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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二十三章 【惊变-沉没】

  卷轴被我缓缓地拉开,明黄的纸质上,漆黑的字体是如此的刺眼。

  “江陵望山,楚王墓,出土:越王勾践剑。1965。

  江陵马山,一号墓,出土:吴王夫差矛。1983。

  广州象岗山,南越王赵昧墓,出土:金缕玉衣。1983。

  湖南长沙市东郊五里牌,马王堆汉墓,出土:大量帛书、玉器、湿尸辛追。1972

  ……

  ……”

  天呐!这就是所谓的天下墓葬总图?怪不得他熟知天下墓葬,怪不得那个门楼酷似天安门,怪不得他会有一具“超前”的棺材,原来……,他竟然,竟然是“未来”的人!以他对墓葬的熟悉程度来看,不是考古的就是倒斗的,没有第三种可能。

  一时间我思绪纷乱,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件事情,直到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原来这种现象,叫做“穿越”。

  这么一来,一切都说得通了。“地仙”原本的世界里,那些凸眼睛,招风耳的人,指的怕不是望远镜,电话吧?那匹硕大的,四足生风的巨马,该是辆汽车吧!天呐,那么大的翅膀,估计是飞机了。

  我的脑子里顿时一片糨糊。从这篇总图看来,这人应该是在1983年的时候,消失在现在的世界上,出现在盛唐,成为一代“地仙”,并扶持了党项一族,挽救了党项族的灭族之祸。

  按浮雕上的记载,没有他的话,党项族早就遭到灭族之祸,举族都会成为别人的奴隶。正因如此,党项全族视其为恩人。可是……,在原本的,正常的时空中,党项族一样生存得好好的,并在后世建立其强盛一时的西夏国。又或者说,历史上本来就是有他的,他注定是要去到那个时空去的……

  到底是先有了现在这个正常的历史,于是才有了他;或者是因为有了他,所以才有现今的历史,因此又诞生了现在的他。天呐,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就在我沉迷于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时,曾雯雯的冷冷地声音传入了我的耳朵:“张先生,请问,你手上拿的是什么东西?”

  完了!刚刚我一失神,忘了把卷轴放回去,或者说,我压根就不应该碰这个卷轴。现在有理也说不清了,她怎么可能相信,这个写满1983,1972之类年份,又都是简体字的卷轴,会是一个唐代人所留。

  这副卷轴,对验证时空穿梭的人也许有点意义,但对他们,一个盗墓组织来说,完全是废纸一张。任何人,到图书馆坐上一天,都能得到比这详尽得多的资料。

  让你丫的手贱,不知道好奇心可以害死猫吗?我摇头苦笑着,无可奈何,随手将卷轴抛了过去。

  曾雯雯单手接过我抛去的卷轴,另一只手一直缩在袖中,她就凭着单手,展开卷轴,充满期待地瞄了一眼。

  “张涛,你当我是傻瓜吗?”她的脸顿时变得铁青,把卷轴往地上狠狠一掷,缩在袖中的右手伸了出来,其中现出一把银亮小巧的掌心雷,把黑洞洞的枪口指向了我。

  “傻瓜的不是你,是我!”我只剩下苦笑了,还能说什么,这种不可能的事情都让我碰上了,当真是欲辩无言了。

  继曾雯雯之后,黑金刚和胖子也先后掏出枪来,互相指着对方,投鼠忌器,两人都不敢擅动。

  “不听我解释一下吗?”我尝试着最后的努力。

  “要嘛交出真图,要嘛大家一起死!”曾雯雯状若疯狂地说,神色间毫无妥协的余地,也,没有丝毫听我解释的兴致。

  真图?真正的总图已经被你扔地上,我上哪再给你找一份去?这句话我没有说出口,因为说出来也没有人信!

  我叹了头气,抬起头朝Hellen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让她注意我的行动。胖子处就不用交代了,合作了这么多年,说得难听一点,我一撅屁股他就知道我要拉什么屎了。

  “趴下!”我伸脚在脚边莲台处一个隐秘的小地方轻踢了踢,同时大喊一声,率先趴到了地上。

  莲花落机关相当精密,我踢的部位又是全副机关的支撑点之一,这么一脚下去,机关必然发动。天崩还是地裂,就看我们的运气了!

  “轰隆隆”地下一声巨大的闷响,然后便是一阵地动山摇,无数的粉尘,甚至石块从屋顶崩落。

  Hellen和胖子都领会了我的意思,我话一出口,他们第一时间就趴到了地上,躲过了第一劫。趴在地上,更能清楚地感受到机关造成的恐怖变化。先是火药爆炸的闷响,然后是什么东西轰然倒塌的声音,紧接着是巨大的水流声,冲刷声,连绵不断的断裂声……

  通过这些声音,这个机关的大致结构我算是弄明白了。支撑整个陵园的大陆,其实底下早已经被掏空了,用几根支柱,及类似水阀的东西支撑着。机关一经发动,便毁去了最主要的支撑点,还有阻水用的阀门。于是大量的水直冲而下,灌入大陆的地基中,按这种冲刷法,过不了多久,地基很块就会尽数被毁,整个大陆沉入水中,到时那可就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想及此,我一把拽起Hellen同时招呼了胖子一声,三人快速地朝陵园外面奔去。我们必须在大陆沉没之前登上木筏,甚至还要驶出一段距离,不然偌大的大陆还有上面的建筑沉没时激起的水流与漩涡,便足以将我们永远埋葬在这里。

  烟尘缭绕之际,我们趁机冲出了房间,径直跑向了布有人俑的大殿中去。烟雾弥漫中,我顺手捡起了被曾雯雯弃如敝屣的卷轴,同时隐隐约约看到黑金刚好像被什么东西重压在腿上,无法移动。曾雯雯正死命地想要帮他脱身出来,一时间,连我们三个大活人经过她似乎都没有注意到。

  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候,她竟然还能为救人耽搁逃生的时间?看来这人也并不是毫无可取之处。当然,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大家是敌非友,让我回去帮她救人?想都不要想!

  身上携带着天星石,果然便不会受到那些人俑的影响了。我们飞快地穿过人俑大殿,奔出陵园,来到了岸边。

  毫不停留地把木筏推入水中,我们三个人依次跳了上去。我操起了备用的竹竿,往水里一撑,木筏缓缓地漂离了岸边。

  不知道是因为机关引起的巨大水流变化造成的,还是出鱼的时间到了,总之,我们上岸时泛滥成灾的怪鱼,此时销声匿迹,一条也看不到了。

  我死命地撑着筏子,逆着水流,对抗着大陆下沉带来的巨大吸力,顺利地前行着。忽然,“啪”的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扣上了我们的筏子。扭头一看,一只精钢制成的飞虎爪正死死地扣在筏子上,另一头,握在岸边一个披头散发的人影手中。

  曾雯雯?她旁边瘫坐着黑金刚,看他的样子,腿只怕是断了。没想到曾雯雯娇娇弱弱的样子,居然能扶着这么一条大汉跑这么远,当真是了得啊!

  现在不是感慨的时候,就在我在观察他们的时候,对面也在观察着我们。只见黑金刚忽然放开搭在飞虎爪上的手,掏出手枪,远远地朝我们射击。

  我们之间的距离已经颇远了,差不多有一百来米上下,再加上洞中黑暗,他的枪根本一点威胁也没有。

  开了几枪,他也显然也察觉了这个问题,黯然放下枪,继续把手搭在飞虎爪的钢丝绳上,跟曾雯雯合力,妄图拖动我们的木筏。

  竹竿承受不住巨大的力量,渐渐被拉弯,筏子更是慢慢朝岸边的方向移动了过去。

  我一边死死撑着竹竿不敢松手,生怕一松手,对他们来说又是顺流,不过一瞬间的功夫,我半天的汗水就会付诸东流。同时,我看了胖子一眼,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胖子,你自己决定吧!”

  然后便不再看他,专心撑着我的竹竿,不停地变换着着力点,免得一不小心就会失去我们最后的一根竹竿。

  “砰”的一声巨响,飞虎爪依旧挂在筏子上,不过它身后的钢丝绳却无影无踪了。手上顿时一轻,筏子轻快地朝前窜出来一截。

  很快地,岸边的二人,在我们眼中,慢慢成了两个细小的黑点儿,转眼间,便消失不见了。

  胖子的一枪,打断的不仅是一条拽住我们逃生后腿的钢丝,更主要的是,他心中最后一丝的牵挂、奢求,所有的爱恨情仇,一枪而绝。所有的爱与恨,都将随着那块陆地,缓缓地沉入到水中,再也不出现在我们面前。

  凭着我的记忆,我们一行三人,无惊无险地出了水道。

  当我们重新出现在水道入口处,面对明媚的阳光时,我不禁生出恍如隔世的感慨。启程时,我们有七个人,彼此也还称得上融洽;回程时,只剩下区区三个人,其余的人,有一个直接死在我的手上,还有两个间接死在我们手中。

  想到此,我们的心中就满是沉重,只想远远地离开,一刻都不想在这个地方逗留了。从没有过,出活出得如此郁闷的时候,不仅一点明器也没有摸出来,更是背上了几条人命。本质上,我们是亡命之徒,不过我们亡的只是自己的命,只是以自己的生命为赌注,寻求永不停歇的新鲜与刺激的生活罢了。

  但当我们手上,真真切切染上鲜血后,性质就大不相同了。这其实是一种底线,突破了他,做事将变得毫无顾忌,必要的时候,像曾雯雯那样,可以毫不犹豫地对无辜的人拔枪相向。就是有这样一层觉悟,我们才生怕,有朝一日,也会变成那样的人。

  怀着这样的想法,我们一路无话。半个月后,重新踏上了北京城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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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二十四章 【疑云】

  小店里,摆满了有真有假的古玩;来去的,是或买或卖的客人;柜台上,趴着的是半睡半醒的我。

  没开店之前,我老是嘲笑大金牙有福不会享,好歹也是一小款爷了,不买车买房也就罢了,连店面都不置上一家,见天的往蹲地摊上,没治了。

  现在自个当上了店老板,才知道,小店也不是这么好开的。特别是咱这种古玩店,来来去去的貌似人挺多的,可真正掏钱买件小玩意的,连百里挑一的概率都不到,典型的瞎忙活。

  就这么,闲时闷出个鸟来,忙时又赚不到钱,不辞辛苦为哪般啊!说起来还是大金牙这小子聪明,蹲地摊虽然辛苦一点,但利润高,还人多,至少图个热闹。

  我双手托腮,迷迷糊糊地胡乱想了一阵,又开始犯困了,趴到柜台上正打算眯会呢,一个中年猥琐男忽然逛了进来,背着手在店里转悠了起来。

  得,又睡不成了。我勉强支撑起直打架的眼皮,就这么看着他东瞅瞅西望望的,走马观花地把我店里的东西看了个遍。

  真想买东西的人是这德行吗?敢情又是一来“散步”的。得出结论后,我立马觉得意兴阑珊,索性不去看他,斜趴着身子,伸出食指在沿着新买的砚台边缘来回画着圈儿。

  “老板,这砚台不错嘛!”猥琐男鬼一样地闪出来,指着我的砚台说。

  “喜欢啊!拿起来看看喽。”

  “那敢情好,我就不客气了。”猥琐男小心翼翼地把砚台托在手上,东摸摸西蹭蹭的赞不绝口,“真是好东西啊!你看这材质、这雕工、这形制、这创意,真真切切的好东西呐,一看就是有年……”

  话说到这,猥琐男正好把砚台翻过来想看看年款,一瞥之下,满脸的笑容顿时僵住,讪讪然说不出话来。

  我强忍着笑,从他手上把砚台拿了过来,摩梭着背面刻着的“北京洛水砚台总厂制”九个大字,用很是诚恳的语气说:“您真有眼光,洛水的砚台是最好的。”

  脸上一本正经,肚子里肠子笑得都要打结了。这年头,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还真以为古玩店里的就一定都是古玩了?

  这砚台,是我花五块钱在旁边门市部买的,没其它意思,就是想练字的时候有个地方磨磨墨而已。没想到,五块钱的垃圾货,到这位仁兄口中,就变成材质、雕工、形制、创意俱佳的珍品了,论起嘴来,我看他不输给大金牙。

  “哥们,有事说事,我困着呢!”我打了个哈欠,伸着懒腰说。

  “有事,有事,您这,收东西不?”猥琐男压低声音说。

  我一拍额头,无语了。我说你卖东西就卖东西,装什么大尾巴狼,这都在我眼前晃悠了老半天了。

  我平摊出右手,有气无力地说:“拿来吧,我瞅瞅。”

  上门是客,随便应酬他下也就是了。我还真不相信他能拿出什么好东西来,就凭刚才表现出的那眼力劲,我就对他没什么信心。

  猥琐男从包里掏出卷东西,然后手忙脚乱地剥开至少四层报纸,才显露出那东西的原貌来——是一幅画卷。

  看他小心翼翼的样,我也不好意思太过怠慢,双手接了过来,轻轻地展开。

  宫装仕女图,初步断代:唐。笔法一般,但极其用心,于细微处下足了功夫,虽然失之意境,落了下乘,可也还算过得去。

  不过吸引我目光不是这些,而是这个古代女子本身,如若去了宫装换成现代服饰,再把眉目间的哀婉换成天真,就像似了我多年前认识的一个人——林灵。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当时我与陈教授带着一男一女两个拖油瓶和向导塔娜,去毛乌素沙漠考古,男的叫方城,女的那个,就是林灵了。

  记得那会跟她处得还不错,蛮可爱的一个女孩子,不知道现在嫁人了没有?哈哈,怎么可能没嫁,我真是昏了头了,算起来,该有13,4年了吧,当时的小丫头,现在也奔三张了,要是还没嫁,那就真嫁不出去喽。

  改天得打个电话给陈教授,问问这丫头的联系方式。

  要是以后有机会跟小丫头见了面,拿来当礼物还是不错的嘛!虽然我已经打定注意要买下这幅画了,可做了这么久的买卖,好恶不形于色是基本功还是有的。

  也不把画卷起来,就这么随手放到桌上,以很随意的口吻问:“什么价想出手?”

  “一万”,猥琐男狮子大开口。

  “一百”,我随即还以颜色。

  他立马软了下来,说:“老板啊,你不能这么狠呐,这可是我家的传家宝,唐朝的呢!”

  我拿小指头拨了拨散在桌面上的画,说:“唐朝倒真是唐朝的,不过笔法粗糙,画家嘛……,蒙冲之?这是哪颗葱?无名小卒而已。”

  “就这样的画,你敢叫一万,我就敢还一百。”

  猥琐男的脸都垮了,臭着张脸说:“老板你开个实价吧!”

  “1000块,爱卖不卖,我敢说,整个潘家园里,你绝对拿不到比这更高的价钱了。”我报出了价码。

  “好吧!”猥琐男犹豫了好一会儿,最终答应了。

  钱货两清后,我看也不再看那猥琐男一眼,小心地把画卷了起来收好。

  “啪啪”一阵清脆的鼓掌声响起,我抬头一看,耀目的阳光下,Hellen倚着门框,正笑靥如花地拍着手。

  “张老板的算盘打得真响,赚了不少吧?”Hellen打趣着朝我走来。

  “哪有得赚?我开的可是实价。”我挪了挪屁股,拍了拍身边的椅子示意她坐。

  “真的假的,我可都看见了哦!被你从一万砍成一千还没赚到钱?”Hellen一边说着,一边自然地贴近我坐下。

  “最多就值这么多,他刚是狮子大开口。”

  “嗯?没得赚你还买?”

  “呵呵,不说这个,没意思。Helllen小姐今天怎么有空光临寒舍?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要我怎么说,总不能说是为了送给另一个女孩子吧?那不是找不自在嘛!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啦,闷死了出来走走,呵呵,不知怎么地,就转到了你这里,可能是这里风水好吧?”

  说话的时候,她晶莹透亮的大眼睛中,始终蕴藉着淡淡的笑意,显得格外的俏皮可爱。这么近距离的欣赏她眼眸中的神采,这对我来说还是第一次。

  大家总说,天下哥们有三铁:“一起同过窗,一起下过乡,一起抗过枪。”我现在觉得嘛,还可以再加个:一起倒过斗。(某淫民大喊,还有“一起嫖过娼”,纯洁地偶无视地飘过)

  野生动物有一种领地意识,过了界就是一阵好打。这其实是一种自我保护意识造成的行为,我们人类也有这样的意识,不是熟悉到一定程度,人们都会自然的保持一定的身体距离(大约是半米)。如果突兀地靠近的话,便有会相当不愉快的感觉。

  除非是血缘上的关系,不然要达到那种自然而然的亲近,没有长期的磨合或者铁与血的考验,是做不到了。倒斗正是提供这两种考验的上佳途径,有了上次一起倒斗的经历,我跟Hellen之间那份生分与隔膜便消失不见了,根本看不出我们认识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对了,我早上就来过了,你怎么不在?”Hellen拿起我桌上的镇纸把玩着,随口问道。

  “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葬礼了,说去就去了,老朋友是越来越少了。”提起正我还真有点黯然的感觉,也真是因此,我才会想要跟老朋友们重新联系。

  “哦,对不起,我不知道。”

  我摆了摆手表示不介意。

  “他跟你很要好吗?”Hellen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挺不错的哥们。”

  “那胖子去了没?”

