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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呆在唐风小区的一间房子里,这里跟我租住的房子只有一墙之隔。我在用戴手套的手推开房门时,心里多少还有些慌张。我不是贼,我也根本不想从这房间里偷些什么,但我想没人愿意听我的解释,所以我必须小心翼翼,不仅不能惊动任何人,还不能在房间里留下任何痕迹。
    我的肩上背着一只包,包里面有我从海丰巷的旧货市场买来的一些零碎玩意儿。虽然在来之前,我已经仔细地阅读了说明书,还做了调试,但毕竟我不是专业特工,我不能保证我要做的每件事都万无一失。

    这时候是上午九点钟,整幢楼里静悄悄的。我今天起得晚,八点钟才睁眼。今天我没有跟随那个女人离开小区,也没有去一家叫做野渡无人的咖啡吧。我的心里对每天等待我的时尚女孩有些内疚,她说我是个守时的人,但我的守时只跟我的目的有关,今天,我必须打开那个女人真实生活的一道门,这样,我才能让自己这些天做的事具有意义。

    我的兜里有一串钥匙,它们是我走进另一个人生活的通行证。

    九点钟的时候,我站在了那道门前。我心里尽管有些慌张,但表面上表现得还挺镇定。这幢楼的防盗门全都是一个牌子,因而我可以很熟练地插进钥匙,顺利地将门打开。

    现在,你们一定知道我进入了那个女人的家。

    单身女人的房间收拾得干净整齐,每一件物品都老老实实呆在它们该呆的地方。客厅里粉色的窗帘透着股温馨气息,一些精致的装饰品,似乎在向我这个不速之客展示主人的品味。我深深地呼吸,闻到了空气里熟悉的香水味,那味道让我异常亢奋,我像个晚期恋物癖患者,对房间里的每一件物品都充满了好奇。

    我推开女主人的卧室,窗帘与床上的被褥都是那种浅浅的暖色调,大多数女人都喜欢这种颜色,这源于女性内心深处特有的童真。这时候我虽然满心好奇,但却强迫自己收敛心神,尽快完成要做的事。

    我四处张望了一下,选择合适的目标。

    卧室里还有很多布娃娃,它们在衣橱的陈列柜里整齐排列。我将其中一个金发碧眼的娃娃拿在手中,立刻便发现利用它是件很难的事。最后我的目光盯住了挂在床对面那堵墙上的挂壁式空调上。空调的风叶严密地盖住出风口,但在风叶的下面,却有一道宽宽的缝隙。

    两分钟后,我回到客厅,这里我选中的是缀落圆形玻璃球的吊灯。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接下来我该迅速离开这里,回到楼上我租住的房子里。可是我却有些犹豫,站在门边四处逡巡,觉得这里一定隐藏了些我没有发现的东西,它跟我那段遗失的记忆密切相关。

    这一刻,我变得很茫然,心里还有些身入宝山却空手而归的失落。

    就在我的手握住门把手那一瞬间,我的脑子里有些灵光闪现。我怔了怔,忽然大步奔入卧室,在屋里仔细地寻觅。片刻之后,我的目光落在了床头柜上一只ZIPPO牌打火机上面。

    打火机大约有火柴盒大小,通体雪亮,光可鉴人。我把它取在手中点燃,依稀闻到了煤油的气味。

    我知道我刚才在犹豫什么了——我进入卧室后,一定看见了这只打火机,只是那时它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所以,后来我才感觉自己好像错过了些什么。

    我错过了一只打火机,一只男式的ZIPPO牌打火机。

    单身女人的房里怎么会有男式打火机?这样肤浅的问题别说我,头脑再简单的人也不难回答,那就是,在那女人的生活里,一定还存在着一个男人。

    我感觉到了我心里的妒意。

    我想了想,还是将打火机放回原来的位置,然后悻悻地转身出门。这回我没有犹豫,耳朵贴在防盗门上听了听外面的动静,然后背着我的包飞快地离开。

    出了门我就安全了,这时出现在楼道里的任何人都不会对我生出怀疑,因为我是十三楼新搬来的住户,而我站立的位置,在十二楼。

    这是我大老远跑到唐风小区租房的惟一原因。

    林燕——这是那女人的名字。除此之外,我还知道了那幢二十二层大厦里有一家叫做振兴的贸易公司,林燕就是那里的出纳会计。还有她的出生日期是1976年3月的某一天,星座是白羊座,血型是B型,身高1.66米,体重51公斤。她的住址当然就是唐风小区里那幢楼的十二层,她的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我也全都记在了心上。

    林燕在记事本的第一页这么清楚地写上自己的资料,并不说明她是一个有心人,也并不是为了在今天配合我的计划。她在办公室里一定有百无聊耐的时候,这样,填写记事本第一页上的个人资料便可以替她打发掉那么一点时间。因而她后面的字迹挺潦草,第一页却写得异常工整。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记事本,前面记录熟人的电话号码,后面零星记载一些琐事与备忘录。我知道林燕的那么多情况,全是因为她的记事本现在在我手上。

    这是我在进入林燕房间的前一天上午,大约十点多钟,她像往常一样,这时候出门往玉带路那边的交通银行去。我跟在她后面十米远的地方,目光死死盯着她的背影。我这时候已经不再像刚开始时那么专心,我盯着她,只是不想她消失在前方的车流里。我知道这样在路上的跟踪不能触及任何本质的东西,我还在继续坚持,因为我想得到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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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幸运之神这个上午对我的青睐,也感谢我自己,当机会来临时,我紧紧抓住了它。
    我说过那家交通银行在肯德基的边上,洋快餐店的生意永远红火,不是吃饭时间,里面仍然人头攒动。林燕照例把车子停在肯德基的另一侧,步行穿过肯德基面前的人行道,进到银行里头。上午十点半是银行最繁忙的时候,办一笔业务说不定要排上好半天的队。所以,我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我要做的事。

    我还说过,林燕是个马大哈型的女人,她骑的那辆紫红色踏板摩托车是个大家伙,有时我都怀疑那么单薄的女人怎么推得动它。大家伙的座位下面是个储物箱,林燕骑车的时候把自己的挎包塞到里头,停车的时候,里面放的是她灰色的头盔。我说的机会其实便跟这摩托车下面的储物箱有关。

    曾经有过那么几次,林燕在逛商场超市的时候,并没有将挎包从座位下面的储物箱里取出来,而是只把里面的钱包抓在手上。因为她的时间不多,进超市存包取包是件挺烦人的事。但是我不知道她在超市商场里具体会呆多长时间,所以一直没有机会下手。我不能做任何没有把握的事。

    而经过这么些天的观察,她每次进入银行都得呆上一段时间,最快的一次也要十五分钟。十五分钟时间不算很长,但这已经足够我走到她停放的摩托车前,用一把特制的钥匙打开她车座下的储物箱,取走她的挎包。

    别担心我会失手,也别怀疑那把特制的钥匙。钥匙是我在海丰巷里买的一堆东西中的一样,我在此之前反复练习,曾经打开过自己家里好几把普通弹簧锁。摩托车座底下储物箱上的锁,现在对于我简直形同虚设。

    我停在林燕的摩托车前,到带着她的包离开,一共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我还考虑到了得手后的每一个细节。一个男人带着一个女式挎包,说不定会引起街上一些无聊人的注意,所以,我在电动车后备箱里,准备了一个折叠起来的旅行包,我将林燕的挎包塞进旅行箱后,便骑着电动车扬长而去了。

    我侦察过玉带南路的地形,知道前面拐弯处有条小街,往里去五十米,在路南有一家替人开锁配钥匙的小铺子。我必须尽快将林燕的钥匙复制一套。

    我就是在那个残疾老头替我配钥匙的时候翻看林燕记事本的。

    挎包里除了钥匙和记事本,还有些别的东西,化妆包,面巾纸和护垫,我对这些女人的东西不感兴趣,还把它们依次放回包里。我捧着记事本看了半天,那些电话号码对我都没有意义,前面的名字我没一个认识的。号码页之后几乎是一片空白,看来这是林燕的专用号码簿。

    配钥匙大约用了一个小时时间,林燕那一串钥匙挺多,我只是选择了其中的几把。这期间我到边上一家杂货店里转了一圈,看到一个圆型的蓝玻烟灰缸,因为边上的花纹是我喜欢的波浪型,所以我顺便买了一个。

    我每晚都会抽很多的烟,这几天在租来的房子里,我都用一只易拉罐来盛放烟灰与烟头。

    配完钥匙,我继续骑着电动车往前去,玉带路派出所就在前面不远处。

    我本来想自己把包交到派出所的,但想了想,又放弃了这一念头。万一值班的民警要逮住我问这问那,再让失主给我送封感谢信什么的,这事就麻烦了。

    我把车停在派出所门前,四处张望了一下。我想找个小学生,送他一件好人好事。可这会儿不是上学时间,一条路上都没一个孩子。后来,我看到俩老头坐在路对面下象棋,远远的我就瞅着他们面善,便决定把这好事送给他们俩。

    俩老头一个劲表扬我拾金不昧,还不留姓名,是个新时期的活雷锋。我羞涩而谦虚地傻笑两下,便骑车走了。

    我相信俩老头至多一盘棋结束便会把包交到派出所,派出所的警察根据里面记事本第一页的资料,很快就会将包还到林燕手中。林燕肯定会告诉警察她的包被人偷了,警察很快便会用他们的职业逻辑推理出这样的结果——小偷偷了林燕的包,打开后发现里面没有现金,所以随手将包丢弃,一位好市民捡到包后,委托俩老头把包交到了派出所。

    因为包里什么都没丢,所以警察跟林燕根本不会去追究谁偷了包。

    把包通过派出所还给林燕,除了我不想林燕丢了包着急,还因为如果她丢了钥匙,很可能会在很短时间内把家里的锁给换了。

    现在我很轻松,幸运之神既然青睐了我,它不会这么快弃我而去。我对接下来的计划充满信心,我心里有些找人庆祝一下的冲动。

    我还是回到了野渡无人咖啡吧,时尚女孩对我的去而复返一点都不奇怪。

    我坐到了她的对面,她依旧笑吟吟地看着我。我皱着眉道:“我来你这有些日子了,你就不奇怪我是做什么的?每天坐这儿耗时间,难道我就不用工作?”

