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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悬疑小说——猎人者 作者:成刚

这虽然是首名曲,但显然不适合作为个人音乐会的起始篇。
很多人这时心里都涌上来些疑问,他们盯着绚丽的舞台上,那光影之中的小提琴手,似乎都有了些不详的预感。
而杨迪在演奏过程中,却始终陶醉在自己的乐曲声里。他完全进入了一个由音符构建的虚空世界中,在那里,他是完全自由的,他任意驰骋,无拘无束。他比风更轻盈,比雾更缥缈,他把自己变成了虚空。转眼之间,他的躯体幻化成无数的音符,它们像夏夜里的萤火虫,盘旋片刻后,终于向着远方飞去,并最终消融在无边的夜色里。
旋宫音乐厅只占据了三分之一的天台。
站在紫金之巅的门口,你会发现外面的天台略显狭长,它在你的视线里一直延伸向远方。特别是在夜色里,在彩色的霓虹光影映衬下,它好像是架设在城市上空的一道飞桥,无数的灯火与星光把它环绕。这时候你或者会有一种错觉——顺着它走下去,你便能走向神圣的天堂。
事实上再大的天台也会有尽头,今夜,便有人在天台的尽头凭风而立。
那是个削瘦长发的年轻人,从他的背影看,他有着窄窄的肩膀和匀称的身材,一身纯黑的西装略显肥大,风吹过来时,衣服猎猎颤动,好像里面的身子已经抵御不了风的力量,随时都要飞将起来。
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出现在天台之上,凯撒王朝的保全系统非常严密,如果没有今夜音乐会的请柬,他根本不能出现在这里。如果是来参加音乐会,他为什么又离紫金之巅远远的,只站在另一侧的天台边上?
小提琴修扬的旋律被风吹了过来,削瘦的年轻人肩膀忽然动了动,他听到了身后传来的极轻微的脚步声。
“星空确实美丽,但为它错过这样的音乐会,却未免有些可惜。”
身后的声音说。削瘦的年轻人怔了一下,他从这声音里听不出来者的年龄。这声音低沉浑厚,还带着浓浓的磁性,他猜测那一定是位有过许些经历的中年人,因为,他从声音里还听出了许多沧桑感。
“这世上没有纯粹的艺术。今晚的小提琴声再美妙,但已经沾上了功利的色彩,所以,我宁愿选择星空。”
“杨迪是个很有天分的年轻人,年轻人有些功利心谁都可以理解。”
“伟大的天才是人类这棵果树上所结下的最好、也是最危险的果子,它们总是悬挂在极易折断的最柔软的树枝上。”削瘦的年轻人沉声道,“何况杨迪根本算不上天才,甚至,也许他这一生都再难超越这个夜晚。”
身后的人沉默了一下,他知道面前的年轻人前面那句话引用的是荣格的句子。他心里已经非常赞同他的话了,而且,对这个穿黑西装的年轻人,他还多了几分好奇。
“杨迪天生双臂略短,这样的手臂实在不适合拉小提琴。而且,他在演奏的准确性、理智性和完美性上还有很大的缺憾。更重要的是,他现在完全在用感性和热情来演奏。他可以让人感觉到琴声美妙动听,但却听不到琴声之外的东西,也就是说,他现在还体会不到艺术博大精深的一面。他就像个匠人,可以制作出精美的产品,但却无法成为传世的精品。这样的琴声,不听也罢。”
“你的话让我想到了一位德国小提琴大师,他在演奏方面也存在瑕疵,但这却丝毫不影响他成为国际著名的小提琴家。”
“你说的是耶胡迪·梅纽因。”削瘦的年轻人终于转过身来,他的面孔比他的身材更加削瘦,两边颧骨凸起,双颊深陷,两个眼窝凹进去,眼睛有点像外国人。一个黑色的口罩遮住了他大半张脸,虽然不能完全看清他的模样,但后面的人第一眼看过去,还是有了些奇怪的感觉,不是因为这年轻人的瘦,也不是因为他额头上的皮肤白皙得有些森然,而是因为这年轻人身上有股阴森森的气息。
后面的男人觉出身上泛起了些凉意。紫金之巅的天台上,这样一位削瘦苍白戴着黑口罩的男人,还有他身上那种变得有了形状的阴冷气息,任谁见了都会悚然动容的。但这时候偏偏有了一个例外。
枯瘦如鬼魅的年轻人看到面前的面孔没有丝毫的改变,甚至,从那双幽深的眼睛里,他连一丝涟漪都没有看到。
能够出现在紫金之巅里的人必不是寻常之辈,枯瘦的年轻人想。他的目光抬了抬,但随即又垂落下来。
站在他面前的男人三十岁左右年纪,身材也不见得怎么魁梧,但却给人很强壮的感觉。他随随便便穿了件深咖啡色的休闲西服,里面深色衬衫的领口翻过来,显得随意且洒脱。这人的面貌也称不上英俊,但眉眼五官却让人觉得亲切。他的发短,只留着浅浅的一圈紧贴着头皮,给人干净利落的感觉。此刻,他好像浑然不觉面前的年轻人生就一张貌若鬼魅的面孔,脸上非但没有惊恐诧异的神情,相反,还带着些淡淡的笑意。
正是他的笑意让他整个人具有了种非常独特的亲和力。
枯瘦的年轻人在心里叹了口气,他已经能感觉到这瞬间心里生出的妒意了。他昂起头,让清冷的月辉落入眼中,这样,他的神情看上去便多了几许桀骜不逊的味道。
“耶胡迪·梅纽因无疑是世界级的小提琴家,但他的一生,几乎都笼罩在另两位比他更伟大的小提琴家阴影之下,一位是克莱斯勒,另一位是海菲兹,他们都是少年梅纽因崇拜的偶像。克莱斯勒凭借他那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灵性,那种在演奏中血液永不停息的激情,还有略带玩世不恭的抒情气息,创造了既属于先天气质又是后天努力的极具个性的小提琴演奏风格。而海菲兹是另一种样式的大师,他依靠的是心理上极其理智的控制、感情上近乎于冷漠的表述,音乐节奏和力度上严格精确的分配,小提琴各种技巧上绚丽完美的表现,成为了小提琴领域里的超人。”枯瘦的年轻人娓娓道来,如数家珍。


短发男人显然早已知道这些情况,但他仍然听得非常认真。这时候,他接过来道:“梅纽因虽然在少年时便显露了他在小提琴演奏方面的天赋,被誉为天才少年,但是,他却还是无法与那两位伟大的小提琴家相比。他有热情,但却没有克莱斯勒的激情,更缺少克莱斯勒的诙谐与情趣。他的技术娴熟,但跟海菲兹相比又稍逊一筹。他也是天生双臂略短,因而在演奏的准确性与完美性上始终存在遗憾。更重要的是他少年成名,过早地消耗了他的天才,并且,缺乏系统有序的严格训练,这些都成为他在演奏方面不可逾越的障碍。”
短发男人盯着枯瘦的年轻人,顿一下,然后再道:“但所有这一切,都并不影响梅纽因成为世界级的小提琴大师。”
枯瘦的年轻人忽然淡淡一笑:“你既然知道这么多,必定不会不知道梅纽因1936年首次环球旅行演出后,突然从人们的视线里消失了18个月,那段时间,他跟随家人隐居在加利福尼亚的别墅里。那期间,他不仅系统地研究了跟演奏有关的著作,还钻研心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甚至是营养学,正是那段时间,他对小提琴演奏的领会从感性走向了理性,由直觉上升到认知,从蒙昧的无意识达到了自觉的有意识。所以,当他以全新的姿态重新出现在世界音乐舞台上时,他不仅演奏技术焕然一新,更重要的是他在思想精神方面的升华。二战时,他一共为美国盟军举行了多达500多场演出,并将每年公演的十多万元全部捐献给慈善事业,帮助犹太人和在德国集中营里的受害者。”
短发男人频频点头,显然这一段典故也是他知晓的。
枯瘦的年轻人继续道:“梅纽因通过小提琴美妙的旋律,让人看到了一个有着高贵人格、精神和境界的艺术家,因而,他不仅是世界伟大的小提琴大师,还是具有崇高思想和渊博知识的学者,善良和伟大的人道主义战士。”
短发男人抚掌叹道:“所以梅纽因赢得盛名并不单靠他的演奏本身。今晚在紫金之巅听到的琴声,与这一番高论相比,便显得浅薄了。”
枯瘦男人不在意地摇头:“这些事不用我说你一定也明白。”
“但我却有一件事想不出答案,既然你觉得杨迪的琴声还不如星空来得有吸引力,那么今晚你又何必要到这天台上来。要知道,寻常人就算费尽心思也得不到紫金之巅的一张门票。”
枯瘦的年轻人怔了怔,似乎这才明白短发男人前面与自己一番讨论的目的。他摇了摇头,一头长发便在微风里轻轻颤动。他的唇张了张,要说的话语又被咽了回去。这时,他不再看面前的短发男人,而是转身重新面向着天台外面的璀璨星空和万家灯火。
“如果我告诉你我到这天台之上,是想燃放一支烟花,你会不会相信?”
“烟花?”
适才见到枯瘦的年轻人可怖的面孔,短发男人没有流露出丝毫的惊诧,而现在,却因为这一句话露出了奇怪的神情。他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追问道:“你到紫金之巅来,只是为了燃放一支烟花?”
