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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二十七章 【幡然醒悟】

  成行之后,我才知道,当年为什么花上足足一个月的时间。

  塔娜指出的,传说中沙城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是在毛乌素沙漠的深处,我们一路上马不停蹄,沿着直线距离前进,也足足走了小半个月才到。

  塔娜提供的线索毕竟是得自老一辈口头传诵的传说,不够准确,可能范围也就划得很大。当到达大致地方,面对看不到边的可能范围,我手脚都软了,胖子更是唉声叹气地抱怨了起来。

  “这么大地界,足足十几里地,要怎么找啊?”

  都到这里了,还能半途而废不成,再说了,不把事情弄明白,我心里老是有个疙瘩,怎么都轻松不了。

  我咬着牙说:“难找也得找,我他妈就不信了,十几年前我找得到,现在会找不到。”林灵身上诡异的事,还有我离奇丢失的一个月记忆,我都没有瞒着胖子。

  “是得弄清楚,这事也太玄乎了。从唐朝到现在,不老不死的女人,啧啧,乖乖不得了。”

  当时我把画和照片拿给他看的时候,胖子当场就傻眼了,再加上听了我亲眼看到的那幕,他这才动了心,被我从北京拉到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少废话,干活了。”两句话的功夫,两根长长的考古探铲已经被我组装好了。

  胖子叹了口气,接过其中一根,认命地跟在我后面打起了下手。

  方圆几十里地,或深或浅,或远或近,我们顶着火辣辣的太阳,拿着考古探铲,足足忙活一整天,才总算探着了沙城的边缘。

  一铲子下去,碰到坚硬的物体,再加上深浅不一,错落有致的人工格局,认定沙底下的确埋藏着一个城市后,我们这才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找到了!

  第二天又忙了一整天,才算把地下的城市范围和布局大致探明,画成了草图。

  其实在沙漠里探土,比在土地上容易得多。沙质松软,又不需要断代,只需要完整的打点,就一定能找出来。

  问题是,可能范围实在太大,城市规模也不小,所以才足足用了两天的时间。这太阳毒的,两天下来,我跟胖子手脸上的皮肤都给晒得通红,跟煮熟的螃蟹似的。

  沙漠里的气候,一天四季。白天热得半死,晚上又冷得够呛,由于来得太匆忙了,没做好准备,结果每天晚上没有篝火取暖的话,根本就睡不着。

  今晚,我跟胖子就围在篝火旁,研究起了白天画好的地图。

  “涛子,我怎么觉得老鼠咬乌龟,没处下口啊!你看这沙城大的,又都让沙子给埋了,再加上根本不知道要找的东西是什么?这可怎么办是好?”

  胖子说的是正理,不过其实只要仔细分析分析,并不难知道,我们要找的是什么?

  “胖子,你动脑筋想想,一个至少活了一千多少年的老妖怪,为什么会找上我呢?”我循循善诱道。

  “为什么?”胖子脑子都不动一下,马上接口道。

  “我长得很帅吗?”

  “一般,比我差一点。”

  “我的嘴很甜吗?”

  “屁,臭嘴一张。”

  “我当时对沙漠很熟悉吗?”

  “怎么可能,手上带着塔娜给的地图,你还傻子似的带着我绕了几圈,愣是白费了好几天功夫。”

  虽然都是实话,但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直白……,我叹了口气,接着说道:“那不就结了,你说说她为什么非带着我不可,是不是因为我有某项特长?”

  “你有个屁特长,不就是会倒斗……”胖子说到一半顿了顿,拍了拍脑袋醒悟过来,“你的意思是说,她会跟你一起行动,是因为,你擅长倒斗?”

  “嗯,除此之外,别无解释。”我点头道,“也就是说,这个沙城里面,应该有个机关复杂,类似墓葬的所在,她做不了,才需要跟我一起。”

  “所以,其实我们只要探探这三个地方,就能找到那个地方。”我拿出笔,在草图上画了三个圆圈。

  我标出的三个地方,都是按探察时得到的资料,最可能是宫殿寝室之类的地方。

  古西域的那些城国有个习惯,总喜欢把陵墓建在宫殿底下。这个什么沙城魔国的女王,沉睡跟家常便饭似的,和死了又有什么两样。她估计是把自己沉睡的地方弄得跟陵墓一样机关重重,而林灵不擅长机关术数之类的东西,才不得不找我搭手。

  胖子点了点头,赞同了我的想法,凑过来瞅了瞅我标出的三个地方,摸着后脑勺问:“你说,我们先探那个好?”

  “这个。”我把毫不犹豫地把笔顿在正北方的那个圆圈上。

  白天探到这个位置的时候,还没具体探清呢,这附近建筑的大致脉络就在我心中成型了。好像,我对这个地方很熟悉一样。

  记忆本身已经消散了,但它的残片还在,始终留在我的脑海深处,当遇到熟悉的场景时,就会自然而然的出现。

  就像一个失去了记忆的人,早就忘记了自己会骑自行车,但由于身体还掌握着那种平衡,只要他再次接触到,自然就会骑了。

  也就是因为这种感觉,我终于真正确定了,我确确实实,是丢失了一部分记忆。之前虽然陈教授、方城、塔娜众口一辞,表面上我是相信了,可若说内心深处,依然是存着三人成虎的犹疑。

  我坐在篝火旁,了无睡意的看着月落西方,日出东方,听着胖子雷鸣般的呼噜声,心中忽然一片平静。

  是也罢,非也罢,无论怎样都好,无所谓了,我只是想知道: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忽然之间,发现我深信不疑的记忆竟是伪造,怀念着的友人藏着恐怖的秘密,巨大的惊慌和恐惧就此笼罩在我身上,让我放下手上的一切事物,不远千里地来到这里,挖掘当年的真相。

  现在平静下来,才回过了味,自问道:我这是在干什么?

  此时,走私团伙的人应该已经猜到他们的同伙出了意外,不知何时就会早上门来。大金牙更是受我所托,连朋友的葬礼都没参加,就远赴广东查探该组织的底细。

  我却在这个节骨眼上溜了号,为了解除心中的惊恐,跑到了这地方来,外面,不知道已是如何的天翻地覆了。

  事情来得太过突然,感觉上太过诡异,让我一时间接受不了,自乱了阵脚,做出这么轻重不分的行为来。

  唉,事已至此,也只能将错就错了,半途而废更是笑话。

  地表的温度直线上升,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来了。

  我弯腰进了帐篷里,一脚踹在胖子的屁股上,说道:“开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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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二十六章 【沙城魔国】

  时间已经过去太久了,陈教授与方城两个相关人士都所知不多,我这个当事人偏偏记忆缺失,林灵方面根本想都不想去想,就是找到她,她也未必会跟我说。

  总觉得,我现在的情况与她不无关联。

  那么,唯一的线索,便是我当年请假后曾与我见过一面的塔娜了。

  拽上因为朋友意外逝世而闷闷不乐的胖子,我们二人登上了前往陕西省最北端神木县的火车。

  十几年前,我们就是在这里雇佣了那个活泼开朗的蒙古族姑娘塔娜。她对沙漠的了如指掌,还有她的乐观自信,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对能再见到这个毛乌素沙漠中的珍珠(塔娜在蒙语中是珍珠的意思),我也是颇为期待的。

  按方城提供的,10几年前塔娜的住址,我跟胖子来到神木县城西。

  “什么塔娜已经搬走了?”

  完了,茫茫人海,要找个人谈何容易。这可是唯一的线索了,这条线要是断了,那,我失去的记忆,只怕永远也找不回来了。

  “你们想找她吗?那就到城东去找吧,她搬到那里去了!”牧羊人老头慢悠悠的话,把我从天堂推入地狱,又在最关键的时刻把我拉了上来,真不知道是该骂他好,还是该谢他好了。

  稍微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原来城东的郊外,因为沙漠的扩大,沙丘的移动,事实上形成了“沙撵人”的局面。其它住户都已经搬走了,只有塔娜他们一家还住在那里,因此十分的好找。

  十几年前,对狼,充满厌恶与仇恨;对沙化,充满无奈和痛苦的沙漠的女儿,如今不知道又是怎样一副模样。

  我曾多次想象与塔娜再见是在什么情形下,可我的想象力怎么也跟不上造化的神奇。

  当我和胖子来到城东唯一的房子外时,眼前已是一阵鸡飞蛋打的混乱。

  一个7、8岁的小男孩,一个中年妇女,绕着房子一前一后的追逐着。小男孩腿脚相当利索,跑得那叫一个快,明显是常跑给人追的。中年妇女就差多了,追了两三圈眼看追不上,一把脱下脚下的鞋子,朝小男孩的掷了过去,正中他的背心。

  小男孩受此一击扑倒在地上,被赶上的中年妇女拎着耳朵带进了房子里。

  留下我们两个外人,目瞪口呆的在屋外傻站着。

  “涛子,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塔娜?毛乌素沙漠上的珍珠?”胖子一脸受到伤害的表情,狠狠地质问道。

  我耸了耸肩,无可奈何。谁知道,当年的珍珠,现在是如此的……嗯,彪悍!

  造化钟神奇呐,我叹了口气,上前敲了敲门。

  “咿呀”一声响,房门被拉开了。

  要不是从轮廓上还依稀可以看见当年的影子,我真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头发纠结、满面尘灰,背都有些驼了的中年妇女,就是当年活泼爽朗,乐观坚强的塔娜。

  “塔娜,我是张涛,还记得我吗?”我微笑着说,过往的记忆缓缓地在我心中复苏,依然记得,她教我们辨识油蒿、沙刺、乌柳等毛乌素沙漠中常见植物的情形。

  “记着哩!张哥都没怎么变,城里人就是不显老,不像俺。来,快进来,别在外面站着,风沙大着哩!”在塔娜热情的招呼声中,我跟胖子踏入小屋。

  屋里的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就是多了点灰尘,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在这遍地都是沙子的地方,再勤劳的主妇也打扫不干净一个房间。

  “没啥好茶。”塔娜泡了两杯茶出来,两手在围裙上抹着,颇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塔娜,你男人呢?”看着这个跟记忆中完全不同了的塔娜,我忽然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了,只好随口问道。

  “他呐,种树呢!”塔娜大声地说,神色中有掩不住的自豪。

  “种树?”

  “对哩,种树,俺也是刚回来做饭。今年种下的树,要是都能活,明年俺家门口就不会都是黄沙了。”说起种树的好处,她脸上显露出了久违了的神采飞扬,青春似乎也回到了她身上。

  当年无奈地被沙漠赶得四处搬家的小女孩,今日不想让门口是一片黄沙而去种树的塔娜,终于融合在了一起,再也无分彼此。

  “张哥你们先坐着,俺去杀只羊,晚上给你做手抓羊肉吃。”

  “不用客气了……”我从回忆中惊醒,刚想推辞,话还没说出口呢,便又让塔娜的大嗓门给吓了回去。

  “乌兰、巴图,出来!”随着塔娜的一声大吼,一个11、12岁的小女孩,还有刚刚已经朝过相的小男孩,推推搡搡地走出了里屋。

  “这是俺闺女,乌兰。俺儿子,巴图,臭小子不学好,皮得要死。”塔娜一边让孩子叫叔叔,一边颇有些自豪地介绍道。

  乌兰小丫头跟年轻时候的塔娜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了,连眉宇间的神情也很是相似,也不怕生,大大方方地叫了声“叔叔”。

  巴图就没那么乖巧了,直到被一巴掌拍在后脑勺上,才别别扭扭的叫了人。

  我笑着止住了想要继续教训儿子的塔娜,说:“男孩子不淘气,长大了没出息的,像你张哥我,小时候就是太老实了,30好几了的人还没什么着落呢!”

  “张哥是有本事的人,要是巴图以后能有张哥的一半本事,俺也就知足了。他就是太不听话了,不然还是蛮灵醒的。”

  “来,过来,陪你张叔叔说说话。”说完塔娜留下两个孩子跟我们在一起,自己到外面杀羊去了。

  当初教书的时候练出来的,跟小孩子打交道的本事还没忘,聊了几句就跟他们熟络了起来。

  “乌兰,长大了想做什么?”

  “俺要去种树,要把这里全种上。”说这话时,她的小脸上竟有与年龄不符的坚毅,还有股百折不挠的拧劲。

  种树?呵呵,不愧是塔娜的女儿啊!也许,她真能驯服这一片黄沙吧!我见过的,有这样坚毅和百折不挠心性的人,无不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不小的成就。

  十几年后,我偶然在报上看到,一个叫乌兰的蒙古姑娘,为了使门前不再是一片黄沙,承包了几万亩沙漠,想让沙漠变为绿洲。

  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沙漠上种着树,最后成了千万富翁。而那些当年冷言冷语的嘲笑者们,还在为柴米油盐酱醋茶而担忧。

  我没能打听到,这个沙漠上的奇女子,是否我见过我的乌兰,不过想来应该是的吧,也只有塔娜能生出这样的女儿来。

  与大方沉稳的姐姐不同,小小年纪的巴图,全身上下都写着别扭与不服气,他的理想是:“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

  以他今日的跳脱倔强来看,可能真能成为草原上的一条好汉吧!不过……我后来好像听说,草原骄雄的后裔们,胯下多已换成了摩托车,不知道他怎么样?

  没一会儿功夫,香喷喷的手抓羊肉就被端了上来。

  上好的青山羊,被去皮去内脏,整只放在大锅中煮,出锅后直接蘸盐巴,便是一道让人口水直流的美食。

  酒足饭饱后,我向塔娜打听起了当年的往事。

  “塔娜,72年秋的时候,我是不是有来找过你?”

  “有哩,你跟林灵妹子一起来的嘛!”

  唉,我在心中暗自呻吟了一声,人人都记得,当初我是跟她在一起,怎么偏偏我就一点印象也无呢!

  “还记得我来找你是为了什么事吗?”

  “记得哩,你们是来打听沙城魔国的事嘛,本来是当故事说的,没想到你们还为这专程跑了一趟。”

  沙城魔国……,这个我有印象。记得当年那次考古途中,每天晚上,我都会讲些自己倒斗时遇到的神奇事,而塔娜呢,则会给我们讲一些在毛乌素沙漠沙漠上流传的故事。沙城魔国,就是其中之一。

  自古相传,在毛乌素沙漠的黄沙下,深埋着一座神奇的沙城,里面沉睡着一个不老的女王。每隔几百年,女王都会苏醒一次,沙城也会随之出现在世人面前。

  女王醒来后,便会建立起一个统治和保护毛乌素沙漠上牧民的魔国。沙城只有在女王苏醒的时候才会出现,而且时光好像无法在沙城上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它永远如新建一般崭新坚固。

  “俺会记这么清楚,是因为你们走后,沙漠上发生了一件怪事。沙城,居然真的出现了。很多人都有看到,进去过的人都说里面漂亮得就像是神仙住的地方。不过,跟传说中不一样的是,几个小时后,沙城就凭空消失了。”

  塔娜说这些的时候,脸上有欣羡,有遗憾,好像很可惜没能亲眼看看沙城是什么样子的?

  沙城?看来就是事情的关键了。塔娜说我们走后不久,沙城就凭空出现了。那么,很可能,我和林灵,寻着了沙城的一些线索,并触发了什么,沙城才会突然出现的。

  在传说中的沙城魔国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竟让我把这样的经历忘得一干二净,甚至生成了一个虚假的记忆。

  这一切,只有找到那个传说中的沙城,才能大白在我面前。

  十几年前的秋日,塔娜访遍了毛乌素沙漠上的老牧民,得知了传说中,沙城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

  她详细地指明道路后,年轻的我和林灵,便踏上了旅程。十余年后的今日,同样的问明道路后,我跟胖子也告别出发了。

  我们离开的同时,塔娜挎上篮子,给正在种树的丈夫送去了食物,这就是塔娜留给我的最后印象了。此后,虽然无数次意动,想再品尝一次她亲手做的手抓羊肉,却因为种种原因,始终未能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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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二十五章 【是耶非耶】

  人有相似,物有相同,中国这么多人,偶尔有一两个相像的也很正常。

  与Hellen一起回到屋里后,我慢慢就把这件事放下了。

  “Hellen,没想到你英语说得这么溜,以前怎么没发现呢!”真不是恭维,我确实是佩服。语言上咱天生少点天赋,怎么学都不成样子。

  “我没告诉过你,我是在美国长大的吗?”Hellen俏皮地眨了眨眼睛说。

  你什么时候说过了?我老实地摇了摇头。

  “我还有耶鲁大学的学位哦!”她皱着鼻子,摆出一副别小看她的模样,可爱极了。

  现在我才真正明白,女人,果然都是百变的啊!初次见面,Hellen成熟老练,现在处得熟了,便又常露出丝俏皮可爱,真不知哪个才是她的本性?听说这个问题,男人永远也不能搞清楚,于是我很光棍地不想它了。

  “有学位啊!那你毕业的时候是不是有戴那个——学士帽?”

