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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粮油储运  
第一章 粮油仓储

第一节 粮油仓库


  仓库 青岛建置后,中国商人陆续开设商业货栈、堆栈,计有16处:1904年开设的恒祥栈,清末开设的悦来北栈、万利栈、合和栈、义春丰和义昌仁,1909年开设的义德栈、多兴昌和宜今兴,1912年开设的景昌隆、广有隆、德昌祥、文兴长、合兴利、会昶祥和荣盛茂等。德国人则修建一些码头仓库,当时叫堆栈,到1906年共竣工28处,供货主暂时储存货物,其中一部分用来储存粮食、油料、油脂等。1914年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后,攫取德国人在青岛的所有仓库。1920年,日本人建立山东仓库株式会社、青岛仓库株式会社、中日合办“取引所”仓库。1922年,北洋Gov接收日本强占德国人的全部仓库,归青岛港务局管辖。1923年,中国银行开设大陆银行堆栈,土产商号先后开设裕和祥、荣德、永源盛、汇丰和、丰昌隆、德生福堆栈。1928年开设交通银行堆栈。1933年从事土产堆栈行业的共有81处,大部分是粮油土产兼营。是年有堆栈14家,行栈87家。一部分行栈由河南路、济南路、冠县路、李村路一带移至保定路、大沽路、即墨路和胶州路。1934年青岛有堆栈64处,占山东省大半,其中经营粮食土产的25家。1931~1933年间,银行经营的堆栈有所增加,有中兴银行堆栈、中国实业银行堆栈、上海银行堆栈、金城银行堆栈和华东银行堆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将所有公共设施悉数掠为己有。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对青岛地区的粮食实行统制,设华北平衡仓库青岛特别支部(后改为青岛特别市分局)。1944年,日本人在郭口路12号设办事处,辖恩县路仓库、淄川路仓库、台东镇仓库和馆陶路仓库。此外,储藏粮食的仓库还有东亚制粉第一、第二厂,东亚制粉长春路二厂,华北运输1号、2号、3号仓库,山东企业湖南路仓库,山东企业湖南路2号仓库,华北运输小港二路2号仓库。1945年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青岛后,上述仓库均为青岛市粮政特派员办公处接收。1946年南京国民Gov专员派兵接收粮油库8处:恩县路21号平衡仓库、辽宁路85号东和仓库、辽宁路63号东亚面粉厂仓库、郭口路1号台东镇平衡仓库、小港三路4号“取引所”油槽、辽宁路90号新兴仓库、辽宁路90号大青仓库、小港路25号运输仓库。1946年5月,青岛粮政特派员办公处撤消,将其所辖馆陶路仓库、郭口路仓库、雒口路仓库划归南京国民Gov山东田赋粮食管理处。其他部分划归东亚制粉公司、中国食油公司青岛分公司。
  青岛解放后,青岛市粮食处按入城前计划在市内和郊区建立起5处粮库:第一粮库,位于市北区馆陶路34号;第二粮库,位于台东区郭口路;第三粮库,位于市南区观海路24号;第四粮库,位于沧口区大马路103号;第五粮库,位于四方区嘉禾路44号,下设李村分库。中国油脂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油脂公司)接管部分油库。随着粮食源源不断运进青岛市,粮库仍不能满足需要。经市军管会批准,青岛市粮食处于同年9月先后接收大港沿108号仓库、小港北码头仓库、平安路西端仓库、四川路64号仓库、贵州路35号仓库、松山路1号和大港三路广场仓库。1950年以后,旧粮库陆续得到维修,并开始仿照苏联粮仓兴建新仓库。1956年4月,油脂公司划归市粮食局管辖,全市共有油库4个,计42间,可储油3860吨。其中,粮食部门的油库可储油900吨;租用油罐可储油1440吨;利用加工厂油罐可储油1520吨。1956年全市共有仓库188座,计1231间,仓容量达11.4万吨(包括崂山在内),其中自建7.05万吨,租用公房仓容4.29万余吨,租用民房仓容775吨。