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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女幽魂


我叫聂小倩,我的前世是一只有千年道行的女鬼。


我的面色白如雪,我的笑颜美如花,我的气息香如兰,我的身段轻如燕。


日落后的黄昏是我每一天的开始,我轻飘飘的飞舞在森林中间,习惯了一个人(应该是一个鬼)的生活,我孤独但不寂寞。最爱月色初升,有薄薄的雾气在林间漂浮,沐浴着一身月华,轻轻的褪去衣衫,一步一步的走向溪水深处,散开我长长的光滑如缎的黑发,枕着水面,我开始轻轻的歌唱。有人说,我的声音可以穿透灵魂,是的,我知道,我不经意的吟唱,可以飘至千里之外,而那些无聊的男人就会蜂拥而至,对于他们,我是蔑视的,所以我用冷冷的微笑,看他们一个个的走入水底,走近死亡。天快亮的时候,整个溪水会变的鲜红,我喜欢这种鲜艳的颜色,喜欢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然而有一天,我遇到一个人,他完全不懂音律,完全听不懂我的歌声,但他正直、善良、执着、勇敢,于是,我爱上了他!一个穷书生,他的名字叫做:宁采臣。我们的爱情只有三天三夜,因为他们说人鬼殊途,只是我不明白,我们相爱为何不能永恒?在诀别的那一刻,我第一次哭了,因此我终于懂得,什么叫做眼泪,什么叫做心碎!


三天后,宁采臣,继续走他人生的征途,而在鬼界,再也没有聂小倩。


一千年后的今天,我端坐在这二十三层的写字间里。不知是不是受前生的影响,我喜欢穿一袭白衣,我的眼神迷离,我的笑容空灵。我习惯沉默,而在沉默下面,我的整颗心,蠢蠢欲动。我时而清纯,时而妩媚,时而端庄,时而妖娆,我就象一块多面的水晶,折射着七彩的光华,然而,我又是透明的,透明的可以让人一眼望穿。


我在白天和黑夜,是截然不同的。白天的我,热情、开朗、奔放;而在黑夜,我是落寞、孤寂、颓废的,就象一株昙花,幽幽的开放,美丽、短暂。我又是矛盾的,有时固执,有时摇摆不定,我不知道我想要什么,也许只是等待,等待前世刻骨铭心的爱情。于是,我就更加喜欢黑夜,在每个深夜,我游离在人群之外,点一支烟,在烟雾中,我独自跳舞,听着一首一首的情歌,让痛的感觉弥漫全身。恍惚中,我觉得失去了灵魂,我仿佛看到,今生,与采臣再一次错过,而我,却不能象前世。前世的鬼界里,我可以永远的消失,而今生的人间,我必须孤独的走下去。


前世今生,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我不知道,我,是生还是死?是人还是鬼?是活在过去还是未来?


我想,生不如死,人不如鬼,没有未来,只好怀念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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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今生





漆黑的世界,一座无边的桥隐约在我面前。深沉而有力的声音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前面就是奈何桥,你还有什么话说?”


我心一寒。顷刻间,有许多往事在脑中展现。我抬起头,坚定地说:“我很后悔,想再来一次。”


一束耀眼的白光从奈何桥的另一端射来,把我包围。我的眼中一片通明,却看不到任何东西。任由思绪飞舞……





古老马其顿王国就要被攻陷了,战火在向斯科普里蔓延。


“快逃走吧。”我对她说。


她只是轻蔑地看了我一眼,并不答话。接着,她又将强弩拿起,用布擦掉上面细小的灰尘。


“你真的要在这里等死么?”


“这是我的家园,我要保卫它。即使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她头也不抬地说,“你快走吧,懦夫!”





她叫雅典娜,是我唯一爱慕的女孩。


她的美不像春天,一股温馨的感觉;也不像夏天,充满火热的激情。相反,有着秋天般的成熟,还夹杂着冬天的冷漠。


她说她永远也不谈恋爱,叫我乘早死了这颗心。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总在吸引着我,向她靠近。


今年冬天很冷,她的眼中却充满战火。





我就这样离开了,像只夹着尾巴的哈巴狗。


在异乡,我常感觉很不安,仿佛心中少了些什么。不久,我病了。医生们从未见过这种病。巫师告诉我,没有心的人是活不久的。


是的,我死了。





在纯粹的光明之中,那个深沉的声音继续问我:“你知道你要寻找的是什么吗?”


“我的心”





“你怎么还不走?敌人就要冲进城了。”雅典娜吃惊地望着我说。


我将宝剑拔了出来,一束青光顿时升起。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还是不清楚。但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那个人是不是疯了?”一个敌军侦察员对总帅说。


大胡子总帅举起望远镜,疑惑地向我望来。


城门下,我手持利刃只身抵挡着入侵的骑兵。





我的宝剑沾满了鲜红的血,也分不清是从谁身上流出来的。


我身上满是长枪刺穿的血洞,以及近乎连根没入的箭头。奇怪的是,丝毫感觉不到疼痛。


我向城上扫了一眼,雅典娜正在用强弩狙击。


我笑了。我看到她望着我的眼神满含着感激,甚至还闪过一丝我所不敢奢望的爱。


于是我这么淡淡一笑。自从战争开始,我从未这样平静过。





我倒下了,在蜂拥而来的铁蹄之下。





奈何桥还是那样的悠长。


深沉的声音问道:“你还有什么话说?”