枯瘦的年轻人没有回答,而是真的从脚下的阴影里取出一支烟花来。
烟花显得笨拙而丑陋,它像一个旅行杯般大小,表面裹了一层红红绿绿的花纸。它被枯瘦的年轻人立在了天台的边上,一点火花过后,静谧的星空立刻变得灿烂起来。
那些绽放在空中的花朵,像夜空中荡起的彩色涟漪,迅速灿烂,又迅速沉寂。它们极尽绚丽的姿态和最鲜艳的颜色,来绽放一生的美丽。旋即,便凋零在无边的夜空,只留一些硝烟的味道还在鼻间游荡。
烟花绽放的瞬间,短发男人注意到枯瘦的年轻人神情冷峻,目光死死盯着空中的美丽,好像有一些忧伤正从他如鬼魅样的面孔上铺陈开来。
因为忧伤,那可怖的面孔忽然也柔和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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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唐风小区(1)  
我趴在路中央,感到一些冰冷的液体正顺着触地的额头流出来。我的鼻子很敏锐,我闻到了血腥的味道。这样,我才明白一个残酷的事实,我在流血。更要命的是,我还发现我根本就动弹不了,哪怕是换一个姿势都不行。
我的半边脸紧贴着沥青路面。昨夜可能下了雨,雨不大,这会儿已经停了,沥青路面上湿乎乎的泛着冷气。这时候天边挂着青白的曙光,我的身边却还一片昏暗。我努力睁大眼睛,望着路的前方。我盼望这条路上能有一两个行人,或者一两辆汽车,这样,他们就能发现趴在路边生命垂危的这个人。如果运气好,他们也许会把我送到医院,至少,他们会打电话报警或者替我叫辆救护车来。
空旷的路面上安静极了,没有人来,也没有车经过。
我徒劳地睁着眼睛向前张望了一会儿,很快就觉得累了。我闭上眼睛,这样可以让自己觉得舒服点。额头上不知出了多少血,这会儿我的半边脸颊都粘乎乎的。我没有畏血症,何况这是我自己的血,所以,我可以忽略这时候趴在一滩血上的异样感觉。我在想到底出了什么事,我怎么会躺在这里。
我的头很疼,我想不起来跟我的处境有关的任何事。我使劲地想,脑袋里便像插进了两根极细的钢针,很快我就感觉路面似乎要翻转过来,我被卷进了一个巨大的旋涡里面。
这都是我的幻觉,思考让我开始晕眩。我再次勇敢地睁开眼,目光在马路边上左右逡巡。我已经决定放弃那些会带给我痛苦的思考,毕竟摆脱面前的困境才是迫在眉睫要做的事。
这时候,我突然听到了一点声音,因为我的耳朵紧贴着路面,所以这时我能听到平时听不到的动静。很快,我便确定那声音其实是一些轻微的震动,只有汽车疾驰在路面上才会产生的震动。
我费力地想把头仰起来些,但很快就放弃了这样的努力。我只能用目光所能达到的最佳角度看着前面灰白的沥青路面。我的耳朵竖了起来,仿佛听到了隐约传来的汽车马达声。
一辆深蓝色的轿车终于出现在那片曙光里,这时候,它是我的福音,它来拯救我危在旦夕的生命。我盯着它渐渐变大的影子,似乎已经感觉到了医院单间里那柔软洁白的被褥和暖暖的空气。
轿车的影子越来越大,我已经能看到车头圆型的桑塔那标志。
车子风驰电掣,像一头被激怒的猎豹,它向着我直直地冲了过来。蓦然间,我有了种不祥的预感,车里的驾驶员也许一整夜都在赶夜车,这会儿已经疲惫不堪了,他根本就没有看清路中间躺着的那团黑影是一条等待他搭救的生命。也许他看到了那团黑影,他只是把它当成了一堆垃圾或者别的什么。他在经过时,压根就没想过要停车甚至减慢车速,他会像辗过一滩烂泥一样辗过我的身子。
恐惧的力量是巨大的,我居然能在那瞬间发出尖锐的一声惨叫。
我的眼前一片黑暗,只觉得这回我真的被一个旋窝给卷了进去,那旋窝里只有无边的黑暗。我的身体开始往下降落,轻飘飘的,像浮在空中。我只能看到身边的黑暗越来越亮,身体却没有任何的感觉,到后来连思维也渐渐凝固了。
我知道,这就是死亡的感觉。
“我还得再嘱咐你一句,我们这一片户籍警可是出了名的火眼金晶,你住在这里千万得遵纪守法,否则出了事,把我老太婆也连累了。”
电梯门打开,打横立在我面前的老太婆头先勾出去张望一下,好像带着我是件多隐秘的事情。电梯间里静悄悄的,下午四点钟,大多数人都在上班,我选择这个时候来看房子,也是因为不想碰见什么人。
“我们这儿的电梯到晚上十一点就停了,所以你十一点以后回来,就得自个儿爬楼梯。十三层,不算高,你们年轻人多运动是件好事。所有人都该多运动,但我可不是鼓励你深更半夜回家,现在社会治安情况很复杂,像我老太婆一辈子也没碰上过什么事,但有些人运气可就没我这么好了。”老太婆掏钥匙的时候,神神秘秘地身子往我这边靠了靠,低声道,“我告诉你件事,楼下七层的一个小伙子,已经十多天没回家了,家里人满世界找,新娶的媳妇天天抹眼泪。你知道怎么着,昨天公安打电话来,让他们家人到局里认尸去。”
“尸体是那小伙子吗?”我随口问。
老太婆已经拉开了防盗门,一只脚迈进门去,另一只脚却不动,上半身又往我这边靠了靠,眼睛还四处逡巡,显得小心翼翼,就跟杀害那小伙子的凶手就躲在附近似的。
“要是就好了,大伙也不用跟着瞎操心了。但偏偏七楼那老爷子回来说尸体不是他们家儿子。那尸体块头身高什么的虽然挺像,但他们家儿子胳膊上有三个香烟烫出来的疤,那尸体却没有。”
“这不好事吗,人没死,那就还有希望。”
老太婆白我一眼,好像我多不懂事似的:“有什么希望,这都十多天了,人要还活着总得有个信儿吧。这倒好,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家里人多闹心呀。”
我嘿嘿一笑,知道想让这种多嘴老太太闭嘴的惟一办法就是不搭理她。
老太婆领着我进了屋,逐一打开房门带我参观。这是套两居室的套房,户型挺好,两室朝阳,厅也够宽敞。据老太婆说这本来是他儿子儿媳住的地方,但一年前他们出国定居了,就把房子留给了她。她一辈子住在城东拾荒街的老房子里,当时欢天喜地地搬了过来。谁知住进来的第一晚,就不停地出虚汗,觉得气短,呼吸不畅,半夜里头从床上坐起来,身子抖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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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婆后来跟每个房客都说过这个故事,那天晚上十二点钟,她一个人从楼梯上爬下来,花了将近两个小时回到拾荒街上的老房子里,一觉睡到大天亮。第二天,她醒过来后,逢人便说她那死鬼丈夫半夜托梦给她,不让她一个人去享福。那以后,她还一个人住在拾荒街上的老房子里,这边的两室一厅闲置半年后便开始出租。据老太婆讲,我是她的第六个房客。
“水电费煤气费还有电话费,你可得每月按时去交。不要带不三不四的人回来,每晚睡前你得检查一下门窗,出门的时候得看一下煤气关严实了没有。要是有街道上的人上来,你得配合他们工作,千万别跟他们弄拧了,要不往后麻烦事少不了。”老太婆转着圈子四处乱瞅,在找哪儿还有没交代清楚的,“在我这儿你得注意卫生,别在墙上乱涂乱画,也不能乱钉钉子。上厕所别忘了冲马桶,吃不完的剩菜剩饭别搁时间太久,馊了会有股怪味儿。还有忘了告诉你,电话不能打长途,我托人到电信把长途给关了,以前有个房客,一月打了三千块长途,不声不响溜了,害得我一把年纪还得替他去交电话费,我攒三千块钱容易吗?”
我有些头晕,这老太婆还不是一般的饶舌。这会儿甭管她说什么,我一律不住点头,脸上还做出副非常诚恳的表情。老太婆又折腾了一会儿,这才满意地离开。我关上门的时候吁了口气,忽然门铃响,开了门,那老太婆在门外一脸狐疑地瞪着我。
“你不会是搞传销的吧,街道可是下了文件,不许把房子租给搞传销的人。搞传销可是违法的事,小伙子你千万别误入歧途……”
我愣一下,极其认真地道:“什么是传销?”
