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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剧场】《淑女之家》作者:马雨默(鬼马星)网络版 好好看哦,推荐!完结

楔子
  
  简东平最后一次看见周谨是在2007年5月7日
  那天是星期五,他开着他那辆北京吉普从浙江山区风尘仆仆地赶回上海,正碰上下大雨,又时近傍晚,路面交通堵得厉害,由于他所滞留的位置离家至少还有二十多公里的车程,他决定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于是等到前面的车队稍有松动后,他便把车开出大马路,拐进了一条相对较冷僻的小道,他在一家便利店门口停下,在店里买了一杯热气腾腾的速溶咖啡后,便悠闲地坐在玻璃窗前欣赏着外面的雨景。他的车被大模大样地停在雨里,当他正在庆幸这场大雨可以帮他省下一笔洗车费时,忽然,一个男人引起了他的注意。大雨中,那个男人穿了件褐色西装正鬼鬼祟祟地趴在他的车窗上向里张望。
  难道是小偷?他的心一紧。
  “喂,外面停的车是你的吗?你快去看看!”便利店的店员似乎也发现了那个男人,她紧张地提醒他。
  简东平起身推门走了出去。他的车距离便利店大约五、六米,他走出店门的时候,便利的店的自动玻璃门还响亮地发出“叮”的一声,他原以为这些响动已经足以惊动这个胆大妄为的小偷了,但谁知,小偷对外界环境竟然全不关心,他继续趴在车窗前张望。看来没什么经验,是个初犯,简东平心想,他禁不住从背后打量这个小偷,西装太大,显得身材很小,很不合身的西装下面配的是一双白色运动鞋,穿运动鞋大概是为了行窃之后能迅速逃跑吧,鞋的尺码很小,至少在男人中属于特小型,也许是个孩子,简东平想到这里,紧张的情绪稍微有所缓解,他不喜欢跟人发生争斗,如果对方只是个一时起贪念的孩子,他决定把对方吓走了事。
  他上前拍了拍小偷的肩,对方立刻转过身来,虽然时近傍晚6点,又是雨天,室外的光线非常有限,但便利店射出的一片白光还是让简东平把眼前的这个人看得清清楚楚。那张经过精心化妆的怪异的脸差点让他倒退一步,他没想到,眼前这个脸上粘着小胡子,男装打扮的“小偷”竟然是他旗下的专栏女作者周谨。
  简东平在《信》周刊共负责两个版面,其中一个是旅游见闻版。三个月前,简东平在自己的电子邮箱陆续收到了周谨的投稿。周谨的文章短小精悍,充满情趣,写的大都是她在投宿小旅店的所见所闻。周谨在电子邮件里自我介绍说,自从大学毕业后,她就一直边打工,边在全国各地旅游。简东平觉得她文笔流畅,视角独特,便约她写专栏。至今,周谨的专栏《我的小旅店游记》已经连续登载了8期了,大家反响都很好。
   “嗨!简编辑。”她若无其事地朝他笑了笑,见他盯着她看,便娇媚地推了他一把,“哎呀,你看你,老是这么看人家,人家都不好意思了。”
  完全是她一贯的撒娇口吻。
  简东平真不明白这个一看见男人就忍不住要作出亲昵之态的女人为什么要在脸上粘上假胡子,穿着这身难看的西服在大雨里窥视他的车子。一时间,他怀疑自己遇见了精神病患者。
  “周谨,你在搞什么鬼?我差点没认出你。”他说。
  她没有回答他,而是抬头看看天色说了一句:“啊,今天的雨可真大啊。我都快成落汤鸡了。”便匆匆奔进了便利店。
  简东平尾随其后。
  “你们认识?”店员疑惑地看着他们两个。
  “我们是朋友。”简东平简短地答道,随后便回到自己的座位继续喝咖啡。
  周谨在便利店里兜了一圈,最终买了一支带猫咪头的棒棒糖和两支色彩斑斓的圆珠笔。大概从这个男性躯壳中冒出的纯女性声音已经店员搞晕了头,更何况,她买的还是那么孩子气的东西,这更让店员万分疑惑,所以她结账的速度慢了好几拍,只顾看周谨了,但后者却毫不介意,甚至还有些得意洋洋,简东平简直怀疑她这么穿是在故意引起别人的注意。
  “你今晚要去演戏还是参加化妆舞会?你现在看上去真象《雷雨》里的周冲。”她在他身边坐定后,他打量着她笑道。
  “演戏?”她笑了笑,“一半对一半吧。”
  简东平刚想问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便又开了口。
  “简编辑,等会儿送我一程吧。”她说。
  “没问题,你要去哪里?”
  “辛程路。”
  “好像离这儿不远。”简东平想,如果不堵车的话,开过去大概15分钟就够了。
  “远是不远,就是不方便。我本来乘车在同一个站头换乘57路就行了,但到了之后才发现57路车站已经搬走了,问了好几个人都说不知道。而且现在下那么大的雨,想打个车也打不到。”她说到这儿,烦恼地嘀咕了一句,“怎么偏偏选了今天。”
  你这副鬼样子去问路,人家不被你吓走就算不错了,简东平心道,随后他又想,这么说来,她刚刚窥视他的车,大概是想让他送她。可是她怎么会认识他的车?
  “你认得我的车?”简东平问道。
  “是啊。我记得你的车牌。”
  可是,他只用车送过她一次。
  “你的记性可真好。”简东平道。
  “我有数字记忆强迫症。”她说。
  简东平还从来没听说有这种病。
  “就是无论碰到什么情况,碰到什么人,都会强迫自己去数数,随后记在脑子里,”见他一脸疑惑,她笑着解释道。
  “能不能举个例子?”
  “我第一次去周刊见你,乘了5站路,走过4个拐角,过了两条横马路,走了10级台阶,你那天穿了一件蓝衬衫,上面有15粒纽扣,你手上戴的一枚戒指有4条横纹,你桌上放了12本杂志、14份报纸、3份地图、14本书,你的书桌上共放有6类东西、你的茶杯里上面有20片茶叶……我差不多就记得这些。”
  简东平目瞪口呆。
  “你上学的时候数理化成绩一定很棒。”他道。
  “哪儿啊,我才不是什么好学生。”她略带忧伤地叹了口气说,“这大概只能算是精神病的一种吧,其实很多东西我并不想记。”
  简东平看了她一眼,他无法想象假如自己的脑子跟她一样,每天都被迫存有那么多无关紧要的数据会怎么样,他想他也许宁愿会去做一次开颅手术,也不愿意碰到什么就数什么,更不愿意去数那些令他不快的东西,更何况还是数什么就记什么。那的确是个痛苦的特长。
  他们在便利店逗留了几分钟后离开。
  简东平载着她穿小路,不到15分钟就来到了辛程路和大同路的口上。
  “这里就是辛程路。你要怎么走?”他问她。
  “辛程路到了?”她手扶着他的肩头向车窗两边张望,声音有些发抖。
  “对,到了,前面是辛程路15号。”简东平看了看马路上的路牌。
  “再往前开一些就好了。是……45号。”她犹豫了一下才说
  简东平又往前开了一小段路才停下来。
  “就是这里了!”周谨的忽然激动地叫了起来。
  他发现辛程路45号是一条蜿蜒曲折的小巷子,巷子很深,从弄堂门口完全看不见里面的住家。简东平知道,这类小巷子通常四通八达,只要一直往里走,就会发现巷子里别有洞天,藏有好几个小区。
  简东平很想知道她如此激动的原因。但他知道她是肯定不会说的。所以他决定什么都不问了。
  “啊,原来在这里。”周谨说着,正准备打开车门,忽然回过头来,朝他嫣然一笑,“谢谢你,简编辑,今天多亏有你。”她说。
  简东平知道她正在朝自己妩媚地微笑,如果她穿女装,那应该还算是个挺有诱惑力的微笑,但此刻,她那两撇怪异的小胡子和湿漉漉的褐色西装却让她的女性魅力显得非常恐怖。
  “想谢谢我,下周的稿子就早点交。”他避开了她的目光,想忘记这张丑陋的脸。
  “放心吧。我会按时交稿的。”她声音清脆地说,接着,她做了一个让他错愕不已的举动,她扭过腰,回身朝他朴来,给了他一个异常热情的拥抱。
  “周谨,你……嗯……未免……也太客气了。”理智告诉简东平现在跟他贴在一起的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挺有魅力的女人,但感官上,简东平还是觉得是有个男人在跟他亲热,所以他心里很抗拒,不知道该推开她好呢,还是随便她去。
  好在她立刻就放开了他。
  “谢谢你,简编辑,今天多亏有你。”她声音发抖地又说了一遍,这回她又补充了一句,“你不知道我等这一天多了多久。我今天真开心。”
  接着,她拉开车门,奔进了辛程路45号那条小巷。
  简东平后来一直记得当时周谨激动的声音,古怪的举动和在大雨中奔跑的情景,他怎么都没想到,这竟然是他最后一次看见她。


2.箱子里的男主人
  
  又是这股味道!
  章玉芬穿过厨房走道的时候,一阵微风把那股让她心神不宁的味道再次送到她的鼻子底下,她不安地在走道里来来回回走了好几遍,想找到怪味的来源,但转眼又闻不到了。它究竟是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的呢?
  这几天,章玉芬每次走过厨房走道的时候,都会闻到一股臭味。这气味让她想到一件她很不愿意想起的事。几个月前,小狗玻璃不知道是得罪了这个家里的谁,被人砸碎了脑袋扔在一个纸板箱里,跟后院的十几箱啤酒和食物混放在一起。当时,章玉芬每次到后院收衣服,都会闻一股跟现在非常相似的味道。后来,当她终于在那堆箱子里找到玻璃的尸体时,发现它已经腐烂了,她还清楚地记得自己当时打开纸板箱那一瞬的感受,那股扑鼻而来的恶臭差点让她晕过去。
  难道是有什么东西死在这里了吗?一定是的。是老鼠、野猫还是野狗?这几天,她一直在心里猜测着,觉得有朵阴沉沉的乌云压在她头上,让她喘不过气来,她决心解决这个问题,再来找找这气味的来源。
  这栋房子虽然很大,有20个房间,但她可以肯定那股味道来自底楼的厨房周围,她刚刚已经把厨房和与之相连的走道都仔仔细细地查过一遍了,但一无所获,现在就只剩下厨房旁边的地下储藏室了。
  储藏室是这个家的禁地,也是女主人沈碧云的私人王国,在那里她存放了很多私人物品,所以平时她很少允许除了她本人以外的别人进入储藏室。自从章玉芬跟着女主人沈碧云搬进这栋大别墅后,除非女主人特别允许,否则她绝不会踏足储藏室。她记得以前沈碧云的大女儿方琪因为偷偷溜进去玩还曾经挨过打。储藏室的钥匙也向来只有沈碧云一个人有,要不是今天上午女主人让她把储藏室里的旧旗袍拿出来晒太阳,她现在手里也不会有这把沉甸甸的大铜钥匙。
  “玉芬,把旗袍箱子拿到院子里去,太阳这么好,正好把那些旧东西拿出去晒一晒。”沈碧云出门的时候把钥匙交到她手里对她说。
  女主人最近身体不好,今天一早又去看医生了,尽管如此,她鼻子却很灵。
  “玉芬,你有没有闻到一股味儿?”
  “可不是?我也闻到了。”
  “你赶紧趁我不在的时候,好好查查,最好在我回来之前,就把这事解决了。我不想等我回来的时候还闻到这股味儿,实在不行,就喷点香水吧。”女主人用一块苏绣丝帕捂着鼻子,皱着眉头说。
  章玉芬知道女主人也在怀疑家里有小猫小狗的尸体。
  现在,女主人出去了,其他人也都不在,章玉芬决定独自到储藏室去好好查看一番。
  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从厨房的柜子里拿出那把大铜钥匙来到储藏室门口。忽然,不知是哪里吹过来的风,她再次闻到了那股味道,难道真的在储藏室里?到底是什么呢?真的会是野猫野狗吗?如果真是它们,那它们又是怎么进入储藏室的呢?她心里充满了疑惑。
  钥匙很灵活,不一会儿储藏室的门就被打开了。
  里面黑洞洞的,章玉芬拧亮了墙上的灯,顺着台阶往下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理作用,她忽然觉得这股味道越发浓重了。她的心突突跳,开始后悔没有把保心丸带在身边了,她实在很讨厌收拾小动物尸体这种苦差事,上次小狗玻璃的尸体后来就是她负责处理的。当时,她手里拿着充满恶臭的箱子,奔出大门的情景到现在还历历在目,想起来就恶心!
  嗨,谁让我是这个家唯一的佣人呢?这种事不是我干还有谁来干?每次想到这里,她就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愤愤不平。
  她带着愤恨、厌恶的心情走进了储藏室的第二道门。
  那气味似乎又重了几分。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绢捂住鼻子,打开了灯,这时候,储藏室里的情景让她惊呆了,她发现储藏室里一片狼藉,她不知道那里面是否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因为上次她进入储藏室已经是几个月前的事了,但是她总觉得不太对头。女主人是个爱整洁的人,不会把每个箱子都打开,也不会把漂亮的旗袍横七竖八地扔在地上,更不会把花瓶碎片扔在旗袍上面。
  难道这里遭小偷了?!一个念头在她脑子里飞快地闪过。
  那股越来越重的气味却让她很快忘了这个猜想,会不会是一条野狗在作祟?因为无意中溜进去,却出不来最后发了狂?但是,回想这几天,她从来也没听到狗的吠叫啊。
  四周一片寂静,她只听到自己的心跳和急促的呼吸声。
  她循着气味四处嗅着,最后,她在一个两米多长,一米多高的铁箱子面前站住了。她认识这个箱子,那是她们搬进这栋别墅时,沈碧云专门用来装雕塑的,当时有人给她的继父著名画家黄亚柳塑了一个铜像,现在,这个铜像就被安放在院子的一角。自从雕塑从箱子里移走后,这个箱子后来一直就是空的。至少几个月前,那里面是空的,臭味怎么会从这里冒出来?难道有东西藏在里面?
  她发现,在所有的箱子中,只有这个铁箱是盖住的。
  她缓缓移近大铁箱,因为气味越来越重,她觉得自己快窒息了。她屏住呼吸,把手帕塞进口袋,腾出两只手来摸到了箱子的把手处,啊!她差点惊叫起来,原来箱子没有上锁,它的两个铁环上竟然插了一根擀面杖!怪不得擀面杖找不到了!前几天,方琪要吃手擀面,她还特地去买了根新的来!是谁把它拿到这里来的?这是怎么回事?
  她来不及细想,把箱盖缓缓打开,这时候,一股异常熟悉的臭味扑鼻而来,她觉得头晕目眩,心里暗叫一声不好,她站在那里停了两秒钟,努力使自己镇定了下来,她对自己说,这事她早就猜到了,没什么可惊讶的,没什么可怕的,不就是个腐烂的死东西吗!死猫死狗她见得多了,她勉强低下头下……
  她以为自己会在铁箱里看到一条野狗的尸体,但是令她魂飞魄散的是,她看见的竟然一个男人!
  而且,她马上认出了他,他是女主人年轻的丈夫苏志文!
