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论坛广告管理办法·2012青岛啤酒节专题报道·牢记:青岛旅游局投诉电话
·青岛圈论坛广告投放说明·2012最新青岛旅游攻略·2013年1月青岛潮汐表
·青岛旅游景点介绍|图片·青岛旅行社排名及报价查询·青岛旅游就入住中山旅馆
返回列表 发帖

青岛市志48:工商行政管理志 第三篇 私营工商业改造

第三篇 私营工商业改造  
第一章 扶持生产

第一节 加工订货


  1949年8月,青岛市军管会工商部和青岛市财委确定由青岛市国营贸易公司负责部分私营工厂加工订货管理。1950年5月,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召开大城市工商局长会议,并提出加工订货新要求之后,市人民Gov和市财委决定加工订货由市工商局主管,统一掌握分配、确定加工标准及工缴费。为此市工商局组织成立了国营企业专业加工委员会,深入各私营企业实地检查,在指导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合同、审核掌握合理工缴费等方面,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1950年,布总产量1469337匹,其中,加工订货634538匹,占总产量的43%;印染业各种色布总产量1495161匹,其中,加工733238匹,占总产量的49%。同年5月,市人民Gov成立青岛市加工订货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市工商局管理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审核、批准青岛市、外埠一切企业的加工订货计划与合同,并统一分配加工任务。同时还监督检查双方合同履行、调处仲裁双方纠纷,调整确定有关成本、利润、工缴等问题。市工商局还组织指导成立了各行业加工订货协商委员会和重点工厂基层委员会。1951年底,加工订货已遍及到面粉、榨油、造纸、针织、铁工、化工、营造、服装、靴鞋、冶铸、木器、纺绳、白铁、机制木材、蛋品、豆腐、酱园、肥皂、弹花、猪鬃等27个行业。1952年初,青岛市首届工业生产代表会议召开,选出工业生产指导委员会,以指导私营工业加工订货。“三反”和“五反”运动开始后,私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趋于低潮,加工订货数量减少,产品次品率上升。对此,市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了恢复生产小组,深入到困难最大,关系面最广的纺织、铁工、针织3个行业中调查扶持,并派负责干部检查指导。1952年秋,中财委决定,计算工缴利润,由按单位产品成本利润率计算,改按资金利润计算、按行业正常合理经营中等标准计算。市工商局依据这一决定,成立专门调查组,重点核算色布、棉布、面粉、铁钉、植物油、火碱液、火柴、纸张、毛巾、胶鞋等13种产品成本利润,简化工缴货价核算办法。1952年底,组建全市16个技术研究组织,拟定产品规格标准。1953年初,由于税制改革和国营商业经济核算,加工订货逐渐缩小,市财委与市工商局积极组织货源,大力开展加工、包销活动。1953年10月,以市财委名义召开了加工订货会议,讨论了《青岛市私营工业加工订货工作意见》,还召开了加工订货工作工商界座谈会。对因技术改进,提高生产率后所产生的利润增加部分,决定划归工厂所有,以调动各企业生产积极性。在工业调整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要和公私兼顾以及大力维持生产、不使工人过多失业的原则,进行了工缴利润、厂盘价格、交换比例调整和生产计划的变更。对纺织业工缴费适当调高后,使50余户、1000余工人的生产困难和无法维持的状况得到缓解。火柴业生产计划的变更,采取国营照顾私营的办法,从国营计划数字内抽出4万件拨给私营火柴业,有力地扶持了私营火柴业的生产。1954年初,为解决私营工业的产、供、销平衡问题,市人民Gov成立了青岛市供、产、销平衡委员会。1954年5月,颁布《青岛市加工订货、包销管理办法》。12月,市财委制定了《改进对私营工业企业加工订货工作意见》。1955年后,随着青岛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初级阶段改造,加工订货形式逐步终止。