打发走老太婆,我开始仔细地检查房间。前任房客显然是位爱干净的人,屋里收拾得井井有条,他走的时候还留下了几盆花在阳台上,有君子兰和两盆滴水观音。房间的窗帘已经很陈旧了,但是质地是那种厚厚的天鹅绒,拉上就透不进一丝光亮来。我先把几个房间的灯全部打开,然后拉上窗帘,屋里的光这时就有了些暧昧的感觉。
房间里的家具据老太婆说都是她儿子儿媳留下的,虽然已经过了时,但一应俱全。我在东头的小房间里还发现了一把竹躺椅,我躺上去,身子往后仰了仰,躺椅便带着我前后晃起来。
我闭上眼睛,耳朵里听着吱吱呀呀的声音,感觉自己好像飘浮在水面上。
我肯定飘了很长时间,等到我起身拉开窗帘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站在窗口,视线里都是一排排亮着灯光的居民楼,对面那幢楼个头跟我呆的这幢一般高,靠得又近,外墙抹的都是那种玫瑰红的涂料,瞅着跟双胞胎似的。
我的眼睛在对面亮着灯的窗户上面来回逡巡。虽说现在的人自我保护意识都挺强,一般人家天擦黑就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的,但老虎都有打盹的时候,没准哪一天那没拉严实的窗帘就能让你饱了眼福。
我想到了偷窥这个词,觉得偷窥其实是件挺刺激的事儿。但我对光身子的小姑娘没什么兴趣,真要想看,不如去国安电脑城楼下转一圈,我至少认识三个在那里卖盗版光碟的小子。甭管什么碟,那儿全四块钱一张,回去看不好还带换的。如果嫌看碟片没有现场感,你还可以到网上去。去年公安部搞飓风行动的时候取缔了一批,但飓风过后,网上那些视频聊天室又跟撒了尿的庄稼一样,忽悠又是一茬。你只要注册并付出很少的一点费用,就能成为VIP会员,每晚都会有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在显示器上冲你脱衣服,你要有兴趣,还能跟她聊上几句。
我搬到这里来,当然不是想偷窥光身子的小姑娘。
可是你不能把偷窥这个词狭义地理解为一种色情活动,偷窥的内容其实有很多,方式也不仅仅局限于在窗口架一架望远镜。从古至今,偷窥活动贯穿在整部人类历史中,甭管哪一朝哪一代,包括现如今的太平盛世,只要你有秘密存在,偷窥活动便永不会消失。进行偷窥的人除了大大小小的太监特务国家安全局公安局工作人员,更多的是一些平头百姓,他们为奸情为利益为欲望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偷窥,他们的眼睛遍布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比偷车贼更让人防不胜防。
偷窥跟你的秘密和欲望密不可分,也与你的命运息息相关。
我生出偷窥的念头并且将它付诸实施,跟上面说的都没关系。我接受一位多嘴老太婆的重重盘查,费尽心思取得她的信任,用高出市价百分之五十的价格在唐风小区里租下这套房子,其实是因为我的恐惧。
我在某一时间面对某一个人的时候,忽然感觉自己成了脖后插块亡命牌被押赴菜市场的囚徒,更要命的是,我能感觉到即将落到我颈项上的屠刀的锋利,却看不到屠刀究竟在哪儿。
我别无选择,我必须找出在我脑袋顶上晃来晃去的那把刀。
恐惧是生活里最真实的一种感受,除了阅读恐怖小说,没人愿意在其它情况下跟它有什么关系。但世事无常,与它狭路相逢也是没办法的事。有很多恐惧都是纸老虎,只要人稍微坚强点就能扛过去,但有一些恐惧你却不能等闲视之,比如我这次遇上的。
我遇上了一个女人,我不认识她,她好像也不认识我,我们自茫茫人海里擦肩而过,目光相遇的瞬间不会超过一秒钟。但就在那一秒钟里,我感觉身子一下凉了下来,手心脚心里满是冷汗。还有我的心跳跟孕妇肚子里的婴儿似的,每分钟至少达到了一百四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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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失魂落魄地往前走了一会儿,等我回过头时,还能看到那个女人的背影。我必须承认,虽然我们目光碰撞的时间不超过一秒,但跟她擦肩而过之前,我至少已经偷看了她十几眼。她是个漂亮的女人,脸蛋儿雪白,五官端正,头发染成了酒红色,落在肩上的部分烫出了些波浪。她的穿着时尚而不妖冶,紧身的深绿色皮背心里,长袖的红毛衣更紧地裹住匀称丰满的身体。这样的女人走在街上,那种成熟的味道比她的脸蛋儿更能招人眼球。
我想在我偷眼看她的时候,大街上一定还有很多人在偷看她。她显然也早已习惯这种处境,或者心里还有几分得意,所以,她昂首挺胸,迈着猫步步伐稳健地一步步向前,用她的冷漠与不屑来抵档众多不安份的目光。
在我的目光与她的目光碰撞那一瞬间,我确定这个女人真的不认识我,她眼神里的那种平淡不是装能装得出来的。我也相信我从来没有见过她,漂亮女人谁见了都会印象深刻的。我后来盯着她背影看的时候,身上还直冒冷气,心里空空落落的,好像看见天空中一把无形的屠刀,正直直地向我落将下来。
我害怕极了,觉得有些灾难正悄悄地向我逼近。
我在街道上低低地喘息,这一刻,我忽然对自己的判断生出了怀疑,我确信我真的没有见过这个女人,但同时又觉得对她并不陌生。
我头都想得疼了,还是没有从这个矛盾的念头里转出来。也许我糊涂了,还有些杞人忧天。我身上冰冷因为我病了,人在疾病状态下难免会有一些怪异的念头。我想也许我只要转过身去,让那个女人彻底从我视线里消失,我的病就会好了,我就不会再胡思乱想了。
我停下脚步,发现自己已经跟着那女人走了半条街。
那个女人身上有种吸引力,它诱惑我跟随她,去探寻隐藏在命运背后的一些故事。我想到我这时的恐惧也许是上天给我的一些征兆,如果我忽略了它,那么等待我的必定是冥冥中神秘力量的惩罚。
人类历史学家汤因比有一个著名的挑战与应战的观点,他把人类文明的起源归结于自然界恶劣的生存环境对人猿的挑战,持应战态度的人猿进化为人,躲避与退缩的猿人至今还生活在荒漠与森林里。
我相信那女人在我生活里出现,无疑是生活对我发起的挑战,我思前想后,还没决定拔脚走人还是迎头赶上,却发现前面的女人已经走进了一片居民小区。
我在居民小区故作威严的大门前停留了一会儿,第一次知道了在我们这城市里,还有一个叫做唐风的居民小区。
后来我就搬到了这个小区里,我跟那女人成了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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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阿拉丁神灯
小棉花被电话铃声吵醒,睁开眼时感觉屋里特别昏暗。她懒洋洋地抓过枕边的手机,看到显示屏上显示的是一个小姐妹的名字。小棉花想了一下,决定还是不接这个电话。
那个小姐妹半年前还跟小棉花在同一家夜总会上班,后来消失了挺长一段时间。一个星期前,小棉花逛街时遇见了她,俩人手拉手挺亲热的样子,在街边聊了一会儿,还互相留了电话。三天前,这小姐妹打电话来,说她在一家马上要开业的夜总会里做领班,让小棉花跳槽到那家夜总会。小姐妹开出来的条件倒挺诱人,但新开的夜总会,生意怎么样谁也说不准。而且,小棉花现在呆的这家娱乐中心,离那家要开张的夜总会就隔着一条街,如果小棉花到那边去,这边的领班知道了,肯定不会放过她。
小棉花当时在电话里就支支唔唔没留准话。
昨天晚上临上班前,领班把手底下所有小姐召集起来开了个会。这位领班在小姐们中间具有绝对的权威,她虽然生得貌美如花,但却心狠手辣,小棉花曾亲眼见过一个小姐被她一脚踹倒在地,到医院后才知道断了两根肋骨。这位领班郑重地警告所有小姐,明晚一条街外的那家夜总会开业,要有小姐敢到那边去,她就让人花了她的脸。
小棉花那会儿心里一哆嗦,已经决定明晚还是老老实实来上班。
这天晚上小棉花出门有点晚,赶到娱乐中心时小姐们差不多已经全到齐了。领班显然挺满意,坐在大伙中间笑嘻嘻地跟人聊天。小棉花赶紧去更衣室换上吊带衫和黑短裙,又对着镜子补了会儿妆,这才不紧不慢地回去坐到小姐们中间。
八点钟过一会儿,娱乐中心开始上客,领班满面春风地领着小姐们去不同的包间让客人挑选。小棉花干这行时间不算短,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但只有这个时候——跟其它小姐露胳膊露腿排成一排,像菜市场上的萝卜白菜让人挑选,还是让她多少有些不自在。
这晚她的运气不错,刚转了两个包间便被一位客人留下了。那客人单身一人,却要了间最大的贵宾房。他留下小棉花似乎并没有经过精心挑选,当小姐们排成一排在他面前搔手弄姿时,他连头也不抬,只随手点了点,这样,其它小姐们出去,小棉花一个人留了下来。
这行做久了,什么样的人都能遇到,像这种单身的客人,他们的心思其实很简单,无非想从小姐身上多占点便宜,最后带小姐出门。只要愿意用身体赚钱,小姐们都希望碰上这样的客人。他们出手宽绰,带小姐们去的地方多是星级酒店宾馆,因为他们大多有点身份地位,所以也不会过分为难小姐。说开了反正就是男女那点事,既然是卖的谁不想卖个好人家好价钱。
小棉花主动坐到客人的身边,把客人的胳膊抱在怀里,用甜得腻人的声音道:“先生第一次来吧,我以前好像没见过您。”
那客人微微一笑,给人很亲切的感觉:“我下回再来你就不会这样说了。”
小棉花的心情一下就好了起来,这位客人说话彬彬有礼,不像一般客人那么粗俗,而且,他看起来还很年轻,模样长得也不错,就是人特别瘦,好像营养不良的样子。还有他的皮肤特别白,像大病初愈,又像常年不见阳光。
