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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公共交通  
第三章 运价

第一节 普通票


  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1934年青岛市公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分段分小站售票办法,票价每站0.02元。去崂山往返30元,包车每小时4元,10小时36元。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日本青岛交通株式会社经营时,市内各线票价不论远近每乘坐一次0.10元,换乘加收0.05元,军人、警察和儿童半价。
  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青岛公共汽车管理处经营时,路线票价实行固定分界站售票方法,即按段售票。1948年,每段300元,后由于物价飞涨,公共汽车的票价亦不固定,随着美金、银元一天数次涨价。业务科专门设一名报告行情的人员蹲在美金、银元黑市上,按时用电话报告公司行情,汽车票价则每天上、中、下午作三次调整。
  青岛解放后,为减轻人民负担,人民Gov对城市公共交通运价实行低价政策。路线票价实行固定分界站售票方法,每段300元(旧人民币),不足一段按一段计算。大窑沟经公园至浮山所线,大窑沟—公园800元,公园—工人疗养院500元,工人疗养院—浮山所500元,全程1 800元。原则上3站以内票价不变,3站以上按规定加价。1950年下半年,各线票价曾因行车所用各项物料平均上涨50%,以致成本增高,于11月5日作了调整。
  城市公共交通作为公益福利事业,人民Gov从减轻乘客负担出发,曾多次调、降客票运价。1956年5~6月,全部票价作了一次调整与降低,平均降低10%左右。调整时将分界站售票方法改为按站逐段售票的方法。各路线票价,市内一般是由0.03元起价,市郊0.05元起价。同年10月份,票价又作了第二次调整,平均降10.47%。
  1959年,部分线路调整后,减掉部分车站,票价也随之变更。东镇—市立医院,由0.07元改为0.08元;市立医院—西镇,由0.07元改为0.05元;台东—海泊桥,由0.03元改为0.05元;大窑沟—四方,由0.13元改为0.15元;青沧线全程票价由0.33元改为0.30元。
  1960年,为适应城市公共交通的需要,根据优先照顾远距离乘客,适当照顾一般的精神,将青年服务线和环行线两条路线复杂的票种试行简化。青年服务线原6种(0.03元、0.06元、0.08元、0.10元、0.13元、0.16元)票价,简化为3种(0.05元、0.10元、0.15元)票价;环行线原6种(0.03元、0.06元、0.08元、0.11元、0.14元、0.17元)票价,简化为3种(0.05元、0.10元、0.15元)票价。改革试行后,提高了车辆的周转率,便利了乘客,缩短了候车时间,也缩短了售票员算帐交款时间。同时还解决了因票种不同不能在各线之间统一调度车辆的困难,大大地加强了路线车辆调度的灵活性。
  1963年,普通客票市区路线有13种(0.03~0.35元),市郊路线有18种(0.05~0.90元)。各种客票实行同票价各线通用办法。除一路环行线采用按站计价外,其他各线均采用分段计价。此外,1958年以来,为了缓和公共交通的紧张状况,采取了节制短途客的措施,由0.03元提高到0.05元。
  1965年10月,青岛市调整公共汽、电车票价,起点票价一律由0.05元降为0.03元,各路全程票价也进行了不同的调整。并实行统一按站计价的办法:1~2站0.03元,3~6站0.05元,7~9站0.08元,10~12站0.10元,13~15站0.13元,16~18站0.15元,19~21站0.18元,22~24站0.20元,25~27站0.23元,28~30站0.25元,31~33站0.28元,34~36站0.30元,37~39站0.33元。1966年,对市郊路线票价进行了调整:3路全程票价由0.25元降为0.20元,4路由0.55元降为0.45元,11路由0.45元降为0.35元,9路由0.90元降为0.75元,8路由0.40元降为0.35元,16路由0.30元降为0.25元,18路由0.95元降为0.80元。
  1968年3月26日,根据青岛市联运工作会议决定,李村站和板桥坊车站恢复市郊预售全日各班车票的制度,同时恢复为乘客保管行李的制度。