“没有了,我已经找到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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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的弟弟


时间:91年3月


地点:台湾


人物:志伟


91年我在台湾读紧最后一年大学,果度个个留学生都深受当地的电单车文化影响,唔拥有一架都唔安乐。我都唔例外。


呢一晚,我在学校图书馆温习至十二点左右,先骑电单车离开回家。我住的地方偏僻,要经过一条山路先至到。虽然好倦,但仍然好清楚见到前面条路。


由于想可以早点休息,今晚我开得比平时快。突然眼前有一只唔知系边度跑出的狗。为了避开佢,我立即杀掣转胎,结果撞左埋山。


好奇怪,在高速驾驶下紧急杀掣,仲撞埋车。理论上重则应该车毁人亡;轻则都要被送院观察。但我居然可以自己企返起身,电单车仍丝毫无损。


返到屋企,冲完凉正想入睡的时候,一阵巨烈的震动将我摇醒。我即刻转身将台头灯开著,震动就停了。睇睇个钟后又熄灯再睡,至于头先的震动,我谂住可能系地震。呢种微震在台湾好普遍。


合埋眼唔够两分钟,震动又再出现。睁开眼,见到天花板上有个十几岁的白衣男子飘吓飘吓。我个心系度震,但全身动弹不得,想走都走唔到,呼吸亦有困难。


个男子飘到我眼前,近距离见到佢块面系绿色,好吓人。我用尽力挣扎想离开,但又感到有股力量将我全身按住,将我个嘴封住。白衣男子更在我张毛毯里游来游去,心谂:“天啊!究竟佢系边个?点算好?”唯一方法,就系令自己快点入睡,当乜事都冇。慢慢又感到个男子已经离开,手脚亦可郁动。


第二朝一起身,我即刻打电话返香港揾我爸爸,因我爸爸系个相信神佛的人,我将寻晚的事讲畀佢知后,佢就叫我在今日内尽快到庙拜一拜,添点香油,同揾个法师问吓,佢都觉得事不简单。


我冇返学,立即走到一间庙,跟住爸爸的指示做,揾左个法师,讲出一切。法师算一算后,话那个系我前世的细佬,因为佢挂住我,想见我,先至来揾我。


法师仲话佢因为上世的业障未修完,到而家仲未能投胎轮回,仲有寻晚的车祸亦因佢的存在,我先至平安无事。


听完后我心有不安,唔知点先帮到佢。唯一希望就系佢可以尽快投胎,唔再飘流人间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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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这是一个充满极端的世界,社会上层为富不仁满手血腥,他们家财万贯富可敌国,然而赚来的却都是剥削勾结的肮脏钱。贫者随处可见,逼良为娼或官逼民反的情事时有耳闻。就连欧美社会也充斥着荒和严重失业,市容残破不堪,触目皆是破败绝望的景象。


所谓“哥德式风格”(Gothic)阐述的是一种外观气氛的意象,通常有下列几项特徵:高大厚重、暗潮汹涌、黑暗沉郁而且有不祥的感觉,天空总是灰蒙蒙乌云密布,像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建物多半架构庞大,尖锐的高塔林立,然而给人的印象却是阴森而非宏达。各种诡异的雕像装饰着百年老屋(最有名的例子便是石像鬼【注11】),中世纪的天主教教堂林立,成为多灾多难的人们在漫漫长夜中唯一的避难所,里头当然永远少不了格雷果式的圣歌吟诵。此外政府的密警察则都是面无表情,穿着制式的黑色西装,脸色惨白。


至于“庞克”(Punk)则是另一种文明发展到极致后所产生的,一种反动病态的社会现象。人们将心中的愤懑以叛逆的言语、衣着、音乐甚至暴力等方式表达出来。街头充斥着帮派械斗,地下黑道组织横行无阻,贩毒、性变态舞厅、摇滚乐俱乐部等行为开放而寻常。处处可见长头发袋耳环身穿牛仔裤厚重长靴,皮外套上镶满金属环饰,骑乘重型机车呼啸街头的痞子流氓【注12】。


※ 【注11】石像鬼(Gargoyle),一种常出现在哥德式建 屋顶边缘的雕像生物,头上有两只角,有翅膀,面貌凶恶,可以站立与飞行。原先只是建师为了用来让屋檐的雨水能够流下的一种装饰(雨水由石像鬼的背后流入,再从它的嘴巴流出),结果后来逐渐衍生出许多穿凿附会的历史与传说,成为哥德式建的代表性雕像以及奇幻世界中相当受欢迎的生物。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到以下位址去看看相关资料http://www.geocities.com/Paris/2069/garglink.html。迪士尼公司亦有制作一部以石像鬼为题材的卡通影集,名为“夜行神龙”。


