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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小鸭旅社
  
  小鸭旅社的女服务员是个年近四旬,脸型瘦长,表情冷漠的中年妇女,她坐在柜台旁边的一张藤椅上,一边津津有味地听着无线电里播放的故事连载,一边低着头机械而有节奏地嗑着瓜子,直到简东平的耐克运动鞋出现在满地的瓜子壳边,她才猛然抬过头。
  “住店啊?”她像随口吐痰那样随口丢出一句话,快步奔到柜台后面,正襟危坐。现在,她跟简东平之间隔开了一个柜台的距离。
  简东平没有回答她的话,反而温和地问道:“请问这里是小鸭巷186号吗?”
  她皱起眉头,好像觉得受到了戏弄。
  “不是!”她生硬地回答。
  简东平觉得她其实想说的是,不住店就滚,少在这里浪费我的时间!
  “那么,门口那张‘要八乐请进’的牌子是什么意思?”他才不在乎她的情绪,继续温和地问道。
  “就是,吃饭、唱歌、泡脚、耍牌……反正住了店就知道了,你到底住不住?”
  “原来是这个意思。”简东平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给女服务员看,“你瞧瞧,这是不是你们这里?”
  周谨拍的照片上有小鸭旅社门口的那块“要八六”广告,简东平经过一个晚上的研究,已经大致弄清楚了所有照片之间的联系,他从中特别挑了两家旅社来证实他的猜想。因为对比Nancy传给他的周谨的连载小说《我的荒谬旅程》,再想想她曾经在网上聊天时谈到的事,似乎这两家旅社对她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
  女服务员看了两眼那张照片道:“这是谁拍的,是我们这里。”
  “是我的一个哥们,他向我介绍了你们的,嗯,那个要八乐,让我来试试。”简东平看出女服务员有意伸手过来拿照片,他连忙收了起来,他不想让她刚捏过瓜子的手去抓照片。
  “你的哥们看来是个有心人哪,住下来自然就知道了。”服务员的态度来了一个180度转变,她的脸就像解冻的猪肉那样变大变软了,简东平看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她在笑。
  简东平决定为这种暧昧气氛添把柴火,他将手臂支在柜台上,露出苦恼的表情说道:“不瞒你说,大姐,我出门在外最怕寂寞了,哪怕找个人跟我聊聊天也行啊,只要价钱不是很贵的话……”
  “价钱好说,小伙子,你别看我们这儿地方小,我们这店可是开了有10年了,不仅要什么有什么,价钱也一向都很公道。你朋友不是也向你推荐了吗?呵呵,你朋友是识货的。下次来,我给他打折。”女服务员“哗”地一声拿出一本薄薄的黑硬抄本来,“你先登记一下,等到房间后,我再跟你说。”
  简东平在登记簿上随便登记了一个假名字。
  “要身份证吗?”他问道。
  女服务员挥挥手,好像嫌他麻烦。
  “上去吧,203房间。一会儿我送热水来。”她指了指柜台对面的那个亮了灯的走道。
  简东平拎着自己的睡袋和行李顺着走道上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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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1点,简东平还没等到凌戈的电话,终于忍不住打了过去。他自己是个守时的人,所以不喜欢别人迟到。
  “小姐,不是说好10点通电话的吗?”电话一通,他就不耐烦地说。
  “今天晚上她们在教我打麻将,我走不开,因为雨杉晚上回家了,她们三缺一。我们打到10点40分,我刚洗完澡回房间呢。你这么凶干吗?”凌戈好像挺不服气的,他想象她现在可能正一边接电话,一边在梳理她那一头湿淋淋的长发,模样一定挺可爱的,所以气消了一半。
  “你学会了吗?”简东平恢复了平常的口气问道。
  “我本来看弄堂的人打过,所以一学就会。”凌戈乐滋滋地说。
  “赢钱了吗?”
  “我们没来钱。那不成了赌博了吗?我不赌博,我跟她们说了。”
  “你别光顾着玩,周谨的箱子调查得怎么样了?”
  “我今天没去,下午跟雨杉一起去看一个得白血病的孩子了,真可怜啊,还是挺漂亮的小孩,才10岁就得了这么重的病。看到他,我真不敢生孩子了。”凌戈轻轻叹息道,听简东平没答话,她立刻急急地补充道,“我明天就去火车站。”
  “你去火车站找小旅馆的时候,找找跟256这个数字有关的旅馆。可以是门牌号、店名的谐音,也可以是广告牌上标明的数字,你试着通过这个方法找找看。”
  “256这个数字有什么讲究吗?”她的声音忽然变轻了。
  “我找到了周谨住宿的规律,她喜欢按数字排列。” “我以后详细跟你说,你就按照我说的去找找看。”简东平不想多解释,问道,“凌戈,你会按摩吗?”
  “以前我给我爸爸敲过背?干吗问这个?”她迷惑地问道。
  “那就好,我有盼头了。”简东平笑道。
  “你休想,我才不会给你敲背呢。”凌戈恶狠狠地说。
  “不要紧,我们是朋友嘛,谁给谁按摩还不是一样?你按照我说的去做,做好了,我给你按摩,怎么样?全身按摩。”简东平忍住笑一本正经地说。
  “那也行啊。”她傻头傻脑地回答后,发现不对,马上反驳,“简东平,我才不要你按摩。”
  “叫我James!”
  “不,就叫你简东平。我们要拉开距离。”凌戈倔强地说。
  肉圆,思念会让你变胖的,你一定在想我,还嘴硬!
  “你跟林叔叔说,让他问沈碧云要两个月前储藏室的物品登记记录。”简东平换了一种谈正经事的口吻说话。
  “为什么?”
  “口供资料你看了吗?方晓曦不久前曾经到过地下储藏室,当时沈碧云也在场。方晓曦曾经提到过储藏室里有一个竹编的小箱子,上面还绣了小熊。可是警方的现场勘查纪录里没有提到这个箱子。我想知道这个箱子是否曾经存在,如果存在的话,这个箱子到哪里去了。原来储藏室的物品清单里是否有这个箱子。你只要跟林叔叔说,他会明白意思的。林叔叔也许已经发现问题了,但你跟他提一提就表明,你也注意到了这点。”
  “我知道了。”现在,凌戈好像在作记录,简东平听到翻纸张的声音。
  “凌戈,你在记录吗?”
  “对,我得把你说的记下来,不然会忘了的。”
  “那你千万不能让这个家的其他人看见你记的东西,懂吗?”
  “我明白了。你说吧。”
  “打听一下小狗玻璃失踪前后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简东平道,“还有除了她的主人外,它跟谁最亲热。”
  “嗯,好的。我记下了。”忽然凌戈微微提高了声音,“对了,忘了告诉你,她们都已经知道我是警察了,原来沈碧云去调查过了,她还知道我离职的事呢。”
  “哈!”简东平笑出来,“她们一定认为你是个糊涂蛋,也好,这样可以让她们放松警惕。你现在住哪个房间?”
  “我住客房,很漂亮的小房间,雨杉告诉我这里原来是方琪的房间,后来她嫌房间小就换了。林伯伯还让我到房间后,里里外外检查一遍有没有窃听器呢。”
  “结果呢?”
  “我按照林伯伯说的,都查过了,没有。”
  “你现在是不是躲在毯子里接我的电话?”他听出她的声音偷偷摸摸的。
  “她说你虽然不英俊,但是很耐看,是属于看了第一眼就想看第二眼的人,而且跟你说话觉得很舒服,她说她特别喜欢会写文章的人,觉得他们都很智慧很敏感。我怎么没觉得你有那么敏感呢?”
  “看来还是方琪对我好,我回去后得约她出来喝茶了。”简东平哈哈笑道,“还有吗?”
  凌戈在电话那头轻轻“哼”了一声。
  “她只跟我说了几句话,后来方晓曦就来了,拿了很多照片给我看。”
  “谁的照片?”
  “都是雨杉的艺术照,雨杉穿韩国服真漂亮,我也想拍一套那样的,就是不知道价格怎么样。”凌戈的声音听上去充满了向往。
  “不贵,我有朋友是开影楼的,到时候我陪你去拍,价钱肯定便宜。”简东平想小肉圆穿上韩国服,不知道是什么模样。
  “真的吗?!”她的声音里充满了兴奋。
  “我答应你的事什么时候食言过?”简东平顿了一顿说,“凌戈,看样子这个家的每个人都在试探你,方晓曦以后一定会找机会跟你说话的,她肯定知道很多,到时候你可以跟她提提苏志文的事,搞不好她正等着你问她呢。”
  “好的。”
  “还有吗?”
  “没有了,我才来一天,哪能知道那么多。”凌戈小声嘀咕,“临时保姆的事还没打听到,我还没机会跟章玉芬单独相处呢。哪天我帮她做菜的时候,跟她打听打听。”
  “哈哈,沈家人要倒霉了,你尽量多把土豆皮和虾壳扔到汤里,这样她们对你的防备心就会降得更低了。”简东平幸灾乐祸地说。
  “喂,我只不过有一次不小心罢了,你没必要老提这事吧。”凌戈有些不乐意了。
  “因为记忆深刻嘛。今天还有别的收获吗?”
  “我今天吃到鱼翅了。”凌戈马上又开心起来。
  “好吃吗?”简东平想,鱼翅有什么好吃的?但她的声音听上去好甜。
  “挺好吃的,但没想象中那么好吃,是用火腿吊的汤,鲜得很。沈老太太还说我是真正的淑女呢,对了,她们一直叫我说办案的事,其实我真的没办过什么案,而且觉得自己的经历都不怎么样,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凌戈说。
  你的经历越差越好,简东平心道。
  “还有吗?还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
  凌戈沉默了两秒钟后,说:
  “你办完事就快点回来吧,不要吃生的东西,开车小心……好了,我没别的要说的了,你肯定嫌我啰嗦了,……休息吧,我等会儿去试试那个门。”
  简东平觉得有股暖流在身上流过,他握着电话,想象着自己的手轻抚她的脸,感受她皮肤的弹性和体温,他不知道是否该回应她的话,他很羡慕那种随口就可以把心里话说出来的人,他做不到,因为他知道不想食言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承诺,他很怕自己说的每句话都会跟感情扯上什么关系,凌戈是个认真的人,他更是万万说不得,他向来最怕女人赖上他,一想到三年前他跟两位前度女友之间的纠葛,他至今都心有余悸,所以想半天后,他终于没有说出那句已经到嘴边的话。他决定改变谈话气氛。
  “凌戈,叫我一声James。”他用真诚的语调恳求道,“叫我一声吧。”
  “你真烦。”凌戈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轻轻叫了他一声James。
  简东平大笑。
  “你笑什么,为什么老要我叫你英文名字啊。”
  “因为我想听听你的英文发音有多烂。凌戈,以后我死的时候,请你跟我说几句英文吧,我没准会活过来。”
  说完这句刻薄话他本以为凌戈会对他破口大骂,但不料她却就此沉默了下来,这让他十分不安。
  “凌戈,你怎么啦?”几秒钟后,他打破了沉默。
  “我知道你英文比我好,可就算这样也没什么了不起,你读的书比我多,你本来就该比我好。我爸说了,拿自己的长处跟别人的短处比是最差劲的行为。你看不起我,为什么要跟我交朋友?”
  她生气了,而且显然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这是他不想看到的事。
  无奈,只能说句真心话来弥补自己的过失了。
  “凌戈,你觉得像我这样的人,会耗费两年时间跟一个我看不起的人作朋友吗?当然不会。我没看不起你,凌戈,”他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我是因为喜欢你才会跟你开玩笑的。我从来没看不起你。”
  她不说话。
  “好吧,时间不早了,我先挂了。”他道,“你随时可以打电话给我,我24小时开机。”
  “拜拜。”她轻声轻气地说。
  简东平觉得她的道别声音很像许茹芸的云式唱腔,便拿出Mp4,将歌曲调到了“如果云知道”,他很喜欢这首歌,每次听这首歌,就好像有人在告诉他,再深的感情也会像云一样随风散去。那是悲伤过后的舒服,真的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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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电话,简东平久久无法入眠,凌戈最后那声轻轻的告别好像激光一样瞬间使他的体内细胞发生了病变,他不知道这些危险因子藏在身体的哪个部位,他只是觉得不舒服,不对劲,他明白继续纠缠在那里寻找病因,只会让自己病得更重,所以决定还是转移注意力,继续看他中午看了一半的那本网络小说吧。
  周谨的《我的荒谬旅程》全文大约16万字,其中有一半以上的文字与她给《信》周刊中撰写的专栏《我的小旅店旅程》内容重叠,她照例在文中写了很多小旅店女孩的生存状态,写她们如何在穷街小巷讨生活的艰辛和喜怒哀乐,写她如何以自己微薄的力量帮助她们脱离困境,也写她自己混迹在她们中间的感觉。所不同的是,在这篇文章中还加了一个名叫周丽丽的女孩的人生经历。其中有几个段落是这样的:
  
  初中毕业后,我继续在原来中学上高中。我有自知之明,我不是读书的料,但我还是想考大学,想捧着书本在开满鲜花的校园里散步,想坐在冬青树丛里背英文单词,我还想在大学里唱歌,我喜欢唱歌,我幻想有很多戴眼镜的同学在那里痴痴地听,然后他们鼓掌,我鞠躬。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以为那样的生活离现实很近。近得我能听到校园里的风声。
  我曾经很想考大学,所以整个高中我都读得很认真,拼死拼活的,后来我考取了一所二流大学,用我爸的话说,三流的人读二流的大学算是赚了。
  
