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青岛建置前,属即墨县仁化乡管辖,居民或渔或耕或商。房屋多为依山傍海而建的土、草坯、碎石建筑。历史上较为典型的古代建筑有明代的海云庵、天后宫。市郊的崂山道院,相传有九宫八观七十二名庵,现存17处,如太清宫、上清宫、华严寺、明道观、蔚竹庵、太平宫、通真宫、法海寺等。其中以太清宫历史最为悠久,始建于西汉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经唐昭宗天佑元年(公元904年)增建,以三清殿、三官殿、三皇殿规模最巨。这些建筑的布局和形式,都为中国传统建筑。青岛建置后,登州总兵章高元主持在下青岛村东畔(今人民会堂址)建总兵府,俗称老衙门,修筑军营、炮台,青岛湾建栈桥码头。此后,青岛逐渐形成初具规模的市镇。至1897年,青岛口已有商店、作坊71家。天后宫附近(今常州路一带)已辟为市场,店铺多为青瓦房。
德国侵占时期,德国胶澳当局严禁青岛地区民间土地交易活动,大肆收买民间土地及房屋,将上、下青岛村和会前村的村民强迁至小泥洼、海泊村、杨家村,建台东、台西镇。将原有民房全部拆除夷为平地(只保留天后宫和老衙门),以备城市建设和军事设施之需。德占初期的建筑活动以军事设施为主,兵营建筑主要有伊尔蒂斯兵营、俾斯麦兵营等,在重要的山头和海岬建永久性炮台,延长青岛栈桥,在西海岸建军事码头及其配套设施,在小青岛和团岛建灯塔等。1900年德国殖民当局制定了青岛第一个城市规划。规划市区选址于青岛西南海岸与山丘之间较平坦的地段,正当胶州湾入口。南面是青岛湾,由两侧伸入海中的团岛和汇泉角控制湾口;西北面是内海胶州湾,为建筑港口之地;东部有群山屏障。铁路线沿市区的西边缘、胶州湾的东岸布置,市区北侧沿铁路设置大、小港码头,使水陆交通连成一体。市区道路基本为方格网布局,同时,结合地形和街区中心设置放射状广场,如总督府前设置中心广场、今北京路及天津路等6条街道交汇处设置火车站的集散广场。规划在区域上分为内外两界,外界为李村,内界为青岛,而青岛又划为欧洲人与华人两个区域,欧洲人居住区起自西斐迭里大街(今中山路南端),北候汉娄阿街(今德县路)一线,由此顺溯小北山岭过信号山至青岛山,再由此相沿各山岭,至会前东山以至海沿止,这一区被称为青岛区。青岛区以北通过隔离地段(今黄岛路、平度路一带)为华人居住与商业区,被称为大鲍岛区,即今四方路与沧口路之间、芝罘路与中山路北段之间围成的区域。青岛区围绕观海山丘布置行政中心,拟建总督府,在今青岛路、广西路、太平路一带设经济贸易区,沿街建商店等商业建筑,在青岛山以东的沂水路、江苏路、德县路一带设花园式住宅区,市区东侧规划为别墅(今汇泉湾畔的莱阳路、栖霞路一带)和浴场区,市区西侧布置建设发电厂、屠宰场和兵营建筑。同时还制定了与1900年城市规划配套的一系列有关建筑设计、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道路等具体的法规措施,如规定青岛区建筑物的高度以18米为限,楼则限于三层以下,建筑面积应占宅地面积2/3以下,邻舍中间距离至少3米,有窗面至少距离4米,并规定市区不许办工业等。之后,青岛的城市建设全面开展起来,1899~1906年先后辟海泊河、李村河水源地,设置市区上下水管网,建立火力发电厂,设置路灯,试验引进树种。1901年小港竣工,1904年胶济铁路全线通车,火车站投入营业。1908年,大港第一、二、五、四号码头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城市道路先后建成。其间,城市建筑大都是德国建筑师设计,由德国本土的建筑公司承担施工管理,其建筑风格以德意志民族传统形式为主调,同时融有古典复兴、浪漫主义和折衷主义色彩,细部的装饰则明显受当时流行于欧洲大陆的“新艺术运动”的影响,如胶澳总督府、基督教堂、胶澳巡捕局、火车站、德海军部测候所(气象台)、德国野战医院(又称总督府医院)等建筑。