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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一个想法隐约出现在他脑海里,他蒙蒙地记起在南海的一个岛上曾见到当地的一个男孩子。

  那个男孩子捉到了一只鸟——既没有用口袋或网子,也没用绳索。

  那男孩是从面包树上搞来的树胶。这就好说了,新几内亚的树林里有的是面包树。罗杰四下望去,近旁就有一棵,他走过去,拔出刀,在树干上划了一道,立刻从刀口处涌出一股稠稠的白浆。罗杰将一部分白浆放到口中咀嚼起来,就像胶姆糖一样,只是没什么味道。

  “帮我一把”,罗杰对帕瓦说道,“帮我上那棵树杈。”

  帕瓦低下身将罗杰放到肩头,罗杰取出口中的树胶涂在那枝头。

  这枝树杈正是鸟用来做舞台的那枝。如果他俩坚持等下去,肯定会有鸟飞回来的。他俩向后退了一定距离,在一根树桩上坐下来。

  约莫15分种后,一只“萨克森王”飞下来,想要落到树枝上,那是一只非常大而壮观的鸟,可是罗杰叫了一声把它吓跑了。

  “你干吗?”帕瓦问。

  “我不想要又大又老的鸟,”罗杰解释道,“动物园不会要的,——很快鸟就会死的。幼鸟活得长,动物园出的钱也多。另外,大鸟口袋里也装不下。”

  他和帕瓦带来的口袋要装下有5呎多长羽毛的鸟确实是太小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罗杰的运气来了。两只幼鸟落到树枝上啄着芒果,它们的羽毛还不长,但是颜色却棒极了。一只是美丽的“绿宝石”,另一只叫作“带尾”,因为它的长羽就像我们装点圣诞礼物的彩带。

  “咱们去抓吧。”帕瓦兴奋地说。

  “不,等到给它们牢牢粘住时再说。”

  那两只鸟在饱食了芒果之后,正打算去,却发现被什么神秘的力量拉住了。

  “现在,我们去捉它们。”罗杰道,于是他们匍匐前进。那两只鸟一声粗一声尖地叫着,抖动着躯体。帕瓦将罗杰高高举起,罗杰轻轻地将“绿宝石”的脚双双与树枝分离开,迅速地装入袋中;那只“带尾”狠命地啄了一下罗杰的手,然而也未能摆脱被装入口袋的命运。两只鸟不停地抖动。发疯似地嘘鸣,好一会才安静下来,一动不动。

  回到船上,罗杰将两只口袋放在船舱门外,耷拉着脑袋弓着背走近哈尔的床,一副垂头丧气的样。他一言不发。

  哈尔同情他说道:“别太认真了,小孩儿。我跟你说过你会空手而归的,这不是你的错,要活捉那些鸟是非常棘手的,所以100个动物园中也摊不上一个能拥有极乐鸟。”

  罗杰将垂着的头抬起来,“感谢你的同情,”他说,“不管怎么说,我们努力了,”他假装拭去眼泪,“我们确实拾到了点小东西,简直拿不出手让你看。”

  “你们捉到什么了?”

  “就是两只乌鸦。”罗杰从手册上得知极乐鸟和乌鸦属同一家族。

  “乌鸦,”哈尔不无反感他说,“谁会需要乌鸦呢?”

  “嗯……,这两只乌鸦有点不同一般,我把它们拿进来。”

  罗杰走出去,打开一只口袋,小心翼翼地用双手捧着走进船舱。

  那鸟果然不失身份地发出一声大叫“呱呱!”

  这真叫哈尔目瞪口呆。

  “嘿,这是只‘绿宝石’!看啊,多美的颜色!”

  “绿宝石”仿佛知道人们在夸奖它,它展开羽翼,颤动身躯显示自己的姿色。它的头部与脖子是黄色的,额部为蓝色,双颊及喉部是碧绿色,胸部为深褐色并逐步转成华贵的紫红色。

  然而当它全部展开自己的彩屏,就再也见不到鸟的身躯了,它的全身被金黄色的羽瀑遮盖,两只尾羽长长地伸开,尾端是一片绿宝石一样美的茸斑,艳丽无比。

  “真让我大吃一惊,”哈尔道,“有帕瓦在身边,你真是走运。是帕瓦帮你逮住的吧。”

  帕瓦摇摇头,指指罗杰。

  哈尔以新的目光赞赏着自己的弟弟,“真是你自己干的吗?我真没想到你有这么大的本领,你怎么抓的?”

  罗杰微微一笑,说道:“我再给你看只乌鸦。”

  当罗杰将“带尾”放到舱里时,哈尔不顾背部的疼痛,一跃而起。

  “‘带尾’!我真不敢相信,这是极乐鸟中罕见的一种,再没有谁能拿出这么美的鸟了。”

  那只“带尾”,仿佛是为了感谢哈尔对它的恭维,展开五彩斑斓的彩带翩翩起舞,一边跳,一边竭尽全力,引吭高歌。

  “罗杰,知道吗,”哈尔神情严肃,“即使我们什么动物也没捉到,只要能把它安然无恙地运回家,我们全部旅程的耗费就都能赚回来。好了,现在你该告诉我怎么抓住这些可爱的家伙的?”

  “我告诉你,你也不会信的。”

  “那怎么可能呢,我会信的。怎么抓的?”

  “用胶姆糖。”

  “我不信。”

  罗杰开怀大笑,走出船舱,把哈尔一人甩在屋里去解用胶姆糖抓鸟之谜。而且罗杰在哪搞到的胶姆糖?哈尔知道罗杰从不吃胶姆糖,船上也没存放任何胶姆糖。

  这小家伙准是在逗人呢。

  罗杰把两只鸟关进笼子,转身去为它们觅食,蛞蝓啦、蜗牛啦、甲虫啦。两只鸟很快就依赖上罗杰来喂它们了。又过了几天,他冒险将笼子门打开,两只鸟立刻走出来,飞落到帆缆上,发出阵阵尖叫与嘶鸣。

  它们还会飞回丛林吗?罗杰将一碟小虫放进笼子,焦灼不安地注视着鸟的举动。在驯化动物方面,他一直很有运气,可是鸟类是有小脑的——它们是否聪明到不相信他的地步?

  五彩缤纷的极乐鸟来回飞着,却始终不离开船。罗杰耐心地等待着。足足等了一个小时的功夫,“带尾”终于飞下来,降落在罗杰伸出的手臂上,随后“绿宝石”落在另一只手上。罗杰轻轻地对它俩讲话,不过不是用它们啼鸣式的语言。它们抬头注视着他,又低头望望笼子,它们犀利的目光落在那等待它们的正餐上。

  它们跳下地,走入鸟笼,开口享用那又肥又鲜的虫子。

  笼门再没有关上,罗杰的新朋友可以随意进出了。罗杰为它们分别取名为“丽带”和“艾绿”,它们加入了鳄鱼“灵灵”、小蝙蝠“精精”这支爱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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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极乐鸟


  帕瓦不知道极乐鸟的英文名称。

  “什么是极乐鸟?”他问。

  罗杰和帕瓦正坐在哈尔的床边,于是病号哈尔说道:“罗杰,架子上有一本关于新几内亚动物的小手册,给帕瓦看看极乐鸟的照片。”

  哈尔忘记了这些土人看不懂图片。

  帕瓦盯着照片,“这是什么?人?房子?树?”

  “鸟,”哈尔说,“这是鸟头,那是鸟翅膀。”

  帕瓦指着比鸟身体还大的、由羽毛组成的雨林般美丽动人的彩屏,说道:“我知道这个,是雨。”

  “不对。这些是羽毛,大羽毛,就你今天跳舞的那些人头上戴的。”

  帕瓦皱缩的眉头舒展了,他明白了。“我知道,在河上游,瀑布旁,我带上弓和箭,射死一只。”

  “不,我们要活的。”

  “活的,办不到,你一走近,它们就飞了。”

  哈尔看着罗杰,“你看,他说得对。要捉一只活的可不是件易事。你最好等我好了与你一块儿去。”

  “那又有什么用?你怎么捉?”

  哈尔摇摇头,“我不知道。”

  “这样一来,不知道的人就成了两个了。我不必等一个不知道的人来帮忙。我得去看看,想个办法捉一只。”

  “不妨试试,”哈尔说,“但是,我打赌你会空手而归的。”

  “你的脑袋更空。”罗杰反驳道。

  罗杰与帕瓦向瀑布出发了,在丛林中艰苦地跋涉着,然而那个问题始终索绕在脑海里。在不能靠近鸟的情况下怎能捉住它呢?

  在河水转弯处,他们到达了目的地,周围是一片令人陶醉的景色,充满活力的树林,秀美的瀑布,赤、橙、黄、绿、青、蓝、紫色的极乐鸟在竟相飞翔;它们时而落在瀑布脚下饮水,时而又进入水中沐浴。天空中布满了美丽绝伦的羽毛,红、绿、金、青绿、紫、碧绿、黄、淡紫、品红、粉、栗……

  罗杰有生以来还没有如此大开眼界,世界上最美丽的鸟就在眼前。它们盘旋、翱翔、扑食;五光十色、穿梭变化,令他眼花瞭乱。

  在由羽毛形成的一片片巨大云朵中,几乎注意不到鸟的存在,它们不是在飞翔,仿佛像云朵一样在空中飘荡。

  罗杰想起,当这些鸟被首次运到欧洲时,引起了轰动。捕杀这些鸟的土著人,在装船前已经将鸟腿及羽翼割掉。于是这就产生了寓言——这些有时被称作“上帝之神鸟”的飞禽,不需足、翼,它们像云朵般在空中飘游,从不落大地。英格兰有一位作家认为极乐鸟“始终逗留于空中,从不着陆,它们无双足,无两翼,只有头、躯及占比例最大的羽尾。”

  罗杰也有同感,这些天堂中的动物最大的部分是它们的尾巴,一根根羽毛似旭日射出的光束,在鸟尾后散开,像形成了一片巨大的雨林,使鸟的躯体显得十分渺小,仿佛空中遍布着色彩斑斓的羽球。

  有些像流水瀑布,有些像彩色雨林,有些像吐焰的火光。

  难怪在法律未禁止捕杀前,欧美的时髦女性们总是在帽子上佩戴这些堂皇富丽的羽毛,只要用50或100镑去乘上羽毛的总数,你就会知道某一女士的富有程度。在有些情况下,她的头饰比她的珠宝还昂贵。任何亲眼见过这种旋转的彩色世界的人都会同意自然学家沃纳丝的说法。他写道,新几内亚拥有比全球任何地域都更奇怪、更美丽的自然物。勿庸置疑,科摩多龙是最奇怪的兽,而极乐鸟则是最美丽的鸟。

  最绚丽的色彩,并非最佳的音色,就连灌木丛中的一只小鸫也会比极乐鸟的歌唱动听。极乐鸟远不及夜莺,它们发出各种杂乱无章的声音,根本谈不上是在歌唱。似乎,它们的叫声像婴孩的啼哭,像放学后冲出校门的男孩子吹的口哨,像猫在“喵喵”地叫,像老牛打哞,像猪一样在尖嚎。这一切构成一片奇特的喧闹,如同大象腹中发出的咕咕声。它们与音乐无缘,生就是为了展示那耀眼的光彩。

  而且它们意识到自己的美丽,总是以最佳的方式来一展美姿。

  它们为自己选置了表演舞台,这舞台就是瀑布旁的芒果树枝,它们汇集成长长的阵容,大尽舞兴。

  它们不是用双足而是用羽毛在起舞,它们有着特别的才能来颤动那绚丽的、云朵般的羽毛。熠熠发光、千变万化的色彩引来不少小动物,它们仿佛置身于剧院中,在观看节目。

  罗杰发现那些极乐鸟拔去那些遮挡住它们的树叶,以便让大家看得更清楚。

  但是它们的一切努力实际是为了吸引雌性极乐鸟的注意,后者周身为褐色或灰色,也不拥有那华丽的羽毛,它们坐在近旁,为它们绅士伴侣的表演所陶醉。

  每一次表演结束后,演员们即开始整理剧装,用嘴梳理舞蹈后变得有些零乱的羽毛。接着,它们高高地昂起头,叫出一个高音,峡谷里传来回声,又一个舞蹈跟着开始了。

  极乐鸟相貌都不大相同。罗杰参照着哈尔借给他的那本手册,比较书中的图片识别着每一类。枝头上的那只是“罗道夫王子”,挨着它的是“丝蒂芬尼”王后,还有“国王”、“华贵”、“佳丽”、“萨克森王”和一只美丽的“绿宝石”。

  在剧间休息时,这些鸟开始进食,享用悬垂于四周的芒果。看到它们那种奇怪的进餐方法,罗杰禁不住笑起来。

  每个鸟的嘴都很长,它们用嘴尖啄下一块块芒果。虽然极乐鸟的嘴不短,可舌头却很短,无法够到嘴尖上的食物,于是它只好将食物抛向空中,张开嘴,接住食物。

  为了更好地观察,罗杰靠上前去。鸟一哄而散飞向空中,盘旋着、尖叫着、噼噼啪啪地扑打着翅膀,只有罗杰被甩下,不知如何才能捉到一只这美丽的鸟。

  当然,没有那只鸟会让罗杰靠近,再被装到口袋或网子里,而用绳索也无济于事,它们飞得太快了。

  哥哥已经预言他会空手而归的,看来哥哥是对的,他这家伙认为没有人像他一样机灵。罗杰真想让他看看自己也有几手。可是,如何才能捉住一只鸟呢?