  “当然有了,我有照片,明天拿给你看!”

  “好啊!”

  ……

  第二天一早,我都还没开门营业呢,Hellen便兴匆匆地抱着一大堆照片找上门来。

  看在美女靓照的份上,起床气就不朝她发了。梳洗完毕后,我们凑在一起,看起了她的照片。

  一开始的几张都是Hellen戴着学士帽,手上握着捆着红丝带的学位证,或独照或与人合照。看着照片上她意气风发的样子,我不由得有些嫉妒:我还没上过大学呢!

  接着往下翻,便都是Hellen在美国时的生活照了,有青春靓丽的学生装、有英姿飒爽的探险装、有亲切温婉的家庭装、有活力逼人的运动装……

  一张张都是那么赏心悦目,把各个方面的Hellen都展现在了我的面前。这么一直翻下去,直到……

  “啊!拿错了,这张不能看!”Hellen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抽去了其中一张照片,掩在身后不让我看。

  咱是什么人?再细小的机关也逃不脱我的眼睛,何况区区一张照片!她抽走的瞬间,上面一闪而过的肉色已经被我清晰地捕捉到了。

  “呵呵,不会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照片吧?没想到你这么开放啊!”我笑着打趣她,并没有坚持要看的意思。

  “什么啊!上面又不是我,是我在美国的一个室友啦!”Hellen娇嗔道。

  我立马配合地装出一副绝不相信的表情。

  她看了看我,“扑哧”笑出声来,“想看就看吧,反正上面不是我!”

  说着把照片从身后拿出来,甩到了我手上。

  我笑着随意地瞄了瞄,没想到一看到照片中人的脸,我就再也移不开眼睛了,笑容也僵在了脸上。

  林灵!又是她。

  两天中,她的“影子”在我面前出现了三次,一次可能是巧合,两次可能是巧合,三次呢?我心中慢慢泛起了不详的预感。

  照片中的女孩,身上只穿着胸罩和内裤,正斜躺在床上翻看杂志,傲人的身材表露无遗。

  我对她的身材不感兴趣,引起我注意的是,她左边胸脯的上部,有一颗粉红色的痣……

  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几年,但我对那个在幻境中拼命撕扯着自己的衣服,口中喊着:“我是你亲妹妹啊!”的少女,依然记忆犹新。

  我清楚地记得,她嫩白的左胸脯上,一样有着一颗性感的红痣。

  两个人的相貌再像,也不可能像到连身体特征都一样吧!只有一种可能,她们根本就是同一个人。

  “你不是喜欢上她了吧?可惜现在联系不上了,不然我就可以介绍你们认识了!”Hellen凑了上来,用酸溜溜的语气,说着豁达的话语,要放在平时,我非得好好取笑她一番不可,但是现在,我却没有了那个心情。

  “照这张相片的时候,她几岁?”我正色问道。

  “17,8岁吧,她比我小一点。”我认真起来的样子很可怕吗?Hellen的声音中都带着丝丝的颤抖。

  17,8岁?比你小一点?怎么可能!10几年前,我与林灵他们相伴,开始了初次考古之旅时候,Hellen还在读小学吧!

  难道……

  一种恐怖的想法出现在我脑海中,怎么也驱赶不散。

  对了,那幅画得纤毫毕现的仕女图,我放在哪里了?我豁地站了起来,任凭膝上的照片散落满地,手忙脚乱地翻找起那幅仕女图来。

  找到了!我深吸了口气,用微微颤抖着的双手,缓缓地展开了画卷。

  一瞥之下,轰地我的脑海中嗡嗡直响,有如一个惊雷就在我耳边炸开了一般。画卷上的仕女,身着低胸的宫装,左边胸脯上,赫然也有着粉红一点。

  作这幅画的人,到底投入了怎样的感情?连那颗红痣,都刻意调出了最接近的粉红来点染。

  1000多年前、10多年前、6-7年前、今时今日,林灵这个女人,竟然始终保持在17、8的花样年华。

  若不是那颗红痣,若不是痴心的画家,若不是拿错的照片,若不是,遇到这一切的人是我,又怎会有人知道,在我们身边,竟然有这样不老不死的人存在。

  “Hellen,今天对不起了,我有急事,你先回去好吗?”这件事太过骇人听闻,我并不想让Hellen参与进来。

  也许是从我的神色中看出事情的紧急性了,Hellen乖巧地点了点头,收拾了其余的照片,独自回去了。

  看着手中的照片与画卷,用了好长的时间才平静下来。我始终觉得,这些几乎不可能得到的线索,鬼使神差的落到了我这个唯一可能知情的人手上,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拿定了主意,我拨通了陈教授的电话。

  这几天陈教授基本不到第一线工作了,就是坐办公室研究研究现有资料,给年轻人做做指导,有空得很,一个电话就能找到他。

  “喂,我是陈光复。”

  “陈老,是我涛子。”

  “嘿,听出来了,听出来了,你小子怎么会想起给我打电话?”

  “呵呵,这不是想念您老了吗?”

  “少给我耍贫嘴,我还不知道你,无事不登三宝殿的,有事说事!”

  “陈老,你还能联系到林灵不?”

  “林灵?你怎么会想起联系她了?联系不到了,她给的地址根本没有这个人,不知道是不是写错了。”

  “哦!”

  “唉!当年你们怎么没成呢?真是可惜了,多般配的一对啊!”

  咦?不对劲,当年我跟林灵虽然关系不错,但还远不到那个地步,充其量不过是兄妹的关系罢了。当然,按现在我掌握的资料来看,这个“兄”字很值得商榷。

  陈教授又不是个信口雌黄的人,难道,有什么是我忽略了的?

  “陈老,你乱点什么鸳鸯谱,我跟林灵啥关系都没有!”

  “还说没关系,混小子没良心呐,自个想想,好像是72年秋吧,你请假离队了一个月,是干什么去了?和谁去的?”

  “72年秋,好像有这么一回事吧,我不是去探查墓葬去了嘛!”不知道怎地,我下意识地不去回想,我到底是去探查什么墓葬。

  “探查墓葬?笑话,你张涛什么水平,别人不知道老头子我还不知道吗?什么墓需要你用一个月时间去探查,始皇陵吗?”

  “有那时间,就陕北地界那些墓,你倒十回时间都还有富余,哼,探查!”

  是不对劲,我这辈子,何曾实地探查什么墓要足足一个月那么长时间,如果是如此高难度的墓葬,我不可能一点印象都没有。

  “我记不清了,陈老你告诉我吧,我当时请假是干什么去的?”

  “谁知道你干什么去了?你跟林丫头两个人一起请假,我难道还能干涉你们小年轻的事吗?”

  “什么?我是跟林灵一起请的假?陈老你没记错?”

  “我会记错才有鬼呢,我亲手批的假条。谁知道那一个月你们跑去哪了?回来后,一个一直有点不太对劲,一个干脆直接就回了北京。”

  “……”

  “涛子,你没什么事吧?”

  “没……没事。”我脑子里一片混乱,陈教授的这件事,我怎么会一点印象都没有。

  “陈老,关于那个月的事,你还知道些什么,都告诉我吧!”

  “没有了,你知道的,我一向不太管你们小年轻的事。你去问问方城吧,你们年纪差不多,可能他会知道得多一些。”说完陈教授报上了方城的电话。

  “涛子,你确定你没事吗?”

  “没事,只是脑子里有点乱,先这样吧,先这样吧,我再打给你!”

  “喂……喂”

  挂上电话,我才觉得额头上一阵冰凉,伸手一抹,湿漉漉的,不知不觉中,流满了冷汗。

  犹豫了一下,我又拨通了方城的电话。

  “你好,国家文物局,我是方城,哪位找?”

  “方城是吧,我是张涛,还记得吗?有日子没联系了。”

  记得刚到考古队的时候,我跟方城处得不太好,后来也就慢慢融洽了。73年他离开了考古队,回到了北京进了国家文物局工作,一直到今天。

  “哦,是张哥,是好久不见了,怎么,找我有事?”方城的声音,少了些当然的锋锐,多了些沉稳厚重。

  “是这样,有一些往事想问你一下。”

  “嗯……,张哥您说。”

  “记得72年秋的时候我请过次一月的长假吗?”

  “记得记得,跟林灵一起请的嘛!”

  果然……

  “当时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什么?还有印象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可能是在回忆吧!

  “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事,你就是跟我要了塔娜的地址,说是有什么问题要请教她。其它的我就不知道了。”

  塔娜,我在心中默念了两声。

  “好的,那就这样,再联络。”

  算起来,两个电话足足打了半个多小时,我的耳朵给听筒捂得又红又软。

  没想到,我一直认为清晰无比的记忆,竟似乎有一个月的时间,我的记忆跟周围人的印象大相径庭。更糟糕的事,仔细想想,我的所谓记忆,完全经不起推敲,反倒是陈教授和方城的话可信一点。

  也就是说,我丢失了一个月!那个月里,我跟林灵两个人到底去做了什么事?为什么我会完全没有印象?

  那个月,其实我无论做了什么,都无关紧要,真正让我忧心的,失去这个月记忆这件事本身。我一向认为,命运应该有自己来掌控,而不应寄于他人的慈悲或上天的怜悯,但这件事,却等于狠狠的给了我一巴掌。

  不彻底弄清楚这件事,我便再也找不回那种掌控一切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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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二十四章 【疑云】

  小店里,摆满了有真有假的古玩;来去的,是或买或卖的客人;柜台上,趴着的是半睡半醒的我。

  没开店之前,我老是嘲笑大金牙有福不会享,好歹也是一小款爷了,不买车买房也就罢了,连店面都不置上一家,见天的往蹲地摊上,没治了。

  现在自个当上了店老板,才知道,小店也不是这么好开的。特别是咱这种古玩店,来来去去的貌似人挺多的,可真正掏钱买件小玩意的,连百里挑一的概率都不到,典型的瞎忙活。

  就这么,闲时闷出个鸟来,忙时又赚不到钱,不辞辛苦为哪般啊!说起来还是大金牙这小子聪明,蹲地摊虽然辛苦一点,但利润高,还人多,至少图个热闹。

  我双手托腮,迷迷糊糊地胡乱想了一阵,又开始犯困了,趴到柜台上正打算眯会呢,一个中年猥琐男忽然逛了进来,背着手在店里转悠了起来。

  得,又睡不成了。我勉强支撑起直打架的眼皮,就这么看着他东瞅瞅西望望的,走马观花地把我店里的东西看了个遍。

  真想买东西的人是这德行吗?敢情又是一来“散步”的。得出结论后,我立马觉得意兴阑珊,索性不去看他,斜趴着身子,伸出食指在沿着新买的砚台边缘来回画着圈儿。

  “老板,这砚台不错嘛!”猥琐男鬼一样地闪出来,指着我的砚台说。

  “喜欢啊!拿起来看看喽。”

  “那敢情好,我就不客气了。”猥琐男小心翼翼地把砚台托在手上,东摸摸西蹭蹭的赞不绝口,“真是好东西啊!你看这材质、这雕工、这形制、这创意,真真切切的好东西呐,一看就是有年……”

  话说到这,猥琐男正好把砚台翻过来想看看年款,一瞥之下,满脸的笑容顿时僵住,讪讪然说不出话来。

  我强忍着笑,从他手上把砚台拿了过来,摩梭着背面刻着的“北京洛水砚台总厂制”九个大字,用很是诚恳的语气说:“您真有眼光,洛水的砚台是最好的。”

  脸上一本正经,肚子里肠子笑得都要打结了。这年头,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还真以为古玩店里的就一定都是古玩了?

  这砚台,是我花五块钱在旁边门市部买的,没其它意思,就是想练字的时候有个地方磨磨墨而已。没想到,五块钱的垃圾货,到这位仁兄口中,就变成材质、雕工、形制、创意俱佳的珍品了,论起嘴来,我看他不输给大金牙。

  “哥们,有事说事,我困着呢!”我打了个哈欠,伸着懒腰说。

  “有事,有事,您这,收东西不?”猥琐男压低声音说。

  我一拍额头,无语了。我说你卖东西就卖东西,装什么大尾巴狼,这都在我眼前晃悠了老半天了。

  我平摊出右手,有气无力地说:“拿来吧,我瞅瞅。”

  上门是客,随便应酬他下也就是了。我还真不相信他能拿出什么好东西来,就凭刚才表现出的那眼力劲,我就对他没什么信心。

  猥琐男从包里掏出卷东西,然后手忙脚乱地剥开至少四层报纸,才显露出那东西的原貌来——是一幅画卷。

  看他小心翼翼的样,我也不好意思太过怠慢,双手接了过来,轻轻地展开。

  宫装仕女图,初步断代:唐。笔法一般,但极其用心,于细微处下足了功夫,虽然失之意境,落了下乘,可也还算过得去。

  不过吸引我目光不是这些,而是这个古代女子本身,如若去了宫装换成现代服饰,再把眉目间的哀婉换成天真,就像似了我多年前认识的一个人——林灵。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当时我与陈教授带着一男一女两个拖油瓶和向导塔娜,去毛乌素沙漠考古,男的叫方城,女的那个,就是林灵了。

  记得那会跟她处得还不错,蛮可爱的一个女孩子,不知道现在嫁人了没有?哈哈,怎么可能没嫁,我真是昏了头了,算起来,该有13,4年了吧,当时的小丫头,现在也奔三张了,要是还没嫁,那就真嫁不出去喽。

  改天得打个电话给陈教授,问问这丫头的联系方式。

  要是以后有机会跟小丫头见了面,拿来当礼物还是不错的嘛!虽然我已经打定注意要买下这幅画了,可做了这么久的买卖,好恶不形于色是基本功还是有的。

  也不把画卷起来,就这么随手放到桌上,以很随意的口吻问:“什么价想出手?”

  “一万”,猥琐男狮子大开口。

  “一百”,我随即还以颜色。

  他立马软了下来,说:“老板啊,你不能这么狠呐,这可是我家的传家宝,唐朝的呢!”

  我拿小指头拨了拨散在桌面上的画,说:“唐朝倒真是唐朝的,不过笔法粗糙,画家嘛……,蒙冲之?这是哪颗葱?无名小卒而已。”

  “就这样的画,你敢叫一万,我就敢还一百。”

  猥琐男的脸都垮了,臭着张脸说:“老板你开个实价吧!”

  “1000块,爱卖不卖,我敢说,整个潘家园里,你绝对拿不到比这更高的价钱了。”我报出了价码。

  “好吧!”猥琐男犹豫了好一会儿,最终答应了。

  钱货两清后,我看也不再看那猥琐男一眼,小心地把画卷了起来收好。

  “啪啪”一阵清脆的鼓掌声响起,我抬头一看,耀目的阳光下,Hellen倚着门框,正笑靥如花地拍着手。

  “张老板的算盘打得真响,赚了不少吧?”Hellen打趣着朝我走来。

  “哪有得赚?我开的可是实价。”我挪了挪屁股,拍了拍身边的椅子示意她坐。

  “真的假的,我可都看见了哦!被你从一万砍成一千还没赚到钱?”Hellen一边说着,一边自然地贴近我坐下。

  “最多就值这么多,他刚是狮子大开口。”

  “嗯?没得赚你还买?”

  “呵呵,不说这个,没意思。Helllen小姐今天怎么有空光临寒舍?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要我怎么说,总不能说是为了送给另一个女孩子吧?那不是找不自在嘛!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啦,闷死了出来走走,呵呵,不知怎么地,就转到了你这里,可能是这里风水好吧?”

