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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一)
    
     瞳灵心里难过因为自己不是正常的女孩子,上课的时候经常看窗外发呆走神,有时候会回忆封绿芽的脸,时而模糊时而清晰,做梦的时候封绿芽根本没有死,而在笑着给自己梳辫子,醒来以后,恍惚又让人迷茫。
    
     考试的时候叶开经常被安排坐在瞳灵后面,迅速写完卷子然后反过来摆着。瞳灵用第三只眼睛看,然后抄下来,分数几乎是一摸一样,老师已经不是向日葵,是中年爱财的龚先生。叶幽请过他吃过饭,一张支票给了龚先生,淡淡的说,“小孩不听话,请老师多管教。”
    
     向日葵对叶幽充满幻想,叶幽差点忘记了这件事。向日葵喜欢他,他本不爱她,但她很可怜,她希望他侵犯她,所以那是额外的恩赐,如果没有那一次,也许向日葵连幻想的基本资料都没有,叶幽觉得自己的小弟弟能满足一个女人的幻想,这是一个男人的骄傲和简单的热心。男人如果不让女人怀孕而器官又不是奇大无比,大抵上女人也是很舒服的。
    
     向日葵不那么想,她期待有一天可以和叶幽再续鱼水之欢,可惜的是,自己想的,只能是自己想。如果每段露水姻缘都要男人女人彼此负责任,叶幽的小孩起码可以组成一营的童子军。叶幽已经不是当年在聊天室里找一夜情的浪荡公子,有女朋友,有小孩,两个。叶幽爱着仙静除了经常被她魂飞魄散之前的丑脸在噩梦中吓醒来,对于最初美好的回忆,仍然记在心里。林达很好,从来不催自己结婚,和叶开的关系很好,也曾经表示过自己一辈子不生小孩,这让叶幽很感动。
     没有父母,却有孩子。也是一种补偿。
    
     瞳灵修炼的机会比林达少,林达最近自己出去故意不带上她。到荒野的坟地,停了车,召唤那些厉鬼们,枯萎的树枝上用红绳悬挂年月渐久的骷髅,尖叫咆哮的林达,无人的旷野,回响着,却不知为何而生存。有时林达去医院寻找新鲜的尸体,在人即将变成鬼子的那一瞬间,林达走过去,掠走他们的精元。只需要路过,林达体内的叶迷仙便吐呐气息。瞳灵觉得不用刻意修炼,十五岁生日那天,瞳灵听到门外树枝上的小鸟在抱怨最近污染越来越严重。对正在做早餐的林达说,“我可以听动物说话了,从今天开始。”
    
     林达羡慕的看着她。听爷爷舞建军以前说过,这是神仙特有的,自己无论怎样修炼也无法达到的境界。
    
     叶开抱怨最近家里小飞蛾很多是不是因为夏天来了天气很热,瞳灵便不孵化从窄窄屁股里排出来的那些飞蛾卵,而是坐在一张大白纸上,等它们排出来,用指甲一个个掐破了,渗些麻黄色的液体。这些没有降临的生命,将来过了一百年也会是飞蛾中的王者。那又如何,人们总是驯服凶猛的动物当宠物,比如猫原来是老虎科,狗原来是和狼一科,而将温驯懦弱的动物宰杀,比如猪和牛羊。很多事情没有道理,比如神仙永远比鬼高级,鬼却比神仙坦荡,没有哪个神仙不虚伪,比如闵成佛,死都不承认自己强暴过一个奇怪的女人,而那个女人生的小孩现在可以听懂动物的语言全托他的福。他不知道,还好不知道。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平淡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就是。
    
     叶开和瞳灵是班上公认的情侣,一直到高中毕业,一起读同一所大学―――分数是一摸一样,作文也差不多。阅卷组长本来想扣一顶试卷雷同的帽子,但想到前几天被人请吃饭吃了五位数买单的墨镜男人神秘的说如果有一摸一样的分数不要乱判卷子于是捏了一把汗,按正常卷子处理了。
    
     叶开瞳灵不在身边,让三十八岁的叶幽略觉寂寞,带林达参加宴会,她总是对围绕自己的女人熟视无睹,好像对自己很信任,只顾着吃这吃那,男人和她说话也完全没有架子,笑得无比灿烂,这么多年,叶幽觉得自己都老了,而林达仿佛还是刚出水的嫩藕一样散发甜美的味道。
    
    “Linda,咱们回去吧?”叶幽拉着林达的手。
    
     “那个奶油蛋糕上的樱桃我都还没吃。”林达甩开叶幽。
    
     “如果你不乖,晚上就要那个哦。”叶幽皱眉。
    
     “哦。”林达跟着叶幽走出大厅,林达很怕那个,那个就是插插的意思,这是叶幽和自己的暗语。叶幽回头朝过生日的主人挥挥手。
    
     服务生把车开到门口,叶幽开车,林达不满的问。“我们什么时候去学校看灵灵啊?”
    
     “怕你是想开开了吧?上星期才回来一次呢。”叶幽略带些醋意。自从瞳灵和叶开住校后,林达一天到晚说想他们。
    
     叶开十八岁生日的时候,林达送了一部绿色闪金光的甲壳虫给叶开当礼物,瞳灵在心里暗自高兴,这下回宿舍不用走路了。
    
     果然,晚上开车回学校的是瞳灵。两人都有执照,只要是瞳灵喜欢的,叶开全部给她。但是最近,瞳灵总是怪怪的,据安排在宿舍的线人报告,凌晨,瞳灵经常一个人去东边废弃的操场,和一个影子在说话。
    
     叶开一问,瞳灵故作镇定,“你哪只眼睛看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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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瞳灵对着的影子,是成了精的树。只在凌晨,方有些灵气,这棵树年龄不大,但幸运的是成了精,不意味着会跑会叫,它只有感受。曾经有个失恋的女学生吊死在这棵树上,眼泪哗哗的流,吊死以后,大小便失禁,也哗哗的流。
  
   那些愤怒和哀伤,变成绝望的唳气,缠绕着这棵法国梧桐,俗气的树,叶子绿色的时候倒也耐看。它比起一般的树来骄傲的多。
  
   瞳灵第一天在操场散步的时候就发现这棵树的特别,犹如在夜晚匆匆而过的行驶着的公共汽车里能一眼看见司机旁边围绕着的眼睛流血身体残缺内脏破碎的男人女人,那是鬼。夏天黄昏,在恍惚的花瓣间那些舞动翅膀的小精灵,偶尔抬头,一阵祥云,神仙路过,少有留恋凡间,那还好。如果是严打期间,神仙下凡,妖啊鬼啊的都藏的好好的。能量低的被下界的神仙俘虏了去回去邀功,然后升级为更高级别的神仙。
  
   “我真的帮不了你。”树叶发出类似笛子的怪叫,在这个废弃的操场,一阵风吹过。周围白色的影子,提着白色灯笼排队的人们鱼贯而行。那是旧年被杀害的冤魂,有打仗的时候被日本人杀死的,也有自杀的,一律排队前行。
  
   瞳灵不怕,这些白色的鬼没有杀伤力,它们也不怕瞳灵,它们是最低级的鬼,没有任何人看的上它们,它们走到那些懦弱的人们的梦里去。
  
   “见他最后一面,他死后我就没见过他。我一定要清楚原因,到底爸爸是怎样死的。”瞳灵不罢休。
  
   “你何必惹那麻烦,他已经是鬼,他会怕你。”树继续道。
  
   “你只要告诉我怎样能找到他。”瞳灵看着头顶黑蓝的天空,“否则,我叫一百只乌鸦到你头上拉屎。”
  
   树瑟瑟发抖,“你……卑鄙啊!好吧,你去他的出生地碰碰运气。”
  
   瞳灵笑了,往回走。
  
   “人不要吊死在一棵树上啊。”那树精微弱道。
  
   回宿舍,初夏的月光使熬夜的人打哈欠,叶开满眼血丝在路边守着,从车上下来问道,“你去哪里了?”
  
   “散步啊。”瞳灵用力捏了捏他的脸蛋,“宝贝,你在这里等谁?”
  
   叶开气的要命,“你是和男生约会吧,别以为我不知道,那小子不就是长的帅一点嘛,不至于起早贪黒吧?”
  
   瞳灵上下打量着他:目光炯炯,面露醋意,上穿白色菠萝牌T恤,下穿六分米色裤,凉鞋是阿笛打屎的最新款。瞳灵道,“叶开,你是我男朋友吗?你管我呢,对不起我回去睡觉了。”
  
   叶开几乎要哭出来,无奈回到车上,沮丧的挥舞着手,不小心抡到方向盘,正往宿舍门口走的瞳灵突然转过头。
  
   很象电影“甜蜜蜜”的镜头,叶开突然觉得浪漫无比。难道……
  
   瞳灵走到跟前,头从车窗伸进来,嘴唇离叶开很近,身体香香的,叶开脸红红的,突然觉得额头一阵痛,瞳灵将食指和中指弯曲成75度给了叶开一爆栗,一边道,“这么晚了还按什么喇叭,人家不要睡觉啦?”
  
