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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时空爱情类】《又见穿越——悍妇霸良夫》 作者:瑞者

【穿越时空爱情类】《又见穿越——悍妇霸良夫》 作者:瑞者 连载中


求亲



  上帝作证,她穿越了。

  其实莫亚男不信上帝,所以直到现在,她还是无法相信她穿越了,总是时不时闭上眼睛,希望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这只是黄粱一梦。

  除了挂在房梁上的的蜘蛛,编织出一张新的蛛网,眼前的一切,似乎什么都没有改变。所以,莫亚男还是穿越了,不仅上帝可以做证,庙里的菩萨山下的土地家里的祖先牌位,都可以为她做证。

  莫亚男哭丧着脸,有种想骂娘的冲动,但是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最后残留在脑中的记忆却压制了她的冲动。咳咳,还是高兴点吧,至少她穿越得还不错,在家里睡得好好的,眼睛一睁就灵魂穿越到了一位富家千金的身上,虽然是庶出,但吃穿不愁,还有人伺候,活生生一只米虫,成就了她未穿越前最大的梦想。

  可问题是,这位富家千金是典型的淑女,也就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说话要拿扇子遮住半边脸,声音轻柔得几乎要贴着耳朵才听得见。又不是什么绝色美女,至于这么羞羞答答么,害得她为了不被人看出这具身体已属于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不装了大半年。

  憋,莫亚男快憋坏了,不在憋闷中死亡,就在憋闷中变态,再憋下去,她真要变态了。

  贴身伺候的小丫环不在身边的时候,她照照镜子,不怕变态,就怕变丑,听说变态的女人都很丑,这个富家千金本来长得就一般般,还要扭捏作态装淑女,让莫亚男恨得几乎捶胸顿足,未穿前她闭着嘴巴好歹还是一清秀佳人,张开嘴巴也是一毒舌泼妇,所过之处,诸男退避,妖孽横出,这一穿越,除了年纪莫名其妙变轻了许多之外,除了可以光明正大的混吃等死之外,她居然没有得到任何好处。

  亏,太亏了,她莫亚男好歹也是商界一朵毒花,谁沾谁得给她剥一层皮下来,什么时候做过这么亏本的买卖。

  “三小姐,三小姐,不好了……”小丫环梅儿的声音由远及近,声音倒是像喜鹊叽喳着好听,说出来的话却乌鸦一样触人楣头。

  莫亚男横眉竖目,菱花镜里显露出一张狰狞面孔,顿时把她吓了一跳,连忙低眉敛目,团扇一抬,将凶相毕露的下半张脸掩住。其实凭心而论,富家千金长得并不丑,完全是时下流行的妆扮坏了她这张脸,见过日本艺妓吧,就是脸上涂了厚厚一层粉,眉毛画得黑黑的,嘴巴抹得血一样红,还刻意将唇点成樱桃小口的模样。

  这种夸张的妆扮,不是不好看,而是完全不适合富家千金。哦,对了,忘介绍了,富家千金的闺名就是莫亚男,就叫她前莫亚男吧,反正都穿越了,这个名字再不好听莫亚男也只能将就着用。

  听着英气十足吧,大概是生下来的时候这名字起坏了,所以前莫亚男这张脸,也是英气十足的,见过男妆的林青霞吧,就像那样儿,虽然她完全没有林青霞那么飒爽的英姿,无法把这张英气十足的脸表现得让人一见着迷,再见倾心。

  所以说前莫亚男这张脸,最能将她的优点表现出来的,就是什么妆也不要画,光着一张脸最好看,可她偏偏要跟着流行走,画一副阴柔到极点的妆相,这不是摆明了要扬短避长嘛。

  自打穿越后,莫亚男也不是不想改变一下妆容,不过每当她拒绝化妆的时候,小丫环梅儿一副狐疑的神色,喃喃自语道:“这是三小姐最喜爱的妆容,三小姐怎么了,啊,一定是那次落水三小姐脑子坏了,我要向老爷妇人禀告去,赶紧请大夫为三小姐医治……”

  莫亚男当场黑线万丈,所谓的那次落水,就是她穿越到莫亚男身上的时候,一想起当初被灌了多少碗难喝到极点的中药,她的胃里就直犯呕。算了,不就是扮丑吗,她忍。

  忍字头上一把刀,莫亚男已经割了自己千万刀,还要忍多久啊,她都快发疯了。

  “小梅,大呼小叫的,什么事儿啊?”

  这是她说的话吗?这是她下意识的说出来话吗?她什么时候这么轻声细语过。团扇下,莫亚男的面孔扭曲了,妈的,再装下去,她真的要人格分裂了。

  小梅“啊”了一声,连忙捂住嘴巴,缓下脚步,莲步轻移到莫亚男身边,细声细气道:“三小姐,刚才小梅听绿儿姐姐说,夫人帮小姐订亲了。”

  订亲!莫亚男瞳孔放大,两眼放光。好机会啊好机会,到了婆家,她就不用再装了。哪个男人这么倒霉,竟然敢来向她提亲。

  “可是……可是……未来的三姑爷是温家十三少呀。”小梅急了,两眼泪汪汪,三小姐嫁过去,她就是陪嫁。

  “温家十三少?”莫亚男在记忆里拼命寻找这个名字的资料,还好,前莫亚男留下的记忆里居然有这个名字,她终于从脑海的角落里找出这个倒霉男人的来历。

  温家十三少,是京城皇商温家的唯一独苗,他前头有十二个哥哥,可惜不知道是不是温家先祖坏事做多了,所以遭了报应,一个个出生没多久就夭折了,这个温家十三少还是温家家主五十岁的时候才生出来,不知道求了多少佛才勉强保住的,据说自小就天资聪慧,过目不忘,十岁上就有天子脚下第一神童之称,可谓是声名远扬。话虽然如此,可是他跟他的十二个哥哥一样,生来就是个病秧子,据说活不过二十岁。

  从温家十三少十五岁的时候起,温家就开始为他找合适的妻子,不仅要身体健康,能生孩子,而且还要有当家的能力,在温家十三少死了之后能撑起整个温家。在这个强调女子无才就是德的时代,这样的女人哪容易找。如今温家十三少已经十八岁了,可是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女人。

  “是呀是呀,温家十三少。”小梅点头如捣葱,还怕莫亚男不明白,连忙道,“三小姐,据说有个算命的,说三小姐您的生辰八字跟十三少很合,能在十三少死前给温家留后,所以……要你嫁给温家十三少作妾。”

  莫亚男马上就听明白了,合着她就是一只母猪,人家堂堂皇商世家看中她这个小小富户的女儿,就是因为算命的说她能生,作妾,居然还是作妾。

  妈的,是可忍孰不可忍。团扇下,莫亚男的牙齿磨得咯吱响,惹得小梅左看右看,哪里来的奇怪响声。

  还是要忍。

  一个病鬼,嫁过去正好,生个孩子,然后母以子贵,等病鬼死了之后,她就是名正言顺的当家主母,看谁还能管得着她。权衡利弊,莫亚男再次忍了。妈的,不就是男人嘛,等病鬼死了,她要一笔赡养费自己养百八十个面首去。




[ 此贴被玉无痕在2008-05-18 16:08重新编辑 ]


【穿越时空爱情类】《又见穿越——悍妇霸良夫》 作者:瑞者 连载中


求亲



  上帝作证,她穿越了。

  其实莫亚男不信上帝,所以直到现在,她还是无法相信她穿越了,总是时不时闭上眼睛,希望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这只是黄粱一梦。

  除了挂在房梁上的的蜘蛛,编织出一张新的蛛网,眼前的一切,似乎什么都没有改变。所以,莫亚男还是穿越了,不仅上帝可以做证,庙里的菩萨山下的土地家里的祖先牌位,都可以为她做证。

  莫亚男哭丧着脸,有种想骂娘的冲动,但是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最后残留在脑中的记忆却压制了她的冲动。咳咳,还是高兴点吧,至少她穿越得还不错,在家里睡得好好的,眼睛一睁就灵魂穿越到了一位富家千金的身上,虽然是庶出,但吃穿不愁,还有人伺候,活生生一只米虫,成就了她未穿越前最大的梦想。

  可问题是,这位富家千金是典型的淑女,也就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说话要拿扇子遮住半边脸,声音轻柔得几乎要贴着耳朵才听得见。又不是什么绝色美女,至于这么羞羞答答么,害得她为了不被人看出这具身体已属于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不装了大半年。

  憋,莫亚男快憋坏了,不在憋闷中死亡,就在憋闷中变态,再憋下去,她真要变态了。

  贴身伺候的小丫环不在身边的时候,她照照镜子,不怕变态,就怕变丑,听说变态的女人都很丑,这个富家千金本来长得就一般般,还要扭捏作态装淑女,让莫亚男恨得几乎捶胸顿足,未穿前她闭着嘴巴好歹还是一清秀佳人,张开嘴巴也是一毒舌泼妇,所过之处,诸男退避,妖孽横出,这一穿越,除了年纪莫名其妙变轻了许多之外,除了可以光明正大的混吃等死之外,她居然没有得到任何好处。

  亏,太亏了,她莫亚男好歹也是商界一朵毒花,谁沾谁得给她剥一层皮下来,什么时候做过这么亏本的买卖。

  “三小姐,三小姐,不好了……”小丫环梅儿的声音由远及近,声音倒是像喜鹊叽喳着好听,说出来的话却乌鸦一样触人楣头。

  莫亚男横眉竖目,菱花镜里显露出一张狰狞面孔,顿时把她吓了一跳,连忙低眉敛目,团扇一抬,将凶相毕露的下半张脸掩住。其实凭心而论,富家千金长得并不丑,完全是时下流行的妆扮坏了她这张脸,见过日本艺妓吧,就是脸上涂了厚厚一层粉,眉毛画得黑黑的,嘴巴抹得血一样红,还刻意将唇点成樱桃小口的模样。

  这种夸张的妆扮,不是不好看,而是完全不适合富家千金。哦,对了,忘介绍了,富家千金的闺名就是莫亚男,就叫她前莫亚男吧,反正都穿越了,这个名字再不好听莫亚男也只能将就着用。

  听着英气十足吧,大概是生下来的时候这名字起坏了,所以前莫亚男这张脸,也是英气十足的,见过男妆的林青霞吧,就像那样儿,虽然她完全没有林青霞那么飒爽的英姿,无法把这张英气十足的脸表现得让人一见着迷,再见倾心。

  所以说前莫亚男这张脸,最能将她的优点表现出来的,就是什么妆也不要画,光着一张脸最好看,可她偏偏要跟着流行走,画一副阴柔到极点的妆相,这不是摆明了要扬短避长嘛。

  自打穿越后,莫亚男也不是不想改变一下妆容,不过每当她拒绝化妆的时候,小丫环梅儿一副狐疑的神色,喃喃自语道:“这是三小姐最喜爱的妆容,三小姐怎么了,啊,一定是那次落水三小姐脑子坏了,我要向老爷妇人禀告去,赶紧请大夫为三小姐医治……”

  莫亚男当场黑线万丈,所谓的那次落水,就是她穿越到莫亚男身上的时候,一想起当初被灌了多少碗难喝到极点的中药,她的胃里就直犯呕。算了,不就是扮丑吗,她忍。

  忍字头上一把刀,莫亚男已经割了自己千万刀,还要忍多久啊,她都快发疯了。

  “小梅,大呼小叫的,什么事儿啊?”