  他说跟朋友一起去香港了,怎么会……怎么会……
  啊!——
  她尖叫了一声,极度的恐惧让她转身就逃,她觉得好像有个鬼魂紧紧跟在她身后要取她性命,她的心都快跳出来了,由于奔得太急,她在楼梯上摔了两跤,她几乎是爬着逃出储藏室的,她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快报警,快报警,一边跌跌撞撞地直冲到客厅的电话机前。
  她喘着粗气,拿起了电话。
  “这里是大同路28号,这里,有,有人死了,快,快点来……”她结结巴巴地说完,放下电话,脚一软,瘫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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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片荒地
  
  “我奇怪,你怎么还没得SARS?”凌戈将筷子敲得餐盘当当响。
  简东平相信,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大可能有人在饭桌上跟他说如此恶毒的话,他当时正在津津有味地吃一盘活炝虾,被无端指责后,他茫然地抬起头看着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红衣女郎问道:
  “你什么意思?”
  “你以为把它们弄醉了吃,它们就不痛苦了吗?它们还活着!你在吃它们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它们的感受?它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她对他怒目而视,口气就像炝虾们的代理律师。
  简东平认识凌戈已经有两年了,当初老爸的好朋友林仲杰警官把她介绍给他的时候,说她忠厚老实,心地善良,他听了这句立刻兴趣大减,因为他知道,通常被人如此评价的女孩都不会太有吸引力。但见面之后,他却惊喜地发现,24岁的凌戈其实是个身高165公分身材苗条的漂亮女孩,皮肤白白,头发长长,说话挺直率,虽然是相亲,她却没有刻意打扮自己,只穿了一件朴素的红色夹克衫和一条牛仔裤。“林叔叔说你很挑剔,如果谈不成,我不是白打扮了吗?”她直言相告,他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大大咧咧的小警花。
 “我奇怪,你怎么还没得SARS?”凌戈将筷子敲得餐盘当当响。
  简东平相信,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大可能有人在饭桌上跟他说如此恶毒的话,他当时正在津津有味地吃一盘活炝虾,被无端指责后,他茫然地抬起头看着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红衣女郎问道:
  “你什么意思?”
  “你以为把它们弄醉了吃,它们就不痛苦了吗?它们还活着!你在吃它们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它们的感受?它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她对他怒目而视,口气就像炝虾们的代理律师。
  简东平认识凌戈已经有两年了,当初老爸的好朋友林仲杰警官把她介绍给他的时候,说她忠厚老实,心地善良,他听了这句立刻兴趣大减,因为他知道,通常被人如此评价的女孩都不会太有吸引力。但见面之后,他却惊喜地发现,24岁的凌戈其实是个身高165公分身材苗条的漂亮女孩,皮肤白白,头发长长,说话挺直率,虽然是相亲,她却没有刻意打扮自己,只穿了一件朴素的红色夹克衫和一条牛仔裤。“林叔叔说你很挑剔,如果谈不成,我不是白打扮了吗?”她直言相告,他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大大咧咧的小警花。
  但接触之后他才发现两人在生活上的分歧不胜枚举,兴趣爱好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别的不说,光说吃饭这件事,凌戈最讨厌吃生食和活888食,她认为这是残忍的暴行,而简东平却特别好吃生鱼片和活炝的海鲜,为了维护各自的饮食观念,他们曾不止一次在饭桌上争论过。
  后来简东平还发现,凌戈可能是他有生以来碰到过的最差的警察,不仅枪法差,武功差、胆子小,特别怕死,还分不清东南西北左和右,有时候还会忘记自己的警察身份,常常因为感情用事,在工作中干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
  简东平被抢白之后,再看看凌戈今天的脸色,他猜她一定又因为工作上的什么失误被领导训过了。
  “你又怎么啦?”他懒洋洋地问道。
  “什么怎么啦?我很好,好得很,再好不过了,再也没比现在更好了,还能怎么好?”她没好气地用筷子戳着餐盘里的一堆豆芽,眼神却直愣愣盯着简东平面前的那盘炝虾。
  “到底什么事?”简东平问道。
  凌戈把头转向别处,像在气运丹田,简东平静静地等着。过了足有一分钟,她才开口:“我被停职了,他们说要让我干文职,说我不适合干刑警。”
  不出所料,只不过这次领导们对她的惩罚好像重了点。
  “你闯了什么祸?”简东平心里暗好笑。
  “嗨,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她说,每次她的开场白是这句话,简东平就有种不祥的预感,通常她认为是小事的,别人必然认为是大事。
  “你干了什么?!”他严肃地问道。
  “上个星期三,我们接到一个女人的报警电话,她说自己把丈夫杀了,于是我跟小王一起赶过去了。到现场后,我们先检察了一遍那里的情况,随后就请求支援。趁这空,我就跟那个女人谈了起来。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凌戈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
  “哦,那你做了什么?”简东平问道。
  “我跟她说那个男人是该杀,杀得好。”
  “还有吗?”
   “我……”凌戈说到这儿突然故作轻松地耸了耸肩,“我陪她哭了。”
  简东平正在吃一块咸肉,听了她的话,那块咸肉应声掉在他的餐盘里。
  “你陪她哭了?”他问。
  “我还问她为什么不逃走?”
  简东平无言以对,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我奇怪,你这种人是怎么混进警察队伍的?停职算是对你不错的了!”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只不过问问她而已,又没真的要放她走,不能私放犯人,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可是,那个男人的确是该杀,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凌戈竟然还理直气壮,同时她没忘记添上一句,“她就跟被你吃的这些活虾一样惨,她还没喝酒呢,受折磨的时候脑子清醒得很!”
  说话间,女警花已经泪光盈盈了。看来这盘炝虾是没法吃下去了。
  简东平招手找来了服务员。
  “帮我把这些虾放在一盘清水里。”他对服务员说。
  服务员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先给它们醒醒酒,等会儿我要放生。”简东平若无其事地说。
  服务员看他的目光,就好像他是一个刚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病人。但最后,他还是以训练有素的礼貌对简东平说:“请稍等。”接着,他拿走了那盘炝虾。
  现在,你总该满意了吧,简东平看着凌戈心道。
  果然,凌戈的口气缓和下来。
  “吃生食不好。”她低声说,接着又问道,“你等会儿去哪儿?”
  “我要去找个人。”简东平说。
  “谁?”
  “周谨,就是你喜欢的那个专栏撰稿人。”
  “《我的小旅店游记》?她写得很好看,你干吗特意要去找她?你们不是一直网上联系的吗?”她好奇地问。
  “我已经有两个星期没联系上她了,我找不到她,所以我想去她家看看。”简东平的脑海里闪过周谨最后留给他印象,大雨中,穿着褐色西装,脸上粘着小胡子,声音微微发抖,奔进辛程路深不见底的小弄堂……他心里隐隐掠过一丝不安,她会不会出事了呢?
  自从上次大雨中见过她之后,她就好像突然失了踪,他就再也没能联系上她,她没上网,电话打不到她,手机也始终处于关机状态,他心急如焚地等到封版的最后一天,终于没办法,只能临时撤下她的专栏,上了一则小广告充版面。做报刊的最怕临时缺稿了,他为周谨的不负责任,言而无信而恼火。但一个月过去后,他的恼怒渐渐变成了不安,她究竟到哪里去了?她会不会出什么事?她突然选择失踪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于是,他终于从抽屉里翻出她以前留给他的地址,决定亲自去她家看一看。
  “我跟你一起去吧。我这几天无聊得很。”凌戈嘟着嘴说。
  简东平看看凌戈,心里觉得好笑,当初是她斩钉截铁地对他说,她不可能嫁给一个不存钱的男人,也不可能嫁给一个每个月有一半日子在外面到处游荡的男人,更不可能嫁给一个吃狗肉的男人,可现在她却老跟他泡在一起,而他呢,虽然一开始就打定主意一辈子当个无牵无挂的单身汉,也从来没想过要跟她进一步发展(即便有也很快就打消了),但还是一有机会就去找她,老是请她吃饭,从外地回来也从来不忘记给她带点当地的土特产……他们两个大概都太寂寞了吧。
  “大不了我帮你开车。我已经学会开车了。”她的兴致忽然高起来。
  “谢谢你,我还想多活两天。”简东平笑道。
  简东平绝对不相信一个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胆小鬼能把车开好。
  周谨给他留下的地址是,金升路254弄3号,从地图上看,这地方是在郊区,简东平粗略地估计了一下,从他们吃饭的饭店驱车前往,至少需要1个半小时,在这段时间,有美女相伴,他觉得也没什么不好。
  “那好吧。”他爽快地答应了。
  凌戈觉得简东平最大的优点就是不抽烟和喝酒,这让他的外表看上去很干净,虽然他算不上英俊,身材也不算高大,但对凌戈来说,干净实在比英俊潇洒重要得多。不抽烟的人,身上自然不会有烟味,也不会动不动就咳痰。
  他们第一次见面,简东平给她留下了极其美好的印象。她还清清楚楚地记得他当时的打扮,秋天,身材瘦长的他上身穿的是件质地轻薄的深蓝色拉链衫,里面一件黑色长袖套衫,黑色长裤,脚上套一双轻便时髦的休闲鞋,那种式样她还从来没在商店里看到过。他手腕上戴一只外表粗狂的运动型手表,小拇指上套着一只白金或者银戒指。他还剪着利落的短发,皮肤干净,没有发青春痘的痕迹,总之,他给她留下的印象是,干净、阳光、帅气。
  不过,交往几个星期后,她就发现两人的生活理念和兴趣爱好实在是大相径庭。她没想到,作为本市数一数二的时尚杂志的主任编辑和记者,每月收入接近万元的他,竟然从来不存一分钱,他还大言不惭地告诉她,他几乎月月光。更令她意外的是,看上去斯文阳光的他竟然经常吃些可怕的东西,河豚、活虾活鱼,穿山甲、猴脑,他样样都吃过,当她得知,他连猫肉都吃过,而且每年冬天还要例行公事地去吃狗肉火锅时,她对他的好感终于烟消云散,她觉得他根本就是个野蛮人,而且,越到后来,她越觉得他理智得不近人情。
  有一次,他们一起看电视,无意中看到一个慈善节目,采访的是本市一个生活困难的外来妈妈,丈夫去世了,自己靠打零工养活三个孩子,由于生活拮据,三个孩子都辍学在家。这个节目是希望观众能够捐款帮助她们母女四人。
  看完节目,凌戈当即决定捐款相助。虽然两百元不算多,但至少也是一份心意。
  “你打算捐多少?”她推推身边的简东平。
  “对不起,一分也没有。”
  他断然的回答让她吃惊。
  “每个月挣那么多钱,连几百元都不肯捐?你也太小气了吧!”
  “既然没能力养,干吗生那么多孩子?一生还生三个,如果她生了50个孩子,有40个得了白血病,10个得了脑瘫,你说到底是救还是不救?想救的话,救得了吗,得花掉多少社会资源?这不是纯粹给社会带来负担吗?所以我不支持这种捐款,她应该为自己不负责任的纵欲承担后果。”他冷冰冰地说。
  虽然他的话听上去似乎颇有道理,虽然他最后还是把钱包交给她叫她随便拿,但他冷酷无情的回答还是让她心寒,她不想跟一个缺乏同情心的人相伴终身,所以后来她就直截了当地向他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对不起,简东平,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我们两个谈恋爱不合适。”她认真地说。
  他看了她一会儿,笑道:“我也正有此意。好吧,既然以后当普通朋友,我就没那么拘束了。来,小凌,我们像兄弟一样亲热一下吧。”
  说罢,他不由分说给她来了个紧紧的拥抱,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你干什么!简东平!你,你想袭警是不是?!小心我……”当时,她气得脸都红了,一时竟想拔枪,却不料发现平时插枪的地方竟然空空如也,她这时才忽然想到今天出门时,把枪放在桌上就走了,怪不得今天一天都觉得有点不对劲呢!她正在心里骂自己粗心大意,就听到简东平在那里跟她说话。
  “抱歉,我跟朋友之间向来亲密无间,尤其是异性朋友,哈哈哈。我还以为每个警察都会武功呢。”说完,他的眼神向她平时插枪的地方一溜,便幸灾乐祸地微笑着离去。
  当时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她真是恨得牙痒痒。但从那以后,他们才算真的熟悉起来。他隔三差五地来找她,他们有时候一起吃饭,有时候一起外出,有时候他也求她办点事,在不知不觉中,凌戈觉得他们两个真的成了好朋友,在她的人生中,还是第一次有一个真正的异性朋友,她觉得这种感觉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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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升路254号,我都没听到过这条路,大概是在郊区吧,她怎么住那么远?”在车上,她问简东平。
  “不清楚。”他的口吻里带了点不确定和不安。
  “她是本地人吗?”
  “不是,她自己说她是广东人,但我听她的口音好像是福建南屏那边的。”
  “你跟她接触也不多吧。”凌戈好奇地问道。
  “不多。”
  “她是个怎么样的人?”
  “很有点女人味。”简东平笑着说。
  “你笑什么?”凌戈觉得他笑得很坏。
  “她第一次来周刊见我,打扮得像什么你知道吗?”简东平回头看了她一眼。
  “像什么?”
  “好像《胭脂扣》里的梅艳芳,我差点要说粤语片对白了。”简东平忽然问她一句,“你看过《胭脂扣》吗?”
  “你当我是土包子吗?我怎么会连梅艳芳和张国荣的《胭脂扣》都没看过?!”因为她家至今没有DVD机或者VCD机,简东平总是时不时拿这事来刺她,凌戈很恼火,但她想到当时简东平跟周谨见面的情景又不禁笑出来,“你是说她穿旗袍?那也太夸张了吧。那时候是几月份?”
  “是二月底,她在旗袍外面还套了件裘皮大衣之类的东西,当然是假裘皮。”简东平说。凌戈忽然发现他的手腕上戴着一只新的白色运动表,就冲那别致的造型,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这家伙为了追求这种不张扬的时髦,果然是花钱如流水,真是对他无话可说。
  “你一共见过他几次啊?”她别过头去,尽量不去想他这令人惋惜的生活陋习。
  “两次,不对,如果算上最后一次应该是三次。”
  “她每次都穿得那么怪吗?”
  “第二次很正常,不过有点土,夹克衫牛仔裤,跟你来相亲时差不多,”他不动声色地又讽刺了她一句。
  “我很土吗?”她气呼呼地问道。
  “是啊,你自己不知道吗?”他毫不留情地说,“你是我见过穿得最土的美女了。”
  美女二字让她的心情立刻多云转晴。
  “她那天也是来杂志社见你?”她问道。
  “No,我在马路上碰见她,她说要去百盛买东西,于是我就送了她一程。她那天兴致很高。”
  “她漂亮吗?”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也许只能算是五官端正吧。”简东平直视着前方说道,“你要知道,凌戈,美女这个称号我不是随便说的,这需要综合很多素质,比如身高、长相、气质、修养、谈吐等等,我觉得她的气质稍微差了点。你懂我的意思吗?”
  “嗯,我懂。”她道。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好像在说,你懂个屁!但是他没说话。他是个文雅的人,粗话只用眼神表达。
  “那她说话正常吗?”她不理他,继续问道。
  “很正常,只是……她说话时喜欢跟对方有身体接触,很爱向男人撒娇。但我觉得这只是她的习惯动作,不是刻意想做什么。”简东平平淡地说,他好像想到了什么,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
  就是说,她跟你说话的时候,跟你有身体接触?还向你撒娇?是男人当然求之不得,乐开怀喽。凌戈想到这里忍不住白了他一眼,想不到他已经注意到了她的表情,立刻笑起来。
   “你又笑什么?”
  他没回答她,却道:
  “凌戈,帮我个忙如何?”
