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论坛广告管理办法·2012青岛啤酒节专题报道·牢记:青岛旅游局投诉电话
·青岛圈论坛广告投放说明·2012最新青岛旅游攻略·2013年1月青岛潮汐表
·青岛旅游景点介绍|图片·青岛旅行社排名及报价查询·青岛旅游就入住中山旅馆
返回列表 发帖
半仙作法

  郭大人的府邸不是城东最大的,但已经是气派非凡。的
  我随着苏毓进入府门后一路畅通,来到一个院落前,根据家仆的指示,这就是少爷的院落。
  刚迈进院落,就不知有什么东西洒过来,苏毓大步一跨挡在我面前,也挡住了来人。
  “天灵灵,地灵灵,妖魔鬼怪皆消灵。”一个奇装异服的女子,在院落中拿着碗,边跳着奇怪的舞蹈,边洒着不知名的黑血。
  这不会是为人驱邪抓鬼的“大仙”吧……的
  我觉得一滴隐形的汗从头上滴下来,真是什么都遇到了。这孩子被“跳大绳”的这么治法,简直就是草菅人命。
  苏毓突然转过身来,推搡着我出去,脸色有些苍白惊惶。
  我奇怪。“你干嘛推我?”
  一旁的家仆也有些莫名,“苏公子,您还没为我家公子把脉呐。”
  “我刚刚突感不适,今日多有不便。这样吧,明日我必定亲自登门拜访,为你家公子把脉。”苏毓嘴上说着不适,力气倒是很大,我已被他推出门外了。的
  “可苏公子,我家公子昨晚发病,已经疼了一天一夜,所有大夫都束手无策,就等您来医治,若是明日早上医治,恐怕……”怕是已经早登极乐了。
  “不错,苏公子请留步。”身后传来个浑厚的声音,听着就是个大人物,果然是郭大人本人。“苏公子既然已经来到府上,就请赶快为犬子把脉吧。”
  苏毓没法,只能转身看向来人。来人年近中年,身宽体胖,只是可能今日烦扰甚多,眉宇间很紧绷,看来他独子情况不是很好。的
  “郭大人的吩咐,小人不敢不从。”他低头对一旁的我道,“小妹,这没你什么事了,快回去吧。”
  我?我不是就是来看戏的吗?没明白他的意思,总觉得他这异样有点古里古怪、莫名其妙,他那月白色的长衫上,还有先前被洒到的血迹。的
  等等……血迹?黑狗血?抓鬼?
  他不会是以为,那个什么“大仙”的,会把我给抓走吧。
  虽然我名为鬼差,可也算是地府的一个小小官差,至少也算是一个半仙吧。我应该不会怕什么狗血之类的东西。
  我倏地伸出手指,划上他衣衫上的黑狗血,没理会他抽了一口气。嗯,手指不痛,没什么反应,我都已经忘记我上次有痛觉是什么时候了。
  “大哥,你让我留下帮你吧。”我伸伸手指,暗喻。“我不怕……累。”
  他既不可闻地松了口气,从容重新回到他的脸庞,“既然如此,小人这就替令公子把脉。”
  几步穿过院落,进入房门。房门里面很是混乱,丫环、家仆挤做一堆,进进出出为痛苦的公子擦身抹汗。
  苏毓坐在床沿把脉了许久时间,有了几分计量,再观察了一下那小公子的病容,更有九成把握,便起身开始写药方
  我早准备好纸,磨好了墨等着他。的
  苏毓将药方交给郭大人,再拉他到一旁细细嘱咐。我则走出房间,满怀兴趣地看着院落中那位“大仙”和她的阵仗,还真的有几分架势。人家出来混的,也要讲究个有腔有调,不是吗?
  少顷,郭大人和苏毓也走了出来,苏毓发现我正在研究那“大仙”,狠狠向我的方向瞪眼。
  瞪我作甚?我可不怕这种江湖骗人的神棍,却听得一个尖锐的女声响起,“郭大人,我方才在这院落中察觉出一缕妖气。”
  妖气?
  “妖气?”郭大人脸色一板,“什么妖气,大仙可否明示?”
  那“大仙”眼神一转,带些狐媚的眼眸扫过苏毓,扫过郭大人,落在我的身上,“就是这位姑娘身上,似乎有妖气缠身。”
  我?不是吧?我要算,也只能算鬼,怎么能算妖呢?
  苏毓皱眉,“大仙是否弄错了,我小妹自小和我相依为命,怎么会有妖气缠身。”说着,他就想拉我走出去。
  “这位公子请留步。”那“大仙”收起手上怪异的舞姿手势,小碎步上前,“令妹虽是凡体,但印堂发黑,显然是被鬼怪妖孽缠身,今日若我不见到,那也罢了,但现在既然见到了,本着我等仙人的慈悲为怀,不得不劝公子,若能早日驱邪避妖,令妹还能性命无忧。”
  印堂发黑?听着她这话,我才脸色发黑呐,苏毓的表情也很怪,都没想到居然还有人能那么清楚地看到我印堂发黑。
  况且看她那一身碎布衣裳,比我像妖孽得多吧。
  郭大人听着似乎和他儿子无关,于是嘱咐苏毓,切不能把“大仙”的话当儿戏,就拿着药方抓药去了。
  “那大仙的意思是……”苏毓忍着不耐,问道。
  “若不然如此,公子告诉奴家住处所在,奴家必择日上门为公子与令妹驱邪。”几声奴家倒是娇弱得很,难道醉翁之意不在酒?
  我大感冤枉,无缘无故被人称作“妖气缠身”,简直荒唐。
  “怎么敢那么劳烦大仙。”苏毓还在作谦谦有礼状,涵养果然比我好,不过他下一刻的举动,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他从作法的木桌上再取过一碗满满的黑狗血,二话不说往我衣服上浇下,一身的衣裳就此报销在狗血里了,幸亏我闻不到那骚臭气味。
  “这样,相信再厉害的妖孽也不敢近身了。”他对着呆愣的“大仙”作揖告辞,拉着我走了。
  可怜那“大仙”不知是心疼那黑狗血,还是心伤他的无情,据说在冷冽寒风中吹了许久,第二天也倒下了。
  ××××
  “你不去洗掉吗?”苏毓看我居然就打算穿着这血衣爬上床榻,忍无可忍终于开口。
  反正我也闻不到腥臭,感觉不到身上黏稠,我就是不洗了,你奈我何?我气他无故泼我狗血,别人泼那倒也算了,我好歹对他有恩。
  他冲动下一把拉过我,扯下我身上的衣服,我和他都定格了。本来就是夏日,单薄的衣料下,只有主腰和长裤,主腰的丝带层层束缚在身后,勾勒出腰部曲线,上身却平坦似男孩。
  这样的我站在苏毓面前,完全没有女子成熟样貌,不看我面容,只以为是个十三四岁的女娃。我心里有些别扭,明明心理年龄都三十好几了,居然身形上还如此稚弱。
  苏毓呆呆看着我的扁平身材,突地笑了,“你哪有妖精的狐媚相,分明是个孩子,我竟然还担心你被那大仙……。”被“大仙”给抓了。
  “我可没说过我是妖精,只是你自己作如是想罢了。”异想天开,若是妖怪,他早就被我啃得骨头都不剩了。
  他双腿打开,拉我坐在他左腿,“你知不知道,你这样给我看见身子,可是要嫁我的。”
  嫁?我有些不安地挪动身子,却发觉他的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抚着我裸露的背部,手指勾着肩上的绳线。若不是回头看见,凭我那迟钝的五感,恐怕还没发现。
  “苏毓……那个……我们不可能的……”我虽不是妖精,但也相差不远,总归是阴阳相隔。
  他一愣,大笑开来,“你还真以为我会看上你这干瘪身材?”
  “你开我玩笑来的?”分明觉得他有几分古怪。
  “我只是刚发现,你虽无所不能,但也不过是个女孩。”他另一只手撑着脑袋,搁在桌上,“和那些拦着我要和我同过七夕的小丫头,没啥两样。”
  不会吧,我恼羞成怒想离开了,他却拉住我,“明日他们熬好药,我便要过府盯着那郭小公子病况进展,恐怕没时间过节。今日你我提早过节行不?”
  “七夕节不是女孩子过的吗?”你好不容易有点男子气概,干嘛又来婆妈。
  他没回答我,追问,“行吗?”的
  “哦。”这节我只在现代看别人过过,我也不知怎么过的。
  “我有个要求。”他又问。
  “说。”
  “我想看你。”
  看?我傻住,“怎么看?你怎么可能看得到我?”
  苏毓逼近我的脸,双手从脖颈处抚上,即使没有感觉,也隐约疑心身上定是起鸡皮疙瘩了,总觉得他的手冰冷冰冷的。
  他手停在我脸颊上,我看着他放大的手滑过我的鼻子、双唇、眼眸。
  “这样看你。”

TOP

自立门户

  明朝永乐年间。
  “苏大哥!”大街上,一女子惊喜地叫唤身旁经过的男孩。
  十七岁的苏毓,一身月白色长衫,黑布长靴,虽是简单朴素,但在人群中却很是引人注目,却不再是几年以前那种阴柔面相的撩人。一方面是年龄的见长,身材拔高许多,另一方面是被晒黑的肤色,也不再显得像以前那么俊美而少男人味。
  虽是被叫住,他却只是闲闲地转过半个身子,问道,“什么事?”
  女子脸上羞红一片,“那个……苏大哥,你明天晚上有没有空?”
  她是隔壁菜场顾大娘的女儿顾芬,年方十五,穷人家的孩子不比大户人家,年纪小小就跟着娘亲出来卖菜,对于她来说,在药铺谋事的药童苏毓一表人才,又有精湛医术,是社会底层人群中的最理想夫婿。
  对哦,明天是七夕,七夕晚上邀约,很明显的“暗示”啦。
  苏毓佯做为难,“今晚师傅安排我在药铺守夜,恐怕没空去了。”药铺里有些珍贵药材,伙计们会轮番守夜,睡在铺中。
  顾芬小脸上堆满黯淡之色,不止是失望于今晚他的无法赴约,更觉得自己以后恐怕没有第二次邀约的勇气,于是默默离去。
  “真无情,又拒绝了一颗少女心。”我几步追上苏毓,侧着抬头调侃他。
  他照样无视我的脸庞,“我现今无心男女之事。”
  “高傲。”没想到他也蛮现代的,大概要到三十好几,才会考虑这种“男女之事”。
  随着他步入一家酒楼二楼的包房,包房中坐着的正是药铺的老板邹大冲。
  邹老板对于我的出现并没有什么异议,在他眼中,我估计就是一个莫名其妙,老是出现在药铺,不是苏毓的姐姐就是苏毓的妹妹的路人甲,可以自动忽略的那种。
  “邹老板。”苏毓扶桌坐下,我自动自发坐在一旁,今日定魂都在凌晨,任务已经完成,听说苏毓有个“大计划”,就跟来看看。的3
  “说吧,你找我谈何事?”
  “邹老板,下个月我的用工期到期,我打算在街尾开医馆。”
  邹老板尽管是药铺的老板,其实只是对于药材在行,对于医术是半点不懂,他也不是很瞧得起大夫。
  “这样啊,就算你是我们这里最得力的伙计,但你既然决定了要走,我也不会挽留。”邹老板抿口茶水,以为苏毓拿乔,以辞职威胁他。
  “邹老板,我不是要您挽留,我是想和您合作。”
  “合作?”邹老板嘴巴张得很大,很难想象手下伙计会跟他的生意有联系。
  “不错,我想开一家医馆,而这医馆内病人所有的药方,都会指定到您药铺买药。”
  “这很好啊。”生意越多自然越好。
  “但同样的,我希望药铺也只能为我的药方抓药。”
  我看着他,他一定是疯了……的
  果然,邹老板觉得不可思议,“只为你的医馆抓药?你是想我关门大吉吗?”
  “当然不会,短期来看,可能医馆是借助药铺的百年名声,但若医馆生意兴隆的话,反而是让药铺更加独霸一方。”
  “你痴人做梦!”他的手不小心碰到茶杯,茶水溅出了一些。
  苏毓摇头,“邹老板务须今日答复我,两个月后的今天,我们再约于此,到时,邹老板再给我答案不迟。只是在这两个月之中,我医馆的药方,将决不会在贵药铺抓药,苏毓在此先行致歉,敬请见谅。”
  果然是宴无好宴,邹老板恼羞而去,留下一室冷清。
  苏毓也不慌,随手拂去台面上的茶水,竟是显得漫不经心,可见邹老板的反应早在他意料之中。
  我也不出声,习惯性趴在窗台,看着夜色将近,收拾细软回家的商贩,看上去很忙很狼狈,但我喜欢这样的真实,每一天的生活都被记录在地府的档案上。
  “你不问?”他重新沏了壶茶水,先前那壶凉了。
  问什么?原来是我指导苏毓做这个,教他做那个,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慢慢变得我在一旁看着他做这个、做那个,好像是看一部电视剧,幸亏他长得人模人样,倒也还赏心悦目。
  “你不问,是因为你在旁边,总能看到结局?”苏毓果然是苏毓,我不老不死地七年在他身边,他自然也明白了几分。
  其实说到底,我最多的,不过是时间罢了。
  “城东郭府尹的独子已久病一年,城内城外所有的大夫都请遍了,还是没有起色。”他将倒好茶的杯子递给我。
  “就是你让我前天晚上去看的那个男孩?”看看他是不是面色蜡黄,手指甲呈现灰色。
  “不错。”
  “难道他们会来找你看病?”他是药童,又不是大夫。
  “我只是猜测,狗急了总会跳墙的。”的
  人家狗也是有尊严的,别老拿来做比喻。我放下茶杯,这茶总觉得不够味,还是酒好。
  苏毓瞥了一眼茶杯,招来小二,“拿一壶二窝头。”
  还是他了解我。
  “你有把握治好?”问完就自我唾弃了一次,又问白痴问题,明知道他是不可能放过任何机遇,一定做好完全准备了。
  “只要他的确是面黄甲灰,我就有七成把握。”
  在太阳完全落下西山后,我和苏毓一起走出酒楼。
  刚走出没多久,几个家仆打扮的人就从街尾远远追来,手里提着灯笼,模样急切。
  “请问这位是苏毓苏公子吗?”为首的家丁恭敬地问道。
  苏毓转身打量了一下来人,露出一抹笑容,“在下苏毓,请问何事?”
  “我家公子病急,我家郭大人派小人来,烦请苏公子过府为我家公子看诊。”说着,鞠躬作揖。
  “苏毓不才,只是小小药童,恐怕难当大任。”他说的自然,我在一旁听得欲呕,虚伪,虚伪,太虚伪了……
  “苏公子虽是药童,但一直以来都为凤阳城中的穷苦老幼义诊,诊治好很多疑难杂症,医术自是不在话下。请苏公子念在我家大人薄面上,医治我家公子。”
  “承蒙郭大人抬爱,那就麻烦几位大哥带路了。”
  “这位是?”那家丁刚发觉我的存在,一时琢磨不定我的身份。
  苏毓拉过我,“这是舍妹,略通医术,如不麻烦的话,让她一起过去帮我可妥?”
  家丁怕的就是没有大夫可请,现在管我到底是真会医术还是假会医术,多带一个是一个,不再多问,就带路走在前面了。
  “你现在得意啦?”我小声问他,目前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的
  他不答,嘴角却悄悄上扬。

