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论坛广告管理办法·2012青岛啤酒节专题报道·牢记:青岛旅游局投诉电话
·青岛圈论坛广告投放说明·2012最新青岛旅游攻略·2013年1月青岛潮汐表
·青岛旅游景点介绍|图片·青岛旅行社排名及报价查询·青岛旅游就入住中山旅馆
返回列表 发帖
4.
  丁厌和老邮认真商量过之后,决定将计就计,打入敌人内部。当然,为了安全起见,他们还是撤销了5155号邮箱,停止发放名片,所有的联系和宣传方式,都是通过网络。网络上也设置了严密的反追踪程序,收款的方式转了好多银行,就算是专业人士,也很难追踪到。
  
  其实,丁厌他们也并非那种专门诱导别人自杀的魔鬼,在接触到一些处于冲动状态的委托人的时候,他们也会像“知心姐姐”那样,劝导他们,希望他们冷静。
  
  他们服务的对象,都是那些理智的、冷静的,坚决要放弃生命的人。虽然他们自杀的理由并不相同,但是每个人,都已经无法承受生命的重量。
  
  这个世界,是优胜劣汰强者生存的。自杀是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中,是让身心不健全的人自然淘汰的一种手段。有些人活着,只有烦恼、忧郁和痛苦,如果有一天,连自己都嫌弃自己,那就去自杀吧。人生就像是在拉屎,有时候你已经很努力了,到头来却发现,你拉的只是一个屁。
  
  那些虚伪的反自杀者,无法理解他们的苦恼,他们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确实有难以克服的不幸。况且,自杀是我们的权利啊。
  
  这是丁厌坚信的理论,却不是丁厌的原创。
  
  曾经有人说过,如果一个人连死都不怕,还怕活着么?换一种说法,如果一个人在自己想死的时候连死都死不成功,那还真不知道他活着,能做成功什么。
  
  一个决意自杀却因自杀失败而苟活下来的卑微人类,他们只能受到歧视,活在更大社会舆论压力和痛苦里。毕竟,多数人的心中,生命还是至高无上的。
  
  所以,丁厌给他们提供专业的服务,让他们一次,就可以痛快地死去。这未尝不是一种善行……
  
  大米带着一身檀香味儿走了进来:“这是今天邮箱里最后一张名片了,就目前看,能够回收的名片,都已经回收完了。”
  
  丁厌接过名片,翻到背面。背面整齐地写着一串手机号码,字体清秀,干净,一看就是出自女人之手。
  
  “唉!”丁厌叹口气,拿起工作专用的电话,拨通了那个号码。
  
  这个人的手机彩铃很好听,哀伤幽怨,充满痴情,就前两年热映电影《情颠大圣》的主题曲。
  
  电话响了很久,对方才接听:“喂?”
  
  听筒的那一边有很多杂音,对方应该在一个十分热闹的地方。
  
  5.
  
  安嘉一直在等这个“非常顾问公司”的电话,可是迟迟等不到。她暗自嘲笑自己,竟然真的当了真。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这种公司呢?
  她决定不再等一个不可能存在公司,于是选择了自己死。
  
  她觉得,死亡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在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很多人,那么轻易地就死去了。直到现在她才明白,想死,并不容易。
  
  此刻,她正站在马路中央,身旁停着一辆大卡车。卡车司机穿着松松垮垮的跨栏背心,又跳又叫地冲着她的脸上喷唾沫星子。
  
  任何一个开车的人,纵然脾气再好,看到那种乱开车的二把刀或者完全是自寻死路的行人,也会忍不住窝一肚子火骂骂咧咧。
  
  “你他妈的找死啊!长没长眼睛?!……”那个司机继续大声嚷嚷着。
  
  安嘉一直低着头,不吭声,也不让开路,只是木然地看着自己的脚尖。
  
  “估计是吓傻了吧?”一个老婆婆走过来,扯了扯她的胳膊:“丫头,快让开,这是马路中间儿,危险!你看,后面都堵了一排车了……你也别骂了!”老婆婆对司机说,“要不是她及时冲过来推开那个孩子,”她指了指在马路边大哭的小孩,“你这车,早就出人命了。”
  
  安嘉突然抬起头,冲着那个司机大吼:“别说了!别骂了!我就是来找死的!我才没有想要救别人呢!”
  
  远处隐约响起警笛,老婆婆把安嘉拉到路边,颤悠悠地说:“年纪轻轻地,瞎说什么啊!”
  
  就在这个时候,她的手机响了,号码是一串“*”号。
  
  她疑惑地按了接听,愣住了:对方自称是“非常顾问公司”的。
  竟然,真的有这种公司。
  
  “你们电话打晚了……”安嘉幽幽地说。
  
  “什么?”丁厌叫道:“难道你已经死了?”
  
  老邮在一旁说:“肯定没死,要不你就是在跟鬼说话。”
  
  丁厌瞪了老邮一眼,继续对电话里说:“为什么晚了?”
  
  “我刚才冲到马路中央去撞车了……”安嘉的语气淡淡的,仿佛她刚才不是撞车,只是到对面便利店买了一根冰糕一样。
  
  “失败了吧?”丁厌微笑着。
  
  “对。”安嘉说。
  
  “后悔了吗?”通常因为一时冲动而选择自杀的人,在自杀未遂后,都会猛然领悟到生命的真谛,后怕不已,幸庆不已。
  
  “后悔了……”安嘉叹口气,“后悔没死成……”
  
  “你再好好考虑吧,认真考虑一个星期,如果真的决定要死,我们会给你提供万无一失的自杀方案。”
  
  安嘉挂了电话,刚才身旁的老婆婆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是一个和尚和一个警察。
  
  一个和尚和一个警察,这种组合太奇怪了。

TOP

 3.
  
  按理说,杨信在李蒙的案子里立了大功,怎么着也得给个奖励,升了职什么的。可是,他这个小子,太不懂人情世故了。
  
  队长说,既然已经让你不再插手这个案子,你出什么风头啊?
  
  杨信无辜地说:“电视电影里不都那么演?……”
  
  “真是看电影看多了你!”队长骂道:“好好好,奖励你一个月假期,回家反省去!回来后给你升职!”
  
  “真的啊队长!升什么职位啊?”杨信兴奋地大叫。
  
  “升你当小分队队长!”队长瞥了他一眼:“最近我们这里自杀的案子越来越多了,上面觉得这有点不寻常,要成立专案组,你就当队长吧!”
  
  “给我配几个人啊?”杨信继续兴奋着。
  
  “就你一个!”队长冷冷地说,“只负责自杀事件,别的案子都不许参与!”
  
