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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供气  
第一章 液化石油气

第一节 气源


  青岛液化石油气按气源地划分,分为本地气源和外地气源;按气源供应计划划分,分为计划内气源和计划外气源。1982年青岛石油化工厂催化裂化装置上马前,青岛市不生产液化石油气,所需液化气全靠国家计划内供应和计划外外地厂家支援。1982年,青岛石油化工厂开始生产液化气,青岛的液化石油气形成了外地购入和青岛市自供相结合的局面。


第四篇 供气  
第一章 液化石油气
第一节 气源

外地气源


  1967年,由于青岛石油化工厂原油高温裂解过程中排出的尾气不易压缩气化,无法生产液化石油气。根据青岛市的申请,同年8月5日,石油工业部以(67)油计展160号文复函,同意从1966年起每月由胜利炼油厂供应液化石油气9吨,不列入国家计划。1972年10月,石油工业部同意将青岛液化石油气供应列入国家统一计划,并于同年底由胜利炼油厂分配给13吨。1973年,胜利炼油厂分配青岛市计划内液化石油气123吨,此后基本逐年递增。至1977年,胜利炼油厂计划内供应911吨。
  国家下达的计划数远远满足不了青岛液化石油气发展的需要。青岛市开始组织专门购气人员计划外求援。1978年,从东方红炼油厂求援到液化气205吨。之后,青岛市多方组织人力,到全国各地炼油厂联系,积极扩大气源地。气源厂家达20多家,遍及武汉、宁波、北京、天津、洛阳、石家庄、沧州、大庆、东营、哈尔滨、大连、济南、抚顺等地。1978~1990年,从以上气源地购入计划外液化石油气45 589吨。
  国家计划内供应量也呈逐年递增趋势。1978年的计划内供应量为1 080吨,1990年达到2 000吨。计划内气源厂家也由胜利炼油厂增加了东方红炼油厂、洛阳炼油厂等。1972~1990年计划内总供应量达26 12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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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供气  
第一章 液化石油气
第一节 气源

青岛气源


  1982年,青岛石油化工厂催化裂化装置试车成功,结束了青岛市不能生产液化石油气的历史,为青岛液化石油气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青岛石油化工厂液化气投产当年,供应青岛市液化石油气957吨。1983年,计划内供应1 969吨,计划外供应4 410吨。至1990年,计划内、外供应总量达到9 152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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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供气  
第一章 液化石油气

第二节 储存 灌装


  青岛液化石油气发展初期,1972年、1973年由于借址营业,没有站地厂房和储存、灌装设备。1973~1990年的18年间,先后建成了四方灌装场,楼山后液化石油气总储配站、大山灌装场,液化石油气储存能力达到1 400吨,灌装能力达到年33 500吨。



四方灌装场


  1973年1月,四方灌装场由市城建局批准,市液化煤气站负责建设。场址按照尽可能利用荒地、劣地,考虑方便群众和改善环境卫生的原则,选在四方北岭人民路北头大荒沟,占地4 820平方米,主要建有储存罐、灌瓶间、锅炉房。该场于1975年建成。功能以灌装为主、储存为辅。储存设施有:液化石油气储存卧罐9个(其中37.4立方米卧罐4个、72.7立方米卧罐2个,63.7立方米、68.9立方米、69.4立方米卧罐各1 个),储存能力180吨。灌装设施有手动灌装把子5个,工序从推瓶、倒残、灌装、检漏、验磅均用手工操作,设计灌装能力5 100吨/年,供应5 000户。



楼山后液化石油气总储配站


  1975年,青岛市制定了民用液化石油气发展规划,计划到1980年发展民用户6.5~10万户。依据这一精神,市城建局规划处、市液化煤气站开始了建设液化气储配站的论证工作,经过反复勘查选择,决定将新站建立在楼山后石油化工厂以西。1980年2月1日,青岛市计划委员会以青计字(80)第32号文批准建立青岛楼山后液化石油气总储配站。总储配站于1980年开工,1982年11月竣工,1983年3月12日正式运行。该站占地66.5亩,建筑面积39 900平方米,内分储灌区、生产区、生活区三部分,主要建设项目有400立方米球型储罐4座、100立方米卧罐6座、连接石油化工厂与储配站灌瓶车间1 327米管道1条,同时建有办公楼等综合设施,总投资437万余元,设计储存能力1 100吨。
  1984年,青岛市人民Gov投资30万元在总储灌场(原总储配站)内建专用铁路线一条,全长445.94米,同时配套建设扳道房、卸车栈桥。这是青岛第一条液化石油气专用铁路。1987年,投资扩建总储灌场。在罐区内安装100立方米卧罐2座,储灌场储存能力达到1 200吨。总储配站以储存为主,灌装为辅。灌装设备有灌装把子5个,链条输送,日灌装1 044瓶,折合21.06吨,属当时国内先进水平。