  我读高二的时候,父母复婚了。
  他们是四年前离的婚。离婚时,我和妹妹都很高兴,旷日持久的战争总算结束了。我们不知道将来的日子会不会更糟,但还是为此感到解脱。
  那天他们办完手续后,我们一家还上小饭店吃了一顿很像样的饭,吃完了,妹妹跟着我妈,我跟着我爸,各走各的。我们姐妹俩在岔路口挥手道别,像是今生不会再见。
  早知道他们会复婚,那顿饭根本没必要吃。
  离婚后,别人给我爸介绍了好几个对象都没谈成。我爸是个老实人,就是太粗鲁,他对我对我妈对我妹妹全一样,动不动就扇耳光,也从来没说过一句叫人开心的话,我妈就是因为这个才跟别人好上的。但我妈一离婚,对方就不要她了,她很伤心,开始打我妹妹,妹妹经常跑回家来,我们就躲在我屋里聊天、吃瓜子、涂红药水,也算是苦中作乐。
  几年后,他们都没找到合适的对象,于是有人就做起了现成的媒人。我爸作了不打人的保证,我妈也没端架子,他们就这样复婚了。他们后来不再互相打架,我们成了他们的沙袋。我爸常说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他觉得炼钢就要不断打。
  
  
  我认识他是在那年秋天。那天晚上,秋高气爽,我心情也不错,我穿着我最好看的花裙子到学校去参加“金秋文艺晚会”。
  他看上去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很成熟也很英俊,跟朋友站在一起,立刻就把别人都比下去了。他在校门口跟朋友说话,我正好朝他迎面走取,他看看我,我也看看他,然后我们擦肩而过。
  他眼角的余光,像把神不知鬼不觉飞来的梅花镖,无论是角度还是力度都计算得恰到好处,刚刚好擦伤我的皮肤。从那一刻起,我就开始挂念他了。
  我曾经做梦梦见他,我们仍然在街角相遇,所不同的是,性别发生了转换。他成了娇艳欲滴的我,而我成了温柔成熟的他,我走上去对他说,嘿,一起去跳舞吧?他点点头。然后我醒来,心满意足。
  我敢肯定他一定也注意我了,不然不会有后来的事.
  再次遇见他是在某天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一出校门就看见了他,他站在马路对面,显得茫然无措。他穿了件崭新的蓝色衬衫,干干净净的,像蓝天一样纯洁。我穿过马路故意朝他走去。他也看到我了,温文尔雅地笑了。他问我,同庆路怎么走。我俏皮地说,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外加两包红双喜啊。
  这是只属于我的谜语。一直以来,用数字编制各种谜语是我的怪僻。
  我的回答让他一头雾水,我没费心给他解释,说,我给你带路吧,反正不远。他听了便露出笑容,说,那就走吧。我们沿着学前街往前走,都不说话。这是我第一次跟一个男人并排走在街上,而且他看上去那么斯文英俊又温柔。
  从没有男人对我如此温柔地说话,在咆哮声中长大的我,听到他的声音,立刻就被迷住了。我很紧张,不敢笑也不敢说话,生怕一开口就给他留下坏印象,我那天穿得很难看,像个灰姑娘。
  我们走出一段路,他突然出其不意地抓住我的手一下子塞进了他的裤兜。这个动作相当突然,我受了惊吓,过了一会儿才清醒过来,意识到他干了什么。他正握着我的手往前走。
  我能感觉他的身体,是那种生气勃勃,叫人神往的成熟男人的身体。他的腿由于快步走所散发出的热量一直传到我的手心,又一直传到我的全身,傍晚的凉风在我耳边呼呼地吹,两旁的街道和人群都变得模糊了,我一下子就昏了头,就这么身不由己地跟着他走,心想随便你把我带到哪里去吧。
  那天我把他带到同庆路的路口时,他吻了我。
  但是,我是一个人走回家的,觉得从来没有过的孤独。我想到他放开我的时候,显得那么内疚,而我却显得那么无所谓,我觉得自己从那时候起就已经很贱了。所以他不在乎我,也有他的道理。
  我怀念那种肌肤相亲的感觉,锥心的疼痛竟然是因初吻而起的,谁会想到呢。我遗憾自己没有因他而成为女人,遗憾自己没有纠缠他的理由,遗憾自己实质上跟他毫无关系,我想我肯定是再也见不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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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他送我回家,我点点头。我们再次沿着学前街走,那时天还很亮。我们各走各的,他忽然问我可不可以请他吃饭,他说他忘了带钱,空着肚子逛了一天,都快饿死了。我觉得他坦白得可爱,我想他要是想吃人肉,我就马上割下手臂上的肉喂他。
  可是我也没钱,我们就站在马路边等着看有没有路过的同学,可以向他们借钱。他站得远远的,故意装作不认识我,好让我撒谎。
  借到钱后,我们在岔路上的一家小饭店吃饭,厨师手艺很差,可我们还是吃得很开心。他摸了摸我的头叹息我太小,不然就带我回上海了。我说我都快18岁了,去哪儿都行。他说那好,到时候你可别哭。结果他并没有带我回上海,而是去了旅馆,我没哭,我觉得没什么好哭的。他跟他的朋友借住的是一家三星级旅馆,我跟着他走进大堂时还有些犹豫,可是进了房间我就什么都不怕了。
  进电梯的时候,他没有拉我,自己先进去了,他在电梯里一声不吭,眼睛低垂看着电梯外的我,他不是在邀请我,而是在等我。
  等我一跨入电梯,他就搂住了我的胳膊,得意地哈哈笑了起来。
  
  
  周谨的经历让那简东平扼腕叹息,但令他感到高兴的是,他终于找到了那段令苏志文两度陷入迷惑的谜语全文,“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外加两包红双喜烟。”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简东平很想立刻飞回到辛程路,去亲自摸索一番,可惜他现在在千里之外,他决定到周谨的家乡去一次,实际上,要想知道谜语的答案也不难,只要找到周谨所在的中学,再找到同庆路就行了。
  他决定第二天再继续看《我的荒谬旅程》,看苏志文是怎么骗周谨的。
  不知道凌戈有没有去试过那道门。
  他正想着,电话铃响了,是凌戈。
  “门锁了。”电话通了以后,她简短地说,声音闷闷的,明显还在生他的气。
  “你去试过了?”
  “嗯,就是刚才,门锁了。”她冷冷地说。
  一阵沉默。
  “再见。”过了一会儿,她说。
  简东平知道,如果他今天不道歉,她肯定整晚都会不高兴。眼看着她就要挂电话,他叫了她一声。“小戈。”
  “干吗?”
  “对不起。”他道。
  “你看不起我,就跟我爸一样,觉得我做什么都做不好。”她哽咽地说,“其实,没认识你之前,我也一样在过日子,我也活得好好的,我也没饿死,也没闯什么大祸。”
  她的话让他觉得难过。
  “凌戈,”他想象自己正握着她的手腕,试图平复她的情绪,“我跟你爸不一样,你爸说你是因为恨铁不成钢,而我说你,是因为我跟你亲近,如果你真的那么差,我会到处跟别人说你是我女朋友吗?我也是个爱面子的人。你说呢?”
  她不说话,好像被说服了。
  “凌戈,在我眼里,你是个美丽可爱,充满吸引力的妙龄女郎,只是,英文差了点……”他说到最后一句,笑了出来,“再叫我一声James吧。”他道。
  “哼!你先叫我姐姐再说吧。”她气呼呼地挂了电话。
  但是简东平知道,她的气已经消了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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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我不是贼
  
  林仲杰一共见过曾雨杉三次,每次她给他留下的印象都有所不同。第一次盘问,她显得对苏志文的死漠不关心,时不时冷笑,对她母亲沈碧云的婚姻报以尖酸的挖苦,第二次,她变成了通情达理的沈家三女儿,谦恭有礼,时常微笑,为母亲的身体状况担忧,第三次,她像是一个斗士,而不是一个普通办公室文员,句句话都充满理想和奉献精神,好像只要有需要,她随时愿意为奉献她的所有存款、器官乃至生命。
  这一次呢?林仲杰不经意地扫了她一眼,立刻从她身上捕捉到一种不安的情绪。她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也许她还没决定今天要扮演什么角色。
  “曾小姐,你是在力宏猎头公司做办公室文员,是不是?”林仲杰问道。
  “是的。”她答得很快。
  “除了在力宏猎头公司工作以外,我们知道你还参加了一些公益组织。”
  “是的,那是我的兴趣和理想。”她的目光冷冰冰的。
  “你是否曾经在A区义工站担任心理辅导义工?”
  “是的。”她的不安加深了,皱起了眉头。
  “你现在的爱人向兵就是你在A区义工站工作时,义工站指派给你的心理辅导对象是不是?”林仲杰慢悠悠地问道。
  “是的,我就是在跟他沟通的过程中,了解他,帮助他的。他遭遇过失败,心理很脆弱,需要帮助,有时候也会很冲动,但是我相信他是不会杀人的……”一对淡褐色眼珠左右滑动着。
  她企图把话题引向她的丈夫,林仲杰决定不予理会。
  “在去A区义工站工作之前,你还在别的机构做过义工工作吗?”
  “没有了。”她斩钉截铁地说。
  “你再好好想想。”
  “的确没有了,大学里我只是在业余时间帮助学校里一些困难同学募集捐款罢了,这应该无可厚非吧。”她眼睛里闪过一丝挑衅的光。
  “据你的几个大学同学反应,大学时,你曾在网上自己建立了一个义工站,目标是帮助失业和失恋的人重建信心。这个义工站的名字叫‘手拉手’。”
  “那又怎么样?这是几年前的事了。”被人楸勒住尾巴,她很不高兴。
  “是三年前。”林仲杰纠正道。他很高兴地欣赏着她脸上的微妙变化。“你在沈碧云跟苏志文结婚前,是否认识苏志文?”他问道。
  “不认识。”她断然说。
  “我们在给你发帖的人当中,找到了一个熟悉的电话号码,”林仲杰冷峻地盯着曾雨杉的眼睛,“是苏志文的。他三年来没有换过手机号码。你如何解释这件事?”
  这个问题令她措手不及。
  “当时……是有几个人跟我联系,但是我从来没有……”她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你回了他的话,还说个别联系。时间是2004年1月8日,”林仲杰看着桌上的资料,他相信曾雨杉早就不记得她自己当时写过些什么了,这些三年前的电脑记录,也是警方通过技术手段找到的,她自己想要搜索到恐怕已经不可能了,“在2004年2月1日,苏志文又在你的留言后面回复说你是个可爱的好女孩,跟你聊过之后,他觉得受益匪浅,决定去找一份工作。你要不要看看当时你是怎么回答他这些话的?”
  曾雨杉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林仲杰手里的那堆纸,眼神呆滞。
  “我不记得了。”她轻声说。
  “你说,”林仲杰念出声来,“谢谢苏同学,经过接触,你是个可爱温柔又有独特个人魅力的男子,相信你不仅能很快找到工作,也会很快俘虏女同事的心。我就已经被你俘虏了。……这是你的原话。曾雨杉,你不仅认识死者,还跟死者有过一定程度的接触,请问,你跟他是什么关系?”林仲杰像扔石头一样,把最后几句话扔了出去。
  曾雨杉的脸红了,她呆呆地坐在那里,两只手扭在一起,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对,我跟他是认识,但网上的话怎么能作数呢?我是说过那些又怎么样?能说明什么?”
  她天性好斗,爱争辩,这是从小娇生惯养又总觉得自己被忽视的那种人的典型特征,林仲杰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听她的废话上,所以,她话音刚落,他就说:
  “你跟他之间的对话表明你认识他,跟他不止一次见过面,你对他的情况很了解,你还对他很有好感,苏志文看起来也很听你的话,在跟你聊过之后没多久,也就是2004年的4月,他找到一份工作,就是在春天交谊舞学校担任交谊舞老师。你好像还有跟你的辅导对象谈恋爱的习惯,曾雨杉,你到底跟他是什么关系?!”说到最后一句,他的声音蓦然变得严厉起来,把她吓得浑身跳了跳。
  她低头沉吟片刻。
  “好吧。我是跟他很熟,但那是两年前的事了,那又怎么样?!”
  林仲杰发现“那又怎么样”这句话是她的口头禅。
  “本来是没怎么样,但是苏志文死了,而你隐瞒了你跟他之间的关系,那就大有关系了。”林仲杰严肃地注视着她,“现在请你说一下,你跟苏志文熟到什么程度?”
  曾雨杉看了他好一会儿,似乎意识到自己的任性并不能给她带来任何好处,于是,她改变了策略。她朝他笑了笑,她很擅长微笑,林仲杰想,但笑得很假。
  “其实我跟他没什么,真的。”她仰起头,那一脸春意好像准备开始回忆一段美丽的往事,但是她一开口,口气却冷漠得好像在说别人的故事,“我帮他还了债。他那时候欠了房东三个月的房租,一看见我,就说自己没钱吃饭,穷得叮当响,但是我看他穿的衣服却很体面,老人头的鞋,擦得很亮,衬衫衣服都有牌子,整整齐齐地挂在一个简易的柜子里,他不抽烟,我问他为什么不抽,他反问我,你喜欢我抽烟吗,如果你喜欢,我就抽一支给你看,然后他就点着了一支烟,随后又立刻掐灭了,他说,你不喜欢,我看见你皱眉头了,看,为了你,我一个穷人浪费了一支烟……典型的坏痞子!”曾雨杉笑了笑,但立刻又收住了,“后来我们就成了朋友,是啊,我有一阵子跟他挺熟的,但那又怎么样?”
  “苏志文工作以后,你们之间有来往吗?”
  “有时候通通电话,他工作以后就很忙。”曾雨杉面无表情地说。
  “据我们调查,他很喜欢跟有钱的女人打交道。”
  “也不是,他很随性。有时候喜欢跟有钱的人泡在一起,有时候又讨厌这样。”
  “是你把苏志文介绍给沈碧云的吗?”
  “不!当然不是,”她断然否认。
  但林仲杰觉得她这种急于否认的反应恰恰说明了相反的答案。
  “我们调查过了,凡是进入这个‘上海的香艳记忆’现场的人,都需要邀请函,你你跟苏志文认识,你的姐姐方琪说,你本人不需要那东西,却问她要了一张邀请函,你说有朋友要来。”
  曾雨杉的脸变得红一阵白一阵的。
  林仲杰等待着她的回答。
  “好吧,我是给了他一张邀请函,他说他从来没参加过像样的酒会,想来见识见识,他求我,让他开开眼界,所以我就……”曾雨杉忽然变得愤怒起来,她提高了嗓门,“但我没想到,他会跟我妈扯在一起,这我绝对没想到,我没想到!他是个恬不知耻的大混蛋!”
  “你妈知道你跟他之间的事吗?”
  “她不知道,我跟他没什么联系,我早就说过了,我们只是通通电话而已。”她焦躁地说。
  “好吧,现在请你再说说,案发当晚,你都做了些什么,就从你跟沈碧云吵架开始说起。”
  “这我已经说过了。”
  “请你再说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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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戈姐姐,你的头发好漂亮。”方晓曦摸着凌戈的头发赞叹道。
  凌戈长到这么大,很少有人夸奖过她的头发,只有一次简东平对她说,凌戈,我想在你的头发里淹死,她不知道那算不算夸奖,但应该也不算是讽刺。简东平是个挑剔的人,他一向认为只有干净的头发才是最美的头发,当他得知凌戈每天洗头后,就对她的头发乃至她的整个人刮目相看,“肉圆,我从你的头发判断,你见识短,人品好,”他曾阴阳怪气地这么说过。但她觉得男人的看法多多少少掺杂了一些别的东西,现在有了女孩的夸奖,她才觉得真的开心。
  “晓曦,你的头发也很美啊。”凌戈看着方晓曦那头短短的黑发报以同样的赞美。
  今天早晨,凌戈刚下楼就发现方晓曦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原来她是因为身体不适没去上课,其实她跟前一天一样生龙活虎,凌戈没看出她有什么病态。凌戈想到自己小的时候,就算发烧老爸也会逼她去上课,心里不免泛起一层小小的不平,富家孩子真是为所欲为啊。
  “凌戈姐姐,你觉得我们家谁最美?”方晓曦一边吃着薯片,一边问她。
  “我觉得你的大阿姨最美。”凌戈觉得在这个家里,无疑方琪的长相和气质是最好的。
  “大阿姨是很美,就是脾气不好。”方晓曦仰头倒在沙发上。
  凌戈本来打算到火车站去继续寻找周谨的行李的,现在她忽然发现方晓曦好像有话要说,所以她决定听方晓曦播完内幕消息再走。
  “不会吧,我看你大阿姨脾气很好啊。”凌戈在方晓曦旁边坐下。
  “像大阿姨这种平时看上去脾气很好的人,一旦发起火来才吓死人。”方晓曦眼睛清澈,说话却一点都不单纯,明显有所指。
  “她是不是骂过你?”凌戈立刻问道。
  “因为我要请图画老师教我画画,价钱很高,她骂过我两次,但外婆帮着我,她也没办法。”方晓曦幸灾乐祸地笑起来。
  看来方晓曦想说的不是她自己的事。
  “除了骂你,她还骂过其他人吗?”
  “她还骂过小外公。”方晓曦若无其事地说。
  凌戈心里咯噔一下,她知道方晓曦嘴里的小外公指的就是苏志文。
  “她为什么骂他?”凌戈连忙问道。
  “她不止骂他,还打他呢,把小外公都打哭了。”方晓曦往嘴里丢了一块香脆的薯片,仰起头有滋有味地嚼起来。
  方琪把苏志文打哭了?凌戈大吃一惊。首先,让她没想到的是,方琪会打人,而且还是打她妈妈的小丈夫,其次,她没想到一个大男人竟会被打哭,有这么痛吗?方琪这么厉害吗?
  方晓曦好像看出自己的话对凌戈产生了影响,她笑着说:“你没想到吧,凌戈姐姐,大阿姨凶起来可厉害了。”
  “你大阿姨为什么打他,因为什么?”凌戈好奇地问道。
  “大阿姨喜欢看诗集,老拿着一本破书在那里翻啊翻的,有时候还念出声来,”方晓曦充满嘲讽地皱了皱鼻子,“那天,她在园子里念她的诗,小外公和我妈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我妈在给小外公钉扣子呢,大概是我大阿姨念的诗太腻歪了,听着听着,小外公忽然站起来朝大阿姨走了去,把我妈吓了一跳,她说连线都挣断了,小外公走过去一把夺过大阿姨手里的诗集,把它扔在地上踩了几脚,还说那是什么烂东西,难听死了。”
  “后来呢?”
  “他这下可把大阿姨气坏了,那本诗集可是她的宝贝,是一个叫海风的人写的。大阿姨把书捡起来后就跟小外公吵了起来,她说小外公是个吃软饭的,还说他是没文化的小人,他什么都不懂只知道骗女人的钱,反正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小外公则说诗歌是最做作无聊的东西,只有白痴才会看那个,大阿姨气不过,揍了他两个大耳光,还用石头砸伤了他的头。把我妈吓得,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大阿姨发那么大的火呢。”方晓曦夸张地瞪圆了她那双天真的大眼睛。
  
