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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生活--品位--养壶

养壶
  余毛毛

    这把壶是随酒销售的赠品,很粗糙。酒桌上那些成功人士们都不要,我便将它带回了家。
  带它回家,不是偶然,因为我刚听到一种“养壶”的说法。壶可以养,这倒是很新鲜。可怎么养呢?这倒让我犯了难,最后只能独创绝技。第一步,将它放到锅里煮。煮了一小时,捞出来后,果然就觉得它柔和了许多,没了那种生涩和干燥的感觉。第二步,抓了一大把茶叶扔进去,用开水灌满,泡了一夜。第二天倒掉,洗净,再闻闻,隐隐觉得它有了一点茶香。第三步就漫长了,因为它有两个明显的缺陷:一是壶壁上有许多小疙瘩,二是壶盖与壶口的吻合非常糟糕,旋转起来,发出十分难听的声音。但既然是养壶,就应该把它从不完美养成完美,这才叫本事。
  从此我开始日日养它。也没什么好办法,就是得空时就把它捧在手里,机械而单调地重复着两种动作——抚摸和旋转。抚摸时的感觉并不好,就像年少时抚摸自己脸上的青春痘,满身心的苦恼。有时想一发狠,就像年少时那样,把它抠掉算了。可这时耳边就想起当年女朋友的警告:“别抠它,会留疤,难看死了。”听说她现在开奔驰了,可我还在挤公交。养这把壶居然勾起苦涩回忆,这倒始料未及。那好,我就不抠它,慢慢地把它们抚平吧。
  旋转时,就有点虐待自己了。我说过壶盖与壶口的吻合很不好,一旋转,那声音有时是尖叫,有时是闷哼,有时是拖泥带水的一连串杂音,气得我恨不得砸了这壶。可是,养壶嘛,就该有耐心是吧。
  约一年半时间吧,它变得很光滑;旋转壶盖时,竟然能发出像某种古老乐器那样神秘而悦耳的声音;捧在手里端详,大气而朴实,散发着一种内敛沉静的咖啡色光芒。不是由它泡的茶,我喝着还真是不舒心,因为少了那种特殊的芬芳和醇厚。
  我可没把它当宠物看,而当是一个相知相交多年的好朋友。读书时遇到了困惑,喝口茶,往往能茅塞顿开;写作时遇到了障碍,喝口茶,往往能灵感喷涌;胡思乱想时,喝口茶,往往能安宁舒畅。
    人生就是这样一个奇怪的过程,我们追求得越凶猛,失去得却越多。好在这个奇怪的过程里往往有一些温馨的小逆流,比如这把壶,就能抚慰我这颗迷惘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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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生活--生活之友--1.6公里范围内你有几个朋友

1.6公里范围内你有几个朋友
  孙道荣

    美国一项最新研究显示,快乐是一种可以传播的情绪。住在离你1.6公里范围内的朋友,他的快乐情绪有25%的可能性传递给你。
    你可以试一下:以自己的家为圆心,以1.6公里为半径,画个圈,看看在这个范围内,你有几个朋友。一个,两个,若干个,还是很可惜,一个也没有?
  1.6公里,这确实是一个不远不近、充满了诱惑的距离。
  吃过晚饭,一家人出门散步。忽然一抬头,看见了那幢熟悉的居民楼的三层,亮着橘黄的灯光,这不是朋友的家吗?灯亮着,说明有人在家,也不用打招呼,直接上楼去敲门。果然一家人都在家。孩子看见了孩子,勾肩搭背进了自己的房间;女人也一把拉过女人,去卧室看她刚刚买回的一条裙子;两个老爷们儿相视一笑,沏壶茶,聊聊工作,谈谈孩子,任何一个话题,都像茶一样,散发着醇香。过了一会儿,女人们出来了,孩子们也出来了,两个家庭聚在客厅里,不知谁的一句话,将大家都逗得笑翻了。一个开心的夜晚,像窗外的月亮一样,越爬越高。
  住得近,走几步路就到了,所以,在众多的朋友中,你们也似乎走得更近些。偶尔朋友夫妻两人都有事,会将孩子送到你家里,你们夫妻俩就充当临时父母;谁的妻子出门了,男人就会不客气地领着孩子到另一家去;哪家做了好吃的,一个电话,两个家庭就聚在了一起;生活中遇到什么憋屈的事,和他喝一盅,说说委屈和烦闷;有什么开心的事,第一个想到的,也是告诉他们。一个人,朋友未必要多,但在1.6公里范围内,你一定需要这样一位或者几位朋友。
  他就在身边,生活在离你不远的地方。因为有了他,即使是流浪他乡,你也不会感觉到孤单;他可以随时给你帮助,让你感到安全和温馨;他能够认真而耐心地倾听你的诉说,分担你的忧愁;更重要的是,他是可以和你共享快乐的人,他感受着你的快乐,也总是把他的快乐毫无保留地传染给你。
  1.6公里范围,很小,也很大。在这个圈子里,有的人只是邻居、同事,或者熟人,而大多数人,只是碰巧住在附近的陌生人。而住在这个范围里的朋友,他像一盏灯,亮在你附近,照亮你,温暖你。换句话说,在1.6公里范围内,你至少得有一位朋友,如果你不是太失败的话。
  当然,朋友不一定要厮守在一起,有的朋友,远隔天涯,却心心相印;有的朋友,多年不见,友情依旧。我之所以想请你看看1.6公里范围内,有否朋友,是想提醒你,人群之中,到处都有充满友谊、爱心和快乐的人。
  因此,如果你身边暂时还没有朋友,为什么不立即行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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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生活--经营之道--尿布和啤酒

尿布与啤酒
  遗  失

    一家著名的大型超市—美国沃尔玛曾经信作过一个让人迷惑不解的决定--顾客们发现,在货架上尿布和啤酒竟然摆在一起,这在所有的超市里都是不曾有过的摆法。但是这个完全不合常理的奇怪举措却没有影响两种商品的销售,相反,尿布和啤酒的销量双双增加了。这不是一个笑话,而是发生在美国沃尔玛连锁超市的真是事件,并且至今为众多商家所津津乐道。
    原来美国的太太经常会嘱咐她们的丈夫,下班后要去超市为孩子买尿布,而丈夫们购物总是行色匆匆,不可能仔仔细细地在商场里逛上一圈。如果尿布同啤酒放在一块,男士们在买尿布以后,就可以顺手带回自己爱喝的啤酒了。有了这样的购物经历,他们就很乐意光临沃尔玛。
    沃尔玛超市是在花大力气对一年多的原始交易数据进行了详细分析后,才发现了这对神奇的组合。商战,关键在于出奇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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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生活--心理人生--完美无缺

完美无缺
  [澳]理杰德·格里夫
    她花了很多钱来装修房子,她理所当然期望一切都完美无缺。现在,她的眼睛一刻也离不开窗户框上的那个小坑。她自言自语地说道:“也许那个工人应该回来给我免费重新安装一个新窗户,你以为如何?”
  她认为那个装修工人挣了一大笔钱,一提到这笔钱,她的脸都没有血色了。付出了这样的价钱,也许一切都应该是完美无缺的。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对她说这话,那只不过是掉了一小块木头而已,整个装修看起来效果还不错。也许,她应该放那装修工人一马,更确切的说,她也许应该放自己一马,不要让这一小块木头把装修房子带来的快乐都蚕食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完美无缺突然城里我们对任何人、任何事情最基本的期望值。如果什么事情不是完美无缺的,我们立即会产生一种愤慨,好像别人做了什么对不起我们的事。
    为什么会这样呢?对我们几代之前的人来说,生活完美无缺几乎是不可想象的,生活中不完美却是随处可见的。大量的儿童还未成年就被疾病夺去生命,机器时动时停,不能正常运转,每天忙于糊口是大部分人的日常生活。那时候谈论生活的完美无缺可能只会得到旁人冷冷的笑声。现在这种完美无缺的观念好像更现实了,可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生活越来越好了,我们却常常因其不完美而愤慨不已。
    在当地的退伍军人俱乐部里,现在有了一种专门用来炸薯条的机器,可以设定温度。因此顾客认为没有理由再给他们提供那种过去常见的两头炸黑了一点的薯条,每根薯条都应该是完美无缺的。许多事情也是如此,现代的汽车一般第一次都能发动起来,不会出什么故障;普通的家庭也不会因为疾病而失去一两个孩子;市政府通常都会修理维护人行道。但是,当我们的人行道上摔了一跤后,马上就愤慨地找离我们最近的律师来起诉。生活中炸黑的薯条越来越少,可是没想到它们引起的麻烦却越来越大。
    我们期待完美无缺,任何不完美的东西都让我们愤慨。因此,人们常常抱怨说他们的父母不是完美无缺的--父亲是个酒鬼,母亲神经有点不正常,可是人们却从不提及这一切原本是生活的一部分。自己的父母性格上有缺陷,并不意味着你受了多大的委屈,这只不过再此证实了你也不过是个凡人而已。
    然而,我们却迫切地寻找着受害者的身份,在完美无缺的理念的推波助澜下,迫不及待地希望自己也成为受害者。更糟糕的是,这种完美无缺的理念形成了一个丝毫不肯原谅的社会。那所学校的老师,一不小心,在课堂上说了句粗话,立即就被开除了。
    当然,我们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这是一件好事。我们可以把这解释为追求卓越,而不是试图完美无缺。
    板球给了我们一个最好的启示。一位历史学家认为,他发现了澳洲最伟大的板球手布莱德曼没有记录在案的4此跑垒,如果把它计算上的话,就可以把他平均每次每场的跑垒纪录提高到100次,而不是那著名的令人遗憾的99.94次。
    我个人以为还是找不到这种纪录为好,我喜欢那神秘的99.94次,,不论是什么原因,就是没有达到完美的100次。这事实上是在向世人说明,虽然布莱德曼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板球运动员,但同时也是一位凡人。这件事情在提醒我们,就算是最好的选手,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这能激励我们不断地去追求卓越,但同时也暗示着完美无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布莱德曼莫名其妙失踪的4次跑垒,让我想起了土耳其地毯上特意用手工留下的小小疵点,这也是在向上帝说明,我们人类知道自己不是战无不胜的,我们从来都不宣称自己是完美无缺的。
    也许我可以让我的朋友相信,她那窗户框上的小坑也有着同样神圣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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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生活--心理人生--看人