  “当然去了,胖子跟他更熟一点,毕竟是一个大院里的孩子,光屁股玩泥巴的交情。”胖子现在还窝家里难过呢!

  “哦,那大金牙呢?”

  “也还行吧,算是哥们。”想当初,那哥们还是经我牵的线认识的大金牙,丫的也是一卖古董的败家子。

  “那他怎么没去,我听黄姐说他坐早上的火车出远门了。”

  “是我让大金牙帮我去广州查件事,活人的事怎么也比死人重要点吧!”Hellen不能理解我们兄弟之间可以换命的交情,因此有机会就喜欢寻根问底的。

  唉,这些死死活活的事,说了没劲,我正想换个话题,跟Hellen谈谈人生什么的,还没来得及张口,搅局的就上门了。

  一个20来岁出头的波斯猫走进了我的小店,盯着架子上的一个香炉看了半天,还好奇地拿手摸了摸。

  “whatisthis?”她转过身来用英语问道。

  “香炉。”英语我是不懂的,不过这句话我倒是听明白了,大金牙教我的“商业英语”之一。

  “what?”洋妞还是一脸茫然的样子。

  完了,碰上一不懂中文的,这下鸡同鸭讲了。香炉这个词难度太大,就是我老师大金牙在场估计也说不明白。想了想,还是决定用手势表示了,不是说,全世界的人类,手势都是通用的吗?

  我左手虚握成环状,右手竖起一根食指,代表线香,朝在左手环成的圈圈里插了插,抬头满脸期待地看向她。

  还是茫然。

  我不死心,把手抬高,又重复一遍。

  让我目瞪口呆的是,波斯猫忽然脸上涨红,唾了一口,然后满脸不可思议地望着香炉。

  我虽不会读心术,但波斯猫心里在想什么我倒是猜了个八九不离十。毕竟这副模样太常见,一般小姑娘遇到流氓口花花都是这样,动作神情,丝毫不差。

  难不成,这洋妞认为香炉是用来插……

  这玩笑可开大了,我向祖师爷发誓,我绝对没有朝那方面想过。

  一旁Hellen笑得腰都快直不起来了,好半天才顺过气,对那洋妞说:“Thisisincenseburner.”

  然后她走上前,用一口流利地英语给那洋妞介绍给香炉的功用来。没过多久,那洋妞张口问:“Howmuch?”

  这句我听懂了,是问价钱呢!接着Hellen口中吐出的一连窜单词,我就傻眼了,没一个听过的,愣愣地在一旁看Hellen忽悠。不过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满山跑吗?瞧Hellen这口英语溜的,比起大金牙强到天上去了。

  五分钟不到,便见洋妞丢下把票子,兴高采烈地抱着香炉走了。这就成交了?也忒有效率了点吧!

  “呐,卖了800块”,Hellen丢了八张大票过来,面带得色地看着我。

  啥?卖了八百?我有点愣神了。

  “怎么?卖便宜了?”Hellen可能是看我的神色有点不对,怯怯地问道。

  “不会不会,那破炉子我五块钱从收破烂那买的,赚海了。”我随口应了声,捉起桌上的票子跑到门口,朝洋妞离开的方向张望了起来。

  “什么?五块钱?”Hellen不敢置信地惊呼出声。

  过了几秒钟,她走到我身边,也探头望望了,问:“想退钱给人家?”

  Hellen显然还没从“五块钱”的打击中恢复过来,这种问题也问得出口。

  “怎么可能?我是想要记住她的样子,下次要是再遇到她,得向她多推销几件,我那还不少库存呢!”

  “……”Hellen无语了。

  “晚上老莫,我请客。”一边说着,我一边心满意足地点着票子,转转手就有159倍的利润,毒品都没这么好赚。

  咦?林灵!我正点票子的手猛地僵住了。

  就在洋妞离去的方向,我忽然看到林灵,不,是一个极其酷似她的小女孩迎面走来,然后拐了个弯,看不到了。

  那个小女孩,跟17,8岁时的林灵长得几乎是一模一样,我刚刚都要叫出声来了才反应过来,林灵至少也有30来岁了吧,保养得再好,也不可能是一副青春少女的模样。

  难道是她女儿?也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女儿啊!

  “怎么了?遇到熟人了吗?”Hellen一张嘴就猜了个差不离。

  “没有,只是长得像而已,人有相似吧!”我笑了笑说。

  话虽如此说,但在进屋前我仍然忍不住又朝那里看了一眼,还是不能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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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二十五章 【是耶非耶】

  人有相似,物有相同,中国这么多人,偶尔有一两个相像的也很正常。

  与Hellen一起回到屋里后,我慢慢就把这件事放下了。

  “Hellen,没想到你英语说得这么溜,以前怎么没发现呢!”真不是恭维,我确实是佩服。语言上咱天生少点天赋,怎么学都不成样子。

  “我没告诉过你,我是在美国长大的吗?”Hellen俏皮地眨了眨眼睛说。

  你什么时候说过了?我老实地摇了摇头。

  “我还有耶鲁大学的学位哦!”她皱着鼻子,摆出一副别小看她的模样,可爱极了。

  现在我才真正明白,女人,果然都是百变的啊!初次见面,Hellen成熟老练,现在处得熟了,便又常露出丝俏皮可爱,真不知哪个才是她的本性?听说这个问题,男人永远也不能搞清楚,于是我很光棍地不想它了。

  “有学位啊!那你毕业的时候是不是有戴那个——学士帽?”

  “当然有了,我有照片,明天拿给你看!”

  “好啊!”

  ……

  第二天一早,我都还没开门营业呢,Hellen便兴匆匆地抱着一大堆照片找上门来。

  看在美女靓照的份上,起床气就不朝她发了。梳洗完毕后,我们凑在一起,看起了她的照片。

  一开始的几张都是Hellen戴着学士帽,手上握着捆着红丝带的学位证,或独照或与人合照。看着照片上她意气风发的样子,我不由得有些嫉妒:我还没上过大学呢!

  接着往下翻,便都是Hellen在美国时的生活照了,有青春靓丽的学生装、有英姿飒爽的探险装、有亲切温婉的家庭装、有活力逼人的运动装……

  一张张都是那么赏心悦目,把各个方面的Hellen都展现在了我的面前。这么一直翻下去,直到……

  “啊!拿错了,这张不能看!”Hellen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抽去了其中一张照片,掩在身后不让我看。

  咱是什么人?再细小的机关也逃不脱我的眼睛,何况区区一张照片!她抽走的瞬间,上面一闪而过的肉色已经被我清晰地捕捉到了。

  “呵呵,不会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照片吧?没想到你这么开放啊!”我笑着打趣她,并没有坚持要看的意思。

  “什么啊!上面又不是我,是我在美国的一个室友啦!”Hellen娇嗔道。

  我立马配合地装出一副绝不相信的表情。

  她看了看我,“扑哧”笑出声来,“想看就看吧,反正上面不是我!”

  说着把照片从身后拿出来,甩到了我手上。

  我笑着随意地瞄了瞄,没想到一看到照片中人的脸,我就再也移不开眼睛了,笑容也僵在了脸上。

  林灵!又是她。

  两天中,她的“影子”在我面前出现了三次,一次可能是巧合,两次可能是巧合,三次呢?我心中慢慢泛起了不详的预感。

  照片中的女孩,身上只穿着胸罩和内裤,正斜躺在床上翻看杂志,傲人的身材表露无遗。

  我对她的身材不感兴趣,引起我注意的是,她左边胸脯的上部,有一颗粉红色的痣……

  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几年,但我对那个在幻境中拼命撕扯着自己的衣服,口中喊着:“我是你亲妹妹啊!”的少女,依然记忆犹新。

  我清楚地记得,她嫩白的左胸脯上,一样有着一颗性感的红痣。

  两个人的相貌再像,也不可能像到连身体特征都一样吧!只有一种可能,她们根本就是同一个人。

  “你不是喜欢上她了吧?可惜现在联系不上了,不然我就可以介绍你们认识了!”Hellen凑了上来,用酸溜溜的语气,说着豁达的话语,要放在平时,我非得好好取笑她一番不可,但是现在,我却没有了那个心情。

  “照这张相片的时候,她几岁?”我正色问道。

  “17,8岁吧,她比我小一点。”我认真起来的样子很可怕吗?Hellen的声音中都带着丝丝的颤抖。

  17,8岁?比你小一点?怎么可能!10几年前,我与林灵他们相伴,开始了初次考古之旅时候,Hellen还在读小学吧!

  难道……

  一种恐怖的想法出现在我脑海中,怎么也驱赶不散。

  对了,那幅画得纤毫毕现的仕女图,我放在哪里了?我豁地站了起来,任凭膝上的照片散落满地,手忙脚乱地翻找起那幅仕女图来。

  找到了!我深吸了口气,用微微颤抖着的双手,缓缓地展开了画卷。

  一瞥之下,轰地我的脑海中嗡嗡直响,有如一个惊雷就在我耳边炸开了一般。画卷上的仕女,身着低胸的宫装,左边胸脯上,赫然也有着粉红一点。

  作这幅画的人,到底投入了怎样的感情?连那颗红痣,都刻意调出了最接近的粉红来点染。

  1000多年前、10多年前、6-7年前、今时今日,林灵这个女人,竟然始终保持在17、8的花样年华。

  若不是那颗红痣,若不是痴心的画家,若不是拿错的照片,若不是,遇到这一切的人是我,又怎会有人知道,在我们身边,竟然有这样不老不死的人存在。

  “Hellen,今天对不起了,我有急事,你先回去好吗?”这件事太过骇人听闻,我并不想让Hellen参与进来。

  也许是从我的神色中看出事情的紧急性了,Hellen乖巧地点了点头,收拾了其余的照片,独自回去了。

  看着手中的照片与画卷,用了好长的时间才平静下来。我始终觉得,这些几乎不可能得到的线索,鬼使神差的落到了我这个唯一可能知情的人手上,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拿定了主意,我拨通了陈教授的电话。

  这几天陈教授基本不到第一线工作了,就是坐办公室研究研究现有资料,给年轻人做做指导,有空得很,一个电话就能找到他。

  “喂,我是陈光复。”

  “陈老,是我涛子。”

  “嘿,听出来了,听出来了,你小子怎么会想起给我打电话?”

  “呵呵,这不是想念您老了吗?”

  “少给我耍贫嘴,我还不知道你,无事不登三宝殿的,有事说事!”

  “陈老,你还能联系到林灵不?”

  “林灵?你怎么会想起联系她了?联系不到了,她给的地址根本没有这个人,不知道是不是写错了。”

  “哦!”

  “唉!当年你们怎么没成呢?真是可惜了,多般配的一对啊!”

  咦?不对劲,当年我跟林灵虽然关系不错,但还远不到那个地步,充其量不过是兄妹的关系罢了。当然,按现在我掌握的资料来看,这个“兄”字很值得商榷。

  陈教授又不是个信口雌黄的人,难道,有什么是我忽略了的?

  “陈老,你乱点什么鸳鸯谱,我跟林灵啥关系都没有!”

  “还说没关系,混小子没良心呐,自个想想,好像是72年秋吧,你请假离队了一个月,是干什么去了?和谁去的?”

  “72年秋,好像有这么一回事吧,我不是去探查墓葬去了嘛!”不知道怎地,我下意识地不去回想,我到底是去探查什么墓葬。

  “探查墓葬?笑话,你张涛什么水平,别人不知道老头子我还不知道吗?什么墓需要你用一个月时间去探查,始皇陵吗?”

  “有那时间,就陕北地界那些墓,你倒十回时间都还有富余,哼,探查!”

  是不对劲,我这辈子,何曾实地探查什么墓要足足一个月那么长时间,如果是如此高难度的墓葬,我不可能一点印象都没有。

  “我记不清了,陈老你告诉我吧,我当时请假是干什么去的?”

  “谁知道你干什么去了?你跟林丫头两个人一起请假,我难道还能干涉你们小年轻的事吗?”

  “什么?我是跟林灵一起请的假?陈老你没记错?”

  “我会记错才有鬼呢,我亲手批的假条。谁知道那一个月你们跑去哪了?回来后,一个一直有点不太对劲,一个干脆直接就回了北京。”

  “……”

  “涛子,你没什么事吧?”

  “没……没事。”我脑子里一片混乱,陈教授的这件事,我怎么会一点印象都没有。

  “陈老,关于那个月的事,你还知道些什么,都告诉我吧!”

  “没有了,你知道的,我一向不太管你们小年轻的事。你去问问方城吧,你们年纪差不多,可能他会知道得多一些。”说完陈教授报上了方城的电话。

  “涛子,你确定你没事吗?”

  “没事,只是脑子里有点乱,先这样吧,先这样吧,我再打给你!”

  “喂……喂”

  挂上电话,我才觉得额头上一阵冰凉,伸手一抹,湿漉漉的,不知不觉中,流满了冷汗。

  犹豫了一下,我又拨通了方城的电话。

  “你好,国家文物局,我是方城,哪位找?”

  “方城是吧,我是张涛,还记得吗?有日子没联系了。”

  记得刚到考古队的时候,我跟方城处得不太好,后来也就慢慢融洽了。73年他离开了考古队,回到了北京进了国家文物局工作,一直到今天。

  “哦,是张哥,是好久不见了,怎么,找我有事?”方城的声音,少了些当然的锋锐,多了些沉稳厚重。

  “是这样,有一些往事想问你一下。”

  “嗯……,张哥您说。”

  “记得72年秋的时候我请过次一月的长假吗?”

  “记得记得,跟林灵一起请的嘛!”

  果然……

  “当时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什么?还有印象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可能是在回忆吧!

  “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事,你就是跟我要了塔娜的地址,说是有什么问题要请教她。其它的我就不知道了。”

  塔娜,我在心中默念了两声。

  “好的,那就这样,再联络。”

  算起来,两个电话足足打了半个多小时,我的耳朵给听筒捂得又红又软。

  没想到,我一直认为清晰无比的记忆,竟似乎有一个月的时间,我的记忆跟周围人的印象大相径庭。更糟糕的事,仔细想想,我的所谓记忆,完全经不起推敲,反倒是陈教授和方城的话可信一点。

  也就是说,我丢失了一个月!那个月里,我跟林灵两个人到底去做了什么事?为什么我会完全没有印象?

  那个月,其实我无论做了什么,都无关紧要,真正让我忧心的,失去这个月记忆这件事本身。我一向认为,命运应该有自己来掌控,而不应寄于他人的慈悲或上天的怜悯,但这件事,却等于狠狠的给了我一巴掌。

  不彻底弄清楚这件事,我便再也找不回那种掌控一切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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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二十六章 【沙城魔国】

  时间已经过去太久了,陈教授与方城两个相关人士都所知不多,我这个当事人偏偏记忆缺失,林灵方面根本想都不想去想,就是找到她,她也未必会跟我说。

  总觉得,我现在的情况与她不无关联。

  那么,唯一的线索,便是我当年请假后曾与我见过一面的塔娜了。

  拽上因为朋友意外逝世而闷闷不乐的胖子,我们二人登上了前往陕西省最北端神木县的火车。

  十几年前,我们就是在这里雇佣了那个活泼开朗的蒙古族姑娘塔娜。她对沙漠的了如指掌,还有她的乐观自信,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对能再见到这个毛乌素沙漠中的珍珠(塔娜在蒙语中是珍珠的意思),我也是颇为期待的。

  按方城提供的,10几年前塔娜的住址,我跟胖子来到神木县城西。

  “什么塔娜已经搬走了?”

  完了,茫茫人海,要找个人谈何容易。这可是唯一的线索了,这条线要是断了,那,我失去的记忆,只怕永远也找不回来了。

  “你们想找她吗?那就到城东去找吧,她搬到那里去了!”牧羊人老头慢悠悠的话,把我从天堂推入地狱,又在最关键的时刻把我拉了上来,真不知道是该骂他好,还是该谢他好了。

  稍微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原来城东的郊外,因为沙漠的扩大,沙丘的移动,事实上形成了“沙撵人”的局面。其它住户都已经搬走了,只有塔娜他们一家还住在那里,因此十分的好找。

  十几年前,对狼,充满厌恶与仇恨;对沙化,充满无奈和痛苦的沙漠的女儿,如今不知道又是怎样一副模样。

  我曾多次想象与塔娜再见是在什么情形下,可我的想象力怎么也跟不上造化的神奇。

  当我和胖子来到城东唯一的房子外时,眼前已是一阵鸡飞蛋打的混乱。

  一个7、8岁的小男孩,一个中年妇女,绕着房子一前一后的追逐着。小男孩腿脚相当利索,跑得那叫一个快,明显是常跑给人追的。中年妇女就差多了,追了两三圈眼看追不上,一把脱下脚下的鞋子,朝小男孩的掷了过去,正中他的背心。

  小男孩受此一击扑倒在地上,被赶上的中年妇女拎着耳朵带进了房子里。

  留下我们两个外人,目瞪口呆的在屋外傻站着。

  “涛子,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塔娜?毛乌素沙漠上的珍珠?”胖子一脸受到伤害的表情,狠狠地质问道。

  我耸了耸肩,无可奈何。谁知道,当年的珍珠,现在是如此的……嗯,彪悍!