    时尚女孩笑得更开心了:“我只知道你每天埋单时都很爽快。”

    我瞪着她,故意拉长了脸:“简单主义,原来你衡量一个人好坏的标准就是这个呀。”

    “当然不全是,我还不是那种职业拜金主义者,我说过我是个好孩子。”

    “那你就真不想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没准我是个十恶不赦的歹徒、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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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尚女孩嘻嘻一笑:“我想不想知道都没关系,反正你现在准备向我坦白了。”
    看出来了吧,这小姑娘伶牙利齿,反应敏捷,我得打起精神来,否则一不留神,就能让她摆我一道。

    “看过《真实的谎言》这部片子吗?里面有一个骗子,冒充特工,骗施瓦辛格的老婆,差点就得了手,后来被施瓦辛格带真正的特工给灭了。”我说。

    “那是部老片子了,但挺精彩。”时尚女孩特别天真地看着我,“你是做什么的跟那部片子有关系吗?”

    “我实话告诉你,我是国家安全局的,也就是你们说的特工,我正在跟踪一个台湾特务。我跟你先说那部电影,怕你把我当成里面那骗子。”

    时尚女孩哈哈一笑,赶紧绷住了脸:“就算你是骗子我也不怕,我一个单身小姑娘,开这家小店也没挣几个钱,你能骗我什么呀。”

    我严肃地道:“你这么想就对了。现在我以国家的名义,希望你能履行一个公民的义务,帮我一个忙。”

    时尚女孩怔了怔,半天才道:“你不会让我跟你假扮情侣去宾馆开房吧。”

    我也怔了怔,干咳嗽一声:“我倒是想,但那样说了你肯定抽我大嘴巴。我刚得到可靠情报,今天中午那台湾特务去一家餐厅跟人接头,我就是想让你陪我去吃顿饭,算是给我打个掩护。”

    “就这么简单?”时尚女孩歪着头问。

    “就这点事,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你肯定不想那俩特务发现我,把我给灭了口,那样,你这小店往后就少一个埋单爽快的客人了。”

    “这么说,我帮你其实也是在帮我自己。”时尚女孩绷住了小脸,眉峰微皱,做出权衡厉害关系,正在剧烈思考的表情,“我长这么大,还没为咱国家做过什么事呢。既然祖国需要我去吃这顿饭,我拒绝了好像也不太好吧。”

    我郑重地点头:“现在我不仅相信你是个好孩子了,还相信你是个好公民。”

    说着话,时间就差不多了,我帮着时尚女孩把小店的门给锁上。时尚女孩今天这身打扮透着夸张,大马靴、把大腿裹得紧巴巴的牛仔紧身裤,我盯着看半天也没数清上面有多少口袋。她的上衣则是件非常短小的花夹克,一抬手一弯腰就露出腰上白花花的肉来。

    跟这样的女孩到哪里都是受人瞩目的焦点,这时我忽然有些后悔,后悔不该这么招摇地带着这样一位小姑娘招摇过市。

    “你说,那俩特务不会把咱俩一块儿灭了口吧。”时尚女孩踱到我边上说。

    我怔一下,一本正经地道:“那就让咱祖国追封咱们为烈士,我再把我那抚恤金拔三分之一给你们家人,让他们二老安享晚年。”

    时尚女孩“嘁”一声,冲我翻个白眼,鲜红的嘴唇一翻吐出两个字来:“稀罕”。

    我的面前是一台笔记本电脑,电脑显示屏上有一个小窗口,小窗口里有个女人,正斜躺在床上,百无聊耐地频频按动手中的遥控器。我把电脑音量调到最大,但也只能依稀听到一些嘈杂的背景声音,根本听不清电视里到底在说什么。我本来可以买那种音频信号传输效果好些的像头,但因为价格昂贵,海丰巷里的小老板们手上都没有存货,他们无一例外地要我留下电话号码,等货到了再联系我。我这时留下电话就像做完贼后在墙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我没那么傻,所以,我只能从现货当中挑选我需要的设备。

    针孔摄像头两年前曾经风靡一时,事情的起因是因为台湾一个蠢女人被偷拍事件,据说偷拍的内容被人做成了碟片,发行量之大令人咋舌。这个消息在互联网上到处被传播,由于那张碟片没有在大陆发行过,所以大陆网民的目光纷纷投向互联网,在经过一段时间艰难且执着的的寻觅过后,终于发现了下载地址。传播速度以倍增的形式在进行,那段时间,你只要在任何一家搜索引擎输入那个女人的名字,都能下载到全版的偷拍视频文件。

    被偷拍的台湾蠢女人并不见得多漂亮,应该属于丢人堆里捡不出来的货色,但因为她在视频中的出色表演,一度声名斐然。同时,偷拍视频那种现场感和真实性,又给人带来一种全新的视觉冲击,相比之下,那种纯粹以器官为卖点的黄片变得极度虚假。

    针孔摄像头就这样悄然进入大家的视野。

    我在海丰巷里购买的这两款摄像头,据说都是美国货,像头还没有一块钱硬币那么大,可以传送高达450 万像素的高清晰图像,无线传输范围 5000米 ,摄像速度为每秒30帧。也就是说,林燕在客厅与卧室里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我的眼睛。

    我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偷窥脱光了衣服的美女,但当林燕身着一套浅黄色的内衣在卧室里走动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迸然心跳,只觉得有一些暖暖的力量迅速包裹了我。我尽量让自己坐得端正些,但这时,我架在桌子上的两只胳膊都有些轻微的颤动。

    我的颤动不是因为紧张,也不仅仅因为兴奋,而是偷窥本身所带来的那种强烈刺激,让我有些喘不过气来。除了生理上的变化,我能感觉到心里更强烈的渴望。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忘记了我偷窥的真实目的,我只想着能够纯粹地以一个男人的目光来欣赏一个女人。

    那真的是一个出色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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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身材窈窕而丰满,高耸的胸与微翘的臀,都能让人生出无限的遐思。特别是在昏暗的灯光下,她那种全不设防的随意和慵懒,更像伊甸园里引诱了夏娃的禁果,任谁都想去采摘品尝。这样的女人,你必须潜入到某种深度,才能发现她身上真正的魅力,就像荔枝,必须剥去果壳,才能露出饱满鲜嫩的果肉。林燕显然就是这样的女人,我在街道上看见她,会把她当成这城市里普通的漂亮女人,但是,当夜晚来临,她在我的视线里变得真实之后,这个女人便不再普通。
    林燕斜倚在床头,手中的遥控器摁了半天,然后目光盯着床的前方,显然找到了她想看的节目。那节目持续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然后,林燕的目光忽然变得散乱起来。

    她的手伸向床头柜的位置,再出现时,手上便多了一个银白色的东西——ZIPPO牌打火机。

    火机被一次次地打着,然后再熄灭,如此重复了无数次,林燕的表情也在火光的明灭中变得忧郁且茫然。她显然这时候在思考某件困惑着她的事情,而且直到那晚她关灯睡觉,她的眉头都没有丝毫的舒展。

    我呆呆地盯着她看,盯着她的眉头,盯着她手中的火机与那明灭交替的火光。我觉得心上的某根弦似乎被触动了,一些极细的声音在我的心里开始流淌。它们流过尘封已经久的记忆,拂去了表面的灰尘,隐约唤醒一些画面,模糊但却真实地让我整个人都变得恍惚起来。

    我重重地喘息,关上了电脑。

    我关上了房里所有的灯,然后在床上盘起双腿,像入定的老僧。我知道记忆的闸门已经现出了一道缝隙,而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自己变成一条鱼,找到那条缝隙并逆流而上。

    就在这时候,我忽然听到了清脆的音乐在黑暗的房间里响起。它像一道闪亮,忽然照亮了我精神的世界,我仿佛看到好多年前的林燕,在那道闪电的罅隙里一闪而过。

    我从床上跳下来,开了灯在房里寻找。片刻之后,我在卧室的一个角落拿起一部蓝色翻盖双屏手机。蓝色的荧光屏不停地闪动,我仔细看了一下上面显示的来电号码,觉得有些眼熟。

    我很快便想起了我在一个记事簿上见过这号码。

    这号码的主人就是楼下的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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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歌一大早就开车去田园山庄,却扑了空。刑侦队队长知道这个事,就批评秦歌睡懒觉,要是动作快点,天不亮就把他堵家里去,肯定没现在这烦恼了。秦歌心里生马南的气,不由暗暗发着狠,就算马南躲到耗子洞里,他也得把他给掐出来。
    这天下午秦歌又打电话给马南,照例是振铃不停地响,就是没人接听。秦歌心里这个气呀,出门就去公安局边上的超市里买了面包矿泉水,打算直接奔田园山庄蹲点,不把马南给揪出来誓不罢休。

    秦歌的车开得飞快,半道上忽然想起一件事来。他把车停到路边,给海城一所大学教务处打电话,那边的人让他等等,好一会儿才回话说,马南下午有一节课。秦歌问马南今年代的是什么课,那头的人回答说是中国古典哲学。