“那咱们可说好了,您下回来别忘了找我。”
客人郑重地点头,侧过脸来,盯着小棉花仔细看了看:“现在我记住你的样子了,除非你明天就整容,否则下回我一眼就能把你找出来。”
小棉花咯咯笑起来:“您说话真有意思,为了让您下回来还能认得我,我这辈子都不打算去整容了。”
那客人也笑了,胳膊任小棉花抱着,身子却往后仰了仰,躺在沙发靠背上:“我们说会儿话吧,如果我对你说我是第一次到这里来,你肯定不会相信。”
小棉花怔一下,很快身子便趴到了他的身上,笑眯眯地说:“我干嘛不信啊,不管您跟我说什么我都信。”
“我知道你嘴上说信了心里肯定不信,好在你信不信都没关系,只要今晚我们都能过得愉快。”那客人犹豫了一下,接着说,“我还有个问题想问问你,但我希望你能说实话。”
小棉花看客人严肃的样子想笑,但又忍住了,她也郑重地点头。
“阿拉丁神灯的故事你一定听说过吧。有个青年叫阿拉丁,他得到了一盏神灯,只要他摩擦一下神灯,灯里便会出现一个魔鬼,那魔鬼可以满足他的三个愿望。如果现在这盏神灯就在你的面前,你会对灯里的魔鬼提出什么样的愿望?”那客人一本正经地说。
小棉花这回没忍住,扑哧笑出声来,她在客人身上轻轻拍打两下,嘻嘻笑道:“如果我有那盏灯,我的愿望就是下回还能见到您。”
客人摇摇头:“我没跟你开玩笑,我想听你说实话。”
“我说实话有用吗,我们这包间里又没有神灯里的魔鬼。”
客人沉默了一下,眼睛盯着小棉花,那里面的凝重让小棉花的笑容渐渐凝固在脸上。小棉花从来没见过开玩笑开得这么认真的人,而且,这时候,客人身上忽然有了种让她畏惧的东西。
“魔鬼并不都像传说里那样狰狞可怖,也许我就是来自地域的恶魔,而且,我这个恶魔像神灯里的魔鬼一样,可以满足你的愿望。”客人慢慢地说道,那声音里有些不容人抗拒的力量,“我希望你在回答这个问题前好好考虑一下,也许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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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棉花怔怔地说不出话来,她有点搞不清这位客人到底想干什么。
客人这时抽回了被她抱住的手,将几张纸币放在了面前的茶几上。他的目光再落在小棉花身上,忽然轻轻笑了笑:“也许我的话把你吓住了,但是你一定要记住,我没有跟你开玩笑,我可以满足你的一个愿望。”
“我的愿望就是……”小棉花话没说完,突然被客人摆手止住。
“我知道你想说你的愿望就是能有很多钱,每个人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时第一反应都会想到它。但是,我请你回去好好琢磨一下,除了钱,这世上还有什么是你想要的。”客人站起来,苍白的脸上忽然有了些忧伤,“我给你三天的时间,三天以后我会再来,那时,无论你提出什么样的愿望,我都会满足你。”
小棉花还想说什么,这位客人却已经径自出门走了。
小棉花将茶几上的纸币抓在手里,皱着眉下意识地嘟囔了一句什么。这个客人要么在演戏,要么就有神经病,什么阿拉丁神灯,什么满足她的愿望,她又不是三岁孩子,怎么会信这种骗人的鬼话。但想想要是每晚都碰上一位这样的客人也蛮不错的,小费不少拿,又不耽误时间。
小棉花出去把客人的事说给领班听了,领班不在意地鼻孔眼里哼一声:“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你只要有钱赚,管他是神经病还是二百五。”
这晚时间还早,小棉花半小时后又走进了一个包间,这回她陪的是一帮喝高了酒的中年人。一个大胖子从头到尾都把她揽在怀里,比女人还要软的手一直在她身上摸个不停。那会儿,小棉花忽然想到了刚才面色苍白的那个客人,想到了他说的阿拉丁神灯。她脸上嘻嘻笑着,心里却在发着狠。
我现在的愿望就是让这胖子赶快去死,死得越远越好。她想。
拾荒街是海城的老城区,相传十几年前为流落到海城的逃荒者聚集地。几十年风雨沧桑,当年的逃荒者们如今已成功融入海城土著的行列,他们大多搬到了新城区,把自己在拾荒街上的房子租给海城新一代的飘泊者。
拾荒街上鳞次栉比的平房像儿童随意搭建的积木,狭窄的胡同错综复杂,不熟悉的人进去会感觉进入了迷宫。拾荒街最有名的估衣巷更是像堆缠绕在一起的线头,外地人进来,非得有足够的耐心和勤劳的嘴巴才能走出去。
杨迪租住的房子就在估衣巷里,他在这儿已经住了快半年,但每次回家还得依靠一些标志性的物体——电线杆老榆树和墙上红漆刷出来的大字,才能准确地回到那间小屋里。
半年前,杨迪还在两间酒吧里拉小提琴,那时他跟女朋友住在火车站附近一幢筒子楼里。那儿虽然嘈杂了些,但位置还算不错,重要的是地铁站近在咫尺,杨迪每晚去酒吧只要花上两块钱。他的女朋友那会儿在一家洋快餐店里打工,虽然辛苦些,但收入尚算稳定。俩人每月的收入聚一块儿,在海城也算是经济型的,勉强可以维持日常基本消费。
事情发生改变源于某天夜里,洋快餐店已经打烊,女朋友跟店里的其它同事正在拖地抹桌子,忽然拖把脱手落地,身子也旋即摇晃起来。同事们还没看清怎么回事,她便摔倒在地。同事们把她送到医院,正在酒吧拉琴的杨迪也很快赶了过来。医生诊断杨迪的女朋友患有贫血症,而且这段时间过于疲劳。最后,医生满脸忧色地看着杨迪,告诉他,他的女朋友怀孕了,让他带她去妇产科做详细检查。
杨迪带着女朋友回筒子楼的小屋,俩人枯坐了半宿,谁都说不出话来。杨迪和女朋友没有结婚,每月那点收入仅够维持俩人的生活,更重要的是,他们还没有做好成为一个孩子父母的心理准备。他们只能亲手将这条小生命扼杀在襁褓之中。
第二天,杨迪替女朋友请了半天假,带着她去了一家小医院,医生简短的检查过后,告诉他们,孩子已经快两个月了,而且还是宫外孕。杨迪和女朋友对宫外孕缺少起码的认识,那会儿只是从医生严肃的表情中隐隐感到些不安。
后来女朋友在鬼门关上转了一圈。由于她的输卵管已经严重破裂,无法修复,只能依靠腹腔镜切除患处输卵管。她还患有失血性休克症,再加上贫血,手术过后人已经憔悴得不成样子。
术后她不能工作,需要在家调养一段时间。好在杨迪去酒吧拉小提琴都在晚上,所以白天可以在家好好照顾她。女朋友的这次手术耗尽了他们俩那不多的一点积蓄,杨迪还跟几个穷哥们借了一些。日子没过多久,雪上加霜的事情又发生了,杨迪拉琴的一家酒吧因为疏于管理,一帮未成年的少年在那里卖白粉,遭查处后被勒令关门整顿。酒吧关了门,杨迪的琴自然也拉不成了,这样,他每月的收入一下子锐减了一半。
他们连筒子楼的房租都交不起了,只能搬到更廉价的拾荒街上来。
拾荒街拾荒街,懒汉恶棍加破鞋。
每次杨迪听到海城人说起这句流传多年的顺口溜,他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疯了。连活着都是如此艰难的事情,更不要说心中的梦想了。无数个夜晚,杨迪从睡梦中醒来,借着窗外的月光端详身处的简陋的房子,还有身边在睡梦中都皱紧了眉头的女朋友,心里涌起无比的酸涩。有时候,他会披衣起床,站到窗前,轻轻吟念德国诗人歌德的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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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没有和泪啃过面包,
没坐在床上哭泣呻吟、
度过充满哀愁的深宵,
天神啊,他们不会认识你们。
你们把我们送到人间,
让可怜虫犯下罪行,
然后让他们受痛苦煎熬:
因为要受现世的报应。
这首题为《琴师》的诗歌杨迪认为简直就是自己的写照,只是他不知道自己究竟犯下了什么罪行,需要面对这样的痛苦煎熬。走在城市繁华的街道上,他感觉自己永远像个外来者,这个城市与他毫无关系,他也永远敲不开那扇冰冷的门。也许只要轻轻往前一跃,便能永远结束这无止境的痛苦。站在过街天桥上,凝望着下面鱼样穿梭的车流,他真的许多次生出纵身一跃的念头。
但只有勇者才能坦然面对死亡,杨迪显然还不具备这样的勇气。
浑浑噩噩的生活已经没有了生气,但杨迪还必须这样活下去,像一具行尸走肉。他身体里惟一没有泯灭的火花是他的梦想,他用这点梦想和女朋友在这城市相依为命,接受命运的煎熬。
他在梦想里都不曾有过紫金之巅,更不要提在那里举办个人音乐会了。
世事无常,也许是幸运之神偶一回眸发现了他,他的命运从此就要被改变。从紫金之巅回来,虽然杨迪还住在拾荒街的平房里,但他的整个人都有了精神,仅仅两天时间,他便接到了三封邀请他参加演出的信函,还有三家酒吧老板主动打电话来,愿意让他晚上去拉琴。他还看到一家酒吧门前巨幅的宣传海报上,杨迪的名字和紫金之巅并排放在了一起。
也许这仅仅是开始,必定还有更多的幸运在后面等着我。杨迪想。
这天,他跟女朋友送走了父母,破例在外面一家小餐馆里吃了饭,回到拾荒街时天就已经晚了。他们在估衣巷里绕了半天,过了两根黑漆漆的木质电线杆,绕过一株生满虫子已将朽死的老榆树,只要再穿过一条幽深狭长的胡同,便能回到他们租住的小屋。
胡同两边是高耸的墙壁,因为潮湿墙壁上生满了绿色的青苔。胡同的尽头拐弯处有一垛墙,墙上被人用红漆刷出来几个大字。本来那些字是“此处禁止大小便”,因为字距宽松,后来有人在“禁止”前面加了个“不”字,这样一来,意思便彻底改变,更多路过这里的醉汉与少年肆意在这里方便,天长日久,这堵墙下臭气熏天。每回杨迪与女友经过这里,总要屏气凝息,加快步伐匆匆而过。