看人
  蔡  澜

    人活到老了,就学会看人。
    看人是一种本事,是累积下来的经验,错不了的。
    古人说:人不可貌相。我却说:人绝对可以貌相,我是一个绝对以貌取人的人。
    相貌也不单是外表,是配合了眼神和谈吐,以及许多小动作而成。这一来,看人更加准确。
    獐头鼠目的人,好不到哪里去,和你谈话时偷偷瞄你一眼,心里不知打什么坏主意,这些人要避开,愈远愈好。
    大老板身边有一群人,嬉皮笑脸地拍马屁,这些人的知识不会高到哪里去。虽然说要保得住饭碗,也不必做到这种地步,能当得上老板的人,还不都是聪明人?他们心中有数,对这群来讨好自己的,虽不讨厌,但是心中不信任,是必然的事。
    说教式地把一件不愉快的事重复又重复,是生活刻板的人,做人消极的人,这种人尽量少和他们交谈,要不然你的精力会被他们吸光。
    看女人,美丑不是最关键的。
    我遇到很多美女,和她们谈上一个小时,即刻知道她们的妈妈喜欢些什么、用什么化妆品、爱驾什么车。她们的一生,好像都浓缩在这短短的一小时内,再聊下去,也没有什么话题。当然,在某种情形之下,你不需要很多话题。
    丑人多作怪是不可以原谅的。几乎所有的三八婆都是这一个典型。和她们为伍,自己总会变成一个,一字曰八,总之总之,碰不得也。
    愁眉深锁的女人,说什么也讨不到她们的欢心,不管多美,也极为危险,这些人多数有自杀倾向,最怕是有这个念头时,拉你一块走。这种女人送给我,我也不要。现实生活中也会遇到的,像林黛玉和乐蒂等人,都是遗传基因使她们不快乐。
    大笑姑婆很好,她们少了一根筋,忧愁一下子忘记,很可爱的。不过多数是二奶命,二奶又有什么不好?她们大笑一番,愉快地接受了。
    爱吃东西的人,多数不是什么坏人。他们拼命追求美食,没有时间去害人。大笑姑婆兼馋嘴,是完美的结合,这种女人多多益善。
    样子普通,但有股灵气的女人,最值得爱。什么叫有灵气?看她们的眼睛就知道,你一说话,她们的口还没有张开之前,眼睛已动,眼睛告诉你她们赞不赞成。即使她们不同意你的看法,也不会和你争辩,因为,她们知道,世界上要有各种意见,才有趣。
    我们以前选新人,六七十年代中一部片就是上千个,有谁能当上女主角,全靠她们的一双眼睛,有的长得很美,但双眼呆滞,没有焦点,这种女人怎么教,都教不会演一个小角色。
    自命不凡,高姿态出现的女强人最令人讨厌——她当身边的人都是白痴,只有自己一个才是最精的。这种女人不管美丑,多数男人都不会去碰她们。从她们脸上可以看出荷尔蒙的失调。
    “我还很年轻,要怎么样才学会看人?”小朋友常这么问我。要学会看人,先学会看自己。本人一定要保存一份天真。像婴儿一样,瞪着眼睛看人,最直接了。沉默最好,学习过程之中,牢牢记住就是,不要发表任何意见,否则即刻露出自己无知的马脚。
    注视对方的眼睛,当他们避开你的视线时,毛病就看得出来了。
    也不是绝对地不出声。将学到的和一位你信得过的长辈商讨,问他们自己的看法对与不对。长辈的说法你不一定赞同,可以追问,但不能反驳,否则人家嫌你烦,就不教你。
    慢慢地,你就学会看人了,之中你一定会受到种种的创伤,当成交学费,不必自怨自艾。
    两边腮骨突出来的,所谓的反腮,是危险的人,把你吃光了骨头也不吐出来。以前我不相信,后来看得多,综合起来,发现比例上坏的实在占多。说话时只见口中下面的一排牙齿,这种人也多数不可靠。一眼看上去像一个猪头,这种人不一定坏,但大有可能是愚蠢的、怕事的、不负责任的。从不见笑容,眼睛像兀鹰一样的,阴险得很,德国的希特勒,就是例子。
    什么时候学会看人,年纪大了自然懂得。当你毕业时,照照镜子,看到一只老狐狸。
    我就是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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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人生--青年一代--你不需要努力去做别人

你不需要努力去做别人
  谢  伟

  如果有这样一份工作,你愿不愿意做呢:这是一份志愿工作,工作对社会帮助很大。而且这份工作需要经常性地各地出差和户外工作,也有一些危险性。由于工作性质特别,工作内容不能让女友知道。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这份工作永远只有一件小号制服,还不让换。
  
  现在你可以先把自己的回答勾选出来:非常愿意、比较愿意、无所谓、不太愿意、绝不愿意,然后继续往下读。
  
  首先来一起分析一个学生的求职经历:
  
  前不久刘帅参加了一个特别的人才遴选,其中一个环节是“无领导小组讨论”。8~10人一个小组,对一个比较有争议的问题自由讨论,最后达成一致,并选派一名发言人汇报小组观点。因为不事先指定主持人,所以被称为“无领导”。在讨论过程中,外圈会有3~4名专家进行观察评分。这种评估方式可以很好地分析一个人的人际互动风格与能力。
  
  刘帅最后被淘汰了,虽然他的智能素质、坚持性等品质都非常好,但他的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只得了60分(满分100)。这是一个遴选具有优秀导演潜质学生的项目,而作为一个优秀导演其组织协调与领导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面对自己的评估结果,刘帅给评估专家提出这样的反馈:“在无领导讨论中我知道自己表现不出色,讨论的领域是我不熟悉的,所以我一直不敢妄下判断,也一直没有什么很强的证据支撑自己的观点。而且我觉得倾听和思考更重要,从别人的观点中可以找到自己不足的地方,加以补充和完善。所以,我更多地在倾听和思考。而且,说实话,很多次我想开口都被一阵一阵高于我的声音给压下去了……还想请教一下,我应该怎么在倾听和发表意见中寻求一个平衡?”
  
  那么,你如何给刘帅建议呢?是让他做真实的自己,还是做一个可以取得高分但并不真实的自己呢?
  
  沿着这样的问题再深入一下:你是要去寻找一个适合的工作领域,还是随时改变自己以适应工作环境?──人是否具有进行无限改变的潜力呢?
  
