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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养老金再涨12.5%
我市正在制订调整细则 保证春节前将补发到位
晚报讯 记者从14日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在2010年发放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12.5%。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青岛执行省里制订的12.5%,以青岛市目前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月人均1561元计算,今年月人均将提高195元,高于全国水平。
“涨的这一部分钱,将会在春节前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正在制订调整细则,保证春节前将提高后的养老金补发下来。
据悉,今年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统一政策和缴费比例,出台省级预算管理办法。落实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及时为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还将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将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高到年人均200元;完善医疗保险统筹制度,2011年底17市全部按照“六统一”要求实现市级统筹;积极推进生育津贴社会化发放和生育医疗费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降低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个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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