大山灌装场


  随着青岛市政建设的发展,位于四方北岭大荒沟的四方灌装场四周已被居民楼包围。出于安全考虑,1986年,采取了限量储存等临时措施,同时计划择址外迁。青岛市建设委员会经论证批准建设大山灌装场,建成后四方灌装场迁址合并。大山灌装场位于崂山区萍乡路东段,占地24.1亩。该工程于1987年10月正式动工,1990年底主体工程竣工,总开挖土石方8.75万立方米,场区分储罐区、灌装区和生活区,工程设计由中国市政华北设计院承担,土建工程由李村建筑公司承担,青岛市煤气公司职工技术协会负责设备安装。主要工程包括100立方米储存卧罐4座、20立方米卧罐1座和自动化灌装设备,设计储存能力420立方米。
  该灌装场引进法国道达尔石油公司成套液化石油气钢瓶自动灌装设备,包括灌装转盘、自动灌装秤、残液检测机、超装检测机和钢瓶检漏机。灌装转盘安有12台灌装秤,空瓶由输送链条推上转盘,灌装后经气动灌装秤运出,设计灌装能力为每小时560瓶;残液检测机利用伽马射线检测瓶内液位,用微机处理和全自动方式自动将残液超重钢瓶推入倒残间,产率1 000瓶/小时;钢瓶检漏机利用红外线照射测定液化气泄漏量,由电子、电动两部分控制,将泄漏超标钢瓶剔出,灌装质量达到100%。设计日灌装能力3 360瓶,供应用户12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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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供气  
第一章 液化石油气

第三节 运 输


  青岛液化石油气的运输,主要包括储气运输和销售运输。储气运输采用三种形式:专用汽车槽车运输、火车槽车运输和专用管道运输。销售运输主要用汽车货车把小钢瓶从储配站、灌装场运送到市区各液化气供应站。


储气运输


  汽车槽车运输 青岛市液化煤气站建站初期,60年代只有1辆青岛产69型货车运送小钢瓶到胜利炼油厂灌装后返回青岛分送给用户。1973年12月14日,胜利炼油厂通知各地液化气站,液化气提货不再灌瓶,改用汽车槽车或火车槽车提货。同年年底,青岛市首次购买了1辆解放牌汽车槽车,载重量为2?5吨。之后,随着青岛市供应户数每年增加,汽车槽车也随之增加。到1977年底,青岛市已拥有汽车槽车6辆,载重量15吨。鉴于解放牌汽车槽车运量小、耗油量大,1978年开始购置黄河牌柴油槽车,载重量5吨。1979年,黄河牌柴油槽车增加到6辆,解放牌汽车槽车逐渐被淘汰。
  1989年,青岛市人民Gov出于提高运量、节省费用考虑,拨款32万美元,批准进口日本产“日野”9.5吨液化气专用槽车2辆。1990年底,青岛市煤气公司已拥有黄河牌汽车槽车6辆、“日野”牌汽车槽车4辆,总载运量68吨。
  汽车槽车除担负胜利炼油厂和外省市其他炼油厂往青岛运送液化气外,还担负市内储配站往四方灌装场的液化气运输。
  火车槽车运输 随着青岛液化石油气事业的发展,气源地遍及东北、华北、华东、中南各地。运量小、运输工具落后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1976年,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决定购置液化石油气火车槽车。同年,购进了2节25吨火车槽车。借用铁路石炭线卸煤专用线,与汽车槽车同时承担起山东省外液化气运输任务。
  1980年,青岛市又购进25吨火车槽车2节。同年12月,市燃料公司液化气站与市液化石油气公司合并,成立市煤气公司,该站2节由四方机厂加工制造的20吨火车槽车同时划归市煤气公司。这样,液化气专运火车槽车增加到6节,运输总量为140吨。
  由于用户的增加和山东省外求援气量在液化气购入总量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市煤气公司于1983年和1985年两次委托锦西机车厂加工制造了火车槽车4节。其间,市人民Gov于1984年拨款30万元在楼山后总储灌场(原总储配站)铺设了一条长445.94米的铁路专用线,结束了借用专用线卸车的历史。至1990年底,青岛市煤气公司投入营运的火车槽车增加到12节。其中,载重量25吨的10节,20吨的2节,运输总量为290吨。