  万念俱灰,他只有空手而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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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草尾巴的故事


  “你们走后,这儿出了很多事,”哈尔说,“又有一个人被杀死了。”

  “在哪儿?在村里?”

  “不,在外面的丛林里。他遭到了一个持长矛的人的袭击,他坚持着走回村里,回到家中,在死前将他的遭遇告诉了人们。

  “那个人从背后偷袭了他,将矛穿透他的身躯,他跌倒在地,几乎死过去。他未看清敌人的面目,只注意到敌人的腿是黑色的。”

  “你说什么?黑腿?这里的人是褐色的,不是黑色。”

  “我只是把他说的讲给你听,他说那人的腿自膝盖向下是黑色的。”

  “他想不出是什么人吗?”

  “很多年以来,这个部落与邻谷的部落战争不断,他肯定袭击者是那一个部落的。”

  “有人来找我去救被刺的人,发现我动弹不得,于是他们把特得船长带上岸,看他有什么办法。叫特得进来,他会告诉你这之后发生的事。”

  罗杰呼叫船长,船长从甲板上下来,穿过升降口进入客舱。

  “给罗杰讲讲昨天被刺的那小伙子。”

  “没什么可多说的。我也不是医生,我尽力将血止住,但是我只会做这么一点点,那个人咕哝了几句有关黑腿的话,就死了。”

  “后来呢?”

  “大家发疯似地乱蹦,男人抄起矛。斧,立刻就要去和干这事的部落决战。但是有个上年纪的人劝他们等到天黑再动手,这样可以给敌人来个突然袭击。

  “他们叫我也去——不是去作战,而是认为我可以给他们带来好运气,因为他们以前看到过我变魔术。唉,我又不能推辞,就违心地跟他们去了。

  “艰苦地爬上山,又艰苦地从另一侧下山,说实在的,我已经累得不行了,可他们却劲头十足急不可耐地要开始行动。

  “那边的村子是最奇怪的,所有的房子都离开地面6呎来高,被用东西撑在空中,每个房子都有一个梯子,所以你就可以顺梯子爬到门口。我想他们也许认为将房子那样高高地架起来,就可以在其它部落袭击时处于有利位置。

  “有一间屋子点着灯,从里面传出人们的谈话声,我们轻轻地靠过去听着。好像全村的男人都来了,正在聚会商量如何到咱们这个村来,把村庄一扫而光。有一个大嗓门的家伙说,不仅要杀死咱们村的男人,而且要把妇女、儿童直至最小的婴儿全部杀光。

  “有一个人说还应该杀死那三个外国人,指咱们仨,理由是我们是这些村民的朋友。这一点,他们都同意了。

  “这时候我才真正感到有兴趣,我可不想让这些家伙把咱们仨的头砍下来,所以我开始考虑对策。”

  “我走到房子下面,不用担心有人会听到动静,上面的说话声大得很。我看头上有什么东西晃来晃去,你们知道那些人穿戴的是草,草尖像尾巴似的。这种草很结实,就像铁丝一般。房子的地面不是实心的,而是用板条做的,中间露着缝儿。那些人坐在地上,草尾巴正好从板条间耷拉下来。”

  “我脑子里冒出个怪想法,把这些尾巴拴在一起,一旦他们想站起来时就会发现自己被拴在地板上了,然后我们的人就可以好好地敲打他们一番,让他们别再胡恩乱想。这样一来,他们就不会再来骚扰这个峡谷的人及我们了。这一下得好好教训教训他们。”

  “我跟咱们的人讲了这一计划,他们认为是很好的法术。于是,他们把那些尾巴一个个接起来系牢,随后他们冲上梯子,蜂拥似地闯进屋子。屋内的那伙人被搞懵了,企图站起来,却发现自己被拴在地板上,动弹不得。”

  “我向咱们的人大喊,不要杀人,只教训他们一下就行了。可是,咱们的人不这样想,作战不能这样。他们根本不理睬我的话,由于他们刚刚听完敌人讲过要如何将他们及妇女儿童一起杀死,所以他们就开始了不开化的人自然的行动。全部过程只有10分钟。”

  “他们将战利品带回来,整夜都在狂欢。有一个人缴获了那两条黑腿,我看过了——其实是双过膝胶靴,也许从什么白人那搞来的。”

  “他把靴子作战利品带回家,打算吃了,但是嚼不烂,他抱怨说敌人的皮太硬,于是将靴子放到石锅里面煮,煮了一夜也没使靴子变软。”

  “最后他发现靴子可以脱离开来,所以就将靴子拔下来穿到自己的腿上。现在他正在村里走来走去炫耀自己呢,他身上只披挂着几片草,脚上却踏着一双厚靴子。”

  罗杰和船长登上甲板,望着人们在村前为庆祝胜利而狂舞。

  只有男人们在舞,被从死亡危险中挽救的妇女及儿童站立一旁观看,赞赏他们各自英雄般的丈夫及父亲。男子们将面孔涂成红、蓝、绿、黄色;也有人用的是白色,看上去就像鬼一般。其中没有一种颜色出自油漆罐,都是从村旁的各种泥浆中搞到的。

  有人刚刚做过纹身;有人腰部系着一串串贝壳叮当作响;所有的人都无一例外地穿着新草裙;每个男人的鼻部都插进巨大的野猪牙,露出一副野兽的面容。

  有人佩戴着鳄鱼牙做的项链;有个男人戴上一只蛇项圈——一只活灵活现的真蛇被头尾缚在一起;另一个人用活蛇作腰带扎在腰间;更有甚者,双肩上搭挂着两个头颅,并随着音乐的节拍,击打那两个头颅。

  实际上也井非什么音乐,不过是阵阵有节奏的闹声,敲击大木鼓的声响可以传至山岗那边的敌村。跳舞的人放开喉咙用各自不同的调门唱着,同时挥舞着矛、箭和石斧。

  舞蹈者最主要的装饰物是那些在不停摆动的羽毛头饰。这些遐迩闻名的、绚丽多彩的极乐鸟羽毛,只有在此地才能找到。

  有生以来,罗杰是第一次看到这样一片广阔、美丽、多彩的海洋。他们头上带的羽毛有五呎高,亭亭玉立。

  “不可能是真的,”罗杰道,“什么鸟会有这么长的羽毛?”

  “是真的,绝对真的,”船长肯定他说,“当然了,不是所有的极乐鸟都有这么长的羽毛。实际上,极乐鸟有50多种。不过,他们选的是最好的。”

  有一位头上戴的羽毛如同一大丛彩色灌木,羽毛之多使他无法在风中走稳,他之字形地前进,左摆右晃,像一只在水上左拐右转的小帆船。

  “为什么在美洲或欧洲就看不到这种羽毛呢?”罗杰问。

  “因为海关禁止。在你出生之前,妇女们常在帽子上佩戴这类羽毛,对于女子来说,这是最好的佩饰了。但是,为了制做女士帽,过多的极乐鸟被竞相捕杀,所以就建立法律禁止进口极乐鸟羽毛。现在这种羽毛十分罕见,极为昂贵。一根羽毛值一、二百元。我相信你现在所见羽毛的总值能到一百万。”

  “我有一根就行了。”罗杰说。

  “那你就会被判10年监禁。”

  “就是说我们一根也不能带回去?”

  “不能,不能带死鸟羽毛。只有此地的土著才可以捕杀这种鸟。不过有一种办法可以帮你解决问题,活鸟。你是为动物园干的,动物园可以拥有活鸟。”

  “明白了,”罗杰说,“我和帕瓦要去捕一些活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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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死里逃生


  罗杰随身带来一只袋子,可是如何将蝙蝠放入袋中呢?那么多蝙蝠都栖息在比他头还高5呎的树枝上。

  它们不会为博得罗杰的欢心而下树走进口袋的,这种可能性是渺茫的。那么,好吧,只有罗杰自己去上树了。

  罗杰选了一棵不太难爬的树,并将口袋塞在腰带下,腾出双手攀爬。帕瓦将罗杰举到离地面最近的树权上,罗杰接着小心翼翼、轻手轻脚地向前爬着,一枝树权接一枝树权,终于接近了蝙蝠。

  谁知,一根小树枝被折断了,瞬间,所有的蝙蝠都弃树而飞。

  攀爬了一阵,罗杰一无所获,只是双膝双手上增加了不少伤痕。

  他一动不动地静候着,满以为蝙蝠还会再飞回来。然而飞狐确如狐狸一样狡猾,不会上当的。它们降落在安全距离以外的其它树上。

  罗杰溜下树,思索了一会儿。他想起了前一天掉在地上的小蝙蝠,它的妈妈不得不下来将它衔走。当时真应该将它们擒住。怎么才能让它们再重新表演一番呢?

  他像只豹子似的轻捷地爬到一棵歇满蝙蝠的树下,拾起一块石头,用尽周身力气向树上扔去。蝙蝠飞跑了,密密麻麻,像一块乌云。一只受惊的小蝙蝠,由于没有紧紧地钩住母亲的身体而落地。

  紧挨小蝙蝠身旁是一片灌木林,罗杰钻了进去,严严的掩护起来。可是很不幸,他发现那是一片带刺的灌木丛,一根根像针一样尖的刺足有3时长,扎着他的衣服。脸和手。但是他耐心地忍受着针扎似的疼痛。

  长长的等待,无数次的针扎,终于那母亲飞来了,俯身于小蝙蝠身上,小家伙迅速地抓住母亲毛茸茸的胸部。

  此刻,罗杰从刺丛中冲出,张开口袋将蝙蝠母子扣住。

  罗杰扎住口袋,里面先是一阵骚动,但是很快就停止了,因为大蝙蝠认为这种黑暗中的退却是安全的。

  他们按原路返回,标记虽不很清晰,但是帕瓦记得清楚。

  罗杰发现这只世界上最大最沉的蝙蝠加上它的幼子真够重的,但是他坚持自己一个人背。

  罗杰和帕瓦都警惕地防备着那个大脚男人。又走了两小时,不见那人的踪迹,他俩松懈了。

  就在这时,事情发生了。帕瓦正在前面识别着标记来引路,罗杰从眼角中瞥到什么东西正从树上落下,向他的同伴砸去。

  罗杰猛地向前一推帕瓦,一个足以令人致命的大树桩落在他俩之间。

  罗杰为了使帕瓦摆脱危险,不得已向前跨了一步,被落下的树桩蹭了一下头部,右脚被桩头击中。

  罗杰和帕瓦盯着那树桩,眼前发生的一切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一定是昨夜大风刮断的树枝。”罗杰猜测道。

  帕瓦此时正一寸一寸地审视着地面。他指着一处被踩平了的杂草。

  “大脚。”他说。

  “是什么动物吧。”罗杰应道。

  “不,不是动物。是人。”

  帕瓦怎么知道的呢?罗杰还是不太相信会有什么人到过这儿,也许是夜里的风将树枝吹断,正巧当他们从下面经过时落了下来。

  帕瓦走到树桩的一头,“看,”他说。然后他走到另一头,重复道,“看。”

  一看,罗杰也明白了,这不是什么断枝,树枝的两头都有斧砍的痕迹。

  头上的树是一棵极大的面包果树,水平状的树枝向四外伸长,每一根枝杈大得就像一棵树。在一根大枝的根部留着斧子的砍痕。

  罗杰不得不承认,这是人为的。当然,这会儿,树上不会有什么人了。那么,这木头又怎么能在他们经过的一瞬间落下呢?