    秦歌挂上电话就乐了,心说这马南比赵本山能忽悠,这回又开始整中国古典哲学了,真不知道哪天让他跟赵本山掐一块儿,谁能把谁给忽悠瘸了。秦歌掉转车头,不去田园山庄了,改往那大学去。他知道马南这人虽然怪异,但替学生上课却是非常认真。到教室外头守着他,肯定一掐一个准。

    秦歌赶到那大学时,马南正在教室里给学生上课。秦歌悄悄猫在阶梯教室的后门口往里瞟,趁着马南转身在黑板上写字的工夫,猫着腰就钻了进去,坐在了最后一排。

    马南在前面讲台上转过身来,目光虽然没往秦歌这边瞟,但神情却怔了一下,下面的秦歌立刻就知道他发现自己了。果然,马南眼神慢慢悠悠就落到了秦歌身上。秦歌挺了挺腰板,心想自己是警察没什么好怕的。但当他的目光迎上马南时,马南却已经低下头在看讲桌上的一叠讲义。

    “我们刚才说到孔子口述的《老子印象记》,它的意思就是说:走兽呢,人们可以用网来捕捉;游鱼呢,人们可以用丝绳来将它钓起;就算是天上的飞鸟,人们也可以弓箭将它们射杀;但是老子这样的人,却犹如乘风而上青天的龙,人们不仅无法驯服他,就算想感知他都非常困难。”

    马南款款道来,目光始终不与秦歌的相遇。

    “骑在青牛背上的老子在纸堆里已经呆得久了,眼见得王朝的衰落已成为必然,老子的心里对这俗世充满了失望,所以,他一路向西而去,欲择地归隐。这一天,他和他的青牛终于来到了函谷关,函谷关行政长官关令尹早就听过老子的大名,听说他到了自己的地头,当即亲自带人将老子拦了下来,盛宴款待一番,然后非得让这个最有学问的人留下些文字才肯放行。老子没办法,只得写下自己曾经无数次深思过的东西。又因为他当时急着离开函谷关,所以那段文字非常精练,只有五千多字。”

    “为官者滥用职权在今天,是件非常让老百姓痛恨的事,但我们不得不感谢函谷官的关令尹,如果不是他滥用职权私自扣押了老子,那么,中国哲学的童年时期,就不会拥有它的第一首哲学诗。老子在函谷关留下的,就是在后来广为传播的《老子》,也是道家奉为经典的《道德经》。”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从母语中最终选择了‘道’这个字,把不可言说的东西命名为道,也许真的有些牵强,‘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然而,老子的哲学因此也蓦然间充满了玄之又玄的神秘。”

    秦歌对老子不感兴趣,老子不能帮他破案,也不能在年底发奖金给他。他坐在后面听得挺无聊,便后悔不该坐到教室里来,起码在外面还可以四处转转。只要课没有结束,马南便不可能溜走。

    于是秦歌便低头想近期发生的那个案子,想呆会儿掐住马南跟他从哪里说起。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忽然听到周围响起一片骚动声,抬起头时,周围的学生已经站了起来,有些动作快的,已经走到了阶梯教室的门边。秦歌悚然一惊,忙站起来往前看,讲台上已经没有了马南的踪影。

    “下课怎么听不到铃响。”秦歌嘟囔一句,拔脚冲出教室。这时候,下课的铃声才响起,走廊上一下涌出那么多学生,他四处张望,哪里还能再看到马南。他有些沮丧,心里怪自己太不小心,眼皮底下都能让马南给溜了。现在无计可施,只能再去田园山庄蹲点去。

    他要走,想起包还在刚才那阶梯教室去,便垂头丧气地往回走。

    刚进教室的门,他一眼就看到马南赫然坐在自己刚才坐的位置上,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看。秦歌立刻想到马南在戏弄自己,他大踏步冲过去,有些狠话在喉咙里转悠,但出口的时候它们又都变得软绵绵的了。

    秦歌来找马南当然是有事求他,这时候他就算有天大的委屈都得憋着。

    “可算找到你了,你简直比茅房里那诸葛亮还要难请。”话虽软绵绵的,但秦歌还是忍不住不大不小地刺了马南一下。

    “诸葛亮不在茅房里,你去茅房干嘛?”马南还是面无表情地道。

    秦歌心里叹口气,知道自己还是有事说事,别跟马南动嘴皮子。这家伙不知道真傻还是假傻,不管你说什么,他都特别认真地回答你,而且那话让你分不清他到底什么意思。

    马南,三十岁左右年纪,身材并不很魁梧,但看着却很强壮。他的头发很短,紧贴着头皮,方形脸上戴着副黑边眼镜,脸上的肌肉好像很僵硬,因而表情木讷。秦歌跟他认识这两年,好像根本没有见过他笑过。不会笑的人活得必定挺无趣,如果让秦歌选择,他宁愿自己一个人去玩网络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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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现在,他却必须得面对这么一个无趣的人,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大概说的就是他这种情况了。
    马南没有办公室,所以现在秦歌跟他坐在了操场边的看台上。操场上有学生在踢球,助威的人群围在操场边,看台上除了他们,只有稀疏的几个观众,还有两对小情侣粘在一块儿亲热。

    “我很忙,所以你有什么事尽量说得简短些。”马南说。

    秦歌不怀好意地盯着他,带些挑衅地道:“开门见山地说,今天想跟你玩个游戏,你要能赢了,那就说明我没找错人。”

    马南愣一下,摇摇头:“那我告诉你,你找错人了,我不玩游戏。”

    秦歌呵呵一笑:“你躲起来我找不着你,那是你本事。现在,你落在我手里就由不得你了。这游戏你玩也得玩,不玩也得玩。”

    “我要是不玩你会怎么办?”

    “天天盯着你,你干嘛我就干嘛。就算你上厕所我也在外面替你把风。”

    马南皱起了眉,狠狠拿眼瞪秦歌。秦歌笑眯眯地说:“跟着你虽然挺闷的,但总比成天跟犯罪嫌疑人打交道的好,至少安全。”

    马南还是不做声,气鼓鼓地样子,好半天,才瓮声瓮气地道:“好,你说什么游戏,我跟你玩。”

    秦歌笑得更开心了,让马南难受,他就觉得这几天的辛苦有了代价。

    “游戏很简单,我要你帮我找一个人,当然,我现在会给你提供一些线索。”

    马南把眼镜往上推了推,疑惑地盯着秦歌:“找人这是你们警察的事,你们要是找不到的人,我肯定也没有办法。所以我敢肯定你这是给我设下了一个圈套,我不相信你。”

    秦歌叹口气:“如果我说找你就为跟你玩这游戏,连我自己都不会相信。我告诉你,这游戏跟我们刑侦队现在办的一个案子有关,我们破案,全指着它了。”

    “这么说,你是来找我帮忙的?”

    秦歌点点头:“碰到这么有趣的事,我当然不能忘记你了。我知道你博学多才,人又聪明,这种猜谜的小事情,肯定难不倒你。”

    “找我帮忙就不该威胁我。”这回马南的脸拉得更长了,“你至少该对我客气些。你们这些警察,就是不懂得礼貌。”

    秦歌怔半天,知道不能在这些琐事上跟马南争辩,这是个认死理的人,现在当务之急是哄他玩这个游戏,否则完不成任务,又得挨队长的骂。

    “我检讨,我向你道歉,我没礼貌,只要你能帮我们把这案子破了,我保证半年内不再打搅你,让你安安静静地写你的书。”

    马南脸色这才缓和下来:“你说话可得算话。”

    秦歌忙一迭声地道:“我是警察,警察能骗老百姓吗。”

    秦歌交给马南的是一张明信片。

    明信片的正面,是一幅敦煌的飞天图。一个面貌俊俏神情端庄的女子,扭动腰肢,大袖飘飘,身子轻盈得好像立刻就要飞将起来。这种明信片每到过年过节时,到处都有得卖,没一点稀奇的地方。要说不同,那就是马南手中这张明信片中那女子的身上,被人用黑墨水写了两个字母——ET。

    再看明信片的背面,是那种惯常的格式印刷,没有任何字迹,但它右上角贴的邮票却很特别。邮票上没有图案,红底上印着毛泽东手书的“向雷锋同志学习”几个字。这张邮票显然有些年头了,如果放到邮票市场也必定能卖不少钱。但是,这张明信片上的邮票却是张假邮票,根本不需要专业知识,很容易就能辨别出来。它是用彩色喷墨打印机打出来后,再剪成邮票大小。喷墨打印机的打印效果明不太好,邮票图案看起来颗粒挺粗。

    “邮票是用惠普C41UX型喷墨打印机打印出来的,那是款低价位的家用型打印机,在海城市,估计得有好几千台。打印的邮票我们也查过了,那是在1978年3月5日,为了纪念毛泽东为雷锋同志题词发表15周年,原邮电部门专门发行了一套纪念邮票,其中便有这张手写体的题词。”秦歌说。

    马南把明信片拿在手中低头沉思不语,秦歌站在边上继续道:“这张明信片并不是原件,是我们鉴证科的同志按照原件复制的一份,但我保证,它跟原件没有任何区别。我们在原件上没有发现任何指纹,那种黑墨水是最常用的舵鸟牌墨水,粘邮票的胶水也在市面上有售。任何跟技术性有关的问题我们都已经排除掉,现在剩下的就是明信片表面特征要向我们传达的一种信息。”

    所谓明信片的表面特征归纳起来无非三点:飞天图案、黑墨水写下的字母ET,还有就是明信片背面惠普打印机打印出来的毛泽东手写体邮票。

    马南沉吟了好一会儿,抬头冲着秦歌摇头道:“我想现在答案是什么你们已经知道,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来找我呢?”