  说话的时候,她晶莹透亮的大眼睛中,始终蕴藉着淡淡的笑意,显得格外的俏皮可爱。这么近距离的欣赏她眼眸中的神采,这对我来说还是第一次。

  大家总说,天下哥们有三铁:“一起同过窗,一起下过乡,一起抗过枪。”我现在觉得嘛,还可以再加个:一起倒过斗。(某淫民大喊,还有“一起嫖过娼”,纯洁地偶无视地飘过)

  野生动物有一种领地意识,过了界就是一阵好打。这其实是一种自我保护意识造成的行为,我们人类也有这样的意识,不是熟悉到一定程度,人们都会自然的保持一定的身体距离(大约是半米)。如果突兀地靠近的话,便有会相当不愉快的感觉。

  除非是血缘上的关系,不然要达到那种自然而然的亲近,没有长期的磨合或者铁与血的考验,是做不到了。倒斗正是提供这两种考验的上佳途径,有了上次一起倒斗的经历,我跟Hellen之间那份生分与隔膜便消失不见了,根本看不出我们认识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对了,我早上就来过了,你怎么不在?”Hellen拿起我桌上的镇纸把玩着,随口问道。

  “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葬礼了,说去就去了,老朋友是越来越少了。”提起正我还真有点黯然的感觉,也真是因此,我才会想要跟老朋友们重新联系。

  “哦,对不起,我不知道。”

  我摆了摆手表示不介意。

  “他跟你很要好吗?”Hellen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挺不错的哥们。”

  “那胖子去了没?”

  “当然去了,胖子跟他更熟一点,毕竟是一个大院里的孩子,光屁股玩泥巴的交情。”胖子现在还窝家里难过呢!

  “哦,那大金牙呢?”

  “也还行吧,算是哥们。”想当初,那哥们还是经我牵的线认识的大金牙,丫的也是一卖古董的败家子。

  “那他怎么没去,我听黄姐说他坐早上的火车出远门了。”

  “是我让大金牙帮我去广州查件事,活人的事怎么也比死人重要点吧!”Hellen不能理解我们兄弟之间可以换命的交情,因此有机会就喜欢寻根问底的。

  唉,这些死死活活的事,说了没劲,我正想换个话题,跟Hellen谈谈人生什么的,还没来得及张口,搅局的就上门了。

  一个20来岁出头的波斯猫走进了我的小店,盯着架子上的一个香炉看了半天,还好奇地拿手摸了摸。

  “whatisthis?”她转过身来用英语问道。

  “香炉。”英语我是不懂的,不过这句话我倒是听明白了,大金牙教我的“商业英语”之一。

  “what?”洋妞还是一脸茫然的样子。

  完了,碰上一不懂中文的,这下鸡同鸭讲了。香炉这个词难度太大,就是我老师大金牙在场估计也说不明白。想了想,还是决定用手势表示了,不是说,全世界的人类,手势都是通用的吗?

  我左手虚握成环状,右手竖起一根食指,代表线香,朝在左手环成的圈圈里插了插,抬头满脸期待地看向她。

  还是茫然。

  我不死心,把手抬高,又重复一遍。

  让我目瞪口呆的是,波斯猫忽然脸上涨红,唾了一口,然后满脸不可思议地望着香炉。

  我虽不会读心术,但波斯猫心里在想什么我倒是猜了个八九不离十。毕竟这副模样太常见,一般小姑娘遇到流氓口花花都是这样,动作神情,丝毫不差。

  难不成,这洋妞认为香炉是用来插……

  这玩笑可开大了,我向祖师爷发誓,我绝对没有朝那方面想过。

  一旁Hellen笑得腰都快直不起来了,好半天才顺过气,对那洋妞说:“Thisisincenseburner.”

  然后她走上前,用一口流利地英语给那洋妞介绍给香炉的功用来。没过多久,那洋妞张口问:“Howmuch?”

  这句我听懂了,是问价钱呢!接着Hellen口中吐出的一连窜单词,我就傻眼了,没一个听过的,愣愣地在一旁看Hellen忽悠。不过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满山跑吗?瞧Hellen这口英语溜的,比起大金牙强到天上去了。

  五分钟不到,便见洋妞丢下把票子,兴高采烈地抱着香炉走了。这就成交了?也忒有效率了点吧!

  “呐,卖了800块”,Hellen丢了八张大票过来,面带得色地看着我。

  啥?卖了八百?我有点愣神了。

  “怎么?卖便宜了?”Hellen可能是看我的神色有点不对,怯怯地问道。

  “不会不会,那破炉子我五块钱从收破烂那买的,赚海了。”我随口应了声,捉起桌上的票子跑到门口,朝洋妞离开的方向张望了起来。

  “什么?五块钱?”Hellen不敢置信地惊呼出声。

  过了几秒钟,她走到我身边,也探头望望了,问:“想退钱给人家?”

  Hellen显然还没从“五块钱”的打击中恢复过来,这种问题也问得出口。

  “怎么可能?我是想要记住她的样子,下次要是再遇到她,得向她多推销几件,我那还不少库存呢!”

  “……”Hellen无语了。

  “晚上老莫,我请客。”一边说着,我一边心满意足地点着票子,转转手就有159倍的利润,毒品都没这么好赚。

  咦?林灵!我正点票子的手猛地僵住了。

  就在洋妞离去的方向,我忽然看到林灵,不,是一个极其酷似她的小女孩迎面走来,然后拐了个弯,看不到了。

  那个小女孩,跟17,8岁时的林灵长得几乎是一模一样,我刚刚都要叫出声来了才反应过来,林灵至少也有30来岁了吧,保养得再好,也不可能是一副青春少女的模样。

  难道是她女儿?也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女儿啊!

  “怎么了?遇到熟人了吗?”Hellen一张嘴就猜了个差不离。

  “没有,只是长得像而已,人有相似吧!”我笑了笑说。

  话虽如此说,但在进屋前我仍然忍不住又朝那里看了一眼,还是不能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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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二十三章 【惊变-沉没】

  卷轴被我缓缓地拉开,明黄的纸质上,漆黑的字体是如此的刺眼。

  “江陵望山,楚王墓,出土:越王勾践剑。1965。

  江陵马山,一号墓,出土:吴王夫差矛。1983。

  广州象岗山,南越王赵昧墓,出土:金缕玉衣。1983。

  湖南长沙市东郊五里牌,马王堆汉墓,出土:大量帛书、玉器、湿尸辛追。1972

  ……

  ……”

  天呐!这就是所谓的天下墓葬总图?怪不得他熟知天下墓葬,怪不得那个门楼酷似天安门,怪不得他会有一具“超前”的棺材,原来……,他竟然,竟然是“未来”的人!以他对墓葬的熟悉程度来看,不是考古的就是倒斗的,没有第三种可能。

  一时间我思绪纷乱,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件事情,直到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原来这种现象,叫做“穿越”。

  这么一来,一切都说得通了。“地仙”原本的世界里,那些凸眼睛,招风耳的人,指的怕不是望远镜,电话吧?那匹硕大的,四足生风的巨马,该是辆汽车吧!天呐,那么大的翅膀,估计是飞机了。

  我的脑子里顿时一片糨糊。从这篇总图看来,这人应该是在1983年的时候,消失在现在的世界上,出现在盛唐,成为一代“地仙”,并扶持了党项一族,挽救了党项族的灭族之祸。

  按浮雕上的记载,没有他的话,党项族早就遭到灭族之祸,举族都会成为别人的奴隶。正因如此,党项全族视其为恩人。可是……,在原本的,正常的时空中,党项族一样生存得好好的,并在后世建立其强盛一时的西夏国。又或者说,历史上本来就是有他的,他注定是要去到那个时空去的……

  到底是先有了现在这个正常的历史,于是才有了他;或者是因为有了他,所以才有现今的历史,因此又诞生了现在的他。天呐,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就在我沉迷于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时,曾雯雯的冷冷地声音传入了我的耳朵:“张先生,请问,你手上拿的是什么东西?”

  完了!刚刚我一失神,忘了把卷轴放回去,或者说,我压根就不应该碰这个卷轴。现在有理也说不清了,她怎么可能相信,这个写满1983,1972之类年份,又都是简体字的卷轴,会是一个唐代人所留。

  这副卷轴,对验证时空穿梭的人也许有点意义,但对他们,一个盗墓组织来说,完全是废纸一张。任何人,到图书馆坐上一天,都能得到比这详尽得多的资料。

  让你丫的手贱,不知道好奇心可以害死猫吗?我摇头苦笑着,无可奈何,随手将卷轴抛了过去。

  曾雯雯单手接过我抛去的卷轴,另一只手一直缩在袖中,她就凭着单手,展开卷轴,充满期待地瞄了一眼。

  “张涛,你当我是傻瓜吗?”她的脸顿时变得铁青,把卷轴往地上狠狠一掷,缩在袖中的右手伸了出来,其中现出一把银亮小巧的掌心雷,把黑洞洞的枪口指向了我。

  “傻瓜的不是你,是我!”我只剩下苦笑了,还能说什么,这种不可能的事情都让我碰上了,当真是欲辩无言了。

  继曾雯雯之后,黑金刚和胖子也先后掏出枪来,互相指着对方,投鼠忌器,两人都不敢擅动。

  “不听我解释一下吗?”我尝试着最后的努力。

  “要嘛交出真图,要嘛大家一起死!”曾雯雯状若疯狂地说,神色间毫无妥协的余地,也,没有丝毫听我解释的兴致。

  真图?真正的总图已经被你扔地上,我上哪再给你找一份去?这句话我没有说出口,因为说出来也没有人信!

  我叹了头气,抬起头朝Hellen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让她注意我的行动。胖子处就不用交代了,合作了这么多年,说得难听一点,我一撅屁股他就知道我要拉什么屎了。

  “趴下!”我伸脚在脚边莲台处一个隐秘的小地方轻踢了踢,同时大喊一声,率先趴到了地上。

  莲花落机关相当精密,我踢的部位又是全副机关的支撑点之一,这么一脚下去,机关必然发动。天崩还是地裂,就看我们的运气了!

  “轰隆隆”地下一声巨大的闷响,然后便是一阵地动山摇,无数的粉尘,甚至石块从屋顶崩落。

  Hellen和胖子都领会了我的意思,我话一出口,他们第一时间就趴到了地上,躲过了第一劫。趴在地上,更能清楚地感受到机关造成的恐怖变化。先是火药爆炸的闷响,然后是什么东西轰然倒塌的声音,紧接着是巨大的水流声,冲刷声,连绵不断的断裂声……

  通过这些声音,这个机关的大致结构我算是弄明白了。支撑整个陵园的大陆,其实底下早已经被掏空了,用几根支柱,及类似水阀的东西支撑着。机关一经发动,便毁去了最主要的支撑点,还有阻水用的阀门。于是大量的水直冲而下,灌入大陆的地基中,按这种冲刷法,过不了多久,地基很块就会尽数被毁,整个大陆沉入水中,到时那可就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想及此,我一把拽起Hellen同时招呼了胖子一声,三人快速地朝陵园外面奔去。我们必须在大陆沉没之前登上木筏,甚至还要驶出一段距离,不然偌大的大陆还有上面的建筑沉没时激起的水流与漩涡,便足以将我们永远埋葬在这里。

  烟尘缭绕之际,我们趁机冲出了房间,径直跑向了布有人俑的大殿中去。烟雾弥漫中,我顺手捡起了被曾雯雯弃如敝屣的卷轴,同时隐隐约约看到黑金刚好像被什么东西重压在腿上,无法移动。曾雯雯正死命地想要帮他脱身出来,一时间,连我们三个大活人经过她似乎都没有注意到。

  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候,她竟然还能为救人耽搁逃生的时间?看来这人也并不是毫无可取之处。当然,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大家是敌非友,让我回去帮她救人?想都不要想!

  身上携带着天星石,果然便不会受到那些人俑的影响了。我们飞快地穿过人俑大殿,奔出陵园,来到了岸边。

  毫不停留地把木筏推入水中,我们三个人依次跳了上去。我操起了备用的竹竿,往水里一撑,木筏缓缓地漂离了岸边。

  不知道是因为机关引起的巨大水流变化造成的,还是出鱼的时间到了,总之,我们上岸时泛滥成灾的怪鱼,此时销声匿迹,一条也看不到了。

  我死命地撑着筏子,逆着水流,对抗着大陆下沉带来的巨大吸力,顺利地前行着。忽然,“啪”的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扣上了我们的筏子。扭头一看,一只精钢制成的飞虎爪正死死地扣在筏子上,另一头,握在岸边一个披头散发的人影手中。

  曾雯雯?她旁边瘫坐着黑金刚,看他的样子,腿只怕是断了。没想到曾雯雯娇娇弱弱的样子,居然能扶着这么一条大汉跑这么远,当真是了得啊!

  现在不是感慨的时候,就在我在观察他们的时候,对面也在观察着我们。只见黑金刚忽然放开搭在飞虎爪上的手,掏出手枪,远远地朝我们射击。

  我们之间的距离已经颇远了,差不多有一百来米上下,再加上洞中黑暗,他的枪根本一点威胁也没有。

  开了几枪,他也显然也察觉了这个问题,黯然放下枪,继续把手搭在飞虎爪的钢丝绳上,跟曾雯雯合力,妄图拖动我们的木筏。

  竹竿承受不住巨大的力量,渐渐被拉弯,筏子更是慢慢朝岸边的方向移动了过去。

  我一边死死撑着竹竿不敢松手,生怕一松手,对他们来说又是顺流,不过一瞬间的功夫,我半天的汗水就会付诸东流。同时,我看了胖子一眼,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胖子,你自己决定吧!”

  然后便不再看他,专心撑着我的竹竿,不停地变换着着力点,免得一不小心就会失去我们最后的一根竹竿。

  “砰”的一声巨响,飞虎爪依旧挂在筏子上,不过它身后的钢丝绳却无影无踪了。手上顿时一轻,筏子轻快地朝前窜出来一截。

  很快地,岸边的二人,在我们眼中,慢慢成了两个细小的黑点儿,转眼间,便消失不见了。

  胖子的一枪,打断的不仅是一条拽住我们逃生后腿的钢丝,更主要的是,他心中最后一丝的牵挂、奢求,所有的爱恨情仇,一枪而绝。所有的爱与恨,都将随着那块陆地,缓缓地沉入到水中,再也不出现在我们面前。

  凭着我的记忆,我们一行三人,无惊无险地出了水道。

  当我们重新出现在水道入口处,面对明媚的阳光时,我不禁生出恍如隔世的感慨。启程时,我们有七个人,彼此也还称得上融洽;回程时,只剩下区区三个人,其余的人,有一个直接死在我的手上,还有两个间接死在我们手中。

  想到此,我们的心中就满是沉重,只想远远地离开,一刻都不想在这个地方逗留了。从没有过,出活出得如此郁闷的时候,不仅一点明器也没有摸出来,更是背上了几条人命。本质上,我们是亡命之徒,不过我们亡的只是自己的命,只是以自己的生命为赌注,寻求永不停歇的新鲜与刺激的生活罢了。

  但当我们手上,真真切切染上鲜血后,性质就大不相同了。这其实是一种底线,突破了他,做事将变得毫无顾忌,必要的时候,像曾雯雯那样,可以毫不犹豫地对无辜的人拔枪相向。就是有这样一层觉悟,我们才生怕,有朝一日,也会变成那样的人。

  怀着这样的想法,我们一路无话。半个月后,重新踏上了北京城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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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二十二章 【莲花落】

  眼前的棺材,直直的竖立着在我们面前,显得那么的突兀与不自然。

  棺材的木料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不过是普通的楠木罢了,没有什么出奇的。奇特地是棺材本身的构造方式。

  我见过的寿材,都以完整为贵。就是说,整副棺材,最好是从一棵粗大的原木上凿下来的。如果是使用板材拼接的那种,便只是低档的寿材而已。

  可眼前的棺材却与众不同,是它低档吧,偏偏造型高雅大方,打磨精致,漆层华丽,各个部分嵌套细致,完全不是贫家可以做得出来的。说它高档吧,又不对,这个棺材看着美观大气,实质上却是由各块板材,通过极精细的手法拼接而成的。

  而效果来看,光是打磨拼接上下的功夫,换算成成本,就远高于一个完整的楠木寿材了。从这点看,这个棺材上只怕另有蹊跷,不能不小心了。

  所谓行百步者半九十,在成功之前是最容易出事了,这时候更要加倍小心。

  在场的人都明白这个地理,于是个个都望向我,等着我拿主意,没一个冒然上去开棺的。此时,我心中一阵的迟疑,久久下不了决心。

  并不是这个机关太过复杂,也不是太过罕见,相反的,这个形制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像似了我打过多次交道的一种机关。

  我心怀忐忑地走到棺材旁边,伸出手到棺材的左后面轻轻一摸,咯噔一下,我的心跳登时就蹦到了嗓子眼。这里,果然有一个机括。

  论精巧。论实用,这个机关都是数一数二的,墓中出现这样的机关绝不奇怪,可是,在这里,在这个时代的墓里面出现这样的机关,那可不是等闲事了。

  我抚摸着机关,一时间却犹豫不决了起来。如果真是它,那……就乱套了。

  估计是看我久久的没有动静,胖子不耐烦了,走到我身边来,问:“涛子,怎么回事?硬碴子?”

