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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重大决策记录  
第四章 巩固政权,基本完成初级阶段改革

第七节 城市民主改革


  在中共青岛市委领导下,青岛市的城市民主改革,于1951年6月结合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三大运动开始进行,目的是打击封建残余势力,摧毁封建把头制度,提高工人群众的觉悟,加强工人阶级内部团结,建立新的管理制度,将社会改革和生产建设推向前进。 
  民主改革涉及全市各工厂企业、行业和区街。先在纺织系统各厂进行试点,取得初步经验后,从8月份开始,在全市推开。中共青岛市委采取的措施是:(一)发动群众,揭发和控诉汉奸、恶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的罪行,“追苦根,找胜利源泉”。(二)宣传“坦白、宽大、改造、团结”的方针,鼓励有问题的人如实交待,并根据其态度与事实作相应处理。(三)实行民主改革。成立青岛市工会法检查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废除工厂中的把头制,建立车间责任制,吸收工人中的优秀分子参加工厂管理委员会,确立了工人阶级当家做主参加企业管理的地位。区街的民主改革则围绕民主建政,配合镇压反革命运动,集中力量打击封建残余势力和反革命势力。 
  在中共青岛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民主改革工作紧紧依靠工人阶级,坚持“反封建不反资本,反封建不反技术”的原则,经过思想发动、揭发控诉、坦白检举、改革旧制度、贯彻《工会法》、实行民主管理等阶段,纯洁了工人阶级队伍,增强了内部团结,集中打击了潜伏在工厂、企业和商业行业中的特务、土匪、恶霸、封建把头、大流氓头子、反动会道门首要分子等封建残余势力。如,日伪统治时曾是反动“黄道会”台东区会会长、国民党统治时又是台东“十二神”之一、结纳地痞流氓400余人、霸占民财、强奸妇女、无恶不作的“东霸天”蓝荆山;充当“人贩子”20多年、残害良家妇女200多人的“甘珠尔瓦呼图克图”的师母于文卿(女,外号于小脚);残酷压榨迫害工人、强奸妇女10多人的青岛国棉六厂恶霸把头徐世训等,均在运动中伏法。 
  青岛市在进行城市民主改革过程中,还注意宣传和贯彻落实《婚姻法》,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权力平等,从根本上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 
  通过民主改革,民主化生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来,激发了广大职工忘我劳动的生产热情。至1953年10月,全市民主改革胜利结束。在近两年的时间里,全市涌现出3000余名模范人物和许多先进集体,工厂企业管理和社会状况发生了根本变化。据统计,青岛市1951年工业总产值为58469.47亿元(旧人民币),比1950年增长17.7%;而1952年则达到71488.93亿元(旧人民币),比1951年又增长了22.27%,劳动生产率平均增长了2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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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重大决策记录  
第四章 巩固政权,基本完成初级阶段改革

第八节 抗美援朝运动


  1950年6月,美国侵朝(鲜)战争爆发。同年10月,美帝国主义把战火烧到中国东北边境。全国开展起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在中共青岛市委领导下,1951年1月成立了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青岛分会(后改称青岛抗美援朝分会)。在其组织下,1950~1951年,全市有近5000名宣传员、报告员,采取报告会、演讲会、座谈会、读报、漫画、广播、图片展览等形式,向全市人民进行广泛的时事政治教育,深刻揭露了美帝国主义的侵略本质;清除“恐美、崇美、亲美”思想,树立爱祖国、爱人民的民族自尊心和“唇亡齿寒”、中朝人民血肉相连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思想。发动全市各界51万多人(次)参加反美集会和示威游行;103万人(次)参加了世界和平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发起的和平签名运动,反对美帝违反国际公约的细菌战;组织大批人力、物力,以实际行动支援朝鲜前线。1950~1952年,先后有11000多名青年学生、青年工人报名参军、参干(批准2373名);有84名医护人员组成的3批医疗队(另17名编入外地医疗队)、425名汽车司机、1000多名铁路职工、干警、440余名理发工人等踊跃奔赴朝鲜前线;动员全市人民踊跃参加捐献活动,募集慰问中朝人民军队和救济朝鲜灾民款22亿元(旧人民币,下同)、书籍26万余册、慰问信1.3万多封、慰问袋3.3万多个。捐献飞机大炮款482.5亿元,可购买战斗机32架。同一时期,趁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志愿军归国代表团和朝鲜人民军访华代表团来青巡回报告的机会,向全市人民深入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的教育,广泛开展慰问志愿军伤病员和志愿军家属的拥军优属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发动广大职工群众普遍制订爱国公约,开展群众性的劳动竞赛、技术革新、技术革命的爱国主义增产节约运动,支援朝鲜前线,为中朝军队抗美的胜利作出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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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重大决策记录  
第四章 巩固政权,基本完成初级阶段改革

