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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青岛建置前后,清Gov实行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地方没有支出管理权,只负责征解税赋。
德国侵占青岛后,引入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管理方法,在青岛设立了财政、税务、审计机构。总督府财政部对青岛的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官营企事业实施财政管理,税务机关开征税捐,审计署对之施加审计监督。由于德国以长期霸占青岛为目的,财政收支的特点表现为支出远胜于收入,收支不平衡。德国侵占时期,作为新兴工业城市的初创时期,1898~1913年地方财政收入仅3650万马克,德国国库拨付了16200万马克始得维持。地方财政收入来源于买卖土地的收入(即以低价从青岛农民手中强买土地,然后高价卖给在青投资经营者)、港湾收入、官有企业收入、胶海关进口税二成补助和税捐租收入(田赋、犬税、屠宰检验费、营业特许捐、鸦片烟税等)以及罚没收入。随着青岛经济门类的形成和发展,地方财政收入迅速增长。1898年,收入主要依靠买卖土地获利和税收,只有36万马克;1908年港口业已建成,胶济铁路也已营运4年,胶海关进口税二成补助归于地方,工业初具规模,财政收入已达144.5万马克,为1898年的4倍;1913年,地方收入已增至723.5万马克,比1898年增长了19倍。德国国库补助,在青岛建设高峰期过后则迅速下降。补助最高的1905年达1466万马克,最低的1911年为770万马克。
这一时期,青岛的财政支出并非全部投入了建设--投资建设已经在取得回报。除了维持殖民Gov所必需的巨额支出外,相当大的部分支付了军事费。军事费中甚至包括了德驻华使馆、天津德租界军队的费用以及侵占青岛德军1900年参加八国联军侵犯北京的费用。德国侵占时期的军费支出总额高达4700万马克,占国库补助总额的28.93%。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取代了德国在青岛的地位,把青岛变成它的殖民地,把德占时期建立起来的工业均掠为己有。日本侵占青岛后仅一个多月,就掠取了200万日元。由于其地位并不稳固,日占殖民当局采取高压政策,建立军事统治,在经济上大肆掠夺搜刮。这一时期,青岛财政有3年盈余,4年支大于收,1921年收支平衡。日本国库根本不用什么补助,就基本保持了殖民地财政收支的平衡。其财政收入来源大致同德占时期,此外还包括胶济铁路收入等。此期的财政收入增长很快,1915年仅485万日元,1921年达2351万日元,为1915年的4.85倍。财政支出主要用于战后恢复,如修复桥涵、道路,打捞沉船,疏浚航道等等。在支出中占重要地位的是军事费、警察费等。
北洋Gov统治时期,青岛财政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胶济铁路、司法收入划归中央财政;电厂、屠兽场售给商办;盐税划归中央,海关进口税补助停拨,成立了国税、省税机构。由于公产收入和税收均被军阀控制,日本商民又抗缴税捐,地方财政收入锐减,主要为港务、田赋、水厂、房地产收入和地方捐税罚没收入。这一时期,由于政局不稳,财政收入亦不稳定。1922年、1923年银行贷款分别占两年总收入的36.99%、24.49%,1924年,原有财源大批上划,仅有港务、水道、农林收入,以及税租捐费收入等,银行停止贷款,财政收入立时减少,仅为1923年的44.14%。尽管增开苛捐杂税,帐外摊派、发行市公债、省金库券、军债、省军用券等,搜刮民脂民膏,亦是连年赤字。由于财政困难,Gov曾长期拖欠行政经费,包括官员、工役的工资。青岛市政建设不多,但军费开支巨大,连出售屠兽场和发电厂的收入亦被军阀掠走。
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由于国家实现了形式上的统一,青岛政局较为稳定,经济得以发展,财政收入相应增长。1929~1935年,稳定在420~830万元之间。财政收入来源有地方财产收入、地方事业收入、地方行政收入、地方营业收入、胶海关补助收入、税租赋费收入等。这一时期的财政支出,主要是建设投资增大。投资兴建了大港三号码头、小港岸墙和第二浮码头、兰山路礼堂、前海栈桥延伸、水族馆、博物馆、汇泉体育场以及崂山部分景点等。但军事费和公安费仍占主要地位,公安费支出每年约100万元;军事费由青岛财政直接拨付,约占总支出的20%~30%。因“九·一八”事变东北海军驻泊青岛,从1931年起,每年支付海军经费高达120万元。此期的财政支出虽大,但有平衡弥补措施,作为负担军事费的补偿,胶海关进口税补助部分恢复,地方财政不敷之数,以发行市公债、通过银行贷款抵补。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日占当局对全市主要工商业户采取强占、强行购买、强行入股合资等手段予以控制,使青岛民族工商业遭致严重的打击和摧残。伪市Gov财政局、统税局均在日本控制之下,两局的顾问均为日本人。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主要是多种税租赋捐费,田赋成为居第一位的收入。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统制物资增加,大批工厂关闭,地方财政收入更为减少。此期的财政支出以维护日伪反动统治的警察经费为第一位,占1/3强。日占工商业的收入,日本通过胶济铁路、青岛港掠运取得的利润,日军的军费等均未有记载。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收支根本无法反映青岛财政的实际。
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是青岛财政最为混乱的时期。其间,国民党发动内战,隔断了青岛同内地的联系,胶济铁路基本处于阻塞状态,青岛港形同军港。青岛工业大部开工不足,美国剩余物资倾销,青岛顿成“美货”世界,民族工业、家庭手工业经受了空前的劫难。青岛财政收入甚微,1946年起逐年下降。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仍为税租捐费,市Gov及各局处的经费靠中央拨款。公务人员生活补贴占了财政支出的绝大部分。1945~1948年的生活补贴费,竟占财政总支出的65%。南京国民Gov以滥发纸币作为主要财政支付手段,法币恶性膨胀,纳税人晚几天交税,财政便会受到损失。财政支出必须当日支付,否则便要追加补偿。