  1971年6月19日团岛—板桥坊通车后,票价采取按站计费,以0.05元为基数,4站0.05元,5~8站0.10元,9~12站0.15元,以此类推,全程票价0.30元,千人公里单价为15.46元,比原7路车票价降低4.2%,新订票价取消原0.03元、0.08元、0.13元、0.18元、0.23元、0.28元、0.33元的票种。1972年,青岛市根据国家的物价政策,结合学习北京、天津、上海、南京等城市的先进经验,对市内路线的票制进行改革。(一)简化票种,扩大段距。票种由14种(0.03~0.35元)简化为5种(0.05~0.25元)。平均乘坐距离,0.05元票由原乘3.43公里改乘3.93公里;0.10元由原乘6.68公里改乘7.86公里;0.15元由原乘10.3公里改乘12.45公里;0.20元由原乘13.73公里改乘17.69公里;0.25元由原乘17.15公里改乘22.93公里。(二)计费办法实行按站计费,改后的0.05元票可乘坐6站,0.10元票可乘坐11站,0.15元票可乘坐19站,0.20元票可乘坐27站,0.25元票可乘坐35站(均包括虚站)。(三)平均运率:千人公里票价由原14.53元改为11.94元,降低17.83%。(四)实行新票制的路线有:1、2、3、5、6、7、10、15路8条市内路线。自1972年2月1日起8条路线全面试行新票价。这次票制改革减化了票种,增加了乘坐距离,票价有所降低。
  1982年,青岛市普通客票又进行了改革,改为17种,以0.05元进制,分0.05元、0.10元、0.15元……0.85元。
  1985年6月8日,青岛市参照京、津等地经验,将市郊和大站车(23路、24路)的零售票价改为0.10元起价,取消0.05元的票种。将18种客票简化为9种,凡带0.05元的票种可根据站距里程上下靠并,运率掌握在每人公里0.02元左右(当时市郊运率为0.01948元),市内客票票价改为上车0.10元,4种票简化为1种,平均票价由原每张为0.0767元提高到0.10元(原行运率为每人公里0.01244元,改革后为0.0162元,提高30.23%,仍为全国较低水平)。1985年底,开辟、调整、延伸8条线路。这次调整、开辟、延伸的线路中未变区段的站头票价保持不动,而延伸开辟部分站距则尽量调整到国家标准500~550米左右,整个线路的票价基本维持在原来的水平上。
  1986年1~7月份普通票销售量为86 446万张,占总客运量的28.56%,每人次平均票价0.08元。市区运率为0.0124元/人公里,市郊为0.0194元/人公里,是全国最低水平。
  由于材料、燃料、电费等不断调价,职工的工资、补贴支出不断增加,致使成本不断提高,而票价仍维持在50年代的水平上,价格与价值的背离现象日益严重。1987年企业维持生产共需资金3 860万元,而总收入仅为2 868.3万元,资金缺口991.7万元,财政补贴400万元,尚缺591.7万元。为此,青岛市组织了物价、税务、公交等部门对上海、大连、哈尔滨、长春四城市进行了实地考察。根据国务院(85)59号文批转城环部《关于改革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报告》以及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青岛市对公交月票、普通票票制提出了改革方案。方案从1988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取消0.05元票种,0.10元起价,0.10元进制,市内票种到0.30元,市郊票种到1元。市内0.10元起价,0.05元进制,0.10元由原乘12站改为乘10站,乘6.26公里;0.15元由原乘19站改为乘16站,乘10.02公里;0.20元由原乘27站改为乘23站,乘14.4公里;0.25元原乘32站不变,乘20.3公里。1990年,青岛市再次对票制票价进行改革,零票价格0.10元乘5站,0.20元乘6~14站,15站以上0.30元,市内最高票价0.30元不动,自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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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公共交通  
第二章 营运线路

第二节 无轨电车线路