  想不到为了一本诗集,方琪竟然对苏志文大打出手。虽然这件事一开始是苏志文不对,别人好好地在念诗,他骚扰不算还侮辱了别人的爱好,这是该骂该打,不过方琪对他又扇耳光又用石头砸,是不是也有点过了?是积怨太深,还是因为太喜欢那本诗集?苏志文难道没还手?这事可真蹊跷。
  “你小外公没还手吗?”凌戈问道。
  “他没有,我妈说,当时他好像愣住了,就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大阿姨,大概他没想到大阿姨反应那么大。”
  被女人打没还手,说明他不是个坏那男人,至少不是坏得那么彻底,凌戈想。
  “那后来呢?”她问道。
  “我大阿姨走后,他跟我妈说扣子不用钉了,就立刻回自己房间去了。我妈也不知道他干什么去了。”方晓曦一边说话,一边天真地用双脚踢着沙发,“下午我回家才知道这件事,我妈说自从早上小外公跟大阿姨吵过后,他就没下过楼,连中饭也没吃。我妈让我上搂去看看小外公在干吗。那时候外婆已经回来了,我看见……”方晓曦朝凌戈抿嘴一笑,“我看见小外公趴在外婆的腿上哭呢,外婆拍着他的肩膀安慰他,说,这事本来就是你不对,你好好地去惹别人干什么,她向来一根筋,小外公边哭边说,我惹我自己不行吗,,小外公那会儿挺像小孩子的。”
  “那你外婆知道这事后一定骂方琪了吧。”凌戈问道,暗暗为方琪捏了把汗。
  “外婆关起房门跟她说了几句,我也不知道她们说了什么。后来在饭桌上,外婆对大家说,这几天小外公都要在楼上的卧室吃饭了。我听我妈说,那天夜里,小外公跟外婆提出离婚了,他说你们家的人都恨我,我受不了了,我要走了,他提着箱子打着伞走的,也没要外婆的钱,一口气走出三站路,外婆派了人在后面跟着他,他不知道。那人一边跟踪一边打电话给我外婆,一会儿说风把雨伞吹坏了,他把雨伞扔了,一会儿说他边走路边在那里抹眼泪,一会儿又说,他把箱子也扔进了垃圾箱,那天晚上外婆一直在接电话,她把电话内容都告诉我妈和玉芬阿姨了,她那时候好像也有点没主意了,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好,后来最后一个电话是说小外公坐在长途汽车的候车室里睡着了,打电话的人说,他走过去推他,才发现他好像是昏倒了,外婆找人把他抬了回来,这才发现他生病了,伤口好像有点感染,发了高烧,还呕吐呢。”
  凌戈想到苏志文当时的惨状,不禁心生同情。她一向觉得苏志文并不是个坏人,看他的笑容就知道了,凌戈觉得简东平笑起来可比他要坏多了。而且,你永远不知道简东平是在夸你还是在嘲笑你。
  “他得的是什么病?”凌戈有些难过地问道。
  “不知道,问外婆,她只说他情绪不好,其实从那以后,小外公就一直不开心,每天有很长时间,他都坐在园子里发呆。从那以后,大阿姨就开始跟他作对了,这事没发生前,大阿姨还教小外公学过电脑,两个人看上去关系还不错。可那事后,两人就不说话了。小外公两个星期后才下楼来吃饭,跟大阿姨见了面,两人互相不理睬。我妈说,外婆后来下了禁令,在家永远都不许再提这事。小外公脑袋上的伤,过了好一阵子才好。我觉得小外公也挺可怜的。”方晓曦像成年人那样深深叹了口气。
  方琪的那顿打对苏志文的打击真大。可是也不过是顿打而已,凌戈不明白为什么苏志文会像遭遇灭顶之灾那样一蹶不振。
  “我也觉得你小外公挺可怜的,因为在这个家里,跟他作对的可不止你大阿姨一个。”凌戈想到了那份口供笔录里的内容,更加觉得苏志文的境况堪怜。可是,又是谁叫他跟沈碧云结婚的呢?还不是他自己,所以说到底还是他自作自受。
  “没有了吧,在这个家里,跟小外公作对的其实就是大阿姨,大阿姨管钱,她到时候不给他。她要他来求她,她才肯放。你别看我大阿姨,她很厉害。”方晓曦说。
  “你小阿姨难道不讨厌吗?”
  “小阿姨?”方晓曦嘿嘿笑起来。
  “不是吗,她当着很多人的面骂过你小外公的。”凌戈记得结婚周年的那天晚上,她还在饭桌上奚落过他,但是方晓曦为什么笑得那么怪?
  “凌戈姐姐,我小阿姨这个人最会演戏了,你别被她迷惑了。哼!”方晓曦冷笑道。
  “演戏?”
  “告诉你一件事。小外公回来后,有一段时间一直躲在房间里,谁也不见。有一天,我提前放学回来,走过小外公的房间,透过门缝,我看见小阿姨在他的房间里。”方晓曦说到这儿,笑嘻嘻地又抓了块薯片咯吱咯吱咬起来。
  凌戈不太喜欢方晓曦脸上的这种笑容,她觉得年轻女孩子不该有那么阴险的笑容,但她还是忍不住要问:“你笑什么,晓曦?”
  “小外公躺在床上,身上盖着被子,小阿姨坐在他床边的椅子上,我看到的时候,她正在问他是不是好点了,叫他不要装死,她一边说话一边摸他的脸和头发,后来还把手伸到他的被子里去了,你猜我小外公怎么着?”方晓曦格格笑道,凌戈明白小姑娘的意思,有些羞怯又有些紧张地等待她的答案,“小外公坐起来一下子把她推到地上,叫她滚出去。我觉得那时候的小外公很帅,怪不得像我外婆这样的女强人会看上他。”
  “那你小阿姨……”凌戈觉得那可真是尴尬的场面啊。
  “她气得要死,把一个沙发垫扔在他身上就走了。”方晓曦马上又补充了一句,“还好我走得快,不然就被她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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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戈姐姐,你的头发好漂亮。”方晓曦摸着凌戈的头发赞叹道。
  凌戈长到这么大,很少有人夸奖过她的头发,只有一次简东平对她说,凌戈,我想在你的头发里淹死,她不知道那算不算夸奖,但应该也不算是讽刺。简东平是个挑剔的人,他一向认为只有干净的头发才是最美的头发,当他得知凌戈每天洗头后,就对她的头发乃至她的整个人刮目相看,“肉圆,我从你的头发判断,你见识短,人品好,”他曾阴阳怪气地这么说过。但她觉得男人的看法多多少少掺杂了一些别的东西,现在有了女孩的夸奖,她才觉得真的开心。
  “晓曦,你的头发也很美啊。”凌戈看着方晓曦那头短短的黑发报以同样的赞美。
  今天早晨,凌戈刚下楼就发现方晓曦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原来她是因为身体不适没去上课,其实她跟前一天一样生龙活虎,凌戈没看出她有什么病态。凌戈想到自己小的时候,就算发烧老爸也会逼她去上课,心里不免泛起一层小小的不平,富家孩子真是为所欲为啊。
  “凌戈姐姐,你觉得我们家谁最美?”方晓曦一边吃着薯片,一边问她。
  “我觉得你的大阿姨最美。”凌戈觉得在这个家里,无疑方琪的长相和气质是最好的。
  “大阿姨是很美,就是脾气不好。”方晓曦仰头倒在沙发上。
  凌戈本来打算到火车站去继续寻找周谨的行李的,现在她忽然发现方晓曦好像有话要说,所以她决定听方晓曦播完内幕消息再走。
  “不会吧,我看你大阿姨脾气很好啊。”凌戈在方晓曦旁边坐下。
  “像大阿姨这种平时看上去脾气很好的人,一旦发起火来才吓死人。”方晓曦眼睛清澈,说话却一点都不单纯,明显有所指。
  “她是不是骂过你?”凌戈立刻问道。
  “因为我要请图画老师教我画画,价钱很高,她骂过我两次,但外婆帮着我,她也没办法。”方晓曦幸灾乐祸地笑起来。
  看来方晓曦想说的不是她自己的事。
  “除了骂你,她还骂过其他人吗?”
  “她还骂过小外公。”方晓曦若无其事地说。
  凌戈心里咯噔一下,她知道方晓曦嘴里的小外公指的就是苏志文。
  “她为什么骂他?”凌戈连忙问道。
  “她不止骂他,还打他呢,把小外公都打哭了。”方晓曦往嘴里丢了一块香脆的薯片,仰起头有滋有味地嚼起来。
  方琪把苏志文打哭了?凌戈大吃一惊。首先,让她没想到的是,方琪会打人,而且还是打她妈妈的小丈夫,其次,她没想到一个大男人竟会被打哭,有这么痛吗?方琪这么厉害吗?
  方晓曦好像看出自己的话对凌戈产生了影响,她笑着说:“你没想到吧,凌戈姐姐,大阿姨凶起来可厉害了。”
  “你大阿姨为什么打他,因为什么?”凌戈好奇地问道。
  “大阿姨喜欢看诗集,老拿着一本破书在那里翻啊翻的,有时候还念出声来,”方晓曦充满嘲讽地皱了皱鼻子,“那天,她在园子里念她的诗,小外公和我妈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我妈在给小外公钉扣子呢,大概是我大阿姨念的诗太腻歪了,听着听着,小外公忽然站起来朝大阿姨走了去,把我妈吓了一跳,她说连线都挣断了,小外公走过去一把夺过大阿姨手里的诗集,把它扔在地上踩了几脚,还说那是什么烂东西,难听死了。”
  “后来呢?”
  “他这下可把大阿姨气坏了,那本诗集可是她的宝贝,是一个叫海风的人写的。大阿姨把书捡起来后就跟小外公吵了起来,她说小外公是个吃软饭的,还说他是没文化的小人,他什么都不懂只知道骗女人的钱,反正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小外公则说诗歌是最做作无聊的东西,只有白痴才会看那个,大阿姨气不过,揍了他两个大耳光,还用石头砸伤了他的头。把我妈吓得,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大阿姨发那么大的火呢。”方晓曦夸张地瞪圆了她那双天真的大眼睛。
  