   十八岁的叶开,从这一刻起决定对瞳灵以身相许。但是对手太强悍了,是全校最帅的男生,二十岁,名叫程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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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翟的家庭是个谜,据说整个城市有一大半的首饰店属于他家。但他父母很少出现在生活中,一般在杂志上。他二十一岁,不喜欢任何球类,除了女生的胸部。
  
   格子衣是他的标志。打开衣柜,一柜子的格子,眼花缭乱,睫毛和小弟弟都很长,简直比叶幽年轻的时候还长,很坏,把夜总会的女孩子带回宿舍,然后送给最纯情的男生,让她钻到他被子里,然后哈哈大笑。
  
   程翟并不知道瞳灵,没有什么机缘巧合,有一次瞳灵开叶开的甲壳虫在学校乱逛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程翟的小红―――小红是程翟跑车的爱称。
  
   当时车上坐着一个一米八一的女模特,上身黑色抹胸,短到看见屁股的牛仔裙,头上还有纱巾,招摇过校。
  
   砰的一声。程翟的心咯噔了一下,如果这次再撞坏了,得到明年才有新车了。
  
   火气直冒,下车一看。瞳灵头擦伤了,可怜的缩在座位上,不停的拿纸巾在擦额头上流向眼睛的血。
  
   “你没事吧,去医院吧。”程翟觉得这个女孩子长的很奇怪,头发很长,几乎要拖到脚后跟,眼睛很象波斯猫,耳朵略略的尖,有点象童话里的精灵。
  
   瞳灵与程翟目光相遇,低下头。
  
   相遇一瞬间,注定了心里有鬼。
  
   叶开接到电话赶快冲过来,带瞳灵要校医院包扎了一番,结果第二天就有人传绯闻说叶开带瞳灵是去打胎。
  
   偶尔再遇见,瞳灵一般都是和叶开在一起。余光的交流,似乎已经说明一切不可避免,叶开有些紧张,但又兴奋。
  
   叶幽在房里教训道,“抢啊,自己手里的东西还让给别人,如果是你老爸当年年轻的时候……”
  
   林达在房间的沙发上玩着芭比娃娃,她最近喜欢芭比娃娃,叶幽习惯了,他累了,他的它也是,四十多岁的人,老去就是一瞬间,无所求,仙静的遗容已经渐渐模糊,我们越来越老,记忆越来越差,除了童年,不愿意回忆快乐或者伤心。
  
   叶开耸耸鼻子,其实他长的也很好看,“那人家的车子是小红。”
  
   “小红?”叶幽觉得不可思议,现在的大学生也未免太…….
  
   “我怎么办,我怎么办,他天天都在门口接瞳灵下课,爸,我们换车开吧。”
  
   “换哪辆?”叶幽皱眉,追女孩子不能只拼物质。
  
   “就是鸟人那辆。”叶开嘿嘿的笑着。
  
   “算你狠。”叶幽把钥匙扔给他,“碰坏了我揭你的皮。”
  
   瞳灵回来,手里提满了吃的。
  
   “叶叔叔,我回来了。”瞳灵扑到叶幽怀里,拿嘴巴在他肩膀上蹭了蹭,嘴角残留的冰淇淋干净了。
  
   “找男朋友了?”
  
   “对啊。很帅的,和你年轻时候差不多。”瞳灵把东西放在桌子上,招呼林达和叶开一起吃。
  
   “开开从小就很喜欢你。你不爱他吗?”叶幽半开玩笑半认真。
  
   “他是我弟弟,姐姐当然爱弟弟了。”瞳灵看了看叶开。
  
   林达突然显得很高兴,抓起桌上的东西就吃,吃的很开心,叶开的眼圈红红的,“星期一坐我的车上学吧。”
  
   “好啊,上次把你的车开坏了,对不起。”瞳灵觉得内疚。
  
   “暑假准备去哪里?”叶幽突然也想好好休息一阵。
  
   “去我爸的老家,有点事情要办。”瞳灵道,“你们都和我一起去吧,风景很好呢。”
  
   林达手中的筷子掉在地上。慌忙捡起来。
  
   星期天的晚上,瞳灵、叶开、叶幽、林达一起去游乐场玩,很开心。玩乐让人暂时忘记忧伤,我们爱玩乐。
  
   早晨,两个大的可以赖床。瞳灵叶开却必须去学校。
  
   瞳灵喜欢叶开今天开的车,有个小天使张开翅膀,天使是吉祥物,瞳灵最大的愿望就是能飞,飞得高高。
  
   打开银色车门,瞳灵准备进去。
  
   “灵灵,去学校吗?”一个遥远的声音响起。
  
   瞳灵的头顶有个软梯,抬头,程翟坐在热气球上招手,“快上来吧。”
  
   飞的感觉原来如此美好自由,程翟从后面抱着瞳灵,而她的头发飞舞在空中,象黑色的绸缎,清晨的阳光,清凉的翅膀,自由的感觉是不顾任何人的感受做自己想做的爱做的事情,不顾后果,只活在眼前的快乐中。
  
   叶开看着瞳灵爬进那个热气球篮子,眼泪终于没能忍住,滚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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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四)
    
     热气球事件后,瞳灵成了全校瞩目的焦点,暑假前的最后两个星期,瞳灵的宿舍几乎每天堆满鲜花。叶开星期六星期天仍然驾车带瞳灵回家。
    
     “你真的喜欢他?”叶开在黑暗中低声的问,他是个害羞的孩子,越长大越象他的母亲,不喜表达。
    
    “我是很喜欢他。”瞳灵和叶开坐在车库,没有开车灯。
    
     “因为他家比我们家有钱,他会用热气球,还是因为他生的比我好看?”叶开的声音忽然变得大。
    
     瞳灵怜惜的摸摸他的脑袋把他头发弄乱,“男女之爱是一种感觉,我和你只有亲人的感觉。”
    
    “亲人?我们可以乱伦的。”叶开信誓旦旦的说,“反正不是亲姐弟。”
    
     瞳灵作晕倒状,下车。
    
     叶幽和林达在餐桌前等候二人回来,厨师今天做的是清淡的江浙菜,这让叶开更没了胃口,“我不吃了。晚上别叫我出去。”
    
     “开开你生病了吗?”林达放下筷子,抚摩他的额头,道,“很烫。”
    
     叶幽道,“不舒服就叫王医生过来。”
    
     “不用了,可能是困了,你们先吃吧,我先回去睡一会。”叶开有点失望,原本以为自己喜欢的,就一定喜欢自己,事实并非如此,我们只能强求自己,不能强求别人。
    
     瞳灵知道他生气的原因,也不多劝说,叶开慢慢的朝楼上自己的房间走去,却没有听到瞳灵的挽留,想起小时候她对自己的种种依赖体贴,鼻子一阵发酸,我,真的就配不上你,真的比不过你爱的别人。
    
     “什么时候带你男朋友回来看看?”林达笑了笑,嘴角没有一丝皱纹。
    
     “暑假他会和我们一起旅游。”瞳灵喝酸酸莼菜汤,程翟已经答应这次行程。
    
     自从开始追求瞳灵后,程翟经常光顾的那家夜总会倒闭了。
    
     吃完晚餐,叶幽提议打网球,叫叶开,不答应,说困得要命。于是三人换衣服到网球场。
    
     叶幽四十五岁,移动的速度非常快,发球也狠,林达一开始就被打下,连输三局,愤愤不平的坐在椅子上看瞳灵打。瞳灵灵活如闪电,叶幽喜欢这样的对手,一局下来,十分畅快。
    
    “我回去了,你们慢慢打,口袋怪兽开始演了。”林达看时间。
    
     “好吧,我和灵灵打一会。”叶幽用力的挥舞球拍,运动,偶尔也要做做室外的。
    
     到客厅,打开电视,上楼。
    
     叶开的房间门反锁着,林达轻轻一拧,开了,这点法术叶迷仙还是有的。
    
     叶开穿着灰色的平底四角裤,趴在被子上犯迷糊,满脑子都在想如何打败姓程的那小子,热气球有个屁了不起,大不了以死相逼老爸买个直升机也风光一下。女人,就是爱慕虚荣,好好满足你的虚荣就行了。唉,其实我根本不懂女人,叶开自言自语道。
    
     林达出现的时候,叶开赶紧拿被子遮住自己的大腿。想到瞳灵的时候,裤子已经少少有不对劲,脸红,“阿姨,有事吗,你怎么进来的。”
    
     林达坐在床边,“你记得你妹妹吗?”
    
     叶开觉得突然,“记得,怎么,我妹妹被人贩子带走了。你是听爸爸说的吧?”
    