  杨信这才明白,自己真的被挂起来了,被打入冷宫了。
  
  严格来说,自杀并不算什么重大的案件。你能挡得住别人杀人,但你怎么挡得住别人杀自己啊?这个所谓的“专案组”,有或没有,根本就没有区别。
  
  杨信知道,自己被闲置了。但他一想到在上次自杀案件中遇到的丁厌,又马上来了精神。丁厌和自己是志同道合的人,既然现在他专门负责自杀案件,那么,当然就有理由经常去找丁厌帮忙了——丁厌一定会帮忙的。
  
  毕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虽然他一直不明白“七级浮屠”是什么意思,但也大致知道,就是很大很大的福气的意思。
  
  想到这里,杨信慷慨激昂地说:“报告队长!我决定不要假期了!明天就投入到新的工作中!”
  
  队长莫名其妙地看着他,摇摇头,这小子,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缺根筋。
  
  杨信吹着口哨,出了警局,迫不及待地给丁厌打电话,当时丁厌正坐在沙发上抱着脚丫子冲大米发脾气,因为大米让那和尚住进来,才害她弄伤了脚的。
  
  “喂!”丁厌没好气地接听了电话。
  
  “是我啊!”杨信兴奋地说。
  
  “什么是我啊?我是谁啊?”丁厌撇撇嘴,示意美姨上药的时候轻一点。
  
  “是我,杨信。”杨信有些失望,他以为她能像他一样,在第一时间听出对方的声音。
  
  “怎么了?”丁厌咬咬牙,美姨连忙小心地吹了吹她的脚趾,轻轻拿出纱布。
  
  “我升职了!”
  
  “恭喜喽!”
  
  “你知道我现在负责什么吗?”杨信激动地说。
  
  “什么?分尸?变态杀人狂?抓鬼?逮骗子和尚?”
  
  “不是啊!是自杀案件!局里专门成立了组织自杀的专案组哦,我是专案组的组长!”杨信并没有说,他同时也是组员,光杆司令一个。
  “什么?!”丁厌尖叫起来,猛地站在地上,随即又呲牙咧嘴地坐下来。
  
  “你也觉得意外吧?”杨信得意地说。
  
  “意外……意外……太意外了……”丁厌皱起了眉头,心里暗自咒骂,真他妈的太意外了,警察局真是吃饱了没事儿干了。
  
  “你一定也很有兴趣吧?一定愿意帮我吧?”
  
  “愿意……愿意……干脆叫王晓峰一起帮忙吧……他是医生,可以第一时间治疗……”
  
  “呃?!哦……好啊……”
  
  挂了电话,丁厌恨恨地瞪了大米一眼,说道:“自从那个和尚搬来以后,坏事情就一件接一件!”

TOP

 2.
  
  当天傍晚丁厌下楼散步的时候,就和那个应劫和尚狭路相逢了。
  
  其实当电梯在5楼停下来时,丁厌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这个四十多岁的和尚见了丁厌,先是盯着丁厌的眼睛愣了愣,然后双手合十,低下头:“善哉善哉。施主,您将有血光之灾啊,出门请多加小心。”
  
  古人说见到尼姑就倒霉,丁厌觉得,自己见到和尚准倒霉。她不理会应劫和尚的话,问他:“和尚就应该住在寺庙里,你怎么住这么高级的公寓啊?苦行僧、苦行僧,你这个和尚倒真会享福啊!”
  
  “贫僧是入世修行,正所谓尝过人间种种苦,才能把众生从这苦中解救出来。我不入地狱,谁入?”
  
  “切!你这哪里是入地狱啊,根本就是上天堂。”丁厌不以为然。
  
  大和尚不再说话,只是微笑着,像个好脾气的老绵羊一样。
  
  电梯到了一楼,丁厌抢先走出来,冲着几个租户点点头,没想到平日里见了她就谄媚的租户们,只是冲她点点头,然后就走向身后的和尚,微笑着双手合十冲他鞠躬行礼。
  
  丁厌愤愤地想,这老秃驴,倒也真会收买人心,这才来几天啊,就混了这么好的人缘。
  
  丁厌一边想,一边恨恨地踢走脚下的石头,其实踢下石头本来没什么,没想到那和尚突然冲过来拉了他一下,她才一脚踢到台阶上,右脚的大拇指顿然破了一个长长的口子。
  
  老秃驴在后面幸灾乐祸地说:“善哉,善哉,贫僧提醒过施主了。原想阻止一下你……看来命中注定好了的,谁都改变不了。”
  
  “你要不拉我,我还不会踢到台阶呢!什么命不命,都是你害的!”丁厌捂着脚,呲牙咧嘴,对守在门口的小甲和小乙说:“快过来啊!把我扶上去啊!”
  
  “你不散步了?”
  
  “散你个头啊散!”丁厌骂道。不过心底却对老和尚的好奇更浓重了,这和尚,咒人还挺准的。
  
  难道他真的能看到未来?如果是真的,以后可得小心了,万一被他知道自己做自杀咨询,可就死定了。
  
  丁厌正这么想着,马上就听到那和尚在她身后说:“施主……你可要好自为之啊……”
  
  丁厌慌张地回过头,骂道:“神经病,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说完就急忙按了电梯,把那和尚关在了外面。

TOP

第七章:地藏转世


  1.
  
  “喂!老邮!”丁厌一进门就大声嚷嚷着:“你到底把5楼的房子租给什么人了?就是李蒙哥哥之前住的那个!”她愤愤地打开壁橱,从西黎身体里接出一杯血,继续发着脾气:“搞得整个电梯乃至整个公寓里都是檀香味儿!难闻死了!”
  
  老邮躲在窗帘后面看书,头也不抬,说:“我可是鬼啊,你知道鬼最怕什么?最怕捉鬼的和尚和道士了!那个房子,是大米经手租出去的……”
  
  “大米——”丁厌冲着大米的卧室尖叫。“你知不知道最近公寓里很多住户找我投诉啊!说那个和尚动不动就诅咒别人!还天天整一帮信徒来聚会什么的,乌烟瘴气的!”
  
  从丁厌一进门,大米就听见她的嚷嚷了,他讪讪地从卧室里走出来:“那个房子,除了和尚,谁还敢租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李蒙以前不知道曾把多少尸体带到那个屋子里……”
  
  “租不出去就不租了嘛!”丁厌恨恨地坐在沙发上:“我最讨厌和尚了!我可是吸血鬼哎!!!万一被他发现了,我还混不混啊?”
  