TOP

法定假日

  “今日放假一日。”
  凌晨打开扇子,我便看到这么一句话,顿时有些茫然,完全没有放假的喜悦,反而觉得,这年头的日子,是越来越难打发了,连鬼差这种闲差,居然还有放假,简直不知所谓。而且,到底还有多少福利和诡异制度,是我不知道的?改天要好好和鬼头大哥交流交流。
  看向一旁的苏毓,他已经被地府至高无上的法术给定格了,应是要这么躺着一天。于是,我开始猜想这放假应该不是鬼差独有的,而是整个地府天府都给休假了,那得多少人被定格,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法定假日?
  等了四年才有那么一次法定假日,跟奥运会一样,不知应是喜还是忧。
  昏暗中一旁浮现三个人影,是小倩、娴淑和林城,“七七,就知道你在这里发呆,今天要做的事情可多了,容不得你浪费时间。”
  做事?不是放假来着?
  我疑惑中想问清楚,小倩却一声欢呼扑到动弹不得的苏毓身上,又是捏来,又是揉的,对他的俊脸进行了惨无人道的糟蹋,我不忍目睹。
  “小倩,快下来,这成何体统!”娴淑小声责问,上前拉扯她。
  “花痴。”林城唾弃。
  我也看不下去了,帮娴淑拉她下来,人是下来了,巴掌还贴着那脸。
  “那个……小倩,你不是说赶时间的吗?”没辙了,我赶紧问那个吃豆腐吃得浑然忘我的人。
  她回头,呆愣半分钟后才回神,“对哦,今天是公休日。”
  我瀑布汗。的
  “这是要去哪里?”从明朝通向地府的路上,我问他们。
  “去地府调遣中心。”林城走在娴淑旁,“我们要选定下次的工作地点和时间。”
  “下次?”我是不是在培训班的时候又漏听了些什么?
  还是娴淑好心,向我细细解释,“鬼差每五年就要重新选择一次工作地点和时间,你上任的鬼差干了一年,就投胎去了,所以你是补他的空缺,现在你也做了四年,加上前任的一年,五年的时限到了,要换工作地点和时间了。”
  换?为什么要换?我有点心慌,记挂着那定格着的某人。
  “每五年就有一次休假,很多工作地点调动,时间调动,都是在这个时候选定的。”小倩补充。
  我踌躇着问他们,“那我能选继续下去呆在明朝五年吗?”
  “当然可以啦,”小倩揽住我,亲热异常,“太好了,你能陪我了。”
  我转向娴淑,“娴淑,你不继续留在明朝吗?”
  娴淑摇头,“城哥说明朝太封建保守,他希望我能到其他空间的现代去定魂,我也想去香港看看城哥工作过的地方。”
  果然是还未成亲已经以夫为天了,我和小倩心有灵犀地偷笑,她总算打算去现代定魂了,就不知道看到现代女性的生活方式后,她会被吓成怎么样。
  不经意瞄到路旁有个穿着龙袍的男子对我含笑点头,似乎是认识我,我小声问一旁的小倩。  “他是谁?”
  “我们这批鬼差的鬼使小蒋,你不会没见过吧?”娴淑瞪着我。
  我这才恍然,原来就是那个和鬼头大哥打赌后,每次我通过都躲在一旁阁楼上,等着我去找他的鬼使。本人果然长得獐头鼠目,即使面貌平凡还莫名惹人厌恶,他是我在地府知道的第一个赌鬼,鬼头大哥权充第二个。
  鬼使小蒋上前两步,躬身拂袖,作谦卑状,“百闻不如一见,你就是鬼差七七?”
  “你是鬼使小蒋?”我回他,两人都是相见恨晚。的72
  “敝人正是蒋介石。”他隆起袖子的样子让我想到太监。
  我还孙中山,地府的人都爱拿名字开玩笑,因为在这里,名字已经变成一个代号中的代号,全没有一丝意义。
  果然他忽地一笑,“开玩笑的,其实我叫蒋蒋。”
  我咬牙,心下不禁怀疑他指的哪个才是玩笑,此人真是极度的不正经,眼神斜睨着我,配着那一身龙袍,那眼鼻朝天的架势,还真有皇家骄傲跋扈的风范。
  “七七,别理他,他就叫小蒋。”小倩和他混得比较熟,一脚把他踢回原型,还是踢重点部位。他当然不会觉得任何疼痛,却硬是捂住那里直跳脚,逗得我和小倩都笑了出来,娴淑脸上晕红一片。
  “小倩幽魂,为啥你能叫聂小倩,敝人就不能是蒋介石呐?”
  小倩没理会他,拉着我继续往地府方向走,“别理他,咱们还要见他五年呐,现在关键的是去调遣中心,我怕晚了,就申请不到了。”
  “会申请不到?”以前有这种事情吗?
  “明朝虽然不像唐朝盛世或者现代那么抢手,但明朝初期还是个优差,这一向是先到先得的,如果这五年的鬼差人数满了,就没我们的份了。”小倩的神色有些严肃。
  我也暗自加快了脚步,琢磨着到底是小倩对她那书生依赖深,还是我对于苏毓的不舍多?还是一旦和人世有所牵扯,总有一些是放不下的。
  鬼头大哥和我提过,曾有个鬼差,母性很强,爱上一个婴儿,默默守护在他身边,直至他老死,亲自陪他去投胎,并且用尽所有法术向天府祈求下辈子能在世间见他一面。至于最后天府有没有达成她的祈求,鬼头大哥也不清楚,安排命运之类的事情,向来都不是地府管的。
  ××××
  调遣中心果然是鬼差成群,当然还有其他职业,比如林城之类的判官,就提出只接黑社会的,或者只接贪污受贿、奸淫掳掠的,煞是有趣。鬼头大哥也是第三次申请提升职位了,老是招聘跳槽率那么高的鬼差职业,的确也没啥意思。
  我仔细填好申请表格,再三确认年号和空间号,在“申请理由”那一栏,我犹豫了很久,才填上两个字“苏毓”,这是我唯一的理由,最诚实的理由。
  小倩那张理由写的也是那书生的名字,据她说,审批的鬼官从来都不看理由的,只看提交时间,先到先得。
  听到这,我赶紧把表格交了上去,生怕其他窗口的哪个鬼差比我早了几秒。拜托,我还想看到苏毓长大成人呐。
  结果在下午四点出来,没有提交申请表格或申请没被批准的鬼差,就按照哪里有空缺哪里补的原则,进行随机分配。
  我们三个鬼差、一个判官准备在饿死酒楼等结果,到了酒楼才发现,那真是人山人海,挤都挤不进。酒楼的小二认识我,溜出来抱歉地对我说,“七七,不好意思,今天客人实在太多,老板规定,只有真的饿死的死魂,才能进来消费。”
  我显然和饿死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一行人也没有,只能摸摸鼻子退出来,找个广场打坐筑“长城”去了。
  不知从何时起,地府开始流行搓麻将,而且越演越烈,基本上我是在第三批扫盲中被扫到才学会的,后来想想,四年地府生活,好歹也学习了点技能,心下也有些安慰,但即使学会了,牌技一般的我也不太上场,基本就是在旁下法术的。的a2
  为了防止牌友用法术作弊,在麻将牌上要请第三方下一个禁止使用法术的法术,我就是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的。我刚默默设下法术,鬼头大哥就犯规被抓出来。他在地府待的时间虽然长,但一直疏于练习法术,且不断挥霍法力。
  娴淑也是因为输多赢少,不太喜爱这项运动,就陪在林城旁,于是牌桌上再加了个汤琪。自从汤琪经历了几年的文化大革命后,完全变了个人,时而自高自大,时而谨小慎微,整个心理状态偏差,连带出牌也是飘忽不定,让做他上家的鬼头大哥摸不着头脑。
  “晓筱,你这次申请什么年代?”我问坐在鬼头大哥旁边的白晓筱。
  “我还是继续下去,暂时没有什么年代特别想去的。”
  汤琪则不用问,自然还是混七〇年初的中国。
  麻将搓到一半,我的扇面上已显示申请成功,嘴角上扬,看来还可陪苏毓同学五年呐。

TOP

第一药童

  “张大爷,这是你药方上写的生石亭脂一两、生川乌头一两、无名异二两。回去放在一起,碾磨成末,再用葱白捣汁和药做成丸子。每次服一钱,记得要空心服,配以淡茶加生葱送下。”
  自从苏毓来到药铺做药童,药铺的生意渐渐好了许多。且不说他抓药手脚麻利,从不出错,他还能就着药方,嘱咐患者更多大夫不屑于交代的细节。当然他这么做也是有意图的,他对于每个来抓药的患者,都借机把脉,以此研究城中所有医馆大夫的医术。
  毕竟书本上的知识还是死的,世上疑难杂症很多,因此经验更为重要,什么样的病症配上什么样的体质,该配多大剂量的药量,都需酌情处理。现在苏毓乖乖窝在这药铺,就是打着这个小算盘。
  我不由感叹,这小子已经比我这个现代人,还要更奸诈许多。
  近日我基本驻扎在药铺之中,药铺开门做生意,自然不好撵客出门,再来我也不过就是占领一个椅子方寸之地,掌事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苏毓也不大来理睬我,对于源源不断上门的患者,我瞧他是深感“老鼠掉在了米缸里”,偷着乐。尤其是当他把脉后,发现药房和他心中所计量的出入不大时,就更为得意了。
  这都什么人呢?总觉得他在玩一个甚为感兴趣的智力问答,越答到后面,他越是有信心。我怎么就教了这么个妖孽,假以时日,他该有多深沉的心机,不是把人都当猴耍了吗?
  药铺老板就是一鲜明例证,拿苏毓当手心里的宝,但凡他的薪资伙食补贴,都比同职位的其他伙计好的多,那些伙计自然恨得牙痒,尤其是被苏毓顶替了职位的那个,却又是无可奈何。而苏毓对他们的态度,居然也是蔑视、轻视、无视,一点都不晓得尊重前辈,那些可都是大他七八岁的“大人”。的
  我敢断定,他必有一日因此而死于非命。
  苏毓感觉到我的视线,对我的方向扫了一眼,嘴角挂着嘲讽的笑容。他匆匆取过张纸条,写了个药方,递给我。
  “甘草二两,蜜水灸过,加水二升,煮成一升半。每服五合,一天服两次。”
  我查了一下甘草药性,甘草汤?是去我的火吗?
  ××××
  同样是饿死酒楼,同样和小倩对饮,这次却还有第三者兴冲冲地加入。
  “在聊什么?”一旁有人落座。
  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是谁。
  “你好,我叫席德。”一张平凡的脸,若不是声音特别,还真的会以为不过是寻常鬼差。什么时候我也和苏毓一般,对声音如此敏感了?
  小倩并不清楚来龙去脉,以为席德是我新认识的鬼差,笑着打招呼,“你好,我叫聂小倩。”
  席德对这个名字没什么反应,明显不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人。
  “我们在聊明朝生存法则。”
  “哦?”他笑了,平凡的脸庞竟然也能散发柔和亲近的气质,“什么法则?”
  “庸庸碌碌,随波逐流。”小倩回答。的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补充。
  “听起来不是很乐观。”的
  “把握利用每个机会,践踏着别人往上爬,凭借天赋藐视凡人,那是神,还是魔?”我自问自答,“那是魔。”
  我说的严重了,苏毓现在还没到这个地步。但那个朝代位高权重的人呢?何尝不是这么爬上去的。
  “当然,封建主义社会是吃人的社会。”
  席德若有所思,“你们生存的世界不是吃人的社会吗?”
  “当然不是,”小倩滔滔不绝地大大夸赞了社会主义社会一番,“活着的时候不觉得,咱们党的光辉真的是照耀到咱每一个老百姓,人人如沐春风。”
  我倒是没那么深刻的感想,“我觉得比起明朝的百姓,我们太幸运了,即使还只是发展中国家。”
  没有平等的社会很扭曲,人命如草芥。
  在我定魂的过程中,碰到的无头冤案、错案多得很,人命存亡只握在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手中。平乐县有个地绅,三个儿子都是纨绔子弟,日日轮番调戏良家妇女,官府照样不管不顾,几次入公堂都是些替罪羔羊被问斩。林城大哥对他们是恨得牙痒痒的,盼星星盼月亮盼到大儿子得结核病死了,在地府狠揍了他的死魂一顿才解气。
  当时我问他,“难道当香港警察时,也是这么对犯人滥用私刑?”
  他很遗憾地摇头否认,“在香港,警察动手的话会遭到市民投诉。”于是紧接一句,“还是在地府打得痛快。”
  当然痛快,那死魂痛得半死,却没有半点伤痕浮现,让他下手不知轻重,足足修理了两个小时,哀号响彻枉死城。
  娴淑跟着凑热闹,补了两个耳刮子,她最恨坏女子闺誉的下流男人了。
  自此两人含情脉脉,益发和乐美满。的
  “我生前是奴隶制社会,那时的人,光是生存就已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他回忆起往事,“早起,打猎,处理猎物,烤熟,之后就是休息,日复一日。”
  没想到还有奴隶社会来的鬼官,小倩惊诧这地府真是奇人百出。“那你到了我们现代,一定第一时间发疯。”
  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么远古而来的死魂,不愧是任期千年的阎王,资历就是比我们深。
  席德被小倩的夸张逗乐了,“是啊,我至今只能接受到唐朝。”
  所以这地府才从上到下,唐装素裹吗?
  “听说林城要跳槽当判官了。”鬼头大哥前几日就在哀叹,又损失一个鬼差。
  “这事还悬着,过几日面试了才看有没有谱。”面试的是高级鬼头。
  “那娴淑不是孤单单在人间定魂了?”
  小倩答道,“这事还是她提议的,她觉得男人大丈夫,应该有自己的事业,若不是在地府必要为官,她没准也不当鬼差,在家相夫教子了。”
  在地府有事业有家庭,我觉得这事当真怪异之极。
  席德觉得有趣,便打听,“你说那要当判官的鬼差叫什么?”
  “林城。”我回答,难不成他要举荐一下,开个后门?
  他明白我的疑问,摇头道,“这不是我职责范围,我只是好奇罢了。”
  我虽大惊小怪,但其实这样的情况在地府很常见,住在我房子旁边的,便是个三口之家,男主人朱醒之是现代人,女主人顾诺言是清朝人,孩子莫墨十三岁,生前是个法官,三人过家家一般在一起,互相陪伴。
  相信不久以后,林城和娴淑就会成亲,届时必能看到一场古色古香的婚礼

