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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狱之灾

  我以为苏毓不过是初初踏入暗涛汹涌的皇位之争,却没想到他早已在这浑水中沾湿衣襟。
  皇太孙回京病倒后,苏毓蒙太子提拔,成了皇太孙的主诊太医。这提拔来的分外微妙,本来如此重要的职责,该交由高院使,他却破天荒举荐了苏毓,加上本来太子就看好他的医术,他的上任莫名其妙变成众望所归。
  蹊跷,当然蹊跷,苏毓清楚此举的凶险,但他已在局中。宫中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算盘,谁又能真正看穿谁?
  我跟着苏毓时,见到过几次朱棣。他严肃、威严,确是个心里能承载天下的王者。严格来说,二皇子的气势与他最接近,若不是我对苏毓先前的警告?他未来投靠二皇子也是情有可原。
  史书上记载,朱棣确实许过二皇子朱高煦一个即位的承诺,可惜他死的突然,承诺转眼化成泡影。在上位的道路上,向来都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皇太孙的病并无大碍,圣上只是关心则乱。”院落中其他人都已入睡,苏毓独自陪着我。
  为皇太孙诊治是多大的事,即便是小病,也得摆出一副禅思竭虑的样子,若是早早入睡,被同房的两个院判见了,还不乘机上谗言?
  “高院使举荐我,自然有他用意,比起我这个小角色,太子更要担心皇太孙的安危,”他轻松惬意地分析,半点不觉紧张,“高院使早年便支持燕王,此时,他也必靠向二皇子。”
  “我听尚书大人提过,朝堂上大臣也提过易储,但当朝太子毕竟没犯过大错,贸然易储是违背主训。”
  “朝中人莫不是汲汲于名,便是汲汲于利,皇子们又执著于皇位,”他摇了摇我的手,“但人生苦短,一旦有个病痛,谁都无法掌握,年轻如皇太孙都如此,何况当今皇上。”
  “昨个,皇上召了太医院所有太医入宫,研习长生之道。高院使对养生之道,言之凿凿,我听着却觉可笑得很。”
  “越是通读医书,了解天下百病,越是清楚,若是阎王三更要夺命,怎会留你至五更。”
  “皇上圣体一旦病来便如山倒,但太子呢?即使我着意调理太子身子,也只能保其三四年阳寿。”他的手抚摸上我后脑,“你说,三四年够吗?”
  我一怔,三四年够吗?他这是变相地在问我朱棣的死期?他的眼眸,那深沉的黑,自那日我泄露历史给他后,便时常浮现。
  对于凡人来说,我的“知天文识地理”还能解释,但通晓未来呢?他不是从小看科幻片长大的二十一世纪孩子,他生在明朝,这对他而言是个不可思议的冲击。
  半晌过后,他见我没回答,也不再追问,只是望向繁星满天,“今日的星辰繁布,可见明日必是多事之秋。”
  隔天早晨,四合院内冲入大批锦衣卫,说是皇太孙吃药后上吐下泻,指甲发紫,有中毒迹象,性命垂危。而苏院判作为主治太医,难辞其咎,立时押解入牢,听候发落。
  ××××
  天牢中,苏毓静静坐在草席上,没有我想象中的慌乱,但便盆零落,鼠虫肆意的环境,便是以他这么洁癖的人,也只能隐忍着,并不好过。
  怎么会这样?史书是从同一空间的未来取来的,照理不会有错,但皇太孙不会死,不代表他不会生病,万一几个生死关头下来,身为太医的苏毓又该如何落罪?
  “别走了,老鼠都被你吓走了。”
  我在柴草上来回踱步,惊起不少老鼠落荒而逃。
  “不过你没准就是个鼠妖,它们被同伴吓走,也不算委屈。”都什么时候了,他还开我玩笑。
  我担心他啊,眼看着就要到调职之日了,他若是被关着,我怎么放心
  “我开的药方没问题,不会有事的,别担心。”他拉着晃悠着的我一同坐到地席上。
  咬牙看了看手上的警示环,我对上次的痛不欲生犹心有余悸,可还是开口,“苏毓……”
  “终究肯和我说话了?”他揽住我的肩,“好久没听你说话了,我晓得你不乐意我讲朝廷的事。”
  “这次吓着你了,对不对?只是审查,真要落罪也讲究证据。”他笑着安抚我,“我有你在,必然福大命大。”
  躲过一次,但下次呢?
  “若这次你能脱罪,就回凤阳好不好?等……等皇位争夺过去了,再回朝堂。”我总是存着避世的想法,阿Q地想着让他躲过这五年,却未想过他活在世上的日子有如白驹过隙,怎会为我浪费几年光阴。
  “皇位争夺不知拖上多少年,难不成我一直等待?”他问得状似随意。
  他并不把我的提议放在心上,我更急了,眼看着手环要再次转红,竟而口不择言,“苏毓,永乐二十二年八月皇上驾崩,太子登基十个月后猝死,皇太孙即位,最多仅等三年而已。”
  苏毓身躯一震,多年来首次瞪着我脸庞的方向。
  “苏院判,发什么呆呐?”狱卒敲打铁门,“太子传你去问话。”
  ××××
  “你再痛几次,是会魂飞魄散的,这可不好玩了?”小倩来找我时,正好撞见警示环最红的时候,她费了好大工夫,才助我用法术将这痛压下去。“人家小蒋被夺了四百年法力,还有几百年跟这个破环抗衡,你才短短几年,怎么拼得过?”
  我忍不住抱住她,这古道热肠的好朋友,算是我在地府的大收获。
  她见我好转,才放下心。“所以说初恋就是没有经验,你掏心掏肺地对那小子,那小子有回报给你什么吗?”
  自从我受罚后,小倩大义凛然地把苏毓从“帅哥偶像”降级成“红颜祸水”,也不再指名道姓,只呼其为“那小子”,“算了,幸好只有几个月了,几个月后你们就say goodbye,你趁那五年把这环除了,再回来也不迟。”
  我心上还挂念着苏毓,便瞬间移动到太子府上,正见苏毓跪在大堂中,一旁的高院使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禀告太子,苏毓自从入太医院后,便凭其医术笼络人心,还利用义诊的方式接触朝廷命官,下官正是担心他心怀叵测,才屡次将其药方压下。”
  “照高院使的说法,是苏院判故意毒害我儿的?”太子一贯平和的脸上也流露暴怒神情,不再是易于的角色。
  “正是,下官只错在听信了其他院判的举荐,让苏毓负责皇太孙的看诊,现今真是悔不当初。”高院使老泪纵横,潸然泪下。
  小倩在一旁做了个厌恶的表情。的确,这把年纪还演感情戏,来个男儿有泪不轻弹,是挺恶心的。
  但我只关心太子是否相信他。
  太子眉毛挑起,看向另一边的两人,“许院判、胡院判也有事禀告?”
  胡院判的山羊胡子一翘,“下官几日前曾看到苏院判私下出行,觉得奇怪,于是尾随他,发现他去的正是三皇子府,且徘徊至深夜才回。那天正是皇太孙病倒之日,许院判也能作证。”
  原来那个府邸不是二皇子府,是三皇子府,这叫一箭双雕?我觉得这下罪证确凿,分明是权势者布下的局,目标从来不是苏毓,而是皇太孙和三皇子。
  这个权势者不用说,也知道是置身事外的二皇子。
  许院判斗大的汗珠从额头滑落,眼神有些闪烁,“回太子,那日下官的确见苏院判深夜归来。”
  太子沉默了,一双利眼盯着跪着的苏毓。
  苏毓并不辩白,反而坦然得像要慷慨赴死一般。
  小倩也觉得苏毓这下可能不妙了,“七七,你要冷静啊,你是带罪之身,可别用法术救人。”说着,先钳制住我的手。
  “苏毓,苏院判。”太子向一旁的小德子摆摆手,小德子立马趾高气扬地大喝一声,“将高院使、胡院判、许院判拿下。”说完便上前扶起苏毓,“苏院判请起。”
  “下官谢太子明察秋毫。”
  情况急转直下,别说身在局中的若干人等,就是在局外的我和小倩,都搞不清始末缘由。
  太子的脸色不再阴郁,反而露出微笑,“前一日,苏院判曾私下求见我,说是几日之内,必有太医会下药害我儿,于是我加派人手埋伏在药房旁,果然见着了这狠毒的太医。”眼光扫过跪着的高院使,此时他已经吓得双腿发抖,几欲晕倒。
  “但我还想查探,太医院中是否有其他太医心怀不轨,便将计就计,委屈苏院判在天牢中呆了会。”这下,连胡、许两院判也吓得面无人色。
  此时,皇太孙从堂外走进,二十岁出头,果然风华正茂,一表人才,他拍着苏毓的肩,“我觉得好多了,你的医术不错,难怪父王赏识你。”
  “胡闹,你怎么下床了,让苏院判再给你把脉,要好彻底了才成。”太子让人将三位太医押下。
  像是看了一场闹剧,小倩由衷感叹,“你这苏毓,真真是厉害,你还担心什么,五年后,他必定还是活蹦乱跳的。”
  我注视着右手的手环,那红色犹未褪去。
  一开始,他就成竹在胸;而在牢中逼我,不过是在我面前演一场戏,想套我话罢了。
  曾几何时,苏毓对我也如此用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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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位之争

  自地府回来,我一直在意右手上的警示环,兴许是还未领教它的利害,在心中越想越害怕。倘若真被它罚过,没准我也就不会如此惴惴不安。该不该去问一下小蒋?难不成因为这个手环,我就再也不和苏毓说话了?
  一个多月了,我一直没把盆栽放到东面,怕苏毓若开口唤我、问我时,只能留给他一片静默,我想着也很无措。
  苏毓就诊后回到四合院,一进院,他的眼神就习惯性扫过院落中西面的盆栽,神色看着有些低落。  
  他回房后将手上包袱卸下,把一个个小酒壶从中取出,逐一排列在床脚下。
  听闻他只收美酒后,宫中的赏赐也从单纯的银两变为一坛坛美酒,怕他拿不下,于是那小酒壶做的既小又精致,渐渐发展为玉石的小件,可贴身收藏。
  我见过那玉石的小酒壶,不是上等好玉,贵在雕工细腻,苏毓将它贴身带着,偶尔也拿出来盯着发呆。
  将酒壶收拾妥贴后,他转头再出了院门。
  我悄悄随苏毓就诊过几次,知道高院判因药方的事被太子训斥过,但他位高权重,毕竟从靖难之役前就跟着朱棣,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太子不敢动他。他凭着这点,继续霸着院使的位子压制声名如日中天的苏毓,让他在太医院中的日子不好过。
  不过,这样的压制没有几年了。我知道历史上的朱棣会在三年后去世,太子即位,以他对苏毓的好感,苏毓在太医院必定前景光明。
  苏毓穿过几条街道后,来到一个府邸前,门口的奴仆询问了他几句后带他进去了,我有些奇怪,便也跟着进去。
  他走进屋中大堂,大堂中有不少人,多数站立一旁,他对着其中衣着华贵的男子叩拜,“下官见过二皇子。”
  二皇子朱高煦?!
  “苏院判不必多礼。”比起太子朱高炽,二皇子朱高煦英俊挺拔,长年征战让他威严霸气,更有王者之风。史书上记载,朱棣更为宠爱这个皇子,尤其他多次救过朱棣的命,显得忠孝两全。
  可苏毓为什么私下来见他?
  “听闻苏院判医术了得,父皇将不日回京,届时还烦请苏大夫可为父皇好好调养生息。”他人虽不在京师,京师动向倒是清楚得很。
  我皱眉,此人也是个城府极深的。
  “此乃下官职责所在,定会尽心尽力。”
  之后便是寻常客套,两人都虚伪应付,周围人跟着附和,我听不出重点。
  ××××的
  苏毓出府时,月已高悬。
  我心里疑惑,便忘了放轻脚步声,等到发觉时,苏毓已经站在我面前。
  “出来,别隐着,又没旁人。”他泛着笑意,从怀中拿出那个玉酒壶,“看,你这些日子不在,我收到了就贴身藏着,便想一见你就能给你。”
  我只能显出身形,伸手接过玉酒壶。酒壶上刻着鸳鸯,那宫中妃子心里想的恐怕不止是送酒,还是传情。
  酒壶很小,小到只剩下一两口酒,我仰头喝过就没了。
  “这酒少,就是看着精巧,”他收回酒壶,“我回头再装些,以后便可时时解你的馋。”
  “那么多天日子都去哪了?”
  见我没回答,他便自说自的。
  “我日日都看着那盆栽,总疑心是前院的几个院判给搬到西面去的。”
  “房中的酒积得多了,从琥珀酒到三味酒到菖蒲酒,你定会喜欢。”
  我以前从未觉得苏毓有那么多话,而现在他居然一一细数着各类美酒。
  苏毓出身一般,自然不懂这些附庸风雅的品酒之说,大都是后妃赐酒时宫女介绍的,我也听过一两回,他却都记着,指望引出我的酒虫,多留几日也是好的。
  我猜出他的用心,“苏毓……”忍不住开口叫他,好久好久没有叫他了。
  他笑着从身后环抱我。“我很想你。”脸磨蹭着我的脸颊,这样分外亲昵。
  他的手臂不小心碰到了手环,“这是什么?手环?”他看不见,只摸出我手腕上套了个硬物。
  我看着警示环不再晶莹白皙,变得略带粉红色,可还没觉得身上有哪里痛的。
  于是我大着胆子问,“你为什么去见二皇子?”c
  “这些朝堂上的事,复杂得很,难和你解释。”他皱着眉放开我,神色从急于讨好喜爱女子的十九岁男孩,回复到他平日冷静深沉的模样。
  他转身拉我往前走,轻声说道,“皇上年事已高,又长年征战,料想圣体违和。我也为太子把过脉,太子血气不顺,五内俱损,能多活五年已是不易,难说能否……”能否死在朱棣之后。
  他不敢说大逆不道的话,“即使已立皇太子,皇太孙,即便他们已登基,但是,就像当年的建文帝与燕王一般,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苏毓不愧是名医,他的诊断没错,太子的确是没活过五年。可惜有时聪明反被聪明误,世事毕竟难料,太子还是死在了朱棣之后,而他这么接近二皇子,是很危险的
  对苏毓来说,太子还是二皇子,是一个赌注,前者对他已有好感,后者,他也不会随便开罪。
  但对我而言,这已经是可见的结果。
  阎王的警告还在耳边,我却又蠢蠢欲动,想将未来一切告知已踏入这错综纠葛之中的苏毓。
  快到四合院时,我突然想到若是我五年不在,回来会不会只看见苏毓作为二皇子同党的枯坟一座,又或是暴尸荒野。
  这种念头比十个警示环还要恐怖。
  原来很多事情并不是不怕,只是往往没有选择的余地。
  我拉住苏毓,“记住,要远离二皇子,皇太孙比太子更重要。”
  他的神色从疑惑到凝重,我知道他听明白了,而我右手上的手环则急速充血。
  “苏院判,”许院判神色焦急地冲出四合院,“皇上连夜赶回京师,听说是随行的皇太孙高烧不退,我们都被召进宫会诊。”
  皇太孙!
  苏毓迟疑着,他感觉到手掌中我的手在颤抖。
  “苏院判!”许院判疑惑地看着陌生的我,弄不清我们的关系。“事不宜迟。”
  “我先进宫了。”苏毓放开我的手,随着许院判往皇宫方向赶去。
  失去他的支撑后,我跪下俯在地上,充血的手环此时看着分外妖娆。
  好痛……原来真的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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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矩败露