  “切!还真把自己当吸血鬼……”大米坐在丁厌的对面,说:“我觉得那个和尚人很好啊,而且檀香的味道也很好闻,让人心里安静。再说了,美姨吃了那么小孩,没准有婴灵呢!有个和尚住在这里,有安全感。”
  
  “不管!你让他尽快搬走!这公寓是我的!”丁厌说着,底气不足地忘了壁橱一眼:“起码现在是我的!”
  
  “起初我也不愿意让他租的,可是他坚持要租,说自己以前一个俗家弟子就住在这公寓里,你猜那个俗家弟子是谁?”大米神秘兮兮的。
  “谁啊?该不会是你吧?”丁厌依旧气哄哄的。
  
  “当然不是我啦!”大米继续说,“是康惠……哦不,是姚颖啊!他说啊……”大米的神情更加神秘了,“他说,姚颖自杀以后,她的灵魂没有安息,他要来这里超度她……”
  
  老邮吓得打着哆嗦:“可别顺便把我也超度没了……”
  
  “他还说,”大米继续说:“他的法号应劫,是地藏菩萨转世哦……”
  
  “地藏菩萨?地藏菩萨是什么菩萨?”丁厌忍不住好奇起来。
  
  老邮大叫着:“我知道!我知道!地藏菩萨是所有菩萨中最伟大的菩萨了。地狱未空,誓不成佛,这句话你听过吧?”
  
  丁厌摇摇头。
  
  老邮恨铁不成钢地叹口气:“那么,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句话,你总该听过吧?”
  
  丁厌点点头:“听过。但是我一直觉得说这话的人傻乎乎的,干嘛一定要自己入地狱啊?该谁入谁就入呗!”
  
  老邮的目光里充满了敬仰:“这就是地藏菩萨的伟大之处啊!”
  
  丁厌似懂非懂地看看老邮,又看看大米:“他说他是菩萨转世,他就是啊?他有什么证据?”
  
  “他啊……”大米依旧保持着那种神秘的语气,“他能够预测未来的事情哦……比如那次姚颖逃离小镇的时候,他就提前预测到了,所以才守在镇口,送给她盘缠的……”

TOP

 7.
  
  后来,我们被大姐姐带到各种奇怪的房子里,让穿着白衣服的人抽我们血,还做各种测试。去的地方越多,大姐姐的脸色越难看。
  
  到了最后,她几乎有点恼羞成怒了:“喂喂喂!你们根本不是狗孩儿嘛!明明是傻子!”
  
  “不!我们就是狗狗!”我们异口同声,语气坚定,“我们不是人,更不是傻子!”
  
  大姐姐皱着眉头,歪着脑袋想了想,叹口气说:“那只好废物重新利用了……”
  
  她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很凶的男人,号称是什么犬训练基地的。
  
  那个人真的特别凶,逼着我们跑步、练习嗅觉、寻找东西等等,几个月后,他对大姐姐说:“可以了。”
  
  大姐姐不情愿地递给他一个厚厚的信封,把我们带到了一座很高很高的楼房里。
  
  在这里,我们换上了深蓝色的制服,每天都要巡逻,检查进出的人等等。大姐姐说,我们的职位是“保安”,是一种很重要的工作。
  
  虽然那个大姐姐一直都凶巴巴的,但是我们都有点喜欢她。
  
  她给我吃的,喝的,还有比垃圾堆舒适一万倍的睡觉的地方。这些都还不算,最重要的是,她重视我们,需要我们。
  
  以前,我们总是需要别人照顾,甚至还需要别的狗照顾,比如狗妈妈。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只是垃圾,被遗弃者,没有人需要我们。
  
  因为不被需要,所以,我们活着或者死去,对于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但是现在不同了,大姐姐需要我们。原来被需要的感觉,比需要别人的感觉,更幸福,更有尊严。
  
  我们一直坚守着一条狗的尊严,保卫着大姐姐的公寓。
  
  我们还发誓,除了保卫大姐姐的公寓,更要保卫大姐姐,她就像我们的第二妈妈一样,是我们就算付出生命,也要誓死保护的人。

TOP

 4.
  在我们生病的第五天,野狗回来了。
  
  它看起来虽然胖了些,但是却很虚弱,总是“呜呜”地哼哼着,眼睛里湿漉漉的,充满了忧伤。
  
  它先是在我们活动圈子的外围试探了一下,见我们谁都没有反应,就又大胆地靠近了一点点。
  
  就这样,它试探着,走三步退两步,终于来到了我们身旁,小心翼翼地用鼻子挨个儿嗅了嗅。当时,小丙已经病得失去了知觉,甚至连胡话都不会说了,只会喃喃地哼哼着:“哥……我看到妈妈了……妈妈……妈妈……”。
  
  野狗突然停了下来,对着夜空长长地哀嚎一声,俯下身子,把肚子对准了小丙。奶头蹭到他的嘴边。
  
  
  我不知道它要做什么,但是无论它打算怎么做,我都没有力气阻止。
  小丙的嘴刚刚接触到野狗的奶头,就拼命地吮吸起来。
  
  那个晚上,野狗似乎一改以往对我们的敌意,挨个儿给我们喂奶,最后爬在我们中间,低声“呜呜”着睡去。
  
  它的毛很软,有浓重的腥臭,但是很温暖,甚至,很有安全感。
  
  那个晚上,我在野狗的身旁流泪了。我小声问小乙:“你被别人抱过吗?像妈妈抱着孩子一样。”
  
  小乙摇摇头。
  
  从小到大,我们兄弟中的任何一个,都没有被拥抱过。我想,被拥抱的感觉,应该就是这样的吧。
  
  几天以后,在野狗的照料下,我们的病竟然好了。
  
  我们和野狗成了好朋友,它常常从外面带吃的回来,有时候还有特别好吃的肉包子之类的。
  
  我们叫它狗妈妈。
  
  当然,这更引起了全院师生的嘲笑,他们说:“这下子全乎了,狗妈妈,狗兄弟!哈哈……”
  
  我知道他们都看不起狗,就像看不起我们一样。
  
  但是,我的内心深处,依稀觉得,狗比人类好多了,它们聪明、善良、调皮、可爱,讲义气。
  
  做狗比做人幸福,做狗兄弟,比做人兄弟幸福。
  
  于是我对弟弟们说:“我们不要做人了,我们做狗吧?”
  
  弟弟们也觉得做狗好。
  
  于是,我们绝定不再做人了。
  
  就像张院长以前常说的那样:做人苦呐!

  5.
  
  自从小张院长接管了孤儿院以后,似乎来认养小孩的人越来越少了,就算有,也总是那么几个人。
  
  眼看着孩子们越来越多,可老师却越来越少,很多老师都被莫名其妙地辞退了。有一天,正当我们跟着野狗妈妈学习怎么辨别气味的时候,小张院长突然带着一个男人来到垃圾旁,他们捂着鼻子赶跑了野狗妈妈,然后对我们指指点点地说:“这四个傻子,随便挑,看谁的肾好就用谁的吧……放心,这四个就是脑子傻,器脏都不坏。”
  
  我大叫着:“我们不是傻子!”
  