1910年,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德国殖民当局又在1900年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了青岛市区扩张规划。市区沿着西海岸向北和向西扩展。北至海泊河边与台东镇连成一片,西从火车站向西与台西镇连成一片,整个规划面积比原市区扩张4倍左右,约为80平方公里。1912年,取消了欧华分区居住的禁令。城市基本格局以单核心布局,城市呈带状发展的形式进一步形成。在此期间,城市建筑活动继续加强,对青岛建筑风貌有影响的应属这一时期的青岛区庭院式住宅建筑,如江苏路、湖南路、沂水路一带的独立式住宅,此外广西路一带的沿街建筑也很有特色。而在鲍岛区一带则多为沿街修建的周边式住宅建筑,内天井、单面木走廊,楼梯设于拐角处或天井院中,底层为商店或作坊,二楼以上为住宅。工业建筑类型有单层和多层厂房。单层厂房以钢结构为主,外墙用砖石砌筑,做卷式门窗和装饰线脚。如四方工厂修机车间、总督府屠宰场。那些世世代代生长在青岛这块土地上的居民,因丧失土地和家园沦为苦役,一部分人只能从事建筑工作。据史料记载,为建德总督府凿石料、砌墙体的青岛当地工匠就达240人,当属青岛历史上第一支本地建筑施工队伍。德国汉堡阿尔托纳区F·H·施密特公司承建了当时青岛区的主要建筑物的建筑。
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侵占青岛。日本侵占青岛后,立即宣布青岛对日本本土居民开放,将青岛的土地以低于德国侵占时期数倍的地价卖给日本移民,土地地价税由德国侵占时期的6%降至2%,取消土地增值税。一时间日本侨民大增,1901年日本侨民在青岛仅60人左右,1921年增至24500余人。在移民增加的同时,日本资本大量涌入青岛,垄断了青岛的金融、进出口贸易和工厂企业。中外居民的大量增加和资本的涌入,刺激了青岛的建筑业,即在四方新建发电厂,在台东、四方和沧口辟工业区、建设棉纺厂等。
城市基本按德国1910年的规划发展,市区的建筑主要分为三期:第一期在今市场一、二、三路和聊城路、临清路一带辟商业中心区,称“新市区”,占地面积约为163万平方米;第二期在辽宁路、广州路与台西镇间的高地辟住宅区和商业区,占地面积约为66万平方米,扩大了别墅区(莱阳路、南海路一带),占地约为6.6万平方米;第三期为台东镇东北商业区和大港防波堤填海地面,占地面积约为198万平方米,在四方、沧口一带沿铁路线设置集中工业区。市区建筑以工场、商店为多,住宅居第二位。建筑面积总数较德国侵占时期多,除为数不多的公共建筑质量较高外,大量的建筑质量较低。公共建筑多为欧洲古典复兴、仿英式和折衷主义形式,如1915年在江苏路德国野战医院院内南部空地新建的青岛医院门诊楼、堂邑路邮便局、正金银行青岛分行、三井洋行等。从总体看,这时期的建筑比德国侵占时期要经济,室内高度一般为3米(德式建筑室内高度4~5米),使用面积相对减少,极少有大片的外廊和露台。结构以砖木和钢筋混凝土为主。公共建筑大都平面布置规整,立面对称,主次关系明确。在装饰上,住宅室内以日式居多,也有日欧混杂者。外部用不加修整的卵石 堆砌于山墙、檐部、主要入口、窗间墙上。也有用光洁石面雕以花草纹饰镶嵌于墙面作装饰,是为这时期建筑的细部特征。城市建筑大规模发展带动了建筑施工队伍的发展。在此期间从事建筑营造业户达60家,日本人有13家。
北洋Gov统治时期,日本仍掌握着青岛的经济和政治控制权。日本侨民占有和承租青岛大片土地,使得青岛的城市建设难以顺利开展,在此期间的工业建筑仅完成了前时期已开工的四方发电厂工程,而民用建筑多在原市街进行。