  帕瓦解开了这个谜团。他指着路面上横着的长藤,藤的一头延伸到树上,藤条就起了扳机的作用;当帕瓦的脚触到藤条时,产生了拉力,使树桩落下。

  罗杰有些毛骨悚然,用目光四下搜索着,然而他所看到的是洒满阳光的树叶,一对正在窃窃私语的鸽子和一只睡眼惺忪的风鸟。周围是一派美丽、安宁的景色,有人竟在这秀丽的林中蓄意制造一起谋杀,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俩人重新上了路。罗杰的脚跛得利害,可是他全神贯注地考虑着那个大脚的家伙,忘记了自己的脚痛。他那装着蝙蝠的袋子开始摇晃起来,背上的袋子愈加沉重。

  帕瓦止住步,一定要接过罗杰的重负,否则就不再往前走。这位好心肠的土人将袋子一甩搭在肩上,腾出另一只手,扶着一腐一拐的罗杰,沿着那充满苦难的路迹前行,翻越高地,穿过洼谷,跨过倒地横卧的大树,终于到达了艾兰顿村前平坦的场地。

  他们发现人们正处于高度激动状态,村民们正在狂舞着。罗杰当然想知道个究竟,但是当务之急还是要把战利品安全送到“飞云”号上。

  特得船长在甲板上看到了罗杰,随后乘小艇到岸边来接他。

  “你袋子里装的是什么?”特得问。

  “蝙蝠。”

  “如果你想做熟了吃,我没意见,可是不能让发臭味的活蝙蝠上我的船。”

  “你会让的,”罗杰说,“其实,它们不臭,和它们吃的水果一样甜。”

  “胡扯,我从没听说过。甜蝙蝠!好吧,不管怎样,要它们干什么?哪个动物园会要蝙蝠?”

  “任何动物园都会,这些是非常特殊的蝙蝠,是蝙蝠中最大最棒的。”

  上船后,罗杰将母蝙蝠放进笼里,但没有提出要关住小蝙蝠。

  “你要不关住它,它会飞跑的。”船长说。

  “我不信,”罗杰道,“它留恋母亲,不会离开,而且我还要驯化它,让它变成一只小爱畜。”

  在笼子与甲板相接之处,罗杰将铁丝间距拨宽一些,正好够小家伙出入,那小家伙立刻就钻入笼子靠到母亲身边。“灵灵”,对一切都好奇的小鳄鱼,这时也过来调查一番。小蝙蝠瞪圆了眼睛,盯着小鳄,随后它钻出笼子以便看得更清楚,它还小,还不懂得鳄鱼吃蝙蝠以及一切能抓到手的活物。

  “灵灵”毕竟也还年轻,还不知道自己是杀生的凶手,它向新住户友好地摇摆着尾巴,于是,在这只飞狐与这只还未学会食肉的鳄鱼间开始了一种奇特的伴侣关系。

  罗杰去看哥哥,哈尔这会儿正在铺上休息,见到弟弟,他说,“别为我担心,过一两天我就可以起来了。可是你怎么了?你怎么一腐一拐的?”

  “没什么大事,树枝砸在脚上了。”

  此刻不能告诉哈尔,他还在忍受着疼痛,怎么能再给他增添烦恼呢?不能告诉他自己——罗杰——是如何从死亡的边缘逃生的。

  “村里出了什么事,”罗杰问道,“大家好像都在发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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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洞中之夜


  整整走了一天才到达那大洞,已经是傍晚了。

  帕瓦和罗杰觉得,一路上好像有人尾随他俩。不过也许仅是树叶发出的沙沙声和树枝在风中发出的吱吱声。

  他们穿过大树丛间深深的沟壑,止住步,面前是一个位于悬崖下的大洞。

  突然间从那漆黑的洞口,出现了一个同样黑的东西,紧贴着他们的头部飞过,像麻雀似地慢慢拍打着两翼。

  它就是他们用早餐时交的朋友,飞狐。的确,它的脸似狐狸,捏扁了的鼻子,小尖耳朵,大眼睛。

  上面发出沙沙声,他俩举目仰望。在大树的枝杈上,头朝下攀挂着数以万计的这些古怪的动物。罗杰一声高喊,它们蜂拥而飞,展开的翅膀遮住了天空。

  罗杰以特殊的兴趣注意到蝙蝠的一些习性,有一只飞翔的蝙蝠在落到树枝之前显示了如何使用“制动器”进行降落。宽大的尾巴向前紧收,置于体下,就像飞机着陆前的阻力板。

  有一只蝙蝠落在地上,行走着——但是走得很糟,当它又飞翔在空中时,所表演的技艺是鸟类或昆虫类都望尘莫及的。

  它可以轻松自如地翻跟头,头朝下飞翔,在树枝的下侧落下,拇指勾在枝上,尔后,仍然头朝下而入睡。

  一旦落在地上,它就不易起飞了。在这方面它有些像空中的另一巨乌——秃鹰,需要一段长长的跑道方可起飞。体重较沉的果蝠则喜欢爬上树,从树枝上起飞。

  有些空中的飞狐还带着自己的孩子,小蝙蝠即没被背着也没有被衔在嘴里,而是悬垂于大蝙蝠的体下,它们用自己勾状的拇指、脚指及尖尖的嘴将身体挂在母亲的胸部。

  有一只小蝙蝠掉下未,罗杰将它拾起。它在罗杰手中颤栗,并不是由于惧怕,而是由于它极为敏感的双翼接触到罗杰的手掌,感觉如同粗糙的砂纸或锉刀。

  罗杰手中的这小东西是动物世界的一件奇物,其它任何动物都没有如此灵敏的触感。蝙蝠甚至能感受到它未触及的东西,它翅膀及全身上下几千个感官就像千万只精细调谐的眼睛与耳朵,借助某种雷达,这动物能够准确判断出它与障碍间的距离,即使在一片漆黑之中,它也会避开障碍物。

  罗杰在以后了解到,通过对蝙蝠的试验说明,将蝙蝠眼睛封住后,它们仍可在黑暗的室内轻松自如地行动,避开墙壁、椅子和其它阻碍物,即使在从天花板吊下的迷宫般的绳网中,它们也能穿梭般地通行无阻。

  飞行中的蝙蝠似乎并不发出声响,实际上它们不断地发出细小的尖叫,音频很高,人耳是听不到的,这些声音信号在其可能飞行的路线上碰物后发出回声,于是蝙蝠立刻就得知通行与否的路线。蝙蝠甚至可以测出物体间的距离,并判断出自己能否穿过,对于飞狐来说,这一能力是十分显赫的,因为在飞行中,它需要足够的空间来容纳其宽大的翅膀。

  一老一少站立不动,蝙蝠也都头向下舒适地栖息于树枝上。

  罗杰将小蝙蝠放到地上,迈步走开。母蝙蝠飞扑下来接救小蝙蝠,并带着它高高地飞走,落在一栖身之处,母亲用它的手翼围抱着小蝙蝠,温暖着、抚慰着那颤抖的小身体。

  两位探险者吃了一些食物,开始找地方过夜。

  “最好进洞里,”帕瓦说,“要下雨。”

  他们在黑森森的洞里摸索着前进,最后找到一块平坦的地段,他们席地而卧,很快进入梦乡。

  罗杰猛地惊醒,什么东西咬了他的胳膊,似乎是被香烟头烫了一下,灼痛有些特别,他过去也曾有过这么一次。

  他的思路回到亚马孙丛林,在那儿他曾被吸血蝠咬过。也许这个洞里的蝙蝠不全是以果为食的。

  食果蝙蝠是不伤人的,但是吸血蝠却可致命。亚马孙印第安人认为吸血蝠是鬼蝠,它们专在夜里从墓穴中飞出去嗜食人血。

  吸血蝠的唯一食物是血,它们的两颗稍有弯曲的门牙利如尖针。当门牙咬住动物或人后,血随着涌出,它们用舌舔吸干净,就像小猫舔奶一样。

  被吸血蝠咬伤的动物容易致死,咬伤是很小的,关键在于血一涌流出来就不再容易止住。

  科学家认为吸血蝙蝠的唾液中有某些成份阻止了血液的凝固和伤口的愈合。

  在亚马孙峡谷的牧场上,许多牲畜就是由于咬伤后血流不止而丧生的。人也由于同样的原因而死亡。

  罗杰用手摸着胳膊,湿乎乎的——可能是流血所致。那血将不断地涌出,最后他会像只落网的耗子死在这可怕的洞中。

  要不要叫醒帕瓦?帕瓦能有什么办法?没用。

  但是无论如何最好还是叫醒帕瓦,他或许也被咬伤而还不知道呢。

  “等他早上醒来发现自己死了。”罗杰嘟囔着。他情绪上已经过于激动,思绪有些不清,假如帕瓦死了,罗杰就再也找不出回去的路,而且帕瓦是不可多得的好友,绝不能失去。

  他将手放在帕瓦臂上,他最惧怕的事发生了,帕瓦的胳膊湿漉漉的。

  他随手捅着熟睡的村长,“帕瓦,醒醒!”

  帕瓦一动不动,也许他已经晕过去了。一片静寂,只听见帕瓦沉重的呼吸声,洞外传来雨滴啪嗒啪嗒的声响,夜风偶尔将雨水吹打进洞。

  罗杰将手指放在帕瓦的腕部,脉搏还在跳动。感谢上帝,他还活着。

  罗杰摇晃着帕瓦,帕瓦总算醒了,他睡意矇眬地问道,“干什么?”

  “你快死了,”罗杰道,“你的胳膊,被咬了,流的全都是血,不觉得疼吗?”

  “没觉得疼,”帕瓦不耐烦他说,“快睡吧。”

  “你没挨咬,这太好了。”罗杰说,“我可挨咬了,火烧火燎似地疼,肯定是吸血蝠干的。”

  “吸-血-蝠,那是什么?”

  “小蝙蝠,能杀死人。咬小口,血流不止直到你死去。”

  “这岛上没这种东西,”帕瓦对他保证。

  “可是肯定有,我胳膊上全是血。”

  帕瓦伸出手摸着罗杰的胳膊。

  “这是水,雨被刮进来了。睡吧。”

  早晨罗杰才知道被什么咬了。他们躺在一窝火蚁旁,火蚁是蚂蚁世界的巨种,有两寸多长。它们靠咬为生,尖尖的嘴就是为此而长。

  他俩草草吃了早饭,走出山洞,雨已停。与人无争的蝙蝠依就头朝下栖息于树间。

  然而帕瓦并没有往树上看,他正审视着脚下的地面。

  “有人夜里来过。”

  罗杰看着地上的脚印,很不清晰。“可能是村里的什么人?”罗杰提出来。

  “不会,村里人都光脚,这是鞋印。”

  “噢,”罗杰道,“那还不简单嘛,我穿鞋,我昨晚踩的。”

  帕瓦摇摇头,指着一个相当清楚的脚印,“你把脚放过来。”

  罗杰将脚放在脚印上。

  “你看?”帕瓦说,“孩子,这是大人脚印——大个子的人。我想是白人。也许就是射你哥哥的人。”

  “为什么要到处跟踪我们呢?不过,他无意进行伤害——否则他就会进洞里趁我熟睡时杀了我。”

  “趁你熟睡?你什么时候睡得最熟?”