  小乙也喊:“我们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狗狗!”
  
  继而小丙和小丁就和远处的野狗妈妈,一齐对着他们大叫:“汪!汪!”
  
  于是小张院长和那个男人就开始大笑起来:“还说不是傻子,哈哈……”
  
  下午的时候,小张院长带着那个男人又来了,他们身后还跟着好几个很凶恶的人,一人拿着一个针桶,把我们按在地上。
  
  当时,野狗妈妈拼命地冲过来,撕咬着他们。小张院长带着几个人,拿着大棍子对着它的脑袋拼命地打,可是,它就是不跑,还是狠狠地咬他们。
  
  “狗妈妈!你快跑啊!”我们爬在地上大喊。它看了看我们,目光坚定,对着天空长长地大吼一声,然后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最后,那帮坏人,每人从我们手腕上抽了一管血以后,也走了。
  
  野狗妈妈死了。
  
  这个世界上唯一疼爱过我们的人,死了,它的身体更臭了,它的眼睛浑浊,眼角有一些眼屎和泪痕,它看着我们,似乎依然在担心,我们会不会被坏人欺负……
  
  我们伏在野狗妈妈的尸体上,大哭起来,从来没有哭得那么伤心。原来,失去一件重要的东西,是这么可悲,这么痛苦,这么痛不欲生。
  “喂!傻子,你们哭一条狗干嘛啊?”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身旁站了一个大姐姐,她是唯一没有捂着鼻子跟我们说话的人。
  
  “她是我们妈妈!”我很认真地说。这个时候,她才注意到了我们脚上的链子,微微皱起眉头:“你们怎么被绑起来了?还被绑在这么臭的地方。”
  
  “因为我们不是傻子,我们是狗狗。”小乙说。
  
  “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狗狗!”小丙补充。
  
  “她就是我们妈妈!”小丁指了指野狗妈妈。
  
  那个大姐姐皱着眉头突然舒展开:“哇……好厉害……我只听说过狼孩,竟然还有狗孩啊?你们是这条狗生的?”
  
  “这个……我们怎么知道……”我确实不知道自己的妈妈到底是人还是狗。
  
  “是哦是哦……你们怎么能记得自己出生时候的事情呢……”那个女孩向我们走近了几步:“你们会咬人吗?”
  
  我们摇摇头,于是她又走近了几步,像抚摸一条狗一样摸了摸小乙的脑袋,然后点点头。
  
  “丁厌——水加满了!”门外一个大哥哥冲这个大姐姐大声喊着,那个大姐姐“哦”了一声,并没有去找他,反而向小张院长办公室的方向走去。
  

  6.
  
  快到晚上的时候,大姐姐和那个大哥哥一起从院长办公室走出来了,那个大哥哥显得十分不高兴:“这个孤儿院未免太……太黑了吧……领养孤儿居然还要钱……而且还要那么多!”
  
  “啊呀!人都是喜欢钱的嘛!况且,人家不都说了,我们来晚了一步,已经有人看上他们了,除非我们出的价钱高……”大姐姐蹲下来,看着我们。
  
  “可是,居然连我们到底是什么人都不核实,也不办理任何手续,给了钱就让领走人,这和人贩子有什么区别呢?万一我们是贩卖人体器官的,那这些孩子不就糟糕了?”大哥哥越说越不高兴了。
  
  “等咱们把这四个宝贝领回去,你再返回来揭发他们也不迟嘛!”大姐姐慢慢靠近,又摸了摸我的脑袋,问:“你们愿意跟着我走吗?”
  
  “去哪里?”我问。
  
  “嗯……一个很好很好的地方。”
  
  “臭吗?”小乙问。
  
  “不臭!”大姐姐微笑着。
  
  “有好吃的吗?”小丙问。
  
  “要多少,有多少!”大姐姐说。
  
  “那、那、那里有很多狗狗吗?”小丙问。
  
  “不,只有你们四个。”
  
  “我们去。”
  
  其实,不去也得去,因为小张院长已经把我们卖了。
  
  大姐姐拿出一把钥匙,打开我们的脚锁:“别乱跑啊,要听话!”
  
  “我们一向都是乖狗狗!”我们说。
  
  于是大姐姐哼着好听的小曲儿,对大哥哥说:“哈哈!这下捡到宝了!还发愁什么收房租啊,这四个狗孩儿就可以闻名全世界了!世界第一狗孩儿,还是四胞胎呢!到时候,红灿灿的人民币啊……”
  
  她边说边笑着看着我们。
  
  我觉得,我们第二次受到重视了。

TOP

 3.
  
  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没有完成张院长的任务,后果会如此惨重。
  因为我们没有数到1000就让张院长的儿子进去了,所以,我们统统被小张院长毒打了一顿——小张院长就是张院长的儿子。
  
  不仅如此,他还把我们从宿舍里赶了出来,在腿上拴了链子,然后绑在孤儿院垃圾堆旁的大槐树上。
  
  那里白天热,晚上冷,还臭烘烘的,有很多苍蝇。
  
  这些都还不算,最重要的是,他再也不给我们饭吃了。院里的老师和孩子们都对我们恨之入骨,因为是我们害死了像爷爷一样的张院长。
  每到自由活动时间,院里的孩子们就会三五成群地围过来,要么冲着我们撒尿,要么就向我们丢垃圾,三个弟弟常常因为疼痛而大哭,边哭边说:“有本数你们数到1000啊?你们有本事数到1000吗?”
  