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1932年颁布了《青岛市暂行建筑规则》,对旅馆、公寓、医院、校舍、影剧院、货栈、工厂、商店等建筑和特别区域建筑物的高度、面积、建筑密度、道路宽度均作了详细规定。并规定在商业区不得建平房,特别区域建筑密度最大不超过50%,限制层数,采用透空围墙等。1935年,颁布《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案》,把城市性质定为“工商、居住、游览城市”,“中国五大经济区中黄河区的出海口”。城市布局以台东西侧工厂地一带为市中心,除行政区外,全市分为港埠区、工业区、大商业区和住宅区。湛山、浮山一带为特种住宅区,荣成路东为甲种住宅区,齐东路、莱芜路等处为乙种住宅区,其他为丙种住宅区。新辟齐东路、大学路间,登州路、西山路间及台东镇东南为住宅区。另设有园林区。市区全部面积(道路及山林地带在内)约为3500万平方米。1937年成立“建筑审美委员会”,以奖励优秀建筑设计,促进建筑业迅速发展。这一时期,一是30年代西方现代建筑理论在青岛传播,出现一些现代主义建筑的模仿和探索;二是突出了中国传统建筑的形式。较有影响的有馆陶路、中山路一带的银行建筑,中山路北部及以西地带的交易所与商业建筑等,其设计多出自中国建筑师之手。居住建筑以别墅和带庭院的独立住宅为多,除在市内发展外,主要集中在“八大关”、太平角一带。30年代初辟“八大关”为“特别规定建筑地”,至30年代末期基本形成规模,多为日本人居住。中国人住宅仍为周边大院式建筑,二至三层,院内周边走廊。随着城市的发展,出现大量的贫民棚户区,多集中在台西镇海滩一带。30年代中期,棚户区内先后建起“平民大院”,建筑为行列式布局,带阁楼一层建筑,建筑密度为60%以上。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1939年编制《青岛特别市地方计划》和《青岛特别市母市计划》。在《地方计划》中城市性质为华北门户、水陆空交通要道、华北军事基地、工业基地和观光地,其规划的基本构想是将德国侵占时期的单核心带形城市发展为组团式多核心的带形城市。这时期青岛的建筑活动多为日本军事服务。
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由于国民党发动内战,社会经济陷入空前危机,经济萧条,物价飞涨,民不聊生,谈不上什么城市建设。
青岛解放后,人民Gov明确提出了城市建设要“为国防服务、为生产服务、为劳动人民服务”的方针,同时根据1950年《青岛市都市计划纲要(初稿)》和1957年《青岛市城市初步规划》进行城市建设。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青岛市集中有限财力进行重点建设,主要是住宅和与人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公共建筑。先后在台西和延安路、太平镇、小阳一路等地建成新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以二、三层为主,也有部分四层楼房和平房。1955~1956年上半年,还采用民办公助的办法建筑44万平方米简易平房住宅。至1957年,住宅竣工85.1万平方米。
这一时期的公共建筑,极少新建行政办公建筑,Gov机构大都利用旧建筑作办公用房,并且严格控制面积标准。1957年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人均使用面积4~6平方米,不得超过7平方米。建设量较大的主要是学校、医院、商店、文化娱乐等群众急需的一些公共建筑;主要有:青岛纺织医院及纺织工人俱乐部、海员俱乐部、大光明电影院、传染病院、青岛市立中医院、国防体育运动打靶场、青岛建筑工程学校(现建工学院)、青岛纺织工业学校以及分散建在各区内的5所中学、1所卫生学校;并在“八大关”、湛山一带修建疗养区,先后建成了中国纺织工人疗养院、中国邮电工会疗养院、青岛湛山工人疗养院等6处疗养建筑。此外,还建成了海泊河公园、沧口公园等。
工业建筑有较大发展。全市固定资产总投资19 686万元。其中,工业投资12 141万元,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62%。1957年3月,编制了青岛市初步城市规划,规划了2个工业区:楼山后工业区和大村庄工业区;1个交通运输仓库区(沿胶济线及大港、小港一带);1个疗养区(八大关、湛山一带);4个生活居住区:市中心区、水清沟区、沧口区、楼山区。到1957年末,全市共新建各种类型的建筑218万平方米。其中,工业建筑(包括工业厂房和仓库)43万平方米。