  “嗯,”罗杰承认道,“挨咬后,我确实一夜翻来覆去没踏实过。”

  “这个人,”帕瓦说,“在雨里等你静下来,你就没安静过。他又冷又湿就走了,他想杀你。我想他还会来的。”

  但是晴朗的天气和明丽的阳光驱散了夜间的恐惧。罗杰很是羞愧,仅仅被蚂蚁小小地啄了一下,他却认为自己快死了。在光天化日之下,他可再不允许自己怯懦。

  “你是大白天说梦话吧。”他说。

  帕瓦搞不懂,“我并没做梦啊。”

  罗杰解释说,“这只是一种说法。好了,忘了这个大脚的白人吧,我们还得抓蝙蝠呢。”

  “好吧,”帕瓦说,“当晚餐?”

  “不,不是为了吃蝙蝠,要活捉。”

  显然,帕瓦不明白又不是为了食用还捉什么蝙蝠。不过也无妨这些人的许多事他都是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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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蝙蝠早餐


  第二天清晨,帕瓦早早就来了,还带来了好吃的,至少他认为是好吃的。通常都是哈尔为特得、罗杰还有他自己准备早餐,帕瓦知道这次哈尔的状况可能不允许他做早餐了,所以他叫自己的妻子专门准备了食品,此刻他正用香蕉叶托住美昧食品向船游来。

  哈尔由于箭伤的痛苦,不得已躺着不动。柏格在抗毒药的帮助下,已基本上从毒蛇的咬伤中恢复过来,他饿了,看到帕瓦带来的食品,他的眼睛闪着喜悦之光。

  罗杰也饿了,可当他看到早餐时却大伤胃口。

  帕瓦高高兴兴送来的这顿饭是一只很大的烤蝙蝠,点缀着几只炸甲壳虫。特得船长看后呼喊道:“我的天呀。”

  幸好帕瓦听不懂这些话,以为船长很高兴。

  “我不吃早饭了。”罗杰说。

  “不行,”哈尔道,“那会伤害帕瓦的感情的,他是诚心诚意为我们送饭来的。蝙蝠又怎么了?我们在印度吃过蚂蚱,在非洲吃过蟒,在日本吃过生鱼,在美国吃过活牡蛎,就不能吃蝙蝠吗?”

  这可不是一只普通的蝙蝠,两只翅膀间至少有5呎长,即使是最健壮的心脏,也会被它那张邪恶的脸所震惊,对于打算画魔鬼的艺术家,没有比这张脸更好的模特了。

  “有生以来从未见过这么丑的脸,”罗杰说。“再看看那大身子!不可能是真蝙蝠,蝙蝠都不大,它更像一只被车压扁了脸的狐狸。”

  哈尔笑道,“你说对了一半,一半说错了。错在你认为它不是真蝙蝠,它确是真的。对在你认为它像只狐狸,实际上它有个名字叫‘飞狐’。”

  “可是狐狸并不会飞啊。”

  “这一只会,奇怪的是它不用翅膀而是用手飞。”

  “但是这明摆着是翅膀嘛。”

  “并不真是翅膀,”哈尔说,“实际上是手,你能看见手指啊。手指间的蹼使它能用手像翅膀似地飞翔。它的学名叫‘手翼’,意思是手为翅膀,它不属鸟类,是哺乳动物,同你一样。”

  “可别像我,谢谢你。”

  “从内部讲是基本一样的。许多年前,蝙蝠只会行走,从不飞。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百万年过去了,它们发现拍打自己带蹼的手,就能使身体离开地面,与地面相比,它们一定是更喜欢空中,于是它们越来飞得越长,从而取代了行走。现在它们已经习惯了在空中生活,而再行走起来却像醉汉一样蹒跚。好了,笑起来吧,向帕瓦笑,向蝙蝠笑,吃下蝙蝠。”

  满心欢喜的柏格和心情复杂的其他人,吞下了这奇怪的早餐。

  那肉黑似木炭,并且藏在骨头间,除了用叉子还要用手才能把肉挑出来。不过,当那黑色的肉被摘出来放进口中后,站在一旁观看的帕瓦看到大家皆很满意,那肉确实又嫩又软,像兔肉,比鸡肉要嫩。

  “哎,还真不错。”罗杰说。

  “不必吃惊,”哈尔说,“蝙蝠肉应该很好吃,因为这种蝙蝠仅以水果为食,所以它还有第三个名字——‘果蝠’。爸爸也让我们带活蝙蝠回去。也许帕瓦可以告诉你在什么地方找到蝙蝠。”

  帕瓦听懂了,“我带你去,”他说,“很远,大洞。我们在那睡,明天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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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怎么能把他带回去?”罗杰征询道。

  “我来背他。”帕瓦说。

  可是还有龙怎么带回去呢?怎么运回村再装上船?

  哈尔估计用4条绳子就可以了。他招呼扛绳子的人过来,用自己的猎刀将绳子割成4段,每一根有20多呎长。

  眼下,危险的工作是拴住这只恼羞成怒的野兽,同时要躲开它的威胁人的两端——牙齿和尾巴。

  哈尔将一根绳子头穿过网边,然后拴住龙的肩膀,那巨兽企图咬住哈尔的手,但是由于网子的关系,它的头不能随意摆动,所以未能得逞。

  该拴另一只肩膀了,此刻哈尔背部的疼痛剧烈,他觉得仿佛坚持不住了,但他极力控制着不使自己昏过去。

  现在,最危险的工作开始了——用两根绳子拴住尾根部,同时要避开那杀人的武器。

  一切就绪之后,哈尔指挥每两个人控制一根绳子,8个人应足够驾驭一只巨兽了。

  他挪开沉重的网子,折叠起来,正不知让谁来扛,8个人都要忙于去招架龙,帕瓦要背柏格,哈尔和罗杰要一起背那只占了满满一袋子的沉甸甸的蛇。

  人们都各有任务,没人去背网子了。

  “我有个办法,”罗杰道,“让龙来干。”

  这主意令龙不悦,它从未背过任何人或物。

  “不过你可以学呀。”罗杰说。那野兽正四足压地,这是它最经常的姿势,当小伙子们把网放到它背上并系住,它嘘着气叫着,并扭动着身躯。“好了,别折腾了,龙龙,过一会儿你就习惯了。”

  他们踏上了归程。4根绳子拴住巨兽控制着它的路线,那龙始终不肯认输,总是企图挣脱,有时拖着身后的人们跑上一大段路。

  帕瓦背着柏格,大汗淋漓,柏格几乎与帕瓦一样重,龙背上除了放着网子外,还有一大块空着,帕瓦把背上的孩子轻轻放下,尔后又举到龙背上放稳,力大无比的龙似乎并没有注意到增加的重量。柏格已无力去享受龙背上的旅行,帕瓦必须紧随一旁托住柏格,不过这总比背着轻松多了。

  这支奇怪的队伍走进了村庄,村民们聚拢过来,惊奇地望着巨兽。

  柏格的父母想立刻带他回家,但是哈尔说道:“让我在船上照料他一段,等他好了,我就送他回家。”

  特得船长乘小艇来到岸边,惊愕地看着龙,“你们不会让我用船运它吧!这家伙有几吨重,怎么才能搬到船上?它会把起重机压坏的。”

  有8个人抓住绳子,牵着龙,游向船边。好在那巨兽并不在乎水——实际上,这种龙的水性还不错呢。

  河中的鳄鱼也前来观看,似乎已认出了这位近亲,所以没有任何举动要来袭击正在游水的龙。

  特得船长用小艇把蛇运到船边,用起重机提上船,放进笼子里。特得曾担心龙会压坏起重机,不过这井未发生,然而,在他把龙吊到船上之后,他却六神无主了,不知如何是好。

  “把它和鳄鱼放到一块儿,”哈尔说,“它们势均力敌、秉性相似,不会相扰的。”

  于是,龙被放进大鳄鱼的处所。它俩不但没有相互攻击,而且即刻就成了好友。

  柏格被放在一张舒适的床上,哈尔像个医生,使出全部的技能挽救这孩子的生命,为他调理饮食,进行医务护理,促使他重新站立起来。

  用来为哈尔止血的那条裤腿已经从背部解下,对伤口进行了消毒后又用绷带包扎起来。

  当柏格有力气讲话时,他首先担忧的不是自己而是哈尔,“你怎么样?”

  “腿部还有些发软。但还不是很糟糕。”

  “糟糕,嗯。射你的人想的更糟,他想杀死你。”

  “我简直想象不出谁会于这种事,”哈尔说,“是我们的人吗?”

  “咱们村的人绝不会对你下毒手的。”

  “嗯,那么——会不会是其它村的人。还记得那个掳来的人头,也许是同一部落的什么人,可能是他的兄弟,来报仇的。”

  “不会的,”罗杰说,“那为什么要杀你呢?又不是你砍下那个头。不会的,肯定是什么与你有成见的人。”

  “那又会是谁呢?我做过什么欺负人的事吗?”

  “你惹怒过那位巫医,你还使全村的人反感他,所以他才不得已离开此地到山那边去。”

  “你们俩都错了,”柏格说,“我看见过什么东西。”

  “看见什么啦?”

  “当时周围很暗,但是我觉得我看见一个带弓的人,而且他不像巫医,我觉得他穿着衣服,像你们这样。可是当时太暗了,我不能肯定。”

  哈尔笑了,“特得船长穿衣服,但是我敢肯定他不会干那种事。这附近再没有别人这样穿戴了,我想你搞错了,也难怪,蛇毒太厉害了,让你脑子里全是怪想法。好了,现在躺下休息。”

  “趁你还没睡着,”罗杰说,“我要向你表示感谢。”

  “谢什么?”

  “谢你救了我命,你真了不起,当蛇要咬我的时候制止了它。”

  “别总挂在嘴边上。”柏格说。他翻过身去合上了双眼。

  兄弟俩坐在甲板上,回忆他们这场经历。

  “嗯,”哈尔说,“我觉得这些被白人称为野蛮者的人们与天国的人一样好,没有比他们对陌生人更好的了。今天他们被蛇鬼、龙鬼吓得直哆嗦,仍然来帮我们!那个拿斧子的人,尽管他知道蛇鬼会杀死他,可是为了救你和柏格却情愿将蛇头砍下。我背上挨了神秘的一箭,帕瓦过来照顾我;那个拥有半条裤子并引以自豪的人,有生以来只有这么一片布,却给了我;还有,柏格为别人着想能为他人而死。确实,他们掳杀人头,不过他们每杀一人,我们在战争中就杀死一万。我向这些掳人头者致敬。”

  当晚,哈尔上床后,他的脑海里又出现那黑暗中飞来的神秘的杀人之箭。

  弓后之人是谁?当然不是友善的村民,也不会是那流亡在外的巫医或失颅勇士的亲属。

  不论是谁,下次他就有可能成功。

  哈尔思考着采取什么措施来保护罗杰和自己,但是伤口的疼痛及身体的疲倦阻止了他的思索,他进入了纷乱的睡眠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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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掳人头者之心


  与此同时,罗杰也在与自己的敌手搏斗,这个重量与之相同的敌手却善长于扭、转、蜷缩,它亮出所有本事拼搏躲闪绝不肯被装进袋里。罗杰曾抓住一次蛇的脖子,但是蛇奋力挣扎,罗杰快要抓不住了,他呼叫着大家上来帮忙。

  其他人迟迟不动,他们无意与蛇进行格斗。

  有一位鼓足了勇气才抄起一把石斧走过来,准备将蛇头砍掉。

  “不,”罗杰喊道,“不能杀死,要活的,装进袋子。”

  这差使比这位打算干的更棘手,这些白人简直是糊涂透了,将蛇头砍去,把蛇拖回村烤熟了一吃了之,这不是更容易吗?这东西又长又肥,这肉足够全村人吃的了。这些白人为什么非要活的呢?