第九节 “三反”和“五反”运动


  建国初期,党和Gov按照《共同纲领》保护私营工商业的合法经营和适当发展。1951年冬,全市私营工商业由1950年初的11600户增加到15000多户。但是,资本家中的不法分子唯利是图,采取非法手段牟取暴利。同时,在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出现贪污腐化,蜕化变质的现象。 
  按照中共中央的部署,中共青岛市委从1951年11月中旬开始,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继而从1952年2月上旬起,在全市开展了打退资产阶级进攻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三反”、“五反”运动,于1952年10月25日结束。 
  “三反”运动 青岛市的“三反”运动,经历了学习发动、民主检查、打“虎”(当时称贪污犯为“老虎”)与追赃处理、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4个阶段。运动中,共查出大、小“老虎”2312人(贪污旧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648人称“大老虎”,贪污1亿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1664人称“小老虎”)。在运动高潮中,一度发生过严重“逼供信”的错误,在中共中央山东分局严禁“逼供信”通报发出后,中共青岛市委本着“全错全纠,错多少纠多少”的原则,对“三反”案件先后两次复查,作了纠正。 
  “五反”运动 青岛市的“五反”运动,在中共青岛市委领导下,由青岛市节约检查委员会直接领导进行。运动分为坦白检举、自查互查、核实定案3个阶段进行。运动中,揭露出青岛不法资本家“五毒”罪行严重。偷税漏税相当普遍,偷漏税手法十分恶劣。有的虚设户头或利用总分支机构、或代客不收佣金、不贴印花(税票),或利用假成交、虚抬国外售价,或以好顶次,将出口货运费回扣移至香港等。在营造业,偷工减料、盗窃国家资财行为相当严重。他们承包军用工程少用水泥甚至以土充当水泥,该用钢筋的不使用钢筋。在进出口业,有的打进“坐探”,窃取山东棉麻种植计划和花生产销情况的重要经济情报后,便大量抢购,与国营企业争夺市场,或者将情报迅速传给其国内外分支机构。在中西药业,有的把破草绳子称为蟠龙草,把地瓜蔓称为青龙草,把高粱根称为青龙爪,有的把蒸馏水充当盘尼西林出售,有的甚至把过期失效的西药,换上不过期的商标,照样出售。运动中还揭发出隐瞒敌产案件6000余件。 
  运动中,“五反”检查大队,依靠广大职工,团结守法的资本家,查处不法资产阶级分子的“五毒”行为,最后核实定案处理。全市私营工商业15397户中,守法户4537户,占29.5%;基本守法户8917户,占57.9%;半守法半违法户1712户,占11.1%;严重违法户184户,占1.2%;完全违法户47户,占0.3%。应予没收违法所得1554亿元。为照顾确有困难的工商户,市人民Gov又决定退财补税金额为925亿元。各违法工商户皆向Gov具结。有“五毒”罪行严重、性质恶劣的7户、11人,分别给予不同的法律制裁。其中1人被判处死刑,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三反”和“五反”运动,是在经济领域为主战场进行的政治运动,从思想上、政治上和经济上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巩固了工人阶级和初级阶段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给新社会的经济生活树立了新风气,同时也锻炼了工人阶级,培养了干部,并在工商界也涌现出一批进步分子,为进一步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初级阶段改造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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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巩固政权,基本完成初级阶段改革

第十节 内部肃反


  1955年7月起,中共青岛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全党动员,发动群众,在全市机关、团体、学校和工厂企业内部,分期分批地开展了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运动。 
  7月18日,中共青岛市委成立7人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区、县和市直单位也均设立5人或3人小组及办公机构,统一领导肃反运动。运动分为准备工作、小组斗争、专案审查、甄别定案、复查及善后处理五个阶段,到1959年3月基本结束。 
  这次内部肃反运动,全市共清查出反革命和坏分子5182名,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1.35%。其中,特务间谍909名,有血债民愤的1336名,有现行破坏活动的45名。如暗藏在某企业当职员的反革命分子高铨,抗日战争期间在河北省定县任伪维持会会长、伪县长,1937年10月在西王褥林村和黄村制造了两起集体枪杀农民群众57人的大血案。现行反革命分子黄祖英,1953年8月在香港接受×国“远东情报部”和国民党“中委会南方执行部”两个特务机关的派遣,潜入青岛,混进某学校任教员,搜集Our Party和人民Gov重要情报。这些反、坏分子有112人混进了Our Party内,53人混进了青年团内,有183人窃踞各种领导职务(县科级23人)。中共青岛市委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在这次运动中坚持“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一贯政策,对他们分别作出判刑、管制、劳动教养、开除公职、行政处分和免予处分等不同处理,其中被逮捕判刑的占被清查出的反、坏分子总数的26.3%。 
  这次内部肃反运动,不仅纯洁了全市干部队伍内部,提高了群众的政治觉悟,保障了初级阶段改造和初级阶段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而且还搞清了86185人的一般政治历史问题,帮助他们放下包袱,调动了为初级阶段建设服务的积极性。 
  运动中,部分单位发生“左”的倾向,主要是运动初期,由于对敌情和干部中的政治历史问题估计过于严重,确定审查的面过大,从而触动一些不该触动的人。对部分干部的政治历史问题结论,也存有偏严的现象。中共青岛市委按照中共中央“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指示,采取严肃态度和有力措施,进行了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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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巩固政权,基本完成初级阶段改革

