享受国家定期救济,每年拨发救济款1万余元。

TOP

第五篇 救济 救灾  
第二章 青岛解放后社会救济 救灾

第五节 灾害救济


  青岛解放后,市人民Gov把救灾、抗灾作为重要工作,把对灾民的生活安置,作为一件大事,制定了完整的救灾工作方针。遇有大的灾害时,由Gov成立临时救灾领导机构,如“青岛市救灾委员会”和“生产救灾指挥部”、“抗旱救灾指挥部”等。救灾工作有严格的制度,灾情的勘查和救济由市民政局具体组织办理。在救灾工作中,各级人民Gov,除及时救济外,积极组织、引导灾民通过生产自救稳度灾荒。建国初期的救灾工作方针是“生产自救、节约度荒、群众互助,以工代赈,辅之以必要的救济”1955年,在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改为“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为主,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则是“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济方针。
  旱灾救济 1959~1960年,青岛以旱为主,风雹、虫害等多种自然灾害交错发生,灾情严重。1960年8月,青岛市农村发生严重吃青问题,有的生产队吃掉待收粮田的70%左右。为此,中共青岛市委发出通报,要求采取紧急措施制止。10月24日,中共青岛市委“生产救灾指挥部”成立。11月4日,中共青岛市委提出贯彻执行中共山东省委开展生产救灾运动紧急指示意见,指出:“青岛市农村灾情是:(1)全市粮食的总产量只有5.57亿斤,比1949年的总产量减少3.3亿斤。扣去种子、饲料,一斤不征,每个农业人口平均不足190斤,即墨县不足120斤;(2)病情严重,浮肿病人约10万人,人口死亡或外流,大伤元气”。1960~1962年,青岛市民政局组织40多名干部,分成6个工作组,参加生产救灾和保粮工作。深入到灾区和贫困社、队,与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组织群众大种瓜、菜,制做代食品,当时称“瓜、菜代运动”。帮助社员节约度荒。1960年,国家给青岛市农村县、区拨救灾款279.8万元,其中,即墨县120.1万元,胶县95.75万元,胶南县51.9万元,崂山郊区12.05万元。救灾款用于口粮救济118.36万元,穿衣救济27.8万元,修房救济2.23万元,治病医药费救济27.22万元,扶持农业生产32.47万元,扶持生产自救1.52万元,其他救济29.89万元。得到大洋洲的群众达51.3万人次。同年,青岛进行3次募捐寒衣活动,并接收上海市人民支援青岛灾区的衣物,共募集棉衣78030件,单夹及毛线衣、绒衣163343件,被、毯、棉花套20037床,各种布2371米,棉花22907斤,鞋、帽、袜等63299(双、顶),共救济灾民29.1万人。1962年11月6日,青岛市人委办公厅调查,全市人民生活比上年好,第三季度比上半年好。(1)副食品国家标准高于上年,蔬菜一度满足供应,供销社、集市贸易经营的副食品上市量增加;(2)粮食定量标准虽然未变,但粮色好于去年,并增加1 斤大豆的豆制品,农村形势好转和集市粮食市场的开放,使职工可以从农村和集市得到补充;(3)日用工业品供应多数有所改善,某些品种能保证供应,修配服务业经过调整,增加网点,满足了需要;(4)商品价格有所下降;(5)人民体质增强,疾病减少,浮肿病基本消灭。
  1979年,全市干旱较重,成灾面积76万亩。受灾较重的即墨县,全年降雨量公占常年的1/9.加上其他灾害,是年,全市共拨救济款55万元,棉布18万市尺,棉花12万市斤。1980年继1979年持续干旱,春播农作物多为造墒播种。全年受旱灾面积120万亩,成灾66万亩,粮食减产11.33万吨,受灾人口达31.4万人。国家拨救灾款144万元。1981年干旱更重,历史罕见。民政部在14省、区生产救灾会议上指示:“青岛等地严重缺水。这些地区水库干涸,河水断流,人畜饮水都发生严重困难。农作物严重减产或失收”。是年,青岛市民每人每天定量供水15公斤。农村干旱受灾面积303.9万亩,成灾面积290.6万亩,受灾人口160万人,粮食减产36.22万吨。国家拨发救灾款112.1万元,救灾粮2.15亿斤,共有23.5万人得到 救济。1982年1~5月,全市平均降雨36.1毫米,比1981年同期减少20多毫米。到5月底,全市农田受灾面积已达375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92%。水源严重缺乏,地面水基本干涸。全市276座中小型水库和2400多个塘坝,原总蓄水为5.4亿立方米,只剩有900万立方米。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平原地区降落到13米以下。有1232个大队,16.8万户,78.1万人吃水发生严重困难,占农村总人口的26%。有4个海岛 (灵山岛、竹岔岛、沐官岛、斋堂岛)共15个村、885户、3891人的吃水由陆地运送。5月28日,中共青岛市委、市Gov召开抗旱救灾紧急会议,指出:“今年旱情持续发展,灾情日趋严重,是在连续4 年干旱基础上出现的,持续时间之长,受旱面积之广,程度之重,危害之大,是历史上少有的。要求上下一齐努力、同心协力度过灾荒”。在市Gov统一领导下,组织了市、县、社三级干部1800多人,深入重灾社、队,带领群众开展生产救灾工作。是年,受灾面积267.6万亩,成灾面积212.7万亩,粮食减产15.07万吨,受灾人口210.6万人。国家拨发救宵款1299.3万元。其中,用于生活救济1161.5万元;用于扶持灾民生产自救137.8万元。救济棉布21万市尺,棉花2.06万市斤,受救济灾民36.59万户次,156.98万人次。安排救灾粮3.56亿市斤,救济缺粮灾民42.69万户,197.05万人。