TOP

第一药童

  “张大爷,这是你药方上写的生石亭脂一两、生川乌头一两、无名异二两。回去放在一起,碾磨成末,再用葱白捣汁和药做成丸子。每次服一钱,记得要空心服,配以淡茶加生葱送下。”
  自从苏毓来到药铺做药童,药铺的生意渐渐好了许多。且不说他抓药手脚麻利,从不出错,他还能就着药方,嘱咐患者更多大夫不屑于交代的细节。当然他这么做也是有意图的,他对于每个来抓药的患者,都借机把脉,以此研究城中所有医馆大夫的医术。
  毕竟书本上的知识还是死的,世上疑难杂症很多,因此经验更为重要,什么样的病症配上什么样的体质,该配多大剂量的药量,都需酌情处理。现在苏毓乖乖窝在这药铺,就是打着这个小算盘。
  我不由感叹,这小子已经比我这个现代人,还要更奸诈许多。
  近日我基本驻扎在药铺之中,药铺开门做生意,自然不好撵客出门,再来我也不过就是占领一个椅子方寸之地,掌事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苏毓也不大来理睬我,对于源源不断上门的患者,我瞧他是深感“老鼠掉在了米缸里”,偷着乐。尤其是当他把脉后,发现药房和他心中所计量的出入不大时,就更为得意了。
  这都什么人呢?总觉得他在玩一个甚为感兴趣的智力问答,越答到后面,他越是有信心。我怎么就教了这么个妖孽,假以时日,他该有多深沉的心机,不是把人都当猴耍了吗?
  药铺老板就是一鲜明例证,拿苏毓当手心里的宝,但凡他的薪资伙食补贴,都比同职位的其他伙计好的多,那些伙计自然恨得牙痒,尤其是被苏毓顶替了职位的那个,却又是无可奈何。而苏毓对他们的态度,居然也是蔑视、轻视、无视,一点都不晓得尊重前辈,那些可都是大他七八岁的“大人”。的
  我敢断定,他必有一日因此而死于非命。
  苏毓感觉到我的视线,对我的方向扫了一眼,嘴角挂着嘲讽的笑容。他匆匆取过张纸条,写了个药方,递给我。
  “甘草二两,蜜水灸过,加水二升,煮成一升半。每服五合,一天服两次。”
  我查了一下甘草药性,甘草汤?是去我的火吗?
  ××××
  同样是饿死酒楼,同样和小倩对饮,这次却还有第三者兴冲冲地加入。
  “在聊什么?”一旁有人落座。
  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是谁。
  “你好,我叫席德。”一张平凡的脸,若不是声音特别,还真的会以为不过是寻常鬼差。什么时候我也和苏毓一般,对声音如此敏感了?
  小倩并不清楚来龙去脉,以为席德是我新认识的鬼差,笑着打招呼,“你好,我叫聂小倩。”
  席德对这个名字没什么反应,明显不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人。
  “我们在聊明朝生存法则。”
  “哦?”他笑了,平凡的脸庞竟然也能散发柔和亲近的气质,“什么法则?”
  “庸庸碌碌,随波逐流。”小倩回答。的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补充。
  “听起来不是很乐观。”的
  “把握利用每个机会,践踏着别人往上爬,凭借天赋藐视凡人,那是神,还是魔?”我自问自答,“那是魔。”
  我说的严重了,苏毓现在还没到这个地步。但那个朝代位高权重的人呢?何尝不是这么爬上去的。
  “当然,封建主义社会是吃人的社会。”
  席德若有所思,“你们生存的世界不是吃人的社会吗?”
  “当然不是,”小倩滔滔不绝地大大夸赞了社会主义社会一番,“活着的时候不觉得,咱们党的光辉真的是照耀到咱每一个老百姓,人人如沐春风。”
  我倒是没那么深刻的感想,“我觉得比起明朝的百姓,我们太幸运了,即使还只是发展中国家。”
  没有平等的社会很扭曲,人命如草芥。
  在我定魂的过程中,碰到的无头冤案、错案多得很,人命存亡只握在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手中。平乐县有个地绅,三个儿子都是纨绔子弟,日日轮番调戏良家妇女,官府照样不管不顾,几次入公堂都是些替罪羔羊被问斩。林城大哥对他们是恨得牙痒痒的,盼星星盼月亮盼到大儿子得结核病死了,在地府狠揍了他的死魂一顿才解气。
  当时我问他,“难道当香港警察时,也是这么对犯人滥用私刑?”
  他很遗憾地摇头否认,“在香港,警察动手的话会遭到市民投诉。”于是紧接一句,“还是在地府打得痛快。”
  当然痛快,那死魂痛得半死,却没有半点伤痕浮现,让他下手不知轻重,足足修理了两个小时,哀号响彻枉死城。
  娴淑跟着凑热闹,补了两个耳刮子,她最恨坏女子闺誉的下流男人了。
  自此两人含情脉脉,益发和乐美满。的
  “我生前是奴隶制社会,那时的人,光是生存就已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他回忆起往事,“早起,打猎,处理猎物,烤熟,之后就是休息,日复一日。”
  没想到还有奴隶社会来的鬼官,小倩惊诧这地府真是奇人百出。“那你到了我们现代,一定第一时间发疯。”
  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么远古而来的死魂,不愧是任期千年的阎王,资历就是比我们深。
  席德被小倩的夸张逗乐了,“是啊,我至今只能接受到唐朝。”
  所以这地府才从上到下,唐装素裹吗?
  “听说林城要跳槽当判官了。”鬼头大哥前几日就在哀叹,又损失一个鬼差。
  “这事还悬着,过几日面试了才看有没有谱。”面试的是高级鬼头。
  “那娴淑不是孤单单在人间定魂了?”
  小倩答道,“这事还是她提议的,她觉得男人大丈夫,应该有自己的事业,若不是在地府必要为官,她没准也不当鬼差,在家相夫教子了。”
  在地府有事业有家庭,我觉得这事当真怪异之极。
  席德觉得有趣,便打听,“你说那要当判官的鬼差叫什么?”
  “林城。”我回答,难不成他要举荐一下,开个后门?
  他明白我的疑问,摇头道,“这不是我职责范围,我只是好奇罢了。”
  我虽大惊小怪,但其实这样的情况在地府很常见,住在我房子旁边的,便是个三口之家,男主人朱醒之是现代人,女主人顾诺言是清朝人,孩子莫墨十三岁,生前是个法官,三人过家家一般在一起,互相陪伴。
  相信不久以后,林城和娴淑就会成亲,届时必能看到一场古色古香的婚礼

TOP

义诊之约

  在穿越小说中,每每那些女主角能在众人中鹤立鸡群,我自以为,都是心理年龄在作祟,再加上十几年的现代教育,自然与众不同。在这荒芜年代,没有什么比博学多识更引人注目了。
  不知从何时起,住在破庙中的乞丐渐渐开始相信那个古怪的,老是在他们脉搏上摸来摸去的小男孩。他们在商量后,凑足了钱,照着苏毓的交代,去药房买了几包药给病得尤其重的一个孩子。
  几日后,那孩子明显好转了,烧也退了,人也不说胡话了,苏毓医治好了他生平第一个患者。孩子八岁,叫阿毛,没有全名,三岁被恶徒欺侮,打折了右腿,简单包扎后留下了长短腿的残疾。
  这几日,苏毓一直坐在阿毛身边,观察他的情况。当他脸色变好,渐渐醒来时,苏毓呆愣一会后站起来,俯视着阿毛那对他感激涕零的模样。的
  此时的他,不知心里在想什么,却让我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古怪。
  阿毛醒了,我也大大松了口气,真怕苏毓误人子弟,把人家孩子给耽误了。幸亏天才加上勤奋的效果,古往今来都不会太差。
  没多久,这个嘴上没毛,身高刚到一米七的男孩居然也成了小有名气的郎中。远近的乞丐都知晓他的名声,让他来诊治。病轻的,他便说些个需注意的地方,让病人自行调理;病重的,他就口述药方,让病人筹钱去。
  几天下来,我发现他看诊时,竟没带半点一贯的倨傲,平淡无波得让人心下琢磨不出,到底是死疾还是小病,开起药方,用起药来也是半点不犹豫。
  我奇怪,“你难道不怕开错药吗?”
  他擦擦手,这表示他要休息了,今日不再看诊。“开错又如何?哪个大夫能保证不开错?与其畏首畏尾,还不如照着自个心思来开。”
  “开错不是就误了人家?”他就不急的吗?
  苏毓眼神却很清冷,“人贫命贱,除了我,他们难道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世态炎凉得很,除非是自个身子骨硬,否则就是病死的份。
  “若是救不活呢?”我犹不死心,追问。
  “那是他们的命数。”他并没有医者怜悯之心,可能那些病人对他而言,不过是实验中的小白鼠。
  我很失望,我开始觉得在苏毓身上,少了一些我想在他身上看到的东西,还是那东西根本就不曾存在过。
  我果然对他寄托过大,或许我也是一个隐藏的完美主义者。
  ××××的
  “七七,你最近怎么不去陪你的小朋友了?”小倩本月第四次在饿死酒楼中遇到了我,万分惊讶,想当年我可以抛弃他们半年不见人影。
  我喝着饿死酒楼提供的香槟,不得不承认,对于鬼官来说,节省法力的天性的确是不可抗拒的。
  “他最近比较忙。”算一算,我已经月余没有出现在苏毓面前了。
  自从那日发现他对于患者的心态后,我有些心凉,不自觉地疏远他,对原本觉得自己教了个聪明徒弟的心态有些怀疑,或许我这个不属于活人范畴之内的鬼差不应该频繁打扰他的生活,过早教给他那些他应是循序渐进学习的医学知识。
  若说半年以前是如胶似漆、形影不离的话,现在就是若即若离,偶尔报到一下。况且,他也很忙。
  “我的书生下月要参加科举了。”小倩叹了口气,
  “这不是好事嘛,求取功名可是他们头等大事。”
  她对此并不抱希望,“他肯定会名落孙山。”
  “那么悲观?”
  小倩重重点了点头,“他的文采不是一般的烂,此次能参加应试,全是托亲戚举荐。”
  那结果的确是很悬。
  “既然朝中有亲戚,他应该可以买官。”对于这个朝代的当官制度,我略有耳闻。
  “只是远房亲戚,若真要买官,他家还没那个实力。”
  我问出一直以来的疑惑,“那你为什么喜欢他?”又没有才,又没有貌。
  她摇头不语,既然她不愿说,那我也不再多问。
  “你的小朋友在忙啥?”的
  苏毓吗?“他去了家药铺当药童。”不是普通的药铺,是凤阳县最大的一家。而他之所以能当上药童,是因为他随便扫了一眼,就将一面墙上所有抽屉的药名和位置都记下了,比起原来那个手忙脚乱的药童,他实在机灵太多。
  “药童?看来他是决定要从医了。”
  我摇头,他只是想更清楚药材药性,医术他都在我这里学了。
  “小倩,我发觉在这乱世生存,难道真要有点心机?”
  “你指谁?”
  “苏毓。”我告诉小倩,即使他过目不忘,也没有如斯厉害,去见药铺店主之前,他让我先打探,把那墙的药名与位置细细转述于他,让他有十足把握。
  他的心机的确越发深沉,把我特殊身份也用了个十足。想到这,我心情更沉重了,他似乎真的把我当成救星了。
  “想蛮深远的。”小倩不在意地笑了,“只有这样,他才不会再被人欺负。”
  “我不觉得这是好事。”总想着,他不过才初中罢了,应该是摸爬打科的年纪。
  “人无完人,我的书生也有两房妻妾了。”小倩喜欢喝可乐,半点不怕那甜腻。“一个时代的人,做一个时代的事。”
  小倩是我朋友中唯一一个知道我和苏毓能语言交流的。她第一次知晓后,还特地跑去找她的书生聊天,结果被书生当成花痴,不屑一顾。几次下来,书生竟再纳一房小妾,以摆脱这个连面容都不清不楚的女人纠缠。
  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我想,苏毓之所以能那么快接受,应该是因为他妹妹的死,留给他太多疑惑不解。
  “小倩,大夫不是应该有仁者之心吗?”
  小倩长大嘴笑我,“七七,你怎么还那么天真?”
  我一听之下,极度郁闷。
  “医生不过是正常人,当然也有好有坏,有贪欲,有杂念。”她用酒杯敲我的头,“你总不能指望所有医生都无私奉献,那这世界就大同了。”
  想想也是,是我太固步自封了,这么大人了,还那么理想化。
  “苏毓只要医术好,管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她一想就想到我在烦恼什么,“你别总把苏毓当成孩子,他一个行差踏错,你就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觉得哪里出了问题。一样米养百样人,你控制不了,只要他不害人就成。”
  我点头,终于释然。
  ××××
  初更时分,我回到客栈,
  苏毓倒是半点没受我来去不定的影响,在床上径自酣睡。
  我坐到他床沿旁,看他脸朝内蜷缩着,不过月余,他的身子似乎抽长了些。我的别扭也闹完了,现在才发现,原来自己是一别扭,就躲得不见人影的性格。
  以前人缘不好,倒是没什么别扭的机会。
  我想了半天,自言自语,“苏毓,你不用做我想让你做的大夫,做你自己就好。”
  半晌,床里那边传来闷声。的
  “我,苏毓,答应你,只要是有生之年,就会帮穷人开义诊。”
  之后,他也的确在有生之年履行了这个承诺。