第十一节 初级阶段三大改造


  郊区农业初级阶段改造 1951年青岛郊区土改后,随着生产关系的变革,Gov的贷款扶持,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为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广大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成帮工组、搿犋组等互助组。到1951年6月,已发展帮工组1436个,7343户;搿犋组2143个,4607户;妇女互助组41个,150户;记工算账组222个,776户。于1952年秋,郊区还试办李京明、李信森两处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农业合作化打下了基础。 
  1953年冬,中共青岛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和《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指示精神,在大力发展互助组的同时,决定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在郊区试办29处生产合作社(农业社18处,菜园社3处,果园社2处,渔业社2处,菜农兼办社4处)。1954年春,全市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30处。由于坚持了“精打细算、勤俭办社、降低成本、增加生产、增加社员实际收入”的基本原则,各农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明显增产,对一般农户产生了巨大吸引力。到1955年3月,全市已建立农业社214处(崂山郊区207处,市区7处),入社农户5358户,占总农户的10.2%。同年7月,中共青岛市委传达了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进一步提出规划意见,并选择基础好的李村区为指导合作化的中心区,抓住四方面工作:(一)广泛学习宣传《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批判一些干部中的“右倾保守思想”和“小脚女人”作风;(二)贯彻执行党在农村依靠贫农,团结中农,与地主富农作斗争的阶级路线;(三)贯彻执行边办社边生产的方针,坚持建社与生产相结合;(四)围绕合作化进行整党建党、整团建团。举办各种训练班22期,训练办社骨干和各种技术人员7591人。在短短1个月的时间内,初级农业社已发展到701处,比原来增加两倍多,入社户数占总户数的50.1%。中共青岛市委并根据中共中央《城市郊区合作化先行一步,加速初级阶段改造》的指示精神,大办高级农业社。到11月底,已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53处(农业社20处,果农社12处,菜农社9处,啤酒花社1处,渔业社11处),入社户19341户,占总农户的40.8%。 
  1956年1月22日,青岛市郊农业全部完成初级阶段改造。共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121个,入社户46564户,占农户总数的97.6%。 
  郊区农业初级阶段改造的胜利,从根本上改变了分散、个体私有的小农经济基础,使农业生产关系有了重大变革。农民的劳动热情进一步高涨。1956年,郊区党组织发动农民群众,战胜严重台风暴雨的侵袭,夺得农业丰收。当年栽种果树83万株,植树造林5500多亩,打井3071眼,修建水库、挖塘坝246个,农业生产出现新高潮。 
  对手工业的初级阶段改造 青岛解放初期有手工业28个行业,9641户、24989人。由于资金少、规模小、生产技术落后、原材料不足、面临产销不畅等困难,发展极为缓慢。 
  1950年,中共青岛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对恢复时期手工业合作事业的发展精神,在修船等行业中,试办了6个生产合作社。到1953年底,已有修船、窑业、纺织、筐篓、竹器、电器、制线、缝纫、木器等9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锻铁、织布等9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组。 
  1954年,中共青岛市委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的要求,认真贯彻“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对青岛市的手工业逐步进行初级阶段改造,走集体经济道路。到年底,全市已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25个、1496人,供销生产社4个、1866人,生产小组26个、409人。1955年3月,为加强对手工业初级阶段改造工作的领导,青岛市人民Gov成立了手工业管理局。中共青岛市委选派了近百名干部,充实和加强了各级手工业管理机构,先后在各合作社建立了党、团组织,为手工业合作化向深层次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组织保证。 
  同年10月,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一文的发表和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决议》公布后,青岛市加快了对手工业改造的进程。中共青岛市委对全市手工业改造作了全面规划,决定到1956年使全市手工业的改造面达80%以上,并对改造的具体工作作出了部署和安排。到1955年底,在全国初级阶段改造高潮的推动下,全市绝大多数手工业者纷纷要求入社,走集体化的道路,全市高级形式的生产合作社由54个骤增至121个,中级形式的供销合作社由6个增至9个,而低级形式的生产小组则由139个锐减至68个。1956年1月21日,青岛市手工业(22916名手工业劳动者)全部实现了合作化。
  在对手工业进行初级阶段改造过程中,中共青岛市委和市人民Gov采取了许多重要措施:(-)在贷款上予以优惠。人民银行给予手工业合作组织的贷款,1952年是800万元,到1955年则增至7400万元,增长了825%,且贷款利率均低于当时给予国营工业贷款的利率。(二)在税收上采取减免政策。对新成立的手工业合作社,自其开工生产的月份起,营业税收减半交纳1年,所得税减半交纳2年。(三)在供销上积极协助。国营工商企业和供销合作社,积极协调手工业合作社的进货渠道,通过加工、订货、收购、包销等方式,帮助手工业合作社克服淡季生产困难和“本小腿短”无力远销的困难,仅这一方面即约占手工业生产总值的70%。(四)1956年春,全部实现合作化后,将9处社、组(1529人)转为国营工厂,115处社、组(11156人)转为合作工厂。有26个厂实现了机械化生产,产值占全市手工业产值的51.10%。
  手工业全部实现合作化的当年第一季度,产值就比1955年同期增长68%,充分显示了合作化的优越性。但在改造过程中,也有四“过”的缺点,即“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初级阶段改造 1953年9月,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后,中共青岛市委加快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初级阶段改造(简称对资改造)的步伐。(一)通过不断扩大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形式,逐步纳入初级国家资本主义轨道;(二)对私营工业贯彻了“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进行调网并店,改善经营管理,推广店务委员会,降低管理费等工作;(三)在总结公私合营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的扩展新的公私合营。1954~1955年,新合营企业75户(占原订计划的62.5%),连同过去已经实行公私合营的企业36户,共111户;(四)在改造过程中,把企业改造和人的思想改造结合起来。
  为迎接青岛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初级阶段改造高潮的到来,中共青岛市委于1955年12月14日召开了对资改造工作扩大干部会议,1500名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省委对资改造指示,明确对资改造的方针、政策、方法和步骤,讨论了青岛市对资改造规划。规划要求:对资本主义工业改造,要根据“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经济改组,按行业改造”的方针,分别各行业不同情况,按照专业公司、局直属厂两种基本组织形式及带、联、并、淘等方式进行,1956年基本完成按行业的公私合营;对资本主义商业改造,要根据全面规划、按行业改造的要求,服从生产与人民的需要,采取各行业专业公司的组织形式,适当地调整行业与商业网,1956年将一切重要行业分别实行企业的公私合营。1955年12月21日,市人民政协召开一届四次常委扩大会议,贯彻中华全国工商联执委会决议,工商界代表52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国Our Party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在中华全国工商联的讲话及中华全国工商联执委会文件。中共青岛市委书记李广文就党的对资改造方针、政策及全行业合营后对工商业者安排、工资生活等问题讲了话,要求工商业者提高思想,消除顾虑,服从Gov的统筹安排,全面规划,把生产搞好。在座谈讨论中,工商界代表一致认为,党和Gov对资改造的“赎买”政策是对私营工商业的关怀,表示拥护改造的各项措 施,愿协助Gov搞好这项工作。会后,市工商联在全市工商界中进行了传达,组成246个工商学习小组,4146人参加了学习。12月下旬,中共青岛市委成立了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对资改造的宣传活动。市民建会、市妇联、市总工会也都召开了一些不同类型的会议,对资本家家属、子女及合营企业的职工进行教育。资本家纷纷申请公私合营,全市很快出现一个资本主义工商业初级阶段改造的热潮。
  1956年1月10日,北京实现了全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全行业公私合营。这一消息在青岛市激起很大反响。19日,市工商界举行临时代表会议,通过决议要以首都为榜样,在3天内实现全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全行业公私合营。20日,市人民Gov正式批准全市23个私营工业行业和24个私营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加上1955年12月试点宣布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火柴业和绸布业,全市49个私营工商业行业(4872户)全部实行公私合营。23日,全市11万人在汇泉广场举行盛大集会,庆祝初级阶段改造的伟大胜利。
  在公私合营高潮后,通过清产核资、经济改组和人事安排,Gov最后确定全市公私合营总计944户(包括老合营户)私方人员6155人(其中资方代理人286人),合营企业的职工3.8万人,核定私股金额3851万元(占总资本额的69.31%),定息为年息5厘(5%),从1956年1月1日开始支付。在人事安排中,贯彻执行了党的“全部包下来”的方针和“量材使用辅以必要的照顾”的原则,使之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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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巩固政权,基本完成初级阶段改革