※ 【注12】如果您对这种哥德庞克式的风格很感兴趣,想要进一步了解这种文化的话,可以去找电影“龙族战神”(The Crow)和其续集“魔诫追缉令”(The Crow: City of Angels)。这两部作品乃改编自詹姆斯欧贝尔(James O'Barr)的原着同名漫画,描写受冤屈而死的人经由乌鸦魔力返回阳间复仇的故事。在导演高超的布景和运镜手法以及配乐的烘托之下,完全呈现出那种世纪末哥德庞克风格的颓废与惊悚,同时也强烈地表达了邪不胜正,真爱不死的精神。第一集由李小龙之子李国豪担纲演出,矫健的身手和忧郁的面容彻底抓住了原作风格,堪称经典之作,只可惜他在拍摄过程中因枪枝走火意外身亡,昔日身影终成绝响。第一集的风格比较偏向庞克,美式漫画风味十足;第二集则重世纪末昏黄色调的哥德氛围,两者各有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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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莱丝女士的吸血鬼纪事中,吸血鬼的始祖是古埃及的一对国王安奇尔(Enkil)和皇后阿卡夏(Akasha)。他们教导人民畜牧农耕,带领子民脱离野蛮习俗。后来一个来自其他时空的恶灵杀害了埃及的[wiki]宰相[/wiki],国王决定亲自与恶魔谈判,皇后不忍丈夫劳苦,也随他进入宰相宅邸。没想到后来他们被图谋不轨的部下砍成重伤,恰好让恶灵有机可趁,由他们血流如注的伤口附身。于是这对夫妻遂成为历史上的第一批吸血鬼。


正如马克雷恩海根所说:“安莱丝彻底颠覆了传统吸血鬼故事的意象,如果没有她,就不可能有现代新吸血鬼文化的概念产生。”,千年潜藏受到安莱丝作品的影响非常深远。不过在吸血鬼初祖的设定上,两者却略有出入。


千年潜藏的吸血鬼神话以旧约圣经为蓝本,将谋杀兄弟并遭天谴的该隐(Caine)穿凿附会为史上第一个吸血鬼。


根据圣经记载,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之后来到荒野,并且生了许多孩子。其中该隐是老大,同时也是世上第三位人类。他是个农夫,和牧羊人弟弟共同生活。有次两人照例向上帝献祭,由于弟弟畜牧之便,奉上的是丰盛的肉食,该隐的青菜萝卜便招来上帝不满。该隐愤而谋杀了弟弟,翌日上帝问该隐他弟弟哪里去了,他辩称不知。上帝怒道:“狡赖!你弟弟的冤魂向我哭诉你的暴行,所以你得接受我的惩罚!”该隐于是向上帝求饶,但是上帝说:“不,我不会杀你,而且我知道你以后一定会被人唾弃。,所以我给你一个与众不同的记号,这样你就会让别人知道你不该被杀----只是尽量折磨你罢了。”于是该隐就亡命到了非洲,变成了黑人的祖先……


在千年潜藏的吸血鬼传说中,该隐所受的天谴便是终生必需靠吸食活人鲜血,并且永生不死,世世代代受此诅咒的折磨。而且上帝让他的记号变成人人都可见而诛之,这是和圣经上不一样的地方。书中后来又把他和撒旦的情人莉莉丝(Lilith)配成一对,说莉莉丝是法力高强的女巫,并教导该隐如何利用鲜血产生力量以供己用。正因如此,也有人认为莉莉丝才是真正的第一位吸血鬼。


曾经有人质疑马克为何终日与此类阴暗蒙胧暮气沉沉的东西为伍,是不是他的人格特质里充满了绝望悲观等反社会倾向?马克表示他的确有一部分这类特质,但他设计与之相关的游戏正是宣


的手段,同时他也将这种创作视为一种艺术。※ 何谓“哥德庞克式”(Gothic-punk)风格?


整个系列的五套游戏均建构在这个所谓“哥德庞克式”风格的“黑暗世界”里,它是一个与我们现实社会相似,却又不全然相同的架空世界。两者雷同之处包括地理环境、宗教信仰或政府机构等等,差别在于整个大环境的气氛。“黑暗世界”里城市高楼林立,高耸入云的尖锐建物构成了昏暗阴沉的都市迷宫。政府官僚贪婪腐败到了极点,每一个商场钜子或政界要人都有不为人知的恐怖内幕,家中积满灰尘的阁楼不知塞了多少牺牲者的骸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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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莱丝生长于路易西安那州的纽奥良,拥有旧金山州立大学文学博士学位(创造性写作),并已出版十九本长篇小说【注10】。她的第一本创作“夜访吸血鬼”出版于1976年,至今仍是风靡全球的畅销书。也是经由这本书,莱丝女士将她创造的吸血鬼勒士达公诸于世。