  造化钟神奇呐,我叹了口气,上前敲了敲门。

  “咿呀”一声响,房门被拉开了。

  要不是从轮廓上还依稀可以看见当年的影子,我真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头发纠结、满面尘灰,背都有些驼了的中年妇女,就是当年活泼爽朗,乐观坚强的塔娜。

  “塔娜,我是张涛,还记得我吗?”我微笑着说,过往的记忆缓缓地在我心中复苏,依然记得,她教我们辨识油蒿、沙刺、乌柳等毛乌素沙漠中常见植物的情形。

  “记着哩!张哥都没怎么变,城里人就是不显老,不像俺。来,快进来,别在外面站着,风沙大着哩!”在塔娜热情的招呼声中,我跟胖子踏入小屋。

  屋里的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就是多了点灰尘,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在这遍地都是沙子的地方,再勤劳的主妇也打扫不干净一个房间。

  “没啥好茶。”塔娜泡了两杯茶出来,两手在围裙上抹着,颇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塔娜,你男人呢?”看着这个跟记忆中完全不同了的塔娜,我忽然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了,只好随口问道。

  “他呐,种树呢!”塔娜大声地说,神色中有掩不住的自豪。

  “种树?”

  “对哩,种树,俺也是刚回来做饭。今年种下的树,要是都能活,明年俺家门口就不会都是黄沙了。”说起种树的好处,她脸上显露出了久违了的神采飞扬,青春似乎也回到了她身上。

  当年无奈地被沙漠赶得四处搬家的小女孩,今日不想让门口是一片黄沙而去种树的塔娜,终于融合在了一起,再也无分彼此。

  “张哥你们先坐着,俺去杀只羊,晚上给你做手抓羊肉吃。”

  “不用客气了……”我从回忆中惊醒,刚想推辞,话还没说出口呢,便又让塔娜的大嗓门给吓了回去。

  “乌兰、巴图,出来!”随着塔娜的一声大吼,一个11、12岁的小女孩,还有刚刚已经朝过相的小男孩,推推搡搡地走出了里屋。

  “这是俺闺女,乌兰。俺儿子,巴图,臭小子不学好,皮得要死。”塔娜一边让孩子叫叔叔,一边颇有些自豪地介绍道。

  乌兰小丫头跟年轻时候的塔娜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了,连眉宇间的神情也很是相似,也不怕生,大大方方地叫了声“叔叔”。

  巴图就没那么乖巧了,直到被一巴掌拍在后脑勺上,才别别扭扭的叫了人。

  我笑着止住了想要继续教训儿子的塔娜,说:“男孩子不淘气,长大了没出息的,像你张哥我,小时候就是太老实了,30好几了的人还没什么着落呢!”

  “张哥是有本事的人,要是巴图以后能有张哥的一半本事,俺也就知足了。他就是太不听话了,不然还是蛮灵醒的。”

  “来,过来,陪你张叔叔说说话。”说完塔娜留下两个孩子跟我们在一起,自己到外面杀羊去了。

  当初教书的时候练出来的,跟小孩子打交道的本事还没忘,聊了几句就跟他们熟络了起来。

  “乌兰,长大了想做什么?”

  “俺要去种树,要把这里全种上。”说这话时,她的小脸上竟有与年龄不符的坚毅,还有股百折不挠的拧劲。

  种树?呵呵,不愧是塔娜的女儿啊!也许,她真能驯服这一片黄沙吧!我见过的,有这样坚毅和百折不挠心性的人,无不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不小的成就。

  十几年后,我偶然在报上看到,一个叫乌兰的蒙古姑娘,为了使门前不再是一片黄沙,承包了几万亩沙漠,想让沙漠变为绿洲。

  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沙漠上种着树,最后成了千万富翁。而那些当年冷言冷语的嘲笑者们,还在为柴米油盐酱醋茶而担忧。

  我没能打听到,这个沙漠上的奇女子,是否我见过我的乌兰,不过想来应该是的吧,也只有塔娜能生出这样的女儿来。

  与大方沉稳的姐姐不同,小小年纪的巴图,全身上下都写着别扭与不服气,他的理想是:“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

  以他今日的跳脱倔强来看,可能真能成为草原上的一条好汉吧!不过……我后来好像听说,草原骄雄的后裔们,胯下多已换成了摩托车,不知道他怎么样?

  没一会儿功夫,香喷喷的手抓羊肉就被端了上来。

  上好的青山羊,被去皮去内脏,整只放在大锅中煮,出锅后直接蘸盐巴,便是一道让人口水直流的美食。

  酒足饭饱后,我向塔娜打听起了当年的往事。

  “塔娜,72年秋的时候,我是不是有来找过你?”

  “有哩,你跟林灵妹子一起来的嘛!”

  唉,我在心中暗自呻吟了一声,人人都记得,当初我是跟她在一起,怎么偏偏我就一点印象也无呢!

  “还记得我来找你是为了什么事吗?”

  “记得哩,你们是来打听沙城魔国的事嘛,本来是当故事说的,没想到你们还为这专程跑了一趟。”

  沙城魔国……,这个我有印象。记得当年那次考古途中,每天晚上,我都会讲些自己倒斗时遇到的神奇事,而塔娜呢,则会给我们讲一些在毛乌素沙漠沙漠上流传的故事。沙城魔国,就是其中之一。

  自古相传,在毛乌素沙漠的黄沙下,深埋着一座神奇的沙城,里面沉睡着一个不老的女王。每隔几百年,女王都会苏醒一次,沙城也会随之出现在世人面前。

  女王醒来后,便会建立起一个统治和保护毛乌素沙漠上牧民的魔国。沙城只有在女王苏醒的时候才会出现,而且时光好像无法在沙城上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它永远如新建一般崭新坚固。

  “俺会记这么清楚,是因为你们走后,沙漠上发生了一件怪事。沙城,居然真的出现了。很多人都有看到,进去过的人都说里面漂亮得就像是神仙住的地方。不过,跟传说中不一样的是,几个小时后,沙城就凭空消失了。”

  塔娜说这些的时候,脸上有欣羡,有遗憾,好像很可惜没能亲眼看看沙城是什么样子的?

  沙城?看来就是事情的关键了。塔娜说我们走后不久,沙城就凭空出现了。那么,很可能,我和林灵,寻着了沙城的一些线索,并触发了什么,沙城才会突然出现的。

  在传说中的沙城魔国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竟让我把这样的经历忘得一干二净,甚至生成了一个虚假的记忆。

  这一切,只有找到那个传说中的沙城,才能大白在我面前。

  十几年前的秋日,塔娜访遍了毛乌素沙漠上的老牧民,得知了传说中,沙城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

  她详细地指明道路后,年轻的我和林灵,便踏上了旅程。十余年后的今日,同样的问明道路后,我跟胖子也告别出发了。

  我们离开的同时,塔娜挎上篮子,给正在种树的丈夫送去了食物,这就是塔娜留给我的最后印象了。此后,虽然无数次意动,想再品尝一次她亲手做的手抓羊肉,却因为种种原因,始终未能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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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二十七章 【幡然醒悟】

  成行之后,我才知道,当年为什么花上足足一个月的时间。

  塔娜指出的,传说中沙城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是在毛乌素沙漠的深处,我们一路上马不停蹄,沿着直线距离前进,也足足走了小半个月才到。

  塔娜提供的线索毕竟是得自老一辈口头传诵的传说,不够准确,可能范围也就划得很大。当到达大致地方,面对看不到边的可能范围,我手脚都软了,胖子更是唉声叹气地抱怨了起来。

  “这么大地界,足足十几里地,要怎么找啊?”

  都到这里了,还能半途而废不成,再说了,不把事情弄明白,我心里老是有个疙瘩,怎么都轻松不了。

  我咬着牙说:“难找也得找,我他妈就不信了,十几年前我找得到,现在会找不到。”林灵身上诡异的事,还有我离奇丢失的一个月记忆,我都没有瞒着胖子。

  “是得弄清楚,这事也太玄乎了。从唐朝到现在,不老不死的女人,啧啧,乖乖不得了。”

  当时我把画和照片拿给他看的时候,胖子当场就傻眼了,再加上听了我亲眼看到的那幕,他这才动了心,被我从北京拉到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少废话,干活了。”两句话的功夫,两根长长的考古探铲已经被我组装好了。

  胖子叹了口气,接过其中一根,认命地跟在我后面打起了下手。

  方圆几十里地,或深或浅,或远或近,我们顶着火辣辣的太阳,拿着考古探铲,足足忙活一整天,才总算探着了沙城的边缘。

  一铲子下去,碰到坚硬的物体,再加上深浅不一,错落有致的人工格局,认定沙底下的确埋藏着一个城市后,我们这才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找到了!

  第二天又忙了一整天,才算把地下的城市范围和布局大致探明,画成了草图。

  其实在沙漠里探土,比在土地上容易得多。沙质松软,又不需要断代,只需要完整的打点,就一定能找出来。

  问题是,可能范围实在太大,城市规模也不小,所以才足足用了两天的时间。这太阳毒的,两天下来,我跟胖子手脸上的皮肤都给晒得通红,跟煮熟的螃蟹似的。

  沙漠里的气候,一天四季。白天热得半死,晚上又冷得够呛,由于来得太匆忙了,没做好准备,结果每天晚上没有篝火取暖的话,根本就睡不着。

  今晚,我跟胖子就围在篝火旁,研究起了白天画好的地图。

  “涛子,我怎么觉得老鼠咬乌龟,没处下口啊!你看这沙城大的,又都让沙子给埋了,再加上根本不知道要找的东西是什么?这可怎么办是好?”

  胖子说的是正理,不过其实只要仔细分析分析,并不难知道,我们要找的是什么?

  “胖子,你动脑筋想想,一个至少活了一千多少年的老妖怪,为什么会找上我呢?”我循循善诱道。

  “为什么?”胖子脑子都不动一下,马上接口道。

  “我长得很帅吗?”

  “一般,比我差一点。”

  “我的嘴很甜吗?”

  “屁,臭嘴一张。”

  “我当时对沙漠很熟悉吗?”

  “怎么可能,手上带着塔娜给的地图,你还傻子似的带着我绕了几圈,愣是白费了好几天功夫。”

  虽然都是实话,但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直白……,我叹了口气,接着说道:“那不就结了,你说说她为什么非带着我不可,是不是因为我有某项特长?”

  “你有个屁特长,不就是会倒斗……”胖子说到一半顿了顿,拍了拍脑袋醒悟过来,“你的意思是说,她会跟你一起行动,是因为,你擅长倒斗?”

  “嗯,除此之外,别无解释。”我点头道,“也就是说,这个沙城里面,应该有个机关复杂,类似墓葬的所在,她做不了,才需要跟我一起。”

  “所以,其实我们只要探探这三个地方,就能找到那个地方。”我拿出笔,在草图上画了三个圆圈。

  我标出的三个地方,都是按探察时得到的资料,最可能是宫殿寝室之类的地方。

  古西域的那些城国有个习惯,总喜欢把陵墓建在宫殿底下。这个什么沙城魔国的女王,沉睡跟家常便饭似的,和死了又有什么两样。她估计是把自己沉睡的地方弄得跟陵墓一样机关重重,而林灵不擅长机关术数之类的东西,才不得不找我搭手。

  胖子点了点头,赞同了我的想法,凑过来瞅了瞅我标出的三个地方,摸着后脑勺问:“你说,我们先探那个好?”

  “这个。”我把毫不犹豫地把笔顿在正北方的那个圆圈上。

  白天探到这个位置的时候,还没具体探清呢,这附近建筑的大致脉络就在我心中成型了。好像,我对这个地方很熟悉一样。

  记忆本身已经消散了,但它的残片还在,始终留在我的脑海深处,当遇到熟悉的场景时,就会自然而然的出现。

  就像一个失去了记忆的人,早就忘记了自己会骑自行车,但由于身体还掌握着那种平衡,只要他再次接触到,自然就会骑了。

  也就是因为这种感觉,我终于真正确定了,我确确实实,是丢失了一部分记忆。之前虽然陈教授、方城、塔娜众口一辞,表面上我是相信了,可若说内心深处,依然是存着三人成虎的犹疑。

  我坐在篝火旁,了无睡意的看着月落西方,日出东方,听着胖子雷鸣般的呼噜声,心中忽然一片平静。

  是也罢,非也罢,无论怎样都好,无所谓了,我只是想知道: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忽然之间,发现我深信不疑的记忆竟是伪造,怀念着的友人藏着恐怖的秘密,巨大的惊慌和恐惧就此笼罩在我身上,让我放下手上的一切事物,不远千里地来到这里,挖掘当年的真相。

  现在平静下来,才回过了味,自问道:我这是在干什么?

  此时,走私团伙的人应该已经猜到他们的同伙出了意外,不知何时就会早上门来。大金牙更是受我所托,连朋友的葬礼都没参加,就远赴广东查探该组织的底细。

  我却在这个节骨眼上溜了号,为了解除心中的惊恐,跑到了这地方来,外面,不知道已是如何的天翻地覆了。

  事情来得太过突然,感觉上太过诡异,让我一时间接受不了,自乱了阵脚,做出这么轻重不分的行为来。

  唉,事已至此,也只能将错就错了,半途而废更是笑话。

  地表的温度直线上升,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来了。

  我弯腰进了帐篷里,一脚踹在胖子的屁股上,说道:“开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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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二十八章 【曾经年少】

  术业有专攻,这句话说得当着不假。

  要是在土里,我跟胖子要打个盗洞,那是件挥洒自如的事情,自然而然的就能以最少的土方数把洞打到目的地。

  现在在沙地上就大不一样了。

  沙质干燥松软流动,夯土的手法就不能用了。真不知道那些专倒沙斗的人到底是怎么办到的?回去得找个行家请教请教。

  不过那是以后的事了,现在没折了,只能用土办法。

  值得庆幸的是,我选定的开挖点,底下的建筑顶部,离沙面不远,而且可能是附近有地下河流之类的吧,沙质中带着水分,还算勉强可以固定。

  大约挖了三个多小时吧,终于碰到了沙城宫殿的顶部。

  小心翼翼地清开附近方圆两三米内沙土,露出一段与黄沙同色的建筑物穹顶。穹顶的正中,则精细地嵌着一块白色的圆形木板。

  怪不得叫沙城,看这段穹顶就明白了。颜色近沙,手感粗糙,表面肉眼可见地凸着沙状的颗粒,看上去,就像还没铺上的地砖的室内水泥地面。

  那块镶嵌得相当精细的木板也是有讲究的。倒斗的活儿,不可能尽是在荒山野地里干,总有些时候,不得不在别人的眼皮底下出活。

  遇到这种情况,同行们多是以建房落庙,或是在田里种上些作物做掩饰,然后大肆盗掘。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前些年有一个战国楚王墓在工程施工的时候被发现,考古队的人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在发掘结束后,才发现,就在他们挖掘楚王墓的时候,旁边的王妃墓同一时间被盗墓者在他们眼皮底下搬了个精光。

  那位同行是怎么办到的呢?说起来一点也不神秘,他买下了附近一个小厂子,关上大门,直接从厂房里打了一个盗洞直通到了楚王妃的墓里。

  这都是些普通的障眼法而已,真正的高手是不屑为之的。为什么?时间太长,如果引起了别人的注意,很容易就可以一网成擒。

  真正的好手,都是在白天探好墓,然后在深夜里直接开始挖掘,一个晚上之内结束,绝不拖泥带水。这么做的时候,动作要快,遮掩要好,还有散土要隐蔽。出活的时候,即使有人从盗洞的上面直直的走过,也不会察觉到异常;无论挖了多深的洞,表面上看,绝看不出散过土的痕迹。

  眼前这块木板,就是按这种手法做的,用来掩盖盗洞,基本要求是,从上面走过,必须丝毫无法觉得下面有异常才行。

  其实做法也很简单,就是在挖好盗洞的开始部分后,在地表,以盗洞的中心为圆心,以略多出盗洞半径5厘米的长度为半径,画一个圆。再把这个圆内不属于盗洞范围的地方刨去,大致三、五厘米后,具体的以准备的木板厚度为标准。

  盖上木板后,只要做好掩饰,倒斗的在底下作业,行人在上面走过,根本察觉不出异样来。

  不过挖眼前这个盗洞的仁兄还真是无聊啊!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有谁会路过,随便找块板子遮下沙就行了,何必费那劲。

  看到有盗洞我跟胖子一点都不觉得稀奇,见怪不怪了。谁叫咱倒斗行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呢!2,3000年下来,共有多少盗墓者数都数不过来。所以只要看着有点料的地方,有几个盗洞再正常不过了。最夸张的是一个战国的王侯墓,具体是谁的想不起来,从建成日起就不断有同行光顾,累积下来,上面的盗洞足有300多个。

  因此,我只是让胖子下去看看盗洞还结不结实,要是还结实的话早就不费劲了,直接进去。我也没有闲着,围着挖出来的穹顶,在四周用骆驼跟木板布下了一个防沙圈。这可不能省事,做好了准备,即使我们在下面呆的时候偏长,也不会有什么危险。要不然,老天爷什么时候不高兴了来场风沙之类的,那事情就大条了,几分钟之类,就可以在上面盖上厚厚一层。

  我可不想刚找回记忆,就落了个活埋的下场,那可太冤了些。

  防沙圈还没布好呢,胖子就已经上来了。他一边上前帮手,一边面色古怪地说:“涛子,盗洞很结实,没问题。下面也没怎么进沙,随时可以进去。只是……”

  “只是什么?”