  “什么事?”每当他求她做事的时候,声音总是特别深沉,好像他面前突然多了个麦克风,而他本人一瞬间从一个流行歌手变成了男低音歌唱家,使她不由得不听他的。
  “帮我查一查周谨的档案资料和最后三天,尤其是最后一天下午5点至7点之家的电话记录,我要知道她最后那段时间跟谁联络过。”
  “电话记录没问题,只是档案的话,你现在连她是什么地方人都不清楚,我怎么查啊,她的名字又那么普通,范围也太大了,再说我也不是档案室的人,我还得求人呢!”
  “就查广东汕头和福建南屏两个地方就行了,我猜她是福建南屏人,我曾经在福建南屏那里住过一段时间,有些与生俱来的语言特点是改不了的。”简东平的表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
  他郑重其事的态度让她打消了想调侃他的念头。她隐隐觉得他这么关心周谨未必是因为他对她有意思,而是另有原因。
  “那好吧,我试试。”凌戈说。
  根据地图的指示,简东平驱车越江又开了将近45分钟,才终于到达冷僻荒凉,两边长满杂草的金升路。
  令简东平惊讶的是,这条路从头开到底都是一片荒地,而且不到5分钟就开到了头。
  “不对头啊,简东平。金升路就这一段吗?你会不会记错了?”凌戈一边四下张望,一边问他,“是不是你的旗袍小姐给了你个假地址?”
  简东平不说话,微微皱起了眉头。
  这态度说明,他同意她的猜测。
  “她为什么要给你假地址?给你地址的时候她说过什么特别的话吗?”凌戈禁不住也好奇起来。
  “她说她大部分时候都在这里。我的理解是她就住在这里。”他向车子四边的荒地望望,若有所思地说,“看来是我理解错了。”
  “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回去,还能怎么办?”
  凌戈觉得这事不大对劲。
  “你叫我去查她的档案,她的名字会不会也是假的?”她问道,见简东平不吭声,她继续说了下去,“如果名字是假的,地址是假的,她又故意穿得怪里怪气来见你,那她会不会在家乡曾经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见不得人的事?你指什么?”简东平似乎被她的猜想吸引住了。
  “她会不会是通缉犯?或许是她在家乡犯了什么事,所以只好背井离乡在外地谋生?一般只有逃犯才会刻意掩饰自己的身份。”凌戈猜测道,忽然她心中一阵兴奋,试想如果自己抓了个通缉犯,那岂不是可以将功赎罪回刑警队了?
  简东平想了想,笑道:“你说得有道理,那劳驾你也查一下通缉令吧。”
  “嗯,我会的。”凌戈重重点头,见他调转车头,问道,“现在去哪儿?”
  “打道回府呗。我要回杂志社,你去哪儿?我送你。”
  “我没地方可去。”现在时间还早,凌戈既不想回家,也不想回单位,今天上午被上司训的时候大家都听见了,她不想这么快就出现在同事们的面前,那该多丢脸啊!
  简东平好像看出了她的心事。
  “跟我去作徒步旅行如何?”简东平说。
  “徒步旅行?”
  “从我们杂志社出发进行一次环绕我们杂志社的徒步旅行。有兴趣吗?”
  他是不是吃饱了撑着了?凌戈斜睨了他一眼,凭她对他的了解,她认定他做这蠢事一定自有道理,只是他现在不愿意跟她明说而已。但这次,她决定非让他开口不可,因为她现在有的是时间跟他磨,她现在无聊得很。
  “简东平,我想知道你这么做的理由,我知道你不肯说,但是我就是想知道你的理由,理由,理由,理由,理由,我要知道理由!”她一迭连声地说,觉得自己就像卡带的录音机,忍不住想笑。
  简东平像听了紧箍咒的孙悟空那样痛苦地紧皱起眉头。
  “说吧,说吧,说吧。”她继续卡带。
  “凌戈,你再啰嗦,我就开快车了!”他冷冰冰地说,“知道我为什么不想结婚吗,就因为再可爱的女人最后都会变成呱呱乱叫的青蛙。你这只蝌蚪差不多也要发育成那样了。”
  “喂,我对你的单身理由没兴趣,我想知道的是你为什么要绕杂志社绕圈,你有什么可隐瞒的?”她没好气地回击道。
  简东平沉默了一会儿,道:
  “周谨说,她第一次来周刊见我时,乘了5站路,走过4个拐角,过了两条横马路,我准备从杂志社出发,往回找找她的路线,也许能找到她是从什么地方出发的。”
  呀!他说了!真难得啊,她想。
  “这很耗时间,我看你还是……”他好像要改变主意,不想带她去“旅行”了。
  “我都被停职了,我能有什么事?我跟你一起去。”她马上说。
  凌戈想到自己的窘况就心情低落,她觉得与其回家闭门思过写检查还不如跟简东平一起探险,她相信一次消耗体力的徒步旅行一定可以帮她发泄心中的郁闷,更何况,她现在对周谨的事很感兴趣。
  “喂,我想问你个事。”她道。
  “问吧。”
  “你说周谨会不会真的是通缉犯?”她悄声问道。
  “不知道,但愿她不是。”简东平不安地说了一句,随后忽然回头看了她一眼,“凌戈,你是不是巴不得她是?你想将功赎罪重回刑警队?”
  凌戈觉得脸上有些发烫。
  “简东平,我才没有,我只是猜……”她想为自己辩白,但立刻被他打断了。
  “我会帮你的。”简东平笑着说。
  凌戈白了他一眼,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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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最后一个联络人
  
  两天后的周六,简东平一大早就接到凌戈的电话。
  “喂!你醒了吗?”凌戈劈头就问道。
  “我今天一大早就起来在干活了,你那边有眉目了?”简东平正坐在电脑前一边喝咖啡,一边看周谨跟他的聊天记录。
  “我查过周谨失踪前最后三天的电话记录了。”她的声音里带着兴奋,“你肯定想不到,她最后一个联络人已经死了!”
  简东平心头一震。
  “死了?你确定?”
  “当然,现在林叔叔在跟那个案子呢!这是我刚刚打听到的消息。”凌戈很得意地说。
  “凌戈,你现在在哪里?”简东平问道。
  “是家啊。”
  “到我家来,今天周六我不上班,我们好好研究一下。”简东平觉得有些事还是当面说比较清楚,“中午在我家吃饭,今天萍姐包了菜肉馄饨,还糟了两个猪耳朵和很多鸡爪。”简东平一边看电脑,一边邀请道。
  “那我一定要来了。”凌戈开心地回答,随即“啪”地一声挂了电话,这是她的风格,挂电话前,从来不说再见。
  简东平知道凌戈对猪耳朵没兴趣,但她最爱吃面食了,尤其是菜肉馄饨。有一次,在尝过萍姐包的饺子后,她还说那像妈妈的手艺,这句话楞把一向泼辣霸道的萍姐说得红了眼圈。简东平发现,他跟凌戈到目前为止最大的共同点就是两人都出生于单亲家庭。凌戈的母亲在她三岁时病逝,她是由当警察的父亲抚养长大的,五年前她父亲因公殉职后,她就成了一个人,所以两人熟悉后,简东平经常邀她来家吃饭。
  “反正你也是一个人,在我家随便吃点吧。”简东平常这么说。
  “我一个人也可以自己吃饭。”虽然她经常这么回答他,但每次他邀请她时都已经把车开到了自家门口,所以由不得她不答应。她一开始很拘束,但时间久了,也就慢慢跟他的家人熟悉了起来,简东平发现,父亲和萍姐都很喜欢这个可爱朴实的小迷糊女警察。
  简东平看看手表,现在是8点半,他估计,她换乘两部公共汽车得一个多小时后才能到。趁这段时间,他正好重温一遍周谨跟他的网上聊天记录。
  周谨不是很喜欢在网上聊天的人,每次跟他聊天,都是在发稿后,顺便跟他聊上几句,但简东平发现,虽然平时她在线的时候很少,但时间却相当固定,他仔细核对了一遍,她多半是在早晨的10点至11点之间在线。
  至于他们聊天的内容,简东平稍微整理了一下,发现基本涉及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稿子及与之相关的内容。
  典型例子:
  日期:3月1日
  周:简编辑,这个礼拜能刊登出来吗?
  简:这礼拜不行,我们还得讨论一下。你不要急。
  周:真慢哪,什么时候能登出来呢?
  简:最快下个礼拜。你现在从事什么工作?
  周:没。
  简:没工作?
  周:没正式的工作,我在打短工。
  简:可以告诉我,你在做什么吗?
  周:(一个笑脸)非要知道吗?
  简:如果你不方便说就算了。
  周:(一个笑脸)喜欢简编辑这样的人。
  
  日期:3月14日
  简:那个叫宏辛的小镇在哪里?你好像没说清楚。
  周:在四川,不过镇的名字我故意用了谐音,(一个笑脸),我觉得没必要说得那么清楚吧,这会给一些人带来麻烦。
  简:你这次的文稿中,说了一个雏妓的故事,那是真的吗?
  周:这种事在边远地区很多的,为了自己的父母还债,为了自己上学,或许纯粹是为了讨生活,女孩十二、三岁就出来卖,很多,她们很惨,有的每天接客超过50次,我亲眼见过,但这就是生活。
  简:在文章中你说你给了她钱让她逃走?她不走?
  周:是。100块,不多。但她不走不是因为钱的问题。
  简:那是因为什么?
  周:她没地方可去,她父母死了,叔叔把她卖来的,回叔叔家可能要挨打,不久后还得被卖。我还有她的照片呢,但是我不想公开。
  简:你有她的照片?(一个惊讶的表情)
  周:我喜欢拍照。我躲在一个隐蔽的地方拍的。没被老鸨发现。嘿嘿。我聪明吧。
  简:可以把她的照片发给我看看吗?
  周:哈哈,简编辑目的性真强,是不是想搞什么大新闻?
  简:别误会,只是好奇。
  周:电脑上没有。
  简:为什么不保存?
  周:……(一个哭脸)
  简:可以给我一张你的照片吗?老总说,下一期要登专栏作者的照片。
  周:我也没有啊,这里也没视频。
  简:你可以用手机拍一张给我,然后用手机传给我。
  周:嗯,等等。
  (几分钟后)
  周:收到了吗?
  简:收到了,不太清楚,我处理一下。那个女孩的照片真的不能发给我看吗?
  周:我该走了,都11点半了。88
 日期:4月28日
  简:马上要过节了,你这篇文章好像太悲惨了一点,上面希望来点喜气的。
  周:喜气?那我再给你传一篇吧。
  (周谨给简东平发送了一个文件,文件名《新生的玫瑰》)
  (几分钟后)
  周:可以吗?
  简:这篇也是你亲眼所见的吗?这个女大学生被拐卖到小旅店,后来又逃走了?
  周:嗯,我也帮过她。
  简:又给了钱?
  周:不。我用别的方式。
  简:你只写了她受折磨然后逃走的事,能说具体点吗?
  周:我帮她的方式不方便公开。
  简:你怎么帮她的?
  周:我不方便说。(一个笑脸)真的不方便。
  简:我很好奇。周谨,你哪里弄来这么多底层故事?
  周:我到处漂泊,我什么不知道?这就是我的阅历。嘿嘿,我也是底层玫瑰。
  简:在这种环境中,你一个女孩子不害怕吗?
  周:害怕,有用吗?你不知道我经历过多少事,我觉得我现在也快60岁了。我是说60岁的心,身体可年轻着呢,蹦儿棒,对了,你觉得我身材好吗?简编辑?
  简:……
  周:说嘛,说嘛。
  简:可我没见识过你的身材啊,哈哈。不过……
  周:不过什么?
  简:你可以把你的经历整理成书,也许会畅销,到时候再配上你拍的照片。
  周:你真坏啊,人家问你身材,你跟人家说什么写书。不过,我是在写呢,呵呵。
  简:是你自己的经历还是你看到的?
  周:我自己的经历。
  简:到时候配上你自己的照片。
  周:你觉得我长得美吗?
  简:嗯,美。我要开会了,周,下次再聊。
  
  第二部分:打听城市消费信息。
  日期:3月8日
  周:简编辑,你们男人晚上一般上哪里去玩?
  简:(一个笑脸)这个么……我很少玩。
  周:(一个笑脸)我们私下说说,我不会说出去的,放心吧。
  简:其实玩的地方很多,饭店、卡拉ok、夜总会、酒吧、舞厅、咖啡馆、大浴场……很多,看怎么玩了,也有很多人晚上会去做运动,比如打羽毛球、打乒乓。
  周:简编辑你呢?
  简:我?……
  周:好想知道啊。
  简:我有时候去酒吧,有时候去打球。如果工作忙,就加班。
  周:打球,打什么球?
  简:羽毛球或者壁球。
  (一分钟后)
  周:谢谢简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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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淑女之家
  
  林仲杰一点也不喜欢简其明的新发型。虽然年过半百也是到了该出白头发的时候了,但是把整个脑袋染成银色,也未免太前卫了点。更何况,自从染成白头翁后,简其明每次看见他都冒充他的老前辈,这更让他恼火。
  林仲杰认识简其明已经有20年了,当年的简其明是一个身材清瘦,说话一板一眼的中学语文老师,林仲杰怎么都没想到,多年后他会变成一个身材圆胖,巧舌如簧,嘴角时不时咬着根雪茄烟的老油子。简其明现在是有名的律师,他们虽然私下是朋友,但经常会在法庭交锋,谁也说不清,到底是谁赢的次数更多,但是两人谁也不买谁的帐,那倒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这一次因为苏志文的死他们两个人又狭路相逢。
  简其明是苏志文的丈夫沈碧云的私人法律顾问,林仲杰去沈碧云家进行例行询问时,恰好在沈家的客厅里碰到他。
  “老家伙,亲自来啦?”简其明带着惯常的揶揄口吻跟他打招呼。
  “她身体好点了没有?”林仲杰问道。
  前几次他的下属来,沈碧云都卧床不起。
  “好多了,她毕竟是个坚强的女人。其实你们的人已经来过很多次了,你还想问什么?”简其明斜睨着他问道。
  “还有些补充问题,没办法,她必须合作。如果我要求她回答100遍,她回答我99遍都不行。”林仲杰冷冰冰地说道。
  两人正说着话,沈碧云从楼上缓缓走了下来。
  林仲杰觉得,作为一个60岁的女人来说,沈碧云算是保养得非常好的,不过,自从苏志文的尸体被发现后,她好像一下子苍老了很多。她今天穿了件雍容华贵的黑色绣花绸衣,脸色灰败,眼袋比上次见到的更为明显,短短几天,染黑的卷发里便冒出几根醒目的白发来,虽然如此,她的威仪还在,林仲杰觉得当面容端庄,气质娴雅的她施施然走过来的时候,连四周的空气都是属于她的。
  “沈女士,有几个问题,请务必你回答一下。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谈谈吗?”林仲杰说。
  “林警官,你想问什么就请尽管问吧,只要是为了小苏,我什么都愿意回答,回答多少遍都没关系。”她走到沙发边坐下,平静地答道。那意思仿佛在说,就在这儿问吧。
  小苏。每次听到沈碧云这么叫苏志文,林仲杰都觉得浑身不自在,虽然老妻少夫也不是什么惊天大奇闻,但他还是无法接受,他是个保守的人。
  简其明走到沈碧云身边,拍了拍她的肩,既像是在跟她打招呼,又像是在安慰她。
  “你身体好点了吗?”简其明问道。
  “好多了,谢谢你。”沈碧云回头朝他微微一笑。
  林仲杰知道简其明问这句话无非是为了给他施加压力,让他在问话中注意问话的方式,把握问话的时间。死胖子,林仲杰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
  “你最后一次看见苏志文是什么时候?”林仲杰问沈碧云。
  “5月6日,我们结婚周年的那天晚上。”
  “几点?”