    秦歌怔一下,道:“谁说我们知道答案了,要知道也得等你告诉我们。”

    马南冷笑:“你刚才在跟我说做游戏的时候,已经明确告诉我这张明信片包含的信息是一个人。还有一开始你就说过,我们玩这个游戏,如果我赢了,你才相信你来找我没找错人。”他停了一下,目光里有了些不屑,“判断我们这场游戏输赢的惟一标准就是正确答案。”

    秦歌说不出话来。他的脸胀得通红,心里提醒自己说话千万得留神,面前的马南看起来木讷,但逻辑推理却是个天才,他能瞬间抓住你言语间的漏洞,而且最擅长察颜观色,通过你表露出来的外部特征敏锐地捕捉到你内心深处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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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现在,他却必须得面对这么一个无趣的人,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大概说的就是他这种情况了。
    马南没有办公室,所以现在秦歌跟他坐在了操场边的看台上。操场上有学生在踢球,助威的人群围在操场边,看台上除了他们,只有稀疏的几个观众,还有两对小情侣粘在一块儿亲热。

    “我很忙,所以你有什么事尽量说得简短些。”马南说。

    秦歌不怀好意地盯着他,带些挑衅地道:“开门见山地说,今天想跟你玩个游戏,你要能赢了,那就说明我没找错人。”

    马南愣一下,摇摇头:“那我告诉你,你找错人了,我不玩游戏。”

    秦歌呵呵一笑:“你躲起来我找不着你,那是你本事。现在,你落在我手里就由不得你了。这游戏你玩也得玩,不玩也得玩。”

    “我要是不玩你会怎么办?”

    “天天盯着你,你干嘛我就干嘛。就算你上厕所我也在外面替你把风。”

    马南皱起了眉,狠狠拿眼瞪秦歌。秦歌笑眯眯地说:“跟着你虽然挺闷的,但总比成天跟犯罪嫌疑人打交道的好,至少安全。”

    马南还是不做声,气鼓鼓地样子,好半天,才瓮声瓮气地道:“好,你说什么游戏,我跟你玩。”

    秦歌笑得更开心了,让马南难受,他就觉得这几天的辛苦有了代价。

    “游戏很简单,我要你帮我找一个人,当然,我现在会给你提供一些线索。”

    马南把眼镜往上推了推,疑惑地盯着秦歌:“找人这是你们警察的事,你们要是找不到的人,我肯定也没有办法。所以我敢肯定你这是给我设下了一个圈套,我不相信你。”

    秦歌叹口气:“如果我说找你就为跟你玩这游戏,连我自己都不会相信。我告诉你,这游戏跟我们刑侦队现在办的一个案子有关,我们破案,全指着它了。”

    “这么说,你是来找我帮忙的?”

    秦歌点点头:“碰到这么有趣的事,我当然不能忘记你了。我知道你博学多才,人又聪明,这种猜谜的小事情,肯定难不倒你。”

    “找我帮忙就不该威胁我。”这回马南的脸拉得更长了,“你至少该对我客气些。你们这些警察,就是不懂得礼貌。”

    秦歌怔半天,知道不能在这些琐事上跟马南争辩,这是个认死理的人,现在当务之急是哄他玩这个游戏,否则完不成任务,又得挨队长的骂。

    “我检讨,我向你道歉,我没礼貌,只要你能帮我们把这案子破了,我保证半年内不再打搅你,让你安安静静地写你的书。”

    马南脸色这才缓和下来:“你说话可得算话。”

    秦歌忙一迭声地道:“我是警察,警察能骗老百姓吗。”

    秦歌交给马南的是一张明信片。

    明信片的正面,是一幅敦煌的飞天图。一个面貌俊俏神情端庄的女子,扭动腰肢,大袖飘飘,身子轻盈得好像立刻就要飞将起来。这种明信片每到过年过节时,到处都有得卖,没一点稀奇的地方。要说不同,那就是马南手中这张明信片中那女子的身上,被人用黑墨水写了两个字母——ET。

    再看明信片的背面,是那种惯常的格式印刷,没有任何字迹,但它右上角贴的邮票却很特别。邮票上没有图案,红底上印着毛泽东手书的“向雷锋同志学习”几个字。这张邮票显然有些年头了,如果放到邮票市场也必定能卖不少钱。但是,这张明信片上的邮票却是张假邮票,根本不需要专业知识,很容易就能辨别出来。它是用彩色喷墨打印机打出来后,再剪成邮票大小。喷墨打印机的打印效果明不太好,邮票图案看起来颗粒挺粗。

    “邮票是用惠普C41UX型喷墨打印机打印出来的,那是款低价位的家用型打印机,在海城市,估计得有好几千台。打印的邮票我们也查过了,那是在1978年3月5日,为了纪念毛泽东为雷锋同志题词发表15周年,原邮电部门专门发行了一套纪念邮票,其中便有这张手写体的题词。”秦歌说。

    马南把明信片拿在手中低头沉思不语,秦歌站在边上继续道:“这张明信片并不是原件,是我们鉴证科的同志按照原件复制的一份,但我保证,它跟原件没有任何区别。我们在原件上没有发现任何指纹,那种黑墨水是最常用的舵鸟牌墨水,粘邮票的胶水也在市面上有售。任何跟技术性有关的问题我们都已经排除掉,现在剩下的就是明信片表面特征要向我们传达的一种信息。”

    所谓明信片的表面特征归纳起来无非三点:飞天图案、黑墨水写下的字母ET,还有就是明信片背面惠普打印机打印出来的毛泽东手写体邮票。

    马南沉吟了好一会儿,抬头冲着秦歌摇头道:“我想现在答案是什么你们已经知道,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来找我呢?”

    秦歌怔一下,道:“谁说我们知道答案了,要知道也得等你告诉我们。”

    马南冷笑:“你刚才在跟我说做游戏的时候,已经明确告诉我这张明信片包含的信息是一个人。还有一开始你就说过,我们玩这个游戏,如果我赢了,你才相信你来找我没找错人。”他停了一下,目光里有了些不屑,“判断我们这场游戏输赢的惟一标准就是正确答案。”

    秦歌说不出话来。他的脸胀得通红,心里提醒自己说话千万得留神,面前的马南看起来木讷,但逻辑推理却是个天才,他能瞬间抓住你言语间的漏洞,而且最擅长察颜观色,通过你表露出来的外部特征敏锐地捕捉到你内心深处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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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瞒不住你,那我想不承认都不行。”秦歌叹口气道,“我们现在是知道答案,但却不知道那答案跟这明信片到底有什么关系。所以,我才跟你隐瞒实情,看你推断出来的结果跟答案是否相同。”
    秦歌最后无奈地道:“如果你坚持,我可以将案情透露给你。来之前我们队长给了我这个特权,反正你又不是外人,你协助我们查案也不是一次了。”

    马南这回飞快地摇头:“你还是不要说了,案情我不想知道,我不是警察,抓坏人那是你们的事。”

    “那你是否答应帮我们了?”秦歌急切地道。

    马南沉默了一下,依旧面无表情地道:“有句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现在你已经盯上了我,我不帮你们,难道还能有别的选择?”

    秦歌晚上打电话给队长,说了下午跟马南碰面的事。队长在那头的语气轻松下来,好像得到马南的帮助立刻就能破案一样。这两年间,马南为队里提供了很多有用的线索,很多案件的侦破他都功不可没。刑侦队里有人把马南比喻成嗅觉最敏锐的猎犬,你只要给他一块面包,他能把种麦子的农民给找出来。它跟鉴证科的工作还不太一样,鉴证科着重的是技术方面的分析,而他,则是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与渊博的知识来形成自己一套独特的推理链条。

    现在,队长只希望马南能够成功地破析罪犯留下的信息。

    半个多月前,海城市发生一起命案,死者是一名五十多岁的孤老头。孤老头是海城的方言,顾名思义,孤身一人的单身老头。这老头有点智障,平时没少遭人白眼,一辈子过得挺艰难。二十多年前,他就在海城以拾荒为生,捡来的破烂堆满了自己居住的小屋。孤老头打了一辈子单身,据说从来没有亲近过女人。但就在案发前不久,周围的邻居忽然发现他不去捡垃圾了,还不知从哪儿找来一套新衣裳套在身上,乱糟糟的头发剪过了,脏兮兮的脸也洗得干干净净,有些好事的老太婆便拉住他,问他怎么像变了个人似的。

    孤老头缺心眼,禁不住那些三八老太婆的追问,虽然支支唔唔不肯说,但还是一不留神道出了其中的原委。原来他现在有了女人,而且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有了女人的男人当然会有些不同,所以孤老头这才讲究起卫生和换上新衣服。老太婆们当然不相信,又穷又丑还缺心眼的孤老头怎么会有年轻漂亮的女人?她们回家把事情跟家里人一说,更多的人见到孤老头后会拉住他问长问短。后来孤老头被逼得急了,见有人跟他说女人他撒腿就跑。

    然后有一天,孤老头死在了自己的小屋里,死因是被人用钝器刺中心脏,一刀毙命。孤老头痴呆了一辈子,平时只会让人欺负,根本不会跟人结怨,他一个捡破烂的老头,就算不吃不喝也攒不下钱来,所以,仇杀和抢劫杀人很快被排除。根据周围邻居反应的情况,孤老头突然有了女人,几天后便遭人杀害,他的死亡会不会跟那个女人有关?但那女人只是孤老头随口冒了一句,是否真的存在都不得而知,更不要说找她出来了。