  回地府休养没几日,便被鬼头大哥堵到。算算好久没和他碰面了,自从得知他申请高级鬼头失败后,也没想到去安慰安慰他,我觉得有些心虚。
  “七七,你这就不厚道了。”一上来,他便道破我的心事。
  我尴尬极了,若能脸红的话,恐怕此时已红成番茄,“不好意思,鬼头大哥,我知道你申请高级鬼头失败的事,还没早点来安慰你。”
  鬼头大哥一愣,“七七,这都是四年多以前的事了,你怎么还记得?”
  “那你不是说这事?”
  他摇头,“我是说,你居然拿了鹤归来酒楼的半价贵宾卡,却从来没想到请我老吴去吃喝一顿。”
  原来是这事,我的确早忘了。
  鹤归来酒楼的门面很大,并排可开十二扇门,这排场不是其他酒楼可比的,当然法力上的价位也不弱,我和鬼头大哥在二楼找了空位坐下。
  “唉……那高级鬼头的事,我也不指望了。”鬼头大哥仔细看着菜单,“你说咱们点个满汉全席成不?”
  点当然可以点。
  在地府,就算我们两个解决一桌菜,肚子也不会撑到。但……我琢磨了一下,最近我隐形用掉很多法力后,不知够不够来奢侈一顿的,是不是吃完了,就要在酒楼厨房洗碗?地府中可以洗碗抵债的吗?
  在我细想的当口,鬼头大哥暴笑出来,“七七,你怎么还这么认真,这么老实?”他招来小二,点了简单的酒菜,“我是和你开玩笑来着。”
  我无语,我是真的有点愧疚这四年老在明朝,差点都忘了鬼头大哥这个朋友,想补偿他,他倒来消遣我。
  “最近有个大新闻。”鬼头大哥神秘地眨眨眼。
  “什么新闻?”地府一如以往的井然有序,真没看出有什么事发生。
  待酒菜上齐,吊足我胃口后,他才告诉我,“是关于小蒋的。”
  鬼使小蒋?
  “听说他犯了事,被上头罚了。”鬼头大哥并不知道席德是阎王,也不知道他其实早在娴淑婚礼上已经和阎王同桌吃喜酒。
  他对于上头高官,有种敬畏心理。他觉得他们总是不升他级,一定是些严厉至极、狰狞至极、高傲至极的鬼官,而这些畏惧全反应在他脸上了。
  “我没听小倩说过这事。”小倩也算是地府的包打听了,近日碰面时,她并未提起。
  “小倩那小丫头片子知道什么?”他不屑地撇嘴,“这事是前天刚出的,我也是人脉广,才略知一二。”
  我夹了口菜,确实唇齿留香,名不虚传。“他犯什么事了?”
  “听说是帮越矩的鬼差掩饰什么的。”鬼头大哥也毫不示弱,一夹一大口菜。
  越矩的鬼差?我吞咽不及,菜全卡在喉咙里,大声咳了起来。
  鬼头大哥连忙用法术帮我疏通,“七七,鬼官就剩下吃喝这项还算人性的福利了,你别给咽死一次,让我们这个福利也取消了。”
  这不是重点。
  我喝了口酒,顺顺喉咙,小心翼翼地问他,“你知道是哪个鬼官越矩?”
  鬼头大哥一愣,“对哦,我都忘了,小蒋不是掌管你们那块的鬼使吗?”
  我都快冒虚汗了,“是啊,你知道吗?”
  “不晓得。”鬼头大哥摇头,“不会是小倩那丫头吧,她胆子忒大。”
  肯定不是,小倩直嚷着下回要到未来去,自然不会再留恋那做了两个孩子的爹的书生了。
  我心中也清楚十有八九便是指我,便不再心存侥幸,“鬼使小蒋受什么罚了?”
  “收去四百年的法力,并在手腕上套上了警示环。”鬼头大哥满脸羡慕,“我都不知道原来小蒋在地府都混了那么多年了。四百年啊,打个比方,就是不用你们鬼差定魂,也不用鬼吏收魂,单用这法力就可以直接在瞬间收去两三百年的魂魄。”
  我可没有四百年,现在吃完这一顿,不知道四年的法力还有没有。“什么是警示环?”
  “就是套在右手上的法器。”他犹豫了一下,“这是叫法器吧,下次若再犯条规,就会立刻惩戒,直至表现良好,取下警示环为止。”
  我看向我的右手,想像那环的样子,不知是怎么个惩罚法。“那小蒋还在我们那块做鬼使吗?”
  “还在,等任期到了再行调任。”
  小蒋早就知道我越矩,还为我掩饰,为什么呢?
  正这么想着,两位不知是什么职位的鬼官出现在我们桌旁,“鬼差聂七七,阎王有请,跟着走一趟吧。”
  鬼头大哥一口菜没下肚,差点也给咽到,眼神在我和鬼官身上转了几转。
  他心思转的极快,“不会吧,七七,你就是那越矩的鬼差?”
  我只能对他苦笑。
  可不就是我……
  ××××
  从小,我就是个奉公守法的良好市民,就是过马路,也从来是走横道线的。对于犯法的事,我没经验,也没被抓包的经验,更没有被抓包后狡辩的经验,于是我一一都认了。
  “你一直和名为苏毓的明朝人联系?”席德坐在红木桌子后问我,此时他是阎王,我是鬼差。
  我点头。
  “你教他医术,教他现代行商之道?”
  我点头。
  “你还多次隐身助他,并让他发现了你定魂的工作?”
  我点头。
  “几年前,第一次见你的那个舞会上,我就发现你对明朝的人和事有不同寻常的牵挂,我曾警告过你,你却没有听。”
  我点头。若是苏毓在这,说不定能辩上几句,我无奈于自己的坦诚。
  “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话说?”
  我抬头问他,“小蒋为何帮我隐瞒?”
  这事我不明白,虽说若不是他的隐瞒,我不会和苏毓有九年多相处,但也是他的隐瞒,让事情至不可收拾后才被揭发,我想知道缘由。
  席德没料到我不问自己,却问起小蒋,“他是感情用事,他……也曾爱上他不能爱的人,那已经是几百年前的事。”
  原来有那么多人耗费几百年时间来缅怀失去的感情,小蒋是,席德又何尝不是?
  “小蒋,”我纠结在这个上,“爱上的人后来投胎去了吗?”
  席德脸色变黯淡,不过也只是一瞬间的事,就平复了,“他爱上的那个,在天府。”
  天府,从没想到小蒋和那里会有牵扯。
  “我会得到什么惩罚?”做好心理建设后,我问道。
  “你的惩罚已在你手腕上了。”他看向我右手。
  我低头,终于知道警示环长什么样子,像白色的玉石,通体晶莹。
  “你若再和苏毓说话,出言告诫,透露不该透露的信息,警示环就会变红,并让你痛彻心肺”席德看向我的眼神流露出同情,“不要做傻事,熬个几年,环便会自动消失。”
  “就这个惩罚?”我的法力不收回吗?
  “尚有半年才到工作调动之日,我想跟你打个赌,”他站起身来到我身旁,“在那日,你只能在午时过后才能递交申请,如果你运气好,还是申请到的话,我就让你这五年呆在苏毓身边,如果你运气不好,错过了这五年,就等下次工作调动之日,再提交申请吧。”
  这惩罚似乎比我预想的小得多,我以为我会被直接扔到其他空间,永世无法见到苏毓。
  “谢谢。”我知道是席德已放了我一马。
  “你可以走了。”
  出门之际,我回头问他,“席德,你那九百年前的新娘,你可曾忍不住去见过她?”无论是在人间,还是在轮回道上,任何一个她出现的地方。
  生平没害过相思,我想知道相思是否真如斯苦涩,因为我和苏毓可能有五年分离。
  “没有,一次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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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诊风云

  在隔线把脉的事迹传开后,苏毓逐渐变得忙碌起来,有不少后妃召他看诊。虽碍于礼数只能隔着重重纱帐,但她们听着宫女们的描述,也知道来的是个俊俏男子。哪个女子不爱俏,尤其是当朝皇帝已六十出头,宠幸甚少时。
  即便不能见着,隔着纱帐闲扯两句也解心痒,一时间他进宫的次数比八名新院判的总和还多。于是四合院中嘲讽的内容变成对“小白脸”的讥笑。要知道,苏毓可是花了大力气才晒黑他一脸白皙,这讥笑实在是不厚道。
  高院使照例一次一次压下苏毓的药方。苏毓算是他手下带着的院判,若药方不合适,他自有权更改,盖上自己的章呈上去,不知情的只以为高院判医术精进,深得宫中娘娘欢心。
  苏毓对他的作法,只冷哼一声,“那些个无病呻吟的主子,我还不屑于开药方,真正丢人。他若要截去,正合我意。”想来他也是看小病看得烦心了。
  太医院院判也有休息日,每十天轮一次,一月中的三个休息日,苏毓都花在义诊上,将在藏书中看到的,治疑难杂症的偏方用在病患身上,确实收到奇效。说来也怪,自从苏毓松口说义诊可收美酒后,他的病患时常会送美酒小壶,他往往不动声色地收下。我自此就养成个习惯,在他休息那日,等在他房中,当然是等他的美酒。
  这一日义诊回来,苏毓一进院落便看见坐在院中石椅上的太监,我记得在太子府中见过,来找苏毓不知何事。
  我和苏毓约定,若我在一旁隐形,就将院中的一盆栽放在东面,若我不在,便把它放回西面。此时盆栽正在东面。
  “这位公公好,下官苏毓。”
  “你就是苏毓?”那太监上下打量了下,“太子传召看诊,你倒是好,这一日都不知去哪了。”
  这在休息日看诊,难道算加班吗?十天一次休息也就罢了,加班还不给加班费。
  