  1959年青岛市开始建设无轨电车2路线,第一期工程投资650万元,第一条路线投资350万元,建设自火车站至东镇电车线网5.6公里。1959年11月成立电车筹备处,1959年11月至1960年4月,分别从邮电局、电业局、建设局、交通局陆继借调30名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组织设计和施工的准备工作。1960年7月正式施工,第一变电站、立杆架线和胶州路拓宽工程同时进行。1960年10月21日,从火车站到市立医院的线路架设完毕,全长2.27公里,并正式通车。12月,市立医院至东镇的线网架设完毕投入运行(火车站—东镇)。
  1962年,开始建设火车站至西镇0.95公里和东镇至延安路广场1.15公里的电车线网,1963年1月23日竣工投产。第一条电车线路全程为西镇—延安路广场,长7.7公里。23辆电车全部投入在这条线路上运行。1985年12月底,延安路至手表厂线网架设完毕并通车,至此2路线西镇至手表厂8.01公里全部建成。
  1963年7月18日,经华东地区计划委员会和财政委员会批准,增加投资103.52万元,青岛市开始建设第二条电车线路即5路线(为一期工程的一部分)。该线路由辽宁路华阳路口开始,经华阳路、内蒙古路、杭州路至四方北岭,全长5.35公里,并在四方北岭建第二变电站,1964年建成投产。该线由火车站—四方北岭,全长9.5公里。1964年下半年,青岛市又利用地方自筹资金,开始筹建四方北岭至造纸厂一段电车线路,长4.54公里,于1965年底建成投产。至此,电车5路线由火车站可发往造纸厂,全长13.4公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青岛市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形势下,为解决乘车难的问题,1980年开始筹建第三条电车线路即30路电车线(东镇—四方北岭)。1981年12月15日建成,全长5公里。营运里程由东镇经四方北岭到造纸厂,全程8.5公里,此线至四方北岭与5路线并线至造纸厂站,在威海路长春路口新建变电站1座,购置电车20辆,总投资190万元。
  1990年底,青岛市有无轨电车线路3条,线路总长度29.75公里,电车车站40个(2路11个站,5路18个站,30路11个站),队址3个(2路手表厂站、5路胜利桥站、30路台东站),调度室13个(2路4个、5路4个、30路2个、分公司内3个)。日均营运里程22 661.34公里(全年8 271 388公里),日均运客406 490人次(年运送乘客148 368 89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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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公共交通  
第二章 营运线路

第一节 公共汽车线路


  德国侵占青岛时期,1907年6月,德商菲理查德商号开始在青岛经营汽车客运,开辟由市区到崂山柳树台汽车客运线路,全长30余公里。每星期三、六下午由中央饭店(现中山路南端)发车,星期四、星期日下午由柳树台停车场返回。北洋Gov统治时期,1926年7月,青岛“青蚨汽车公司”开辟大窑沟—码头—台东—四沧—李村等行车路线。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公共交通已有较大发展,公共交通线路增加,并多次调整,扩大运行范围。1933年12月,市内各汽车行共辟10条客运路线,以大沽路为总站。第一路:自大沽路出发,经曲阜路口、栈桥天后宫前、莱阳路口、跑马场至第一公园。第二路:自大沽路出发,经胶州路潍县路口普济医院、青岛神社、辽宁路北段至东镇。第三路:自大沽路出发,经堂邑路邮政局前、小港沿、大港第二码头、上海路至东镇。第四路:自大沽路出发,经北平路(现北京路)、山西路、云南路、滋阳路口至台西镇。第五路:自大沽路出发,经台东镇、李村、九水至板房。第六路:自台东镇经四方、沧口、四流南路、板赵路至徐家宋哥庄。第七路:自台东镇经湛山大路至湛山,由湛山路至山东头,经李山路至李村,再由李村经台柳路至东镇,循环通车。第八路:由李村经李沧路到沧口,再由沧口经四流路至狗塔埠,再经李塔路至李村,循环通车。第九路:自李村经李沙路,过张村至沙子口,经汉宅路过汉河,由台柳路至李村,循环通车。第十路:由台东镇经台柳路至大崂庄,经大道路至王哥庄,来回通车。