    在案发现场,罪犯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除了塞在孤老头兜里的这张明信片。起初,没有人把这张明信片跟孤老头的死联系起来,孤老头是捡破烂的,他的屋里什么破烂家什都有,也就是说,在案发现场出现什么都不奇怪。这张明信片也许是他从废品堆里捡出来,自己塞口袋里的。

    但后来不久,接着又发生了第二桩命案,这回,在死者身边的青石板上,凶手用死者的血画了一个符号。两个死者经法医鉴定是被同一把刀杀害的,因而可以肯定凶手是同一个人。因为第二名死者凶案现场的图案,警方确定孤老头兜里的明信片也是凶手留下的线索——明信片上没有任何人的指纹。杀人后留下线索,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要给查案的警察传达一些讯息,也许这信息里包含着罪犯自己的一些情况,但更多的可能是指向下一位受害者。

    只有高智商极度自信的罪犯才会这样做,它实际上是对警方的公然挑衅。

    两件案子很快并案处理,警方除了运用常规的侦破手段,对死者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外,还必须搞清楚罪犯留下的物品究竟想要说些什么。

    刑侦队为此连续开了几次会,大家在会上说什么的都有,但却始终找不到一个令人信服的推断,为此,队长脑袋都要糊了,脑子里成天晃悠着那张明信片与那本书。最后,他决定了,让秦歌去找马南。

    马南也真是不辱使命,第二天便打电话给秦歌。秦歌听了答案后,有片刻工夫没说出话来。虽然他不知道马南有着怎样一个推断过程,但这答案与后来发生的案子却有着密切的关系。他在电话里让马南在家等他,他马上过去,马南好像答应了一声,又好像没答应。当秦歌风风火火地带着另一个物证赶到田园山庄时,马南家又是大门紧闭,任他怎么叫门里面都没人应答。

    他打电话给马南,马南已经关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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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说,我一定经历了什么可怕的事,在遭到重创后,那段可怕的经历是我不愿意再次面对的,所以,我的意识便选择性地遗忘了它。这是失忆症的一种,全称便叫选择性失忆。这种病症其实并不少见,它并不影响人的正常生活,还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曾经患过这种病症。在人的意识深处,都有一种保护自己的潜能,可怕或者伤痛的经历,常常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便会被我们有意识地排除在记忆之外。我的选择性失忆症惟一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遭受到了外力的撞击,那些我不想见到的记忆,一下子便被我忘得干干净净了。

医生还告诉我,也许有一天,那些被我遗忘的记忆,会因为一些外因的诱导而突然出现,到了那时,他希望我能保持冷静,正确面对自己曾经经历过的往事。

医生的话没错,茫茫人海,两个人再次相遇的几率不比中彩票高多少,但是,上天却让我再次见到了林燕。这个曾经谋杀过我的女人表现得很镇定,她见到我时没有流露出任何异样的神情。她差点骗过了我。

我有些伤感,眼前再次出现了林燕穿着内衣倚躺在床上的画面,还有她在我的记忆里扭动的画面。她的身子玉一样白,每一寸肌肤都泛着月华的光泽。她那温热潮湿的唇,软绵绵的身子,必定曾经完全地盛载了我。

我和她之间注定再不可能发生什么美妙的故事了。她是曾经谋杀过我的凶手,虽然事隔多年,我不能向警方提供任何证据,但是我想到了她握着尖刀站在另一个男人跟前的画面。

我预感到谋杀一定会再次发生,这次的受害者一定是那个油头粉面的男人。

而如果我能够录下谋杀再次发生时的影像,那么,这个女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样的念头未免有些卑劣,因为它的最终实现,需要牺牲一个人的生命作为代价。

我讨厌油头粉面的男人,想想他趴在林燕身上的画面,我心里有些下意识的快感。他跟林燕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那于我无关,我只是要让林燕为当年的谋杀付出代价。

她改变了我的生活,这回,轮到我来改变她的生活了。

回到桌边,我看到林燕独自倚坐在床上。她的右手在玩弄那只打火机,左手便握着我适才见到的尖刀。她的面孔这一刻石雕般坚硬冷漠,与她谋杀者的身份极为相符。我盯着她看,心里有些惋惜,“卿本佳人,奈何作贼”,我叹息一声,感觉到了一种失去的痛。

显示屏上的林燕忽然将手中的火机与尖刀丢在了一边,这回她拿起了一只红色的翻盖手机。她对着手机发了一会儿呆,面上犹豫不决。过了一会儿,她还是按了一组号码,将手机放到了耳边。

这一刻,我忽然有些紧张,脑子里刚意识到些什么,我的房间内便响起了悦耳清脆的铃声。

那是一只被丢在拐角小书橱里的蓝色翻盖双屏松下手机,铃声响起时,表面的副屏上,七彩的背景灯不停地闪烁。我犹豫了一下,飞快地奔过去,看到来电显示的号码正是楼下林燕的号码。

我迅速挂断了电话,心里隐隐生出些不详的感觉。

我从来不用日本货,所以这不是我的手机。在我记忆里,好像我刚搬进来的时候,它便在这间房里。也许,它是前任房客留下的,但手机属于应该随身携带的物品,前任房客怎么会如此大意?而且,在我搬进来之前,那个精明的房东老太太一定检查过房间,她不可能错过这样一部手机。

更重要的是,林燕怎么会在深夜打他的电话,他跟林燕之间,难道还有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这时候,我宁愿林燕是那种耐不住寂寞的女人,这样的话,事情便会简单许多。但此刻,林燕刚刚送走一个油头粉面的男人,就算她精力再旺盛,也不至于如此迫不及待。

而且,如果她想找前任房客,为什么不直接上楼来敲门?

显示屏里的林燕对着手机剧烈地喘息,我能感觉到她此刻的焦灼不安,甚至,我还能从她的面上看到一种绝望的表情。后来,她重重地将手机摔到了床上,自己也面朝下扑倒在床上。

我说过我买的像头音频传输效果不是太好,但这一刻,我却清晰地听到了低低的哭泣声。我惊奇地瞪大了眼睛,看到林燕翻了个身,这一刻,她已经是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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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歌连续两天都找不着马南,家里没人,电话又打不通。队长这回又下了死命令,让秦歌找不着马南就别回队里。秦歌又气又急,还无计可施。这天晚上,他在田园山庄马南家门前守到半夜,仍然不见马南回来,这时,他接到队里同志电话,说城南又发生一起凶杀案,队里的其它同志已经赶去了。
    队长让他找不着马南别回刑侦队那是气话,凶杀案可不是件小事情,秦歌当即便要驾车往城南方向去。他坐到了车里忽然又折回来,写了张便条贴在马南的门上,让他回来立刻跟他联系。

    这晚一直折腾到半夜,勘察现场与走访周边群众这些例行工作,着实是件挺累人的事。下半夜收队的时候,有些同志回家休息了,秦歌心里还挂念着马南的事,又给他打了遍电话,还是打不通,便自己开了车回刑侦队,打算眯一会儿,天不亮再去田园山庄掐马南去。

    可能真的太累,秦歌一睁眼太阳都快晒到屁股了。他懊丧地发了会儿呆,想到今天说不定又找不到马南了。他到外面洗漱的工夫,办公室的一个小姑娘正好打门口过,伸着脖子说一早有人送了件东西给他。

    秦歌去办公室拿了东西,是一个封了口的大信封,他捏了捏,确定里面装的应该是一本书。信封是邮局里卖的那种,底下没有任何落款,只在收信人栏里写着秦歌的名字。办公室的小姑娘说这是一早有人送到传达室的,不是邮差,而是一个背着书包的小学生。

    秦歌拆开信封,里面果然是一本书,书名叫《高老庄》,作者是中国挺出名的一个作家贾平凹。秦歌不禁有些纳了闷,虽然这些年他业余时间也能隔三差五地看点书,但看的大多是侦破推理类的小说,这贾平凹的名字虽然也听说过,但因为他是那种正儿八经说事的作家,所以秦歌对他的东西没一点兴趣。而且,秦歌歪脖子想了一下,没想出来周围有谁爱看这类书。

    他打开扉页,看到扉页里夹着一张小纸条。他立刻便猜到了送书来的人是谁,因为那纸条正是他昨晚留在马南家门上的。

    在小纸条的背面,马南给他留了一句话:下午三点,请你喝茶。

    秦歌哭笑不得,但心里却踏实了点。马南主动露面,这说明他知道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警察想找一个人,没有找不到的。他约秦歌下午喝茶,这么简单的事却搞得挺神秘,还让一个孩子给秦歌送本书来。

    秦歌苦笑着随手翻动手中的书,忽然想到马南并没有告诉他喝茶的地点。

    他怔住了,半天没反应过来,最后,他脸上露出凄惨的表情。上回,他给马南出了道难题,让他通过一张贴了毛泽东手写题词邮票的明信片猜出一个地方来,马南做到了。现在,轮到马南出题了,题目显然就是秦歌手中的书。

    贾平凹写的小说《高老庄》,里面包含着一个地点。

    秦歌看看表,已经快十点了,离马南约定的时间还有五个小时,五个小时看一本书虽然并不是太难,但是,对于不喜欢看这类正统小说的人来说,那该是多大的折磨啊。秦歌回到办公室,强迫自己耐住性子翻开小说,没看两页,就扔了书,心里头大骂马南歹毒,就算他非得送本书来,也找本薄点的呀,这本《高老庄》足足有四百多页。

    秦歌不打算看书了,就算他在五个小时之内能把书看完,也未必记得住里面都讲了什么,更不要说还得猜出它里面隐藏的谜底了。也许,谜底并不在这本书的内容里,而只跟这本书有关。