  想想太子那吨位,也知道他身子骨必是不怎么好,什么现代的富贵病,比如高血脂、糖尿病,他没准都占一脚。
  “听说你来京师没多久,倒是义诊了不少百姓。”太子打量正在替他把脉的苏毓,“最难得的是你年纪轻,医术好,医德高。”
  “太子殿下过誉了。”
  “小德子,你来说。”太子叫了身旁的太监。
  “奴才听街尾闲言,说是苏院判初到京师时,就有传言说上京路上,他治好不少长年顽疾。礼部尚书听闻后,几次请苏院判过府义诊,苏院判都回绝。”小德子恭敬地低首,一番话说的却是生动,难怪招主子喜欢。“一来,他是太医院院判,不方便与朝廷命官接触,另外,他是义诊,诊乞丐、诊流民、诊百姓,不诊高官。”
  太子仁慈爱才,看他的神色,对苏毓的回答很满意。
  “这事还有下文,尚书大人为他腰痛的顽疾,只能身着破旧补丁衣裳,遮遮掩掩与收买来的乞丐一同就诊。就诊完后想给银两作酬,被拒,又想送美玉,再被拒,最后倒是一小壶酒,院判大人却收了。”
  太子面露微笑,“苏院判可是好酒之人?”
  苏毓摇头,“下官家有小妹,嗜美酒,这酒是给她的。”
  太子点头,“原来如此。小德子,继续。”
  “是。据说当时朝中大臣都将此事当成尚书大人的丑事流传,但几天后,尚书大人多年弯着的腰竟慢慢直起来,走起路也利索了很多,说是全靠苏院判开的外敷与内服的药。”太监小德子忍不住抬眼瞄了瞄流言核心人物,“于是多年为病所苦的官员,纷纷效仿尚书大人,补丁衣裳,美酒作酬,就着苏院判的药方,病痛都有所改善,长此以往必药到病除。”
  原来这就是义诊美酒的由来,我看着那厢不动声色的苏毓,从第一壶酒时,他就早知道了,那送酒的不是一般人。
  我从没想到,他为了我坚持至今的义诊,也能为他带来如此这般的美誉,或者只是我没想到,他早已料到?
  古人最怕的就是患病,但谁个能生下就不带病痛的,即使尊贵如太子,也是早晚眩晕,夜不能寝。医疗技术差、卫生条件恶劣,让他们只能隐忍着不适,忍到哪日去了地府,才算个终结。
  现今凭空迸出个苏毓,虽是皇家太医,却能借着义诊之名,为百官诊疗。那些个官员,即使贵为尚书,又有谁有那个闲工夫去计较他是否无理,是否傲慢,只盼早早将疾病去了,换个清静身子才是重要。寿命本来就短,再被疾病折磨的期期艾艾,更没甚意思。
  太子着苏毓先开了药方,他拿着看了看方子,再仔细端详了下方那独一无二的章,“小德子,拿去药房。”
  “禀太子殿下,下官的药方需经高院使过目,才是稳妥。”苏毓出声提醒。
  “高院使?”太子不怎么清楚太医院的规矩,也就没阻拦,“那你拿回去给他吧。”
  “是。”
  ××××
  回四合院途中,走的是僻静街道,道上无往来行人,我便不再隐形。
  有些郁郁寡欢,我不过几次没有跟去义诊,他却能闹得如此风生水起,而我一无所知。但想来,毕竟他是一个个体,我不能总是贴身跟着他满京师跑,来把握他在做什么,揣测他在想什么,实在太累。
  可能我们的智商本来就不在同一水平线上,关注的也不同,他能把握的机会,我永远也想不出怎么把握。况且我已过世很久,名利心生前就少,死后更是半点没有。
  “今天义诊时收了几壶美酒,适才来不及拿给你。”苏毓拖起我的手,“等回去后给你。”
  “苏毓,为何你要跟太子说,把药方给高老头过目?”因为不喜欢高院使,我便总以“老头”称呼之。
  “你说高院使会不会压下我药方?”
  “应该会吧。”
  “若是太子喝到的药和我开的一样,药方却换成高院使开的。”他拉我近他身旁,“太子会不知道其中缘故?”
  高院使不在现场,自是不知道药方早被太子瞧过,也不知道太子对于苏毓的赏识,若如往常一般压下药方,再抄袭一张的话,只会恰得其反,撞在枪口上。
  我挣离苏毓的怀抱,“别抱我了,我身上冷。”
  若是夏日,我倒是块天然冰块,全身的冰肌玉骨,然而冬日中,这一身的冰冷却总是让我自己都厌恶起自己来。
  小倩总说我和苏毓这般连体婴儿,迟早谈绷,这年头流行距离产生美,我不能再这么来腻着他了,不该看见的不见,不该听见的不听,或许会好些。
  自此,院落中的盆栽有好一阵子都放在西面。


[ 此贴被修一在2009-02-06 08:39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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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线把脉

  史书上说,朱高炽性格沉稳,儒雅且仁爱,只是不善武,不得朱棣欢心,相比之下,还是他儿子皇太孙招朱棣喜欢,这才保住了太子之位。否则,很可能便是战功显赫的二皇子朱高煦立为太子了。
  拜见太子的过程就如历史剧一般正经、无趣,朱高炽体态的确是相当肥胖,走路须两个太监随行搀扶,但面目慈祥,贵气有余,唯缺当朝太子的霸气。
  当苏毓与其他八位名医跪在他面前时,我隐身站在朱高炽旁边,注视着苏毓向来高傲自持的脊梁第一次为权贵弯曲,心下很是感叹。
  太子只是例行的召见,真正安排差事的是太医院最高院使,他姓高。看得出高院使虽年过五十,保养的却是很好,红光满面,一双小眼微微眯缝着,不是一个易于的角色。
  他一上来便细数了个把时辰的太医院条规,语气轻缓拖沓,听着很让人不舒服。何况他自是坐他的,让刚上任的院判站着听候。这下马威杀得有几个太医眼露不忿,又几个隐忍着装谦恭,苏毓一脸淡然,看不出喜怒情绪。2
  我悄悄走到他身边,覆上他的手,他手指微动,眼中柔和了一些。总算不枉费我这几月突击法术,在隐身上的造诣的确好过以前,可持续一段时间。
  “哪个叫苏毓?”高院使突然高声问起苏毓,让在一旁小动作的我吓了一跳,还以为隐形术破功了。
  苏毓上前一步,“回院使大人,下官苏毓。”f
  “本官在坊间曾听说这几日有名为‘苏毓’的大夫义诊,”他从袖袋中抽出一张药方,“这可是你的药方?”
  “正是下官的。”
  上面有苏毓的印章,独自一家,别无分号。
  高院使小眯眼从药方上溜到了苏毓脸上,露出些许惊讶,可能是没想到苏毓如此年轻。
  “这药方开得中规中矩,些许地方尚有商榷的余地,”他停顿一下,看着药方摇头,“念你年纪尚轻,如此程度已算上佳,以后便跟着我,好好学学吧。”
  “谢院使大人。”他垂下眼睑。
  即使我没细看,也能想出他此时眼中的嘲讽早已收敛不住。
  ××××
  太医院的事务严格来说不是很繁忙,最近也是风平浪静得很,偶尔苏毓会被他的院使上司拉去教育一番,无非是些几百年前的医理。
  别看苏毓每次都无关痛痒的模样,其实他多半记恨在心里。
  另一方面,太医院的藏书很丰富。苏毓学的,都是历史上有名的,总被引经据典的医学著作,因此他对太医院中零散的古籍散卷、孤本更有兴趣,往往能发现一些偏方,补充他原本的不足。
  我瞧这些书破损成这样,恐怕再过几十年,也就是被书虫蛀坏,付之一炬,难怪没有一本留下来,扬名后世。
  这日苏毓刚看了一半的书,便被高院使派人叫去,说是进宫看诊。
  和他一同来到京师的几位院判都先后进宫看诊过,多数是独自一人,或带上一个小医童,甚少有像苏毓这样,被高院使压制着,至今没有进过宫
  有时在四合院里碰面,他们也会借此嘲讽苏毓一番,各自庆幸没有遇到妒才的高院使。苏毓往往无视他们,不作争论。
  宫中需要看诊的是庄嫔吴氏。
  自从地位最高,朱棣最宠爱的皇后人选,王贵妃于永乐十八年病死后,宫中对于妃嫔的疾病更为重视,大大提高了太医院的用途,这才从民间抽调名医扩充太医院。
  庄嫔的寝宫在深宫大院之内,步行过去有很长的距离,直走得五十开外的高院使气喘吁吁,我看着也觉得他很可怜,大把年纪了,还不早早告老还乡,别以为每日进补就能补得回来。
  不过年纪大也有年纪大的好处,像这种把脉的事,就不用牵根红线以避嫌,于是他先进去细细把脉了,苏毓在外间候着。
  一个娇媚的声音响起,“高太医,今个在外间候着的似乎不是药童?”
  “回娘娘的话,是太医院新来的苏院判,年方十九。”
  既不可闻地听她应了一声,“真是年轻有为。”
  我好奇心起,便越过纱帘去看那女子容貌,的确是柳眉凤目,闭月羞花,只是略微苍白了一些,瞳孔有些涣散,眼色茫然。
  “娘娘,苏院判年纪轻,不便于入内室,听闻民间有隔线把脉一说,苏院判应该略会一二,臣想……不如娘娘给他个机会。”
  隔线?不会是牵着系在手腕上的红线把脉吧,瞧不见病容,把不清脉搏,怎么看出是什么病?这高院使明显是嫉妒人家年轻,变着法子作弄人。
  庄嫔淡淡一笑,“你今日的话倒是忒多。”不再多说,吩咐宫女去准备。
  秋风从窗户的缝隙中灌入内室,吹散了屋内暖气,“小柱子,去把窗关紧了。”说着,庄嫔用丝绢抹了抹眼角。
  我心念一动,回到苏毓身旁,趁着宫女太监准备的当口,事无巨细,将见着的都告诉他。
  “我知道了,别担心。”苏毓轻声道。
  办家家似的隔着线,他拿着这头,感觉绳线的晃动,尽管我看着觉得晃动很细微,但他脸上的笃定神色让我放心了不少。
  “臣斗胆请问娘娘,近日是否有眼生障翳,迎风流泪的症状?”
  里面沉默了半晌,才缓缓出声,“的确如此,不知苏院判如何知道?”言语中恭敬了很多。
  “臣是依娘娘脉象来看的,娘娘肝肾均虚,急需补虚明目。”
  “高院使,看来苏院判不止年轻,医术也相当高明,你说是不是?”
  “娘娘说得是。”那咬牙切齿,我都懒得过去看,也能猜想他必是扭曲了脸庞。
  ××××
  “补虚明目可用‘驻景丸’,即用酒蒸过三两车前子、三两熟地黄后火焙,再酒浸菟丝子五两,共研为末,加炼蜜和丸。每服三十丸,温酒送下,一天服二次。”苏毓将药方递给高院使。
  “搁着吧。”高院使头也没抬,“别以为一次蒙混对了,便有多了不起,你这药方开得平平,要学的地方多着呐。”
  “是。”苏毓退出房后,那药方被一只苍老的手拿去,抄在了另一张药方上。
  “苏毓,我见着那高院使抄录你的药方当作他自己的。”我回到太医院藏书楼时,他正看着先前看到一半的书。
  “我料到了。”他翻过一页,“就算他不抄我的药方,也不会容得我的药方上交上去。”
  “他是不是见到你义诊时的方子时,就在动这脑筋了?”
  “也许。”
  “你不生气?”这种忍气吞声,应该是我的脾气,我不怎么习惯苏毓也这样。
  “忍一时之气,日子还长着呐,”他一派慵懒闲散,“记得我小时候刚上私塾那会,总是被同龄孩子围着欺负,就是因为我自诩聪明,但却不懂得用在得当之处。”
  听他这么说着,我反而开始怀念起那在清河县的十二岁男孩,那一去不复返的倔强与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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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告白

