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论坛广告管理办法·2012青岛啤酒节专题报道·牢记:青岛旅游局投诉电话
·青岛圈论坛广告投放说明·2012最新青岛旅游攻略·2013年1月青岛潮汐表
·青岛旅游景点介绍|图片·青岛旅行社排名及报价查询·青岛旅游就入住中山旅馆
返回列表 发帖
第二篇 供水  
第四章 用水
第三节 节约用水

计划用水


  1981年遇大旱,供水告急,市节水办公室从8月份起,运用行政手段实行计划用水。用水计划分口按系统下达,各系统根据下属单位具体情况,分配每月每天的用水指标。工业口根据当时的供水计划,对全市337个主要企业逐个进行排队,本着“保基本生活用品,保轻纺短线产品,保外贸出口产品,保电力交通运输”的原则,对231个工厂按最低需要量下达用水计划。对橡胶、化工、化肥、印染、造纸等98个企业实行限水限产,对8个用水量大、产品滞销的工厂限期停产。同时限制居民生活用水,1980年全市每人每月生活用水计划为2立方米,1981年8月减为每人1.5立方米。后因旱情继续又压缩到每人0.5立方米/月。号召各家安装户表,规定新建居民住房不安装分户表不予供水,未安户表的旧居民楼院均限期安装,使用水计划均落实到人头。
  从1982年起,在实行计划用水的过程中,开展了建立产品耗水定额、设备用水标准以及加强计量管理等基础性工作,为考核节约与浪费用水提供科学依据,逐步达到计划用水、科学管理的要求。
  为了使计划用水得到有效实施,并逐步走向正规,达到法制化管理,青岛市不断制定颁布节水法规。1980年4月4日,青岛市革命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加强计划供水、节约用水的若干规定》;1981年5月15日,青岛市人民Gov下达了《关于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紧急通知》;11月11日,市经济委员会、建设委员会、财政局联合下达了《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试行自来水节约奖的通知》。针对不同时期的供水情况,青岛市先后下达有关节水条例、规则9个,全市实行计划用水考核的单位达1 324个,计划用水量占全市总用水量的80%以上。节约用水办公室将用水计划首先下达到用水大户的主管单位,然后由主管单位根据各单位实际用水情况,再分配到下属单位,落实到车间班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及居民户,通过层层下达包干分配的指标,把全市所有的用水户都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实行“日计月考”,计划用水率达100%,并建立了各类用水管理台帐;建立了各类工业、生活实用水量统计、万元产值取水量统计、基本建设用水统计、各类节水措施台帐,及各类用水计划申报、审批检查、奖励处罚制度等。在供水紧张时,为确保计划用水实施,5天一查表,10天一考核,对超计划用户,采取限期扣回超用水量等行政干预手段,执行用水指标严于任何经济指标。

TOP

第二篇 供水  
第四章 用水

第三节 节约用水


  节约用水在青岛的供水初期即开始实行。“德人在开辟海泊河水源地之后,商务船舶辐辏,中外人士来青者日益增多,海泊河之水现已有供不应求之势。”当时,“德人洒扫马路皆由工程局司之,沿海岸设唧筒,以供洒街马车吸水之用,德人谓之以海水洒街可节省清水(自来水),且马路常得湿润。”此后各时期均有节水之举。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根据全市缺水情况,特别作出规定:“本市民户或厕所冲水箱机关不灵,水笼头关闭不紧,以致日夜渗漏,涓涓不息虚耗水量,莫此为甚,派专员挨户检查,以期彻底改正,以减少水量之虚耗。”
  青岛解放后,工农业生产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用水需求激增。1955~1958年,供水出现紧张局面,采取了“计划用水与开源节流”并重的方针。
  1960年4月,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委员会号召全市大力开展群众性的节约用水运动,特别要求用水量较大的工厂企业坚决进行废水回收和循环用水。把废水回收和循环用水作为解决青岛市供水紧张、降低产品成本的重要措施。
  1964年7月,青岛市日供水量最高达9.5万立方米,海泊河以南的市南、市北、台东区部分高地区大面积、长时间断水,许多地段仅在夜间0点至凌晨4点才有水,市内各公用水站出现了市民排长队等候接水的情形,供水形势十分紧张。中共青岛市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正式成立青岛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大力宣传节约用水,增强市民的节水意识;调整了个别工业用水大户的公休日,安排4个工厂暂时停产。对月用水1 000立方米以上用水大户实行计划分配,并协助其开源打井。对超计划用水单位采取关小水门控制流量的措施。“文化大革命”初期,节水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74年以后,青岛市节水办公室逐步恢复工作。1977年青岛大旱,水源缺口大,青岛市革命委员会一方面调整节水办公室,充实人员,加强领导,强化办公室职能和工作措施;另一方面继续开发大沽河新水源,以市计划委员会名义把用水计划以指令性计划下达,对市民实行定量供水。
  80年代,节约用水工作始终放在重要位置。1988~1990年,市内五区均设有节水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均设节水员,严格控制超计划用水。