第三篇 私营工商业改造  
第一章 扶持生产

第二节 物资交流


  1950年初,青岛市人民Gov成立了青岛市物资交流促进委员会,负责联系组织城市与乡村、公营与私营、工业与商业各有关门部门开展城乡物资交流及搜集工农业产品种类、价格、数量、用途等工作,以供给有关部门行业掌握。是年5月,物资交流促进委员会组织土产、粮油等5个重点商业下乡。同年夏秋之交,山东省和青岛市先后召开了土产会议。会后,市工商局组织3个土产推销联络组及4个代表团。同年10月,因农村丰收,农民购买力提高,私商纷纷涌向农村。市工商局及时调整部分产品零售和批发价格差额,成立零售公司,建立代销店。1951年4月,在市人民Gov召开的土产会议上,订阅了拟购联系书141件,估值800亿元(旧人民币)。6月,市物资交流促进委员会发动100余名工商业界代表参加华东土产会议,扩大建立省外商业关系,交换产销情况,并与省外各地订立250多亿元的合同与协议。1952年初,针对市场交易停滞、物资交流不畅的问题,市委决定加强物资交流的领导,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各方力量统一管理。同年9月,市工商局召开历时半个月的青岛市物资交流大会。并在崂山、流亭两处举办物资交流会,成交总额为177亿元,其中,批发占77.4%,零售占22.6%。其间,市工商局成立物资交流大会筹备委员会,由市工商局和公私营企业代表63人组成,下设工业品、土产品、零售3个部门。1952年底,先后组织青岛市公私企业参加省内外各类物资交流会82次,出席代表会和交易人员1771人,成效总额为5122亿元;与各地订阅价值1923亿元的合同;在成效额公私比重上,私营占53.55%,工业品中直接下乡的占26.29%,土产品中进城的占64.52%,组织出口的占35.48%。

TOP

第三篇 私营工商业改造  
第一章 扶持生产

第三节 组织联营


  青岛解放初,私营工商业处于停滞状态,火柴待业尤为明显,振东、中鲁等10大火柴厂联合请求Gov予以扶持。市工商局针对这一情况,于1950年7月成立了青岛市首家联营组织——青岛市火柴工业联合经营委员会。随后,全市各行业联营组织也在市工商局推动下相继成立。同年秋,联营组织重点抓了平衡产销、评议售价工作,还组织各厂家拟订产销日报表、成品报告表、存货报告表。同时,督导各厂编制产销计划,估计销场吞吐量;以民主评议的方式,评议各厂生产计划情况,确定中等标准成本,另加利润作为货价;并以平均数为标准成本加10%利润为售价,把议价工作改进一步。1951年初,青岛市行业联合会(社)开始组建成品检验售价委员会,将成品检验结果评列等级,监督提高成品质量,确定成品按质分等,按等论价。同年6月,市工商局督导各联营会(社)组织力量联购联销、联合承做。1951年底,联营组织已发展到45个,其中工业联营34个,商业联营11个。1952年,联营组织的作用因“三反”和“五反”运动有所削弱,但联营范围仍有所扩展。1953年,国家对一部分产品实行统购统销,联营组织的业务已由业务主管机关直接领导,至1955年,联营形式陆续终止。

TOP

第三篇 私营工商业改造  
第一章 扶持生产

第四节 制止违法


  1952年2月6日,青岛市节约检查委员会决定成立青岛市工商界“五反”检查委员会。市工商局在参加这场斗争中,一方面提供了一些私营商业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少报多、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的情况;一方面又指导了市商业联合会和同业公会组织发动资本家坦白交待、检举揭发不法经营行为。2月20日,市人民Gov发布了青岛市节约检查委员会布告,要求广大职工、店员积极检举不法奸商。之后,通过市工商业联合会收转了坦白书48109份,检举信3006封。核实结果,在全市15397户私营工商业中,守法户4537户,占29.5%;基本守法户8917户,占57.9%;半守法半违法户1712户,占11.1%;严重违法户184户,占1.2%;完全违法户47户,占0.3%。违法所得金额总计达15547654万元。违法所得退补中,本着用生产收益保证“退补”的原则。市人民Gov为照顾其退补困难,给予了部分减免,决定退补税额为9252568万元。运动后,各行业召开劳资协商会议,制订了“五不公约”(不偷税漏税、不偷工减料、不盗窃国家资财、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不行贿拉拢国家干部)。由于政策得当,还有私营业户拿出帐外资财,投入企业,扩大生产。1952年5月25日,按照青岛市节约检查委员会要求,组织发动私营工商业转入增产节约运动。

