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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戈,别客气,吃啊。”莫兰热情地招待凌戈。
“谢谢。”凌戈端起糖芋艿一边吃,一边听他们说话。
“她曾经三次因为匿名告发电话被带到警察局问话,后来警方当然证明她跟那些事都无关,但这三次经历对她的伤害好像很大,她有一段时间一直处在惊恐中,总觉得有人要害她。后来我完全是出于好奇,想核实她在博客里说的这三次匿名电话的事是否属实,所以我找我的表姐查了江璇的档案。东平,你别介意。”莫兰说。
“当然不会,请继续。”
“我发现她说的都是真的,警方真的三次盘问过她,具体内容你看她的博客就明白了。”莫兰回头看着高竞吃糖芋艿,随手递了张纸巾给他,他哆嗦着接了过去,“而昨天,我表姐告诉我,江璇自杀了,于是我又回头看了一遍她的博客。东平,我敢肯定她是被谋杀的。虽然我还不太了解她,也没去过她的家。但我敢肯定。”
“你怎么知道她是被谋杀的?”简东平立刻问道。
“她是左撇子,但她的左手烧坏了,不可能写遗书。我听表姐说,她有份手写的遗书。”莫兰说。
“你怎么知道她是左撇子?”
“她的博客里有句话,说她有一次给人打电话,右手握着电话,左手在记录,那她当然是左撇子喽。”莫兰笑着说。
简东平跟着笑了起来。
“真不愧是莫兰,好吧,那么可以告诉我嫌疑人的名单吗?我想你早就心中有数了。”
“可以啊。一共有三个嫌疑人。”莫兰兴致勃勃地说起来,凌戈发现莫兰跟简东平一样对破案非常感兴趣,“第一个是她曾经的恋人名叫宋杰,第二个是她的多年的异性朋友海东,第三个是她的女邻居兼义务辅导员李云。”
简东平跟莫兰对视了两秒钟。
“你是不是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过了一会儿,他问道。
“是啊,我知道了,你很快也会弄明白的。其实很简单。”莫兰笑着耸了耸肩。
简东平不说话,好像陷入了沉思。
“你干吗不直接告诉我,好让我省点力气?”片刻之后,他道。
“我本来也想这样,但是看了她的博客后,我觉得于情于理,你都应该自己去解决这问题。”莫兰意味深长地说,“好了,我们把电脑借给你,到时候别忘了还,别弄坏了。我们可是花了1500块钱买的。”
“你是富家小姐,1500块算什么!”简东平开玩笑道,随后又话锋一转,“只是我觉得奇怪,她出售电脑的时候怎么没格式化?”
“这很正常,我也不会格式化,很多人都不会,尤其是平时不怎么上电脑的人,更是如此。再说,她也把电脑里的东西删得差不多了,只保存了你们的几张旧照片。”莫兰看出简东平一脸紧张,捂嘴笑道,“放心,James,没有三级照。”
“我也没拍过那种照片。不过,保不准她趁我不注意的时候会偷袭,我那时候根本管不住她。”简东平说。
他说到最后一句时,声音忽然低沉了下来。
半小时后,简东平提着莫兰送他的大堆年货跟凌戈一起走出了莫家,莫兰和高竞把两人送下了电梯。
“你表姐现在怎么样了?”简东平在电梯里随口问莫兰。
“她结婚了,现在不住在这里了。不过今晚她要跟表姐夫一起来吃年夜饭,我的表姐夫凌戈应该知道,就是你们的郑恒松副局。”莫兰回头跟凌戈说。
“郑局长我知道,他是好人。”凌戈连忙说。郑恒松有一次曾经跟她坐在一张饭桌上吃过饭,虽然他自始自终一直在跟她的上司说话,但临走时,他问她的上司,什么时候局里也招洋娃娃当女警察了?说完,他朝她一笑。自从那次以后,凌戈对郑恒松一直印象极好。她决定,如果以后局里进行选举,她第一个投郑局长的票。
“你们家真热闹,我们家加上凌戈也才三个人。”简东平好像在叹苦经。
“其实我觉得你们家三个人也嫌多,如果只有两个人,那就正好了。”莫兰笑着看看她们两个,随后用胳膊捅捅身边的高竞,“你说呢?”