     “你能抱抱我吗?”林达的声音微微颤抖着。
    
     “哦,阿姨你打球输了不高兴我知道。”叶开抱着林达,最近到夏天,林达的冰淇淋吃的有点多,所以抱的时候有些满怀。
    
     林达的咪咪很大也很软,象装满牛奶的塑料袋,叶开有些不好意思,又放开了,接着道,“这关迷仙什么事。”
    
     “如果她还活着,你爱她还是瞳灵。”林达紧张的出汗。
    
     “当然是妹妹了,如果是结婚以后就爱瞳灵。”叶开一脸希望,“我也希望有一天迷仙能站在我眼前。”
    
     林达的眼睛湿润了,张了张嘴,被敲门声打断了,瞳灵一脸汗水走过来,“哈,你还不起来吃饭。”
    
     林达道,“我就是叫他吃饭,他不起,偏得你叫,算了,我叫厨房给他弄点吃的。”
    
     叶开见瞳灵进来,很是高兴,爬起来就问,“怎样,最后谁赢了。”
    
    “当然是叶叔叔,我输得很惨。”瞳灵转身到门口,笑道,“有些人裤裤反过来穿,还好意思给人家看。”
    
     叶开低头看了看自己,哧溜钻到被子里去,心里又很开心,原来瞳灵还是很关心自己的。打完球以后的叶幽洗澡,但不再唱歌,林达告戒叶开,失眠的时候,别去阳台乱走。
    
     叶开点头,一边在厨房吃着热好的饭菜一边答应着,“知道了知道了谢谢阿姨关心。”
    
     他关心的是怎样打败程翟那个家伙。暑假可千万不能让他混到自己家来。一提起买直升机的事情,直接被叶幽骂回去。那句话起码有三个小时回荡在叶开的脑海-----交女朋友,不是拼钱,是拼头脑。
    
     学校附近有个酒吧,星期一的晚上,不喜欢晚自习的家伙都来这里泡着,男生女生互相抱着。
    
     叶开鼓着腮和程翟比喝酒,这是瞳灵的第一关。叶开输了,从他呕吐出来的东西里清楚的能分辨出晚餐吃的是什么。原来交女朋友,不是拼头脑,是拼酒量。
    
     学校附近有条小路,旁边有个荷塘,星期二的晚上,三人约在路边,忍着蚊子的骚扰,瞳灵临时出题,在有限的时间内对着月亮比试诗句,看谁背的多。
    
     月儿弯弯照九州,几家欢乐几家愁。程翟也算读过几本书。
    
     叶开咳嗽了一下,床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
    
     瞳灵笑的弯腰。
    
     程翟道,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叶开回着,松排山面千重翠,月点波心一颗珠。
    
     程翟看了看瞳灵吃惊的眼神,不服气,“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用胳膊推了推发呆的叶开,“轮到你了。”
    
     叶开沉默了一分钟,“月,月,月月舒月月舒服。”
    
     瞳灵笑的差点窒息,这局算叶开赢。叶开想,原来交女朋友,不是拼头脑,不是拼酒量,拼的是幽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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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五)下半部分
    
     旅游,无非是花钱买罪受。自驾车好点,避开黄金周好点,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出游好点。
    
     开了两辆车,叶开、叶幽、林达坐一辆。程翟载着瞳灵开在前面,音乐响起,昏昏欲睡。
    
     暑假热闹,人也多,叶幽开累了,换叶开当司机。程翟却是精神抖擞,八小时的路程,厕所也不上。
    
     凌晨到了目的地,恒山如行,泰山如坐,华山如立,嵩山如卧,惟有南岳独如飞。凌晨的山,峻峭阴冷,即使是夏天,下车的人仍感觉到一丝凉意。
    
     这是封绿芽的出生地,当时乔慧英说她怀孕时正逢七月十五,是烧香的好日子,如此一拜,瓜熟蒂落,下山的时候生下已经死去的儿子。
    
     死,并不可怕,想到仍然活着的人要为自己的死悲伤才可怕。
    
     找到最近最好的旅馆,农民开的。因为是旺季,所有的宾馆都已经满了,有钱也有没办法的时候,人离乡贱。
    
     农民家里有张巨大的木床,足够睡五个人,床上有四面镜子,散发着檀香的味道。住宿一晚上三百元,有地方洗澡,马桶在门后面,散发人尿的气味。
    
     房间后面有个土地庙,上面写着“公公十分公平,婆婆一片婆心”,横批是“大显神威”。瞳灵觉得有趣。
    
     洗完澡,五人疲惫躺下,等明日天亮后再去山上游玩。
    
     瞳灵梦见封绿芽,在山顶寺庙的草地上疯了似的笑,刚一走近,被太阳刺痛了眼睛。
    
     已经是中午了,程翟叫自己起来吃饭把瞳灵推醒。
    
     “起床了,下午我们开车上山。”程翟道。
    
     “好。”瞳灵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看见封绿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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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六)
    
     上山,虔诚的人们遇见寺庙就拜。
    
     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头走过来卖香,“买一把吧,山顶比较贵,这里两块一把,菩萨保佑你发财。”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菩萨为什么不保佑你发财?”叶开问道,一边看着高高的山顶。
    
     “菩萨?”老头的皮肤很黄,“菩萨是显远不显近的。”
    
      天气很好,开始上山,太阳微微,凉风习习,五人走小路,小路人也多,歪斜的石梯,一步一步的向山顶出发。
    
      程翟没有喘气,因为他是上皆大学生攀岩冠军。
    
      叶开气喘吁吁,因为他要抽出体力帮瞳灵背包。
    
      瞳灵听一只白头翁和另外一只白头翁说话,南岳是佛教圣地,鸟儿说的自然也是佛经的故事,“有一个坐船,可是船却沉了,于是有人问佛祖,究竟是坐船的人上错船,还是开船的人不小心? 佛祖回答他:他们两个都没做错,错的是你。”
    
     另外一只白头翁摇摇头,“我是路过的,听不懂你在说什么鸟语,我喜欢吃虫子,我走了。”
    
      瞳灵喜欢听,无法回应,那是件快乐中隐藏苦恼的事。想问,问不出个鸟来。
    
      山顶到了,虽然没有看到日出,却看到了日落。黄昏中的云雾,五彩的霞光,跪拜的人群,那些情景,终身难忘。
    
      踏入寺庙,叶幽捐了香火钱。一家人坐在蒲团(谁看到这两个字想起肉蒲团就去面壁)上听和尚诵读经文。
    
      瞳灵觉得腿麻肚子涨,起来找厕所。
    
      昏暗的角落,虚掩的门上写着“游客免入”,若是不写,瞳灵也罢了,禁止的,越是好奇,比如黄色网站,其实也没什么,因为禁止,所以喜欢。
    
     一路都是一样的门,散发着和尚的气味。
    
     瞳灵感受着,封绿芽的魂灵,渺若青烟,出没尘世,瞳灵推门而入。
    
      那双眼睛睁开,雪白的眼珠。见到瞳灵,点头让她坐下。
    
    “他在哪里?”瞳灵跪下问。
    
     “我不知道。”方丈也跪下,“也不想知道。”
    
     血腥味道弥漫瞳灵的口腔,顺着胸口流下来,方丈慌乱,“罪过,罪过。你又何苦如此。”
    
     我躲在这里,为了躲避,我忍不住见你,还是注定的劫数。
    
     方丈打开房间的另一扇门,我们都是无数个瓶子中普通的一个。
    
     “要见,一定要见,我要知道原因,为什么他舍得离开我,不看我长大,不看我的笑,如果离开,当时为什么要收留。”瞳灵的血流成小河。
    
     方丈摇头,“你要后悔。”
    
     封绿芽在眼前,是死去时候的年轻,不真实的手,触摸瞳灵的长发,嘴里轻轻念叨,灵灵,灵灵,血人,血人……
    
     少顷,灵魂化为空尘。
    
     如果不见,时机成熟,封绿芽可以投胎。如今见,永不相见。知道结果,总要伏出代价。
    
     血人,就是林达修行专门帮她吸取活人元气的血人?瞳灵曾经见过一次,十分恶心。全身都是通红,从头到脚,在人们失眠的夜晚,在对面阳台的衣服里跳舞。
    
     林达,叶迷仙,叶开……瞳灵冲出去的时候,方丈摇头。
    
     仇恨会毁灭敌人,仇恨会毁灭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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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初春玩繁花,盛夏观云海,金秋眺日出,冬日赏雪景。最后一轮的诵经结束,明月缓缓升起,皎洁悦目,上封寺如天上宫阙,赏月让人心宁。
  
   瞳灵过来,林达依偎在叶幽怀里看月亮,游客不多,叶开和程翟互相拌嘴,不知在说些什么。
  
  “你回来了。”叶开回头看见瞳灵,“都怕你不回来了。阿姨,灵灵回来了,我们下山吧。”
  
   程翟揽过瞳灵,细声道,“掉厕所里了?”
  