管道运输


  1980年,液化石油气总储配站站址选在石化厂以西接近液化气生产装置最近处。1982年,石油化工厂催化裂化装置试车成功,在该装置与总储配站间建成了一条直径100厘米、长1 327米的液化气专用管道。管道两侧安有专线电话和流量表。石化厂送气时,储配站打开阀门,由石化厂压缩机一次打入,途中无须加压,液化气即通过输气专线输入储配站储罐内。1982~1990年,青岛石化厂经该管道输入储配站液化气25 239吨。



销售运输


  主要是用长盘130货车由储配站、灌装场把实瓶按计划每天运送到市区各供应站,同时把各供应站收回的空瓶运回灌装场、储配站。1990年,市煤气公司有专用销售货车5部,日均运输液化气18.26吨,保证了全市液化石油气用户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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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供气  
第一章 液化石油气

第四节 供应


  青岛液化石油气供应初期,由于受气源和储存的限制发展缓慢。1968年在青岛玻璃厂建站试点时,用户为300户。其中市革委、驻青部队和人民武装部、青岛玻璃厂职工各100户。至1972年,用户亦仅400户。1975年市液化煤气站四方灌装场建成,储灌设计供应5 000户,国家调拨液化气年2.12吨,用户发展到3 024户。同年,市革委提出民用液化石油气五年发展计划,青岛市加紧设备更新,加强采购力量,努力扩大气源。经过两年努力,1977年用户突破1万户。1980年达到50 919户。1984年,随着楼山后总储配站的建成和石化厂催化裂化装置的上马,用户增加到70 139户。此后,用户发展呈稳步上升趋势。至1990年底,市煤气公司已有用户76 887户。同年,设计储灌供应12万用户的大山灌装场主体工程完工,为青岛民用液化气事业的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青岛市煤气公司对用户管理实行“一户一证一灶”制度。用户30天供应液化气10公斤,提前不换,拖后不限,按1∶3比例扣除煤票(即10公斤液化气扣30公斤煤),煤票交市燃料公司。
  至1990年,市煤气公司用户按性质分为4种,即民用户、集体户、福利户、工业户。类别不同,供应方式也不同。民用户,系分散居住在市内5区(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的居民用户。民用户的供应方式是:到期用户持市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证和煤证带空瓶到指定各区供应站换取空瓶,灶具有故障到换气站维修。该类用户有61 241户。集体户,指有运输和管理能力的单位自己成立换气站。按市煤气公司的规定到指定的灌装场换气。该类用户有13 334户。福利户,指食堂、幼儿园、茶炉等为集体、公益事业服务的用户。这类用户分别情况到指定供应站或灌装场换气。该类用户有117户。工业户,指液化气用于生产的用户。工业用户自备50公斤钢瓶到指定灌装场灌气。这类用户采取计划管理,计划内换气不受时间限制。该类用户有2 195户。
  1972年青岛市液化煤气站建立时,用户只有300户,因此没有设立专业服务网点,而采取货车逐家上门送气的方式供应。此后,随着液化石油气户数的增加,逐步在市内各区建立液化气供应站。1990年,市内5区设有液化石油气供应站7个,各供应站服务半径平均为3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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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供气  
第一章 液化石油气
第四节 供应

市南区供应站


  1973年4月开始筹建,选址龙口路29号。该站占地719平方米,建筑面积203平方米,总投资3.5万余元。1976年9月开工建设,同年12月25日投入使用。该站设有空瓶库、实瓶库、开票处、卸车台、便民服务台、监督台和维修点。1989年被山东省城乡建设委员会评为先进集体。1990年供应用户12 445户。