  心理学测评学家喜欢用一个比喻:你如果要教一个猴子上树只要踢一脚即可,而你要教一只大象上树则需要从小开始,并不断从潜意识让它相信自己会上树,就像让闪电狗以为自己可以霹雳吼一样,然后天天练习,最后一辈子也许就学会一个蹩脚的上树技巧。
  
  对于刘帅,我觉得显然的答案就是:一个人不需要努力去做“别人”,所以并不存在那个“平衡”点。
  
  也许自以为明眸善睐的人会指点刘帅:你一定要主动表现自己,争取多发言,积极一点。也许如此一来他可能得了高分,但也许他将开始进入一个生涯的无间道──只有通过不断的说服,才能忍受环境要求与天性的不统一性。
  
  有一个调查表明,求职者普遍有“被歧视感”。其实正是因为求职者一方面对自己“适应环境”的潜力高估了,另一方面对环境的了解自以为是了。
  
  关于篇头那个职业,不知你的选项是什么,也不知你如何做出这个选择的。你到底喜欢或者不喜欢这个职业里的什么?这与“真正的自己”是否一致?现在,如果我告诉你这个职业就是“超人”,你有什么感觉?你还会保持原有的选择吗?如果你要改变选项,这说明你对自己,或者对这个职业认识不足,你陷入了信息不对称并“自以为是”的迷雾里。
  
  因此,我们需要对自己有一个清楚的分析与定位,否则时刻以社会热点为自己的指南针,并相信自己可以被改造成所有可能人才,最后的结局也许是老了才感慨自己“入错行”。
  
  但是,对自己的了解绝对不是坐在那里就可以搞定的。
  
  如同刘帅,也许他以往的自信足以让他相信:自己如果有机会一定会发挥足够的组织协调与领导能力。因此,自我了解需要在实践中进行。
  
  有个学生如此践行:
  
  带着父母对未来热点的预估,和对未来金领的梦想,黄琳考上了一个名校的电子系。上了几个月的课后,她感觉自己如果沿着这样的专业路径走下来,未来不堪“瞻望”。幸运的是,黄琳没有自信到以为“什么兴趣都可以培养”,当然她也没有失望到无所作为。相反,她开始忙碌地旁听其他院系的课程。最后她锁定了心理学。未来的三年多时间,她俨然成了心理学专业的学生,当然她持续保证自己的电子专业及格。到了大四,她已经拿到心理学许多学分,并且认识了一些老师,甚至参与了一个老师的研究课题。自然,她顺利地考上了心理学专业的研究生。
  
  带着这种探索的喜悦,黄琳继续探索,三年研究生期间,她努力研读国外文献、争取发表英文论文、努力参加心理学国际性会议──这种目标感与执著,使她得到许多机会。
  
  研究生毕业,她自信而平和地申请出国读书,而且只投出一份申请。没有意外地,她得到全额奖学金。你能否接着预测一个黄琳的未来?其实没有人知道她的未来,但无论如何,相信她会走自己喜欢的路。
  
  曾经有位著名的导演说:天道有时惩勤──你辛辛苦苦往上爬一架梯子,然而多年以后等你爬到顶端,才发现原来梯子搭错了墙。如果你还是一个学生,那么你也许现在就需要多一些实践,在实践中进一步了解自己,了解自己喜欢的环境是什么。
  
  理论上讲,有的人喜欢与人打交道,有的人喜欢与物打交道,有的人喜欢数据,有的人喜欢谈观念;有些人需要机会垂青,有些人则特别善于创造机会……但无论如何,发现这种“型”是需要在实践中进行的。
  
  如果你已经在职场混迹多年,但却持续郁闷,也许你需要业余时间给自己一些投资──投资一些机会去实验、实践自己“真正的自己”。要知道,生命的长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生命的质量。而只有做你真正感兴趣的事,才能使生命更值得回忆。“超人”也许永远不是你理解的样子,只有你做做看才知道,并知晓其与“真正的自己”匹配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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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人生--两代之间--失败的厚礼

失败的厚礼
  游乾桂

  气象局预告会有强烈台风来袭,主办单位并未因而停办活动,我依约在风雨中去了新竹演讲,两小时很快结束,趁着风势仍未转强,我急于赶回家,一位听众拦住了我的去路,约我解心。看他忧心仲忡的模样,不忍拒绝,便点头同意了。于是他引着我踏入一间布置优雅,很有人文风采的咖啡厅,选了一处面依公园、绿意浓艳的雅座。
  他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的,终于鼓起勇气把压抑、隐藏了20年的噩梦,一溜烟滑了出来。
  “不知道女儿是否依然怨我?”这话没头没尾的,我不明就理,于是他娓娓道来。
  眼前的这位老先生是一位退休的高中教员,在学校以严格著称,是公认的名师、升学班的代表人物、家长信任的对象,堪称红人。即使孩子被打被骂都无所谓,最重要是可以考上好学校。
  他对学生的要求很高,对自己的女儿不在话下,要求便更高了。女儿在校表现不错,据说有念医学院的实力,父亲对她寄望极深,明的、暗的指示,非考上医学院不可,女儿的压力全写在脸上,联考前一个月,常常无故生病、腹痛、头昏,以至于马失前蹄,不仅没有考上医学院,连普通大学也没摸着边,考上了一所学费昂贵的私立大学。
  眼前的这位老先生当时完全无法接受,破口大骂,翻天覆地闹了好几回,女儿成天以泪洗面,仿佛天塌下来似的,他终于隐忍不住心中的沮丧,脱口而出:“考那么烂,不会去跳楼呀。”语毕,重重地踢了大门一脚,扬长而去。
  女儿因而失踪了7天,他焦虑地四处打探,请求协寻,终于在一问废弃的老屋找着了满身污泥的女儿。从此之后,父女4年不讲话,这个结在女儿大学毕业,通过留学托福考试才解开。
  “我不知道她还恨不恨我。”
  “你觉得呢?”
  “应该心结已解了,她都结婚生子了,也很孝顺;只是我的结未解,不舒坦呀。还好没跳下,否则我的罪就洗不清了。”
  “真的没跳,那就放下吧,往前看,才能够用爱释怀。”
  我拍拍他的肩,他似有所懂,点头感恩,在风中离开咖啡雅座,迷蒙的身影隐没在水花溅起的白雾之中。
  风中的耽搁,让我回程遇上了暴雨,但却因而解开一位老者长年的心结,也算功德一件,于我也有所悟。
  失败未必一无是处!
  我的一位任职小学的友人告诉我一句语重心长的话:“一张考卷,决定不了人生,但我们却选择被它决定。”
  好有哲理的省思!人生长长,一帆风顺本是骗局,我们竟然深信不疑,风雨不断理应才是常态,可是华人的基因底层却隐约伏着“怕失败”的特性,以为天会因而塌下来似的,即使大考真的没考好,也只是那一次没考好,并不代表人生就因而不顺了,这点多数人是分不清的。
  西方哲人的眼中,失败是有意趣的,它送来了两份厚礼,一是经验,二是阅历。两者正是构成智慧的重要条件。
  平顺是送下来人生大礼的,太过乎顺,也许连创思都不见了,哪能举一反三?至少我所见过许多才华洋溢的人,童年时期几乎都是困苦艰难的,仿佛“吃得苦中苦,才能成就人上人”的预言。
  失败是机会,可以因而了解自己的足与不足,这点至关重要;在我看来,人生至少有两部大书非读不可,一本是自己,一本是自然,能够透过失败了解自己的兴趣与性向的人,反而因祸得福瞄。
  我便是一例,当年大学联考,志在医学院,但阴错阳差进了心理系,只因志愿填错了,医学院牙医系未有录取,转而进到理学院攻读心理,人生大转折,却因而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医学院我不爱,即使录取,毕业了,开一间诊所,大约也不会太快乐,赚得了钱,但未必赚到生活美学;心理系我喜欢,读来起劲,花了心力,成就一家之言,更重要的是,我因而添了助人的利器,四处依它施法。
  医学院是好路,但心理系才是对路,好路未必好,对路有活路。
  失败不好吗?每一次失败都使我更接近成功。成功者都是如此的,不停地失败,不断的反省,一再地进化,反刍成智慧,怪不得有人相信,成功是一连串失败的轨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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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人物--两代之间--你是我们的孩子