“夜访吸血鬼”彻底推翻了千百年来我们对吸血鬼的刻板印象,书中的吸血鬼路易不时以讽刺而轻蔑的口吻否定道:“我们才不怕圣水、大蒜和十字架那些东西”。吸血鬼不再是只知屠杀的残酷杀手,他们也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他们也会流泪也有人性。别忘了,吸血鬼到底还是人变的。像在“吸血鬼勒士达”一书中,勒士达的母亲身染绝症,他因救母心切于是把她变成吸血鬼加百列(Gabrielle)(根据安莱丝的说法,吸血鬼除了阳光和死人的血以外什么都不怕,当然免受疾病侵害)。


后来她又陆续写了几本关于吸血鬼的小说:“吸血鬼自传”、“诅咒皇后”、“窃身危机”以及“恶魔契约”,连同“夜访吸血鬼”统称为“吸血鬼纪事”。这些小说不但蔚为风潮、几已成了新吸血鬼文化的代名词,甚至被多所高中大学指定为英文或哲学课程必读书目。她的最新力作“潘朵拉(Pandora)”则开启了另一个全新的吸血鬼系列。


莱丝女士曾为电影“夜访吸血鬼”撰写剧本,她也完成了“巫异时刻”的脚本。其实她好像也有拍吸血鬼电影续集的构想,只不过好莱坞兴致缺缺。记不记得汤姆克鲁斯和布莱德彼特两位拍片时的恩怨?至于“巫异时刻”,目前已经在谈拍片事宜,也找到了制作人。莱丝女士曾表示她心目中演麦可居里的最佳人选是梅尔吉勃逊。


安莱丝目前定居纽奥良,与先生史丹莱斯和儿子克里斯多夫同住。


※ 【注9】“吸血鬼纪事”(The Vampire Chronicles)的五本作品依序为“夜访吸血鬼”(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吸血鬼自传”(The Vampire Lestat)、“诅咒皇后”(The Queen of the Damned)、“窃身危机”(The Tale of the Body Thief)以及“恶魔契约”(Memnoch the Devil)。国内时报出版社有前两部作品的中译本问世,译者分别是张慧英(夜访吸血鬼)和陈冷(吸血鬼自传),有兴趣的朋友不妨找来看看。在译笔水准方面,我比较推荐后者,前者在遣词用句方面尚需加强。


※ 【注10】除此之外,莱丝女士最有名的着作是“巫异时刻”(The Witching Hour)等女巫故事三部曲(另外两本续作是“恶魔莱修”(Lasher)和“非我族类”(Taltos))。“巫异时刻”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同时也是我的惊悚小说入门书。喜欢有历史背景的惊悚小说(我之所以称之“惊悚小说”而非“恐怖小说”是因为内容还算不上可怕)的朋友绝对不能错过!“巫异时刻”是“女巫一族”(Lives of the Mayfair Witches)三部曲的第一集,也是个人认为其中最好的一本。故事的主角是已近天命之年的麦可居里(Michael Curry),一位颇有名气的室内设计师和三十多岁的罗婉梅菲儿(Rowan Mayfair),天才脑神经外科医师。罗婉是梅菲儿家族的继承人,这个富可敌国的纽奥良世家世代的女主人都被一个身穿褐色西装的年轻鬼魂莱修Lasher)所纠缠,只有部份具通灵能力的家族成员能见到这个超自然的存在体。在一次意外中麦可驾车坠海,罗婉恰好乘船出游并搭救对方。两人宿命地结合,并引发出一连串惊悚离奇的事件、甚至卷入一个荷兰的跨国灵异研究组织、莱修在罗婉母亲去世之后终于也找上门来,这对饱受折磨的恋人于是开始了一场跨越古今的正邪斗争。她的其他作品包括“圣餐会”(The Feast of All Saints),以十九世纪纽奥良黑白种族冲突为题材的小说;“天泣”(Cry to Heaven),十八世纪男高音的故事;“古墓疑云”(The Mummy, or Ramses the Damned),根据埃及神话改编的木乃伊传奇;“琴欲”(Violin),奠基在电影“永远的爱人”(Immortal Beloved)上;以及源自巴比伦神话的“骨役”(Servant of the Bo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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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潜藏


从阴森墓穴返回阳间吸食活人鲜血的死 。


堕入地狱却逃避末日审判的附身怪物。


窃取无辜男女生命泉源的无情猎人。


高贵优美苍白孤独的暗夜诗人。


满腔愤懑不愿安息的复仇怨灵。


关于吸血鬼的种种传说,远从时间的开端便已广为流传-一种附身于人躯血肉的不死恶魔,从坟地生出的嗜血活。不论是吸血伯爵的故乡,东欧的匈牙利;组成复杂的亚洲小龙香港,笼罩神秘色彩的印度新德里,甚至远渡重洋之后、充满未知与希望的新大陆,全世界的人们都经历过这种让人毛骨悚然却又难以抗拒的恐惧。吸血鬼无孔不入地出现在文学作品、影视节目、衣着娱乐,甚至早餐的营养谷片中。


但那些传闻只不过是前人穿凿附会、迷信无知的产物罢了。吸血鬼是神话里的生物,对不对?错了。


早在史前时代,吸血鬼就已出现我们身边。他们至今仍无所不在,与我们形影相随。从记忆里的第一个黑夜开始,他们便经历着一场惨绝人寰的秘密斗争。这场永恒之争的最终结局将决定整个人类社会的光明未来-或是无尽的永夜。※