青岛解放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了国民党政权的所有企业和财产。此外,解放区迁入市内的公有制企业和中共青岛地下党办企业,组成了青岛实业公司;1950年接管的美孚石油公司和颐中烟草公司,亦成为国营企业。这些企业交纳的税金和利润,是解放初期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私营企业和个体劳动者按税法规定交纳的税金,也是青岛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三年恢复时期,面临国民党留下的一个破烂摊子,青岛财政部门开源节流,聚集资金,使财政收入逐渐增长。1950年财政收入仅有139万元,1952年则增加到1752万元。其中,1950年尚有国家补助51万元,1952年则没有补助。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发展公益福利、救济抚恤事业以及恢复改造工程等。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青岛市生产建设稳定发展,完成了所有制的初级阶段改造,物价稳定,人民生活逐年改善,税捐规费收入增加,企业四项收入已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科目。青岛财政收入5年间增加25.79%。财政支出贯彻“量入为出”的方针,收支平衡,略有盈余。
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青岛财政大起大落。“一五”末的1957年,青岛财政收入为3195万元,由于“大跃进”、“大炼钢铁”和浮夸风,1960年就增加到76503万元。冒进带来的恶果和随之而来的三年自然灾害,使青岛经济受到严重损失。1962年财政收入较1960年下降了70%。财政支出下降更多,1962年仅为1960年的23.36%。通过贯彻“调整、充实、巩固、提高”八字方针,青岛经济开始恢复和好转,财政收入逐年上升,从1962年的30759万元上升到1964年的40598万元,支出也逐步增加。
“文化大革命”时期,财政、税务机关受到冲击。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过份地简并税种,使税收减少,工矿企业生产不正常,企业利润和纳税均受影响。1974年青岛财政收入仅3.7亿元,比1964年下降了0.3亿元。多数企业亏损,地方向中央借钱维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财政、税务、审计工作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开拓前进,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1984年财政、税务、审计机构分设,各部门调节、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财政方面,从1980年起,国家对省、山东省对青岛市实行了“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随着改革不断深化,以及青岛市计划单列,青岛地方财政收入有很大提高。为了深化企业财务管理,扩大企业留利,采取了一系列减税让利政策,实行了增提折旧基金,用税前利润归还贷款、在利改税的基础上推行与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扩大了企业自主权。改革行政事业财务制度,全面实行预算包干办法。税务方面,国家实施税制改革。1984年,青岛税务部门根据国家税制改革的部署,进行了工商税制改革,建立健全了所得税制度,改革和完善流转税制度,开辟了一些新税种,恢复了一些老税种,建立健全了涉外税收制度。至1990年已初步确立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他各税相配合的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复合税制。审计方面,至1987年青岛市基本形成了以国家审计为主导,以内部审计为基础,以社会审计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审计体系,审计工作在Gov部门、财政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基建投资、农业资金和利用外资等方面逐步展开。
随着青岛市国民经济的发展,青岛财政整体实力不断扩大。1990年与1978年相比,财政收入由13.07亿元增加到22.78亿元,增长了74.3%,地方财政支出由1.94亿元增加到11.64亿元,增长5倍。这一时期,青岛财政用于市政建设的支出大大超过财政收入的增长。胶州湾轮渡、308国道青岛段、民航机场、引黄济青工程、黄岛电厂、煤制气工程、除氟改水、杭州路立交桥、人民路立交桥、山东路立交桥、青岛大学、青岛师专、青岛体育馆、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儿童医院等都是在这一时期投资兴建或扩建的。1978~1990年财政用于文教、卫生、科学事业等方面的支出达17.15亿元,年均递增13.65%。1979~1990年各项与人民生活有关的价格补贴为30.9亿元,年均递增33.9%;财政支农资金拨款3.6亿元;以财政投入为导向,集资集劳6.5亿元,改善了农业基本条件。通过减免农业税,发放支农周转金,推动了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减轻了农民负担,扶持了乡镇企业发展,增加了农副产品的产出能力,农民生活得到提高,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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