这晚当异味传来,杨迪与女友相视一笑,俩人都用手捂住了鼻子,正要一溜小跑,忽然女友拉了杨迪一把,杨迪立刻也发现了此刻臭哄哄的墙壁下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人。
那堵墙墙高愈丈,墙边刚好有一片阴影,那人的上半身便完全隐没在阴影里。这时候天虽然还不算晚,估衣巷里有人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但这人偏偏一动不动,好像在等待着什么。
杨迪与女友心里发毛,俩人停下脚步畏缩地对视了一眼,杨迪战战兢兢地往前迈了一步,女友赶紧伸手拉住了他。
“我们,我们还是从别的地方绕过去吧。”
杨迪犹豫了,拾荒街的治安情况一直是海城的死角,前面阴影里的男人显然不太正常,要么有神经病,要么有所图谋。杨迪看看墙边的小道,似乎感觉到了那里还潜伏着更多持械的少年。他可不想让劫道的把自己给劫了,兜里没多少钱,就算全被劫去损失也不大,但他身边还有一个女人。
这样想,他就决定听女友的话绕道过去,但就在他们转身的时候,前面阴影里那男人忽然说话了。
“等一等。”
杨迪和女友更紧张了,身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那人的声音并不算大,语气也不见得多么恶劣,但声音在幽长的小巷里回荡,却透着种邪恶的气息。
杨迪感觉到女友的身子有了些轻颤,他自己双腿也有些发软,他正犹豫着要不要撒腿逃跑,忽然发现前面阴影里的男人已经不见了。
他跟女友狐疑地对视一眼,站在那儿有些不知所措,就在这时,胡同尽头的路口忽然几声轻脆的响声传来,接着焰火在天空中绽放出璀璨的花朵。那些花朵美丽极了,它们极尽缤纷的色彩,在深蓝的天空迅速盛开,又迅速凋零。凋零居然也能如此美丽,那些散乱向四方的花瓣,一点点消失了颜色,融入到夜空之后,却还留下一些淡淡的痕迹在你的视线里氤氲。
杨迪与女友看得呆了,这一刻,他们忽然忘记了恐惧,忘记了鼻间异样的气息,心里盈荡着一些温暖的感动。他们的身子不知什么时候悄悄贴在了一起,那些同甘共苦不离不弃的日子从他们心头掠过,而今,它们都成为一些温暖的回忆,刻骨铭心地深烙在彼此的心中。
焰火已经消失,夜幕重新恢复了平静。
女友忽然觉得杨迪的身子震颤了一下,接着,他揽住自己肩膀的手变得沉重。她慌忙抱住杨迪,只见他一些笑容僵硬在脸上,一缕鲜血却顺着嘴角缓缓流了出来。
女友蓦然发出一声尖叫,她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却能感觉杨迪的身子软软的越来越重,她已经快抱不住他了。她大声叫杨迪的名字,把他的头垫到自己的肩上。就在这时,她忽然发现杨迪的身后立着一条黑影,他的上半身依然隐没在墙边的阴影里,只能看见一袭过膝的黑色风衣遮住的两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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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从阴影里伸出来的一只戴着皮手套的手,和手上的一把匕首。
带血的匕首。
女友想到匕首上的血是杨迪的时,漫天的恐惧落将下来,一些更尖锐凄厉的叫声在她的喉咙里打转,却终不能脱困而出。一股激荡的力量已经从胸口直涌上来,它阻止了她的呼吸,让她的视线变得模糊。
阴影里的男人忽然往前走了一步,当她模糊地看到那张脸时,她胸中的力量忽然爆裂开来。她感觉有些东西离开了自己的身体,轻飘飘的,像空中的云。
阴影里男人戴着一副黑色的口罩,这是她昏迷前最后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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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野渡无人
我再次被那片无边无际的黑暗掩没,耳边还有些尖锐刺耳的声音,像湿水的泡沫划过玻璃。我在梦里的身子飘了起来,明明知道是在坠落,却感觉像是浮在空中。我知道有些事一定在那时被改变了,但我却没有办法从渐渐明亮的黑暗中,看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要命的是梦境无数次重复这样的场景,它好像是种征兆,又好像是对我的戏谑和诱惑,我必须更深地潜入到黑暗中,触摸和感觉空气里血腥的味道,以及隐匿在时间背后,被我遗忘的记忆。
我的梦境因为那个女人渐渐变得清晰起来,即使走在阳光灿烂的街道上,我仍然会有那种飘浮的感觉。看着周围熙攘的人群和高大的建筑,我总是在心里试图抓住些什么,而每次伸出手去,我又会倍觉茫然。城市最显著的标志就是密集的人群居住在密集的高楼里,人群与高楼的密集程度等同于城市文明与繁华的程度。我熟悉这座生活了将近十年的城市,因而我可以透过那些人群与高楼的符号,看穿它身体内部流淌的肮脏血液和许多即将腐烂的器官。所有的城市都差不多,像浓妆艳抹的婊子,它们用厚厚的脂粉与暴露在外面的身体魅惑你,让你心甘情愿成为嫖客后,再用些糜烂和恶臭狠狠刺伤你的心。
你别无选择,只能继续把嫖客扮演下去。因为你必须依附于城市生活,你必须蜗居在高楼大厦里,和其中的一些人发生这样或者那样的关系。
当我的脑子里被这样一些怪异的念头塞满,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患上了幻想症,或者我仍然沉浸在夜晚没有完成的梦境里。这就是所谓的白日梦吧,管它呢,人活着,脑子里总得想点什么吧,尽管我真的见过一些自称大部分时间脑子里一片空白的人,但我还是坚持是思想决定了每个人的不同生活。
我的生活与别人的必定有些不同,因为我遗忘了一些什么。在见到那个女人之前,我还没有意识到它们的重要性,我差点就要亲手把它们埋葬在我的记忆深处。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不管我遗失的是怎样一段经历,我都愿意由我亲手来找回它,它就像你流落在外的孩子,无论它变成了流氓恶棍还是衣衫褴褛的乞丐,但你始终得为它找到一条回家的路。
所以我才会出现在唐风小区里,并且在那段时间,频频光顾一家叫做野渡无人的小咖啡吧。
野渡无人在这里的意思并不是里面真的没人,第一次进到这里来,我便按照习惯等待服务生带我去找个座位。但我在门边等了半天,都没人搭理我,最后,一个金黄头发的时尚女孩笑吟吟地走到我面前。
“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吧,如果想喝咖啡,自己去厨房。”
我四处逡巡了一下,没有看到吧台,也没有看到任何穿制服的服务生。时尚女孩口中的厨房就在一侧的拐角处,推开一扇带欧式图案的玻璃门,宽敞的厨房让我不禁眼前一亮。
那一次,我知道了时尚女孩就是野渡无人的老板,到了她这里,你千万别把自己当外人,想喝什么只管自己去厨房里端,当然如果你想喝咖啡,也得自己磨自己煮。
“懒人一般都不会到我这里来,如果你是懒人,那我肯定赚不到你什么钱了。”时尚女孩歪着头还是一副笑眯眯的模样。
我知道面前的女孩也许并不是真的像她外表那么快乐,还有她表现出来的率真多少有些表演的成份,但我那一刻,还是有点喜欢上了这个小姑娘。她的模样儿长得不错,而且很有个性,更重要的是我需要野渡无人这样一个地方来完成我的计划,因而,很快我就成了这里的常客。
像所有临街的酒吧茶吧一样,野渡无人临街的大玻璃窗被厚厚的窗帘遮上了,但如果你嫌这里光线暗,也可以将窗帘拉开一个角,透进光线的同时,还可以让自己的目光落在外面的街道上。
咖啡吧正对着的街道那一边,有一幢二十二层的大厦,我几乎花了整整一个上午才数清它的层数。我对城市里的任何建筑都没有兴趣,相反,这些造型雷同缺乏变化的庞然大物,随时都让我感到压抑。因而,我研究咖啡吧对面的大厦并不说明它跟别的大楼有什么不同,只是因为我知道那个女人现在就在这幢大厦的某个房间里。
每天上午的时候,咖啡吧里基本上没什么客人。我独坐在一隅,会把窗帘整个儿拉开,让一窗阳光很温暖地包裹着我。那个时尚女孩偶尔会过来跟我聊会儿天,但更多的时候,是我独自捧着一杯咖啡,脑子里闪现各种各样怪异的念头。我用那些念头来打发时间,并等待那个女人的出现。
其实,我可以用另外一些更方便的方法来获得那个女人的信息,比如找些借口与她搭讪,或者想办法认识她周围的人。可是,我说过,当第一次看到那个女人时,我的心底便弥漫着一种恐惧。我坚信我与她之间一定曾经发生过一些什么,而且那段经历对我至关重要,让我恐惧的或者是那段经历本身而并不是那个女人。所以,我在研究那个女人时心底充满畏缩,我压根就没有想过能走到她的身边。我只想远远地窥视她,希望通过她身上的一些蛛丝马迹来唤醒我曾经的记忆。
现在,我看到她从大厦的入口处走了出来,这时候,我也该跟那时尚女孩告别了。时尚女孩还是笑眯眯的样子,我经过她身边时,听到她低低的声音道:
“我知道你明天一定还会来的,你是个守时的人。”
那个女人骑一车台湾光洋踏板车,差不多隔上一两天就要到银行去一趟,有时一天还能去两趟。光顾银行的频率如此之高,而且是在上班时间,这样,我很容易判断出她是一家公司的会计,而且是现金出纳。那幢二十二层的大厦里,现在驻扎着数十家大大小小的公司,要找出她在哪一家公司并不是难事,但她的工作我不感兴趣。稍有些经验的人都知道,在那些公司里上班的职员,工作时大多戴着一副虚伪的面具,你根本不要指望在那里看到一点真实的东西。