TOP

第二篇 供水  
第四章 用水

第二节 水价


  德国侵占青岛时期,“1904年4月1日之后,由公用水站泵为中心,直径350公尺以内的住户用水,一律向总督府交付水费,作为水道建设目的的经营管理之补助费用”。“该项水费的交纳方法是用水人居住面积8平方公尺每年缴水费4元,每三个月预交一次。”接通入户并安装水表的用户“凡需用之水过于量水表数目每一荐必米打(立方米)价洋2角,每届三阅月之期前后10日内查验水表,即按表针核定缴纳3个月所需之水价”。1908年9月5日《青岛官报》记载:18个公共水栓,“售卖水以洋油桶核算,每两洋油桶售铜元一枚,本局(工部局)现已订有取水票簿在巡捕局售卖”。水价由按居住面积收取改为实行水票售水。1914年水价分三种:水表计价、水桶计价(水票)和船舶水价。水表计价以2 000立方米起算,起算价0.20元,超过2 000立方米的,每立方米收0.15元,不足2 000立方米的按起算价收取,三个月缴纳1次。
  北洋Gov统治时期,1925年起水价改为按月交纳,3立方米以内每立方米银0.45元;100立方米以内,每立方米银0.15元;超过100立方米,其超用量每立方米0.12元;超过500立方米,其超用量每立方米0.08元。这种水价一直维持到1928年。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从1929年开始,超用量每立方米各上调银元0.01元。1933年,水价在原基础上分别增加银元0.04元。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1945年以法币为准,1~100立方米,每立方米价3 000元;101~500立方米,每立方米价6 000元;5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价1.2万元。船舶给水每立方米价1.2万元,公共水栓每立方米价3 000元。1948年,货币贬值,水费随社会动荡飞涨,每立方米船舶用水价:5月份是31.5万元;6月涨至1 900万元。民用水1月份为7 500万元,2月份涨至11 250万元。
  青岛解放后,水价即趋稳定。从1951年起,连续三年平均降低水价:1951年较上年下降15.49%;1952年降低13.04%;1953年降低10%。至1956年,青岛的水价为:工业用水每立方米0.45元,船舶用水每立方米0.70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0.27元;公用水站用水每立方米0.375元。青岛水价尽管三次降低,但与济南、大连等其他城市相比仍然偏高。本着既要为国家积累资金,又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于1956年决定再次降低水价,每立方米的价格降为:生活用水由0.27元降为0.25元;公用水栓用水由0.375元降为0.25元,于5月5日公布并执行。此后,继续降低水价。1960年,船舶用水每立方米从0.70元降至0.45元。1963年,水价全部下调,每立方米的价格调为:工业用水从0.45元调至0.30元;生活用水从0.25元调至0.17元;公用水站用水从0.25元调至0.167元。1965年,工业用水每立方米从0.30元调为0.20元;船舶用水每立方米从0.45元降至0.30元。同年10月1日,水价继续下调,每立方米的价格为:工业用水降为0.18元;生活用水降为0.13元;公用水站用水降为0.125元。1967年其他水价不动,工业用水降为每立方米0.15元。1980年工业用水每立方米上调至0.20元,增加了工业八折用水,每立方米0.16元,1988年又增加了商业服务用水,每立方米0.20元,这两种水价于1990年水价调整时均取消。
  水价从50年代开始连续降低,为青岛的工农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作出了贡献。这个时期的原水,主要取自李村河、张村河、白沙河地下潜水,原水成本低,水源丰富,净水工艺简单,自来水成本相对低,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维持着简单再生产。70年代后,青岛连年大旱,地下水源枯涸,开辟新的更大规模的水源已成为青岛城市发展的当务之急。70~80年代,青岛连续新辟大沽河水源、黄河水源,原水成本急剧增大。净水工艺复杂和净水材料涨价,供水管线中途加压电耗增加。自来水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送水越多,赔钱数额越大,不仅给市财政带来沉重的负担,而且使供水企业陷入困境。为了适应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减少市财政负担,增强供水事业自我发展的能力,青岛市于1990年3月1日上调了20多年基本未动的水价。每立方米水价的上调价格为:工业用水由0.20元调为0.60元;生活用水由0.13元调为0.30元;船舶用水由0.30元调为0.90元;公用水站由0,125元调为0.30元。具体调整规定有4条:(一)工业、交通、商业服务业、机关团体部队用水,每立方米0.60元。其中,较高级的宾馆、饭店及船舶用水每立方米0.90元;浴池业用水每立方米0.30元。(二)居民、学校、托儿所用水,每立方米0.30元。其中,校办工商业用水,执行工商业用水价格。(三)供崂山区用水按民用、工业三七开计算的平均水价收费,即每立方米0.51元。(四)引用输水渠道沉淀水,每立方米0.40元。
  虽然水费调价,青岛的供水仍是价格倒挂,水源也由原来以井群取水为主改为以买水为主,由于自然水源没有保障,而支撑青岛城市供水的大沽河水源和黄河水源的价格一再上调,能源和净水材料的大幅度涨价,使供水企业陷入利润负增长的境地。