  1934年7月5日,青岛市公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调整营运路线,全市共分10路。第一路:河南路—文登路。区间站点有中山路曲阜路口、栈桥、太平路常州路口、海滨公园(现鲁迅公园)、赛马场(现黄海饭店附近)、文登路樱花路口(现中山公园门前)。第二路:大窑沟—文登路。区间站点有中山路天津路口、中山路曲阜路口、栈桥、太平路常州路口、海滨公园、赛马场、文登路樱花路口。第三路:河南路—台西三路。区间站点有北平路(现北京路)山西路口、莘县路广州路口、广州路云南路口、云南路东平路口、云南路西藏路口、台西三路贵州路口。第四路:大窑沟—台西三路。区间站点有北平路山西路口、莘县路广州路口、云南路广州路口、云南路东平路口、云南路西藏路口、台西三路贵州路口。第五路:大窑沟环行线。区间站点有馆陶路国货陈列馆、恩县路甘肃路口、商河路绥远路口、陵县支路新疆路口、小港二路冠县路口、冠县路上海路口。第六路:沧口—夏庄。区间站点有小瓮头、西流庄、西大村、东大村庄路口、李村后东庄路口、东北埠、下王埠庄、上王埠庄、艾儿涧、崔家沟路口、罗圈涧、罗圈涧与北崔家沟路口、丹山、西小水、马家台、小山前、王家泊子、史家泊子。第七路:五里岗—大崂。区间站点有沟涯鸿园、峪夼、宅科、五龙、埠落、毕家村、乌衣巷。第八路:九水岔口—登窑。区间站点有汉河路口、松山后、宅科、于哥庄路口、南崂山、南柳沟、沙子口、东坡西河路口。第九路:河南路—白沙河。区间站点有馆陶路阳谷路口、吴淞路上海路口、辽宁路泰山路口、华阳路昌邑路口、内蒙古路奉化路(现杭州路)口、武林路扶轮路口(现杭州路立交桥处)、奉化路嘉禾路口、上四方、大山路口、大水清沟、沙岭庄、盐滩、大瓮头、沧口大马路公大纱厂(现国棉六厂)门前、沧口北头、板桥坊、板桥坊楼山后路口、东南曲、西南曲路口、仙家寨。第十路:河南路—板房。区间站点有胶州路博山路口、江苏路上海路口、辽宁路绥远路口、辽宁路华阳路口、辽宁路昌乐路口、威海路台东八路口、海泊桥、东吴家村、唐家口、保儿、河西、河东、河南、李村、东李村、侯家庄南、郑疃、刘家下河、王家下河、于家下河口、五里岗、南龙口、北龙口、九水岔、汉河口、岔路村、九水派出所、大力营、山大石、桃花涧、九水庵、王子涧。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1938年7月,营运路线分市内线、市郊线和旅游线。市内线有4条:第一号线由铁山路至第一公园(现中山公园),全程7.1公里,设站29个;第二号线由益都路至第一公园,全程6.5公里,设站26个;第三号线由第二埠头(大港二号码头)至西镇,全程5公里,设站20个;第四号线由台东八路至西镇,全程7.5公里,设站23个。市郊线有:青崂线,由市区至大崂,全程37.5公里;青李线,由市区至李村,全程15.5公里;青沙北线,由市区至登窑,全程38公里;青即线,由市区至即墨,全程43公里;青王线,由市区至王哥庄,全程55公里;汤上线,由即墨至汤上,全程31公里。旅游线,主要是由市区到崂山各旅游风景点的路线,营运季节性很强。
  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1945年10月,青岛市内外均开通营运路线。市内路线以大窑沟为总站,计有大窑沟—中山公园、大窑沟—台西镇、台东镇—中山路、台东镇—小村庄、泰山路—台西镇、中山公园—浮山所各线。市郊线有市区—四方、沧口、李村、沙子口,四方—沧口,沧口—李村等6条线路。1947年青岛市公共交通开辟的营运线路有:1路线,大窑沟—中山公园;2路线,台东镇—中山路;3路线,大窑沟—台西镇;4路线,台东镇—小村庄;5路线,黄台路—台西镇;青浮线,大窑沟—浮山所;青沧线,大窑沟—沧口;青王线,大窑沟—王哥庄;青崂线,大窑沟—大崂;青登北线,大窑沟—登瑛(瀛)。1948年10月,市内仅开辟3条线路:台东镇—中山路;大窑沟—四方;大窑沟—中山公园。路线长度为15公里。市郊线则由民营大华汽车公司负责营运。
   青岛解放初,成立市内交通站,营运路线有3条:东镇—中山路;大窑沟—四方;大窑沟—沧口。营运里程26.4公里。1951年4月,青岛市公共交通部门先后恢复了大窑沟—李村、李村—登瑛、李村—大崂、东镇—四方及大窑沟—公园等路线,营运路线增至8条,路线长度增至90公里。1952年又恢复了李村—惜福镇、沧口—流亭,延长了公园—浮山所等路线。营运路线由解放初的3条增加到10条,路线长度由26.4公里增加到124.4公里。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增开青沙南线、青汤线、青北线、四方—李村、小鲍岛—公园、东镇—浮山所、大港—西镇、东镇—王哥庄等8条线路,路线长度为179公里。1955年12月1日,将四方—东镇、台东—湖北路、大窑沟—四方的线路连接起来,分上下行,实行循环通车,成为很受群众欢迎的环行线,行驶里程17公里。1957年底,公共交通运行线路共13条(不含季节性线路3条):一线(大窑沟—中山公园—浮山所)、二线(延安路—西镇)、环行线、青沧线、东李线、李登线、李崂线、李惜线、沧惜线、沧流线、李营线、延山线、青王线、东浴线、西浴线、青北线,线路总长度为232.3公里。