TOP

师承鬼差

  我发现,虽没办法解决苏毓的饭食问题,倒是能解决他的住宿问题。于是日日用一两银子租下“福来客栈”的天字一号房,床由他睡,我则端坐一旁。
  刚一开始,他还不乐意,说是要打地铺,在我费了几番口舌,解释清我根本就不需要睡眠以后,他这小大爷就踏踏实实地睡在了床上,每日睡得死沉死沉的,很是心安理得。
  自此打蛇棍上,我显然没有吸取《本草纲目》的教训,这一纵容,他就顺杆而上,越发差使起我来。
  他让我做的另一件事,就是打探凤阳县中哪家医馆,最适合他做学徒。
  凤阳城中除了个别小医馆以外,有五家大医馆,我用了几天,晃东晃西查看,倒是发现各有千秋,即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城东张家医馆,张大夫年过五十,不再有余力收徒弟,三个徒弟虽已出师,但技艺只继承了五成,日渐门客稀少;城南王家医馆,王大夫医术虽好,但收费昂贵,且从不收徒弟,怕青出于蓝甚于蓝;城中李家世袭医术,只传李家子孙,很久不收外徒了;城西吴家医馆,吴大夫收了两个十余岁的孩童为徒,平日却不见他传授医术,两个孩子多是打杂;城北韦家医馆义诊最多,韦大夫济世为怀,整日忙于为穷苦人家看病,没空收徒弟。”
  总而言之,就是都不适合,在古代想找份工作,果然很难。
  苏毓皱眉,也烦恼起来,看来凤阳城未必有名医可拜师。他会的,不是读书,就是医术。以他的经济实力,是很难重返私塾,他日考取功名。唯有继续从医,至少这在我看来,比为奴为婢要好的多。
  客栈隔壁传来呻吟声,随即人声喧哗,我和苏毓出门查看,是隔壁的住客突然发了急诊,性命垂危。他趴倒在地上,脸部神经抽勒,一手捂着心脏部位,虚汗直下,应是心脏病之类的疾病。
  苏毓想上前把脉,我拉住他,小声说,“他是心病,没得救的。”再说了,别人也不会让个小毛孩来救人。
  我已看到一位鬼差站在旁边,不过他并没看到我。
  没多久,住客就咽气了,鬼差定魂后闪身离去,住客的妻子趴在尸体上哭嚎,其情可悲。他们夫妻是路过凤阳,可能是一路赶路太过劳累,才会病发的。
  再等下去,估计鬼吏也要来了,我示意苏毓回房。
  刚关上房门,他便问我,“你怎么知道他是心疾?”
  “他手捂着的地方是心脏。”我随口回答,坐到桌旁倒了杯茶水。这茶水,苏毓喝了等于没喝,因为是用我的银两买的,不能进胃。
  “他捂的地方是心脏?”他奇道。
  我觉得他大惊小怪,“心脏在胸口偏左,你不知道吗?”
  他还是瞪着我坐着的方向,瞪得古怪莫名。
  我的茶水在喉口呛到了。的
  我醒悟到,虽然在现代,这些人体结构不过是常识,可古代没有解剖学,苏毓小小年纪,怎懂得心脏位置。
  我是鸡同鸭讲了,难怪他听不懂。
  “嗯,这是我们那边的基本常识。”至于是哪边?我不道明,这么解释要没完没了了。
  苏毓一声不响,默默思考着什么,他坐在窗台下,月光洒在他背后,银白的光晕,打亮了刻意造成的黝黑肤色。
  我则趴在桌旁,想象这茶水是酒。好想念地府的啤酒,要不用法术变一杯?
  当我还在挣扎着要不要浪费法术时,背光下,苏毓的眼神却越来越亮,神情越来越兴奋。
  我担忧地看着他,这孩子不会吃兴奋剂、吸可卡因了吧。
  他嘴唇微动,很含糊地说了一句。
  “我想,我不需要再拜师学医了。”
  ××××
  什么叫不用拜师学医?还不是靠我二十一世纪的医学科技。
  当苏毓发现我除了《本草纲目》以外,还知道其他医学知识后,他就索性让我教他医术,日日照本宣科,从人体结构到各类脉象,反正他学习欲旺盛,要样样精通。
  在我教给他一些查来的把脉手法后,他竟开始初试身手,着手救人,第一批的对象就是久住在破庙的身患顽疾的乞丐,大大小小,老老少少,他挨个把脉诊断,望闻问切后暗自沉吟。
  我忍不住问他,“你诊出什么端倪没?”
  他点头,“可惜还不能肯定。我缺银两,没法买药草熬制给他们吃,这才能验证我的推断。”
  这也是,但若他真能诊治他们,这些乞丐可就有救了。
  “人的脉象在寸关尺三部,脉应不浮不沉,和缓有力。”
  苏毓将食指中指搭在另一只手腕上,感觉自己的脉象。
  “常见脉象有二十八脉。”我细细解说了二十八种脉象后,便问他,“你是什么脉?”
  “气血不顺,应是虚脉。”吃得那么少,能不虚吗?真怀疑他在减肥。
  “难怪脸色那么差。”
  他往我坐的方向瞥一眼,无言地将手指搭上我的手腕,想看我的脉象。
  没多时,他的脸色变得差。
  我自然明白原因,我是不可能有任何脉象的。
  “你为什么没有脉象?”
  “没有就没有罗。”他的手指搭在我手腕,别说触感,我连基本的手指冷热都毫无知觉,怎么可能有脉搏。我早就是个死人了。
  “即使妖魔,也是狐蛇等所变,应有脉象,难道你的脉象不在手腕?”
  我故作轻松道,“没有就没有,你早知道我不是常人。”常人,即正常人。
  “难不成你是鬼?”
  我摇头,鬼就是死魂,我是鬼差,照鬼头大哥说来,和低级死魂可是有很大差距的,虽然他说对了一半。
  我反问他,“你不怕我害你?”在街尾巷闻中,鬼怪皆为吸人精血、魂魄之辈,我明显是怪物中的怪物,精怪中的精怪。
  “不怕。”他眼神流转,闪烁光芒。
  “哦?真的?”那是他对我的信任?
  “忘了我们怎么认识的?世上没那么蠢笨的,给孩子吃馒头的鬼
  我气结,“那叫善良,好不好?”根本和蠢笨无关。
  他不在意地摆摆手,“况且就算是鬼怪,也是我一人的鬼怪?”充满占有欲的宣言,突然出自他口中,倨傲而自豪。
  “你一人的?”我心中怪怪的,啥时我有标签了?
  “老天派给我的,独一无二的,只帮我的鬼怪。”他咧开嘴笑了,笑靥绝美无比,衬着青涩的脸庞一片光明。此刻,他才像放下阴郁的十四岁少年。的
  我有些惶恐,那么多形容词,是指我吗?我这个,只是因为寂寞,才赖在他身边的鬼差?何时被他误认为是上天特地派来帮他的使者?“我不是吧。”的
  “你是。”苏毓回忆,“刚流落街头时,因为娘亲的美貌,经常会惹很多事端,没多久,娘就心力交瘁,病死了,后来妹妹饿死后,只剩我一人。可是,我遇见了你。”
  父母、兄妹、养父个个离他而去,对他而言,人世一片昏暗,从无公平可言。他所见的,多的是和他同样年幼的乞丐孤儿,他们或是饿死,或是冻死,或是被打死,他曾以为他也会是这种命运。但他遇见了我,就好比灰姑娘遇见了仙女,他突然觉得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不同了,命运赋予他幸运,而他的幸运就是遇见了我。”
  因为我的自私妄为,我的玩忽职守,利用他良好的记忆力和鬼差唯一的声音漏洞,闯入他的人生,寄予了他原本不切实际的希望。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把我的出现和他的命运紧紧相连,且深信不移。对我的期许,对身世的不平,不断撕扯着他的欲望,叫嚣复仇。