  “晚饭后,大概8点多,具体时间我不记得了。”她用手腕撑着脑袋,好像很累。
  “在哪儿见的面?”
  “在二楼我们的卧室。”听到这一句,林仲杰由不得要起鸡皮疙瘩,他无法想象38岁的苏志文愿意每天跟这个年过六旬的老妇同床共枕。
  “对于这次出门,他是怎么说的?”
  “他说要去香港看一个朋友,大概3天后回来。”
  “你为什么不跟他同行?”林仲杰注视着沈碧云,心想让那么年轻的丈夫单独远行,作为妻子的你难道可以高枕无忧?
  沈碧云扫了他一眼,仿佛看透了他的心思,她微微一笑。
  “我们之间彼此信任,我相信小苏不会干什么出格的事。况且,他真的要瞒着我做什么,我整天盯着他能阻止得了吗?”沈碧云轻轻咳嗽了一声,“而且,那几天我身体也不好,根本没办法出门。”
  “他要去见什么朋友?叫什么名字知道吗?”
  “他说好像姓……”她皱起眉头费劲地想了一会儿,才说,“好像姓蔡,对不起,这个问题你们上次就问过我,我好像是说姓辛,我真的记不清了,他肯定跟我说起过,但我当时没注意,我脑子昏沉沉的。”
  “他去香港干什么?”
  “他想跟他的朋友一起做生意,”沈碧云灰暗的褐色眼珠闪过一丝诙谐,“他不想在我的公司工作,虽然没说理由,但我知道他是怕人笑话,志文自尊心很强,在有些方面固执得像个小孩子。那个香港的朋友好像是他的大学同学,做的是电子产品,志文想跟他一起合作开一家加工厂。”
  “开工厂?苏志文自己有能力投资吗?”
  简其明咳嗽了一声,林仲杰回头看了他一眼,不明白他想表达什么。
  “还是由我来说吧。”沈碧云对简其明说。
  简其明很有风度地对沈碧云做了一个请的动作,林仲杰觉得今天的他特别像个老花花公子,而非专业人士。
  “作为结婚一周年的礼物,我答应为志文的电子生意投资300万。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会迫不及待要去香港见他的朋友。”沈碧云望着客厅角落里的一大盆落地金桔轻轻叹了口气,“他意气风发的样子真像个不懂事的孩子。”
  给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投资做生意,一出手就是300万,沈碧云对她的小丈夫苏志文可真够大方的,林仲杰想。
  “他以前做过生意吗?”林仲杰问。
  “没有。他以前是舞蹈学校的老师,他只会跳舞。”沈碧云把目光转向他,好像在说,我愿意给他300万是我的事,不需要别人来告诉我这么做对不对。
  林仲杰忽然发现她是个很有主见的女人,他相信她作的决定很少有人能改变,真不知道她的女儿们知道这个决定会怎么想。他回头看了简其明一眼,发现后者正用眼睛在为沈碧云辩护,他们是夫妻,她愿意给她钱,那是她的自由,她也有这样的权利。林仲杰用眼睛回复了他,闭嘴!
  “那么他怎么又会出现在你的储藏室里呢?”林仲杰问道。
  沈碧云仿佛被刺了一下。
  “我不知道。”她说。
  林仲杰知道,她已经不止一次回答这个问题了,但每次她都这样回答。
  “储藏室的钥匙只有你一个人有吗?”
  “是的。”她低声回答。
  “这就是说,除了你之外再也没有其他人有了吗?”
  “是……的,应该是的。”沈碧云微微蹙眉,口吻略显犹豫。
  “苏志文为什么要去储藏室?你知道吗?”
  “是我叫他去的,我让他去储藏室拿一幅画带给我在香港的堂姐,这是我答应堂姐的,她一直想要一幅我继父黄亚柳的真迹。”
  “是他一个人去的储藏室?你没陪他去?”
  “是的。”
  “你把钥匙交给了他?”
   “我那天心情不好,多喝了两杯酒,脑子昏沉沉的,所以回到房间交代完事情,我就睡了。是的,是我把钥匙交给他的,我让他自己去拿画。”沈碧云神情忧郁地说。
  “你给他钥匙,是他要求的,还是你主动给他的?”
  “当然是我给他的。”褐色眼珠闪过一丝小小的不快,“他是个知道分寸的人,他知道什么要求应该提,什么要求不应该提。”
  “你后来还见过他吗?”
  沈碧云摇了摇头。
  “既然如此,你的钥匙是怎么回到你手里的?”
  沈碧云的目光移向别处。
  “第二天早晨它放在我床头柜上。”
  “你对此怎么想?”林仲杰问道。
  “我想是小苏放在那里的。”
  “苏志文有没有跟你说,他去香港是乘哪班飞机?”
  “他说是早晨7点40分。”
  “他晚上有没有回房间?”
  “他说要赶一大早的飞机怕吵醒我,所以晚上睡在书房了。”沈碧云用手轻抚了一下自己的脸,好像在为什么事情惋惜。
  
  “你后来有没有去过地下储藏室?”
  “没有。”
  “有人在储藏室里拿过东西后,你不进行核对吗?”
  沈碧云轻轻笑了笑,好像他提了个很可笑的问题:“如果他想跟我继续生活下去,如果他想获得那300万的投资,他就不会笨到在这个节骨眼上做蠢事,怎么也得等到投资到手后再说吧。我相信他不会那么傻,不,我没去核对。”她停顿了一下,声音提高了一些,“而且我的风湿病犯了,我不能下地下室。警官,到了我这把年纪你就会知道,身体是最大的限制,很多事我是有心无力的。”
  林仲杰下意识地看了看她的腿,它们藏在她的裙子里,若隐若现。
  他听到她又补充了一句:“其实即便志文一时贪玩多拿了一两件东西,我也无所谓。跟年轻人作伴就该作好容忍他们放纵的准备,你说是吗警官?”
  “储藏室的钥匙只有你有吗?”林仲杰又问了一遍这个问题。
  “这问题你问过了,林警官,她也回答了。是的,只有她有,换句话说,现在是沈碧云女士主观认为储藏室的钥匙只有她一个人有。”简其明转过头去平静地问沈碧云,“你是这个意思吗?”
  林仲杰听出简其明的话里蕴含了多种假设,如果沿着简其明的新开辟的道路往前走,面前立刻就会呈现出一片崭新的天地。但是这些假设究竟离真相有多远呢,谁也不知道。林仲杰知道简其明不过是想帮沈碧云撇清而已。
  “是的。”沈碧云稍稍犹豫,但最后还是肯定地点了点头。
  “储藏室到底里放了些什么?”林仲杰根本不理会简其明,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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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下午4点,让我好好想想。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我恐怕是……”方琪好像挺为难。
  “那天是沈女士结婚周年的后面一天。”他提醒道,一边说话他一边放开了凌戈的手,凌戈在桌子下面悄悄踢了他一脚。
  方琪的眼睛忽地一亮。
  “啊,被你这么一说……好像是有这么一个电话。”她犹豫不决地说着,“那天我是接到过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
  “哦?”简东平马上来了兴趣,心想她记性可真好。
  “你说的周谨,应该是个女人吧。”方琪问道。
  “对。二十多岁的年轻女人。”
  “嗯……打电话的女人好像是很年轻”方琪慢悠悠地说,“我确实不认识她,但她的声音听上去很年轻……”
  “她说了些什么?”
  “让我想想……她首先问我,是不是方琪?我说是的,我很奇怪,问她是谁,她说我们不认识。我问她有什么事?她说,她只想听听我的声音,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又问她有什么事,我觉得她好像在骚扰我,”方琪耸了耸肩,面孔显得严肃起来,“我告诉她我一般不接陌生人的电话,如果她没什么事,我就得挂电话了,那天我正在书房整理最近一个月的销售报表,等妈妈回来我得向她报告各家专卖店这个月的销售情况,妈妈喜欢听精确的汇报,我一般用数字来说明,所以这样我就得作很多计算和分析,那时候我不想被人打扰,我说我很忙,我真的要挂电话了,她求我等一等,于是我又问她,到底有什么事?她说我什么都不知道,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身在福中不知福?你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吗?”简东平问道。
  “我不明白。”方琪嘲讽地一笑。
  “你问她了吗?”
  “她没回答。”
  “然后呢?她还说什么?”
  “她说她要送一份礼物谢谢我。我说我不会随便接受别人的礼物,而且我根本不认识她,也没做过什么需要她感谢的事。她说,礼物就放在你家底楼的花瓶里,也许你不知道它的意义,但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它对你多么重要了……对不起,我想不起原话了,但她大致就是这意思。”
  “她给了你什么礼物?”凌戈瞪圆眼睛,好奇地问道。简东平可以从她急促的口吻中感受到她的好奇和激动。
  方琪微微一笑:“是一把钥匙。我不知道是哪儿的钥匙。”
  “那把钥匙还在吗?”
  “我随手一放,不知道放哪儿了……”方琪好像看出了凌戈脸上明显的失望,像哄小孩似的说,“好吧,我找找看,等找到了,我给你。”
  “是把什么样的钥匙?房门钥匙和保险箱钥匙在外形上有很大的区别。”简东平道。
  “说不清,是把很普通的钥匙,不是房门钥匙,就应该是抽屉钥匙,很普通,真的。”方琪把手背放在嘴边,低声清了清喉咙。
  “小客厅应该就是这里吧。”简东平问道。
  “是的。”
  “钥匙是放在哪个花瓶里的?”简东平问道。
  “就是那个。”方琪指了指窗台前的那个雕着梅花的白瓷花瓶。
  简东平看了一眼那只花瓶,中等个头,地点,窗前,只要开着窗,外面的人可以轻易将钥匙扔在花瓶里。
  “你应该是在打完电话后才去看花瓶的吧。”简东平笑着说,“我真好奇,她在电话里还说了些什么?”
  “后来她就挂了。”方琪冷淡地说。
  “就是很单纯地说再见吗?还是……”简东平假设道,“对不起,‘我家有客人了,有人按门铃,我得去开门了’,‘对不起,我现在有事,有人喊我了’,……很多人在结束电话时都会来这么个结束语,周谨给我打过电话时,就常会找个理由结束,什么要出去,等会儿有事之类的。”
  “东平,你真麻烦,让我想那么多,你以为我是电脑吗?”方琪带着笑意抱怨道。
  “擅长用数字分析销售报表的人,一般记忆力很好,方琪,我相信你只要稍微运用一下脑细胞,就能回想起来。”简东平不失时机地捧了一下对方,这一招马上见效了。
  “那我得想想,等我想起来再答复你吧。”方琪一边说,一边望向窗外的庭院,简东平顺着她的目光望去,看见一对男女正向这幢房子走来,年轻女子手挽着男子的胳膊,两人好像在亲切地交谈着什么,他听到方琪说,“那是我妹妹曾雨杉和她的丈夫向兵。他们刚刚结婚一个多月。”
  “他们现在也住在这里吗?”
  “不,他们住在向兵家里,只是每周来看一次妈妈。”方琪笑着说,“他们很恩爱吧?”她眼中含着笑意,声音里充满了羡慕。
  “好像是的。”简东平回应道。
  “雨杉很爱向兵,妈妈一直反对他们在一起,但她最后还是嫁给了他。其实真的结婚了,妈妈也拿她没办法。”方琪说。
  简东平从方琪的语气中又听出了一声叹息。
  她在羡慕妹妹的幸福吗?她自己有没有属于自己的爱情呢?她有没有爱人呢?难道28岁的她把自己的全部时间都奉献给了工作?他正思索着,忽然听到凌戈在问方琪。
  “方琪,你有没有男朋友?”她问道,简东平虽然觉得她问得鲁莽,但他倒还真的想听听方琪的回答,于是他推波助澜道:
  “凌戈,这还用问吗?方琪是美女兼才女,而且还是大企业的女继承人之一,怎么会没有男朋友,她身后的追求者一定排成长龙了。”
  方琪淡淡一笑。
  “东平,你错了,我没男朋友,也没有追求者。”
  简东平还是有些吃惊。
  “你太谦虚了,一定是不想说。”他道。
  “不,不是谦虚,我选择独身。”方琪坦然说,“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把妈妈毕生的心血,妙邻公司经营好。妈妈老了,虽然她很坚强,但她总有一天要退休的。”
  简东平看着方琪,心想,这是真心话吗?如此美丽的女人真的会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青春耗费在无休无止的公司事务中。这种奉献的背后会另有隐情吗?难道沈碧云希望看到这种局面吗?如果沈碧云真的对方琪的奉献无动于衷,听之任之的话,那她可真是个非常自私的母亲。
  “独身?你跟我一样唉。”凌戈忽然回应了一句,把简东平吓了一跳。
  “你怎么跟我一样?你有东平啊。”方琪淡淡地一笑。
  “别听她的,方琪,她就爱凑热闹。”简东平想用眼神向凌戈表示不满,却发现她并没有朝他看,而是目光忧郁地盯着方琪看,好像方琪是某个电视剧中的人物,正在表演她无比感兴趣的剧情。她又在发什么神经?
  简东平转换了话题。
  “今天还有谁会来?”他问方琪。
  “晓曦要回来,她是我大姐的女儿,现在在读私立高中,今天应该回家。”方琪的口吻突然变得冷漠起来,“她是我妈妈的心头肉,现在在这个家里,我妈妈最宠她了。”她忽然站起身,“如果你没什么问题了,我得走了,在这个家里,关起房门谈太久会引起猜疑的。东平,我希望你不要告诉别人我今天跟你说的话,我不想让人议论,更不想让妈妈操心。”
  “当然。我明白。”他答道,他拉起凌戈的手腕一起站了起来。
  “我们一定要在这里吃晚饭吗?”她问道。
  “你别拘束,只是家常便饭而已。”方琪客气地说着走到门口,现在她的语气有点职业女性的味道了,“你们可以到客厅去喝茶吃点心,我现在得去厨房照应一下。”看来她真的是这个家的大管家,简东平想。她正要开门出去的时候,忽然又回过头来说,“对了,我想起那天周谨在电话里的结束语了,她说我的时间到了,接着跟我说了再见,还祝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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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方琪没记错的话,周谨那天应该这么说的,我的时间到了,再见,祝你幸福。
  真是耐人寻味的结束语。
  “谢谢。”简东平一边微笑着说,一边在想,时间到了,什么时间到了?他忘了凌戈滑溜溜的手腕还在他的手心里。
  方琪走后,凌戈猛然甩掉简东平的手。
  “你为什么要这么说?!”她怒气冲冲地问道。
  “难道你想告诉她你是警察吗?还是个停职的警察?她凭什么接受你的盘问?”简东平压低声音说。
  “那你可以说我是你妹妹!我不是你的女朋友。”
  “轻点!哪有带妹妹满街跑的男人?”简东平斥道,他看着她因生气而微微泛红的脸,冷静地说,“那好吧,以后你别跟我出来,免得别人误会,怎么样?”