第十二节 开始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


  青岛市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1953~1957)计划期间,中共青岛市委加强了对经济工作的领导,主要挖掘地方工业的潜力,发展工业生产,同时发展农业,并逐步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到1957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年递增11.3%)。五年累计完成社会总产值904284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647974万元,农业总产值124425万元。城市公用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住宅建筑面积由1952年的388万平方米达到1957年的491万平方米。公共交通汽车由1952年的10线路、124.4公里,达到1957年的13条线路、232.3公里。中学由1952年的31所增至1957年的55所,在校生由27951人增至56689人。小学在校生由1952年的413286人增至1957年的482379人。卫生机构由1952年的260处增至624处,床位由2943个增至5163个。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就业人数逐渐增多,失业人数减少。职工人数由1952年的233613人增至1957年的797016人,职工工资逐年增长,人均工资由1952年的509元增至 1957年的5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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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重大决策记录
第五章 开始全面建设初级阶段

  1957~1965年,中共青岛市委在领导建设初级阶段事业中既有成功,又有失误。由于1956年“初级阶段三大改造”已经完成,1957年“一五计划”又超额实现,并认为反右派斗争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建设初级阶段的积极性,整风后工厂、农村出现了新气象,因而在1958年4月中共青岛市委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传达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反冒进是错误的”这一精神的基础上,号召全市人民在“生产战线上来一个大跃进”,在经济建设上,急于求成,急于过渡;在工作方法上,不讲科学,提出了不切实际的高要求,造成国民经济严重失调,挫伤了人民群众建设初级阶段的积极性;加上自然灾害,出现了严重经济困难的局面。1961年以后,中共青岛市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的《紧急指示信》和工业“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落实政策
,纠正了工作中的失误。
   这一时期,全市的初级阶段建设仍然取得成就。在农村,兴修水库和水利设施,对农田灌溉产生了长远的效益;城市,新建改建了一批骨干企业;其他各项事业和党的自身建设,也都有一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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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开始全面建设初级阶段