TOP

第二篇 供水  
第四章 用水
第一节 用水管理服务

消防服务


  消防用水是一项专用免费用水。分自设专用和公用两种。专用消防水栓是工厂、企业根据实际需要,为保证单位的防火安全而自设的。公用消防水栓按照一定范围和距离设在路边及公共场地上,为区域使用。无论是专用或公用消防水栓,检修时的用水一律收费。遇火警时,可随时开启,事后通知自来水公司,派人进行检封,水费免收。无火警时消防水栓严禁开启,违章使用消防水或从中偷取自来水的,从发现之时至上次使用之后水表指数为准,按管径最大流量计时收费。
  消防水栓的数量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增多,德国侵占青岛时期有15处消防水栓,到1928年消防水栓增至54处,1947年达420处。建国后,不断增设消防水栓,1985年全市共有1 387处,1990年已增至1 466处。

TOP

第二篇 供水  
第四章 用水
第一节 用水管理服务

水站服务


  公共水站是随着供水初的免费设水栓而产生的。收费以后改称“水井站”,成为公共水站。1907年在四方区、东镇增设了水站,当时称水溜子,收费按“两洋油桶”(即一担)计。至1908年共设水站18个。1909年,在“青岛码头小海口山西街铁路桥下老火药局一带、海儿塔街、堤特司街转角安设水龙头卖水”。德占时期共有公共水站20处。后经陆续修建,到1937年共有公用水栓63处。
  青岛解放后,人民Gov为方便无专用自来水管的散居市民,大力发展公用水站,一切投资由Gov提供,供水服务半径由300~500米缩小到100米,而后缩短到50米。至1965年,全市公共水站数量达到376处。此后随着城市的规划改造和引水入户,水站逐年减少。1990年,全市共有水站239处:市南区18处(包括疗养区6处);市北区1处;台东区125处;四方区69处;沧口区26处。
  公共水站的管理方法几经变化,德国侵占初期是实行专人代收,后实行水票制。基本上是实行包卖水制和水厂委托派员两种管理方法。北洋Gov统治青岛时期,从1922年起实行水票售水,一直沿续至1949年。
  青岛解放后,自来水厂实行派工人看管卖水,看管人每月按水表的指针数向水厂交费,这种方法一直延续至1956年。1956~1964年,实行由街道办事处代管,按日发给代管费。有的居委会实行挑水投币自觉交费的方法。1965年,市建设局与有关人员、区人委的街道办事处研究,对公用水站管理实行新办法:(一)凡现有水站供应范围较小,日售水百吨以下者,实行售水票,由有条件的住户轮流管理,不取报酬。(二)凡由街道确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的报酬可根据供水站供应范围大小,每月由自来水公司根据吨数给予补助。平均每月供水100~150立方米以内的8元,150~300立方米的9~12元,300~500立方米的12~14元,500立方米以上的15元。(三)由自来水公司设专人管理,为使售水人员报酬合理,每月付给20天报酬的人员,可按照第二条精神支付。