从圣经到安莱丝-“千年潜藏”的背景沿革史铎克(Bram Stoker)的“吸血伯爵卓古拉”(Dracula,或译作卓九勒)一般被公认为吸血鬼文学的经典之作。其内容描写一位年轻的律师受卓古拉的雇用而进入伯爵阴森的古堡,后来发生的种种怪事,最后主角与友人合力在阳光普照的大白天里打开伯爵的棺材,用尖木桩和大蒜等吸血鬼克星将之杀死而后逃出生天的故事。这部完成于十九世纪末叶(1897年)的恐怖小说几乎主导了接下来八十年间所有的吸血鬼故事。


二十二年前,亦即西元一九七六年,安莱丝(Anne Rice),一位诗人/画家的妻子、痛失爱女的母亲,出版了“夜访吸血鬼”这部颠覆传统、惊世骇俗的经典之作。该书以记者访谈的方式记述吸血鬼路易几百年来的心路历程以及其“恩师”,也是安莱丝整部“吸血鬼纪事”


【注9】的主角勒士达(Lestat,或译作黎斯特)的种种轶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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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噩梦初惊


话说姚碧莲借了一辆单架车,买了一包镇静药,回来家中,已是熄灯时分了。姚碧莲推开门,一股腥味扑鼻而来,令人恶心。室内没有开灯,黑越越的,只有一丝微弱的呻呤从旮旯里发出,这般形景,与刚才在电视台的所见所闻真乃天壤之别!


可怜的姚母在床上隐隐约约听到有人进来,从牙缝里挤出一点声音:“莲......子,是你回来啦。”姚碧莲应了一声,开了灯,把单架车推到床边:“妈,我送你去医院。”姚母听女儿送她去医院,却精神了许多,就把碧莲她父亲留下的一点储积告诉女儿:“好莲儿,快送我去,床底下的小木箱里,还有点钱......”碧莲把母亲移到单架车上,然后将必片镇静药塞到母亲口里,说:“先吃几粒药,好好地躺着,我这就送你走。”姚母颤颤巍巍地吞下药片,躺在单架车上就昏昏沉沉地睡觉了。


深夜,通往市郊的柏油路上,两边的梧桐树苍郁挺拔,树叶遮住了满天的星星,偶尔飞驰奔过一辆汽车,雪白的车灯扫射下,只有姚碧莲艰难地推着单架车在挪动。汽车远去后,四周死一般的寂静。碧莲不禁一阵心悚,双脚发抖。她不敢发出一点声响,两眼不停地看前望后,不知什么时候丢了一只高跟鞋,也顾得去寻找,只好把另一只也扔了,这时候,那还能可惜丝光袜的价值。


“医院”终于挪到了,可惜碧莲根本不懂这家“医院”的规矩,这里夜间是不看急诊的,无奈何,碧莲只好坐以待旦。


“喂,办手续!”朦胧中,只听一个男中声在叫喊着。


姚母觉得有人在摇动单架车,想叫莲儿,毕竟是老人快到寿终正寝的时候了,那还喊得出声啊,费了好大的劲,才只是将手指头稍稍移动了一下。


“啊呀!活见鬼——”紧随着一声尖叫,一片惊讶声喧哗起来。


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工人,掀开蒙在姚母脸上的床单,把手伸在她的鼻底下。


“是活的呀,还没咽气呀!”老工人说。


“怎么,我已经死了?”姚母在想,一个孩骇人闻听的念头,在姚母心中骤然升起,老人家终于来了劲,但声音仍只有那位老工人才隐约可闻:“......`是......什么地方?”“火葬场!”老工人大声回答。


“啊?!”犹如一声霹雳,把姚母最后一丝上气给炸断了,奇怪的却是,老人家瞎了多年的双眼此时睁得好大好大,象是在欣赏这清晨的苍天!


姚碧莲终于给吵醒了,她揉了揉浮肿的眼皮,吃力地睁开秀长的睫毛;里面充满了血丝。由于过分疲劳,不想在这屋檐下给睡熟了。尽管她此刻不免有点狼狈,但依然是那么艳丽,以致吸引来所有在场人的目光。


姚碧莲面对这里刚刚上班的职工们,高高扬起下巴,心里啐道:


“哼!你们这些白痴,我姚碧莲立马就要成为大腕了,到时想瞧我一眼还不容易哩!”忽地!这一场面变成刑场,一块杀人犯的牌子挂她那富有弹性的胸前。


“叭”的一声枪响,姚碧莲一声怪叫,从床上弹起来,这姑娘定了定神,叹了口气,喃喃地说:“哦,怪吓人的......”这正是: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喜哀悲乐,难解难分。


(本故事纯属虚拟,如有雷同,即是过河单遇摆渡人-----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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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莲却只是猛然一怔,一股冷汗遍及全身。经男主角这么一问,使她骤然想起邻居李嫂报来的消息;要不她早忘到九宵云外去了。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早晨,碧莲出门后,姚母突然发高烧,气喘不止,剧咳伴血,幸好李嫂闻声探问,请来出诊医师,说是患了急性肺炎,必须立刻送医院抢救。李嫂通知碧莲后,因事离开了。但碧莲被老导演所看中,欣喜若狂,胡乱应付开李嫂就完事,直到这时才记起。


她望着那天堂般的棚影棚内,舞曲悠杨,蜂群蝶舞,令人神往。想自己不久就会出现全国的屏幕上。天那,以往只能在梦中尝尝的滋味,如今眼看就要在现实中品味了,母亲的急病,真患染得不是时机啊!