第一节 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

  1957年5月,中共青岛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安排全市党员分4批开展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主要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解决党和Gov工作中的缺点和党政干部的工作作风问题。运动开始,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开展“鸣放”,帮助党组织和党员负责干部整风。中共青岛市委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人事的意见,先后召开了青岛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科技、教育、医药卫生、工程技术、文化艺术届的代表人物座谈会。各界爱国人士和广大群众,对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和党员干部,提出了一些批评意见和建议。全市党政机关依据整风要求,着手进行整改,运动开始发展正常。
    但随之有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乘机向Our Party进攻,从根本上否定Our Party
的领导和初级阶段制度。北京、青岛一些高等院校开展“大鸣大放”、大民主”,并很快波及到青岛各学校、机关、企业。6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组织力量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党内指示,同日《人民日报》发表《这是为什么?》的社论。在中共青岛市委的领导下,一场全市规模的群众性的急风暴雨式反右派斗争猛烈地开展起来。由于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了,一大批Our Party员、有才能的知识分子、爱国民主人士和与Our Party长期合作的老朋友,被错划为“右派分子”;一些社会人士、工人、民警、营业员不错划为“右派分子”或“反党反初级阶段分子”,长期蒙受冤屈,造成了不幸的后果。
    反右派斗争以后,中共中央对反右派斗争的扩大化有所察觉。根据中共中央部署,中共青岛市委从1954年开始,对“右派分子”分批进行摘帽,1962年甄别改正了一部分“右派分子”。1978年4月,中共青岛市委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同年9月17日,中共中央转发中央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贯彻中共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方案》(中发[1978]55号)下达后,中共青岛市委成立了贯彻中共中央55号文件领导小组,抽调干部组成办公室,办理对全市原划“右派分子”的改正和安置工作。经过全面复议,至1979年底工作基本结束。到1986年,全市反右派斗争中被错误处理的5962人的问题全部改正,为他们恢复了政治名誉和原职级、工资待遇。1987年,中共青岛市委又对上述落实政策中的遗留问题,进行了彻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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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重大决策记录  
第五章 开始全面建设初级阶段

第二节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8年,中共青岛市委贯彻中共八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号省地建设初级阶段”的总路线,充分反映了全市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经济文化落后情况的普遍愿望,在生产建设中发挥了高度的初级阶段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这期间,修成了长达16公里的小白干路,修建了蓄水5000万立方米的崂山月子口水库(后改为崂山水库),新建了青岛化肥厂(后改为青岛碱厂)和几个钢厂(后改为青岛钢厂)等,为青岛市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在工作中由于忽视了客观的经济规律,轻率的开展“大跃进”运动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的泛滥起来。
  “大跃进”1958年1月25日,中共青岛市委贯彻中共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召开的常委扩大会议上,错误地把1956年“反跃进”看作是“右倾”,确定1958年地方工业产值要比1957年增长30%,并号召全党打破右倾保守思想,鼓足干劲,组织生产大跃进。2月9日,全市各条战线1200余名先进生产者、劳工人、技术人员及企业干部举行生产大跃进誓师大会,决心使地方工业生产值跃增40%以上。
   同年3月,中共青岛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反浪费、反保守运动的指示》,以“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形式,深入批判右倾保守思想,要求各行各业来一个跃进再跃进。其主要标志是片面追求工农业生产和建设的高速发展,不断地大幅度提高和修改计划指标,再次确定1958年的工业生产产值要比1957年增长80.5%;105种产品中的68种要赶上国外的先进水平,23种产品要分别
赶上英、美、日等国;劳动生产率1958年要比1957年提高58%,全国上缴利润增长201%;农业总产量要比1957年增长77%;国营渔捞产量增长80.5%。5月27日,中共青岛市委常委扩大会,传达贯彻中共八次二次会议通过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初级阶段”的总路线。6月4日,青岛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号召全市人民立即掀起初级阶段建设的新高潮。6月5日,中共青岛市委组成10万宣传大军向干部、群众宣传“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初级阶段”总路线,在宣传中片面强调总路线的基本精神是“用最高的速度来发展社会生产力”。接着,全市各行各业不顾本地区、本部门的主客观条件,层层制定跃进计划,使“左”的思想进一步膨胀起来,大计划高指标泛滥。8月后,全市大办钢铁生产。中共青岛市委成立钢铁生产领导小组,中共青岛市
委第一书记任组长,要求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全党动手,采取大搞群众运动、“大兵团作战”、各行业支援和土洋结合的办法,掀起全民大炼钢铁高潮。并确定1958年要坚决完成13.5万吨钢铁生产任务,1959年要完成110万吨钢和82万吨铁。全市工厂、商店、机关、学校、街道以及农村投入炼钢炼铁(小土炉、土高炉)的达20余万人。机关工作被打乱,学校不能正常教学,工厂企业生产受到影响,采取人海战术,昼夜奋战,疲劳作业。结果炼出的多是些铁渣,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
   在全市大炼钢铁的同时,各行各业也开始了“以钢为纲,全面跃进”,成立突击队,组织放“卫星”,“拔白旗、插红旗”。
   与大炼钢铁同时,在郊区农村组织农业大跃进。首先大搞农田水利,挖河修渠建水库。由于缺乏科学论证,不少水利工程经不住洪水的冲击而报废,有的设施不配套,不能发挥应有的功能。再是深翻土地,把生土翻到上面,也造成来年粮食的大幅度减产。
   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中共青岛市委认真贯彻,并提出在青岛郊区建立农村人民公社问题,决定现在崂山的李村、下河、河西、王埠4个乡镇进行试点。经筹备,于9月10日将4个乡镇、14处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建立市郊第一处人民公社—红旗人民公社。此后,其他各乡、社纷纷仿效。至9月17日,郊区其他27各乡、127处农业合作社重新组合,组建起幸福、金星、爱国、卫星、东风、先锋、火箭、西流庄、吴家村、浮山等10处人民公社。11处人民公社共辖141个大队、840个生产队。
  人民公社初期曾是公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政治、军事、文化统一领导的社会基层组织,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
   人民公社在建立时,采取行政手段,无偿调集原属农业社的资金、设备和劳力,办起一批公社所有制的工厂。当地的学校、卫生院、粮店、供销社、信用社、手工业社、运输社等都归公社管理。这种“一平二调”的“共产风”,使农村中一度出现了杀鸡、杀猪、卖牲畜、砍树、藏粮等情况。人民公社大力推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将劳力按军队编制组成班排连营,采取“大兵团作战”的方式,命令风、瞎指挥风和浮夸风蔓延。
   1959年1月20日,中共青岛市委召开有6000人参加的干部大会,贯彻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和中共山东省委四级干部会议精神,开始整顿人民公社。实行三级管理,三级核算,队为基础。坚决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批判了强迫命令和违法乱纪的行为。
    1984年,青岛市根据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Gov的通知》精神,将人民公社改为乡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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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重大决策记录  
第五章 开始全面建设初级阶段