  “那个盗洞……”胖子的神情愈加古怪,“看着像是你的手笔。”

  什么?我的手笔?难道这个是十几年前我为了进到沙城而开的?

  飞快地结束手上的活,我走到盗洞便上探了探,不用细看,只要瞄一眼就知道的确是出自我的手了。

  少年时候,我爱玩些花活,比如开盗洞,从来不按古圆近方的套路来。虽然本质上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方洞,我非在外面的部分做些手脚,把方形的棱角去掉,弄成美观的八面体。这种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又费事的行为,我20几岁之后就不干了,我自己都有些年没见到了。

  “呵呵,看来没找错地方,就是这了。拿上家伙,咱们下去吧!”

  顺着盗洞,我们很快就下到了沙城内部。

  两脚刚一落地,我就开始打量周围的情况。这是个典型的宫殿式建筑,宽敞、奢华,在正中的地方好开了个圆形的大池子,估计是以前女王沐浴的地方吧!

  宫殿的靠内一点的地方,摆着一张雕饰精美的红木大床,这么多年过去了,上面的雕饰、漆彩依然鲜艳如新,看来不仅仅是密闭得好,连漆料的配方只怕都有独得之秘。

  宫殿里四周的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一看就知道没有人动过。唯一显得凌乱的地方,就是床前的一堆纠结在一起,泛出黑灰色的丝织品。

  看着光秃秃的床板,就不难明白,这些丝织品本来应是洁白无瑕的床单被褥之类的东西吧!宫殿内的,不乏值钱的东西,比如那面一人高的落地大铜镜,还有摆放在四周的那些瓷器漆器,拿出去都能换不少钱,却碰都没有被人碰人,独独把被褥扔到了地上,原因再明显也不过了。

  胖子也发现了这点,正立在床边,紧紧盯着床头一根独立的细柱。

  “不用看了,那就是机关了,这张床是个暗门,下面估计是女王沉睡的地宫了。”我走上前去,轻轻地抚摩着那根细柱,一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

  胖子皱着眉头说:“我知道这个是开启机关的机括,只是……,好像有点不对劲!”

  我有点意外地看了胖子一眼,夸道:“哥们行啊,最近大有长进嘛!”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胖子不经夸,立时眉开眼笑。

  “这是个‘三叠浪’机关,里面有三个档位,两死一生,只有拨到正确的档位,打开的暗道才是通往地宫的。另两个嘛,不是刀山就是火海喽!”

  说完我爬上大床,同时招呼胖子也爬上来,就准备拉动细柱,发动机关打开暗门。

  “喂喂,等一下,涛子,你就不用‘听听’?”胖子心有余悸地看着我握在机关上的手道。

  胖子说的“听”是行内的术语,指的是,通过机关发动时发出的响动,判断机关是否经常被打开,或是长时间不用了。

  这是破解“三叠浪”这类机关的不二法门。像这种机关,是没有具体线索指明哪条是活路,哪条是死路的。只能靠看机关表面的使用痕迹,还有机关发动时的声响来判断,如果这些都判断不出来,那只能一个个依次打开,然后放活物下去试了。

  当年我来到这个地方是怎么判断正确档位的现在已经没有印象了,但是,哪个档位是正确的,我在握上细柱的时候,心中就有了明悟。

  这是记忆一点点复苏的好现象。

  “不用了,我有把握。”说完我用立拉动细柱,拨至正确的档位。

  毫无征兆的,床板忽然由中间分成两半,向下打开,我们也随之落到了一条倾斜的滑道上,飞快地向下滑去。

  滑道的设计颇为讲究,在中间还费力设计了一个盘绕,减少了整个滑道的弧度。也就是因为这,我们滑下的时候才没有把屁股摔成四瓣。

  滑道把我们送到了一个看上去颇为简陋的房间里,四面的墙上露着粗糙的表面,没有任何装饰。正对面的墙上有一道石门,看上去是由两道石板合并而成的,可以向外拉开的。只是现在在石门正中的地方,挂着块巨大锈迹斑斑的铁锁。

  胖子看到铁锁来了兴致,一边往外掏着几件开锁的家伙,一边对我说:“涛子你站一边,今让你看看哥们的手段。”

  说完兴匆匆地就打算上前开锁。

  我还不知道他,开锁的手艺是个精细活,胖子他耐不住性子,这么多年下来,还是个半桶水。要不是一看眼前的铁锁就是个粗笨货,他会这么积极?

  我一把拽住他的胳膊,说:“看仔细点再开,这玩意会要人命的。”

  我倒不是吓唬他,眼前的铁锁上锈迹深浅不一,有刮落的痕迹,显然有人碰过了。刚一下盗洞我就注意到了,宫殿密闭得很好,并没有其它的盗洞,也就是说,除了当年我跟林灵外,并没有其它人来过这里。

  既然我到过这里,这道铁锁如果只是一个普通货,又怎么会完好无损地挂在那呢?早不知道给我扔哪去了。

  胖子半信半疑地看了我一眼,倒也不敢莽撞,凑近了碰也不碰那锁,小心翼翼地上下看了看,脸色顿时有点发白。

  嘿嘿,知道厉害了吧?让你显摆!

  我轻轻地托住铁锁的底部,微微往上抬了抬,铁锁刚一抬起不到几毫米,便有觉得有一股阻力在后面拉扯。

  我的手立刻稳住,静静地托铁锁不动,对胖子说:“看看,锁后面有什么东西。”

  胖子闻言整个人都趴到了地上,从下望上瞄了瞄,惊叫出声:“这个机关有人动过手脚!乖乖,上面还连着根钢丝!”

  “你没看错?”我心里早有准备,没有大惊小怪。

  “肯定没错!”胖子很确定,完了还瞄了我一眼,古里古怪地说,“涛子,背后那个洞的断口看起来不像是几百年的样子,比较新。还有当时的机关应该不会用钢丝牵动吧?想一想,有没有印象?”

  我慢慢把铁锁靠在石门上,然后才把手抽开,苦笑着说:“完全没有印象!”

  断口比较新,还用钢丝牵引,胖子判断得没错,的确像是有人动过手脚的样子。至于他的表情为什么会那么古怪呢?这个……有点难以启齿。

  我年轻时候毛病多,入到斗里,只要发现有机关就兴奋得不行,非全给拆开来研究研究不可。如果只是研究也就罢了,偏偏我还有一嗜好,喜欢“改良”。就是在原有机关的基础上做些变动,把它变得似是而非,然后才会心满意足地离开。

  我是满足了,在我后面摸到那个斗的同行们就倒霉了。如果是个新手倒也罢了,毕竟我随手改动的机关,论精巧,论威力,也没有比原有的强多少,甚至还不如呢!但是,如果来的是个经验老道的老手,那……就算他倒霉了。

  我改良后的机关,没什么强处,就是在表面看着没什么变化,内里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如果让老手碰到,由于惯性思维再加上太过自信,很有可能就会中招了。

  要不是我早知道,当年来过这地方,下意识的留了点心,只怕也得吃点小亏。这种事我后来很少干了,当年主要是童心未泯,还有对机关很感兴趣,就喜欢做这种恶作剧。后来年纪大了,想想这样陷害同行好像不怎么厚道,怎么说咱也是倒斗界的一员,这种事干多了,会被祖师爷用雷劈死的。

  最主要的是,那种热忱,随着年纪慢慢增大,渐渐消失无踪了,现在在斗里遇到机关,我是能避则避,能躲则躲,早没了当年的兴致了。

  “涛子,这门好像有点不对劲啊!”

  我沉浸于往事时,胖子一点也没闲着,竟让他看出了点门道来。只见他掏出把匕首,缓缓地刺入石门中间的缝隙,才大约刺进去不到五厘米,便再也插不进去了。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这道门是假的。

  假如没有我插手,那原本的机关会是怎么样的呢?我从铁锁看到石门,又从石门看到铁锁,恍然大悟!

  原本的机关应该是这样的:石门中间的缝隙是假的,根本就是用来迷惑人用的,其实是一整片的石板。铁锁原来应该是固定在石门上面的,锁后连接着机关,如果插入正确的钥匙,便可以正常的转动,触发机关把石门从一侧拉开,跟现在的门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没有钥匙暴力破坏的话,由于铁锁跟石门是连在一起的,就会触发攻击性的机关,看样子应该是毒烟一类的。

  经过我的改动,那个铁锁就变成一个定时炸弹,无论有没有钥匙,是不是想暴力破解,只要一碰锁,就会触动机关。

  可这么设计威力是提升了,问题也来了。原本用来开门的机关给破坏了,就是说,没有办法像原来那样,只要插入正确的钥匙,就可以开门。

  也就是说,这个机关……,现在只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纯粹骗局。

  原来如此,我摇头笑了笑,伸出左手按在石门的左侧,猛地一发力。“咔咔咔”一阵响动,石门地被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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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二十九章 【千年孤独】

  过了那扇石门,越往里走,越觉得这个魔国女王只怕不是愚民以讹传讹,而的确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存在。

  一路上,机关无数,上至先秦流行,下至明末始现,应有尽有,简直成了各个时代的机关术的公开展览了。

  可以想象,当年我来到这个地方时,心里该有多激动。以我当时对机关术的沉迷,怕不是如痴如醉,乐不思蜀了吧!

  哈哈,当年如何现在还不知道,只知道现在我跟胖子倒是走得相当轻松。这里的机关早已被我自己在十几年前破了个精光,留下的也被改得面目全非。

  无论如何,毕竟是自己的手笔,稍作留心就不难看出来。于是,无惊无险地,我跟胖子花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到了地宫深处。

  无数时代都留下痕迹的魔国女王,正安眠在那里。

  与上面装饰繁杂的寝宫不同,在这个她停留时间最长的地方,女王并没有做什么装饰。偌大的房间内,只停有一张青绿色的巨大石床,除此之外,便别无他物了。

  那个石床明显不是凡物,在这炎热无比的沙漠深处,犹自不停地散发着丝丝寒气,犹如寒冰制成的一般。

  不过,此时此刻,这些都转移不了我们的目光。一进入这个房间,我跟胖子的目光便牢牢被平躺于石床上的女人吸引住,不能亦或是不愿,移动分毫。

  如果用“美丽”这个词来形容她,不仅无法表达出那种独特的气质,甚至让我觉得是一种亵渎。

  我从来都想象不到,世间竟然有如此绝俗的女子存在,第一眼看到她,浑身的浊气便为之一清,好似我们不是相遇于闷热的沙漠深处,而是在一个鸟语花香,风光秀眉的幽谷邂逅。

  她身裹一件宽松的,幽幽闪着蒙光的白袍,纤白的双手交叉在胸前,姿势自然已及,没有一丝僵直。若不是她的胸膛连轻微的起伏也无,简直就像是睡着了一样。

  晶莹的肤光,白袍上的蒙光,青石的白气,交杂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恍如梦幻的迷蒙感,完美得令人心醉。

  不,还不算完美。目光慢慢移上了她的额头,上面一道淡淡的,像一条展开了的表带般的白色印痕。

  长年佩戴手表的人,如果把手表除下,手腕上就会出现这样的痕迹。想来,她的额上,也许也曾经佩戴着一件饰物,只是如今,那件饰物不在了,于是留下了这条遗憾的印记。

  到底是怎样的饰物,才能配上她的容颜呢!

  正在想象着,一个画面突兀地出现在我眼前。依旧是那张绝俗的娇颜,不同的是,她的额上佩戴着条链状的,由一个个黑色环形晶石窜成的饰物,眉心正中处,则覆着一块半透明的黑宝石。

  同时,无数的图片有如拼图一般,飞快地在我的脑海中重组,构成了一个个连续的场景。

  当年的记忆,终于在时隔10几年,重新见证这份绝美时,完好无缺地回到了身边。

  有如看电影一般,当年的一幕幕在我面前重现,我有如一个看客一般,立在虚空中旁观。

  还是在这个房间,一个犹带着几分稚气的少年正拿着一把小刀,静静地锉着指甲。身旁,女王依然如现在一般,躺在青石床上一动不动,只是,她还没有失去额头上的饰物。

  一个少女,正站在床边,像欣赏一件精美首饰一般,低头俯视着沉睡的女王。

  “林灵,有件事想向你请教一下。”好像锉指甲是一件重要之极的事,少年头也不抬地说。

  世界上还有谁比我更了解这个少年呢,手肘不自然地抬得有点高,这是他手腕发力的先兆。刀尖,在烛火的映射下,闪着丝丝毫光。

  少女好像才注意到少年的存在一般,回过头来,做了个请的手势。

  “游戏也玩完了,可以告诉我你是谁了吧?”少年抬起头,微笑着说。眼神中带着丝兴奋,好像正在期待精彩大戏的上演一般。

  “为什么这么问,我是林灵啊!”少女小嘴一瘪,好似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

  “林灵?呵呵,这名字不错,可惜叫的人不是太多。”少年满脸戏谑地说。

  “嗯?我不懂!”

  “你不用懂,听我说就行了。”少年好整以暇地掂着手中的小刀,盯着少女的眼睛说,“知青办的纪录,这两年,到过陕北插队的北京女知青,叫林灵这个名字的,只有三个。一个当了兵,一个回了京,一个还在山沟沟里窝着呢!所以说喽,可惜叫这个名字人不是太多。”

  沉默了一会,少女忽然“扑哧”一笑,委屈的表情烟消云散。

  “你怎么会想到去查我呢?”少女笑着说,青涩瞬间退去,眉宇间尽是妩媚。

  “因为在鬼城那,你的表现太假了。”少年的表情略有点遗憾,好像对少女的反应不是很满意。

  “嗯?”

  “在幻境里,你不是做出副,好像在被你亲哥哥强暴的模样吗?”

  “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你表现得很好。只是我不太明白,女人遭到强暴的时候,都是闭着眼睛的吗?”

  “哦!”少女的脸上闪过了然的神色。

  “既然敢在我面前脱衣服,怎么会不敢睁开眼睛呢?是害羞,还是怕我从眼神里看出破绽?”少年看着少女的眼睛,想了想接着说道,“那块血碑也是你有意踢到的吧?是为了借机让我可怜你同情你,方便你利用我来这是吧!”

  少女用幽幽的语气说:“不是的,我并不知道有那个东西存在。博取你的同情倒是真的。”

  “想知道,我为什么不敢张开眼睛吗?”