   瞳灵勉强笑了笑,下山,林达看瞳灵,漠然的一眼,瞳灵的胸口一热,一股冲动涌上来,如果不是她,大约封绿芽还活着。
  
   身后一阵乱,“方丈圆寂了。”众僧哭泣。也许有舍利子,也许没有。
  
   他们两个都没做错,错的是你。
  
   半山亭有家不错的山庄,名叫清水石桥。不仅贵得离谱,即使留宿者寥寥,寥寥的原因也不是因为游客没有钱。据说是专门接待那些神秘的高级人物,有钱未必能进来。
  
   程家伟以前的手下开的这家山庄。规矩和寺庙一样,进庄靠门左侧,则左脚先进;进庄靠右侧,则右脚先迈。供奉着几尊菩萨象,据说是明代木刻,也许是仿制的不一定。
  
   程翟得意的对瞳灵说,“怎么样,这里还算清净吧。”
  
   晚上吃的斋菜,豆腐、青菜和白米粥、还有一碗汤,庄主说这是好东西,吃了延年益寿,叶幽对这几样小菜赞不绝口。
  
   “什么汤?”叶开问程翟,如果他不是要抢走瞳灵,还算是个不错的哥们。
  
   “何首乌。”程翟答道。
  
   叶开一口气喝完,对站着伺候的女生道,“再来一碗。”
  
   喝第二碗的时候流鼻血了,于是没有再喝。
  
   “今天晚上怎么一句话都不说?”程翟担心的问瞳灵。
  
   林达看她的表情似乎预感到了什么,放下筷子,头埋在胳膊里哭泣。
  
   “怎么了,出来旅游,有什么不顺心的?”叶幽走过来抚摩林达的头,“是不是肚子又痛了,咱们不吃了,回去睡觉吧。”
  
   瞳灵主动要求和程翟一间房。叶开反对,“不可以的,你们还没有结婚。”
  
   “和你有什么关系吗,开开。”瞳灵的眼圈有点红,“我有话和程翟说。”
  
   屋顶种了一些酸酸的葡萄,有些是空心的,被调皮的鸟儿啄破了,只剩一身薄壳。
  
   “大家都累了,早点休息吧。我一个人睡,谁也别吵我。”叶开闷闷的低头朝房间走去。
  
   不知名的虫子嘟囔着,瞳灵听的懂,虫子是怕死的,怯弱的,它们先知先觉。一只金龟子落在瞳灵裸露的肩膀上,简直幸福的晕过去,“今天晚上要打架吗?我敢打赌你会赢。”
  
   瞳灵笑了笑,如果自己是个完整的神仙,自然就会回答它,自然不用每个月把自己产的虫卵掐破。
  
   捏起金龟子,朝空中用力一扔,在幸福的眩晕感中,金龟子在黑蓝的夜空中飞的很高,它从没有飞的那么高,以后的日子,就是和母金龟子炫耀自己曾经被神仙抛过。
  
   时间是晚上9点20分。
  
   房间是很豪华的,打开窗帘,可以看见云雾缭绕的山顶,虽然是晚上,冷月清辉,说不出的寂寥与落寞。
  
   瞳灵全身光溜溜的,光洁的肚皮上还有几滴水珠。胸部并不完美,有点往两边跑,左乳下放有一粒小小的红痣。
  
   程翟追求的最久的一个女孩子,现在就主动躺在床上,认真的看着自己。
  
   吞了一下口水,问道,“今天是什么好日子?”
  
  “我不想在死之前连做女人什么滋味都不知道,乘着我喜欢你,来吧。”
  
   “死?”程翟勃起的小弟弟象被针扎的气球一样,一下子变小了。
  
   “我会和她同归于尽。我知道我打不过。”瞳灵的眼泪流下来,鼻子也堵住了,“打不过我也要打,谁叫她杀死我爸爸。”
  
   “你在说什么。你怎么了?”程翟赶快穿好裤子,把毯子轻轻盖在瞳灵身上,拿了格子手绢给她擦眼泪。
  
   瞳灵紧紧的靠着他,仿佛他是一个大人,自己是一条小小的毛发乱乱的小狗,用当初依偎在封绿芽帐篷外的姿势,蜷缩着,“十二点的时候叫醒我。”
  
   没有一丝邪念,程翟抱着瞳灵入睡,水珠和泪珠被体温蒸发,皮肤饿了,是期待你的拥抱。
  
   叶幽睡沉了,林达施了催眠术,催眠术普通人都可以学,如果不想学催眠术又想催眠别人,就放两颗安眠药到他的牛奶里,不过别放的太多,否则就睡到永远醒不来。
  
   走出房间,隔壁是叶开的房间。
  
   叶开的脑子里许多的邪念,一万次的幻想瞳灵怎样被程翟压在身体下面叫喊求饶,想着想着,身体有了反应。
  
   叶开见林达进来,错愕。林达的腿很美,美丽的大腿夹着自己的腿,被夹的感觉真舒服。
  
   “开开,我爱你。”林达那美妙的嘴唇吐出这几个字。
  
   管他呢。叶开终于可以毫无保留的把自己的处男之身奉献给自己的后母,实际是自己的妹妹,但也不完全是,还有什么比这个更乱七八糟的。
  
   让人羞耻,让人犯罪,让人犯罪,让人刺激,如果要刺激,最好还是不要想太多,否则就不刺激了。
  
   我爱你,我爱你,说出来,不够,我们做,谁也不知道自己更应该爱谁,自己或者别人。
  
   三人在睡,两人在互相睡。
  
   “有了和你的回忆足够了,你从明天开始忘记我吧。看样子她要和我同归于尽。我知道我打不过”林达开始催眠叶开。
  
   时针静静指向12点。午夜的幽灵,仇恨的背面,来源于深切的占有贪婪或是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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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初春玩繁花,盛夏观云海,金秋眺日出,冬日赏雪景。最后一轮的诵经结束,明月缓缓升起,皎洁悦目,上封寺如天上宫阙,赏月让人心宁。
  
   瞳灵过来,林达依偎在叶幽怀里看月亮,游客不多,叶开和程翟互相拌嘴,不知在说些什么。
  
  “你回来了。”叶开回头看见瞳灵,“都怕你不回来了。阿姨,灵灵回来了,我们下山吧。”
  
   程翟揽过瞳灵,细声道,“掉厕所里了?”
  
   瞳灵勉强笑了笑,下山,林达看瞳灵,漠然的一眼,瞳灵的胸口一热,一股冲动涌上来,如果不是她,大约封绿芽还活着。
  
   身后一阵乱,“方丈圆寂了。”众僧哭泣。也许有舍利子,也许没有。
  
   他们两个都没做错,错的是你。
  
   半山亭有家不错的山庄,名叫清水石桥。不仅贵得离谱,即使留宿者寥寥,寥寥的原因也不是因为游客没有钱。据说是专门接待那些神秘的高级人物,有钱未必能进来。
  
   程家伟以前的手下开的这家山庄。规矩和寺庙一样,进庄靠门左侧,则左脚先进;进庄靠右侧,则右脚先迈。供奉着几尊菩萨象,据说是明代木刻,也许是仿制的不一定。
  
   程翟得意的对瞳灵说,“怎么样,这里还算清净吧。”
  
   晚上吃的斋菜,豆腐、青菜和白米粥、还有一碗汤,庄主说这是好东西,吃了延年益寿,叶幽对这几样小菜赞不绝口。
  
   “什么汤?”叶开问程翟,如果他不是要抢走瞳灵,还算是个不错的哥们。
  
   “何首乌。”程翟答道。
  
   叶开一口气喝完,对站着伺候的女生道,“再来一碗。”
  
   喝第二碗的时候流鼻血了,于是没有再喝。
  
   “今天晚上怎么一句话都不说?”程翟担心的问瞳灵。
  
   林达看她的表情似乎预感到了什么,放下筷子,头埋在胳膊里哭泣。
  
   “怎么了,出来旅游,有什么不顺心的?”叶幽走过来抚摩林达的头,“是不是肚子又痛了,咱们不吃了,回去睡觉吧。”
  
   瞳灵主动要求和程翟一间房。叶开反对,“不可以的,你们还没有结婚。”
  
   “和你有什么关系吗,开开。”瞳灵的眼圈有点红,“我有话和程翟说。”
  
   屋顶种了一些酸酸的葡萄,有些是空心的,被调皮的鸟儿啄破了,只剩一身薄壳。
  
   “大家都累了,早点休息吧。我一个人睡,谁也别吵我。”叶开闷闷的低头朝房间走去。
  
   不知名的虫子嘟囔着,瞳灵听的懂,虫子是怕死的,怯弱的,它们先知先觉。一只金龟子落在瞳灵裸露的肩膀上,简直幸福的晕过去,“今天晚上要打架吗?我敢打赌你会赢。”
  
   瞳灵笑了笑,如果自己是个完整的神仙,自然就会回答它,自然不用每个月把自己产的虫卵掐破。
  
   捏起金龟子,朝空中用力一扔,在幸福的眩晕感中,金龟子在黑蓝的夜空中飞的很高,它从没有飞的那么高,以后的日子,就是和母金龟子炫耀自己曾经被神仙抛过。
  
   时间是晚上9点20分。
  
   房间是很豪华的,打开窗帘,可以看见云雾缭绕的山顶,虽然是晚上,冷月清辉,说不出的寂寥与落寞。
  
   瞳灵全身光溜溜的,光洁的肚皮上还有几滴水珠。胸部并不完美,有点往两边跑,左乳下放有一粒小小的红痣。
  
   程翟追求的最久的一个女孩子,现在就主动躺在床上,认真的看着自己。
  
   吞了一下口水,问道,“今天是什么好日子?”
  