老导演满面春风,端起两杯葡萄酒,送到碧莲和男主角跟前:“祝我们的合作早日成功。干杯!”男主角接过酒杯,一饮而尽,碧莲却轻轻扯了老导演一把,小心翼翼地说:“我得请个假。”老导演收剑了笑容:“刚来,请什么假?”“我母亲病危,得送医院。”碧莲的眼眶内,有泪水溢出。


“走,我们开车一同前往!”老导演当机立断。


“什么病,送北京嘛,坐飞机快呀。”男主角表示异常关切。


碧莲恰似痛饮一杯冰琪琳,沁入肺腑,热泪刷地夺眶而出......可是,家中形景,岂能在男主角等人面前展示呢?目不见天的老母亲又臭又脏,甭说沙发茶几,连只倒水的茶杯也没有。更不消说用什么象样的果品招待如此高贵的佳宾了。家丑不可外扬,千万不能让他们知道自己如此贫瘠的家境;姚碧莲脸上火辣辣的,她一咬牙,谢绝了他们的好意。


时间穿越了“蒙太奇”的空间,仿佛有着跳跃的弹性。着姚碧莲从电视台出来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的时季了。广告牌上闪烁着霓虹灯,街道上车水马龙......碧莲挤在公共汽车的门口,心事重重,那有意思去欣赏这如画如描的美景。老导演,男主角,自己好大好大的特写镜头连连在眼闪过;舞曲仍耳际缕绕。飞机,外国,豪华的小楼,丰盛的宴席......突然,躺在病榻上的老母亲窜入眼帘,并在此定格!


“如果万一有困难,我们另想办法,你母亲的病要紧,好生伺候!”老导演送她回家的几句话,引起了碧莲的警觉,苦命的碧莲啊,心情十分复杂而痛苦!一旦老导演另邀他人,岂不是空喜一场,母亲又在关键的时候暴病危急,唉!姑娘明亮的眼神里,失去了刚才的光泽。


汽车猛然一停,一个左臂有黑纱的中年人失手撞了碧莲一下,这一撞无关紧要,却使碧莲脑子里浮起一个绝妙的办法,只见她浑身一颤,但很快地冷静下来。而且,白里透红的两颊,露出了得意的微笑,不过,显得不太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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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魂绕天堂


且说那老头见那姑娘一再想开溜,就把自己紧追不放的原委告诉了她。


不说则可,一说不得了,姚碧莲听老头一说,心中大喜。要不是在这广大众之中,碧莲真会手舞足蹈起来。她简直不敢相信。鸿运之交却在今天!真是比双喜临门还双喜临门。碧莲心里涂了一层蜜,甜透了。


若问碧莲为何这般兴奋?原来这老头并非闲人,乃是电视台一著名导演。最近准备拍摄一部爱情题材的连续剧,剧中的女主角尚无着落!老导演正在闷闷不乐,信步于街头,顺手要了两斤鲜货,准备来个小炒,独饮几杯解解心中烦闷。却意外觅来个小碧莲。你看她外形多理想,那善于流露感情的眼睛,真所谓“心灵的窗户”。活灵活现的一个女一号!正中老导演构思的下怀。


“怎么样?先试试镜头吧?”老导演笑盈盈地说着,他的心思,业已进入他的艺术世界。


“行,行行,我最喜欢影视了。”姚碧莲双脚虽然没有跳起来,心却窜到口里来了。为了表白自己如何如何最喜爱影视艺术,简直满腹的活儿不知从何说起......。


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单说姚碧莲旋即随老导演来到电视台摄制组。


老导演把她介绍给剧中的年青男主角时,啊呀!姚碧莲可惊呆了,世上竟有这般风流倜傥的男子!比平时在屏幕上更帅更酷。自己曾经发狂般的“追”着他呢,如今同台做戏,真是天赐良机;令人心花怒放!


“你在想什么呢?”男主角轻轻地问着碧莲。


她此时在想那个来不及见面的帅哥。这姑娘是善于想象的,她肯定认为:他的条件再好,在这个年青有为的男演员跟随前是望尘莫及的......她不敢往下想了,这是在摘天上的星星呀!


