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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15部讨薪热线开通 "法律援助中心"帮民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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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展示印制的便民卡。



  元旦和春节将至,很多外来打工的农民工会遇到拖欠工钱等问题,讨薪纠纷也开始增多。市劳动保障、人事、建设、公安、总工会等五部门 ,已于11月16日起开通了17部讨薪热线。12月7日,记者从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为确保农民工朋友能够及时取得劳动报酬,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公布法律服务电话,全力帮助农民工讨薪,本报同时也开通讨薪热线80889385,联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一起为农民工维权。

      七名农民工被公司除名

  孙某等7人都是外地来青务工者,2003年起进入岛城某公司工作,但该公司未与7人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5月该公司通知孙某等7人已被公司除名,不用到公司上班。随后孙某等7人向李沧区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因证据不足,无法证明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被李沧区劳动仲裁委驳回申请。

  无奈之下,他们来到了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而此时,距离仲裁书产生法律效力仅剩一天。6月18日上午,孙某等7人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后,情绪较为激动,经过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劝说讲解,并告知其仲裁被驳回是因孙某等人法律知识缺乏,未取得相关证据,而通过律师的调查取证,该案具有较大的可诉性。为避免错过起诉期,中心主任当即决定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办好援助手续,并立即将此案指派给山东海剑律师事务所比较擅长劳动争议案件的俞文峰律师承办。

      通过法律援助拿到补偿

  俞律师接到指派后,当天下午便将起诉状递交至李沧法院。从公司获取对孙某等人有利的新证据非常困难,俞律师多次往返能够调取对农民工有利证据的部门、单位进行取证,考虑到孙某等人身在异乡,又失去了经济来源,案件应尽快调解解决,经过前期多次沟通,案件开庭前,俞律师已与对方律师初步达成调解协议,后来李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支付孙某等7人经济补偿金5780元。通过法律援助,孙某等7人拿到补偿金。

      法律援助中心公布热线

  12月7日,记者从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与孙某等农民工有类似经历的人不在少数,很多农民工遇到拖欠工钱等情况后,因缺少法律知识而不知所措。

  市法律援助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帮助农民工讨薪,他们公布两级法律援助中心的13部热线,为农民工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帮助,凡遇到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纠纷、工伤等法律问题时,农民工均可拨打热线,届时由专门律师值班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对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追索劳动报酬的,全市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将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及时指派法律工作人员免费帮助代理诉讼,对情况紧急或案情复杂的,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将通过12348专线联动机制,协同相关部门联合处置,争取最快速度帮农民工讨回血汗钱,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本报也开通维权电话

  每年年底都是农民工讨薪的集中时段,本报多年来也一直关注农民工讨薪。12月8日起,本报也将开通讨薪热线80889385(工作时间),联合市法律援助中心一起帮农民工朋友,本报记者将会把情况及时转达市法律援助中心或者相关单位,同时本报也希望用工单位能够及时发放工资。另外,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近日已经成立公益法律咨询中心,向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公益法律咨询热线83899612现已开通,该法律咨询中心也将向农民工提供讨薪法律服务。记者 刘建

  ■新闻链接

  五部门开通17部讨薪热线

  市劳动保障、人事、建设、公安、总工会等五个部门联合行动,从2009年11月16日到2010年2月上旬,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并开通了17部讨薪热线,帮农民工维权。这17部讨薪热线是:

  市劳动保障部门:83820111;公安部门:110;建设主管部门:85065008;总工会:12351。各区市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维权电话:市南区68896007、市北区85017519、四方区83761681、李沧区87633103、崂山区88978673、黄岛区86893822、保税区86766803、城阳区87868123、胶南市86116363、胶州市82205962、即墨市88531461、平度市88321806、莱西市88478430。

  ■相关新闻

  律师常驻交警队提供咨询

  市南交警成立法律援助中心

  半岛都市报12月7日讯(记者 刘鹏 通讯员 于昕 梁峰 ) 7日上午,市南交警大队正式成立法律援助中心,由山东文锦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每天轮班坐镇,为市民免费提供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确定 、赔偿标准 、民事诉讼注意事项、证据保存和搜集等方面的咨询。

      车祸中受伤咋维权

  “像我这种情况该咋处理?”7日上午9时30分许,市民朱先生来到市南交警大队一楼大厅,找到正在值班的山东文锦律师事务所李杰律师咨询。朱先生介绍,他是一名救护车上的担架工人,2008年5月2日凌晨,救护车行驶到香港中路与山东路路口附近时,和一辆大货车相撞,救护车上共有4人受伤,他右侧肋骨断了5根。事故发生后,经过和医院协调,双方达成一致,医院答应补偿给他约4.2万元,还差2万元一直没给。“除了向医院寻求赔偿外,还可以向肇事的大货车索赔。”李杰说,但朱先生此前并不清楚,现在已经过了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了。

      五律师轮流提供咨询

  “有市民想通过诉讼程序索赔,但有不少市民并不知道该怎样打官司。”市南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刘涛向记者介绍,交警部门在向事故双方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事故双方应当在10天之内,提交书面申请,来申请交警部门的调解,但通过多年办案经验来看,有半数市民不选择调解,或是调解无法达成一致而需要进行民事诉讼。刘涛介绍,根据市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在7日上午,市南交警大队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挂牌成立,由山东文锦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每天轮流值班 ,工作时间从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符合条件可无偿代理

  山东文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杰向记者介绍,他们主要是向市民免费提供赔偿标准 、保险理赔、法律文书起草、证据保存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根据以往代理的案件,以交通事故中人身伤害的案件为例,很多当事人不知道诉讼时效为1年,还有的想要一些法律上根本不可能支持的索赔项目或是数额。因此,他们主要是提醒当事人有哪些权利要注意。此外,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市民,通过有关部门协调后,他们将会无偿代理诉讼。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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