1950~1958年粮库编制几经变化,由1950年的5个粮库改为4个,1954年又分为7个,1956年并为6个。1958年9月合并为3个粮库:第一粮库(今馆陶路34号)下辖10个分仓,最大仓容量2万余吨;第二粮库(今利津路2号)下辖5个分仓,最大仓容量3万余吨;第三粮库(今四流南路64号)下辖2个分仓,最大仓容量3万余吨。1961年11月,青岛市人委将辽宁路65号原轻工局的仓库划归市粮食局第二粮库。1971年开始建设平战结合地下粮库和海岛粮库。1982年2月在第二面粉厂建成立筒仓,由直径6米3排9列27个筒仓和16个星仓组成,总标高38.7米,容量2万吨。随着粮食事业的发展,储油设备相应增加,1980年第一粮库小港二路2号油脂库,建成4个油罐,容量为6500吨。1984年6月,第一粮库馆陶路34号分仓列入改建计划。1986年4月至1987年12月,第一粮库建成浇筑无梁板楼式粮仓,设计容量1.5万吨,采用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配有电梯、电瓶叉车、电瓶板车及折板式滑道等机械电器设备。1988~1990年,青岛市粮食局共投资1300余万元用于粮食仓库建设,新建仓库96处,容量5.6万吨;改建仓房12处,容量3000吨,改建空调仓8处,容量1.5万吨。至1990年底,青岛市粮食储存能力达98万吨,其中,楼房仓容1.5万吨、立筒仓容4万吨、地下仓容1.2万吨、空调仓容1.5万吨、机械通风和槽管密闭仓18万吨。油脂储存能力达2.8万吨。青岛市市区的粮食储存能力达12万吨,油脂储存能力达1.15万吨。
  管理 1949年,青岛市各粮库在建成的同时,配备了粮食主任、会计、质量检验员、粮油保管员,并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1950年1月,根据山东省粮食局每保管200吨粮食配备1名干部的原则规定,青岛市粮食系统共配备粮食储运干部95名。其中,第一粮库37名,第二粮库26名,第三粮库15名,其他干部17名。同年8月,第一粮库物资库发生火灾,烧毁吸尘器1台、面袋3万条,火灾原因查清后,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了《仓库烟火管理暂行规定》、《粮食出入库管理规定》。粮油入库前,要修检仓库、平整场地、检修设备、消毒装具,并制定入库计划。粮油出库前,按照“推陈储新、定期轮换”的原则编制发货计划,整理出库粮油。粮油出库时进行验质、检斤、装运、交付运输清单等手续。1952年进行清仓查账,统一基层粮油财务管理制度,有账有物,账物相符。1953年,每个粮食保管员平均保管粮食3190吨,1955年增加到3780吨。
  1956年仓库管理试行“三定”管理方法,即定包装器材、定人员、定管理费用。试行前,每5吨粮食需用麻袋50条,露天粮垛苫盖5~7层席子,每5吨粮食保管费需用6.10元。试行“三定”管理后,每5吨粮食只需用23条麻袋,每层苫盖数量亦有所减少,保管费下降到5.50元。1958年青岛市各粮库之间开展以“八无十二好”为内容的创造“四无”粮仓活动(八无:无虫、无霉烂、无鼠雀、无事故、无浪费、无差错、无死角、无土粮。十二好:政治思想工作好、服务态度好、增产节约学习先进好、消防卫生好、财产管理手续制度好、商品质量好、完成任务好、部门之间协作好、遵守劳动纪律好、帮助农村粮食保管好、技术革新好、清洁卫生好)。1961年6月,为加强储存粮油管理,青岛市粮食局对粮食储存管理工作定出具体指标:(一)晒粮(包括拆垛、排包、投运、翻晒、装仓、缝包、上垛、码垛等工序,以下同)。凡距离在40米以内,每人每天晒粮1.9吨;当日打堆,每人每天晒粮2.4吨;当日上杆,每人每天晒粮2.2吨(摊晒粮食与晒粮同)。(二)投仓。凡距离在40米以内,人工投仓每人每天投仓4.6吨;传送带运输,每人每天投仓10.5吨。(三)出散仓。凡距离在40米以内,人工出仓每人每天3.6吨;传送带运输,每人每天9.5吨。(四)烘干粮食。利用烘塔,每人每天烘干粮食5.2吨;如反复烘干,每人每天烘干粮食5.7吨;利用烘干炕,每人每天烘干粮食1.8吨。(五)倒垛。凡距离在40米以内,人工搬倒麻袋,每人每天搬动3.5吨;利用机械搬倒,每人每天搬动5.2吨,散存粮10.5吨。(六)过筛。凡距离在40米以内,人工过筛每人每天筛粮1.6吨;机械过筛每人每天过筛粮食1.9吨。(七)过磅(包括过磅码垛)。凡距离在40米以内,每人每天过磅粮食5.5吨,油脂5吨。(八)封垛。凡封大垛(200吨以上)3~4层席子,带草把子等,每人每天封375包;5~6层席子,带草把子,每人每天封285包。其余器材整晒、敲打、打捆等业务,以及距离在40米以外的业务,可酌情包干或以天计工。