  想不到为了一本诗集,方琪竟然对苏志文大打出手。虽然这件事一开始是苏志文不对,别人好好地在念诗,他骚扰不算还侮辱了别人的爱好,这是该骂该打,不过方琪对他又扇耳光又用石头砸,是不是也有点过了?是积怨太深,还是因为太喜欢那本诗集?苏志文难道没还手?这事可真蹊跷。
  “你小外公没还手吗?”凌戈问道。
  “他没有,我妈说,当时他好像愣住了,就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大阿姨,大概他没想到大阿姨反应那么大。”
  被女人打没还手,说明他不是个坏那男人,至少不是坏得那么彻底,凌戈想。
  “那后来呢?”她问道。
  “我大阿姨走后,他跟我妈说扣子不用钉了,就立刻回自己房间去了。我妈也不知道他干什么去了。”方晓曦一边说话,一边天真地用双脚踢着沙发,“下午我回家才知道这件事,我妈说自从早上小外公跟大阿姨吵过后,他就没下过楼,连中饭也没吃。我妈让我上搂去看看小外公在干吗。那时候外婆已经回来了,我看见……”方晓曦朝凌戈抿嘴一笑,“我看见小外公趴在外婆的腿上哭呢,外婆拍着他的肩膀安慰他,说,这事本来就是你不对,你好好地去惹别人干什么,她向来一根筋,小外公边哭边说,我惹我自己不行吗,,小外公那会儿挺像小孩子的。”
  “那你外婆知道这事后一定骂方琪了吧。”凌戈问道,暗暗为方琪捏了把汗。
  “外婆关起房门跟她说了几句,我也不知道她们说了什么。后来在饭桌上,外婆对大家说,这几天小外公都要在楼上的卧室吃饭了。我听我妈说,那天夜里,小外公跟外婆提出离婚了,他说你们家的人都恨我,我受不了了,我要走了,他提着箱子打着伞走的,也没要外婆的钱,一口气走出三站路,外婆派了人在后面跟着他,他不知道。那人一边跟踪一边打电话给我外婆,一会儿说风把雨伞吹坏了,他把雨伞扔了,一会儿说他边走路边在那里抹眼泪,一会儿又说,他把箱子也扔进了垃圾箱,那天晚上外婆一直在接电话,她把电话内容都告诉我妈和玉芬阿姨了,她那时候好像也有点没主意了,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好,后来最后一个电话是说小外公坐在长途汽车的候车室里睡着了,打电话的人说,他走过去推他,才发现他好像是昏倒了,外婆找人把他抬了回来,这才发现他生病了,伤口好像有点感染,发了高烧,还呕吐呢。”
  凌戈想到苏志文当时的惨状,不禁心生同情。她一向觉得苏志文并不是个坏人,看他的笑容就知道了,凌戈觉得简东平笑起来可比他要坏多了。而且,你永远不知道简东平是在夸你还是在嘲笑你。
  “他得的是什么病?”凌戈有些难过地问道。
  “不知道,问外婆,她只说他情绪不好,其实从那以后,小外公就一直不开心,每天有很长时间,他都坐在园子里发呆。从那以后,大阿姨就开始跟他作对了,这事没发生前,大阿姨还教小外公学过电脑,两个人看上去关系还不错。可那事后,两人就不说话了。小外公两个星期后才下楼来吃饭,跟大阿姨见了面,两人互相不理睬。我妈说,外婆后来下了禁令,在家永远都不许再提这事。小外公脑袋上的伤,过了好一阵子才好。我觉得小外公也挺可怜的。”方晓曦像成年人那样深深叹了口气。
  方琪的那顿打对苏志文的打击真大。可是也不过是顿打而已,凌戈不明白为什么苏志文会像遭遇灭顶之灾那样一蹶不振。
  “我也觉得你小外公挺可怜的,因为在这个家里,跟他作对的可不止你大阿姨一个。”凌戈想到了那份口供笔录里的内容,更加觉得苏志文的境况堪怜。可是,又是谁叫他跟沈碧云结婚的呢?还不是他自己,所以说到底还是他自作自受。
  “没有了吧,在这个家里,跟小外公作对的其实就是大阿姨,大阿姨管钱,她到时候不给他。她要他来求她,她才肯放。你别看我大阿姨,她很厉害。”方晓曦说。
  “你小阿姨难道不讨厌吗?”
  “小阿姨?”方晓曦嘿嘿笑起来。
  “不是吗,她当着很多人的面骂过你小外公的。”凌戈记得结婚周年的那天晚上,她还在饭桌上奚落过他,但是方晓曦为什么笑得那么怪?
  “凌戈姐姐,我小阿姨这个人最会演戏了,你别被她迷惑了。哼!”方晓曦冷笑道。
  “演戏?”
  “告诉你一件事。小外公回来后,有一段时间一直躲在房间里,谁也不见。有一天,我提前放学回来,走过小外公的房间,透过门缝,我看见小阿姨在他的房间里。”方晓曦说到这儿,笑嘻嘻地又抓了块薯片咯吱咯吱咬起来。
  凌戈不太喜欢方晓曦脸上的这种笑容,她觉得年轻女孩子不该有那么阴险的笑容,但她还是忍不住要问:“你笑什么,晓曦?”
  “小外公躺在床上,身上盖着被子,小阿姨坐在他床边的椅子上,我看到的时候,她正在问他是不是好点了,叫他不要装死,她一边说话一边摸他的脸和头发,后来还把手伸到他的被子里去了,你猜我小外公怎么着?”方晓曦格格笑道,凌戈明白小姑娘的意思,有些羞怯又有些紧张地等待她的答案,“小外公坐起来一下子把她推到地上,叫她滚出去。我觉得那时候的小外公很帅,怪不得像我外婆这样的女强人会看上他。”
  “那你小阿姨……”凌戈觉得那可真是尴尬的场面啊。
  “她气得要死,把一个沙发垫扔在他身上就走了。”方晓曦马上又补充了一句,“还好我走得快,不然就被她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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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次已经说过了,我什么也不知道,也没去过储藏室。向兵走出客厅后,我就跟我妈吵了一架,后来我就到去园子里找向兵了,我没找到,接着我走出大门去找他,也没找到,后来我就回来了。”曾雨杉语速很快,显然她很不耐烦复述这段话。
  “我们调查过你们家附近的邻居和小卖店里,他们都一致反应那天除了8点的时候,你们家有客人离开外,后来你们家没人出过大门。8点离开的是简律师。”林仲杰平静地说,他对这种盘问对象一贯的抵赖和隐瞒早已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他们就像进了锅的虾,多少总要扑腾几下的,但是有几个能坚持下来的?
  曾雨杉不是犯罪老手,跟警察打交道也许还是生平头一遭,应该说,她很有战斗力,也很有耐心,但在他眼里,她仍旧是一只注定要死的入锅虾。
  他的话让她一时没反应过来,她皱起了眉头。
  林仲杰没有给她时间重整旗鼓,紧接着问道:“你走出客厅后去了哪里?”
  “我,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去了园子,然后走出了大门。”她的目光在他脸上扫来扫去,像在试探他究竟知道多少,林仲杰很熟悉这种态度上的转变,在种时候,强硬的态度可以让对方很快屈服。于是他说:“曾雨杉,我再问你一遍,你走出客厅后,去了哪里?”
  她看着他,终于生气地叫了出来:
  “好吧,我开门朝外看了看,没出去,那又怎么样?!”
  “打开大门后你看到了什么?”林仲杰口气稍缓。
  “我什么都没看到,我本来是想找向兵的,但是没找到。我去找向兵的。我没找到”她固执地重复着这句话。她跟向兵有仇吗?为什么一直把焦点引向他?如果有仇为什么嫁给他?林仲杰是个传统的人,无论什么原因,他都不喜欢女人背叛丈夫的行为。
  “请再说一遍,你离开客厅后的行踪。”他冷冷地说。
  她怒气冲冲地盯着他,对她刻意忽视自己回答中的关键词感到愤愤不平。
  她用三秒钟平复了自己的情绪,随后她下意识地昂了昂头,用一种修饰性的语调说:“好吧,我再说一遍也无妨,我离开客厅后,直接去了园子,在那里找了一圈没找到向兵,就打开大门朝外看了看,也没看到他,于是我就通过厨房的门回到了客厅。那时候客厅里只有章玉芬在收拾碗筷。”
  “你是怎么进的厨房?”林仲杰记得章玉芬说厨房的门关着。
  “我有钥匙。”
  “接着呢?”
  “我上楼去敲妈的房门,她不肯开门。”
  “那时候是几点?”
  “我没看表。”
  “你姐姐方琪是9点打完电话的,如果你没看见她,有可能她还在打电话,所以那时候也许是8点半至9点之间。”
  “不知道。我没看表。”她冷冰冰地说。
  “接着说。”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在那里呆了一会儿。我不知道呆了多久,大概有半小时,我又去敲我妈的门,她还是不肯开。”曾雨杉露出苦笑,“于是我下了楼,那时候大姐刚关了客厅里的电视。后来我又到园子里去了,我看见向兵了,于是我们就一起上了楼。”
  “你是说,你敲了两次沈碧云的房门,她都没开?”
  “是的。”她重重点了点头。
  “第二次敲沈碧云的门是几点?”
  “如果你说那时候是9点不到,那么那时候已经过了9点了。”
  林仲杰看着手头的资料说:“可是有人证实说,那天晚上,在9点前,你没有敲过你妈的房门。”
  她显然被吓了一跳,随后变了脸色,嚷道:“一定是方晓曦!一定是这个死丫头!她一向就爱跟我过不去,她是个撒谎精!她以为她的房间在我旁边,就可以作伪证了吗?”
  “除了她,还有一个人也证实了这一点。”
  “谁?”
  “沈碧云。她说她没在9点前听见你敲门,她很肯定地说,你敲门的时候恰好是9点45分,她不给你开门是因为来了一个电话,简律师打来的,他们约好他到家后要通个电话,电话记录我们已经查过了,确有此事。”
  “啊!”她惊叫了一声,但没有争辩,过了一会儿,她叹了口气说,“好吧,我是在那时候敲门的,那又怎么样?”
  她再次甩出了这句话,但是口气中的战斗力已经削弱了一半。
  “请你再说一遍你那天晚上去园子以后的行踪。”
  “天哪!”曾雨杉听到他这句话好像快疯了。不过当她正视林仲杰的时候,她意识到,跟警察撒娇是没用的,她又叹了口气,说:“我去园子,打开大门,没找到向兵,后来回了自己的房间呆了一会儿,我想去找我妈,后来又打消了这个念头,我在走廊里站了一会儿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你第二次回自己房间时大概几点?”
  “不知道,可能过了9点了吧。”
  “根据方琪的证词,她在客厅再遇到你时,应该是10点多,当时你在哭。”
  “是的。”她低声说。
  “你在这之前有没有下过楼?”
  “没有。”
  林仲杰看了她一会儿,仿佛在等待她更改答复。但是她只是不安地把目光移开了。
  “有人看见你在9点35分左右,偷偷摸摸地上楼,没有穿鞋,手里好像还抱着什么东西。”林仲杰冷峻地说,这是一个小时前,另一组人刚刚从方柔枝嘴里获得的信息。人就是这样,当感到自己受到威胁时,她就会咬出别人来。方柔枝害怕的是黑影的事。
  他发现自己丢出去的这块石头正好砸中曾雨杉的脑门。她当然没想到,她偷偷上楼的时候,方柔枝正好从厨房出来。她的脑子乱了,顿时变得惊慌失措,她嘴唇哆嗦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你说什么?这,这不可能。我,我没有,不,肯定,不可能……”她失去了定力。
  林仲杰无动于衷地看着她。
  “我提醒你,曾雨杉,想清楚再说话,警方不是在跟你聊家常。”他说。
  她又花了几秒钟平复情绪。
  “我不穿鞋上楼,这是我的自由,这是我的家,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她表情紧张地强辩道。
  “我们调查了本市所有的拍卖行和书画交易场所,昨天得到消息,有人在5月8日上午抛出了两幅黄亚柳的画和一幅沈谦一的画,都是真迹,价值我暂且不说,但经照片辨认,对方肯定抛售的人是你。”林仲杰已经听腻了她没有任何说服力的辩解,他不想再跟她绕圈子了。
  她静静地看着他,脸上忽然闪过一道自信傲慢的光,好像在说,那些是我妈给我的,不可以吗?
  林仲杰没让她开口。
  “别跟我说,是你妈让你去卖那些画的,我们的人刚刚跟沈碧云聊过,当她听说沈谦一的画也失窃之列后,暴跳如雷,立刻修改了她上一次的证词,她说她从来没有把那三幅画交给你过,也从来就反对你参加公益事业。”
  曾雨杉脸上的光倏地黯淡下来,看起来,她深受打击。林仲杰决定把她逼进死角。
  “那天下午,你跟方琪在客厅里聊过那幅沈谦一的画,当你听说那幅画就放在储藏室后,你就决心去把它偷出来。所以那天晚上9点35分左右,你是刚刚从储藏室偷完画出来,你为了不想被人发现,你连鞋也没穿,可惜有人在你背后看见了你,只是你自己不知道。后来沈碧云指派方琪核对储藏室的物品,方琪猜出是你偷了画,所以她故意隐瞒了丢失了沈谦一真迹的事,她说只丢失了两幅画。这一点,方琪自己已经承认了,就在一个小时前,我们的人盘问完你母亲,又盘问了她。”
  她绝望地看着他,像木偶一样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林仲杰担心她会立刻倒下来。
  过了大约一分钟,她才好像活了过来。
  “没错,画是我偷的,但我不是贼,我妈答应我要捐出5幅画支持慈善事业,我都跟别人说好了,那些生病的孩子等着钱用,你不知道那些钱对他们来说是多么重要,但是说好的事,我妈反悔了,她总是这样,答应的事总是反悔,她是个最没信用的人!我只是拿我应该得的。”她眼神呆滞地望着前方。
  “你是怎么进储藏室的?”林仲杰冷漠地问道。
  “我看见储藏室的门比平时移出来几厘米,一拉才知道门没锁。”她道。林仲杰想,她肯定一直在研究那道门。
  “你在储藏室看见什么了?”
  “我只看见地上有碎瓶子,”曾雨杉望着他,忽然热泪盈眶,“但是我没看那个箱子,我很慌,翻了几个箱子,找到画就走了,我想快点离开,如果我知道他在箱子里,我会救他的。我没杀人,我不可能杀他,我爱他。”
  说完这些,她双手捂住脸失声痛哭。
  到了火车站,凌戈的脑海里还不断闪现出苏志文在雨中一边流泪一边往前走的情景,不过是挨顿打啊,他至于伤心欲绝吗?都38岁了,还像个小男孩那样趴在老太太腿上哭,还提出了离婚,真是不可思议,凌戈虽然心里很同情他,但还是觉得有点别扭,苏志文也太没男子气了。但是试想,如果有个男人趴在她腿上哭,还是个那么英俊的男人,她大概也会缴械的吧,因为女人就是心软。
  有一次,简东平也曾经趴在她腿上,不过不是哭,而是大笑,因为她给他看了自己小时候的照片,“你以前原来是这样的,好胖啊,哈哈,肉圆,肉圆。”他一边说一边笑,她当时真想揍他,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像小孩子一样趴在她腿上格格笑,她心软了,她最后只是拉了拉他的头发叫滚起来。所以,虽然沈老太太年纪大了,但她毕竟是女人,看到她的小丈夫伤心成那样,一定是非常心疼的。凌戈总觉得沈老太太对苏志文的态度,始终像妈妈对儿子。
  她很想立刻把这件事告诉简东平,但一想到他前一天对自己的戏弄和他两年来对她一贯的讥讽,她心里就觉得非常难受,所以犹豫了半天,她最后还是放弃了。
  节省电话费!跟你这大冰箱说话,就是要节省电话费,因为我不想花了钱还受气,我是个现实的女人!凌戈对自己说。
  