  “我不想在死之前连做女人什么滋味都不知道,乘着我喜欢你,来吧。”
  
   “死?”程翟勃起的小弟弟象被针扎的气球一样,一下子变小了。
  
   “我会和她同归于尽。我知道我打不过。”瞳灵的眼泪流下来,鼻子也堵住了,“打不过我也要打,谁叫她杀死我爸爸。”
  
   “你在说什么。你怎么了?”程翟赶快穿好裤子,把毯子轻轻盖在瞳灵身上,拿了格子手绢给她擦眼泪。
  
   瞳灵紧紧的靠着他,仿佛他是一个大人,自己是一条小小的毛发乱乱的小狗,用当初依偎在封绿芽帐篷外的姿势,蜷缩着,“十二点的时候叫醒我。”
  
   没有一丝邪念,程翟抱着瞳灵入睡,水珠和泪珠被体温蒸发,皮肤饿了,是期待你的拥抱。
  
   叶幽睡沉了,林达施了催眠术,催眠术普通人都可以学,如果不想学催眠术又想催眠别人,就放两颗安眠药到他的牛奶里,不过别放的太多,否则就睡到永远醒不来。
  
   走出房间,隔壁是叶开的房间。
  
   叶开的脑子里许多的邪念,一万次的幻想瞳灵怎样被程翟压在身体下面叫喊求饶,想着想着,身体有了反应。
  
   叶开见林达进来,错愕。林达的腿很美,美丽的大腿夹着自己的腿,被夹的感觉真舒服。
  
   “开开,我爱你。”林达那美妙的嘴唇吐出这几个字。
  
   管他呢。叶开终于可以毫无保留的把自己的处男之身奉献给自己的后母,实际是自己的妹妹,但也不完全是,还有什么比这个更乱七八糟的。
  
   让人羞耻,让人犯罪,让人犯罪,让人刺激,如果要刺激,最好还是不要想太多,否则就不刺激了。
  
   我爱你,我爱你,说出来,不够,我们做,谁也不知道自己更应该爱谁,自己或者别人。
  
   三人在睡,两人在互相睡。
  
   “有了和你的回忆足够了,你从明天开始忘记我吧。看样子她要和我同归于尽。我知道我打不过”林达开始催眠叶开。
  
   时针静静指向12点。午夜的幽灵,仇恨的背面,来源于深切的占有贪婪或是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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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
  
   南天门,巍峨陡峭,将世界一分为二。虽是夏日,仍云雾缭绕,晚间更是如此,子夜时分,空无一人。朗月清风,正是修行好去处,“行云”、“施雨”几个朱红色的字在月光下依稀可辨。
  
   卧龙石上站着瞳灵,尽管有点冷的发抖,心里后悔没有在出门前裹条毯子。
  
   林达心里也没底,死都是死,总要死个明白,再怎样也得死得够本,和她同归于尽。真冷啊,虽然是夏天。后悔没有把清水石桥山庄衣柜里备用的军大衣带上来。也好增加点战斗力。
  
   瞳灵问道,“你后悔吗?”
  
   “不!他是该死的,如果他意志坚定,血鬼根本无法引诱他,他自己的心魔才是杀他的真凶。”林达的回答着,声音发抖,两腿也在抖,两腿之间那股快乐的感觉还没有完全消除。小裤裤被叶开撕烂了,所以裙子底下空空的,一阵风吹过,毛毛被微微掀起,说不出的怪怪凉意。
  
   “你就是想让叶开回到你身边吧,所以你这么卑鄙。我告诉你,叶开是不会爱你的,你不是人,你是个怪胎。”瞳灵一步一步朝林达走去。
  
   “你以为你是人吗,三只眼睛的贱妖,以后让叶开再也见不到你。”林达的眼睛由黑转绿,指甲的边缘生出灰色的锯齿。
  
   云青青兮欲雨,风澹澹兮生烟。那场奇怪的雨,附近草木尽枯,树叶在风中跳舞,绿色的蝴蝶翻滚,紫盖峰烟霞峰上笼罩黑雾。
  
   程翟在半个小时前感觉瞳灵在动,迷糊中把她抱紧了,安心的睡下。
  
   叶开做梦,梦见和瞳灵做爱,一会又是林达,两人的眼睛里都流血,想喊,喊不出来,脚开始乱蹬,呼吸急促。
  
   叶幽却睡的很香,什么梦也没有。林达给他催眠的时候一点都不赶时间,所以质量比较高。
  
   瞳灵扑到林达身上,象烫伤的动物从锅子里飞跃似的动作,双手用力缠绕着林达的脖子,狂咬着林达的身体,眼睛、耳朵、嘴唇,然后是脖子,肉一片片撕扯下来,有些连着皮,皮下面就是肉,外表滑嫩的皮肤,血管早已经被体内的叶迷仙吸干,扯出来是如蚯蚓一样的筋。
  
   林达并不反抗。她早就已经死了,活着的是藏在身体里的叶迷仙。
  
   心脏咬开,当的一下掉在地上,微弱的跳,却已是皱巴巴的一个小拳头。瞳灵放开林达,尸体倒地,肋骨很脆弱,拆掉肋骨,看见里面藏匿的一个人,确切的说,一个鬼胎,看的见摸得着的鬼胎。
  
   叶迷仙的头上并没有沾染多少血,爬出来的时候甩了甩绊在脚上的小肠,全身一丝不挂,看着瞳灵,眼睛血红,开口说话,声音和以往的林达声音完全不一样,沙哑的童声。
  
   “我漂亮吗?”叶迷仙把头发甩到脑后,她并没有长大多少,一直都缩在别人的身体里,通过别人的眼睛看自己爱的人,呼吸不属于自己的空气,她的全部,无非是一块胳膊上的死肉,孕育着死亡,又不甘心自己的黑暗。
  
   瞳灵没有想到,她的长相和叶开如此相似。
  
   “我是他妹妹,你别这样看着我,我没有你漂亮。”叶迷仙缓缓转过头来,扯下林达空洞尸体上的上衣,抹了抹脸上的血丝。
  
   “我要杀了你。”
  
   “你不杀了我我也要杀你。”
  
   叶迷仙转动身体,那些碎小的石头跟着一起飞旋,越来越快,打在瞳灵身体上,划破皮肤,流出血来。
  
   瞳灵坐地上,忍着痛, “不能彼此拥抱,只能隔河相望”。那个小瓶子,浸泡了无数的冤魂的小瓶子,从怀里拿出,喝下去,有猫风干的味道。
  
   翅膀是透明,从肩胛骨分裂出来,却从未尝试过飞。那种痛滋生的绝望,痛过绝望本身。
  
   叶迷仙的头发中落下无数金蚕,朝瞳灵潮水般涌来,这是舞建军送给叶迷仙的礼物,邪恶凶狠。
  
   瞳灵的肚子上沾了一条,迅速肿起,翻江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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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
  
   南天门,巍峨陡峭,将世界一分为二。虽是夏日,仍云雾缭绕,晚间更是如此,子夜时分,空无一人。朗月清风,正是修行好去处,“行云”、“施雨”几个朱红色的字在月光下依稀可辨。
  
   卧龙石上站着瞳灵,尽管有点冷的发抖,心里后悔没有在出门前裹条毯子。
  
   林达心里也没底,死都是死,总要死个明白,再怎样也得死得够本,和她同归于尽。真冷啊,虽然是夏天。后悔没有把清水石桥山庄衣柜里备用的军大衣带上来。也好增加点战斗力。
  
   瞳灵问道,“你后悔吗?”
  
   “不!他是该死的,如果他意志坚定,血鬼根本无法引诱他,他自己的心魔才是杀他的真凶。”林达的回答着,声音发抖,两腿也在抖,两腿之间那股快乐的感觉还没有完全消除。小裤裤被叶开撕烂了,所以裙子底下空空的,一阵风吹过,毛毛被微微掀起,说不出的怪怪凉意。
  
   “你就是想让叶开回到你身边吧,所以你这么卑鄙。我告诉你,叶开是不会爱你的,你不是人,你是个怪胎。”瞳灵一步一步朝林达走去。
  
   “你以为你是人吗,三只眼睛的贱妖,以后让叶开再也见不到你。”林达的眼睛由黑转绿,指甲的边缘生出灰色的锯齿。
  
   云青青兮欲雨,风澹澹兮生烟。那场奇怪的雨,附近草木尽枯,树叶在风中跳舞,绿色的蝴蝶翻滚,紫盖峰烟霞峰上笼罩黑雾。
  
   程翟在半个小时前感觉瞳灵在动,迷糊中把她抱紧了,安心的睡下。
  
   叶开做梦,梦见和瞳灵做爱,一会又是林达,两人的眼睛里都流血,想喊,喊不出来,脚开始乱蹬,呼吸急促。
  
   叶幽却睡的很香,什么梦也没有。林达给他催眠的时候一点都不赶时间,所以质量比较高。
  
   瞳灵扑到林达身上,象烫伤的动物从锅子里飞跃似的动作,双手用力缠绕着林达的脖子,狂咬着林达的身体,眼睛、耳朵、嘴唇,然后是脖子,肉一片片撕扯下来,有些连着皮,皮下面就是肉,外表滑嫩的皮肤,血管早已经被体内的叶迷仙吸干,扯出来是如蚯蚓一样的筋。
  
   林达并不反抗。她早就已经死了,活着的是藏在身体里的叶迷仙。
  
   心脏咬开,当的一下掉在地上,微弱的跳,却已是皱巴巴的一个小拳头。瞳灵放开林达,尸体倒地,肋骨很脆弱,拆掉肋骨,看见里面藏匿的一个人,确切的说,一个鬼胎,看的见摸得着的鬼胎。
  
   叶迷仙的头上并没有沾染多少血,爬出来的时候甩了甩绊在脚上的小肠,全身一丝不挂,看着瞳灵,眼睛血红,开口说话,声音和以往的林达声音完全不一样,沙哑的童声。
  
   “我漂亮吗?”叶迷仙把头发甩到脑后,她并没有长大多少,一直都缩在别人的身体里,通过别人的眼睛看自己爱的人,呼吸不属于自己的空气,她的全部,无非是一块胳膊上的死肉,孕育着死亡,又不甘心自己的黑暗。
  