  “因为当时我太高兴了,怎么也装不出悲伤的眼神。”说话的同时,她的眼神似乎穿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正看向虚空中的某处。

  “既然你都已经知道了,为什么还答应陪我寻找沙城。”少女的目光缓缓收回,重新放到了少年的身上。

  “无聊陪你玩玩而已,看你到底想干什么!还有你到底是谁?”少年满不在乎地说。

  “你知道吗?秦国大将出征,是不能携带家眷的?”少女突然伸手解下女王额上的饰物,同时用缅怀的语气说道。

  少年皱了皱眉头,没有阻止。

  “所以,当蒙恬将军被赐死于阳周县的时候,他新娶不久的夫人还不知情,犹自希望蒙恬将军能突然出现,拥他入怀。”

  “说这些干什么?我只想知道你是什么人!”少年不耐烦地说。

  少女好像沉浸在另一个世界中一般,丝毫没有停歇地继续说:“消息传回咸阳时,她直觉得,天都塌了下来。”

  “大将军并不英俊,也不温柔,而且忙得没有时间陪她,可大将军便是她的整个世界,现在她的世界塌了,她也不想再活下去了。”

  “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毫不犹豫地吞下了毒药。她想着,至少能跟最爱的男人,用同样的方法死去。”

  “在毒药发作的时候,她静静地躺在床上,想着在另一个世界,会不会有记忆中那个温暖的怀抱在等着她。”

  “毒药发作得很快,没一会儿,她就不能再移动哪怕一根手指。可是,过了很久,她还能清楚地听到侍女的一声惊呼,能清楚地感受到,被人抬着放入一个狭窄的空间。然后……便是无边的压抑。”

  少女的声音,不可抑制地颤抖起来,可她没有停止,继续不停地叙说着。

  “很久很久,她就这么一直‘清醒’着,就像一个永远不需要睡觉的人,徒劳地张大着眼,整个世界,却是黑漆漆的一片,没有风、没有花、没有声音,更没有期待中温暖的怀抱。”

  “就在她以为,这样的日子将无穷无尽地,一直继续下去的时候。眼前忽然大亮,一股新鲜空气涌入,她惊喜地发现,她能动了。”

  “是一个叫刘去的人,挖开了她的坟墓,撬开了她的棺材。很快她就知道了,这个人居然是一个王爷——广川王刘去。汉朝的王爷啊,大秦呢?原来,塌了的,不仅仅是她一个人的世界。”

  “刘去对她很好,没有一个王爷的架子,整天陪伴着她。可她却还是不开心,因为她知道,刘去喜欢的,仅仅是一个死而复活的身份,而不是她这个人本身。”

  “她依然很想回到那个温暖的怀抱,可她害怕。死,实在是一件太恐怖的事情。那样的日子,她已经过了上百年。”

  “她甚至不敢闭上眼睛,不敢睡觉,怕一觉醒来,又回到那个狭窄的空间,闻到的,尽是死沉沉的气息。”

  “好在,她也不再需要睡觉。没过多久她就发现,她可以不吃饭、不睡觉,而且,她还不会老。”

  “身边的人,一个个老死,她却永远17岁。就像一个游魂一样,她到处飘荡,不敢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生怕人发现,她不老的秘密。”

  “时间就像流水一样,一个千年,又一个千年。她遇到过很多人,有的,鼻子像他;有的,眼睛像他;有的,背影想他……,但,他们都不是他。”

  “漫长的生命,有时候也不是件好事。她无聊,苦闷,又不能用整整两千年的时间,去回忆,在他怀里的两年。”

  “直到有一天,她看到有人光明正大地挖开了一座坟墓,清点里面的藏品,然后用大车拉走。这些人,就像当然救她脱困的刘去一样,可以在太阳底下,无人阻挡的挖掘他人的坟墓。她感到很有意思,于是想办法混了进去。”

  “这本不过是两千年来,她做过的无数事中的一种罢了。没想到是,在一次考古过程中,她无意间又看到了他,这时候,她才明白,用了两千年来酝酿的感情,爆发出来是多么的惊人。她开心极了,恨不得马上扑到他的怀里,凑到他的耳边,宣泄积聚了两千年泪水和委屈。”

  “可是她不能,她面对的,不过是一个幻影而已。”

  “这时候,她忽然想起塔娜曾提到过的,广阔的沙漠中,有一座沙城……。遥远的记忆慢慢复苏,她渐渐记起,在她的时代,沙城就已经存在。不过它有着另一个更美丽的名字:梦城。”

  “梦城中有一个梦女王,她收集见过的所有人的美梦,然后陷入沉睡,用几百年的时间,去一个个经历。女王有一件饰物,谁只要能戴上它,便也能活在梦中的世界。”

  少女把饰物缓缓地配到自己的头上,看着少年说:

  “我只是想,活在自己的梦里而已,因为,梦里有他!”

  话音刚落,一个黑色漩涡凭空出现在少女的身后。漩涡越来越大,少女长长的秀发忽地高高扬起,好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扯向身后无边的黑色。

  少女恍若不觉,只是微笑地看着少年,轻声说:“谢谢你,聪明的小男孩。你是唯一一个知道我故事的人,不过,还是忘了它吧!”

  随着少女的话语,她额上的黑宝石忽然闪过一抹晶亮……

  记忆到此为止,林灵得到了那件首饰,可她得到了真正想要的东西吗?

  为什么,她还在世界上游荡着,是在收集别人的美梦吗?

  孤独一个人,流浪了2000多年,没有一个可以诉说,这又是怎样的寂寞啊!

  林灵的故事到此为止,无论我怎么搜寻,却再也也没有听到过她的消息。

  只是,每每伫立在街头,看灯火阑珊,人来人往时,我总不禁四处张望,希望能再看到那个,孤独游离的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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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三十一章 【密谋】

  炉子里发出一声声咕噜噜的响动,水开了。

  我起身沏了两杯乌龙茶放在桌上,氤氲的水汽中,我们两个大男人相对而坐,一时无言。

  晕,静坐抗议还是怎么着,如果对面换成Hellen,我不介意跟她坐上一整天。韩志这个黑炭头,免了吧!

  我摇了摇头,端起杯子抿了一口,笑道:“韩兄弟,现在管你们这块的公安,都要练这么一手?”

  说着我放下茶杯,比了火中取栗的姿势。

  “哪能啊!”韩志失笑道,摇了摇头,低头看着自己练有销金指的右手,沉吟片刻,缓缓地叙说出了一个秘辛。

  民国时期遗祸,乱世的余波,再加上财帛暴利诱人,解放后盗墓行为仍屡禁不止,致使大量的国宝文物流失海外。

  走私贩卖一块,由于涉及取证和牵涉到境外的一些事情,公安方面很难有效的打击。于是,有关部门痛定思痛,决定釜底抽薪,定下了一个长达三十余年的“饲虎”计划。

  所谓的“饲虎”计划,就是由国家有关部门出面,招安了一批经验丰富,各具绝活,又愿意安度晚年的倒斗界老元良,以他们为教头,教导一批小孩子倒斗的各项绝活。这批小孩子有的是那些老元良的后生晚辈,有些则是无父无母的孤儿。

  韩志,就是这批小孩子中的一员。

  待他们成年后,便由有关部分安插,通过各种途径,使他们跟那些倒斗团伙扯上关系,最好是能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贩卖文物的,跟盗窃古墓的,二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没有前者,倒斗者的手中的珍惜古玩便难以出手,价值难免要打个折扣;没有后者,就没有货源,那走私组织也难以生存。

  那批由国内顶级好手教导出来的孩子,各个都有一手实用的倒斗绝技,因此在盗墓团伙中都颇为混得开。而倒斗团伙跟境外的走私组织又多有联系,于是,靠着他们做内应行反间,有关部门多次顺藤摸瓜,着实捣毁了好几个在国境线上来回倒手的文物走私组织。

  难怪韩志不是同行,却有这样一手我都羡慕不已的绝技,敢情是那些老家伙的嫡系传人啊!

  韩志看着自己的右手,娓娓道来,有意无意间,眼中都流露出一丝伤感,好像这只右手中,蕴藉着什么哀伤一般。

  他人的心事我没有兴趣去揣度,不过看他的神情不似作伪,我慢慢放下心来,跟他谈起了正事。

  “说吧!你们想让我做什么?”我点上根烟,淡淡地问。

  “我是来……”韩志想都不想地张口就待要说什么,被我挥手止住。

  迎着他疑惑的眼神,我干脆地说:“别跟我说什么你们是来帮我的之类的,那些话留着骗小孩吧!哥们我是自己送上门来了,想怎么利用你就直说,做不做在我,免得到时再有些什么不愉快!”

  我这是把话摆明了说清楚,生怕的是,他们脑子一热,又来卧底那老一套,让我到沉沙那边卧底去。这种事,我是坚决不干的。

  这么多年来,我早就过了脑子一热,不管不顾的年纪了,深知什么叫做成名非侥幸。一个游走在法律与黑暗边缘的组织,数十年来屹立不倒,又岂是幸至!

  韩志颇有深意地望了我一眼,语调中带着欣赏说:“张兄弟你放心,我们不会让你做有悖‘原则’的事。”

  “原则”二字他特意重读,其中含义不言自明,丫的是嘲笑我胆子小来着。胆子小就胆子小吧,刚把人家的成员给做掉了,又屁颠屁颠地送上门去,这可不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事,简直是把脑袋双手奉上。这种事,没得商量,坚决不干。

  我叼着香烟,仰着头看向天花板,好像那里长了花一般,定定地看了好久,就是不答他的腔。

  韩志看我不受激,摇头苦笑道:“你不用这么防备吧!我们没有恶意的。”

  话音刚落,他随即又正色道:“陈教授提到过,你手上握有该组织势在必得的东西。我们的计划是,既然这样东西对他们如此重要,那用不了多久,他们估计就会找上门。希望张兄弟到时能跟我们配合,将他们的首脑一网成擒。”

  我听了直皱眉头,疑惑地问道:“你们这是拿我当饵啊!可以,我可以跟你们配合。不过,你们怎么这么肯定他们的首领会亲自出面呢?据我所知,像这种组织的首领一向是不敢踏足大陆的,不是在公海是漂着,就是在台湾岛上猫着,没那么容易跟我见面吧!”

  韩志自信地笑了笑,说:“这个你不用担心,只要你手上的东西有足够的价值,同时你坚持要见对方的首领,他就一定会出来跟你见面。因为,他现在就在大陆。”

  咦?我愈加疑惑,他们如此神通广大,连对方组织首脑的行踪都这么肯定,那还要我干什么?

  看着我疑惑的眼神,不置可否的态度,韩志苦笑一声,把最后的老底也竹筒倒豆子一般全倒了出来。

  原来,在半个多月前,沉沙海洋资源公司的首领携几乎全部骨干来到大陆,并或邀请或胁迫地招来不少行内的高手,一起盗掘一座蕴藏丰富的古冢。

  该古冢位于广东与福建的交界处,赫然是大名鼎鼎的南越王赵佗的陵墓。年前,赵佗之孙,赵昧的墓葬被考古发掘了,里面蕴藏之丰富震惊中外,由此可想见其祖赵佗之墓的富有。

  赵佗其人,也是一个传奇性的枭雄人物。他本是大秦的官吏,也算是手掌军政大权的要员了。在陈胜吴广起义,刘邦项羽楚汉争雄的时代,他按兵不动,手握数十万大秦精锐,坐看兴亡。

  待刘邦定鼎中原后,赵佗名义上俯首称臣,却一日也未曾受中央管制,更有称帝东南的行径,后见事不可违,立刻改弦更张,再次称臣。

  赵佗年逾百岁后善终而死,到他死前为止,一直是名副其实的东南土皇帝,富不下大汉朝廷。

  这种绝代枭雄的墓葬,说不感兴趣那是假的,职业病犯了,手直痒痒,恨不得亲身进去一探虚实。

  “我们有一个兄弟,趁着他们广招人手的时候混入其中,以上的消息都是他提供的。”韩志说这话的时候,神色似乎有些黯然。

  “这位兄弟?”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半个月前就跟局里断了消息,估计是凶多吉少了。”韩志以看似平静地语气缓缓说道,可那留下深深牙印的下嘴唇,却暴露了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兔死狐悲,自古有之,他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我在心中着实嗟叹了好一阵。

  “奇怪的是,国内的行家几乎都收到了沉沙的邀请,怎么会漏了张兄弟的那份呢?要知道,现在小字辈的行家,就以你跟胡八一为最。”韩志沉吟半晌,忽然开口说道。

  当然不会找我了,那时候,我正被他们耍得团团转,在内蒙古的老林子里喂蚊子呢!可这话不能说,我只能苦笑道:“那会胡八一正在云南,我嘛,许是他们看不上我这两手吧!”

  韩志意有所指地说:“张兄弟太谦了,可能是他们知道你那时另有要事,没敢打扰吧!不管如何,这次请张兄弟务必帮忙了。”

  谁说跟聪明人说话轻松来着,我怎么觉得累的慌。不想再跟他绕圈子了,我颔首说道:“好吧,就按你们说的办,我会配合你们的工作!”

  “嗯!”韩志点了点头,留下了他的联系方式,然后伸出手来跟我握了一下,便转身离开了我的小窝。

  其实按我的本意,是不想跟他们合作的。给陈教授打电话,也是抱着打听消息的心思而已,没想到到惹来了这尊神。现在之所以爽快答应,大金牙的安危是个问题,另一个原因是:我毕竟干的是倒斗的这一行,虽说有自己的原则,国宝之类的东西坚决不往外卖,可往深里一想,其实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的遮羞布罢了。

  我自己不往外卖,可买主往哪再卖出去,那是人家的自由,我也没法干涉。这么多年下来,摸着良心,我绝对不敢说,我倒出的国宝就没有一件流出到国外去。

  算是赎罪也好,算是卖个交情,以后好相见也罢,总之这次我是拿定主意要跟他们合作了,如果能把大金牙救出来,再把这个走私团伙一网打尽,那也算是件功德了。

  目送韩志离开后,我走至窗前,一把推开窗户,贪婪地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心中的抑郁慢慢消散,整个人也平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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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三十二章 【城西梅园】

  韩志离开有两三天了,我没有跟公安方面联络,也没有受到沉沙组织的消息,日子就这么平静地过着,仿佛所有人都把那件事抛诸脑后,没有人再提起,大金牙也依旧音信全无。

  这些天来,我都守在店里,门都不敢出一步,说得难听一点,就是去方便,我也是一阵小跑。现在沉沙方面早知道我已经回来了,随时都有可能给我消息,要是因为我的怠慢,而让他们恼羞成怒,切下大金牙的手指头之类的给我送来,那就不好了。

  这两三天来,一片风平浪静,但我的心里却一直不敢松懈下来,用一句话可以形容此时的情形,那就是:

  暴风雨前的平静。

  这样的日子就这么持续着,直到,三天后的午夜。

  那时候我已经上床睡觉了,正做着美梦呢,忽然一阵剧烈的敲门声把我惊醒了过来。

  自从开了这家小店后,我就在店后给自个筑了个窝,毕竟三十好几的人,见天的到胖子家里刷夜也不像话不是。

  这时候来敲门的,不是来捣乱的就是有急事,无论哪种我都不能怠慢了。一阵手忙脚乱的套上衣服,拿了手电筒走过去开门的时候,五分钟已经过去了。

  这么会时间,敲门声不仅没有停息,反倒有愈演愈烈的态势。

  刚一拉开门栓,打开门,便见一个人影朝我跌了过来。我吓了一跳,以为是仇人找上门来了,下意识地就拉开架势准备接招。

  定睛一看,才发现扑进来的竟然是个女人,看那衣服打扮,还有几分眼熟。

  “你是?”我搀着她的胳膊把她从地上扶了起来,看这样,刚刚这女人应该是趴在门上用手锤门,我这么猛地把门一拉开,她不就跌了进来吗?

  “咦,黄娟!你怎么跑来了?”那女人一抬头我就认出来了,原来是大金牙的老婆黄娟。

  自从大金牙没了消息后,她整天的以泪洗面,除了照顾孩子外,什么事也不敢去干,连门都不敢出一步,苦等着大金牙回来。我跟胖子和大金牙也算是老交情了,却也没怎么跟她说过话,跟她不是太熟,什么事能让她深更半夜的抛下孩子跑到我的这来?一种不详的预感涌上心来。难道……大金牙有什么坏消息了。

  大金牙失踪到现在,沉沙方面一直没有跟我联系,难道……,他们不想拿他作为要挟我的筹码?

  “老金出事了!张哥,你一定要救救我们家老金啊!”黄娟像溺水的人捉住救命稻草一般,死死地抓着我的胳膊,泣不成声地说。

  好不容易才挣开都被她掐青了的胳膊,我扶着惊慌失措的黄娟到屋里,还给她倒了杯水,好不容易等她平静下来了,才问道:“出什么事了,你慢慢说,放心,万事有我。”

  “张哥,老金让人给捉了,只有你能救他了。”黄娟的还是十分激动,她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家庭主妇,忽然遇到这种事情,有这种反应也是难免的。

  安抚了好一会儿,才慢慢从她口中问出了事情的经过。

  一个小时前,忽然有几个闽南口音的男人找上门来,对黄娟说,大金牙已经让他们给绑了,想他没事的话,就要乖乖听话,马上帮他们送封信到我这里来。

  黄娟她哪经过这事,给吓坏了,才会到了我这连话都说不利索了。好不容易说清楚了,她才紧张地从怀里掏出张被捏得有点皱巴巴的信笺,双手递到了我的手上。

  听了黄娟的描述,我稍稍放心了点。他们的意思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了,大金牙已经在他们手里了,让我乖乖合作。至于送信,谁送不是送,为什么要让大金牙的老婆来送呢?摆明是想给我增加压力,让我不能不乖乖听他们的安排。

  没事就好,我悬在半空中的心终于放回了肚子里。

  轻轻掂了掂手中的信笺,轻飘飘的毫无重量,却又似重愈千斤,上面至少,挂着大金牙那小两百斤呢!

  这件事,跟大金牙没什么关系,他纯粹是被我拖累的。就冲这一点,我也不能置之不理不是,再说了,我还正等他们送上门来呢,事情,总要有个了解的。

  手上的这封信没有信封,只是一张单独的便笺,整整齐齐地折成三段。明黄色的信纸,被黄娟捏得皱巴巴的,上面附有她潮湿的手印,可见她有多么的紧张。

  我有点怜惜地看了看她,心中叹了口气。男人间的事,何必让这样的小女人担惊受怕呢!他们这么做的意图我很清楚,但利用这么一个局外的女人,未免太不地道了。

  “张哥,上面写着什么我看不明白,您瞅瞅,看我家老金到底怎么样了?”黄娟满脸忧色地看着我,指着被我拿在手上,却一直没有翻看的信笺说。

  “没事,有我呢!小鑫怎么样了?没事吧?”