  
  256,火车站到底有没有跟这个数字有关的小旅馆呢?她已经把所有分布在火车站附近小旅馆的名字都记录在她的小本子上了,一共是67家,真够多的,因为有些旅馆搬家了,有些又更名了,所以到现在她才跑一半,还有34家没跑。这34家都分布在火车站的外围。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周谨的行李。其实真的找到周谨的行李凌戈也不见会得高兴,因为这就意味着周谨很可能已经出事了。想到这里,她的心就往下一沉。
  两个小时后,她在火车站外围的马路上走了好大一圈,没有找到跟那两个数字有关的旅馆,她沮丧地用铅笔划掉她刚刚跑过的10家旅馆,看看腕上的手表,快12点了,今天早饭她吃的是章玉芬做的玉米粥和薄煎饼,在饭桌上她没敢多吃,所以早就饿了,她决定去便利店买个肉松面包充饥,一个人的午饭就是好对付。
  这时候,电话铃响了。是林仲杰打来的。
  “小戈,你在哪里?”林仲杰的声音永远让凌戈听了犯怵,虽然她从小就认识他。林仲杰是凌戈父亲多年的老朋友。
  “我,我在火车站,简东平让我帮他拿点东西。”她心里有些愧疚,因为不得不对尊敬的林叔叔撒谎,简东平曾关照她先不要把寻找周谨行李的事告诉林仲杰。
  “你这丫头真老实,怎么老被他指挥。”林仲杰叹了口气,问道,“你昨天住在那里有什么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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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戈把前一天跟简东平说过的情况,省去了麻将和鱼翅,又跟林仲杰说了一遍。她没有把苏志文跟方琪的事说出来,她准备先告诉简东平后再作定论,虽然很生他的气,但不知道为什么,她还是习惯听他的话,想想就窝囊。
  “凌戈,辛苦你了。”听完她的报告,林仲杰道。
  听出林仲杰打算挂电话了,凌戈忽然想起简东平提过的事。
  “林叔叔!不,林伯伯!”她叫道。
  “嗯?”
  “我看了口供资料,我发现,里面有个问题。”她咽了一口唾沫,鼓足勇气说。
  “哦,什么问题?”
  “方晓曦说,她曾经在储藏室看见过一个竹编小箱子,但是后来现场勘查里没提到这个箱子,我觉得,”凌戈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显得成熟冷静,她放慢语速说,“应该问沈碧云要几个月前储藏室的清单核对一下。”
  “小戈,不错啊,开窍啦!哈哈!”听了她的话,一贯严肃的林仲杰笑出声来。
  难得在工作中受到夸奖,凌戈开心得连脸都红了,心里对简东平涌出一大堆感激,是啊,虽然他嘴巴坏,爱讽刺人,但出的主意倒都是好主意,次次都能真的帮到她。
  “林叔叔你也想到了?”
  “是啊,我已经向沈碧云要了,嗯,小戈,不错,继续努力。对了,别忘了把检查写得深刻点,上次那份实在太短,我是无所谓,但交上去不行啊。”林仲杰笑道。
  “林叔叔,你放心吧,这次的检查是简东平帮我修改过的,有一千五百多字呢,写得可好了,谁看了都感动。”凌戈想到简东平曾经深夜替她赶工,写完了那份检查,骤然就原谅了他对她的刺伤。
  “看来他对你还不错啊。”林仲杰笑道,“小戈,昨天还有人问我你有没有对象呢,你要跟简东平说说这事,别让那小子自我感觉太好了。”
  “我知道了。”凌戈甜丝丝地笑着挂了电话,心里琢磨不知道是谁在打听她的事,会不会是给她吃话梅的小郑?
  她走进便利店,买了一个肉松面包,一根热气腾腾的台湾香肠和两串香菇贡丸,以前她不舍得在便利店里买热食吃,觉得太贵,但今天心情好外加肚子饿,干脆吃个痛快。她在便利店狼吞虎咽地吃完了她的午餐,正准备离开,忽然想到便利店的营业员也许会知道这附近的旅馆信息,不妨问问。
  “小姐,请问这里有没有256旅馆?”她索性把数字嵌在了旅馆的前面。
  营业员正忙着,头也不抬地说:“256旅馆是没有,不过256饭店就在前面。”
  凌戈脑门一亮。
  “前面?在哪儿啊?”她东张西望,急急地问道。
  “外面外面,墙上写着,自己去看。”营业员不耐烦地用下巴往外店门外一指。
  凌戈走出便利店,很快在便利店旁边的一堵灰墙上看到一行歪歪扭扭,用红色颜料写的字,“此巷256号,胜利饭店,住宿吃饭,往前走。”这行字前面还加了一个红色的大箭头。可能是为了让住宿者看清楚门牌号,这行字中“256”那个数字写得特别大。凌戈走了一段后发现这个广告至少重复了三遍,后来的那些广告都省去了饭店的名字,直接写成了“此巷256号,住宿吃饭。”256出现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凌戈不知道那家旅馆是否是她要找的,但她决定试试。
  
  “你想打听我姐姐的什么?”她问。声音清脆,普通话极其标准。
  简东平注视着面前的女孩,五官跟周谨长得很像,却不及周谨一半漂亮。气质虽然显得文静一些,但那多半是因为她戴了副眼镜的关系,她是周谨的妹妹周兰,目前在小镇上的中学担任实习老师,简东平通过凌戈提供的档案资料先找到了周谨的家,随后从邻居嘴里得知了周兰所在的学校。
  他的到来令她颇为惊讶,但她还是爽快地接受了简东平的邀请。他们约好在茶坊见面。
  “我是你姐姐的朋友,你姐姐好像失踪了,我正在找她。”简东平开门见山地说。
  “她欠你钱了?”周兰紧张地问道。
  “当然不是。”简东平立刻说。
  周兰的表情立刻松弛下来。
  “我也有一段时间没跟姐姐联系了。”她懒懒地推了推她的眼镜说。
  “你最后一次跟她联系是在什么时候?”简东平问道,见周兰脸上露出警觉的神色,马上又补充道,“你姐姐从今年3月起一直在给我们报社的旅游版写专栏,她本来答应5月长假后交稿的,但长假过后,她没有交稿,而且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任何消息,无论怎么联系都没办法找到她。”
  周兰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喜。
  “这么说,你就是那个简编辑?!”她兴奋地指着他问道。
  “对,应该是我,周琴向你提起过我?”
  “她说跟他联系的是个很文雅的年轻编辑,她本来以为杂志社的编辑都是老头,所以看见年轻人特别兴奋”周兰笑着点头,“我姐姐一定也对你表示过好感吧。”
  简东平笑而不答,他还真不好回答这问题。
  “别误会,我姐姐没别的意思,她只是常把喜欢说成爱。但当她真的爱上谁,她就会说那是喜欢不是爱。这就是她。她跟别人不一样。”周兰语调柔和地说,嘴角微微漾起笑容,简东平发现她们姐妹俩的感情很好,这种好,不仅仅是单纯的血肉亲情,还包含了朋友之间的理解和欣赏,跟尔虞我诈的沈家姐妹相比,周氏姐妹的感情让人觉得温暖。
  “你看过她写的文章吗?”简东平问。
  “她把你们报社的网址给过我,我看过我姐的文章,电子版的。”
  “有什么感想?”
  周兰望着面前的奶茶,轻轻叹了口气:“这些事她以前跟我说过一些,这些年她在外面漂泊,经历了很多。”
  “我有一次听她说,她是做了一件错事才离家出走的,她放火烧了房子。”简东平平静地注视着周兰,他看见眼镜片后闪过一道惊异的目光。
  “她跟你说过这事?”
  “对啊,不过没说理由。”简东平用轻松的语调问道,“她为什么烧房子?”
  周兰沉默片刻后才开口。
  “既然她连这事也告诉你了,说明她真的把你当朋友看,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朋友。那我也不瞒你了。”周兰的声音暗哑下来,“因为我母亲到学校里当着大家的面把我姐的事都说开了,我姐姐觉得再也没脸去上学了,所以就偷了家里的钱走了,烧房子是为了想报复父母。”她抬起头,犹豫了一下,说,“不知道她有没有跟你说起过,我们两个跟父母的关系很僵,他们并不是坏人,但也许他们这辈人都是这样的,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
  “她跟我说起过。她说你父亲,很喜欢《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
  周兰笑了出来。
  “是啊,他那时候老说,铁就是要不断打才能变成钢。”周兰温和地说,“但是他现在年纪大了,患了严重的肾病,腿肿得很厉害,再也打不动人了。他现在有时候也会想起姐姐,所以我说他不是坏人,只是教育方式不对。”
  “你父母是不是还报了警?我委托朋友打听周琴家乡的时候,无意中查到了一条报警记录。”
  “那是我妈去报的警,事后我爸把她打了一顿,我妈的个性有时候比我爸还要倔。”周兰苦笑道,“后来我姐寄钱回来过,大概前后共寄了三千块吧,其实她烧掉的那些东西根本要不了那么些钱,我妈收到钱后就不再说什么了。她去年春节还盼着我姐姐回来过年呢,你看年纪大了,就都不一样了。”
  “你最后一次跟她联系是什么时候?”简东平适时又把这问题拿了出来。
  “是5月6日。”周兰口齿很清晰。
  “是她打给你的吗?”
  “不,是我打给她的,我爸的身体越来越差,我想让她有空回来看看,其实春节的时候我也跟她提过,但我姐这人很记仇,她一直不肯原谅爸妈,虽然嘴上说,好的,我有空回来,但6年了,她一次也没回来过。不过,这次她好像跟前几次有些不一样了。”
  “她准备回来了?”简东平连忙问道。
  “她说她已经买好了7号回家的火车票。”周兰说到这儿,露出无奈的笑容,“可这次她又食言了,她根本没回家,幸好我没把这消息告诉爸妈,不然他们一定很失望。”
  也许周琴这次并没有撒谎,简东平想,难道所谓的去广州只是一个幌子?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你后来还跟她联系过吗?”
  “9号我给她打过电话,但她的手机关机了。后来就再也没联系上她。”周兰说,简东平没从她的语气中听出担心和困扰,也许在周谨,一声不响地失踪已经是她的为人风格了,所以连她的家人都已经习惯了。
  “你那天给她打电话,她还说过什么?”
  周兰想了想。
  “她说她现在很幸福,很开心。”周兰目光柔和地说。
  “她有没有说,是什么事让她这么开心?”
  “她说等回来以后再跟我说。对了,她还问我几时结婚。我说还早呢,要到国庆节,她说她这次回家会把礼金先带回来。”周兰好脾气地微笑着,但简东平还是从她的话里听出了一丝失望。
  “周琴曾经跟我提说起过一个男人,好像这男人骗了她,你知道这件事吗?”他转换了话题。
  “当然知道,”周兰把头一歪,撇了撇嘴说,“我姐姐可被那个男人害苦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
  “其实事情很简单,那个男人是赌徒兼骗子,我姐姐为了讨好他,从家里偷了5000块钱给他还赌债,结果他拿了钱一分没还就逃走了,让我姐姐被对方抓个正着,我姐姐被那个赌场老板安排到他认识的发廊去当妓女,幸亏我姐姐机灵,趁他们不注意逃出去报了警。回来后,她本来想重新开始生活的,但是你也知道,我们这种地方的人都很保守,她出事的地方又是在本镇的市中心,所以当时有很多人在背后议论她,因为丢了5000块钱,我妈后来又去学校骂她,对我们这种不富裕的家庭来说,5000块的确不是个小数目,虽然我妈是做得过分了一点,不过后来想想也可以理解。”周兰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
  “我姐觉得在家乡再也待不下去了,后来就走了,她说她想去找那个男的算账。那个男人好像对她说过自己的计划,我姐信以为真,就拿了张地图准备找到他。”周兰忽然想到了什么,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从里面抽出一张照片来,递到简东平的面前。“你看,这就是骗我姐姐的那个男人,长得一表人才,我姐姐说,为他死都甘心。”
  简东平一眼就认出照片上的男人正是6年前的苏志文,身材瘦长的他穿了件蓝衬衫,斜靠在门栏上,眼神温柔地注视着镜头,脸上挂着慵懒的微笑,。
  “这照片是谁拍的?”简东平忍不住问道。
  “是我姐姐。他送了台照相机给我姐姐,还教会了她拍照。”周兰端详着照片中的苏志文满怀感慨地说,“我姐姐拍了他很多照片,那时候她每天拿着这些照片哭啊哭的,哭得人好心烦。”
  “很奇怪,这男人既然有心骗你姐姐,为什么还让她拍下自己的照片,他难道不怕日后她报警或者找到他?”
  周兰茫然地摇了摇头。
  “我姐姐说,那个男人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对她很好,百依百顺的,她没想到他会突然走了。所以她可能也想找到他问个明白。”周兰拿起照片抖了抖,“她给了我这张照片,为的就是让我记得这人的长相,如果哪天他再出现在镇上,让我马上跟她联系。”
  “那她有没有找到这个男的?”
  “她没说,我后来也不问了,我怕提了这事让她伤心。我姐姐这几年过得很苦,她以前一直想上大学,想到大城市去生活,想嫁个好男人,过上好日子,可是后来……”周兰说到这儿眼圈红了,她没再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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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东平禁不住想起《我的荒谬旅程》中的段落。
  