  两个月的颠簸后,两队车马终于来到紫禁城。太医馆还未有专门地点安置,于是初到的院判加入留守京师的院判所住的四合院,三人一房,等待进一步安排。
  北方这时已基本入秋,初到北方的几位南方名医虽然已是添被加衣,却还是抵不住寒风料峭,其中两人不慎得了伤风,于是便扯出六堂会审,即六个名医研究治法的奇景。
  “两人发热、恶风、自汗、腰脊痛、脉浮,应是太阳伤风,宜喝桂枝汤。”张大夫摇头晃脑,把了半天的脉,得出结论。
  “非也非也,胡大夫或许是太阳伤风,但周大夫定是阳明伤风,你看他腹满、烦渴、嗜卧、身重、小便难、脉浮弦长而数,应准备杏子汤才是。”王大夫抓着周大夫的手,想递给张大夫,让他重新把脉。
  “我以为,虽然周大夫烦渴,但也有可能是咽干导致,况且脉弦大而缓,明显是太阴伤风,药童,准备桂枝芍药汤。”另一位王大夫接过周大夫的手,把了半天脉,又出了个结论。
  另一头的杨大夫则在把胡大夫的脉,“依我看,胡大夫脉象浮弦,他也曾说他口苦而渴,应是少阳伤风,还是准备柴胡加桂汤吧。”
  “我来看看,”刚接过胡大夫的手,李大夫就连连摇头,“脉象明显沉弦,是少阴伤风,桂枝汤对他最好。”
  “都别争了,”许大夫阻止他们继续争论,“再如此下去,治疗厥阳伤风的八物汤也要准备了。”
  我站在呆了的小药童身后,觉得真是有趣。原来会诊就是这么个情况,不知那两位大夫病死时,他们得出结论了没有。
  苏毓启门而入,一手一碗药,搁在桌子上后,便旁若无人地一一扶起两位大夫,就着他们的口,把药给灌了下去。几位大夫追问是什么药时,他只撂下句,“明早起床便会好转。”就走出了门,当然,拉上了躲在药童身后的我。
  “原来这就是名医。”连个小小的伤寒,都能说出那么多治法和学问,标准的把简单复杂化。
  回到了房间,苏毓不知从哪里拿出个小酒壶,给我倒了一小杯。
  “有酒!”我忙凑过去,不知他怎么做到的,总能买到酒味醇厚的美酒,这在地府都喝不到。
  “就那么喜欢酒?”苏毓自己也倒了一杯,他并不好此物,可能本身是大夫的缘故,自然明白喝酒伤身,对于不良嗜好有自制。
  “嗯,虽然我闻不出酒香。”但带给舌尖的刺激,却每每让我上瘾。
  苏毓喝了一小口,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只觉辛辣。“黄汤罢了。”
  “这酒你什么时候买的?”并未看见他有去酒坊。
  “义诊的时候,一个乞丐硬要给我的,说是无以为报,只有家传美酒相赠。”他闻了闻后,再说道,“本来以为只是一般成色的酒,没想到让邻床的许大夫闻出了酒香,才知道是好酒。”
  “有如此美酒,却流落街头,简直暴殄天物。”这样算来,苏毓也是“天物”,确实不该被浪费。
  这几日闲散时间,他拉着我去逛京师,看杂耍,再顺便义诊。
  此时的京师和现代北京有很大区别,不繁华,不昌盛,刚成为京都,似乎还没有适应那举足轻重的地位,街上的路人也显得别扭而不大气,和五百年后北京“天子脚下都是官”的霸气大相径庭,却让我觉得很亲切。
  好比现在的苏毓,很亲近,很熟悉。世间女子总是易满足的,鬼官也不例外,当他所有注意力都放在我身上时,他即使有万般野心,在我眼中也总是可爱的,情有可原的。
  即使心里明白,他不会只在京师义诊,终要卷进皇宫这个漩涡的,人是会变的,他会如何变?尚未可知。
  我今日看见宫里的公公来过,“苏毓,那个公公来干什么的?”
  “或许过两日,等胡大夫、周大夫恢复一些,会去见太子。”他话题一转,还是回到美酒上,“以后我义诊,要收只收美酒,带回来喂你这小酒虫。”
  “我只是一点点贪杯。”
  “今后若回凤阳,我为你开个‘苏氏酒坊’,一边收集,一边酿造美酒。”他扬起笑容,好似已预见未来,“我亲自学酿酒,虽没酿过,但只要用心,必定不会太差。”
  过几日他真正见识过皇家的奢糜享乐,可还会想起那小小酒坊?但至少现在的我心中还泛着真实的幸福感。
  “酒坊的酒窖中挂满铃铛,常年锁着,我听到铃铛声就知道你去取酒了,也不怕有贼盗来偷酒。”他真的有认真考虑过,拉过我的手,随意地放在掌心磨蹭。看不见我面容、眼神的他,最喜欢的就是我的手,反反复复,我几乎要怀疑,若有来世,他只凭一双手就能认出我。
  世上有几个男子会喜欢没有脸孔的女子?我不知道,我只认识苏毓一个。
  只为这一点,我开口,“苏毓,我眼睛不大,单眼皮,鼻梁有点塌,嘴唇不厚,但也不薄,”我不知道几年前的那个晚上,他摸到的脸在他心中是甚模样,但我所描述的,是我生前的容貌。
  “我不漂亮,在人群中也不显眼,喜欢穿青色衣衫,白色的鞋,头发总是长过肩膀就剪了,剩下的扎成马尾。”
  “我不活泼,也不是很伶牙俐齿,不主动,不讨喜,也不聪明,是个烂好人,做事犹豫不决,真心话总是说不出口。”
  我停下了,鼓起勇气。“可是我喜欢你,苏毓,我喜欢你。”
  这是我的表白,表白我四十年岁月唯一一次动心。
  当时的我突然觉得,有些话说出来,总比以后没机会说来得好。
  初恋,对苏毓和我来说,是十年相处中莫名萌动起来的心情,伴随着浅浅的依赖,第一次依偎的感动。
  它很纯真,不带有杂质,不掺杂世俗名利,然而,往往总是在最美好的时候经受考验,被迫面临现实的残酷,最终变成一个美丽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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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厉鬼

  上京师的路很漫长,晚上又是通铺,因此我甚少能和苏毓谈上几句话,也没问过他关于郭公子的事,想必问了,他也是直言不讳,不带一点心虚,我倒也省去这工夫了。
  路上变成单一的赶路、住宿后,苏毓又不安生了,一到落脚的地方他就在城镇中徘徊,给倒在路边的乞丐看诊,黑灯瞎火中打开火折子写药方。
  苏毓写上最后一笔后,递给那病患旁边的乞丐,嘱咐他们,“若真想救他的命,就筹钱买这药,只要药是真的,我苏毓保证两帖便药到病除。”
  “你这是义诊?”许大夫,也是随行的名医之一,好奇地跟了他一段路后问他。
  苏毓回头看了看这四十开外的老中医,“是啊,以前在凤阳习惯了,几天不义诊就觉得浑身不对劲。”
  我听了,就觉奇了怪了,他不是对病患只有对蝼蚁的怜悯,那又何必在赶路中还要义诊?
  “哦,以前你就义诊?何时开始的?”许大夫那双眼打量着苏毓,估计觉得这毛头小子,年岁没多大,以前的义诊,能在多久以前?
  “约莫四、五年前。”苏毓蹲到旁边哀哀叫疼的乞丐旁,检查他腿上有些溃烂的伤势。
  这伤是外伤,须外敷,他身边也带有一些伤药,于是在伤口上涂了少许,再开了张药方,详细描述了外敷的草药样貌,嘱咐旁人明日天亮后,可上山采药。
  苏毓也只有这时有点耐心,但若要他再复述一次,恐怕他大爷就不肯了。许大夫不知其中缘由,脸上对他的轻蔑之意就更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前辈对后辈的赏识。
  “若普天之下所有大夫都如苏大夫如此有善心医德,那路边又岂会有病死骨?”
  “许大夫谬赞了,在下只是履行一个承诺罢了。”有意无意中,他朝我这块瞥了一眼。
  这几日我对他有些冷战的意味,他还是有些感觉的,或者对苏毓而言,义诊只是举手之劳,若能安抚我的不满,偶尔为之也不算太难。
  毕竟医术摆在那里,已经成为一种技术,遇上疑难杂症的机会反而求之不得。
  我看着那些穷人拿着药方,感激涕零的样子,确实有些欣慰。那药方下还有苏毓本人的盖章,他一直随身带着。
  想起以前跟他提及品牌推销的浅显知识时,曾问他想如何推销“回春堂”,他考虑片刻后,闲闲回答,为何要让别人记住回春堂?只需记住我苏毓二字即可。于是,那印章上从来只有两字“苏毓”。
  不知不觉中,这药方已不止出现在凤阳,而是上京沿路停泊之处都有。
  身旁突然显现了个人影,是小倩。
  她伸入我臂弯勾着我,“七七,有大事情了,我们一起看热闹去。”
  不待我问清楚,便匆忙瞬间移动,苏毓与那许大夫的身影慢慢模糊了。
  ××××
  能看热闹的大事情,应该不会很大,尤其是小倩若说是大事情,那更要打七八个折扣,最多只能算是一件新鲜事。
  不过也亏得小倩动作快,我和她才得以看到了全程。
  事情还得从娴淑说起。
  娴淑在五年前曾转去二十一世纪定魂,想换一个生活环境,再开阔一下眼界,见识一下我们口中的新鲜事物。
  也不知是香港实在太乱,还是娴淑太大惊小怪,偏偏碰上一起碎尸案,娴淑百般忍耐地在一旁隐形着看那杀人狂魔剁了半天,才等到被害者终于断气,魂归九天,可以定魂。但是,她也受够了,加上几个月来的黑帮仇杀、同性恋犯案、吸毒至死,逼得她恨不能立刻回安静祥和的明朝来。
  我和小倩本就是二十一世纪来的,自不能再回去定魂。当时还没成为人家相公的林城只能买通鬼使小蒋,再拜托在皇宫享福的小玄子,暂时与娴淑交换五年,到现代去溜溜。小玄子很有义气地答应了。
  于是乎,就是在娴淑手上,明朝出了件漏掉定魂的纰漏。合该怪娴淑胆子小,对方死前红衣褴褛,七孔流血,全身鞭痕,惨是惨了点,她定魂时一个手软,这厉鬼便趁机窜逃,成了飘荡在世间的死魂。
  这事原也不是大事,我们安慰了娴淑后,便让她打个报告上去,让上面派专职抓死魂的鬼卒去抓就行了。毕竟死魂每日那么多,人家漏掉也不是存心的,娴淑死都死了,还能怎么罚?我发现地府对于鬼差犯事的惩罚很轻,约莫也是怕逼得鬼差跳槽率更高。
  这红衣厉鬼算是耐性好的,鬼卒在害死她的人旁边埋伏了月余,还不见她有动静,反而声东击西,干了不少骚扰惊吓百姓的事。
  时间一长,那鬼卒也没兴致了,于是通知鬼使小蒋,何时在生死簿上看见“被厉鬼害死”的死因时,他再来逮。
  我问小倩,“这样也可以的?”这不是消极怠工吗?
  小倩回答我,“Nothing is impossible.”等我汗过以后她才说,“鬼卒的人数比较少,不能老是守株待兔,只要在那人被害死前抓住厉鬼,生死簿上,那人的名字自然会消失。”
  这是我第一次知道,生死簿上的名字是会消失的。
  这天,生死簿上便出现了“被厉鬼害死”的死因,而小蒋则在娴淑的扇面上显示了时间地点姓名,小倩是特地来拉我去看鬼卒抓厉鬼的。
  “这女鬼就是被这人害死的。”小倩指着在官道上赶路的年轻人。
  脸长得倒是白净,看不出会害人。
  娴淑也来了,她一直对这件事于心不安,“那女子生前是妓女,好不容易攒得银两,想赎身后与心上人双宿双栖,不想那负心汉是贪图她银两。”
  “接着便是下毒虐杀的老戏码。”这在古代很常见。
  年轻人身后浮现隐约红衣,之后整个身体都出现了,是个风姿绰约的女子,显然换了张美貌绝伦的脸皮,让那年轻人一回头看得双眼发愣。“公子,一人赶路吗?”
  “是啊,姑娘你也是同路?”
  我们隐形着的三鬼差都摇头,这官道前无人后无车,突然来个美女,这年轻人怎地都不警觉?真是色欲薰心。
  “嗯,奴家的爹爹病了,相公让我带些银两回娘家。”三句直奔主题,这饵也下得太明显了。
  “原来如此。”又有美女,又有银两,加上官道没其他人,年轻人蠢蠢欲动。
  嗜过血,得过便宜的狼比没嗜过血的更经不起诱惑,狼爪挠得心里直痒痒,饥渴地看着女子的侧面。
  可惜接下来就没有他发挥的余地了,女子阴森森一回头,天仙美貌化为布满鞭痕的死状,“你还记得我吗?”
  男子吓的除了尖起嗓子惨叫,剩下的还是惨叫。
  一旁飞出的鬼卒则充当护花使者的角色,与红衣厉鬼斗法,一时场面白热化。
  “她也会法术?”我以为厉鬼就只会用脸孔吓吓人罢了。
  “当然了,她也是死魂,只是没有地府的官阶,但法术照样可以修炼。”小倩算了算,“一般鬼卒起码要具备二十年以上的法术,也就是说,若是这女鬼耐性好,再修炼个三十年四十年,就不用怕鬼卒了。”
  话音未落,厉鬼已经被收服,鬼卒押着她去复命,我们三个女鬼差准备找个酒楼喝两杯。
  留下那个年轻人,傻愣愣一屁股坐在官道上,神志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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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厉鬼