  凌戈仰头看了他一会儿,凑近他,以说悄悄话的音量,义正辞严地说:
  “简东平,我跟你不一样,我不是冷血动物,我是个容易动感情的人。你老是这么说,我会误会你喜欢我的。我不想这样,既然做普通朋友,就应该好好做。今天是我最后一次扮演你的假女朋友。”
  “我是冷血动物?!”简东平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评价自己,他很吃惊。
  “其实,我觉得你更像个大冰箱,里面放了很多好东西,但是拿出来件件都是冷的。你没有人的感情,你说话做事也从来不管别人的感受,我讨厌你这样的人!”凌戈说完,鼻子冷“哼”了一声,赌气地一甩马尾巴,开门走了出去。
  大冰箱!这比喻是否可以理解为在称赞我有内涵呢?有内涵的人通常都比较冷,但是我真的有那么冷吗?简东平觉得冤枉。
  
  晚餐比预料的丰盛许多,中西合璧,不仅有葱油海蜇、红烧香菇面筋、炭烤五花肉、雪菜银鳕鱼,油焖黄鳝,还有新鲜的三文鱼片和口味独特的土豆鲜虾色拉。简东平一看见那盘切得整整齐齐搁在冰块上的三文鱼片就食指大动,可惜三文鱼片放在桌子的另一头,他一个客人想要尽情享用,恐怕不太方便,他正在为此遗憾的时候,方琪很体贴地将三文鱼片送到他面前。
  “刚刚问了简律师,知道你很爱吃生鱼片,所以我特地到附近的超市去买了一些来,不知道是否合你的口味。”她礼貌地朝他一笑,把盛放芥末酱的小碟子“笃”地一声搁在他面前。
  “谢谢。”简东平道,心里又感激又疑惑。
  “你别客气,这里没人吃三文鱼,这都是你的。”方琪说。
  “是专为我买的?”简东平问道。
  “是的。你是第一次来我们家,应该好好招待你。”方琪说。
  简东平笑着举起了筷子。
  “方琪,你真是善解人意。”他道,心想她真是热情周到,她对每个人都这样吗?
  他一边把生鱼片放入嘴里,一边别过头去看了一眼坐在身边的凌戈,凌戈朝他做了一个鬼脸,并用嘴型诅咒了他一句,SARS!
  方琪好像感觉到了什么,连忙夹了两块炭烤五花肉放在凌戈的盘子里:“烤肉很香,你尝尝。”
  “噢,谢谢。”凌戈不自在地朝方琪笑笑。
  “别客气,就当是自己家里好了。”方琪说。
  简东平发现,方琪在这里完全充当了女主人的角色,而此时,真正的女主人沈碧云却一直低头在跟他的父亲简律师窃窃私语,偶尔,她还会发出一声轻轻的叹息。桌上的其他人则都一言不发,神情漠然,懒懒地吃着。简东平想,不在饭桌上喧哗,可能是这个家的规矩。
  凌戈是第一次在这样的场合吃饭,她显得十分拘束。
  “我可以把黄鳝骨头吐在桌上吗?”她悄悄问他。
  他看了看漂亮的桌布,低声回答她:“吐在盘子里。”
  “我们等会儿早点回去好吗?”她低声恳求他,她已经忘了刚刚骂过他了。
  “我想住在这里。”他温和地撒了一句谎,想不到她立刻叫了出来。
  “住在这里?!”她的嗓门打破了饭桌上的宁静,把满座人都吓了一跳。所有人都停下来看着他们。
  简东平连忙打圆场。
  “小戈,我们不能住在这里,你这样会打扰别人的,而且我明天还要上班呢。”他说着腾出一只手来拍拍她的背,故意不看她脸上生气的表情,对方琪说,“没事,没事。小丫头没见过世面。”
  “哼!”凌戈白了他一眼,用筷子乱搅盘子里的蔬菜。
  简其明皱着眉头,朝他递来一个责备的眼神。他知道,老爸永远站在凌戈这边。
  “没事,我们这儿房子大,以后你们有机会可以来住几天,也可以上我们这儿来拍结婚照,我有好多同学都曾经借我家拍结婚照呢。”曾雨杉忽然开口了,她是个身材略微发胖的年轻女子,相貌很普通,跟她姐姐方琪长的几乎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但她笑起来却给人一种异常温暖的感觉。
  “这里拍结婚照的确很适合。”简东平点头同意道,他回头假模假样地问凌戈,“那我们以后要不就在这里拍结婚照?”
  凌戈不理他,气呼呼地自顾自吃东西,。
  简东平看了她一眼,凑到她耳边轻声道:“跟你闹着玩的,别太认真。”
  凌戈眉毛一扬,假装没听见他说话,她指了指桌子中间的一个大磁壶,问道:
  “那是什么?”
  “是我们自己做的米酒,尝尝吧?”方琪热情地说。。
  “好啊,给我来一点。”凌戈不客气地说,简东平知道她的心情变坏了,他开始后悔自己逗得她太厉害了,真怕她会闹出什么事来。
  凌戈将半玻璃杯的米酒一饮而尽,立刻露出欣喜的表情:“很好喝啊。”
  “听说喝米酒对关节好,我妈妈每天都要喝一杯。”曾雨杉一边说,一边回头轻声问坐在她身边的向兵,“你要不要也来一杯?”
  向兵摇了摇头,他是个身材瘦小的男子,五官清秀,脸色有些阴郁。
  “真的很好喝,味道很甜,一点都不涩嘴。”凌戈对向兵说,口气像是米酒的推销员,方琪又给她倒了一杯。
  “我不喝酒。”向兵冷淡地说,简东平发现他说话的时候眼神涣散,好像在想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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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启动了车子。车行几分钟后,他问她:
  “你打定主意了?”
  “嗯。”她点了点头。
  “那好吧,听你的。”他说,觉得喉咙有些发干。
  接下来,两人都没再说一句话。他以为她会哭,但是她却始终很冷静。
  30分钟后,他把她送到了家门口。
  “你到了。”他说。
  “以后咱们别联系了,你也别来找我了。不过我答应把苏志文那案子的复印件给你的,我会做到的,就算是我最后帮你一次吧。我寄给你。”她说。
  “好。”他冷淡地回答。
  她看着他像有话要说。
  “再见。”他不想看她了。
  “再见。”她说,拉开车门的时候,忽然回过头来:
  “简东平,其实你是存钱的,是吧,沈碧云刚刚说,你10岁的时候就有一个私人账户,我爸说,小时候养成的金钱观念和习惯是很难改变的。你是不愿意告诉别人你的实际经济情况,是吧。”
  简东平无言以对。
  “别误会,我对你的钱没兴趣。知道这个,我就不用为你担心了,以前我老想着要是你老了,又穷又病又没孩子怎么办。我可真傻。”她笑笑,下了车。
  她朝楼道走去,她住在一栋老式公房的底楼。眼看着她就要走进去了,简东平猛然拉开门,追了过去。
  “凌戈!”
  她回过头来的时候,他已经走到她前面。他伸出手摸到她暖暖的后颈,一用力便将她整个人搂到自己怀里,凌戈长得虽然苗条,但却没有骨感,他因此经常讽刺她是个穿衣服的肉圆,现在他紧紧抱住她,甚至把脸贴在她脸上,嘴唇蹭着她的发丝,更加感觉到她圆乎乎的身体散发出的体温和蕴含在体内的源源不断的青春活力。
  “你不要这样。”她轻声抗拒道,但并没有推开他。
  他本来想给她来个友谊的拥抱的,但连他自己也觉得这有点过火了,于是他放开了她,他握着她的双肩注视着她说:“凌戈,你知道吗?真正喜欢你的人,是不会在意那件事的。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找到属于你的幸福的。我相信。”
  “别再说了。”她笑道,“我自己有存款,我能养活自己。”
  “以后如果你有困难,随时来找我。”他真诚地说。
  “不用了,简东平,无论我遇到什么,我都不会再来找你了。有什么困难我自己解决,我相信我可以的。”她扭动身子甩掉了他搁在肩上的双手,语调异常坚决。
  很好,你很坚强,看起来我真应该为此鼓掌,他心道。
  “那好,给我留个纪念品。”他换了种玩世不恭的口气说话。
  “纪念品?”她仰头看着他,“你要什么?”
  “我要你就给吗?”
  “我……我没什么可给你的。”她好像有些害怕。
  “我要你的小账本。”他说。
  “小账本?”她吃了一惊。
  他掳下了手腕上的手表和手上的戒指塞到她手里:“这是我给你的纪念品,如果你不喜欢,还可以当了换几个钱。”
  “你……”她仰头看着他,似乎还没反应过来。
  “别磨蹭!我10点半还要赶回去看费德勒对纳达尔的决赛。”他冷冷地催促道,觉得太阳穴在隐隐作痛
  她从小布包里掏出她的绿色小账本,他一把夺了过去塞进口袋,转身就走。
  “你为什么……”她在他身后问了一半,就被他打断了。
  “再见。”他背着身子冷漠地回了一句,径直上了车,关上了车门。他本来不想看她的,但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她一眼,她站在不远处眼巴巴看着他。简东平努力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无法动弹的植物人,控制自己的腿不去踢开车门。拜拜,凌戈,他把这句话对自己说了10遍后,终于启动车子开走了。
  在回去的路上,他觉得自己正在慢慢向植物人靠近,先是头皮发麻,渐渐失去了知觉,接着是手脚变得僵硬,无法灵活把握方向盘,最后连视线也变得模糊了,他不得不把车在小路边停了20分钟才重新启程。
  虽然他像植物人一样,脑子里一片空白,心如止水,但他隐隐还是觉得身体深处有种不一样的感觉正慢慢升腾上来。这感觉令他想到5月7日的那场大雨,令他想到周谨在大雨里跟他挥手道别的情景,他一直无法形容那是种什么感觉,现在他知道了,那是绝望,或者说是死亡。天气晴朗的夜晚,他却觉得自己被雨水包围了。
  拜拜,凌戈。
  他心里又默默把这句话说了一遍,终于重新启动他的车,直接把它开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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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梦往事
  
  第二天清晨,当简东平走进客厅吃早饭的时候,正遇上父亲简其明在吃早饭。
  “你今天怎么这么早?”简其明露出吃惊的表情,进而立刻揶揄道,“早上回来的?”
  简东平决定把事情说清楚,既然分手了,他就不想再听到那个名字。
  “老爸,我跟凌戈分手了。以后不要再把我跟她扯在一起。”他面无表情地说。
  简其明的两根眉毛向中间挤成了个八字,这表情说明两点,一他觉得遗憾,二他不相信简东平的声明。
  “小凌有什么不好?”简其明问道。
  “她没什么不好,不过,既然我已经打定主意要一个人过,就不应该耽误人家,你说呢?”简东平泰然自若地父亲对面坐下,深吸了一口气,虽然大半夜没阖眼,但他感觉今天早晨一切如常,自己的内心也非常平静,这让他深感欣慰,因为这说明他并没有一脚踏入感情漩涡。唯一让他略有不满的是,今天的早餐可真是食之无味,一看就没胃口,萍姐的手艺最近怎么变差了。
  “噢哈,你想得可真周到。”简其明讽刺地一笑。
  简东平不想再提这事了,于是说:
  “还是来说说沈碧云吧。我真没想到你是她的法律顾问。而且,你竟然还认识她那么多年了,你是怎么认识她的?”简东平勉强吞了一口粥,觉得像在吃洗脚水,连忙吐了出来。
  “我们以前是邻居,当年她母亲黄绣之带着她两个人住在二楼的亭子间里,谁也不知道他们是大画家沈谦一的家眷。后来我跟碧云熟了,才知道了她们家的底细。”简其明意味深长地一笑,“沈碧云当年可是个大美人,也很有才华,她还给我,给你妈都画过像,可惜生不逢时。”
  “冒昧地问一句,你跟她,有没有什么暧昧关系?”简东平的手指弹着桌面,今天,他觉得自己松弛得就像是一盘拆骨鱼片,而说话却不由自主地变得很尖刻,要在平时,这类问题他通常只问到“有没有什么”,就不会再问下去了。
  简其明斜睨了他一眼。
  “想哪儿去了,我们两个才是真正的好朋友。你以为是你跟小凌吗?”简其明呵呵笑起来,“她经常来找我帮她出主意,当初她跟她的第一任丈夫离婚的时候,我就给她出过很多主意。”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她第一次离婚?”
  “大概1970年,你要打听她干什么?”简其明警觉地瞄了儿子一眼,忽然注意到今天的儿子穿着跟昨天相同的衣服,这是很少见的情况。
  “周谨失踪了,她最后跟苏志文通过电话。她的失踪肯定跟沈碧云家有关。”简东平注意到父亲的目光正溜过他的手指,他今天的手腕和手指都空空如也,不过他不想解释,也不想因为这个打断两人的谈话,于是他假装没注意到父亲的目光,说道,“我昨天买了本她去年底出版的自传《淑女之家》。”
  “这本书你也买了?”简其明皱了皱眉头,好像不以为然,“如果你对她感兴趣,可以好好看看。你想打听什么,书里都有了。”
  “不过我还是想听你说,你肯定知道很多书里没写到的东西。”简东平平静地注视着父亲说道。
  “你想知道什么?”
  “首先,他们的家庭关系太复杂。我想知道沈碧云到底结过几次婚。”
  简其明喝完最后一口粥,慢悠悠给自己点上了支细细的雪茄烟。简东平预感到在接下去的一个小时里,他就将沐浴在一片烟雾中,他实在很讨厌烟味,但是算了,为了听故事就忍忍吧,他决定听完父亲的叙述,去洗个澡。蓦然,他发现自己连衣服都没换。
  “她结过几次婚?”他问道。
  “沈碧云一共结过四次婚,第一次是嫁给一个普通工人,当时她在玻璃厂当工人,那个男人是她的师傅,比她大几岁,是个老实的好人,人家不在乎她出身不好,跟她结了婚。他们的婚姻维持了7年,因为沈碧云坚持不肯给那男人生孩子,怀孕之后还故意偷偷把孩子流产了,那个男人很恼火,两人因此就离了婚。”
  故意流产的主意大概就是你给她出的吧,简东平心想。
  “离婚是什么时候的事?”简东平问道。
  “可能是1977年吧。她离婚后没多久,就嫁给了那个玻璃厂的厂长方国华。方国华比她大15岁,是个鳏夫,身边带着一个10岁的女儿,就是你看到的那个方柔枝,她是沈碧云的继女。沈碧云嫁给方国华后,在1980年,生下了大女儿方琪。方国华本来身体就不好,1982年,他在外出开会作报告的时候,突然心脏病发作,他就这么死了。”简其明平淡地说。
  “在这之后,沈碧云又嫁给了一个姓曾的男人?”