  1990年,推广民主管理,由居委会负责公共水站的开、关和收费。

TOP

第二篇 供水  
第四章 用水
第一节 用水管理服务

收水费


  1904年,水费由用户到工部局送缴,公用水站的水费由镇长代收。1914年,用户持单到自来水厂水费代收处交纳,公用水站由卖水员直接收费。以后一直沿续。建国后,1950年11月3日青岛自来水厂自设收款股。1956年1月至1962年12月,实行查表、收费一员制,即随查表随开票随收费,银行实行同城托收的收费方法。1963年1月至1988年12月,执行银行同城托收无承付、专人走收水费的方法。1989年1月至1990年12月,实行专人收费到户,既方便用户又保证及时收入。1990年,青岛有收费工作人员21名,负责全市用户的走收工作,平均每人每日走收60户左右,每月5~25日,从市南区南端开始,收至沧口区结束,风雨无阻。水费回收率达99.9%,是全国水费回收率最高的城市之一。

TOP

第二篇 供水  
第四章 用水
第一节 用水管理服务

换表


  建国前,供水经营者为了保证准确计量,对查表员查出的故障表和周期表(即使用一年以上的水表)予以及时更换,以提供用水收费的准确依据。建国后,换表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对换表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故障表(不动、不准、失真、冻破、砸坏)导致计量不准的,3日内更换。50~200毫米口径表一年一更换,口径50毫米以下的两年一更换。
  1990年有换表人员13人,最多的月换表达800多只。

TOP

第二篇 供水  
第四章 用水
第一节 用水管理服务

查表


  德国侵占时期,从1904年4月收费开始便有了查验水表的工作。当时因用水户少,由工部局按自设水表时起至查验水表时止,测核用水多少下单索费。查表作为提供收费唯一依据的工作,一直沿续下来。
  1990年,青岛用水管理部门有查表专业人员32名,负责全市1.8万只水表的查核工作。平均每天每人查表60只左右。同时查验表的准确及故障表和年久表。为了准确计量及时收费,查表实行三定: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青岛外装表池较多,为了保证服务质量,供水部门制定了《抄水表工作守则》,要求抄表率达99%,抄表准确率达99%。另外为保证计划用水,对工业用水大户设专人实行旬查制,提供二次预收水费依据,以方便用户。