我很庆幸她是个会计,否则,她上班的时间,我只能像个傻子一样呆坐在野渡无人咖啡吧里,浪费时间。她去银行给了我观察她的机会,我骑着一辆刚买的电动车,跟她相距七八米的距离,有时候她被红灯拦下,我还能把电动车骑到她身边。那时候我们离得很近,我甚至可以闻见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我贪婪地大口呼吸,让香气在我的胸腔里尽量多地停留些时间。
这种香气我并不陌生,但我却回忆不起来我身边的哪个女人曾用过这种香水。这似乎印证了我的预感,这女人真的曾经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而且扮演过非常重要的角色。
我相信我的坚持一定会为我寻找到答案。
她去的银行是玉带南路肯德基边上的交通银行,离公司大约二十分钟的车程。玉带南路肯德基的生意红火,似乎不管什么时候店堂里都坐满了食客。肯德基门前的停车场根本容纳不下那么多车辆,所以,自行车摩托车一直停放到了边上交通银行门前。
那个女人习惯把摩托车停在肯德基另一侧,那是一家服装专卖店的停车场。停车落锁之后,她会掀开车座,将头盔放进去,然后挎着一只暗红色的包慢慢往银行那边去。
我在跟踪她的最初十多天里,几乎没有任何收获,只是有两次,我眼睁睁看着她从银行里出来,进去时软软的挎包变得鼓鼓囊囊。她的挎包个头挺大,完全可以装得下一个两月大的孩子,这多少和她的人有点不相配。
我一点都不怀疑鼓囊囊的包里那时装满了成捆的人民币,如果我是一个流窜的凶徒,我可以很轻松地在经过她身边时,夺下她的包扬长而去。就在我心里为她捏了一把汗的时候,她倒显得比平时还要悠闲,在回到停车的地方时,还转身进了那家服装专卖店。
我猜想她一定是个马大哈型的女人,这样的女人适合让有钱的男人给养起来,做会计,而且是出纳会计,危险了点。
后来我再跟着她,看她从银行里出来,我的目光都会不自主地盯着她的挎包。我知道我不会打她包里钱的主意,但还是隐隐有种期待,诱惑本身比它的结果更让人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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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她去完银行并不急着回公司,而是开着摩托车去附近的一些商场超市,有时候买些吃的,有时候给自己买件衣服。她买的衣服虽然都带牌子,但大多是些中档货,这也挺符合她的职业。如果她花钱大手大脚买的都是名牌,那她这个会计当得就危险了。
她站在镜子前左右端详,一副顾盼生姿的模样,这时,我会远远地注视着她。你不得不承认她是个很有品味的人,她看上的衣服不见得多么时尚,但显然挺适合她。现代城市里漂亮女人实在太多,你看得多了,眼睛与神经都会变得疲劳,因而丧失男人特有的敏锐。所以,漂亮女人如何表现自己的特质,便显得尤为重要。
我喜欢那种成熟的女人,所以我注意到了她高耸的胸和浑圆的臀部,还有她那一头酒红色微微弯曲的长发。我喜欢优雅的女人,所以我观察到她走起路来迈的都是半个猫步,屁股还一扭一扭的,但幅度不大,扭得恰到好处。女人身上我最喜欢看的是那种匀称高佻的双腿,她偏偏在那段时间里几乎每天都穿裙子,而且每天更换腿上的丝袜。
我的理智告诉我这些都是巧合,但太多的巧合却不得不让人怀疑。
在我现在生活的这座城市里,你每天都会遇到很多不同的女人,你不能确定在将来的某个时候,你会和其中一个相识,并且发生各种不同的故事。但你一定不会感受到我此刻心底那巨大的疑惑。我不能确定的,是我的过去。
还是回到街上,我跟踪那个符合我审美趋向的女人。
她利用工作时间逛商场的次数不是很多,而且一般局限于两条街以内,因而耽误的时间不是很多,所以,她在公司里应该还算一个合格的员工。从银行回到那幢大厦里,一般她都不会再出现,直到下班时间。这样,我当然也用不着继续呆在那家小咖啡吧里,我还有很多别的事要做。
在八月中旬的一个早晨,我从唐风小区跟随那个女人来到野渡无人咖啡吧,在临街的座位上坐了三个多小时,不知道喝了几杯咖啡。那个时尚女孩远远地坐在一个角落里,老用眼角的余光瞟我,当我的目光迎上她的时,她又会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将手中捧着的一本小说翻过一页。
这天大厦里的女人并没有出现,我告诉自己,会计也不用天天去银行,但心底还是隐隐有些失望。我最后呷一口杯中的咖啡,站起来去和时尚女孩告别。
“你是个勤劳的小蜜蜂,我很少见到不爱睡懒觉的小姑娘。”我说。
这些日子我差不多都是准时八点钟踏进这家咖啡吧,每次时尚女孩都已经坐在了这个角落里。在我们这城市里,全天营业的咖啡厅不多。
时尚女孩照例笑眯眯的样子,这时,一缕阳光透过窗帘折射进来,正好落在她的脸颊上,我看见她的皮肤紧绷而光滑,一些细小的光影,在鬓角下一缕纤细柔软的汗毛间滚动。
“也许是因为我每晚睡得早的缘故。”她合上手上的书,夸张地揉着太阳穴,好像这一上午她看书看得有多疲惫,“早点睡养皮肤,你这肯定知道。
“城市的夜晚才有真正的生活,你这么年轻,不会不喜欢夜晚吧。”
她耸耸肩,这姿势有些生硬,但很可爱:“我是个好孩子,只有坏孩子才喜欢黑夜。”她盯着我,“你不会是被我的外表迷惑了吧。”
她的样子确实不像个好孩子,金黄的头发乱糟糟得堆在头上,看起来却井然有序,黑色的T恤紧紧裹住饱满的身体,肥大的牛仔裤耷拉在脚面上,笨拙粗犷的褐黄色大头皮鞋,还有身上跟我等待的女人全不相同的香气。
我微笑,尽量让她感觉到我那种欣赏的眼神。
“只有上了岁数的老头才会歧视时尚与前卫,你是不是把我当老头了。”
“老头怎么会喜欢夜晚。”她呵呵地笑,“老头也不会到我这里来。”
“有句名言说得好,人这辈子的生活质量跟醒在夜里的时间成正比。”
“是你自己说的吧。”她歪头盯着我,“从你的话里我怎么听出了点诱惑的味道,你别忘了,我可是个好孩子。”
我哈哈一笑,伸出手去想拍拍这孩子的脑门。手伸出去了又觉得不妥,面前的小姑娘看起来只有二十左右,我至少比她大十岁,但她已经认为我是在诱惑她了,这时候实在不宜做出任何亲昵的举止。
我离开野渡无人走在街上的时候,心里真觉得有些好笑。我并不认为时尚前卫的人都是坏孩子,但好孩子肯定不会穿成那样。还有她居然觉得我在诱惑她,我在诱惑一个比我足足小了十岁的女孩——现在的孩子都不单纯了,我感慨万千,可后来想想我似乎真的在诱惑她。
我情绪有些低落,赌气似的加快脚步。这时候已经到了午饭时间,但我喝了一上午的咖啡,此时饿意全无。我想到下午还有别的事要做,所以,现在我必须赶到解放路旁边的海丰巷里。
海丰巷是海城有名的旧货市场,但那里卖的东西有很多都是全新的,而且,你在那里经常可以找到些非常新奇的玩意儿。
我去那里要找的玩意儿,当然也跟我窥探的女人有关。现在十多天过去了,我还只是远远地注视着她,这样下去我根本触及不到事情的真相。而让我头疼的是偏偏我又不愿意走到她的身边去,这样,如何真正窥探到她的真实生活便成了摆在我面前的难题。
幸好我有很多独坐思考的时候,人的智慧在任何条件下都能发挥巨大的作用。我已经有了详细的计划,现在,我只需要有一个机会。
我说过,她是个马大哈型的女人,她会拱手把机会送到我面前的。我现在要做的,便是去一趟海丰巷旧货市场,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便不至于错过。
那个上午,我坐在野渡无人咖啡吧里构思这个计划时,忽然真实地感觉到了一种冲动。因为女人而冲动,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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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她去完银行并不急着回公司,而是开着摩托车去附近的一些商场超市,有时候买些吃的,有时候给自己买件衣服。她买的衣服虽然都带牌子,但大多是些中档货,这也挺符合她的职业。如果她花钱大手大脚买的都是名牌,那她这个会计当得就危险了。
她站在镜子前左右端详,一副顾盼生姿的模样,这时,我会远远地注视着她。你不得不承认她是个很有品味的人,她看上的衣服不见得多么时尚,但显然挺适合她。现代城市里漂亮女人实在太多,你看得多了,眼睛与神经都会变得疲劳,因而丧失男人特有的敏锐。所以,漂亮女人如何表现自己的特质,便显得尤为重要。
我喜欢那种成熟的女人,所以我注意到了她高耸的胸和浑圆的臀部,还有她那一头酒红色微微弯曲的长发。我喜欢优雅的女人,所以我观察到她走起路来迈的都是半个猫步,屁股还一扭一扭的,但幅度不大,扭得恰到好处。女人身上我最喜欢看的是那种匀称高佻的双腿,她偏偏在那段时间里几乎每天都穿裙子,而且每天更换腿上的丝袜。
我的理智告诉我这些都是巧合,但太多的巧合却不得不让人怀疑。
在我现在生活的这座城市里,你每天都会遇到很多不同的女人,你不能确定在将来的某个时候,你会和其中一个相识,并且发生各种不同的故事。但你一定不会感受到我此刻心底那巨大的疑惑。我不能确定的,是我的过去。
还是回到街上,我跟踪那个符合我审美趋向的女人。
她利用工作时间逛商场的次数不是很多,而且一般局限于两条街以内,因而耽误的时间不是很多,所以,她在公司里应该还算一个合格的员工。从银行回到那幢大厦里,一般她都不会再出现,直到下班时间。这样,我当然也用不着继续呆在那家小咖啡吧里,我还有很多别的事要做。
在八月中旬的一个早晨,我从唐风小区跟随那个女人来到野渡无人咖啡吧,在临街的座位上坐了三个多小时,不知道喝了几杯咖啡。那个时尚女孩远远地坐在一个角落里,老用眼角的余光瞟我,当我的目光迎上她的时,她又会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将手中捧着的一本小说翻过一页。