市北区供应站


  位于吉林路与吉林支路拐角处,占地121平方米。1978年9月23日开工建设,同年12月1日投入使用。总投资额1.3万元。供应市北区液化气用户12 154户。

台东区供应站


  位于延安路100号,占地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2.75平方米,投资12.7万元。1979年10月12日开工建设,1980年6月19日竣工投入使用。供应台东区液化气用户10 092户。


沧口区供应站


  该站位于沧台路215号,占地2 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5平方米,总投资12万余元。1982年5月15日开工建设,同年9月15日投入使用。供应沧口区液化气用户5 701户。


市南区团岛供应站


  该站原为临时流动站。1982年,市南区供应站用户超过10 724户,每天换气用户络绎不绝,远在团岛的用户换气更不方便。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Gov对此极为重视,要求尽快设站解决群众困难。市煤气公司采取应急措施,在团岛设立临时流动站。1983年7月选址团岛填海地建设临时换气站,同年8月25日换气站投入使用。该站占地2 260平方米,建筑面积384平方米,投资3?4万余元,负责中山路以西团岛地区6 470户用户。1990年,根据前海工程总体规划,该站临时迁移。

抚顺路供应站


  该站位于抚顺路加油站后侧。1985年4月,青岛市煤气公司因原石炭线供应站受港湾工程影响,决定移地重建。青岛市人民Gov以青政函(85)125号文同意征用四方区新兴农工商公司土地5.6亩建设抚顺路供应站。该站占地3 063.6平方米,建筑面积319.7平方米,建有营业室、瓶库等。投资总额为5.7万元。1985年6月12日开工建设,同年11月30日竣工营业,供应用户8 490户。



四方区供应站


  位于人民路399号。1975年,市液化煤气站利用院内原有人防工程辅助设施改造成临时液化气供应站,供应用户3 020户。1980年在临时供应点与市煤气公司间建垣墙22米,沿人民路开院门,正式作为四方区供应站对外营业。该站设有空瓶库、实瓶库、营业室、维修点。供应用户7 728户。
<br>  液化石油气供应作为市民的一种社会福利,1966年以来供应价格一直低于购入价格,购销差价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1974年以前,供应价格民用户每吨180元,工业户每吨700元。当时液化气的购进价格平均每吨50元,供应400户年销售收入4 900元,成本9 700元,国家财政补贴4 500元,平均每户国家补贴10.5元。
<br>  1973年8月,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发挥群众自管炊具的积极性,从缩小工业与民用价格的差距考虑,责成市城建局、财政局、物价局与市液化煤气站共同研究,对价格进行调整。工业价格降到每吨600元,民用价格上调到每吨200元。但这次价格调整一直没有执行。1974年,定价为工业户每吨600元,民用户每吨170元,社会福利户每吨300元。1975~1990年液化气供应价格一直没有调整,液化气购入价格由平均每吨50元增加到每吨414元,用户由3 024户增加到76 887户。国家财政补贴由1975年6.54万元增加到1990年的904万元,平均每户补贴117.58元。1972~1990年,青岛市液化石油气销售87 775.01吨,国家财政补贴3 916.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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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供气  
第一章 液化石油气
第五节 管理服务

安全管理


  自民用液化石油气事业在青岛起步,青岛市各级Gov和市液化气主营单位一直非常重视安全工作。液化气灌装场、储配站、供应站建立时都把安全作为重要考虑因素,或建于郊区、荒地,或建有安全隔离带。青岛市煤气公司设有安全委员会,负责公司重大安全问题的决策。公司及所属基层单位设有安全保卫科、安全保卫组,供应站配备兼职安全员。煤气公司和所属灌装场、供应站全天24小时有人值班,安全设备有消防车、专用吉普车、大型干粉灭火机、干粉灭火器等。煤气公司安全保卫科负责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兼职消防队员的集训。工作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1~2次,兼职消防队员每年集中培训一次,市煤气公司每年举行一次消防演习,每两年举办一届消防运动会。
  青岛液化石油气安全工作坚持“管理、教育、预防”的方针。1981年,市煤气公司主持编印了《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常识》,同液化气证一同发给用户。多次走上街头宣传液化气使用常识和开展便民咨询服务,受教育人数达万人以上。1989年,市煤气公司组织力量将历年建立的安全规章制度加以补充完善,汇编成5万多字的《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包括经理、场长、班组长、职工安全职责和各科室安全职责49个条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公司三级防火负责人职责,用火动火管理范围及安全规定等14个条款。煤气公司营业处及各供应站定期走访用户,查处事故隐患。1968年成立液化石油气站后,青岛市没有发生过液化石油气重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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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供气  
第一章 液化石油气
第五节 管理服务