第二个五年计划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60年编制了历史上第一个《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青岛的城市性质是“国防、工业、港口和休疗养的综合性城市”。城市建筑中突出增加了工业建筑,仅1958年新建工业建筑42万平方米,几乎相当于前8年新建工业建筑总和。住宅建筑方面,1958~1962年建设投资共完成1465万元,竣工面积31.9万平方米,比“一五”时期减少了53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处于低潮,建筑量少,主要有人民会堂、八大关小礼堂、青岛市工业专科学校等。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基本建设规模大大压缩,除“二五”已开工项目的续建房,一般不开新的建设项目。建筑活动主要以基建维修为主,并加大住宅建设。三年内住宅建设投资共1526万元,建成住宅21.2万平方米。尤其是棚户区改造开始起步,至1965年,先后完成了台西西广场和上海支路棚户区的改造工程。公共建筑主要是在各居民区插建一些小型建筑,如1963年新建2所中学、3所小学,扩建中、小学17所等。
“文化大革命”时期,城市规划废驰,城市建设发展缓慢,城市基础设施遭至严重破坏。全市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8827万元,工业投资仍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90%左右。住宅建设投资4170万元,建成住宅67.9万平方米。
“文化大革命”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市规划建筑进入了一个繁荣发展的时期。1984年1月5日,国务院批准实施1978年开始重新编制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范围为市区及四县县城、小城镇、风景区。城市性质确定为:轻纺工业、外贸港口、海洋科研和风景旅游城市。
至1985年,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6332万元。住宅建筑执行统一规划、分片开辟住宅小区与加强旧城改造相结合的方针,投资94169万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3.8%,为前30年住宅投资总和的5倍多,建成住宅建筑面积626.3万平方米,平均每年新建住宅89.5万平方米,为前30年年平均新建住宅数的8.6倍。1986~1990年,每年住宅竣工面积都在100万平方米以上。到1990年末,人均居住面积达6.6平方米。
各种类型的公共建筑规模也逐年扩大。以1980年6月建筑面积2.53万平方米共21层的黄海饭店开始动工为开端,80年代,先后有海天大酒店、远洋宾馆、东方饭店、丝绸大厦、仙客来宾馆、工商银行青岛分行大楼、交通银行青岛分行大楼、农业银行青岛分行大楼、长话枢纽大楼、邮电大厦、海洋研究所物理楼、市立医院病房楼、市二轻局大楼、工贸大厦等近20座高层建筑相继兴建。
工业建筑也朝着规模大、质量高、科技先进的方向发展。建成了青岛电冰箱总厂、青岛第二啤酒厂、青岛碱厂、青岛铝加工厂、四方机车车辆工厂新厂区、黄岛发电厂等现代化大型工业厂房等。
青岛近现代城市规划建筑历史犹如凝固的音乐,以其各具特色的建筑风格弹奏出一曲曲力与美的交响乐章,向人们诉说着青岛的百年沧桑。在改革开放的汹涌大潮中,青岛规划建筑业已拉开了大规模发展的序幕,青岛的未来将更加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