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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志40:商业志 第二篇 商贸市场与商业中心

第二篇 商贸市场与商业中心  
第一章 商贸市场

第一节 综合市场


  青岛市场位于市场三路41号,是日本侵占当局所建公立市场。1917年动工,翌年12月竣工,占地20公亩左右,二层楼高达11.3米,商场钟楼高31.7米,耗资19元,是青岛当时最大的商业市场。
  市场开业后,日商优先,华商难得进入,需求助日商为之出面承租,日商坐分其利。楼上主要由日商经营洋货、日用器具等;楼下华商占多数,主要经营鱼肉菜果等。后因场内商户已满,又在市场东侧增设露天市场,供商贩设摊。
  日商为了垄断市场,欺凌、盘剥华商,成立了市场组合,设组合长、副组合长、顾问各1人,均由日人担任;评议员20人,其中日商16人,华商4人。店铺摊商按月交纳租金,华商交纳租金高于日商12.5%。
1922年中国收回青岛时,市场楼上日商55个,华商5个;楼下华商45个,日商29个;露摊华商27个,日商18个。1923年11月,由商埠当局派员管理,另行成立市场公会,华人为会长,日人为副会长,评议员各推12人(其中各推1人为会计)。市场房屋摊地由公会承租,再按商埠当局所定租金转租给各商户,市场实权仍操于日人和少数中方会员之手。多数华人商贩露天营业,渐有搭盖小棚或自盖小屋者,既不整齐,又不安全。1926年,经商埠局筹划,由工程事务所新建平房96间,确定租费,旧商户租用优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楼上大部仍为经营日人生活用品的日商,华商仅有4个。其中,洋广杂货3,皮件加工1。楼下华商30余个,日商5个,主要经营菜果鱼肉及罐头食品等。露天市场中部是华商禽蛋菜果摊,近临市场三路则是日商的饭店、酒馆、花屋等。
  1945年抗战胜利后,市场内日商停业,华商虽继续经营,但在南京国民Gov统治下,商品日渐短缺,营业萧条,苛捐杂税日增,只能勉强维持。
  青岛解放后,人民Gov整顿市场。1950年,将黄岛路一带的鱼菜摊商迁至青岛市场,改名为“青岛市人民市场”。1952~1953年,市场业户成立了禽蛋联营社、久联菜果联营社、利华食肉店、联合食肉店、水产品合营一组、水产品摊贩联营组等,各商号、摊贩按行业归口管理。人民市场整修后,楼上开设了国营妇女儿童用品商店,后扩大为综合性百货商场。楼下开设了人民市场菜店,原露天市 场所建平房改为住户。
东方市场 位于龙口路南头西侧。日本第一次侵占以及北洋Gov统治时期,这里建了一些二层楼房。由于原设在德县路的综合市场移至市场三路,市民购物不便,临街房屋便租给了蔬菜、小吃商贩。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1929年4月市政当局将龙口路、常州路官产39号院改作菜市场,定名为“东方市场”,由商人代表承租管理。起初主要是菜果鱼肉铺,后逐渐增添了洋杂货、成衣、饭馆、理发店。后因房屋狭小简陋,1933年市政当局与承租人协约,整修了院落及房屋,二层楼房共计152间。市场东侧龙口路多系洋货、文具店和餐馆,楼上多是裁缝,院内卖菜、禽蛋、肉和杂货摊铺。靠龙口路的地下室是饭铺、面食加工户。诸业户多是小本经营的家庭店,因税捐沉重,尤其日本侵占时,多年受日商盘剥,经营没有发展。
  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1946年共有商号72个。其中,菜果鱼肉业16、饭铺业7、酱菜及豆制品业3、酒类食品业6、杂货业15、中西衣业10、白铁铺业4、照相刻字业2、估衣业2,米面、电器、沙发、皮鞋、文具、化妆品、理发业各1。大部分业户营业不振,有的只好缩小门面维持经营,有的歇业改做住宅。
  青岛解放后,在人民Gov工商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继续经营的业户自1952年按行业组成了联营社和联销社。1954年6月,原青岛市消费合作社市南区分社在市场内西侧设立了零售店(今国营东方市场蔬菜副食品商店),原私营菜肉联销社人员加入消费合作社。其他私营业户先后按行业归口成立合作小组,进而合并为合作店,陆续迁到场外经营,原房改为住宅。
  台东商业市场 原为露天小市,凌乱不堪,营业无序。1927年秋,由市政当局主持,台东镇商人代表杨圣训等9人筹集股金5万元,承领官地,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创建了台东商业市场。市场新建楼房上下48间,平房104间。除蔬菜鱼肉及洋杂货、估衣铺外并设戏院1个,说书场2个。楼房、菜场、说书场居中,四周环绕平房,场中空地供露摊商贩租用。该市场既是商业市场,又是市民消遣之所。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场内商号营业萧条,门面缩小,有的倒闭歇业。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1946年场内商号原有360户,能维持营业的仅有饭馆、成衣铺、鞋 店等20余户,其余均将店铺房改做住房,白天去台东一路、桑梓路一带摆露摊交易。市场肮脏不堪,呈破败景象。
  青岛解放后,继续经营的业户在党和Gov对私营工商业的初级阶段改造中,逐步按行业成立了联营社(组),公私合营时分别归国营专业公司领导和管理。市场中楼经整修后,楼上改为国营台东市场百货商店,楼下为国营台东市场蔬菜副食品商店,东边楼和西边楼的楼上及楼下临街房做门市用,其他房屋均改为住户。