  柏格前来相助了,柏格与罗杰年纪相当,他俩已是好朋友了,常在一起学习对方的语言。

  柏格和其它人一样,很反感蛇,但他不能视朋友于危机之中而不顾。

  于是罗杰抓住蛇脖子,柏格揪住蛇尾,力图将蛇投入袋中。蛇尾虽不如蛇头有力,却足以甩摆开抓它的人,并卷住柏格的双踝将其摔倒在地。

  柏格以前从未与蛇扭打过,这样粗鲁的待遇确实使他一惊,可是他一骨碌爬起来立刻又与蛇展开了战斗。这一次,摆来摆去的蛇尾又向他进攻,他趁势抓住蛇尾就势塞进袋中。

  蛇尾掀起袋子在空中抽打着,袋子宛如一面旗子在空中飘摆,掀起阵阵尘土,尘雾迷漫使其余的人看不清搏斗的场面,然而他们还迟迟不来相助——如果这两人愿意当傻瓜,他们可管不着。

  柏格又抓住蛇体更靠上的部位,蛇身也更粗更壮了。一寸又一寸,蛇被慢慢地塞进袋子,最后,筋疲力竭、气喘嘘嘘的柏格与罗杰一起将蛇的脖子和头部也装人袋中,搏斗结束了。

  但是蛇还不是黔驴技穷,只见它身体猛烈地一扭,头部挣脱出来。

  蛇用头向罗杰撞击,但总是够不着目标。柏格见朋友快被咬着了,于是用自己的手在蛇嘴上一扇,可是蛇已将毒牙插入柏格的手中。

  罗杰用力往后拽蛇。多数蛇是击人后松口,而盾尖吻蛇却不然,它紧咬不放,将越来越多的毒液注入柏格的肌肉里。

  拿斧头的人上来了,罗杰也想让他动手结束这恶鬼之命,不过他再次用力拉拽并且成功了,蛇头离开了那伤口,毒牙上依然往外渗着毒液。罗杰将蛇头嘴朝下猛地压进袋里,紧紧地拴牢。

  袋子开始跑动起来,一大驼东西贴着地向人们这边儿滚来,人们尖叫着向四下散去。但是袋内黑洞洞的,而黑暗是最能让蛇迅速安静下来的,不一会儿那袋子像死尸一般呆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然而那蛇并没有死,新几内亚最危险的蛇被生擒了。

  罗杰焦的不安地看着柏格手上的毒牙印。

  “没什么,”柏格说,“看,你哥哥。”

  哈尔面部向下趴倒在地,显然已经失去知觉,他的背部立着一根3呎高的东西,那上端的羽毛随风飘动。一支箭!箭头深深地射入哈尔的背部。

  帕瓦正往外拔箭。由于箭头上装有倒刺,往外拔时会拉撕皮肉,但是此刻趁哈尔昏迷时拔出要比待他苏醒时再拔好得多,这样可以使他感觉不到疼痛。

  箭头拔出了,随后涌出一汪鲜血。必须立刻止血,帕瓦望着罗杰求援。罗杰在哈尔的卫生箱里找绷带,没有。到哪找些布呢?他没穿上衣,其他的人仅穿戴着草。草是无济于事的。

  这时有人从后面站出来,准备献出自己最珍贵的财产——哈尔所送的一条裤腿。那裤腿曾是他的骄傲,给他带来欢快,可是此时此刻他脱下裤子交给罗杰,罗杰则用它迅速地、紧紧地裹住哈尔的伤口,并用一根小绳系紧。

  哈尔在昏昏悠悠中苏醒过来,罗杰想起了柏格,只有哈尔知道如何处理蛇伤。

  罗杰捅着哥哥,“醒醒,睡虫快醒醒!别睡了。蛇把柏格咬伤了。”

  “别打搅他,”柏格说,“我感觉挺好的。”

  但是他看上去情况并不好。他那健康的古铜似的脸色已变成了惨淡的灰色。他讲话的声音沉闷,像喝醉酒似地摇摇晃晃着。

  罗杰无情地摇晃着哈尔,真不该这样地对待受伤的哥哥,可是如不立即处理柏格的蛇伤,柏格就会死的。罗杰已听到过不少关于盾尖吻蛇的事情,它的毒液凶猛之程度是虎蛇的4倍,虎蛇是新几内亚第二种最危险的爬行动物。

  哈尔缓慢地醒过来,梦吃般地咕哝着,“什么……什么……说什么?咬伤。谁被咬伤了?”

  “柏格。快点。起来,赶紧干。应该用什么抗毒药?”

  “药上面的标志是A。先拿注射器。你用止血带了吗?”

  “用了,我在他胳膊上系了根绳子。”

  “每隔几分钟就松一下——然后再系紧。灌满注射器。”

  他用力支撑起身体,头晕乎乎的,差一点又倒下去。他接过注射器,把药注进柏格胳膊所系止血带的上方。

  柏格感到一阵乏力和昏沉。他觉得恶心想吐。

  哈尔注意到柏格的眼睑下垂,瞳孔涨得很大,视物越来越困难。

  “毒液侵蚀了神经系统,”哈尔说,“而且将血液凝固了。躺下,柏格,静静地别动——我们一会儿送你回家。”

  柏格躺下,“我还行。”他坚持说道,但是他讲话时仿佛舌头有一时厚。

  过了一会儿,他努力站起身,可是像棵强风吹得摇摇欲摔的小树,要不是罗杰扶着他就会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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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蛇、龙正处于紧张的激战中,无暇顾及来访者。它们在进行一场殊死的拼杀。

  那只黄褐色的大蛇,体长10呎,缠绕在龙身上,企图寻到一块松软之处,以便用其毒牙咬破并释放毒液。

  然而周身覆盖鳞甲的龙,表皮坚硬得像钢铁,看上去像只鳄鱼。黄色的舌头成叉状,与蛇的舌头相仿,一吐一缩,又大又尖的牙齿正企图钳住光滑滑的蛇身。

  和鳄鱼一样,龙也是肉食动物,眼下的这个敌手将会成为一顿有滋有味的美餐。

  蛇不断的出击,龙更加愤怒,它凶猛地嘶嘶作响,大口大口地吞气使自己的身体膨胀,想以此来恫吓对手,龙的尾部甩摆着,巨大的爪子插进蛇的皮肤。

  为了更好地作战,那龙以后腿支立起身体,12呎高的龙宛如一尊塔,要想杀死只鹿或猪,那是易如反掌,眼下它那咄咄逼人之势,看来蛇命难保了。

  “我们必须先下手,不能让它们杀死对方,”哈尔说。“我们分下工,4人抓住蛇尾,4人抓住龙尾,把它们拽开。罗杰,你看看能不能把蛇引到袋子里,我去试试用网子扣住龙。”

  帕瓦重复了命令,人们并不急于执行,因为他们不仅惧怕这两只可怕的动物,更惧怕动物体内的鬼魂。

  哈尔和罗杰率先抓住两条尾巴,向相反方向拖拽。

  被吓得瑟瑟发抖的人们也动起手来。

  虽说他们都是壮汉,然而两只动物就像胶粘似地紧紧贴在一起,难以分开。经过10分钟的奋力拼拽,他们也不得不松开手喘口气,休息片刻。

  只有罗杰和哈尔不肯放手。罗杰情况还好,因为蛇的尾部并不危险;但是龙的头部及尾部却异常危险,这野兽是鳄鱼的近亲,鳄鱼那尾巴一甩能把人击倒甚至把犀牛从岸上击到水中。

  不过此刻龙尾静静地铺放在地面上,一动不动,突然间,乘紧抓不放的哈尔不备,那尾巴恼怒地拼命一甩,将哈尔抛向空中,哈尔落在离地面8呎的一根树杈上。

  这一击非同小可,哈尔一口气也喘不上来了,盔甲覆盖的尾巴一抛接着往树上一落,摔得他周身是伤。好一会儿,他以为自己会晕过去的,但是他努力控制着自己,深深地呼吸,触摸身体各部位,检查有没有骨折。

  哈尔很庆幸自己碰上的这只龙仅12呎长,已发现的龙化石骨架说明这野兽的祖先有它两倍之长,如用后腿支立,有24呎高,相当于二层楼的高度。

  然而,如果这只一层楼高的家伙不是在忙于和蛇拼杀,也就会杀死哈尔了。

  哈尔软弱无力地依靠在树杈上,合上双眼,让自己的头脑恢复清醒,神经松弛下来。罗杰奔跑过来。

  “你怎么到那上边儿去的?”

  “是龙的主意,”哈尔答道,“不是我的。”

  “伤着了吗?”

  “就是给撞了一下,一会儿就好了。”

  其它人发现了一棵野柿子树,于是吃着柿子休息一会儿。帕瓦总是很有心,他给哈尔送过来几个柿子,那嫩嫩的柿肉和甜甜的汁液使哈尔恢复了生气。随后他爬下树,两队人马又干了起来。

  对于这些人来说,这是一场比以往都可怕的战斗,乌云已经遮住了太阳,树木又形成一片深黑的影子,那乌云中肯定布满了鬼魂。在半黑暗中与两个巨兽搏斗这使人更加胆战心惊。

  为了提高自己的士气,驱走鬼神,人们开始喊叫、唱歌,这些声音与蛇、龙发出的嘘嘘声构成混声大合唱。对于经历过多次险情的孩子们来说,他们还从未听到过这种奇特的声音。

  哈尔和罗杰仍然站在最前面,这样一旦两只动物被分开后向人们进攻,他俩是首当其冲的。

  龙发出恼怒的嘘嘘声,转向哈尔井伸出臂膀,将尖爪插进哈尔的背部。

  它有两个哈尔那么高,于是它将哈尔举起到与它面对面的高度。

  龙的脸上露出狡黠的一笑,向哈尔伸吐着舌头。

  “嘿,你能干这个,我也会。”哈尔边说边吐出自己的舌头。可是与一呎来长的龙舌相比,哈尔的舌头显得很小,逊色多了。

  龙与人互做鬼脸真是件趣事。然而,当那凶兽露出牙齿时,可不再是什么趣事了,那些尖尖的牙齿有两呎长。哈尔这次没有效仿,他知道自己的牙齿无论从长度还是利度上都无法与眼下的敌手相比。

  不过,哈尔的牙齿还是较好和结实的,所以当那黄舌头再一次吐出时,哈尔抓住这机会用牙齿咬住那舌尖,紧咬不放。

  这一袭击令龙不备,仓促间龙松开哈尔,哈尔“砰”地一声掉在地上。龙随后四肢着地,开始移动身躯,打算离去。哈尔抓住钢丝网,在帕瓦的帮助下将网甩落在企图逃脱的巨兽身上,并将网的一端拴到树上。

  龙发出一声响亮的嘘声,即使在一哩之外也可以听到。龙拼命挣着、撞着、咬着钢丝,然而网是牢固的,树更是牢固的。

  “我们抓住龙了!”哈尔呼喊着。此时,不知什么东西从背后将他击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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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观的人们欣赏着哈尔的手表,只要是发光的饰物他们准喜欢。可是当他们听说手表是显示时间的,他们却露出鄙夷之色,唉,这些白人简直是傻透了。

  帕瓦解释说,他们不需要什么机器来告诉他们时间。

  “太阳在河对面时,就是上午;太阳到了河这边,就是下午了;等太阳跑到山背后,那就是晚上了。”

  这些人总是没完没了地用手指戳两个孩子的衣服,他们搞不懂树皮怎么能变得这么软,须知他们自己是以树皮与草为衣的。

  有两人同时向哈尔要他腿上穿着的东西。哈尔从船上取来一条裤子送给他们。两人争抢起来,很可能会发生血斗。这时,有一人想出了解决办法,他从中间将裤子撕开,于是两人各穿着一条独腿裤在村子里神气活现地走来走去。

  有个小男孩赤身裸体,与初生的婴儿一样一丝不挂,他想要顶帽子,哈尔满足了他的要求,这小家伙戴着帽子赤裸着身体骄傲地四处行走。

  有一天,帕瓦到船上来玩,一眼看到了年轻的自然学家们采集标本用的手推车,特得船长这一天十分大方,从储藏室里取出食物装了满满一推车,并用小船送到岸上。推车刚一放到地上,帕瓦就用他那强壮的背部背起推车向村里走去。

  “不对,不对,”哈尔喊道,“不是那样背着。”

  他让帕瓦将车放到地上,随后端起扶手向前推去。整个村子都被惊动了,村民们纷纷过来看着这个不停滚动的东西,赞叹不已。

  “这个大碗——它会走!”