  1963年4月,粮库实行“六定”管理(即定人员、定任务、定费用、定仓容、定器材、定亏耗),经过一个季度的实行,减少粮食保管员25人,每5吨粮油经营费比第一季度下降5倍。
  1971年,开展增产节约活动,发扬一厘钱、一粒粮、一滴油、一根绳的“四个一”精神,修旧利废、节约费用。1976年,开展一个坚持(坚持“以防为主,防治并举”的保粮方针)、两个狠抓(狠抓科学保粮,狠抓“三法一定”,即国家粮油仓库管理办法、储粮虫霉鼠雀害防治办法、国家粮油机械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开展“四无粮仓”活动的有关规定)、三个提高(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高“四无粮仓”水平、提高职工业务技术水平),把住六关(即把住对粮食虫害早防早治关、治少治了关,认真搞好包装器材整洁完备关、严格执行验质关、检斤关、把好科学保粮关)的活动,促进了粮库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机械 1949年粮库建成后,粮食过称、装卸、去杂、入仓、晾晒、库内搬倒、码垛等作业,全靠职工肩扛手抬去完成。随着粮食仓储工作的发展,工作量不断加大,1958年试制粮食输送机、扒谷机、包装上高机、烘干塔、汽车翻卸龙门吊等机械设备,工作效率提高,劳动强度减轻。1970年改进粮食输送线、车床部件等38件;建成地下输送线2条,全长500米。第二面粉厂与第二粮库建成仓与仓、仓与厂相连并形成风雨无阻、全天候运行的送料线。1981年全市仓储机械设备有420部。机械化粮食分仓和粮食管理所达到46个,占基层单位的42.9%;有地中衡的粮管所26个。1984年,第一粮库研究成功油脂散装、散运、散卸、散出的“四散”装置,使接卸桶装、铁路槽车、船装油脂提高了工作效率。


第二篇 粮油储运  
第一章 粮油仓储

第二节 粮油储存


  储存 青岛解放后,市军管会非常重视粮食安全运输和储存,调动部队实行粮食武装押运,粮食储存武装警卫,昼夜值班。由于运输通畅,运入市内的粮食越来越多,国营粮库全部储满,又租用一部分私人粮仓储粮,剩余粮食分别储存在委托加工的工厂仓库。此时少数不法厂商乘储存粮数量大、手续尚不完备之机,盗卖国家粮食。1949年11月查出私营磨坊盗卖国家委托加工小麦18余吨。随后,各储粮单位相继建立出入库手续,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保证粮食安全。1952年,按照“防重于治”的原则,建立伏季粮食每7~10天化验一次的制度,保管员要学会长杆温度计、干湿计和薰蒸的护粮法,建立“每三天一小扫、七天一大扫”的扫仓制度。另外利用零下7℃的气候进行低温杀虫,并创造了周边用秫秸、土块引虫潜入的方法,集中除治后虫害比1951年减少70%。随着国营粮库修缮和扩建,逐步将粮食全部储存在国营粮库。1955年存粮57.5万吨,比1954年增加3.68%,支出近47.45万吨,比1954年增加0.47%,全年每个保管员平均保管粮食4166.5吨;调入粮食近25.73万吨,比1954年减少2.89%,调出粮食6.75万吨,比1954年增加6.76%。