  小鑫是大金牙的女儿,小丫头片子聪明伶俐,很得大金牙的宠爱,宝贝得命根子似的,要是她有什么三长两短,大金牙非急疯了不可。

  “我把小鑫放隔壁阿婆那照顾了,那帮人凶神恶煞的,我怕他们再找来,不敢让她一个人呆在家里。”毕竟是母女天性,提到小金鑫,黄娟的脸上那抹担忧是怎么也掩饰不住的。

  我点了点头,打开了那张信笺。首先入目的是一笔珠圆玉润、含而不露却锋芒自现的毛笔字。好字,我暗自赞叹一声,这样的毛笔字,没个20来年的苦功,决计是写不出来的。

  “张涛贤侄台鉴:

  君技艺精深,人品高洁,吾虽僻居海外,亦闻君之大名,奈何缘悭一面,惜之憾之!

  后闻敝属与君协力,吾心实慰。

  惜哉命薄,其竟不能长伴君之左右,此非君之失,实乃其命该如此,与人无碍。

  今于闽粤福地,偶遇君之挚友,幸甚幸甚!未敢怠慢,乃延之常住,望能请益一二,聊慰吾心。

  恰闻君偶得一丹青佳作,以君之眼界,量非凡品,余不才,于丹青之道亦沉浸多年,望有缘能品鉴一二,足慰平生。

  当此佳日,望君不吝,三日之后,城西梅园,余自当扫塌烹茶,以待佳客,盼与君晤!”

  末端,盖着一个鲜红的印章,上面是篆体的“沉沙”二字。

  哼!文绉绉一大堆,不外乎是说以往的过节一笔勾销,大金牙在他手上,想要他活命的话,带着天下墓葬总图来换。

  其中有几分真诚,我连猜都懒得猜了,反正我也在算计他,大家彼此彼此,老大不说老二了。

  想了想,我提笔给他回了封信。咱当然没有他那笔秀气的书法了,这玩意,我懂得欣赏,但要是让我写,还真不敢献丑了。

  “沉沙主人如晤:

  闻君之邀,余心窃喜之,诚惶诚恐,何幸至此!

  三日之后,吾必携宝践约,必不使君空候。

  然,偶闻君之伟业,心实向往之,望亲晤君面,聆听教诲,则不虚度矣!”

  意思很简单,你的邀请我接受,天下墓葬总图我自会带来,不过,我要求当面给你,别派些小鱼小虾出来糊弄。

  这篇文绉绉的东西把我整出了一身的汗,文化人真他妈的不容易当,把我给憋的。

  我把写好的信笺交到黄娟的手上,让她带回去。沉沙组织的人既然通过黄娟把信带给我,必然也会派人到她那去取回信,这是题中应有之意了。

  看来那群人实在凶恶,听我说还得再见他们一次,黄娟的脸色立马就白了。这我也没办法,只能好生地安慰了一会,保证大金牙一定没事,好说歹说的,才把她劝回了家。

  三日之后,城西梅园,呵呵,这老贼头倒有一身雅骨。想了想,我拨通了韩志留个我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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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三十三章 【沉沙梅老】

  三日之后,城西梅园。

  在北京住了这么多年,还真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地方。

  到了地儿,报上名字,就有佣人在前开路,领着我们走进了这座园林。

  流泉假山,林荫蔽日,当真是个避暑的好去处。这个沉沙组织的头目,还蛮会享受的嘛!大约走了十几分钟,佣人把我们安排到了一个不大,但精致的客厅之中,奉上茶,便再没声息,就这么把我们三个撂在那里。

  忘了交代,跟我同行的还有胖子跟韩志二人,原本Hellen也想来的,我考虑了下没同意。按韩志的说法,只要见了正主,由他确认了身份之后,就通知外人的公安进来捉人。原则上是没有什么危险的才对,但是这种事谁说得准呢,毕竟大家都是亡命之徒,临死一搏的话,难免没有个损伤,所以仍她如何哀求,撒娇佯怒假嗔,我最终还是没敢带她来。

  在路上我就问过韩志了,既然知道正主儿今天会在梅园出现,那干嘛不直接派人围上,瓮中捉鳖得了,非要这么麻烦,到人家地头跟他见上一面。

  当时韩志那个表情,跟见了白痴一样。经他一解释,我也觉得自己很白痴。按他的说法,沉沙的主人,是个年逾花甲的老头子,一辈子闯荡江湖,都没栽过跟头,小心着呢!我要是不亲自出场,真真切切地坐到园子里,他压根连园子都不会进。

  还说,之所以找我做饵,也是有原因的。我张涛毕竟在这个行当里混了十余个年头,货真价实干的是倒斗的买卖,也没有跟公安打过交道,信誉还是不错的。

  要不是我正巧打电话给陈教授,而陈教授又跟他们专案组的人有联系,我跟韩志他们是无论如何也扯不上关系的。所以,那个老滑头(这是韩志的原话)才会同意跟我见上一面。

  局已设下,就等正主儿入网了。

  等了两个多小时,除了添茶的小厮外,连人影都不见一个。就在我们以为对方放我们鸽子,或是察觉到我们的布局,忐忑不安时,一声爽朗的笑声从门外传来。

  “哈哈,失礼失礼了,俗务缠身,慢待贵客了!”笑声未歇,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从门外走了进来。

  按韩志的资料,这个老人至少有7,80岁的年纪,但现在看来,老人笑声爽朗,面色红润,健步如飞,哪有一点老态?

  “哪里,是我们早到了。”我向老人抱了抱拳,客气道。

  “敝姓梅,单名起,字龙空,沉沙集团正是老夫的产业,之前小儿辈多有得罪,毋怪毋怪。”

  “不敢,不敢,是晚辈处事鲁莽,让梅老见笑了。”

  没想到,传言中老奸巨猾的走私头头,竟是这般爽朗豪气的模样。谁能想象,这样豪爽气十足的老者,竟会干出绑架勒索胁迫之类的事情,当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这两位是?”梅老头一副刚看到韩志和胖子的诧异模样。

  “这是林爱国,我的搭档。这位是韩志勇,也是倒斗行里的老手了,我们正在商量着一起出趟活。正好梅老见招,韩兄弟也想趁这个机会见老前辈一面,若能得前辈赐教一二,就够我们这些小字辈的受用终身了。”

  这话肉麻的,说完我自己都浑身哆嗦,鸡皮疙瘩不知道掉了多少。梅老头倒似一副让我拍得很舒服的样子,笑眯眯地让我们坐下喝茶,眼神看似无意地多次扫过韩志,最后在他的右手上停留了片刻,才最终放过了韩志,又回复成人畜无害的样子。

  看梅老头没起疑心,我暗松了口气。说起来韩志那个销金指的功夫还真是练对了,典型一个活招牌,行内人一看就是同行,绝不会联想到公安那去。

  “呵呵,一个好汉三个帮,能有这样的兄弟帮衬着,怪不得张小哥小小年纪就有如此的成就名声,好生让人羡慕啊!”梅老头捋着胡须说。

  “梅老客气了,我们要向您学的地方很多。不过……,晚辈有一个朋友,似乎跟梅老处得颇为不错,一直打搅着梅老。现在他家里有点事,梅老能不能高抬贵手,放我兄弟一马?”实在忍不住了,开口向梅老头要起了人来。

  果然是人老精,鬼老灵啊,老丫的滑不留手,跟他寒暄了半天,硬是说不到正题上,太极推手的功夫让他玩得炉火纯青,没辄了,咱还是直说了吧!

  “高抬贵手之类的话提也休提,老夫只是和金小哥相谈甚欢,留他住了几日罢了。”梅老头笑眯眯地说,同时两手一拍“啪”地一声脆响。

  大门被从外面推开,一个身着旗袍,年纪约在二十出头的美丽女子一步一摇地走了进来。进门后,她先是对着梅老头后对着我们,分别福了福,姿势柔和自然,充满了古典的美感。

  我要的是大金牙,梅老头让她进来干嘛?“梅老,您这是?”我忍不住问道。

  “呵呵”梅老头笑了笑,没有回答我,而是向那个女子问道:“怎么样了?”

  “金先生已经安全地回到家中,他说很感谢董事长这些天的照顾。”女子双手放在大腿上,躬身说道。

  “如何,张小哥对老夫的安排是否满意?你们一进门,金小哥就已经启程回去了,小小梅园,又岂敢留客呢!”

  虽说我既然进了这个门,那大金牙也就没有什么扣留的价值了,但未谈条件先放人,梅老头这手玩得倒是光棍。

  他没必要骗我,看来大金牙的确已经回去了。这我就放心了,等等计划能够顺利实行,会不会跟他们翻脸动手,我心里都没有底,大金牙看是留在他们手中,总是个顾及。

  “下去吧!”梅老头挥了挥手,那个古典美女立即柔顺地退了下去,同时轻无声息把大门带上。

  等她关好了门,梅老头便用右手食指轻敲着桌面,两眼炯炯有神地看着我,意思很明确:人我已经放了,我要的东西呢?

  我叹了口气,从怀中掏出那个以四条人命为代价,却一分不值的卷轴递了过去。

  卷轴递到了梅老头的手上,我并没有马上放手,而是等到他皱着眉头看向我的时候,说:“梅老,看这个卷轴之前,请你耐心听晚辈讲几句话。”

  说完我手一松,卷轴落入了他的掌中。

  “梅老,您能接受得了一些无法置信的事吗?”我端起已经有点凉了的茶,在唇边抿了一口,轻轻地问。

  “嗯?”梅老头眉毛一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答道,“老夫跟你一样,也是倒斗出身,什么离奇古怪、巫蛊邪祟的事没见过。何须多问!”

  “那就好。”我点了点,说,“既然如此,希望梅老在看完这个卷轴后,能平心静气地想一想,再做结论,晚辈感激不尽。”

  梅老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缓缓地打开了手中的卷轴。

  惊愕、愤怒、疑惑、了然……,各种神色在他脸上一闪而过,不过一皱眉的功夫,又回复了云淡风轻的模样。

  要不怎么说姜是老的辣呢,看人家着修养,想当初,我第一次看到这个卷轴时,是何等的震惊啊!

  梅老头并没有轻易地下结论,只见他从怀中摸出个放大镜来,仔细地在卷轴的细微处查看了起来。同时,手掌轻轻地在上面摩梭,感受上面的纸质与纹路。好半晌,才见他长出了一口气,毫不珍惜地随手将卷轴抛到了桌上。

  “原来如此,真是没有想到,一代‘地仙’,竟然是……,哈哈,当真是出人意料。”一笔巨大的财富,就这么化为乌有,梅老头居然神色不变,犹如局外人一般随口感慨,一得一失,似乎不能在他的心上留下哪怕一点的痕迹。

  这也算是枭雄之姿吧!我暗暗感慨,语带恭敬地说:“多谢梅老的信任。”

  “老夫淫浸古玩业数十载,如果连真伪都辨别不出来的话,这把年纪岂不是活到了狗身上去了。”

  说完他摇了摇头,有点感慨地继续道:“看来我那几个不成气的属下,便是因为这个原因,跟你产生了误会是吧?”

  “正是,是晚辈处世不周了……”

  梅老头摆了摆手,止住了我的话,说:“那是他们有眼无珠,怪不得小兄弟。只是可惜我那个干女儿命薄啊!小雯她小小年纪就吃了不少苦,跟我的这几年我又没好好教她,始有今日之祸。”

  什么?我眼睛登时睁得老大,曾雯雯是他的干女儿……

  干女儿死了,他还可以跟仇人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喝茶?这个……,用修养二字,似乎不能解释了。

  我暗暗观察四周的环境,已经有一言不和,转身逃命的觉悟了。没想到的是,梅老头绝口不再提这件事,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聊着些没边的事。

  耐着性子应付了一阵后,我忽然看见韩志的动作有些不对了。只见他的右手慢慢地缩进了袖子了,同时袖口开始一抖一抖地颤动了起来。他这是在发暗号让外围布置的公安进来捉人。

  看这情形,我忽然站了起来,对梅老头说:“今日多有打扰了,晚辈告辞了,日后梅老有闲,晚辈再上门讨教。”

  说完拉着胖子跟大金牙就准备走人。

  我话刚说出口,韩志立时满脸愕然地看着我。按他们的计划,是我们在这里拖住梅老头,方便他们外面的行动。

  开玩笑,兔子急了还咬人呢,这地方梅老头到底埋下了多少人手韩志心中也没数。外面的人一冲进来,梅老头又不是傻的,非当然闹翻了不可。做做鱼饵我没意见,拼命?想都不要想。

  韩志是以我朋友身份来的,现在我要走了,他总不能赖着吧?于是他无奈地跟着我站了起来,狠狠地白了我一眼,然后眼珠子四处乱转,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

  不想这时候梅老头倒是帮了他一把,见我要走,梅老头也不挽留,只是让我们稍等片刻,他有礼物要送给我们。

  礼物,不好吧!杀女之仇不报也就罢了,还送我礼物,我张涛没这么大面吧?梅老头也不给我拒绝的机会,招呼伙计把礼物抬上来,接着他就说人老了毛病多,屋子里呆久了气闷,跑到门外呼吸新鲜空气去了。

  梅老头的反应很奇怪啊,难道在算计什么?琢磨了半天没有头绪,却听得旁边传来一声惊呼,还有大口吸气的声音。

  转头一看,伙计们抬上来的礼物已被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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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三十四章 【琥珀少女】

  当真切地看到这件礼物时,我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有这么激烈地反应。

  那是个一人高矮的巨大的琥珀状物体,呈半透明的褐色,里面,赫然封着一个笑靥如花的娇嫩少女。

  少女不过十三、四岁的年纪,身着红色的纱衣,梳着双丫髻,赤着双纤足,肤白胜雪,巧笑嫣然。

  雪白的贝齿,轻轻印在嫩红的唇瓣上,微微侧着头,一抹笑容正在绽放,浅浅的梨涡也随之显现,更有清澈的大眼睛,看似犹在俏皮地扑闪着……

  这是何等的美丽又是何等的残酷啊!这样花般的少女,就这么在她最美丽的时候,被久远地尘封住了。

  转瞬即逝的美丽得以永久留存,但活生生的人,却已经不在了。

  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我使劲摇了摇头,狠了狠心把琥珀少女重新装回了箱子中,交给胖子背着,我独自一人走到外面的花园中向梅老头告别。

  “梅老,晚辈告辞了,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了。”我走到花园中时,梅老头正背手望着夕阳,不知为何,一股苍凉迟暮的感觉迎面扑来。

  “只怕再见无期了,张小哥自己保重吧!”梅老头淡淡地说,眼神越过我的肩膀投向我的身后,没有回头,但我依然能够清楚地感觉到,他正在看着的是胖子抗着的琥珀少女。

  再见无期?难道梅老头有什么预感了吗?以他的罪行,捉到该够枪毙了吧!

  韩志的信号早已发出去了,刑警公安们随时可能冲进来,我没心情跟梅老头寒暄,也没时间深究,他为什么把琥珀少女,这种一看就是绝世之宝的东西如此轻易地送给我。

  长叹一声,我对梅老头拱了拱手,权当告别,便与韩志及胖子,一起步出了梅园。

  刚一出门,韩志便离开我们去跟大部队会和了。看样子他是对我余怒未消啊,到最后除了一个白眼,连句话都没再跟我说过。

  当时不以为意,后来才觉得遗憾,今日一别,竟再无相见之日,我再也没有机会跟他说话了。

  事后不久,行内便有传闻:沉沙梅老,于梅园被围,自觉脱困无望,又不愿受牢狱之灾、庭审之辱,终饮鸩而亡。

  扪心自问,我对梅老头其实颇有点内疚的感觉,之前跟他是敌非友,现下更是一直在算计着他。他不仅不为手下向我报复,反倒送我至宝,我却这么对他,实在有点不够意思。

  奈何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接下来的事,由不得我做主了,不过是口头感慨罢了。直到此后一连窜的时候接连发生的时候,我才知道,就连这个口头感慨都是白费感情,一代枭雄,老奸巨猾,又岂会如此好心。

  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这件事过后,不知怎地,我总有种意兴阑珊的感觉,做什么都提不起精神来,甚至连大金牙跟我提供了几个富穴的线索我也提不起兴致去探上一探。

  整日里都窝在店中,研究那个琥珀少女,偏偏多日的钻研、查阅、请教,却毫无头绪。我总觉得,它不仅仅是个珍玩这么简单,里面似乎蕴藏着什么艰深的奥秘。

  事情过去很久,记忆渐渐模糊,可在梅园中,与梅老最后话别的场景却愈加清晰了起来。我慢慢地,竟似能捕捉到当日,梅老越过我的身躯,望向琥珀少女时,眼中一闪而过的异彩。他把这样一个东西如此随意地交到我的手上,又有着什么含义呢?百思不得其解。

  除此之外,便是与胖子,Hellen,胡八一还有王凯旋他们一起喝酒聚会,神侃胡吹,日子倒也过得飞快。忘了说,这段时间,通过胡八一的介绍,我还认识了一个美国华侨——Shirley杨。

  说起来Shirley杨身上与Hellen有不少相似之处,只不过Shirley杨更冷静,Hellen更感性一些罢了。听王凯旋跟我说,胡八一那小子似乎对Shirley杨很是有点意思,就差捅破那层窗户纸了。

  因着胡八一的关系,我跟Shirley杨也着实见了好几次,但奇怪的是,除了初次的那点印象外,她在我心里的形象完全是模糊不清的。那几次见面,她到底说了什么,我竟一点印象也无。

  放在其他人身上,这也许不足为怪,但出现在我身上,就很是奇怪了。我对这些细节,一向都是很留心的,习惯从细节处分析一个人。这是多年的倒斗生涯留下的职业病,我对身边出现的人和事,从来都是很小心的,不知为何,这次竟会如此马虎。更何况,Shirley杨并不是什么路人甲乙丙丁,而是我兄弟的意中人,我竟会如此大意,这其中,一定有着什么问题!