第二篇 商贸市场与商业中心  
第二章  中山路商业街

第二节 商业街形成


  德国侵占青岛时期,殖民者首先在中山路南端的太平路(威廉街)、广西路(亨利亲王街)、兰山路(皇族街)等地兴建商业企业和德人居住区,中山路也相应得到发展。南段几乎全是德商企业,如太平路交口的青岛俱乐部、广西路交口的胶州旅馆、湖北路交口的水师饭店、肥城路交口的亨宝海运公司以及凯希菜馆、梅托洛勃旅馆等等。在北段华商也开始设立企业,如1907年在胶州路交口的协聚祥(经营罐头、酒类及五金商品),1912年保定路交口的聚顺兴(经营肉食禽蛋)等,为数不多。其周围的街道如潍县路、四方路、海泊路、高密路、天津路、北京路等华商企业均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1914年日本侵占青岛后,把中山路北端的市场一、二、三路和堂邑路辟为商业区,进一步推动了中山路的发展。这期间,中山路北段周围各街已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商业街。分布在中山路上的商业企业也得到迅速发展,1922年已有103个企业。其中,日商82个,分为42个行业;华商21个企业,分为13个行业。
  30年代,中山路建筑已连成一片,大型标志性建筑如一百大楼(51号)、建设银行大楼(93号)、国货大楼(149号)均已建成,两侧商店林立,成为当时青岛市商店最集中、最繁华的商业街。1937年,有商业企业151个。其中,日商企业41个,分为粮食、糖、烟草、水果、皮革、服装、鞋、杂货、化妆品、钟表、眼镜、装饰品、瓷品、五金机械、建材、药品及器具、文具、书籍、印刷、古物、土产品、照相、海运、中介、旅馆、理发等34个行业;华商企业83个,分为绸布、洋服、鞋、百货、杂货、瓷器、食料、水果、烟草、肉类、电器具、木材、染料、土产、金银器、药品、文具、书籍、照相、建筑、医院、银行、钱庄、理发等25个行业;其他外商企业27个,分为洋服、机械、自转车、石炭、药品、饮料、文具、书籍、输出入、船舶、储运、保险、仲买、通讯、饭店、剧场、不动产等18个行业。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时期,中山路更名为山东路。1941 年,商业企业增至177个。其中,日商企业69个,资本总 额1.9亿日元;华商企业80个,资本总额9315.6万元;其 他外商企业28个。
  日本投降后,中山路恢复原称。1946年华商企业144个,资本总额608.28万元(银行未统计),计20多个行业。外商企业11个,其中,苏联6(洋货2,杂货、衣帽、理发、食品各1)、立陶宛1(毛织)、白俄1(饮食)、犹太1 (纱布)、伊朗1(茶食)、拉脱维亚1(机器)。
  青岛解放初期,在没收官僚等资产的基础上,中山路上建起了国营商业、金融企业,如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百货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中国工业器材公司青岛分公司的下属企业。私营商业企业也得到蓬勃发展,1951年已达359个,分为27个行业,员工1206人,资本金308.67万元,年营业(销售)额1289.2万元,分别占全市私营商业企业总数的4.37%,占员32,总数的6.55%,占资本总额的8.24%,占年营业额的9.17%。公私合营后商业企业按系统归口管理。据对市商业局管辖的商业系统20个企业的统计,1957年职工1076人,经营面积10345.1平方米,年营业(销售)额1757.26万元。1966年,公私合营企业转为国营企业,除有少数集体企业外,已无私营企业。“文化大革命”初期,中山路曾一度改称反修路。1986年对商业系统25个企业统计,职工2684人,营业面积22841.6平方米,年营业额14869.4万元。
  除商业系统企业外,中山路上还有供销、物资、外贸、轻工、机械、文化、医药、园林、金融等系统以及区属的商业企业,共计200个左右,全市较大、较出名的商业饮食服务业企业集中在这里。青岛五金、交电、化工、糖酒、百货等二级批发站和市属百货、食品、蔬菜、酿造、饮食等公司均在相邻或相交街道上。这些街道商业企业也非常密集,有的还设马路市场,如四方路、海泊路、即墨路市场和劈柴院等,进一步形成群体优势。通达中山路的公共交通线路较多,南端又是青岛著名的栈桥风景区,市区、市郊和外地游客多来此购物、游玩,摩肩接踵,使中山路更加繁荣,成为青岛市商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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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商贸市场与商业中心  
第二章  中山路商业街

