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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民  兵  
第一章 体制机构

第一节 领导机构


  人民武装委员会 青岛市各级人民武装委员会(简称武委会),除市属各县组建于抗日战争时期外,市和所属各区均建于5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统称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委员会和人民武装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称人民武装委员会,后称兵役委员会和党委民兵工作组,从1962年开始,仍称人民武装委员会。
  1952年12月,中共中央决定,“各中央局、中央分局、省委、地委、县委、区委及地方支部,均须吸收有关部门的主要干部,组成各该级人民武装委员会,……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党委书记兼任之。”遵此精神,青岛市属县和县辖区、乡党委,于1953年上半年相继成立了各级人民武装委员会。
  195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后,国家兵役制度实行重大改革,将县以上各级人民武装委员会改为兵役委员会,在各级党委、Gov的领导下,统一负责兵役、民兵工作。1956年11月26日,青岛市兵役委员会正式成立。由滕景禄(市委书记)任主任,李光远(副市长)、孙瑛(市兵役局长)任副主任。12月13日,青岛市委决定增补崔介(副市长)为第一副主任。1958年11月19日,青岛市兵役委员会进行调整。由刘特夫(市委书记)任主任,王锡三(副市长)、沈超(市兵役局副政委)任副主任。1959年11月12日,市兵役委员会再次进行调整。由刘特夫任主任,周方(市委副书记)、邓和山(青岛市军分区司令员)、王锡三任副主任。期间,市属各县和崂山郊区武委会亦改为兵役委员会。市属6区(市南、市北、台西、台东、四方、沧口)成立武委会。
  1960年1月27日,根据中央军委关于各级兵役委员会改为各该级党委民兵工作组的指示,青岛市兵役委员会改称青岛市委民兵工作组。由刘特夫任组长,周方、邓和山、克明(青岛市军分区副政委)任副组长。市属各县兵役委员会和市属6区武委会,均改为县、区委民兵工作组。
  1962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各级党委民兵工作组改为武委会的通知,青岛市和市属县、区委民兵工作组,复称人民武装委员会。期间,人民公社、大型厂企和大专院校党委,也相继成立武委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武委会的制度遭到破坏。“文化大革命”以后,随着民兵传统的恢复,1979年恢复了县以上各级人民武装委员会。青岛市武委会,由刘众前(市委书记)任主任,李秉政(市长)、张显瑞(市人武部长)任副主任。
  1984年以后,青岛市武委会进行了三次较大的调整。1984年7月23日,调整后的市武委会,由刘鹏(市委书记)任主任,臧坤(市长)、修仁道(青岛军分区司令员)、宋玉珉(副市长)、王茂喜(青岛军分区政委)任副主任。1987年2月6日,调整后的市武委会,由刘鹏任主任,郭松年(市委副书记、市长)、沈兆吉(青岛警备区司令员)、贾启忠(青岛警备区政委)、孙炳岳(市委副书记)、宋玉珉任副主任。1990年1月8日,调整后的市武委会,由郭松年(市委书记)任主任,俞正声(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沈兆吉、贾启忠、田怀端(市长助理)任副主任。期间,县(市、区)、乡(镇)各级武委会亦作了相应的调整。
  人民武装部 1942年8月以前,人民武装工作主要由军事系统直接领导。各军区、军分区政治机关专设人民武装动员科、股,具体负责处理有关事宜。1942年8月以后,随着各级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委员会的建立,撤消了设在军分区以上政治机关的人民武装动员部门。1945年8月以后,山东分局、山东军区决定,在区以上各级建立人民武装部(简称人武部)。人武部既是山东军区系统的组成部分,也是地方民主政权中军事机构的组成部分,并保持自省至村的垂直系统。青岛地区各县和县辖区相继建立了人武部。各级人武部设部长、副部长各1人,区另设教导员1人。各级正、副部长及区教导员,由同级武委会正、副主任及区委书记或副书记分别兼任。1946年9月,华东局决定,各级人武部是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县人武部统一领导县、区武装和群众武装。县委书记兼任人武部政委,县人武部部长为县委委员。各级人武部为军区系统的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1947年6月,华东局指示,将县、区两级人武部与地方武装领导机构分开,保持其垂直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军委于1950年春指示:“自军委至县、区成立人民武装部,归军区系统。”1951年3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各级人武部隶属于军区领导,编入人民解放军的序列,其番号均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字样。编制为大县8人,中县7人,小县6人。青岛地区各县人武部全部按照新的编制,对人员进行了充实。
  1951年8月,青岛市人民武装部成立,辖崂山办事处人武部。1953年1月,青岛市人民武装部撤消,崂山办事处人武部直属山东军区领导。
  1954年6月,中央军委指示,将市、县人武部改编为市、县兵役局,撤消区人武部建制,保留1~2名武装助理员。9月青岛市兵役局正式组建。崂山郊区兵役局划归青岛市兵役局建制。市属6区(市南、市北、台西、台东、四方、沧口)设武装助理员。1958年9月,原属莱阳军分区的即墨县兵役局和昌潍军分区的胶县、胶南县兵役局,划归青岛市兵役局建制。
  1958年11月,济南军区决定,将荷泽军分区机关与青岛市兵役局合并,组建青岛市军分区。辖即墨、胶县、胶南县和崂山郊区兵役局。1959年3月,市属6区成立人武部。1960年2月,县、市兵役局统称人武部。农村人民公社成立人武部,设1~3人。1961年5月,即墨县和胶县、胶南县人武部,分别划归烟台军分区和昌潍军分区建制。
  1962年2月,山东省军区通知,撤消青岛市军分区,改为青岛市人民武装部,辖6区和崂山县人武部。市属各大局(公司)、大型厂企、大专院校和街道办事处先后成立人武部。
  1970年2月,济南军区指示,经中央军委批准,青岛市人民武装部与某守备部队合并,组编为青岛警备区。市属5区(台西区于1962年12月撤消)和崂山县人武部划归青岛警备区建制。民兵工作列为警备区三大任务之一。1978年12月,原属烟台军分区的即墨县人武部和昌潍军分区的胶县、胶南县及黄岛区人武部划归青岛警备区建制。
  1979年3月,济南军区命令,遵照中央军委1月18日批示,同意组建青岛市人民武装部。5月,青岛市人武部正式办公,辖6区4县人武部。1983年10月,原属烟台军分区的莱西县人武部和潍坊军分区的平度县人武部,划归青岛市人武部建制。
  1983年11月,济南军区决定,将青岛市人民武装部改称青岛军分区。辖6区6县人武部。
  1985年10月,根据济南军区守备部队精简整编命令,青岛军分区并入青岛警备区。6区6县人武部划归警备区建制。青岛市民兵工作由警备区统一负责领导。1986年6月,遵照中发[1986]5号、国办发[1986]25号文件精神,将6区6县人武部全部移交地方建制领导。县、区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后,既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机关,又是县(区)党的委员会的军事部和同级人民Gov的兵役机关,机构单设,接受县(区)委、人民Gov和上级军事机关的双重领导。