  再硬的碴子我也不怕,可这……,实在是太……太出乎意料了。我苦笑一声,说:“你自己看吧!”

  话一说完,我下定决心,虚按在机括上的左手轻轻用力,向下一拨。

  “咔咔咔……”一连窜的机关触发声响起,整个竖立起来的棺材,从2/3以上的部位开始旋转。上面的部分,一边旋转,一边飞速地如莲花般绽开,通过精巧地契合,嵌套,最终结成一个莲台般的底座。

  莲台一成,一具尸体豁地从莲心中直挺挺地坐起,面朝前方。

  “啊!小心。”一声女声惊呼响起,正对面的曾雯雯、Hellen和黑金刚三人登时趴倒在地。黑金刚更是在地上翻了个滚,连枪都掏出来,一副戒备无比的样子。

  屋中,此时只有我跟胖子俩人依旧站立着,相顾骇然。

  曾雯雯他们是被忽然坐起的身体给吓到了,其实这没有什么,不过是唬人的手段而已。莲花坐台形成之时,停留在棺材之内的尸身便会被顶起,并在背后形成支撑,使尸身能像活人一般坐起来。

  若说有什么不普通之处,便是这具尸体了。尸体一头短发,身着对襟胡衫,虽说古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是没有人会留短发的,但这人毕竟是“地仙”并不是那个世界的人,不讲规矩也不奇怪。

  他看上去十分年轻,大致30来岁的模样,可按照浮雕上所载,他明明在大唐盛世生活了3,40年的光阴,难道他真能不老不朽。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这么多年下来,什么稀奇古怪的尸体没有见过,这也不足以另我们惊奇。

  真正让我们惊奇乃至骇然的,是这个机关本身。这个机关有个名堂,叫做“莲花落”,制作极讲究工艺,宋、明墓葬中时有出现,并不算是太罕见。这个机关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如果不寻着正确的机括,而鲁莽开棺的话,便会触动底下深埋的机关。至于是什么机关,那就看当地的地理条件而定了,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炸药。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与敌携亡。

  这是个相当霸道,决绝的机关,使用它的墓主无不抱着宁可自己毁灭尸身,也不让外人所辱的心思,说得悲壮,但丝毫不影响他千方百计的想为自己拉个陪葬。比如最后尸身坐起来这个机关,并没有伤人的能力,作用就是唬人一下,最好对方惊慌失措下触动机关,大家一起上路。

  这样的机关巧是巧,厉害是厉害,但遇得多了,也就不以为意了。真正让我们惊骇欲绝的是,这个机关,首创于北宋末年,真正流行开来,还是南宋以后的事情了。大唐时期的墓葬,怎么会使用到宋代的机关?

  若说是历史记载有误,这个机关其实在唐时就有了,那是无稽之谈了。事物的发展,总是有阶段性的,机关也是如此,总是一步步的发展完善。眼前的这具“莲花落”带着“起尸器”的装置,这已经是元以后的手段了,在加上开启机关设于左后方,更是明之后的手法。明之前,此类机关的机括,都是设在棺材的底部,虽然不容易被发现,但也极难再度开启,一不小心,便有可能触动机关。于是在明代时经过高手匠人改良,将其定在了左后方,自此成为一种惯例。

  若说这个机关是后人添加上去的?还是说不通。这种“莲花落”机关涉及的范围过大,需要大量的地下工程和对地利的利用,是少数无法后期添加的装置之一。

  那么,便只剩下一种可能性……

  这时候,我忽然注意到一个卷轴横放在尸身的双膝上,这难道就是——天下墓葬总图?

  一个很荒唐的想法,在我脑海来来回地奔驰着,愈演愈烈。此时,他们三人还趴在地上,看不到高台上的动静。

  我飞快地伸出手,在尸身怀里一捞,短小的卷轴便落入了我的手中。

  缓缓地拉开卷轴,一行行清晰而熟悉的字迹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看到这样的一笔一划,一字一句,我依然抵不住心底深处涌上来的那股荒谬感,不禁发出一声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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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二十一章 【铜椁竖棺】

  刚脱离遍布人俑的大殿,进入这个房间的时候,我只是匆匆一瞥,确定没有危险,便没有细看,瘫倒在地上躺尸去了。

  这时候,才开始真正观察起这个房间来。

  说它是个房间,其实不太准确,确切地说,这应该是一个厅一般的建筑。四堵墙上均开有一个洞开的门户,南面,就是人俑栖身的大殿了。

  北面的房间内,堆砌着一些瓶瓶罐罐,金石器皿之类的东西,随便拿一件出去,也称得上是上品之物了。我随便瞄了瞄,便有鎏金银塔、鱼龙提梁银壶、唐代塔式罐等罕见的珍玩,地上更是散落着一些形状材质各异的玉器,瓷器,珠光宝气的,直晃人眼睛。

  若在平时,看到这一屋子珍玩,我还不得高兴上天去。但此时,经历过刚才的惊险,再加上对曾雯雯口中“天下墓葬总图”的好奇,我生生忍住了掏出大麻袋,死命往里装的冲动。

  西面的房间里,整齐地摆放着一个个木架子,上面堆着大堆大堆的灰烬。按照当时墓葬的格局,这个房间内摆放的,应该是绫罗绸缎之类的陪葬品。

  现在看来,不过是毫无价值的灰烬,在当时,这可是能直接当成货币使用的,美轮美奂的绸缎!

  也许,是在千余年来任何一次的地震中;也许,就是我们踏入这个房间后的第一声噪音,让这些千余年前的华美布料,化成了眼前这些看不出轮廓的尘灰。

  东面的房间内,杂乱地堆放着一些,刀枪棍棒、戈戟斧钺、强弓重弩,甚至还有一具完整的马骨,横卧在地。看来,这里堆放的便是墓主身前收藏的兵器,还有他的爱马。千年前,这些兵器也许散发着丝丝寒光,让敌人望之胆寒;千年前,这具马骨,也许是能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良驹,在草原上追风逐月般的奔驰着。可眼前,刀兵锈蚀,良马遗骨,在它们主人逝去的一刻,也就是它们千载蒙尘的开始。

  这些不过都是普通的应有之物,没有什么稀奇的,真正古怪的,是房屋正中矗立着的一个巨大的青铜块。

  确切地说,这应该是一个铜椁才是。不过铜椁我见得多了,可没见过这么大的,直如一个小房间一般,四四方方的,横纵都3米有余,当真是硕大无朋。

  这个铜椁缝隙紧密,若不是敲击时轰然回响,我还以为这是个实心的铜块呢!我们五个绕着铜椁转了半天,愣是没有找到可以开启的机关。无论什么地方,都拼接得严严实实的,连条缝都没有。

  这是怎么回事,总不能让硬来吧?就是想硬来我们也没工具了,早喂了那些怪鱼。

  “涛子,你看,这上面有浮雕。”

  这叫目的不同,行为亦不同。我们是冲明器来的,因此心思都放在找机关上,人家Hellen是冲考古来的,于是便围着那些浮雕转悠。

  浮雕有什么奇怪的,见得多了。哪个墓主不在最后安息的地方刻上这些玩意,开始我还饶有兴致地看看,后来看得多了,难免兴致缺缺。

  上面基本上什么东西都有,就是没一句真话。好点的嘛,就在上面表现他修桥补路,开仓放粮的功德,实际上呢?丫的就是一万恶的地主老财,周扒皮一类的。

  绝点的嘛,便刻上些神神鬼鬼的玩意,什么云车啦,天门啦,神兽啦的之类,总之就是说他老人家一归西,天门立马打开,神仙们屁颠屁颠地跑出来迎接他。

  还真把自个当回事了,实际上呢,要不就是一有俩臭钱的商人,要不,就是某个致仕的小官,反正跟神仙之类的搭不上边,活着的时候也不见他有什么神通,更没有什么功德。

  反正就是这么一回事,不是显摆他身前怎么行善积德,就是奢望死后如何的超凡入圣,永生不灭,什么都有,独缺一些有意义的东西,比如:那该死的机关在哪?我都绕了三圈,愣是没看到一个突出来的地方,别说是机关了,连个搭手的地方都没有,真是见了鬼了。

  “涛子,这上面的东西很好玩,我说给你听听!”Hellen的声音从身旁传来,光听声音就可以感觉到她的兴奋。

  真的这么有意思?我来了兴致,静静地听她叙述了起来。

  按浮雕上的说法,这个所谓的“地仙”还真不是普通人。他来自一个很奇怪的世界,周围人的眼睛都长长地凸出,耳朵更是又大又招风,胯下的马匹大得异乎寻常,四足生风。那些人还长着硕大无朋的翅膀,可以在天际自由地翱翔。

  奇怪的是,生活在这些怪人身边的“地仙”,却是一副普通人的模样,如果浮雕的纪录属实的话,真不知道他是怎样在那群怪物中生存的。

  这个“地仙”经常出没在一些幽暗低矮的屋子里,空手而入,出时手上又都捧满了金珠,乖乖,别真让我猜中了,丫的真是倒斗的吧?

  在一次行动中,他似乎遇到了什么袭击,晕倒在地上。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世界已经不一样了。身边不再是那些稀奇古怪的人形,而是一些身着古装打扮的古人。很显然,这就是“地仙”的首次出现了,看来他真的不是那个世界的人,而是因为某些奇特的原因,出现到了唐朝而已。

  此后,剩下的浮雕用极其繁杂,琐碎的笔法,把他一生大大小小的事无一遗漏地都雕刻在铜椁上。我国的雕刻壁画之类的东西,一向讲究极简,传神即可,含义嘛,基本靠猜。这里的浮雕正好相反,繁琐到极不人道的程度,我当时就犯嘀咕了,这铜椁造这么大,该不会是因为造小了就刻不下这么多浮雕了吧!

  如果这些浮雕上讲的是真的话,那么难保这个“地仙”真有常人所不能及的异术,毕竟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搞不好还是外星人之类的,有什么特意功能也不奇怪。这么说的话,那幅“天下墓葬总图”的价值就要重新衡量了,就这么交出去,似乎有点吃亏。

  我一边琢磨,一边眼睛在铜椁上乱扫,触目处尽是浮雕,看得我脑袋一阵阵的发晕。这小子,生前估计也是一爱显摆的主,我说你死就死了吧,至于把你的一生刻得这么详细吗?说说你的来历也就罢了,至于连一个郊游都刻得这么清楚吗?老大一太阳,底下有破马车,旁边靠着一臭男人,这有意义吗?居然还刻到了正中央,简直是……

  自言自语地说到这,我心中猛地一动,趴到近前仔细地盯着那幅浮雕研究了起来。透着股诡异,但又看不出诡异在哪里,直到我摸索到了那个硕大的太阳,终于大笑出声,就是它了。

  从怀中掏出那面铜镜,摁到浮雕正中太阳所在的地方,缓缓地转动着,慢慢地将镜面上浇铸着的文字,与太阳里面的凹槽一一对正了位置,然后发力按入。

  “咔”的一声,铜镜紧密地嵌入了浮雕当中,浑然一体,恍若天然生就的一般。随着铜镜的嵌入,“咔嚓、咔嚓”的机括声便连绵不绝地响起,由下至上,最终“轰隆隆”一声巨响,铜椁的箱体缓缓地朝四个方向展开,突显出了中心一口直直竖立着的楠木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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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二十章 【天星石】

  “涛子,刚才好悬有你在,不然哥们这两百来斤就交代在那了。”胖子有些唏嘘地说。

  经过刚才这么一劫,胖子跟凤凰浴火重生似的,竟似脱了出来一般,虽然依旧正眼都不看曾雯雯一样,但至少不再是那副要死不活的模样了。

  “那些人俑太可怕了,不过他们怎么不追过来,难道这里有什么他们害怕的东西?”一旁Hellen也缓过了气,心有余悸地说。

  刚才Hellen一直迷迷糊糊的,压根就没真正观察过那些人俑,竟然没有发现,那些人俑是给固定在地上的,根本不可能追上来。

  这种绝代凶物,如果还能到处跑,那还让不让人活了?

  “那些人俑都是给固定住的,根本不能移动。不过这个房间里面有克制人俑的东西那是一定的,他们的精神控制太变态了,隔着老远就中了招。要是对这个房间没有顾及,就这距离,我们照样会给乖乖地招过去。”

  “你这个傻丫头,跟醉猫似地直往他们怀里钻,拽都拽不住,到底梦到什么好东西了?”

  说着说着,我鬼使神差的伸出手去,亲切地勾了勾她的鼻子。

  认识这么些天,我还从未主动做过什么亲密的动作,这是破天荒的头一遭。伸出手的时候,我还是心中还是无意识居多,但当手真正勾上她小巧的鼻子,顺着柔和的鼻梁滑下,在挺翘的鼻肉上轻轻一勾时,我心中充斥的,尽是珍惜眼前人的温情。

  一抹红晕染上了Hellen的脸庞,不知是因为我的动作,还是因为我的问题,不过不管如何,我只知道,她此时羞红的脸庞,是如此的动人,这样的值得珍惜,这就足够了。

  “克制人俑的,应该是这个。”

  说话的是曾雯雯,出了那个恐怖的大殿后,她一直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瘦削的肩膀一阵阵的颤抖,像个易碎的花瓶一般,显得那么柔软,虚弱。

  不过这一会儿功夫,她说话的时候,脸上又是一副坚毅的表情,当真是个了不得的女人啊!

  她说话的同时,伸出脚尖轻点脚下的石头,示意我们细看。

  经她这么一提示,我倒也看出点不同来。脚下的,铺的是清一色的青石地砖,奇怪的是,最靠近门前的两排地砖与之后的大不相同。

  不同之处,就在于地砖的中心处,镶嵌着一块青灰色的菱形石块,不注意看,很容易便会忽略过去。可一细看,便不难看出这些菱形石块与众不同的地方来。

  千余年来,这个房间只怕都没有生人落足过,因此地上薄薄地积聚着一层灰尘。可奇怪的是,在菱形石块附近,一个巴掌大小的方圆处,竟然干干净净,一丝灰尘也无。

  “这应该是一种罕见的石材,叫‘天星石’。据说是得自天外,所在处寸尘不染,同时有平心静气,安神醒脑,驱一切邪祟的功效。”

  “按现在的说法,这应该是一种特殊的放射性物质,估计就是这种东西,隔离那些人俑的影响。”

  “这些人俑,可能是古巫法中的一种咒术,有个名称叫做‘魂祭’。基本原理是通过各种残忍的手段锤炼生魂,再以秘法把生魂封入肉身之中,使无数酷刑形成的怨念集中在一起,经过符箓的放大后,便成为一种很强大的精神力量,能勾起人心中深埋的感动与美好,再无情地摧毁,使人沉溺不出,或精神崩溃而亡。”

  “至于它们为什么会以血肉为食,那可能是另有秘法,具体的我就不清楚了。”

  刮目相看,当真是刮目相看,之前我一直认为,这小丫头就是演戏演得好,再加上有几分手段罢了。没想到,居然有如此细腻的心思和广博的见识,当真是人不可貌相。

  “精彩,精彩,雯雯,你真让我刮目相看啊!你才多大年纪,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我都不知道,谁教你的?”我拍着手,难得真心诚意地说。

  “谁教我的?”曾雯雯先是一阵苦笑,然后转为感动,神色间竟似有些朦胧,好半晌她才继续说道,“小时候,我给人贩子拐卖,每天都在街上乞讨,稍不如意,便是一顿责打。你知道吗?当时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吃上一个完整的馒头。就这,都是奢望。”

  “直到,我七岁那年,遇到了我义父。是他给我衣服穿,给我东西吃,教我知识,把我养大,没有他,我早变成一堆烂肉喂了野狗了。”

  说到这,曾雯雯的眼中闪过一丝温情,又慢慢转成了坚定:“只要能让他高兴,做什么我都不会后悔!”