服务


  青岛市煤气公司服务业务有维修服务、倒残服务、液化气配套设备服务。
  维修服务 青岛市煤气公司各液化气供应站设有专门维修点,负责灶具维修服务,用户可带灶具直接送站维修,也可预约维修工上门服务。钢瓶维修由市煤气公司灌装场负责,灌装场实瓶出场时由专人检漏,用户换气时可在供应站用专用设备试漏,动态漏气瓶一经发现,可直接到供应站检查后更换,或由供应站派人到户检查更换,漏气瓶返场维修。1988年3月,市公用事业总公司以公总字(88)29号文批准成立青岛市煤气公司钢瓶检修厂。同年7月8日开工建设。该厂由主车间、辅助车间组成,建筑面积1 884.4平方米,总投资100余万元。基建部分由青岛市煤气公司自行设计施工,主要工程由西安延光涂装技术工程公司承建,1990年6月21日建成投产,负责全市煤气公司所属钢瓶的大修任务,年检钢瓶5万只。
  倒残服务 1982年以前,青岛液化石油气主要来源于北京东方红炼油厂和辛店胜利炼油厂。气质较好,残液较少,青岛市一直没有开展倒残服务。1983年起,青岛石油化工厂生产的石油液化气,由于刚投产,液化气残液较多,同时,外地购入液化气质量也参差不齐,残液超标严重。为解决瓶留残液超标问题,青岛市煤气公司在灌装场成立了倒残组,将倒残列为生产考核指标,无偿为用户倒残服务。1990年,大山灌装场引进法国道达尔液化石油气灌装设备,倒残实现了自动化,设计倒残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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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供气  
第二章 煤制气

第一节 煤制气工程建设


  青岛市煤制气工程是青岛市市政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之一。1980年9月开始筹备工作,1982年7月完成计划书的编报。1983年3月1日,山东省计划委员会以(83)鲁计燃字第53号文下达《青岛市第一期煤制气工程计划任务书的批复》同意建设。1984年7月2~5日,山东省城乡建设委员会在青岛主持召开了青岛市第一期煤制气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1984年8月10日,山东省城乡建委以鲁建公发(1984)24号文批准了由中国市政华北设计院作的初步设计。
  1984年10月,青岛市煤制气第一期工程面向全国招标。青岛市建安总公司中标承包,1984年12月底完成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的最后签订工作。
  工程包括气源厂工程和输配工程两部分。气源厂工程共分煤焦、制气、化产、动力、水源水处理、厂前区、土方工程和罐站等九大部分,87个工程项目。输配工程包括中低压管105公里,调压站21座。外部工程包括“两路”(铁路专用线、厂外用路)、“两水”(自来水、海水)、“两电”(厂外供电、邮电)。
  工程规模为日产28万立方米,第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日产煤气14万立方米。制气手段为2×20门直立炭化炉。日产气10.6万立方米,并辅以水煤气掺混,确保每天供气14万立方米。水煤气日产11.45万立方米,除掺混外,每天可外供7.68万立方米。外供煤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热值3 600~3 800千卡;灶前压力80毫米水柱。每年副产品生产能力为:气焦2.4万吨,浓氨水(18~20%)611吨,粗苯848.6万吨,筑路油2 732吨,中油470吨。
  一期工程于1985年3月25日正式破土动工,1986年12月20日2号直立炉点火烘炉,1987年3月23日主生产线开工投入试生产。
  至1990年,全市已供居民用户51 481户,公共福利用户231户、工业用户14户。投产以来,总产气量7 827.82万立方米,总销气量6 441.01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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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供气  
第二章 煤制气
第一节 煤制气工程建设