第六篇 民  兵  
第一章 体制机构

第二节 民兵组织


  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全面的侵华战争。10月,日军大举入侵山东。1938年1月10日,日军第二次侵占青岛。为挽救国家和民族的危亡,驱日寇、除汉奸、打土匪、保家乡,青岛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中国Our Party的号召,先后成立了“民族抗日先锋队”、“人民武装自卫团”、“抗日游击小组”等群众武装组织,有5300余人。1940年12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简称山东省战工会),制定了《人民抗日自卫团组织条例》。从此,全省各地群众武装组织的名称,统一为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团。自卫团的基本组织,分为自卫团和基干自卫团两部分。基干自卫团是开展游击战争、配合部队作战的骨干力量。青岛地区各县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组织整顿。统一编为小队(5~15人)、分队(2~4个小队)、中队(2~4个分队)、大队(2~4个中队),乡、区、县团部。县团部为最高单位,村为基层单位。各小队至大队,设正、副队长,中队和大队设正、副指导员;乡、区、县团部,设正、副团长和正、副指导员(县团部为教导员)。1941年11月,中央军委在《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指示中明确提出:“抗日根据地武装力量,应包括主力军、地方军、人民武装(即不脱离生产的自卫队、民兵)三部分,目前以发展地方军和人民武装为中心。”根据上述精神,青岛地区各县积极发动群众,使自卫团队伍不断发展和扩大,群众性的联防自卫组织也逐步建立起来。1942年9月,山东省战工会、山东军区颁布《修正山东军区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团暂行条例》,将自卫团的基本组织——民兵和自卫团,改称民兵和自卫队。1943年3月,山东分局、山东军区发出群众工作指示,要求大量发展民兵,在青岛地区掀起了突击发展民兵运动。是年10月,根据山东省行政委员会公布的《山东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团组织条例》规定,自卫团的县团部和区团部撤消。1944年5月,山东军区司令部、政治部重新公布《山东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团组织条例》。《条例》规定:自卫团村团部设正、副团长、指导员,下辖民兵队和自卫队。团长兼民兵队长,副团长兼自卫队长。民兵队下辖基干队、游击小组、青抗先(青年抗日先锋队);自卫队下辖普通自卫队和青年、妇女、渔民自卫队等。青岛地区各县按照《条例》的要求,对自卫团组织进行了全面整顿,民兵和自卫队的数量有所增加,质量有所提高。1945年1月,山东军区发出大量发展民兵的指示,青岛地区再次掀起参加民兵的热潮。至1945年8月,民兵和自卫队已经发展到15万余人。
  1945年9月2日,日军投降。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不顾全国人民的反对,于1946年6月发动了全面内战。9月,中共华东局作出《关于目前人民武装工作的决定》,指出:“进一步加强民兵工作,目前应成为全党重要工作之一。”“各地以县为单位,按三三制的编制,编成民兵子弟兵团,以区为单位编成大队,县人民武装部兼团部轮流到前线配合部队作战。”青岛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在“保家、保田、保饭碗”的口号下,掀起参加民兵的热潮。仅崂山地区即有258个自然村建立了民兵组织,有民兵7740人。1947年10月以后,山东战场转入全面反攻作战。由于战争规模扩大,配合部队作战、支援前线的任务十分繁重,民兵队伍不断扩大。至1949年9月,青岛地区民兵已达到16万余人,自卫队也得到相应的发展。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全国开始实行普遍民兵制度。1950年,青岛地区各县根据上级有关指示,首先整顿和巩固了原有的民兵组织。从1951年起,在农村和城市郊区(市区内不建立民兵组织),逐步把18~40岁的男性公民编入民兵组织。改过去自愿参加民兵的原则为普遍民兵制度。并将过去人民武装自卫团之名称改为民兵,将自卫团的基本组织——民兵和自卫队,分别改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同时,按照《民兵组织暂行条例》的要求,以县为单位组建民兵基干团,区和乡分别组建民兵基干营、连。至1953年,仅崂山办事处就有民兵2.5万余人(其中基干民兵6165人);组建民兵基干团1个,营8个,连26个。基本达到了普遍民兵制的要求。
  1955年,国家改志愿兵役制为义务兵役制,建立了预备役制度。1955~1957年,青岛市在城乡中分期分批地进行预备役登记工作。1958年2月,山东省召开兵役工作会议,部署了民兵、预备役“合二而一”的整顿工作。青岛地区各县于上半年对民兵组织进行了整顿。以30岁左右的复员军人为骨干,结合18~25岁的男性公民编为基干民兵,其他未编入基干民兵而适合服预备役的公民,则一律编入普通民兵。整顿后的民兵即为预备役。
  1958年8月,台湾国民党在美帝国主义的支持下,叫嚣反攻大陆,进行军事挑衅和战争威胁。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为保卫中国领土主权的完整和初级阶段建设,保卫远东的世界和平,中国需要拥有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除了必须建设强大的常规部队和特种技术部队之外,还必须在全国范围内把拿起武器的男女公民武装起来,以民兵组织的形式,实行全民皆兵。9月,毛泽东主席反对表了“民兵师的组织很好,应当推广”的重要谈话。在中共中央《决定》和毛泽东主席“大办民兵师”谈话精神的指引下,青岛地区出现了大办民兵师的高潮。从农村到城市,从厂矿企业到党政机关和大专院校,相继建立起民兵组织。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将16~50岁的男女公民全部编入民兵组织,仅市区(含崂山郊区)即发展民兵87万余人。1959年上半年,结合整顿人民公社,整顿了民兵组织。在农村人民公社和城市厂矿企业、机关、院校,分别组建民兵师(团)。经过整顿,市区共建立民兵师29个,团121个,营1221个,连5658个。1962年6月,毛泽东主席作了“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重要指示。是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民兵工作条例》。青岛市按照《条例》的要求,对民兵组织进行全面整顿。市区共有民兵师9个,团67个,营432个,连2100个,有基干民兵13.1万人。同时,结合贯彻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民兵战备工作和调整民兵武装布局的指示,按照一件武器三套人员的要求,武装了基干民兵连351个,武装基干民兵达1.6万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青岛地区的民兵组织遭到破坏。但在“文化大革命”过程中,由于广大干部和民兵对“四人帮”的抵制和斗争,民兵建设仍然取得了一定成绩。1969年6月,毛泽东主席提出“战争打起来,组织地方部队,小县一个营,中县两个营,大县一个团”的要求。青岛地区各县和市内5区于1970年上半年,先后组建民兵独立营、团。市区和崂山县共组织民兵独立团1个,营5个,连6个,编入民兵1.2万余人。1973年,将民兵独立团(营)改为民兵武装基干团(营)。期间,随着大批技术装备器材的配发,逐步在武装基干团内组建高炮、高机、地炮、侦察、通信等专业技术兵部(分)队,使民兵由单一的步兵,发展成为有多种专业技术兵合成的队伍。至1976年,青岛市(含崂山县)共有民兵47万人,其中基干民兵22.7万人(内有武装基干民兵2.6万人)。武装基干团6个,营22个,连161个;高炮团1个,营4个,连17个;高机连10个,地炮连6个,机枪恋个,通信连12个,侦察连8个,防化连5个,指挥连5个,反坦克火器排60个,打坦克爆破班298个。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通过拨乱反正,逐步恢复了民兵工作的传统。1978年10月,中共中央重新颁布《民兵工作条例》。根据《条例》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青岛市和所属各县于1979年8月至1980年1月整顿和健全了民兵组织。整顿后,编有民兵师20个,团294个;武装基干团11个;高炮团4个,共有民兵178.8万人(其中基干民兵99.5万人)。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在批转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调整民兵组织问题的报告》中指出,对民兵组织要进行调整改革。是年11月至1982年5月,青岛市和所属各县在普遍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民兵组织进行了调整和改革,缩小了组建民兵的范围。对难以坚持正常活动的712个单位的民兵组织予以撤消;对单位人数不满100人,民兵人数不满40~50人的不再建立民兵组织。简化了民兵组织层次,取消了民兵师、民兵团(指人民公社)和武装基干民兵团建制,共减少民兵团165个;增建独立民兵排、班;并将原来的普通、基干、武装基干民兵三种组织,改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两种组织。压缩参加民兵的年龄,男性公民由16~45岁改为18~35岁(其中基干民兵18~28岁)。实行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相结合,凡有民兵组织的地方,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应服兵役的人员,除应征服现役者外,均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从制度上保证了民兵与预备役的统一。在这次整顿中,全市共有68.8万余人编入民兵组织。其中,基干民兵15.7万人,列为第一预备役;普通民兵53.1万人,列为第二预备役。1982年下半年至1983年,通过年度整组,全市民兵总数达到70.6万余人,新建立民兵组织89个。同时,还调整了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的布局和编组。农村以县为单位,把专业技术分队相对集中,一个公社编一种专业;市区则以高炮为主,编1~2个专业。缩小了专业技术分队的布局,扩大了编组的范围。1985年以后,贯彻中共中央“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住重点,打好基础”的方针,进一步压缩了基干民兵数量,精简了民兵队伍。1987年,青岛市对市区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的布局和编组,再次进行调整,使专业对口率由40%上升到90%以上。调整了市属各局(公司)、中央及省属企业的民兵预备役工作隶属关系,使“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支持”的城市民兵预备役领导关系落到实处。1989年,在对民兵进行整组的同时,调整和制定了1989~1993年青岛市基干民兵发展规划。1990年,调整和完善了民兵编组,使基干民兵队伍更加精干。当年,建有民兵组织的厂企713个,乡镇159个,行政村6075个;编成团、营、连建制和各种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同时,为加强后备兵员的储备工作,还在全市统一划分了5个兵员储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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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民  兵  
第二章 武器装备