  1958年,开辟延沙线和东镇—造纸厂、沧口—城阳、青岛—夏庄等4条线路,并适当地延长与调整了几条主要路线的行车时间。到1960年底,行驶路线共14条(不包括3条季节性路线),路线总长度为260.8公里,净增长为194.6公里,设有12个调度站,216个停车站,每天约运送乘客17万人次。1960年,由于自然灾害,经济处于暂时困难时期,汽油供应减少,影响公共汽车运行。在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指引下,1963年第一季度恢复了1路、5路6个停车站和台东—山东头路线。四、五月份又恢复了市内外“死站”28个,“半死站”28个,新设停车站5个。1965年末,线路增加到16条,路线总长度为319.09公里。
  “文化大革命”时期,青岛市克服困难不断恢复和新开辟客运路线。同时,根据客流密度,在乘客集中的地段增加区间车。1966年6月开辟了无线电厂专线班车,解决了该厂职工上下班乘车难的问题。1969年,经过走访、路线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对线路进行改革,环行线进行了调整,中山路至板桥坊的汽车路线改由黄台路(贮水山公园前)发至钢厂,途中不经四方北岭老路而改由新修的金华路行驶。开辟由黄台路至团岛的20路新线。1973年对各路线里程进行了重新测量,长度进行了调整。1974年环行线停驶,开辟四方—湖北路、四方—大窑沟、李村—南曲等线,团岛—钢厂调整为团岛—板桥坊,李村—王哥庄恢复至仰口。1975年开辟造纸厂—板桥坊、台东—钢厂线,团岛—板桥坊调整为黄台路—板桥坊。1976年开辟了中山路—钢厂线,黄台路—板桥坊调整为黄台路—晓翁村。行驶路线增加到24条,营运路线长度为409.43公里。
  “文化大革命”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青岛市的公交客运线路迅速发展,逐步形成四通八达、城乡沟通的公共交通线路网络。
  1978年8月1日,为减轻电车2路、汽车1路、6路、20路的压力,方便贵州路、金口路一带的群众乘车,开通了芝泉路—团岛的25路线,全长8.4公里,沿途设10个停车点。1980年11月,根据客流调查,对原20路、21路进行了调整,将原21路(大窑沟—四方)改为20路(大窑沟—大山),全程8.9公里,共设13个停车点;将原20路(团岛—长途汽车站)改为21路(团岛—四方),全程9.57公里,沿途设14个停车点。1982年11月,对15路进行调整,由明霞路发车到湖岛,全程6公里,沿途设8个停车点。为解决辛家庄一带群众的乘车难问题,12月又开辟中山公园—辛家庄的31路汽车线,并将15路调整为湖岛至中山公园,以中山公园站为主发站。同时,3路、19路、23路三条路线由台东站迁至明霞路站,台东站全部交给30路电车使用;4路(台东—沙子口、流河)由台东站迁至浮山所。1983年,公共交通营运路线共31条,其中市区17条路线,总长度为688.62公里。1984年9月,开通浮山所—延安路的32路线。1985年,将32路线调整为25中—湖岛,并开辟33路(辛家庄—北岭)、34路(胜利桥—洛阳路),29路延伸至沧口公园。
  1986年,17路延伸至沧口公园,23路改为台东—钢厂,26路(李村至九水)、27路(李村—垭口)、28路(台东—垭口)三条线路停发,开辟35路长途站—电冰箱总厂(10月份因修人民路立交桥停发)。1987年1月8日,新开36路线台东—错埠岭;原6路分为两条路线(即6路大窑沟—中山公园,26路大窑沟—浮山所);取消35路;将20路大窑沟—长途站延伸至电冰箱总厂;31路中山公园—高雄路延长至青岛大学;开辟101路沧口公园—相卜寨。1988年7月12日,开通李村—石老人开发区的102路汽车线路,全程长11.94公里,沿途设8个站。10月15日,开通李村—城阳的103路汽车线路,全程长18.3公里,沿途设12个站。12月31日,开通建材一厂—大港客运站的4路汽车线路,全程长8.35公里。同时开通轮渡—长途站的8路汽车线路,全程长10.57公里。