你是我们的孩子
  叶  子

    一
  外婆去世后,外公病了。他的精神时好时坏,总黏住妈妈一个人。  
  快放暑假时,妈妈很焦虑。公司安排她去北京学习,她丢不下外公。我早就对她有意见,觉得是她惯坏了外公。  
  爸爸常年出差,妈妈独自包揽外公的大小事务。一年时间,我就在她的头发里发现好多根白发。我劝她放开手,她忍不住落泪:“你外公现在就是个孩子,他需要我。”  
  我告诉妈妈,外公把自己封闭在只有他和女儿的世界里。虽然他感觉安全,但对他的恢复并无益处。“他需要,面对现实,积极地做康复运动。他应该知道还有其他人关系他,只有承受外面的世界,他才不会孤单。”我抱住妈妈说,“我清楚外公现在是个需要呵护的孩子,可他不是你一个人的孩子。妈妈,我一样爱他,给我机会吧。”  
  我推开外公去机场送妈妈。妈妈强忍眼泪,反复交代外公的衣食住行。我很轻松地小让她放心。外公起初有些懵懂,看见妈妈慢慢走远,并朝他挥手才醒悟。他大声叫喊妈妈的乳名,想转动轮椅追过去。妈妈控制不住,救助地望着我。“走吧,我会好好照顾好他的。”我锁住轮椅。
  “坏蛋,坏蛋。”外公终于明白是我分开他们父女,拼命地扑打我。  
  众人围拢过来,纷纷向我们投来关切的目光。我蹲在外公膝前,对大家说:“我外公以前是教授,会唱歌剧,喜欢养花,今年暑假他要和我一起生活。”  
  外公敲打我的手突然失去力度,怔怔地看着我,听我说话。瞬间,我心里透出亮光,他缠妈妈一年,从不肯让我接近他。我一直以为他糊涂了,原来他的意识还是清醒的。  
  我请了男护工,晚上帮外公洗澡。他干干净净地出来时,我递给他一副拐杖。  
  “我的轮椅呢?”他急了。我说在家里必须住拐杖,因为他还有行走能力。外公一听猛地推开护工,故意倒在地上。  
  我送走护工,去卧室抱毯子。外公还躺在地板上,不停歇地喊着妈妈的乳名,骂着我。我看他双腿伸展,蹬动很有力气。“你如果不愿意住拐杖,今晚就在地板上睡觉。”我放下毯子,坐在 沙发上看电视。  
  正在这时,电话响了,是妈妈。外公一听我叫妈妈,更加来劲:“法西斯,坏蛋。还我轮椅,还我轮椅。”妈妈听见外公的喊叫,一个劲儿地追问缘由。  
  我故意提高声音:“外公以前总说要做百岁老人,可离他的目标还有30年。妈,你愿意外公就这样颓废下去?”  
  妈低声央求,说外公如今只是一碗热饭的要求,别折腾他。我偷眼看外公,他逐渐安静下来,他偷听我和妈妈的电话,不由得鼻子一酸。  
  “妈,外公一直是我心里的英雄,我不会让我的英雄倒下去。外婆不在了,还有你,还有我。我知道外公很想去给外婆上坟,但外婆肯定不愿看见一个萎靡不振的糟老头子。我们要帮助外公康复,难道你对自己的爸爸没有信心?”  
  这时我看见外公,悄悄地用双手支地,试图起来。可他在轮椅上坐的时间太久,力气一下子恢复不了,又趴在地上。
  

    二
   一星期后。  
  我关掉空调,打开所有的窗户。我要外公在客厅练习住拐杖走路。  
  “太热,太热。”他嚷嚷。我说就是让他出汗,总吹空调对身体不好。黄昏的风吹动阳台的风铃,叮叮咚咚地响。  
  外公盯着我,看了好半天。我面无表情,择芹菜。“我不吃饺子,可不可以不走路?”他用商量的口气试探地问我。我摇头,在摇头。  
  “摔倒了怎么办?”他转移话题。“你如果自己起不来。我可以扶你。”“摔死了呢?”他气鼓鼓地继续问。  
  我起身去厨房和面,对他说:”你要是不怕外婆骂你没出息,你就可以不珍惜自己。”身后,传来外公故意拿拐杖敲击地板的巨响。我回头一笑,“没关系,咱家是一楼,再用点力气,等会多吃几个饺子。”  
  透过虚掩的厨房门,我偷偷地看客厅里的外公。  
  只见外公坐在轮椅里发一阵子呆,一只手住着拐杖,一只手按住轮椅,试图站起来。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生怕他摔跤。外公把脚稳稳地放好,晃晃拐杖,确实没问题后,离开了轮椅。
  他艰难地向前伸出一只脚,站定,另一只脚在地上拖过去。一步,两步,竟朝着厨房走来。  
  外公靠住墙壁,用拐杖推开门,“饺子皮别太硬,不好消化。”我忍住笑,低头搅拌着。他用拐杖咚咚地敲门:“跟你说话呢!”  
  我故意猛地抬头,大叫:“外公,你会走路了!”他仰起脸,得意洋洋。“外公,别累着、。”我讨好地说。“看不起我,不搭理你。”他说着扭转方向一点点挪向阳台。我不由得在身后抱住他:“外公,一切都会好的。你记住,你是彩彩的英雄。”  
  每天下午,我都要陪外公在家联系走路。他走得很吃力,又没开空调,一会儿工夫就大汗淋漓。等护工上门给外公洗澡,他就喋喋不休地讲述自己的进步。“我走了两个钟头,喝掉三杯水,这些天,我感觉浑身有劲了。”  
  护工也很高兴,帮他洗头洗澡,换上新衣服。我在客厅的角落搁置一块大镜子,让外公自己在镜子前大量。他一会儿夸自己气色好,一会儿说住着拐杖出去丢人。  
  我问絮絮叨叨的外公:“你还能想起很久以前的事吗?”他停顿半晌,:“我以前好像是教授,还喜欢养花。”我很高兴,外公的体力和精力都在逐渐恢复。  
  大清早,我推外公去花卉市场。他问:“彩彩,我喜欢什么花?”我说他自己都记不清楚,我当然更不知道。“不过我妈说我的名字是你起的,和花有关系。”  
  他不再说话,皱眉头苦思冥想。到了市场,我们挨着转,看得眼花缭乱。看见一盆韦陀,外公突然叫:“彩彩,我要买它。”我问他花名,他说不出来。卖花的人讲,这盆韦陀今晚就会开花。  
  夜夏的月色从窗外透进来,清凉迷人。客厅的桌上,枝叶翠绿的韦陀静静地闪着幽光。我和外公并排坐在沙发里,盯着花盆夜已近半。外公毫无倦意,不时拍拍我的手背,“彩彩,这情景好熟悉。我好像想起点什么 ,不过说不大清楚。”我清晰地感受到外公的困惑和激动,只是握住他的手,默默地等待着。
  终于,月色里,韦陀的花筒慢慢翘起,绛紫色的外衣徐徐打开,无数花瓣组成的大花就这样突然开放了。一瞬间洁白如雪花瓣和花蕊都在轻轻地颤动。  
  外公被震撼了,他双手颤抖身体摇晃,喜欢地大喊大叫:“彩彩,我想起来了,你出生从医院回家那天,晚上我抱你在阳台上看月亮,韦陀就是这样开花的。是的是的,彩彩,你知道外公为什么给你起这个名字吗?
  

    三
  
  我伸手,轻轻地抚摸着艳丽动人的花瓣。我当然知道在很久前,我亲爱的外公抱着刚刚出生的我看月亮,激动地朗诵唐诗宋词。然后,阳台上的韦陀就这样开花了。外公欣喜若狂,一会儿高高举起我,一会儿又亲吻我的脸。最后,给我起名叫彩彩。他说要我一生,都漂漂亮亮。  
  光阴荏苒。  
  我从襁褓中的婴孩蜕变成一朵美丽的花中间用了20年的时光。而数年如一日娇惯我疼惜我的外公,却经不住岁月的蹉跎,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他渐渐失去力量,丢失记忆,成为一个需要人照顾的孩子。
  从外公生病思维逐渐糊涂开始,我就一直在想如何帮助他,让他振作起来,帮他打通记忆的闸门。可妈妈不肯配合,总说外公是个孩子,只是一碗热饭的需求。  
  我不同意。因为我清楚我和他,有今生没来世,这辈子,我必须为他做该做的一切。有时,爱,就是这么残忍,铁了心肠,眼睁睁看着他,蹒跚学步。但只要他这样做了,他就能重新发现自己的世界有多么美好没有多少希望。  
  外公终于彻底清醒,他哭了。“彩彩,我清楚你外婆是真的离开了我。彩彩,我想她......”  
  我替他擦拭眼泪,告诉他,等他好起来就去给外婆上坟。三人同行,我,妈妈,还有我亲爱的外公。  
  “不要怪我逼你学走路,多吃饭,多喝水。外公,我想你在举起我,高高地,能摸到月亮。”外公破涕为笑,靠着我的肩膀幸福 地叹息。  
  “彩彩,每天能看见你漂漂亮亮地出门,平平安安地回家,外公很满足。”  
  幽静的月光下,韦陀的花冠慢慢闭合,花瓣一片片凋谢。  
  韦陀,就是昙花。  
  我和外公的手,终于紧紧扣住。我们都清楚了,人世间的爱,真的很短。但外公不在凄惘,“彩彩,花谢了还会再开。不过你要记得,有一天外公不在了,你要照顾好你妈妈。”  
  我拥抱外公,热泪顿时肆意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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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人生--婚姻家庭--离婚