  很多事情,如果及早的发现,便能轻易地避免。但这样的机会,却被我轻轻地放过了。也许是多日的平淡生活消磨了我的韧性吧,没过多久,我不仅没弄清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失误,甚至连琢磨下这个事情的意图本身,也被我忘得一干二净了。

  于是,很多本可避免的事,就这么微微凝滞了一下,便毫不停留地继续按固定的轨迹运行着。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愈加慵懒,动都不太想动。人一静下来,思绪便跟泡到水里的海绵般,越胀越大。

  这么多年的倒斗生涯下来,我第一次问了自己,为什么要倒斗?是啊!为什么?年幼时,是为了新奇,为了生存。到了后来,生存的压力,似乎也并没有像我自以为的那么沉重,支撑我乐此不疲的继续着的,到底是什么呢?

  如果是在一个月前,我会毫不迟疑地说,是兴趣,我喜欢干这个。但现在,这句话我却再也说不出口了。不知怎么地,对倒斗这件事情本身,我竟似厌烦了起来。这个念头,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从小到大,除此我似乎再也没有其它的兴趣和能力了,现如今,对它也失去了热诚,那,我还能做什么?

  混吃等死?算了吧,以我的性情,我宁愿自己朝脑门上开一枪,也不想让别人看了笑话。

  一次喝酒的时候,我忍不住对胡八一吐出了我的想法。在我的印象中,他跟我一样,也是对倒斗有出奇的兴趣,并乐此不疲的人,不同的是,他比我纯粹,不会像我这样胡思乱想,最终自乱阵脚。

  原本想来,他该是会狠狠地嘲笑我一翻,然后举出各种理由来说服我,好让我抛开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没想到的是,他微微沉吟了一会,居然点头赞同了我的想法,还说他最近思量着,想再干最后一次,只要能解掉身上的诅咒,他就再也不干了,琢磨着跟Shirley杨一起到美国去,找点别的事做做。

  此时的胡八一,刚倒完献王墓,取得了凤凰胆回来,解除诅咒的时候指日可待。我问他需不需要帮手,他灌了口酒,挥了挥手说不用,他自己能搞定。于是,我也就没有再说什么了。记得那天喝酒回来,我心中一起充斥着一种奇怪的失望的情绪,似乎对胡八一没有能规劝我,没有能向我列举一些例子来反驳我,而感到由衷的失望。很奇怪的情绪不是吗?竟为别人的赞同而感到失望!

  若说这些日子来,有什么是值得开心的,也许就要算我跟Hellen突飞猛进的关系了吧!这阵子,我们俩的足迹遍及天安门城楼、天台、颐和园、司马台长城、圆明园、居庸关长城……,乐此不疲地在这些地方留下我们的脚印,播撒我们欢笑。

  每次我们两个单独相对的时候,我都有一种冲动,想拉着她的手说:别停下来,我们一辈子,就这么一起过好吗?

  但每每话到嘴边,便有种莫名的情绪涌上心头,迫使我将它们又生生地咽了下去。出现得次数多了,我慢慢琢磨出味来,那种情绪,叫做牵挂!

  我在牵挂着什么呢?我孤身一人,无家无室,又有什么可牵挂的呢?我想不通,却不妨碍它紧紧地勒紧我的喉咙,让我怎么说不出心中的愿望。

  一次又一次,我竟好似渐渐习惯了这种感觉,慢慢无所谓了。只有,在面对Hellen眼中偶尔闪现的失望时,心悸的感觉,依然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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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三十五章 【迷失】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刚Hellen渐渐没有了话说。记得在不久以前,我们两个可以说上一整天的话,好像有说不完的话题。可是现在,更多是两个默默地对坐着,任由空气在我们之间凝固。

  我知道,问题出在我身上。我本能地感到,有某样我珍视的东西正在远去,于是,我艰难地又一次约见了Hellen。

  之所以用“艰难”二字,是因为,现在对我来说,走出房门,真地是一件很艰难的事。从未觉得,我生存了十几年的北京城,沙尘是如此的剧烈,阳光也分外的刺眼。

  我几乎是以绝大的毅力走出了房门,来到了北海公园,我跟Hellen约见的地方。

  草地上,我跟Hellen席地而坐,任清风在我们身畔拂动,相顾无言。

  “涛子,我爸爸让我过段时间就回香港。”Hellen柔和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

  “哦!”我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忽然对这次出门后悔不已。清风、草地、柔水、骄阳,还有赏心悦目的美女在身旁欢笑,这些本该让人欢愉的东西,不知怎地,给我的感觉只有厌恶。忽然好像,回到我阴暗的小屋中,似乎那里,才有我真正喜欢的东西。

  “你……你想跟我一起走吗?”Hellen的脸上有些泛红。

  “嗯?”

  “我是说,你要到香港发展吗?”Hellen的神色怎么有点慌张?忽然觉得最近很是奇怪,身边老是发生一些我无法理解的东西,这在以前,根本是不可能的。

  “香港?我去那干什么?有墓可以挖吗?”我淡淡地说,但出乎本意的是,语调中竟带着丝嘲讽。

  “倒斗难道可以倒一辈子吗?”Hellen的有点激动,大声地说。

  “除了倒斗,我还能干什么?”

  “还有很多事可以做的,涛子,跟我回香港吧!”

  “又是香港,香港有什么好的?”我有点不耐烦了,我们这是在说些什么啊?好想回家。

  “香港……,香港有我!”Hellen忽然抬起头说,语调有点颤抖,但神情很是坚定。

  香港,有我。我心里猛地阵阵抽痛,好像有什么很柔软的东西在被人触碰着。

  转瞬间,所有的温和都被莫名的烦躁取代,我不由自主地吼道:“你把我当什么人?吃软饭的吗?我张涛有手有脚,还就干定倒斗这一行了,嫌弃的话你赶紧回你的香港去。”

  Hellen脸上顿时血色褪尽,一片煞白。

  看着她毫无血色的脸,我心中一痛,喃喃道:“我这是怎么了,我这是怎么了?”

  认识至今,我何尝对她说过一句重话。她,又有哪里说错了,我不是早厌倦了倒斗这行了吗?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对不起,Hellen,我可能是出了点问题,你让我一个人静静。”强忍着说完这句话,我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北海公园。

  转角时无意间的一瞥,偶然看到草地上一个纤弱的身影,正在微微地颤抖着,依稀中,似乎有细不可闻的饮泣声传来。

  脚步渐行渐急,回到屋里的渴望愈加强烈,周遭的一切都让我厌烦,只想赶快回去,关上房门,把这一切都隔绝在外面。

  插上门栓,回到里屋,我顿时松了一口气,好像在三伏天里,饮下了一瓶冰镇啤酒一样,浑身舒爽。

  我不自觉地伸出手去,轻轻地抚摩冰凉的琥珀表面,只觉得随着淡淡的,若有若无的凉意传递,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得到深深的平静……

  “只有你,最了解我。”

  “只有你,能让我平静。”

  “只有你,不用让我去揣摩你的心思。”

  “只有你,永远永远不会离开我的身边。”

  ……

  阴暗的小屋中,我,对着尘封在琥珀中的少女,喃喃自语。

  此后的七天,我一步也不曾离开房间。饿了,便随便找点吃的,渴了,就顺便喝口生水。这些,都不重要。我的心思,全部都放在里屋的琥珀少女上了,分不出哪怕一丝一毫。

  每一天,我唯一做的一件事,就是静静地面对这块琥珀,凌乱地倾诉着我的心绪,慢慢地,好似也可以听到琥珀中少女的心声,于是,我愈加沉迷。

  她洁白的纤足,并不是立在琥珀之中,而是踏在雪白的云端之上。她遍洒着欢笑,在远端亦歌亦行,翩翩起舞。

  恍惚间,我也缓缓地融入到了琥珀之中,与娇憨的少女携手,无忧无虑,漫步云端……

  清醒时,我与琥珀相视而坐;睡梦中,我与少女对面而歌。她就像是我生命中永恒的存在,无时无刻不陪伴着我,不曾有一刻稍离。

  我与她融合得愈加紧密,与整个世界就分离得愈是彻底。渐渐的,我害怕见到生人,哪怕是熟人,我也完全无法理解他们在说些什么?

  多少次,我与胖子在桌旁坐下,烟雾缭绕,却一句话也没有说,就这么静静地坐着,直到他无趣地离开,我便欣喜地回到里屋,继续与琥珀少女相伴。

  这样的情形,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什么时候,跟最亲的兄弟之间,都没有话可以说了。一开始,我还努力地想跟他聊些什么,但那种抽烟神侃地日子,似乎真的一去不复返了,我用尽了全力,还是无法理解,从他口中迸出的词汇,到底有怎么样的含义。

  一次两次后,我慢慢竟不以为意了,或者说不再在乎了。这样的日子过得越久,我不在乎的东西就越多。一个月前,隔壁开始装修房子,整日里轰隆隆响个不停。一开始我厌烦得不行,直想胖揍那户主一顿,懒得出门,也就罢了。到得现在,我竟然能对愈演愈烈的噪音充耳不闻。每到夜里,回想白昼的事情,总不能确切地记起,当日隔壁依旧在装修否?

  此时的我,仿佛身处一个幽深且堆满烂泥的荷塘,缓缓地,但绝不迟疑地下沉着。我无心挣扎,反倒似乎很享受那种慢慢下沉、渐渐腐烂的感觉……

  这段时间,好似有很多人上门来找过我,有胖子,有胡八一,有王凯旋,有大金牙……,他们说了些什么,我却没有印象了,又似乎当时就压根没能听懂。

  很多年以后,我回忆起这段日子,终于能找到合适的词汇,来形容那种感觉:当时的我,就像一部DV,只纪录,不感受,也无法理解,只是如胶片般,飞快地转动,一直滑向了无边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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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三十六章 【焰舞】

  圆桌旁,烟雾缭绕,两个人静坐吸烟,默默无言。

  这样的场景发生了多少次,我已经数不清了,只知道,很多很多,每次胖子跟我送来食物,都会发生这么一幕。

  跟他在一起,我虽然依然无法理解他的话,一样无话可说,但是我却不会如对其他人一般,感到无可抑制的厌恶。对此,我感到很是庆幸。

  “涛子,Hellen要走了!”什么时候,胖子的浑厚的声音也变得如此沙哑。

  “嗯!”

  “她要回香港了。”

  “嗯”

  “她说,再也不会回来了。”胖子紧紧地盯着我的眼睛,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

  “嗯”

  “你有没有在听我说,我说Hellen要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你听到了没有!”胖子忽然暴怒了起来,捉着我的肩膀说,两眼直欲喷出火来。

  “Hellen,要……走……了,再……也……不……会……回……来。”我艰难地组织着词句,终于把这句话完整地吐了出来,同时,多日来,我第一次明白了别人话里的含义。

  瞬间,我心中一痛,好像有什么我珍视的东西碎裂了。这种感觉,就像小时候,我缠着爷爷,要来了一对漂亮的核桃,就是老北京人喜欢拿在手上把玩的那种。我对它们爱不释手,直到有一天,它们被我失手掉落,裂成了两半。那次,我哭了好久。

  现在,又有一个“核桃”,在我眼睁睁的注视下,正缓缓地跌落,我却束手无策,甚至连伤感的权利都被剥夺,这又是怎样的悲哀!

  “我的兄弟张涛,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从来都是他告诉我,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次,让我来告诉你,如果你再不醒醒,这辈子都会后悔!”

  话音刚落,胖子放开我的肩膀,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摔门而出。

  我知道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我应该走出门去,来到Hellen的面前,然后跟她说,留下来,别走了。

  这个简单的场景在我脑海里演绎了无数遍,我却没能挪动哪怕一根脚趾头。我只是,一遍遍地幻想着,同时整个人缩在床上,瑟瑟地发抖着。

  直道……

  事情过去很久后,我常常回想,如果没有那个电话,没有陈教授不远千里的赶来;如果没有胖子Hellen的陪伴,没有他们温暖的安慰;如果没有胡八一王凯旋的及时援手,没有他们的不辞辛劳,也许,我一辈子都要缩在床底之间,直到腐烂、发霉。

  时间对我,早已失去了概念,不知道过了多久,里屋的房门被推开,刺目的阳光随之照射进来。慢慢地适应了突如其来的光亮,我才发现,胖子跟Hellen正在站我面前,温柔地注视着我。

  即使此时的我,再怎样的迟钝,他们眼中的那丝怜悯,却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忽视的。怜悯,我在心中冷笑,我张涛居然沦落到要人怜悯的程度了?

  我好像应该愤怒,却又怎么也想不起来,愤怒是一种什么感觉,最终只是木然地看着二人。若说我有如死水一般的心灵里有什么涟漪的话,那便是,我看到Hellen依然站在我面前,并没有弃我而去,再不回头。

  “涛子,我刚刚接到陈教授的电话。”胖子点了根烟放到我嘴边,放慢了语速缓缓地说。

  “陈教授?”我吸了口烟,感受着丝丝温暖与刺激循着喉管涌入了我肺部,喃喃地重复道。

  “嗯,他说你这边的电话一直没人听,所以才打到我那里去。”

  电话?好像是响过吧,谁知道呢!

  “陈教授说,韩志死了。”

  韩志?哦,想起来,是那个公安,他死了吗?那又怎么样?刺激的烟草一样无法使我清醒,我还是无法理解别人话中的含义。

  “韩志他在梅园事必后的半个月,忽然在办公室公然强暴了一个女同事,然后开枪拒捕,打死了三个公安,最后饮弹自尽了。”

  “据陈教授说,韩志死前的半个月一直神志恍惚,举止失常。死前更是高呼‘琥珀’二字”胖子几乎是以咬牙切齿的态度吐出琥珀二字的。

  说完他豁地把目光投向立在墙边的琥珀少女,锋锐如有实质。

  我下意识地站了起来,挡在琥珀少女的面前,遮住了胖子的目光。

  “你还护着它!你知道不知道,你中的是一种古巫法,叫什么神传。这个鬼琥珀就是传播的媒介,让开,让我烧了它,看你能不能好起来。”

  胖子狂怒地一把将我推开,然后从怀中掏出了一个瓶子和火机,朝琥珀少女走了过去。

  瓶子被打开,里面的液体散发着刺鼻的气味洒到了琥珀上。

  汽油,是汽油。“不要啊!”我挣扎着站起来,口中嘶吼就想冲上去阻止他。

  就在这时候,一双胳膊,温柔但又坚决地将我环住,仍我怎么挣扎,也脱不出她的怀抱——原来,我已经虚弱到了这种地步。

  火焰,欢快地跳着舞蹈,将琥珀连着其中美丽无方的少女,一齐化作了灰烬。

  我缓缓地软倒,瘫坐到了地上。没了,就这么没了,如此美丽的存在,在绚丽的焰舞,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将在琥珀燃尽的瞬间,我心中兀然出现了大片大片的空白,牵挂、依靠、眷恋,就这么随之消失得了无痕迹了。

  刺鼻的烟火味,胖子因愤怒而显得粗重的喘息声,耳侧Hellen纤细香甜的呼吸,还有紧紧倚靠在我身后的那片温软……,这一切的一切的,忽然具体、锐化了起来,此时此刻,我才真切地感受到了它们的存在。

  这份感觉,倏忽而来,转眼间,又随风消散了。巨大的沉重凭空压来,瞬间填补了我心中的空白,一个月来,长伴我身的朦胧与茫然又重新袭来,所有情绪立时被压抑,深深地重新沉入我心中最深的某个地方。

  “怎么样?好点了吗?”胖子关切的声音出现在耳旁。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说不出话来。

  焚烧区区媒介,又怎能断尽病根?冥冥中有着某种东西,依旧牵制着我的心神,细细体味,更似有一种深层的呼唤,慢慢地转为一种冲动,在我身上流淌。

  思绪纷繁时,手中忽然一片温暖。一只纤白的小手,正紧紧地与我的手掌交握在一起,不停地传递着温暖。

  抬头一看,Hellen光洁的脸庞,在午后阳光的照耀下,折射出夺目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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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三十七章 【神传巫法】

  次日傍晚,陈教授风尘仆仆地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同来的还有胡八一和王凯旋,加上胖子和Hellen,小小的房间里面塞着六个人,显得拥挤不堪。

  强提着精神跟陈教授交谈了几句,虽然今天的精神比往日来,要好上许多了,但言语间,仍觉得有些不得要领。

  看了我的样子,陈教授慨然一叹,说起来他这些日子来调查的结果。

  原来,在半个多月前,韩志就察觉到自己有些不对劲,于是找到了陈教授,想让他想想办法,看能不能解决。没想到的是,陈教授还没有研究出办法来,韩志就忍受不了,走上了自我毁灭这条道路。

  韩志自从在梅园见到琥珀少女后,便日日在梦中见到她,夜夜在梦里颠鸾倒凤,很块的整个人就崩溃了,神智也不甚清醒了。

  强暴同事,枪杀公安,都是他在神智不清的情况下做出的事。清醒后,他给陈教授打了个电话,讲述了他的情况,这才平静地吞枪自杀。

  “韩志与琥珀少女只朝过一次相,并且他也不是普通人,却还是落得如此下场。涛子你日日与它相对,还能活着,可见你精神抵抗之顽强了。”

  陈教授看来跟韩志应该关系不错,时至今日,提起韩志的事,依旧是一副慨叹不已的样子。

  “据我研究,这个琥珀少女,应该就是古文献上记载的藏传巫法:神传。神传虽然带着一个神字,但却是实实在在的歹毒巫法,本是藏区一个邪教控制信徒的法术。后佛教西来,该邪教在与佛教密宗的竞争时失败被灭,神传巫法,也就此失传了。”

  “没想到居然会让你遇到这么一个,那估计至少是2000年左右的古董了。害你的人还当真下得血本啊!”