  1989年2月下旬,青岛市首批小公共汽车投入路线运行。12月28日,开辟胜利桥—李村公园的9路汽车线路,全程长6.67公里,对3路、8路、25路、33路4条路线进行了调整,34路、116路线路延伸。1990年3月5日,开辟李村—流亭的105路公共汽车线路,全程长12.8公里。12月31日,延伸26路,取消401医院终点站。同时还延伸36路和114路,缩短33路。1990年年底,汽车营运线路共37条,其中市区22条,市郊15条,路线总长度为590.14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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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公共交通  
第一章 运输工具

第三节 出租车


  德国侵占时期,代步工具主要有骡马车和人力车。除少数马车是供高级官吏、富商、外国人乘坐的专用工具外,一部分为旅馆所有,供客人租用。供租用的车多数是从欧洲输入的敞篷车和轿式车,分两轮、四轮两种,制做考究、豪华。乘租者多为达官贵人,价格也很昂贵。供一般市民租用的,为落后的骡马车,做工粗糙,木制车身,车轮也多为木制。
  德国殖民当局对人力车点所的管理极为严格,为加强管理和控制,设立了车辆及车夫收容所,在收容所的工作人员中,德国人享有特权。最初人力车有两种样式:一种是和日本人力车体同样类型的,另一种是由国内仿造的,车轮小、车体低,个别还有不是胶轮的。德国殖民当局把人力车区分为一、二两个等级。头等车车轮染成黄色,令人一看便知,头等车的车夫必须是两个人,一个在前拉,另一个则在后面推。头等车的构造考究,车座用白布包着,两边还有搁放胳臂的地方。二等车的车轮是黑色的,车体粗糙,无装饰,无胳臂架,由车夫一人独拉。这些人力车在青岛的街道上到处都有,很方便。在市内设有30余处搁车场,只准搁放人力车。
  德国殖民当局在崂山柳树台修建总督别墅和工兵休养所后,经常有人从市区到崂山观光、旅游、休养,出租汽车应运而生,青岛成为全国拥有出租汽车最早的城市之一。
  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出现了日本制的中国式马车,车体构造主要是用榆树或者用板子制做。其形状是前方伸出1.5米长的辕木,在车台的上面设有宽1米、长1.33米的弓形车篷,用棉布或草席覆盖,篷内可坐客1~2人,篷前方可坐旅客1人,车夫1人。另外篷后有0.66米见方的空地方,可搭载旅客携带的50公斤左右的物品。平时一般用1匹骡子拉,但雨后或远距离需用2匹骡子拉车,平均时速为5公里。
  与此同时,日本大量倾销人力车,人力车客运更加兴盛。这种车“两车轮,两车柄,一车厢,一人挽之而行”,俗称“东洋车”,又称“黄包车”。至1922年,营运人力车发展到1 000余辆。当时的人力车行和个人买车营业者多在火车站、大港、小港、鲍岛、东镇、汇泉、八大关、四方车站一带,车夫都是中国人,车行主大部分为中国人,也有少数外国人。车行里的车夫所挣的钱,大部分被车主索取,每日平均所剩仅0.3~0.4元左右,勉强糊口而已。而人力车行的经营本小利大,因而发展迅速,使本来数量不多的马车越来越少。
  北洋Gov和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城市客运仍以人力车为主,青岛的民族工业已能够仿制东洋车,只是轮胎仍要靠进口,加之当时城市公共交通混乱,使人力车更加兴盛。1926年,青岛市区的客运出租人力车已达到2 500辆,而马车相对减少。1927年,青岛市登记备案的营运马车只有64辆,分单马车和双马车两种,以双马车为多。到1933年,各类马车只有77辆,营业马车行27家。
  这一时期,出租汽车业有初步发展。1933年,约有出租汽车行35家,共拥有汽车200辆,青岛出租汽车行有:“永泰和”、“大美”、“美达”、“宏大”、“华美”、“山东”、“福成”、“永安”、“共和”、“鸿德”、“广岛”、“三好”、“中谷合资会社”、“公德”、“远东”、“吉力司”、“靖水洋行”等。
  日本等二次侵占青岛时期,青岛的橡胶工业发展较快,能够生产人力车、轿车轮胎,修理、制造人力车的厂家也有增加,促使人力车行业继续发展。30年代末,人力车已发展到3 000余辆,经营也趋于正规化,经营人力车的行业概由公安局按起运地点的远近规定价目,按其价格规定收取乘租费,不得额外索取。1945年,青岛市的人力车公司有104家,共拥有人力2 524辆(不含个人经营),仅有名的大车行就有“荣泰昌”、“聚丰”、“致远”、“双泰和”、“汇丰”等十几个,大都分布在火车站、大港、小港、中山路、大鲍岛、台西、东镇、四方车站一带。
  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人力车客运更为发展。到40年代末,人力车行业发展到一个高峰,全市约有客运出租人力车4 000余辆,担负着很大一部分城市客运任务。