第三节 全国调整国民经济


  1958年青岛市开始的“大跃进”,大乱了全市工农业生产的布局,挫伤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初级阶段积极性,使青岛的工农业生产和 人民生活遇到严重的困难。
  中共青岛市委为纠正“大跃进”以来经济工作中的“左”倾错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1961年,中共青岛市委派出若干工作组,到各供厂企业农村进行调查研究,联系青岛实际,采取许多有效措施,全面调整国民经济。
  精简职工,压缩城镇人口 1961年,中共青岛市委成立精简人口领导小组,到年底全市共精简职工26410人,其中1958年以来从农村新招职工精简了23592人。同时动员6.5万名城市有劳动能力的家属和流散人员到农村落户,压缩中等专业学校招生4060人,使城镇商品粮销量和工资的支出大大减少。
  加强农业战线,发展农业生产 从1960年10月开始,中共青岛市委根据中共中央的部署,在农村进行整风整社,一肃清“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和干部特殊化风)。1961年上半年,中共青岛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紧急指示信”),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级所有制,农村基本核算单位由大队改为生产队,扩大生产队的自主权,撤消了一大批社队企事业单位。中共青岛市委从市区机关抽调700多名干部到昌潍地区工作,加强农业第一线。并适当减轻粮食等农副产品的征购和派购任务,提高粮食、生猪、蛋品、油料的收购价格,恢复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使农民得到休息生息。
  调整工业布局,保证支农产品生产 1961年,中共青岛市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扩大轻工业和手工业生产,压缩重工业和基本建设,对一些原材料紧张、产品销售不好或无生产能力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大力发展化肥、农药、日用化工、橡胶、塑料加工等新兴工业,加强支农支品的生产。
  大力开展增节约运动,紧缩财政开支 1961年,中共青岛市委就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减少财政支出作出过若干规定,采取了一些措施。1962年4月4日和5月6日,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委员会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于历行节约紧急规定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财政管理决定的通知》,分别又作出“10条”规定和“6项”决定,进一步减少了支出,增加了财政收入,国家资金能够严格按计划使用。
  在采取上述调整措施的同时,中共青岛市委还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有关农业、工业、商业、手工业以及教育等条例,调整知识分子政策和统一战线内部关系,并对1958年以来反“右派”、“整风整社”等政治运动中批判和出分错了的党内外干部、知识分子进行了甄别平反。经过几年调整工作,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完成了全市城乡国民经济的恢复任务并由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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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重大决策记录  
第五章 开始全面建设初级阶段