  他不停地吻我,每说一句话就要吻一次,所以我们说话总是前说后忘记。等一句话说了三遍后,他就笑了,笑得像阳光下的溪水那样清澈。
  我说我从来跟男人在一起过,他又吻了我,然后轻轻地在我耳边说了声对不起。我说没关系,我喜欢你,他又笑了,对我说,不要对男人说喜欢或爱,那样你会被看轻的,我问他,你会看轻我吗?他说,在我的眼里,你很轻很轻,接着,他把我抱起来,让我坐在腿上,他把头埋在我胸前,说着话,我听不清他说什么,只觉得身体飘了起来。
  
  他没定性,有时候,他欲望很强烈,从早到晚,总是要啊要啊,像疯了一样。有时候他却毫无兴致,什么都不想干,连别人不小心碰到他一下,他都会感到厌烦。滚开,滚开,他也会吼叫,但从不打人。
  有时候,他很没耐心,一支抽了一口就扔掉了,一碗饭吃了一勺就不吃了,一本书看了两页随手扔了,但有时候,他却比女人还细心。第一夜起来,他曾经给我洗澡,洗头,还为我吹干了头发,然后他笑嘻嘻地摸着我光滑的头发说,小姑娘,你喜欢我吗?你会永远喜欢我吗?
  
  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这是他喜欢的诗,我后来知道是顾城写的。
  你会写诗吗?我问他。
  不会。他说。口气好冷淡。
  但是过了一会儿,他信手写出几句话却让我心动。
  “记得吗,很久以前
  你曾以冰冷的小刀
  刺一朵淡青的荷花在我的背脊
  那个夜里,我的痛楚
  你的心事,是我难以磨灭的
  纹身”
  可惜,我只记得这几句了。
  
  
  他告诉我,他结过婚,曾经很爱他的妻子,但有一天,她跟另一个男人走了,那个男人是他的同学,他跟他的妻子以前一直嘲笑这个人市侩,但是他没想到,有一天,他的妻子会跟着他走,只因为他能帮她出国。纽约,她喜欢那里,她看不起我,有一次他说,也许这辈子我爱的女人都看不起我,喜欢我的呢,我却没办法满足她们。我不是个好人,他常说。其实,我也并不坏,他又会马上纠正道。他就是那种人,做什么都很自然,无论多丑的事,多脏的事,他做,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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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东平禁不住想起《我的荒谬旅程》中的段落。
  
  他不停地吻我,每说一句话就要吻一次,所以我们说话总是前说后忘记。等一句话说了三遍后,他就笑了,笑得像阳光下的溪水那样清澈。
  我说我从来跟男人在一起过,他又吻了我,然后轻轻地在我耳边说了声对不起。我说没关系,我喜欢你,他又笑了,对我说,不要对男人说喜欢或爱,那样你会被看轻的,我问他,你会看轻我吗?他说,在我的眼里,你很轻很轻,接着,他把我抱起来,让我坐在腿上,他把头埋在我胸前,说着话,我听不清他说什么,只觉得身体飘了起来。
  
  他没定性,有时候,他欲望很强烈,从早到晚,总是要啊要啊,像疯了一样。有时候他却毫无兴致,什么都不想干,连别人不小心碰到他一下,他都会感到厌烦。滚开,滚开,他也会吼叫,但从不打人。
  有时候,他很没耐心,一支抽了一口就扔掉了,一碗饭吃了一勺就不吃了,一本书看了两页随手扔了,但有时候,他却比女人还细心。第一夜起来,他曾经给我洗澡,洗头,还为我吹干了头发,然后他笑嘻嘻地摸着我光滑的头发说,小姑娘,你喜欢我吗?你会永远喜欢我吗?
  
  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这是他喜欢的诗,我后来知道是顾城写的。
  你会写诗吗?我问他。
  不会。他说。口气好冷淡。
  但是过了一会儿,他信手写出几句话却让我心动。
  “记得吗,很久以前
  你曾以冰冷的小刀
  刺一朵淡青的荷花在我的背脊
  那个夜里,我的痛楚
  你的心事,是我难以磨灭的
  纹身”
  可惜,我只记得这几句了。
  
  
  他告诉我,他结过婚,曾经很爱他的妻子,但有一天,她跟另一个男人走了,那个男人是他的同学,他跟他的妻子以前一直嘲笑这个人市侩,但是他没想到,有一天,他的妻子会跟着他走,只因为他能帮她出国。纽约,她喜欢那里,她看不起我,有一次他说,也许这辈子我爱的女人都看不起我,喜欢我的呢,我却没办法满足她们。我不是个好人,他常说。其实,我也并不坏,他又会马上纠正道。他就是那种人,做什么都很自然,无论多丑的事,多脏的事,他做,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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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插播》
  