  我没有哭,因为我是哥哥。我从垃圾里捡一切可以吃的东西,分给弟弟们吃,我知道,饿着肚子的感觉,很难受,很难受。
  
  后来,我发现了一种新的获取食物的方法。
  
  比如,如果我们学狗叫学得像,有的小孩就会大笑着把吃剩下的馒头扔给我们;又比如,如果我们用嘴接住了他们扔过来的石头,并把石头还给他们,他们也会给我们剩饭吃。
  
  孩子们叫我们“狗兄弟”,可是,真正的狗并没有把我们当兄弟。孤儿院附近,就有一条又黑又大的母狗,身上的毛似乎都涂了胶水,一撮一撮地贴在身上。
  
  每到晚上,它就跃过低矮的墙头,跳到垃圾堆里,和我们争夺宝贵的食物。它的爪子比我们锋利,牙齿比我们坚硬,动作比我们敏捷,最要命的是,它并不比我们笨。
  
  它知道我们被链子拴着,跑不远,所以故意挑衅我们。常常跃到我们的活动范围抓一下,又远远得跳开,如此这般,我们连反攻的机会都没有。
  
  那一刻,我才明白了什么是痛苦。
  
  如果连一条野狗都开始欺负你的时候,你就不得不痛苦。
  
  在槐树的叶子快落光的时候,我们病了。
  
  最先是小丙,然后是我,其次是小乙和小丁。我们不但长得一样,连生病都生同样的病。咳嗽,流鼻涕,脑袋里似乎有一面沉重的大鼓,总是咕咚咕咚地敲个不停。因为大鼓的缘故,所以我们都感觉脑袋很沉,而身体很轻。
  
  那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那条野狗一直没有来。它或许和我们玩腻了,寻找新的更有趣的调戏对象了。
  
  我很悲哀地发现,连野狗都遗弃了我们。

TOP

第六章:小甲的独白
 

 1.
  
  是命运让我成为大哥的,因为张院长在孤儿院门口发现我们的时候,我排在最左边。于是那个老头给我们按从左到右的顺序取了名字:小甲、小乙、小丙、小丁。
  
  我并不知道这个名字好不好,但是有总比没有好。
  
  我们四个兄弟长得一模一样,甚至已经一样到了不需要镜子的程度,比如我常常把小乙扯过来当镜子,对着他的脸给自己点眼药水,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都点不进去。
  
  我们兄弟四个每天都要点眼药水,因为张院长说我们“色忙”,我想那大概是说,我们眼睛里的颜色都很忙,顾不上我们,所以我们只能看到黑白色。
  
  其实,不光颜色们顾不上我们,几乎世界上的一切,都顾不上我们,我们在被父母遗弃的同时,也被整个世界遗弃了。
  ……
  从懂事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跟别人不一样。
  
  比如,院里别的小孩的父母都死了,但是我们的没死,我们是被他们遗弃的。因此,从小我就羡慕那些父母死去的孩子。他们的父母不是不爱他,只是死了。就算死了,也依然爱着自己的孩子。但是我们不同,正好相反,我们被父母讨厌了,丢弃了,就像丢掉一块擦过大便的卫生纸一样。
  
  园里的老师们也不喜欢我们,我们并没有固定的班,而是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后来,老师们安排了值日制度,每个月,我们都会换一次老师,换一个班。轮到照顾我们的老师,被其他老师称为“倒霉”。
  
  比如他们老说:“这个月该你倒霉了。”
  
  只有张院长对我们稍微好点,他常常对着我们叹气:“唉……真是造孽啊,你们啊,死了可惜,好歹也是一条命,活着呢,又受罪。”


  2.
  
  我和弟弟们,是孤儿院的压底货。到了14岁的时候,很多和我们同年入院的孩子都被领养了,我们依然无人问津,无论怎么表现,都于事无补。
  
  比如有一次,我们像货物一样排着队,轮流上台表演节目,下面的观众都是想要孩子的有钱人。
  
  我们表演了四狗抢屎,惟妙惟肖,把全部人都逗乐了,可是最后,只有我们没有被选上。其中一个叔叔说,这四个孩子长得确实没的挑,就是脑子有问题。
  
  其实,很多人都说我们脑子有问题,可是他们又说不出是什么问题,有一次我拿着改锥打算打开小丁的脑子看看到底哪里出问题了,看看到底可不可以修好,结果研究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打开后脑勺的螺丝钉,最终只好放弃。
  
  严格来说,在那件事情发生之前,我们并没有觉得自己活着是“受罪”的,就算全世界都遗弃了我们,我们还有彼此。别的小朋友不跟我们玩,我们自己跟自己玩。我们,不是一个人。
  
  那一阵子,张院长一直很奇怪,他叹气的次数明显比以前多了,他问我们:“活着好吗?”
  
  我们摇摇头,这个问题太深奥,我们并不知道答案。
  
  他又问我们:“世界上,真的没有不能克服的困难吗?”
  
  我们又摇摇头。
  
  最后,张院长微笑着,送给我们每人一颗糖果,说:“唉……你们也觉得,这个世界上确实有无法克服的不幸吧?”
  
  他说完,在房顶上挂了一个绳子。
  
  我好奇地问:“张爷爷,你打算荡秋千吗?”
  
  张院长点点头,踩在凳子上,把脖子伸到绳子里,说:“一会儿,你们帮我把凳子拿开,我怕我没有勇气……”
  
  “好!”我们说。
  
  “然后,你们守在门口,从1数到1000,数完之前,谁也不能进来,听到了吗?”
  
  “嗯!”我们很乖地点点头。
  
  于是张院长闭上了眼睛:“开始吧……”
  
  我和小丙合力把凳子拿开,然后招呼小丁和小乙一起坐在门口数数。
  “1、2、3、4、5、6、5、4、9、……”数着数着,我懊恼发现,我们谁都不知道怎么才能数到1000,我第一次觉得我们真的很没用。张院长第一次这么信任我们,交给我们如此重要的任务,我们却没有办法完成。
  
  小丁小声说:“要不……我进去问问院长爷爷?”
  
  “不行!”小丙说:“要是问了,岂不是显得我们很笨?”
  
  “可是9后面是什么?”小乙紧紧皱着眉头。
  
  我不理他们,伸着手指头,算来算去,后来,把我们四个人的手指头和脚趾头加到一起,才数到了65。
  
  这时,张院长的儿子来了,他一脚把我们从门口踢开,推门就要进去。这绝对不可以,我们还没有数到1000呢!
  
  于是我扯着他的左腿,小乙扯着右腿,小丙和小丁则合力拉着他的胳膊,就这样撕扯了几分钟。
  
  张院长的儿子好不容易甩开我们推门进去的时候,发现张院长已经死了。
  
  医生说,早一分钟都还有救。

TOP

 15.
  
  李蒙终究没有逃脱,丁厌看着电视上神采飞扬的杨信,叹了口气。
  
  一切都是因为贝贝,李蒙没有带走贝贝,它成了一直流浪狗。狗狗们都有把食物埋藏在自己地盘的习惯,贝贝当然也不例外,它瞒着李蒙,偷偷埋了好多骨头在公寓的花园里。
  
  有一次,一个邻居觉得那骨头的形状奇怪,像人骨,于是打电话报了警。警察们虽然在李蒙的住处并没有发现什么,但他们并没有放弃,继续搜查了他所有的茶社。
  
  在其中2家茶社的天花板夹层里,发现了很多还没有来得及处理的尸体。
  
  据说,李蒙被逮捕的时候很坦然,一直在微笑,似乎他一直都在等这一天。
  
  丁厌从冰箱里拿出一根香肠,蹲下来,对着奄奄一息的贝贝说:“来,贝贝,吃点吧……”
  
  “那是一条傻狗!”已经过了发情期的甲乙丙丁显然对母狗失去了兴趣,甚至他们有点讨厌它分享了丁厌的关爱。
  
  “还是一条坏狗!”小丁说,“把我们埋在花园里的宝藏都暴露了!”
  