    跟书有关的那就是作者和出版社了,秦歌打开电脑到网上搜索了一下,网上对贾平凹的介绍只限于他是陕西丹凤人,做过编辑后来专业搞创作,剩下的就是他写了多少书获了多少奖。秦歌没看出来这些跟马南要他猜的地点有什么关系,惟一让他感兴趣的就是陕西丹凤这个地名,他脑子里飞快地转动,想海城有哪家茶社的名字跟丹凤能扯上关系。

    这本书的出版社是长江文艺出版社,在武汉。秦歌又动了半天“长江”的主意,还是没什么结果。他看看表,这会儿已经十一点了。时间过得真快,如果他不能在三点钟之前找到答案,不仅错过了跟马南见面的机会,而且,下回见面,马南不定得怎么笑话他。

    秦歌真急了,想了想就往资料室跑。他跟资料室的小姑娘道:“你把全市所有登记注册的茶座酒吧都给我调出来。”

    小姑娘跟秦歌挺熟,这会儿看他着急的样子,故意不搭理他,后来看他要翻脸,这才不紧不慢地告诉他,要调这些资料,得去工商局,但这会儿都快晌午了,就算秦歌立马赶去,到那儿人家也下班了,要去只能等到下午。

    秦歌听了直翻白眼,小姑娘笑笑接着道:“但你现在可以打电话过去,让那边的人把你要的资料给传真过来。”

    秦歌两眼又放光了,立刻抄起电话先打114,然后给工商局去了电话。那边人听说是公安局的,将信将疑,死活不愿意发传真,只让他下午带了证件直接过去查。秦歌摔下电话,嘴里大骂官僚主义害死人。

    那小姑娘嘻嘻笑着问他什么事急成这样,秦歌便随口说了马南送来一本书的事:“这人脑袋瓜子里肯定进水了,约我喝茶又不告诉我地方,还送一本破书过来。当警察这么多年,还没有谁敢这么捉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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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笑得更开心了:“他给你送的什么书?好看吗?”
    “好看个屁,我翻了两页就丢一边去了。”秦歌气呼呼地说,“那书叫《高老庄》,是中国一个特别有名的作家写的。”

    小姑娘也没看过《高老庄》,更不知道作者贾平凹,她歪着头挺纳闷的样子:“高老庄不是猪八戒娶媳妇的地方吗?兴许那个叫马南的人,就是想约你去高老庄喝茶呢。”

    秦歌眼一瞪:“我们海城有高老庄这地方吗?你别跟着瞎起哄。”

    小姑娘不言语了,秦歌怏怏地出门,回去再把那本书捧在手里,盯着封面上高老庄三个字出神。蓦然间,他长长吁了口气,心里已经想到一个地方。而且,他确信那个地方,就是马道给他出的这道题的答案。

    ——天篷茶楼。

    马南这道题出得非常简单,一般人提到高老庄,最先想到的肯定是猪八戒,而猪八戒投了猪胎之前是玉皇大帝手下的天蓬元帅。现在秦歌纳闷这么简单的问题怎么就把自己给憋出一身汗来。也许,这是马南在暗示他些什么,有些问题本来就很简单,只是很多人把它复杂化了。

    秦歌想着想着就有些出神,他想到了最近的这几起案子,案犯在凶杀现场都留下了结索,破解了那些线索,也许案子就能破了,但无论秦歌怎么想,仍然是一头雾水,甚至是已经知道答案的那张明信片,他都不能把明信片跟答案联系起来。所以,他必须找到马南,他甚至心里还暗暗发狠,如果这回马南再不干脆,那么,他就把他铐回队里,直到他想出问题的所有答案为止。

    天蓬茶楼在海昌路步行街口,茶楼里面的墙壁和天花板,都用染成绿色的竹片覆盖,顶棚还做成了椭圆型,大概天蓬这名字就由此而来吧。

    马南三点钟进到茶楼的时候,秦歌已经在等他了,面上还带着几分得意。马南依然面无表情,好像已经不记得他上午为秦歌出的那道题了。秦歌本想着等他称赞几句,但看马南没动静,忍不住自己先提了出来。

    他把那本《高老庄》推到了马南面前说:“你的书还给你,我不爱看这类一本正经说事的书。下回你要再送书来,麻烦你捡些高深点的,给我出的题也别太小儿科,那样太没挑战性。”

    马南怔了怔,不客气地收下书,慢条斯理地道:“那我下回给你送明信片好了。”

    这一句话就让秦歌焉了。

    马南也不寒暄,直奔主题:“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想问我,请你不要耽误时间。我现在坐在这里,并不说明我很乐意帮你们警察做事,而是实在被你逼得没有办法。”

    秦歌嘿嘿一笑:“但我想先知道你是怎样从那张明信片里找出答案的。”

    “有些事情其实并不复杂,里面也不一定包含什么高深的知识,只是,你一定要善于联想。”马南沉默了一下,然后把那张明信片从随身一个小包里取出来摆到桌面上,“当我拿到这张明信片的时候,我首先要找到它包含的内容,然后,再从内容里,推测出留下它的人想传达的信息。”

    秦歌身子往前倾了倾,认真地听马南讲。

    “首先是这张明信片正面的图案,它是一个舞蹈的女人,应该是敦煌壁画中的飞天图案。再有就是这舞蹈的女人身上两个黑墨水写的字母ET。起初我也不知道ET是什么意思,我想它可能是某个英文单词的缩写。”

    秦歌点头:“我们当时也是这么认为的。”

    “我有些头疼,因为我的英文实在是不怎么样,简单些的句子连估带猜或许能搞懂它的意思,但要让我弄清两个缩写字母的含义,那真是难坏了我,甚至我连从哪儿下手都不知道。”

    “但你还是最终弄明白了它的含义。”

    马南摇头:“我说过,有些事情其实很简单,只是有时候让我们自己给复杂化了。就在我冥思苦想这两个字母含义的时候,我忽然看到电视里有一个月亮的画面。你知道,照片或者电影电视里的月亮大多是人做出来的,否则你在地球上拍摄,最多只能拍到碗口大小。我那晚看到的月亮便很大,简直占据了大半个电视屏幕。那时候,我忽然想到了另外一个画面:一个小男孩骑着自行车,带着一个模样丑陋的怪物,那自行车居然能够飞起来,他们一直向着月亮飞去。”

    秦歌怔一下,觉得那样的画面似曾相识。

    “我想啊想,后来又到网上查了一下,终于找到了我想知道的。那个画面出自一部美国科幻片,二十多年前,它曾经风靡一时,二十年后,这部片子被再度搬上银幕。重拍后它的名字叫《ET外星人》,而ET,则是里面那个被同伴们不小心留在了地球的小外星人,也就是那个自行车上的小怪物。”

    秦歌恍悟:“原来ET指的是外星人。”接着他又迷惑了,“这外星人跟我们海城可没什么关系。”

    马南不理他,径自往下说:“现在,明信片正面的图案和字母我们都知道了它的含义,一个是敦煌飞天,一个是外星人,它们之间应该是互补的关系,否则,留下明信片的人完全可以把那两个字母写到明信片的背面去。”

    秦歌点头。

    “我们都知道,外星人在地球上还有一个称谓,就是天外来客,而敦煌的飞天图案在一般人眼中,就是会飞的仙女。这时候,我忽然想到了一个词,一个可以把这两个内容联系在一块儿的词——天外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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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外飞仙。”秦歌重复了一句,觉得这词特别耳熟,而且,他隐隐有种感觉,这个词的出处和答案有密切的关系。
    “我不知道你喜不喜欢看武侠小说,反正我在上中学的时候,曾经是个武侠迷。读武侠的人不会不知道金庸和古龙,而天外飞仙,便是古龙一部小说里某个人物的绝技。”

    “白云城主叶孤城!”秦歌脱口而出。他对武侠兴趣虽然不是太大,但那部小说被拍成电影电视已不知道有多少个版本,还被周星驰拿来调侃一番,几乎可以算是家喻户晓了。

    古龙原著的故事是这样的:白云城主叶孤城痴心练剑,因天赋极高,故悟得剑道真谛,练就了“天外飞仙”的绝技,这时,他在江湖中已经罕逢对手,故而不免生出高处不胜寒的寂寞来。当世与叶孤城齐名的另一位剑道高手,他的名字甚至比叶孤城更为响亮,他就是万梅山庄庄主西门吹雪。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这当世两大绝顶高手,终于即将开始他们轰动江湖的一战,那一天,是八月十五,他们决战的地点,就在皇宫大内的紫禁之巅。

    ——紫金之巅,海城最高的一幢大厦。

    秦歌虽然早就知道答案便是紫金之巅,但始到这时,才明白杀死孤老头的凶手为什么会留下这张明信片。谜底解开,也不见得太复杂,但是,如果不听马南说出推测的过程,就算任他想破了脑袋他也想不出答案。

    秦歌就算再不愿意,但此刻也不得不对马南生出几分钦佩之情。但是,明信片的谜底还没有完全解开,因为还有背面那张毛泽东手写题词的邮票。

    “那枚邮票是打印出来的,邮票本身显然没有什么意义,留下明信片的人,只是想通过邮票上的内容来告诉我们一些什么。而题词的内容很自然地就让我想到了雷锋逝世的时间,那是1962年的8月15日。”

    马南停顿了一下接着道:“到这里明信片的谜底我想我已经猜到了,它指的就是8月15号那天的紫金之巅。你是警察,你应该很容易就能查到那天在紫金之巅之上发生了什么事。

    秦歌刹那间出了一身冷汗,半天说不出话来。

    8月15日那天晚上,一个名叫杨迪的年轻人曾经在紫金之巅举办了一场个人音乐会,之后的第三天,他便死在拾荒街的估衣巷里。这样说来,凶手早在半个月前杀死孤老头的时候,便已经暗示了他下一个目标,如果能够早一点破解他留下的信息,那么,杨迪的死其实是可以避免的。

    现在秦歌意识到了时间的重要性,所以,他阴沉着脸从包里取出两张照片递到马南的面前。马南不看照片,眉峰微微皱起:“这是你的第二道题?”