第一节 基础条件


  1897年德国侵占青岛后,把市区选定在青岛半岛的狭窄地带,面积约20平方公里,并以市区内的太平山、青岛山、信号山一线山峦为界,南坡划为欧人区,面向青岛湾(栈桥)和汇泉湾(第一海水浴场);山峦北部、西部至免 税的港区为华人区;东镇和西镇是郊区。
  中山路南起栈桥,北至市场三路,全长1295米。德占初期,栈桥是卸货的主要码头。为使商品物资运输畅通,欧人生活便利,德国殖民当局由栈桥向北辟山腰建了一条500多米的干线路,命名为斐迭里街,是为中山路南段。以 后为了从大窑沟运砖建筑总督府和总督官邸,又自德县路至大窑沟修筑了大马路,是为中山路北段。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时,南段叫静冈町,北段叫山东町。1922年中国收回青岛后,南北两段合一,称山东路。1929年5月22日,为纪念孙中山先生,此路被命名为中山路。从地理位置上看,中山路当时正在市区中心,又是连接欧人区和华人区,贯通市区南北的交通干线,为以后成为市级商业中心创造了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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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商贸市场与商业中心  
第一章 商贸市场

第三节 工业品批发市场


  1984年10月成立青岛市工业品贸易中心,简称工贸中心,位于营口路32号,是大型综合性工业品批发市场,隶属青岛市商业局。
  工贸中心是以商业系统的百货文化、烟糖、五金、交电、化工5个二级批发站、市百货公司和市纺织品总公司所属纺织品批发站为主体组成的工商结合、购销结合、经营与服务相结合的联合经营体。工贸中心自设3个业务部;工商企业租用工贸中心设施设立了百货、文化、五金、交电、化工、纺织、副食品等7个经营部和1个工业服务部。实行“统一管理,分口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986年,有商品展厅4200平方米,仓库10800平方米,汽车17部,为客户提供方便。
  工贸中心以自营联营、代购代销、租赁服务为主,兼以代储代运、加工定货、承接会议、代做广告等多种经营。打破了原商业一、二、三级批发的经营层次和行政区划的限制,不论本市或外地,工业或商业,也不分全民、集体、个体,都可以随时到工贸中心洽谈业务,而且可就地看样选购,就地开票提货,就地停车,就地食宿。除计划商品外,其他商品都本着薄利多销的原则,实行批量作价、协商作价的办法,适当拉开质量差价、季节差价。
  工贸中心经营范围较广,包括百货、文化、针织、纺织、服装、建筑水暖、工具、机器配件、装潢、金属材料、家电、交通、电工、化工、染料、油漆、糖果糕点、烟、酒、茶和部分进口商品等20个大类,2万多个品种。1986年,已与全国27个省(市)、112个市(县)的600多家企业建立了密切业务联系,把全国各地的名优特新产品引进青岛、山东市场,把青岛、山东的产品辐射到全国。1986年,商品销售15000万元,实现利税5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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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商贸市场与商业中心  
第一章 商贸市场