  贝贝微微抬起头,闻了闻香肠,又把头扭了回去。吃惯了人肉的它,怎么会对这么粗糙的食物感兴趣呢?
  
  它侧头看了看主人的身影从电视上闪过,眼睛里闪过一丝奇怪的东西,然后脑袋一歪,就不动了。
  
  贝贝死了。
  
  贝贝的主人似乎也没有想要活着,杨信在电话里说,他连几年前自己杀死妓女的事情,也主动招了。

TOP

 14.
  
  俗话说,新的不来,旧的不去。
  
  丁厌为了让自己尽快忘记李蒙,决定要疯狂地相亲和谈恋爱,甚至连王晓峰和杨信都不打算放过。
  
  她先是给杨信打电话,可他的手机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无法接通,此时被“避嫌”踢出队伍的杨信,正在秘密查案。
  
  丁厌恨恨地挂了电话后,又拨通了王晓峰的手机,问他方便不方便出来吃饭。
  
  “当然方便!”王晓峰毫不犹豫地说,“我请你吃你最想吃的东西。”
  
  其实丁厌并不知道自己最想吃的是什么,但她没有问,失恋的女人,哪里顾得那么多?
  
  餐馆很小,是王晓峰花了血本包下来的,今晚,他亲自下厨,说要给丁厌一个惊喜。
  
  半个小时后,他像捧着宝贝一般,端着一个大盘子出来,兴奋地说:“好戏登场啦!”
  
  “到底是什么好吃的啊?”
  
  “你忘记你跟我说过最想吃什么了吗?”王晓峰笑着,看起来十分开心。
  
  丁厌疑惑地摇摇头,看了看门外,压低了声音:“我觉得外面有人老是在看咱们……”
  
  “管他呢!”王晓峰放下盘子,掀开盘子上的盖儿,继续大声说:“人的脸颊啊!哈哈!”
  
  盘子里,果真放着一颗惨白的人头,颤悠悠地冒着热气。丁厌尖叫道:“不会吧……难道你也……”随即她马上捂住嘴。她本来要说“原来你也去偷尸体了”,又担心说漏了嘴,把李蒙牵扯进来。
  
  不错,那天晚上之后,丁厌就猜到偷尸体的一定是李蒙了。可是她并不觉得他是坏人,他只是偷了没有任何用处的尸体,又没有伤害谁……
  
  丁厌捂着嘴,看着一脸得意的王晓峰。
  
  王晓峰献宝似的:“快尝尝!快尝尝!就吃脸颊这块儿!”
  
  丁厌颤抖着拿起筷子,刚刚伸到盘子上方,刚才一直在门外躲着鬼鬼祟祟的几个人突然冲进来,用乌漆漆的枪口指着他们:“终于人赃俱获了!”
  
  王晓峰这次并没有紧张,他早就知道自己被跟踪了,那些警察的跟踪技术并不高明。
  
  他继续微笑着指着盘子:“你们也尝尝?”
  
  说话的间隙,丁厌已经从盘子里的人脸上撕下一块,塞到了嘴里,然后大笑着指着王晓峰:“王晓峰!你太有才了!豆腐居然被你做成这个样子啊!”
  
  一屋子警察愕然了,王晓峰笑得愈加得意了。

TOP

12.
  
  李蒙不能再忍了。
  
  他依旧抚摸着丁厌柔软的头发,心不在焉地看着韩剧《白雪公主》,轻声问:“我记得你说过,你小时候特别希望自己是白雪公主。”
  “嗯!”丁厌点点头。
  
  “那你知道白雪公主的故事吗?”
  
  “切!当然知道了!现在三岁的小孩都知道。”
  
  “哦……那么,你愿意当我的白雪公主吗?”
  
  “当然!我就是你的白雪公主!”丁厌甜蜜地笑着。
  
  “我给你讲一个白雪公主的故事吧。另外一个真实的白雪公主的故事……”李蒙的声音沉了下来。
  
  李蒙讲的白雪公主,和童话故事里不一样。
  
  李蒙故事里的白雪公主,没有后母,公主的母亲是亲妈妈。
  
  亲妈妈看着逐渐长大的白雪公主和国王走得越来越近,而自己却逐渐受到冷落,她决定杀死公主。
  
  后来,被小矮人救了的白雪公主因为顽皮,终于被后母害死了。
  
  ……
  “当王子看到躺在水晶棺材里的白雪公主时,深深被她的美貌打动了,他爱上了她。”李蒙继续讲着。
  
  “其实我一直奇怪,王子干嘛会爱上一个死人呢?死人再漂亮,也是死人啊!”丁厌打断他,侧过头,问。
  
  “后面你就知道了。”李蒙的手轻轻抚摸着丁厌的脖子,“回到王宫后,王子迫不及待地打开棺材,疯了似的在白雪公主身上亲吻起来……原来,那个王子有恋尸癖。他总是被贵族的女孩儿嘲笑、讥讽,他恐惧女人。”
  
  “啊——哥你真坏!我心目中的王子形象一下子毁灭了!”丁厌叫道,虽然她这么说,但还是忍不住问:“后来呢?”
  
  “后来,王子每天沉迷在白雪公主的尸体里,不可自拔。但是有一天,因为运动过于剧烈,白雪公主喉咙里的毒苹果被颠了出来,于是,白雪公主又复活了!”
  
  “太好了!后来呢?”
  
  “好吗?不,一点也不好……”李蒙又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继续抚摸着她的脖子,“后来,白雪公主每天晚上都嘲笑王子,说他不是个男人,说他金玉其外,败絮其内。”
  
  “咳!咳!哥……你把我的脖子弄疼了……”丁厌轻轻挣扎了一下。
  可是李蒙似乎完全沉浸在了故事里,手上的力气越用越大:“最后,不堪侮辱的王子掐死了白雪公主,从此,他和白雪公主的尸体,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咳……哥……你要干嘛!”丁厌的脸已经酱红,她拼命挣扎,却怎么也挣不脱。
  
  “你答应过,要做我的白雪公主的……我真的喜欢你……你不能离开我……坚决不能……没有女人喜欢我……没有女人肯像你一样疼我……我真的需要你,真的!”李蒙翻身用腿顶住丁厌的胸部,丁厌挣扎了几下,就没了声息。
  
  13.
  