第一节 武器配备


  民兵的武器装备,系随着战争年代的缴获而不断充实,又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而逐步更新的。由于武器装备来源的不同,从抗日战争到1990年,主要经历了三个时期,即土杂式武器、旧杂式武器和国产制式武器时期。各时期的武器装备,又是交错递进发展的。
  土杂式武器 抗日战争初期,民兵武器装备主要来自民间。青岛地区广大抗日群众,为了武装自己,打击敌人,制造和收集了大量的土枪、土炮和大刀长矛等。1943年以后,民兵武器装备的来源,除军区、军分区予以补充和部队赠送外,主要靠作战缴获的战利品。当时民兵手中的武器,除大刀长矛、土枪土炮、炸药、地雷和手榴弹外,还有少量的机枪、马步枪和短枪。民兵武器装备得到较快发展,武器的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解放战争时期,随着民兵支前与配合部队作战规模不断扩大,缴获的武器逐年增多。至1947年以后,青岛地区的民兵,除站岗放哨外,执行作战任务基本不再用大刀长矛、土枪土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当时国家正处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民兵武器的数量和质量都没有多大的增加和变化。至1957年以前,基本上仍是以使用土杂式武器为主。
  旧杂式武器 1958年,全国城乡大办民兵师,民兵队伍迅速扩大。为保证民兵完成战备值勤和军事训练任务,济南军区将部队陆续换装下来的20余万件旧式武器和装备器材,全部配发民兵。至1961年,随着大批旧杂式武器和装备器材的增加,土枪土炮被全部淘汰,使民兵武器装备由土杂式渐进为旧杂式。1962年,青岛市民兵武器数量达到2635件。
  1962年以后,由部队换装下来的旧制式武器(国产“1953年式”),陆续装备民兵(另由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每年有计划地调拨给民兵少量国产“1956年式”新制式武器),使民兵的制式武器数量逐年增加,质量逐年提高。至1970年,青岛市共有民兵武器6006件,其中制式武器4038件,占67.2%。
  国产制式武器 1971年,中共中央确定,将民兵武器装备列入国家军工生产计划,地方军工产品主要是装备民兵。1975年10月,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制订《民兵武器装备十年规划》,加快了民兵武器装备的发展和更新。至1979年,青岛市共有民兵武器4.5万余件,其中制式武器4.4万余件,占99.1%。基本上实现了武器装备国产化和制式化。期间,由部队换装下来的部分火炮和技术装备器材,相继装备到民兵高炮、地炮、侦察、通信、工兵、防化等部(分)队,使民兵的重型火器和技术装备得到相应的发展。
  1981年,全国第二次民兵装备工作会议提出“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调整品种,搞好配套”的方针。青岛市对民兵武器和装备器材,进行全面技术检查和鉴定,在摸清数量和质量的基础上,旧杂式武器全部淘汰,部分回收了“1953年式”旧制式武器。至1990年,青岛市的民兵,不仅装备了国产的制式轻武器,而且还装备了一定数量的制式高炮(机)、地炮和打坦克火器以及配套器材,使民兵全部装备了与部队同一系列的制式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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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民  兵  
第二章 武器装备

第二节 管理维修


  武器装备管理 随着民兵任务的变化和武器装备的发展,对民兵武器装备的管理工作,也采取了相应的不同形式。从抗日战争到50年代中期,民兵武器的管理形式,主要采取由个人分散保管的办法。1958年,部队换装下来的大量旧杂式武器移交民兵后,由于武器装备数量的增加,民兵个人管理武器的形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情况,逐步改为由民兵连集体管理。1973年,山东省军区制定《山东省民兵武器管理试行规定》,按照《规定》的要求,青岛地区配发武器的民兵连,全部建起民兵武器室,并建立和健全了值班、检查和报告等制度,保证了武器的安全。1981年以后,随着民兵组织的调整和民兵训练改革的推行,对民兵武器管理形式,又作了相应改变。在农村,除海防一线地区外,民兵武器改由公社人武部集中管理;在城市,改由市、区人武部(或指定保管条件好的厂矿)集中管理。同时,相继改建或新建一批基层武器仓库,加快了集中管理武器的进程。1984年以后,根据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在山东召开全国民兵武器装备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的精神,青岛市的民兵武器和装备器材,全部集中到市、县、区民兵装备仓库统一封存管理。由于保管条件和保管制度不断得到改善和加强,基本上杜绝和防止了武器装备器材的丢失和损坏。1988年,经青岛警备区全面检查评比,有8个区(市)人武部被评为武器装备管理先进单位。至1990年,全市民兵武器管理已经连续9年实现安全无事故。
  武器装备维修 民兵武器装备维修工作,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不断得到加强,较好地保障了民兵作战和训练的需要。从抗日战争到50年代,由于没有专门修理机构,民兵武器装备的维修主要靠当地“小炉匠”和“小铁匠”,武器完好率比较低。1958年以后,大量旧杂式武器装备民兵,加之民兵担负着繁重的执勤、训练等任务,武器破损较多,待修率增大。为保障民兵完成战备、执勤和训练任务,青岛军分区建立民兵武器修械所,承担部分民兵武器的维修任务。1963年以后,青岛地区各县根据周恩来总理关于“各县都要建农机修造厂,平时修农机,战时修武器”的指示,先后在县农机厂建立民兵武器维修组。即墨县率先对各公社的农具修配厂赋予民兵武器修理任务,并在配有武器的民兵连队增设军械维修员,形成县、社、队三级维修网,提高了修理能力。1969年,山东省军区在即墨县召开全省民兵武器维修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县、社、队三级维修网的经验。至1972年,三级维修网在青岛地区已基本普及。期间,市属各区的民兵武器,则由配发武器的单位负责修理(配发高炮的厂矿,建立维修小组,配备修理工),保证了民兵武器经常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1979年以后,由于地方工厂企业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原来利用农机厂修理民兵武器的办法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从1982年开始,各县在农机厂民兵武器维修组的基础上,组建民兵武器修理分队(每队10~20人),具体承担民兵武器维修任务。同时,有计划地对县和公社两级民兵武器仓库的管理人员进行重点培训,使之担负起仓库管理、安全警卫和武器修理等3项任务。1983年,经青岛警备区组织检查,各县民兵武器修理分队和县、社两级民兵武器维修员比较落实,并涌现出一批先进的修理分队和优秀的维修人员。在县以下民兵武器修理体制稳步发展的同时,青岛市人武部(军分区、警备区)所属的专业修理机构(修械所),也得到相应的加强,及时完成修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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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民  兵  
第三章 教育训练