“你是本市人吧。”男主角热情和她交谈。


“嗯。”碧莲不敢正视,点点头。


“住在那里,离这儿远吗?”男一号毫无大腕派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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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凹凸天公


话说这老头要请姑娘的客。姑娘更是啼笑皆非。莫非这老鬼是精神病患者?以上一串串的言行举止,真叫人莫明其妙。尽管姑娘聪灵精练,一时也无法摸清老头底细。况且她今有要事在身,那有心思与他周旋,要是误了大事,倒是终身的遗憾。因此,姑娘并不稀罕这美味佳肴,终于停下了轻盈的碎步,说道:


“你是谁?找我们领导干嘛?”老头“哦哦”笑了两声,像是有意捉弄姑娘似的,反问道:


“我倒是要先听听你的,比如说,您叫啥名字,上过几年学,家里还有些什么人......”令人费解的老头,严然是公安局的户籍警察,在进行履历调查。但语气充满着热情与亲切。年青的姑娘给问住了,要不是跟前是位可敬的老头,姑娘会以为他心怀叵测而奋力回击,她沉默了。尽管那时髦的裙子被弄脏了一片。却也丝毫不损她那婷婷玉立的身段。卷发娓盘头顶、秀气的腮帮子泛起一阵阵红晕。那几乎会说话的眼睛,此时放射出深埋苦衷的目光。


原来,这姑娘最忌别人问她的家境,就不为难她罢。让说话人代劳一番也无妨:


这姑娘姓姚名碧莲,娇龄二十有三,正是情梦交加的岁月。在风月情场几经无奈,高低难就,所以至今守闺。


经隔壁邻居介绍了一位帅哥,约好今早在街心公园初会。这白板子起玖瑰花的连衣裙,还是几经转手从香港花花世界带来的;因为实在没有一套在这个特殊场合下穿的时装,碧莲就瞒着母亲买下了,虽然给这个月这生活费带来点影响,却也不要紧,听说那位帅哥收入不菲,还愁穿不起一件裙子?


小碧莲的父亲早年因病亡故。家中仅有一位老母,只是患有眼疾,久治无效,如今已是双目失明,常年又有病魔身,起居饮食全靠碧莲扶持。久病无孝子嘛,小碧莲时常因老母伤神痛色;加上经济又不宽裕,家中难免不显出寒酸。也就难怪碧莲不愿在外提起家中之形影。


前些年碧莲被街道照顾,分配在港口装卸公司上班,真是苦人苦命苦“八字”,作业区实行经济承包制,优化组合,姚碧莲惨遭淘汰。顾名思义,装装卸卸的力气活是何等的令人气怄,连做人都不敢高抬头,真是鲜花插在牛屎堆。委屈的碧莲真想投河自尽,呼天喊地不公平:别人长得漂亮能当名演员、歌星,凭我姚碧莲的模样,比谁逊色了呢?


姑娘嘛,到了不平静的年龄,总喜欢打扮点儿,心底里也总得有点抱负理想,讨谦的是整天身卧病床的老母亲,双眼不见天,嘴里老是唠叨着钱。生怕碧莲乱花:这样不该买,那样还能用......


最有必要提及的是:碧莲是个铁杆追星族,也真不负这姑娘的雄心大志,她倒还真有点艺术天性。才上映的影视,里头的插曲,她就会哼。那些著名的两栖三栖明星的挡案,她个个都清楚来历。和伙伴在一起聊起来,她真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别看碧莲在家里不吭气,心里怎有个谱儿的。凭自己天资聪明,匀称的五官、魔鬼的身段,要改变这恶劣环境,出路有二:一则是能被选中当个明星,一切都解决了。二则是,找个条件上乘的老公,等老母百年后,也是时来运转之机。可眼下二十多了,指望成明星,只怕仍然只能在晚间梦境享受这等快乐了。还是面对现实,邻居介绍的那位帅哥,想来条件不赖,今天清早,碧莲就换上了这崭新的裙子,精神抖擞,直指街心公园(地点当然是她指定的)而去。


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碧莲一路上飘飘然。总觉得小伙子的目光都在盯着她,饶有曲美的胸脯挺得更立了,不高,不低,不肥,不瘦的鼻尖上,早就沁出了晶细的汗珠......


却万万没有想到,好事多磨,碰上一个这产疯疯颠颠的怪老头,竟折腾了老半天,还盘问起她的来和历,能叫碧莲有副好像吗?眈误了约会,谁担当责任?


这时分,碧莲确是急了,她摇着手帕当扇子说:“你问这些干什么?我今天有急事,就便宜你算啦,”说罢,屁股一扭,扬长而去。


老头紧追不放,边追边叫:“别走,别走嘛,我找你也有急事呀!”他把抓住了她的手腕。


碧莲哭笑不得,心中直嚷:“碰上活鬼了。”她狠狠地人老头手中挣脱出手腕,叉着腰,眉毛一扬,双眼睁得更圆了,声调不高,却大有不可侵犯之势:“你究竟想干什么?”老头儿急促地喘着粗气:“请原谅,......听我慢慢说来......”正在这时,姚碧莲的邻居慌慌张张地朝她跑了过来,前言不搭后语地告诉姚碧莲一个更叫人心烦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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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倒霉,还是个聋老鬼。唉......”姑娘深深地叹了一声,心中装满了一股没发泄出去的闷气,无可奈何地走开了。


这下老头可慌了神,忙将小网袋放在地上,一手扯住姑娘,满面笑容地说:“请告诉我,您的姓名,住址。哦,还有工作单位......”他边说边掏出一个精巧塑料本和一支元珠笔。


年青的姑娘万万没有想到这老头不但不聋哑不傻冒,办事倒还这般认真,难道还准备登门赔礼道歉?于是,她的火气也消了许多。


“算了,就算我倒霉。”姑娘无心麻烦。


“不行,一定请告诉我。好找您的领导。”老头的语气越是坚硬认真!