  李蒙喜欢这样的尸体,新鲜,带着身体的余温。
  
  他轻轻吻了吻丁厌的嘴唇,温柔地说:“等着我,公主。”
  
  很久没有尽情地享受过尸体了,尤其是这么新鲜,这么年轻的尸体。今天晚上,他要尽情尽兴。他边急促地洗澡,边幻想着丁厌安静地躺在床上的样子。
  
  可是,当他回到客厅的时候,丁厌的尸体已经不见了。
  
  确切说,丁厌已经不见了。
  
  在将要窒息的瞬间,丁厌想起了刚刚认识老邮的时候。
  
  那个时候老邮说,要是觉得活着辛苦,就去死吧;要是觉得活着辛苦又舍不得死,就只好像我一样,假装自己已经死了吧。
  
  于是她停止了挣扎,摒住气息。
  
  还好李蒙并不是专业的杀手,他其实只杀过一次人,因此没什么经验,再加上紧张和兴奋,完全没有想到要确认一下丁厌到底有没有死。
  
  丁厌回到家,什么也没说,爬在沙发上哭得唏哩哗啦,任凭老邮他们怎么安慰,也劝不住。
  
  其实,她不是因为惊吓,而是因为李蒙的故事。
  
  当李蒙讲完那个故事,扼住她的脖子时,她看到了他的眼泪以及眼睛里的悲哀。她没有想到,那么光鲜、那么优秀的李蒙哥哥,竟然还有如此落寞和无奈的一面。
  
  她哭够了以后,肿着眼睛站起来,连续喝了三杯鲜血,然后拨通了李蒙的电话。
  
  “哥,你的事情我不会跟别人说的,我也不恨你。或许不恨你,是因为真的把你当哥哥一样吧!虽然我不恨你,但是……但是……我以后再也不想见到你!你尽快搬走吧……还有……以后你……你……的时候,小心点儿……”
  
  李蒙其实已经在准备逃走了,他以为丁厌一定会报警。听到她这么说后,突然明白了自己到底为什么那么喜欢她。
  
  他就是喜欢她这一点,喜欢她那开通到没有传统是非观念程度的思想。他叹口气,说:“谢谢……还有,我一直是,喜欢你,不,是爱你的。”
  
  挂了电话,丁厌愣了愣,又爬在沙发上大哭起来。

TOP

11.
  
  就在警察们把视线集中在王晓峰身上时,李蒙的忍耐也到了极限。
  
  他已经三天没有新的尸体可以使用了。很多医院都加强了戒备,警察那边的风声也很紧,他唯一的发泄途径,只剩下了摔杯子和砸家具。
  摔杯子的不止他,还有丁厌。
  
  丁厌成了家里的不定时炸弹,要么就一个人发呆,要么就抓起什么摔什么。严格来说,她也不是抓什么摔什么,比如上次她抓起一个很昂贵的花瓶,就没有摔。
  
  美姨说,这就是恋爱。
  
  老邮叹口气,他要知道恋爱是这个样子的,说什么也不会让丁厌去相亲了。
  
  大米则一声不吭,只是每天不停地往家里买廉价的玻璃或者小瓷器,总之全部是一些掷地有声的东西。
  
  “丁厌……”大米体贴地问,“你要是想哭,我可以把我的肩膀借给你!”
  
  “谁要借你的肩膀啊!”丁厌骑在沙发梆上,“我决定了!”
  
  她说着站起来,像入党宣誓似的:“做为一个新时代的年轻女性,做为一个勇往直前的青春无敌美少女,我决定放下面子,主动给我哥打电话!”
  
  她边拨号边继续说:“是合是散,最好说清楚,我最讨厌磨磨唧唧了。”
  
  虽然刚才还恶狠狠的,但是电话一接通,她的语气马上软下来:“哥……我……”
  
  她看了看客厅里竖着耳朵的众人,拿起电话躲到卧室:“哥……你还在生气吗?我……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了?”
  
  “不。”接到丁厌的电话,李蒙还是觉得很暖心的,他就知道丁厌和别的女人不一样,别的女人,总是让他求她、讨好她,才肯和好,“是我不好。你来之前我喝了点儿酒。”
  
  “那我们和好吧……”
  
  “傻丫头,我们什么时候不好了?”
  
  当丁厌再次从卧室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了新买的漂亮衣服,化了淡淡的妆,哼着小曲儿。
  
  “和好啦?”老邮扯着嗓子。
  
  “我们什么时候不好了?”丁厌欢快地跳着,出了门。

TOP

10.
  
  李蒙把杯子狠狠地摔在地上,然后冲到卧室,打开衣柜,从里面扯出一具女人的尸体。
  
  这具尸体快过保鲜期了,身上略微散发出腐臭的味道。但他顾不得那么多,急促地褪去衣服,猛地扑到尸体上。
  
  多可悲。
  
  他一边把那个女人的尸块儿煮进锅里,一边悲哀地想,多可悲……
  他永远也忘不了自己的初夜,女友失望的眼神。虽然她一直安慰他别紧张,但是,可是,他就是不行。他更忘不了,那些和他交往过的女人们嘲讽的冷笑。
  
  甚至有一次,竟然连一个妓女也嘲笑他:“金玉其外,败絮其内。”
  她竟敢那么嘲笑他!他冷笑着,扔了一块肉给贝贝,贝贝兴奋地叼着肉去阳台上享受美味了。
  
  于是他杀了她,边鞭打她,边进入了她的身体。
  
  第一次,他获得了快感。
  
  从那以后,他发现,他没有办法面对活着的女人,他害怕她们,恐惧她们,甚至仇恨她们。他只爱尸体。
  
  面对尸体,他不必紧张,他可以很放松,很坚硬,很长久,很厉害。因为尸体不会嘲笑他,尸体不会用失望的眼神看着他;尸体不会有太多的欲望,当然也不必担心会满足不了她。尸体们很安静,很乖巧,很可爱。
  
  其实丁厌身上,也有一种类似尸体的死亡的味道,从他见到她第一眼,就深深被这种味道吸引。那天他们第一次接吻的时候,他竟然有了和尸体在一起的兴奋感,他以为她就是他生命里的救星,是自己成为真正男人的钥匙。
  
  可是今晚的事实证明,她不是。
  
  当她愕然地看着他湿透了的裤子时,他似乎从她的眼睛里捕捉到了失望和嘲弄。他从未像喜欢丁厌一样喜欢过别的女人。她的眼神,令他感到羞耻和愤怒。
  
  她还建议他去医院,难道,她以为医院能治好自己的病症吗?
  