离  婚
  [俄罗斯]米哈伊尔·扎多尔诺夫

    一辆用鲜花和彩带装饰的彩车停在了楼门前。从楼里最先走出来的是双方的父母,随后就是今天举行离婚典礼的这两位主角,后面跟着的是一大群盛装的亲戚朋友。车队浩浩荡荡地朝婚姻登记处开去。
    登记处已经有很多人在排队。他们不得不等上一阵子,不过没关系,他们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长时间了。这时,又有亲友陆陆续续地来献花、祝贺,大家都称赞他们是今天最漂亮的一对。
    他们终于被请进了登记大厅,一位穿着典雅的女士庄重客气地接待了他们。
    “从你们现在的表情我就可以看出,你们不是贸然地做出这个决定的,”女士说,“我完全相信你们的真诚。单元你们永远记住你们离婚的这一天!而且我也相信这一天会永远留住你们的记忆中!”
    他们两个人激动极了。三个月前她提出了离婚请求,她非常高兴地接受了,而且马上就告诉了自己的父母,她要让我老两口也高兴高兴。这是一件大喜事,他们决定庆祝依稀,所以第二天就给亲戚朋友们发了请帖。没有想到有那么多客人要参加,所以他们不得不一等再等,认真准备,挑选日子。
    “现在回答我的问题,”登记处的女士对她说,“你同意和你的丈夫离婚吗?”
    她略做思考,然后一脸幸福地说:“同意!”
    而他不愧是个男子汉,回答时没有半点犹豫。
    “那好,”女士对他说,“现在请您把您妻子手上的戒指退下来放在这个小银碟里。”
    但是那枚戒指却怎么也退不下来了。那枚戒指自从他们结婚时在这个登记大厅里他给她戴上后,他就一直戴着,从来没有摘下来过。日复一日地洗衣、做饭、打扫房间,她的手早已变了形,特别是关节部位。
    有一个客人开玩笑说,没什么了不起的,是太激动了,毕竟是一生中第一次摘戒指嘛,会学会的!
    她的戒指终于被摘下来,“当”的一声落到了小银碟里。随后他的戒指也落到了旁边。大厅里想起了热烈的掌声。那位女士郑重宣布他们的婚姻关系从此解除了。众人从大厅往外走的时候,乐队演奏起了门德尔松的《婚礼进行曲》。在隔壁的一个房间里,他们一起喝了香槟酒,摔了杯子,撕碎了两个人的照片,首先撕的就是那张结婚照。
    从登记处出来后,车队又在市内绕了一圈,他们想最后一次看一看他们从前一起散步的街道,瞧一瞧他们刚有房子时经常光顾的那几家商店,最后还在列宁山上好好欣赏了一番市容。
    “你今天真漂亮,”他说,“这件连衣裙太适合你了,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你会这么漂亮。”
    “我也从来没有想到过你会这么殷勤、体贴!”她笑了笑,用手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这个发型可是她昨天用了差不多三个小时的时间才做好的,为了保持发型,她昨天晚上是坐着睡觉的。
    他们回到家时,宴席已经准备好了。
    按照传统,证婚人先讲话:
    “的确,最近他们彼此非常冷漠。男主人除了他的工作,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在最近这三年里,他们一起只去了一次电影院。去了量词洗衣店,结果还被打劫了。从此后他们几乎再不一起出去了。男主人在家总是感觉很孤独,但是女主任总是忙来忙去做家务,在丈夫面前永远是披头散发,拉着一双破拖鞋,穿着一条旧裙子。为了不受刺激,男主任不再看自己的妻子。女主人在男主人的眼里好像变成了隐身人......”
    证婚人的发言很长,所以客人们喊的“甜啊”也格外响亮。(按照俄罗斯人的传统,婚礼上喊“苦啊”)
    在客人们友好热烈的掌声中,他和她握了握手。
    “你今天用的香水味道太好了!”他坐下后说,“从哪儿弄来的?”
    “我预定的。我三年前就涨工资了。”她边说边往他眼前的盘子里放了一点沙拉,“你尝尝,这道菜可是我自己发明的!”
    “好吃极了!”他赞扬道,“你以前可没做过......”
    “那不是没机会嘛,我一直在等有个什么特殊的日子再做。再来点吧。”
    “谢谢!谢谢!”他连忙道谢,“涨了很多吗?”
    “什么涨了很多?”
    “你的工资......”
    “根据学位涨的......”
    “你已经是博士了?”盘子从他手里掉了下去,在地板上摔了个粉碎。
    “没事,别捡了,一会我收拾。他拿个别的用吧。给你这个......”
    他们的谈话被他的父亲打断了。他父亲对他母亲说:“你终于不用每天都待在自己家了!你得经常来看看咱们的儿子了!”
    客人们兴奋地对他们也喊起了“甜啊”。这对老夫妻也握了握手,显然他们握的时间比自己的儿子儿媳妇握的时间长。
    “我真为你感到骄傲!”父亲的话刚落音,他就急忙对她说。
    “我也为你骄傲!听说你已经是一个部门的领导了,是真的吗?”
    “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很快就会让我再负责第二个部门了!”
    “你看,结婚前我就看出了你有能力,我总是说,你肯定有出息!”
    “现在我有一个建议,”他说,“我们一起干一杯。不管怎么说我们共同生活了十年......我们几乎从来没吵过架。我们都有很多收获......一句话,值得干一杯!是吧?”
    “当然了!”她欣然同意。
    “你喜欢喝什么?香槟还是红酒?我有点记不清了......”
    一杯香槟下肚后,他们的谈兴更浓了。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他问她。
    他们聊了起来。他谈了她的理想,他说了他的打算。结果他们发现,他们的想法惊人地相似,这让他们非常开心,于是他们又喝了一杯。
    “今天太令人难忘了!”她说,“我从来没像今天这么高兴过......”
    “我也是,”他说,“咱们去跳个舞吧?”
    客人们很晚才渐渐离去,都非常羡慕他们。临出门时,众人再次感谢在这里度过的美好时光,并祝愿他们夫妻在一起度过最后一个愉快的夜晚......
    “你满意吗?”客人们走后,家里只剩下他和她时,他站在堆得像小山似的餐具旁问她。
    “非常满意!这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一天!”她说完,踮起脚尖,在他的脸上友好地吻了一下。他顺势鼓起勇气抱住了她。
    “你怎么了?”她大惊失色,“你要干什么?”
    “你嫁给我吧!”他说。
    “我们彼此还不太了解嘛!”她企图挣脱他的怀抱。
    “不对!今天我了解你的一切,我非常高兴。我相信我们彼此真的很般配!”
    “但不管怎么说,在一天时间内就做出这么重要的决定还是太匆忙了。我们已经不是那个年龄了......还是好好考虑考虑吧。”
    “还考虑什么!我爱你,你也爱我。今天我从你的眼神里就看出来了。”他说着,又想吻她。
    “不,不行。别这样!”她终于挣脱了他的怀抱,不好意思地整理着已经完全散乱了的头发。
    “为什么?”
    “没结婚就这样不好!”说完,她又穿上那条旧裙子,去洗那堆攒了一天的锅碗瓢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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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人生--婚姻家庭--会说话的藏刀

