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孟某(右二)与同伙侯某(左三)同庭受审。
再次获刑的白某神情沮丧。
公然在小区贩卖毒品;假释期内行凶伤人;轮奸、非法拘禁女青年,盗窃车辆,进了看守所也不老实,当狱警接近时 ,用胳膊肘顶狱警 ,不让狱警靠近……4月7日上午10时许,李沧法院对4起案件的5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其中,侯某和孟某两名“80后”身犯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此次公判大会,也拉开了李沧区春季“打霸治痞”专项行动的序幕。
●案件一
缓刑期间又犯案“80后”领刑20年
被告人孟某今年23岁,与27岁的侯某都来自山东沂南县。刚被带上法庭,侯某把头低了下来,但是嘴角还带一丝笑容。在公判过程中,站在侯某旁边的就是他的同伙孟某,只见他两腿劈开,不时看天花板。
法院审理查明,侯某 2006年就因犯盗窃罪被山东省沂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09年仍在缓刑期间的侯某来到青岛。来青后,侯某与老乡孟某认识了无正当职业的马某(已判刑),三人便开始预谋偷车。
2009年3月的一天凌晨,侯某 、孟某和马某在四方区盐滩盗窃了一辆三轮摩托车 ;2009年3月19日凌晨,他们又在四方区武宁路盗窃了一辆昌河牌面包车。
除了盗窃,侯某和孟某还把黑手伸向了夜间独行的女性,实施强奸并非法拘禁。2009年3月19日23时许,侯某和孟某伙同马某将女青年张某强行带至李沧区南王家上流社区365号的暂住地,三人对张某进行看管并殴打、恐吓,多次实施强奸。
同年3月21日23时许 ,侯某 、孟某又伙同马某驾车到崂山区,将女青年常某强行带至其位于李沧区的暂住地。孟某对常某殴打恐吓后实施强奸,期间侯某 、孟某、马某对张某 、常某进行看管。3月22日17时许 ,被害人张某和常某反抗后自救逃离,报警将马某抓获。
据李沧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介绍,侯某在看守所期间行为上很不配合,认罪态度不好。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当狱警与侯某接近时,侯某用其胳膊肘顶住狱警,不愿让狱警靠近。所以在开庭之前,看守所通知李沧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侯某可能在庭审中有想逃脱的可能,建议对其进行强制措施。法院在庭审的过程中,给侯某戴上了脚镣。
李沧法院审理认为,侯某、孟某以暴力、胁迫等手段轮奸、强奸妇女,均构成强奸罪;其采取殴打、捆绑等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均构成非法拘禁罪;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方法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应予依法惩处。
罪犯侯某和孟某都是一人犯三罪,应数罪并罚。侯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侯某 、孟某均被判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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