  她的话音刚落,不知是否眼花,我似乎看到曾雯雯飞快的瞄了胖子一眼,眼中似乎有歉意,有温情,但更多的是百折不挠的坚定。

  “可怜之人,必有其可恨之处。”那么,反过来是不是可以说:可恨的人,必有其可怜之处呢?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曾雯雯看来,为她义父做任何事,甚至欺骗别人感情,都是正确的事情。设身处地地想想,这又何尝错了呢?每个人,心中都有他的价值观和善恶观,这没有什么好争辩的。

  判断一个人的善恶,那是上帝佛祖之类的人干的是,我等不过是区区凡人,就事论事,快意恩仇,足矣!

  坦白说,听了曾雯雯的话,我心中竟然有了一丝动摇,还好,迅速地让我扼杀在了摇篮中。当我以同样坚定的目光回望她的时候,竟似在她眼中看到了丝丝的惋惜,难道?这也是她在演戏?

  我说过,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别人,姑且当她是在算计我吧!我谨慎的看了她一眼,淡淡地说:“不用多说了,干活吧,早做早了。”

  说完我也不看她的反应,掏出军刺,蹲下神来就撬起了那什么“天星石”,既然这东西是人俑的克星,那不撬几块下来带在身上,等等就是倒出了东西也没法往回走了,我可没有第二个黑曜银镯可以救命了。

  这里没有人是傻子,一看我的动作大伙就明白过来,一人逮一砖头就开撬。胖子更是了得,仗着自己力大,噼里啪啦一阵乱捣鼓,一会儿功夫,除了我们人手一块,刚满满两排的天星石,现在仅存一小块孤零零地杵在那,其余的,全进了胖子的口袋了。

  眼看着胖子盯上了最后一块,我连忙制止道:“打住,打住,好歹留一种子不是,别一下子给人断了根去。再说了,你不至少留他一块,那些玩意怎么应付。”

  说完我朝门外努了努嘴,意思是:你丫的要想撬这最后一块,可以!跟门外那些哥们商量去。

  胖子嘻嘻一笑,也就放过了最后一块天星石,把鼓囊囊的腰包一背,惬意地拍了拍,心满意足的神情表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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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二十章 【天星石】

  “涛子,刚才好悬有你在,不然哥们这两百来斤就交代在那了。”胖子有些唏嘘地说。

  经过刚才这么一劫,胖子跟凤凰浴火重生似的,竟似脱了出来一般,虽然依旧正眼都不看曾雯雯一样,但至少不再是那副要死不活的模样了。

  “那些人俑太可怕了,不过他们怎么不追过来,难道这里有什么他们害怕的东西?”一旁Hellen也缓过了气,心有余悸地说。

  刚才Hellen一直迷迷糊糊的,压根就没真正观察过那些人俑,竟然没有发现,那些人俑是给固定在地上的,根本不可能追上来。

  这种绝代凶物,如果还能到处跑,那还让不让人活了?

  “那些人俑都是给固定住的,根本不能移动。不过这个房间里面有克制人俑的东西那是一定的,他们的精神控制太变态了,隔着老远就中了招。要是对这个房间没有顾及,就这距离,我们照样会给乖乖地招过去。”

  “你这个傻丫头,跟醉猫似地直往他们怀里钻,拽都拽不住,到底梦到什么好东西了?”

  说着说着,我鬼使神差的伸出手去,亲切地勾了勾她的鼻子。

  认识这么些天,我还从未主动做过什么亲密的动作,这是破天荒的头一遭。伸出手的时候,我还是心中还是无意识居多,但当手真正勾上她小巧的鼻子,顺着柔和的鼻梁滑下,在挺翘的鼻肉上轻轻一勾时,我心中充斥的,尽是珍惜眼前人的温情。

  一抹红晕染上了Hellen的脸庞,不知是因为我的动作,还是因为我的问题,不过不管如何,我只知道,她此时羞红的脸庞,是如此的动人,这样的值得珍惜,这就足够了。

  “克制人俑的,应该是这个。”

  说话的是曾雯雯,出了那个恐怖的大殿后,她一直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瘦削的肩膀一阵阵的颤抖,像个易碎的花瓶一般,显得那么柔软,虚弱。

  不过这一会儿功夫,她说话的时候,脸上又是一副坚毅的表情,当真是个了不得的女人啊!

  她说话的同时,伸出脚尖轻点脚下的石头,示意我们细看。

  经她这么一提示,我倒也看出点不同来。脚下的,铺的是清一色的青石地砖,奇怪的是,最靠近门前的两排地砖与之后的大不相同。

  不同之处,就在于地砖的中心处,镶嵌着一块青灰色的菱形石块,不注意看,很容易便会忽略过去。可一细看,便不难看出这些菱形石块与众不同的地方来。

  千余年来,这个房间只怕都没有生人落足过,因此地上薄薄地积聚着一层灰尘。可奇怪的是,在菱形石块附近,一个巴掌大小的方圆处,竟然干干净净,一丝灰尘也无。

  “这应该是一种罕见的石材,叫‘天星石’。据说是得自天外,所在处寸尘不染,同时有平心静气,安神醒脑,驱一切邪祟的功效。”

  “按现在的说法,这应该是一种特殊的放射性物质,估计就是这种东西,隔离那些人俑的影响。”

  “这些人俑,可能是古巫法中的一种咒术,有个名称叫做‘魂祭’。基本原理是通过各种残忍的手段锤炼生魂,再以秘法把生魂封入肉身之中,使无数酷刑形成的怨念集中在一起,经过符箓的放大后,便成为一种很强大的精神力量,能勾起人心中深埋的感动与美好,再无情地摧毁,使人沉溺不出,或精神崩溃而亡。”

  “至于它们为什么会以血肉为食,那可能是另有秘法,具体的我就不清楚了。”

  刮目相看,当真是刮目相看,之前我一直认为,这小丫头就是演戏演得好,再加上有几分手段罢了。没想到,居然有如此细腻的心思和广博的见识,当真是人不可貌相。

  “精彩,精彩,雯雯,你真让我刮目相看啊!你才多大年纪,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我都不知道,谁教你的?”我拍着手,难得真心诚意地说。

  “谁教我的?”曾雯雯先是一阵苦笑,然后转为感动,神色间竟似有些朦胧,好半晌她才继续说道,“小时候,我给人贩子拐卖,每天都在街上乞讨,稍不如意,便是一顿责打。你知道吗?当时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吃上一个完整的馒头。就这,都是奢望。”

  “直到,我七岁那年,遇到了我义父。是他给我衣服穿,给我东西吃,教我知识,把我养大,没有他,我早变成一堆烂肉喂了野狗了。”

  说到这,曾雯雯的眼中闪过一丝温情,又慢慢转成了坚定:“只要能让他高兴,做什么我都不会后悔!”

  她的话音刚落,不知是否眼花,我似乎看到曾雯雯飞快的瞄了胖子一眼,眼中似乎有歉意,有温情,但更多的是百折不挠的坚定。

  “可怜之人,必有其可恨之处。”那么,反过来是不是可以说:可恨的人,必有其可怜之处呢?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曾雯雯看来,为她义父做任何事,甚至欺骗别人感情,都是正确的事情。设身处地地想想,这又何尝错了呢?每个人,心中都有他的价值观和善恶观,这没有什么好争辩的。

  判断一个人的善恶,那是上帝佛祖之类的人干的是,我等不过是区区凡人,就事论事,快意恩仇,足矣!

  坦白说,听了曾雯雯的话,我心中竟然有了一丝动摇,还好,迅速地让我扼杀在了摇篮中。当我以同样坚定的目光回望她的时候,竟似在她眼中看到了丝丝的惋惜,难道?这也是她在演戏?

  我说过,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别人,姑且当她是在算计我吧!我谨慎的看了她一眼,淡淡地说:“不用多说了,干活吧,早做早了。”

  说完我也不看她的反应,掏出军刺,蹲下神来就撬起了那什么“天星石”,既然这东西是人俑的克星,那不撬几块下来带在身上,等等就是倒出了东西也没法往回走了,我可没有第二个黑曜银镯可以救命了。

  这里没有人是傻子,一看我的动作大伙就明白过来,一人逮一砖头就开撬。胖子更是了得,仗着自己力大,噼里啪啦一阵乱捣鼓,一会儿功夫,除了我们人手一块,刚满满两排的天星石,现在仅存一小块孤零零地杵在那,其余的,全进了胖子的口袋了。

  眼看着胖子盯上了最后一块,我连忙制止道:“打住,打住,好歹留一种子不是,别一下子给人断了根去。再说了,你不至少留他一块,那些玩意怎么应付。”

  说完我朝门外努了努嘴,意思是:你丫的要想撬这最后一块,可以!跟门外那些哥们商量去。

  胖子嘻嘻一笑,也就放过了最后一块天星石,把鼓囊囊的腰包一背,惬意地拍了拍,心满意足的神情表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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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十九章 【血之吻】

  在我不舍的凝视中,老人与小孩,并周围无数的群众、意气风发的红卫兵小将,一切有如风化万年的石雕一般,瞬间化为灰烬,消散无踪了。

  我心中一声长叹,百味杂呈。一步之遥,只差一步!我心中默念着,一丝奇异的感觉涌上心头,是遗憾,是庆幸?却是怎样也无法分辨了。

  浑身一震,我缓缓地张开眼,还未及分辨是真是幻,是我非我,便觉得两侧各有一阵劲风袭来。意识未动,身体已经做出了反应。

  我身体猛地向后一倾,避开突如其来的熊抱,然后就势在地上一滚,拉开距离,同时两手一撑,双腿用力整个人弹了起来,顺势抽出了靴筒中的军刀横在身前。

  这个动作一气呵成,熟及而流。面对危险的时候,第一时间拉开距离,同时不能让自己躺在地上,一定要站起来,不然无法应付对方的下一轮攻击。这都是多年在生死之间挣扎留下来的经验,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我身体的本能之中,因此一遇到危险,自然而然地就使了出来。虽然,我到现在还没有看清楚,攻击我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已经做好了准备,准备应付下一轮攻击,没想到的是,刚刚攻击我的“人”居然一动不动,丝毫没有追击我的意思。难道是我敏感了?仔细一看,顿时庆幸不已。

  原来,刚刚离我一步之遥的,竟然是……人俑。就是在水道中看到的那种,不同的是,眼前的人俑四肢完整,躯体上色彩斑斓,刻满了诡异的符箓,显得妖冶无比。最大的不同是,眼前人俑的双眼,与之前的空洞不同,而是如画龙点睛般缀上了两个红点,一看之下,只觉得无数的锋芒在它的双眼中电射而出,直达人的心灵深处。

  匆匆一扫,我对眼前的情况大致有了了解。

  这些人俑,有个致命的缺陷,它们竟然——无法移动!

  在门外,我们就中了招了,不知不觉的被这些人俑勾起了心中最深刻的美好,然后再无情地毁灭它,让我们无意识地自投罗网,自动投入到这些人俑的“怀中”。

  想到差一点,我就会被这些人俑抱入怀中,我心中就一阵阵的恶寒。我敢肯定,那绝不是什么温情的拥抱。

  手腕上依稀还有些疼痛,举到眼前一看,伴随我多年,我爷爷留给我的最后遗物——黑曜银镯,已然面目全非。

  原本晶莹透亮的黑曜石,此刻上面布满了裂纹,仿佛被大锤子砸过一般。

  我心中的执念,使我不能,也不愿清醒,最后,耗尽了黑曜银镯的最后一丝能量,才保住了我的小命。这么多年以来,我逐渐习惯了种种突如其来的惊变,心情不再像刚出道时那般容易波动,总能保持冷静到近乎冷酷的情绪去处理人和事,也就很少有使用到它的时候。之所以还佩戴着它,不过是一种习惯,还有对爷爷的一种怀念罢了。

  我举起手腕,在碎裂了的黑曜石上轻轻一吻,自语道:“爷爷,你又救了我一次。”

  这一切,说来话长,实际上不过短短一瞬而已。情况已大致了解,我连忙四处张望,寻找起胖子和Hellen来,至于曾雯雯他们三个嘛,自动忽略了。

  这是个像大殿一样的建筑,一个入口一个出口,此外便再无一物了。殿中按着某种奇异的布置,在两旁错落零星地排布着数十个人俑,中间则让出一条道路来,尽头便是通往真正停陵的所在了。

  天不从人愿,跟我在同一侧的居然是曾雯雯他们三个,胖子跟Hellen则在离我稍远的另一侧。他们无一例外地挪着脚步,缓慢但毫不停歇地朝人俑处走了过去,仿佛那里不是一堆恶心的死肉,而是母亲或爱人,温暖的怀抱。

  他们脸上,或流满泪水,或堆满欢笑,或咬牙切齿,或含情脉脉,情绪都波动到了极点,一步步地走向人俑寻求安慰。

  想想刚刚我也是他们那副模样,便没有继续看下去的兴趣了。快步朝另一侧冲了过去,那边还有胖子他们还正深情款款地朝人俑怀里扑呢!

  这一路过去,恰好要经过曾老头他们三个身边。第一个经过的是曾老头,疾步走过,我毫不停留,顺手就是一个耳光甩过去,“啪”的一声,他给我打得整个身子都朝旁边歪去,站都站不住了。

  甩了甩手,我心中念道:“让你丫的老奸巨猾。”

  曾老头旁边就是他“孙女”了,她跟我刚才差不多,就差一步,就要给抱个结实了。这么漂亮一个丫头,虽然狠毒一点,但我也不能眼看着就这么喂一堆死肉了。我伸手拽着她的领子,生生把她拽到跟前,然后毫不手软的,“啪啪……”正反来回六个耳光甩过去,她白嫩的脸蛋顿时红彤彤的一片。

  先收点利息,“让你丫的毒如蛇蝎。”

  妈的,手有点疼,脸皮还真厚实。我甩着胳膊朝对面冲过去,对旁边的黑金刚看也不看,顺手一拳就擂在他鼻子上,没敢用耳光,这一看就是一皮糙肉厚的主,别弄不好我还得扭了手。

  “让你丫的掏枪。”

  甩出最后一句话,我就不再管他们三个了,是死是活看他们运气了。醒不醒那就不关我的事了,我没顺手推一把就算是仁至义尽了。

  他们这几个,论这会的形象,就数胖子最不堪了。张大着嘴巴,哈喇子流得满胸口都是,他的幻境是什么,用脚趾头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估计跟贾宝玉在太虚幻境里经历的差不到哪去。

  扶着他的脑袋,死命地摇了摇,喊道:“喂!喂,醒醒,醒醒。”

  “啊!啥事?你捉我脑袋干嘛?”胖子迷迷糊糊地看着我,不耐烦地甩着脑袋,一副你有病的样子,不过好歹把哈喇子止住了,把我给恶心的啊!

  看样子没什么大事了,我放下心来,朝Hellen走了过去。

  真是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啊!瞧我们家Hellen,这形象,这气质,跟那满嘴滴哈喇子的一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越看越可爱。

  上前扶住Hellen的肩膀,摇了两下没醒,她反倒死命地挣扎了起来,没想到她看起来一副娇娇弱弱的身子,居然有这么大劲,差点连我一起给拖到人俑那边去。

  当然,我没舍得怎么用力气也是原因之一。勉强按住了她的肩膀,她的眼神依旧迷离空洞,虽然身体让我制住移动不得,脑袋还不停地朝人俑方向探去。

  刚才抽耳光抽出心得来了,这种情况,最好就是一大耳光扇过去,立马清醒。可临到头了我又不落忍了,手掌那是高高扬起,轻轻落下,在她光洁的脸蛋拍了拍,口中不停地呼叫着她的名字。

  小脸蛋拍着,小肩膀摇着,小名字叫着,这么三管齐下了好一会,Hellen才清醒了过来,第一句话就是:“涛子,别摇了,我脖子要断了!”