  这是她说的话吗?这是她下意识的说出来话吗?她什么时候这么轻声细语过。团扇下,莫亚男的面孔扭曲了,妈的,再装下去,她真的要人格分裂了。

  小梅“啊”了一声,连忙捂住嘴巴,缓下脚步,莲步轻移到莫亚男身边,细声细气道:“三小姐,刚才小梅听绿儿姐姐说,夫人帮小姐订亲了。”

  订亲!莫亚男瞳孔放大,两眼放光。好机会啊好机会,到了婆家,她就不用再装了。哪个男人这么倒霉,竟然敢来向她提亲。

  “可是……可是……未来的三姑爷是温家十三少呀。”小梅急了,两眼泪汪汪,三小姐嫁过去,她就是陪嫁。

  “温家十三少?”莫亚男在记忆里拼命寻找这个名字的资料,还好,前莫亚男留下的记忆里居然有这个名字,她终于从脑海的角落里找出这个倒霉男人的来历。

  温家十三少,是京城皇商温家的唯一独苗,他前头有十二个哥哥,可惜不知道是不是温家先祖坏事做多了,所以遭了报应,一个个出生没多久就夭折了,这个温家十三少还是温家家主五十岁的时候才生出来,不知道求了多少佛才勉强保住的,据说自小就天资聪慧,过目不忘,十岁上就有天子脚下第一神童之称,可谓是声名远扬。话虽然如此,可是他跟他的十二个哥哥一样,生来就是个病秧子,据说活不过二十岁。

  从温家十三少十五岁的时候起,温家就开始为他找合适的妻子,不仅要身体健康,能生孩子,而且还要有当家的能力,在温家十三少死了之后能撑起整个温家。在这个强调女子无才就是德的时代,这样的女人哪容易找。如今温家十三少已经十八岁了,可是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女人。

  “是呀是呀,温家十三少。”小梅点头如捣葱,还怕莫亚男不明白,连忙道,“三小姐,据说有个算命的,说三小姐您的生辰八字跟十三少很合,能在十三少死前给温家留后,所以……要你嫁给温家十三少作妾。”

  莫亚男马上就听明白了,合着她就是一只母猪,人家堂堂皇商世家看中她这个小小富户的女儿,就是因为算命的说她能生,作妾,居然还是作妾。

  妈的,是可忍孰不可忍。团扇下,莫亚男的牙齿磨得咯吱响,惹得小梅左看右看,哪里来的奇怪响声。

  还是要忍。

  一个病鬼,嫁过去正好,生个孩子,然后母以子贵,等病鬼死了之后,她就是名正言顺的当家主母,看谁还能管得着她。权衡利弊,莫亚男再次忍了。妈的,不就是男人嘛,等病鬼死了,她要一笔赡养费自己养百八十个面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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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神经病



  虽然存了要忍的心思,但是莫亚男夜里在床上滚来滚去,几乎把床都滚烂了,她也还是咽不下这口气。温家会上门来提亲,是因为算命的给合了八字,问题是,谁把她的生辰八字送到温家去的?

  莫老爷?

  不可能,前莫亚男虽然是莫老爷一时酒醉后跟个婢女生下来的孩子,但是莫老爷事后也把婢女收了房,尽管很少到婢女的房里来,在吃穿用度上,却从来没有亏待她们母女,而且婢女临终前,莫老爷也答应决不让这个庶出的女儿嫁给人家作妾。

  所以莫老爷虽然是个便宜老爹,但莫亚男相信他不会把自己往火坑里送。

  莫夫人?

  更不可能。这女人,是典型得不能再典型的贤妻良母,也是前莫亚男努力效仿的榜样,当年莫老爷明明对莫夫人一往情深,动都没动过纳妾的念头,是莫夫人自己在接连生了两个女儿之后,觉得没能为莫老爷生个传宗接代的儿子,罪不可恕,于是跟贴身婢女一合计,联手把莫老爷灌醉,让莫老爷睡了贴身婢女,或者说是让贴身婢女睡了莫老爷。

  虽然后来婢女生下的也是个女儿,虽然莫夫人隔年如愿以偿的生了个儿子,但她对前莫亚男同样视如己出,尤其是婢女病逝之后,她对前莫亚男更好,让她的两个亲生女儿都嫉妒不已。

  莫亚男穿越过来之后,最感到不可思议的就是莫夫人,一直怀疑这女人不是被洗了脑,就是神经有毛病,但不可否认,莫夫人一直对她很好,甚至有一次私下问莫亚男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莫亚男假装羞涩地用团扇捂脸,暗自揣测如果她将真话说出来,不知道会不会当场把莫夫人吓死。在她眼里,十个男人九个混蛋,剩下一个是笨蛋,刚好用来调戏解闷。

  总之一句话,莫夫人一直为婢女不得莫老爷所爱导致郁郁而终而感到十分内疚,婢女临终时的遗言,她答应得比莫老爷还快还坚决。所以她也不可能明知温家十三少是个病鬼还把莫亚男往火坑里推,就算对方是堂堂的皇商世家子弟,说起来莫亚男根本就高攀不起人家,哪怕是作妾,按温家的家世,什么样的千金小姐挑不到,莫亚男一个庶出之女,光是名分就已经能让人家把她踩到脚底下去。

  剩下的还有谁?前莫亚男那两个姐姐?

  大姐莫知心已经出嫁,还嫁得很远,快两年没有回娘家来了,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莫亚男嫁好嫁坏,跟她也没关系,应该不会是她。

  二姐莫知云跟前莫亚男一样,也是个典型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虽然嫉妒莫夫人对莫亚男好,但是就算她想陷害莫亚男,也得有这个能力再说。

  至于小弟莫知安却是个飞扬跳脱的性子,既不像莫老爷,也不像莫夫人,一天到晚惹事生非,莫老爷一怒之下,把他送到了远在杭城的览众书院,让在书院当学监的舅老爷监督他读书去了。这是在莫晋男穿越过来之前的事情,所以莫亚男也没有见过这个便宜弟弟。

  这个小弟恐怕连莫亚男的生辰八字到底是多少也记不住吧,所以也不可能是莫知安。

  除了他们,还能有谁呢?

  想了一夜,莫亚男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第二天早上起来顶了两个黑眼圈,不等小梅来伺候,她已经自发自动往自己的脸上抹上一层厚厚的白粉。

  “亚男,你来,大娘有话跟你说。”

  一家人用过早膳之后,莫夫人突然把莫亚男叫到了房中,走之前莫亚男看到了二姐莫知云投过来得意眼神,心里犯起了嘀咕:别让老娘知道是你在捣鬼,否则老娘下地狱也要拖着你。

  虽然这样想,她还是不相信莫知云这个千金小姐有能力陷害她。

  “亚男啊!”莫夫人未语先叹气,“你娘跟我虽名为主仆,却情同姐妹,当年我一片好心,让老爷纳了她,可是万万想不到老爷却是个多情的性子,这些年对你娘少有眷顾,以致你娘郁郁而终,说起来,是我和老爷亏欠了你娘,还有你……”

  “爹和大娘,对女儿极好。”莫亚男拿扇子捂脸,她现在越来越喜欢这把扇子,好用,好用之极。

  亏欠,亏欠个大头鬼,一家子连主带仆都是神经病,莫夫人又不是不能生,连生两个女儿怕什么,没见识过后世的超生游击队,连生七个女儿,从吐鲁番到海南岛,跑遍大半个中国也要生个儿子出来。

  莫老爷更是窝囊,没见过后世男人崇尚的是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你一个有房(三进三出大宅外加一个小花园)有车(双马并行的马车两辆)有产(田地数百亩商铺数十家)的大男人,玩什么情有独钟,活生生闷死一个女人。

  至于她那个便宜亲娘,莫亚男连骂的心情都没有,身为婢女不是你的错,听从主人的安排睡了老爷也不是你的错,但你为了这个压根就不理会你的男人郁郁而终就是你的错,男人算什么东西,寂寞了去搞搞百合也好过活活郁闷死,通奸会沉塘,百合又不会被沉塘。

  “本来,大娘已经帮你选中了黄奉春黄公子,就是半年前,你落水的那天,在白马寺前撞到的那位公子,你爹也打听过黄公子的家世,虽然不是什么钟鼎之家,却也是书香门弟,跟咱们莫家算得上门当户对……谁想到……”

  半年前?落水?

  莫亚男似乎想起来了,对了,是前莫亚男,那天跟着莫夫人还有莫知云去白马寺烧香还愿,在庙门口撞到了一个男人,那男人面如白玉,长得还算斯文,可怜前莫亚男这辈子见过的男人有限,眼光不高,一看到这个男人就惊为天人,看呆了,结果走着走着就跌进了河里。这种行为放在后世就叫做花痴。

  莫夫人继续道:“唉!谁知道皇商温家突然上门来求亲,虽然是作妾,但是温家高门大户,即使是作妾也是咱们家高攀了,而且温十三少尚无正妻,你若是能生个一子半女,未必没有扶正的机会,只是你爹顾忌着对你娘的承诺,不肯应承,温家的人似乎颇为恼怒,大娘当心你爹直脾气,为你得罪了温家,只能推说你爹心疼女儿,要先问问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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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沟的距离



  莫亚男偷偷地撇撇嘴,对于古人式的虚伪报以最强烈的鄙视。在这个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莫夫人话里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你要是个孝顺女儿,就千万别让你爹为难,温家的人是不好得罪的,如果拒婚,温家人就会很生气很生气。正所谓温家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所以你还是趁早答应了为好。

  当然,这只是莫亚男自己的理解。

  团扇挡住了莫亚男的脸,莫夫人自然看不到她的表情,只当这个女儿是害臊了,叹了一口气接着道:“从心底来说,我和你爹都不愿意你答应这门亲事,这不仅是我和你爹都答应过你娘,而且我和你爹是真的心疼你,传闻中温十三少虽然是个才华横溢相貌出众的好男儿,但是他的身体……唉,你才十七岁,大娘也不忍心你嫁过去没几年就守寡,如果你真的不愿意,我和你爹也商量过了,就是拼着得罪了温家,也要拒婚到底。”

  别呀,她还指望着那病鬼死了以后拿一笔赡养费逍遥快活一辈子呢。

  莫亚男一听就急了,感情这不是什么古人式的虚伪,这对神经病夫妻是真心真意在为她这个便宜女儿在打算,还真让她有些感动了,有这样的爹娘,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大娘啊……”捏了捏喉咙,莫亚男努力让自己的语气不会显得那么急躁,还要做出羞羞答答的模样,“女儿……一切听从爹娘作主。”

  想了想,又怕莫夫人没听明白,补了一句:“女儿愿为爹娘分忧解愁。”

  莫夫人听是听明白了,可是那眼泪也跟着下来了,拿着手巾一边抹着眼睛一边道:“亚男,大娘没有白疼你一场,有你这么贴心的女儿,大娘我……我说什么也不能把你往火坑里推,你放心好了,我和你爹一定会拒了这婚事……”

  “啊?”莫亚男听着听着,听傻了。这、这女人果然是神经……呃,算了,看在她也是为自己好的份上,不骂她了。古人的思考回路,果然不是她这个后世人能理解的。这就叫代沟,还是相隔了近千年的代沟。

  “大娘,女儿……女儿其实……一直……都心慕温十三少……”莫亚男再次装做羞不可抑的模样说道。

  听明白了吧,这回听明白了吧,老娘别人都不嫁,就要嫁这个病鬼。

  而且这可不是莫亚男胡说,而是前莫亚男确实非常非常仰慕那个病鬼,要不然莫亚男又怎么能在前莫亚男留下的记忆里找到温十三少这个名字。别说人家是病鬼,人家可是根正苗红有录在册的号称京城第一美男子兼第一才子,至于那个天子脚下第一神童的称号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那时人家病鬼才八岁呢。

  像这样有才又有财,有貌又有名的男人,而且还是个能最大限度激发女人无限母爱的病弱美男,哪个怀春少女不仰慕,前莫亚男在白马寺庙门口撞到那位黄公子的时候,发出的第一个感叹就是:好个翩翩佳公子,比起温十三少也不遑多让啊。

  虽然对前莫亚男的眼光,她不敢苟同,但这也说明了病鬼在前莫亚男心里的地位。这其实就和后世的女人对偶像的痴迷是同样的性质,她们把偶像给无限美化了。

  莫夫人明显愣了一下,眼泪也忘记掉了,惊讶道:“亚男,你不是对黄奉春黄公子……”

  莫亚男反应也极快,原来前莫亚男落水前犯花痴的模样全让莫夫人看在眼里了,虽然不是自己干的事,但她还是用团扇捂住脸,一边在肚子里把前莫亚男骂了个狗血淋头,一边含羞道:“女儿……女儿哪有……”

  莫夫人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拧着手巾把眼泪抹干,道:“原来是大娘弄错了,这就好,这就好,其实如云对黄公子也是……不提了,亚男,你心里既然喜欢温十三少,那大娘就和你爹说去,遂了你的愿,只是……将来若你无法为温家诞下子嗣,温家恐怕也不会留下你,到时候就回家来,爹娘也愿意养你一辈子……”

  莫亚男倏然一惊,顾不得深究莫如云对那位黄公子也是个什么心思,思绪已经转到了如果她生不出孩子的事情上,先前她只考虑要拿一笔赡养费好逍遥快活一辈子,却忘了那病鬼既然都病得没几年命了,也不知道洞房花烛的时候能不能人道。

  不行,要未雨绸缪在先,把钱先拿到手再嫁过去,不然她岂不是有可能人财两空。

  “大娘……”她挤出两点泪光,没办法,实在是流不出眼泪来,“女儿嫁出去以后,又怎么能再回娘家,即便女儿不要脸面,也不能不顾爹娘的脸面,咱们莫家虽然比不上温家财大势大,好歹也是有头有脸。女儿……女儿想求大娘一件事。”

  “什么事?”