第一节 政治教育


  民兵的政治教育,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在战争年代就由中共地方组织统一安排,直至1958年。1958年9月毛泽东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的号召以后,民兵的政治教育与人民解放军的政治教育同步进行。教材由总政治部和军区政治机关印制,发到民兵连。民兵政治教育的内容由军事机关安排,纳入地方党委计划实施。教育时间,主要利用一月一个活动日,上好一堂政治课。教育方法,采取分散与集中、短期集训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并把“民兵俱乐部”、“文化中心”、“民兵青年之家”等场所,作为民兵教育活动的阵地。
  人民战争思想教育 各级人民武装部在民兵政治教育中,始终把人民战争思想这个克敌制胜的法宝贯穿教育的始终,并随着形势的发展,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1960年4月,通过传达贯彻全国民兵代表会议精神,在全市掀起宣传毛泽东主席人民战争思想的高潮。为提高对民兵战略地位的认识,实现全党都要注重战争、学习军事准备打仗的思想,市、县、区党校都把人民战争思想、民兵战略地位列入必修课。仅市南区人武部1963年和1964年,就通过区党校轮训党员干部1328名;举办集训队和定期讲座等形式轮训民兵政治指导员、教导员、政治委员214名。沧口区人民武装部1960~1965年期间,每周安排两个晚上,培训民兵指导员、教导员和政治委员。市、县、区人武部还结合每年的民兵整组、征兵和建军节、国庆节、新年等重大节日,邀请老干部、老民兵、老英模作报告,向全市人民群众进行革命传统教育。1962~1965年,新年春节期间,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区和崂山县人武部,组织民兵文艺汇演。民兵自编、自演节目,形象生动地宣传民兵的地位作用,展现民兵的风貌。1965年春节期间,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兼山东省军区第一政委苏毅然和山东省军区领导在青岛市委书记兼人武部政委张敬焘、市人武部部长何传修等陪同下,观看了市南区民兵文艺演出,接见了全体演员和区人武部干部,勉励大家努力工作,为国防建设多作贡献。1965年7月10日,青岛市举办“东南沿海民兵歼灭美蒋特务展览会”,9天接待观众6000余人。济南军区副司令员杨国夫、山东省军区司令员童国贵、青岛市委书记张敬焘等亲临指导。是年10月1日,青岛市人民武装部举办“青岛民兵作用展览会”,历时55天,接待观众3.3万余人次,其中外地来宾333人。
  形势战备教育 1960年,苏军不断在珍宝岛地区进行军事挑衅,边境形势紧张。中央军委扩大会议要求,加强民兵形势战备教育,使广大民兵认清形势、加强战备、准备打仗。青岛市人民武装部和市内各区人民武装部,在驻军配合下,组织大批军队干部、人武干部深入工厂、企业、机关、学校作形势报告。仅1962年,全市组织报告会375场,共19.8万余人次参加。其中青岛市人武部领导亲自作报告75场,共4.5万余人次参加;各区人武部领导作报告174场,共55960人次参加。形势战备教育,增强了民兵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战备观念。1962年台湾国民党军队企图窜犯大陆,市南区490名转业、复员军人重返部队。1963年10月7日,青岛长途汽车运输公司民兵曲荣晓,驾车行至海阳,听到台湾国民党武装特务在海阳大辛家登陆,主动向驻军请求担负运兵任务,因完成任务出色,部队给他记三等功。1979年越南军队肆意侵扰广西、云南边境地区,中国军队被迫进行自卫还击作战。4月,青岛市通过大力宣传对越自卫还击作战中青岛籍531名荣立战功官兵的事迹,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向戍边英雄学习活动。以戍边英雄“亏了我一个,幸福10亿人”的崇高思想教育民兵、教育广大群众。5月,中共青岛市委、市革命委员会和市人民武装部专门组织赴云南前线慰问团,带着全市人民的心意和慰问品到前线阵地慰问戍边官兵。带回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和对家乡父老的问候,激励全市人民。并在全市民兵中和广大青少年中开展与前方将士通信活动,互相勉励。7月,青岛市邀请云南边防部队某部一等功营副营长张廷香、广西边防部队某部一等功营营长张富贵和广西那坡县平猛大队广依生产队民兵排长、一等功臣林兴平来青岛,为人武干部、专职武装干部(以下简称专武干部)、民兵干部作报告。在英雄事迹的鼓舞下,广大民兵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努力参加初级阶段建设,以实际行动支援前线。
  国防教育 自1987年起,青岛广泛开展了全民性的国防教育。教育对象主要是民兵、青年职工和中学以上在校学生。教育内容为国防知识。教育目的是提高民兵、青年及大中学生的国防观念。教育形式有季课、刊授、对话、演讲会、报告会、录象展播、文艺演出、图片展览和国防知识竞赛等。为加强对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青岛市委宣传部、青岛警备区政治部、共青团青岛市委、青岛市教育局等单位,联合成立市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县(市)、区和部分局(公司)分别成立了国防教育小组。全市共成立国防教育领导小组635个。1988年全市举办国防知识竞赛1200多场;组织10万余名民兵、青年、学生参加山东省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和解放军报社联合举办的“齐鲁杯”、“龙岩杯”国防知识竞赛,选送答卷4万余份,3个单位获优胜奖,37人获个人奖。
  开展“创先”活动 1959年,青岛市军分区在四方区试点,开展“创先进民兵连和评先进民兵”活动,取得经验后在全市推广。当年,全市评出先进民兵连222个,先进民兵排757个、先进民兵班3233个,先进民兵5369名。从中推选34名民兵代表,于1960年4月光荣地出席了全国民兵代表会议。
  1960年,在全市人武部门和民兵组织中,开展争创“四好”(政治思想好、三八作风好、军事训练好、生活管理好)单位、评比“五好”( 政治思想好、三八作风好、军事训练好、完成任务好、锻炼身体好)民兵活动。1964年,四方区人武部被山东省军区评为“四好区人武部”。1970年,青岛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民兵连被济南军区授予“四好民兵连”标兵。
  1963年,在全市民兵中开展雷锋为榜样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评比活动。青岛市饮食服务公司三新楼民兵连基干民兵班长王厚群,被评为山东省民兵学习毛主席著作标兵,并于1965年10月光荣地出席了济南军区学习毛主席著作先进代表会议。
  1977年,在全市民兵组织中,开展创民兵工作“三落实”(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先进单位活动。青岛市第一染织厂三车间民兵连,被济南军区授予“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民兵连”称号。1979年,全市评出“三落实”先进民兵连1156个、先进民兵排4342个、先进民兵班9614个,先进民兵1612名。1980年4月21日,青岛市召开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代表会议。会上给10个基层人武部、10个民兵连授予锦旗,给303个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状;推选出35名专武干部和民兵,为出席山东省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代表会议的代表。
  1984年3月5日,平度县王家站人民武装部被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Gov、省军区授予“基层武装部标兵”称号,荣记集体一等功。青岛造船厂等11个基层武装部,被评为山东省“先进人民武装部”。刘军等24人被评为山东省“先进专职人武干部”。
  胶南县寨里乡庄家疃民兵,1989年11月被国防部授予“全国民兵预备役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990年1月又被济南军区授予“黄海前哨模范民兵连”荣誉称号。该连在组织落实、反特斗争、完成任务等方面成绩突出,曾先后68次被评为省、市民兵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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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民  兵  
第三章 教育训练

