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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动  合  同  
  合同编号:ZY-5200253344
  
   雇佣人(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临时老婆,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视情况而定,其中试用期为一天。
  
  第二条 工作事项
  
  乙方的工作主要是配合甲方哄骗甲方的家长及甲方的狐朋狗友,制造出甲方有女朋友的假象。
  
  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如果对工作有任何不满意可即日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若没疑义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工作事项,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
  
    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借口危及乙方的人生财产和人格尊严。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工作时间
  
  本合同所规定的劳动时间一般为乙方的休息时间,采取不定时工作制,原则上工作时间7:30--22:00。  
 
  
  第六条 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陪同甲方的家人或朋友吃晚饭100元/次,
                          乙方主动帮助甲方的家人饭后洗碗,做家务50元/次
                          乙方外出陪同甲方20元/小时。
                          若因情况需要发生以下事件按次记费:牵手,主动打电话给甲方,称呼甲方男朋友或老公等。(20元/次) 
                          原则上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19 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但若乙方需要,也可以实行每日支付当日的劳动报酬。
  
  第七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若乙方在工作中表现出众,甲方须支付一定数额的奖金,以之鼓励乙方的工作。
  
    在工作期间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乙方的上下班实行全程护送制度,保证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对乙方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乙方无偿或部分无偿的帮助。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做到工作认真负责,对人礼貌热情,使用文明用语,不带情绪到工作中去。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主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 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不文明现象,工作不认真负责等。
  (3) 工作中故意,无意泄露工作性质。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3) 战争或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意外事故。
  (4) 甲方濒临破产或甲方有女朋友以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对工作或甲方不满意;
  (2) 甲方提出任何无理要求,危害到或可能危害到乙方合法权益;
  (3)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 乙方不再愿意为甲方工作;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 患病或负伤的情况下,
  (3)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告之甲方以便甲方做出相应的工作调整。
  
    若乙方要求甲方在生病期间照顾乙方,甲方有权利从乙方的劳动报酬里扣出相应金额的报酬作为自己的补偿。
  
  第十一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遵义市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 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及《临时老婆使用规则(试行)》和甲、乙双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注:本合同所指的劳动均为国家法律法规下可以进行的活动,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昏厥。。。我是女生。。。早知道就改成招聘男生的了,懒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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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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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兼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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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eon 于 2009-11-11 12:12 发表
第六条有待商榷

如果东西好吃好玩的话,可以考虑减免~


转发的东西,没仔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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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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