这天大厦里的女人并没有出现,我告诉自己,会计也不用天天去银行,但心底还是隐隐有些失望。我最后呷一口杯中的咖啡,站起来去和时尚女孩告别。
“你是个勤劳的小蜜蜂,我很少见到不爱睡懒觉的小姑娘。”我说。
这些日子我差不多都是准时八点钟踏进这家咖啡吧,每次时尚女孩都已经坐在了这个角落里。在我们这城市里,全天营业的咖啡厅不多。
时尚女孩照例笑眯眯的样子,这时,一缕阳光透过窗帘折射进来,正好落在她的脸颊上,我看见她的皮肤紧绷而光滑,一些细小的光影,在鬓角下一缕纤细柔软的汗毛间滚动。
“也许是因为我每晚睡得早的缘故。”她合上手上的书,夸张地揉着太阳穴,好像这一上午她看书看得有多疲惫,“早点睡养皮肤,你这肯定知道。
“城市的夜晚才有真正的生活,你这么年轻,不会不喜欢夜晚吧。”
她耸耸肩,这姿势有些生硬,但很可爱:“我是个好孩子,只有坏孩子才喜欢黑夜。”她盯着我,“你不会是被我的外表迷惑了吧。”
她的样子确实不像个好孩子,金黄的头发乱糟糟得堆在头上,看起来却井然有序,黑色的T恤紧紧裹住饱满的身体,肥大的牛仔裤耷拉在脚面上,笨拙粗犷的褐黄色大头皮鞋,还有身上跟我等待的女人全不相同的香气。
我微笑,尽量让她感觉到我那种欣赏的眼神。
“只有上了岁数的老头才会歧视时尚与前卫,你是不是把我当老头了。”
“老头怎么会喜欢夜晚。”她呵呵地笑,“老头也不会到我这里来。”
“有句名言说得好,人这辈子的生活质量跟醒在夜里的时间成正比。”
“是你自己说的吧。”她歪头盯着我,“从你的话里我怎么听出了点诱惑的味道,你别忘了,我可是个好孩子。”
我哈哈一笑,伸出手去想拍拍这孩子的脑门。手伸出去了又觉得不妥,面前的小姑娘看起来只有二十左右,我至少比她大十岁,但她已经认为我是在诱惑她了,这时候实在不宜做出任何亲昵的举止。
我离开野渡无人走在街上的时候,心里真觉得有些好笑。我并不认为时尚前卫的人都是坏孩子,但好孩子肯定不会穿成那样。还有她居然觉得我在诱惑她,我在诱惑一个比我足足小了十岁的女孩——现在的孩子都不单纯了,我感慨万千,可后来想想我似乎真的在诱惑她。
我情绪有些低落,赌气似的加快脚步。这时候已经到了午饭时间,但我喝了一上午的咖啡,此时饿意全无。我想到下午还有别的事要做,所以,现在我必须赶到解放路旁边的海丰巷里。
海丰巷是海城有名的旧货市场,但那里卖的东西有很多都是全新的,而且,你在那里经常可以找到些非常新奇的玩意儿。
我去那里要找的玩意儿,当然也跟我窥探的女人有关。现在十多天过去了,我还只是远远地注视着她,这样下去我根本触及不到事情的真相。而让我头疼的是偏偏我又不愿意走到她的身边去,这样,如何真正窥探到她的真实生活便成了摆在我面前的难题。
幸好我有很多独坐思考的时候,人的智慧在任何条件下都能发挥巨大的作用。我已经有了详细的计划,现在,我只需要有一个机会。
我说过,她是个马大哈型的女人,她会拱手把机会送到我面前的。我现在要做的,便是去一趟海丰巷旧货市场,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便不至于错过。
那个上午,我坐在野渡无人咖啡吧里构思这个计划时,忽然真实地感觉到了一种冲动。因为女人而冲动,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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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血钞票
傍晚时开车去田园山庄的这个人叫秦歌,他是名刑警,他去田园山庄找一个名叫马南的人。他跟马南差不多能算是朋友,这两三年里,俩人接触挺多,但交情却并不深。每次都是秦歌遇到了什么麻烦,这才想到去找马南帮忙。秦歌有时候也觉得这种逢事烧香的做法不太好,但马南却似乎并不介意,在秦歌流露出些内疚的神色时,他还反过来安慰秦歌。
“大家都说我是个没趣的人,我也觉得自己挺没劲的,所以你没事想要找几个朋友出来聚聚,千万别想到我。”
本来秦歌还想找点机会感谢他,但打了两次电话想约他出来,他在电话里用那种冷冰冰的口气,毫不犹豫地拒绝了,秦歌有时都怀疑电话里的人是不是现实里的马南。两次钉子一碰,秦歌就打消了找他出来的念头,反正下回遇上什么事再找上他,他还是一副不愠不火的样子,该帮的忙照帮,帮完就完,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所以秦歌尽管觉得马南这人挺没劲,但却还挺敬重他。
田园山庄是海城近郊的一片别墅区,因为是几年前建的,所以整个小区规划与别墅的布局户型现在看都不理想,当海城其它地方的房价像烟花一样一飞冲天,它却像老太太爬楼,虽然也在往高处走,但却走势缓慢。直到两年前小区的业主差不多全部换了一批新人,房价才真正一路飑升。这时候,马南已经成为那里新一批业主中的一员,他差不多是在房价飑升前最后一刻,才毅然出手。
所以马南虽然不算有钱人,但却能住在已经寸土寸金的田园山庄里。
秦歌第一次见到马南的时候,还不知道他是个作家,那时候,他已经连续读了他三本悬疑小说。秦歌好多年不看书了,那次他值夜班,跟一个女同事借了本小说,打算用它来打发漫漫长夜。没想到这一看就算看进去了,还有些不可收拾,没过两天自己跑去书店买了两本马南的小说。
他那时根本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跟那位作家扯上什么关系。
后来,秦歌知道了马南就是那种所谓的自由撰稿人,他没有工作,靠稿费生活。一般人印象里的作家都挺清贫,但马南显然过得很滋润,购买田园山庄的别墅便是证明,至少秦歌便买不起。马南的书在市场上挺畅销,据说每本的印数差不多都能过十万,而他每年至少出版两部小说,这样的收入想不迈进小康都难。
马南除了写作,还在海城两所大学里兼了两份客座讲师的差事。因为当时对马南颇为好奇,秦歌还利用职务之便,分别去那两所大学里听了他两节课,一节课上马南说的是中国近代服饰的特征与演变,另一堂课他又在讲美学的研究范畴应该以人的生命活动作为对象。秦歌在下面听得云山雾罩,他呆呆盯着台上侃侃而谈的马南,实在想不明白,他脑袋里怎么装得下那么多高深莫测的东西。
这天秦歌赶到田园山庄,差不多已经十点了。他也知道这么晚来找马南有些不合适,但事关重大,他受刑侦队所有同事的委托,专程去找马南,希望从他那里解开一个最关键的疑团。既然身负重托,秦歌便顾不上礼貌,何况,在秦歌印象里,作家都应该在夜晚工作,马南当然也不例外。
但这晚偏偏他吃了闭门羹。
田园山庄的主体建筑是几排连体别墅,每户都有一个开放型的庭院。马南的家在连体别墅的东南角,秦歌把车停下,探头往外看一眼时,黑漆漆的窗户让他不禁有些犹豫。但想了想,他还是下车去按门铃。
马南虽然已近三十的岁数,却至今未婚,秦歌想只要他今晚没带个小姑娘回来过夜,便没有什么不方便的。而把马南跟任何一个小姑娘扯到一块儿,秦歌都觉得是件挺滑稽的事,他想,哪个小姑娘嫁给马南,不出三年,就算闷不死,也得憋出抑郁症来。
门铃响了好一会儿,秦歌等得不耐烦,但这么晚上门,终究有些气短,便耐心等着。接着,他看到楼上的窗户里面灯亮了,他吁了口气,把脑袋往对讲门铃跟前凑了凑,很快,里面便传出马南的声音。
“什么人,有什么事。”马南的声音非常僵硬,明明是一句询问的话,却说得斩钉截铁,摆明了就是要告诉来人不受欢迎。
“秦歌,有事找你帮忙。”秦歌知道马南说话风格,所以也不介意。
那边沉默了一下,然后才道:“今晚我有身体有恙,你明天再来吧。”
秦歌心里嘁一声。“身体有恙”——瞧瞧这书呆子,但凡是个正常人就说不出这种话来。他有心讥讽他两句,但想想今晚来有求于他,便忍不住不说。
“我有急事,十万火急人命关天的大事,你让我进去跟你说。”
“我已经睡了,我不习惯一晚上脱两次衣服。”
秦歌又忍不住嘁一声,这回还嘁出声来,心说一晚上脱两次衣服就能把人累死呀,亏他能想出这样的理由来。
“跟你说,我这次可以受了咱们领导重托,我完不成任务,今年一年的奖金就全没了。你只当是帮兄弟一把,给我把门开开。”
“那是你的奖金,跟我没关系。”马南说。
秦歌心道这书呆子看来并不糊涂,他眼珠转了转,开始利诱他。
“你不是说想去看看海州双龙井挖出来的汉代女尸吗,我明天去局里开个证明,咱们一块去。”  “双龙井女尸昨天已经对外展出了,你别骗我。”
秦歌皱眉,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往后退一步,中气十足地大声道:“我说马南你给我听着,你要是再不开门,我就往里闯了。你别忘了我是警察,我怀疑你屋里藏着未成年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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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的话还没说话,门铃对讲器里传出“喀嚓”一声响,接着就再没了声息。秦歌呆了一会儿,有些恼火,利诱不成,威逼又行不通,这家伙真是软硬不吃。他再按门铃,里面没人应答,后来他重重一脚踹在大门上,头抬起来冲着窗户大声叫。
“马南你别以为脑袋缩被窝里我就没办法,你要是还能喘气就给我把门打开,要不我可就开骂了。当这么多年警察,碰到歹徒还能动回拳头,这骂人的机会可没多少。我给你两分钟时间穿衣服,我活动活动舌头,你要再没动静,就算成全我过把骂人的瘾了!”