  我讪讪然地放开手,又不放心,虚扶着她的胳膊,关心地问:“怎么样,好一点儿没?”

  Hellen却不答话,只是满脸骇然地望着我背后,一副见了鬼的模样。

  我转身一看,一个血腥无比的场景跃入眼帘。

  曾老头,踱出最后一步,完完全全的投入到了人俑的怀抱之中。我的手劲我清楚,刚叫醒Hellen之所以用这么长时间,那是我没舍得用力。哪像对曾老头,我是抡圆了抽的,这一耳光下去,想不清醒都难。

  难道说,这些人俑还有使人二次迷幻的能力?我心中一惊,仔细看了看曾雯雯他们,果然,他们两眼茫然,抬起脚来又放了下去,好像正在剧烈地挣扎。

  曾老头一挨入人俑的怀中,便见人俑双臂一环,随即“嘎嘎”声响起,听这响动,只怕曾老头的肋骨都得断几根吧!

  随着这么一勒,曾老头的腰部紧紧地靠在人俑的身上,同时自然而然的,胸部以上随之后仰,整个咽喉要害就这么显露了出来。

  曾老头一露出咽喉,人俑立刻裂开一张大嘴,朝他的喉结处“吻”了下去。

  真真切切的“裂开”,人俑是由一堆死肉铸成,哪有什么五官,所谓的嘴,不过是一条刻线罢了。但此时,人俑的脸上,却沿着那条刻线,生生裂出了一张“嘴”。

  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里面没有牙齿,没有舌头,纯粹是上下两片肉而已。不待我细想,人俑把嘴越张越大,如蛇吞吃猎物一般,张至近乎180度,然后,深深地“吻”落。

  一声闷响,随着人俑的“吮吸”,一大块血肉被撕裂,填到了那张“嘴”中,同时曾老头的脑袋不自然地后仰了起来,咽喉处露出老大一块缺口,鲜血如喷泉一般,高高地喷起。

  “啊!!!!”人俑刚一吻落,曾老头便被痛醒了过来,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叫声刚一拔高,便戛然而止,只余下“哧哧”的鲜血喷涌声。

  曾老头的惨叫显然也惊动到了正挣扎着的曾雯雯和黑金刚俩人,只见他们已然伸出的双脚又急剧的缩回,浑身剧烈地颤抖了起来,显然已经恢复了部分神智。

  看曾老头的惨样,我心中也不禁骇然,这里不是久留之地,我一左一右架起Hellen跟胖子的胳膊,拖着还有点迷糊的二人,沿着中间的通路,朝墓穴深处跑了过去。

  百忙中我还回头吼了一声:“不想死就跟过来。”

  算起来我跟曾雯雯他们俩人非亲非故,还算得上是仇家,实在犯不着替他们担心,但无论如何,总不能让他们死在那些人俑的手中,那也……,太凄惨了一些。

  我话刚喊出,还没来得及回过头来呢,就见黑金刚从喉咙中发出一声嘶吼,从靴筒中摸出把匕首,想也不想地捅进了左胳膊,然后眉头也不皱一下,趁着这股疼劲清醒了过来,上前两步一把拽过曾雯雯夹在腋下,朝我们这边追了过来。

  “好汉子,够狠。”我在心中赞了一声,便不再管他们死活了,扶着他们俩人冲进了眼前的大门。门后,便是我们此行的最终目的地,是我们牺牲了两条人命,才能到达的地方。

  我前脚刚踏出门去,黑金刚夹着曾雯雯,后脚便跟了上来。这腿脚,真是够利落的,夹了个人居然跟我们跑得一样快。

  过了那道门,我顿时觉得脑中一轻,好像一条紧紧纠缠在我脑海在的丝线,在这一刻断了一般。

  胖子和Hellen,还有曾雯雯他们几个,同时也抖了个激灵,眼中回复了清明。看来这间屋里,有什么东西,无形地克制住了人俑的带人入幻境的能力。

  不管如何,总算是远离了那些来源和能力一样恐怖的东西了,我松了口气,缓缓地坐倒在地,一时竟然动弹不得。

  他们也是如此,一个个面目还有点扭曲,脸上布满了汗水,无力地瘫坐在地上。心中,到底是恐惧,还是劫后余生的激动多一点,只怕是谁也说不清楚了。

  此时,我手腕银镯上的黑曜石,好像失去了最后一丝支撑,又似完成了最终的使命一般,忽然分崩离析,化作粒粒细碎的粉尘,四散在空气之中,再也寻不着一丝一毫存在的痕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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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十七章 【过去的,永不再】

  空气中,有一缕幽幽的檀香味,初闻极淡,但当你意识到它的存在时,却又变得极浓,环绕不去,让人不能不全神关注地注意着它。

  我站在木门前,静静地嗅着,胸中忽然涌出一种渴望:好想知道,门后的世界,到底是怎么样的?似乎……,不,是一定,有某种,我十分渴望的东西存在。

  我缓缓地,但毫不犹疑地伸出手去,虚按在木门上,体味着上面密实细致的纹路,然后,轻轻地一推,门开了。

  没有探查,没有防备,我就像匆忙拨开包装袋,急切地吮吸棒棒糖的小孩一般,迫切地想知道,门后到底隐藏着什么?

  大门洞开,眼前顿时一亮,我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此时的我,就像被长久幽闭在暗室中的囚徒,忽然曝露在了正午明媚的阳光之下,虽然紧闭着眼睛,但眼前依旧一片亮堂。

  淡淡的青草香气,隽永的花香,还有雨后弥散在空中,久久不散的泥土的芬芳。我闭着眼睛,细细体味着这种自然的感觉,尘世纷杂,人心险恶,好久好久,没有这种轻松愉悦的感觉。

  睁开眼,也许眼前是一片自然美景,也许,依旧是昏暗压抑的墓穴,这时候,我心中充斥着久违的逃避的念头,我死死的紧闭着眼睛,生怕一张眼,这让我陶醉的芬芳便会消失无踪了。

  琉璃易碎,彩云易散,美好的东西终难持久。慢慢地,自然的味道渐渐退去,代之的是一股似有似无的檀味,尘气,还有浓浓的,夹带着薄荷味道的烟草味。

  闻到这种久违而熟悉的味道,我心中一阵激动,口中喃喃地默念着:不会的,不会的,不是真的。慢慢地,思绪纷来,我不再出声,只是静静地回忆着。

  时间过得真快啊,我该有多久没有闻到这种味道了,该有20来年来吧!当年,爷爷还在世的时候,就喜欢往烟草里面掺薄荷,然后美美地吸上一口,满脸的皱纹都会舒展开来。强烈的渴望战胜了理智,所有的顾及都被抛开,我颤抖着睁开了眼。

  时空转换,我已然身处在一个破旧的小院落中。明黄地夕照,洗去了最后一丝的锋芒,柔柔地照在院中的老人身上,凭增了分温馨。

  老人年逾花甲,须发皆白,但两眼依旧清澈明亮,没有一丝浑浊。依旧挺直的身板上,穿着一身洗得泛白的道袍,长须及胸,一派仙风道骨。若不是怀中坐着一个3,4岁的小男孩,一老一少更不知说着什么,不时传来阵阵欢笑声,一副享尽天伦之乐的模样,不然,他老人家俨然就是一个红尘中谪仙人。

  坐在爷爷怀中,小孩儿依然不老实,骨碌着一对黑漆漆的大眼睛,东瞅瞅西看看,更不时揪揪爷爷的胡子玩儿。

  梳得整整齐齐的胡子小半晌功夫便被孙儿的小手弄得纠缠在一起,老人也不着恼,只是呵呵地笑着,顺手帮孙儿拂开掉落在脸上的落叶。

  玩够了爷爷的胡子,小男孩把注意力转移到了摊在老者膝上的一本小册子上。小册子纸质泛黄,脆生生的,一看就是有念头了。小男孩伸出幼嫩的小手,在小册子上指指点点,口中亦念念有词,好像他真看懂了一般。

  老者一看更高兴了,耐心地捉着孙儿的小手,缓缓地在书册上移动,口中反复不停地一字一字地朗读,竟似以此为蓝本,在教孙儿识字呢!

  幼童咿咿呀呀的声音,老者慈祥耐心的语调尚在耳旁,我的眼前却是一阵模样。原来,不知不觉中,泪水已经灌满了我的眼眶,正顺着脸庞,缓缓地,但毫不迟疑地滑落。世上多少美好,在我们还不能真正体味时,便如这泪水一般在我们生命中滑落,永远地,再也看不到了。

  我亲爱的爷爷啊!你知道吗?孙儿好想你啊!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在你还在的时候,我从未想过,要为你做些什么,只知道,怄气、顶撞、厌恶……爷爷,你会怪我吗?

  我飞快地用手背擦去泪水,恍惚中,似乎有什么冰凉而坚硬的东西硌了我一下,一种接近痛苦的冰凉沿着脸上的肌肤侵入,在我脑海中狠狠地撞击了一下。

  没有心情去深究,我迅速地抬起头,以近乎贪婪的渴望望向院落中央。生命中,有尝试过的痛苦复来,却从未有过美好与幸福可以重来,我心中深知,这样的美好,只怕未必是真实的,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只想再看一眼,再看一眼……

  院子的中央,已然空无一人,独留我一个,在默默地擦拭着泪水。十余年未在我身上出现过的慌乱,重新占据了我的全身,我惊慌失措地四处张望着,生怕爷爷就这么消失,再不出现在我面前。

  在院落的深处,房门前我找到了爷爷。他蹲坐在门旁,正摇着头往烟锅子里装烟叶呢。显而易见的,他的心思并不在正在做的事上,平时珍惜得不得了的烟叶掉落了不少在眼前的地上,爷爷却浑然不觉,只是伸长着耳朵,专心地留意屋内的动静。

  房门紧闭,里面不时传来乒乒乓乓砸东西的声音,更有一个童声不时传来,或哀求或抗议,或撒娇或怒吼,每一刻安宁。

  我缓缓地蹲在爷爷的身旁,看着布满他脸庞的忧心的皱纹,慢慢地被记忆的潮水淹没。这是在我七八岁的时候吧,那时候我贪玩得要命,时不时地趁着爷爷不注意,跑出去更胖子一起到处撒野,用弹弓打麻雀,到池塘里摸鱼,透摘邻居们种在园子里的瓜果,甚至约上大院里一些孩子,一起找地打群架去,总之没一天安生。

  那天,我跟胖子约好了要去掏鸟窝的,没想到被爷爷堵在屋里,连门都给锁了,非逼我一字不拉地背完《寻龙补遗》的术数总篇,不然别说出去玩了,连晚饭都不准吃。

  那时候,人人都在破四旧,打倒一切封建迷信,我哪肯学这个,撒着泼跟爷爷大闹了一场,于是,就被锁到了屋子里。

  从小,爷爷就是一副慈眉善目的样子,从没有跟我红过脸,要什么给什么,我虽然不是什么军区首长的孩子,但论衣食住行,哪样也不比他们差了,称得上是娇生惯养了。爷爷这猛不丁地来这么一出,被我给气的,虽然最后到底是背下了那篇总篇,但连着三天没跟他说一句话。

  记得那次,爷爷把我锁在屋子里后,就再也没有声息了,任凭我一再哭闹,也没像往常一样,从怀里掏出糖葫芦来哄我。我那时候想,爷爷一定是把我锁那后,就又跑到邻里那给人算命去了,虽然一分钱都不收,但爷爷就乐意干这个,也是他唯一的嗜好了吧!

  慢慢地,屋子里的声响渐渐消失了,爷爷的神情顿时一紧,豁地站了起来,在门口踱了几步,伸出手去要去开锁,又迟疑了一下,小心地把耳朵贴在门上,聆听里面的动静。

  爷爷眉头紧锁,一丝紧张的神色慢慢地爬上了他的脸,就在他忍耐不住,伸手到怀里去掏钥匙的时候,屋内忽然传来了阵阵男童的吟咏声。

  “夫术数,以攻心为上……”声音有气无力,不用细听,也可以清楚地分辨出读书人心中的不耐与厌烦。

  爷爷长出了一口气,缓缓地坐到在门前,点了烟叶,心不在焉地吸了起来。屋内的声音只要稍一停歇,爷爷便忍不住靠过去注意里面的响动,烟锅子中的烟叶早已燃尽,但他依然毫无所觉的吸着,全副心神都放在,屋内那个不听话的孙儿身上。

  一个如此疼爱我的爷爷,又怎舍得放我一人在屋中,身为长辈的忧心,我又何曾懂过。

  我爷爷,在人前一向是一副智珠在握的模样,生老病死,福祸悲喜,他向来是不放在心上的,即使是在被认做封建迷信的残余,被一干儿孙的小破孩揪出去批斗时,他也泰然处之,不曾皱过一下眉头。也只有我,能让他如此举止失措,也只有我,能让他放下那副神仙模样,成为一个普普通通,对孙子怜爱无比的爷爷。

  过了好久,爷爷终于察觉到手中烟锅子的不对劲,摇头苦笑,重新填上烟叶,点上了火。一阵青白色的烟雾随着爷爷的吸吮慢慢地腾起,模糊在我面前。

  隔着烟雾,爷爷的面孔慢慢模糊了,烟雾恍如布帘一般,隔绝出了两个世界。

  “爷爷,你知道吗?我多希望时间可以重来,孙儿再也不会惹你生气了。好想,能再跟你在一起,孙儿再也不会顽皮了,一定好好听话。”

  “爷爷,你听见我说话了吗?”

  烟雾之后,爷爷叹着气,一声不响地吸着烟,除了不时倾耳到门上外,便再没有反应了。

  在我贪婪地注视下,烟雾慢慢地扭曲,最终消散无踪了。随之消失的,还有浸满我欢乐与悔恨的小院。所有的东西,都消失了,过去的,永不再。

  只有我,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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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十六章 【地仙陵园】

  主意既然已经拿定,我们也就没有再耽搁了,出发去寻找那个所谓“地仙”的灵柩。

  刚踏上陆地那会,我稍稍瞄了一眼,对这个陵墓就有了大致的了解。这不是那种传统的墓葬,灵柩并不是安放在深入地底的地宫之中,而是把这整块的陆地,建成了一座陵园的模样。

  既然已经开山为陵,那再建造复杂的地宫深埋便没有什么意义了,因此,看这墓穴是陵园式样的,我心中顿时大定,只要找到主棺椁所在,那便算是完事了。

  往前走大概100来米吧,整座陵园的大门便出现在了我们面前。这是陵园的入口,高约10几米,成古时的城墙式样,中开穹门,上部竖有垛墙,间有垛口(望口)和射洞。垛墙后是一座精致的屋宇,黄瓦飞檐,堂皇无比。

  更让人吃惊的是,整个门楼似的建筑都漆上了红色,看上去,就像是袖珍版的天安门一般。

  众人都对墓主的大手笔感到吃惊不已,不过是门楼而已,至于按城墙的样式来造吗?这得费多少人力物力啊!

  我指着这个“城墙”,笑着对胖子说:“你看这像不像北京的天安门?丫的还挺有超前意识的。”

  胖子没精打采地抬头一看,“嗯”的一声就算完了。

  看胖子那一副死狗样,我就一阵阵揪心。别看他平时咋咋呼呼的样,其实纯着呢,30好几的人了,也没什么恋爱经验。就他自己老自吹那个什么初恋,其实也就是在蒙古当兵那会,跟军马场一个小丫头对上眼了,时不时见见面,对对歌,直到军队拔营离开了,他还愣是没敢开口表白,也就这么没了下文。

  这次难得跟曾雯雯这小妖精好上了,正乐着呢,没想到,上一秒还柔情似水的,下一秒就拔枪顶在他脑门上了,能不受刺激吗?