  上京师的路很漫长,晚上又是通铺,因此我甚少能和苏毓谈上几句话,也没问过他关于郭公子的事,想必问了,他也是直言不讳,不带一点心虚,我倒也省去这工夫了。
  路上变成单一的赶路、住宿后,苏毓又不安生了,一到落脚的地方他就在城镇中徘徊,给倒在路边的乞丐看诊,黑灯瞎火中打开火折子写药方。
  苏毓写上最后一笔后,递给那病患旁边的乞丐,嘱咐他们,“若真想救他的命,就筹钱买这药,只要药是真的,我苏毓保证两帖便药到病除。”
  “你这是义诊?”许大夫,也是随行的名医之一,好奇地跟了他一段路后问他。
  苏毓回头看了看这四十开外的老中医,“是啊,以前在凤阳习惯了,几天不义诊就觉得浑身不对劲。”
  我听了,就觉奇了怪了,他不是对病患只有对蝼蚁的怜悯,那又何必在赶路中还要义诊?
  “哦,以前你就义诊?何时开始的?”许大夫那双眼打量着苏毓,估计觉得这毛头小子,年岁没多大,以前的义诊,能在多久以前?
  “约莫四、五年前。”苏毓蹲到旁边哀哀叫疼的乞丐旁,检查他腿上有些溃烂的伤势。
  这伤是外伤,须外敷,他身边也带有一些伤药,于是在伤口上涂了少许,再开了张药方,详细描述了外敷的草药样貌,嘱咐旁人明日天亮后,可上山采药。
  苏毓也只有这时有点耐心,但若要他再复述一次,恐怕他大爷就不肯了。许大夫不知其中缘由,脸上对他的轻蔑之意就更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前辈对后辈的赏识。
  “若普天之下所有大夫都如苏大夫如此有善心医德,那路边又岂会有病死骨?”
  “许大夫谬赞了,在下只是履行一个承诺罢了。”有意无意中,他朝我这块瞥了一眼。
  这几日我对他有些冷战的意味,他还是有些感觉的,或者对苏毓而言,义诊只是举手之劳,若能安抚我的不满,偶尔为之也不算太难。
  毕竟医术摆在那里,已经成为一种技术,遇上疑难杂症的机会反而求之不得。
  我看着那些穷人拿着药方,感激涕零的样子,确实有些欣慰。那药方下还有苏毓本人的盖章,他一直随身带着。
  想起以前跟他提及品牌推销的浅显知识时,曾问他想如何推销“回春堂”,他考虑片刻后,闲闲回答,为何要让别人记住回春堂?只需记住我苏毓二字即可。于是,那印章上从来只有两字“苏毓”。
  不知不觉中,这药方已不止出现在凤阳,而是上京沿路停泊之处都有。
  身旁突然显现了个人影,是小倩。
  她伸入我臂弯勾着我,“七七,有大事情了,我们一起看热闹去。”
  不待我问清楚,便匆忙瞬间移动,苏毓与那许大夫的身影慢慢模糊了。
  ××××
  能看热闹的大事情,应该不会很大,尤其是小倩若说是大事情,那更要打七八个折扣,最多只能算是一件新鲜事。
  不过也亏得小倩动作快,我和她才得以看到了全程。
  事情还得从娴淑说起。
  娴淑在五年前曾转去二十一世纪定魂,想换一个生活环境,再开阔一下眼界,见识一下我们口中的新鲜事物。
  也不知是香港实在太乱,还是娴淑太大惊小怪,偏偏碰上一起碎尸案,娴淑百般忍耐地在一旁隐形着看那杀人狂魔剁了半天,才等到被害者终于断气,魂归九天,可以定魂。但是,她也受够了,加上几个月来的黑帮仇杀、同性恋犯案、吸毒至死,逼得她恨不能立刻回安静祥和的明朝来。
  我和小倩本就是二十一世纪来的,自不能再回去定魂。当时还没成为人家相公的林城只能买通鬼使小蒋,再拜托在皇宫享福的小玄子,暂时与娴淑交换五年,到现代去溜溜。小玄子很有义气地答应了。
  于是乎,就是在娴淑手上,明朝出了件漏掉定魂的纰漏。合该怪娴淑胆子小,对方死前红衣褴褛,七孔流血,全身鞭痕,惨是惨了点,她定魂时一个手软,这厉鬼便趁机窜逃,成了飘荡在世间的死魂。
  这事原也不是大事,我们安慰了娴淑后,便让她打个报告上去,让上面派专职抓死魂的鬼卒去抓就行了。毕竟死魂每日那么多,人家漏掉也不是存心的,娴淑死都死了,还能怎么罚?我发现地府对于鬼差犯事的惩罚很轻,约莫也是怕逼得鬼差跳槽率更高。
  这红衣厉鬼算是耐性好的,鬼卒在害死她的人旁边埋伏了月余,还不见她有动静,反而声东击西,干了不少骚扰惊吓百姓的事。
  时间一长,那鬼卒也没兴致了,于是通知鬼使小蒋,何时在生死簿上看见“被厉鬼害死”的死因时,他再来逮。
  我问小倩,“这样也可以的?”这不是消极怠工吗?
  小倩回答我,“Nothing is impossible.”等我汗过以后她才说,“鬼卒的人数比较少,不能老是守株待兔,只要在那人被害死前抓住厉鬼,生死簿上,那人的名字自然会消失。”
  这是我第一次知道,生死簿上的名字是会消失的。
  这天,生死簿上便出现了“被厉鬼害死”的死因,而小蒋则在娴淑的扇面上显示了时间地点姓名,小倩是特地来拉我去看鬼卒抓厉鬼的。
  “这女鬼就是被这人害死的。”小倩指着在官道上赶路的年轻人。
  脸长得倒是白净,看不出会害人。
  娴淑也来了,她一直对这件事于心不安,“那女子生前是妓女,好不容易攒得银两,想赎身后与心上人双宿双栖,不想那负心汉是贪图她银两。”
  “接着便是下毒虐杀的老戏码。”这在古代很常见。
  年轻人身后浮现隐约红衣,之后整个身体都出现了,是个风姿绰约的女子,显然换了张美貌绝伦的脸皮,让那年轻人一回头看得双眼发愣。“公子,一人赶路吗?”
  “是啊,姑娘你也是同路?”
  我们隐形着的三鬼差都摇头,这官道前无人后无车,突然来个美女,这年轻人怎地都不警觉?真是色欲薰心。
  “嗯,奴家的爹爹病了,相公让我带些银两回娘家。”三句直奔主题,这饵也下得太明显了。
  “原来如此。”又有美女,又有银两,加上官道没其他人,年轻人蠢蠢欲动。
  嗜过血,得过便宜的狼比没嗜过血的更经不起诱惑,狼爪挠得心里直痒痒,饥渴地看着女子的侧面。
  可惜接下来就没有他发挥的余地了,女子阴森森一回头,天仙美貌化为布满鞭痕的死状,“你还记得我吗?”
  男子吓的除了尖起嗓子惨叫,剩下的还是惨叫。
  一旁飞出的鬼卒则充当护花使者的角色,与红衣厉鬼斗法,一时场面白热化。
  “她也会法术?”我以为厉鬼就只会用脸孔吓吓人罢了。
  “当然了,她也是死魂,只是没有地府的官阶,但法术照样可以修炼。”小倩算了算,“一般鬼卒起码要具备二十年以上的法术,也就是说,若是这女鬼耐性好,再修炼个三十年四十年,就不用怕鬼卒了。”
  话音未落,厉鬼已经被收服,鬼卒押着她去复命,我们三个女鬼差准备找个酒楼喝两杯。
  留下那个年轻人,傻愣愣一屁股坐在官道上,神志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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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心仁术

  凤阳府原离南京不远,舟车过去大约只需花上一月有余。然而永乐十八年,当时顺天府治所的紫禁城落成,于是在永乐十八年至十九年间,明成祖迁都北京,南京则作为留都。
  这凤阳到北京路途遥远,一路又是另一番颠簸了。
  当日接到府尹通告时,苏毓花了几日交代了阿毛和欧阳大夫父女关于回春堂的琐事,言明将回春堂交给他小妹,就是我,苏小妹照看着。
  这是他为我取的名字,也是最名正言顺接下他医馆的身份。
  此去不知会吃朝廷俸禄几年,做院判不比做官,可能去几年,医术不行便被排挤回乡,又或者升作院使,也算是正五品的官阶。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再次回乡,也比那些没去过京师,没见过世面的大夫要好的多。
  郭府尹这次的举荐,正是承了当日苏毓救他独子的情。
  两车人马带着九个名医,均从院判做起,除了苏毓以外,都是四十岁开外的中年人。苏毓嘴上没毛,自然被看作办事不牢,是这群名医中最不被看重的,锦衣卫或随车的官差也最是轻慢他。
  尤其为了他绕到凤阳这安徽穷乡之地停留了几日,更是诸多不满。刚上路几日,都只给苏毓几个馒头,让他糊口而已,和其他大夫的清粥小菜相比,略微分出了些差距。
  其他八位名医虽是被病患宠惯了的人,但眼看着出城那日,城内城外乞丐穷人夹道送别苏毓的壮观情形,自是忍不住暗自嫉妒,现今看到他只分得馒头,各自幸灾乐祸。
  苏毓倒看不出有什么不满,午饭时找了个树荫坐下啃馒头,我施法隐形,靠在他背上,旁人看不着我,只要他能感觉到我在就好。
  “馒头好吃吧。”吃了一周的馒头,真佩服他的毅力,要是我的话,早吐了。
  他压低声音回我,“比起五年前逃亡那会,现在不止有的吃,又有车坐。”
  也对,苏毓是苦出身的,这点小挫折,还不妨碍他的宏图大志。
  “回春堂如何了?”
  “没什么特别的,患者还是这些,不过倒是欧阳大夫也开始三日一次义诊了。”我问他,“是你吩咐他的吗?”
  苏毓点头,“嗯,横竖也义诊多年了,那些乞丐若无人义诊,恐怕过几年我回去以后,悉数都病死了。”
  “苏毓,你还会回去吗?”我问的有些无奈,“是你暗示郭府尹举荐你的对不对?”
  郭府尹即使意图讨好朝廷,也很难想到送名医缓北方战困的法子。
  “嗯。”
  “我怕你上了战场,没救到皇帝,反而送了命。”
  “你以为他们会让初乍到的太医去诊治士兵?他们只会派经验老道的太医去战场,我则被留在京师,诊治皇宫里的些个妃子皇子而已。”他早考虑过了。
  “宫里也不比战场安生多少。”宫里的勾心斗角,多数牵扯着太医,可能是我宫廷剧看多了,总觉得此去经年,能顺利回乡还是个未知数。
  而若对象是苏毓,我却更怕他在宫中太过如鱼得水。他的很多算计,连我也不全清楚,比如对郭府尹,我从没想过他还存有这样的心眼。
  ××××
  苏毓上路后,我便回凤阳回春堂,他要和四个名医一起挤在狭小车厢中整整三个时辰,我没这功夫陪他挤。
  这就是往上爬的代价……我心里多少是有些埋怨,有些不解的,对于名利,我生前就不曾贪图过,而死后的现在呢?更不在乎了。
  或许也是我天生资质平庸,自然不会妄想,而苏毓天才横溢,就不甘于被永远埋没。
  出行的那天晚上,他语音婉转,言辞渴切。
  “我就是去看看,去看看那在高堂之人,是何等德行,而他们病后,又是如何萎靡乞怜。我去几年就回来,之后就永远陪你在回春堂义诊,等我?”
  我知道,他不去闯一次,他终是不甘心。
  即使拦住他这一次,也难保他不后悔,毕竟这是他的人生,在这世上,总要为自己完成些事的,无论结局是好是坏。
  这就是活人的执着。
  第二天,他又回到那个高傲深沉的苏毓。
  隔间的门被推开,欧阳兰见卧塌上有人,大大送了一口气。
  这一周来,她为了找到我大费苦心,很多时候即使我站在她身旁,她也会左右顾盼……让我不得不乖乖呆在隔间,等她来寻我还容易一些。
  虽然有些时候,我也会莫名其妙地“消失”去定魂。
  “小妹,这是本月的账本,您给核查一下。”在苏毓的要求下,他们也不叫我“苏小姐”,直接叫“小妹”,叫得我汗毛竖起,心虚不已。
  “搁在桌上吧。”
  “好。”欧阳兰将账本放在桌上。
  “近日来,患者多吗?有没有什么疑难杂症?”若有的话,我倒可以去问问苏毓怎么开方,反正一盏茶功夫也不用。
  欧阳兰凝神听我的话,就怕她像前几次那样出丑,听了半天,还听不清我在讲啥,“没有,这几日我和爹爹都是看苏大夫留下的以前的方子,受益很多。”
  想当年你苏大夫也是看你爹爹的药方来学习的,五年风水轮流转。
  “苏大夫真是医术奇才,”说起她的偶像,自然她是滔滔不绝,“前几年郭公子的病总是反复起伏,苏大夫一开方,就将病情控制住了。”
  我也点头,那时我在,这是一战成名,在坊间流传了几年。
  “这次苏大夫出发去京师前大胆改了药方,我和爹爹还怕换了药,万一有个岔子,我们也不知如何医治。没想到几剂药下来,居然就把郭公子的病给根除了。”欧阳兰笑得更欢,“我和爹爹研究过这方子,真是难得的好药方,以后对这种类似的病,就不用再束手无措了。”
  “郭公子的病以前一直没根治?”
  我以为郭府尹老请苏毓过府,都是去闲聊家常的。
  “是啊,今个早上郭府尹派人来回春堂,说是府尹大人想为回春堂题字酬谢,却不知题什么字好。”她想了几个问我,“仁心仁术,你看成不成?”的
  仁心?真是莫大讽刺。
  “还是妙手回春吧。”
  “听你的。”她退出去,关上了门。
  苏毓当然不会突然开窍写出方子根治郭公子,只怕是他几年前就早留了心眼,拖着这孩子的病直到目的达成。
  而他这一番谋算,又是从何时就开始了?是从我教他从商之道开始,还是从《本草纲目》开始,抑或是在那个慌乱逃亡的晚上,在皎皎月光之下,就已经深种在心底,等着终有一天能发芽结果。
  午后烈阳高悬,我却是一如往昔的体温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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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八一说