TOP

第三篇 私营工商业改造  
第二章 私营改造

第一节 经销代销


  1953年11月,政务院颁布《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简称统购统销)后,青岛市人民Gov开始全面实行对粮食、油料的统购统销,关闭粮食自由市场,由国家加工或代销,并决定由市工商局负责抓这项工作,实行粮食计划供应。在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抽查中,发现有3户粮商私存粮食数千斤以上,其中台西区华胜磨坊私存粮食万斤以上,还有的粮贩把4000余斤粮食匿藏于假壁中。对此,均按国家政策作了处理。
  1954年2月,市工商局抽调110名干部组成6个检查组,在分赴市南、市北、台西、台东、四方、沧口6个区,对磨坊、豆腐坊、糕点、餐馆、代销店进行突击检查时,又发现三合成等5户粮食代销店和福兴利等3户磨坊有匿藏粮食、售粮不填证、高价出售粮食、加工粮食掺假、以次充好等行为。为达到教育目的,起到惩一儆百的作用,召开了行业大会进行公开处理。与此同时,市工商局为贯彻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等各项统购、统销政策,对私营粮食、油脂、油料、棉布等行业中的私营商业实行经销、代销,还配合业务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前进一行、安排一行;安排一行、改造一行”的方针,规定私商可以接受经销、代销,但必须由私商提出经销、代销申请,经国营专业公司审核同意,由市工商局发给经销、代销执照后方可经营。私商也可以自行转业或者由国家辅导转业。对粮、棉、油行业则停止办理私人登记。1955年,市工商局参与规划和安排了粮、油、布3行业销量的公私比重。具体测算并掌握三笔帐:一是统计好公私实际销售数量;二是按供应标准,计算出当年应销售数量;三是计算出零售商业合理费用率和批零差价,以加强宏观调控。1956年初,全面核定了生产用布,清理登记私商现存棉布、织布业和棉布复制工业的棉布库存以及私营零售商贩所存棉布和属于计划供应范围的棉布复制品,并规定他们均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1956年3月,安排了经销和代销店,其中,部分私营商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迁点、并店或转业。

TOP

第三篇 私营工商业改造  
第二章 私营改造

第二节 改造批发商


  1953年秋,青岛市工商局开始安排和改造私营批发商,当时有批发商463户,从业人员2842人,资产净值1287.8万元。同年底,已转业199户,从业人员1301人,资产净值784.6万元。1954年4月,按照“留、转、包”政策,把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经营较少或尚未经营的行业,让私营批发商和批零兼营商继续经营;在经营上有特殊技术性商品,也鼓励私商继续经营。对留下的批发商中的行商,加强管理和限制。其经营范围,只限3~5个行业,并由市工商局核准后准予经营;经营地区,属乡村行商限定一二个县,属市区行商限定三四个省。1954年底,尚有批发商142户,从业人员798人,资产净值459.4万元(新人民币)。转业66户,从业人员282人,资产净值138.9万元。转为国营经批、代批5户,从业人员73人,资产净值16.8万元。至1955年初,私营批发商,除转业者外,其余全由国营商业“包”下来。人员去留和财产清理,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劳资协商,根据职工的技术水平和资本家的专长,安排适当工作,引导资本家将资金投入有益于国计民生的事业。至1956年6月,私营批发商基本安排完毕。其间,市工商局按照“逐步代替私营批发商”的精神,采取行政措施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办法对交易市场进行整顿。凡是由国营商业掌握货源,而由私营批发商全部代替的交易市场,如棉纱、棉布、粮食市场等,则予以关闭。猪肉、蛋品、干鲜货市场等,因国营商业只掌握部分货源,只允许一些小批发商和行商继续经营,允许这种市场继续存在。与此同时,还全面限制管理了批发活动中的经纪人。