秦歌语无伦次叫了半天,楼上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我求你了马南给我开开门吧,要不是公事,你就雇八个人抬顶轿子去接我,我都不来你这鬼地方,我这不是身不由已吗……”
正说到这儿,身后传来一声大喝,小区的俩保安晃着电筒和橡胶棍往这边直冲过来。他们把秦歌一前一后夹在中间,还喝令秦歌举起手来。
秦歌觉得这词儿挺熟,他瞪着面前那个秃头的保安,没好气地道:“深更半夜你们瞎嚷嚷什么呀。”
“到底谁在瞎嚷嚷,你再不老实送你去派出所。”
“不麻烦了,我就是警察。”秦歌知道今晚不可能在马南这里得手了,也不能跟保安纠缠,传出去会有损我公安干警的形象。所以,他再冲着楼上窗口大喊一声,“马南,算你厉害,我明天再来。”
俩保安慑于秦歌的气势,又摸不清他的路数,站那儿有点发懵。秦歌转身正打算往车那边去,这时,门边的门铃对讲器里传出马南的声音。
“再见。”
秦歌觉得肺都要气炸了。
这晚的两个客人,酒又喝高了,而且特别抠门,两个人只找了小棉花一个小姐。小棉花心里尽管一百个不高兴,心里已经开始骂娘了,但被他们搂过来或者抱住跳舞时,脸上还得挤出笑容。
“不管做哪行,都得有点敬业精神,小姐们更应该有职业道德。”这是娱乐中心领班常跟她们说的一句话。
什么狗屁职业道德,小棉花想要是换个地方,她啤酒瓶子就能砸这俩男人脑门上。可在这里不行,不是因为想要那点小费,还因为领班的心狠手辣。领班据说年轻时跟了一个黑道人物,后来虽然没有嫁给那男人,但这城市里大大小小的混混们见了她都还叫她一声“二嫂”。这娘们平时对待小姐还算不错,但她认死理,要是哪个小姐跟客人发生争执,她翻脸比翻书快,当着客人的面,大耳光就能扇小姐脸上去。
小棉花几次动过离开这里的念头,但离开这里她还得做小姐,别的场子生意还未必如这里好。小棉花有空的时候就会乱想,想的最多的就是银行里的存款。她盘算着只要再过半年,就能攒够一幢小楼的钱,那时她就能带着钱回家,守着丈夫孩子老老实实过日子了。这样的念头是万能药,吃了就能百病不侵刀枪不入。很多小姐们都是靠着它去祸消灾,在这城市里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
那俩醉鬼客人一直折腾到下两点,才扔下两百块钱晃晃悠悠地走了。小棉花攥着那张纸币,觉得身上好多地方都酸酸地疼。她去换衣服的时候对着镜子仔细看了看,发现身上好几个地方都被捏青了。
今晚心情不好,小棉花离开娱乐城脸还拉得跟茄子似的。本来她每晚回去,都会等另一个顺道的小姐一块儿搭伙,这样可以省一半的车钱,但今晚那小姐先走了,这更让她感觉郁闷。娱乐城离她住的地方大约二十分钟,打车得三十多块钱。小棉花坐在车上觉得心里酸酸的,她得被人摸多少下才能赚来这每晚的车钱啊。现在这个社会,不管你做哪行都需要成本,就算做小姐也不例外。
车子在巷口停下,小棉花下了车忽然警觉地往身后看了看。这时候她有些不安,觉得好像自己正被人偷窥着。这条小街上已经没几个人了,小棉花没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远处的几条人影这时离她至少有百米之遥,他们不可能对她构成任何威胁。
还是早点回家吧,回家躺下睡一觉,明天还得继续赚那幢小楼的钱。
穿过小巷用了不到十分钟,小棉花停在了租住的平房门前。她掏钥匙开门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她的全身一紧,接着整个后脊都凉了下来。城市里风传一些没人性的歹徒专劫走夜路的小姐,劫完财还要劫色,劫得不开心,他们能把小姐的命也给劫了。
小棉花在脚步声抵达自己身后时,蓦然转身,手里的小拎包已经带着响儿砸过去。身后的黑影敏捷地躲开了,一伸手就掐住了她的脖子。
“几天没见,你这娘们长本事了。”一个沙哑的声音恶狠狠地道。
听这声音,小棉花差点没晕过去。她现在宁愿自己碰上劫道的歹徒,不管劫财劫色她都心甘情愿,因为那些都是一次性的活儿,歹徒劫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下回肯定不会再来骚扰你。但掐住她脖子的这男人,却是个真正的无赖,这两三年,他像一坨狗屎粘上了小棉花,她想甩都甩不掉。
小棉花被掐得喘不过气来,那男人另只手已经夺过了她手上的钥匙,开了门进去,一使劲,就把小棉花扔床上去了。没等小棉花坐起来,他就像座山一样压到了小棉花的身上。
这个男人在小棉花身上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最后瘫软下来,满身满头都是汗。他抓起枕头胡乱在光光的脑袋上抹一把,顺手丢到一边,然后躺下来不住喘粗气。小棉花拽过毯子想盖住身子,那男人一把扯过去,随手丢到了地上。
“你今晚就给我光着,多长时间没找你了,兴许呆会儿我还有兴趣呢。”
“二贵你个狗杂种,阎王爷怎么还没把你收去。”
“阎王爷倒是想收我,但又怕你想我,所以给我留了条活路儿。”
小棉花住了嘴,知道这种无耻的男人已经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甭管你说什么,他都当是对他的鼓励。小棉花闭上眼睛,已经决定今晚再不跟这男人说任何话。
“前两天家里捎信来了,说我们家那死鬼快不行了,让我回去一趟。”男人翻了个身,面朝着小棉花,“我正琢磨要不要回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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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棉花赌气地闭上眼睛。
“你说村里人都知道咱俩在海城,我回去了,你们家那瘸子还不得问我你的情况啊。这会儿没事,你倒教教我该怎么说。”
“你爱怎么嚼那是你的事。”小棉花想忍没忍住。
“你真就不怕你们家那瘸子知道你现在干的事?”叫二贵的男人眯着眼嘿嘿一笑,“还有你那老娘,还有你那两个弟弟。”
小棉花沉默了。
二贵再嘿嘿地笑,一只胳膊就横过来,压在了小棉花的胸前,说话的语气就带了些施舍的味道:“你放心,咱俩小时候扮家家还装过夫妻,那会儿我就偷偷喜欢你了。现在咱们村就咱俩在海城,我们又都这样了,我不照顾你谁照顾你。我回去就跟你那瘸子老公说你在跟人做生意呢,而且做的都是大买卖。等你攒够了钱,就要接他到城里来享城里人的福了。”
小棉花又气又急,抓起二贵的胳膊就送嘴边去了。这一口下去,二遗疼得叽哇叫,整个人都要跳起来。他一巴掌重重地扇在小棉花脑门上,嘴里骂道:“你个死娘们,我说你在城里当鸡你就满意了。”
小棉花实在不想再跟他说什么了,二贵以前在村里就出了名的油腔滑调,所谓三斤鸭子二斤半嘴,指的就是这种人。再加上小棉花有把柄在他手上,这一年多他没少拿这事儿要挟小棉花。小棉花知道除非他死了,否则他不会放过自己,所以,跟这种人不仅没道理可讲,而且你还得顺着他,让他满意。但今晚小棉花实在控制不住自己,心情本来就不好,一肚子酸水等着猫在被窝里淌,现在这个无耻的男人得了便宜还卖乖,她一股热血冲上脑门,心里头就有了悲壮的念头。
这世上破罐子破摔的女人多了去了,也不在乎多我一个。她想。
二贵还在那儿骂骂咧咧,小棉花趁他不备,抽冷子一脚踹他小肚子上。二贵从床上倒摔下去,撞翻了墙边的衣裳架子,在地上蜷了半天才爬起来。小棉花顺手抄起一个枕头横在身前,向逼近她的男人大声地叫:“你要再过来,我跟你拼了。”
“你个臭婊子真是不想活了,有本事你大声叫,把街坊邻居都叫起来,看看你这婊子是怎么做生意的。”
小棉花双臂就僵硬了些,举在手里的枕头也往下垂了垂。
二贵捂着下身,还那儿龇牙咧嘴喘粗气。小棉花其实这时心底已经怯了,她在想用什么办法可以打发走这个瘟神,没留神二贵手一挥,把枕头打到一边,然后整个人再次扑了上来。
这男人别的本事没有,打女人倒是行家,几个照面,小棉花被他从床上踹到了地上,然后没头没脸就是一顿拳脚。小棉花已经被他打得神志不清了,脑子里只想着明天还得去娱乐中心上班,所以拼命护住脑袋,身子蜷成一团。
就这样,二贵还是过足了瘾这才住手。他冲着蜷在地上不动的小棉花啐一口,本来还想再在小棉花身上发泄一下的,现在可能也有些意兴阑珊。他贼眉鼠目地四处看了看,捡起小棉花的小拎包,打开,翻出钱包后把拎包掷在地上。钱包里没多少钱,他把几张纸币捏在手里搓了搓,嘴里骂道:“人家当小姐你也当小姐,一晚上就挣这么点钱,不用看也知道,你肯定是个坐冷板凳的货。”
小棉花从胳膊缝里看到二贵手里的钱,那是她今晚从两个醉鬼客人手里赚来的。这时候,她忽然有了一种杀了面前这男人的冲动,哪怕明天自己就被公安抓去给毙了。
二贵把纸币揣进兜里,盯着小棉花看了会儿,最后再踢她一脚,嘴里嘟嘟囔囔又骂了句什么,悻悻地转身扬长而去。
小棉花挣扎着站起来,先去把门关好,然后趴床上就“唔唔”地哭开了。开始声音还压低了尽量在嗓子眼里晃悠,后来越哭越伤心,那些呜咽声便像蒲公英,一阵风来便四下里散开了。
不知道哭了多久,她哭得累了,身子被醉鬼客人捏过又被二贵揍过,这会儿更是隐隐地痛。她想起身到镜子前看看脸上有没有挂彩,但身子软绵绵的使不出一点劲来。后来她抱着枕头有点迷糊,好像做了一个梦里,梦里的场景跟人都很模糊,她什么都没记住,只知道自己在梦里流了泪。
她醒过来的时候,以为自己一定睡了很久,可外面的天还是黑的,怀里的枕头还是冷的。她有片刻的恍惑,不知道身在何处也想不起来自己究竟是谁。紧接着,她听到了敲门声。
“笃——笃——笃。”
声音很轻,节奏很缓慢,但在这寂静的夜里,听起来却多了几分诡异。
小棉花悚然一惊,全身的汗毛都倒竖起来。所有现实的记忆此刻纷沓而至,她想到了不久前还在殴打自己的男人,她第一个念头就是二贵去而复返。但二贵那种无耻的男人敲门怎么会这么轻柔,还有,他今天已经从她这里得到了他想要的,按照惯例,他应该隔上一段时间才会再次出现。
那么,除了他,谁会在这么晚来敲门呢?
“笃——笃——笃。”
敲门声再度响起,依然那么轻柔,这次还透着几分执着。
小棉花横下一条心,既然人家已经找上门来,再怕也得去面对。至少,她该隔着门问来人是谁,如果苗头不对,那扇门应该还可以抵挡一阵子,她可以利用这时间打电话报警。
小姐们虽然都挺不愿意跟警察打交道,但关键时候,还得指望警察同志。
小棉花踱到门边,颤声问:“谁?”
“我。”来人很爽快地答应。
小棉花愣一下,听出来人不是她熟悉的任何一个人,但这声音又略有些耳熟。这一刻,她拼命地想,很快脑子里就现出一个削瘦的年轻人来。
——阿拉丁神灯。
“魔鬼并不都像传说里那样狰狞可怖,也许我就是来自地域的恶魔,而且,我这个恶魔像神灯里的魔鬼一样,可以满足你的愿望。”
这是那个青年人那天晚上对她说的话。这时,小棉花忽然真的有了一种渴望,她想告诉那青年人,她的愿望就是让一个名叫二贵的人立刻死去。
这回,她如愿了,她打开门,不仅看到了那个青年人,还看到了他手上两张带血的钞票。她从两个醉鬼客人手里接过它们,后来又被二贵从钱包里抢走,现在,它们赫然出现在那个年轻人的手中。
小棉花接过带血的钞票,知道有些事情真的已经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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