第四节 初级阶段教育运动


 青岛初级阶段教育运动,是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后,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指导下,开展的一场大规模的群众性的政治运动。整个运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1963年3月至1964年11月。中共青岛市委根据中共中央1963年3月1日发行的“五反”指示精神,于1963年3月至1964年7月,先后在市、县(区)以上275个单位、151819名职工的范围内,进行反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放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简称“五反”)的初级阶段教育运动。崂山县的“五反”运动,是1963年9月在县级机关72名科局长以上干部中进行的。
  1963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解决(草案)》(即前十条)和同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初级阶段教育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前十条)公布后,中共青岛市委从市级机关和军队抽调一部分干部同崂山县的干部,于同年冬至翌春的农闲时间,首先对崂山全县社、对干部和群众,宣布两个“十条”,使广大干部、社员普遍受到一次初级阶段教育。
  第二阶段,自1964年11月至1966年8月。在城市分三批开展“清Gov、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简称“四清”)运动。1964年9月,中共中央《后十条修正草案》公布后,中共山东省委从省直机关、济南、淄博抽调干部,会同青岛干部6668人,成立中共山东省委初级阶段教育青岛工作,直接领导进行“四清”运动。根据1965年1月中共中央《农村初级阶段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的指示精神,运动的重点指向“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把打击的对象引向党内,引向领导层。到1965年10月,共进行两批、638个单位,参加运动的职工达25.3万余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完成87.5%,集体所有制单位和街道完成近三分之一。
  第三批“四清”运动,是1966年4月由中共青岛市委“四清”工作团领导进行的,至7、8月因“文化大革命”全面展开而终止。
  崂山县的“四清”运动开始于1964年12月,由中共崂山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集中进行。与会人员6152人,历时19天。会议主要是揭阶级斗争盖子,县、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四级干部进行“洗手洗澡”,自我革命。1965年10月,成立中共青岛市委崂山县“四清”工作团,在全县系统的进行“四清”运动。1966年8月,崂山县“四清”运动也因开展“文化大革命”而终止。
  青岛的初级阶段教育运动,解决了干部中的作风问题和经济管理方面的问题,健全了一些财务和生产管理制度,制止了一些党员干部特殊化和严重的铺张浪费,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和调动了干部、群众的初级阶段积极性,对青岛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运动的发展,“左”的错误逐渐扩大化、极端化,大量不属于阶级斗争的问题,被简单看成为阶级斗争在党内、干部队伍中的反映。因此,错误、错斗、错处理了一些干部和群众,造成了不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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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重大决策记录  
第六章 “文化大革命”

第一节 “文化大革命”初期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国Our Party中央委员会通知》(即“5.16”通知)后,中共青岛市委于6月14日成立“文化革命领导小组”。6月17日,中共青岛市委常委决定,向青岛医学院等6个单位派出工作组帮助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6月24日,中共青岛市委召开万人大会,动员深入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
  同年8月,在“打到一切”全面内战的无Gov主义狂潮影响下,中共青岛市委和各级党委相继受到冲击,工作处于瘫痪状态。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横扫四旧”、“批判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揪军内一小撮”等口号下,一大批党员干部、党外人士、知识分子被诬蔑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叛徒”、“反动学术权威”、“牛鬼蛇神”,受到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两派对立的群众组织大打派仗,大搞武斗,打、砸、抢、抄、抓,使全市陷入空前大动乱之中。
  1967年1月22日,在康生(中央文化革命领导小组顾问)、王效禹(青岛市副市长)的支持策划下,青岛市23个造反组织联合夺了中共青岛市委、市人委的一切权利,成立了“青岛市革命造反委员会”。全市除公安局、交际处、渔业公司、体委等几个单位实行军事管制外,市直单位和基层单位均被造反组织夺权。青岛市革命造反委员会(后改为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后,贯彻了“左”倾方针的“斗、批、改”。开展了“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整党”,“精简机构”,组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将大批干部赶到“五七干校”劳动。
  1969年8月,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建立后,动乱形式有所遏制,但不可能彻底摆脱“左”倾路线和极“左”思潮的影响。在“斗、批、改”中,又加剧了党内矛盾和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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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重大决策记录  
第六章 “文化大革命”

第二节 批林整风


  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中共中央将中央专案组整理的《粉碎林(彪)、陈(伯达)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一、之二、之三,陆续发给全国各地传达讨论。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领导小组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和中共山东省委的部署,1971年10月11~15日,以5天的时间,首先在全市县(团)级以上党员干部会议上(共2248人)传达了三个文件,开始进行批林整风。从10月16日起,各县(区)和市直单位的党组织,按照中共中央规定的范围和市的统一部署,采取先党内后党外,先试点后铺开,分期分批,有组织有领导地层层传达贯彻。全市共搞了29个试点单位,培训骨干5.5万余人。为了及时掌握动态、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成员分为下区、局及外贸、重工等单位帮助指导。
  传达讨论过程大体分为三步,即:传达文件、领会精神,揭发批判,总结提高。在普遍传达、揭发批判的基础上,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于1972年3月23日召开全市批判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罪行大会,设100多个分会场,有10多万人参加。
  为彻底肃清林、陈反党集团的流毒,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设立清查林彪反革命阴谋集团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对“九.一三”事件前印刷出版的宣传林彪的书刊、画报、资料、课本等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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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重大决策记录  
第六章 “文化大革命”