  不,她那么说,只是在嘲弄他,侮辱他,认为他不是个男人。

TOP

9.
  
  整个晚上,丁厌一直盘腿坐在沙发上发呆,还不时抚摸着自己的嘴唇,偶尔又痴痴呆呆地傻笑。
  
  小甲悄悄说:“丁厌该不会变得和我们一样了吧?”
  
  小乙说:“她要是也变成狗狗,我就跟她结婚。”
  
  小丙说:“要结也要一起结。”
  
  老邮狠狠地敲敲他们的脑袋,又看了看丁厌,小声对美姨说:“该不会那个了吧?”
  
  “哪个?”
  
  “就是那个呀!”老邮握起右手,把食指塞进去。
  
  “不会吧……”美姨也看了看丁厌,“太快了吧?”
  
  “现在年轻人都这样……”老邮悄悄在丁厌眼前晃晃手。
  
  “干嘛?!”丁厌回过神儿。
  
  “你们是不是……”
  
  “什么?”
  
  “是就是,没关系,我们不会阻止的……”
  
  “到底什么啊?”丁厌的手机突然响起来,她马上把美姨和老邮甩在身后,甜甜地说:“哥……恩……真的?!……怎么现在才说啊……好……我马上下去……”
  
  美姨望着丁厌匆匆出门的背影,叹口气:“女大不中留啊……”
  
  李蒙的客厅里,亮着幽暗暧昧的光,餐桌上摆着蜡烛和几个小菜,以及一瓶红酒。
  
  “哥!”丁厌一进门就扑到李蒙的怀里:“你今天过生日,也不早点告诉人家!害人家连礼物都没有准备!”
  
  “你能来陪我,就是最好的礼物了!”李蒙的鼻子泡在丁厌好闻的洗发水味道里,继而轻轻吻了吻她的脖子。
  
  “痒痒!”丁厌大笑着从他怀里跳出来。
  
  李蒙温柔地拉过她的手:“有你真好。不要离开我……永远也不要……”他又把她轻轻拉在怀里。
  
  丁厌喜欢他身上的味道,脸蹭在他胸前,说:“我也觉得和你在一起很好。记得小时候,我一直希望能有一个白马王子来到我生活的小镇,把我带到他的城堡,过着幸福的生活。”
  
  “你就是我的白雪公主。”李蒙吻吻她的额头,呼吸逐渐急促起来。
  他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他曾经以为再也不会有,难道这就是爱情的力量么?他把丁厌放在沙发上,边深深地吻着她,边偷偷松开腰带。
  
  “唔……哥……什么东西硬硬的啊,拿走啊……”丁厌支吾着。
  
  “嘘……别说话……”李蒙继续温柔地吻着她。
  
  原来,吻是这么奇妙的东西,让人温暖,让人幸福,让人忘记所有的忧伤和烦恼。
  
  丁厌深深地,沉浸在他的亲吻里,可是,李蒙却突然停住了,他猛地站起来,颤抖着看着丁厌,眼睛里充满了不安和恐惧。
  
  他全身都被汗湿透了,裤子的前面,更是湿了一大片。他的脸色由绯红转而惨白,喃喃着:“还是不行……还是不行……”
  
  “哥……你怎么了?”丁厌坐起来,疑惑地望着他。
  
  “没什么……有点不舒服,你先回去吧。”李蒙边说边把她推到了门口。
  
  “我陪你去看医生吧?”
  
  “我没事……”
  
  “还是去看看吧……”
  
  “都说没事了!我就是不舒服,我没病!”李蒙突然大吼一声,把丁厌推出去,然后狠狠地反锁了门。
  
  “哥!”丁厌敲着门。
  
  “滚!”
  
  【很“斑斓”的一节】

TOP

8.
  
  女人一旦恋爱起来,她的世界里就没有别的人、别的事了。
  
  老邮边埋头发邮件,边叹口气,丁厌这丫头一定又跑到楼下李蒙家里了,最近她连处理自杀咨询都懒得参与了,一直是老邮在撑着,真是累死鬼了。
  
  丁厌喜欢叫李蒙为“哥”,她说韩剧里都是这么叫的。本来她还想叫他“大叔”的,可是李蒙坚决不同意,她只好退而选其次了。
  
  “哥——”丁厌撒着娇,“今天还一起看韩剧吧?”
  
  “好好好!”李蒙刮刮她的鼻子,“真拿你没办法!”他先把贝贝关在阳台上,然后起身放好了光碟,坐在沙发上。丁厌像个小猫似的,拿他的腿当枕头。
  
  贝贝对丁厌一直有敌意,所以只要丁厌一来,它就得关像甲乙丙丁一样关紧闭,这大概就是狗的宿命吧?
  
  丁厌的头发很软,很细,也像猫一样,李蒙微笑着抚摸着她的头发,心里荡满了幸福,他本来以为,自己此生,再也不会幸福了。他一直很害怕女人,怕得要命。可是这个女孩,第一次让她觉得亲切和安全。
  
  他又看了看丁厌,这丫头每天嚷嚷着看韩剧,可是一看韩剧就睡着。他哪里知道,丁厌就是喜欢睡在他腿上的感觉,就像小时候在山里,躺在爷爷的腿上晒太阳一样,惬意、温暖、安全。
  
  李蒙小心地把音量调小,额头冒着细细的汗珠,嘴唇颤抖着,他忍住轻轻吻了丁厌一下,然后慢慢扯过靠枕轻轻放在丁厌头下,这才抽出身子,急匆匆地跑进卧室。
  
  他的卧室里,除了床,就是一个大大的衣柜,只见他猴急猴急地钻进衣柜,然后,整个衣柜就颤抖起来,伴随着刻意压低的呻吟声。
  
  十几分钟后,当他从衣柜出来时,看到丁厌一脸诧异地站在卧室门口。
  
  “哥……”丁厌疑惑着:“你在衣柜里做什么?满头大汗的……”
  
  “没、没、没什么……”李蒙的脸,惨白惨白的,他靠在衣柜的门上:“没什么,我找衣服……”。
  
  “骗人!”丁厌大声说:“你一定是……”她边说边走到他面前,拉起他湿漉漉的手,“你一定是和我小时候一样,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躲在衣柜里发泄。”
  
  “是啊是啊!”李蒙急忙点头。
  
  “可是,你为什么心情不好?”丁厌抬起头。
  
  “我……我……”李蒙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干脆低下头,狠狠地吻住了她的唇。
  
  丁厌的嘴里,有一种甜甜的,又带点腥气的味道,很诱人。李蒙禁不住深深地吻了下去。
  
  或许,这个女孩能治好他的病?
  
  想到这里,他的眼睛里,又燃起了希望。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