  “苏毓看到我定魂了。”
  若能展现脸色灰败,我现在就应是这样。
  “真的?”小倩一把抓过一边的饮料大喝一口,神情兴奋,“然后呢?”
  我将之后苏毓的表现跟她说了。
  “我一直在想若有人能看到我们定魂该多好,吓死他们。”小倩显然不觉得我有什么好情绪低落的,“可惜无论我如何大摇大摆地出现在那些死者家属旁边定魂,他们都对我视而不见,我简直怀疑鬼差其实是隐形的。”
  “多数时候是这样,”我摇摇头,高粱酒一口闷,“不过显然定律在苏毓身上从来不适用。”
  “你该知足了,这说明在他心中你至少不单单是个保姆或老师。”小倩常笑我是苏毓的一等保姆,二等老师,三等女友,简言之就是感情方面最失败。
  “他应该还不清楚我在做什么。”毕竟只是看到我拿把扇子在尸体上指指点点,好吧,我承认,这种行为本身就有些变态。
  “七七,你有没有听说过七世情缘?”小倩问我。
  “什么七世情缘?”我摇头。
  “是小蒋有一次喝醉酒说的。”她所谓的喝醉酒,就是用法术把自己弄醉,弄得人事不知,不用想烦心事。
  我倒是没想到,一向神神道道的小蒋也会用那么老土的方法借酒消愁。
  “他说天府书册上的一些灵魂之间注定牵扯情缘,长的达到七世,但是不像现代人的那种猜测,比如七世夫妻什么的。可能这种情缘,是灵魂双双投到动物身上也不一定,毕竟要七世都投胎为人,这命中率也太低了。”
  “你不会说我和苏毓之间有什么七世情缘吧?”这种胡扯,自从我发现死后还要做鬼差以后,就不再相信了。
  在地府都逃不掉工作,我还能指望什么虚无缥缈的东西?
  “这倒不是,只是以你们之间的缘分,没有七世,至少有三世。改天苏毓归天了,你也去投胎,来世没准能做一对快乐的乌龟夫妇,逍遥千年。”小倩信口开河的功夫也越来越到家了。
  我挥挥手,不再听她鬼扯。乌龟?想想也很恐怖。
  “小蒋说,席德和他千年前的那个新娘,就是少见的七世情缘……”小倩的声音渐渐飘远,她去再买一壶酒,“只是结局却不好。”
  席德的新娘?我想起婚宴上他的阴郁,那新娘若是投胎了的话,早就不知道经历轮回几回了。
  那席德呢?
  这九百年间,他是否会在奈何桥上送她一次又一次呢?
  ××××的
  保姆?老师?女友?
  不,都不是。
  是佣人,还是万能佣人。
  我一手拿着回春堂的账本看,一手接过苏毓递给我的库存记录。
  本以为教他算账后,他会一如往常,驾轻就熟地运用在他的小医馆上,没想到他却把账本和库存记录交给我,我核算好以后,把有问题的报给他听,他再一一记下。
  这当然不难,也没什么工作量,只是……苏毓让我觉得,什么特别的事都不曾发生过,好似他只是知道了我的工作罢了。
  将最后一笔账目核对完成,已是初更时分。
  “苏毓,下辈子,我们做一对乌龟好不好?”至少是同种同族。
  苏毓书写账本的毛笔抖了抖,在账本上留下了污迹,他叹了口气,将这页撕下。
  “胡说八道,来世再为人不好吗?何必做王八?”
  苏同学,你知道在地府千万死魂中,要投胎来世再为人的几率有多低吗?说到底,人类也不过是亿万物种之一而已。
  “乌龟可是能长命百岁,万寿无疆的。”虽然模样是蠢了点。
  苏毓吹灭了桌上的烛台,就着月光回头问我,“你呢?你也是长命百岁,万寿无疆吗?”
  我沉默,严格来说,我也有成为百年老妖的潜力。
  “若我有一日死了,你会用那扇子在我身上轻点吗?”
  没想到他会问出这个,背着月光的他,看不清脸上是害怕还是其他表情。
  “如果会呢?”我问的很轻很轻,轻得希望他听不见。
  他拉我入怀,我暗自对自己用法术,感知到了他微热的体温,“那倒也幸福,至少代表我死前那一刻,你还在我身边。”
  我感动得无以复加,第一次正视心底对这段感情的不舍。就是生前没拥有过爱情,现在才会如此难过,又淡淡的幸福。
  “总觉得你越想越多,死也没什么。只要在一起自个舒心,何必老想着以后如何如何,下一世如何如何,你若不是妖,那也是神仙精怪,怎么这点看不透?”
  想起了天府那本记录人间情缘的书册,苏毓的情缘是空着的,还是和其他人相连?而我的情缘呢?是不是哪里弄错了,才把原本属于我和苏毓的情缘变成一人一鬼。
  再想起小倩的乐观,我也笑了。
  “不错,现在这样总比做了乌龟再在一起的好。”都是硬邦邦的壳,冷血动物,更是不浪漫了。
  他敲上我的脑袋,我听到“咚”的一声,法术没有撤销,真实地感觉到了疼痛,久违了的疼痛。
  “还提那王八,真受不了你。”他的手宠溺地揉着敲到的地方,一下一下的,揉了很久。
  ××××
  日子闲散起来,我俨然成了回春堂的第二个主人,每日就是消耗着火烛和美酒,基本不事生产。
  小倩说我是上辈子没有享过退休的日子,现在算补过;娴淑也来看过我,她只以为我是偷偷借住在苏毓的回春堂,叮嘱我别被人发现了。
  我不敢告诉她我作为鬼差的越矩,尤其是她家里还有那位执法严明的判官,我直觉得一旦被人发现,我默默陪苏毓到老的愿望就很难实现。
  然而防得了地府的朋友,却防不了人间的皇权官吏。
  一群锦衣卫的突然闯入打破了凤阳城一贯的平静。
  时值明成祖朱棣几度北上亲征蒙古,征兵无数不说,苏毓作为地方上举荐的名医,连同其他地方的八个名医一起被召入太医院,作为院判,侍奉君侧。
  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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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定魂

  自复活节后,小倩本来就很三八的个性,变得更开朗。对于她那书生也不再执著,将其评为“明朝第一贱男”,聊以自娱。
  我闲闲靠在软塌上翻书,最近爱看历史书,比起以前读书时那惨淡的历史成绩,现在无压力下翻阅各种古代趣闻,倒觉得有趣了很多,尤其是明代的,看着现在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的历史事件,只觉得事事难料一说,确属事实。
  明朝百姓还是照常过他们的日子,而百姓之一的苏毓也照常开着他的回春堂。随着回春堂的声名远播,常有一些“武林人士”来就诊看病,这倒是苏毓自己也没有想到的。
  凤阳城地理位置在中原中部,应算是交通便利,可惜长久以来,除了是朱元璋的故乡之外,就不再有其他特别的优势,商贸往来并不频繁,就是偶尔落脚的镖局镖师,也是暂住一宿,隔日启程。
  于是就有镖师趁着这一宿时间上面求诊。
  楼下不甚温柔的敲门声传来,扰乱一室平静。
  苏毓带着阿毛去大户人家出诊了,而这下雨天的,欧阳父女也没来,整个回春堂只有二楼萦绕的隐约烛光显示有“人”在家。毕竟古代火烛不比现代电灯,很费银两,没人会出门了却留着烛火。
  “开门!”敲门人一听就知道必是孔武有力,这门“咯吱咯吱”地呻吟。
  真吵!我坐起身子,这都近傍晚了,还让不让人歇息了?
  没隔多久,居然开始用脚踹门!
  为了苏毓那可怜的木板门着想,我还是起身下楼去开门。
  “请问两位有何贵干?”我打量门外两人,都是练得肌肉发达的类型,浑身湿透,其中一个受伤了,“现时苏大夫不在,若是看诊,请明个尽早。”
  说完便想关门,那没受伤的汉子却不许,一手把住门,“明日我们便要启程赶路,有其他大夫在吗?”他显然是天色灰暗看不清我,“或者,这位小哥会不会医术,能否帮我大哥看看?”
  小哥?我直觉这人真是狗眼瞎了,就算是雨天天色灰濛,也不至于把我当成男人吧。即使我胸部扁平,还披着苏毓几年前的青布衣衫。
  “我不会看病。”
  那汉子想了想,问道,“苏大夫何时回来?”
  我如何知道?“他出门看诊,指不定何时回来的。”
  “那我和大哥就叨扰了,我们在这里等苏大夫回来。”说着,就自说自话地进门了,显然是个粗人。
  我气结,事到如今也不好意思以“男女授受不亲”来回绝他们,毕竟他们压根就把我当男的处理。
  于是扶着那伤员躺倒检查的床塌上后,就大眼瞪小眼,互相傻看。
  “小哥,你怎么称呼?”
  说了你也记不住,我烦恼着如何回答他,更没啥好脸色,可惜他看不到。
  门再度被敲响,今天还真的是它的劫数。
  “有人吗?开门!”
  我无奈踱去开门,好家伙,雨水沾湿衣裳完全贴在身上,又是个练健美的,肌肉发达。
  “苏大夫出门了,有事明天请早。”
  “这位小哥,我前些年搬重物伤了腰,每到下雨天便酸痛不已,正好镖队今日在这里落脚一宿,想过来让苏大夫给看看。”也是自动自发进屋,“我就在这等苏大夫回来。”
  又是小哥!我无语。
  ××××
  原来同行之间是有竞争的,我不会天真到以为所有同行之间都和苏毓与欧阳大夫一样,不是你招安我,就是我招安你,但这样赤裸裸地对骂,也是头回见着。
  “我们威广镖局行走大江南北,谁家不给我们几分面子?”b
  “威广镖局算什么,我长风镖局才是走遍中原最大的镖局。”
  “笑话!就一群虾兵蟹将,看你那大哥还躺在那呢!”
  “我大哥是为我挡了那枭匪一刀,这才受伤的,是铁铮铮的汉子,是兄弟!”
  “原来那是要砍你的,你倒是会躲,躲在你大哥后面!”
  “你说什么?你自己还不是抱怨酸痛,大丈夫哪有无病无痛的,一点小伤就忍不住,像个娘们一样!”
  “胡大牛,你说我娘们?你有种和我打过再说。”
  “朱强,你以为我怕你来着?”
  胡大牛?朱强?
  等等,我打开我的扇面放在烛火下照着看了看,这不就是我等会要去定魂的两个人?凤阳大街?再看看时辰,还有不到一刻时间。
  “那个……”在他们出手之前,我忙出声打断他们的对吼,“这里毕竟是医馆,你们……要不要到大街上去打过比较爽快?”而且也不容易连累到旁人。
  两个怒火中烧的镖师立马冲入雨中,亮出家伙对决。
  等了会,我便拿着扇子走入雨中,扇间轻点两具死尸,看着他们怒张的魂魄重新回到躯体中,若要打的话,就等鬼吏来接你们的时候再打吧。
  “你在干什么?”一旁苏毓熟悉的声音响起。
  我回头看他立在雨中,雨水透过纸伞上的破洞滴到他眼梢,让他反射性地闭眼,连带掩饰住了情绪,这是他长大后第一次见我定魂。
  我还保持蹲着的姿态,雨水流过我身上,却仅仅浸湿我衣裳,没在我头发皮肤上停留,便沿着扇间一路划出去。
  这雨下得很大,很磅礴。
  “为什么用扇子点死尸?”的
  我的眼神越过他,看向他背后的小身影。阿毛正奇怪地看着我们,他对我的印象很浅,完全记不清我刚刚做了什么动作,又有什么值得他师傅注意的?
  就比如我以前上学时,记不得同伴每天都穿了什么衣服,即便只是衣服颜色,一是不会留意,二是记不得那么许多。
  人的记忆只占大脑一角,只有在意,才会留意。
  苏毓只是盯着我的扇子,“阿毛,进去照顾里面那病人。”他说的是那个在床榻上很想爬过来看胡大牛尸体的受伤镖师。
  我慢慢站起身,“苏毓,我在做……”
  想了很久,我才启口,“我只是在做我的差事。”
  此时,从纸伞中滴落的雨水已经将苏毓的衣襟全都染成大片大片的水迹,他浑然不怎么在意,只是说道,“我又了解你一些了,是不是?”
  说完他便自顾自笑了,走回医馆。
  这个意外让我发觉,原来我还是一直在保护自己,从没让苏毓走进过我的世界,尽管我已涉足了他生活的大部分时间与空间。
  大雨一直下一直下,下得我觉着有些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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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拥有