“我觉得也是。”高竞笑道。
哎呀,他老这么笑,我都快不认识他了,凌戈想。这时候她看见高竞用不柱拐杖的左握住了莫兰的手。
“凌戈,”忽然,高竞叫她,把她吓了一跳,“有空要多练练枪法,不管怎么说,当警察还是要把基本功练好。”他严肃地说。
“是,高科长。”凌戈响亮地回答。
简东平拉开车门,把年货放在后座,然后替凌戈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
“好了,好了,我们走了,再不走,我的凌戈又要敬礼了,凭什么呀,大过年的。”简东平在一边说,一边把凌戈推进了车。
“到时候,别忘了跟我对答案。”凌戈听到莫兰在车外面对简东平说。
简东平向她作了一个ok的手势,便发动了车子。
简东平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江璇的电脑。
果然,他在“我的照片”文件夹中存有二十几张他和江璇的合影,但大部分都是以前他们出去旅游时照的,最亲热的也就是他搂着她的肩站在小河边了,没有令他担心的惊爆照片,他记得那时候,她非常爱玩他的照相机,有一次他还没睡醒,她就趁机一连给他拍了十几张睡姿,想想,如果她收藏了那些照片……他现在终于松了口气。
接下来他准备好好看看江璇的博客,他真的很好奇她究竟在那里面写了些什么,那三次匿名电话又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莫兰只看了两遍博客就已经猜出答案了呢。正好凌戈被局里叫去开会了,他可以一个人好好研究一番。
江璇的博客里文章并不多,只有五篇。
第一第二篇写的是他们过去的那段恋情。
《我和J》(上)时间 2007年11月3日
最近这几天,我常常会想起James。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不知道他还会不会时常想起我。如果他知道我已经找到了那三颗金纽扣,他会不会跟我一样高兴呢?我还记得那三颗金纽扣一个纽扣收藏家送给他的,为的是答谢James帮他找回了他失踪三年的女儿(详见《2003纽扣杀人案》)。James曾经笑眯眯地把那三颗金光闪闪的漂亮纽扣放在我的手心里,他说,璇,你好好收着,它们是独一无二的,那口气多得意啊,可是后来我竟然把它们都当了,换成了白粉和高级化妆品,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完全分手,我想他一定非常失望。纽扣呢?让我看看,他问过我,我没回答他。
我跟James在一起的时间一共是一年零六天,其中快乐的日子真多,我有时候躺在床上一个人慢慢地回忆,竟然想一夜都想不完。
我第一次看见J是在一个秀场里。
那时候我刚刚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跟着姐姐一起当业余模特。我很喜欢这一行,可以穿很多漂亮的衣服,还能认识很多人。James是记者,我在做一场服装秀的时候认识了他。他走到我面前问我肯不肯给他们的杂志拍些照片,他正说着话,忽然像是吓了一大跳,一个箭步躲到了我身后,我一看,原来是只蟑螂。我没想到男人还有怕蟑螂的,他说,你既然救了我,我请你吃饭吧。后来我才知道,他根本不怕蟑螂,他是装的。装得可真像。
James长得一般,但他很聪明,什么都瞒不过他,他知道的东西也很多,也教了我很多,有的事,他自己也是第一次做,但仍旧可以当老师,这是我最佩服他的一点。我喜欢他的狂妄和自以为是,我觉得他好强大。
其实,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是第一次,但他好像比我老练得多,我问他为什么会这样,他先说,他有想象力,过了一会儿他又笑着说,因为他在前世跟我做过。他很少说甜言蜜语,但是一旦说了,就让我觉得好温暖。我知道他那时候非常爱我,但是我太小了,我不明白他,我太多次伤了他的心。