  “哇,她可真美啊。”凌戈望着资料夹里的照片由衷地叹息道。
  “你说过了。”简东平漠然地答应了一句,他正在电脑上噼里啪啦地打字,想在年前完成这篇冬日游记就收工回家。今年过年,他说服凌戈在他家吃年夜饭,并且小住几天,所以他也很难得地回绝了驴友的邀请,准备在家里过个完整的春节。
  “哇,她真美啊。”凌戈坐在他办公桌旁边又发出一声叹息。
  “有那么美吗?”简东平嘀咕了一句。
  “你的女朋友开煤气自杀,难道你就一点都不难过吗?”凌戈皱起眉头瞪着他,口气像个妇联干部。
  “不难过。”简东平无动于衷。
  “你真冷血!”
  “凌戈,我已经跟你说过了,她不是我的女朋友,我跟她早在3年前就分手了。”简东平面无表情地说。他仍然在噼里啪啦地打字。自从认识凌戈后,他就练就了一心二用的本事。因为想要凌戈在他工作的时候完全不打扰他,那根本就不可能。
  “可是,到现在她的抽屉里还放着很多你跟她的合影呢?真亲热!哼!”凌戈嘟了一下嘴,随后又惋惜地说,“她真可怜,小年夜孤孤单单一个人走上了绝路,我们到她房间的时候,觉得她的房间可真冷,后来我才发现,那种感觉应该不是冷,而是空。她那里几乎什么家具都没有,只有一张床,后来才知道,那些东西都让她卖了。她真可怜,靠变卖家当生活。”
  简东平没说话。
  “我们在她卧室的抽屉里找到了她写的遗书。你能想象吗,你的模特女朋友江璇,临死的时候,床边只有一双拖鞋,她把鞋都卖了,大冬天只穿一件单衣和一件罩衫,连滑雪衫和毛衣都没有,人都冻青了。她的抽屉里还放着当年你们在一起的照片。你看。”凌戈从资料夹里拿出一张照片给简东平看。
  照片中的简东平笑盈盈地牵着江璇的手一前一后走在山间小路上。简东平记得这张照片,那是2003年秋天,他带她一起去莫干山的时候照的,拍照的是个同行的驴友。当时,江璇还是个天真美丽的19岁女孩,刚跨入广告模特这行不久,那时候的她能接到一个报酬5000元的CASE,就已经高兴地睡不着觉了。
  “James,我要发财了,5000,5000呢。”他记得她曾在被窝里格格笑。
  但谁能想到,她一旦迷失在这个充满诱惑的行业里,就堕落得比流星还快。他们曾经分手三次,第一次,他从外地回来正好撞见他的美丽小女友吃了摇头丸后在客厅里摇头晃脑地乱舞,他关了音乐,把她的头塞在水龙头下面猛冲了一通,他想让她清醒一下随后就走,他不喜欢看见那样的她。但清醒后的她,立刻从背后抱住了他,并不断地亲吻他的后颈,恳求他别走,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这句话他不知道她说了多少遍,那时候他深爱着她,对她的身体、容颜乃至一颦一笑都有深深的依恋,所以他虽然有怨气,但最终还是留下了。
  第二次,当他从昏暗的舞厅把她揪出来时,她已经衣衫不整,迷迷糊糊地跟另一个男人睡了有一个多小时了,那个男人是她的好朋友,他不相信他们之间真的曾经发生过什么,但那种放纵沉沦的场面还是让他感到心惊。他有一个多月没理她,后来她再次以她的温柔征服了他,他又一次原谅了她。第三次,他也是从外地回来,看见她瘫倒在床上,他一看便知,那是她刚刚过完瘾,他转身就走,可刚移动步子,她就一个跟头趴在他脚下拉住了他的裤腿,对他说,她再也不犯了,再也不了,要是以前,他可能还会为她的眼泪心动,可那时候,他只担心她的鼻涕会不会掉在他的裤子上,于是他使劲把自己的腿抽出来,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她家。后来,他们就这样分手了,他再也没去找过她。他们之间也再没联系过。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在小年夜自杀,但是,他相信这些年她过得并不好。
  “她的遗书上写了什么?”简东平问道。
  “她说她想吃饭,但借不到钱。”凌戈难过地说。
  “她自杀是什么时候的事?”
  “就是昨天下午。”凌戈拍拍她的资料夹,“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吗?我们查到她昨天下午临死前给你打过一个电话。但时间很短。”
  “昨天?”简东平蓦然想起,昨天下午3点多的时候,他接到过一个陌生的来电,但电话接通后,对方一直没说话,后来他就挂了。难道是江璇?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从他的胃里反了上来,他停止了打字,沉默地注视着电脑屏幕。
  过了好久,他才对凌戈说:“等我写完,我们再聊。我想去看看她出事的地方。”
  他听见自己的声音正发出机器一般的吱吱声。
  这回,他是真的被打扰了。
  房子里果然冷得出奇。
  “她就是躺在这里的。”凌戈指了指那张低矮的床,简东平一看,其实那不能称之为床,只能说是一张席梦思垫子,看上去已经很旧了,上面罩了一张印有黄色大花朵的俗气床单,是廉价货,简东平想,那不是她的品味,或者说,在她最后的日子里,她已经不再讲究那些了。垫子上有一条薄薄的毯子,一只肮脏的枕头丢在上面,枕头上还有一大块污渍。
  床边有一个床头柜,他拉开抽屉,里面只有一支歪头的圆珠笔、一盒烫伤药膏和两张附近饭店的宣传单。药膏已经用了一半了。
  “她烫伤了?”他拿起那盒烫伤药膏问凌戈。
  “有烧伤,也有烫伤。”
  “烧伤?她哪儿烧伤了?”简东平吃了一惊,问道。
  凌戈看了他一眼,没有立刻回答,好像是在担心自己将要做的事会让他难过,她磨蹭了好一会儿,才终于从资料夹里抽出一叠照片递给他,“她的手烧伤了,你自己看吧,这是现场照片。廖法医说,她,她可能曾经把手放在火上……自,自残,她的身上也,也有很多烟头烫的泡,这,这个药膏可能就是治烫伤用的。”凌戈一边说,一边小心地观察着简东平脸上的表情。
  简东平没理会她的关心,认真看起现场照片来。
  虽然江璇已经跟他分手三年了,但是看见当年活泼美丽的她现在变成一具伤痕累累的尸体呈现在自己的面前,他还是感到无比心痛。
  第一张照片里,她细细的小腰身上有一连串的燎泡,第二张,皮包骨头的大腿上有两个燎泡,第三张是她小小的稚嫩的乳房,……那时候,她还一直为自己不够丰满而担心他不爱她,所以常常自己在那里嘀咕,为什么我做了那么多运动还是A啊,现在他看到比先前更小的乳房上有一个鲜明燎泡;接着是她的手,烧伤的是左手,插去纱布后,只看见一片触目惊心的焦烂的皮肤……天哪!
  他很少看到那么多伤痕集中在他面前,而且还是他那么熟悉的人,那么熟悉的身体,他看不下去了,他必须得用一只手撑住头,才能防止自己不叫出声来,江璇,这是你自己做的吗?你疯了吗?你难道不感到痛吗?你还能感到痛吗?江璇,这些年你到底在干什么?为什么要对自己这样!
   “你没事吧。”凌戈关切地走到他身边。
  他垂着头跌坐在席梦思上,感到有点喘不过气来。
  “没事。”他低声说。
  “算了,别看了,她太惨了,连我都看着心里难过。”
  他不说话,稍稍平复情绪后继续看照片,最后一张照片是她的两条小腿,有轻度烫伤的痕迹,接着是她的手臂,陈旧性伤痕……
  “别看了,简东平……”凌戈担心地拉拉他的袖子。
  “我也不想看了。”他把照片还给凌戈,同时站起身说,“我们走吧。”
  不想感受悲痛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快逃离这凄冷的地方,他担心再呆下去,他会跌到从前。
  他拉着凌戈的滑雪衫把她拉出了房子。
  “去吃点东西吧?我觉得又冷又饿。”走出一段路后,他的心情稍微好了点,于是提议道。
  “你想吃什么?”她的眼睛一直在他脸上移来移去,总好像在问他,你好吗,简东平,你受得了吗?
  “我们去吃豆捞火锅吧,一人一锅,又好吃又干净,我请你。”他提起兴致说道。
  “好吧。”凌戈高兴地答应了。
  他握住她的手摇了摇,开玩笑道:“今天我要多吃几个肉圆才行,我好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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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东平,你怎么不吃啊?”凌戈困惑地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简东平。他正歪头望着窗外想心事,任凭小火锅里的牛肉、金针菇和虾滑上下翻滚。他一定还在为江璇的那些照片难过,凌戈想到这里,自己的心里也跟着难过起来。
  这时候,他忽然回过头,用异常平静的声音对她说:“把那些照片再拿出来给我看看。”
  他果然在想那些照片。
  “吃饭的时候干吗看这么恶心的东西?”凌戈说,她不想再用那些照片刺激他。
  “给我。”
  他表情严肃,神情黯然,这让她有些怕他,同时也为他担忧。
  “快啊。”他催促道。
  “给你可以,但你要保证,你……再看到那个……嗯……照片”她一边翻她的资料夹,一边说,“你得保证,不能哭……我不想在吃饭的看见别人哭。”
  他哈一声笑出声来:“你管好你自己吧,我才没那么多愁善感呢。”
  凌戈看着他:“你刚刚在房间里,我就觉得你快哭了。”
  “凌戈,我是觉得很难过,但我不会那么失控。”他笑着催促道,“快点快点。”
  “也对,你一向都是冷血动物,我都忘了。”凌戈点点头,瞬间说服了自己。
  她放下筷子,从资料夹里爽快地拿出那叠照片给他。
  “不过,这有什么好看的。”她嘀咕了一句。
  简东平从里面抽出手烧伤的那张照片看了看后,快速推到凌戈面前。
  “看,这是左手。”他说。
  “那又怎么样?”凌戈对左右的反应向来很慢。
  “你说她写了遗书,是手写的吗?”
  “当然。”
  “那遗书应该不是她写的,江璇是左撇子。她的左手烧伤了,不可能写遗书。”他冷静地说。
  凌戈被他这句话吓了一跳,筷子里夹着的一块午餐肉差点掉下来。
  “你说什么……那也许她是用右手写的呢?”她放下筷子,从资料夹里掏出遗书的复印件给他看。
  “她右手不会写字,如果写,也是歪歪扭扭难看得要命。”简东平看了一眼那封遗书说道,“她曾经写信给我,我认识她的笔迹,这不是她写的。”
  “是吗,那她给你的信还在吗?”
  “我烧了。”简东平道,随后又问,“你们是怎么判断这封遗书是她写的?”
  “在她的抽屉里找到一张她写的账单,日期是一个多月前,笔迹跟遗书相同,其实,”凌戈把一大块冻豆腐放入火锅中,“我们还没找到其它笔迹证据。你的信真的烧了?”
  他朝她坦然一笑。
  “我说了,我已经都烧了。跟她分手后不久,我就销毁了她给我的所有东西,包括信、礼物、照片。所以我家里什么都找不到。”简东平顿了一顿,问道,“账单在哪来?”
  凌戈掏出账单复印件给他看。他看了一眼就还给了她。
  “这不是她写的,她的字没那么漂亮。”简东平一边说,一边往嘴里塞了一块热腾腾的牛肉片。
  “那么……”
  “凌戈,她可能不是自杀。你们找到她的家人没有?”简东平捞起火锅里所有的牛肉放入调料碗。
  “她母亲在一年前病死了,她只有一个姐姐,但是我们还没联系到她。”凌戈又往火锅了丢了几个虾,简东平刚才的话让她有些心神不宁。难道江璇是他杀?
  一阵沉默。
  “实在没办法,那就找找她的电脑吧。”过了一会儿,简东平说。
  “电脑?”凌戈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她哪来的电脑?”
  “你看这张照片,”简东平把那张小腿有伤的照片拿给她看,“这种伤是烫伤,我以前有个同事也有过,那是大冬天,因为天气太冷,把取暖器长时间放在离腿太近的地方烘出来的,不算受伤。一个人站着,不可能有这样的伤,因为一般情况下不会在房间里在同一个位置上站那么久,所以只能是坐着。”
  “你是说,她坐着上电脑?”凌戈从来没想到过这一点。
  “现在的人只有在电脑前才会坐那么久。”简东平夹起牛肉片热乎乎地吃起来,“而且我知道她不爱看书,她觉得那太累。”
  “所以……”
  “所以我认为她是被谋杀的,她至少有过两台电器,一台是取暖器,一台是电脑,我们可以去找找那台电脑的行踪。也许她把它卖了,附近就有一个电器二手市场,我们等会儿可以去看看,如果没出手的话,就可以找到她的电脑记录了。”简东平说。
  他脑子真好,凌戈嘴里咬着筷子望着他,在心里由衷地叹道。
  “对,这个人来过。”电器行老板看了一眼凌戈手里江璇的照片,冷漠地说。
  简东平果然没猜错。
  “那她是什么时候来的?”凌戈连忙问道。
  “大概两个星期前吧。”电器行老板自顾自低头摆弄着桌上的一台电脑。
  “她卖给你什么?”凌戈一边问一边朝二手电器市场的大门外望去,此刻简东平正坐在车里等她,她只看到车窗上一个浅浅的影子。
  “她啊,一台手提电脑。”电器行老板抬起头想了一想答道。
  “没有取暖器吗?”凌戈问道。
  “我这里不弄取暖器,你到后面去问问。”电器行老板漫不经心地向后一指。
  “她那台电脑,现在卖出去了吗?”
  她的这个问题让电器行老板楞了一下。
  “你等等。”他说,随后他的手便开始在柜台下面翻腾起来,不时发出塑料薄膜摩擦引起的沙沙声。凌戈耐着性子等了好一会儿,他才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来交给她,“喏,给你,这是买主的电话?”
  “在你这里买东西的人都会留电话?”凌戈十分意外。
  “不是啦,是这人特意留的。这个女的把电脑卖给我以后没几天,先是一个男的把电脑买了回去,接着第二天,有个女的陪那男的一起来,特意在我这儿留了个电话,说要是有人来打听那个卖电脑的女的,就是那照片上的那个女的,和这台电脑,就去找他们。”电器行的老板说道。
  “他们怎么知道卖电脑的是个女的?”凌戈问道。
  “谁知道。”电器行老板撇了撇嘴道。
  “他们是不是也问你关于卖主的情况了?”
  “啊,是啊,是啊,”电器行老板好像回想起什么,“他们问我,那个卖电脑的是不是一个瘦高个的漂亮女人。我说是的。说实话,我在这里做生意这么久,还第一次看见这么漂亮的女人。所以我印象很深。”
  “其它还问过什么?”
  “没有了,就给我留了个电话,让有兴趣的人去找他们。”电器行老板的脸上忽然压低嗓门说,“我猜,他们认识那个女人。”
  “他们是什么样的人?”
  “是年轻人,穿得还挺体面。”电器行老板说。
  15分钟后,凌戈在电器行完成了她的调查工作,回到了简东平的车里。
  “有收获吗?”他看着她关上车门,问道。
  “有很大的收获。她在这家二手电器市场共出售了三件家电,一台手提电脑,一台取暖器和一台29寸的电视机。”
  “都卖了多少钱?”简东平问道。
  “电脑卖了300块,取暖器20块,电视机400块。最先卖的是电视机,那是一个月前,接着是电脑,两个星期前卖的,最后是取暖器,是出事前四、五天。”
  简东平似乎陷入了沉思。
  “还有吗?”
  凌戈把那张电脑买主留下的电话号码交给简东平。
  “这是什么?”他问道。
  “电脑的买主特意留下的电话,说如果有人来问电脑和江璇的事,就跟他们联系。好奇怪的买主。”凌戈道,忽然,她发现简东平看着那张条子在笑。
  “怎么啦?”凌戈问。
  “我认识这买主。”他一边说,一边发动了车子,“她原来是美食杂志的编辑,做得一手好菜,老爸是名中医,前夫是律师,表姐是你们警察总局的档案员,现在的男朋友,嘿嘿,不知道是不是那个警察……走,我们去找她。”
  “你是说她的男朋友很可能是我们警察局的人?而且还英明神武,长得很帅?我们那里哪有这样的人?难道是……郑恒松副局?”
  “这是谁?我不认识。”简东平摇摇头。
  “那还会有谁啊?我们那儿他是最出名的了。”凌戈被简东平的话搞得心痒难耐,一路上问个不停。
  “听说是神枪手。我见过一次,样子有点凶。”简东平好像打了个寒噤。
  “还是神枪手?到底是谁啊?你不要卖关子了好吗?”上了电梯后她还在问他。
  “上次我看见他的时候,他们好像才开始谈,也不知道现在有什么变化,我已经好久没看见莫兰了,我不能乱说。”简东平笑道,忽然话锋一转,“不过,相比之下,我还是最喜欢看见她老爸,她老爸可是我见过的最有趣的人了。如果他在,肯定要给我把脉了。”简东平说到这儿,开怀大笑。
  他们很快就到了12楼,简东平按响了门铃。不一会儿,就有一个穿着粉色毛衣的漂亮女子奔过来开了门。
  “啊!James!”那个女孩一看见简东平立刻捂住嘴发出一声欢呼。
  “莫兰,老朋友!”简东平欢欣鼓舞地张开双臂,两人亲热地拥抱在了一起,凌戈看见简东平拍拍莫兰的后腰笑道,“腰更细了,运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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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我就爱运动。”莫兰笑着捶了他一拳。
  凌戈曾多次看见简东平跟他的女同事拥抱在一起,她明白那并不表示什么。只不过,她觉得纳闷,难道有文化的人一旦成为朋友都会那么亲热吗?
  两人才刚放开,莫兰就注意到了凌戈。
  “这位是……”莫兰好奇地看着她,“难道是凌戈?”
  凌戈刚想回答,简东平就抢先介绍道:“对,她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凌戈。怎么样,是不是警花一朵?”
  凌戈白了简东平一眼,觉得他自进门之后骨头就轻了三分之一。
  “凌戈,很高兴认识你,以前简东平在我面前老是提起你呢。”莫兰一边说,一边亲热地拉着凌戈进了客厅,“他说你是他见过的最可爱的女孩了。”
  简东平还对别人说过这种话?凌戈有些吃惊地回头看了简东平一眼。
  “我是说过。”简东平坦言。
  这下凌戈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连忙别过头去跟莫兰说话。
  “你们认识好久了吗?”她是没话找话。
  “是啊,好几年了,他以前给我们杂志拍过美食照片,拍得很棒,看到那些照片的人个个都要流口水。”莫兰笑着说,目光朝简东平投去,“我们大概有半年没联系了吧。”
  “差不多。”简东平点点头,“我最后一次给你打电话是让你写篇小稿子,哪知你一口回绝,说什么自己在帮男朋友破案,现在还是他吗?”简东平带着一脸坏笑问莫兰。
  “当然是他,买电脑的就是他。”莫兰说。
  凌戈听出来,他们是在说莫兰的男朋友,到底是谁呢?这时候,她听到莫兰在跟她说话。
  “凌戈,这儿坐,别客气啊。”莫兰指了指客厅的沙发。
  简东平老实不客气地在沙发上坐下,他用手拍拍身边的多余空间,示意凌戈坐到他身边。只要是身处陌生的环境,凌戈总会情不自禁地对简东平产生依赖,所以看见简东平的手势,她赶紧坐到了他身边。
  “莫兰,你那位怎么会去买电脑?”简东平问道。
  莫兰给他们倒来了两杯茶。
  “他去年10月破了一个警察局内奸的案子,受了重伤,一开始左手和左腿都动不了,医生说,是子弹压迫了神经,子弹取出来后,虽然好多了,但现在手和腿还不太灵活,还需要每天做练习,所以他想买台电脑练习打字,活动一下手指。”莫兰一边说,一边从茶几下面的隔层里拿出花生和蜜饯招待凌戈,“凌戈,吃啊,花生是我老爸自己炒的,好香的。”
  “他现在住在这里?”
  “是啊,我们就快结婚了。等过完年就去登记。”莫兰露出甜甜的微笑,“再说,他受了重伤,除了我也没人可以照顾他啊。”
  “他不是还有个妹妹吗?”
  “你说高洁?她去新加坡了。昨天还来信呢。”
  现在他们说的人,凌戈一个也不认识,所以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吃花生。
  “好香啊。”她吃了一颗,立刻就赞叹道。
  “好吃吧,我老爸炒了20斤呢,你爱吃的话,等会儿带点回去吧。”莫兰热情地说。
  那敢情好,凌戈心道,但又觉得初次见面就拿人家东西,有点不好意思。她回头看看简东平想问问他的意见,哪知他竟然说:
  “我记得你家过年时做的酱油肉很好吃,等会儿割点给我吧。”
  “没问题,我爸最近在疯狂地做年货,我们家的食物吃都吃不完,摆都摆不下,我不仅可以给你酱油肉,腌青鱼块,虾油露鸡、水笋烧肉,还有他亲手做的大蒜牛肉辣酱。你最好多带点辣酱回去,我们家现在就只有高竞和我爸吃那个,我跟我妈都不吃大蒜,我们都恨死那个味道了,一打开辣酱瓶盖,满屋子都是大蒜味道,偏偏我爸还做了很多,嗨,天下对身体有益的食物那么多,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专拣臭的做。”莫兰怨声载道,凌戈却听得津津有味,好羡慕莫兰,有个那么爱做菜的爸爸,想当年,她自己的老爸除了会烧青菜面和大排骨,其它什么都不会做,而且每到过年,老爸不是值班就是加倍,凌戈几乎年年大年夜都是自己过的,多半时间她都是自己蒸一碗八宝饭,喝杯白开水了事……真羡慕莫兰。
  “你老爸今年回来过年,你们家可真热闹了。”简东平说。
  “他以后都不去法国了,他已经结束那边的诊所了,可能过完年,他会跟他的朋友在这里开一个新的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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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戈,别客气,吃啊。”莫兰热情地招待凌戈。
  “谢谢。”凌戈端起糖芋艿一边吃,一边听他们说话。
  “她曾经三次因为匿名告发电话被带到警察局问话,后来警方当然证明她跟那些事都无关,但这三次经历对她的伤害好像很大,她有一段时间一直处在惊恐中,总觉得有人要害她。后来我完全是出于好奇,想核实她在博客里说的这三次匿名电话的事是否属实,所以我找我的表姐查了江璇的档案。东平,你别介意。”莫兰说。
  “当然不会,请继续。”
  “我发现她说的都是真的,警方真的三次盘问过她,具体内容你看她的博客就明白了。”莫兰回头看着高竞吃糖芋艿,随手递了张纸巾给他,他哆嗦着接了过去,“而昨天,我表姐告诉我,江璇自杀了,于是我又回头看了一遍她的博客。东平,我敢肯定她是被谋杀的。虽然我还不太了解她,也没去过她的家。但我敢肯定。”
  “你怎么知道她是被谋杀的?”简东平立刻问道。
  “她是左撇子,但她的左手烧坏了,不可能写遗书。我听表姐说,她有份手写的遗书。”莫兰说。
  “你怎么知道她是左撇子?”
  “她的博客里有句话,说她有一次给人打电话,右手握着电话,左手在记录,那她当然是左撇子喽。”莫兰笑着说。
  简东平跟着笑了起来。
  “真不愧是莫兰,好吧,那么可以告诉我嫌疑人的名单吗?我想你早就心中有数了。”
  “可以啊。一共有三个嫌疑人。”莫兰兴致勃勃地说起来,凌戈发现莫兰跟简东平一样对破案非常感兴趣,“第一个是她曾经的恋人名叫宋杰,第二个是她的多年的异性朋友海东,第三个是她的女邻居兼义务辅导员李云。”
  简东平跟莫兰对视了两秒钟。
  “你是不是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过了一会儿,他问道。
  “是啊,我知道了,你很快也会弄明白的。其实很简单。”莫兰笑着耸了耸肩。
  简东平不说话,好像陷入了沉思。
  “你干吗不直接告诉我,好让我省点力气?”片刻之后,他道。
  “我本来也想这样,但是看了她的博客后,我觉得于情于理,你都应该自己去解决这问题。”莫兰意味深长地说,“好了,我们把电脑借给你,到时候别忘了还,别弄坏了。我们可是花了1500块钱买的。”
  “你是富家小姐,1500块算什么!”简东平开玩笑道,随后又话锋一转,“只是我觉得奇怪,她出售电脑的时候怎么没格式化?”
  “这很正常,我也不会格式化,很多人都不会,尤其是平时不怎么上电脑的人,更是如此。再说,她也把电脑里的东西删得差不多了,只保存了你们的几张旧照片。”莫兰看出简东平一脸紧张,捂嘴笑道,“放心,James,没有三级照。”
  “我也没拍过那种照片。不过,保不准她趁我不注意的时候会偷袭,我那时候根本管不住她。”简东平说。
  他说到最后一句时,声音忽然低沉了下来。
  半小时后,简东平提着莫兰送他的大堆年货跟凌戈一起走出了莫家,莫兰和高竞把两人送下了电梯。
  “你表姐现在怎么样了?”简东平在电梯里随口问莫兰。
  “她结婚了,现在不住在这里了。不过今晚她要跟表姐夫一起来吃年夜饭,我的表姐夫凌戈应该知道,就是你们的郑恒松副局。”莫兰回头跟凌戈说。
  “郑局长我知道,他是好人。”凌戈连忙说。郑恒松有一次曾经跟她坐在一张饭桌上吃过饭,虽然他自始自终一直在跟她的上司说话,但临走时,他问她的上司,什么时候局里也招洋娃娃当女警察了?说完,他朝她一笑。自从那次以后,凌戈对郑恒松一直印象极好。她决定,如果以后局里进行选举,她第一个投郑局长的票。
  “你们家真热闹,我们家加上凌戈也才三个人。”简东平好像在叹苦经。
  “其实我觉得你们家三个人也嫌多,如果只有两个人,那就正好了。”莫兰笑着看看她们两个,随后用胳膊捅捅身边的高竞,“你说呢?”
  “我觉得也是。”高竞笑道。
  哎呀,他老这么笑,我都快不认识他了,凌戈想。这时候她看见高竞用不柱拐杖的左握住了莫兰的手。
  “凌戈,”忽然,高竞叫她,把她吓了一跳,“有空要多练练枪法,不管怎么说,当警察还是要把基本功练好。”他严肃地说。
  “是,高科长。”凌戈响亮地回答。
  简东平拉开车门,把年货放在后座,然后替凌戈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
  “好了,好了,我们走了,再不走,我的凌戈又要敬礼了,凭什么呀,大过年的。”简东平在一边说,一边把凌戈推进了车。
   “到时候,别忘了跟我对答案。”凌戈听到莫兰在车外面对简东平说。
  简东平向她作了一个ok的手势,便发动了车子。
  简东平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江璇的电脑。
  果然,他在“我的照片”文件夹中存有二十几张他和江璇的合影,但大部分都是以前他们出去旅游时照的,最亲热的也就是他搂着她的肩站在小河边了,没有令他担心的惊爆照片,他记得那时候,她非常爱玩他的照相机,有一次他还没睡醒,她就趁机一连给他拍了十几张睡姿,想想,如果她收藏了那些照片……他现在终于松了口气。
  接下来他准备好好看看江璇的博客,他真的很好奇她究竟在那里面写了些什么,那三次匿名电话又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莫兰只看了两遍博客就已经猜出答案了呢。正好凌戈被局里叫去开会了,他可以一个人好好研究一番。
  江璇的博客里文章并不多,只有五篇。
  第一第二篇写的是他们过去的那段恋情。
  