   瞳灵没有想到,她的长相和叶开如此相似。
  
   “我是他妹妹,你别这样看着我,我没有你漂亮。”叶迷仙缓缓转过头来,扯下林达空洞尸体上的上衣,抹了抹脸上的血丝。
  
   “我要杀了你。”
  
   “你不杀了我我也要杀你。”
  
   叶迷仙转动身体,那些碎小的石头跟着一起飞旋,越来越快,打在瞳灵身体上,划破皮肤,流出血来。
  
   瞳灵坐地上,忍着痛, “不能彼此拥抱,只能隔河相望”。那个小瓶子,浸泡了无数的冤魂的小瓶子,从怀里拿出,喝下去,有猫风干的味道。
  
   翅膀是透明,从肩胛骨分裂出来,却从未尝试过飞。那种痛滋生的绝望,痛过绝望本身。
  
   叶迷仙的头发中落下无数金蚕,朝瞳灵潮水般涌来,这是舞建军送给叶迷仙的礼物,邪恶凶狠。
  
   瞳灵的肚子上沾了一条,迅速肿起,翻江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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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
  
   金蚕是虫灵,替人或鬼做事,舞建军当年家中勤于卫生,室内很干净,金蚕喜欢这样的人家。选用蛇、蜈蚣等12种毒虫,埋于十字路口,经49日取出存于香炉中,成为金蚕。金蚕吃人也吃妖。通常是让其腹肿、七窍流血而死。
  
   长的其丑,黑色带毛的玩意,被称为金蚕,名不副实,犹如人类当中有的人丑得对不起市民,一上网聊天就非得说自己帅得被通缉一样。
  
   瞳灵的体内充满毒素,有一万根针在皮肤里刺痛着,只有在地上滚动,哀鸣声惊起树上的鸟儿。月光如玉盘,冷冷照射痛苦不堪的瞳灵,仇恨让人莫名,爱让人心生绝望。
  
   金蚕疯狂吸取着瞳灵带些甜味的鲜血,一只仰起胖乎乎的小脑袋对另一只来不及刺入瞳灵胳膊皮肤的蚕道,快点,等下月亮没了,你吃个屁。
  
   那只听罢,来不及道谢,疯狂的窜动,一会就钻进胳膊,瞳灵原本白嫩的手指肿得象馒头一般,再从皮肤里渐渐渗出些红色的鲜血。
  
   叶迷仙咯咯笑着,蚕儿乖,蚕儿乖,吃光它的肉等下再给你们吃活人。
  
   金蚕仿佛听懂了似的,更加卖力的扭动。
  
   瞳灵恍惚中听见金蚕的对话,仰面朝天,呼吸渐渐微弱,星星出来,狮子座骄傲,摩竭座英俊,射手座花心,水瓶座完美,白羊座内敛,处女座挑剔(其它我不记得了)......流星一颗一颗,在中国,不应讲究星座,讲究星宿。天上星辰分为三垣二十八宿,南岳星宿正对为轸星,这老人家正在云端和老婆婆斗嘴。
  
   亏你还掌管人间寿命,这个月算错了多少人你知道吗白痴。轸婆挥舞着手中的扇子。
  
   轸君头开始发涨,男人最怕女人罗嗦,哪壶不开提哪壶,摇摇头,往下一看,赶紧对轸婆道,亲爱的,咱地盘有人闹事。
  
   轸婆往下看了看,南天门向来是禁地,一般妖魔鬼怪不近此处,难道……再仔细一看,松了口气道,“咱们可没那闲功夫管。”
  
   女人总是怕事的,除非是事情到自己男人头上,上回闽成佛来查轸君的底细就被轸婆劈头盖脑一顿狂骂,强悍的女人有强悍的好处,轸婆成仙之前是个麻辣女人,做了三百八十四辈子的好事,终于成仙,平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健康长寿,刚好嫁给轸君,管阳寿,遂了心愿。
  
   轸君一把抱着她,好,咱不管它们的闲事,要管叫姓闽的那小子管去,只要不把南天门的牌坊拆了,怎样都没关系。
  
   轸婆在云端翻了翻身,叹气道,“好了好了,关灯睡觉吧。”
  
   轸君松了一口气,挥挥手,一片乌云飘过来,遮住月光,周围渐渐静谧。
  
   没有月光,金蚕变僵蚕。一只只逐渐落下。
  
   叶迷仙目瞪口呆,瞳灵恢复呼吸,站起来,“你完了。”
  
   你完了,你先惹我你完了。你完了,你以为是你的就全部是你的,别人一点便宜也占不到,你完了,我也完了,我仁慈的牺牲,你残忍的毁灭,无所谓的是不可知的将来。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为了什么?为了男人。为了爱人,为了父亲,仇恨,没有仇恨,没有美丽的花骨朵,没有仇恨,爱的存在一片苍白。
  
   叶迷仙的眼泪扑扑的坠落。
  
   我本不想杀你,可是你害得我没有爸爸。瞳灵一字一句说的清清楚楚。
  
   我只想让开开到我身边,我没有办法。叶迷仙眼睛里闪烁着露珠一样的光芒,慢慢的坐下,我爱他,我不想和他分开。
  
   叶开醒来,叶幽醒来,程翟醒来。人类总有让人惊讶的感应,比如你用力的扣你的肚脐眼,你的妈妈肚子会很痛。比如你做了一个梦,第二天梦中的情景会实现。
  
  “不见了。”程翟说,“我记得我抱着她的,醒来后手里抓着一个绑着两个面包的长枕头。”
  
   叶幽醒来,头有些痛,非常不详的预感。
  
   叶开问门口值班的男子,说是两人去南天门数星星去了。
  
   瞳灵和叶迷仙坐着聊天,打累了,都无力再战。大家都没有后悔的意思,瞳灵有点同情叶迷仙,从小就被鬼爷爷带走,过些黯淡的日子,晚上才出来吃人,好容易找到叶开,现在又要被自己杀死。
  
   叶迷仙觉得瞳灵很可怜,妈妈是飞蛾,爸爸一个是奸尸犯,一个是同性恋,都死了。
  
   你死,还是我死,还是大家一起死。
  
   当然是你死。叶迷仙鬼气冲冲,扑着过来。
  
   瞳灵被金蚕咬到溃烂的皮肤里生出许多飞蛾,小小的不计其数,那是自己的卵,藏在皮肤下的孩子们。
  
   叶迷仙一点也不怕,两只眼睛在飞蛾当中眨着,“这样根本没用的。”
  
   飞蛾一分钟后全部变成尸体,叶迷仙有毒。
  
   瞳灵笑道,“我妈妈教过我唯一的魔法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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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
  
   如果没有月亮,就没有金蚕,如果没有月亮,星星不会依赖你的存在.
  
   上山的三个男人都穿着厚厚的衣服,各自想着自己喜欢的女人.叶开充满最原始的罪恶感,犹如上瘾的君子,一边好奇的幻想,一边去碰,明知不可碰,碰了会上瘾,还是不可自拔.
  
   男人永远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叶开不例外,即使他母亲是仙静的仙,他仍然无法摆脱俗气的肉体欲望,将白色的小蝌蚪喷射在鬼胎附体的后母体内.
  
   小蝌蚪游泳,活泼极了,有些滑出来,有些钻进去,每个人都是蝌蚪变的,我们要爱护珍惜那些无聊的小玩意,所以青蛙是益虫.
  
   瞳灵从屁股后面的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瓶,一个普通的瓶子,装满液体,拔掉瓶塞朝叶迷仙狠狠泼过去.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叶迷仙的胸口挂着水珠,没有异味,却是阴沟里的死老鼠一样的颜色.
  
   “杀死你的东西.”瞳灵仍然是想活下去,倘若活下去,就要杀死不让自己活的敌人.
  
   “哈哈哈哈,就凭这个破瓶子.”叶迷仙笑得非常开心,看来这些年的提防都是浪费时间,瞳灵并没有自己想像的强大.
  
   瞳灵道,忘记你刚才和我说你和叶开怎么了吗.
  
   你吃醋啊,我就是和他上床了怎样.叶迷仙沉醉在甜蜜中,叶开让人舒服,只要和自己喜欢的人上床,就很舒服.
  
   那就是了.瞳灵看着天空微亮的曙光,和叶迷仙虽然是不共戴天之仇,但也有了少许感情.所以忍不住问道,你在死之前要对叶开说什么呢.
  
   当然是说我爱他.叶迷仙不假思索,后回神过来,我当然不会死,死的人是你.
  
   话刚落音.
  
   身体开始急速膨胀,眼球从眼眶里砰的爆出来如同没有扎洞的脆皮小肠在微波炉里烤的那种闷闷的声音.叶迷仙再次陷入黑暗中,再也没有人给她寻觅眼睛,舞建军早已经化为轻烟.
  
   啊-----------------叶迷仙在地上求饶,我的眼睛,我的眼睛,我的眼睛.
  
   塞回去也无济于事.
  
   所有的皮肤都在裂开,下体张的很大,涌出许多液体,从所有的毛孔中,仿佛牛奶喷泉,细细的,均匀而迅速的喷出来.
  
  体内叶开的蝌蚪们迅速膨胀,所有的冤魂集结在一起,疯狂的复制复制,终于,叶迷仙的身体无力承担. 它死了,一个鬼胎.死了以后继续喷,从头顶,从脚底,从腋下,从肚脐……
  
   我不知道我为何而来,为何而去,那一瞬间的激情,得到的是相遇后的漠然忘怀,来来来,我的叶开,让我再看你一眼,和你说,太阳旁边的那片云,是彩色的,我看不见,也无法感觉.去了,我去了,我是一个鬼胎.
  