  这是奇迹。每个人都要试推一下,对于他们来说,刚刚才开始了解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轮子。两个男孩子也从中意识到这一奇迹,这个不断滚动前进的东西是如何造福于我们的,没有它就不会有马车、货车、汽车以及飞机的起落架,也不会有制造产品的机器,正是这些东西才使我们的生活变得舒适。

  村内的房屋只有窗户而无玻璃——所谓的窗户无非是蚊虫及雨水可自行穿入的窟窿。帕瓦在参观“飞云”号时,曾试图把头探出窗外,结果被硬硬地碰了一下。他缩回头,紧盯着窗户,可是什么也没发现。

  “怎么啦?”罗杰问。

  “我想看看外面,有人撞了我一下,我想是白人的神灵吧。”

  罗杰力图用土语解释,“没有人碰你,你的头撞在……”他卡住了,不知道土语“玻璃”一词如何说。“‘玻璃’叫什么?”他问哈尔。

  “没有这个说法——土语中没这个词,对于他们一无所知的东西,怎么会有词呢?”

  罗杰抓住帕瓦的手指敲打玻璃,“是一种石头,”他说。

  帕瓦摇着头,“不是石头,有石头挡着是什么也看不到的。我想是鬼。”

  其它参观的人也碰上了同样的问题,可以见到不少被窗户撞伤了的头。

  罗杰启开一筒白油漆,在每一块玻璃上划一道白线。人们看到线后就能意识到实物的存在,于是没有再发生“窗鬼”攻击人的事件。

  “有的时候,我觉得他们挺傻的。”罗杰说。

  “和你一万年前一样,”哈尔说。

  一切坏事都是鬼造的孽。比如,和煦的微风是善神所赐,但是将房屋和树木席卷而去的台风却是恶鬼。雷击、闪电也是鬼。河中也处处是水鬼,只要你不会游泳,水鬼会随时溺死你。树林里则死鬼遍布——因为即使是好人在他死后也会变成鬼,由于亲人不再赡养他,亲朋好友已经忘却了他,于是他就会对这些忽略行为给予惩罚。

  所有的石头也充满了鬼,大石中含大鬼。如果某块石头显出人状,那就万万不能碰。当罗杰正为此而感内疚时,有两位长者抓住他,口中前言不搭后语地哼着什么,为罗杰驱鬼。有一位往自己嘴里填满了红槟榔、辣椒、石灰,嚼成一团,然后喷到罗杰的脸上。

  “谢谢。”罗杰道。他知道这些土人是力图好好待他。

  当罗杰修剪完指甲,把剪掉的指甲扔到地下时,帕瓦小心翼翼地拾起来,并交给罗杰。

  “唉,他干吗这样做?”

  特得船长解答了他的问题,“他们以为,如果把自己的一些东西乱丢,如指甲、破衣片、头发、自己吃过啃过的猪骨头、鸡骨头,那么鬼就会利用你的这点踪迹发出恶咒。你注意到没有,这些人怎么嚼槟榔果、喷吐汁?他们往外喷的时候十分小心,散开的滴液极微小,这样就没有人能够再舀起来,也就无法发咒了。”

  土人们对萤火虫尤为惧怕,萤火虫被视为死人的幽灵,它们一一打着灯笼,寻找各自的亲戚以便惩罚他们。

  他们也同样地惧怕动物。当你死后,你体中之鬼就变成了虎鲨、科摩多巨蜥、龙蝎或一只大黑蝙蝠。你并不是怕这些动物的牙齿或爪子,而是怕你祖父或叔叔、婆婆死后所变成的这些动物的幽灵。

  有几个村民缺手指头,有一位对哈尔和罗杰特别好的妇女没有鼻子、手指。帕瓦解释了其中的原由。这位妇女的丈夫死了,这寡妇必须削去自己的鼻子以寄托哀思,她的孩子也接二连三地死去,每次她就割去一只手指。村里有一个人割手指的技术很高明,他将手指置于木头上,用扁石斧一下就能砸断手指。被割断的指头挂在灶间放干,次日燃烧后与死者一同掩埋。

  同是这位妇女,头枕其亡夫的头骨而眠,以便让丈夫的德行传给她,不过她事先将头骨的下颚移开,以免被咬。

  另一位妇女用绳子拴挂起她丈夫的头颅,佩戴在脖子上,每逢她走动时,那头骨就在胸前一摆一摆的,真是够讨厌的,太碍事了,可是她却满不在乎,她只求使丈夫欢欣,不要差鬼神到世上来折磨她。

  “告诉你,”特得船长说,“这些人连睡觉都害怕,因为他们也许会梦见到了另外的地方,如果在这会儿突然将他们唤醒,那么就来不及将神灵召回自己的体内。”

  当地人如此众多的惧怕令两个男孩子伤感,他们以前从未意识到,与一万年前相比,生活在当今的时代是多么幸运。虽然,现今世界还存在着许多错误之处——但是其优越之处却远远超过石器时代。

  哈尔与罗杰并不惧怕数以千计的鬼神——石中、树上之鬼、水鬼、雷鬼、风鬼、令人寒冷的鬼、使人生病的鬼、已故先辈变成的鬼,鬼、鬼、鬼。他俩在四处活动时并不因惧怕这些鬼而胆战心惊。

  唯一让他们考虑的鬼是他,他在下大狱前曾向他们发誓说,“等我出去就找你们算帐。”

  “不过我们用不着为凯格斯而忧心忡忡,”哈尔说,“他离我们远得很,牢牢地锁在狱中,永远也出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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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一万年前的你


  你,想想你自己,当文明之初时——你会是什么样?你在做什么事?你又有什么样的行为?

  “真有点令人毛骨悚然,”哈尔说,“如同一场梦。我总是这样想,这些食人的土人也许和一万年前的我或我的祖先一样。我感到自己退回到了石器时期。”

  “噢,”罗杰说,“那你自己觉得怎么样?”

  “我认为自己是个傻瓜蛋。”

  “没关系,”罗杰宽慰道,“再过一万年,你就会摆脱愚昧了。”

  哈尔一把将弟弟的头按到身旁的水里。

  孩子们很快地掌握了这些单纯人的简单的语言,已经可以与当地人进行一些交谈了,随后,他们也了解到当地人更多的怪习惯。

  自从巫医被驱逐后,帕瓦当了村头,孩子们和他交上了朋友。这会儿,帕瓦坐在他俩身旁,正在数着他从蟒蛇腹中取出的鸡蛋。

  帕瓦的母鸡是下蛋的能手,他为此而骄傲。当母鸡离开窝的时刻,蟒蛇侵占了鸡窝并吞下了鸡蛋。于是帕瓦用磨尖的石刀剖开了蛇腹,发现鸡蛋既没碎也没裂。

  此刻他正在数鸡蛋,那数法真让人好奇。他先点左手的五指,然后是左腕、左前臂、左臂肘、左上臂、左肩、脖左侧、左耳、左太阳穴、前额,接着是身体右侧的相同部位,最后数到右手的小指,总共27。这是最高计数了。可是还多出两个鸡蛋,既然数不过来了,帕瓦只好打碎了鸡蛋,将生蛋清吞了下去。

  帕瓦有支笔,但不会写字。他羡慕哈尔的圆珠笔,所以哈尔就把那支笔当做礼物送给他了。笔是金色的,村头儿认为是件很好的装饰,所以他把常戴在鼻上的野猪牙取下,硬是将笔塞进,挂在鼻子上。与猪牙相比,笔确实美观多了,他的朋友们更是认为美极了,特别当他按笔的尾端,圆珠芯从另一端凸出,简直如同变魔术一般。

  “不知道他是否理解写字是怎么回事?”罗杰说。

  “一万年前,我肯定谁也不懂,”哈尔说,“那时还没有书写这回事呢。”

  “那埃及人呢?”

  “他们在后来才发明了文字,而且实际上不是在写字——是在画图。咱们试试帕瓦,看他怎么想。”

  帕瓦已经在河里清洗了鸡蛋,又放回鸡窝,那几只母鸡立刻回到窝中,用自己温暖的身体伏盖住鸡蛋。

  哈尔在笔记本上写着,他注意到帕瓦正在旁观看,似乎在想哈尔为什么把时间浪费在划这些毫无用处的圈圈点点上。

  “咱们让他看看书写也有一定的神通,”哈尔说,“你到一个朋友家去,我让他带个字条去找你,你把字条上所要的东西交给他。这样,他就会明白铅笔的威力了。”

  罗杰走开了,坐到一间屋子门口,哈尔指着岸边的一条鱼向帕瓦比划着,他用两手做了个向下戳的动作,帕瓦点点头——他明白哈尔需要一支尖矛。

  旁边正巧有个男人在劈圆木准备做独木舟。

  哈尔顺手拾起一块木片,在上面写下“矛”字。他将木片递给帕瓦,道:“去找罗杰。”手指着屋子的方向。

  帕瓦看着木片和上面的标记,有些不知所措。最后他还是手执木片走开了,不过从他脸上的表情看,他认为哈尔有点晕乎乎的。他走到罗杰处,递给他木片。罗杰二话不说,转身进屋,拿出尖矛交到帕瓦手中。

  帕瓦带着木片和尖矛回到哈尔这里,他看着哈尔,仿佛哈尔是一名神工巧匠。气喘嘘嘘的帕瓦递上尖矛,挥舞着那木片急匆匆地跑去找朋友。

  “看看白人做了些什么吧,”他仿佛在说,“看看这木片,他能让木片说话,我把木片给罗杰看,木片就告诉他一切,木片会说话啊!”

  这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村里人刚刚知道书写带来的奇迹。连续几天,人们交口赞叹“会说话的木片”。

  对于这些生活在石器时期的人们来说,不仅仅书写是神秘的,就连图画也令他们费解。哈尔从船上拿来一本杂志和一些照片。杂志的封面上是一匹河马,帕瓦和他的朋友们看不明白。

  “这是什么?”帕瓦问,“一匹马?”

  “不,”有人说,“是树。”

  帕瓦打开封页,看着封二页。“余下的怎么看不见了?”

  哈尔又让他们看了罗杰的一张照片。

  “哈,”帕瓦道,“这个我知道,是袋鼠。”

  “不,”一位上了年纪的人说,“是野猪。”

  其它的人认为可能是鲨鱼、梭子鱼或章鱼。

  他们将照片翻过来,随后露出疑惑之色,他们不明白这动物身体的后部怎么没有突出来。

  哈尔告诉他们那是罗杰的照片。

  帕瓦摇着头,坚持说,“是袋鼠。”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他手指着遮住罗杰腿部的灌木丛,看上去罗杰就像栖身于树上,而且新几内的袋鼠类确实攀爬树木。还有什么能更好地证实这一点吗?

  罗杰觉得很好笑,也略有些恼怒,“好吧,我还是当只袋鼠吧,我可不想当野猪。”

  “我们把你运回家,爸爸可以把你卖给动物园喽!”哈尔说,“爬树的袋鼠能卖大价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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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到小船坞,他就向租船室走去。海湾上布满了小船。

  “我要一只带大功率引擎、有一个小船舱的快艇。”

  “靠码头边上的那个怎么样?”

  “看上去不错,时速是多少?”

  “20节。”

  “油箱能装很多油吗?”