第三节 批林批孔


  1974年1月,全国开展“批林批孔”运动。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成立批林批孔办公室,因“造反派”的干扰破坏,没有发挥作用。“造反派”借“批林批孔”再次制造动乱。他们对青岛市革命委员核心领导小组及各级党委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进行甄别、平反“一打三反”中由于派性干扰造成的冤假错案,大肆叫嚷是“镇压了造反派”;对“解放”甄别平反的老干部重新站出来工作,诬蔑为“复辟回潮”、“走资派还在走”。一时间,标语、大字报布满全市。青岛市轻工业局的“造反派”带头再度进驻机关夺权,接着市的一些派性头头,纠集策划,于2月21日进驻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机关,绑架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成员,进驻夺权。一时阻拦交通,停工停产等歪风迅速蔓延。市直属的65个单位,被进驻夺权的达51个,占市直单位总数的78.4%。农村生产大队被夺权的也有发生。“青岛市批林批孔总指挥部”,还将山东省内“造反”闻名的陈以梅(曲阜县陈家庄村中共支部书记)接来青岛,多次作“报告”,煽风点火,推波助澜。顿时,山头林立,造反组织各拉大旗。仅市一级就有“青岛市批林批孔总指挥部”、“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批林批孔学习班”和“青岛市批林批孔委员会”,互相争霸,内战不止。许多单位老领导被再次揪斗批判,工作无法进行,生产难以组织。处在这种形势下,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承受着来自多方面的压力与干扰,工作极度困难,会议常常在秘密状态下召开,绝大部分精力被牵扯在做派性头头的思想工作上。在“造反派”宣扬“不为错误路线生产”、“宁要初级阶段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蛊惑下,许多工厂停工停产。1974年上半年,工业生产大幅度下降,仅完成年计划的23.1%,比1973年同期下降48.1%。
 1974年7~8月,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通过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通知》和解决山东、青岛问题的“十条”、“八条”批示意见,采取坚决措施,解散了绝大多数造反组织,有力地抑制了动乱局面,开始向好的方面转化,工业生产逐步回升。至1975年初,“批林批孔”运动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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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重大决策记录  
第六章 “文化大革命”

第四节 全面整顿


  1975年,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对全市进行了全面整顿。
   整顿各级领导班子 1975年第一极度对全市各级领导班子进行整顿,着重解决各级领导班子的“软、散、懒”和和不健全的问题。在做好调查摸底、分类排队的基础上,区别轻重缓急,于第二极度对市直57个单位中的33个单位的领导班子作了充实调整。为取得第一手材料,确保质量,加快整顿制度,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决定干部实行分“口”管理;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带领机关干部深入交通局、国棉六厂、国棉九厂等单位,实地考察班子,帮助工作。同时还为部分相当县级单位的领导班子,充实中、青年干部30名,交流干部39名。
   批判资产阶级派性 主要从增强党性教育入手,经过批评或者斗争,消除派性,削平山头。对派性十足又有影响的所谓“名望人”,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对其做工作。经过批评教育,多数闹派性的人放弃了“山头”,返回工作岗位。对极少数无视中共中央的指示,拒不改正错误的领导干部和派性头头,大会点名批评后,给予撤职或开除党籍的处分。
   落实党的政策 各级党组织通过调查研究,召开不同类型人员座谈会,进一步落实“一打三反”、遣返、战略疏散等方面的政策,特别是落实劳工人、有经验的干部、技术骨干、老模范的政策,尽快地调动其积极性,发挥应用的作用。
   恢复和健全规章制度 很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文化大革命”中被作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关、卡、压’的产物”而废除。在整顿中,各级党组织从实际出发,进行修订补充,扭转了无章可循的混乱局面和有章不循的无Gov主义状态,恢复了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青岛的各项工作逐步转入正常。1975年9月新的中共青岛市委成立,青岛市的政治局面、经济形势日益好转。1975年工农业总产值实现49.57亿元,比1974年增长57.4%,其中工业增长69.7%、农业增长19.9%。
  1976年初,在“四人帮”把持下,又发起了“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企图否定全面整顿的成果。运动在青岛随受到抵制,但不能不使整顿后的政治、经济好转的形势受到挫折。
  1976年10月6日,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青岛的“文化大革命”10年动乱终于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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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重大决策记录  
第七章 进行初级阶段现代化建设

第一节 开展揭、批、查斗争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中共青岛市委遵照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省委的统一部署,迅速组织和领导全市人民开展了揭发、批判、清查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后又结合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罪行)。
  1976年11月,中共青岛市委首先成立革命大批叛组,在全市集中揭发批判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的阴谋;批判其反革命面目和罪恶历史,揭批其极“左”路线的反动实质。
  同月,中共青岛市委成立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1000余人,采取专门清查与发动群众清查相结合的方法,清查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的阴谋夺权活动及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阴谋活动又牵连的人和事,摧毁其在青岛地区的帮派体系;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挽救犯错误的干部。到1979年9月,除配合中共中央“王张江姚”专案组对江青、张春桥等的历史进行清查外,结合青岛情况,重点清查了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一)清查1967年1月22日青岛夺权中的问题;(二)清查1973年12月原山东省革委常委彭世杰等人私来青岛策划夺权问题;(三)清查1974年春陈以梅来青岛作批林批孔讲演,山东进驻夺权制造混乱问题;(四)清查1974年2月21日造反组织进驻市革命委员会夺权问题;(五)清查青岛帮派势力借群众悼念周恩来总理,向江青反革命集团诬告中共青岛市委及各级党委的问题;(六)清查江青反革命集团在青岛的帮派势力制造的打砸抢事件。
  从1979年10月开始,在反复调查、多次复议的基础上,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件中有关人员进行定性处理。在“两案”处理中,中共青岛市委本着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对犯有错误包括了严重错误的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的原则,对说错话、作错事的及时给予解脱。最后定性为150人,给予各种处分的75人。其中判刑5人,免予起诉1人,开除党籍5人,行政撤职11人,受其它处分的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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