会说话的藏刀
  丁立梅

  导游洛桑,是个迷人的康巴汉子,浓眉大眼,身材槐梧,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他是我们游香格里拉的地陪。一上车,他就给我们来了一个九十度的大鞠躬,浑身是笑:“欢迎大家来我们香格里拉做客!你看,天多蓝,云多白!我爱我的家乡!扎西德勒!”
  我们很快喜欢上这个年轻率真的康巴汉子。一路上,他一直滔滔不绝着,说当地的风土人情,讲茶马古道的故事,学藏獒叫,唱藏族小曲。他喉咙一展开,我们立即吓了一大跳,那声音简直是金属的,金光灿烂,亮闪闪一片。我们说,若是他去做歌星,保管走红,原生态嘛,现在都热衷这个。洛桑听了,很认真地回答:“不,我爱我的家乡,我就愿呆在这儿,哪也不去。”
  我们听不懂他唱的藏语,他就用汉语字正腔圆一句一句翻译,当翻译到一句:“草原上的姑娘卓玛”时,我们中有人笑:“洛桑呀,你有没有你的好姑娘?”
  洛桑哈哈乐了,眼睛瞪大,一本正经答:“有啊,我的好姑娘,是世上最漂亮的姑娘。”他告诉我们,他的好姑娘,也是个导游。他们带不同的旅游团,在同一片天空下转着,却难得相见。洛桑说这些时,嘴边一直飞着笑,表情柔和且安静,让人感动。我们于是都在想像他的卓玛,梳很多小辫子垂挂着,穿镶花边系绣花腰带的藏袍,有漆黑得如深潭的眸。问洛桑:“是这样吗?”洛桑频频点头:“是的是的。”
  停车吃饭,一眨眼不见了洛桑。出门,却发现他蹲在人家水池边,就着一块磨刀石,正专注地磨着他佩的藏刀。问他:“带藏刀干吗呢?”他解释:“这是藏人服饰中的一块,藏人着装,是要佩了藏刀,才算着好装了。这是流传下来的习俗,藏人最初是用它来防身和切肉吃的。”我们要他示范一下他的刀快不快。洛桑就找了一根铁钉,削了下去。铁钉当即被削断。
  即便是这样的锋利,洛桑一有空闲,还是取下他的藏刀磨。这让我们大大不解。洛桑轻轻插刀进鞘,说:“我这刀是有灵气的,我把我手上的温度,磨进刀里去,它就会说话。”我们知道他是开玩笑,都跟着一乐。
  车过一峡谷,洛桑看着窗外,突然变得很兴奋,洛桑问我们:“可以停一下车吗?就五分钟。”我们都伸头往窗外看去,就看到与我们相向的一辆旅游车,停在路边,一些游客散在路旁,正对着峡谷拍照。大家好像明白了什么,都一齐说:“我们也下去拍照吧。”洛桑一弯腰,冲我们感激地说:“谢谢大家了,扎西德勒!”
  洛桑是第一个跳下车的,他刚跳下车,我们就见到一个藏族姑娘,从那边车旁奔过来,黑黑的脸庞,胖乎乎的身材,穿着红底子碎花的藏袍,没系绣花腰带。这应该是洛桑的卓玛了,很一般的样子。我们一行人,都有些失望。
  接下来看到的,却让我们感动无言。洛桑和姑娘面对面站着,对着傻笑。后来,她取下她的藏刀,他取下他的藏刀,他们互相交换了藏刀,伸手按按对方的刀鞘,仿佛在看,那刀是不是在对方的刀鞘里安妥了。她理理他的衣领,他拍拍她的肩,然后回头,招呼各自的游客上车。
  车上,洛桑说:“那是我的姑娘。”我们点头:“知道。”洛桑就笑了,问:“我的姑娘漂亮吧?”我们说:“是,漂亮极了。”洛桑听了,非常高兴。他告诉我们,两人长期在外带团,见面少,他们就想了这个法子,每次遇到,就交换一下藏刀,因为对方的温度,会留在刀上。
  想来,她在一有空时,也一定取出藏刀,不停地磨啊磨。她把她的情和暖,也磨进刀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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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人生--婚姻家庭--爱情是什么

爱情是什么
  郦  波

  你肯定用杯子喝过水,但你有没有注意过杯子和水之间的故事呢?
  有这么一只寂寞的空杯子,它非常渴望水的到来。他向爱神许了一个愿,说只要水能来到他的身边,他的怀里,哪怕最终死去,它也心甘情愿。  
  他许的愿很灵验,爱情如期而至,一杯滚烫的热水倒进了这个空杯子里。水很热,杯子感到自己快被融化了,杯子开心极了,他心里想,感谢上苍,这就是传说中伟大的爱情吧。过了一会儿,水变温了,杯子感觉很舒服,杯子想,这就是生活的温暖感觉吧。又过了一会儿,水变凉了,杯子害怕了,怕什么他也不知道,他只是心里充满了疑惑,爱情怎么会是这样的呢?又过了一段时间,水凉透了,杯子绝望了,虽然他说不出来,可是他在心里呐喊:“我再也不能忍受这样的生活,毫无生气,毫无温暖,这简直就是人间的地狱。如果再这样过下去,我宁愿去死!”
  冰凉的水压在杯子的心里,让他感觉自己像一个行尸走肉。于是他奋力地晃动,想要摆脱这样的生活。他解脱了,在从桌子边摔到地上的1.13秒的时间里,水终于离开了杯子,杯子好开心。然后他掉在了地上,碎了,死了。  
  临死前,他突然看见,他身体的每一个碎片上都有水的痕迹,这时他才知道,他是爱水的,他永远也抹不去水在他心底的印迹。杯子哭了,一滴泪和水溶在了一起……  
  这叫什么?我以为,这就叫做爱情!当然,这更像男人的爱情。  
  那么女人的爱情又是什么样的呢?  
  一堆火爱上了墙角的一根木头,她内心洋溢着爱的冲动,却羞红了脸,难以诉说。她只是深情地望着木头,满是热情的目光忽闪忽闪地跳动。在火的热恋的目光下,木头释然地说:“我知道你爱我,来,抱我吧!”  
  于是,火拥抱了木头,可木头因此却消失了。
  火,哭了,泪水潸然而下,于是,火,熄了。  
  木火成“焚”,爱欲为何?为什么所有真心的付出只能换来伤心的回报?这大概是女人在爱情中最常有的困惑了!  
  当然,你可能不同意我对爱情的这种解读。但就像古希腊的哲人说的那样:“你终究会遇上他们的,一个叫做爱情,另一个叫做死亡!”  
  幸好,我们都还没遇见那个叫死亡的家伙,否则也不会在此刻畅想爱情了。但你是不是已经遇见过那个叫爱情的家伙了?如果你遇见过,你一定知道,那是生命里最奇妙的东西!有一种说法是说上帝把人一劈两半,扔到人群里,就是让你去寻找你的另一半的。关键是,你找到了吗?是不是找到过,又丢失了呢?如果是,我以为那也不必悲哀,因为爱情就是这样,如“一树一树的花开”,却也有花败的时候;如“燕在梁间的呢喃”,却也有劳燕分飞的时候;如“人间的四月天”,却也有“人间四月芳菲尽”的时候。关键是虽不能天长地久,但却曾深情拥有,那样的爱就如漫漫长夜里的一点星光,从宇宙的深处,从时间之河的深处,跨越了千万光年的距离,终将会浮现在我们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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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人生--人生之旅--匠气