TOP

本草纲目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大太阳底下,这诗才能反应我的心情,应该是苏毓的心情。
  他原本白皙俊俏的脸,现今涂上黑泥不说,还被晒得黑一块,白一块,跟个小花猫似的。一双脚也因为走了太多路而起了很多水泡,挑掉后渐渐变得血肉模糊。
  我不禁感叹,古人真是太可怜了,没有交通设施的年代,简直不是人过的,怎么会有人还要穿越到古代呢?从清河县,渡过黄河往西,途径桃源、虹县、灵壁,走了半年多,才刚走到凤阳府,一路上风餐露宿自不在话下,奔波的劳累让小个子苏毓抽高并消瘦,似根竹竿,且愈发摇摇欲坠。
  看着比我高一个头却更为倔强的苏毓,暗自摇头。
  他也算号人物,刚满十四岁,如此颠沛流离,至少应该学会屈服于现实吧,看他大爷放个碗在面前的架势,哪有半点乞丐样?若说十岁那会,他流落街头还像模像样,那这四年的咬文嚼字后,他文人酸气倒是学了个十足十,板着冰块脸,一副你爱给不给的样子。
  “苏毓,你这样不行,今晚你又要饿肚子了。”
  “那又怎样?”真拽。
  “你应该低着头,装凄惨,这样人家才会给你银子。”
  他别过头,嫌我啰唆。
  “难不成,你还想吃树皮?”那可怜的树,他可怜的肚皮,不知哪边更惨?
  他的肚子配合地咕噜叫了下,昨天好歹有个包子,今日可是颗粒无收。
  “只是糊口罢了,继续。”
  继续什么?我愣了下,才恍然看着手上的《本草纲目• 虫部》,接着往下念,“九香虫;气味:咸、温、无毒。主治:膈脘滞气,脾肾亏损,元阳不足。用九香虫一两(半生焙),车前子(微炒)、陈桔皮各四钱,白术(焙)五钱,杜仲(酥炙)八钱,人研为末,加炼蜜做成丸子,如梧子大。每服一钱五分,以盐开水或盐酒磅下,早晚各服一次。”
  念完,停了半晌,看苏毓垂下眼,暗记了一遍,再道,“有图吗?”老规矩,我手上的书本在他看来,是一片空白。
  “有,两个触角,六只脚,有点像金龟子。”
  “知道了,继续。”
  我认命地念下一个,不知道从何时起,我变成了苏毓的念书僮。
  刚从清河县逃出那会,苏毓不分昼夜走了三天三夜,脚上水泡浮肿一片。我在一旁看着,却是半点忙也帮不上,一来我不是做医生的料,二来他对于草药原型也不甚清楚。丁师傅上山采药都在他上课时候,他对于草药原来长啥样子,半点知识都没有。
  万般无奈下,我用法术变来一本该是一百年后才出现的《本草纲目》,对着书本细细研究。  但我毕竟资质有限,对于医学方面又只通了七窍,渐渐变成我照着书读,他来分辨草药。
  后来一路上,他假借各种名义,什么走路烦闷无聊,又或分辨哪些草药无毒来糊口等借口,诳我读完《本草纲目•草部》。等我回过神,发现他的阴谋时,已经读到《本草纲目•果部》了。
  算他狠,充分利用我的同情心。的
  “苏毓,你真的想学医?”不读书了?
  “你不是一直劝我完成丁师傅的遗愿?”他斜睨我,只有这时,他的丹凤眼才显出几分原有的清丽。
  “你变黑变丑了。”真是糟蹋。
  他笑了,敢情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那本书,还有多少页剩下?”
  我翻了翻,“没多少了。”
  “等我都记住了,我就去寻份差事。”
  “你能做什么?”书生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况且才十四岁稚龄。
  “我能做的事情多着。”他指指左边的草堂,“他们读的书,我都念过。”
  “你那么小,哪能做先生。”当老师,他省省吧。
  他摇头,“是做大富人家的书僮。”
  那倒是可以,“那不是把自己给卖了,指不定一卖二三十年的,出来都成老头子了。”
  苏毓一愣,在封建观念中,奴婢能卖给主人家二三十年是件好事,最好卖断终生,就一辈子  有了依靠。他虽性子傲气,但终究在世上浸染多时,或多或少也有些奴性思想。
  在我的观念中,如此卖断一生,对于资质平常的我,或是个好去处,但对于聪明绝顶的苏毓,我窃以为是种糟蹋,越和他相处,越觉得他非池中之物,或许就因如此,才对他特别宽容。我开始思索,是不是对苏毓太过望子成龙了?
  “若是做医生郎中,此生便不再作另想。”历来在古代,医生地位就并不怎么高,且有历法规定,一旦从医,便无法再从事其他职业。
  果然是思想观念不同,在我这个现代人眼中,医生一职可是肥缺。
  “济世救人,也没甚坏处。”多积累点功德,没准能在地府还能谋个差事,到时我们就能共事了。我吐吐舌头,居然已经想到苏毓死后了,看来近来和他厮混太久,不务正业。
  “这世道有什么可救的。”他冷讽。“还不是权势压人,能活下来的都是达官贵人。”
  又来了,总觉得这半年来的苏毓,越变越冷漠,越变越孤僻,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叛逆期?
  “世上当然还是好人多。”我昨日定魂的,就是个为救落水老人而死的年轻人。“你的医术能造福很多人,救回他们的亲人。”
  “说的你好像已经看到我救人了。”对于医术,他并没有对于学业的那种自信,毕竟他还未曾亲手救过病人。
  那倒是没有看到他救人,我只是希望以后定魂的,不是被他医死的人就好。
  “你那么聪明,一旦学成,定是个扬名四方的名医,届时什么达官贵人,还不是要请你来帮他们看诊,操控他们的生老病死。”
  说着无心,听者有意,苏毓认真开始考虑这个可能性。
  “苏毓,我有事要走了。”也是时候回地府走走了。
  他抬头看向我站的方向,“你还会回来吗?”
  就是这种倔强又寂寞的眼神,让我这半年都丢不下他,别说去地府了,就是去定魂也是速战速决,就怕丢下他一个人孤单。
  我狠狠心,用法术将自己隐身,让他再说不出挽留的话。
  苏毓见我消失在空中,也并不惊讶。
  这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用隐身术,陪着他而不用读这读那,倒也不错。突然有点好奇,不晓得他独处时是什么样子。
  我坐回刚刚的位置,细细观察他的侧面。
  苏毓眉目有神,尤其睫毛很长,颧骨不高,鼻梁相当挺直,薄唇紧抿,略显无情,此刻的他有些寂寞,归咎到底,在这朝代,他再无其他亲人或相熟的人。被隔离在人群之外的他,警惕地观察着往来人群,这就是他没让我看到的一面吗?
  对于十四岁的少年来说,他老成得过分。慢慢我才发现,这是古人通病,辛劳过度造成早熟的孩子到处都是,他倒也不算是例外,尤其他要在外求生,为挣扎求存,我不怀疑手无缚鸡之力的他会拿起武器,这也是古代犯罪率奇高的原因,我今日定魂的,有五个是谋杀。
  古人大概平均寿命五十岁左右,很少长寿,实在是生活艰辛,意外丛生,要长命也难,我会看着苏毓死去吗?这个念头震慑了我,很难想象他垂垂老矣,牙齿脱落的样子,但想必还蛮有趣的。
  不过那还要多少年呐?
  半晌,我见苏毓慢慢抬起长着细小粗茧的手,五指伸张,喃喃道,“操控生老病死。”嘴角扬起,竟是笑了

TOP

权力欲望

  若说遇到阎王让我大吃一惊的话,那玄烨的脸更是让我说不出话来。原来和白晓筱配对的小孩就是玄烨,而他的脸,那眉目,那容颜,分明和苏毓一模一样。
  这又是唱哪出?
  等我回过神,四围已经挤满鬼官。
  大部分是对席德好奇的,欲一睹其真面目。
  曾听鬼头大哥说过,在地府的鬼官十之八九没有见过阎王,实在是他任期太久,久到大部分参加他就职典礼的老鬼官都去投胎去了。
  其中也不乏对玄烨那妖魅容貌感兴趣的,确切来说,那应该是十三岁的苏毓。
  “玄烨,你见过苏毓?”虽是这么问,但我想定是见过的。
  “见过,就是那小县城里的读书郎嘛。”玄烨神情有些得意,显然是早料到了会引起骚动。
  “你怎么知道的?”那个东方的小县城,有那么出名吗?
  “那是当然,”他拍掉一旁伸来摸他脸蛋的咸猪手,“我可是在消息四通八达的京城。”
  “京城?”我不太明白苏毓和南京能扯上什么关系,就算是皇上,也不至于无所不知。
  “刚开始我只是在朝堂上听到,”他皱眉从包围中挤出,太受关注让他也开始不能适应。   “淮安府府尹上报钦差,钦差再上报皇帝,说他们清河县出了个神童。”
  神童?
  “据说有过目不忘之才,钦差私下寻访民间,发现确属事实。”
  记性好倒是真的。“因此你就去看看?”
  “不止如此,我还听一个管事太监悄悄给向来好男色的谷王报告,此童长得天仙下凡似的,和一般娈童有天壤之别。”
  谷王?娈童?那王爷!的
  没发现我煞白的脸色,他摆摆手,“我飞过去一见之下,就借他脸皮来用用了。”
  脑中转过千般念头,没有一个是好的预感,我匆匆道别,那厢却瞄到那席德看着我,没顾得上多想,就离开了舞会
  对于苏毓的容貌,我一直隐隐觉得担心。我不是没有见过长得漂亮的,在现代,环肥燕瘦的明星,比比皆是,但确实是没有见过那么绝色的,绝色得好似不应存在于这尘世间。他周围的人,别说那些怀有恶意的男人了,就是丁师傅,偶尔都会看着他失神。这种情况,对于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不祥的预兆。但这麻烦来得那么快,实在在我的意料之外。
  在地府中禁止使用瞬间移动,我花了不少时间,从中央广场跑到地府与人间的交界处。
  正待通过,却听背后有那大提琴般的声音冷冷响起。
  “聂七七,我以阎王的立场提醒你,不要妄图做任何逾矩之事。”
  我回头,不解地看向席德,他认为我想做什么?
  他口气缓和些道,“我也以朋友的身份劝告你,静待事态发展是你唯一能做的。”
  我不清楚他指什么,但他的警告只会让我更慌乱。
  当我以最快速度回到明朝时,等待我的不是满目疮痍,而是暴风雨前的平静。
  我在熟睡的苏毓旁看到娴淑,她手执扇子,正万分抱歉地看着我。
  我心下一沉,她是来定魂的。
  ××××
  清晨的街道,昏暗的晨光点点洒落,我拉着苏毓不停歇地奔跑。他脸上混合着惊吓与悲伤,六神无主,只能随我仓皇逃离。
  丁师傅死了,在和官兵搏斗中被砍死。
  当时,官兵一冲进医馆就要抓苏毓,连解释说明的机会都没给,霸道蛮横到让丁师傅察觉不对劲,于是反抗中被砍死,拖了些许时间让苏毓逃命。
  我不知道心里是否有些庆幸死的不是苏毓,论亲厚,丁师傅自然不及苏毓,但同样是条人命,况且我对他并不陌生,他是个老实人,从不多占穷人家的诊疗费,一心一意抚养苏毓。不可否认,他是这炎凉世态中仅存的好人之一。他大概早就察觉到了些风声,以他的资历和经验,自然知道苏毓若是落到权势人的手中,会是个怎样的下场,这才拼死抵抗的吧。
  “我们……这是去哪?”他喘着气问我,脸颊犹有泪痕。
  坦白说,我不知道。从来都没有落荒而逃、亡命天涯的经验,我怎么知道该往哪里去?
  “有通往城外的暗道吗?”我问他。
  “我听大毛说城墙西面有破损,他们经常从那里溜出去玩。”
  感谢这个贫穷而多战的年代,城墙永远都是年久而失修。从一个小狗洞中,苏毓逃出生天,至少暂时躲入丛林,如未被野兽抓住当饭吃的话,他能多存活一段时间。
  还能往哪里逃呢?我在林中辨别不了方向,不敢再往深处走,于是靠着块大岩石休憩。
  “他们为什么要抓我?”,这场灾难来得太突如其来,他不明所以。
  “许是因为某个性好娈童的王爷。”
  苏毓又问,“是为了我的容貌?”
  即使倾国倾城,也只能背负红颜祸水。
  “是我害死丁师傅的。”他的眼眶更红了。
  我摇头,“不是,是权力与欲望。”
  “谁的权力?谁的欲望?”说时,他咬牙切齿。
  “你想报复?”
  他默然,早熟的眼中第一次闪烁出冰冷。
  我笑他天真,“别傻了,民哪能与官斗,何况你现在如何温饱都有问题。”
  恐怕又得回到颠沛流离的乞丐生活。
  “难道就让他们草菅人命?”
  果然是个理想主义者,还生嫩着。
  “凡事量力而为。”他报复成功的机率比地府出现晴天的几率还小。
  “苏毓,你还记得你娘亲吗?”为转移话题,我问他。
  “记得,娘亲很美,很宠我和妹妹。”
  “那你爹呢?”
  “爹很严肃,不太和我们闲话。”
  “他们过世了吗?”
  他黯然点头,“爹科举后在朝为官,因得罪权贵,被陷害下狱。家中牵连倒不大,但毕竟家道中落,维持了没多久,就分家了。我娘是三房,没分得多少家产,在奔波中得了风寒,撒手人寰。”
  在古代,这类事屡见不鲜,我听着也不觉得同情他。毕竟在这种人吃人的社会,要生存本身就是件难事。
  苏毓要的也不是我的同情,对他而言,一年多的乞丐生活,早已让他了解到人间冷暖,而今天的一切,更让他渴望权利,妄图报复。
  “我要考取功名。”
  进入官场,死得更快吗?“你要行医救人。”
  “行医?”他转头看我,“为什么?”
  为了你的小命着想,你还是远离官场为妙。“丁师傅或许希望你继承他衣钵。”
  他默然不语。严格来说,古人比看惯美国大片的现代人更容易抛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因为他们生存的环境从来都不允许幻想英雄主义的存在。
  “蝼蚁尚且偷生,”我循循善诱,怕他小小年纪,就误入歧途。“更何况,丁师傅把他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
  “那又如何?我羽翼未丰,连师傅的皮毛都未学到。
  我看着此时的苏毓,这恐怕是他人生中第二个低谷,再一次的一无所有。
  十三岁的他已经和我一般高矮,按现代人来看,也有一米六零。
  不是怎么高大威猛的肩膀上却压着重重的生活重担,他才十三岁,脸庞犹显稚气。封建社会似乎永远逼着穷孩子早熟,更何况是这种曲折不公的际遇,也难怪他憋着一股气妄图报复。
  “只要活着,就会有机会的。”我挖空心思想了半天,终于冒出这么一句安慰。
  “不错,会有机会的。”他的脸上,第一次染上嗜血的神情。
  后来,我无数次后悔,为何没在那时,彻底打消他刚萌芽的念头。