  1983年1~6月,青岛地区降雨97毫米,比往年同期平均少140毫米,水源干枯,地下水位继续大幅度下降。全市共有机井、大口井1.30万眼。有5000眼干涸。春播作物173万亩,大部停止生长,48万备春玉米枯黄,48万亩春花生干掉了花蕾,夏播作物大片干死。农村吃水困难的已增加到18万户,80余万人。受旱灾面积289.5万亩,成灾面积173.07万亩,粮食减产(含冰雹灾)14.65万吨,受灾人口77.45万人。国家拨救灾款157.7万元(含其他灾),其中:生活救济款108.8万元,扶持灾民生产自救款48.9万元。共救济3.11万户,12.36万人。
  1984年1~3月,全市农村平均降雨2.1毫米,小麦枯死72.5万亩,重灾106.3万亩,轻灾220.9万亩。全年受旱灾总面积397万亩,成灾面积268万亩,粮食减产(含其他灾害)28.26万吨国家拨发救灾款219.96万元。其中,生活救济125.01万元,扶持灾民生产自救款94.95万元。救济4.13万户,15.7万人。在市委、市Gov的领导和山东省Gov、省民政厅的翔支持下,大力组织和动员灾区广大干部和群众抗灾救灾,及时发放救灾款、物,保证灾区群众生活安全,没有因灾逃荒、外流、冻、饿、死人事件发生。
  1981年9月至1984年底,山东省民政厅拨来救灾款1123万元,青岛市自筹250万元,共计1373万元,除用于303.28万元扶贫外,其余1069.72万元直接安排给灾区。共救济11494个村,计39.95万户,170.39万人次。
  1985年由于9号台风袭击青岛,降雨增多,旱情减缓,全年受旱灾面积23.1万亩,成灾面积19.2万亩。1986年,全年受旱灾面积40.4万亩,成灾面积25.6万亩。1987年,旱情又有回升,受灾面积108万亩,成灾面积50.5万亩。1988年,旱灾受灾面积278.6万亩,成灾面积172.3万亩。1989年,旱灾成灾面积达235.3万亩。1985~1987年,国家共拨发救灾款719.14万元。其中,用于生活救济款358.3万元,扶持灾民生产自救款360.84万元,救济8.05万户,34.5万人。1988年,发放救济款145万元,安排统销粮3492万斤,救济灾民3.9万户,4.1万人。1989年,发放救灾款130万元,救济灾民19.75万人。
  水灾救济 1956年9月4日晚8时至5日上午10时,青岛市降雨269.6毫米,突破58年以来的降雨量最高记录。降雨时风力8~9级,市内倒塌房屋1188间,死亡9人,被水浸湿粮食54万斤。由于积水,铁路临时停车。沧口飞机场的路基被冲毁停止使用。郊区倒塌房屋1268间,死亡2人;农田全部被冲3049亩,部分被冲4880亩,过水农田9771亩;冲毁菜地3618亩;被风吹落水果137万斤;刮倒树木7500棵。由于电线杆被风刮倒,电话中断,工厂因停电造成损失34.3万元,灾情发生后,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召开了救灾紧急会议,并连夜派出干部进行救灾工作。拨发救灾款7840万,救济灾民生活,帮助修建房屋。
  1980年,全年农作物受水灾面积15万亩,成灾面积9.9万亩;1983年,全年受水灾面积1100亩,成灾1000亩。是年,全市7县(市)、区共发放救灾款144万元。
  1985年8月18日,由于9号台风的袭击,暴雨倾盆,城乡平均降雨量达318.6毫米。胶南县降雨430.8毫米,崂山县的北宅乡,莱西县南墅镇,平度县石桥乡降雨均在500毫米以上,农作物大面积被淹、倒伏,被淹村庄46个,水深1米以上。平度县大朱毛村一带水深近2米。有8000余户农民一时无家可归。中共青岛市委和市人民Gov,召开了紧急会议,动员全市军民投入抢险救灾斗争,安置救济灾民。省、市领导亲临灾区慰问灾民,指挥抢救工作。是年,全市受水灾面积296.4万亩,成灾面积241.52万亩,共发放救灾款424.7万元。
  风雹灾救济 1949年8月17日,青岛遭台风袭击,降雨量甚大,海水上涨,市区冲毁民房239户,仲家洼积水,桥梁被冲塌。郊区冲毁农田2600亩。青岛市人民Gov对灾民发放急赈,在新广场和新市场搭盖了临时板房。安置了地时无处居住的受灾群众。1950年4月7日,青岛市狂风暴雨成灾,受灾1984户,倒塌房屋3357间,砸死15人,伤18人,3048亩土地被淹受灾。青岛市人民Gov号召互济互助,群众捐粮食3346斤,捐款726.26万元,救济灾民,帮助灾民修缮房屋2700间。6月16日,大风暴雨袭击了青岛市区,倒塌房屋900余间,死伤30余人。青岛市生产救灾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开展社会互济互助,帮助受灾群众修缮房屋,解决生活困难。