  在地府中,有时会冒出一条两条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规定,比如培训期间学的地府条规中就曾规定,普通鬼官不许开设酒楼,但什么官阶以上才能开呢?没注明;又比如,地府鬼官不得沉迷赌博,但如何才算沉迷,没说明;再比如,每年四月第一个周日定为复活节,但不能放假,那何必过节呢,没提起。
  不吸取西方的圣诞节、感恩节、情人节,却独独搬来了复活节,我直觉一定又是哪位高阶鬼官的恶作剧。
  严格来说,这复活节也不过就是那书本上所印的油墨字,我生前既不过西洋节日,死后也不会破例,但若有人独独把婚期订在这天,就有些莫名其妙了。
  “为什么选复活节?”我拉拉小倩的衣摆,问她。
  “好像是因为林城信基督,”她盛装打扮,难得穿起现代低胸礼服,“但小道消息说,是咱们那个鬼使小蒋只愿意在今天把我们的班调到早上,空出下午和晚上。他还美其名曰说复活节应该算是地府中的黄道吉日,林城拿他也没办法。”
  小蒋在地府中已经混了很久很久,久到三教九流的鬼官朋友认识了一堆,而地府中大小官职,除了鬼差和阎王,他都涉猎过了,很有背景。
  今天是林城与娴淑成亲之日,认识他们的鬼官都奇怪居然拖了那么久,但娴淑主张林城接手判官工作上了轨道以后再成家,也无怪乎多等了几年。
  婚礼采用宋朝的成亲仪式与现代婚礼相结合,地府之官好凑热闹,一时是官满为患,挤入挤出。
  娴淑的古装扮相回复生前的容貌,颇为娇俏动人,一身喜气的嫁服衬得小脸红彤彤的。花轿,轿夫,媒婆,一个都不少;林城则是一身的西装笔挺,很帅很有担当,再加上礼炮、礼服、喜宴等等,这一场婚礼下来,恐怕要耗费两人多年的法力修为。
  值得吗?当然值得。
  娴淑笑容灿烂,泪水滚在眼眶中,几度欲下。今日她施了法术放开了五感,真实的幸福完全展现。
  她终究还是嫁得良人,尽管不是在“有生之年”,但又有何区别?林城绝对比古代三妻四妾的大男人要可靠得多,相爱相知最为重要。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这恐怕是“死后”相许的最佳例证。
  鬼头大哥因其嗓门忒大,荣升司仪。
  “一拜天府……二拜地府……夫妻交拜……”,拜完后再来现代的“我愿意”宣誓,古代鬼官和现代鬼官,各自欣赏对方的婚典仪式,不伦不类中倒也其乐融融。
  席德因其特殊身份担任主婚人,但在场鬼官有大半并不清楚他特殊在哪。仪式过后,他便和我、小倩一起坐在主桌。
  喜宴上,我见到不少以前不认识的鬼官,小倩指着个面黄肌瘦的人道,“这个就是饿死酒楼的老板。”
  我举起酒杯向他示意,表示多年免费的感谢,他扯了扯薄薄的蜡黄脸皮,算是对我笑过。
  席德发现我的敬酒,笑得乐不可支,定是清楚我和饿死酒楼的孽缘。他递过一张卡片,卡片表面熠熠生辉,看得出被施过法术,“听说你很好杯中之物,这是地府最大酒楼鹤归来酒楼的贵宾卡,可打五折,我想你会感兴趣的。”
  鹤归来酒楼在地府尽头、枉死城旁,基本是高级鬼官的聚会场所,可比现代的希尔顿大酒店,我自是每次都绕道而过。
  我接过卡,“谢谢。”其实我更想知道是哪个透露我嗜酒的。
  “你对这场婚礼怎么看?”
  “很隆重,很感动。”尤其是一直以来都清楚娴淑对于嫁人这事的执著,尤其为她高兴。
  “我也曾在地府成亲。”席德的眼定洋洋专注一点,“当日我着蟒袍,她头戴凤冠,身披霞帔,那是地府千年来最大的一场婚礼。”
  “后来呢?”我隐隐觉得不会是好结局。
  “九百年前,她就不在地府了。”
  难怪从没听人说过阎王曾娶妻,原来是那么久远的事,看看席德的失神,显然还困扰着他。
  “地府中从来没有天长地久,只有曾经拥有。”席德回神后,顺手夹了口菜,“在地府,时间最是不值钱。”
  对于人类的百年有限而言,地府时间绵延不绝,当想到承诺以后百年、千年只对着一个对象,反而最容易退却。
  我眼中映着这对新人的喜气洋洋,心中却不知是否该庆幸苏毓只得百年寿命?
  ××××
  参加完婚礼,我和小倩一起回明朝,临近凌晨时,我们还有几个定魂任务须解决。
  “小倩,为什么选那书生呢?”的
  不知问过她几次了,她都含糊以对,然而我真的想对苏毓和我的未来更增些信心。
  “七七,你知道我是怎么死的吗?”
  我知道,小倩刚认识我那会,就开玩笑地提过。
  “蜜月地点是法国普罗旺斯,那是我十几岁少女时就想着要去度蜜月的地方。”小倩眼中承  载着那时的幸福,“对于工薪阶层来说,确实有点贵,但他还是攒钱给我惊喜,这说明他真的爱我,很爱我。”
  偏偏那么巧,就是那班飞去法国的飞机失事了。
  “飞机在乱流中失控了很久才坠落,他最后对我说的话是,”小倩强笑出来,“我是疯了才想和你结婚,你害死我了,你知不知道?!”那笑,笑得异常苦涩。
  “七七,那书生和他长得很像,我们是初中同学,他小时候就跟他初中时候一模一样。”小倩率先跨过那分界着生与死的边界,进入明朝。
  “七七,我不需要他英俊,不需要他专一爱我,也不需要他能干,我只是想看他好好活着。”
  这一句话堵得我喉咙发慌,只能默默对她施法,让她无法流淌的泪水能长流。
  “七七,我很开心我能坦诚说出来,看见娴淑幸福,我觉得我也很幸福。”
  我伸手揽住了这默默自责的女孩。
  地府有的是坦诚,鬼官之间没有利益冲突,自由表达真实感受,恋爱、成婚、分手,合则聚,不合则散,从不讲究天长地久。
  傻小倩,聂小倩没有害到宁采臣,宁采臣本也是心甘情愿的,只是人世间的真实,不比地府,总是藏得极深极深,要自己去挖掘。
  而我既然选择了苏毓这条路,就不会再抱怨路难走。
  复活节原来也有些道理,肉体死了,心灵也需要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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蝼蚁偷生

  爱情?
  握着毛笔一撮一顿,在纸上化开了两个狗爬的大字,我仔细看着,确实很丑,很别扭。
  我是喜欢上了苏毓,还是恋上他的陪伴?于是才假借名目,编造借口,能多留在他身边一刻也好,贪恋着活人的气息。
  这是患得患失吗?我自问,却不自觉将问题脱口而出。
  “当然是自寻烦恼。”小倩在一旁,边消耗着苏毓的好酒,边调侃我,“而且他是你自己找上的,还是百分百作茧自缚。”
  “对啊,都是自找的。”
  “虽然苏毓年龄比你小,但某方面,比你成熟得多。”小倩拍拍我的脑袋,自诩为我长辈的样子,“所以你才会在他越长越高之后,渐渐将他当作个男人,而不是男孩。”的
  她抢过我的笔,画出圆圈拥抱住了那两字。
  “更何况,爱情的最开始,本来就是陪伴。”
  ××××的
  那晚过后,一切似乎越来越风平浪静。
  苏毓对欧阳兰越发的彬彬有礼,不止是在有我在的地方。而欧阳兰对他,从暗暗恋慕到由衷信服、言听计从,也不过就是半年时间。
  随着凤阳城几间大医馆的倒闭,回春堂更是名声鹊起。
  在人前,苏毓介绍我是他小妹。众人中甚至是在回春堂帮忙的阿毛,也只在印象中隐约有这样一个人影在,再多的,就是模糊一片,尽管我是如此经常地出现在他身边。是什么样的缘分,让苏毓能如此深刻地记住他妹妹的死,连带记住了我。
  我喜欢跟着苏毓去三天一次的义诊,多数是去城外极脏极穷的地方。我自然是闻不到那流浪汉集聚之地的恶臭,但看着他那皱眉且不堪忍受的样子,觉得煞是有趣。
  许是儿提时期公子哥的记忆回笼,又或者是回春堂的知名度高涨,近来的苏毓越来越洁癖,衣衫发髻打理平整、一丝不苟。幸好他还懂得避免容貌再遭窥伺,而画粗了眉毛。
  在穷苦病患眼中,苏毓比神佛还灵验,比父母官还清廉,见着他远远出了城门,就自各方涌来,崇拜、仰慕、不敢亵渎。
  这样被围绕着的苏毓,总让我觉得,如此多的善意和信任,终有一天会磨去他的权欲雄心。
  “来,大家排好队,一个一个看诊。”阿毛小手一张,努力阻挡那些衣衫褴褛、隐隐发臭的乞丐碰到他心中的偶像。
  在双指搭上第一个病患的手腕后,苏毓立刻敛去眼底的厌恶情绪,做回最基本的大夫,交待药方也是简洁明了,富贵贫贱在此时都一视同仁的尽职。
  我盘膝坐在一旁的大石上,颇有闲情逸致地等到夕阳西下,也等到他缓步走来。
  “走吧。”他伸手拉我下来。
  “嗯。”我滑下大石,他拍走我衣衫上的脏灰。
  我注意到他另一只手上抓着的布包,沉甸甸的,装满了病患馈赠的“诊金”,有挖来的番薯、野菜,或鸡鸭家禽的蛋,甚至还有穷孩子河边捡来的卵石。
  阿毛已经带了药箱和部分“诊金”回去,这些是他拎不下的。这算是现代的收受红包吗?不过看苏毓几度拒绝不了的苦恼,这礼肯定比红包难缠得多。
  “他们很仰慕你。”我偷笑。
  “每次我来义诊,总觉得你很幸灾乐祸。”他牵着我的手进城,将那些“诊金”分送给城内的乞丐。
  “做善事可是积德。”这可不是空口白话。“只有你会当成灾祸。”
  他摇头,“我不信真有天理循环。”
  我拉着他的手紧缩,引起了他的注意,“真的有的。”我见识过,当然晓得,就怕他不当真,努力强调语气中的认真。
  他注意到我的紧张,眼中一闪而过的情绪,我没看清,只听他答道,“知道了,我会小心的。”
  “小心什么?”我有些心慌,不知怎地脑中想起那从未真正杀人的王爷。
  他大笑,“吓你的。”
  随后又安抚我,“放心吧,我还不至于大奸大恶,杀人放火。”
  我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我又泄露天机,还是改明再担心他吧,没准我会先一步因玩忽职守,被拉入枉死城审判。
  食物可以送出去,而带花纹的卵石自是落入我的腰包。
  “尽拿些不值钱的玩意。”他摇头,“我还以为你不过是嗜酒,原来这些不入流的石头,也能入你的眼。”
  “你不懂,这是唯一。”
  “哦?”
  “世上没有一块石头和另一块是相同的。”当然除了现代人造的那种。
  苏毓想了想,“倒是的确没见过一样的。”
  “人也一样,高高在上的和终日不饱腹的,都是世上唯一一个的。”那叫人人平等,现代最浅显的道理。我琢磨着是不是该哪天找本“众生平等”的书给苏毓洗洗脑?
  “但人生在世若碌碌无为的话,也不过是蝼蚁。”
  我想反驳,他却说出件让我吃惊的事,“先前就诊的流民中,我见着了我大娘和二哥。”
  “他们在流浪?”
  他点头。“在我记忆中,大娘永远衣着光鲜,她娘家有钱有势,后来分家又独得大份,赶我娘和我兄妹三人出门时,尚还耀武扬威,今日却奔波流浪,朝不保夕。”
  “你没开口认他们?”
  “没有,该是说他们没认出我来。不过我已经让阿毛悄悄塞些银两在他们包袱中,过这个冬天,应是没什么问题。”他诡笑,“看,我也会以德报怨。”
  我听着心中欢喜。
  他将最后一捆野菜给了个跛脚的乞丐,“当日我刚进这凤阳城,也是同他们一样的。”
  满脚的血泡,披头散发,加上几个月未洗头发身子的酸臭。
  “若不是再一次遇见他们,我几乎快忘了,我也曾是蝼蚁。”他自嘲,但知晓我不喜欢,也就不再闭口不谈。“唯一不同的是,我身边有你。”
  夕阳洒在我和他身上,映出两个倒影,手手相连,慢慢踱步回家。
  即使今日的苏毓身边有那么多仰慕者、爱慕者、崇拜者,但他还是只在我面前,毫不顾及地流露他的性情,即使那性情有些冷酷,有些无情,有些伪善,却让我不忍苛责。
  因为这样的苏毓如此真实。85
  这就是陪伴,需要接受真实的勇气,人无完人。
  回去后,苏毓向我讨去了所有我收集的卵石,说是帮我收着。最后,他把它们用在了一个我怎么想都不会想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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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相承诺