  1970年7月,本着平战结合、立足于战争的原则,疏散战备粮2万吨,除储满崂山县国库外,还分别储存在远离市区和沿海的12个公社81个生产大队的141座624间仓房里。1980年1月,青岛市粮食局制定青岛市粮油安全储存水份标准试行意见。其中,粮食油料储存安全、半安全水份标准规定:小麦、瓜干为12.5%、12.6%~13.5%;大豆、玉米、谷子、稷子、小米为13%、13.1%~14%;草大麦、米大麦、大豌豆、高粱、豇豆、红小豆、绿豆为13.5%、13.6%~14.5%;晚粳稻谷为14.5%、14.6%~15.5%;花生仁、油菜籽为8.0%、8.1%~9.0%;花生果为9.0%、9.1%~10.0%。超过半安全水份标准为危险粮食油料。油脂储存安全水份、杂质、酸价标准规定为:花生油、豆油、小磨香油、菜籽油依次为0.2%、0.2%、4%(半安全标准分别为0.25%、0.25%、4.1%~5%);芝麻油安全标准依次为0.3%、0.2%、5%(半安全标准为0.3%、0.3%、5.1%~6%);精炼棉籽油安全标准依次为0.1%、0.2%、1%(半安全标准为0.1%、0.1%、1.1%~2.0%)。超过半安全标准为危险油脂。
  1984年,青岛市粮食库存数量达到高峰,共储存粮食63.2万吨,后逐年下降。1987年年末库存开始回升,至1990年底库存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粮食库存73.3万吨,其中:小麦33.9万吨、玉米22.2万吨、大豆1.7万吨、面粉2.5万吨、大米1.6万吨、油料6.5万吨,其它杂粮4.9万吨;油脂库存1.7万吨。露天垛413个、存粮10.9万吨,临时存粮点17个、存粮1.5万吨。科学保粮数量也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双低储粮10.9万吨,低氧储粮15.3万吨,低温储粮7.2万吨,机械通风储粮6.8万吨。
  虫害防治
  清洁卫生防治法 青岛自建立粮库之初即开始使用清洁卫生法防治害虫。一是制定卫生制度,每周一次大扫除,平时经常保持;二是对仓房内部进行掏、刮、刷、洗、堵等工作,做到六面光;三是地面铺油毡、垫沥青、打水泥,保持平整、光滑、防潮、防鼠、防霉变;四是仓库内外不存垃圾、污水、杂草,使虫鼠无藏身之地。1952年4月,为防止美国撒布细菌,全市粮库加强内外清洁卫生检查,开展捕鼠活动,共捕鼠6700余只;对粮油装具彻底消毒,全部洗刷,杜绝害虫感染和异味污染粉刷墙壁,保持仓房内外整洁。清洁卫生防治法沿用至今。
  机械物理防治法 1952年1、2月份,青岛市气温下降到零下7℃,全市粮库抓住有利时机,开展低温冷冻杀虫。各粮库适时开窗冷冻潜伏在粮食中的虫子,冷冻装具、用具,杀虫灭菌效果良好。每到春秋干燥低温有风的季节,通风散热,驱温除潮,倒仓去杂,降低粮食水份,抑制菌虫繁殖。同时,在粮垛上,扒沟散热、摊晾,每隔1~2日,重复堆好扒平,使粮面达到棱角一条线、面平成一片,有鼠迹出现一眼可见。如此往返循环,防止粮堆顶部结露,避免潮湿霉变。夏季高温、潮湿则密闭门窗,适时降温,加强管理,勤于测温测湿,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彻底解决。
  化学药剂防治法 50年代初,青岛市各粮库开始用“六六六”粉和“DDT”等化学药剂防治害虫。1952年用“六六六”粉7000余斤,“DDT”600余斤,防治面积达3.8万余平方米,用氯化苦300余斤,熏蒸防治体积19万余立方米,杀虫率达到80%以上。1954年,全市粮食虫害较严重,各粮库进行大面积熏蒸,用药1000余斤,熏蒸12次,熏蒸散存粮食800万斤,麻袋3万余条,席子500张,杀虫率达到100%。1953~1956年间,共熏蒸粮食2.2亿斤,熏蒸粮油加工厂13次,用氯化苦、氰化钠(钾))、环氧乙烷、溴甲烷等化学药剂等熏蒸粮食2.3万余斤。1962年8月和1963年7月从马里进口两批花生仁,带进粮食害虫谷斑皮蠹,1964年春在全市粮库、粮食加工厂蔓延开来,采用9种药剂、多种方法进行试杀,均未奏效。最后采取发动群众,人海战术,实行清洁卫生、人工捉虫、药剂熏蒸等综合治理办法,终于全部杀灭。1968年3月,青岛市粮食局制订《磷化锌熏蒸仓外施药安全操作暂行规程(草案)》,对用药环境、工具、药量、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等提出规范要求,使防治人员有所遵循。同年7月,试验成功新型粮食害虫药剂——砷化氢。砷化氢渗透力强、杀虫效率高且经济安全,气温25℃渗透粮食厚度3米,每10万斤粮食只需3元药费,仅是磷化锌的一半,并且易保存,在常温情况下不燃烧不爆炸,而且使用简单无需药剂造型。熏蒸后的粮食经化验未发现有残毒,通过小白鼠食用试验,亦未发现异常变化。1971年5~9月份,以第二粮库为试点对高水份粮(16.2%)1万斤大米进行充氮气、二氧化碳、磷化铝储存粮食试验,效果良好。按普通方法保存,需要烘干、出晒、摊晾等,需保管费25.50元,而采用充氮保管费用只需6元,充二氧化碳仅需保管费2.50元,用磷化铝处理需保管费5.45元。