  “你去哪?”

  “特罗布里恩德群岛。”

  “足够你到那儿的,油箱现在是满的。”

  “租金多少?”

  “每天18澳元。”

  “很好,挺合算,”凯格斯说,“但是我得先试试,行吗?”

  “嗯,如果开上半个小时左右,那不成问题。你叫什么名字?”

  “约翰·史密斯牧师。”这次凯格斯可注意了,得报个他拼得上来的名字。

  “啊,牧师,那可以相当放心了。去试会儿船吧,你会喜欢的。”

  凯格斯登上船,发动了引擎,轻盈地驶出港湾。当他驶出人们的视野后,并没有驶向特罗布里恩德群岛,而是向完全相反的方向——通过珊瑚海沿新几内亚海岸向西而去。

  眼下,他的目的之一是摆脱澳大利亚边防巡逻队的追捕,所有新几内亚的东端都由澳大利亚统辖。岛的西部属印度尼西亚,那是一片荒漠之地,没有印尼的警察,又完全超出了澳边防军的控制范围。

  他敢肯定,那两个男孩子已经到了那里,因为他们要捕捉活动物,而野生动物在那里要比在较文明的澳洲东部多得多。报纸上早清楚地说过,亨特兄弟要去的就是这一带。

  当务之急是离开澳大利亚领海。他在这一区域呆过好几年,所以对地理环境十分熟悉,还可以用本地土语与人交谈。

  按20节的速度,他需要22小时的时间驶过450海里的水面进入印度尼西亚边境。也就是说他必须一整夜加上几乎另一个白天连续行驶;睡眠,他是无暇顾及了。

  船上没有给养,就是说他在22小时之后才能到达边境,从当地村里找些食品;在此之前他必须饿肚子。当然去找食品也要冒风险的,在这个食人的岛屿上,可能他为自己找不到什么吃的,却很有可能成为食人肉成癖的土人的食物。不过他感到还是较安全的,因为他知道那些食人的土人并不十分喜欢白人的肉,因为吃起来太咸还有一股烟草味。所以,不到他们饥饿不堪的时候……

  整夜他都不敢打一下盹,第二天整个上午他都继续赶路,中午时分,他加大油门通过了托雷斯海峡,又一次路过他曾杀过采珠员的星期四岛,直至下午,他才松了一口气,现在他肯定已到了印尼海岸这一边儿的阿拉佛拉海。他在马老奇靠岸加油,但他不敢去找食物,因为过长地逗留会有危险,此处与澳大利亚领区紧紧相邻。此处也并非野生动物寄居地——亨特兄弟肯定已沿岸走了很远了。

  他开始放慢速度,只要是亨特他们有可能上岸的地点就调查一番。这么多的河流,他们很可能沿着一条河往上走了。他沿着拜恩河上行,到达了一个小村庄。村民们对他白色的皮肤十分好奇,所以他明白他们不可能见到过亨特兄弟俩及特得·墨菲船长。看来,村民们把他当成了神,所以他就以神的身份行动起来,命令人们给他端上食品,须知神也是要用膳的呀。

  他饿极了——可是当他看到端到面前的食物:淹蚱蜢、生甲壳虫、朽木中挖出的又在血里煮过的虫子,真是大倒胃口。不知那虫子是用人血还是动物血煮的。

  他强迫自己咽下所有的吃的,并用河水冲下肚去,他压抑住强烈的欲一吐了之的感觉。

  一个念头油然而生,也许他太傻了。不如仍留在狱中,此刻正可以享用上等澳大利亚食品。

  甜食端上来了,他的情绪好起来。啊呀,又让人大失所望。石碗当中放着巨大的足以捕捉鸟类的蜘蛛,煮得正好,上面又撒上了蟋蟀作点缀。他拒绝了这道菜。替换上来的是一只幼蟒,绝对又鲜又嫩,因为它还活着。他心里明白村民们给予他的是极其特殊的款待,因为按他们的看法,蛇肉要比鸡肉味道美得多。

  他忿忿地将蛇摔到地上,对围观的人们破口大骂。作为回应,人们开始诅咒他,有一个人举着石斧过来,只要一抡,就可轻而易举地将他脑袋一劈两半。

  他觉得退却是明智之举,于是他退到船上,顺河驱船而下,不时地躲闪着人们从岸上扔来的石头。

  他渴望自己仍留在狱中,那该多好啊!

  他沿岸继续前行,查找每一条河流。夜里他只好睡在船上,船舱顶部开裂了,赶上大雨,当他醒来时,已是浑身透湿。他恨死了这些土人,土人也恨透了他。

  他四处探寻那三个白人的下落,但是一无所获。后来,当他有一次把船靠上岸滩时,从村里走出一个巫医。

  “你看到过一只船和三个白人吗?”凯格斯问道。

  那巫医眯缝着眼小心翼翼地反问道,“你是盼他们好呢还是坏呢?”

  “坏。”凯格斯说。

  那巫医一笑。“那我就告诉你吧。他们就在上面那条峡谷里,在艾兰顿河上游。”

  “你怎么知道的?”

  “我见过他们。我是那个村的头儿,他们鼓动全村人反对我,我只好离开。你打算将他们怎么办?”

  “杀了他们。”

  “好!我已经给他们发出恶咒,我要给你发出吉语,还要送给你斧头、弓、箭、长矛。”

  比起所有这些武器,凯格斯更愿意要一支左轮枪。当然他还是带上了这些武器,匆匆上路了。他沿着多石的海岸向艾兰顿河上游驶去。

  每隔一会儿,他就将引擎熄灭,以便听清周围的动静。终于,在河水拐弯处,他听到了人们的说话声,于是他将船掩蔽好,爬行着穿过丛林,到了可以看清村庄的位置。

  “飞云”紧贴岸漂浮着,他的追踪到此结束了。

  他返回自己的小船,悄悄地乘船向下游漂去,漂到一处更安全的地带,他便开始筹划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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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步出监狱


  丰盛的早餐端上来了,凯格斯滋滋有味儿地品尝到最后一口,这才是生活啊。要不是布查,他现在可到不了这儿,布查为了帮助他而大失其策,软心肠的布查啊,就这样丧了命。幸亏凯格斯向狱长告了密,现在的情形是,布查及他的朋友们不是已死就是被单独监禁。

  单独监禁实际上是活着的死刑。被囚禁的人永远不能与他人会面,听不到别人的谈话,囚居在贮藏室那么大的小牢里,以水就面包为食,鉴于越狱是严重的不轨行动,这种形式的囚禁会持续多年,最终犯人不堪忍受,用头撞石墙直至撞出脑浆,以此来结束一切。

  所有这些都令凯格斯无动于衷。他已经找到了一个舒舒服服的位置,还挺愿意呆下去的。

  然而他仍是囚犯;他的仇人还在外自由自在。他们在智力上胜过了他;但是他要不惜一切地奔赴新几内亚,找到他们,消灭他们。

  两天后,机会来了,狱长让他去镇上的批发市场采购用品。

  “把囚衣脱下来,我借你一套制服穿。这是采购物品单,这是钱。我想大概要用200元,养活500个人需要不少钱呢。”

  凯格斯没有接钱,他说:“我想你还是让他们把帐单寄来,你再给他们邮款。”

  狱长很满意。“你这样讲就更证明你是可信赖的。”他把钱硬塞到凯格斯手里。“这款不能邮寄,”狱长说,“他们要求当场以现金付款。这是你进来时没收的钱,给你。这张通行证出大门时交卫兵检查后通过。别急着回来,你需要娱乐一下,如果愿意,去看场电影。”


  13、蚱猛午餐


  凯格斯穿过监狱,在门口将通行证向卫兵一亮便跨出了大门。

  他并不即刻就坐出租车,那样就错了。他步行了半哩多路,到达闹市区,然后才招呼出租车。

  “上哪?”司机问。

  “机场。”

  他坐在后面,游览着市容。他轻拍着口袋里装的厚厚的一大叠钞票。

  机场到了,他对司机说:“稍等一下,我马上回来。”

  他直奔“泛澳航空公司”服务台。

  “去莫雷斯比港最早的班机什么时候走?”

  工作人员抬头看了一下离港时刻表,“15分钟以后。”他说。

  “来一张一等舱票。”

  “你的姓名?”

  “霍勃斯·威伯雷。”

  工作人员写下“霍勃斯”,然后止住笔问道,“最后一个名字怎么拼?”

  凯格斯一下子懵了。他不知道如何拼,但必须马上拼出来,“w-u-b-l-e-r-y。”

  “最后是l-u-r-y吗?”

  凯格斯也记不清自己刚才是怎么拼的了,便说,“对,对。”

  “请交行李吧。”

  “没行李。”凯格斯说。

  工作人员吃惊地望着他,凯格斯觉得有必要做一下解释。“我已经提前运走了。”他说。

  “那好,”工作人员报了票价,凯格斯付了款。“现在正在登机,六号门。”

  凯格斯迈步向六号门走去,他注意到那位出租车司机耐心地站立在主大门入口处,等着车钱呢。事不宜迟,凯格斯当即穿过登机门走向飞机。

  上机后,他舒适地坐到靠窗的座位上,当他用眼扫向窗外时,看到那司机正在登机门口与检票员争辩着,检票员态度坚决地不准他无票入内。气愤的司机看到了凯格斯,向他挥舞着攥紧的拳头,凯格斯惬意地笑着向那司机挥挥手。

  飞机起飞了,航行于澳大利亚海岸与大堤礁之间。

  飞机飞过了海底城上方设置的供给船,200多呎下面,他曾被水下小教堂录用为牧师——后来才被发现不是什么牧师,而是臭名远扬的凶杀犯,于是他被解雇了。他仍在怨那两个孩子使他丢掉了饭碗。他从心底里感到痛苦,感到遗憾,在大堤礁他制造的石雨怎么没有杀死那两个孩子。

  飞机又飞过另一处他记忆犹新的地方——星期四岛,这里有著名的潜水采珠专家。他曾以珍珠商的身份在这里度过一段时光,后被人们发现是个骗子,于是他杀了那个采珠员,为此被送进了监狱。所以他又怪罪于那两个孩子,是他俩在船被偷走的情况下又追上了他,把他带到布里斯送交给澳大利亚警方。

  接着飞到了新几内亚上空,下面是广阔山脉。

  飞机开始下降,降落到海岸城市莫雷斯比港。

  他明白到这会儿,狱长一定开始担心他出什么事了。不久就会告警,警察就会四处搜捕他。

  他对这座小城十分熟悉。通常他总要到波罗口饭店过夜,可是这次要去那儿,也许不待天亮,警察就该来访了。

  “上哪家旅馆?”当他钻进一辆出租车时听到发问。

  “不去旅馆,”凯格斯说,“带我上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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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逃跑失败


  一个黑夜、又一个白昼,越狱的时刻快到了。

  “我们像往常一样去吃晚饭,”布查说,“回来时别进咱们的屋,溜到隔壁,然后钻出去。”

  凯格斯在床上蜷缩着、扭动着。

  “怎么啦?”布查说。

  “疼死了,”凯格斯说,“恐怕不能和你一齐走了,可能是阑尾炎,很遗憾,我赶不上这次机会了,但是你一定要争取走,别管我。”

  “也许吃过晚饭你会好一点。”

  “我什么也不想吃,我动一下就疼得要死。哥们儿,去找自由吧,让我自己忍受疼痛吧。”

  布查刚一离去,凯格斯立刻就好了。他焦急地等待行动的开始。这帮人还吃得下东西吗?

