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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业企业须在2011年1月26日(农历腊月廿三)之前,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不得以房屋、有价证券 、承兑汇票等无法及时兑现的方式支付农民工工资,严禁将工资发由班组长甚至是包工头转交给务工者……12月27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下发通知,确保本市今年的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公布11部投诉受理电话为农民工撑腰,同时表示恶意讨薪者将被追究刑责。

    “原则上,各建筑业企业必须在2011年1月26日(农历腊月廿三)之前,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并安排所有农民工顺利返乡过节。”市建管局有关负责人说 ,部分确实需要在2011年1月26日以后继续施工的特殊工程,必须在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建管局有关负责人同时指出,建设(开发)单位在拨付工程项目的各类款项时,须优先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其中农民工工资款项应在2011年1月20日前确保足额到位,不得以有价证券、承兑汇票等其他无法及时兑现的方式支付农民工工资款项。

    因建设(开发)单位招用无资质队伍、肢解发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开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将根据相关考核办法从重处罚。

    为了确保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市建管局要求,工程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企业必须将工资发放到务工者本人,并保存工资发放签收记录,严禁将工资发放至班组长、甚至包工头手里再行发放。

    否则一旦发生工资挪用、克扣或其他纠纷,工程专业分包企业或劳务企业承担全部责任,总承包单位承担监管不到位责任。

    建设监理企业发现工程款支付不到位或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时,须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支付或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否则一旦发生农民工讨薪上访,将一并追究建设监理企业的责任。

    市建管局还公布了 11部投诉受理电话,要求各区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本辖区的举报投诉处理网络。从现在开始到春节前,各区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要落实专人值班,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市建管局有关负责人还呼吁,农民工要通过理性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对于极少数企业或一些不法分子弄虚作假,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事件的“不法讨薪”行为,一旦触犯法律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相关链接

建筑业农民工讨薪投诉电话

    市建管局:85065008

    崂山区:88996213

    城阳区:87868155

    开发区:86896352

    即墨市:86530315

    胶州市:81129881

    胶南市:86151006

    平度市:88314050

    莱西市:88405019

    高新区:66966866

    出口加工区:87923528

    记者 马正拓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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