  “不错。大概是83年,她嫁给了一个美籍华人曾宏。他们认识两个月就结婚了,曾宏比沈碧云大4岁,两人感情很好,我还去吃喜酒了呢。这一年他们去了马来西亚做生意,第二年,也就是1984年,沈碧云在马来西亚为曾宏生下了一对龙凤双胞胎。”
  “龙凤双胞胎?曾雨杉还有个同胞弟弟?”简东平想到了方晓曦口中的小舅舅。
  “是的,那孩子叫曾小琛。”
  “他在哪里?”简东平问道。
  “可能是97年吧,他好像是13岁,从楼梯上摔下来死了。”
  简东平一惊。
  “在哪里摔的?是意外事故吗?”他连忙问。
  “现场就是在你昨天去过的别墅,他们回国后不久就通过各种关系买了那栋别墅。本来,沈碧云和曾宏只跟这对双胞胎一起生活,方琪和方柔枝一直被放在沈碧云的母亲黄绣之那里照看,但是自从1989年,黄绣之得病去世后,方琪和保姆章玉芬就一起回到了沈碧云身边。方柔枝那时候已经22岁,快成家了,所以没回来,而方琪那时候才9岁。”
  “曾小琛的死跟那方琪有关吗?”简东平听出了父亲的弦外之音。
  “是方琪造成的。”
  简东平再度一惊,他眼前浮现出方琪那张美丽冷漠的脸。
  “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们几个孩子一起玩打仗的游戏,方琪算一边,双胞胎算另一边,一开始只是用树枝之类的东西假打,后来,方琪可能被打急了,那个男孩还一直在嘲笑她,于是方琪就从厨房拿出把真刀来,那个男孩也去厨房拿了把菜刀,两人真的打了起来,结果,方琪一刀把曾小琛捅了个正着。当时他们家的佣人章玉芬正好不在,家里还有个20岁左右小保姆,是负责照看这对双胞胎的,但他们在玩的时候,她在客厅里偷偷打瞌睡,等她被惊醒的时候,曾小琛已经……。”简其明撇了撇嘴,但口气中没有遗憾也没有同情。
  “她跟弟弟合得来吗?”从这个惨烈的故事中,简东平感受到一种隐藏在方琪内心深处的强烈情绪。
  “我事后跟她谈过,她说沈碧云在前一天因为她私自到储藏室去玩打了她,她很生气,。曾小琛不仅打她的头,还不断用前一天的事嘲笑她,她气极了,但她也说,她没想到弟弟会死,她当时只想叫他闭嘴,但是曾小琛就说个不停。”简琪明表情严肃地说,“说实话,这个男孩的确是被父母宠坏了,当然,中年得子,又是唯一的儿子,难免会溺爱一点,但这男孩的言行的确很叫人恼火,他仗着父母宠他,几乎欺负家里的每个人。我为此也曾经多次提醒过沈碧云,但那时候她一心忙她的事业,根本没把我的话放在心上。”
  “后来这事是怎么了结的?”
  “当然也走了正常的手续,其实也没什么好深究的,这是一场意外事故。”简其明深吸了一口烟,露出很享受的表情。
  “方琪那时候几岁?”
  “15岁。”
  “15岁?!”简东平吃了一惊。
  “这有什么可一惊一乍的?”简其明不解地瞥了他一眼。
  “你刚刚说双胞胎是84年出生的吧,那么小男孩应该是11岁,老爸,15岁的女孩跟11岁的男孩能玩在一起吗?”简东平疑惑地问道,“我觉得15岁早就不是玩过家家游戏的年龄了。这场游戏是谁提出来要玩的?如果是小男孩提出来的,那么他可能是企图欺负他的姐姐,他很可能是强迫方琪参与的,但如果是方琪提出来的话,那么……”
  “儿子!”简其明冷冷地打断了他的话,“有些事就点到为止吧,不要瞎猜。”过了一会儿,他又叹了口气,“其实,方琪是个很可怜的女孩。她一直很崇拜自己的母亲,她被抛在外婆家的时候,每周都写信给沈碧云说自己的近况。她非常爱沈碧云的,也很怕她。那件事发生后,她问我,她妈妈是否会永远恨她?如果请求法官判她死刑,是否可以让她妈妈原谅她?”虽然父亲的口吻永远轻描淡写,但简东平还是从中听出了当时方琪的绝望心境。
  他禁不住又回想起方琪的话。“我选择独身。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把妈妈毕生的心血,妙邻公司经营好。妈妈老了,虽然她很坚强,但她总有一天要退休的。”
  她在赎罪吗?为弟弟的死而赎罪?当年的一念之差,让她愿意付出一生来偿还,可是这么做了,沈碧云真的就能原谅她吗?中年得子,而且是唯一的儿子,可以想象她当年有多伤心。她会因为女儿的赎罪就放过她吗,她会将心比心地想到女儿心中的痛苦,并大度地安慰女儿一句吗?她会吗?从昨天晚餐情形看,应该不会。简东平简直无法想象这些年来,方琪是怎么在如此压抑的空气中活下来的,她的生命力真强。他为她感到心痛。
  “那么后来呢?我是说曾宏跟沈碧云。”简东平努力把思绪从方琪的旧梦里拉出来。
  “曾宏是1998年死的。”简其明说,“一天深夜,他去客厅接电话,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儿子的死对他打击很大。自从曾小琛死后,他情绪一直不佳,开始酗酒,而且他还喜欢喝白酒,他睡觉前常要喝点酒才能睡。警方后来发现他体内酒精成分很高。”
  “也是意外死亡。”简东平评论道,“他们家的意外死亡比例可真高。”
  “的确是意外死亡,这毋庸置疑。”简琪明叼着雪茄烟,冷冷地说。
  “我明白了,简律师。不过,我有一点不太明白,沈碧云一直都是嫁给年龄比自己大的男人,她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忽然会找一个比她小22岁的男人结婚?难道是欲求不满?”简东平问道,觉得这话好像不是自己在问,真不够含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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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清晨,当简东平走进客厅吃早饭的时候,正遇上父亲简其明在吃早饭。
  “你今天怎么这么早?”简其明露出吃惊的表情,进而立刻揶揄道,“早上回来的?”
  简东平决定把事情说清楚,既然分手了,他就不想再听到那个名字。
  “老爸,我跟凌戈分手了。以后不要再把我跟她扯在一起。”他面无表情地说。
  简其明的两根眉毛向中间挤成了个八字,这表情说明两点,一他觉得遗憾,二他不相信简东平的声明。
  “小凌有什么不好?”简其明问道。
  “她没什么不好,不过,既然我已经打定主意要一个人过,就不应该耽误人家,你说呢?”简东平泰然自若地父亲对面坐下,深吸了一口气,虽然大半夜没阖眼,但他感觉今天早晨一切如常,自己的内心也非常平静,这让他深感欣慰,因为这说明他并没有一脚踏入感情漩涡。唯一让他略有不满的是,今天的早餐可真是食之无味,一看就没胃口,萍姐的手艺最近怎么变差了。
  “噢哈,你想得可真周到。”简其明讽刺地一笑。
  简东平不想再提这事了,于是说:
  “还是来说说沈碧云吧。我真没想到你是她的法律顾问。而且,你竟然还认识她那么多年了,你是怎么认识她的?”简东平勉强吞了一口粥,觉得像在吃洗脚水,连忙吐了出来。
  “我们以前是邻居,当年她母亲黄绣之带着她两个人住在二楼的亭子间里,谁也不知道他们是大画家沈谦一的家眷。后来我跟碧云熟了,才知道了她们家的底细。”简其明意味深长地一笑,“沈碧云当年可是个大美人,也很有才华,她还给我,给你妈都画过像,可惜生不逢时。”
  “冒昧地问一句,你跟她,有没有什么暧昧关系?”简东平的手指弹着桌面,今天,他觉得自己松弛得就像是一盘拆骨鱼片,而说话却不由自主地变得很尖刻,要在平时,这类问题他通常只问到“有没有什么”,就不会再问下去了。
  简其明斜睨了他一眼。
  “想哪儿去了,我们两个才是真正的好朋友。你以为是你跟小凌吗?”简其明呵呵笑起来,“她经常来找我帮她出主意,当初她跟她的第一任丈夫离婚的时候,我就给她出过很多主意。”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她第一次离婚?”
  “大概1970年,你要打听她干什么?”简其明警觉地瞄了儿子一眼,忽然注意到今天的儿子穿着跟昨天相同的衣服,这是很少见的情况。
  “周谨失踪了,她最后跟苏志文通过电话。她的失踪肯定跟沈碧云家有关。”简东平注意到父亲的目光正溜过他的手指,他今天的手腕和手指都空空如也,不过他不想解释,也不想因为这个打断两人的谈话,于是他假装没注意到父亲的目光,说道,“我昨天买了本她去年底出版的自传《淑女之家》。”
  “这本书你也买了?”简其明皱了皱眉头,好像不以为然,“如果你对她感兴趣,可以好好看看。你想打听什么,书里都有了。”
  “不过我还是想听你说,你肯定知道很多书里没写到的东西。”简东平平静地注视着父亲说道。
  “你想知道什么?”
  “首先,他们的家庭关系太复杂。我想知道沈碧云到底结过几次婚。”
  简其明喝完最后一口粥,慢悠悠给自己点上了支细细的雪茄烟。简东平预感到在接下去的一个小时里,他就将沐浴在一片烟雾中,他实在很讨厌烟味,但是算了,为了听故事就忍忍吧,他决定听完父亲的叙述,去洗个澡。蓦然,他发现自己连衣服都没换。
  “她结过几次婚?”他问道。
  “沈碧云一共结过四次婚,第一次是嫁给一个普通工人,当时她在玻璃厂当工人,那个男人是她的师傅,比她大几岁,是个老实的好人,人家不在乎她出身不好,跟她结了婚。他们的婚姻维持了7年,因为沈碧云坚持不肯给那男人生孩子,怀孕之后还故意偷偷把孩子流产了,那个男人很恼火,两人因此就离了婚。”
  故意流产的主意大概就是你给她出的吧,简东平心想。
  “离婚是什么时候的事?”简东平问道。
  “可能是1977年吧。她离婚后没多久,就嫁给了那个玻璃厂的厂长方国华。方国华比她大15岁,是个鳏夫,身边带着一个10岁的女儿,就是你看到的那个方柔枝,她是沈碧云的继女。沈碧云嫁给方国华后,在1980年,生下了大女儿方琪。方国华本来身体就不好,1982年,他在外出开会作报告的时候,突然心脏病发作,他就这么死了。”简其明平淡地说。
  “在这之后,沈碧云又嫁给了一个姓曾的男人?”
  “不错。大概是83年,她嫁给了一个美籍华人曾宏。他们认识两个月就结婚了,曾宏比沈碧云大4岁,两人感情很好,我还去吃喜酒了呢。这一年他们去了马来西亚做生意,第二年,也就是1984年,沈碧云在马来西亚为曾宏生下了一对龙凤双胞胎。”
  “龙凤双胞胎?曾雨杉还有个同胞弟弟?”简东平想到了方晓曦口中的小舅舅。
  “是的,那孩子叫曾小琛。”
  “他在哪里?”简东平问道。
  “可能是97年吧,他好像是13岁,从楼梯上摔下来死了。”
  简东平一惊。
  “在哪里摔的?是意外事故吗?”他连忙问。
  “现场就是在你昨天去过的别墅,他们回国后不久就通过各种关系买了那栋别墅。本来,沈碧云和曾宏只跟这对双胞胎一起生活,方琪和方柔枝一直被放在沈碧云的母亲黄绣之那里照看,但是自从1989年,黄绣之得病去世后,方琪和保姆章玉芬就一起回到了沈碧云身边。方柔枝那时候已经22岁,快成家了,所以没回来,而方琪那时候才9岁。”
  “曾小琛的死跟那方琪有关吗?”简东平听出了父亲的弦外之音。
  “是方琪造成的。”
  简东平再度一惊,他眼前浮现出方琪那张美丽冷漠的脸。
  “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们几个孩子一起玩打仗的游戏,方琪算一边,双胞胎算另一边,一开始只是用树枝之类的东西假打,后来,方琪可能被打急了,那个男孩还一直在嘲笑她,于是方琪就从厨房拿出把真刀来,那个男孩也去厨房拿了把菜刀,两人真的打了起来,结果,方琪一刀把曾小琛捅了个正着。当时他们家的佣人章玉芬正好不在,家里还有个20岁左右小保姆,是负责照看这对双胞胎的,但他们在玩的时候,她在客厅里偷偷打瞌睡,等她被惊醒的时候,曾小琛已经……。”简其明撇了撇嘴,但口气中没有遗憾也没有同情。
  “她跟弟弟合得来吗?”从这个惨烈的故事中,简东平感受到一种隐藏在方琪内心深处的强烈情绪。
  “我事后跟她谈过,她说沈碧云在前一天因为她私自到储藏室去玩打了她,她很生气,。曾小琛不仅打她的头,还不断用前一天的事嘲笑她,她气极了,但她也说,她没想到弟弟会死,她当时只想叫他闭嘴,但是曾小琛就说个不停。”简琪明表情严肃地说,“说实话,这个男孩的确是被父母宠坏了,当然,中年得子,又是唯一的儿子,难免会溺爱一点,但这男孩的言行的确很叫人恼火,他仗着父母宠他,几乎欺负家里的每个人。我为此也曾经多次提醒过沈碧云,但那时候她一心忙她的事业,根本没把我的话放在心上。”
  “后来这事是怎么了结的?”
  “当然也走了正常的手续,其实也没什么好深究的,这是一场意外事故。”简其明深吸了一口烟,露出很享受的表情。
  “方琪那时候几岁?”
  “15岁。”
  “15岁?!”简东平吃了一惊。
  “这有什么可一惊一乍的?”简其明不解地瞥了他一眼。
  “你刚刚说双胞胎是84年出生的吧,那么小男孩应该是11岁,老爸,15岁的女孩跟11岁的男孩能玩在一起吗?”简东平疑惑地问道,“我觉得15岁早就不是玩过家家游戏的年龄了。这场游戏是谁提出来要玩的?如果是小男孩提出来的,那么他可能是企图欺负他的姐姐,他很可能是强迫方琪参与的,但如果是方琪提出来的话,那么……”
  “儿子!”简其明冷冷地打断了他的话,“有些事就点到为止吧,不要瞎猜。”过了一会儿,他又叹了口气,“其实,方琪是个很可怜的女孩。她一直很崇拜自己的母亲,她被抛在外婆家的时候,每周都写信给沈碧云说自己的近况。她非常爱沈碧云的,也很怕她。那件事发生后,她问我,她妈妈是否会永远恨她?如果请求法官判她死刑,是否可以让她妈妈原谅她?”虽然父亲的口吻永远轻描淡写,但简东平还是从中听出了当时方琪的绝望心境。
  他禁不住又回想起方琪的话。“我选择独身。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把妈妈毕生的心血,妙邻公司经营好。妈妈老了,虽然她很坚强,但她总有一天要退休的。”
  她在赎罪吗?为弟弟的死而赎罪?当年的一念之差,让她愿意付出一生来偿还,可是这么做了,沈碧云真的就能原谅她吗?中年得子,而且是唯一的儿子,可以想象她当年有多伤心。她会因为女儿的赎罪就放过她吗,她会将心比心地想到女儿心中的痛苦,并大度地安慰女儿一句吗?她会吗?从昨天晚餐情形看,应该不会。简东平简直无法想象这些年来,方琪是怎么在如此压抑的空气中活下来的,她的生命力真强。他为她感到心痛。
  “那么后来呢?我是说曾宏跟沈碧云。”简东平努力把思绪从方琪的旧梦里拉出来。
  “曾宏是1998年死的。”简其明说,“一天深夜,他去客厅接电话,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儿子的死对他打击很大。自从曾小琛死后,他情绪一直不佳,开始酗酒,而且他还喜欢喝白酒,他睡觉前常要喝点酒才能睡。警方后来发现他体内酒精成分很高。”
  “也是意外死亡。”简东平评论道,“他们家的意外死亡比例可真高。”
  “的确是意外死亡,这毋庸置疑。”简琪明叼着雪茄烟,冷冷地说。
  “我明白了,简律师。不过,我有一点不太明白,沈碧云一直都是嫁给年龄比自己大的男人,她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忽然会找一个比她小22岁的男人结婚?难道是欲求不满?”简东平问道,觉得这话好像不是自己在问,真不够含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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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双胞胎?曾雨杉还有个同胞弟弟?”简东平想到了方晓曦口中的小舅舅。
  “是的,那孩子叫曾小琛。”
  “他在哪里?”简东平问道。
  “可能是94年吧,他好像是11岁,意外身亡。”
  简东平一惊。
  “在哪里发生的?是意外事故吗?”他连忙问。
  “现场就是在你昨天去过的别墅,他们回国后不久就通过各种关系买了那栋别墅。本来,沈碧云和曾宏只跟这对双胞胎一起生活,方琪和方柔枝一直被放在沈碧云的母亲黄绣之那里照看,但是自从1989年,黄绣之得病去世后,方琪和保姆章玉芬就一起回到了沈碧云身边。方柔枝那时候已经22岁,快成家了,所以没回来,而方琪那时候才9岁。”
  “曾小琛的死跟那方琪有关吗?”简东平听出了父亲的弦外之音。
  “是方琪造成的。”
  简东平再度一惊,他眼前浮现出方琪那张美丽冷漠的脸。
  “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们几个孩子一起玩打仗的游戏,方琪算一边,双胞胎算另一边,一开始只是用树枝之类的东西假打,后来,方琪可能被打急了,那个男孩还一直在嘲笑她,于是方琪就从厨房拿出把真刀来,那个男孩也去厨房拿了把菜刀,两人真的打了起来,结果,方琪一刀把曾小琛捅了个正着。当时他们家的佣人章玉芬正好不在,家里还有个20岁左右小保姆,是负责照看这对双胞胎的,但他们在玩的时候,她在客厅里偷偷打瞌睡,等她被惊醒的时候,曾小琛已经……。”简其明撇了撇嘴,但口气中没有遗憾也没有同情。
  “她跟弟弟合得来吗?”从这个惨烈的故事中,简东平感受到一种隐藏在方琪内心深处的强烈情绪。
  “我事后跟她谈过,她说沈碧云在前一天因为她私自到储藏室去玩打了她,她很生气,。曾小琛不仅打她的头,还不断用前一天的事嘲笑她,她气极了,但她也说,她没想到弟弟会死,她当时只想叫他闭嘴,但是曾小琛就说个不停。”简琪明表情严肃地说,“说实话,这个男孩的确是被父母宠坏了,当然,中年得子,又是唯一的儿子,难免会溺爱一点,但这男孩的言行的确很叫人恼火,他仗着父母宠他,几乎欺负家里的每个人。我为此也曾经多次提醒过沈碧云,但那时候她一心忙她的事业,根本没把我的话放在心上。”
  “后来这事是怎么了结的?”