  青岛解放后,随着公共汽车交通行业迅速恢复和发展,汽车出租车被取消,人力车客运出租业也开始由兴盛走向衰落。
  1953年,人民Gov对人力车工人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政策,极大地鼓舞了工人的干劲,人力车工人的生活有了很大转变。同时人民Gov鼓励人力车工人从拉客转向拉货。从此,拉货比拉客日渐增多。乘车者多为外地旅客,特别是每年夏季来青岛避暑的游客。至1956年,青岛市的客运人力车仅700部。同时,人民Gov投资12万元,制造人力三轮车。从此,人力三轮车逐步发展起来。三轮车的出现,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给市区客运出租带来了新的生机。1958年,三轮车已发展到700部,手拉人力车逐渐消失。
  1958年,青岛市开始对民间运输进行初级阶段改造,市交通局根据市人委批准的三轮车运输改造方案,重点以青岛火车站为中心进行三轮车组织的试点工作。市南区的三轮车工人于1958年4月1日召开大会,宣布青岛市第一三轮车客运合作社成立。该社共104人,拥有103辆车。4月12日和14日,青岛市第二、第三三轮车客运合作社也相继宣告成立。分别拥有64人、62辆车和49人、47辆车。至此,全市212辆人力三轮车全部归入合作社,走上了集体化的道路。
  此后,随着机动三轮车的兴起,人力三轮车逐渐减少,向货运转化。1970年,人力三轮车减至143辆。1978年,只剩下10辆,基本以货运为主。
  机动三轮车从1956年开始试制。1958年,交通局把试制的十几部机动三轮车全部调给了三轮车合作社,并派技术人员当教练。这种车可供两人乘坐,功率一般只有1.25马力,最大的为1.5马力。
  1959年后,“沪动三”机动三轮车逐渐代替了青岛试制的三轮车。“沪动三”产于上海,功率可达3~4马力,有变速装置,比1956年试制的链式变速(只有高、低两档)三轮车先进,所以交通局规定“沪动三”机动三轮车为三轮车社的定型车辆。1962年,3个合作社共拥有“沪动三”21辆。1963年,3个合作社在市区、港、站、医院等处设立了15个新的客运站点,采取高峰时集中、低峰时分散流动接客的办法,同时建立夜间轮流值班制度,开办夜间服务。
  “文化大革命”时期,青岛引进了“176型”三轮车。该型号车发动机功率达到3.5马力,载重500公斤,比“沪动三”多300公斤。不久,又引进了“东风021”摩托三轮车。60年代末,又购进几部“250K”三轮车。至1970年,3个合作社共有机动三轮车56部。
  1976年,三轮车合作社更名为客运服务处,并购进7部美国产旧福特和雪佛兰轿车投入营运。原3个社改为3个车队。仿制安装了部分“250K”和“176”三轮车。1978年,共有机动三轮车93辆。
  1979年4月,青岛市成立了解放后第一家出租汽车公司——青岛市客车出租公司,公司购进8辆“上海牌”小轿车,11辆博山产大客车。1980年,客车服务处与客车出租公司合并,仍称青岛市客车出租公司。该公司共有国产大客车11辆,国产面包车9辆,“上海”轿车9辆,“菲亚特”小轿车15辆,“福特”轿车4辆。1983年,购进4辆日本“尼桑”轿车。同年,各类机动三轮车仅剩9辆。
  1985年以后,随着青岛市进一步对外开放,原有的出租车业已不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为此,青岛市客车出租公司与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合资引进200辆日本高档出租车,计有“皇冠”(标准、超豪华)轿车136辆,9座面包车24辆,15座面包车5辆,22座面包车35辆,成立了青岛市中青客车出租汽车公司。随后,青岛市旅游汽车公司成立,引进了日本“尼桑”轿车和旅游大客车共137辆。
  1986年,青岛市天鹅旅游汽车公司宣告成立,引进部分皇冠轿车。从此,青岛市的出租汽车行业3家并存,车辆以进口高档车为主,担负着青岛市外事用车、公务用车、会议接待、结婚、观光旅游等用车服务。在此期间,青岛市的个体出租业逐步发展起来,但车辆档次较低,基本上都是“波萝乃茨”和“菲亚特”等轿车。1990年底,全市共有出租车800余辆,其中三家国营企业500余辆,个体出租汽车近30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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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公共交通  