TOP

第三篇 私营工商业改造  
第二章 私营改造

第三节 清产核资


  重估财产、调整资本 1950年12月22日,中财委在《私营企业重估财产调整资本的办法》中,规定全国私营企业于1950年度决算以后,将全部财产(包括未入帐财产)重新估价并调整其资本额。重估财产必须以1950年12月31日实有财产为依据,按当地价格为估价标准。据此,青岛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合会等部门,于1951年2月28日成立了“青岛市私营企业重估财产评审委员会”。3月24日,市工商局在召开全市私营企业重估财产动员大会上,确定对全市73个行业、4545户,按照“创造经验,分批进行”的方针,分3批进行重估财产、调整资本的工作,并规定了房地产、五金器材、化工原料、机器、汽车、电料、电器等重要物资的标准价格,供各行业评估财产参考。除理发、豆腐、食肉等10个小行业缓估外,其余63个行业、4533户,全部完成重估财产、调整资本变更登记任务。重估后的财产总值为8329.44亿元。此项工作,于1951年底结束。
  清理公股公产 1952年3月,市财委根据政务院1951年1月5日发布的《企业中公股公产清理办法》,指定市财政局、工商局、敌伪产业清理委员会、人民银行及交通银行共同组成青岛市企业中公股公产清理小组,开始办理企业中公股公产登记事宜,摸清公股公产的企业户数及其颁情况,并进行逐户审理。同年5月,青岛市企业中公股公产清理小组改为青岛市公股公产清理委员会(简称市清理委员会),设办公室于市工商局,具体负责公股公产清理工作。清理中,不分企业规模大小,凡有关国计民生、营业情况正常者,一般维持公营;对企业规模甚小而无发展前途或日益亏损者,则拆出公股转为私营或清理后关闭。至1953年底,清理私营工商企业(包括农业)70户,计发还私股、转为地方国营6户;拆出公股、继续单独经营12户;清理后,停业经营16户;确定为公私合营(合资)36户,其中公私合营工业26户。

TOP

第三篇 私营工商业改造  
第二章 私营改造

第四节 公私合营


  1954年1月,中财委召开了扩展公私合营工业的计划会议,指出了今后扩展公私合营的方针,9月,政务院又颁布《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市工商局根据中央指示和“巩固阵地、重点扩展、作出榜样、加强准备”的工作方针,步入扩展合营阶段。在大型企业中,依照“按行业考虑、个别合营、统筹兼顾、各得其所”的原则,进行公私合营。同年,以“吃苹果”方式(即一个一个进行合营)扩展合营22户,其中第一批批准了阳本印染厂、永裕盐业公司、同泰橡胶厂、泰东铁工厂、建国铁工厂、茂昌蛋品冷藏公司6户合营企业。这6户合营企业占22户当年产值的58.04%。国家在这22户中投资136万元,派出干部80人。合营方式,除1户因原三厂厂址相连、生产相同,确定合并合营外,其余19户均是单户合营。同时,有524户资本家自觉向Gov提出申请合营,约占整个私营工业的41.42%。扩展合营企业要接受公方领导,由市工商局派代表同私方代表共同负责管理;对企业原有职工“量才使用”;私股股东所得股息红利、酬劳金由私方自行支配。1954年底,全市已有43户私营工厂公私合营,生产效率普遍提高,成本显著下降。
  1955年11月16日,中共中央召开了各省、市和人口50万以上大、中城市中共和赊负责人会议,中财委主任陈云在会作的《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广义改造问题》报告中指出:要把资本主义工商业逐行逐业、分期分批纳入公私合营。青岛市按照中央会议精神,又批准7个行业93户合营,即机器铁工业19户、纺织印染业42户、火柴工业24户、汽车修理业4户、化工业1户、卷烟业1户、水产打捞业2户。其资本额546.2万元(公股比例7.43%)职工5144人,产值(不变价格)5065.8万元。1955年12月23日,又相继批准私营绸布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私营工业走向中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道路的712户,占私营工业总户数的79.55%,产值占私营工业总产值89.32%。私营商业走向初中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道路的1127户,占私营商业总户数的35%,营业额占私营商业营业额的78.94%。手工业组织起来走向合作化道路的475户。私营粮食代销店95户(原为418户合并为95户),全部改为国营粮店。1955年底,全市资本主义工业中,大中企业已基本扩展为公私合营企业。经过改组合并,还吸收一部分小型企业加入公私合营。至1956年1月20日,全市23个私营工业和24个私营商业行业,连同以前批准的火柴业和绸布业,共49个私营工商行业全部实行公私合营,20万手工业者走向合作化道路。1月底,全市各界11万人举行盛大集会,庆祝初级阶段改造的伟大胜利。1955年1月24日,市人民Gov召开各行业公私合营联席会议,布置清产核资工作。市工商局按照市联席会议要求,组织力量,对21个行业1096户公私合营工业、交通运输业、农业、建筑业进行清产估价、核 实、调整工作。在此基础上,对其21个行业1082户进行清产核资。核资净值1207.2万元。