  “当然也走了正常的手续,其实也没什么好深究的,这是一场意外事故。”简其明深吸了一口烟,露出很享受的表情。
  “方琪那时候几岁?”
  “15岁。”
  “15岁?!”简东平吃了一惊。
  “这有什么可一惊一乍的?”简其明不解地瞥了他一眼。
  “你刚刚说双胞胎是84年出生的吧,那么小男孩应该是11岁,老爸,15岁的女孩跟11岁的男孩能玩在一起吗?”简东平疑惑地问道,“我觉得15岁早就不是玩过家家游戏的年龄了。这场游戏是谁提出来要玩的?如果是小男孩提出来的,那么他可能是企图欺负他的姐姐,他很可能是强迫方琪参与的,但如果是方琪提出来的话,那么……”
  “儿子!”简其明冷冷地打断了他的话,“有些事就点到为止吧,不要瞎猜。”过了一会儿,他又叹了口气,“其实,方琪是个很可怜的女孩。她一直很崇拜自己的母亲,她被抛在外婆家的时候,每周都写信给沈碧云说自己的近况。她非常爱沈碧云的,也很怕她。那件事发生后,她问我,她妈妈是否会永远恨她?如果请求法官判她死刑,是否可以让她妈妈原谅她?”虽然父亲的口吻永远轻描淡写,但简东平还是从中听出了当时方琪的绝望心境。
  他禁不住又回想起方琪的话。“我选择独身。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把妈妈毕生的心血,妙邻公司经营好。妈妈老了,虽然她很坚强,但她总有一天要退休的。”
  她在赎罪吗?为弟弟的死而赎罪?当年的一念之差,让她愿意付出一生来偿还,可是这么做了,沈碧云真的就能原谅她吗?中年得子,而且是唯一的儿子,可以想象她当年有多伤心。她会因为女儿的赎罪就放过她吗,她会将心比心地想到女儿心中的痛苦,并大度地安慰女儿一句吗?她会吗?从昨天晚餐情形看,应该不会。简东平简直无法想象这些年来,方琪是怎么在如此压抑的空气中活下来的,她的生命力真强。他为她感到心痛。
  “那么后来呢?我是说曾宏跟沈碧云。”简东平努力把思绪从方琪的旧梦里拉出来。
  “曾宏是1998年死的。”简其明说,“一天深夜,他去客厅接电话,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儿子的死对他打击很大。自从曾小琛死后,他情绪一直不佳,开始酗酒,而且他还喜欢喝白酒,他睡觉前常要喝点酒才能睡。警方后来发现他体内酒精成分很高。”
  “也是意外死亡。”简东平评论道,“他们家的意外死亡比例可真高。”
  “的确是意外死亡,这毋庸置疑。”简琪明叼着雪茄烟,冷冷地说。
  “我明白了,简律师。不过,我有一点不太明白,沈碧云一直都是嫁给年龄比自己大的男人,她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忽然会找一个比她小22岁的男人结婚?难道是欲求不满?”简东平问道,觉得这话好像不是自己在问,真不够含蓄。
  简其明笑起来。
  “简律师,你笑得很阴险。”
  “嗯,呵呵呵。”简其明继续奸笑。
  “回答问题好不好,沈碧云怎么会突然想到结这个婚?她是不是想……当武则天?”
  “别瞎想,沈碧云对性没什么兴趣,她自己也承认她早过了对此感兴趣的年龄,她跟苏志文一直都是分床睡的。”
  “你连这都知道,说明你曾经到过她的卧室。”他又脱口而出。
  简其明瞥了他一眼,道:“是凌戈提出的分手吧?”
  他没理会这个问题,又转回正题,“沈碧云为什么要跟苏志文结婚?”
  
 简其明瞥了他一眼,道:“是凌戈提出的分手吧?”
  他没理会这个问题,又转回正题,“沈碧云为什么要跟苏志文结婚?”
  “其实,她结这个婚一开始有很大成分是为了跟女儿们赌气。”简其明笑着说,“有一年生日,她的女儿们正好都有事,竟然没有一个回来给她庆祝,于是她一怒之下,就宣布要结婚。”
  “她们怎么会都没来?至少方琪应该会去庆祝的吧,她那么在乎沈碧云。还有方柔枝,她明显一直在讨好她的继母。”简东平说。
  “方琪那段时间跟一个男人私奔了。”
  “私奔?”这么说,她也曾经想逃离这个家。
  “那男人是妙邻公司下属分公司的一个推销员,长得挺英俊,我也见过,方琪很想嫁给他,但是沈碧云反对这桩婚事,说那个男人是骗子。一天早晨,方琪给沈碧云留了张字条就走了。结果,那个男人骗了方琪的存款去投资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两个月后,我接到方琪的求助电话,她一个人躲在出租屋里,没钱付房租,我帮她付清了房租,又把她的情况告诉了沈碧云,最后是沈碧云亲自去接她回来的,一句都没责备她。”
  虽然一句都没说,但一切尽在不言中。一心想逃离那个家的方琪,最后灰溜溜地回来了,而且自己挑中的那个男人的品行还不幸被母亲言中,其内心的挫败感一定无以复加吧。
  “那么方柔枝呢?”简东平不忍心多想方琪的心境,于是问道。
  “她那时候在住院,胆囊炎。”
  “她怎么会带着女儿住在沈碧云这里,她们手腕关系怎么样?”简东平直觉方柔枝虽然看上去病怏怏的,但实际上是个很懂得察言观色和挑拨离间的女人。
  “她本来跟沈碧云是没什么关系的,但是后来她生病下岗,老公又出了事,孩子又要上学,一连串的事情让她走投无路,最后她就来投奔沈碧云了。”
  “她老公出什么事了?”
  “跟人打架斗殴,把人刺死后逃走了,5年了,至今没任何消息。”
  “方柔枝就方晓曦一个女儿?怎么跟她的姓?”
  “老公出事后改的姓。”简其明瞄了他一眼,“你问得可真仔细啊。”
  “那么,方柔枝跟沈碧云的关系怎么样?”
  “她得靠沈碧云生活,她的医药费和方晓曦的学费都是沈碧云在付,她当然事事讨好沈碧云。”
  虽然如此,但对真正是否有感情就难说了。
  “我听说沈碧云很宠方晓曦那个女孩。”
  “晓曦有绘画天分,她画的画曾经在市里得过一等奖,这让沈碧云很欣慰,她想把这女孩培养成画家,所以对她难免有些纵容。艺术家嘛,总不能给她太多框框。”简其明说。
  “她又为什么没去庆祝生日?”
  “说是忘了,跟同学一起出去玩了。”
  “那么曾雨杉呢?”
  “去参加一个公益活动了,她一直就很热衷于这些,经常要沈碧云捐款,所以她们两人经常吵架,上次你也看到了,她没去给碧云庆祝生日,很可能是故意的,哈哈,她总是跟碧云对着干。”
  “是啊,吵归吵,但我还是觉得比起方琪来,沈碧云更喜欢曾雨杉。”简东平说。
  “有些事是无法忘记的,这也怨不得沈碧云,至少她给了方琪很好的生活。”简其明道。
  那样的生活算好吗?简东平想到方琪的处境,禁不住为其难过。
  “所以,就因为所有的女儿都没给沈碧云过生日,于是她就准备另外找个关心自己的人,准备结婚了?”简东平问道。
  “是的。她向女儿们宣布她要给她们找个出众的继父。”简其明呵呵笑起来,“她纯粹是为了赌气,或者说是恶作剧。结果就找了个苏志文。”
  “她是在哪儿碰到苏志文的?”
  “在一个叫‘上海的香艳记忆’的发布会上,当时苏志文不知道为什么会在那里,他们就碰上了,两人跳了舞。从那以后,就有了来往,没多久就结婚了。”
  “苏志文到底是干什么的?”
  “他是一家交谊舞学校的老师。”
  “以前呢?”
  “他对自己以前的事讳莫如深,但是我还是查到,他曾经在第15中学当过语文老师。他是师范大学毕业的,但他在那所中学只呆了三年,就辞职了,辞职后就再没人知道他的行踪,据他自己跟沈碧云说,他是什么都干过。”
  “苏志文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以前结过婚吗?”
  “他没结过婚。从外表上看,他英俊潇洒,温文尔雅,说话像个谦谦君子,我跟他谈过一次,印象不坏,他看过很多书,并不是个脑袋空空的舞男,他甚至知道艾米莉迪克森。他对我说,沈碧云她需要的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个可以跟她交谈的人,一个愿意倾听她说话,并且听得懂的人。”简其明的脸上现出深思的表情,“从某种程度上说,他说服了我,他跟沈碧云结婚,并不是因为沈碧云的财产,而是因为他口味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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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不是苏志文口味独特,跟一个比自己小那么多的男人结婚,怎么说都要冒很大的风险,沈碧云那么精明的女人,怎么会那么鲁莽?”
  “我当时也劝过沈碧云,她说,她已经到了无所顾忌的年纪,她有资格做一些出格的事。”
  这句话说得真洒脱,简东平心里赞了一句。
  “沈碧云对苏志文看得紧吗?”他问道。
  “她从不管他。”
  “他们结婚后,苏志文就不上班了吧,那他平时的开销从哪儿来?沈碧云给他零花钱吗?给多少?”
  简其明皱了皱眉头:“沈碧云每个月给他大概3000至5000块左右。”
  “沈碧云对苏志文怎么样?她……爱他吗?”简东平说,他意外自己会问出这么一句感性的话来,心里微微有些不舒服。
  “她当然……很爱他。”简其明笑嘻嘻地盯着她看,“她对苏志文很好,几乎可以说是无微不至的关怀,无论苏志文跟这个家的谁发生争执,她都会站在苏志文这边,当然,这也让她的女儿们对苏志文非常不满。他很快就成了这个家的众矢之的,就像以前的曾小琛一样。只不过,苏志文没曾小琛那么尖锐罢了。他脾气很好,别人对他冷嘲热讽,他大部分时候都假装没听见,或者打哈哈,其实他是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说到这儿,简其明好像想到了什么,忽然不怀好意地哈哈大学起来。
  简东平立刻猜出了父亲奸笑的原因。“是啊,他是个有魅力的男人,又是在女人堆里生活。他是不是向谁献殷勤了?还是哪个女人对他抛媚眼了?”简东平认为绝对不可能是方琪,方琪应该不会那么大胆,而且她很爱母亲,剩下的就只有方柔枝、曾雨杉和方晓曦了。
  简其明神秘地朝他一笑:“这个不好说啊。我不能说没根据的话。”
  “凭我们是父子,你就不能跟我说点没根据的猜想?”
  “抱歉,你我现在立场不同,我没什么可跟你说的。”简其明将烟头掐灭在烟缸里。
  “再说点吧。”他恳求道,“苏志文跟谁的关系最僵?又跟谁最好?”
  “无可奉告。”简其明摊摊手,耸耸肩。
  “喂,你我可是父子。”简东平说。
  “平时是的,不过我觉得你今天像是凌戈附身。我还是躲得远点吧。”简其明呵呵笑道。
  这时候萍姐雄赳赳气昂昂地走了进来。
  “还没吃完?你最近吃饭的速度越来越慢!”萍姐看了看简东平几乎没动的粥碗,不快地皱起眉头说道。
  “那是因为不好吃,萍姐,你最近的手艺好像退步了,是不是该去上上烹饪班了?”这是萍姐进入简家这么多年来,简东平首次对她做的菜提出质疑,而且口气还挺尖刻,她被说得措手不及,回头看看简其明,好像在问他,你儿子出什么毛病了?
  “他失恋了。”简其明简短地解释道。
  萍姐把嘴弯成一个“O”型,表示理解地点了点头。
  “简律师,说话是要有证据,我几时跟凌戈谈过恋爱?!”简东平立刻跳起来反驳,但可惜,那两人好像根本没听到他的辩驳,而且自此之后,他们就把他当隐形人,自顾自闲聊起来,再也没理他。
  简东平在心里叹了口气,小戈,小戈,你真是让我吃不到羊肉惹着一身羊骚。
  他忽然又想到,不知道她今天酒醒之后会不会把昨天两人绝交的事忘了?他很想打个电话给她,但是想想又算了,既然分了,还那么啰嗦干吗。
  与其跟凌戈联系,还不如找时间把方琪约出来好好谈谈。他相信方琪一定可以告诉他很多关于这个淑女之家的内幕。
  这时候,他的手机忽然响了,是短消息,他心头一喜,会不会是小戈?但他低头一看,却发现是个陌生的电话号码
  短消息的内容是:“我看到了你登的寻人启事,我认识那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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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她是丽丽周
  
  尼娜是个打扮入时的瘦小女孩,六月天气,穿着超短裙和皮靴,小小的脸上画着浓艳的妆,虽然打扮得挺成熟,但简东平觉得,她不过是个套着大人衣服的小姑娘,他怀疑她是否满了18岁。
  “嘿!”她大摇大摆地走到他面前,朝他昂了昂下巴,算是打招呼。
  “你好,尼娜是吧,请坐。”简东平客气地说。通过电话后,他们约好在茶室见面。
  她表情冷漠地在他对面坐下,从亮闪闪的红色小皮包里掏出一包摩尔香烟,从里面抽出一支来放进嘴里点上了。简东平微微皱了皱眉,他讨厌烟味,更讨厌吸烟的女人。
  “我们从哪儿说起?”她的语调又冷又冲。
  “你说你认识寻人启事上的那个女人?她是谁?”简东平直截了当地问道。
  “她?不就是周丽丽喽?”尼娜像鸭子一样嘎地叫出声来。
  “周丽丽?”又多了一个新名字,简东平想,“你是怎么认识她的?”