TOP

第二篇 供水  
第四章 用水
第一节 用水管理服务

水表


  供水初期,水表及主要管道设施都是从德国运来,水表的种类只有德式一种。1923年增添了日式水表,此后一直以这两种水表为主。50年代,增添了捷克式水表。以上三种水表灵敏度低,且笨重,口径200毫米水表竟重达300公斤,给更换和维修工作带来很大困难。1978年起,开始淘汰旧表、更换新表,用国产湿式和水平旋翼式水表代替了旧式水表。主要采用口径15~50毫米湿式水表和口径80~200毫米水平旋翼式大口径水表,至1990年全部更新完毕。
  水表的管理,德国侵占时期规定为:“每枝筒和管中间必安有一量水表常用,所用之水均由此量水表经过,此表系由该局自备自安,由用户缴纳租金,维修更换由该局负责。”以后,这种管理水表的方法延续了下来。青岛解放后,申请上水户在得到自来水公司批水会议审定批准后,由自来水公司根据供水申请书的标准,为用户安装新表,建立新表登记卡,将水表编号、指针数记好,建立新表档案,以便对该表进行查验、检修、收取水费。水表由用户购买,自来水公司安装,正常供水后,水表的管理和产权即移交自来水公司,用户只有使用权。
  根据《计量法》规定,自来水公司实行定期检修制度:口径15~40毫米水表是3年内更换一次,口径50~200毫米水表两年内更换一次,故障表随时更换。
  水表租金,从德国侵占时期一直到1950年,均以内径按月计价。1951年,水表租金以按内径的大小加收不同水量的方法收费。1969年开始实行用户一次性投资购买,享有使用权,管理权属自来水公司的方法。1990年,水表租金价格最低15毫米28.5元,最高200毫米420元。

TOP

第二篇 供水  
第四章 用水
第一节 用水管理服务

用户


  德国侵占时期,最初只有免费用户。1904年开始收费,产生了量水表用户和公用水栓用户。随着工业、服务业的兴起和发展,又产生了工业用户、生活用户和部分服务业的免费用户(洗衣房、浴所和消防用水)。1914年分离出水价最贵的船舶用水户,此后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建国后,1954年用水户分为工业用户、工业八折用户、船舶用户、生活用户(包括公共水栓)。直至1980年,生活用水户分为生活用水和商业服务用水户。1990年,用水户分为三类:工业用水户(包括纺织系统、轻工系统、化工系统、机械系统、建材系统、仪表系统、医药系统、橡胶系统、冶金系统、交通系统、物资系统、口岸系统12类)、大生活用水户(包括财贸系统、文教系统、卫生系统、司法系统、招待所、疗养院系统、城建系统和部队系统8类)、居民用水户(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区街工业用水、公共水站用水)。

TOP

第二篇 供水  
第四章 用水
第一节 用水管理服务

申请用水


  德国和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只有外国侨民才有资格申请用水,中国人安装自来水必须交一定的保证金,同时,需出具房屋地形图,没有图的,出资请供水部门代为画图,才可安装通水。
  北洋Gov和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要求按住房面积及人口数量交纳保证金,请居住地负责保安的人作保人,由供水部门来勘查画图后,挖沟设管通水。日本第二次侵占和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继续沿袭其主要规定。
  青岛解放初期,人民Gov首先取消了保证金和保人的手续,由用户申请,供水部门进行设计安装。随着城市建设发展,用户猛增,用水管理也逐步走上正轨。
  1990年,申请用水包括用户申请、勘查、设计、施工、装表、验收通水6项工作。用户的申请用水由研究给水的联席会议统一审批。联席会议以方便用户、节省资金和管材、力求科学合理为原则,决定管线走向及接管地点的最佳方案。