  “女儿愿意嫁入温家,为温家绵延香火,只是万一……万一女儿无此福气,女儿也愿在夫、夫君过世之后,削发为尼,为夫君守节,但请温家先为女儿建一座尼庵,要远离尘世,庵外置地百亩,归于女儿名下。”

  削发为尼,正好过一把光头瘾,远离尘世,方便藏面首,置地百亩,吃喝不愁,莫亚男打着小算盘,想着想着就眉飞色舞,到那时候,她就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了。

  正意淫得万分痛快的时候,冷不防莫夫人一把将莫亚男搂在怀里,扯着喉咙就哭开了。

  “大娘的乖女儿啊,你怎么这么苦命啊,你可真真是要心疼死大娘啊!”

  “嘎……”

  事实再次证明,莫亚男和莫夫人之间的代沟,不是以空间为距离,而是以时间为距离。用团扇挡着脸,莫亚男第一次哀叹,为什么她一穿就穿得这么好,她现在情愿穿到没饭吃没衣穿没人疼没人爱苦哈哈的后娘养的苦菜花身上,也不要被这个女人抱着当抹布擦眼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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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下买路财



  莫老爷莫夫人果然是心疼女儿的,莫亚男自己都觉得这个主意听上去简直是有些异想天开,却获得二老的一致赞同,更让莫老爷老怀大慰的是,女儿居然愿意在夫君死后削发为尼,为夫君守节,实实在在是给莫家列祖列宗长了脸面,这件事对温家来求亲的人一提,温家的人居然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隔了一个月送来彩礼,就包括了那座尼庵及百亩田地的地契。

  莫亚男完全没有料到事情居然会这么顺利,拿到地契后百思不得其解,想了三天三夜才一拍脑袋明白过来,她只以后世的思维来思考这件事,却忘了这个时代,提倡的是贞洁烈女,她一个妾室,而且还没有过门,就肯说出在夫君死后要为之削发守节,这话传出去,别说莫家在地方上大大长脸,就是温家,指不定在事后还能得皇帝赐一座贞洁牌坊呢。

  在这个时代,这已经是一个家族所能得到的最大的荣耀之一。

  不过这并不是莫亚男关心的事,以后的事以后再说,现在最关键的是这地契要怎么贴身收藏,才能又稳妥又隐秘,为此她拼命回忆了后世所看过的关于地下党的电影,俗话说一个地下党藏的东西,一百个国民党都找不到,她只要借鉴一两招,相信在这个时代就足够用了。

  鞋底?

  不妥不妥,她还没嫁过去呢,就已经是一天换一双鞋了,到温家那种高门大户里,那还不一天三双的换。连着换三天,恐怕她连地契藏在哪只鞋里都不知道了。

  衣服的夹缝里?

  还是不妥,理由同上,而且到时候她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夫人,衣服只要被丫环拿去那么一洗,她想当地主婆的美梦就结束了。

  头发里?

  呃……很遗憾,她不但十指不沾阳春水,连古代一个最简单的发髻都不会梳,唯一会的就是札马尾,想想要是小梅早上为她梳头的时候,梳子这么一扒拉,掉出卷卷一张纸出来,到时候她们大眼瞪小眼,难道她要假装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再惊呼一声:“好大的头皮……”

  莫亚男的目光落在妆台上摆放的首饰上,项链,不行,没有可以藏东西的地方,发簪,也不行,簪身太细,就算把簪身制成空心的,地契这么大的纸也放不进去,唔……有了!

  看到那足足装满一抽屉的各色绢花,莫亚男眼前一亮,这可是藏东西的大好地方,她马上把地契对折对折再对折,一直折成拇指大小,然后挑出一朵最大的牡丹形状的绢花,将地契往花心里一放,将周围的几片花瓣用针线缝起来,这样地契就被牢牢的缝在花心里,而那朵本来盛开的牡丹绢花,也变成了半开半露的花朵儿。

  插到了头发上,对着菱花镜左照右照,哈哈,太完美了。

  小梅走了进来,“啊”了一声,道:“三小姐,这朵绢花怎么变样了,比原来更好看了。”

  “是吗?”莫亚男拿起团扇,挡住自己没有丝毫形象可言的笑容,“那我出嫁的时候,也带这朵绢花好了。”

  小梅倏地红了脸,声音也变得细若蚊蝇:“三小姐,三姑爷……一定……一定会喜欢的……”

  莫亚男斜瞥了她一眼,这小丫头,莫不是春心也动了。

  小梅被她这么一看,脸色更红了,头垂得低低的,连抬也不敢抬。

  不提小梅究竟是个什么心思,温家的彩礼送过之后,婚期也定下来了,就在下个月十八,赶得很急,据算命的说,这一天是今年最适合温十三少娶亲的日子,下一个这么好的黄道吉日,在三年之后,所以温家也顾不得礼仪上的不周,急急要把莫亚男迎娶过去冲喜,反正只是个妾而已。

  于是半个月后,莫亚男就喜滋滋的坐上了花轿,莫家送亲的队伍也吹锣打鼓的走上了前往温家在通州县的别庄的路,到了下月十八那天,再送莫亚男进温家门。

  临行前,莫夫人还抱着莫亚男大哭一场,名曰:哭嫁。至于她是真伤心还是按风俗表演,就不是莫亚男关心的事了,她开心的是,很快,她就要自由了。

  按照风俗,莫家应该由大舅爷带队送亲,莫亚男没有兄长,所以这个重任就理应由小弟莫知安来承担,可是温家定的婚期太近,莫知安一时半会儿无法从杭城赶回来,莫老爷没办法,只得请了同族的一位子侄也就是莫亚男的堂兄莫知康来送亲。

  可是这莫知康却是典型的纨绔,当初莫知安惹事生非,他也没少插腿,更可恨的是他喜欢喝酒,从古至今,喝酒误了多少事啊,结果送亲队才走了五天,就出事了。

  简而言之,这天莫知康喝多了酒,醉后眼花,骑着高头大马领路的时候,走岔了路,虽然旁边有认得路的家丁提醒,但是要知道喝醉了酒的人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抽了那家丁一马鞭,莫知康高吼着“本公子会认错路吗”,然后带着送亲队一头扎进了山贼窝。

  众所击知,山贼是古时候特产的一份非常有前途的职业,破衣大斧是他们的招牌,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是他们的口号,听听,还带押韵的,显见山贼窝里也是有读书人的。

  所以当莫亚男坐在花轿里被摇得昏昏欲睡的时候,乍然一听到这么有韵味的词,嘴巴顿时张成了O型,然后噗哧一声,笑得差点滚下了花轿。

  送亲队的成员们大多是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家丁,而且莫家所在的地方又民风淳朴,恐怕连个毛贼都没有见过,更别说是举着大斧的山贼了,被十几个彪形大汉举着大斧这么一吓,顿时一哄而散,让等着看热闹的莫亚男惊呆了。

  不是吧,送亲队上百号人,居然被十几个山贼给吓得连滚带爬地逃走?

  纵然是胆大如莫亚男,也不禁惊慌了,连忙从花轿里跑出来,一看她那个堂兄,居然骑着马跑在第一个,气得她牙根咬得痒痒的,暗暗发誓日后再算总帐,然后拎着裙摆也拔腿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喊救命,根据后世影视剧里的经验法则,这时候应该有位少侠出来英雄救美才对。

  可惜纵是她喊破了喉咙,英雄没见到,山贼倒是越喊越多,打眼一瞅,妈呀,这些山贼难道会分身术,刚还瞧着只有十几个人,这会儿怎么变成好几十,还有更多的山贼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里钻出来,大多数围在家丁们扔下的嫁妆那边,只有五六个向她追来,显然是把一身嫁衣的她当成肉票了。

  妈的,老娘不发威,你们这些混蛋还真把老娘当病猫了。

  莫亚男恨恨地一掏袖子,摸出一大包加了料的面粉出来。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走路吗,出门在外,不比家里,她多少还是有些准备的,本来用石灰粉会更好,但实在是找不到,也不知道这时代石灰粉发明出来没有,只好拿面粉代替,里面还掺了花椒粉,盐,香灰粉,连花粉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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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下买路财



  莫老爷莫夫人果然是心疼女儿的,莫亚男自己都觉得这个主意听上去简直是有些异想天开,却获得二老的一致赞同,更让莫老爷老怀大慰的是,女儿居然愿意在夫君死后削发为尼,为夫君守节,实实在在是给莫家列祖列宗长了脸面,这件事对温家来求亲的人一提,温家的人居然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隔了一个月送来彩礼,就包括了那座尼庵及百亩田地的地契。

  莫亚男完全没有料到事情居然会这么顺利,拿到地契后百思不得其解,想了三天三夜才一拍脑袋明白过来,她只以后世的思维来思考这件事,却忘了这个时代,提倡的是贞洁烈女,她一个妾室,而且还没有过门,就肯说出在夫君死后要为之削发守节,这话传出去,别说莫家在地方上大大长脸,就是温家,指不定在事后还能得皇帝赐一座贞洁牌坊呢。

  在这个时代,这已经是一个家族所能得到的最大的荣耀之一。

  不过这并不是莫亚男关心的事,以后的事以后再说,现在最关键的是这地契要怎么贴身收藏,才能又稳妥又隐秘,为此她拼命回忆了后世所看过的关于地下党的电影,俗话说一个地下党藏的东西,一百个国民党都找不到,她只要借鉴一两招,相信在这个时代就足够用了。

  鞋底?

  不妥不妥,她还没嫁过去呢,就已经是一天换一双鞋了,到温家那种高门大户里,那还不一天三双的换。连着换三天,恐怕她连地契藏在哪只鞋里都不知道了。

  衣服的夹缝里?

  还是不妥,理由同上,而且到时候她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夫人,衣服只要被丫环拿去那么一洗,她想当地主婆的美梦就结束了。

  头发里?

  呃……很遗憾,她不但十指不沾阳春水,连古代一个最简单的发髻都不会梳,唯一会的就是札马尾,想想要是小梅早上为她梳头的时候,梳子这么一扒拉,掉出卷卷一张纸出来,到时候她们大眼瞪小眼,难道她要假装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再惊呼一声:“好大的头皮……”

  莫亚男的目光落在妆台上摆放的首饰上,项链,不行,没有可以藏东西的地方,发簪,也不行,簪身太细,就算把簪身制成空心的,地契这么大的纸也放不进去,唔……有了!