第一章 运输工具

第二节 无轨电车


  20世纪20年代,青岛市政当局曾计划筹建官办有轨电车,以电车取代部分公共汽车。1938~1940年间,日本控制下的胶澳电汽公司曾拟官商同办青岛电车,并在中山路邮电支局门口挂出过电车筹备处的招牌,但均未实现。
  青岛解放后,在中国Our Party的领导下,公共交通事业有很大的发展,但仍满足不了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1956年,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接受采纳市城建局关于在青岛市建设无轨电车的初步意见,青岛市人民委员会责成青岛市城建局承办。经过充分的资料收集、调查和分析研究,市城建局于1959年9月编制了青岛市无轨电车建设总体规划和三年设计任务书。报请青岛市人委同意,经山东省人委审核批准,决定在青岛建设无轨电车。
  1959年11月成立电车筹备处(在辽宁路133号三楼),选派一部分人员去北京学习整流和维修技术,一部分去天津学习架线技术,一部分人员分赴北京、上海学习驾驶技术。1960年10月21日正式通车。当时,实有电车4辆,其中3辆电车(上海产SKD-644型单车)参加运行。
  1961年购置电车15辆,1962年购置电车4辆。至此国家分配的23辆电车(其中3辆是上海产SKD-644型,20辆是天津产C-59-3型)全部到齐。1963年1月第一条电车线路由西镇至延安路广场正式建成后,23辆电车全部运行在这条线路上。
  1963年7月18日,开始建设第二条电车线路。1964年又筹建四方北岭至造纸厂的一段电车线路,并购置无轨电车19辆,1965年建成。其间购置无轨电车8辆。至1965年末无轨电车总数达50辆。
  “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线路限制,车辆增加不多。1966年5月,公交公司保养场自己制造了第一辆仿京一型QD-541单车,1970年8月又自造第一辆仿京QD-541型通道式电车。1971年8月开始购进第一批上海SKD-663型通道式电车,1976年3~4月从武汉购进10辆仿京一型WH-560型电车,从南京购进5辆ND-661型电车等。1976年,电车总数已达76辆。
  “文化大革命”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客流量不断增加,乘车难的问题特别突出。为缓解客运交通紧张状况,青岛公共交通部门一方面购置新客车,一方面自己加紧制造和改装新客车。1978年全年装配绞接电车10辆,9月份自造了第一辆QD-561G型硅车。自此以后新购车(主要是上海产的)大部分是硅车,盘车被陆续淘汰。1979年新装无轨电车20辆,改造电车10辆。1980年开始筹建第三条电车线路(东镇—四方北岭),并于7月份改造两辆盘车为硅车,10月份又从上海购进第一批15辆SK-561G型硅车。1981年第三条电车线路建成通车,对10辆京一型无轨电车进行了改造和改装。1982年11月,从上海购进SK-540型单车,无轨电车数达到122辆(单车16辆,绞接车106辆)。1983年是历年来购车数量最多的一年,由于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共购置电车17辆,报废旧电车3辆。所购电车均是上海产SK-561型盘车,这是青岛公共交通公司最后一批盘车,自此以后新进之车全部是硅车。1985年底无轨电车总数达到143辆。原购进的京一BK-541型电车、上海SK-540型、SK-644型和SK-561型电车,以及武汉仿京一型WH-560型电车、南京ND-661型电车,分别在1985年和1987年开始陆续报废。
  至1990年底,电车总数已达142辆。2路线:配车50辆,其中单车3辆,绞接车47辆;QD-561G型8辆,QD-561型2辆,SK-540型3辆,SK-561型1辆,SK-561G型36辆。5路线:配车56辆,其中单车3辆,绞接车53辆;QD-561G型9辆,QD-561型3辆,SK-540型3辆,SK-561型12辆,SK-561G型29辆。30路线:配车34辆,其中单车4辆,绞接车30辆;QD-561G型3辆,SK-540型4辆,SK-561G型27辆,备用车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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