  1960年2月20日晨,胶南突起8级大风。25日晨4时半,又起7级大风,因受地形影响,形成旋风,冲击力猛,旋风所经地带,房屋、树木损坏严重。海崖、灵山卫、张家楼等13处公社,有3472户,15069人受灾。5月13日,该县六汪公社,遭风暴袭击,有31个生产队受灾,冰雹覆盖地面2~3寸,砸毁农作物2.42万亩,占全社耕地面积的21.7%。6月12日19时,胶县铺集公社,遭冰雹灾害,有32个生产队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2.75万亩。29日,即墨县金家等5个公社的33个生产队遭风、雹袭击,冰雹粒大如小枣,积冰厚度20~30厘米,重灾6个生产队,8560户,3.74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68万亩。青岛市人民Gov委员会先后给胶县、即墨两县拨发救灾款13.16万元,肥料28.6万斤,贷款152.6万元,粮种41万斤,口粮35万斤。
  1981年8月31日深夜,14号台风袭击青岛地区,海上大风10~11级,内地8~9级,无雨。海面波涛汹涌,涌浪10多米高。沿海船只、养殖场、码头、堤坝损毁严重。受灾严重的有崂山、即墨、胶南等3县和黄岛区。全市有27处公社,194个生产大队受灾。损坏船只459条,其中冲走、沉没84条;冲坏养虾场12处,共2117亩,损失大虾11.93万斤;冲毁鱼池1 处,损失鱼苗3万尾;冲毁贻贝、扇贝场2处,计31亩;冲毁堤坝19处,计4.13万米,冲毁码头7座,计150米;冲毁盐场3处,计400亩,损失盐1130吨;损坏房屋144间(倒塌36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48万亩,刮倒树木35万棵。1982~1983年,青岛农村发生风、雹灾害3次,农作物受灾面积44.39万亩,成灾面积25.87万亩。1984年5月28日,莱西县有10处乡(镇)106个村遭风、雹袭击,严重的有5处乡(镇)、56个村。冰雹最大直径3厘米。小麦、水果、蔬菜受灾严重。同日,即墨县金口遭冰雹袭击,有14个村受灾,重者有5个村。是年,全市农作物受风、元灾面积39万亩,成灾22万亩。6县1区,救济41313户,157048人。
  1985年8月18日,9号台风袭击青岛地区,8月19日上午,台风中心在青岛市沿海登陆。平均风力10级,阵风达12级,并带暴雨。沿海涌浪高达8米。狂风、暴雨、海潮、洪水造成巨大的损失。城市邮电线路严重损坏,市区部分停电、停水,工厂停工、停产。街道两旁树木大批刮倒,致使交通阻塞。海堤多处被冲毁。厂房、住宅进水,漏雨者甚多。仅市区可以计算的直接经济损失达7740万元。农村供电、交通、通讯几乎全部瘫痪。受灾严重的有81个乡(镇),2000多个村,40.4万户,169.14万人。农作物大面积倒伏、淹没,成灾面积达460余万亩。其中,绝产面积170余万亩;水果被打落,所剩无几。沿海滩涂养殖场大部分被海浪冲毁。毁坏机动船738条,林帆船774条。刮倒树木827万棵。倒塌房屋46291间。因灾死亡26人,伤456人。这次灾害造成全市经济损失5.1亿元。灾情发生后,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Gov召开紧急会议,向全市发出紧急通知,动员全市军民投入抢险救灾,并组织6个工作组,在市领导同志副食下,奔赴各县、区慰问灾民,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Gov也及时派出了以副省长马连礼为团长的慰问团,深入灾民,视察灾情;民政部副部长邹恩同亲临灾区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对当时无自救能力的7877户贫困户和3791户五保户初步进行救济,使其生活得到保障。这次灾害青岛市共拨发县区救济款350万元,灾民均得以妥善安置,无一人逃荒外流乞讨。8月27日,国家通过民政部门捃发救灾款30万元,急赈重灾民7877户,31975人,救济受灾五保户3791户。10月3日,又拨发救灾款80万元,扶持灾民生产自救恢复生产,帮助灾民修建房屋。
  1986年6月3日,胶县后屯等10处乡(镇)遭风、雹袭击,冰雹最大直径10厘米,历史罕史。风力6~7级,降暴雨20分钟。7月14日,平度县有10处乡(镇)遭风、雹袭击,风力10级,降雹、雨30分钟。8月10日,胶南县12处乡(镇)遭风 、雹袭击,风力8~10级,雨量56.5毫米。是年,青岛地区农作物受灾面积30.9万亩,成灾面积30. 1万亩,死亡4人,伤75人,倒塌民房1029间,损坏房屋62061间,倒塌院墙4. 24万米,倒折树木24. 8万棵。经济损失7086.75万元。全年,共发放救灾款117万元。1987年8月15日,即墨、莱西两县共7处乡(镇)遭龙卷风袭击,风力10级以上,持续3分钟。龙卷风中心跨度约0.5公里,长约40公里,风势凶猛。损坏房屋260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达2万亩,造成经济损失97万元。8月19日,平度县唐田、蟠桃、李园等3乡,共12个村,遭龙卷风袭击。风向由西北向东南,风力10级以上,并伴有暴雨、冰雹。1930户、8196人受灾,农作物成灾面积8890亩,粮食减产298万斤,棉花减产8.6万斤,水果减产52万斤;损坏房屋3901间,经济损失108万元 。是年,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24.7万亩,成灾面积17.3万亩。共发放救灾款177.44万元。