气源厂工程建设


  气源厂位于市区的中部。厂东面与胶济铁路干线仅一路之隔,距沙岭庄车站2公里。占地面积25.83公顷,一期工程气源厂占地17.38公顷,总建筑面积305.43平方米,标准设备4 534台件,非标准设备1 183台件。
  气源厂设人、货流出入口各1个。厂前区位于厂区东南角,主要设施有:综合办公楼、中心化验室、食堂、浴室、车库等。主要车间有煤焦、制气、化产、动力、机修、储运、维修等。厂区污水经过二级曝气生化处理,达标后排放。厂区北面沿海地带打了13口海水井,建了3座海水泵房,供煤气冷却用。
  1985年5月21日,直立炉与煤气发生炉安装工程破土动工,1985年9月完成主要构筑物的混凝土浇注任务。1986年4月直立炉开始预砌,6月正式开始筑炉,10月底2号直立炉砌筑完成。
  3台10吨蒸汽锅炉安装工程1985年8月破土动工,1986年5月完成混凝土浇注,11月完成1台炉的安装并开始点火烘炉,12月3台炉竣工并交付使用。
  2个5.4万立方米的储气柜于1985年5月开工,1987年1月竣工。
  除核心工程“三炉”、“两柜”外,1985年全面开工的还有71个项目,1986年上半年开工7个,下半年开工5个,1987年开工1个,共计86个项目。1986年底完成73个,1987年上半年完成8个,下半年完成5个。
  一期工程完成总工程量为:总建筑面积37 379平方米,总土石方量58?5万立方米,总钢筋混凝土量3 798立方米,打桩663根,强夯41 881平方米;安装各类设备2 496台(件)、各类管道4.7万米,各类电气仪表2 955台(件)、各类电缆76.2公里、各种架空线(厂外)5.5公里,建道路3.5公里、铁路专用线2.24公里、海坝工程0.82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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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供气  
第二章 煤制气
第一节 煤制气工程建设

输配工程建设


  一期输配工程根据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地形特点,以及一期工程规模兼顾二期工程发展需要,采用中、低压两级系统供气方式,管道由气源厂双管敷设,通过用气负荷集中地段,纵贯全市。中压管道以枝状布置为主,同时考虑二期工程成环需要,预留了位置。低压管道和调压站布置以气化新建居民小区为主。中压管道起点压力为0.088兆帕,实际供气选用0.08兆帕,末点压力0.02兆帕。低压管道起点压力为1 500帕,燃具前额定压力为800帕。
  居民用户、一般公共福利户和用气量不大的工业用户,由区域调压站通过低压管网供应。民用与工业用气比例为7∶3。一期工程气源厂两个储罐储气容积为10万立方米,储气容积系数为71.4%,储气方式为湿式螺旋储存。
  至1990年,全市共设营业站6个,分别为市南营业站、台东营业站、四方营业站、沧口营业站、浮山所营业站和洛阳路营业站。输配工程完成总工程量为:中低压管道106公里,庭院、户内管120公里,调压站21座。居民用户51 481户,公共福利用户231户,工业用户1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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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供气  
第二章 煤制气
第一节 煤制气工程建设