第二节 期货交易市场


  青岛取引所 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后,1920年2月宣布成立青岛取引所,组建了官办的监督管理机构。同年,另组中、日商人合资的青岛取引所株式会社,作为经营业务组织,从事物产、钱钞、证券交易,兼营仓储业务。额定 资本日币800万元,分16万股,每股50元,先交1/4,计200万元,中、日商人各半。会社设理事会,由日人峰村正三任理事长,华人徐青甫任副理事长。1920年9月开始营业,在德县路与中山路拐角处设立交易市场,另在中山路租房办理清算等业务,1924年移往馆陶路22号青岛取引所新建大楼。
  会社物产部,从事花生米、花生油、棉纱、棉花、面粉等期货交易;钱钞部从事日本金票与中国银元的差价交易(1936年停业);证券部从事日本人的公司、工厂股票交易(1922年停业)。会社设经纪人组合,章程规定物产部中、日商号组合员(经纪人)80名以内,证券部30名以内,钱钞部80名以内。作为组合员的商号,必须资力雄厚,有足够的财力向取引所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经审核合格,取得指定代号,方可入所交易。凡想参加取引所市场交易而又不是组合员的商号或个人,必须委托取引所指定的组合员代理买卖,组合员向委托商号或个人收取一定的佣金,向取引所交纳一定的手续费。
  会社最初半年营业中,物产部成交花生油25700余车(每车5000公斤),花生米4500余车。钱钞部成交钱钞4亿元,业务经营发展很快。1921年,日本大坂财团派代表松井伊助至青岛,在日本官方的支持下,取代了原取引所株式会社理事长的职务,把持了理事会。而且不顾中方理事的反对,强行把中、日合办的青岛企业信托株式会社(实际资本日方占81.25%)并入取引所株式会社,更名为青岛取引所信托株式会社,从而增多了日方股份,削弱了中方理事的权利。同年,取引所株式会社理事长松井伊助在日本统治当局的支持下,勾结国内及青岛的投机日本商人,内外呼应,策划制造了取引所株式会社股票行市暴涨复而惨跌的大骗局,华商之大股东及组合员等,直接间接损失800~900万元。
  1922年3月,日本殖民当局为维护既得利益,把官办青岛取引所的监督管理权,交给了日商办青岛取引所信托株式会社,并改名为株式会社青岛取引所,以图使青岛取引所不受中国Gov管理,继续由日本人操纵。1931年,青岛华商组建青岛交易所后,许多华商退出青岛取引所。物产交易几乎停顿,钱钞交易兴盛,一年成交达6.5亿元。
  1938年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青岛取引所倚势吞并了青岛交易所。1939年,取引所分为物产部(花生油、花生米等)、棉线部(棉布、棉线等)、棉花部(中国产棉花)、麦面部(中国产机制面粉)4个部分。由于棉花统制和面粉原料不足,棉花部、麦面部未开展业务。能进行交易的是物产、棉线两部,平均每天成交量为花生油450车、棉线 12000捆,棉布1800捆。
  取引所几年来的红利一般为13.4%,有时达到16%,1938年下半年减为8%,1939年回升到12%,并以92700余元结转于后期。但中国商人罕得沾润,反遭愚弄盘剥,不少商家破产倒闭。
  1942年,由于战争消耗过巨,物资极度缺乏,流通受到限制,青岛取引所营业萧条被迫停业,以后几年依靠出租交易大楼的收入维持开支。1944年6月26日,青岛取引所临时股东会议议决解散,青岛取引所宣告结束。
  青岛交易所 1931年,在全国反帝爱国运动影响下,青岛民族工商业者为维护商权,群起抵制日商的盘剥,不 顾日方的压力,不再到青岛取引所进行交易。在市政当局 的支持下,由21家工商业大户发起成立了“青岛市物品证 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期间于8月份呈奉市府批准,在馆陶路13号齐燕会馆设临时市场,“九•一八”事变的第二天即9月19日开业先行交易。
  1933年7月,青岛市物品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呈由市府于1934年2月转咨南京国民Gov实业部,实业部于同年6月批复准予设立。1935年11月新交易大楼 (大沽路21号)竣工后,青岛交易所正式迁入营业。
  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和章程,多取法于青岛取引所,资金定为40万元,分4万股,95位股东,理事会理事15人,监察3人,理事长是青岛商会会长宋雨亭。