  在考虑了一周之后,欧阳父女俩一起加入了回春堂。其实,若不是得善医馆仅剩的病患也被回春堂抢走的话,他们父女也不至于要寄人篱下。
  苏毓看中的,不仅是欧阳大夫的医术,他更看重欧阳小姐这个女医,“我年纪尚轻,一般官绅富豪的妻妾,若是要请我就诊,都有诸多避讳。”
  古代女医并不多见,多数都是出自医师世家,只给一些官宦地绅的妻妾看病。相比于男大夫、男郎中,无论是那些官宦地绅还是其妻妾,都希望有女医来为其看病,既是避嫌,更显其贞洁。
  而欧阳小姐,就是凤阳仅有的几个女医之一。之所以求诊人不多,自然是其医术修为不高的关系。我想,除了苏毓,很少有人能在短短几年之间,在医术上有如此大的进展。而这位医学奇才,也开始带学徒了,第一个便是女学徒:欧阳兰。
  苏毓正值年轻力壮,相貌又相当俊俏,导致回春堂中女性患者很少,甚少有请他上门为妻妾闺女诊治的。一是避讳,二是怕真闹出个红杏出墙的丑闻。
  “欧阳兰的医术若能在我点拨下有所进步,或是望闻问切功夫能精进一些,将病情转述于我,就等于我亲临为她们治病。这样,更能打响回春堂的名声。”
  苏毓的目标很大,大到以我这本分的个性根本看不到头。我很想问他,在他而言,回春堂只是个开始,那终点在哪里?还是他的野心没有终点?
  不知心里是何想法,我隐约觉得,比起男女之间的吃醋嫉妒,我更在意的,是苏毓是否真有心讨好我,留住我。他是对所有人都口腹蜜剑?还是对我所说的,是真心话?
  于是,我几日来细细打量他和欧阳兰之间的相处。
  欧阳兰是个单纯的古代女子,照例来说女子不能在外抛头露面,但家道中落,她既然有一身医术,自然要出外谋生。苏毓医术高过欧阳大夫,她现今跟着他习其医术,也并不觉得如何别扭,只是略微羞涩。
  她的外貌堪称端正秀丽,虽不是如何聪慧,但也勤奋好学。苏毓针对其进度循序渐进地教,让她越来越敬佩苏毓,之后慢慢演变为几年后对神般的崇拜。
  那苏毓呢?他的眼中有温柔,有耐心,谆谆善诱,但那天我坐在楼梯上看到的魅惑却不再出现。
  是目的已达成,没有必要了吗?
  ××××
  教学告一段落后,他让欧阳兰去用午膳,自己搬了把椅子进隔间,让阿毛将午膳端进来。
  阿毛就是他第一次救活的那个小男孩,十一、二岁,宁愿睡在回春堂的地上,也要跟着苏毓,伺候苏毓,可谓是第一跟班。我窃以为这就是滥用童工的开始。
  “怎么一上午盯着我?”他为我倒上酒,因为我嗜酒,隔间中总是常备酒水。
  “没有啊。”
  “隔间的门开着。”他拿着杯子在我面前,诱惑,“没有吗?”
  我仔细端过酒杯,“我只是想看你怎么教学生的。”
  “那你觉得我教得如何?”
  “很好,我从没见过你对人那么用心。”
  “我对你更用心。”他笑,“怎么?吃味了?”
  我不小心把我的酒洒了,呆呆看着被酒气晕染的裙摆。“苏毓……”
  “看你,洒了一身。”他用衣袖随手擦了擦。
    “如果这叫用心,那你对我这几年算什么?”
  “什么算什么?”我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都能感觉得出,你有多恨咬文嚼字的古书。”他端起碗用膳。“但就算十个字里有三个不识得,你还是能将一本本医书给我念下来。”
  那也没办法,繁体字真的很难认很难读,况且我语文文言文向来很差。
  “只要是我的事情,你都很紧张,以前以为你是母爱过甚,但看你的身材,还是小毛孩一个。”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接地调笑。
  世风日下,这可是光天化日。
  阿毛把膳食端进来,放在桌子上。
  他夹了几样我平日喜欢的小食在碗里,递给坐在软榻上的我。
  虽说鬼差不能赠予人事物,但倒是不妨碍人伺候鬼差。
  自苏毓开始在药铺打工,有了微薄收入后,他就喜欢买些我喜爱的东西,比如好喝的酒,比如大块的肉,不计成本。
  我觉得他纯属奢华浪费,我的银子买那些酒菜绰绰有余。
  他却很固执,“那不一样。”
  “为什么不一样?”
  他不肯回答。
  我以前没谈过恋爱,所以那时并不知道,这是一无所有的苏毓当时唯一能为我所作的付出,弥足而珍贵。无论这是出于恩情,还是爱情。
  “你对我是不一样的。”多少次在夜里,他曾喃喃这么说。
  我不一样,我知道,当然是不一样的,人曾几何时能遇到一个鬼差。
  他所说的“不一样”,我想我知道,但并不相信。
  尤其是他流露出来魅惑、呵疼的眼神,总让我想起那个午后,我也不能总是个闷葫芦,终于忍不住坦白,“苏毓……那天我看见你瞧着欧阳兰的眼神,你很希望她能答应吗?”
  希望到……不惜让她错觉你喜欢她?你真的了解女子对于心爱男子的那种不顾一切?你是不是在利用她?抑或,你是不是也在利用我?
  我摇头,利用?我想得太严重了。
  他错愕,“难怪我总觉得你最近怪怪的,好像……”他拉住我的双手,“好像我一转身,你就会离开。”
  我承认,是有点想逃,天生懦弱的个性,总是让我潜意识回避伤害。不接近别人,就不会被伤害,不和人交好,就不会被背叛,这是现代人的本能。而一直这样想的自己,才会永远孤家寡人。
  而如今,我想改变,想说出所求。
  “苏毓,如果你不是真心喜欢她,不要对她流露那种妖艳的魅惑,好不好?”
  苏毓,如果你不是真心留恋我,也不要对我那么依赖。
  因为,我怕我会当真。
  他默然,自然明白我的言下之意。
  “我答应你,除了对你,我不会再对别人流露那种风情,好不好?”他改了承诺,并强调,“只有对你。”
  如此似曾相识,两年多以前,苏毓也因为我许下过承诺。
  ……的
  “我,苏毓,答应你,只要是有生之年,就会帮穷人开义诊。”
  ……
  野心是相对的,是不是在苏毓对于事业心膨胀的同时,我对于爱情的野心也膨胀了呢?
  终归是女人,女人对于初恋,总是有太多希冀。
  我们都是新手,我一要求,他便迎合,爱情看似如此简单。
  然而,我在心中默念,苏毓,我也答应你,事不过三,我不会第三次让你改变自己来迎合我,为我许下你的承诺。
  我答应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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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往不利

  苏毓的医馆开张,取名“回春堂”。这种没有创意的名字,当然是我取的,取自“妙手回春”。
  随着郭大人家中公子的逐渐康复,医馆的生意也越来越好,演变到了门庭若市的地步。三个月后,医馆和邹老板的药铺正式合作,几乎垄断了丹阳城中其他医馆、药铺的所有生意。
  “如果这个时代有《垄断法》,苏毓一定第一个上被告席。”我在路边买了包瓜子,闲闲待在回春堂二楼的隔间中。这个隔间,原就是为安置我的,毕竟医馆中有很多男病人,我老在旁闲晃也并不怎么方便。
  “这是你教他的吗?”小倩躺在另一边的软榻上,这是我原本该窝的地方。
  “不是。”我没那么多九转十八弯的心思来教他,好吧……我承认,“他前一阵子,曾缠着我问一些商界的事,我就拿了几本现代说经商的书,读给他听。”
  那是几个月以前的事了。
  那时苏毓的卖身契快到期了,他在城中查看大小商铺门面。我怕他第一次创业就血本无归,便一时口快,向他细数些要注意人流量以及目标客户群之类的简单常识。他却双眼发亮,缠了我一夜,要我多教他些。
  我又能有什么可多教他的,只能来老一套,对着课本来照本宣科,给他补了不少商务知识。
  小倩叹气摇头,“七七啊,这苏毓虽不是穿越人,却胜似穿越,再看他那智商两百的头脑,怎么可能不无往不利呢?”
  无往不利?包括对我吗?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想起那晚他莫名其妙地“看”我。可能有前世不太出彩的经验,我总觉得,暧昧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即使偶尔我会看着苏毓的俊脸发呆,也决不代表我会自以为苏毓对我有男女之意。
  然而那晚,苏毓那眼光流转媚态柔意,真的很暧昧。他喜欢上我了吗?
  为这个念头,我心下泛起一股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觉,有些羞涩却有些欣喜,是爱情还是虚荣?
  隔间的门被推开,我恍然看着迈入的苏毓,他伸伸懒腰,难得孩子气地抱怨,“真真给累死了。”半真半假带着撒娇,酥入人的心底。的
  小倩早已离开,他发现软榻空着,我倚墙而立,啐我一声,“给你福也不会享。”
  说着,拉我同坐在软榻上,接过我手上的瓜子壳,为我剥瓜子仁。
  近来,他偶尔会主动来陪我,帮我做些很琐碎的事,却好似乐此不疲。
  “苏毓,你真的喜欢上我了?”我小心地问,有着三个月前不曾有过的肯定。
  他笑开了,“傻子,终于开窍了?”
  我真的脑中一片空白,活了二十九年,再当了鬼差七年,第一次被表白,我不知所措。
  “永远陪着我,好吗?”他无法盯住我的眼,只能抓过我的手,细细放在嘴边啃咬。
  “永远留在我身边。”
  ××××
  苏毓的回春堂,开两天,关一天,那关着的一天,就是他出外义诊的日子。
  义诊没有固定地点,多是走访一些农家、茅草房,看看是否有需要看病的病人。医药费也一早和邹老板商量好,凡义诊的药费,均按药价五成算,药铺所损失的,由苏毓补偿。
  因为垄断成功,城中好几家药馆倒闭,倒是方便了苏毓提高就诊费。而他的义诊之名,也将这高价无声无息地掩盖过去了,并未引起那些有钱人家的注意。
  我虽知道内里究竟,但本着“劫富济贫”的想法,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这天苏毓义诊归来,被找上门的中年男子拦住。
  “苏毓!”那男子几步上前,揪住苏毓衣领。他身后跟着个十几岁的女子,努力拉住男子,怕他冲动。
  “在下正是。”苏毓打量了下来人,露出微笑,“这不是城西得善医馆的欧阳大夫?欧阳大夫为人慷慨正义,常免受病患诊费,在下深感佩服。”
  那欧阳大夫显然本是准备一上来就开骂,却被苏毓堵了回去,没想到苏毓一早就认出他,还知之甚详。
  “这位是欧阳小姐吧,两位请里边说话。”苏毓不着痕迹地将两人领入堂间,避开周围围聚过来的人群。
  我缩回伸出窗台的脑袋,走出隔间,坐在楼梯上好奇地看着堂内,看这出戏苏毓怎么唱。
  为两人倒了杯茶后,苏毓慢条斯理地询问,“请问欧阳大夫为何而来?”
  “苏毓……”他踟蹰了一下,终究缓和了语气,“苏大夫,在下对贵医馆和邹家药铺的合作多有异议。”
  “哦?”他抿了口茶,“愿闻其详。”
  “贵医馆的药方,皆到邹家药铺取药,本是苏大夫个人选择,无可厚非,但苏大夫却唆使邹老板只将药配给苏大夫开的药方,却并不是为民着想。”
  苏毓好脾气地一笑,示意他继续。
  “邹家药铺是城中最大的药铺,药的种类最是齐全,存量也最多,很多药方中的药,只有那里才有,现在这么限制,会有更多的人,买不到他们所需的药。”
  我在一旁听得摇头,傻子,他还没看出更严重的情况。长此以往,一旦城中多数药铺倒闭,那邹家药铺哄抬药价,是迟早的事。其中利害,苏毓自是和邹老板提过。
  苏毓放下茶杯。“欧阳大夫觉得小弟这回春堂如何?”他气定神闲地抛出全然无关的一句话。
  欧阳大夫一愣,虚应,“听街坊说,苏大夫妙手回春,在此医治病人无数。”
  “那若欧阳大人来加入我回春堂,自然不用担心,病患拿着回春堂的药方,会开不到邹家药铺的药了。”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这……这怎么行?”欧阳大夫惊诧地看着苏毓,“那我家的得善医馆怎么办?”
  “欧阳大夫,恕小弟直言,得善医馆已经有几月入不敷出了吧。”
  欧阳大夫脸上一阵的困窘。
  “与其困守一方天地,还不如加入回春堂,相信以欧阳大夫的医术与德行,必能在治病救人和义诊上对小弟有所帮助。”他有两年多时间阅尽城中所有大夫的药方,自然清楚每个大夫的能力。
  之后几番话下来,欧阳大夫已是浑浑噩噩,被忽悠得不知天南地北,连退几步,“我要回家想想,我要想想,告辞了。”说着,没顾着女儿就冲出门。
  欧阳小姐盈盈站立,一双眼揪着苏毓,有些惊惶不安。
  苏毓上前几步,保持有礼的距离,“在下对欧阳大夫的为人与医术仰慕已久。况且早就听闻欧阳家世代皆是书香门第,欧阳小姐知书达理。苏毓不才,只略通一二,若能有欧阳大夫来回春堂相助,将是苏毓莫大的荣幸。”
  一番话说得欧阳小姐小脸飞红,女儿家的娇羞之态尽现。
  “想必贵府情况小姐也略知一二,希望小姐回去后也能劝慰令尊。”
  “我……我会的。”那欧阳小姐小声说完,便转身匆匆离开,看那神色,只怕再片刻停留, 脸上便要起火了。
  苏毓走到楼梯旁,毫不意外地发现我坐在那,调侃我,“看戏可是看够了?”
  我没回答,慢慢隐没在角落的黑暗中。
  原来我一直以为对人冷漠孤僻又高傲的苏毓,也能对别的女孩家露出如此充满温情的神色,那眼神,那声音,都柔得滴出水来了。
  是做戏吗?因为他需要欧阳大夫的医术,来扩大他的回春堂?
  永远留在我身边。
  耳边响起那天他的话语,也是同样的眼神,同样的声音,好像把人捧在手心,辗转宠爱。
  也是做戏吗?他需要我做什么呢?
  心理年龄三十六岁的爱情初学者,还未开始享受甜蜜,已经尝到丝丝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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