TOP

第二篇 供水  
第四章 用水
第一节 用水管理服务

管理服务机构


  德国侵占时期,1901年9月13日开始供水。当时没有用水管理机构。1904年4月1日开始征收水费,水费由各镇的镇长查收。1906年6月工部局设专人收费、送单,用水服务管理工作由此开始。
  随着用水范围的扩大和业务量增加,用水服务管理部门名称不断更改变化,但业务范围基本没变。1923年称营业科,其职责共8项:用水收入、缔结工程、用水管理、量水表检查、用水调查、水质分析、统计编审、预决算经费收支。1933年改称业务股,工作人员增至79人 ,职责为:收款、帐目、检查水表、船舶给水、看守公用水栓。1935年仍称业务股,人员减至46人,职责为:给水、收款、核算。
  建国后,1955年称营业科,下设业务股、核算股和查表换表两个组。1979年改称营业处,下设办公室,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等5个营业所,以及业务组、收费组、查表组、后勤组和勘查设计组。业务范围扩大到市区的管道维修、修漏、管网设施的养护,以及用水立户的设计、勘查。1983年5个区营业所分离出去,营业处改称营业科,下设办公室、查表、换表、收费、用户服务5个组。1988年撤科成立营业处。
  1990年,营业处开始运用计算机管理业务工作,扩大了为用户服务的业务范围,负责全市1.8万用户水费的走收、汇总和全市用户故障表、周期表的抽查更换等。

TOP

第二篇 供水  
第三章 输配水
第二节 输配水设施

贮、配水池


  青岛供水管网长,用户建筑物高低差悬殊大,同一压力下无法满足用户用水。青岛供水部门因地制宜,选择适当的高地,建造贮、配水池,将输水管道的水加压送入位于高位地的(基本在山头上)贮、配水池,然后通过配水管利用水池高地的自然压力将水送至各处用户,有效地确保用户用水。建造高位贮、配水池,是由青岛的地形所使然,亦是青岛城市供水的特点。
  青岛供水的第一个贮水池,是德国侵占初期1901年建造的观象山水池。水池占地1.88亩,位于观象山顶,水池为长方形,容量为400立方米。而后随着用水量不断增加,1913年在贮水山顶建了东贮水池,容量为2 000立方米。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时期,1922年开辟新水源,相应地建了贮水山西池,容量为4 000立方米。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为适应白沙河水源地送水的需要,1941年建成了四方山水池,容量为3万立方米,主要为四方区及台东部分地区用户供水。到1949年,青岛有观象山水池,贮水山东池、西池,鱼山路水池以及四方山水池共5座,总容量为4.14万立方米。
  建国后,60年代兴建了楼山水池,容量为2万立方米;在青岛山兴建了容量为2.4万立方米的2座水池。80年代兴建了佛涛山水池,容量为1万立方米;在芝泉山兴建了容量为1?5万立方米水池2座。1990年又为引黄济青工程配套,在孤山建水池1座,容量为1万立方米。

TOP

第二篇 供水  
第三章 输配水
第二节 输配水设施

加水泵站


  青岛供水史上最早的加压站是1901年兴建的观象山加压站。其次是1907年兴建的阎家山机室,该机室具有双重功能:其一可直接将李村河水源地水送出厂;其二可接转白沙河水源地来水,通过加压提送至贮水山水池。随着供水范围的扩大,1933年兴建内蒙古路加压站,1938年兴建四流路加压站,1946~1947年兴建了鱼山路加压站。
  青岛解放后,随着供水事业的飞速发展,加压站不断增建。1960~1968年先后建设了楼山加压站、保儿加压站、十梅庵加压站、四方山加压站、青岛山加压站。70年代兴建了凉亭子加压站、阎家山加压站和水清沟加压站。80年代增建河西加压站和芝泉山加压站。1990年引黄济青工程的配套工程河西加压站和阎家山加压站得到全面的改建和扩建,分别于8月25日、10月20日正式并网运行,使输、配水能力大为提高。

TOP

第二篇 供水  
第三章 输配水
第二节 输配水设施

专用水管


  是将水从输、配水管中引入用户表池的专用水管,水管管质有白铁(镀锌)、铸铁两种。
  德国侵占时期,供水最初没有发展专用水户。1904年供水收费后,铺设了12?5公里专用水管,1906年只增加了5.1公里的专用水管。之后水源缺乏,一直没有发展专用水户,直到李村新水源地供水,才又铺设了30.9公里专用水管。南京国民Gov统治时期,1937年专用水管为58.6公里。1949年增至77.5公里。
  建国后,专用水管逐年增加。1960年已达144.2公里,1970年增至162.8公里,1980年增至194.6公里,1990年专用水管更增至284.3公里。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