  “三低”保粮法 自1980年开始,青岛市各粮库实行“低温度、低氧气、低药剂”保管粮油,简称为“三低”保粮法。低温度保管粮食是利用零下气温冷冻,消灭或抑制粮食害虫的繁殖,达到保管好粮食的目的。低氧气保管粮食是用塑料薄膜把成垛的粮食从六面进行密封,利用粮食害虫和微生物耗氧的特点,降低垛内空气中的含氧量,达到自然断氧,使害虫窒息或停止繁殖。1980年采用该种方法保管粮食3000余万斤,获得良好效果。低药剂保管粮食是降低常规用药量,同样起到杀死害虫的作用。同年对有虫的露天粮垛实行低药剂试杀,每万斤粮食用磷化铝0.5~3克,比常规用药量降低4.2倍。1982年地下粮库储粮后,不断摸索、总结经验,制订出地下粮库安全储存粮食规章制度。地下粮库与地面粮库储粮相比较,具有保存期限长、粮食品质不变、保鲜好的特点。特别在夏季虫害繁殖季节,有不易生虫的明显效果,而且粉类粮食不需倒垛、不用熏蒸。1987年,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全市储粮单位对外开放,利用“三低”保粮法为社会服务,创利润142.3万元。当年,全市“三低”储粮20.8亿斤。
  “四无”粮仓 1955年,青岛市粮食局根据粮食部第三次粮油储运工作会议精神,在粮油储运工作中推广运用浙江省余杭县“四无”粮仓活动经验,搞好清仓消毒,仓内六面光,仓外三不留(即不留杂草、不留垃圾、不积污水),使虫害、老鼠无孽生、藏身之地,并在院内划出防虫线,发现仓内有虫立即根治。粮食入库前晒干扬净,达到入库标准;粮食出库,空一仓清一仓,不清仓不装新粮;装具经常保持清洁、卫生;用熏蒸、曝晒等方法消毒、杀虫。当年按照上级“全面发动、重点掌握、积极创造、慎重评选、巩固成果、逐步提高”的精神,开展检查、评比“四无”粮仓活动,推广好的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工作发展,“四无”粮仓水平不断提高,“四无”单位逐年增加。1955年,捕捉老鼠3691只,捉雀44只,创“四无”粮仓36座,存粮5849万斤,占存粮总数的21.3%;“三无”粮仓36座;“二无”粮仓62座;“一无”粮仓7座。综合无虫粮仓67座,存粮8331万斤,占存粮总数的30.3%;无霉粮仓130座,存粮21.783万斤,占存粮总数的79.5%;无鼠雀粮仓68座,存粮1.26亿余斤;无事故粮仓134座。1979年2月,遵照商业部指示,开展“四无”粮仓县活动,一个县的粮库有90%以上的单位实现“四无”的称为“四无”粮仓县。1980年4月,青岛市鉴定“四无”粮仓实行百分制:无虫害15分,无毒变20分,无鼠雀15分,无事故20分,仓库质量好、企业管理水平高为30分,合计100分。鉴定的方式是以全年市粮食局组织3次粮油大普查以百分制鉴定的成绩为依据,每次县区达到95分以上(即“四无”得80分,管理得15分)、市区达到97分以上方可为“四无”粮仓单位。至1982年,全市粮食系统“四无”粮仓达到99.87%。1988年后,全市粮油储存单位全部实现“四无”粮仓或“四无”油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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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粮油储运  
第二章 粮油调运

第一节 粮油调拨