  晚饭后,通常允许犯人自己回屋,如果他们愿意,也可以在活动室呆一会儿。卫兵们过会儿才来锁门。

  在这短暂的自由时间里,凯格斯听到走廊里的脚步声,晚饭后,人们拖着步子往回走。不过他知道这些人没有回各自的住处,而是奔隔壁而去,那里有一个可以让人爬出的洞,它代表着自由的希望。

  他屏住气听着。厚厚的墙壁使他听不清隔壁的动静,直到后来他才知道,他们如何钻出洞,没有碰上一兵一卒。当全体都出来后,正要穿过院子直奔围墙之时,卫兵从掩蔽处一齐冲上将他们团团围住,强烈的探照灯光柱从塔楼上直射下来。有些囚犯冲出包围圈向外墙冲击,塔楼上的机关枪嘶鸣着击倒了他们。其它的人被赶回监狱单独监禁。

  半小时后,卫兵来到凯格斯的牢房,透过铁栅望了一眼,随即锁上门。

  “布查在哪?”凯格斯问。

  “死了。”卫兵答道,转身离去。

  凯格斯笑了。他独自一人拥有这牢室,很是满足。布查和其它的那些傻瓜是自找倒霉,凯格斯觉得自己比他们聪明多了,他们草率从事、前功尽弃,他将寻机而逃,他会大功告成。

  上午,他被召到办公室。上一次他在这办公室里受到狱长的冷遇,此次,他刚一跨进室内,狱长就起身伸出双手迎过来。他们互握着手,狱长说:“凯格斯先生,对于你为我、为我们所做的一切,我真不知如何感谢你。我知道,作为讲信誉的人,你是多么不愿意告发你的朋友。”

  凯格斯一抹眼像是抹去一滴泪水。“我的心都碎了,”他说,“知道他们的结果了,我的好朋友布查还有其他人死了,余下的人正等待惩罚。正是出于对你高度的忠诚,我才揭露了他们的罪恶计划。”

  “我理解,”狱长答道,“虽然我知道你这样做并不是为了酬报,但是我还是要奖励你。”

  “不,不,”凯格斯反对着,“我什么也不该得到,我只是尽了责任而已。”

  狱长笑了。“我知道你会这样说的。你是个好人,有你这位朋友我很骄傲。你以行动排除了怀疑,证明你是可信赖的。现在已经没有必要把你关闭在牢房里了,我希望你搬到我隔壁的办公室来。你不仅仅是个特权犯人,而且也是我的助手。我不能改变你是囚犯这一现实,但是我可以让你享受其他犯人所没有的自由。我有时还会让你到监狱外面、去镇上办些事,我知道你会回来的——这一点已经证实了,你放弃了逃跑的机会。好吧,现在我带你去看看新房间。”

  他推开了隔壁房间的门,站到一边,让凯格斯进去。

  房间比狱长的办公室小些,可是比凯格斯的牢房大两三倍。窗户上没有设置铁栅,墙上挂着油画,地上铺着地毯,室内还有电取暖器、收音机、热咖啡用的电灶、安乐椅,写字台后面放着一把转椅。与办公室相邻的是舒适的寝室和整洁的卫生间。

  “喜欢吗?”狱长问。

  “对我来说,过分了,”凯格斯谦卑地说,“我不需要这些。”

  狱长膨胀得像只凸胸鸽,这位的感激之情令他满意,“还有什么需要我帮你办的吗?”

  “没有,”凯格斯说,“不过有一件事。”

  “说吧。”

  “我希望能有条件向我的伙伴们布道。他们需要福音,虽然我不是什么正式的教士,可是也许我能从这本书里给他们一些灵感和安慰。”于是他拿出了狱长给他的《圣经》。

  “当然可以,”狱长诚恳地说,“而且你本身高尚的品质就是在为这些小偷、杀人犯树立榜样。”

  狱长十分满意,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他又探进头来说道,“顺便告诉你一下,桌上有按钮,如果叫卫兵,按一下就行了。已经告诉他们要执行你的命令。”门关上了。凯格斯轻声地、咯咯地笑着,他走到桌旁,坐进转椅,按下电钮。不一会儿,办公室的门开了,出现了一个卫兵。

  “我在这吃早饭。”凯格斯说。

  “咖啡和面包卷?”

  “再多点。瓜、热汤、熏肉、鸡蛋、牛排,还有一瓶香槟。”

  那卫兵目瞪口呆,接着匆匆跑去执行长官的吩咐。

  凯格斯向后仰靠着,丑陋的脸上泛开一层笑容。他已经品味到了即将端上来的早餐,并欣赏着自己的高招儿。如果他知道一星期后等待他的食品将是生甲壳虫、水煮虫、淹蚂蚱,也许他就不会如此得意忘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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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高尚”的凯格斯


  “在隔壁那间牢房里,他们已经挖了好几个月了,什么工具也没有,只有一把折刀,现在已挖好一个洞,足以让人通过爬到监狱的院内。”

  “看守怎么办?”

  “洞口边儿上只有一个岗哨,我们把他干掉,然后向外墙冲。当然墙角顶上有塔楼,两个对角的塔楼上各有一个卫兵,不过他们相距我们这儿约有500多米,不等他们来得及,我们已翻过墙跑了。”

  很简单,凯格斯在想,太简单了。然而他嘴上却说,“好极了,我和你们一起干。”

  “对着心划十字,不成功便成仁。”

  凯格斯对心划着十字,“不成功便成仁,”他说。不过他没说出来谁成功谁成仁。

  他越思忖这事,就越觉得没把握,也不想去成仁。他当然想逃走,但不能这样干。第一个通过那个洞的人将面对哨兵,他不能及时地干掉哨兵,哨兵就来得及吹哨报警。总报警器就会响,院内其它地方的卫兵会一齐冲过来,探照灯会对准囚犯,塔楼上的警卫就会用机关枪扫射,任何想越墙而逃的人都会让子弹穿成蜂窝。

  不行,不能这样干。他全神思考着,终于一丝笑意慢慢浮上面孔。

  布查喜形于色,“看来你觉得这主意不错。”他说。

  “的确,很好的计划。定能成功。”

  然而,他却在打着自己的算盘,只有他能成功,那些傻瓜则不然。

  “他们是否整天地把我们关在这?”他询问道。

  “不,”布查说,“他们每次放几个人出去活动一下。”

  “什么活动?”

  “就是在院子里走一走。”

  “什么时候让我们出去。”

  “差不多十一点钟。”

  十一点刚过,随着钥匙与锁摩擦的咔嚓声,一个卫兵打开门,并说,“你们俩,出来。”

  布查一跃而起,但是凯格斯原地未动。

  “快走啊。”布查说。

  “我不太舒服,”凯格斯道,“我不去活动了。”

  当布查一走开,凯格斯就对卫兵叫道,“我要见监狱长。”

  “啊,你想见狱长,是吗?监狱长忙着呢,没功夫见你这糟货。”

  凯格斯全身挺直摆出一副最重要的姿势,“你跟我说话要注意礼貌,否则我就去报告。我可不是你们抓来的普通囚犯,我有最最要紧的事对监狱长说,为的是他而不是我。”

  “什么事有他妈的那么重要?”

  “我要跟监狱长说,不跟你说,快去吧,要不可别怪我发火。”

  卫兵走了。几分钟后他又回来打开牢房的门。“好吧,还挺神气的,监狱长只给你一分钟的时间。”他在前带路到了监狱长办公室。

  坐在办公桌后面的监狱长几乎被桌上一撂撂的文件全遮住了。他向囚犯嘟哝了一声,又干起自己的事来。凯格斯站着等候了五分钟以等待这一分钟的接见。随后他四顾周围,试图找把椅子,卫兵抓住他的臂膀,轻声喝道,“站着。”

  那卫兵还有其它的事要办就离去了。凯格斯又等了十分钟。

  这时,监狱长才抬起头,仿佛是刚刚注意到凯格斯。

  “好吧,好吧,”他不耐烦他说道,“你要干什么?看不出我忙得很吗?抱怨、抱怨——除了抱怨,你们这帮人还会说什么?好,现在说说什么事吧——吃的、取暖,快说,说完了就走。”

  “不是抱怨,先生。”

  “你们全是一个样。你说你不抱怨,接着就哀嚎。你的时间到了,出去吧。我知道你们这一套,笨蛋。”

  “先生,我到这不是来受侮辱的。”凯格斯说。

  狱长眼睛一瞪,“你再废话,我就把你单独囚禁。快说吧——诉你的苦吧。”

  “我说,我不是来此抱怨的。我是来帮你忙的。”

  狱长笑道,“今儿可是好日子,我得让犯人来帮忙。你叫什么名字?”

  “墨林·凯格斯牧师。”

  “我记得你这桩案子。你不再是受尊敬的牧师,你有刑事犯罪史,你住过圣奎丁监狱,现在给关起来是因为在星期四岛上的凶杀案。你,牧师?!门口有警卫,他会押你回牢房的。”

  “走之前,”凯格斯道,“我要在你桌上扔颗炸弹。”

  狱长跳起来、后退着。他脸色铁青,身体因惧怕而颤抖。

  凯格斯狡黠一笑,“不是真炸弹,只是告诉你有人要越狱。真要成功了,你也就干不长了。作为一名好公民和基督徒,我认为我有责任通知你。”

  狱长改变了姿态。现在是一副和蔼可亲的面孔。

  “你来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个?”

  “是的,现在我已经报告完了。”他转身向门口走去。

  “等一下,”狱长说,“老弟,恐怕我对你的认识有误。”

  “接受你的歉意,”凯格斯大度地说,“现在请允许我离开吧。”

  “别走——请别走,说细点。你说得对,如果真让这事发生,那我就失职了,你为我效了大劳。越狱何时开始?”

  “明晚。”

  “有多少人?”

  “这个我不知道。我想有不少人。有人邀请我参加。”

  “谁?”

  “一个下流货,他与我同牢,叫布查。”

  “他们打算如何逃跑?”

  “他们在隔壁牢里挖了个洞通到院子里。他们计划杀死院内设的看守,然后越外墙逃走。”

  “那么你其实可以和他们一齐走。可你没那样做,而是来通知了我。你是终身监禁,明晚本可以取得自由的,你做得对,这很好,很高尚。”

  “是的,先生,”凯格斯应道,欣然接受了赞扬。“我认为这是我的责任。”

  “可是你过去对自己的责任想得太少了。”

  “很遗憾确实如此。”凯格斯说,愧疚地低下头去。“但是自从被判终身监禁之后,我想了很多很多。事实上,我已经变成另一个人了,我认识到了自己过去行为的错误,我曾经装作教士,现在我成了真正的教士,我重新回到母亲的膝下,回忆起我圣洁的父亲,他过去是牧师,想起这些,我只想改过自新,从现在起一切从善。”

  狱长轻信了他的话,完完全全被征服了。无论怎样,他以行动证明了自己,他放弃了自由而选择了正义之路。

  “等这伙混蛋从洞里出来时,我们要给他们瞧瞧,不是一个卫兵,而是100人的接待团。如果你所讲的得到证实,我就给你特权。”

  凯格斯仰起头来,挤挤眼睛,以给人一种压住欲出的眼泪的印象。“我无法表达对你的感激之情,狱长。我说过,我什么也不要。但是我只有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好人?”

  “要求你借我一本《圣经》,它将给我漫长的牢狱生活带来慰藉。”

  他确实变成另一个人了,狱长这样想着,同时从自己的书架上取出一本袖珍《圣经》。凯格斯像得到贵重首饰似地接过《圣经》。

  “你不知道,这对我意味着什么。”他说,声音略微发抖。他走出门去,紧紧地将书贴在心口处。

  他随警卫沿走廊走着,抑制不住心中的喜悦。啊,太棒了,棒极了!他已经完成了预期的计划。塔楼上的卫兵使用机关枪,越狱绝不会成功。可是他却成功了。他已经用迷雾蒙住狱长的双眼,他将成为特权犯人了——一个长期囚犯得到充分的信任并可以自由行动,这就可以有机会逃脱了。

  当布查活动回来后,发现凯格斯仍呆在牢内,原地未动,一副病态。

  “不要紧,”他同情地说,“等明天晚上,当你把这虫窝远远地甩在身后,你就会好了。”

  “你们的计划好极了,”凯格斯说,“你能让我参加进来,你知道我是多么感激你啊!谢谢你告诉了我这些,我很快就要去新几内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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