  《我和J》(上)时间 2007年11月3日
  最近这几天,我常常会想起James。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不知道他还会不会时常想起我。如果他知道我已经找到了那三颗金纽扣,他会不会跟我一样高兴呢?我还记得那三颗金纽扣一个纽扣收藏家送给他的,为的是答谢James帮他找回了他失踪三年的女儿(详见《2003纽扣杀人案》)。James曾经笑眯眯地把那三颗金光闪闪的漂亮纽扣放在我的手心里,他说,璇,你好好收着,它们是独一无二的,那口气多得意啊,可是后来我竟然把它们都当了,换成了白粉和高级化妆品,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完全分手,我想他一定非常失望。纽扣呢?让我看看,他问过我,我没回答他。
  我跟James在一起的时间一共是一年零六天,其中快乐的日子真多,我有时候躺在床上一个人慢慢地回忆,竟然想一夜都想不完。
  我第一次看见J是在一个秀场里。
  那时候我刚刚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跟着姐姐一起当业余模特。我很喜欢这一行,可以穿很多漂亮的衣服,还能认识很多人。James是记者,我在做一场服装秀的时候认识了他。他走到我面前问我肯不肯给他们的杂志拍些照片,他正说着话,忽然像是吓了一大跳,一个箭步躲到了我身后,我一看,原来是只蟑螂。我没想到男人还有怕蟑螂的,他说,你既然救了我,我请你吃饭吧。后来我才知道,他根本不怕蟑螂,他是装的。装得可真像。
  
  James长得一般,但他很聪明,什么都瞒不过他,他知道的东西也很多,也教了我很多,有的事,他自己也是第一次做,但仍旧可以当老师,这是我最佩服他的一点。我喜欢他的狂妄和自以为是,我觉得他好强大。
  其实,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是第一次,但他好像比我老练得多,我问他为什么会这样,他先说,他有想象力,过了一会儿他又笑着说,因为他在前世跟我做过。他很少说甜言蜜语,但是一旦说了,就让我觉得好温暖。我知道他那时候非常爱我,但是我太小了,我不明白他,我太多次伤了他的心。
  
  我们共分过三次手。每次都是因为我做了错事。第一次我服了摇头丸,第二次我跟海东睡在了一起,其实我们什么都没做,但是吸过那东西后,人就变得晕乎乎的,什么都忘了,第三次,我吸了白粉。那时候,我不觉得自己是在越变越坏,我只知道很多人都跟我一样,在寻求刺激,在我们那里,这很平常,但是James对我的事深恶痛绝。
  我们第二次分手后,他有一个多月没理我。我本来也想放弃的,但是我越来越想他,所以后来我只能自己去找他了。
  我爬上他的车,坐在副驾驶座上望着他,他正好要去拔车钥匙,我抢先一步夺过那把钥匙放在我背后。我知道在他的手边,他可以随时拿到备用钥匙,我等着他作决定,我想如果他真的不要我,他会去拿那把备用钥匙,然后把我赶走。但是,他什么也没做,既没把我赶下车,也没来抢我背后的钥匙,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过去了,他只是望着前方,一动不动。我觉得我的身体都快爆炸了,他真狠心,他真狠心,他真的不理我了,我在心里一遍遍骂他,但骂不出口,不知道等了多久,我实在等不下去了,终于把钥匙从背后拿出来放到了挡风玻璃前面。我想我们完了,他看都不看我。
  我拉开车门,准备下车,就在这时,他忽然拉住了我的手臂,然后,让我意外的事发生了,他从驾驶座上坐过来,一下子把我抱在怀里。一时间,我说不出话来,泣不成声,我转身打他,我怪他狠心,怪他小心眼,让我难过了一个多月,他没还手,也不笑,只是抱着我。他并不魁梧,但被他抱着,我觉得自己正在逐渐消失。
  我抚摸他的脸,他的头发,他的脖子,我发现他每天都很干净,失恋也没能把他变得脏一些,最后我小心翼翼地把手向下移,我想碰碰他的敏感部位,我们已经一个多月没在一起了,我想知道他是否想念我,但是他握住了我的手,他用低哑的声音对我说,我们现在去你家吧。那一刻,我知道他回来了。是的,James 很聪明,但是我觉得他更性感,而且在很多时候,他都显得比美男子更俊。
  
  
  《我和J》(下)2007年11月4日
  我伤James最深的一次是在第二次和好之后。
  我无法戒除白粉和摇头丸,但我明白如果让他知道我还在吸,他一定会跟我翻脸。我问海东该怎么办。海东说,只要让他也吸上这玩意儿,他就不会管你了。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正好那一次,J感冒了,我趁给他拿药的时候,混了一颗摇头丸在他的感冒药里。他吃完药后,我就故意放起了快节奏的音乐。
  那天晚上他痛苦的模样把我吓坏了,他的头猛烈地摇撼着,撞着床栏,好长一段时间,他都捧着他的头无助地在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其他人摇头我也见过,但别人都沉醉其中,那应该是一种享受,但是唯有他显得那么痛苦、无奈和疯狂,我吓坏了,同时也明白自己闯了祸。等他终于清醒过来后,他精疲力竭地倒在床上,我想过去抱抱他,被他一把推开了,当时他猛然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神我至今难忘,陌生、愤怒、伤心,什么都有。
  他提着他的睡袋离开我家的时候,我看见他用手擦了擦眼睛,他哭了吗?J也会哭吗?我跟上去,在车旁边拉住了他,我看见他的眼睛里满是泪水,我本来想求他不要走的,但是我说不出口,我不敢说了,他就这样流着眼泪走了。我从来没见他那么伤心过。
  一个星期后,他来拿他剩余的东西,我正好吸了几口,瘫在那里。他要走的时候,我扑在他脚边拉住了他的裤脚,我本该更有自尊的,但是白粉让我丧失了自制力。我什么都顾不上了,但是他这次没有留下。这也是我意料中的事。我们就这样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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