  1949年6月,随入城解放军运进青岛市成品粮2550吨。4天后,由水路、铁路、公路继续调进粮食、柴草、煤炭。至年末,青岛市共调入粮食1.5万余吨,柴草1万余吨,煤炭900余万吨。1951年5月开始向东北调运面粉,支援抗美援朝前线,同年8月接收莱阳、胶州两专区运进小麦1.5万余吨,同年10月,完成调往东北加工小麦粉任务?9500?多吨。全年共调往东北面粉1.75万余吨。1955年5月,市区各粮食部门开展合理运输,以3个粮库为中心划分为3个片,各粮店、粮食代销店到距离最近的粮库提粮,避免迂回运输,节省时间和劳力,减少费用,提高工效。1961年1月,从全国各地调入代食品31种,共计1.4万余吨。1962年2~6月,共接9艘外国货轮,卸粮食10万余吨,分别转运济南市、烟台专区、惠民专区、德州专区、昌潍专区、淄博市、泰安专区、济宁专区、聊城专区、枣庄市等10个地市。是年,共调拨粮食65万余吨。1965年共接卸外国粮、油船28艘,卸粮油25万多吨。随着转口粮食的增加,为加强对转口粮食接转工作的领导,1979年6月9日,青岛市粮食局在附属第一粮库的大港粮食调运组的基础上,组成独立的青岛粮食转运站,由市粮食局直接领导。1982年共调入粮油48万余吨,调出粮油6500余吨,接卸进口粮油178万吨。
  1986年,根据中共中央和山东省Gov的规定,青岛市对各县(区)实行了粮食购销调拨包干,平度、莱西、即墨、胶南、胶县为调出县,崂山县、黄岛区为调入县(区),并规定完不成调出计划的,其欠调部分由调出县找补平价、议价差价款,调入单位要求计划外增加调入的,则调给议价粮或自购解决。1987年,青岛市粮食调拨任务繁重,与1986年相比,调拨数量大,接转进口粮多,仓房利用率高,且高水份粮库存较大,全年接转进口粮船31艘、计108万吨,相当于1986年的8.2倍。1988年完成专外(青岛地区以外的地方)调入粮油16.91万吨,占计划的102%;完成专内(青岛地区范围内的县之间)调拨粮油16.33万吨,占计划的94.3%;接转进口粮88万吨。1990年完成专内粮食调拨14.7万吨,占计划的100.8%;粮油计划调出(入)15.7万吨,全面完成计划;接转进口粮食83.2万吨,完成计划的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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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粮油储运  
第二章 粮油调运

第二节 粮油运输


  青岛地处沿海,船舶运输由来以久。自1891年建置后,南来北往船运频繁,其中运输粮油占相当比重。1903年,德国亨宝轮船公司在青岛设办事机构,经营海上粮食运输业务。1904年胶济铁路全线通车,山东境内铁路沿线地区的粮食、油料和土特产品源源流入青岛。一般粮商小贩经营粮油多靠肩挑、驴驮、独轮车、地排车、马拉大车、汽车等运输,由乡间小路和公路运入青岛。
  解放后,从海上调入调出的粮油,全部租用船运公司或民用船舶,借用青岛港务局、海运局的码头卸粮、油,再用汽车或地排车运至粮库。从铁路调入调出的粮油,由第三粮库铁路专用线承担。从公路调入调出青岛的粮油,主要由青岛搬运公司营运。在库内及市内单位之间少量运输粮油则用地排车搬运。1961年,青岛市粮食局有载重汽车2部(斯蒂白克和道吉),共载重7.5吨。粮库、分局有少量地排车,用于短途运输。同年6月,青岛市粮食局制定《关于运输大队各项生产指标暂行规定》,在运输上,要求每辆汽车每月完成4000吨公里,每辆地排车每月完成300吨公里。在装卸上,装粮、煤等沉重物资,每人每日完成2.5吨。对于理货等也规定了明确的指标。同年8月,市粮食局制订《关于汽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运输的范围、手续制度、器材使用、管理、奖惩等各项管理办法。1962年8月,市粮食系统成立搬运大队,第一粮库150人,编成3个中队,地排车50辆;第二粮库212人,编成4个中队,地排车100辆;第三粮库222人,编成4个中队,地排车64辆。