我们共分过三次手。每次都是因为我做了错事。第一次我服了摇头丸,第二次我跟海东睡在了一起,其实我们什么都没做,但是吸过那东西后,人就变得晕乎乎的,什么都忘了,第三次,我吸了白粉。那时候,我不觉得自己是在越变越坏,我只知道很多人都跟我一样,在寻求刺激,在我们那里,这很平常,但是James对我的事深恶痛绝。
我们第二次分手后,他有一个多月没理我。我本来也想放弃的,但是我越来越想他,所以后来我只能自己去找他了。
我爬上他的车,坐在副驾驶座上望着他,他正好要去拔车钥匙,我抢先一步夺过那把钥匙放在我背后。我知道在他的手边,他可以随时拿到备用钥匙,我等着他作决定,我想如果他真的不要我,他会去拿那把备用钥匙,然后把我赶走。但是,他什么也没做,既没把我赶下车,也没来抢我背后的钥匙,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过去了,他只是望着前方,一动不动。我觉得我的身体都快爆炸了,他真狠心,他真狠心,他真的不理我了,我在心里一遍遍骂他,但骂不出口,不知道等了多久,我实在等不下去了,终于把钥匙从背后拿出来放到了挡风玻璃前面。我想我们完了,他看都不看我。
我拉开车门,准备下车,就在这时,他忽然拉住了我的手臂,然后,让我意外的事发生了,他从驾驶座上坐过来,一下子把我抱在怀里。一时间,我说不出话来,泣不成声,我转身打他,我怪他狠心,怪他小心眼,让我难过了一个多月,他没还手,也不笑,只是抱着我。他并不魁梧,但被他抱着,我觉得自己正在逐渐消失。
我抚摸他的脸,他的头发,他的脖子,我发现他每天都很干净,失恋也没能把他变得脏一些,最后我小心翼翼地把手向下移,我想碰碰他的敏感部位,我们已经一个多月没在一起了,我想知道他是否想念我,但是他握住了我的手,他用低哑的声音对我说,我们现在去你家吧。那一刻,我知道他回来了。是的,James 很聪明,但是我觉得他更性感,而且在很多时候,他都显得比美男子更俊。
《我和J》(下)2007年11月4日
我伤James最深的一次是在第二次和好之后。
我无法戒除白粉和摇头丸,但我明白如果让他知道我还在吸,他一定会跟我翻脸。我问海东该怎么办。海东说,只要让他也吸上这玩意儿,他就不会管你了。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正好那一次,J感冒了,我趁给他拿药的时候,混了一颗摇头丸在他的感冒药里。他吃完药后,我就故意放起了快节奏的音乐。
那天晚上他痛苦的模样把我吓坏了,他的头猛烈地摇撼着,撞着床栏,好长一段时间,他都捧着他的头无助地在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其他人摇头我也见过,但别人都沉醉其中,那应该是一种享受,但是唯有他显得那么痛苦、无奈和疯狂,我吓坏了,同时也明白自己闯了祸。等他终于清醒过来后,他精疲力竭地倒在床上,我想过去抱抱他,被他一把推开了,当时他猛然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神我至今难忘,陌生、愤怒、伤心,什么都有。
他提着他的睡袋离开我家的时候,我看见他用手擦了擦眼睛,他哭了吗?J也会哭吗?我跟上去,在车旁边拉住了他,我看见他的眼睛里满是泪水,我本来想求他不要走的,但是我说不出口,我不敢说了,他就这样流着眼泪走了。我从来没见他那么伤心过。
一个星期后,他来拿他剩余的东西,我正好吸了几口,瘫在那里。他要走的时候,我扑在他脚边拉住了他的裤脚,我本该更有自尊的,但是白粉让我丧失了自制力。我什么都顾不上了,但是他这次没有留下。这也是我意料中的事。我们就这样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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