  1988年9月6日,胶州市、胶南县、崂山县20多个乡(镇),300多个村庄遭特大风雹袭击。成灾面积34万亩,死亡1人,伤49人,倒塌房屋41间,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是年,共发放救灾款115.4万元。
  1989年5月8日,下午2时40分至6时许,市内5区及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县、崂山区突降近20年来罕见的冰雹,共有23 处乡镇受灾。市内有45处供电线路受损,经济损失达1000多万元。各县(市)、区农田受灾面积85.04万亩,占青岛市耕地面积的11.4%,经济损失1.33亿元。有两人在海上作业落水死亡,近千人受伤。青岛市盐业公司沿海盐场1万多亩盐田受灾,损失原成盐1.35万吨,直接经济损失223万元。灾情发生后,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Gov领导带领市农委、计委、民政局、粮食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立即分赴灾区,察看民情,慰问灾民,现场研究救灾措施,组织动员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并迅速筹措财物,加以中央、山东省Gov的支援,共向灾区拨出化肥2900吨,柴油2220吨,汽油120吨,塑膜5吨,救济款130万元。1990年5月6日,平度遭受冰雹和龙卷风袭击,中共青岛市和书记郭松年、市长俞正声到受灾乡(镇)视察,并研究救济措施。
  霜冻、病虫害救济 1980~1987年8年中,有7年发生过病、虫灾害。多为麦田红蜘蛛和黄疸病及秋季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65.7万亩,成灾面积129.1万亩。较为严重的有:1987年8月22日,崂山县中韩、沙子口、李村、夏庄等10余处乡(镇)发生粘虫灾害,玉米受灾严重,害虫甚密,100株玉米多达2000~3000头,受灾面积4.12万为。1988年6月,胶南县市美、张家楼、六汪乡和胶南等乡(镇),发生虫灾。蝗虫密度为每平方米10~15只,最密处达35只左右。。农田和山林受灾面积6.1万余亩,市美乡最重,受灾面积3.35万亩。其中,农田8000余亩,近千亩地瓜、黄烟、苹果树叶被蝗虫吃光。灾情发生后,青岛市副市长徐世甫亲临灾区指挥灭虫。胶南县人民Gov组织8000余人采取芗和人工捕杀灭蝗虫2万余斤。
  火灾救济 1989年8月12日9时55分,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管道局胜利油田黄岛输油站油库,5号罐遭雷击爆炸起火后,储有4万吨原油的1、2、3、4号油罐相继爆炸,火焰高达300多米,14名消防干警和5 名油库职工救火牺牲,70多名消防干警负伤。火灾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国务院总理李鹏亲自关怀灭火事宜,李鹏总理亲临火灾现场指挥灭火。青岛市党政军警民在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Gov的关心支援下,全力以赴,于16日上午11时将大火扑灭。参加此次灭火抢险战斗的共有2000多名公安干警和消防人员,动用消防车159辆,军用收音机10架,船只19艘,投入灭火干粉、灭火剂237.6吨。油库附近烧毁民房63间,毁坏沥青路面2万平方米,爆炸冲击波震碎建筑物玻璃4000平方米,100余家企业因火灾停产,原油污染滩涂2.2万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535万元。
  支援外地救灾 1950年5月,青岛市生产救济委员会,拨出募捐款7亿元(旧人民币),紧急支援上海市失业工人。同年10月17日,青岛市生产救灾委员会举行常务会议,为贯彻山东省下达的援助皖北灾民7万套棉衣的任务,发动全市人民进行捐献。募捐棉衣70236套,送往皖北灾区救济灾民。同时为支援朝鲜难胞,发动了募捐“千元运动”共募集3.29亿元(旧人民币),援助朝鲜难胞。
  1952年12月,青岛市驻军,开展支援皖北灾胞捐献活动,共捐助粮食2.18万斤,款1940.1万元,衣服1.45万件,毛巾2329条,鞋、袜1644双,棉被、毯子等物品一宗,发往皖北灾区。
  1985年,非洲大旱,赤地千里,当地人民屠宰牲畜饮血解渴。青岛市在市委、市Gov的领导下,5月11日至6月20日,开展了援非募捐,全市共有102万人,465个单位,募集捐款87.9万元支援非洲灾民。