  看到那足足装满一抽屉的各色绢花,莫亚男眼前一亮,这可是藏东西的大好地方,她马上把地契对折对折再对折,一直折成拇指大小,然后挑出一朵最大的牡丹形状的绢花,将地契往花心里一放,将周围的几片花瓣用针线缝起来,这样地契就被牢牢的缝在花心里,而那朵本来盛开的牡丹绢花,也变成了半开半露的花朵儿。

  插到了头发上,对着菱花镜左照右照,哈哈,太完美了。

  小梅走了进来,“啊”了一声,道:“三小姐,这朵绢花怎么变样了,比原来更好看了。”

  “是吗?”莫亚男拿起团扇,挡住自己没有丝毫形象可言的笑容,“那我出嫁的时候,也带这朵绢花好了。”

  小梅倏地红了脸,声音也变得细若蚊蝇:“三小姐,三姑爷……一定……一定会喜欢的……”

  莫亚男斜瞥了她一眼,这小丫头,莫不是春心也动了。

  小梅被她这么一看,脸色更红了,头垂得低低的,连抬也不敢抬。

  不提小梅究竟是个什么心思,温家的彩礼送过之后,婚期也定下来了,就在下个月十八,赶得很急,据算命的说,这一天是今年最适合温十三少娶亲的日子,下一个这么好的黄道吉日,在三年之后,所以温家也顾不得礼仪上的不周,急急要把莫亚男迎娶过去冲喜,反正只是个妾而已。

  于是半个月后,莫亚男就喜滋滋的坐上了花轿,莫家送亲的队伍也吹锣打鼓的走上了前往温家在通州县的别庄的路,到了下月十八那天,再送莫亚男进温家门。

  临行前,莫夫人还抱着莫亚男大哭一场,名曰:哭嫁。至于她是真伤心还是按风俗表演,就不是莫亚男关心的事了,她开心的是,很快,她就要自由了。

  按照风俗,莫家应该由大舅爷带队送亲,莫亚男没有兄长,所以这个重任就理应由小弟莫知安来承担,可是温家定的婚期太近,莫知安一时半会儿无法从杭城赶回来,莫老爷没办法,只得请了同族的一位子侄也就是莫亚男的堂兄莫知康来送亲。

  可是这莫知康却是典型的纨绔,当初莫知安惹事生非,他也没少插腿,更可恨的是他喜欢喝酒,从古至今,喝酒误了多少事啊,结果送亲队才走了五天,就出事了。

  简而言之,这天莫知康喝多了酒,醉后眼花,骑着高头大马领路的时候,走岔了路,虽然旁边有认得路的家丁提醒,但是要知道喝醉了酒的人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抽了那家丁一马鞭,莫知康高吼着“本公子会认错路吗”,然后带着送亲队一头扎进了山贼窝。

  众所击知,山贼是古时候特产的一份非常有前途的职业,破衣大斧是他们的招牌,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是他们的口号,听听,还带押韵的,显见山贼窝里也是有读书人的。

  所以当莫亚男坐在花轿里被摇得昏昏欲睡的时候,乍然一听到这么有韵味的词,嘴巴顿时张成了O型,然后噗哧一声,笑得差点滚下了花轿。

  送亲队的成员们大多是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家丁,而且莫家所在的地方又民风淳朴,恐怕连个毛贼都没有见过,更别说是举着大斧的山贼了,被十几个彪形大汉举着大斧这么一吓,顿时一哄而散,让等着看热闹的莫亚男惊呆了。

  不是吧,送亲队上百号人,居然被十几个山贼给吓得连滚带爬地逃走?

  纵然是胆大如莫亚男,也不禁惊慌了,连忙从花轿里跑出来,一看她那个堂兄,居然骑着马跑在第一个,气得她牙根咬得痒痒的,暗暗发誓日后再算总帐,然后拎着裙摆也拔腿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喊救命,根据后世影视剧里的经验法则,这时候应该有位少侠出来英雄救美才对。

  可惜纵是她喊破了喉咙,英雄没见到,山贼倒是越喊越多,打眼一瞅,妈呀,这些山贼难道会分身术,刚还瞧着只有十几个人,这会儿怎么变成好几十,还有更多的山贼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里钻出来,大多数围在家丁们扔下的嫁妆那边,只有五六个向她追来,显然是把一身嫁衣的她当成肉票了。

  妈的,老娘不发威,你们这些混蛋还真把老娘当病猫了。

  莫亚男恨恨地一掏袖子,摸出一大包加了料的面粉出来。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走路吗,出门在外,不比家里,她多少还是有些准备的,本来用石灰粉会更好,但实在是找不到,也不知道这时代石灰粉发明出来没有,只好拿面粉代替,里面还掺了花椒粉,盐,香灰粉,连花粉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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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变狗熊



  “哎呀!”

  值得庆幸的是这个时代女人裹小脚还没有成为流行,莫亚男连逃带窜的带着山贼们饶了一个圈,直到确定自己处在上风处后,她才叫了一声假装摔了一跤,倒在一棵树后,借着树干的遮挡,她迅速把红盖头当成面巾蒙住了口鼻。

  山贼们一看见她倒下,大喜的嗷嗷叫着扑过来,眼看着离树边还差三四米距离,莫亚男嘿嘿一笑,将加了料的面粉用力洒了出去。

  面粉虽然没什么用,但胜在量大,至少能挡住山贼们的视线,花椒粉、盐虽然是调料,但胜在刺激性,花椒粉对鼻腔的刺激可不是一点半点,尤其是这些山贼还是张着嘴巴嗷嗷叫着扑过来,往喉咙里冲那么一点,保证让这些山贼爽得像狗一样吐舌头,至于盐么,效果差了点,加点进去聊胜于无。花粉嘛,是拿来凑数的,赌的是会有人对花粉过敏。

  最有用的还是香灰粉,除石灰粉之外,是居家旅行杀人放火必备之物,这东西别看不起眼,万一受伤流血了,拿它往伤口上一抹,止血消毒那是良品,想要杀人放火时,乘人不备往眼睛上面一洒,哈哈,闭眼都来不及,只要香灰粉一入眼,马上变瞎子。所以除了面粉之外,这包里就属香灰粉最多了。

  这会儿风大,她又在上风处,那些山贼们连闭眼的时间都没有,只要一中招,她连凶器都准备好了,一块巴掌大的石头,到时候跳到背后赏他们一人一下。

  计划称不上周密,但总算还有些可行性,按理说那些山贼绝想不到一个弱质女子居然会使出这种被江湖上称为下三滥的招术,肯定没有防备,中招的可能性高于七成,但是,请注意这个但是,正所谓计划不及变化,就在莫亚男掂着手里的石头准备出击的时候,后世影视剧里的十大经典法则之一出现了。

  英雄救美。

  少侠从树而降,面对着美女,开口第一句就是:“姑娘莫怕……”

  按道理应该还有一些类似于“光天化日之下,尔等恶贼竟敢作恶,难道没有听过天道好轮回,善恶终有报的至理名言吗”之类的话,可惜的是,少侠还没来得及把他的英雄风范表现出来,就先被莫亚男的那包加了料的面粉给喷成了狗熊,还是不停打喷嚏吐着舌头哈气拼命揉眼睛的狗熊。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莫亚男的计划就这么被这位少侠英雄给破坏掉了,虽然大量的面粉依然给山贼们造成了一点混乱,但预期的目的却没有达到半成,五六个山贼只有冲在最前面的那个中了招,其他人挥挥手,把面粉挥散后就以更快的速度冲了过来。

  不过这么一耽误的工夫,已经足够让莫亚男回过神来,跳着脚把石头一扔,拉着那个还在打喷嚏吐舌头揉眼睛的少侠转身就跑。

  “姑、姑娘……”

  “姑你个大头鬼,你是来救人的还是来害人的,妈的,救不了老娘,还要老娘来救你……”莫亚男一边跑一边破口大骂,十个男人九个混蛋,剩下一个是笨蛋,她怎么一碰就碰到这个笨蛋男人。

  少侠似乎被莫亚男的粗口给惊住了,好一会儿才舌头打着结又叫了一声:“姑、姑娘。”

  “还姑个大头鬼,给老娘赶快哭还差不多,快点,没时间找水给你洗眼睛,挤点眼泪把香灰粉冲出来。”莫亚男一回头,脸都白了,那些围在嫁妆车边的山贼似乎也发觉了这边的动静,纷纷追了过来,一个个还舞着大斧,妈的,这哪是山贼,分明是后世影视剧里大名鼎鼎的斧头帮。

  少侠脚下一拌,差点摔了一跤,莫亚男被他一拖,脚下立刻缓了下来,最先追过来的几个山贼迅速追近。

  “啊啊啊,别杀我,我家有钱,我爹一定会付很多赎金的。”莫亚男叫了起来,不管有没有骨气,先把命保住再说,山贼不就是求财,不至于还要害命吧。

  “姑娘莫怕,区区几个山贼,在下还能对付。”

  少侠眼睛虽然一片模糊,喉咙里也被花椒粉冲得难受,但显然听力还很好,斧头挥舞时带起的风声听得清清楚楚,越来越近的脚步声也听得分毫不差,他把莫亚男往身后一拉,然后马步一扎,听着声音来辨别追上来的山贼位置,三拳再加两脚,搞定,少侠没有收势,摆着最容易出手攻击的姿态,侧着耳朵试图听出还有没有漏网之鱼。

  莫亚男一巴掌拍在少侠的后脑勺上。

  “还摆什么姿势,真不怕死呀,跑啊。”

  “啊?呃……姑、姑娘……”

  “有话就说,有屁快放,大男人少婆婆妈妈,没看见后面有上百山贼追过来了吗?”莫亚男频频回头,越看越心惊肉跳。

  “呃,姑娘……在下是想说……有马……”少侠终于能把话说全了。

  “有马?你怎么不早说,在哪里?”莫亚男倏的止住脚步,四下探看,马在哪里?

  “在下放它去吃草,理应就在附近。”少侠还在揉眼睛,似乎有了点效果,模模糊糊看到了点东西。

  “废话,附近是哪里?”没有看到马,莫亚男的火气也越来越大。

  “这,这……”少侠说不清楚,干脆打了一声呼哨,立时不远处一声马嘶应和着,不过几个呼吸之间,一匹白马穿过树林,停在了莫亚男面前。

  “妈的,有马你不会早打呼哨啊,害老娘跑了这么多路。”莫亚男一见白马大喜之余,顺口又骂了一句。

  “……”少侠彻底无语。

  莫亚男哪管这个笨蛋男人有什么想法,攀着马背就往上爬,那白马似乎有要将她甩下去的动作,被视线模糊的少侠一把拉住马缰,安抚的摸摸头,白马才安静下来。

  好一会儿,莫亚男终于爬上了马背,才注意到山贼的呼喝声已经近在耳边,一转头,发现山贼们已经近在咫尺,连忙冲那笨蛋男人道:“笨蛋,还磨蹭什么,你快上来啊。”

  “这、这男女授受不亲,姑娘请先走。”

  少侠脸红了,即使是脸上沾满了面粉香灰粉花椒粉,都无法完全掩住那抹红色,看得莫亚男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你过来点。”

  “呃,姑娘还有何事?”少侠听话的走近两步。

  距离差不多,莫亚男坐在马上目测了两人之间的距离,然后猛地一把抓住少侠的肩膀,弯下腰下在少侠的脖子上亲了一口。为什么亲那里?因为那里没有沾到那些乱七八糟的粉。

  “啊!”

  好像被蛇咬了一口一样,少侠捂着脖子想后退,结果却被莫亚男死死拽着肩膀,从少侠指缝里露出来肌肤上看,他已经连脖子都红透了。

  “亲都亲了,你可以上来了吧。”莫亚男十分不耐烦,又回头看了看,脸色一白,马上横眉怒目,“你上不上来,不上来老娘就把你扒光了从头亲到脚。”

  威吓很有效果,少侠嗖地一声跳上马背,然后一打马,白马撒开脚丫子就窜了出去,堪堪赶到的山贼们眼见追之不及,只能恨恨地扔出手中的大斧,当然,除了马屁,这些看上去很吓人的斧头什么也不会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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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亲



  不知道跑了多远,反正等马停下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那些山贼连影子也看不到了。

  “停!”

  莫亚男一声高呼,白马立刻止步。马当然不会听她的话,是少侠一拉马缰,将马稳稳停住。

  “姑、姑娘还有何事?”

  听听,舌尖还带着打结呢,估计还没有从被莫亚男威吓的惊吓中醒过神来。

  “下马。”

  悍妇一声喝,少侠连顿都没打就从马上下去了,惹来莫亚男一个白眼:“笨蛋,是扶老娘下马,要不是老娘不会骑马,才不会让你上马。”

  “啊?”少侠表情呆滞,木愣愣的把莫亚男扶下马来,然后像火灼了手一般又退了开去。

  “酸酸酸……这马不是人骑的……”

  莫亚男下了马一边捶腰捶大腿一边抱怨,懒得理那个脸上又在发红的少侠,只顾四下打量。妈的,这是哪儿啊?四周全是密林,顺着山道两旁不知绵延到多远,太阳已经落了山,稍远一点都看不清楚路了,耳边倒是能听到溪水流淌的声音,估计不远的地方正好有条山溪。

  “喂,下面怎么办?”没有半点野外生存能力的悍妇直接把少侠当成生存指南了。

  “啊?啊……”

  少侠退开后,就摸到马边,取下放在马挂裆里的水壶,倒出水来擦了把脸,正要开始洗眼睛,被莫亚男突然一问,吓得手一抖,打翻了水壶。

  “啊什么啊,问你话呢,你把老娘带到什么地方来了。”

  “这个……在下……也不知……按欺霜的脚程,理应已走出三十里外,那些山贼不会追过来了。”

  少侠上马的时候,眼睛也看不清楚路,更不分东西南北,更何况他还要小心翼翼的控制身体不要跟莫亚男贴得太紧,哪顾得上去分辨,索性任白马乱走。

  “欺霜?是这白马的名字?”