1.jpg 2.jpg 3.jpg 4.jpg

TOP

第三篇 私营工商业改造  
第二章 私营改造

第五节 盈余分配与定息


  青岛市公私合营企业的盈余分配(私营企业同),是按不同阶段逐步展开的。解放初至1953年,是参照《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比照原企业公司章程或契约规定比例分配。1954年,依据《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规定,按照“四马分肥”的原则,即按国家税收、企业积累、职工福利奖金、股息红利4个方面进行分配。分配前,由青岛市交通银行先提出执行原则,报市财委审批。在这期间,一部分合营企业出现过定税偏高、股息红利偏低现象。1956年,市工商局协同市税务局根据山东省人委批转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1955年所得税偏高的指示精神,进行了检查调整。确定206户退税,退税款17.8万元全部充作公积金。
1.jpg
  1955年4月,青岛市人民Gov对私营企业改造办公室开始定息情况调查,提出了定息范围和掌握原则。凡在合营前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一律推行定息,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作坊,挂牌代销的公私合营家庭均不定息。息率标准以中央规定的1~6厘为标准,一般不低于2厘,不超过6厘。息率应以清产核资后净值计算,根据各行业实得参照应得和对国计民生作用大小来确定行业息率。1956年初,开始编制定息实施方案,未及执行。不久,市工商局依据国务院于同年7月8日的指示和市人民委员会的要求,确定在私营企业合营后,一律实行5厘定息。并作了6条具体规定:(一)计息时间,除敌户外,老新合营一律从1956年1月1日起计算。有的企业因债权债务未最后结案,采取预发一定数额的办法,待下季度再予调整。(二)缺乏流动资金,发息有困难的单位,由交通银行或行业内统一调拨调整。(三)已确定归还,但尚未收回的债权,属企业欠款,均自1月1日起计息,属私人债权为未收回者,不论数额多少,均从收回之日起计算。(四)企业购买的公债,一律作股按5厘定息(公债利息归企业)。(五)敌户尚未定案者,暂予发息,待定案后,自1月1日起计算,多发部分,由今后股息内扣除,如有少发,于今后发息中补发。(六)从第三季度起,一律使用领息凭证发放股息,对于股息凭证填发手续,一般以企业(或总店、联营厂)为单位填发,由市工商局审批登记。对于填发息证中的股东,一律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过去批准登记的股东为准,有必要更换的,应向原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956年底,清产定股经过反复核对调整,公私合营工业私股金额3038.8万元,发出私股定息154.8万元。1966年9月,国家原定的定息年限已经届满,至此,公私合营企业就转变为初级阶段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与此同时,按照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的方针,由业务主管局和专业公司提出经济改组和人员安排的意见,经全面平衡,至1956年8月,全市共安排私方人员5470人,内属各归口局、公司安排的4731人,由市统一平衡安排的739人;工业安排的2850人,商业安排的2620人。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