  我也没什么办法,现在也不是开导他的时候,只能靠他自己走出来了。我叹了口气,也没看风景的心情了,领着众人穿过门楼,步入了陵园。

  一出门楼,这个陵园也就呈现在了我们眼前。说起来也不是很大,大约两个足球场大小吧!地上铺着清一色的青石板,四下错落着为数不多的石屋似建筑,看似不像陵园,反倒更像个无人的死村。

  踏着青石板缓缓向前,脚下湿腻腻、滑溜溜、虚浮浮的,完全没有应有的结识稳重的感觉,说不出的怪异。

  “张哥,你出道第一次买卖好像就是倒的西夏墓吧,再加上这十来年你基本都在陕西一代活动,对西夏党项族风格的墓葬应该是有些研究吧!你看着,棺椁是在什么位置?”曾雯雯一开口就爆出了我的老底,看来这阵她跟胖子没白混,我的底细她只怕比我自个都清楚了。

  我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意有所指示地说:“雯雯你有心了!既然到了斗里,你张哥我自然能把棺椁给挖出来,你就放宽心吧!”

  “张哥出马,小妹还有什么不放心的。您给指条路吧。”曾雯雯丝毫不以为意,巧笑嫣然地说。

  “哼”,我冷哼一声,指着陵园的左上角说:“应该在那个位置,典型的西夏陵园,主墓穴的位置不在正中,一般都在在西北角。其它地方的那些石屋,十之八九是放些陪葬的明器,墓主生前的用品,或是布下了什么机关。”

  “我们不是来考古的,其它地方也就不用看了,直接去主墓穴吧!”

  众人都没有异议,于是我们六人沿着铺就整齐的青石板,小心翼翼地往西北角方向走去。

  行至途中,Hellen忽然插口问道:“涛子,不是听说古墓里有很多机关吗?怎么一个都没有遇到。”

  “呵呵,守墓之法千变万化,又岂是机关一种。”我笑着说道。

  “两千多年来,建墓者与盗墓人互相斗法,发展出了无数种的手段,总的来说,可分为天、地、人三品。”

  迎着Hellen好奇的目光,我详细地叙述了所谓天、地、人三品护墓术。

  所谓“人”品,是最下等的手段,既封且树,好大一个土包子,再加上醒目的墓碑,内里又没有什么厉害的机关,那不是明摆着“此地有宝,欢迎来倒”吗?

  使用这种方法的,多是些乡绅官宦,想求永安,反遭开坟曝尸。这种墓葬,基本上都被同行们光顾过了,除了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外,几乎没有幸存的。

  “地”品,则要好上一些,同样封树,有的上面还多盖一层明楼供后人参拜。同时地下有庞大地宫,机关阵图,巫蛊之术,无所不用其极。

  使用这些手法的,多是皇亲贵戚,权柄赫赫之辈。若后人权柄依旧,那还好些,如若不然,无论再怎样坚固的墓穴,如何的机关算尽,总免不了洗劫一空,暴尸荒野的结局。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清帝陵,乾隆慈禧,生前何等威风,陵墓何其坚固,最终仍不免被孙殿英盗个底朝天。

  慈禧枕头翡翠西瓜被当作了礼物送给了宋子文、口含的夜光珠落到了宋美龄的手上。乾隆也好不到哪去,他的朝珠成了戴笠的玩物,还有一柄九龙宝剑连孙殿英自己都弄不明白到底是送给了蒋介石还是何应钦。这都是血淋淋的例子,生前的最喜欢的东西,死后的陪葬,全成了军阀孝敬高官的礼品。

  要想真正的富贵安宁,还是得按“天”品的手法来。墓穴不封不树,不留文字,待墓主进入,所有知晓墓穴所在的人便被全数杀尽,当真是神不知鬼不觉。这种手法的例子就是一代天骄成吉思汗了,他的墓穴至今没能找到,只留一座衣冠冢供后人瞻仰。

  像那种“人”品的手法没得说,人见人盗。“地”品的手法,虽然设有精巧凶厉的机关,但也不会在远离主墓室的墓道里。那样的机关,流于下乘,只能吓阻吓阻小蟊贼,怎能阻挡真正的行家。而那些笨手粗脚的小蟊贼,又岂能进得了墓室的主体,所以说了,不过是白费功夫而已,伤人不成,反倒会提高盗墓者的警觉性,为行家所不取。

  这座墓穴,便是典型的“地”品手法的杰作,外面迷宫似的水道,以人为食的怪鱼,便能把撞大运似的小蟊贼拒于门外,能进到这里的,多是下过功夫研究的行家,又岂能小机关能对付的。墓主也乐得大方,不做那些无用功了。

  真正的凶险处,是在主墓室的所在地。那是整个陵墓的穴眼所在,也是墓主的最后停留的地方,当然,也是财宝最多的地方。只有那里,才会有最凶狠的机关,最诡异的术法。

  说话间,我们一行六人,便已经走到了陵园的最左上角。这时候,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堵高墙,墙体正中有一扇巨大的木门,上面朱漆斑驳,顶部镂雕着无数精美的图案,虽年代久远,但仍依稀可千百年前的繁华璀璨。

  此处,便是“地仙”最后的安眠所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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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十五章 【秋后算账】

  罢了,半截染血的香烟被我屈指弹出,在半空中划出一道闪亮的红线落入水中,“哧”的一声,消失在无边的黑暗里。

  就这样吧,我不后悔,也别无选择,有什么报应,都朝我张涛来吧!

  我直起身子,朝曾雯雯走了过去。

  此时的曾雯雯,目光清澈,虽然衣衫凌乱显得有点狼狈,但丝毫不减娴静平和的风韵。单看眼前的她,实在无法想象途中的那个天真烂漫的女孩,之前杀伐决断,凶狠果决的女人,跟现在的她,居然是同一个人。

  当真是一个百变的女人。我叹了一口气,看着她的眼睛说:“我该叫你什么呢?曾雯雯吗?我不信曾老头能养出你这样的孙女!”

  曾雯雯莞尔一笑,说:“张哥,你还是叫我雯雯吧!”

  不知何时,一道黑影已然静静地站立在曾雯雯的身后,是曾老头的那个黑金刚保镖。再看曾老头,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一旁,满脸的卑微,像极了……,现在已是一堆白骨的小三儿。

  “好吧!雯雯,现在都已经到这地步了,给哥哥交个底吧!”我依然毫不放松地盯着曾雯雯的眼睛,现在对这个小女孩,我已经没有哪怕一丝的轻视了。

  曾雯雯轻轻一笑,颇有些云淡风轻的味道,过了半晌,她缓缓地开口说:“张哥,发生这些事,我们也不想的,请张哥原谅。”

  说这些废话干嘛,我有些不耐烦了,好在曾雯雯很快就指着曾老头接着说:“老曾如他自己所说,不过是一个文物贩子,只是跟我们组织有点关系,所以请他来牵个头。”

  “至于我们吗?是沉沙海洋资源开发公司的。”

  海洋资源开发公司我倒是知道,也就是名字好听,实际上也是同行,靠老祖宗留下来的好东西发财。不过人家靠的是高科技的探索再加上史料的分析,专门打捞沉船,特别是那种满载着瓷器,古中国海上丝绸之路上沉没的远洋船只。

  他们打捞出来的东西,行内人称之为海货。因为常年处于海底,海水侵蚀再加上微生物之类的原因,古玩上常带着些或白或灰的海垢,并且多半破损,价值并不高。

  古玩行当里,讲究的就是个品相完整,往往一整箩筐的海货瓷器,还比不上品相好的单件呢!潘家园像大金牙那样倒腾古玩的就打上主意了,常常从他们手中收购一些没有考古价值的海货,然后自己“加工”,再以几十倍的价钱卖出去,堪称暴利。

  就是有一回大金牙跟我吹起了他的这个生意经,我才第一次知道,还有海洋资源开发公司这种名堂,不过……,你们捞海货的跑陆地上的斗里来干什么?这不是捞过界了吗?

  我摇了摇头,表示没有听说过,正待让曾雯雯详细说说时,上岸来一直闷声不响的Hellen忽然扯了扯我的袖子,表示她有话说。

  曾雯雯眼睛很尖,当即笑了笑说:“没想到Hellen姐居然知道我们的底细!”

  Hellen横了她一眼,没有搭腔,拉着我把她所知的沉沙海洋资源开发公司向我叙述了一遍。

  原来,这家所谓的海洋资源开发公司,根本就是挂羊头卖狗肉。早在民国时期,它就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倒斗集团。国民党军为充军费进行的官倒、东陵大盗孙殿英挖掘乾隆、慈禧的陵墓,身后都有这个组织的影子。

  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个组织随着国民党退到了台湾,趁着国家初立,有些东西还不完善,不时派人回到大陆,大肆挖掘古墓。发展至今,表面上以海洋资源开发公司做幌子,实质上,已经是东南亚最大的文物走私集团,每年不知使多少国宝文物流失海外。

  乖乖,集倒斗,走私为一体的庞然大物,还有台湾官方的背景,了不得。“沉沙”?好名字啊,别不是“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吧,是的话,那真是所谋者大了。

  按Hellen的说法,这个组织在东南亚已经臭名昭著了,不知道多少国家都想捣毁它,可它行事谨慎严密,一直拿不到证据而已。

  “雯雯小姐,你们这样的大组织,应该有自己的人手吧,又何必扯上我们兄弟呢?”听完Hellen的介绍,我既震惊于该组织的强大,也对这次的行动产生了怀疑。

  “对不住了张哥,这是组织的秘密,小妹不能回答了。不过我们的确是有难处,才来烦劳二位元良,这里面有我们势在必得的东西。”曾雯雯回答得不亢不卑,滴水不漏,一派大家风范,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组织,随便派出个人来,都能有这样的水平。

  “具体是什么东西?如果不说清楚的话,抱歉,到此为止了。我张涛虽然是个倒斗的,但有些东西是不做的。”话要说清楚,这个组织既然有台湾那边的官方背景,那这些东西就要搞清楚,别不明不白的做了国家罪人,那就不划算了。

  曾雯雯犹豫半晌,应该是在权衡利弊,好一会儿,才轻轻吐出一句话来:“我们要的是一个画卷或是一副丝帛。”

  说到这,停了好一会儿,才接着说道:“上面绘着地仙生前亲手所书的天下墓葬总图。这是我们组织多方查探才得出的消息,望张哥保密。”

  天下墓葬总图,我的天啊!这可是盗墓者的无价之宝,怪不得这个组织势在必得了。如果传说是真,那个地仙当真能知道天下古墓所在,那这张图,当真是给个金矿也不换。

  “张哥,按我们之前的约定,所有明器归你,我们只要这张图,希望张哥能遵守规定,出完这次活,大家留个交情。”曾雯雯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有点软硬兼施的味道了。她身后的黑金刚更是把一只手探入怀中,一副一言不和,拔枪相向的架势。

  “再说,小妹刚刚虽然是有点冲动了,但毕竟没有造成什么伤亡不是,希望张哥不要有什么芥蒂!”看我没有什么反应,曾雯雯接着说道。

  好一句没有什么伤亡,在她心中,小三儿仿佛压根不曾存在过一般。不过想想,亲手要人姓名的人是我自己,倒也没有什么立场说她薄情寡义。在我看来,我还真宁愿,这一切真的没有发生过,那我的手上,也不用染满鲜血了。

  曾雯雯已经把话说得很清楚了,要嘛合作,完事之后,所有矛盾一笔勾销;要嘛,就现在拼个你死我活。经过我刚才的举动,这个墓穴的水道示意图,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了,再加上那个天下墓葬总图如此重要,即使今天我能完好无缺的出去,也避免不了那个组织的无穷骚扰。

  再说了,看黑金刚的架势,就不难明白他是一个职业高手,搞不好还是什么前特种兵之类的。现在跟他们动手,即使能赢,也铁定避免不了损伤。与其如此,不如跟她们先合作,等出了斗,再从长计议,找回今天的场子。

  想明白后,我挤出丝笑容,伸出手去,说:“那好,雯雯,前事暂且不提,一切等我们倒完这个斗再说。”

  曾雯雯明显也松了一口气,春风满面地伸出手来跟我握在一起,笑盈盈地说:“多谢张哥通情达理,事后,小妹以及组织对今天的不愉快必有补偿。”

  她的小手温润柔腻,握起来手感不知道有多好,可我偏偏一丝绮念都没有,只觉得一阵阵恶寒。我们俩个,笑得那都叫一个虚伪。

  天下墓葬总图,没有便罢了,如果有,他们岂容得下知情人的存在,不杀人灭口才叫有鬼呢!同样的,不管她说得天花乱坠,什么狗屁补偿,今天的过结没完。

  她现在转什么心思我不好说,但想来跟我一样,总是脱不出“秋后算账”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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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十四章 【染血的香烟】

  木筏随着水流,缓缓地远离了那个滩头。筏上一片沉寂,众人不约而同地紧闭着嘴巴,只是默默地看着平静的水面。

  我们七个人中,胖子是最耐不住寂寞的,这才一会儿功夫,他就忍不住了,嬉皮笑脸地说:“喂,我说大伙,刚不是吐干净了,怎么这筏子反倒死沉死沉的,老实交代,是不是有谁偷摸了截什么东西上来。”

  “死胖子,你要死了,说这个干什么?”曾雯雯嗔怒地拧起了他的胳膊。

  “疼疼,别掐了,我说的是真的,真变沉了。”胖子笑着躲闪起来。

  胖子顾着打情骂俏了,少了他那膀力气,木筏的速度明显减慢了。我回过头喊道:“哥们,差不多得了啊,还没完没了了,快使劲,眼瞅着就要到了。”

  “好嘞。”胖子应了一声,提起竹竿就准备接着使劲。水花四溅中,竹竿被扬起,大半截露出了水面,上面赫然挂着一条白色的东西,犹自活蹦乱跳。

  “啊!”胖子惊呼一声,飞快地把竹竿往水里插了回去。习惯使然,一看到水中凶物他就犯怵。

  他动作虽快,但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大伙已经看得清清楚楚了,竹竿上面挂着的赫然是一条张牙舞爪的洞鱼。

  “他娘的,这些死鱼改吃素了还是怎么着?竹竿都啃!”胖子恨恨地说,同时使劲一撑,就想尽快远离这片水域。

  “咔”地一声闷响,好像什么东西断折了。胖子使错了力道,整个前倾,要不是旁边曾雯雯扶了他一把,就掉水里去了。

  这下把胖子吓得够呛,落水没什么,但水里的家伙可是会吃人的,真要这么下去了,只怕连骨头都没得剩。

  好半晌,惊魂未定的胖子才缓过气来,提起只剩半截的竹竿到眼前瞅了瞅,惊呼道:“妈呀,这是给咬断的。”

  “涛子,这是咋的了?这些鱼抽风了还是怎么着。”

  没顾得上回答胖子的话,此时的水面,愈发的不平静了起来。刚还静如处子的水面,现在不时地溅起阵阵水花,更有无数的涟漪不规则地发散开来。

  “估计是刚才那具人俑激起了这些家伙的凶性了。”我跺了跺脚下的木筏,接着说,“这底下现在不知道有多少怪鱼拿着刀叉准备开饭呢!”

  “妈的,这些死鱼当我们是死的啊!”胖子怪叫一声,提着半截竹竿在旁边的水里死命地搅和着,水面顿时再起变化。先是数不清的波纹飞速地向外面扩散,然后,以更快的速度又聚集了过来。

  不过转瞬的功夫,胖子手上的竹竿,只剩下可怜的小半截了。

  胖子愣愣地看了会手上的半截竹竿,怒吼一声随手抛到了手里,然后伸手就去捉备用的那根,看样子是跟这些凶鱼卯上了。

  看这情形,我赶忙伸手拦住昏了头的胖子,死活把备用的竹竿夺了下来。

  “没用的,别白费力气了。这段水路是顺流,最多五分钟,我们就可以上岸了。这根竹竿要是再喂了鱼,等等我们怎么出去?”

  曾雯雯在一旁看我们哥俩你争我夺的,一直没有说话,这时候忽然眼珠子一转,说:“张哥,咱这木筏可是好木头,应该不会被咬断吧,可以撑过这五分钟吧!”