自成立之日起即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64年8月,山东省粮食厅汽车队撤销,调给青岛市粮食局吉尔164型运输大卡车10部,由青岛第二粮库管理使用。1972年1月,市粮食局成立汽车队,实行独立核算。此后,山东省粮食厅无偿拨给日本产货车16部,汽车队自装自购国产解放牌、青岛牌货车13部,汽车共增加到40部。此间,崂山、即墨、胶南等市郊县,相继成立县级独立核算汽车队。全局车辆增加到88部、433个吨位。1980年,全局完成货运量25万吨,实现利润32.8万元。1982年,市粮食局投资49万元,购置矿用东风牌自卸车15部,改装成散装粮油专用车,代替60年代技术革新成果汽车立式翻卸龙门吊,运输效率提高了10倍。当年完成粮食散装运20余万吨。至1985年末,汽车队共有汽车76部,年货运量达56.3万吨,周转量为2000余万吨公里,100吨公里成本为16.8元,100吨公里耗油24.7升。是年共完成利润109.3万元。
  汽车队在管理上,从1975年9月开始实行单车核算。1980年12月制订《青岛市粮食系统运输企业产量、燃料、利润、成本、保修定额试行标准》,开始实行定额管理。翌年,以燃料消耗为基础,率先实行节奖、超罚的奖惩办法。每节省1升汽油奖励0.04元,每超用1升汽油罚款0.04元,当年全队共节约汽油30吨。1982年开始实行以单车利润分成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责任制,按车况优劣、吨位大小,把单车年吨利润额一般定在800~2000元之间,驾驶员可提超利润定额部分的2%~7%的金额作为奖励。这种办法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至1986年,全局全年实现货运量53.7万吨,完成利润69.3万元。
  1988年2月,青岛市粮食局汽车队改为青岛粮油运输公司。当时,有车辆72部,其中生产运输车67辆,计331.5吨位,职工232名,常年担负市区粮油运输任务和进口散粮疏港转运任务,年周转量800余万吨公里,总里程240万公里。至1990年,全市粮油运输车辆共有161部,总吨位达918吨,年周转量为2249.6万吨公里,货运量为48.2万吨,全年实现利润60.2万元,总里程552万公里。
  粮油装具 解放初期,青岛市粮食处和粮食公司根据上级有关粮油装具管理的指示,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由所属各粮库贯彻执行。1949年9月,粮食处接收南京国民Gov山东省田赋粮食管理处麻袋15万余条、面袋18万余条和部分雨布,这些装具随粮食调运同时调拨。是年10月,粮食处制定粮油装具管理办法,具体包括粮油装具的领取、调出调入、内部调剂、机关部队借袋押袋、还袋收粮、出售、损失等处理办法。1955年6月,实行军用粮面袋随粮调拨。1961年,粮油装具实行分级管理,统一平衡,核定指标,对口调拨相互作价的管理方法。各粮库按月向市粮食局上报麻袋、铁桶数量。粮库对区粮食局调用装具实行按价调拨,定时核对数量,检查指标,用后及时收回。在销售地瓜干、鲜地瓜时,各粮店平均占用麻袋指标100条,加速周转,尽快收回。装具调出调入由山东省粮食厅每年核定指标,按计划调拨支付。1962年,计划调出麻袋293万条,实际完成296万条,完成计划的101.39%;计划调出铁桶3.51万只,实际调出3.54万只,完成计划的100.85%。
  1971年5月,青岛市粮食局贯彻山东省粮食局《关于麻袋、面袋、大桶管理的通知》,制定了麻袋等级划分、面袋借用扣款、大油桶调拨作价等具体实施细则。1972年,农业获得丰收,粮油周转量大,调运频繁,对粮油装具需求量骤增,除满足全市9个粮食加工厂、159个粮店所需用512万条面袋外,还调出麻袋133万条、大铁桶9.4万个,保证了粮油调运的需要。70年代后期,粮油装具随粮油运输统一调拨。80年代,粮油装具由市粮食局自行采购和制做,供应全市仓储和加工企业使用。