  1986年11月中旬,青岛市人民Gov批准,由青岛市民政局负责,在全市各区范围内开展募捐多余衣被活动,支援临沂多灾贫困地区。以区为单位由民政为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参加组织募集工作。各机关团体、厂矿、企事业单位、驻青部队32万多人踊跃捐助。共募集衣被和其他物品70.34万件。支援沂南县衣被26.37万件,沂水县37.49万件。另将衣被6.47万件。分别救济青岛市各县贫困户。
  1987年5月,黑龙江大兴安岭发生大火灾。青岛市接待资助和安置回籍或投亲靠友的灾民共47人,分别资助去胶南县、莱西县、崂山县和市南、四方、沧口等区,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妥善安置。是年6月底,灾区恢复正常生产。7月灾民陆续返回原址。

TOP

第五篇 救济 救灾  
第二章 青岛解放后社会救济 救灾

第六节 收容遣送


  青岛解放后,收容遣送是党和Gov为解决社会流浪人员而进行的社会管理工作,也是一项特殊的社会救济活动。
  收容遣送机构 1949年12月,青岛市人民Gov指令以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等行政部门和市工会、市妇联等社会团体,组成“青岛市收容乞丐委员会”,统一领导市内各区的收容工作,负责收容流浪在社会上的散兵游勇、灾民、难民和乞丐等游民。同时,成立了青岛市劳动教育所,所址设在胶州路3号。各区被收容的人员,均送该所管理。1951年3月,市区集中收容工作结束,该所撤销。
  1950年3月,青岛市救济院改称青岛市生产教养院。1952~1955年,该院负责收容市区无家可归的老、残、孤儿等及行乞人员。1956年,青岛市人民Gov决定由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抽调干部,组成青岛市处理非生产人口办公室。1957年春,称临时收容站。
  1959年,改称青岛市民政局临时收容所。1959年底,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办流动的指示》。青岛市于1960年春,成立“制止人口自由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火车站、汽车站和大港码头设劝阻站,进行劝阻。1963年,形势好转后撤销。
  青岛市民政局临时收容所根据内务部《城市收容遣送工作站方案》的要求,1965年1月7日,经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同意,将青岛市民政局临时收容所更名为青岛市收容遣送站。1979年2月,再次更名为山东省青岛收容遣送站,仍隶属青岛市民政局领导。
  1982年9月,成立青岛市劝阻遗送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城市管理。
  收容遣送对象 青岛解放初,收容遣送对象主要是国民Gov统治时期遣留下眯的散兵游勇、小偷、灾民、难民、乞丐和娼妓。1950年10月27日至1951年3月,青岛市集中收容996人。其中,120名惯偷分子送垦区管制劳动,遣送回原籍125人。余751人中,灾民占50%,城市无业游民占16%,小偷占11%,孤儿占8%,乞丐占5%,失去劳动能力、无依无靠的工人占3%,其他人员占7%。1949年12月至1952年3月,青岛市先后收容无业游民2050人。