匠气
  何永康

  不知你在阅读时有没有这样的情形,当读到某一个字、某一个词、某一句话时,会突然有所触动,会脸红、气紧、分神,会把书报丢在一边发一阵愣。譬如小偷读到“贼”,偷情者读到“奸”,腐败者读到“贿”。而我最怕读到一个“匠”字,哪怕是“匠心独运”、“文艺巨匠”的褒义词。因为我曾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做过多种匠人,少时失学,当过砖瓦匠,玩了几天泥巴,提过几天瓦桶;学过几天篾匠,主要是编篾扇卖,据说是出口非洲——那里太热;插队时在农业基建队干了一年多,主要是打石头修水渠,算是石匠吧;后来到县农机厂当了一年多锻工——其实就是打铁匠;再后来当教师——教书匠;再再后来做文字编辑——编稿匠……哈哈,可谓一身匠气,两手茧巴。
  当然,我上面说的“匠”,是我自己解嘲,并未有人喊过,真正被人直呼过的是“画匠”。我当年插队当农民的地方,对画画的人,不称画家、画师,而称画匠;不说画画,而说画图。下乡之前我学过几天中国画,还小有名气,就常被请去画几笔,如公社办墙报画个刊头,配合宣传在外墙画几幅宣传画。更多的是被贫下中农请去画嫁妆,哪家打发女儿,木匠做好了柜子、箱子、桌椅,要在上面画点喜庆吉祥的图画,再上油漆。这时,就有人来请我——何画匠。画的内容不外乎年年有鱼(余)、花开富贵、多子多福之类。
  记得第一次,是相邻公社的一个生产队长亲自来请的,请得慎重,我也得慎重对待,一是因为队长大小也是个官;二是第一炮一定要打响,便做了充分的准备,画笔、颜调、色盘,还带了一些参考的美术资料,譬如芥子园画谱。一路上还不断地打腹稿。
  到队长家一看,没几样东西,掂量半天即可画完,因为我学的是短平快的画法——写意。打完幺台——当地的习俗,客人来了,不论啥时候,哪怕马上就该吃饭了,也要先打幺台,不外乎一碗煎蛋面或几个醪糟鸡蛋,开始干活,在四方桌面上画两条活蹦乱跳的红鲤鱼。在柜子的立面画几只长脚丹顶的仙鹤,在箱子盖上画登枝闹梅的喜鹊,在床头的靠板上画几朵盛开的牡丹……画得意气洋洋,旁若无人,挥洒自如,且是流水作业,不到半天就全部完成。洗了手,收拾好行头就要告辞。队长把我拉住,硬塞给我五毛钱,还要留我吃夜饭。钱,我坚决不收,虽然那是我五六天的工分值(劳动一天只挣8分钱),但我是来拜贫下中农为师接受再教育的,哪能收老师的钱,传出去我吃不消。队长面有难色,说何同志能不能再修改一下。修改?我一下蒙了。我自认为用心在画,已经不错了啊。他说,梅花的树枝咋是断的、破的?我说断的是意到笔不到,破的是飞白,用笔去填就失去了神韵,会显得死板。队长一脸茫然,很难堪地把钱放在桌上就出去了。我没拿那钱,也悻悻地往回走,心中很不是滋味。
  过了几天,我们生产队队长找我谈话,先是表扬我为贫下中农服务不收报酬的好思想,接着提醒我要虚心,不要骄傲,要珍重人家的意见,尽可能按人家的要求去画,因为你是在为人家做活路。这最后一句话把我点醒了,我是画匠而不是画家,是“画图”而不是画画,按现在的说法,人家是我的客户我的上帝。再说,不同人群、不同阶层的审美观和审美需求也不尽相同,不能把自己小资产阶级情调和曲高和寡的艺术表现带到农村来。我扎扎实实地在灵魂深处把自己狠狠批了一通,然后,给自己定位成一个手艺人,等同于泥水匠、木匠、剃头匠,属于引车卖浆之辈。这样一来,我心中释然了,有数了,也就轻松了许多。
  然而,在以后的画匠生涯中,“客户”还是提出不少令人啼笑皆非的问题——
  为啥只画一只喜鹊?(那一只在画外)
  仙鹤的脚趾呢?(泡在水里了)
  牡丹不是红的吗?咋个画朵白的,不吉利吧?(缘于对色彩丰富和色调对比的考虑)
  为啥画两条大鱼一条小鱼,会不会是暗示人家未婚生子?(真纳闷了)
  一只鸟咋几笔就画完了,细致点吧。(写意啊!)
  如此等等……
  一位伟人说过:“错误和挫折教训了我们,使我们比较聪明起来。”的确如此。我开始认真地站在“客户”的角度思考问题,彻底改变自己的世界观和艺术观,并落实在行动上。
  在色彩关系上,我过去一般不红绿搭配,“红配绿,丑得哭”嘛,但大红大绿的确洋溢出喜气和生机,因而红、绿成了我的基本色;仙鹤的颈项和尾巴都是黑色的,为吉利起见,画成墨绿色;鸟也罢,鱼也罢,走兽也罢,一律成双成对,相亲相爱……
  除此之外,我还进行改革创新。譬如突出审美主体,把荷花的花朵画得比荷叶还大,譬如梅花开花是没有叶子的,我就在枝干上点若干绿色的小圆点。美其名曰:点苔。最受赞赏的是我在四方桌面上的创意——中间画一盘烧熟的红色鲤鱼,四方各画两双筷子和两个酒杯——现实主义加实用主义。前不久,约了几个插友回知青点看看,山河依旧,面貌并无大的改观。在一户农家吃午饭,桌子上画的筷子、酒杯还依稀可见,似乎在见证人世沧桑。当年的新郎已垂垂老矣,认不出我了——我也怕被认出。
  由于我的入乡随俗和有求必应且全尽义务,我有了很好的口碑,方圆几十里都来请我。寒冬腊月,农闲,又要杀年猪,是嫁女的好时节,我也落得大饱口福,画画时在女方要吃几天——慢功出细活——我已经由龙飞凤舞的写意转为精雕细刻的工笔了,结婚时,女方还邀请我去男方吃酒,还要坐上席。吃不了还要兜着走——带点肥肉块回去熬油炒菜。所以,我的日子过得很滋润,因此引来许多知青窜来吃大户,我也因此结识了许多知青朋友。
  现在回想起来,当年在农村画嫁妆至少带来了两个意想不到的结果。
  一是县机械厂招工,在全县数千知青中招十人,一时神走神路,鬼走鬼路,开后门,找关系,挤得个不亦乐乎。该厂厂长是个南下干部,在此地无亲无故,文化不高,但人很正直。他对县领导说,我要留一个名额,要招一个真正有用的“人才”,其余九个我一概不管。听说有一个知青很会“画图”,厂长大喜——厂里正缺一个画图的,便把我点招进厂。殊不知他要的画图的是画机械用图,比如三视图什么的,我一窍不通。厂长摇摇头,说,你个子大有气力,到锻工班打铁去吧——我因此又多了一门手艺。
  二是回城后,我画出的作品受到了冷遇和批评。老师和画友给了一个统一的评语:匠气。
  从此告别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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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人生--人生之旅--一刻钟

一刻钟
  刘心武

    下午忽然接到尼娜的电话,问能不能来我家“打扰一下”,虽有些吃惊,我还是答应了。
    尼娜是她在公司的“叫名”,真名是王爱红。她的父亲是我的中学同窗。我是看着尼娜长大的。尼娜从美国留学回来,在一家美国金融机构做事,前年已获中层职衔。偶尔应邀去尼娜家与王兄晤面。开始我也并没多想,但是有一次,在他们家客厅的落地窗前,俯瞰万家灯火,我就禁不住有些惭愧了。自己的儿子不过是介乎白领、蓝领之间的打工仔,哪能提供这种“法式情调、英式管理”的空间来让我独自待客!不过回到自己家里,也就自我安慰:人各有运,知足常乐,他们过得固然极好,我也并不糟,祝福他们,也祝福自己。
    尼娜飘然而至。“你要出远门?”她是跟名牌拉箱一起进屋的,我不由得如此发问。还不只是拉箱,她还提着一个大纸袋,那样的纸袋本是装名牌服装的,现在鼓鼓囊囊,似乎乱塞着一些零碎物品。“叔叔,我不出门,我一会儿回家去。我想求您——这些东西暂存您家。”我莫名其妙,她却又说:“我先用一下您家的卫生间好吗?”“当然可以!”她匆匆进了卫生间,那临时搁在我家茶几边的纸袋歪倒了,里面有东西滑落出来,我拾起两个小镜框,一个里面是她妈妈的照片,一个里面是尼娜和儿子佳佳的照片。又拾起一个银制小奖杯,上面錾着英文,应该是他们公司为表彰她的业绩颁给她的。我把滑落的东西往纸袋里放妥。尼娜从卫生间出来,又问:“能不能喝杯热茶?”我知道她是习惯喝咖啡的,我一边冲咖啡一边问她:“怎么回事?”她把自己的身体抛进沙发,简洁地说:“我刚经历了人生中最恐怖的一刻钟!”
    原来,她所在的公司全球同步裁员,尼娜两点一刻接到被裁通知。当时她还正忙着。她也用不着跟谁交接,公司规定,自接到裁员通知后,一刻钟内必须撤离。她想用座机往外打个电话,但她那部电话已经被撤销;想再用电脑发封“伊妹儿”,局域网已经不允许她进入;她赶紧收拾私人用品离开办公区,到了走廊,想进入茶水间喝杯咖啡放松一下,发现自己手里的钥匙卡已经无法开启那门;想进入卫生间,也一样;到前台,交回钥匙卡,从此她再也无法进入几年来所熟悉的空间了……“这太不人道了啊!”针对我的说法,她惨然一笑:“很人道的,我看见医务室的门大开,很显然是为了及时救助个别无法承受这一刻钟的被裁人士。路过那里时我没有停步,但一瞥之间,看见高大的姜森——他比我高一级,金发碧眼,平时很威严,正在那里面一张躺椅上抽泣,周围两个医生也不知是在进行药物治疗还是心理干预……”
    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尼娜。但她喝了几口热咖啡后,镇定下来,冷静地对我说:“尽管我们早知道公司会有裁员的大动作,也知道所谓‘一刻钟撤离’的游戏规则,不过事到临头,还是有些发懵。”我问:“你下一步怎么办?”她一时沉吟不答,我就说:“如果你有困难,叔叔虽然不特别富裕,总还能……”她没等我说完,抬起头笑了:“我们这种人,遇到的问题,不是没饭吃,而是今后能不能换个小碗吃饭,可是,一旦过惯了这样的生活,放下架子来,那不是一桩简单的事!”她告诉我,公司裁员,按合同会给她这样级别的雇员一定的补偿,但是,“别的不算,光我那房子的月供,一个月就得两万……把大房子换小,从技术上来说是一个系统工程,从心理上说,纵使我承受得了,老爸现在住我那儿,他能马上接受这样的事实吗?他能接受了,佳佳呢?过去开福特接他,他都觉得‘没面子’,现在如果把本田再换成福特甚至QQ,不敢想!我只能缓冲一下,把这些东西暂存您这儿,起码一周之内,还能天天开车离家做上班状!”
    尼娜告别后,我想,于她那样的人而言,人生中的这一刻钟,是既狼狈而又宝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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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人生--人生之旅--跟随一只知更鸟