   南天门到了.神仙不问世间事.
  
   瞳灵默默的转身,回头对着目瞪口呆的三个男人道,就是这样子.
  
   叶开认出叶迷仙,轻轻的抱起,问瞳灵,你做了什么.
  
   她钻进林达的身体,她要你,为了让你回来,用血人诱惑我的爸爸,让他跳楼.我杀了她,对不起.
  
   叶幽什么也没说,只是木木的看着林达的尸体,枯萎瞬间,肉已经僵硬发黑,死亡的味道从来没有如此浓烈,叶幽突然之间抓起地上的草往嘴里塞,仿佛很好吃一样用力的嚼动,嘴角沾染着泥.
  
   程翟抓住叶幽,你疯了吗?
  
   瞳灵道,都是我不好.
  
   叶开抱着叶迷仙的尸体朝山下走去,对瞳灵笑了笑,我走了.
  
   她说她爱你.瞳灵没有阻拦叶开,这是预感之中的事情.
  
   哦,叶开没有回头.
  
   瞳灵瘫在地上.
  
   当太阳照耀群山,叶幽被程翟搀着下山,使劲的揪路边的草吃,他什么也没有问,另一只手牵着瞳灵.回头看了看林达,离开了叶迷仙的林达,越缩越小,仿佛一个灰色塑料袋,风一吹,在空中飘荡,杳无影踪.
  
   五个人,只剩三人回家.
  
   叶开将叶迷仙不成形的那滩乳白色的肉体投入深不见底的香炉中,一道绚丽的彩虹在空中铺展开来,通向哪里,不可知.若想忘,那就忘,断了尘缘,心如佛门,被含泪的众僧膜拜,方丈圆寂之时,已有暗示,一叶一菩提,守得云开见月明.
  
   法号月明,叶开已死.
  
   “我是妖,你仍喜欢我吗?“瞳灵问道.
  
   程翟思索片刻,将车停在路边,不理会车后吃青草的叶幽,揽她入怀,“我管你那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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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
  
   双叶神经病院,人满为患。一男一女,带着一个中年蓬头垢面的中年男子在门口,中年男子前额已经秃了,光亮的头皮有些脏,嘴角留着绿色汁液,苦苦的。
  
   瞳灵有些感慨,牵着叶幽的手,小时候的白马王子就是他?
  程翟带着他们绕过排队的人群,直接从医院的后门进了院长室---------早已经送过礼物的。
  
   叶幽象个孩子一样躲在瞳灵身后,怯怯的看着单院长,一个年龄和自己差不多的戴漂亮眼镜的少妇。如果叶幽仍是常态,估计又会被人看中,倘若是常态,也不会认识神经病医院的院长了。
  
   “程大少爷,你怎么亲自来啦。”单木端笑得只见鼻子不见眼“打个电话,我们直接派车来接就是。”
  
   “我叔叔就拜托你了,最近凤凰分店有些限量版的钻饰发售,有空可以光顾一下,拿我的卡片去打二折。”程翟坐在沙发上,吐一口烟。
  
   单木端的眼睛发出绿光,瞬间熄灭,恢复正常,“没问题,交给我好了。费用减半就这么说定了。”
  
   叶幽的公司全部被程翟收购,瞳灵变成名义上的董事长,经营权归程家,但每月都有一定数额的分红打到瞳灵卡上,对此,瞳灵非常感谢程翟,他并没有让叶幽的公司就此败落下去。
  
   参观 了病房,叶幽住的是单独一间,费用惊人,但这也是瞳灵仅有的安慰了。
  
   叶幽抱着瞳灵的大腿,含糊不清的说话,瞳灵眼泪流出来,单木端叫了保安把叶幽架到病房,护士小姐扎了一阵镇定剂,倒了。
  
   “我会尽力的。希望他能早日康复。”单木端和瞳灵握握手。
  
   到门口,再回头看深不可测的院子,夕阳西下,说不出的凄婉。
  
   南岳的云台寺,在瞳灵下山之前,叶开坐于众僧当中,眼皮没有抬,瞳灵的心在绞痛,却唤不起叶开的一个笑容。
  
   “你倒是和我说句话啊。”瞳灵急的发抖。难道开开真的要出家,不可以的。
  
   “心静如月池浸色,空而不著,则物我两忘。”叶开欠了欠身子,反过脸去,不再说话,仿佛不认识瞳灵,也从来没有爱过。
  
   佛的味道,放开的味道,悲伤的味道是红尘的味道,那些烟雾,如我们的热吻,那些灰烬,如曾经的微笑。偶尔天真,不必当真。
  
   想到神经病院里的叶幽,再想想已经入空门的叶开,瞳灵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只是在车上叹气。程翟将车停在酒店门口,“你先进去住几天,回头我把你那边房子收拾了,你就去我家吧。书就别念了,念多了人傻。”
  
   “哦。”瞳灵点头,先把东西放到酒店,坐在房间,发呆。
  
   “想吃什么?我叫他们送过来吧。”程翟问着,不让她再回原来的住所,也是怕瞳灵触景生情。说来也怪,自己也算是阅人无数,看见瞳灵仿佛就找到了真爱似的,虽然还没有到手,但却不急着享用。
  
   什么是爱,也许突然看见某个男人或女人,突然心里一软就是爱了吧。程翟想。
  
   “吃不下,心情不好。”瞳灵皱眉,这样的事情,谁都没有胃口。
  
   “怎样才可以吃东西呢,如果我说个笑话,你笑了,就陪我吃东西好不好?”程翟认真的看着瞳灵的眼睛。
  
  “哦。”瞳灵换了另外一只手托着下巴。
  
   程翟咳嗽了一声,开始说,“某精神病院听说领导要来医院视察情况,于是,院长召集所的病人开会在会上,院长讲道:’今天下午,有很重要的领导要来参观,所有的人都要去门口欢迎.在欢迎的时候,所有病人站在医院大门口两边,要站整齐,当我咳嗽的时候,大家一起鼓掌,越热烈越好;我跺脚的时候必须全部停止,不能有一个出错.要大家都做好了,今天晚上可以给大家吃肉包子,只要有一个人弄砸了,所有的人都没有包子吃,记住了吗?’台下病人一起喊道:’记住了!’
  
   “然后呢。”瞳灵想着叶幽的处境,心里一阵酸楚。
  
  “别难过,你听我说嘛。”程翟拿格子手绢帮瞳灵擦眼泪,“然后,这天下午,领导准时到来,当他步入大门的时候,欢迎的病人已在门口站好了这时,随着院长一声咳嗽,所有的病人一起鼓掌欢迎,气氛十分热烈.来参观的领导受到热烈气氛的感染,面带笑容,和大家一起鼓掌步入医院.见领导已经走进了医院,院长一跺脚,所的掌声都停止了,非常整齐.只有这位领导还在面带笑容一边鼓掌一前行,院长感到非常满意..忽然,从欢迎的人群里窜出来一个壮如施瓦辛格的病人,大步冲到领导面前,抡圆了给了他一个大耳光,气愤异常地吼道--’你丫不想吃包子了?!!!’
  
   话刚落音,瞳灵忍不住笑了。
  
   “是嘛,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笑着面对。走,咱们吃包子去。”程翟把瞳灵的手一拽,关了门下楼。
  
   包子是包子,料却不普通,考究极了,馅千挑万选,葱只用最嫩的那几厘米,肉是膏蟹混合着鱼翅,鲍汁香浓,惹人胃口大开。瞳灵吃了五个,程翟是十个。饭后甜点是极品酸奶布丁,据说是从国外空运来的,滑腻甘甜。
  
   “不想吃包子了?”程翟拍了拍瞳灵的鼓鼓的肚子。
  
   “吃饱了。”瞳灵笑了,也许,只有笑才能让自己好过一点。
  脆弱的时候,如果有个肩膀,刚好是自己想要的,为什么不放纵,人生苦短,儿女情长,夜长梦多。
  
   瞳灵的身体,象剥光了的鲜荔枝,宛如天使,在黑夜中,那双眼睛泛着淡天蓝色晶莹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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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
  
   男人和女人的爱,一种是心理的,依赖和被依赖,一种是身体的,占有和被占有。两种都想要的人是贪心鬼。
  
   我们都是贪心鬼投胎。
  
   “喜欢你。”程翟吻着瞳灵的头发,长的烦恼丝,缠绕着程翟,顺着脖子吻下去,是和普通女孩子一样的身体,那些普通的滋味,和三级片里演的没有什么两样,即使没那么兴奋,都要装一装。
  
   所以吃饭要有好菜。
  
   如打针,当针头缓缓注射进去,如果医生动作温柔,在进入之前又有足够的安慰,病人就放松,哪怕第一次打针也不痛。
  
   花花公子有花花公子的好处,知道女人哪里舒服哪里不爽,总好过饥渴如饿狼的处男,连洞洞都不知道,气喘吁吁,完了就睡觉,还得拖着你的大腿对着抽烟的你说你一定要对我负责任啊你一个红包甩在他脸上鄙视道,妈的,我会对你负责的哭个屁啊。
  