TOP

化妆晚会

  在地府的鬼官每日都形色匆匆,工作不是很繁重,却一板一眼,缺乏技术含量又没多大乐趣,所以地府定期会举行一些活动,比如棋牌比赛、联谊舞会之类,来调剂“员工”生活。棋牌我是不行了,这种完全靠先天智力的比赛,看我生前的学历就知道我会一败涂地。至于舞会,我也没什么兴趣参加,据鬼头大哥描述,这是一项极其耗费法力的活动。
  地府舞会每月一次,每次都有一个主题,这次我被“舞会迷”白晓筱缠住,随便怎么样也要舍命陪她一次,我这才了解到为什么舞会耗费法力。
  本月主题是假面舞会,各种道具服饰都靠各人法术变换,舞会设在地府的中央广场,届时买票入场,门票上也会摄取一定法力。但最耗费法力的,还是容貌的改变。长期变幻形貌是相当耗费法力的法术,但是在限定时间内变幻,倒也无所谓,尤其是付了代价才能入场的舞会,谁不想漂漂亮亮的。
  鬼官中有回复成生前相貌的,不过更多的,是借鉴见过的美男美女的容貌,白晓筱曾经在同一个舞会上见过八个张曼玉,六个巩俐和十个林青霞,可见二十世纪美女的影响力。古代四大美女的影响力也不凡,可惜我就是看到,也认不出。
  舞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众鬼官花枝招展,带着面具自由邀舞,下个阶段则是根据门票的数字,找到配对的另一方,摘下面具,对方不一定是异性,舞会的宗旨只是让鬼官互相认识,交个朋友而已。
  白晓筱的法术修行一般,直接限制了她参加舞会的次数,我为此庆幸不已。说到法术修炼,我的法力倒是突飞猛进,这都是借助于每晚在苏毓旁边打坐的功劳,比起同辈的白晓筱、汤琪,应是高了不少。
  从晓筱的时装杂志上,我们各选了一套礼服,她的是红色的露背低领,金色羽毛面具,身材变得前突后翘,我则是黑色的高腰束胸,包裹住一成不变的平板身材,白色天鹅绒面具。
  我们俩戴上面具后进场,我才发觉原来地府有那么多鬼官,且多数身材完美,要高度有高度,要风度有风度。我并不怎么会跳舞,但可能是因为戴着面具的缘故,总觉得多了层保护。
  白晓筱显然对这种舞会已经游刃有余,没多久就拐得一位一米九零的男士去跳舞。我自得其乐地喝着饮料,欣赏舞池中的男男女女。
  “你好。”低沉的声音入耳,我转头看来人。
  银色面具,白色阿玛尼西装。
  “你好。”白晓筱曾评论,阿玛尼基本是历届舞会男士的首选品牌,廉价而庸俗。
  “第一次来舞会?”他问。
  “嗯,看得出来?”
  “你看来有些紧张,”见我有些尴尬,他继续说,“我也是第一次。”
  我猜想他和我差不多,该是没来地府多久,因为舞会实在流行,没参加过的都是新人。我回答,“我刚做了三年鬼差。”
  “三年也不算短了,你生前一定不是个爱热闹的人。”
  “不是不爱热闹,只是热闹不青睐我罢了。”
  他玩味了一会,发出邀请,“要不和我跳舞,咱们也热闹一下?”
  我失笑,“好啊。”将手交到他手中,进入舞池。
  我俩和周围华丽的舞姿不同,只是简单的慢三步。
  “到这里才发现,原来阿玛尼和民工工作服没多大区别。”他自嘲道。
  我并不这么认为,“民工并不代表廉价或庸俗,他们毕生勤恳。”比起在工作岗位上摸鱼的白领,他们的汗水确实在创造价值。
  “对不起,我失言了。”他声音严肃起来。
  我这才发现自己的老毛病又来了,“不好意思,是我太敏感了。”
  “你的鬼差工作还顺利吗?”
  “现在已经习惯了,比起以前工作谋生的种种无奈,鬼差的工作简直就和度假一样。”我打趣。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在厂房里贴标签。”我描述,“就是在药罐上缠上一圈标签,要端正整齐。”
  “这工作听上去满技术的。”
  我当他开玩笑,“是啊,寻常人绝对做不来。”
  他低低笑出声,声线的确好听,像大提琴般。
  “你呢,以前是做什么的?”我对他也有些好奇。
  “政客。”他答道。
  我崇敬,就是翻来覆去都有理的政客?“好厉害。”
  “一般一般,混口饭罢了。”
  我也笑了。
  可能是面具让我畅所欲言起来,难怪设计出假面舞会,的确有点意思。
  跳了一会,坐了一会,他突然问我,“你门票号码是多少?”
  我掏出看了下,“八十二。”的
  “巧了,”他也掏出他的,“我的也是八十二。”
  这也太巧了,我长那么大,还没和别人那么有缘过,没想到在地府倒是一偿夙愿。
  舞会的音乐关了,大家开始通过法术,寻找另一个同样的号码。
  白晓筱气愤地拖了个小孩过来,没好气地对我抱怨,“这年头,连孩子都来参加舞会。”显然她的有缘人是个孩子。
  周围人开始摘下面具,我看向面前的银色面具,一鼓作气摘下自己的面具。
  他看到我的样貌明显迟疑了一下,显然没想到我面具下的容貌是这样的。
  我暗自对自己做鬼脸,告诉他,“这是我生前的样子,我想了很久,还是觉得自己的脸,用着才踏实。”不管这容貌是不是很平凡,至少它在这世上独一无二,我不用怕一揭面具,发现周围人和我同一张脸。
  我相信,这滋味绝对不会太好。
  “没想到我们想一块去了。”他也摘下了面具,脸上映衬着笑容,剑眉星目,极有男人魅力的一张脸。
  我郁闷,忍不住抱怨,凭什么人家生前就是那么丰神骏朗,这倒显得我不改变容貌是自命清高,对不起观众了。
  好吧,我暗自承认,我的确自命清高。
  白晓筱找了一张她定魂那个年代的明星的脸,清纯得很,此刻正小鸟依人地向我这边蹭来,显然目标是银色面具。
  “帅哥,你的名字是什么啊?”她插嘴。
  我一愣,倒是忘了问他名字。
  他答道,“席德,你们呢?”看向我们。
  “她叫七七,聂七七,我姓白,叫白晓筱,我们都是鬼差来着。”小妮子精神来了,活跃得很,“你呢,席大哥,你做什么鬼官的?”
  “我啊,”他嘴角上扬,突然显得邪肆得很,“我在中央地府工作,职位是地府事务总代理。”
  好长的名号,听起来至少比我的鬼差强。“那是做什么职务?”
  白晓筱却听成了个石头人,“你难道是……”
  他解释,“通俗来说,就是阎王。

TOP

饭团故事

  听了他的问话,我知道他果然不能在众鬼差之中,分辨出哪个是我。这虽是意料之中,但我还是颇有些失望,毕竟都缠了他两年了。
  说是缠,也不算。
  只是像个旁观者一样,在旁边注视着他,虽然我的注视有些高调,早已被他察觉。
  看他如何成长,如何活得精彩,活得有滋味,即便没那么精彩,只要是活着,能呼吸,能疼,能痛,也是好的,更何况,他活得那么阴险狡诈,那么狂妄自大。
  第一次在晚上出现,是一年半以前,那时没从皇城里回来几天,我一直在思考,我的遗憾到底是什么。后来我想通了,我的遗憾,就是寂寞。
  在我那二十九年的生命里,除了和老母相依以外,我一直是寂寞孤独的,极其的寂寞。那是迫不得已的寂寞,因为我不能引起别人接近的兴趣,也没有接近别人的勇气,即便如此,我生前也没有尽全力去改变自己,只是随波逐流,浪费生命。
  在死前的最后一刻,我可能是后悔,后悔自己那么懦弱,那么自卑。
  因此我也要像其他鬼差一样,通过这个职业,来弥补自己的遗憾,这才应该是我选择鬼差的最终理由。
  苏毓是个活人,他没办法瞬间移动,下一秒便消失在我眼前,他也不会百无聊赖,随便打发时间,他很顽强地活着。于是我无耻地接近他,在无人时出现在他身边,他被迫接受我的存在,虽然他不一定要理会我。
  刚开始,他的确不理我,只管默诵自己的课文,在脑中复习功课,我自在地来,默默地走。
  后来,他会在挨揍时和我聊聊天,想借此转移注意力,不再觉得那么痛,我也乐得和他东拉西扯,从那些孩子出拳的角度,到先生上课时的小动作,聊些有的没的,在他进入梦乡后,我便离开。
  有一次,我嘲笑他那么容易被打,简直就是个“沙包”,在详细跟他解释了何谓“沙包”后,他恼了,自尊心严重受创,第二天迂回地向先生告了状,自此走上了“成为恶魔”的不归路。
  再后来,他会将第二天要如何恶整别人的点子先告诉我,我和他一起分析可行性,推演最完美的计划,然后他再嘱咐我,要记得看他的好戏。
  渐渐地,我和苏毓之间有了一种微妙的联系,他是我三十一年在世时间中,唯一一个天天见面的朋友,我也是唯一一个知道他有多恶劣的“人”。
  然而,他还是不知道我的模样和姓名,在芸芸众生中,若我不开口,他不会也不可能认出我。
  这让我觉得有些悲哀。
  ××××
  “到底哪个是你?”苏毓重问一次,这次他睁开眼睛。
  我也把脚盘在木板上,“你猜呢?”
  “反正一定不是那个死盯着我的。”他撇撇嘴。
  他居然能感受到小倩的目光,果然是太炙热了。
  我露出一丝笑容,虽然他看不到,“嗯,我是坐在她对面的那个。”
  “你们‘妖怪’还成帮结队出来招摇。”
  由于我一直没透露关于鬼差的分毫信息,所以苏小朋友还是用最简单,他最能理解的“妖怪”来定义我。
  我从来不置可否。“偶尔会一起喝茶。”的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他忍不住追问。
  我沉默,装作他没问。
  他也不再多问了,只是脸上却有些不快。
  “我同伴夸你漂亮。”应该说是极其漂亮,她简直迷死了。
  他脸更黑了。
  男孩长得漂亮,也可算是红颜祸水,导致他经常被同窗取笑。而这点让他又爱又恨,因为偶尔美貌也能让他逃过责罚,即使他还小,但天生优势却懂得充分发挥。
  不过他还没有感觉到这容貌能给他带来的真正威胁。
  “小心一点,没事弄点泥巴在脸上,别老顶着一张脸在那里招摇。”我好心提醒。
  他反问我,“你呢,你长得到底怎么样?”
  “不告诉你,反正你也看不到。”
  “是因为你长得像丑八怪,所以才不敢让人看清吧。”
  “哼。”要是我再中他的激将法,那这两年算是白混了。
  他见没起作用,耸耸肩,继续闭眼背书。
  我则缩在木板上,看着这小小斗室。古代的夜很安静,多数人都早早入睡,街上也是一片漆黑,只剩打更的人巡逻走动。小倩在这时就受不了,每每躲回地府,宁愿是昏黄天空,也好过如此寂静。
  我却很是喜欢,觉得很久很久都没有那么平静了。
  “苏毓。”
  “干什么?”
  “我以前有一次,我背书背不出,被老师……就是先生罚站在走廊。”
  “果然是蠢人,背书竟然会背不出。”
  我气结,他也不过是个十二岁,最多小学五年级的小鬼而已。
  “是洋文,很难的!”我强调。
  “什么洋文?”他感兴趣了,只要是他不懂的,他都想弄懂。
  “那不是重点。”又开始模糊焦点了。“重点是,我独自站在走廊,没有一个人和我说话,其他同学下课了,也只是在我身边走来走去。”
  他偏着头,表示他在听。
  自从他发现他永远无法看清我的脸,索性就再也不面对我了。
  “这就好像,谁也看不见我,谁也没发现我。”我深吸一口气,“我被隔绝了。”
  我仿佛又看见,那个矮小黝黑的小学五年级女生,在走廊上六神无主,想得到同伴的一个眼神,却发现没有人注意她,她被遗忘在那个走廊上,罚站到放学,老师才终于想起她,让她收拾书包回家。
  “我以前看过本书,书里几个孩子玩一个叫‘水果篮子’的游戏。在那个游戏中,每个孩子都有一种水果当代号,有苹果,有橘子,可是有一个孩子,大家都叫她‘饭团’。‘饭团’起初很开心,以为自己有名字了,可以参加游戏。但开始玩游戏后,她才发现,她是‘饭团’,她不是水果,这个游戏里,谁也不会叫她的名字。”她坐在板凳上,傻傻等了很久,一如站在走廊的我。
  “你就是那个‘饭团’?”他揣摩我的意有所指。
  我点头,“嗯,我就是那个‘饭团’。”当时看那本漫画时,我哭了很久。而现在,我还是那个“饭团”,在活人眼中,我格格不入,跟隐形般的同样被隔离了。
  我认真地告诉苏毓,虽然他还小,可能并不懂十二岁的我的悲哀。
  “谢谢你,发现我这个‘饭团’。”
  “不客气,我很荣幸。”
  夜色中,苏毓十二岁的眼眸,此刻流光溢彩。