第二节 军事训练


  民兵军事训练,是民兵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抗日战争时期,民兵军事训练,主要是劳武结合的原则,以熟练手中武器,突出爆破、射击、投弹和麻雀战以及会执行战斗勤务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了创爆炸大王、神枪手活动。解放战争时期,民兵军事训练,主要以射击、投弹、爆炸技术训练为主,以战术训练为辅,贯彻战教结合的原则,普遍开展了群众性大练兵运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兵军事训练,提到国防建设的日程,纳入《宪法》和《兵役法》,写进《民兵工作条例》,是民兵经常性的中心工作之一。从50年代初期至80年代末期,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民兵组织的变化和武器装备的更新,民兵的军事训练经历了群众性分散练武、有计划有重点训练和调整改革3个阶段,并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1957年以前,民兵军事训练,主要在农村进行。重点是普及军事知识,并采取小型就地分散的方法进行必要的训练。基本内容是射击、投弹和利用地形地物。1958年随着大办民兵师的兴起,民兵军事训练由农村扩展到城市。1960年因自然灾荒,民兵军事训练停止。1962年,东南沿海形势紧张,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指示加强战备,恢复民兵军事训练。1964年,在组织民兵学习解放军、推广“郭兴福教学法”中,普遍开展了群众性军事比武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训练高潮。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民兵训练一度中断。1969年,苏军挑起珍宝岛事件,毛泽东主席提出“要准备打仗”,1970年恢复民兵训练。训练的对象重点上民兵独立团(营)和沿海、重点地区的基干民兵。训练内容除射击、投弹和利用地形地物等科目外,突出“三打”(打坦克、打飞机、打空降兵)、“三防”(防原子、防化学、防细菌)训练,并组织民兵干部和骨干参观和见学飞机、坦克。同时,青岛市还举办了“三防”展览。
  1973年以后,总参谋部先后颁发1973~1975年和1977~1980年两个民兵训练《纲要》,使民兵训练开始步入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技术、战术基础训练时期。训练内容,武装基干民兵主要是进行射击、投弹、刺杀、爆破、打坦克和班以下战术训练,由厂矿和公社集中人武部组织。先上采取适当集中与小型分散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后又逐步发展为农村以公社集中训练为主,城市以厂矿人武部分期分批轮训为主。一般基干民兵开展因地制宜的训练。1971~1978年,全市共训练民兵286万人次,各项训练科目成绩平均良好。
  1981年,总参谋部下发《关于调整改革民兵军事训练的试行意见》,本着减少人数、精简内容、改进方法、提高质量的原则,对全市民兵军事训练的时间、人数、内容、方法等,进行全面调整和改革。缩短训练周期,由4年改为2年,每年训练时间为15天;减少参训人数,将每件武器训练3个人改为训练1个人;精简训练内容,基干民兵由原来26项减为17项;改进训练方法,农村由过去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训练形式,改为由公社人武部集中训练;城市则普遍把民兵训练纳入生产计划,统一安排,由厂矿人武部分批集中轮训。1983年以后,随着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的发展和民兵训练人数的减少,逐步转到以市、县、区为单位集中训练。训练重点以专职人武干部,民兵连、排长和专业技术兵为主。各类人员训练时间、内容和方法,严格按照《训练纲要》执行。1987年以后,由于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电化教学基本配套,提高了训练质量,并逐步向规范化发展。1987~1990年,全市共训练基干民兵18638人,人(专)武干部680人,民兵连、排长373人,教练员150人。期间,还训练大、中学生5911人。各级人武部门在完成民兵军事训练的同时,还多次组织民兵参加军事比赛、军事演习和军事表演等活动。
  军事比赛 1960年,青岛市军分区组织全市民兵进行军事大比武。比武项目包括82迫击炮、轻(重)机枪、步枪(速射、精度射、对抗赛)射击。共有500余名民兵参加,崂山县民兵代表队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1964年10月,山东省举行民兵军事比武大会,青岛市共选派81名民兵代表参加(男民兵60人、女民兵21人,参加比武的35人、表演的46人)。其中,参加单项比武58人次,建制班比武30人次;获一等奖16人次,二等奖32人次,三等奖8人次;参加表演61人次,获一等奖42人次,二等奖15人次,三等奖4人次。1978年6月,为纪念毛泽东主席“6.19”(民兵工作“三落实”)指示发表16周年,青岛警备区组织全市民兵军事大比武。比武项目包括射击、投弹、刺杀和对抗赛等,共有679名民兵参加。市北区民兵代表队或得团体总分第一名。1980年10月,青岛市人武部组织全市民兵高炮射击,共有12个高炮分队参加。青岛石棉总厂民兵高炮分队获得总分第一名。1983年5月,在山东省军区统一组织下,青岛市抽调3个民兵高炮团(8个高炮营、20个高炮连、8个高机连)赴潍北靶场进行高炮(机)实弹射击,总评成绩为优秀。1985年6月,青岛军分区组织全市民兵进行军事比武。比武项目包括射击、投弹、爆破、82迫击炮简便射击、60迫击炮全能射击等,共有165名民兵参加。台东区民兵代表队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1989年,青岛市民兵通信兵代表队,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9省无线电通信竞赛,获得专项通报第一名。1990年10月,根据山东省军区的统一安排,青岛警备区组织民兵880人,再次赴潍北靶场进行高炮实弹射击,取得全优的好成绩。另外,自1960年以来,各县(市、区)人武部也多次组织小型的民兵比武和观摩评比竞赛等活动。
  军事演习 1964年5月,青岛人武部在崂山地区组织“镆铘 岛战斗”演习,共有4760名民兵参加。1965年2月,青岛市人武部在崂山县北宅、李村公社,组织23个民兵基干连共736名民兵,进行反空投战斗演习。1973年11月,青岛警备区在山东头组织陆、海、空三军抗登陆演习,共有800余名民兵参加。副总参谋长李达和沿海各大军区及有关军(兵)种的领导观看了演习。是年冬,驻即墨陆军某部在即墨县鳌山卫地区组织打敌坦克群研究性演习,即墨县人武部抽调6个民兵连和1个民兵独立排共498人,参加打坦克演习并负责演习中的保障工作,为民兵运用传统战法打敌坦克群摸索了经验。1974年12月,青岛警备区组织城防研究性演习(城市反空降;坚守街区战斗),边演习、边研究,历时5个月,共有736名民兵参加,组织25万居民进行了疏散隐蔽。1977年9月,青岛警备区组织“坚守城市战斗研究性演习”。演习科目包括地道战斗、楼房战斗、街垒战斗。演习历时2个月,共有600余名民兵参加。1980年10月,青岛市人武部在大江口地域组织对空作战演习。演习科目包括掩护守备师预备队反冲击时的对空安全;掩护守备师、团和炮兵群的对空安全;实施反空(机)降。共有4个民兵高射炮兵团、3000余名民兵参加演习。山东省军区派出工作组亲临指导。1960~1990年期间,各县(市、区)人武部根据年度军事训练计划,亦相继组织过“防空疏散演习”、“反空袭战斗演习”、“城防演习”、“反空降演习”和“反小股匪特战斗演习”等。
  军事演习 为外宾进行军事表演,是青岛市民兵担负的一项经常性任务。自1972年以来,曾先后组织崂山县山东头、石老人、金家岭、朱家洼大队(村)民兵连,四方机厂高炮连和沧口区女子射击班等,分别为叙利亚人民军代表团、坦桑尼亚军官休假组、罗马尼亚军官休假组、罗马尼亚总参谋长及夫人、罗马尼亚驻华武官及夫人、加拿大驻华武官及夫人、日本驻华武官及夫人、尼泊尔驻华武官及夫人、缅甸驻华武官及夫人、扎伊尔驻华武官及夫人和土耳其驻华武官及夫人等15批次、120余人,进行了军事表演。军事表演的项目,通常为步骑枪对钢板靶速射、打啤酒瓶、打汽球;对空抛射手榴弹、炸药包;排除水雷(含滩头胶皮连环雷);步骑枪、轻(重)机枪对地堡孔射击;82迫击炮对滩头集团目标实施集中射击;85加农炮对海上动荡目标进行直接瞄准射击等。此外,市、县、区人武部,还多次组织民兵为上级领导机关召开的现场会和党、政、军领导进行汇报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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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民  兵  
第四章 主要活动