    “不是我的题,是凶手留下的,也许里面包含着另一位受害者的信息。”

    马南摇头:“不要跟我说你们案子的事,我不感兴趣。”

    秦歌闭了嘴,他现在连一分钟都不愿意耽搁,只想马南能立刻破解那两张照片上包含的信息。

    马南把照片摊开,发现两张照片是在不同的环境下拍的,但照片里的图案却是一模一样。图案显然都是用鲜血画出来的,在照片上呈一种酱紫色。那是一个圆,因为是手工画成,所以不很规则。圆的正中有一条连接圆环两端的曲线,像一个横过来的“S”,这样,圆环便被这条曲线分成了上下两半,在曲线的上下,又各有一条稍短些的曲线。它们给人的第一感觉,很像是中国传统的太极图。

    秦歌第一次见到这血画出来的太极,是在杨迪的尸体旁,这显然是凶手在杀人之后留下的。杨迪的女朋友当时吓得晕了过去,她醒过来后,也说不清凶手到底在杨迪身边逗留了多长时间,她只记得凶手特别瘦,脸上戴着一只黑色的口罩,因而她也说不清楚凶手的模样。关于在紫金之巅开音乐会的事,她根本不知道杨迪是如何做到的,显然杨迪向女朋友隐瞒了些什么。

    第二次见到这血太极图案,是在昨天的案发现场,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被人杀害了,他倒在血泊里,边上也被人画上了这幅图案。死者身上没有身份证,也没有任何足以说明他身份的物件,所以,现在刑侦队只能将他的照片发往各辖区派出所,希望能查明他的身份。这种活工作量挺大,而且还未必能找到答案。如果死者户籍所在地不是海城,那么,所有的工作都将是徒劳的。

    这两名死者案发地相隔很远,且中间又隔了三天时间,但案发现场都出现了血太极图案,这显然证明凶手是同一个人。他接连两次留下这幅图案,其中必定包含着某种信息。

    如果警方不能及时破解这血太极中隐藏的信息,那么,是不是还会有另外一名受害者出现?

    马南有半晌沉默不语,然后秦歌听到他叹息了一声。

    “如果拿到这幅图案,你们直接去找一位历史学家或者民俗学家,那么现在你们一定已经知道了答案。”

    秦歌眼前一亮,他知道马南这么说,那么他一定已经知道了这血太极里隐藏的信息。他现在只希望现在时间还不算太晚,可以抢在罪犯下手之前找到他的下一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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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连三天过去了,那个油头粉面的男人再没有出现。林燕日常作息时间非常有规律,早晨去上班,中午在公司里不回来,晚上下班后,会在唐风小区不远的小菜市场买些菜回来,一个人在家吃晚饭。晚饭后她会看电视,常常看到十一二点才关灯睡觉。这样的生活挺枯燥,我对着电脑显示屏,可以感觉到林燕经常流露出的那种失落和无助。
    有时候,她穿着睡衣倚坐在床上,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前面电视机的位置。她能保持这个姿势好长时间,以致我怀疑她是否真的在看电视。

    人在独处时所流露出的神情,必定是她内心最真实的情绪。我越来越同情这个被我窥视的小女人,我多么希望我在眩晕时看到的画面是不真实的,她不曾谋杀过我,我也不曾认识过她。所以我现在更加渴望能回忆起所有的往事,我想知道我与这个名叫林燕的女人之间,究竟发生过怎样的一个故事。

    记忆的闸门一旦出现缝隙,那么,一些早已尘封的往事自会像涓涓细流一样缓缓流淌出来。我与她的故事此时于我如同宝藏,深深诱惑着我,并且让我心生向往。现在我需要的仅仅是时间,我知道我终将会把碎屑般的记忆片断连接起来,让我曾经遗失的生命重新回到我的身体里来。

    这三天里,林燕每天买菜之前,都要去菜场边的康济大药房,我没办法知道她去那里买了什么药,但却能看到她回家后,会将一个小纸包里的白色药丸装到一个小药瓶里,这样,我就猜到了那一定是安眠药。药房规定一次只能向失眠患者提供两片,林燕将安眠药聚起来。我立刻将它跟那个油头粉面的男人联系到了一起,也许她会将药片放在那男人要喝的茶里,这样,那男人便能任她摆布了。

    其实我早该料到,女人如果想谋杀一个男人,一般不会采用这么温和的方式。她们谋杀的动力必然是因为恐惧与憎恨,她们不会在男人失去知觉的情况下动手,因为那样,她们就无法借谋杀来宣泄心中的愤恨。

    第三天的夜里,林燕跟前两天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她仍然倚靠在床上看电视,我从笔记本里传来极小的声音判断她在看一场演唱会,我也把电视机调到了播演唱会的那个频道,是“同一首歌”的演唱会。这晚有很多过气的歌星轮番出场,倒也能博得台下阵阵掌声。同一首歌这回去的一看就是个小地方,台下的观众憨厚而朴实。

    我想到同一首歌来海城的时候,我好像也去过演唱会现场。那是在海滨浴场的海水中搭起的舞台,沙滩上排起了花花绿绿的座位。演出当晚,真可谓盛况空前,至少好几万人一同随着台上的歌星呐喊,那种场面,足可以调动所有人的热情。而我的热情却是因为身边的女孩,我竭力回忆那女孩的模样,却只能记起她那天穿的是一条白色沙滩裤,上身配一件浅黄色的T恤衫,头发染成了浅浅的栗色。那台演唱会最引人瞩目的明星是台湾来的蔡琴,她出场时,几乎所有的观众都站了起来,还有人站到了椅子上。我身边的女孩热情高涨,她也站到了椅子上,一只手扶着我的肩膀,一只手举起来不停地挥舞。那时,她的双腿紧紧贴着我的后背,我可以从双腿与音乐和谐的晃动中感受到女孩心中的喜悦。

    ——那时的她是多么快乐开朗。

    现在的林燕在我眼中成熟而忧郁,我不知道这些年过来,她又有了些怎样的经历。她变得落寞寡欢、心事重重,她虽然依旧漂亮,但已经沦落为这城市里最普通的漂亮女人了。

    我盯着电视屏幕,看里面一个徐娘半老却花枝招展的女人骚首弄姿。

    我竭力回忆那晚在海滩上的情景,我与栗色长发的女孩并肩走在礁石上。那时演唱会应该已经结束,人流都涌到了海滨浴场外面的大路上,喧闹过后的海边又恢复了它的宁静,只有些工作人员,在明晃晃的灯光下收拾残局。

    我们顺着沙滩走了很久,然后便爬到了一块礁石上。夜晚的海边静极了,好像还有些薄雾轻烟般地笼上来,明月消失在雾的背后,涌动的潮水轻柔得像我们在彼此耳边的低诉。

    我从后面抱着女孩,她的整个身子都偎在我的怀里。

    我必定在那时吻了她,她的唇冰冷且湿润。

    许多年之后,我仿佛还能感觉到她的双唇刚刚离我而去,一种淡淡的清香在我的身体里盈绕。

    我想我一定很爱那个女孩,否则,不会在这么多年后回想起来,仍然觉得心里很痛。这时,我更加迫切地想看看那个栗色长发的女孩,但她忽然间在我的脑海里只剩下一个模糊的影子,我看不清她的脸。

    我从冥想中回过神来,这回电视机里面正在播广告,我回过头,再次盯着面前的电脑显示屏。忽然间,我觉得好像有些不对劲了。

    林燕仰面躺在床上,好长时间都一动不动。她的一只手凌空垂在床沿上,手腕处,依稀有一些深色的印痕。

    我悚然一惊,立刻脑袋趴到显示屏前仔细分辩。很快,我就判断那些深色的印痕其实是些血迹,我甚至还看到有些血滴正不停地从她手腕处滴落下来。

    ——林燕割腕自杀了。

    我霍然起身,奔到门边忽然又停了下来。这一刻,我的心里乱极了。我的身上有一串可以打开楼下房门的钥匙,这世上,只有我能够挽救林燕命脉在旦夕的生命。可是,如果我就这样直冲进去,必然会出一些我不愿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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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会有林燕的房门钥匙?
    ——我又怎么知道林燕此刻的危险境地?

    我的头裂开似的痛,却又觉得无计可施。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林燕死去,我必须寻找到一种既能救她性命,又不会牵连到我的救人方法。

    我奔回到电脑前,看到床上的林燕仍然一动不动,她身边的床单上,有一个打开了瓶盖的小瓶,我认出那正是林燕用来放置安眠药的瓶子。这样,我便猜到了林燕不仅割开了自己的手腕,在动手前,一定还吃下了安眠药。

    安眠药可以让人变得平静,包括平静地面对死亡。

    我重重地喘息,脑子里飞快地转动着各种各样的念头。我虽然不算愚笨,但要在这短短时间内想出一个两全的办法,也着实不易。

    时间一分分一过去,死神离林燕必定越来越近。

    我想已经顾不了那许多了,救人比我将会有的麻烦更重要。我咬牙顿足,终于奔到门边冲了出去。

    我站到楼下的房门前,钥匙即将伸进锁眼的那一瞬间,脑子里忽然有些火花闪过。我很快冷静下来,只稍微停顿了一下,便转身上楼,回到我自己的房间。

    我拿起了那个折叠式的松下手机,拔通了林燕的电话。

    我紧张地盯着电脑显示器,听着手机里振铃的响声,只盼着床上的林燕能够醒来,能够抓起电话……

    我虽然不能确定林燕自杀的原因,但却猜到那必定跟两个人有关。油头粉面的男人是她的秘密情人,她心里对他充满憎恨,但却又必须与他同床共枕,还要露出笑容和陶醉的表情。没有谁会对这种境况甘之如饴,在林燕的内心,一定对此痛苦不已。也许她跟那油头粉面的男人之间有某种交易,她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她自己。而在这同时,她的心里还有另外一个男人,我虽然不知道那是谁,但却能肯定,他必是这只松下手机的主人。林燕曾两次在深夜拔打这电话,而且,每次在我挂断后,她都会流露出失望和迷惘的神情。

    也许她的内心里对这电话的主人充满期待。

    如果突然间,她期待的电话打来了,手机那头的人不接她的电话,只是出于某种客观原因,那么,她会不会放弃死亡的念头?