TOP

莫非妖孽

  自从做了鬼差后,我对自己样貌如何变得越来越不在意,一来活人反正都看不清,二来众鬼差的相貌皆平凡得可以,自也不用考虑如何去鹤立鸡群。若要矮子里面拔长子,只能越来越丑,恐怕很难越来越美。
  直到小倩对着苏毓惊呼“这才是穿越必遇的美男!”时,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苏毓和我一贯交往的朋友,无论是生前死后,都是不同的类型。的
  我身边的人,大都是和我一样的人,不是那么出色,不是那么聪明,本着自知愚笨的本分,在那残酷的社会上谋求生存的机会,永远都不是镁光灯下的大人物。
  可是苏毓不同,他长得温润剔透,宜男宜女,精致异常,何况他现今出口成章,能文能医,不过短短两年工夫,就成为这小县城的风云人物,庙会中观音娘娘旁的童子,学堂上公认的神童。
  小倩知道苏毓这号人,已有一段时日,偶尔她问起我最近消失到哪时,我便直接回答,“去看我那小朋友,苏毓。”
  连鬼头大哥都知道苏毓,知道他是那饿死女孩的哥哥,认为我愧疚心理,因此便不再理会我。
  没想到小倩第一次见到苏毓,居然会惊为天人。
  我不由得嗤笑她,转眼就忘了她那书生,再看到旁边娴淑害羞的样子,不禁无语,都什么鬼差啊,定力不足。
  林城则脸色不好,自从我向小倩和娴淑解释了对他的误解,并介绍他们认识后,他对娴淑一见钟情,最近走得较近,他喜欢娴淑的女人味十足,这实在是女鬼差中少有的。
  我曾问鬼头大哥,“鬼差和鬼差能在一起吗?”
  鬼头大哥无所谓地回答,“无所谓啊,反正闹不出人命。”因为鬼差虽容貌身体有男女之别,但并无可能有后代。
  我唾弃他一声,真粗俗。
  鬼头大哥补充,“对他们的法术修行可能会有些阻碍罢了。”法术最讲究心静,静不下来的躁动自然困难重重。
  此话稍后再提,且看这小倩遇到苏毓,真的是像吃了兴奋剂似地,趴在我专属的茶馆楼台上死死盯着正在上课的苏毓。
  苏毓已从原来的“初级班”,转到“中级班”了,离开了原来的课堂,也告别了对他拳打脚踢的同窗,虽然偶尔在路上被堵到,照样是一顿好打。
  不过谁都架不住他这样的念书法,听了三遍的课文就能背诵,老师课堂上的讲课他晚上能默默在床上小声复述一遍,增强理解,下午则是一遍一遍地看书练字。
  他这是鼓足了劲要出人头地的。的
  我笑意盎然,人生有目标,总归是好的。
  “七七,你这个小朋友,未免也太粉雕玉琢了吧。”小倩不甘地回头看我,“我的书生咋的就没这种潜力呐?”
  “不过是个娃儿,我对他可没你对书生的那种邪念。”我调侃她,两年时间我们变得亲近不少。
  “那叫邪念吗?那是在他身上投注了我美好的憧憬。”
  还憧憬呐!这回娴淑也笑了,“七七,苏毓长得真好看,我在世那么久,还没见过比他更漂亮的男孩。”
  我一愣,被她们一说,感觉他难道是妖孽转世?
  林城心中吃味,不怀好意地恐吓,“小心变成那王爷的娈童,男孩还是不要那么漂亮的好。”
  说起娈童,不由得想起那一具具尸体,我恶心欲吐。
  小倩显然也心有余悸,白了林城一眼,转头继续看小美男,口中啧啧有声,“这种啊,才是穿越必遇的美男,那么温文尔雅,那么善良可敬,那么天赋异禀,那么……”
  我听了几个“那么”就有点想笑,苏毓是我见过最执拗,最骄傲,最自我,心机最深沉的小孩了,他变相地在课堂上打击那些男孩早就不是一回两回了,整天像个花公鸡一样,一天没让人夸他,他就浑身不舒服,琢磨着到处整人。
  不是陷害那些揍他的同窗,就是装作无意地向先生打小报告,再来就是拿医馆里的泻药去下药,一刻不得消停。最恐怖的是,表面上还假装他不过是文质彬彬的十二岁男孩。
  观察了他两年,我算是看出来了,这孩子已经被他的聪颖天赋给宠坏了、惯坏了。假以时日,杀人放火都不在话下,这报复心,不是一般二般的重。
  “小倩,什么叫‘穿越’啊?”这个新兴名词对于娴淑来说,实在陌生。
  “‘穿越’就是从我们死的那个二十一世纪,通过各种方式穿越时空,来到古代。”我解释,“从你的角度来看,就是你从你那个时代,突然回到唐代的意思。”
  “那有什么好?你们不是说,二十一世纪什么都有吗?”娴淑时常听我们描述二十一世纪,早就想下次就到那里去定魂了。
  小倩沉痛地说,“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帅哥。有书为证,一旦穿越到古代,帅哥就会如雨后春笋,一个一个冒出来。”
  娴淑不解,“只有古代有帅哥吗?”
  “现代的帅哥,刚出生就被有心人士订去了,所以只能往古代发展,而且古代帅哥特别好骗,随便露两手现代诗词,就引上勾了。”小倩那个口水啊,快沿着楼台滴下去了。
  我不参与她那漫无边际的幼稚言论,来了古代就知道,找帅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飞越五湖四海,也不过遇到了一个苏毓。况且,我来明朝可不是穿越来的,我这是工作出差。
  突然小倩兴奋地拉我的手,“七七,你看,那男孩是不是在看我?”
  我转头看向对面的苏毓,午膳时间,今早的课已经上完了,别的孩子鱼贯而出,他却站在窗台,疑惑地抬头看小倩,或者说是在小倩和我之间游移。的
  午后的阳光照到他白皙的脸庞上,散发柔和的光芒。这两年,他身材抽高了不少,人也自信多了,和盐城初遇的那个男孩不可同日而语。距离那么远,他听不清我们的声音,也搞不清楚,哪个才是一直缠着他的那个“妖怪”。
  我这才想起,我还从未对任何一个鬼差提过苏毓真正的“天赋异禀”。这当说不当说,我还在犹豫。幸而他也就是看一会,接着就走了,小倩她们并没有当作一回事,只当他抬头观察一下天气罢了。
  我松一口气,虽然不知道鬼差被活人记住会怎么样,但想来不会是“尽忠职守”的一种表现。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丁师傅的小医馆门面不大,前后就两间,由于床铺不大,只能丁师傅一人睡里间,苏毓则睡在外间的木板上,这木板白天则是给病人躺的。我总觉得这不怎么卫生,但古人哪里懂得讲究卫生,有的睡就不错了。
  晚上为了省灯油钱,一般不点香烛,苏毓不习惯早睡,就着单衣盘腿坐在木板上,天气有些炎热,他一手摇着蒲扇,闭目回想白天所学。丁师傅一心指望他考取功名,从不教他医术,但白天就诊时苏毓就在一旁,久而久之,也学会了些“望闻问切”中除“切”以外的知识。丁师傅拿他没办法,虽不主动教,但他若有疑问,必尽心竭力解答,当他比亲生儿子还亲。
  我悄然坐在他身旁,准备吓他一下。
  不料他却突然低声开口,“今天坐在富贵茶馆二楼的,哪个是你?”

TOP

太监康熙

  几次来京城,即南京,从未想过去逛逛皇城,不是不对它感兴趣,只是每次看到大门那重重把守,严密封锁,总会让我觉得那是个神圣的地方,不是我这种小人物能进去的。
  事实也是如此,皇城中的巡逻兵很多,我和小倩东躲西藏不断瞬间转移,“怎么今天到处都是些死太监。”
  “要不咱们入夜以后来,也隐蔽一些。”倒不是怕别的,只怕法力用尽,结果在这被逮,那就搞笑了。
  “皇城当然是白天看着才巍峨雄壮,晚上乌漆抹黑的,看什么去?”说着,又是瞬间转移,躲过了个来御花园游园的宫妃。
  御花园的景色的确是不错,终归还是小了点,走两圈就差不多了。
  “要不去御膳房,我倒是想吃吃御膳。”我较重口腹之欲,这几乎是鬼差共同的乐趣了。
  “也好,那里比较混乱,我以前去过。”拉过我,转眼便到了御膳房。
  ××××
  偷了些点心,我和小倩坐在御膳房的房顶上,吃了起来。
  “这枣泥核桃酥做得真是不错。”小倩赞道。
  “你怎么知道名字?”刚刚都放在盘子里,看不出什么吊牌之类的东西。
  “我猜的,有红枣味,也有核桃味。”她又拿了块点心,“这个好像是蜂蜜花生酥。”
  “我手上这个不知道是什么,特别好吃。”皇帝的确舒服,御膳房里那么多人,大多只为他一人的口腹之欲,整天忙忙碌碌。“这可比现代的饭菜,环保多了,且每道工序,都严密卫生。”
  “那当然,这可是要掉脑袋的事。” 小倩意犹未尽,“改天我们再来。”
  “如果你们一直来的话,那御膳房的御厨可要哭死了。”一个小孩的声音从我右边传来,吓了我一跳,因为我左边是小倩,右边可没人。
  转头一看,是个太监打扮的小孩,不知何时也坐在了屋顶上。
  “凭什么你能吃,我们就不能吃?”小倩似乎认识这孩子,让我松了口气,应该同是鬼差吧。
  “我只是一样吃一块而已,照你们这种偷法,御厨的心血都被你们吃完了。”男孩手上抓了个鸡腿,旁若无人地啃起来。
  我有点不好意思,觉得最近当鬼差,当得越来越往小偷方向发展了,都是被小倩给带的。
  “小鬼,这是聂七七,新来半年多的鬼差,七七,这是常驻皇宫的小太监鬼差,你一定猜不到他前世是谁?”小倩诡笑。
  我摇头,表示我猜不到,想也是,一天死那么多人,我能猜到就成神了。“谁?”
  “大名鼎鼎的康熙皇帝,玄烨!”小倩隆重介绍,“不过我们都不叫他玄烨,一般都叫小鬼或小玄子。”
  我脱口而出,问了个异常愚蠢的问题,证明我智商忒低,“你认识小桂子吗?”
  男孩笑开了,一本正经地回答,“认识,德妃那里就有个小太监叫小桂子,但是人特蠢,一点都没金庸书里面的小桂子滑头。”
  天哪,康熙还看金庸!
  “七七,你别看他年纪小,他在明朝已经混了十年了,准备待到朱棣迁都紫禁城为止,且只在宫廷定魂。”小倩再补充,“这可是看在他以前当过皇帝的份上,结果他凭着是个小孩,就打扮成太监,混得风生水起。”
  我叹为观止,觉得这样的大人物也当鬼差,真不容易,果然大隐隐于市。
  那孩子被我看得羞涩起来,“你不要以为我很厉害,其实我不是一个好皇帝。”
  我更喜欢他了,太谦虚了。
  一旁的小倩嗤笑起来,“七七,他真的不是一个好皇帝啦。”
  “为什么?康雍乾盛世可是由他开始的。”虽然我历史不是很好,但是经过众多历史剧的熏陶,也晓得康熙在清朝上举足轻重的地位,更何况我还看过《鹿鼎记》,对里面那个人性化的玄烨很是喜爱。
  “此康熙不是彼康熙来着。”小倩示意玄烨解释。
  “康熙八年,我因鳌拜犯上作乱被逼宫,困于天牢十日后赐缢。”玄烨神色很平静。“所以,我与你们历史上的那个康熙皇帝,不是同一个人。”
  “怎么会这样?”
  “简单说来呢?就是有好几个空间在平行进行。”
  玄烨接口,“我来自另一个空间,历史和你们的空间有相交,也有不同,比如我,就是个例外。”
  “不会吧?”
  “就是几个空间平行,一个小小的蝴蝶效应,就会将空间分割,形成两个独立的异度空间。”小倩拍落粘在手上的点心屑。“这个很深奥,幸好不是我们管的,摆平几个空间的交错,是阎王的工作。”
  我乍舌于其中的错综复杂。
  “一切都掌握在阎王的档案中啦。”
  真是长了大学问了,难怪每日有那么多的死魂要处理。
  玄烨遥指北方,意思是说紫禁城,“那是我以前住的地方,我一直以为会被困死在那禁城之中,没想到有朝一日我不仅能自如出入皇宫,还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永远停在八岁童年。”
    “七七,你不知道,他有多舒服,皇宫中的死人毕竟少啊,多数是被关到天牢,或是拉出午门的,他可算是最清闲的鬼差了。”小倩忿忿不平,“这年头,康熙迷真不少,他到哪都有优待。”
  “我一点也不清闲。”玄烨反驳,“我可是御书房三等太监,每天都要扫扫弄弄,大堆的工作都等着我呐。”
  小倩白了白眼。“那也是你自找的。”
  我傻笑,真是个亲民的皇帝。
  “我还要饱读经书。”说着,玄烨从袖口里拿出本书,旁若无人地翻阅。
  我一看书名:《楚留香传奇》。
  “从现代鬼差那里淘来的吧,”小倩严正鄙视他。“七七,这小子已经通读金庸,再战古龙了。总而言之,就是整天不务正业。”
  夜里的皇城很安静,特别安静,好像一座死城。玄烨去做他的太监去了,他今晚的工作,就是掌一夜的灯。小倩觉得闷,也溜走了。
  我独自坐在宫殿房梁上,想着这宫殿将于千年后不复存在,不禁感叹这六朝古都的坎坷命运。遇到了康熙玄烨后,让我对鬼差这个职业越来越有感叹。对于玄烨来说,永远的八岁,永远的童年,何尝不是一种变相的补偿呢?他无法忘却皇宫,因此而留在皇宫,却更为自由。若能如此弥补生前的遗憾,那做鬼差反而成了一个优差。
  只是,小倩的遗憾是爱情,娴淑的遗憾是婚姻,林城的遗憾是正义,玄烨的遗憾是童年,那我的遗憾是什么呢?
  我,一个平凡至极的人,在那短暂的二十九年生命中,除了担心家中老母外,我对自己还真的没什么要求,但那时,那灰飞烟灭的一刻,我死前的最后一秒,那隐约飘过心头的失落,到底是什么样的遗愿呢?
  我想不起来了……