第一节 支前参战


  抗日战争时期 1938年,日军第二次侵占青岛,市区和崂山、即墨、胶县、胶南、平度、莱西相继沦为敌占区。中国Our Party在沦陷区的广大农村,发动群众参加抗日统一战线,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和抗日民主政权;组织民兵自卫团、基干队、青抗先、青妇队等群众性武装组织,在敌占区开辟抗日根据地和游击区,同日、伪军与伪政权进行斗争。通过各种形式,运用麻雀战、游击战、地雷战等战法,打击、袭扰日、伪军;密切配合八路军和抗日游击队,消灭日、伪军,保卫了家乡,扩大了抗日根据地。
  平度县的民兵,与敌人独立作战650余次,消灭日、伪军1050人。其中,仅大泽山高家、韭园、南台、北台、所里头5村联防民兵,就与敌人独立作战600余次,消灭日、伪军700余人。全县民兵密切配合八路军作战,拔掉日、伪军据点60余个,捣毁炮楼50余个,炸毁汽车10余辆,破坏公路150余公里,炸毁桥梁10余座,割电话线800余米;捕捉汉奸1000余名,杀掉罪大恶极者200余名。抗日根据地由100多平方公里扩大到2000多平方公里。1943年9月9日,高家民兵配合八路军袭击汉奸阎志庆的老窝—高家庄,生俘伪军200余人。1945年9月7日,平度县民兵配合八路军胶东军区第十三团等部队,全歼平度城守敌伪绥靖第八集团军部王铁祥。生俘王铁祥部官兵5000余人,毙伤敌700余人。
  莱西县的民兵,与敌人独立作战3197次,配合八路军拔掉日、伪军2466人;炸毁汽车6辆,缴获迫击炮3门,机枪18挺,步枪439支,掷弹筒5具,手榴弹2585枚,骡马254匹,大车25辆;破坏公路3400余次;割电话线1875斤;夺回粮食160万斤,牲畜1916头。1938年3月16日,莱西县抗日民主先锋队骨干200余人,由Our Party地下组织发动,与武备、店埠乡校60余名乡丁一起,埋伏于小沽河东岸七岌河口,阻击日军东犯。17日拂晓,当300余名日军乘汽车过河时,抗日民主先锋队和乡校乡丁与日军展开激烈战斗,持续2个小时,后主动撤到花园头村,凭围墙继续阻击日军。当日军突破围墙攻入村后,Our Party员王军光等率抗日民主先锋队队员和人民群众,手持铁锨、大刀、棍棒等与日军进行搏斗,打死日军40余人,余敌逃回青岛。
  胶南县杨家山里、河南、河北、圈里、六汪、大小于家等40余个村庄,1938年联合成立了抗日武装组织——“团联”,共4000余人,长短枪1000余支,与日、伪军的“围剿”、袭击作斗争。1940年10月,圈里村农民抗拒给伪Gov交粮,伪军刘德全部出动1000余人,于22日拂晓,在机枪、迫击炮的掩护下,突袭圈里村。该村“团联”和群众奋起自卫,在联防村“团联”的支援下,经过4昼夜激战,粉碎伪军“围剿”,毙、伤敌100余人。1944年7月,驻守王台据点的2000余名日、伪军1000余人。多次配合八路军作战,消灭日、伪军。配合胶东军区第十三团,突袭敌瓦屋据点,全歼伪军周明亭部;配合八路军攻打敌旺山据点,毙敌40余人,俘敌12人,缴获机枪1挺,步枪10支;参加八路军大村、重罗山、龙古山反“扫荡”战斗,毙敌70余人,缴获战利品一批;配合八路军攻打日伪军泊儿镇据点,歼敌1800余人。
  即墨县民兵在抗日战争期间,配合八路军和独立对日、伪军作战100余次,消灭日、伪军1500余人。朱家沟、徐家沟、傅家和甄家庄等村庄的民兵,在队长朱丕玉、王思永、张光梅的带领下,巧妙与敌人斗争,多次粉碎日、伪军偷袭、抢粮的企图,并经常深入到敌人据点附近,埋地雷、割电线,袭扰、打击日、伪军。荣获“铜徐家、铁傅家、八路庄是朱家”的光荣称号。1944年8月,第七区和第八区的民兵配合县大队拔掉移风店的伪军据点。1945年5月,两区民兵配合县大队和区中队保卫麦收,在刘家庄敌人据点附近,摆设许多迷信品和臭水罐(罐内装着发臭的狗下水),并在罐底下埋设地雷,以迷惑和袭扰敌人,致敌人真假地雷难辨,不敢轻举妄动,取得保卫麦收的胜利。是年8月,第八区大吕戈庄、前杨家村的民兵,配合区中队拔掉刘家庄日、伪军据点。
  胶县民兵,1944年5月,袭击从马店出动扫荡抗日根据地的伪军中队。民兵配合县大队,在其途经的瓦丘埠进行伏击,将伪军击溃,俘虏中队长肖五猴子及其官兵90人,缴获步枪80支。1945年3月15日,胶县民兵配合县大队和南海军分区独立营,对驻南村据点到麦丘一带“扫荡”的日、伪军进行伏击。击毙日军11名,伪军30余名,缴获机枪1挺,长短枪50余支,子弹800余发,取得反“扫荡”的胜利。
  解放战争时期 青岛地区广大民兵,在解放战争期间,积极参加支前工作。为人民解放军做军鞋16.4万余双,筹粮2738.4万余斤,柴草1136.6万余斤草帘9364个,运铁轨2237根,枕木5370根,捐献铁路零件5730件,修铁路70.5公里。参加支前的民兵、民工63.9万人次。各县的支前子弟兵团,跟随人民解放军转战山东,渡江南下。为部队抬担架、送弹药、运粮草,抢救伤员,保卫后方供应线,出色地完成了支前任务,有3956名民兵、民工立功受奖。其中,有593人被授予支前模范荣誉称号,1人荣立特等功,317人荣立一等功,196人荣立二等功,652人荣立三等功,187人荣立小功,2217人被评为支前积极分子。
  胶南县藏马子弟兵团共有民兵935人,跟随人民解放军转战胶东、鲁中、渤海等地区,长达100余天,圆满地完成战地运输、抢救伤员等紧急任务。全团荣获省级以上奖旗13面,有19人次荣立一等功,100人次荣立二等功,576人次荣立三等功,187人次荣立小功。1947年,在鲁中南大会战中,该团由于完成任务出色,被华东军区授予“陈毅子弟兵团”荣誉称号,全团荣立集体大功。
  莱西县义谭店村青妇队长解文卿,1947年2月带领民兵做军鞋、抬担架支援前线,荣立二等功,被胶东军区授予“支前模范”荣誉称号。是年8月,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胶东解放区。9月27日,解文卿为保护群众安全,挺身而出,被地主还乡团解家晋、解振汉、解保国、解家进等,绑着头发吊在梁上,扒光衣服,用刺槐棍子严刑拷打,用绳子勒住双乳头往下拽,逼迫解文卿说出谁是Our Party员,谁是土改积极分子。解文卿被打得血肉模糊,却只字不说,最后被还乡团活活烧死。
  解放战争期间,青岛地区民兵,配合人民解放军粉碎国民党军队的重点进攻和独立抗击地主还乡团等地方武装的袭扰,保卫解放区。作战1964次,歼灭国民党军队2万余人,消灭地主还乡团1000余人;击毁汽车57辆;多次拆除女姑口至蓝村的铁路;破坏路轨22条、机车1台、火车厢12节;炸毁女姑口、城阳、胶县3座铁路桥梁;拔掉电线杆30余根。
  1946年10月,驻守在即东县的国民党军队一股70余人,进犯雄崖区长岭山。雄崖区武工队和30余个村的民兵,立即联合起来,在敌人途径的路段上埋设地雷80余个,炸死敌军7人,炸伤14人。是年11月20日,驻守在温泉、鳌山卫及邻村的国民党军队80余人,到西玉村抢粮。即东县汤蚕区武工队和民兵,配合人民解放军,在西玉村与石棚村间进行伏击,击毙20人,击伤20人;缴获各种枪29支。1947年2月5日,崂山蓝家庄民兵村团长蓝孝干,带领5名民兵,袭击国民党自卫队据点,生俘10人,缴获步枪9支,处决奸细蓝新祥。是年2--3月,即墨县民兵在春节期间开展歼敌立功运动。配合人民解放军作战60余次,毙敌178人,伤敌310人,俘敌105人;缴获轻机枪2挺,步(手)枪66支,子弹3255发;破坏铁路路轨22条,机车1台,火车厢12节;炸毁碉堡2个,桥梁1座。1947年春,黄岛区中队指导员李永新、副中队长王世良,带领11名民兵,化装乘船潜入青岛市内,对嘉祥路9号国民党特务机关进行突袭,当场击毙特务头目1名,将俘虏的特务和缴获的物质押运回黄岛。是年7月10日,平度县 洪山区委书记满玉成带领民兵,对驻守麻兰和孙庄据点的还乡团进行袭击,毙、伤敌400人余人。是年10月9日,平度县民兵配合南海军分区独立团二营,在城东南之凹子丘、张戈庄一带,伏击国民党一支快速部队,歼敌1440余人,焚烧汽车57辆。是年10月27日,莱西县民兵配合县独立营和5个区中队,对水沟头敌人据点进行突袭,激战1小时,守敌被迫弃点逃跑。1949年4月4日,胶南县赵家庄民兵配合人民解放军阻击从薛家岛向扒山、荒里、八里寺、牛王顶进犯的国民党军队2个团,经激烈战斗将敌击退,毙、伤敌一部。是年5月,逃窜到阴岛(今红岛)的国民党还乡团100余人,分乘4艘船驶人董家口海面,企图劫持正在海上作业的数百条渔船外逃。当地民兵配合人民解放军驱退敌人,保护了渔民的安全。
  抗美援朝期间 1951年,青岛地区共组织民兵、民工2458名,担架840副,小推车150辆,骡马85匹,跟随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在支前中,有7名民兵受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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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民  兵  
第四章 主要活动