  我有点奇怪地看了她一眼,说:“木筏是不会被咬断的,不过……,这底下的鱼越聚越多,就怕筏子会吃不住劲!”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明显的筏子又往下沉了一截,看这情形是撑不过五分钟的路程了。

  “把装备都扔下去,减轻重量。快!别犹豫,不然我们都得他妈的去喂鱼。”木筏的上沿已经快与水面持平了,现在不是可惜装备的时候了,我当先一脚,就把身边的旅行袋一脚踢到了水里。

  “扑通”的数声响,我们携带来的装备,包括一直架在筏子前端的大型矿灯,一齐都被我们扔到了水里,筏子好歹是上浮了一截。

  “这还有多远啊?鱼越来越多了,撑不了多久!”

  “前面那个岔路左转就是了,那条水路很短,绝对不超过五分钟路程。”没有看地图,我指着前面的岔路口说。那副地图我研究好久了,刚又走过了大半,已经清楚地记到了我的脑子里,现在就是不用地图,我也可以轻松地走个来回。

  两分钟过去了,木筏顺利地转入了岔道,前方的陆地已经依稀可见了。此时的空气格外沉闷,大颗大颗的冷汗顺着额头鼻梁滑下,流入嘴中,泛起一阵苦涩。

  “撑不住了,怎么办?”前方的曾老头大声地吼叫了起来,原本苍老模糊的声音此刻变得尖锐无比。

  怎么办?还能怎么办,能扔的东西都已经扔下去了。水已经渐渐漫上了木筏,已经不时有洞鱼艰难地跃出水面,然后搁浅在筏子上。

  “涛子,快想想办法!”胖子一脚踹飞一条跃向他的洞鱼,大声地叫道。

  妈的,我有什么办法,我又不是神仙。眼前最多两分钟的路程,此时竟有如天堑一般。除非……除非……,我的眼神一直在曾老头他们四个人身上晃悠,却怎么也下不了决心。

  紧握着军刺的手,几次抬起又颓然放下,虽然明知死七个人不如死一个,死外人好过死自己人,却始终下不了决心。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身旁突然传来一声惊呼,是Hellen的声音。

  心叫糟糕!我急忙一回头,便看见曾雯雯手持着一把小巧玲珑的银色手枪,正指着胖子的脑袋。

  我对枪支并没有太多的认识,可这种手枪,我偏偏知道。这是一把掌心雷手枪,以前胖子还跟我说,这种枪太小家子气,没男子汉气概。

  可现在,他偏偏被这小家子气的东西指着脑袋。

  我从来不知道,人的眼睛,竟可以在一瞬间表达出如此多的情感。胖子的眼中,惊慌、错愕、愤怒、伤感的神色一一闪过,最后转为一片死气,其中更有一丝阴暗的,毫无温度的火焰在燃烧。

  “曾……雯……雯!”我一字一顿,咬牙切齿地说。

  “胖哥,对不住了。”曾雯雯转过头,不去看胖子的眼睛,淡淡地说。同时,“咔”的一声,枪的保险已经被打开。

  “等等。”我大吼道。

  “胖子,看着我,我张涛还没死呢,不要做傻事。”此时胖子的拳头捏得紧紧的,一丝血色也无。

  说完我看着曾雯雯的眼睛,狠狠地说:“曾雯雯你最好听我把话说完,不然我张涛对天发誓,你一定会后悔的。”

  “张哥你知道,现在这种情况……”

  “别他妈的废话,听我说。”我粗暴地打断她的话,缓慢地把手伸入怀中,掏出了张纸,然后飞快地扔入水中。刚一落水,它便被水中的洞鱼撕了个粉碎,连渣都看不到了。

  看了我的动作,曾雯雯的眉头一皱,冷冷地看着我。

  “别过来!”我头也不回地喊道。虽然没有回头,我依然清晰的感觉到身后有人在靠近,最可能的就是那个跟曾老头形影不离的黑金刚保镖了。

  话音未落,我已经飞快地掏出一直没有离身的铜镜,随即用军刺在背后猛地划了几刀。

  “张涛,你想怎么样,想大家一起死吗?”曾雯雯面无表情地说。

  相信她已经猜到了,我扔下水里的就是水道的地图,而铜镜背后又让我划花了,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我张涛,大伙就得全部老死墓里,别想走出这个水道。

  即使这样,曾雯雯依旧只是冷冷地看着我,从面上看不出一丝波澜。她现在的样子,跟以往的表现完全是两个人,那副天真可爱的小女孩形象荡然无存了。

  我不得不做这样的准备,不用回头我也知道,后面至少有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在指着我。

  “你要是敢伤胖子一根毫毛,我让你们一起陪葬。”我用同样冰冷的语气对曾雯雯说道。

  “张涛,你是个聪明人,现在的情况你难道还看不明白吗?”曾雯雯厉声说,声音中已经夹杂丝焦急,因为,水已经越漫越高,再拖延下去,真是所有人都得葬身鱼腹了。

  “反正,死个人就是了!”我尽量用平淡的语气说,同时,伸出左手,搭到了小三儿的肩上。按我们入洞时的安排,他跟Hellen一直都跟在我身边。

  我的手一搭上小三儿的肩膀,曾雯雯立马神色一变,想是猜到我的想法了。她的脸色先是一沉,张口欲眼又生生忍住,最后铁青着脸转过去不再看我。

  这是默许,也由不得她不同意,要嘛牺牲她这个小跟班,要嘛就大家一起死,是人都懂得选了。我有拼命的觉悟,她没有,所以做出牺牲的只能是她。

  小三儿的脸上先是一阵迷茫,然后现出惊骇欲绝的神情,癫狂地嘶喊道:“你……,你想干什么?”

  “对不起了。”我在心中默念,同时搭在他肩上的左手猛然加劲,紧紧地钳住他的锁骨。

  “啊……”他神经质地大叫了起来,双手一起扳住我的左手,想把我拖到水中去。我一咬牙,左手使劲把他拽近,然后持着军刺的右手猛地在他的脖子上一抹……

  一腔温热的液体喷涌而出,溅到了我的脸上、手上。他的叫声随之戛然而止,手上的力气也渐渐流失。我挣开他的双手,一脚踹在他快速流逝着生命的躯体上。

  筏子陡然一轻。

  沸腾,鲜热的血肉让洞鱼们疯狂,周边的水域瞬间便被染红,一分钟前,还是会说会笑的生命,一分钟后,只剩下森森白骨。

  一声“对不起”凝固在我的喉咙,却怎么也吐不出口。结束他年轻生命的刽子手就是我,我又有什么资格,道出这种廉价的歉意呢!

  摇了摇头,把所有的杂念甩了出去,事情,还没结束呢!

  伸手抹去脸上的鲜血,我起步向曾雯雯走了过去。自从把枪指到胖子的头上后,曾雯雯便换了个人似的,成熟、冷静、狠决,但在此时,我却从她的眼中看出丝丝颤抖,慌乱。

  “放下枪,事情已经结束了。”我沉声道。

  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胖子,犹豫不决。

  “放心,我会看着他的。”我伸出手,扣住胖子的手腕,把他拉到我的身边来。

  此时的胖子,有如一个牵线木偶一般,任我拖拽,但他的脸始终朝着曾雯雯的方向,死气沉沉的双眼紧紧地盯着她,无一刻放松。

  “胖子,先忍忍,等出去了,兄弟一定替你讨个公道。”我在他耳边低声说,不是安慰,而是确有此意。我最亲的兄弟,在我面前被人用枪指着脑袋,一个颤抖,一个失误,便可能让我永远失去这个唯一的兄弟,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一声闷响,木筏终于考上了岸。

  七手八脚把木筏拖上陆地后,众人一时无言,面对面地沉默着。

  “呵呵”,我忽然摇头轻笑出声,为什么笑,我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却只觉得,这一切,都是这么的可笑。

  摸出支香烟来,正待点上,没想到手一滑,把打火机掉到了地上。俯身捡起,顺势端详了下我的双手,上面沾满了滑腻腻、黏稠的血液,更有一股刺鼻的血腥味传来。

  这么多年来,我的双手,也染上了鲜血,身上,也背上了人命。

  这么做,我不愿,却不后悔。即使再来一次,用一个陌生人的生命,换我兄弟的命,我绝无半点迟疑。

  缓缓把香烟叼到了嘴上,“咔嚓”一声点上了火。我深深地吸了一口,伴着艰难燃烧的“哧哧”声,一股温暖涌入了我的咽喉。

  有烟草的香味,淡淡的苦涩,有潮湿的腥味,浓浓的铁锈气,激起阵阵恶心的反胃感。低头一看,本该雪白的香烟上浸满了血红的黏稠,“哧哧”声中,燃烧的不仅仅是烟草。

  ——不知何时,香烟上已经染满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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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第二卷 第十三章 【暗流】

  “涛子,涛子!”

  声音有些压抑,有些低沉,可依然不掩天生的浑厚,这是胖子的声音。

  我缓缓地睁开眼,胖子的圆脸就这么出现在我面前。看我醒来,他脸上露出丝欣喜若狂的神情来。

  他张了张口正要说什么,Hellen的俏脸忽然也凑了上来,眉宇间有焦虑也有宽慰,显出一副罕见的柔弱模样。

  “涛子,你没事吧?”Hellen轻声询问着,同时掏出张手绢缓缓地拭去我额上的冷汗。

  我心中一暖,挣扎着站了起来,微微一笑,说:“没事了,你不用担心!”

  的确是没事了,现在除了腿脚有点软,身子有点虚外,就是被冷汗浸透的内衣冰冰凉让我感到难受,除此之外,就再没什么了。

  胖子虚扶着我,端详了好一会儿,这才放下心来,笑骂着说:“我说涛子,你丫的真是越混越回去了,看把你虚的,捅人一刀,人家还没怎么地呢,你自个倒躺地上去了。”

  闻言我直翻白眼,还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看这情形我明白过来了,刚刚在我身上发生的事,在我看来,直如一生一世般悠远,在他们看来,却不过是一瞬间的事。

  “你有种的话,自己去试试就知道了,懒得跟你说。”我朝还插在人俑身上的军刺一努嘴,示意胖子自己去尝尝厉害。

  刚的经历虽然恐怖,不过只是精神上的煎熬,并不会对身体造成什么损害,所以我也放心让胖子去试试,不亲身试一下根本弄不明白那是种什么感觉。再说了,有我在身边,一看不对劲就一脚踹过去,准出不了事。

  胖子犹疑地看着我,满脸都是不信任,一副我是在给他下套的神情。我还真是在给他下套,底气不足,别过脸不去看他。我还不了解他,死要面子的主,要他承认一声没种,那还不如杀了他轻松一点。

  果然不出我所料,胖子犹豫了一会,终于还是走上前去,颤巍巍地伸出手,虚握住只剩小半在人俑体内,正微微颤抖着的军刺。

  只见胖子一咬牙,一跺脚,使劲一拔……

  咦,竟然没事。我讪讪然地缩回踹出一半的脚,死命地盯着胖子看。没道理啊,我没那么背吧,我碰就有事,别人碰就没事,我有这么衰吗?

  胖子也挺疑惑的,茫然地看了看乖乖躺在他手上的军刺,又转头看了看我,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要知道,别看他嘴上说得凶,心里明白着呢,咱老张是那号弱不禁风的人吗?这上面一定有鬼,估计丫的是做好触电的准备去碰那把军刺的,没想到竟然一点事没有。

  胖子看了半天没看出啥头绪来,猛地一扬军刺,当胸又是一刀,“唰”的一声,直没至柄。随即缓缓地抽出,直到军刺锋锐的尖端脱出人俑的躯体,他依旧是一副摇头晃脑、老神在在的样子。

  还是没反应?我一拍额头,彻底没语言了。真是天理何在啊!这年头,真是鬼也怕恶人。

  我还在那无语问苍天呢,胖子已经倒拎着军刺,笑眯眯地朝我走了过来。

  看他那满脸得意的样子我就气不打一处来,老天不公啊!我冷哼一声,说:“胖子,你就没觉得手感不对头吗?”

  听我这么一说,胖子的脸上僵了僵,终于回过味来了,迟疑地说:“这是……我的娘啊!这好像是肉啊!”

  肉?众人悚然而惊。

  “嗯!”我点了点头,沉声说道:“而且是人肉!”

  我尽量压低着声音,缓缓地叙述了我在幻境中的所见。

  “那些建造这个墓穴的苦力,在还活着的时候被施以酷刑,然后生生剐下他们身上的每一片肉,再捣成肉糜塑成这一尊尊人俑。上面的那些符箓应该就是用来禁锢他们的灵魂和无边怨念,这可能是一种保护陵墓的术法吧!”

  我已经尽可能的简略地叙述了,丝毫不敢涉及具体场景,可尽管是这样,众人已经满脸的不敢置信,毛骨悚然。

  一阵阴风吹来,虽然是大热天,大家仍是不由自主地都紧了紧衣服,Hellen更是双手环抱,略略向我身边靠了靠。

  即使以胖子神经之大条,也有点受不住了,他苦涩地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苦笑一声,指着人俑说:“他告诉我的!”

  “涛子……,你,别说这个了好不好。”Hellen又朝我身边挪了挪,直到胳膊挨着胳膊了才停下来,隔着薄薄的衣服,我很清楚地感觉到了她身体的颤抖。

  “太惨了,他娘的出这种损招来守墓,不把它倒个底朝天,老子的名字以后倒过来写。”胖子怒不可遏地说,说完还不解气,飞起一脚就把离他最近的那个人俑扫了出去。

  胖子什么力气,这一脚又是含怒而发,再加上那人俑又是没骨头的货色,受了这一脚之力,在空中就断了两截,“扑通”掉入了水中。

  胖子有这样激愤的行为倒不出我的意料,我还不知道他,别看平时一副大大咧咧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嘴脸,却是最见不得惨事,心里软着呢!不像我,斯文秀气,老摆着与人为善的面孔,可实是有一副铁心肠,只要不是我关心的人受到伤害,我管他天崩地裂、恨海难平。

  想到这,我不由庆幸看到那些惨象的人是我而不是胖子,不然还不知道他会怎样呢!我正想上前去安慰他两句,不想越过他的身子,正好看到水中升腾起的异象。

  两截人俑落水的地方,现在有如泉涌一般,咕噜噜地不停冒着水泡。没一会,水中翻腾更是剧烈,直如沸腾一般。

  “这是……”他们也注意到了水中的情形,靠近了观察起来。

  “争食。”我一字一顿地吐出。

  水中的汹涌,正是群鱼争食的结果。

  “啊!那我们昨天吃的,岂不是……”Hellen捂着嘴巴,话还没说完,便干呕出声。

  不仅是她,其他人也想明白了,无不蹲在地上,抠着嗓子眼呕吐了起来。

  昨天吃的东西,现在难道还能吐得出来不成?话是这么说,但一阵阵恶心感,仍不可抑制地涌来。勉强压住了胃里的翻滚,我慢慢理着思绪。

  每年雨水充足的时候,洞内水位上涨,便能漫上滩头,将这些人俑带入水中,为鱼所食。随着血肉符箓,积聚千百年的怨气便也化入水中,滋养着这些洞鱼,因此,才能格外鲜美。我的天啊,要是真是这样,那原本这洞里得有多少人俑才够?我不敢往下想了。

  他们身上的尸斑应该也是由此而来,以鱼为媒介,将咒怨传递到人的身上。这种转嫁,似乎是古巫法的一种,对这个我没有什么了解,也就没法深究了。

  造墓者花这么大的功夫,应该不是为了养鱼吧?这些人俑大多残缺不全,按我看,应该是残次品,堆在这里养鱼只是废物利用,真正的成品应该还在前面等着我们呢!

  过了这么好半天,他们也把胃里的东西吐干净,一个个铁青着脸,摇摇欲坠地站着。

  “别管这些了,前面不知道还有什么凶险,大伙打起精神来。走吧,别耽搁了。”说完我扶着Hellen,当先上了木筏。

  大家摇摇晃晃,一个接一个飞也似的跳上木筏,一副恨不得有多远离多远的架势。看他们的样子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倒斗这行是这么好干的吗?为了防盗,什么稀奇古怪,惨绝人寰的事干不出来,早有心理准备了。

  撑着竹竿,我们缓缓地离开了给我们带来恐怖记忆的滩头,却谁也没有注意到,筏子的吃水似乎深了一些,水下,更是暗流汹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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