   程翟的针筒不大也不小,刚刚好,这是很难得的,而且漂亮,在隐约的月光下闪烁暧昧的深红色的奇异光芒。
  
   “这是什么?这是要刺我的东西吗?”瞳灵仔细盯着,眼睛一眨不眨,凑过去,舔一舔,奇异的抬头,“有一点点咸,它会动的原来。”
  
   程翟快崩溃了,迅速穿上小雨衣,象柔软的棉被覆盖冰冷的躯体,已经准备了半个小时的前戏了,病人已经放松极了,微微张开双腿等待医生的治疗。
  
   缓慢的,一定是缓慢的,如果他爱她。紧张的,一定是紧张的,希望自己能让对方快乐,最难得的莫过于自己享受的同时还为对方着想。
  
   一点也不痛,比蚊子叮还轻。瞳灵的身体往前动了动,希望能更深入一些,而程翟激动的想哭,这是一种怎样的快乐,仿佛有一万只刷子拂过,或者是一万只舌头,或者一万缕春风和一万朵浪花。
  
   不到五分钟,程翟哦了一声,倒地喘气。
  
   瞳灵爬起来,“你怎么了,你不要紧吧。”
  
   “是你太紧,我受不了。”程翟有些沮丧,认为自己不够强悍。
  
   “哦。”瞳灵继续好奇的看着被拉得长长的套套,用手卷下来,“它累了,所以吐了。”
  
   程翟苦笑不得,抱着瞳灵,“对不起。”
  
   “你没有对不起我。我真的是妖怪。”瞳灵伸出手,混合着血迹的透明液体沾在食指上,尝了尝,半腥半甜,滋味让人满意。
  
   “过一天,算一天吧。”
  
   睡了,在苦难中的微笑弥足珍贵,如果你也经历过,如此静谧的呼吸,如果幻想是微尘,我没有选择,谁和我一生共度,或者注定孤独?
  
   此刻的云台寺,叶开摊经而读,所有的记忆不敢触动,忘和不忘,一念之间,爱与不爱,悬于一线,不是我忘不掉,是我不肯忘,黄卷青灯,反正繁华过后是凄凉,不如抛却,谁也没有错,错的是机缘,机缘没有错,所以悲苦无常的人生中,我们常常遗弃自己。
  
   叶幽睡了,带着满足的微笑,不再吃草,而是吃平常神经病吃的食物,单木端没有多看他一眼,只是对护士告诫道,“这是我熟人,多注意点。”
  
   叶幽做梦,梦见天空一道火焰,落入大海中,一条又黑有长的怪鱼,四条腿,疯狂的跑,叶幽去追,追到最后鱼已死,变成很小的一条,如此邪恶如此哀伤。
  
   不再喜欢说话,喜欢对着天空发笑。即使说话,也是无人能懂,谁也不关心。疯子是最快乐的,不快乐因为我们记性太好。
  
   上午,瞳灵醒来,程翟看电视,星期天,NBA比赛,他有着太多的爱好。
  
  “下星期回家,我给他们说说,给我一点时间。”程翟盯着电视屏幕说。
  
   这一句话,瞳灵潸然泪下。
  
   住酒店的优点是不用打扫卫生,缺点是它是酒店。接了向日葵的电话,拿车载着她一起去看叶幽。
  
   叶幽在吃西红柿,小小的几颗,最近他嘀咕着说最爱tomato,单端木派人买了,洗干净塞在他嘴里。
  
   突然看见向日葵,忘记咀嚼,红色的汁液流到脖子,护士赶快过来,草草的拿纸巾擦了。
  
   向日葵的眼眶一红,头一扭,“我们走吧。”
  
   我终于再见你,你却永远不会认识我。
  
   瞳灵无语,人都是现实的。
  
   一个星期,瞳灵退了酒店,准备搬走。程翟仍是开车去双叶精神病院,单木端陪笑道,“以后不用你们这么勤快了,最近来了个新看护,仔细着呢。”
  
   从门外的玻璃看过去,叶幽安静光光的的朝天躺着,小弟弟歪向右边,据说精神病人都喜欢歪右边的。向日葵穿着粉蓝色的护理服装,细心的给他拿毛巾擦着身体,一寸一寸,仔仔细细。他喜欢洗澡,一见到洗澡水就拼命喝,所以只能干洗。
  
  “谢谢你。”瞳灵对向日葵道。
  
  “我不这样,我的心里很难过,真的,我爱他,一直都爱。”向日葵低头道,“不陪你们了,再晾着他得着凉了。”
  
   “回去吧。”程翟按了按瞳灵肩膀温柔道。
  
   车上,瞳灵问,“你妈知道我是妖怪吗?”
  
   “不知道。”程翟一个急转弯,“把安全带系好。”
  
   瞳灵微笑道,“我是妖怪,我是死不了的。”勾着程翟的肩膀,“我是蝴蝶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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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
  
   新家。
  
   “你家哪一层?”瞳灵已经下车,程翟在搬运车子后面的行李,并不多,但有一个娃娃,一只泰迪熊。肚子破,瞳灵说每天如果不抱着它就睡不着。程翟吃醋的说,有恋物癖的女人,什么时候我才能代替那只破熊。
  
   什么时候你都不能代替,是我爸爸给我买的。瞳灵道,一边对着那栋粉蓝色屋顶,一共四层,顶层种满了些鸾尾兰,开出紫色的小花,门口是艳山姜,滴着水珠,大概刚刚浇过,那些翠绿的海芋叶子倒是十分常见,连成一片象旱地里的荷叶。
  
   门口站着岗的保安对着二人大大的行了礼,胸脯挺的要命屁股也很翘,可惜是个男的。
  
   “我家就只有两层。你看到的那是佣人住的工人房。”程翟拉着瞳灵的手往里走,行李被一个牙齿洁白皮肤黝黑的制服男提着,他的制服是红色的,看来和酒店的行李员有得一比。
  
   工人房?真腐败。瞳灵在心里默默鄙视着,一句诗突然跃入脑海,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突然觉得好笑,就笑了。
  
   “笑什么?”程翟搭在瞳灵肩膀上,这个动作很好,显得两个人象兄弟,瞳灵喜欢程翟的原因是他没有把爱爱得太沉重,叶开有些苦大仇深。女人和男人一样,谁太要死 要活了,对方都受不了。但转念一想,如果不要死要活,爱得普通平凡,又对不起人生短短几十年。各人有各人的打算和想法,最好是冷一阵热一阵,可那样又容易感冒……人类的爱情为何如此复杂……
  
   “头痛头痛。快到了吗?”想的瞳灵头痛了。
  
   “到了。”程翟往前一指。
  
   一片小叶榄仁树的翠绿下,掩映着别墅的一角,纯百色的塔尖,让人以为是森林里的城堡。程翟家有点象森林,许多植物都是原来山上留下来的,家中园丁就有十几个。
  
   “有果树吗?”瞳灵问。
  
   “有啊,春天有桃花垂柳,夏天有葡萄西瓜,秋天赏花邀月,冬天还可以在雪地里打滚。”程翟兴奋的象个孩子,“打过雪仗没有,我的眼里好准的,一定把你打个片甲不留。”
  
   瞳灵看着他手舞足蹈的样子,以为自己在做梦。
  
   “可是我不是人,是妖。”
  
   “许仙不是还和白蛇精留下一段佳话生下一个男的叫许仕林,还有雷锋塔断桥什么的,后来他们不是一起升天当神仙了嘛。”
  
   “ 拜托,你看的是新白蛇娘子传奇。”
  
   “对对对,就是那个同性恋电视连续剧,年年都播的,年年都发大水,我看就是那片子弄的。”
  
  “胡扯,什么同性恋电视连续剧,那里的歌多好听啊,真怀旧。”瞳灵小时候看过,封绿芽陪着她看,一边说,看啊灵灵,男人靠不住的,许仙多懦弱啊。
  
   是的,出家,也许也是一种逃避,当初法海诱惑许仙当和尚,他也是动心的。知道是蛇妖,偏偏要爱,爱了又隐约后悔,此时的矛盾心里,如果法海不来,道士来,牧师来,人肉炸弹来,都是顺从的,对于这样的爱情,谁都是心底里是有叛逆的呼吸脆弱的芽,叛逆容易世俗偏见掐死。
  
   所以程翟觉得快乐。
  
  “我不会说话。”瞳灵看见两个衣着光鲜的人站在门口,一男一女,中老年的年纪。
  
   “怕个死啊,那是管家。我老爸和老妈在客厅里呢。不会说话就别说话。”程翟皱眉,老爸老妈竟然不出来迎接,肯定是不高兴,平时早就到门口了,上次打电话的时候柳清香就有一丝不快,“什么类型的,在外面玩,还带回家,你年纪小,不必认真的。”
  
   “我喜欢,我喜欢,我就喜欢……”程翟只有撒娇。
  
   “我不喜欢,我不喜欢,我不喜欢。”柳清香学着他的口吻。
  
   “我不回来了啊那就。”程翟说。
  
   “那你就别回来。”
  
   “那我回来。”
  
   “那你就回来。”
  
   谈判专业出身的柳清香一点也不在乎程翟的嘴皮,有时候母子两个要斗很久。
  
   Masa和dela鞠躬道,欢迎您回家。
  
   瞳灵扁扁嘴,心想,这是什么家?晚上会不会变成吸血鬼城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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