外部工程建设


  外部工程包括“两路”(铁路专用线、厂外公路)、“两电”(35千伏供电、邮电)、“两水”(自来水、海水)。
  铁路专用线工程 青岛煤制气每年要运入燃料煤15万吨左右,按初步设计,建设铁路专用线运输。铁路专用线接轨点在沙岭庄车站,由沙岭庄车站引专用线到煤制气厂。1985年1月开始施工,1986年底完工,1987年1月24日全面验收。1988年11月16日煤制气厂与沙岭庄车站签订开通运输协议。铁路专用线全线长1.658公里,近期运输量为每年15万吨,远期每年30万吨,货物品种主要为煤炭。专用线进厂内设三股道,卸车线有效长350米,专用线在站内接轨前端设安全线有效长50米,专用线末端有机回线。
  规划道路工程 根据青岛市规划要求,在煤制气工程气源厂南部和东部建1号和2号两条厂外规划公路。(一)1号、2号规划路。1号规划路东起唐河路下交口,西到铜铝厂门前胶济铁路下交口,路宽18米,路中心距胶济铁路复线18米;2号规划路南起铁路平交口,北至煤制气厂北海坝处,路宽20米。两条路全长1 500米。(二)胶济线、唐河路下交通口及唐河路拓宽。为缓解胶济线与2号规划路平交口的交通,根据运输和厂区防火需要,在唐河路与胶济线汇合处设下交洞口,建设两座钢筋混凝土涵洞,洞高3.7米,宽10米。1986年将原8米宽的唐河路拓宽为20米,该工程于1987年初完工。
  35千伏输电线路供电工程 青岛煤制气35千伏变电站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方式,由水清沟变电站供至青岛煤制气厂。
  架空线路部分包括:水沧乙线由水清沟变电站至郑州路大桥;水炼线由水清沟变电站至洛阳路。地下电缆部分包括:水沧乙线由水沧乙15-21-9至煤制气厂35千伏变电站,水炼线由水炼9-10至煤制气厂35千伏变电站。整个工程线路全长10 245米。其中,架空线6 034米、地下电缆4 211米。电缆线路中有电缆中间接头31个,户内外终端头4套12个。
  输电线路工程1985年8月20日开工,水炼线1986年10月7日竣工,同年11月26日送电;水沧乙线1986年11月26日竣工,同年12月15日送电。
  通讯工程 一期工程的通讯工程,包括厂外通讯工程和厂内通讯工程两部分。
  厂外通讯工程采用地下电缆向气源厂敷设。线路经过四流南路、开封路、开封支路、唐河路、外贸五金矿产院内。再经青岛化工厂过铁路涵洞到气源厂南大门入厂。厂外通讯工程1985年11月开始施工,1986年10月25日竣工,同年12月5日验收。
  厂内通讯工程电缆线路采用200门纵横自动交换机敷设,用户线路采用地下电缆,分线设备全部安装于墙壁上,配线架为四列(4×400),其中中继线占用一列。全部管道电缆长1.95公里。厂内通讯管道自1986年6月16日开工,12月31日完成;电缆线路自1986年12月9日开工,1987年7月28日完工。
  自来水工程 一期工程生产用自来水每小时100吨,最大用量约每小时140吨,水压0?3兆帕,水温6~23℃,主要用于软水站每小时60吨,发生炉每小时11吨,排送轨每小时10~30吨,生活用水每小时10吨,每天需自来水2 640吨。
  自来水从四流南路闸门井联接,经唐河路过唐河路下交洞口,从1号规划路进厂区水表井,全长1 248米。整个工程投资额为27.12万元。自来水工程于1986年5月开工,1986年10月9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海水工程 一期工程生产冷却基本上采用海水,每小时需要600~700吨,压力大于每平方厘米3.5千克,水温低于20℃。海水工程于1985年开始施工,1986年12月完工,1987年3月正式送水投产。
  根据煤制气厂所处李村河入海口南岸的位置,1984年4月在厂区北面打了3口直径1 000毫米试验井,井深17~19米,井间距离55~60米。根据试验井数据,确定打11口直径1 000毫米机井,建3个泵房,取过滤海水供生产用。其中1号泵房由3口井组成,2号、3号泵房分别由4口井组成。试车时,因2号、3号泵房质量欠佳,海水供应不能满足满负荷生产的要求。1987年9月新增两口海水井,满足了生产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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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煤制气
第二节 煤气生产

直立炉生产


  1987年3月投产运行的炭化直立炉生产方式是气源厂主要的制气手段。1987年,炭化直立炉消耗原煤20 160.4吨,年产气量649.99万立方米。1990年,消耗原煤71 501.31吨,年产气量3 127.03万立方米。热值均达16 302千焦耳/立方米。焦炭产量由1987年产14 737.83吨提高到1990年的51 484.08吨,煤焦油产量由1987年的757.72吨提高到1990年的2 980.25吨;分别提高了2.49倍、2.93倍。通过废热锅炉,每小时可联产蒸汽6.6吨。炭化直立炉生产在80年代末,是技术上成熟可靠,经济上合理先进的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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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煤制气
第二节 煤气生产

水煤气生产


  是气源厂的第二气源。1989年气源厂两台U.G.I型水煤气发生炉投入运行,利用直立炉生产的副产品——焦炭,进行水煤气生产。水煤气热值低,只有与直立炉生产的煤气掺混后才能使用,1989年末投产的水煤气经过两个月试生产,于1990年正式投入运行。当年,水煤气发生炉产煤气653.8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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