  “呃……是。”

  “它是不是有个兄弟或姐妹,叫赛雪?”

  “呃……是。”

  “没创意。”

  下了评论之后,莫亚男撇撇嘴,干脆翻起了马挂裆。这是什么?干馒头,还有腊肉干,伙食不错呀。哟,连换洗衣服鞋子都带了,不错不错,归她了。

  水虽然打翻了,但少侠的眼睛也已经恢复了大半,香灰粉比石灰粉好的地方就是不伤眼睛。

  看到她在翻自己的行李,少侠很想上前阻止,一个未出闺阁的大姑娘,跟一个男人共乘一骑已经是逾矩了,但当时是形势所迫,可说是无奈,但现在自顾自地翻男人的行李,就、就……可是一想到脖子上被亲的那一下,少侠就又面红耳赤,别说是阻止,连出声的勇气都没了。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性情豪爽的女子的不是没见过,但是举止不检点到莫亚男这个程度的,还真是平生仅见。

  莫亚男拿了衣服和鞋就遁着水声到了溪边,少侠见她走了,竟然不自觉的松了一口气,虽然颇有打马落荒而逃的冲动,但是一想到这荒郊野外,留下一个弱质女子,万一出什么意外,岂不是他害了她,只能抹了把脸,到林中捡了些树枝,生起一堆火。

  刚坐下来,就听到溪边传来一声鬼哭狼嚎:“啊啊啊啊啊……老娘终于自由了!”

  少侠吓得跳了起来,左看右看,可怜他这辈子也算是锦衣玉食的长大,估计前二十年所受到的惊吓也没有今天一天多。

  过了一会儿,莫亚男走了过来,一身大红嫁衣已经换成了少侠的衣服,略大的一号的衣服穿在她身上松松垮垮,看上去有些可笑,但是洗净了脂粉的脸,却显得英气十足,颇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呐,我给你打了水,把眼睛洗洗吧,香灰粉虽然不伤害眼睛,但如果不洗干净,眼睛会一直不舒服的。”莫亚男将水壶递了过去。

  “呃……多谢姑娘。”少侠又打了一下愣,莫亚男一直都是凶巴巴,这会儿突然变得正常了,他反而又有点忐忑不安。

  其实少侠哪里知道,莫亚男的本性其实也就是泼辣有余,凶悍不足,但是她自穿越之后,实在憋得太久,又碰上了山贼这种古代特产,偏偏这位少侠本身也属于古代特产之一,在后世哪有他这种纯良男人,莫亚男难免就……不小心调戏了他一把。

  在少侠洗的工夫,莫亚男不客气的把干馒头和腊肉干拿过去,啃了几口,才道:“喂,今天咱们也算共患难一场,认识一下,本姑娘姓莫,叫莫亚男,你呢?”

  少侠哽了一下,才慢吞吞道:“姑、姑娘,女子的芳名,除了自己的丈夫之外,不可随意告诉他人。”

  “你有完没完,老娘问你名字,你说不说,不说老娘就自己给你起,就叫阿牛如何?”莫亚男本来在溪边吼了一嗓子,大半年来郁闷的心情尽散,结果这会儿又让这个男人温吞的言语给挑起了火气,从“本姑娘”又变回了“老娘”。

  “温、温如玉。”

  “原来姓温,难怪这么温吞,简直不像个男人。”

  听见莫亚男的嘀咕声,少侠,哦不,是温如玉再次哑然无声。

  可是莫亚男还没放过他,继续道:“男人我见多了,就没见过你这样的,动不动就脸红,婆婆妈妈一点不干脆。”一边说还一边上下打量温如玉,仿佛很怀疑他究竟是不是个男人。

  “你、你、你……”温如玉张口结舌,男人见多了,这种话居然是出自一个黄花大闺女的口中,这已经不是惊世骇俗了,而是不知廉耻。“姑娘,这种话说不得说不得,若是让人听去了,姑娘会被温家人沉塘的。”

  莫亚男望天翻了个白眼,她是一时得意忘形了,倒忘了这个时代一个姑娘家说话确实不能这么没遮没拦。

  咦?不对。

  “你说我会被温家人沉塘,你怎么知道我要嫁到温家?”她一把抓住温如玉的衣领,横眉竖眼,“你也姓温,你跟温十三少是什么关系?”

  “在下、在下是十三少的……侍卫。”

  “侍卫?那你不待在温十三少身边,跑到山贼窝来干什么?”莫亚男追问。

  温如玉的目光左移右瞄,在莫亚男威胁要亲下来之后,连忙竹筒倒豆子的招了:“在下奉、奉十三少之命,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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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山贼更山贼



  “劫亲!”

  莫亚男一声高喊,惊得附近草丛里一阵嗦嗦声,那些老鼠松鼠地鼠外加野兔昆虫什么的,全给吓跑了。

  “姑、姑娘……”

  “他为什么要你来劫亲?老娘哪点不好,老娘还没有嫌他是个药罐子、短命鬼,他倒敢先嫌起老娘来了。”

  莫亚男抓住温如玉的脖子猛摇,摇得温如玉头昏眼花,连忙招供道:“不是,不是,姑娘、姑娘直爽豪迈,十三少没有嫌弃姑娘的意思。”

  典型的睁着眼睛说瞎话,莫亚男本来还怒气冲天,结果一听温如玉的话,她反而笑了,松了手坐回原处一边啃腊肉干一边道:“还以为你是老实人,原来也会扯谎,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一定骂老娘是母老虎母夜叉。”

  温如玉揉着脖子,脸色又红了,好一会儿才讪讪道:“媒婆说姑娘慧芷兰心,端庄可人,是个百里挑一的好姑娘,十三少说这么好的姑娘,莫要被他耽误了,所以……所以……”

  “所以派你来劫亲。”莫亚男白了他一眼,“果然,有什么样的侍卫就有什么样的主人,媒婆的话你们也信,难道不知道她们为了几个喜钱,可以把麻子说成是绝色,把傻子说成是才子。”

  “啊?”温如玉明显呆滞了一下,偷偷看了莫亚男一眼,顿时生出此言大大有理的感慨。

  “天下有四种人的话不能信,第一是来说亲的,也就是媒婆,第二是来治病的,也就是大夫,第三是来帮你打官司的,就是讼师,第四是路边要饭的,就是乞丐,懂不懂,温小弟弟。”莫亚男语重心长的开始说教。

  “呃……”

  “另外,女人的话不能信,口不对心是女人的天性之一,小孩子的话不能信,因为总有人会认为小孩子不会说谎,老人家的话不能信,经历多了的人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

  “啊……”

  “还有,路上随便跟你搭讪的人,不能相信,有事没事找你套近乎的人,不能相信,没话也要找话说的人,不能相信……”

  “那个……姑娘,还有什么人能信?”温如玉听傻了。

  “问得好,出门在外,什么都可以不带,就是不能不带小心,所以什么人都不能相信。”莫亚男手一挥,气势十足的下了定论。要不,她怎么连出嫁都还要带一包加了料的面粉呢,有备无患。

  “这个……这个……行走在外,靠的就是朋友,如姑娘所说,那岂不是一个朋友都不能结交了?”温如玉道。

  莫亚男直接给了他一个白眼,道:“你一定不常出门吧。”

  “呃……是。”

  “难怪你没有被人卖了还帮着去数钱。”

  “啊?”

  “人心险恶啊,温小弟弟。”

  “姑娘,在下理应比你痴长几岁。”温如玉还是没听明白莫亚男的教诲,于是开始纠结于年龄问题。

  “老娘呼风唤雨毒人无数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咦?看不出来,温小弟你长得挺俊啊,过来,让老娘摸摸,啧啧,皮肤够嫩呀。”

  莫亚男一想起没穿越前的自己,就有些难受,索性开始调戏美男来转移自己的心绪。这一仔细打量,才发现温如玉还真是人如其名,长了一张温文可亲的脸,活脱脱一个良家夫男,尤其是那双纯良的眼睛和无辜的表情,简直就是在对人说:来调戏呀来调戏呀。

  于是莫亚男的手就不由自主地摸了上去。

  温如玉连滚带爬的退后,一边退一边道:“姑娘,男女授受不……不……”没说完,就想到脖子上被亲的那一下,他慌得干脆噤声了。

  莫亚男捧着肚子大笑起来,道:“喂,温小弟你出息点好不好,看你那样子,活像老娘占了你便宜似的,你搞清楚,老娘肯摸你是你的荣幸。说实话,你除了这张脸,也没什么地方值得老娘一顾。对了,先前情势危急,让你占了大便宜了,老娘可是第一次亲人,换成别的女人,你就得娶了她,老娘也不要你负责,就当没这回事好了,你要懂得感恩。”

  温如玉的脸涨得通红,嘴唇张张合合,最后居然憋出一句:“我、我会负责。”

  “不情不愿的,谁要你负责,再说……”莫亚男很鄙视的把温如玉从头看到脚,“除了脸还算养眼,你有什么地方能吸引老娘?”

  “有、有很多人都夸我聪慧无双。”温如玉挺了挺胸,不肯被一个女人把自己看扁了。

  “哦?说你聪明?”莫亚男眼珠一车,贼兮兮的笑了,“那我问你一个简单问题,对了,先跟你说明白,在我们那里,这个问题是考小孩子的,你要是回答错了,就得承认你很笨。”

  “好,你考。”温如玉终于恢复了几分自信,再次挺了挺胸。

  “呐,树上有十只鸟,你拿石头打死一只,还有几只?”

  九只?不对不对,这个凶巴巴的女人哪会出这么容易的题,一定是别有玄机。温如玉突然想起莫亚男刚才在溪边鬼吼的时候,有一群鸟被惊飞,立时灵机一动,道:“一只也没有了,其他九只鸟都被吓飞了……呃,怎么,不对吗?”

  看到莫亚男像看白痴一样的目光,温如玉的自信又没了。

  “另外九只鸟被吓飞了,又不是吓死了,一会儿还会飞回来,当然还剩九只,温小弟,你的确是聪明,不过是自作聪明。好了,除了这个,你还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吗?”莫亚男看到温如玉蔫了的模样,眉眼一弯,心中大爽。这就是后世资讯发达的好处啊,哪像这个时代,在边塞写封家书还要几个月才能送到家人手里。

  “我、我读书破万卷……”温如玉又想起一项自己曾被人津津乐道的优点。

  “哟,原来还满腹诗书啊。”莫亚男斜上去的音调,让温如玉擦了把冷汗,“那你说说,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啊?”

  “书上没写?”

  “没写。”

  真老实,有问有答。

  “果然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还敢说自己读书破万卷,你这一辈子能把一本书读通读透就是难得了,还万卷,也不怕凉水塞了牙缝。”

  温如玉羞愧的低头。

  “人,贵在自知,这个道理书上有写吧。”莫亚男拍拍温如玉的肩,顺手又在他脸上摸了一把,有豆腐不吃白不吃,错过这村没这店。

  “是。”可怜温如玉被打击得信心尽丧,连自己又被调戏了也没发现。

  “好了,抬起头吧,至少你有一点比我强。”莫亚男把人打击够了,再扔了一颗甜枣过去。

  “啊?”温如玉精神一振,看向莫亚男的目光简直是纯良无辜到了极点。

  “你会骑马,会武功。”莫亚男冲他用力点点头,忍不住又摸了他一把,“不过好像也没什么大用,还要老娘把你救出来。”

  这简直是在温如玉滴血的心口上再划一刀啊。

  “是、是姑娘的暗器太厉害,要不然……”温如玉期期艾艾的解释,要不然解决那些山贼不是难事。

  “不必解释了,被一包面粉放倒,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又是一刀,温如玉此时已经觉得自己跟地上的尘埃没什么两样了。二十年来活在无数夸耀里,一朝被剥开真相,那种沮丧几乎压得他再也抬不起头来。

  “看在你还受教的份上,本姑娘就大方一次,允许你劫亲成功,回去告诉温十三少,人,本姑娘可以不要,彩礼就归本姑娘了,以后温家是温家,本姑娘是本姑娘,各不相干。对了,你身上有银子没有,归本姑娘了,这白马也不错,天亮以后教本姑娘骑,也归本姑娘了。”

  “呃……”

  比山贼还山贼,这就是莫亚男自后世带来的本性,身为商界一朵毒花,谁沾谁得给她剥下一层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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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山贼更山贼



  “劫亲!”