第二节 保卫国防


  肃清匪特 1949年6月青岛解放后,隐蔽下来的匪特从事各种破坏活动,严重危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剿匪任务即由民兵和公安部队承担。崂山地区民兵与公安部队组成剿匪小分队,实行分片包干,对潜入崂山的国民党特务、土匪进行清剿。至10月18日,崂山民兵解除国民党保甲自卫队武装495人;剿灭土匪一股,击毙匪特2名;捕获、收容散兵63人,青岛地区民兵和公安部队在剿匪中共毙敌325人,伤敌558人,俘敌142人;缴获长短枪1159支,炮2门,手榴弹1129枚,各种子弹4.4万发,电台4部,药品4箱。在剿匪斗争中有18个单位和460名民兵立功受奖。
  1950年5月14日,台湾国民党派遣武装特务105名在胶南登陆,被胶南县民兵发现。县人武部立即组织4000余名民兵将其团团包围,民兵配合人民解放军将登陆特务全歼。胶南民兵受到中共山东分局、山东军区通令嘉奖。
  守备海防 青岛地处黄海前哨,沿海一线横跨19个乡、镇。从1952年起有146个民兵连与驻军实行军民联防。1959年与部队合编的民兵1500名,挂钩的民兵7000名。近海的沐官岛、斋堂岛、竹岔岛、灵山岛、大管岛、小管岛、田横岛的民兵,与驻岛部队实行军民联防,同守共建。至1983年有一些岛屿的驻防部队相继撤出,守备任务交由民兵担任。一直驻有部队的灵山岛乡与驻军成立了军民联防委员会,各村成立了联防领导小组。全乡16~50岁的男女青壮年80%以上受过军训,300余人成为专业技术兵和神枪手。
  1961年,沿海各县均成立了民兵对空对海观察哨,配合部队监视敌机、敌舰动向。仅崂山县人武部与驻青陆军某部即建立对空观察哨5处,对海观察哨9处,民兵单独设立对空观察哨1处,对海观察哨5处。至1965年,青岛地区仍保留民兵对海固定观察哨4处,民兵39人;对海临时观察哨49处,民兵190人。
  1961年起,全市执勤民兵积极参与反台湾国民党心战的斗争。至1981年共收缴台湾空飘心战气球1551个,各种传单1397万余张,各类物品364件。在反心战斗争中有57名民兵受到奖励。
  1962年,台湾国民党军队企图窜犯大陆。为应付突然情况,各县、区人武部相继设立了民兵战备值班分队。县为1个武装基干连,区为1个武装基干排,随时待命行动。1978年,战备值班分队解除任务。
  1976年9月9日,毛泽东主席逝世,全市民兵进入一级战备。40个高炮、高机连进入阵地,8个通信分队的9部15瓦电台、31部2瓦电台开机联络。联防民兵连编入部队序列,准备应付突然情况。战备期间,鳌山卫公社何家村民兵和灵山卫公社抽调的1000余名民兵,担负战勤保障,帮助驻军抢修道路、抢运物资,使部队按时进入阵地。
  警卫重要目标 青岛解放后,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青岛地区的民兵协助人民解放军守桥部队,担负胶济铁路青岛至胶县段,蓝烟铁路蓝村至莱西段的桥涵与沿线的警卫任务。1979年守桥部队撤出,全线警卫任务均由沿线民兵承担。胶济线沽河铁路大桥,从1949年起就由胶县河荣一村18名民兵组成护桥分队固定守卫。先后3次排除险情,保卫大桥安然无恙。护桥队长李克兰(女)被评为“全国民兵护路积极分子”,选为山东省人民代表,1959年受到毛泽东等中央擎天柱接见。1980年4月13日,青岛市人民武装部在沽河铁路桥召开青岛地区“民兵警卫重要目标现场会”,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并授予锦旗。
  1970年起,崂山、即墨、莱西、平度县民兵,分段担负“701”通信线路的维护任务,20年来畅通无阻。沿线各县人武部,每年组织民兵对境内线路全面检修一次。平度县民兵担负维护的线路最长,由于完成任务出色,1981年10月,山东省邮电局奖给“军民团结保通信”的锦旗。1983年1月,崂山县人武部被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电信管理局、山东省军区司令部授予“维护战备通讯线路先进单位”。
  1979~1983年,莱西县北墅劳改队先后越狱逃跑犯人 14名。劳改队警卫部队与驻地联防的4个公社80个村的民兵连迅速出动,将逃犯抓获归案。
  1986年8月,根据上级指示,驻青部队将沿海一线的国防工程全部交由当地人民武装部组织民兵负责维护保养。崂山地区国防工程最多,崂山县人武部接收数百条工事的维护伪装任务,组织全县民兵对工事进行维护和封闭伪装。1986年10月,崂山、胶南县人武部,即墨县鳌山卫镇,平度县青杨乡,黄岛区薛家岛镇,沧口区楼山乡,市南区辛家庄办事处,被山东省人民Gov、山东省军区授予“国防工程维护先进单位”。1987~1990年,崂山县人武部连续4年被评为青岛市、山东省和济南军区“国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国防工程封闭伪装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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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民  兵  
第四章 主要活动

第三节 维护治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青岛地区民兵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执勤巡逻,维护社会秩序,担负重大活动的警卫工作,协同公安机关进行社会大清查、大搜捕,捕捉通缉犯,清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类犯罪分子。仅市南区人武部1959~1977年,即派出民兵14万人次,破案761起,捕捉逃犯等各类犯罪分子496名,避免了104起重大案件的发生。
  1979年11月,在全市整顿社会治安期间,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区人武部组织177个单位、1588名武装基干民兵,在44个区域和39个重点地段进行巡逻,协同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同时,每天还组织1562名基干民兵进行护厂、护校、护库,并对市内闹区、偏僻小巷和暗角等处进行重点巡查。崂山、即墨、胶县、胶南县和黄岛区每天亦有32810名民兵进行夜间执勤巡逻,维护县城和重点乡镇的社会治安。1980年8月,中共青岛市委、市Gov、市人民武装部召开庆功大会,总结表彰民兵维护社会治安的先进事迹,为11个先进单位和22名立功个人发了奖状。至1984年底,执勤民兵共捕获各类犯罪分子2291人,缴获各种凶器1598见2、资财24.6万元;破走私案9起,捕获罪犯17人,缴获白银11.2市斤。
  1982年6月,青岛市内5区调动1072名民兵,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全市大清查。1983年8月、9月、12月,先后3次在市内5区抽调民兵1万余名,协助公安机关搜捕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类犯罪分子1900余名。
  1986年2月21日,有3名持枪杀人犯逃至青岛地区。崂山、即墨和胶县驻军、人武部,立即抽调部队、民兵3万余人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围歼。2月26日,当3名罪犯窜至胶县营房镇大洛戈庄后,民兵连指导员宋玉梓立即组织民兵进行搜捕。2名歹徒落网,1名自毙。宋玉梓、唐连刚、唐喜荣立二等功,并受到青岛市人民Gov的表扬。
  1987年后,市区和各县普遍组织民兵参加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维持公共秩序。特别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期间,一些不法分子,上下串联,煽动市区一些不明真相的学生上街游行。市内5区立即组织民兵工人纠察队4万多人上岗执勤巡逻,对维护社会秩序、保持交通畅通起到了重要作用。1987~1990年,胶南县人武部组织执勤民兵18501人,抓获各类犯罪分子401名,破案110起。崂山县人武部派出民兵369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破案216起。
  青岛地区民兵在维护社会治安中,涌现出一批模范人物。1980年4月20日,即墨县皋玉公社东杨戈庄村民兵连长王德法勇擒逃犯荣立二等功。1980年7月18日,青岛第六棉纺织厂武装部长汤学福智擒两名杀人凶手。1981年,青岛拖拉机厂基干民兵陶增安带领民兵破获盗窃案件57起,被誉为“滨岛卫士”。1983年3月,青岛市运输一公司基干民兵于玺被公安机关派到重点地段执勤,4个月共破案37起,抓获各类犯罪分子23人。1983年7月22日,平度县洪山公社石拄洼大队民兵连长王守业,在铁岭庄集市上捕捉通缉犯张正太。他先后捉到各类犯罪分子35人,缴获赃款2万余元。1983年9月17日,胶南县海青公社双河大队民兵连指导员李宝家,勇擒通缉杀人逃犯李茂信。1984年6月16日,冠县路执勤民兵何立刚(海运局)、韩锡瑞(燃料公司)、王青岩(粮食局)3人,同持刀行凶杀人犯英勇搏斗,将其捉拿归案。1988年12月27日,胶南县藏南乡莱旺村民兵连长孟庆胜、治安主任孟宪京,带领9名民兵深夜潜伏,破获以孟庆俊为首的惯偷集团,将罪犯全部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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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民  兵  
第四章 主要活动