    我对我的判断并没有十分的把握,但它却是这时我能想到的最好办法。

    林燕的手机就在枕边,我已经连续三次重新拔打号码,每次都响到振铃自动结束。床上的林燕仍然一动不动。我感到我的手在轻微颤动,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我判断林燕吃下安眠药的时间不会很长,但她为什么还不醒来?

    垂在床沿上的手最先动了一下,接着,林燕的头费力地抬了起来。我吁了一口气,脑门上已经满是汗水。

    我看到林燕挣扎着撑起了身子,她的脸上没有丝毫痛苦的表情,却充满了疑惑。她的另一只手很快摸到了枕边的手机,她看了一眼显示屏,接着,整个人的精神都有了莫大的变化。

    她那疑惑慵懒的神情一闪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欣喜和兴奋。她飞快地把手机抓到耳边,一迭声发出“喂喂”的叫声。

    我在这边犹豫了一下,还是果断地挂了电话。

    我不能发出任何声音,如果林燕发现电话那头根本不是她所期待的人,那么,我不知道她是否能承受这样的重创。给一个人希望,接着再迅速让这希望破灭,那是对一个人最沉重的打击。

    我看到显示屏里的林燕飞快地拔打电话,接着我手中的手机开始响个不停。每一次,我都毫不留情地挂断它,我看到那边的林燕终于重重地将手机掷到床上,接着捂面哭泣。

    那腕上的血很快沾到了白色的床单上,殷红的颜色让我心情沉重。

    我想了想,给林燕发去了一条短信。我不能在短信里表露太多的内容,我现在只需要给她一副镇静剂,让她能够平安地渡过今晚。

    “三日后回来,等我。”

    这是我发给她的短信内容。

    收到短信的林燕半天没有动弹,但她的眼睛却死死地盯着手机。好一会儿,她抬起头,好像突然间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她开始变得慌张起来,捂住手腕处的伤口,从床上下来往门边去。

    我看到她立刻跌倒在地,安眠药与失血必定让她变得无比虚弱。

    我想了想,飞快地出门,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十一楼,然后,停在楼梯拐弯处等候。那个租房给我的老太太说,电梯十一点关闭,林燕要想下楼,必定要走楼梯。我猜想她现在最先做的应该是打电话给120,或者自己下楼打车去医院。但无论如何,她都得先到楼下去。

    我猜得没错,没过一会儿,林燕的房门开了,她极度虚弱地扶着墙边踱了出来。这回,我没有犹豫,飞快地奔上去,满脸都是惊诧,关切地问她怎么了,然后,背起她飞快地往楼下去。

    我是一个夜归的男人,见到一个急需帮助的漂亮女人,当然不会袖手旁观。所以,我现在不会有一点麻烦,更不会有人知道我曾经偷窥过这个女人。

    这时,我差不多已经完全忘记了,林燕是个曾经伤害过我的女人。

    林燕的伤口到医院时已无大碍,她从家里出门时找了条毛巾堵住了伤口,我架着她楼下,打车途中伤口的血便已凝结。但绕是如此,她仍然在医院耽搁了不短时间。医生先为她手腕的伤口消毒,接着做了缝合手术。因为天气还很炎热,怕出汗感染伤口,医生让她挂瓶抗菌素,又给她开了些消炎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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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命的是这晚我跟林燕碰上了一位多嘴的值班大夫,她在为林燕处理伤口时,不住唠叨生命诚可贵的道理,还老用怨嗔的目光瞪着我,好像林燕割腕跟我有多大关系似的。
    林燕惨白着脸,无心分辩,我自然不便多说,便也低眉顺眼,任那大夫唠叨。

    其实这晚就算林燕呆在家里,也不会有生命危险。林燕吃下的安眠药只有六片,这样的剂量足以让她昏睡一整天,但却不足以对生命构成威胁,甚至连洗胃都不用,医生只让她回去好好休息,等待药性过去。割腕自杀的成功率很低,因为一般自杀者根本分辩不出手动脉与静脉的区别。手关节内侧可以摸到一根纵向的手动脉,而手动脉和皮肤之间还有两根斜向的静脉,它们恰好在手腕皱纹处与动脉交叉。大多数选择割腕自杀的人都会把静脉误以为是手动脉,割开静脉,大约只会流出约200至300CC的血。所以有些人为了不使流血停止,割后会将手腕浸在温水中,防止血液凝固堵住伤口。

    林燕显然不具备这方面的经验,就算没有我,充其量,她也只能算是一名自杀未遂者。

    现在,我就坐在这名自杀未遂者的身边,她因为失血过多,面色苍白,特别是那嘴唇,没有一点血色。她的伤口已经包扎,另一只手脖子上插着针管。我注意到,她插着针管的那只手上,还紧紧握着她的手机。

    也许,她以为她等待的人还会给她发来新的信息吧。

    我心里叹了口气,觉得面前的小女人其实很可怜。

    我还可以肯定,她真的不认识我了。我在楼梯里扶住她的时候,她对我这个人没有流露出任何惊诧与怀疑的神色,她只是很慌张,还很无助,我扶住她的时候,她整个身子的重量几乎都压到了我的身上。

    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吗?还是她也像我一样患上了那种选择性失忆症?

    “活着很累,但为什么所有人还都想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怔一下,抬头看到林燕已经睁开眼,正失神地看着我。我苦笑一下,摇头道:“因为人要死了,就什么感觉都没有了。能够感觉,其实是件挺幸福的事。”

    “感觉痛苦和失望也是件幸福的事?”

    “至少它可以让你在将来知道什么叫幸福和快乐。”我停一下,接着道,“这世间的事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也许你只要撒开手,痛苦和失望便能从你的手中落下去,与你再没什么关系。”

    我注意到林燕的脸颊跳动了一下,似乎我的话触到了她的什么痛处。

    接下来挂吊水的那一个多小时里,林燕始终沉默不语,还闭上了眼睛。也许是因为安眠药的原因,她的神智已有些模糊了吧。我坐在边上挺无聊的,想跟她说些什么,又怕引起她的怀疑。我只能用眼角的余光注视着她,她身上依稀有些我熟悉的影子,我竭力想要抓住它们,但它们却又轻飘飘的没有形状。

    我闭上眼睛,忽然间身子悸动了一下,我又看到记忆里的林燕狰狞着面孔,狠狠地将手中硬物砸在我的头上。那些遥远的痛感又袭了过来,我趴倒在沥青路面上,感受着湿热的液体缓缓从浸满我的面颊。

    我实在不能把那个狰狞的女人跟面前这个虚弱无助的女人联系起来。

    难道是我错了吗,那些重新找回的记忆欺骗了我?

    我的后脑上至今还留有一道疤痕,它在阴雨天里,仍然会隐隐作痛。我至今还记得那个清晨冰冷的沥青路面,那个夜里下雨了,潮湿的路面延长了我的血液凝固的时间,所以,我还能感觉到粘稠的血液沾在我的面颊上。

    不,那一切都是真实的,虽然过了这些年,但那一幕仍然清晰地映在我的脑海里,还有那飞驰而来的汽车,它几乎辗过我沉重的身体。漫天的黑暗那一刻包裹了我,我第一次真实而深刻地感觉到死味的味道。

    这一切都是因为这个名叫林燕的女人。

    我开始变得躁动起来,对自己今晚的做法也生出了深深的不安。我租下唐风小区那套房子不是为了接近这个女人,我要寻找的,是我生命中遗失的记忆,而且是完整的记忆。

    现在,我出现在了林燕身边,她或许并不是我想的那么简单,她假装不认识我,也许只是她设下的另一个圈套。既然她曾经谋杀过我一次,她就能谋杀我第二次。她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我绝不能被她的外表所蒙蔽。

    我身子变得僵硬,眼角的余光也多了些警惕的味道。

    医院的挂水室里只有我跟林燕两个人,那种来苏水的味道弥漫在这空旷的房间里。我承认我这时忽然感觉到了一种恐惧,好像我的头上正悬着一把锋利的刀,而我,则主动把我的头伸到了刀子下面。

    林燕挂完吊水,我们出门打车回唐风小区,一路无言。林燕爬楼梯只上到三楼,便开始喘息,她扶着栏杆,身子都开始有些打晃。我犹豫了一下,还是上前扶住了她。她的目光与我对视,里面只有淡淡的一点感谢。我慌忙避开她的目光,无言地搀扶她上楼。

    直到她打开自己的房门,她才问我:“你是楼上的住户?以前没见过你。”

    “我才搬来没几天,就在十三楼。”

    于是林燕笑了笑,却笑得僵硬,她嘴张了张,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天都快亮了,你进去好好休息吧。”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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