  1959~1961年,国民经济困难期间,青岛市收容对象主要是农村因生活困难流入城市的灾民。1959年2月10日,有1600余人经青岛流向东北、西北等地。1960年1~7月,青岛市区劝阻42847人次,收容24542人次。后经说服教育,先后有67035人返回原籍参加生产。1961年,青岛市根据公安部、内务部“坚决制止人口自由流动把好三关”的要求,在农村积极组织生产救灾的同时,市区加强了劝阻收容和遣送安置工作。同年10月起,青岛市收容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逐月渐少。10月份收容1608人,11月份收容1015人,12月份收容681人。1961年青岛市收容外流人员27656人次。其中,青壮年占50%。经教育遣送回原籍的农民20132人,送社会福利院和儿童福利院收养的孤老、孤儿18人,送市少年儿童工读学校管教的顽劣儿童205人,送广北“五·一”农场强制劳动的屡返的长期流浪人员86人。
  1962年6月,青岛市执行山东省民政厅召开的收容遣送站站长会议精神,收容对象只限于盲目流入城市车站和交通要道,衣食无着的农民、学生和回乡安置后又流出的职工,以及城市某些流浪街头、生活无着的人。
  1966~1977年,青岛市共收容17756人。收容对象比较复杂。1970年第四季度,青岛市收容372人。其中,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和“地富反坏右”63人,流氓、盗窃55人,长期流散人员76人,精神病患者40人,因生活安排不落实和家庭纠纷外流的72人,其他66人。这些被收容人员送社会福利院收养的11人,送公安部门处理的353人,其他均遣送回原籍。
  1978~1986年,青岛市收容各类流浪人员11775人。这些流浪人员,少数是因生活困难外海参的农民,多数是游惰成性的长流人员;家庭管教不当或受虐待的少年;家庭无力看管和无依无靠的痴呆精神病人;好逸恶劳以乞讨为生的人员。仅1981年1~6月,青岛市就收容721人。其中,乞讨人员160人,屡遣屡返的长流人员166人,疯傻痴呆和精神病人79人,有违法行为的12人,因家庭纠纷、婚姻问题等其他原因外流的304人。这些收容人员,送社会福利院收养的104人,送公安部门处理的28人,其余遣送回原籍安置。
  1990年,青岛市共收容913人。其中,青壮年占多数,为760人。其次是少年儿童158人,老年人只有85人。
  管理教育 青岛解放后,收容人员的管理教育,主要是由收容站负责。收容站内设办公室、遣送科、医务室,分别负责管理教育、遣送安置和医疗。收容有员进站后,逐个审查,建立收容人员登记卡片,存档备查。对住址、外流原因清楚的,经说服教育后,即行遣送回原籍。对情况不明的,则通过发函、电报、电话查询,弄清后再行遣送。对痴困、精神病人隔离治疗,男女分室居住;对衣不遮体、服不御寒的,发给衣服;对患 有疾病的给予治疗,重病者及时送医院治疗。
  收容人员的生活标准,50年代,每人每天粮8两,蔬菜1碗。1963年后,每人每天粮1斤,蔬菜1碗。对老、幼、病者给予细粮和病号饭照顾。
  对收容人员的教育,贯穿在收容、遣送、劳动的全过程中。青岛解放初,对收容人员重要是进行新旧社会对比,热爱劳动的教育,促使其克服寄生思想和游惰习气,回到原籍安心生产劳动。1959~1962年,对流入城市的灾民,进行形势教育和重建家园、安心农业生产的教育。对不务正业、到处流窜,或有违法行为者,主要进行政策、时速和法制教育。
  改造安置 青岛解放初期,对收容人员中游惰成性、不务正业到处流窜并有违法行为的,主要是组织他们搿麻绳、编草席、制麻袋、缠电线、拆洗面袋、缝制棉衣等生产劳动,通过劳动进行教育改造。
  1959~1962年严重自然灾害时期,对一时不能遣送的,组织他们在沧口区牛毛山打石子,边劳动、边教育。自挣路费,以工代赈。1962年,收容遣送站迁到城阳后,拨给土地11亩,作为收容人员的劳动场所,组织收容人员进行劳动。边劳动、边审查、边教育、边遣送安置,称“四边”工作。收容遣送丫处流人员劳动年产粮6000余斤,蔬菜3万余斤,养猪8头。在农忙季节,组织收容人员到生产队参加劳动,促使其思想转化。经教育、改造后,收容人员大部遣送回原籍参加生产。对原籍属青岛市所辖县区的收容人员,回乡生产有困难的,则从生产收中,给予适当的补助,发给棉、单衣各一套,被、褥各一床,并派人送回原籍,与生产队协商给予安置。对回乡生活困难较大,无依无靠的单身汉,则送山东民政厅办的外流人员安置农场参加生产劳动。
  1968~1986年,青岛市遣送回原籍生产的收容人员共100人,送省安置 农场的66人。