  琥珀少女,神传巫法,好精的算计,好毒的心思。

  当日的一幕幕飞快地在我的眼前闪过,琥珀少女被抬上来时,梅老头借故离开了,还有最后相见时,他脸上的古怪神色……

  原来如此。怪不得杀女之仇,说放过就放过了。怪不得我们知道他组织的那么多事,却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连一丝招揽或灭口的一丝都没有,敢情是在这里给我下了套了。

  就是要我的命,也犯不着下这样的血本。估计在他看到第一眼看到韩志的时候,就看破了我们的计划,只是身在瓮中,无力逃脱,于是他干脆将计就计,假装不查,临死前还靠着那个神传琥珀,想将我们三个置于死地,与他陪葬。当真是好心计、好手段,盛名之下,果然无虚。

  等等,是三个!胖子当时不是也在场吗?

  “胖子,你有没有觉得什么不对?”我急匆匆地问道。

  “什么?”胖子傻愣愣地应道。

  “你当时不是也在场吗?你也看到了那个琥珀。”我记得清清楚楚,当时我们三个一起被神传琥珀的美丽所震惊,齐齐倒吸了口凉气呢。再说了,即使当时他没有看到,那个琥珀放在我房间里大半个月,胖子几乎天天来报道,不可能没有看到吧。

  “还有Hellen,你不是也到我的房间,也看到了那个琥珀吗?”幸好这段时间胡八一他们出发去解决身上诅咒的事,一直没在北京,不然也少不了他们一份。

  “神传也分男女的,如果上面封印的是女人,则只对男性有效,反之,如果封印的是男人,那就只对女性有效,所以Hellen是不会有事的。”陈教授向我们解释了几句,然后转过头向胖子问道,“倒是林小哥,你真的没事吗?见到神传琥珀后没有出现什么异常吗?”

  胖子先是摇了摇头,随即又点了点头,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我说呢,那阵子怎么那么不对劲,天天晚上做春梦,尽梦到跟一个女的在一个大茧子里胡天胡地的。天天这么下去,就是铁人也受不了啊!有天晚上我不干了,那女人偏偏死缠着不放,死活逼着我干。我老林什么人,能吃她那一套,心头火气,不知道从哪里操出一把刀来,当胸就给了她一刀。”

  “然后,就醒了,再也没有做过那样的梦了。”胖子摊了摊手,示意就这样,完了。

  胖子说完摸着脑袋,一副憨憨的样子,面对我们的注视有点不知所措,还有点害羞的样子。

  “人不可貌相”,很轻易地,我从他们几个的眼中读出这样的意思。可不是吗?胖子一副憨厚老实的样子,被人多看两眼脸都会红,没想到竟然是能在梦中杀人的主,凶得没边了。

  当真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鬼也怕恶人呐!那个什么神传巫法,受了胖子这一刀,竟然就没敢再上门了。胖子在我家里来来回回不知道多少次,屁事都没有。

  “咦,涛子你看上去好像好些了,怎么样,断根了没有?”胖子跟发现新大陆似地惊呼出声,表面上看是关心我,不过我看是被人看得浑身不自在,借故引开大家的注意力吧!

  “嗯,是好些了,不过没有全好,还是一阵阵地犯迷糊。”现在我虽然可以听懂他们的话了,但感觉依然很迟钝,就像是我的感觉器官上,都被打上了马赛克一样,朦朦胧胧,迷迷糊糊的。

  “那可怎么办是好?这烧都烧了还能怎么办,陈教授,我说你有折没有?”这次胖子是真急了,一屁股坐到陈教授身边,着急地问道。

  陈教授摇了摇头,没有说话,显然他也没有什么办法。

  “其实,这个神传巫法看起来跟我们中过的诅咒有点像,也是通过一个媒介来传染,可能解法也会类似吧!”半晌没有说话的胡八一忽然插口道。

  “你们中的诅咒是怎么回事,说来听听。”陈教授精神一振,朝胡八一说道。

  “我们是在精绝古城碰到一个鬼洞,所有见过这个鬼洞的人都会染上诅咒。我们这次是赶到诅咒的发源地,完成了一个仪式,才最终把诅咒解除掉了。”

  “涛子,这位胡小哥说的很有道理,很可能就是这样。你最好是马上到藏区去,到当地打听下那个邪教,看有没有遗址、法器之类的东西流传下来。这种巫法在藏区流传过很长的时间,说不定当地有解除的办法呢!”

  “你们去当地想办法,我再去查些文献资料,我们双管齐下,一定能除掉这个巫咒。”

  多年不见,陈教授的头发愈加的白了,背似乎也没有当年那么直了。就这样一个老人,为我的事忙上忙下,我若再不振作,还算是人吗?

  “好,那就麻烦陈老了。胖子,你去准备下,我们后天就出发。”

  我话音刚落,胡八一就紧接着说:“算我一个吧,革命战友有难,我们难道还能见死不救不成?藏区那里我去过,熟着呢!”

  “那是那是,也算我一个,有你能没我吗?我王司令什么当过逃兵?”王凯旋瞪了胡八一一眼,拍着胸脯打起了保票。

  “老胡,老王,你们不是要跟Shirley杨去美国了吗?就不要淌这趟浑水了吧!”

  我这不是客气,是真的不希望把他们拉下水。他们已经洗手不干了,很快就能拿到绿卡,就要到美国去定居了。我这毕竟不是去游山玩水,要是有个好歹什么的,我心里如何过意得去!

  “美国又不会跑了,早去晚去还不是一个样?涛子,你要是当我老胡是兄弟,就不要说这些废话了,你的忙我是帮定了。”胡八一槌了我一拳,毫不犹豫地说。

  现在我的身体不怎么行,的确是需要他们的帮忙,再推辞就太过矫情了。我笑了笑,擂还了他一拳,说:“那好,我张涛承兄弟们的情了,后天出发。以前一直没机会,没想到赶在你老胡退休之前,我们还能合作上一把,也算是还了愿了。

  由于后天就要出发,时间上急了点,所有胖子跟胡八一王凯旋他们,早早就离开去准备装备了。陈教授年老体弱,经不起舟车劳顿,也已经被我安排到内屋休息去了。

  房间内,只剩下我跟Hellen两个了。

  气氛顿时显得有些暧昧,Hellen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转过脸对着柜子直看,好像从没见过似的。

  我缓缓地伸出手去,轻轻地覆在Hellen的手上,柔声说:“Hellen,这次你没走,就再也走不了。我要你留下来,永远都不放你走了。”

  “谁说……”Hellen回过头来,轻启红唇,话刚开了个头,便嘎然而止,再多的话也被堵在喉咙中,化做了吱吱唔唔的缠绵。

  灯光下,我俩的影子,靠得是如此之近,直似融为了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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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三十八章 【铁棒喇嘛】

  这世界上,有什么地方,既有独特的高原雪域风光,又不乏南国的温婉秀丽呢?

  西藏,只有西藏有如此独特的美景。

  入藏10余日来,我们奔波于各地,四处打听以神传巫术控制信众的邪教——纳噶!现在的藏民,已经完全不知道,在2000多年前,是这个教派统治了所有西藏人的信仰。

  正事虽无所得,但西藏的美景却着实让我们陶醉。在度过了高原反应,习惯了“十里不同天”、“一天有四季”独特气候之后,我们简直如旅游一般在西藏各处游荡者,欣赏这种内地无法得见的美景,寻找纳噶教派线索的心竟然也慢慢地淡了下来。

  我们之所以能如此悠闲,跟我的身体反应的变化大有关系。一入藏区,纠缠我一个多月的奇异感觉便消失得一干二净了,习惯了迷糊朦胧的观感,忽然被投身到清晰的世界之中,我激动得直欲流泪。

  打过电话向陈教授请教,他认为,这种神传巫术的作用,可能是控制信众不得远离教派神物所在过远,覆盖区域可能是整个西藏地区。也就是说,只要我不离开西藏,那我便可以把巫术什么的担忧抛诸脑后。

  因此我更加放心地沉浸在西藏的美景之中,打定主意,如果实在找不到纳噶教派的痕迹的话,那么,我干脆就长住西藏算了。

  无他,西藏给我的第一观感,太好了。

  天高气爽,万里无云,由于气压的原因,内地难得一见的好天气,在西藏不过是等闲事。

  在这样的晴空下,我拉着Hellen的手,缓缓地在草地上漫步。伸出手去,感受中微风轻拂的舒爽,所有的郁闷都被一扫而空,人的心灵也为之一清。

  “Hellen,如果真的找不到纳噶教的话,我们就留在西藏骑马牧羊,好不好?”

  “好啊!那我要住在大大的帐篷里,天天做酥油茶给你喝。”Hellen调皮地甩动着我们紧紧牵着的手,语带向往地说。

  “呵呵,酥油茶?不是吧?你不是说你养只乌龟都能给养死了,吃你做的酥油茶,等哪天,我活腻味了再说吧!”

  “喂,喂,你打我干嘛,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啊!!别掐,青了青了,我不说了还不行吗!”

  ……

  ……

  欢笑声在晴空中远远地飘荡着,散发着一股甜美的味道。

  “涛子,找到了,找到了!”胖子浑厚的嗓音从老远的地方传来。

  好一会儿他才跑到我跟前,累的直吐舌头。

  “瞧你急的,找到什么了,西藏美女吗?”我打趣他道。

  “喇~~喇嘛!”

  “找到喇嘛?喇嘛有什么好找的,满大街都是。”

  “不是,不是,这个喇嘛不一样,他知道纳噶!”胖子终于顺过了气,说出了一句完整的话来。

  纳噶,你终于要出现在我面前了吗?

  我此刻的心情,到底是高兴多一些,还是失落多一些,只怕我自己都很难分辨了。初来藏地时,我当然是希望能尽快找到纳噶教派,早点解决我身上的麻烦,好回到文明的世界里去。

  但在西藏呆久了后,我竟有点喜欢这种自然的感觉。这时候我身上的巫法就相当于一个借口,一个大家可以无忧无虑地,在西藏各处游玩的借口。

  我深吸了口气,控制住了情绪,微笑地看着随着胡八一和王凯旋二人缓缓行来的喇嘛。

  与老胡他们同来的喇嘛一共有两个,一少一老,少者不过20不到年纪,虽一身的喇嘛装束,但脸上仍留着分青涩稚嫩,更不时用好奇的眼光在我们的衣服扫来扫去。

  老喇嘛就大不一样了,七十出头的年纪吧,慈眉善目,手持一根镂花大铁棒,神色平静地朝我们走了过来。

  “喇嘛,您好!”我双手合十,向老喇嘛施了个礼。在西藏这些日子,对密宗的规矩我大致也知道了些,称呼僧人直接叫他喇嘛就行了,如果称呼他为先生大师之类的,对方反而不喜。

  “愿你吉祥!”老喇嘛也双手合十向我回了个礼。

  这个老喇嘛虽然神色慈祥,但眉目中隐隐约约总带着丝威严,颇有久居上位者的模样。这不是个普通的喇嘛,我在心里得出结论。

  “请问喇嘛在何处修行?”

  “我师傅曾是哲蚌寺的协俄,现在发下宏远,要到拉措拉姆转湖终老,以度世人。”旁边一个年轻的喇嘛接口说道,神色中满是尊敬。

  哲蚌寺的协俄?我顿时肃然起敬。协俄是藏语,意思是铁棒喇嘛。铁棒喇嘛在西藏可是权威赫赫的人物,执掌着本寺僧人和庄园百姓的生杀予夺大权。而哲蚌则是拉萨的三大寺之一,由此便可见眼看的老喇嘛,曾经有过怎样的权威。

  这样的人,难怪能知道一些秘辛。

  “年轻人,你因何事要寻找纳噶教派?”老喇嘛忽然张口问道。

  也许是他铁棒喇嘛的身份给了我信心,我毫无隐瞒地把事情的经过,我身体的反应一五一十的向他讲述了一遍。

  老喇嘛沉吟了片刻,颔首道:“你们推断得没错,年轻人,你的确是中了神传秘术。”

  “可有解除之法?”

  “没有。”老喇嘛摇了摇头,说,“神传秘术,本是纳噶教尊约束信徒,不得离开藏区的术法,并无解除之道。”

  听老喇嘛这么一说,我的心顿时一沉,失望的神色溢于言表。

  “不过……”老喇嘛想了想,继续说道。

  还有不过,我说你说话能不能不要大喘气。一上一下的,很容易搞出人命的(不要想歪了哦^_^)。老喇嘛的话有如把我的心捧起,接着重重地摔到地上,然后喊一声摔错了,又给捧起来,弄得我直想挥拳教训教训他,不过看了看他手上的铁棒,我乖乖地收起了这个念头。

  这么大一根铁棒子,他居然轻若无物地举在手上走了这么远还脸不红气不喘的,真要干上了,只怕被教训的,绝对不会是他。

  “根据寺内的文献记载,纳噶教派有个世代相传,由教尊亲掌的神器‘遮卢比护’法珠,所有纳噶咒术的咒力皆来源于它。只要把它毁了,那咒术自然消解。”

  说完,老喇嘛摇了摇头,又补充道:“自2000年前,我佛西来,纳噶教派消散后,遮卢比护法珠就随着末代教尊一起留于纳噶教圣地之中,只怕……难以毁伤啊!”

  知道怎么办就好,不就是个圣地吗?老子把它当墓地给倒了也就是了。

  “请喇嘛赐教,那个圣地到底在什么所在?”

  “年轻人,你是不是一定要除去身上的咒力,要知道,只要你不离开藏区,便与常人毫无分别。”老喇嘛语重心长地说。

  “一定,西藏虽好,但非我家。我的所有朋友、兄弟,还有过去的记忆都在外面,我不可能永远留在这里——虽然,这里的景色之美,是我生平仅见的。”我望着水天交接处,淡淡的,毫不迟疑地说。

  老喇嘛深深地看了看我的眼睛,颔首道:“那好,喇嘛便陪你们走上一遭吧!”

  “啊!”两声惊呼响起,一声是我的,一声是小喇嘛发出的。

  “喇嘛不需如此慈悲,只要指明道路,我们便感激不尽了。”我连忙劝道,到不是真的不想让老喇嘛帮忙,只是看他一把年纪了,要是为了帮我们,而出个什么意外,我良心上过不去。

  “师傅,您不是许下了转湖之愿吗?”小喇嘛轻声寻问道。

  “救人一命,胜过转湖千载。待到事毕,喇嘛若还留得命在,自将为众生转湖祈福,佛祖必不会怪罪的。”老喇嘛正色道,毫不出奇的脸上,此时看来,是如此的宝相庄严。

  “谢协俄慈悲!”我向老喇嘛深深一礼,此次,就要诚心正意得多了。

  在老喇嘛的引领下,我们一行七人,缓缓地向纳噶圣地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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