  “望春路知道吧?”尼娜又昂了昂下巴,这是她的习惯动作。
  “我知道,在D区的靠北边,跟C区交界的地方。”简东平对那里隐约有点印象。
  “对,就那儿。”她漠然地点了点头,“望春路上有家‘金升夜总会’,我跟丽丽一起在那里唱歌。她唱老歌,我唱流行歌曲。”
  金升夜总会?简东平的脑子好像被什么刺了一下。
  “金升夜总会的金升,是不是这么写?”简东平掏出掌中电脑,用电子笔快速在上面写了“金升”两个字,递给尼娜看。
  “嗯,嗯,就这么写。哇,你这玩意儿好炫哪!”尼娜拿着简东平的最新款掌中电脑,左看右看,发出一声赞叹,脸上终于露出符合她年龄的表情。
  “她在你们那边唱歌的时候就叫周丽丽?”他任她把玩那个掌中电脑。
  “我只知道她在我们那里是叫周丽丽,专门唱邓丽君的老歌,别的什么都不知道。”尼娜艳羡地盯着那台掌中电脑看,但最后还是把它还给了简东平。
  “她唱得怎么样?”
  “还不错。老男人老女人喜欢她。”尼娜笑了笑,有些瞧不起的意思。
  “像你们这样的除了在夜总会演出,还上别的地方演出吗?”
  “有人来叫就去喽。”
  “那么像周谨,噢不对,丽丽这样的,会不会去参加别的演出?”
  “那是经常有的事。常有些人叫她去参加什么新年会、联欢会,她旗袍一穿唱邓丽君的老歌,迷死那些老男人了。”
  “有没有比较高级的场合让她去?比如什么时装发布会。”
  “有。我记得她参加过一个什么老上海的记忆什么的发布会,人家是专门做旗袍的,叫她去唱歌,其实,我跟她一起去的,她唱四首,我唱两首,操!她得了2000,我就得了300!什么屁公司!”尼娜愤愤不平地啐了一口。
  “是不是妙邻公司的‘上海的香艳记忆’?”
  “不记得了,谁有空记这种名字。我唱歌,他给钱,咱们两清了。你说呢?”
  “那是去年的事了吧。”简东平想起来,苏志文就是在那次的发布会上认识沈碧云的。
  “去年4月份。那时候丽丽才来金升没多久。”
  “那丽丽一般的出场费是多少?我是指在别的地方演出。”
  “大概演一次300块左右。有时候多点。”尼娜尚未发育完全的小身子往椅子上一靠,一边抽烟,一边斜睨着简东平,问道,“帅哥,问你个问题,你干吗要找她?你是她什么人?”
  “我是她的好朋友。”简东平诚恳地说。
  “好朋友?有多好?”尼娜忽闪着她的假睫毛,仔细打量简东平。
  “很好的好朋友。”简东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打听这个,于是问道,“你跟她是什么关系?你应该也是她的朋友吧。”
  “随你怎么说。”尼娜的眼神变得闪烁不定,她猛力吸烟,随后用蛮横的口气问道,“你跟她好到什么程度?”
  这问题可真是直接又鲁莽,很像小戈的风格,简东平想。
  “你打听这个干什么?”他问道。
  她不说话。
  他看着她的脸,忽然意识到,也许周谨离开时,留下了什么尾巴,比如把什么东西落在别人这儿了,或者别人的什么东西落在了她那儿,再比如,借了钱没还……究竟是哪种呢?
  “我跟她是很好的朋友,有没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他彬彬有礼地问道。
  “好吧,是你问我的,”她仿佛就在等他这么问,她用不耐烦的口气说,“她前前后后共欠了我八百多块钱,本来说好五一长假一过就一起还的,可谁知道她连屁都不放一个就走了,连上班都没来,给她打了无数个电话都是关机。你是她的朋友……你说该怎么办呢?”尼娜翘起二郎腿,抖着身子,用要他好看的眼神注视着他。
  果然是欠债没还。唱歌的收入应该不低啊。周谨的钱都用到哪儿去了呢?不管怎么样,看来今天不付清这笔欠款,她是不肯好好说话了。
  “多少?我替她还。”简东平爽快地从裤兜里掏出钱包。
  尼娜马上露出笑容。
  “850,噢,不对,还有上次的晚饭,一共是……875。”她说着,直勾勾地看着他手里的钱包。
  “看来你们歌厅的收入也不怎么样啊,周谨一个月大概在你们那儿挣多少?”他一边说,一边从钱包里数了九张百元大钞给她,心里忽然想到,如果凌戈知道自己那么大方地在替周谨还债不知道会怎么着急心疼呢,好吧,今天我学学你,小戈,我也记回帐。
  “是不多,”他听到尼娜在回他的话,现在她的口气缓和多了,“好的时候两三千,差的时候一千多。如果别的什么都不做的话,就这些。”尼娜低头看着他数钱。
  别的什么都不做的话?简东平立刻明白了这句话中隐含的意思。
  “那么丽丽她有没有做些别的事?”看她收好钱,他若无其事地从口袋里掏出那本绿色小账本,又拿出了支笔,这时候他觉得自己傻得要命,就像个傻账房,还记账呢,他这辈子可曾做过这样的傻事?
  “她一开始也跟客人出去,不过前几个月,好像转性了,一唱完就走了。”尼娜向他递了个老于世故的眼神。
  “她有男朋友吗?”
  “不晓得。她没说起过,不过她花钱很凶,又没见她买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她吸粉,所以我们猜她养了个小白脸。”尼娜脸上露出鄙夷的神情,“花钱贴小男人,最傻了。喂,你在干什么?”
  “我在记账。”简东平说,“记好了,以后好向丽丽要债啊。”
  “你们两个倒真像,丽丽也有个本子,我看她尽记了些莫名其妙的数字。”尼娜耸耸肩。
  “是吗?”简东平心中一动,“她都记些什么?”
  “我看她一边看书,一边她会记些东西在本子上,谁知道她在记什么?她有时候神经兮兮的,跟我们不是很合得来。不过人倒还算爽气的。”尼娜评判道,忽然又想起了什么,
  “对了。”尼娜把烟掐灭在烟缸里,从小红皮包里掏出一个钱包,“我先找你零钱。”
  “不必了,到时候我向她要。”他笑容可掬地说。
  “你够朋友的!”尼娜笑出来,亲昵地拍了拍他的肩,把钱包又放了回去,她从里面拿了粉红色的小化妆包丢给他。
  “这个也是她的,你顺便拿给她吧。”
  这可真是意外的收获,简东平看见那个小化妆包,不禁露出微笑。尼娜专注地盯了他一会儿,小心翼翼地问道:“喂,帅哥,你到底跟她是什么关系?你是不是她的那个……”
  拜托,我不是周谨的小白脸!简东平听出她后半句的意思,忍不住抬头冷冷地瞄了她一眼,说道:“尼娜,我是杂志社的编辑,你说的丽丽一直在给我们杂志写稿子。就是《信》周刊,你知道吗?”
  “你说丽丽一直在给你们写文章?”尼娜很吃惊,“怪不得,她老是拿着你们的那个报纸左看右看的。”
  “对,她写了有一阵了。我们是朋友。我现在一直在找她,因为自从五一节后,她就没音讯了,稿子也没交。”简东平不知道他说这些对方是否能听懂,因为尼娜看他的眼神明显很迷惑,于是他决定问个比较容易回答的问题,“她是什么时候来你们夜总会的?”
  “去年年初。元旦过后她来的。”尼娜回答得很快。
  “她有没有跟你说过她过去的事?”简东平拉开化妆包,把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
  尼娜应该早就看过化妆包里的东西了,所以她显然一点兴趣都没有。
  “她没怎么说过,只是说她曾经在外地的小舞厅唱过歌。”尼娜笑了笑,“其实看她的样子,我就知道她以前在别的地方干过这一行,她很有经验。”
  化妆包里的东西有点脏,简东平伸展了一下手指,努力克服自己的洁癖,一一拨弄着从化妆包倒出来的各类小玩意儿,两支口红、一盒眼影、一盒腮红、一副假的眼睫毛、一个粉饼,一根化了一半的棒棒糖、一支圆珠笔,半包餐巾纸、一些香瓜子壳,最后是,一把钥匙,所以的东西多污迹斑斑,叫简东平下不去手,周谨可真是邋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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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哪儿的钥匙?”他问她。
  “当然是房门钥匙喽。她平时总在化妆包里放一把房门钥匙。”
  “钥匙可真脏啊。”他叹了一句。
  “她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嘛,你看这化妆包,肯定从来没洗过。”尼娜讪笑。
  钥匙上面油乎乎的,简东平皱了皱眉,取了张餐巾纸将其包上放了回去。
  “她家在哪儿知道吗?”他问道。
  “不知道,我从来没去过。”尼娜说着又给自己点了支烟,她抽烟的姿态颇为好看。
  “你最后一次看见她是在什么时候?”简东平尽量使自己的语调不像个警察。
  “大概是5月6日晚上。”她打了个哈欠。
  “几点?”
  “就是演出结束吧。我们一般每天晚上10点收工,接着就各忙各的了。那天我们几个唱完了准备去吃夜宵,丽丽忽然说她也要一起去,她平时都一唱完就走人的,不晓得那天是哪根筋搭牢了,嘿!”尼娜一边说,一边把他面前的小账本拿过去翻了起来,她这动作令简东平心里觉得很不舒服。
  “她看上去怎么样?”他问道,他很想把小账本拿回来,但又不想打断她的思路
  “好像很兴奋,一直咋咋呼呼的,说自己要去旅游了,还说要回家,说她妈妈来电话了,还说什么她马上要有件喜事,我们问她是不是要结婚了?她就在那边痴笑。其它的不记得了,反正那天她很兴奋,有点兴奋过头,我们都怀疑她跟那个小白脸有什么特别的进展,要不就是小白脸向她求婚了。”尼娜一边说着话,一边漫不经心地翻翻着小账本,忽然格格笑起来,“哇,这是你记的吗?黛安芬打折,50元,你买给谁的?简编辑,你可真够抠的。……羊毛毛线80元。”她念起账本上的话来,“袜子花了80元,明天不吃饭了……嘿嘿,简编辑,你可真省啊,看来你跟丽丽的关系真的很好,不然像你这样的人,怎么肯一下子付出那么多钱……”
  尼娜的话里明显带着嘲讽,简东平一把夺过了小账本。
  “对不起,这是别人的。”他尽量保持微笑,但心里却窝火得很。死女人,手真贱!谁允许你动凌戈的东西?你配吗?
  他昨晚已经把小账本从头到尾翻过一遍了,所以里面的内容他早就知道得清清楚楚,虽然如此,里面的那些语句由这个陌生女人念出来,还是叫他心里五味杂陈,他没想到,为了买那些毛线,凌戈竟然第二天不吃饭,真是个傻丫头,当初跟她算钱又不要,“送朋友的礼物哪能算钱?”她很认真地坚持着。
  他忽然很想打个电话给她。
  “不是你的?一定是个女人的吧。只有女人才会记这些鸡毛蒜皮的事。”也许是他伪装得太好了,所以尼娜压根儿没注意到他的不快,她自顾自抽烟,同时低头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这表明她也许不能呆很久。
  “对,是我的一个朋友。”简东平淡淡地说着,把小账本塞进口袋,他觉得让别人念账本里的内容,就等于是在当众羞辱凌戈,他觉得对不起她,但是他也明白现在不是深究这个问题的时候,于是他一转头快速把自己的不快引开了。
  “丽丽有没有特别提起过某个人或某件事?”
  “哼!你想问什么?”尼娜好像觉得这问题挺可笑的。
  “比如,她有没有特别提起过某个男人或女人?”
  “不知道,没注意。”尼娜一脸茫然。
  “她有没有提到过沈碧云,妙邻,或者苏志文这样的名字?”简东平进一步启发道。
  尼娜想了一会儿,说:“那个什么沈碧云的,好像听她提过。”
  “沈碧云跟她的老公苏志文相差22岁,这事周刊曾经登过。”
  尼娜的眼睛一亮:“啊!原来是那两人哪,这我知道。她的确提起过,她那时候拿了份报纸在那里看啊看的,我就凑了上去,我当时还说那男人这么英俊却找了老女人,肯定是为了那女人的钱,要是那女人是个穷光蛋,看那男人要不要她。”
  “当时丽丽是什么反应?”
  “她说肯定是这女人太不要脸,死缠着那男的的,否则好好的男人又怎么会跟个老女人好呢?她好像很同情那个男的。她看见帅一点的男人就容易犯花痴。”
  “她还说了些什么?”
  “她说那照片拍得很好,把两人的神韵都拍出来了。她说让她拍拍不出这样的。”尼娜又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说,“帅哥,你还有什么问题就快问,我一会儿约了人。”
  “最后一个问题,她有什么特殊的爱好吗或者特点吗?”简东平问道,虽然这问题不像是朋友应该问的,但是相信拿了900元的尼娜应该不会介意这个。
  果然,尼娜很爽快地答道:“她喜欢数数。她都能告诉我,我一天抽过几口烟,怪女人!”,
  “你是从什么时候起发现她有这个特点的?”简东平盯着她问道。
  “就是那个香艳记忆的晚会嘛,她说她看到一个男人朝一个女人瞄了5眼,那个女人瞄了那个男人8眼,哈哈,真好笑,她还给他们数纽扣和女人脖子里的珍珠颗数,真是有空噢!那两个人好像后来一起跳舞了,反正我是没注意,丽丽说那个男人用手指在那个女人的背上写了很多字,让那个女人猜,她说其中五个是,我假装君子,那个女的好像笑了几次,丽丽还给她数笑的次数?她脑子肯定有毛病,怎么会有空去记这些。哎呀,哎呀,我不记得了,你不要问我了……我哪有这闲工夫老是去注意丽丽干什么,告诉你,反正她就是个怪女人!看她的样子,以前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也是出来混的,你别看我年纪不大,我见的人多了,我身边这种人也多的事,她以前干过什么,我一看就知道了。哼!”
  尼哪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
  “你觉得以前她干过什么?”
  “唱歌能赚什么钱?我不说了,你自己去猜吧。”尼娜厌烦地挥了挥手,像在赶苍蝇。
  简东平也站了起来,他又从钱包里掏出100元给她
  “你想到什么给我打电话好吗?谢谢你花时间回答我的问题。我知道你的时间非常宝贵。”他微笑地说。
  “啊哈,你真是个好人……我收回刚刚的话。”看到钱,她立刻绽开笑颜,并立刻接过钞票,把它塞进了小包,她说,“好,我回去再想想,如果想到什么,我给你打电话。放心吧,我尼娜说话向来算数的,我答应了你,就一定能办到。”她亲昵地拍拍他的肩,同时职业化地给了他一个飞吻,便急匆匆抓起她的小皮包转身离去。
  简东平看见她匆匆出了茶室,有辆桑塔纳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有个满头红发的男人在车边等着她。周谨过的难道也是这种生活?只不过,跟她有关的男人到底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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