  莫亚男一声高喊,惊得附近草丛里一阵嗦嗦声,那些老鼠松鼠地鼠外加野兔昆虫什么的,全给吓跑了。

  “姑、姑娘……”

  “他为什么要你来劫亲?老娘哪点不好,老娘还没有嫌他是个药罐子、短命鬼,他倒敢先嫌起老娘来了。”

  莫亚男抓住温如玉的脖子猛摇,摇得温如玉头昏眼花,连忙招供道:“不是,不是,姑娘、姑娘直爽豪迈,十三少没有嫌弃姑娘的意思。”

  典型的睁着眼睛说瞎话,莫亚男本来还怒气冲天,结果一听温如玉的话,她反而笑了,松了手坐回原处一边啃腊肉干一边道:“还以为你是老实人,原来也会扯谎,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一定骂老娘是母老虎母夜叉。”

  温如玉揉着脖子,脸色又红了,好一会儿才讪讪道:“媒婆说姑娘慧芷兰心,端庄可人,是个百里挑一的好姑娘,十三少说这么好的姑娘,莫要被他耽误了,所以……所以……”

  “所以派你来劫亲。”莫亚男白了他一眼,“果然,有什么样的侍卫就有什么样的主人,媒婆的话你们也信,难道不知道她们为了几个喜钱,可以把麻子说成是绝色,把傻子说成是才子。”

  “啊?”温如玉明显呆滞了一下,偷偷看了莫亚男一眼,顿时生出此言大大有理的感慨。

  “天下有四种人的话不能信,第一是来说亲的,也就是媒婆,第二是来治病的,也就是大夫,第三是来帮你打官司的,就是讼师,第四是路边要饭的,就是乞丐,懂不懂,温小弟弟。”莫亚男语重心长的开始说教。

  “呃……”

  “另外,女人的话不能信,口不对心是女人的天性之一,小孩子的话不能信,因为总有人会认为小孩子不会说谎,老人家的话不能信,经历多了的人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

  “啊……”

  “还有,路上随便跟你搭讪的人,不能相信,有事没事找你套近乎的人,不能相信,没话也要找话说的人,不能相信……”

  “那个……姑娘,还有什么人能信?”温如玉听傻了。

  “问得好,出门在外,什么都可以不带,就是不能不带小心,所以什么人都不能相信。”莫亚男手一挥,气势十足的下了定论。要不,她怎么连出嫁都还要带一包加了料的面粉呢,有备无患。

  “这个……这个……行走在外,靠的就是朋友,如姑娘所说,那岂不是一个朋友都不能结交了?”温如玉道。

  莫亚男直接给了他一个白眼,道:“你一定不常出门吧。”

  “呃……是。”

  “难怪你没有被人卖了还帮着去数钱。”

  “啊?”

  “人心险恶啊,温小弟弟。”

  “姑娘,在下理应比你痴长几岁。”温如玉还是没听明白莫亚男的教诲,于是开始纠结于年龄问题。

  “老娘呼风唤雨毒人无数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咦?看不出来,温小弟你长得挺俊啊,过来,让老娘摸摸,啧啧,皮肤够嫩呀。”

  莫亚男一想起没穿越前的自己,就有些难受,索性开始调戏美男来转移自己的心绪。这一仔细打量,才发现温如玉还真是人如其名,长了一张温文可亲的脸,活脱脱一个良家夫男,尤其是那双纯良的眼睛和无辜的表情,简直就是在对人说:来调戏呀来调戏呀。

  于是莫亚男的手就不由自主地摸了上去。

  温如玉连滚带爬的退后,一边退一边道:“姑娘,男女授受不……不……”没说完,就想到脖子上被亲的那一下,他慌得干脆噤声了。

  莫亚男捧着肚子大笑起来,道:“喂,温小弟你出息点好不好,看你那样子,活像老娘占了你便宜似的,你搞清楚,老娘肯摸你是你的荣幸。说实话,你除了这张脸,也没什么地方值得老娘一顾。对了,先前情势危急,让你占了大便宜了,老娘可是第一次亲人,换成别的女人,你就得娶了她,老娘也不要你负责,就当没这回事好了,你要懂得感恩。”

  温如玉的脸涨得通红,嘴唇张张合合,最后居然憋出一句:“我、我会负责。”

  “不情不愿的,谁要你负责,再说……”莫亚男很鄙视的把温如玉从头看到脚,“除了脸还算养眼,你有什么地方能吸引老娘?”

  “有、有很多人都夸我聪慧无双。”温如玉挺了挺胸,不肯被一个女人把自己看扁了。

  “哦?说你聪明?”莫亚男眼珠一车,贼兮兮的笑了,“那我问你一个简单问题,对了,先跟你说明白,在我们那里,这个问题是考小孩子的,你要是回答错了,就得承认你很笨。”

  “好,你考。”温如玉终于恢复了几分自信,再次挺了挺胸。

  “呐,树上有十只鸟,你拿石头打死一只,还有几只?”

  九只?不对不对,这个凶巴巴的女人哪会出这么容易的题,一定是别有玄机。温如玉突然想起莫亚男刚才在溪边鬼吼的时候,有一群鸟被惊飞,立时灵机一动,道:“一只也没有了,其他九只鸟都被吓飞了……呃,怎么,不对吗?”

  看到莫亚男像看白痴一样的目光,温如玉的自信又没了。

  “另外九只鸟被吓飞了,又不是吓死了,一会儿还会飞回来,当然还剩九只,温小弟,你的确是聪明,不过是自作聪明。好了,除了这个,你还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吗?”莫亚男看到温如玉蔫了的模样,眉眼一弯,心中大爽。这就是后世资讯发达的好处啊,哪像这个时代,在边塞写封家书还要几个月才能送到家人手里。

  “我、我读书破万卷……”温如玉又想起一项自己曾被人津津乐道的优点。

  “哟,原来还满腹诗书啊。”莫亚男斜上去的音调,让温如玉擦了把冷汗,“那你说说,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啊?”

  “书上没写?”

  “没写。”

  真老实,有问有答。

  “果然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还敢说自己读书破万卷,你这一辈子能把一本书读通读透就是难得了,还万卷,也不怕凉水塞了牙缝。”

  温如玉羞愧的低头。

  “人,贵在自知,这个道理书上有写吧。”莫亚男拍拍温如玉的肩,顺手又在他脸上摸了一把,有豆腐不吃白不吃,错过这村没这店。

  “是。”可怜温如玉被打击得信心尽丧,连自己又被调戏了也没发现。

  “好了,抬起头吧,至少你有一点比我强。”莫亚男把人打击够了,再扔了一颗甜枣过去。

  “啊?”温如玉精神一振,看向莫亚男的目光简直是纯良无辜到了极点。

  “你会骑马,会武功。”莫亚男冲他用力点点头,忍不住又摸了他一把,“不过好像也没什么大用,还要老娘把你救出来。”

  这简直是在温如玉滴血的心口上再划一刀啊。

  “是、是姑娘的暗器太厉害,要不然……”温如玉期期艾艾的解释,要不然解决那些山贼不是难事。

  “不必解释了,被一包面粉放倒,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又是一刀,温如玉此时已经觉得自己跟地上的尘埃没什么两样了。二十年来活在无数夸耀里,一朝被剥开真相,那种沮丧几乎压得他再也抬不起头来。

  “看在你还受教的份上,本姑娘就大方一次,允许你劫亲成功,回去告诉温十三少,人,本姑娘可以不要,彩礼就归本姑娘了,以后温家是温家,本姑娘是本姑娘,各不相干。对了,你身上有银子没有,归本姑娘了,这白马也不错,天亮以后教本姑娘骑,也归本姑娘了。”

  “呃……”

  比山贼还山贼,这就是莫亚男自后世带来的本性,身为商界一朵毒花,谁沾谁得给她剥下一层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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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烤鲜马肉



  不能不说,莫亚男还是有些运动细胞的,连威胁带强迫的让温如玉教她骑了半天马,终于,在这片山林里迷路的同时,她也学会了骑马。当然,所谓的学会骑马仅特指温如玉站在马边的时候,一旦温如玉松开马缰,白马就开始造反。

  没办法,人怕她,马不怕她,莫亚男再凶悍,人家白马偏就是不鸟她,还老冲她嗤鼻,这种情况僵持了整整三天,气得莫亚男把牙齿磨得咯吱响。

  “温小弟,拿剑来。”捋捋衣袖,莫三小姐开始发飙了。

  “啊,姑、姑娘要剑做什么?”温如玉一窜老远,两只手死死的按住自己配剑,紧张的看着莫亚男。这个凶巴巴的女人莫不是气急了,要拿剑砍人了吧。

  “吃了三天腊肉干,老娘嘴淡,今天要吃。”指着白马,莫亚男恶狠狠道。

  “啊?”温如玉惊白了脸,“姑、姑娘,欺霜的肉不、不好吃的。”

  “不好吃老娘拿去喂野狼。”莫亚男气鼓鼓。

  “……”温如玉无语,一看莫亚男大有扑过来抢剑的姿态,赶紧抢先道,“别、别……在下把赛雪送给你,你不要杀欺霜。”

  “赛雪?”莫亚男想起来了,这白马的确有个兄弟或姐妹,她眉尖一挑,“听话吗?”

  “听话听话。”温如玉点头如捣蒜,“赛雪是母马,性格温驯,保证会听你的话。”

  “这还差不多,本姑娘就吃亏一点,收下了。”从莫亚男的自称就可以看出,对于温如玉的识相,她是非常满意的。

  “那我们可以走了吗?”温如玉擦擦冷汗,赶紧去把白马牵到身边,拍了拍白马的头,兄弟,别再冲那位姑奶奶嗤鼻了,您老才刚逃过一劫。

  “好,走。”

  在温如玉的帮助下,莫亚男再次爬上白马的背,温如玉牵着马缰,两个人又开始在山林里瞎转悠。

  “啊啊啊啊啊,这破林子到底有多大啊,怎么还走不出去。”

  片刻后,莫三小姐郁闷的声音又一次惊飞了无数林鸟。

  “温小弟,唱首歌给姐姐听。”这是无聊到极点了。

  “姑娘,在下比你痴长几岁。”无论如何,温如玉也是不服小的。

  “你哪里比本姑娘大?这里?”莫亚男坏坏一笑,昂首“挺”胸。

  温如玉的目光躲之不及,下意识的落在莫亚男的胸前,虽然过于宽松的衣服遮掩了女性的特征,但是可怜这位良家夫男长这么大,哪有被女人这么赤裸裸的调戏过,脸色一下子红得透顶,慌乱之下,居然忘了看路,一脑门撞到了树上。

  “哈哈哈哈……”莫亚男笑得扑倒在马背上,“温小弟,本姑娘三天里调戏了你没有十次也有八次,你还没习惯啊。”

  温如玉捂着额头,感觉到一个包包迅速在掌心里崛起,脸上的表情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只能嚅嚅着道:“姑、姑娘,不、不可随意调戏男人,若是遇着歹人,姑娘会吃大亏……”

  “谁能让本姑娘吃亏,哼,本姑娘不让人吃亏就算不错了。”调戏了温如玉一把,莫亚男的心情显然变得十分不错,“过来,让本姑娘再调戏一下,看你脸皮嫩的,让本姑娘多调戏几次就习惯了,把脸皮磨出来,以后就能去调戏别人了。”

  “……”

  温如玉脸色又红了几分,几乎能滴出血来,偷偷的用愤慨的眼神瞄了一眼莫亚男,居然还是愤慨中带着莫名的委屈,惹得莫亚男“狼”心大起,差点就扑过去调戏再调戏。

  也许是上天都看不过莫亚男如此欺负一个良家夫男,又或者是白马“欺霜”有心要为主人解围,以报答主人先前的救命之恩,就在莫亚男想要继续调戏温如玉的时候,白马突然长嘶一声,撒开脚丫子飞奔起来,几乎把没有防备的莫亚男甩下马背去,还是温如玉反应快,嗖的一声跳上马背,顺手把莫亚男的身体给捞回了马背上,两个人几乎紧紧贴在了一起。

  这时候也顾不得什么姿势了,温如玉忙着控马,莫亚男吓得心口乱跳,坐稳之后就直接抱住了马脖子,至于这几天刚学会的骑马技术,早就忘到爪哇国外了。

  直到一柱香后,温如玉才把白马安抚下来,由急奔变成了缓驰,走两步还低下头啃一口青草,悠闲得好像在散步一样。

  莫亚男拍了拍胸口,捡回一条命后的她大发雌威:“温小弟,拿剑来。”这次她一定要剁了这匹臭马。

  温如玉垮着脸,哭笑不得,连忙道:“姑娘,使不得,使不得……咦?官道!”