  麻袋 青岛解放初期,粮油装具规格比较混杂,有些是解放区随粮调拨入城的,有些是解放前遗留下来的,规格不统一。1950年曾使用印度进口麻袋,长宽规格为43×29寸,麻袋口部中间加织5厘米宽的一条绿杠或紫杠,绿色代表麻袋重量2.5磅,紫杠代表3磅。1953年,青岛市的粮食装运开始使用国产麻袋。其长宽规格为107厘米×73厘米,经纱70根/10厘米,纬纱34根/10厘米,重量?1062?克,后又改为1050克。1954年将麻袋重量标准降到950克、927克,经纬线密度也作了相应改变。1956年增加装粮75公斤、50公斤的麻袋。1973年纺织工业部统一麻袋规格,标准麻袋规格长宽为107厘米×74厘米,经纬密度为66×35根/10厘米,重量为927克,在一面中间的上半部三分之一处加盖宽11厘米、长27厘米的“中粮”二字。1982年1月,经国家标准局批准启用新的麻袋标准,麻袋品名系列规定从1~6号,其中2、3号为粮食部谷物专用袋。
  麻袋等级50年代分为两类10种,即标准袋和非标准袋,在两类袋中各具体分为新袋、冲新袋、旧袋、修补袋、废袋5种。60年代分为两类:标准袋、非标准袋,标准袋分为新袋、旧袋、修补袋和废袋4种,非标准袋类中不再分等。70年代分为新袋、旧袋、杂袋和废袋4种。80年代分为新袋、旧袋、杂袋3种,每种袋都有具体标准。
  面袋 1949年至1954年9月,青岛市所用面袋是用纯棉白布缝制,装22公斤面粉。以后用84厘米×89厘米的纯棉白布缝制成容量25公斤装的面袋。1978年后,推广维棉混纺白布缝制的面袋,维棉各占50%,混纺成21支纱(公制为8号),纺成坯布,缝制成袋,并在布袋边距15厘米处各加3根红或蓝纱线以区别纯棉布袋。
  面袋等级只分新、旧两等,面袋标志是在面粉袋右上角,距袋口16厘米处加盖12厘米×4厘米“中粮”字样。1982年12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面袋编号表规定青岛市面袋编号为“鲁2”,即在“中粮”的下方加印“鲁2”二字以示青岛面袋。
  装具修整 粮油装具修整车间,是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粮油装具在购销、调存、加工各环节中受到的自然磨损和破坏得到及时修整,以备再用,1949年10月,粮食处制定“修整麻袋、面袋提成标准”,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1963年,粮油调拨数量增加,装具的需用量也大量增加,除从外地调进部分外,必须提高装具修整速度和周转率。全市3个粮库的装具修整车间迅速扩大,由152人增加到213人,修补机增加到41部,由于新增加的职工是来自搬运大队和其他工种,缺乏修整技术,而工资又偏高于修补工人,因而工人工作效率产生差距。为提高修整效率,缩小差距,同年3~7月间,试行计件工资制。修整分为挑选、抖净、修补、验质、打包5道工序,只在抖净、修补、打包3道工序试行计件工资。这3道工序的职工,占修补车间职工总数的81%,其余两道工序的职工,占修补车间职工总数的19%。经过5个月的试行,有的工序效率提高,有的工序则有所降低,每人每天平均:麻袋修补186.5条,提高0.8%;麻袋打包2145条,降低7.6%;麻袋抖净1477条,提高12.1%;面袋修补267条,提高2.7%;面袋抖净2048条,降低0.87%。5个月共修麻袋832957条,按原基本工资加奖励计算,每修补万条麻袋需要费用251.38元,试行计件工资后,每修补万条麻袋需要费用227元,5个月共为国家节约开支1989元。修补质量,麻、面袋修补合格率达到98%。工资收入,超过计时工资水平的占参加试行计件工资总人数的37.24%。未完成计件定额的照发原计时工资。
  70年代粮食连年丰收,装具修整工作量随之增大,各库修整车间采取“五分开”、“四及时”工作法(“五分开”即:装粮麻袋和装瓜干麻袋分开,标准麻袋和非标准麻袋分开,修理好的麻袋和未修理好的麻袋分开,有虫麻袋和无虫麻袋分开,食用油桶和非食用油桶分开;“四及时”是,装具腾空及时挑选,装具进出仓库及时下账,发现虫袋及时消灭,挑选出破袋及时修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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