TOP

鬼差林城

  算起来,我已当鬼差半年有余,无风无浪地过了实习期,看着苏毓小弟弟满十岁。原先他身材发育不良,还以为他七八岁来着。他最近在课堂上屡屡有突出表现,这小天才终于发现自己的鹤立鸡群了。
  在我生前,我一路平安长大,过于平凡的样貌,让我既得不到旁人的注意,也同时免去了不少麻烦,比如,我从来不知道性骚扰是何种东西?也不知道何为SM?所以我看着今日扇面上的死因,有些后怕。
  “性虐而死。”
  这是什么死法?为了壮胆,我拉了小倩一起去,其实收一个两个倒是也无所谓,我还不至于那么胆小,但连着一排都是同一个死因,让我觉得背后都凉飕飕的。
  我又不像某些鬼差那样,有窥私欲,正对下怀,比如鬼差林城。
  听小倩说起他时,是满脸厌恶。
  他已当鬼差三十余年,算是鬼差界的前辈,且是最有希望做足一百年的人选。因为他有个怪癖,即窥视,足可打发百年漫长的寂寞。无论是烟花之地还是大户人家的寝室澡堂,反正是哪里最龌龊,哪里就有他,早在地府以此出名了。
  我和他有一面之缘,前一阵山西境内有个小规模的暴动,似乎是与私盐贩卖有关,总之结果就是死了百来号人。
  于是各路鬼差集结了五六个在那,娴淑不在,小倩指着那个青色大褂的男人,“他就是林城。”我不着痕迹地看了一眼,很冷淡的人,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和小倩灌输给我的恶心变态的形象有很大区别,可能这就叫人不可貌相。
  这次定魂地点是一个王府,果然是集奢华与糜烂的地方,我没有早去,怕看着恶心,虽然小倩跃跃欲试,但当她看到那一具具尸体时,也不免想吐又吐不出。全是小男孩,被丢弃在王府草屋中,可能还等人收敛。全裸的身上青青紫紫,下体一片狼藉,有的脖子上有勒痕,有的身上有刀伤,这是致死原因。的
  妈的,我草草定完魂就走出草屋,再看下去非留下心理阴影不可。走出草屋才发现,小倩旁边站了个人,是林城,虽然他样貌没办法让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但是青色大褂还是满富特色的。
  小倩不掩厌恶地看他一眼,向我打了个定魂的手势,即扇尖轻点,就走了。她急着去定魂。
  我和林城大眼瞪小眼,不知该说些什么,等我回过神,已经被他拉到一家茶馆去了。
  他抿了口茶,闲话几句天气后,便直奔主题。“以前这种虐杀的定魂,都是交给我的。”
  我呆怔,该说什么呢?说不好意思,抢了属于你的工作?“你知道的吧,鬼使小蒋,他看我不顺眼,所以我最近都接死因离奇的定魂。”
  比如满门抄斩,看着一群头颅滚来滚去,比如凌迟处死,不就是个血人嘛,再比如这次的虐杀,反正有多恶心,就找我定魂。
  难得他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小蒋他跟别人打赌了,赌你总有一天会去交界处向他抗议。”
  我乍舌,“我能问那个别人是谁吗?”
  “是个鬼头,姓吴吧。”他招来小二,又点了几份菜。
  我就知道,是鬼头大哥干的好事,不禁感叹老实人到哪都受人欺负。
  不知道该不该问,但既然要了酒菜,就不是一时半刻可走人的,我索性豁出去了,“你为什么喜欢……看别人那个?”
  他收住笑意,吐出个数字,“八十七个。”
  我不明所以。
  “这个王爷,喜欢虐待娈童,今个他还找了有这种变态习惯的地方土绅一起虐杀,加上今日被他虐杀的,一共八十七个孩子。”他眼神变得阴冷。“我看着他们被蹂躏折磨。”
  天啊,那王爷!世上竟还有这么灭绝人性的人。的
  “可是,”他苦笑,话锋一转,“没有一个是他亲自动手杀的,他甚至不下命令,他手下自会去结束孩子的性命。”
  “那是说,”我有点明白了,“他到了枉死城,不用接受审判?”
  做了这么些日子鬼差,对于这种恶人,已不像生前那样暗暗诅咒“天理循环,报应不爽。”而是真的有报应,真的有审判。
  “虐待还是要审判,可是杀人的罪,落不到他头上。”他补充一句,“这个王爷,虽然不知道阿鼻地狱,不清楚枉死城,或者他只是不屑于亲自杀人,但他的确不知不觉逃过重罪。”
  不会吧,那也太不公平了。
  “我不会让他逃脱的,”他眼眸落在远处,“八十七个,我给记着呢,等到他有朝一日入枉死城,我认识的判官会通知我,届时我即可以证明他的罪孽。”
  原来他老是在这些地方出没是有原因的。“林大哥,”他看上去有二十七,“你生前是做什么的?”
  “香港督察,在扫黄组和反黑组待过。”
  我心道,原来如此,他其实真应该去做判官。
  我把我我的想法告诉他,他脸上变轻松了些,“我一直在申请中。”
  虽然我不清楚林城为什么会跟我谈那么多,可能他以前也和别人说过,但在谣言四起的地府,要一个个解释,也恁地麻烦,所以对他心存误解的鬼官还是不少。
  之后,林城就时不时地找我喝酒,也不是故意的,是那个王爷又惹事了,还好是一个两个,再来那么一批虐死的话,改明儿我也要到判官那里去打个招呼,让他们在审判之前先让我踢那死王爷几脚。
  ××××
  虽然偶尔去定些鲜血直流,满目疮痍的魂,但我不再想着去找那小蒋理论。
  哼,让你拿我做赌注,我偏偏就不去找你,让你输个够本。
  甚至最近地府我也懒得回去,跑来跑去嫌麻烦,万一去地府的酒楼,还要浪费法力,还不如拿着一两银子,天天在客栈打尖,顺便修习修习法术。
  苏毓则勤学苦练,大约是先生的鼓励给了他莫大动力,我就是站在他旁边,他也不理我一下,天天在那“之乎者也”,读书读得不亦乐乎。虽然偶尔还是被暴打一通,但他自觉在课业上高人一等,反而用鄙视的眼光看那些打他的比他还小的孩子,自然还是招来另一顿暴打。
  个傻孩子,我感叹,继续趴在茶馆楼台上俯视。
  小倩说我这段时间的萎靡不振是职业倦怠期,因为换新工作,新鲜期现在也过了,日复一日,倦怠感就来了。
  我想,这下可真糟,我还有九十九年要做,难不成一直就倦怠来着?
  为了让我振作精神,小倩说今天来找我,说是要去个好地方。
  “什么地方?”我问她。
  “我说七七啊,你也是太没好奇心了,别的鬼差一来,可是都要去那参观的。”她一脸神秘。
  “那是哪儿?”打什么哑谜?
  她带我瞬间转移,我迷迷糊糊便和她来到一座高墙边。那红色的高墙,那黄色的瓦片,还有那巍峨的气势。
  我突然明白她说的那是哪儿了?
  这不是我几次来京城,定斩首,定凌迟,都只是远远看着,没想过进去的……皇宫大

TOP

鬼差林城

  算起来,我已当鬼差半年有余,无风无浪地过了实习期,看着苏毓小弟弟满十岁。原先他身材发育不良,还以为他七八岁来着。他最近在课堂上屡屡有突出表现,这小天才终于发现自己的鹤立鸡群了。
  在我生前,我一路平安长大,过于平凡的样貌,让我既得不到旁人的注意,也同时免去了不少麻烦,比如,我从来不知道性骚扰是何种东西?也不知道何为SM?所以我看着今日扇面上的死因,有些后怕。
  “性虐而死。”
  这是什么死法?为了壮胆,我拉了小倩一起去,其实收一个两个倒是也无所谓,我还不至于那么胆小,但连着一排都是同一个死因,让我觉得背后都凉飕飕的。
  我又不像某些鬼差那样,有窥私欲,正对下怀,比如鬼差林城。
  听小倩说起他时,是满脸厌恶。
  他已当鬼差三十余年,算是鬼差界的前辈,且是最有希望做足一百年的人选。因为他有个怪癖,即窥视,足可打发百年漫长的寂寞。无论是烟花之地还是大户人家的寝室澡堂,反正是哪里最龌龊,哪里就有他,早在地府以此出名了。
  我和他有一面之缘,前一阵山西境内有个小规模的暴动,似乎是与私盐贩卖有关,总之结果就是死了百来号人。
  于是各路鬼差集结了五六个在那,娴淑不在,小倩指着那个青色大褂的男人,“他就是林城。”我不着痕迹地看了一眼,很冷淡的人,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和小倩灌输给我的恶心变态的形象有很大区别,可能这就叫人不可貌相。
  这次定魂地点是一个王府,果然是集奢华与糜烂的地方,我没有早去,怕看着恶心,虽然小倩跃跃欲试,但当她看到那一具具尸体时,也不免想吐又吐不出。全是小男孩,被丢弃在王府草屋中,可能还等人收敛。全裸的身上青青紫紫,下体一片狼藉,有的脖子上有勒痕,有的身上有刀伤,这是致死原因。的
  妈的,我草草定完魂就走出草屋,再看下去非留下心理阴影不可。走出草屋才发现,小倩旁边站了个人,是林城,虽然他样貌没办法让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但是青色大褂还是满富特色的。
  小倩不掩厌恶地看他一眼,向我打了个定魂的手势,即扇尖轻点,就走了。她急着去定魂。
  我和林城大眼瞪小眼,不知该说些什么,等我回过神,已经被他拉到一家茶馆去了。
  他抿了口茶,闲话几句天气后,便直奔主题。“以前这种虐杀的定魂,都是交给我的。”
  我呆怔,该说什么呢?说不好意思,抢了属于你的工作?“你知道的吧,鬼使小蒋,他看我不顺眼,所以我最近都接死因离奇的定魂。”
  比如满门抄斩,看着一群头颅滚来滚去,比如凌迟处死,不就是个血人嘛,再比如这次的虐杀,反正有多恶心,就找我定魂。
  难得他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小蒋他跟别人打赌了,赌你总有一天会去交界处向他抗议。”
  我乍舌,“我能问那个别人是谁吗?”
  “是个鬼头,姓吴吧。”他招来小二,又点了几份菜。
  我就知道,是鬼头大哥干的好事,不禁感叹老实人到哪都受人欺负。
  不知道该不该问,但既然要了酒菜,就不是一时半刻可走人的,我索性豁出去了,“你为什么喜欢……看别人那个?”
  他收住笑意,吐出个数字,“八十七个。”
  我不明所以。
  “这个王爷,喜欢虐待娈童,今个他还找了有这种变态习惯的地方土绅一起虐杀,加上今日被他虐杀的,一共八十七个孩子。”他眼神变得阴冷。“我看着他们被蹂躏折磨。”
  天啊,那王爷!世上竟还有这么灭绝人性的人。的
  “可是,”他苦笑,话锋一转,“没有一个是他亲自动手杀的,他甚至不下命令,他手下自会去结束孩子的性命。”
  “那是说,”我有点明白了,“他到了枉死城,不用接受审判?”
  做了这么些日子鬼差,对于这种恶人,已不像生前那样暗暗诅咒“天理循环,报应不爽。”而是真的有报应,真的有审判。
  “虐待还是要审判,可是杀人的罪,落不到他头上。”他补充一句,“这个王爷,虽然不知道阿鼻地狱,不清楚枉死城,或者他只是不屑于亲自杀人,但他的确不知不觉逃过重罪。”
  不会吧,那也太不公平了。
  “我不会让他逃脱的,”他眼眸落在远处,“八十七个,我给记着呢,等到他有朝一日入枉死城,我认识的判官会通知我,届时我即可以证明他的罪孽。”
  原来他老是在这些地方出没是有原因的。“林大哥,”他看上去有二十七,“你生前是做什么的?”
  “香港督察,在扫黄组和反黑组待过。”
  我心道,原来如此,他其实真应该去做判官。
  我把我我的想法告诉他,他脸上变轻松了些,“我一直在申请中。”
  虽然我不清楚林城为什么会跟我谈那么多,可能他以前也和别人说过,但在谣言四起的地府,要一个个解释,也恁地麻烦,所以对他心存误解的鬼官还是不少。
  之后,林城就时不时地找我喝酒,也不是故意的,是那个王爷又惹事了,还好是一个两个,再来那么一批虐死的话,改明儿我也要到判官那里去打个招呼,让他们在审判之前先让我踢那死王爷几脚。
  ××××
  虽然偶尔去定些鲜血直流,满目疮痍的魂,但我不再想着去找那小蒋理论。
  哼,让你拿我做赌注,我偏偏就不去找你,让你输个够本。
  甚至最近地府我也懒得回去,跑来跑去嫌麻烦,万一去地府的酒楼,还要浪费法力,还不如拿着一两银子,天天在客栈打尖,顺便修习修习法术。
  苏毓则勤学苦练,大约是先生的鼓励给了他莫大动力,我就是站在他旁边,他也不理我一下,天天在那“之乎者也”,读书读得不亦乐乎。虽然偶尔还是被暴打一通,但他自觉在课业上高人一等,反而用鄙视的眼光看那些打他的比他还小的孩子,自然还是招来另一顿暴打。
  个傻孩子,我感叹,继续趴在茶馆楼台上俯视。
  小倩说我这段时间的萎靡不振是职业倦怠期,因为换新工作,新鲜期现在也过了,日复一日,倦怠感就来了。
  我想,这下可真糟,我还有九十九年要做,难不成一直就倦怠来着?
  为了让我振作精神,小倩说今天来找我,说是要去个好地方。
  “什么地方?”我问她。
  “我说七七啊,你也是太没好奇心了,别的鬼差一来,可是都要去那参观的。”她一脸神秘。
  “那是哪儿?”打什么哑谜?
  她带我瞬间转移,我迷迷糊糊便和她来到一座高墙边。那红色的高墙,那黄色的瓦片,还有那巍峨的气势。
  我突然明白她说的那是哪儿了?
  这不是我几次来京城,定斩首,定凌迟,都只是远远看着,没想过进去的……皇宫大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