  眼前,一条平坦大道出现在两人面前,温如玉顿时面色一喜,有官道就意味着有城镇,也就是说他们走出山林了。感情他们先前已经走到了山林的边缘,白马这一乱跑,直接把他们带出了山林,不用再在山林里瞎转悠了。

  “诶?官道?”莫亚男的主意力被转移,开始打量古代的高速公路。

  呃……果然不该抱太大的希望,这不就是一条林荫小道,最多并行两辆马车了,再多就得发生大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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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烤鲜马肉



  不能不说,莫亚男还是有些运动细胞的,连威胁带强迫的让温如玉教她骑了半天马,终于,在这片山林里迷路的同时,她也学会了骑马。当然,所谓的学会骑马仅特指温如玉站在马边的时候,一旦温如玉松开马缰,白马就开始造反。

  没办法,人怕她,马不怕她,莫亚男再凶悍,人家白马偏就是不鸟她,还老冲她嗤鼻,这种情况僵持了整整三天,气得莫亚男把牙齿磨得咯吱响。

  “温小弟,拿剑来。”捋捋衣袖,莫三小姐开始发飙了。

  “啊,姑、姑娘要剑做什么?”温如玉一窜老远,两只手死死的按住自己配剑,紧张的看着莫亚男。这个凶巴巴的女人莫不是气急了,要拿剑砍人了吧。

  “吃了三天腊肉干,老娘嘴淡,今天要吃。”指着白马,莫亚男恶狠狠道。

  “啊?”温如玉惊白了脸,“姑、姑娘,欺霜的肉不、不好吃的。”

  “不好吃老娘拿去喂野狼。”莫亚男气鼓鼓。

  “……”温如玉无语,一看莫亚男大有扑过来抢剑的姿态,赶紧抢先道,“别、别……在下把赛雪送给你,你不要杀欺霜。”

  “赛雪?”莫亚男想起来了,这白马的确有个兄弟或姐妹,她眉尖一挑,“听话吗?”

  “听话听话。”温如玉点头如捣蒜,“赛雪是母马,性格温驯,保证会听你的话。”

  “这还差不多,本姑娘就吃亏一点,收下了。”从莫亚男的自称就可以看出,对于温如玉的识相,她是非常满意的。

  “那我们可以走了吗?”温如玉擦擦冷汗,赶紧去把白马牵到身边,拍了拍白马的头,兄弟,别再冲那位姑奶奶嗤鼻了,您老才刚逃过一劫。

  “好,走。”

  在温如玉的帮助下,莫亚男再次爬上白马的背,温如玉牵着马缰,两个人又开始在山林里瞎转悠。

  “啊啊啊啊啊,这破林子到底有多大啊,怎么还走不出去。”

  片刻后,莫三小姐郁闷的声音又一次惊飞了无数林鸟。

  “温小弟,唱首歌给姐姐听。”这是无聊到极点了。

  “姑娘,在下比你痴长几岁。”无论如何,温如玉也是不服小的。

  “你哪里比本姑娘大?这里?”莫亚男坏坏一笑,昂首“挺”胸。

  温如玉的目光躲之不及,下意识的落在莫亚男的胸前,虽然过于宽松的衣服遮掩了女性的特征,但是可怜这位良家夫男长这么大,哪有被女人这么赤裸裸的调戏过,脸色一下子红得透顶,慌乱之下,居然忘了看路,一脑门撞到了树上。

  “哈哈哈哈……”莫亚男笑得扑倒在马背上,“温小弟,本姑娘三天里调戏了你没有十次也有八次,你还没习惯啊。”

  温如玉捂着额头,感觉到一个包包迅速在掌心里崛起,脸上的表情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只能嚅嚅着道:“姑、姑娘,不、不可随意调戏男人,若是遇着歹人,姑娘会吃大亏……”

  “谁能让本姑娘吃亏,哼,本姑娘不让人吃亏就算不错了。”调戏了温如玉一把,莫亚男的心情显然变得十分不错,“过来,让本姑娘再调戏一下,看你脸皮嫩的,让本姑娘多调戏几次就习惯了,把脸皮磨出来,以后就能去调戏别人了。”

  “……”

  温如玉脸色又红了几分,几乎能滴出血来,偷偷的用愤慨的眼神瞄了一眼莫亚男,居然还是愤慨中带着莫名的委屈,惹得莫亚男“狼”心大起,差点就扑过去调戏再调戏。

  也许是上天都看不过莫亚男如此欺负一个良家夫男,又或者是白马“欺霜”有心要为主人解围,以报答主人先前的救命之恩,就在莫亚男想要继续调戏温如玉的时候,白马突然长嘶一声,撒开脚丫子飞奔起来,几乎把没有防备的莫亚男甩下马背去,还是温如玉反应快,嗖的一声跳上马背,顺手把莫亚男的身体给捞回了马背上,两个人几乎紧紧贴在了一起。

  这时候也顾不得什么姿势了,温如玉忙着控马,莫亚男吓得心口乱跳,坐稳之后就直接抱住了马脖子,至于这几天刚学会的骑马技术,早就忘到爪哇国外了。

  直到一柱香后,温如玉才把白马安抚下来,由急奔变成了缓驰,走两步还低下头啃一口青草,悠闲得好像在散步一样。

  莫亚男拍了拍胸口,捡回一条命后的她大发雌威:“温小弟,拿剑来。”这次她一定要剁了这匹臭马。

  温如玉垮着脸,哭笑不得,连忙道:“姑娘,使不得,使不得……咦?官道!”

  眼前,一条平坦大道出现在两人面前,温如玉顿时面色一喜,有官道就意味着有城镇,也就是说他们走出山林了。感情他们先前已经走到了山林的边缘,白马这一乱跑,直接把他们带出了山林,不用再在山林里瞎转悠了。

  “诶?官道?”莫亚男的主意力被转移,开始打量古代的高速公路。

  呃……果然不该抱太大的希望,这不就是一条林荫小道,最多并行两辆马车了,再多就得发生大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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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得起名字



  远远的有车轮滚动而来的声音,还没有看到人,温如玉已经红着脸跳下了马背,莫亚男朝他挤了挤眼,他的脸色就变得更红了,惹得莫亚男哈哈大笑,倒也不再故意调戏这个良家夫男,而把注意力转到声音传来的方向。

  不多久,一个由七、八辆人力车和一辆马车组成的商队就出现在莫亚男和温如玉的面前,轱辘辘地一晃而过,对于莫亚男和温如玉,居然没一个人搭理。当然这也不奇怪,两个人在山林里瞎转悠了几天,早就弄得一身狼狈,活像在泥坑里打了几个滚的样子。

  何谓人力车,就是由五六人合力推着走的车子,古时候的马属于奢侈品的一种,普通人家是养不起的,牛是耕地的主力,很少有人用来拉车,驴子脾气又倔,偶尔拉拉小板车还成,像商队里的货车,用驴子来拉是不现实的,所以古人就发明了马和驴的交杂品种,骡子,既能吃苦耐劳,还不挑三捡四,最难得的是性情温顺,任打任骂决不还手……呃……怎么跟温如玉有点像?

  莫亚男出嫁的时候,莫家为她准备了十大车嫁妆,就是用骡车拉的,每车还配备了两个家丁轮换赶车,可惜那些不争气的一遇到山贼就慌了手脚,把整整十大车嫁妆全都便宜了山贼。不过莫亚男也没亏就是,温家给的彩礼,双倍于她的嫁妆,除了那份地契被她拿走之外,其他的全归了莫家。

  相比于莫亚男的送亲队,眼前的商队就忒寒碜了点,主人舒舒服服的坐着马车,就证明绝不是缺钱的主,却让伙计推人力车,显见是个十足的吝啬鬼,连骡子都舍不得用。

  “对为自己挣钱的人这么苛刻,肯定是挣不了大钱的。”莫亚男对着温如玉勾了勾手指,附着耳朵道,“别说本姑娘不仗义,收了彩礼不嫁人,提醒你家十三少一声,做生意别亏待了能帮你赚钱的人,下等商人靠辛苦赚钱,中等商人靠压诈赚钱,高等商人靠官府赚钱,真正能翻云覆雨的商人,靠的是掌握人才,有了人才,就有帮你辛苦的人,有了人才,就有了帮你去压诈别人的人,有了人才,就有帮你去跟官府打交道的人,你连面都不用露,每天就可以数着钱睡觉。”

  温如玉耳根子被莫亚男的气息喷得一阵发热,捂着耳朵低声道:“十三少很少管生意上的事,温家的生意,都是大总管在管理。”言下之意,十三少就是莫亚男口中每天数着钱睡觉的那种人。

  “大总管!”莫亚男惊呼一声,“天哪,这不是典型的大权旁落,温小弟,你有多少私房钱,赶紧都拿出来交给我,便宜了本姑娘总好过将来便宜那个大总管。”

  “啊?”温如玉一副摸不着头脑的样子,眨巴眨巴眼睛,越发显得无辜纯良。

  “奴大欺主你听过没有?”莫亚男对温如玉的迟钝简直是到了痛心疾首的程度,“你家十三少这个短命鬼药罐子早晚要被那个大总管连皮带骨的吞掉,如果大总管还有点良心,也许等你家十三少翘了辫子才吞掉温家的财产,要是稍稍昧一点良心,不等你家十三少翘了辫子,到时候流落街头,无人照顾,呃……还是会翘辫子的……”

  “不、不会的,大总管对温家忠心耿耿,而且十三少他……”

  “人心隔肚皮懂不懂,温小弟你早晚会和你家十三少一样,被人卖了还要帮着数钱,快,把你的私房钱都交出来,本姑娘先帮你保管着,等到你和你家十三少被赶出来的那天,就来找本姑娘,就算不能让你们继续过锦衣玉食的日子,至少不会让你们饿死。”

  “啊?哦……”可怜温如玉有心反驳,却无胆出声,只能掏了掏衣袋,掏出一卷银票来。

  “你居然把私房钱随身携带?”莫亚男一把抢过,瞄了几眼,大吃一惊,“你、你、你居然有几万两的私房钱,你一个普通侍卫,哪来这么多钱?”

  “大、大总管给的。”温如玉老老实实回答。

  “天哪,这是典型的收卖人心,拿人手软,你记住了,以后大总管让你干什么事,你都不要理他,实在推不过去了,就阴奉阳违好了,知道吗?”

  “大总管从来不要我干什么,这是他给我路上吃喝的。”温如玉辩解,努力想要在莫亚男的心里显大总管树立起正面形象。

  “那就更是吃人嘴短了,这钱不干净,本姑娘没收了,对了,前几天跟你要银子的时候,你怎么没把这些银票拿出来,你居然敢跟老娘玩花样,拿几块碎银子打发老娘?”莫亚男揪起温如玉的耳朵。

  “不是,哎呀疼……”温如玉慌忙从莫亚男的手指间挣脱出来,揉着耳朵十分委屈道,“你只说要银子,又没说要银票。”

  “啊?”莫亚男想了想,好像是这么回事,看温如玉这副委屈模样,想来也不懂得跟她玩心眼,“算你有理,这次就饶了你,上马,跟着前面的商队,咱们进城吃香喝辣去。”

  “我、我已经没钱了。”温如玉把衣袋翻出来,可怜兮兮的看着莫亚男。几天的相处下来,不用想也知道莫亚男是不可能自己掏钱的。

  “不用你出钱。”莫亚男手一挥,贼笑不已。

  “啊?”转、转性了?温如玉嘴巴张开了就再也合不上,他没听错吧。

  “本姑娘不白拿你的银票,今天本姑娘就给你上一课,教教你怎么在身无分文的时候不会饿死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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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手套白狼-序幕



  “在、在下不会饿死的。”温如玉闷了半天,终于憋出这么一句话来。

  莫亚男斜眼一瞪:“没钱你吃什么?住哪里?不饿死,也冻死。”

  “不、不会,郑师傅说了,行走江湖,必要的时候,也是可以劫富济贫的,只要不为恶,少量取用些许钱财,不违侠义本色。”温如玉红着脸反驳,实在是一路上被莫亚男打击得自信全无,终于有了理由可以反驳回去,即使有违温和本性,他还是说了出来。

  “郑师傅是谁?”