跟随一只知更鸟
  李浅予
  
  1912年一个春意盎然的日子,一位年近半百的教授正在哈佛大学讲课,突然一只知更鸟飞落在教室的窗台上不停地欢叫。教授停下来出神地打量着小鸟,这是一只蓝知更鸟,除了淡黄和纯白相间的胸毛外,身体的其余部分几乎全是蓝色,美丽得让人不敢直视……许久,教授才转向学生,轻轻地说:“对不起,同学们,失陪了,我与春天有个约会。”说完,他迈着轻盈的步子走出教室,跟在知更鸟的后面走出了校门……
  这位教授就是被钱锺书先生归入“五位近代最有智慧的人”之列的西班牙著名哲学家、诗人、小说家及文学评论家乔治·桑塔亚那。
  桑塔亚那1863年出生于西班牙,9岁时随父亲移居美国,1882年入哈佛大学读书,1889年获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并留校任教。在长达20多年的教学生涯中,桑塔亚那一直笔耕不辍,出版了多部颇有影响的学术著作,在事业上可谓硕果累累,而哈佛的教职亦可保证他过上无忧无虑的中产阶级生活,可他为什么突然决定离开令人向往的美国、离开大名鼎鼎的哈佛呢,是一时心血来潮,还是深思熟虑?当然是后者。
  促使桑塔亚那辞别哈佛和美国的主要原因有两点:首先,桑塔亚那对哈佛素无好感。在他看来,哈佛教育的目的就是为学生毕业后的职业生涯做准备,这与他的教育宗旨极不吻合。其次,桑塔亚那对美国也一直心怀不满。1898年,美国通过与西班牙的战争吞并菲律宾,将古巴划入自己的势力范围,这对于在西班牙度过童年、至今仍保留着西班牙国籍的桑塔亚那来说,无疑是一个无法弥补的伤害。
  就这样,桑塔亚那在1912年春天的那个并非偶然的日子,跟随着一只知更鸟,离开了哈佛、离开了美国。他的第一站是西班牙,可当他回到祖国后,却发现自己早年生活过的土地已变得非常陌生,而亲友们也早已将他当作了“外国人”。无奈,桑塔亚那只好前往浪漫之都巴黎。
  1914年7月底,桑塔亚那结束并不浪漫的巴黎生活来到伦敦。此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桑塔亚那因战争带来的交通阻隔而滞留英伦,并一住就是5年。这期间,他拒绝了剑桥、牛津等大学的任教邀请,埋首于巨著《英伦独语》的写作。英伦那特有的朦胧雾霭曾让桑塔亚那沉醉,不过敏感的他却渐渐感受到了英国也已慢慢美国化,于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
  1925年,在漂泊了十几年后,桑塔亚那终于找到了理想的栖居地——意大利的罗马!在桑塔亚那看来,罗马是一座“永恒的城市”,在这里可以让他感到“离自己的过去更近了,离整个世界的过去和未来更近了”。在这里,他开始了安静、祥和的晚年生活,并写下了一部部传世之作。1952年,在罗马的一所修道院的寓所里,桑塔亚那离开了人世,享年89岁。
  桑塔亚那终生未婚,他的一生是孤独的,但却享受到了无限的自由。他用毕生的精力在自然主义与理想主义之间奔走,但他的理想-自然主义并不是一个摇摆于自然和理想之间的点,而是一条发于自然、指向理想的射线。“我们完全可以依靠本能过上理性的生活,我们也完全可以在大自然的引导下进入祥和之境。”这是桑塔亚那为我们指引的一条通向闲适享乐,同时又是智慧高尚的人生之路。
  春天就在窗外,每个人都可以走出去与迷人的自然女神相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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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人生--人生之旅--我的灵魂我的书

我的灵魂我的书
  梁道文

    气质,就是品质散发出来的味道。
    有一年,一个美国小伙子考上了哈佛大学,学工程。哈佛大学第一年有一个核心课程。所谓核心课程,就是新学生进校不是上专业课,而是上全体学生都必须要上的公共课。这些课的内容可能千奇百怪,什么都有。学校认为这些是任何一个哈佛学生都应该涉猎的知识领域。于是,这个学生就选了一门课,但选完之后他非常后悔。因为他选的是“中古英文文学”。肯定非常痛苦。
    更要命的是,代课教授年纪大,说话慢,讲课风格老派,听着很闷,所以他经常逃课。好不容易上完了一学期的课,放暑假了,他很高兴。他要打工挣钱,于是就在学校附近的一家旧书店找了份兼职。
    干什么呢?这种书店常常接到电话,被叫去别人家里收一些旧书回来,然后出售——他就干这个。
    有一天,老板派他去哈佛大学旁边的一户人家里收书。他去了,一个老太太开的门。老太太看上去一脸忧伤。自我介绍后他发现,老太太竟是那位教他“中古英文文学”课教授的夫人。原来这位教授上完这学期的课后没多久就死了,死后留下了一屋子的书。老太太觉得这些书让她睹物思人,所以决定把它们卖掉,于是就给这家旧书店打了电话,恰好是这个小伙子被派来收书。这时,小伙子才意识到,原来他刚上完的那门课是这位教授一生当中的最后一门课,他是这位教授一生中最后一批学生之一。虽然他不喜欢这位教授,但他的心情也很沉重。当他去看这些书该怎么搬时,他发现在教授书房的一整面墙的书柜里全是廉价的侦探小说。这个学生就笑了,他想,这个老家伙平时上课很严肃,原来最爱看的是侦探小说。他竟然有这种兴趣!小伙子越想越觉得好笑。这个书房后面是一扇大玻璃门,出去后是一个小花园,非常漂亮。老太太说:“我丈夫生前最大的嗜好就是种花剪草。”
    玻璃门旁边还有两个书柜,里面放的全是园艺书。看了半天,这个学生就做了决定:不搬这些书了!
    于是他回去对老板说:“老板,我自己想把这位教授的书都买下来。”老板说:“你全要!价钱你付得起吗?”学生说:“那薪水我就不要了。”老板说:“那也不够。”学生说:“那这样吧,我接下来几个暑假都来你这里打工,薪水全给你,行吗?”
    老板问:“你为什么要买这些书?”这个学生说,以前上课时,他只觉得这位教授很沉闷、很学术,原来这只反映了教授的一面。当他去了教授的家、看了他的书房和藏书之后,他才发现了教授完整的人格。这位教授喜欢廉价版本的侦探小说、还在小说里面还画线做笔记——笔记里面还有粗话。这位教授还喜欢种花草,洒水器刚洒过的草坪上还有水珠。这些都是教授生前最爱的东西。   
    爱好、兴趣,甚至癖好,都彻底地浮现在教授的书房里面。当时这个学生有种很强烈的感觉:如果把这些书搬回旧书店,就得把它们分散,分门别类地放在旧书店的书架上,然后再去卖。这样一来,教授所有的藏书就崩溃了、解体了。而现在,当这些书在它们主人的书房里面安身时,它们是完整的。完整的意思是什么呢?这些书完整地表达了它们主人的人格、灵魂。所以这个学生觉得,只要教授的藏书还在,只要这些书仍然是完整地在一起,这位教授就还没有死,他的灵魂就还在这些书里面。
    他觉得他应该让这位教授的灵魂完整地保留下来,所以决定把它们买下来,不拆散它们!这个老板听了他的话后说:“算了,这些书我6折卖给你,你在我这里打3年工就够了。”于是他在这里打了3年的工。
    这个故事是真的。一个人的书房,一个人看什么书,一个人拥有哪些书,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全部,就是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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