第四节 抢险救灾


  1949年6月至1990年底,青岛市民兵在抗台风、抗洪水、灭火等抢险救灾中,共出动1个建制团,5个营,741个连,2187个排,79万余人次。参加抢险3481次,救出群众2824人,牲畜7394头,物资5.4万余件;抢运物质1.5万余件;搬运土石49.4万余立方米,有1.1万余人次立功受奖。
  1965年3月3日,青岛天气骤变,海上突然刮起10级大风,严重威胁着正在胶州湾捕鱼、作业的200余条船只的安全。青岛海洋渔业公司、海运局、港务监督、捕捞公司、海军第四八零八工厂、台西渔业社、阴岛宿流大队和海军北海舰队,迅速派出舰船出海抢救。军民团结奋勇搏斗,终将遇难船只和渔民全部救上来。海洋渔业公司345号轮民兵班长杨孝业和海运局125号轮民兵班长赵延文,奋勇当先,带领民兵救出渔船21只,渔民62人。青岛6号轮在只能抗6级风的情况下,全体民兵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救出群众22人。
  1980年7月5日,青岛石油化工厂蒸馏笼爆炸起火,该厂民兵副连长逄少平带领正在训练的120名民兵赶到现场。经40分钟战斗,将火扑灭,避免了重大损失。
  1981年9月1日,青岛海域发生海啸,海阳县的1只渔船在崂山县青山湾被巨浪打翻,4名渔民落水。青山村民兵唐宗好冒着生命危险独自驾驶12马力小船奔向落水者,机智勇敢地将4名落水渔民救了上来。青岛市人民武装部为唐宗好荣记二等功。
  1981年9月,黄岛区赶岛西部拦海大坝因受台风影响,被海潮冲垮,海水涌向黄(岛)辛(安)公路、黄岛盐场和养虾场。黄岛区人武部立即组织13个民兵连350余名民兵,在部长孙万仁带领下,奋战4个多小时,保住了大堤的安全。
  1985年8月19日,青岛地区遭受9号台风袭击,崂山水库溢洪道拦水坝决口。夏庄村民兵连不顾本村被淹,奔去抢险。200余名民兵组成人墙挡住决口,其余民兵抬沙运石将决口堵住,保住了水库下游几千亩梁田和几万人生命财产的安全。青岛市人民Gov授予夏庄村民兵连“抢险救灾先进民兵连”的荣誉称号。崂山县李村镇人民武装部,在抗9号台风袭击中,积极组织带领广大民兵参加抢险救灾,成绩突出,被青岛市委、市人民Gov授予“抢险救灾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9号台风袭击黄岛时,拦海大坝决口50余米,严重威胁500多亩养虾池和两条公路的安全。黄岛区人武部立即调动黄岛镇、水产局500余名民兵参加抢险。全体民兵在区人武部的指挥下,奋战7个多小时,将大坝决口堵住。在抗9号台风中,黄岛区调动5500余名民兵,共抢修水库10座、拦海大坝6000余米,扶起被刮倒的玉米3万亩。
  1989年8月12日,黄岛油库5号储油罐因雷击爆炸,1.6万吨原油燃起冲天大火,高温又引爆周围4个储油罐,4万吨原油四溢,整个库区一片火海。黄岛区人武部立即调动3个乡镇人武部和1200名民兵投入灭火战斗。当时,距离火场中心300米的危险品库内存放着1.88万余支雷管和5吨多炸药,一旦引爆将引起地下15万吨原油爆炸,后果不堪设想。13日,黄岛镇前湾村民兵连长薛长忠接受了区人武部“不惜一切代价,转移雷管炸药”的命令,迅速带领6名民兵冲进危险品仓库,把雷管炸药装上汽车。这时火势已蔓延到库区的路上。他们机智灵活地将雷管炸药转运到安全地点,避免了更大的灾情发生。油罐爆炸后溢出的大量原油,顺着库区山坡往下流,威胁着坡下轻油成品库和黄岛发电厂的安全。消防队补救无效,情况十分危急。区人武部领导决定用沙袋堵截。全体人武干部、专武干部、民兵干部,带领民兵突击队轮换作业,经一个多小时突击,用沙袋在油库门口筑起一道两米高的隔墙,把顺坡流下的燃油堵住,避免了火势的蔓延。14日凌晨,灭火急需的20吨干粉从外地运抵黄岛,急待运到火场。此时,刚从火场替换下来,已连续战斗两昼夜没合眼的20名民兵,闻讯后仅用28分钟就将干粉全部运到火场,为扑灭大火争得了时间。大火扑灭后,区人武部命令留下500名民兵参加清除残油,结果1200名民兵无一人肯下火场,又全部投入清除残油的战斗。在这次灭火战斗中,全体人武干部和民兵,受到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Gov、青岛警备区的表扬。黄岛区人武部荣立集体三等功,前湾村民兵连长薛长忠荣记大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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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民  兵  
第四章 主要活动

第五节 劳武结合


  参加重点工程建设 1958~1984年,青岛市抽调民兵66.2万余人,参加修铁路、公路、水库等重点工程建设。共修铁路142公里,公路2057公里;开隧道2708米;建公路桥(涵)440座;修水库378座;挖河道678公里,完成土石方361.8万余立方米;打井2.12万眼;植树2339万余棵,造林63.1万余亩。
  1959年,胶南县人武部组织民兵突击修水库77个,可贮水917万立方米;塘坝166个,可贮水8.4万余立方米;打井69眼;闸山沟457道,植树81.2万余棵,造林9163亩。1986年,即墨县成立876个民兵生产突击队,参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至1990年完成土方310万立方米,提前完成了大沽河河堤修筑任务。民兵完成承包重点工程247项,造林2599亩,植树126万棵。
  突击生产 1962年春节期间,青岛地区市场糖果供应紧张。为缓解供求矛盾,青岛糖果冷食厂民兵连开展“夺高地战役”(把产量、质量、品种、安全、消耗5项指标,作为5个高地)竞赛活动。全厂民兵吃住在厂,带头突击,使当月糖果产量增长2倍,除满足青岛市供应外,还支援外地。
  1979年,青岛港装卸任务繁重。第一装卸作业区民兵营发动民兵苦干加巧干,创造了日卸车、昼夜卸车、班卸车、月吞吐量等4项生产指标的历史最高纪录。
  1980年6月,胶县铺集镇暴雨成灾,水库上游有2800亩成熟小麦将要被水淹没。县人武部连夜调集3000名基干民兵冒雨抢收小麦,经9个小时的奋战,抢收小麦100余万斤。
  1983年,青岛拖拉机厂计划年生产拖拉机7000台,任务艰巨。该厂基干民兵连立即组成保7(千台)争8(千台)突击队。哪里任务重,就到哪里突击。8月份平均每个民兵义务劳动170个工时。全年共生产拖拉机7800台,超额完成任务。
  技术革新 1959年,青岛市军分区发动全市民兵提合理化建议5.8万多条,被采用2.3万多条,并在生产实践中涌现出许多技术革新能手。青岛第一木器厂民兵冯润德,试制成功“快速四面刨光机”,提高工效1440倍。青岛粮食机械厂民兵丁宗月,改进平色发齿机,提高工效70倍。青岛纺织机械厂民兵单吉验,实验成功锻制螺丝,提高工效40倍。青岛卫生防疫站民兵杜文明,试制成功“空气采样器”和高温防护衣。青岛橡胶六厂民兵刘景正等,试制成功脱布机,提高工效5倍。青岛永裕盐业公司民兵排长韩敦仁,试制成功锅炉自动吹灰机,改善了劳动条件,每年还增产再制盐1200吨。四方机车车辆厂民兵试制成功“扣环机”和锉床,提高工效1—60倍。 
  1986年,即墨县厂企民兵成立了科技攻关小组,全县共650个。至1990年完成技术改造项目235项,企业增加产值220余万元。 
  增产节约 1965年,青岛化工厂三车间民兵连,发动民兵利用工余时间,突击抢修1台报废的长网机,为国家节约4万余元。青岛钢厂和海军第4808工厂人武部,经常组织民兵义务清理厂内废物,仅1984年5月,钢厂就回收废钢铁350吨,海军第4808工厂回收废钢铁30余吨。
  1987年,青岛地区各级人民武装部,贯彻山东省军区鲁字第43号文件,在民兵中带头开展以创新上优、节能降耗、挖潜改造、修旧利废为主要内容的“双增双节”(增产、增收,节能、节材)劳动竞赛活动。一年中全市民兵共创造经济效益1.05亿元。仅市北区民兵即创造经济效益3000余万元。有15个单位和5名个人收到山东省军区的表彰。胶县人民武装部被山东省军区授予“双增双节”组织奖奖杯。 
  以劳养武 青岛市人武部系统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始于80年代中期。1986年以前,因受旧传统观念的束缚以及客观条件的限制,青岛市以劳养武活动基本处于徘徊不前的局面。1986年以后,遵照中共中央[1985]22号、[1986]5号文件和中央军委擎天柱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市人武部系统充分利用民兵训练基地的有利条件,上项目、抓效益,使以劳养武活动逐步开展起来。1987年,全市以劳养武纯收入达40余万元。 
  1988年,为加强对全市以劳养武活动的领导,青岛市成立了民兵预备役以劳养武领导小组,并以青岛市人民Gov和青岛警备区的名义,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以劳养武活动的若干规定》,青岛市税务局也下发了《关于对县以下人武部以劳养武开展生产经营减税问题的通知》,推动了全市以劳养武活动的发展。上年,全市以劳养武纯收入达120余万元。其中,仅胶州市人武部以劳养武纯收入即达10.7万元,被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Gov、省军区授予“以劳养武先进单位”称号。 
  至1990年,青岛市以劳养武所经营的项目逐年增多,由过去的几个逐步扩大到加工业、服务业、仓储业、运输业、种植业和海产品养殖业等42个,年创产值2600余万元,获纯利润350余万元。初步形成了以县(市)、区为龙头,乡、镇为纽带,自然村为基础的三级以劳养武体系。民兵训练基地综合利用,已经成为全市开展以劳养武活动的重要支柱。 
  各县(市)、区人武部,在开展以劳养武活动中,正确处理劳与武的关系,坚持把劳作为手段,以养武为目的。仅1990年,全市人武系统即从以劳养武收入中支出60余万元,直接用于民兵军事训练,改善民兵训练基地教学设施和生活条件,开展民兵政治教育和文体活动等,弥补了民兵事业经费之不足,减轻了地方企业和农民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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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民  兵  附录 民兵英模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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