  “温、温府护院总教头,也是教我武功的师傅。”

  “哦,回去后少理他,他不是好人。”果然,大宅大院的,从大总管到护院,没一个好人。

  “啊?”

  “听到没有?你给老娘记在心里,以后再有人跟你说这种话,直接一拳打跑。”莫亚男横眉竖目。

  “为、为什么?”温如玉懵了。

  “你还有脸问为什么?”莫亚男狠狠瞪了过去,瞪得温如玉一缩脖子,才愤怒道,“教唆未成年人去做贼,能是好人吗?人家有钱碍着谁了,让你们这些会点武功就自以为了不起的混蛋偷了去,还有脸说不违侠义本色,什么叫当了婊子还要竖牌坊,就是这样儿,你年纪轻轻,别不学好,懂吗?”

  “可、可是郑师傅说他偷、偷的都是为富不仁的恶人,惩治恶人就是行善,还有……在、在下早就成年了,还、还有……姑娘家不可随意说‘婊子’什么的……”温如玉越说脸色越红,到后面,声音已经低得几乎听不清了。

  “胡扯。”莫亚男没听清楚后面的话,否则她绝不会放过又一次能调戏温如玉的机会,“人家有钱,也是凭本事赚的,就算不是他自己的本事,也是父辈辛苦赚来留给他的,儿孙不肖,不能使家业兴旺,就算是为富不仁了,也是他自己的本事,关你们这些自命侠义的人屁事,有本事,你用堂堂正正的手段去惩治他呀,暗地里杀人偷钱,算什么东西。温小弟,你说你仗着会武功就去偷人家的钱,和那些抢了老娘嫁妆的山贼有什么区别?”

  “啊?”温如玉哑然,好像也有道理啊,他羞愧的低头。

  “知道错了就好,看在你年轻的份,本姑娘原谅你一回,本来本姑娘今天准备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人心险恶,让人卖了还帮人数钱,想不到你比本姑娘想像的还要笨,那种无本万利的高难度拐骗技巧以后再教吧,今天先教你怎么使用自身优势来赚钱。”

  “啊?”无本万利?拐骗技巧?温如玉颈后的寒毛竖了起来,不自觉的擦了擦额头,为什么他有种逃过一劫的感觉?

  “来,本姑娘先问你,你知道你自己是什么身份?”

  “啊?在、在下是十三少……的侍卫……”温如玉偷偷瞄了莫亚男一眼,继续擦着冷汗。

  “不错不错,那十三少是谁?”

  “是、是温君德……”更紧张了,说话都打着颤。

  啪!莫亚男一巴掌拍在温如玉的头顶,骂道:“谁问你名字了,老娘问的是十三少的身份。”

  “哦,是温家主人。”这次温如玉捂着头顶答得飞快,声音也不那么紧张了。

  “说得好!那么温家又是什么样的门庭?”

  “皇商。”温如玉的声音又高了些许,眼神里流露出的颇有几分自豪。

  “答对了,皇商,所有皇族子弟、皇亲贵戚所吃所穿所用所住所赏所玩,一切用度物品,都要经温家的手来采办,现在你知道你的优势在哪里了吧?”

  “啊?什么优势?”温如玉又傻了,片刻后他顿悟,“温家在全国一共有一百一十八家商行,没钱的时候在下可以上商行去借。”

  啪!莫亚男又是一巴掌打在他的头顶。

  “笨蛋,你有点出息好不好,不想着挣钱只想着借钱,亏得你不是十三少,不然温家早晚被你败掉,到时候那些行侠仗义的大侠就成群结队上你家劫富济贫去了。”

  温如玉捂着被打得发麻的头顶,可怜兮兮的看着莫亚男,无辜纯良的眼神再次出现。

  对这种小狗狗般的眼神,莫亚男的抵抗力似乎有趋于减弱的态势,她露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头一昂道:“学着点,温小弟,走,咱们先追上前面的商队,本姑娘今天就教你怎么利用温家人这个优势来赚钱。”

  “啊?”

  “本姑娘宣布,此次行动命名为——空手套白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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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手套白狼-进行中



  在骗术大集合之中,所谓的空手套白狼,是最名不副实的一种,也就是听着好听而已。就算是神仙法术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五鬼搬运术,也不可能凭空变出东西来,传说一个道士,有个永远都倒完酒的酒壶,权贵们听说了,就把道士请去喝酒,看到那酒壶果然怎么喝都倒不完酒,大感惊奇,馈赠了道士很多钱财,结果道士走了以后,权贵才发现,自家珍藏的酒全都不翼而飞了。

  这就是空手套白狼的典范,之所以能成功,全在于道士那只酒壶和权贵家的酒,若没了酒壶或者酒,道士早被人当成骗子打得头破血流了。所以莫亚男从来不信有人真的能用空手去套白狼,不被白狼反咬一口就算是运气了。

  对于空手套白狼,莫亚男有着很深的研究,原因无他,只因在后世,她被一个皮包公司给坑了好大一笔钱,为了不再上同样的当,她下了苦心找了很多案例来分析。

  其实说白了,空手套白狼,就是利用了别人爱贪小便宜的心理,这也是很多骗术诞生的基础。准确的说,莫亚男这次的计划不能称为之骗,而是她想利用这个时代资讯不发达以及人都爱贪小便宜这一点来赚点小钱。

  很快他们就追上了行程缓慢的商队,看到刚才两个好像在泥坑里打过滚的人赶上来,商队的伙计们这次倒是多看了几眼,不过看的不是莫亚男和温如玉,而是他们座下的那匹白马,呃……应该说是灰马,此时再把白马叫做欺霜似乎已经很名不副实了。

  如果这匹马能帮着拉车的话……商队伙计们浮想连连,如果欺霜知道了他们的想法,恐怕早就一个马后踢了,要知道这白马连莫亚男这悍妇都不怕,真发起疯来,温如玉也未必制得住。

  “温小弟,你上前去,跟马车里的人打听一下,前面是什么地方,生活水准怎么样,民风如何?”

  “啊?什么叫水活水准?”

  “笨,就是老百姓日子过得富裕不富裕。”

  “哦,那在下这就是打听。”虽然还是摸不着头脑,温如玉听话的本性倒是一点没变。

  虽然衣裳上满是污泥,但到底是骑着马的,温如玉一打招呼,前面的马车就停了下来,一个精瘦如猴的脑袋从车帘处探了出来,莫亚男仔细打量几眼,唔……果然符合她之前的推测,十足一副葛朗台的模样。

  “这位兄弟,有什么事?”商人的眼光是很毒的,虽然温如玉身上的衣服沾满了泥垢,但是并不妨碍“葛朗台”一眼就看出衣服的质料,能骑马出来,还穿着比自己身上的衣服质料更高级的衣服,于是没有被打扰的恼怒,而是一副和颜悦色,将商人本能的小心警惕藏在了笑容下。

  温如玉略带窘迫的冲他一笑,将莫亚男的问题重复了一遍。一会儿他回到莫亚男的旁边,道:“前面是个镇子,叫凤来镇,是通往江南的必经之路,来往经商的人很多,尤其是江南的绣品、丝绸、茶叶一类的东西,在这里可以卖得很好,北方的皮毛、药材、酿酒等也有很多。”

  莫亚男看了看那些人力车,虽然用布盖着,但是从形状大小已经可以猜出是丝绸绣品之类的东西,立时心里就有了计较,又对温如玉道:“你再去问问,将丝绸从江南运来,进价多少,运费多少,利润又在几成?对了,告诉他,就说我们是温家的人,奉大总管之命,游历各地,考察各地物产行情。”

  直接打听商人的买卖,是很犯忌的事情,就算是很好的朋友,也不会轻易透露,更何况是陌生人,但是打出温家的招牌就不同了,皇商,那是天下商人争着要巴结的身份,温家的人如果向某个商人打听价格,就意味着这个商人的机会来了,他所经营的商品就有可能成为贡品。

  莫亚男的空手套白狼计划,所要利用的就是温如玉的身份,虽然他只是个侍卫而不是温家商行里的掌柜,但是并不代表莫亚男骗人了,温如玉是温家人没错,她只是没有说明他在温家的地位而已,别人会错意就不是她的责任了。

  这就是这个时代资讯不发达的好处,如果现在有电话这种东西的话,别人只要一打电话追问,莫亚男这个计划马上就会泡汤。当然,要让别人上勾,还得看别人会不会贪小便宜去吞饵了。

  这一次的打听似乎不那么顺利了,温如玉如实转述莫亚男的话之后,那个“葛朗台”明显犹豫了,目光中的警惕更加强烈了,就在莫亚男一皱眉的时候,温如玉从怀里摸出一块玉佩在“葛朗台”的面前晃了晃,“葛朗台”的脸色迅速由阴转晴,满脸堆笑起来。

  一会儿温如玉回来了,老老实实道:“上等丝绸进价三十两一匹,从江南运到凤来镇,约需六十日,除去运输、人力、关卡、报税等费用,利润只在两成。如果能直接运到北方去,利润至少能再增十倍,只是北方匪患严重,普通商人不敢冒这个险。在凤来镇,有个专收丝绸的大商团,叫金茂商会,方掌柜的这次带了八车上等丝绸,就是准备给金茂商会送去。”

  “你知道金茂商会吗?”莫亚男一边问一边盘算着,商人报价格的时候,从来都是高进低出,说三十两一匹,实际价格可能在二十两左右,两成的利润对于丝绸这种奢侈品来说,过低了,实际净利润至少在五成左右,也就是说金茂商会的收购价大概在三十五两上下。

  “金茂商会?”温如玉捧着脑袋想了半天,“好像听大总管提起过,在北方是我们温家商行最大的竞争对手,不过温家商行在南方尤其是江南一带根基深厚,还控制了好几种特产,总体来说,是我们温家压他们金家一头。”

  莫亚男嘿嘿一笑,道:“好,今天我们就抢一把金茂商会的生意,让你回去也跟那个大总管炫耀炫耀。对了,你刚才给那个葛朗台……呃,方掌柜的看的是什么,居然能让他一下子改变态度?”

  “是我的玉佩,代表了温家的身份。”温如玉把玉佩又翻了出来,让莫亚男看,“方掌柜的想请我们上他的马车上坐坐,那个……在下已经答应了……”

  又开始脸红,一男一女共乘一骑,虽然如今莫亚男是男装打扮,还是让温如玉很不好意思。

  “很普通嘛,要是有人仿制了,不就可以打着温家的招牌招摇撞骗?”莫亚男浑不觉自己已经在打着温家的招牌招摇撞骗,对这玉佩很是不屑,甚至开始考虑是不是把花纹拓下来,回头自己仿制一个。

  “不可能的……”温如玉看着价值连城的玉佩被莫亚男这么鄙视,顿时哭笑不得,“这玉佩是用温家控制下的一处鸡血石产地特产的金纹血玉做的,这种血玉产量很低,根本就是不卖的,只有被温家视为心腹的掌柜伙计,才能得到一小片做为温家人的证明,外人就算有心仿制,也找不出同样的材料。”

  莫亚男撇撇嘴,感情这个时代就已经有了良好的防盗版手段,难怪“葛朗台”转眼前就放下了警惕,她顿时意兴澜珊,道:“算了,上马车吧。”

  坐马车不管怎么说,也比骑马舒服,而且她还有好些问题要跟“葛朗台”沟通沟通,空手套白狼计划的第一步能不能成功,就得看她的沟通能力了,必要的时候,她不介意盗版后世的经济理念来给“葛朗台”洗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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