  交易所设土产、纱布、证券3个部,从事花生米、花生油、纱布、面粉等期货交易。每部有40~60家殷实商号为代理店,商号经理为经纪人,只有经纪人或经纪人代表有资格进所交易。所有成交货物均为期货,以当月末或下月末为交货、收货日期。到期不能交货、收货,无论盈亏都必须合扶割清。每天成交的某种货物的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平均数值为公定价,按公定价计算各代理店在交易所中亏损数字,收取押金。如行市再有变动,还要根据新的亏损,收取续押金,依次类推。在这种情况下,如委托人无力支付押金、续押金,代理店要对交易所负责,承担亏损债务;如因以后行市回涨,亏损有所减少,或转亏为盈,则可退还押金、续押金。交易所还设油柜和仓库,代客存货,收取栈租、保险费等,向货主出具存货单,凭存货单可向银行抵押借款。
  交易所的收益稳妥可靠,每年可获纯利20万元。每年6月终为决算期,所有盈余除开支及产业折旧外,先提20%为公积金,再提股息(年息5厘),其余再按百分比计算:以6%为发起人的报酬,以60%为股东红利,以13%为理事、监察人员的报酬,11%为理事长及常务理事之酬劳, 10%为所员的奖金,均由理事会分配。
  交易所自开业后,生意逐渐兴隆,取引所却门庭冷落,营业萧条。日人采取卑鄙无耻手段,对交易所临时市场百般干扰阻挠。1935年,交易所生意达到鼎盛时期,此时取引所的营业急剧下降。日商在日本驻青岛领事馆的唆使下,寻衅闹事,游行示威,扬言要放火烧掉交易所大楼,日本海军也以登陆占领青岛相威胁。青岛市政当局屈服于日本的压力,允许日商化名进入交易所作经纪人,交易所每年所得纯利分给取引所40%,部分商品交易业务让给取引所经营。
  1937年发生“七七事变”,8月交易所停业。1938年,青岛交易所被日本殖民当局强行并入青岛取引所。日本投降后,1946年3月20日青岛交易所召开股东大会,成立复业筹备处,备文申请市政当局准予复业,终无结果。
  青岛解放后,1949年8月6日在交易大楼成立商品交易所,隶属青岛工商局(1954年2月交市商业局领导)。8月15日开始商品交易,设花纱布、粮油(后改为土产)交易市场,后又增设杂货交易市场,所内交易商品随之增加。花纱布市场有棉纱、白布、色布、花布及部分针棉织品;土产市场有面粉、杂粮、粉丝、生米、食油等;杂货市场主要有钢材、化工原料、汽油、煤油、糖类和茶叶等。
  交易所分固定交易员和临时交易员,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业户,按规定填报申请,具有铺保,经审核批准,据其经营范围大小、资金多少,分别发给1~3枚交易证章,为固定交易员,每日持证章入所交易。临时交易员,主要是为照顾乡村肩挑小贩及本市直接消费者的需要,填写临时交易证,经核实后,即可入所交易。交易员商妥交易后,买卖双方须分别填写购货单价与售货单价,经交易所批准后方可成交。交易所审批成交掌握的原则是制止囤积居奇,有利稳定市场物价,保证正当交易,满足生产者与消费者需要。
  交易所成立初期,不少商人在所外进行黑市交易。交易所配合税务、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对黑市成交者和非法私运纱布者给予教育或处罚,不断完善交易市场的管理办法,市场秩序好转,入所交易者增多。1 951年交易所固定交易员2135户。其中,纱布503户,粮油1122户(32业592户,商业530户),杂货510户。纱布、粮油、杂货l临时交易员1090人。其中乡村小贩携带土产品来本市换取纱布、杂货者约占90%;粮油交易,本市消费者约占70%,绝大部分集中所内成交。
  1953年夏,国营专业公司扩大了工业品加工、订货和包销范围,设在交易所内的批发部(营业所)交易比重不断上升,私营厂商交易员日渐减少,交易比重下降。特别是1953年11月,国家先后实行了粮食、油料和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同时加强了对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主要商品货源基本由国营商业所控,私营批发商失去作用,退出市场;以生产原料交易为主的私营厂家也已寥寥无几。在私营工商业初级阶段改造基本完成的情况下,1955年底商品交易所宣布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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