TOP

第五篇 救济 救灾  
第二章 青岛解放后社会救济 救灾

第七节 解决城镇居民成户下乡遗留问题


  1984年3月至1989年9月,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Gov在市民政局设立“青岛市解决城镇居民成户下乡遗留问题办公室”,负责处理青岛市城镇居民成户下乡和“文化大革命”期间遣返、疏散人员遗留的问题。
  1964~1966年,青岛市城镇居民成户下乡的有3899户,15491人。其中,有原始下乡档案的3170户,7609人。除对下乡到外省精简职工、退职、退休的和地址不清的或查不到下落的外,将2166户,6069人的原始下乡档案材料复制后,转发省内68个县市。截至1964年9月15日,已有1217户,4765人(含下乡后出生的1683人),就地输了农转非户口。其中,青岛市各县551户,2045人;烟台市428户,1890人;潍坊市126户,509人;其他地区112户,321人。另有885人死亡,693人就工、13人升学、24人参军、2人被捕判刑。迁往外省的628人中,迁回城镇的292人,倒流青岛市的354人,已办理农转非的33人,还有64人不要求办理农转非。
  1984年,青岛市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公安厅、粮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解决城镇居民成户下乡遗留问题的通知》精神,经审查批准118户,449人,收回青岛市区落户,占下乡总人数的5.8%。同时,青岛市市属各县,为城镇居民成户下乡办理了934户,3045人的农转非户口,其中,胶县517户,1853人;即墨县319户,918人;胶南县75户,197人;平度县23 户,77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青岛市遣返疏散到农村的有7534户,24646人。到1984年,仍有1067户,2242人,留在农村。经过城乡逐级调查核实,对人及户口均在乡而又要求就地办理农转非的790调用,1578人,给予就地办理了农转非。对长期滞留城市、户口已在农村注销,或者城市仍有私房以及在农村无依无靠的老弱病残,城市有亲属赡养的,办理收回城市落户,共有254户,602人。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