“啊?”还要找领导告状不行,真是岂有此理!”姑娘冷笑一声,火气犹增。刚才只是骂了你一句“老鬼”自找的嘛。就是告到上帝那儿,我也不怕......嗯,这老头年逾花甲,薄薄的银发梳得柳柳清清,一身整洁的中山装合适地套在他那较肥的身躯上。天哪!该不是一个大官儿吧!说不定是市委?还是省委......姑娘不敢往下想,怪不得他身边老有那么几个人,是秘书?是便衣警卫?


姑娘疑惑着,一串连的“?”号在她脑际里飞旋,她完全忘却了被弄脏了的裙子,开始有了反省之意,真不该骂这老伯伯,如今不知要闯出多大的祸来啊!还要我告诉他的工作单位,该死!千怪万怪,只怪这千刀万剐的水鱼----不对呀!姑娘毕竟是够聪慧的。长长睫毛内的眸子里又来了神。心里暗暗庆幸:跟随有便衣警卫的大人物,还能自己上街买菜?还能在这儿同大伙一道挤公共汽车?哼,不怕他。


“请告诉我吧,说呀......”老头和谒的声音在催促着。


“啥意思?我倒要看看你能把我如何。走!赔我裙子。”姑娘反守为攻,牵起老头的手便走。


“等等,我的下酒菜呢。”老头慌忙提起那小网袋,紧步跟上姑娘。将脚鱼在她眼前晃了晃:“多鲜,我请客,嘿嘿。”他笑的那么惬意,浓粗的眉梢上,挂着一种有了什么宝贝似的喜悦。


告状?请客?多么令人难以捉摸。姑娘心被搅得乱哄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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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缘惊梦


引子


有人说,夜间善梦者,乃精神衰弱所致。但有文报载,并非尽然。近有一奇闻是否纯属虚构幻梦奇境?不妨道与列位议论一番,以聊茶余之闲,岂不悠哉。


这正是:


自古淑女逾万千,单演今朝姚碧莲;为人只要心灵美,貌不惊人亦靓艳。


一、赴约生节 


话说今夏的一天清晨,在B城闹市南门口,从刚开过来的一辆公共汽车上,匆匆走下一位妙龄女郎。她一跨上行人道,就被一位手提新鲜脚鱼、对虾海味的老头把姑娘的漂亮连衣裙给弄脏了。


姑娘提起裙子一瞧,顿时火昌三丈。忙碌了一个早晨,打扮得花枝招展,与男友的约会眼看就要到点了,却碰上一个这般不知情理的老头,你看,这水渍渍的一大片,如何得了哟。


“你瞎了眼!人家刚穿上的新裙子。”姑娘一边用手帕揩拭着,一边冲老头发火。


那老头连连点头,正要好言解释,突然,他像在姑娘身上发现了什么秘密似的,盯着姑娘的眼睛发起呆来。


姑娘见此情景,更是气急交加:“看你这疯老头,撞了人家,不言不语。怎么啦,你还有理不行?!”姑娘口齿伶俐,说起话来,就像点燃了一挂鞭炮。双手提着裙子,送到老头跟前,那嫩白的大腿都露出了一大截。


老头仍是目不转晴地看着姑娘,他的右手在衣袋里慌忙地摸掏着什么,姑娘还以为老头在掏手帕帮自己来揩擦,不料他却摸出一副老头眼镜,架在鼻梁上,朝姑娘上下仔细打量一番后,镜片后面的目光又落在姑娘的脸宠上。


在旁边围观的人群,有的为姑娘的裙子叹惜,也有的怨这姑娘太盛气凌人,但大都有一个共同的感觉:这么靓丽的姑娘身上,被水渍沾污了那艳美的连衣裙,确是大煞风景。加之姑娘的指责和爱护衣着的心情,也不无道理,更使人同情的是:瞧,这姑娘杏眼圆睁的眼眶里竟闪着泪花哩;就更有一番惹人怜花惜玉的共鸣。


奇怪的倒是这位老头。自己做错了事,不做任何的道歉;只是死死地盯着姑娘不放。不知是被她的容颜所吸引?还是怎么回事,嫌眯着双眼瞧不够,还架起老花眼镜来帮助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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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他眼中,我一定是个疯子,一个女孩在夜晚向一个不认识的男孩搭讪,搞不好,他会当我是不正经的女孩呢“你不是。”我张大嘴望着他,“你是个好女孩,”他对着我笑,他笑起来其实很可爱“你怎么会知道………”我讶异,他嘴边的笑意更深了,“因为你的脸藏不住秘密。”我有点疑惑,但没深究。“你这样等下去会有结果吗?她也许已经搬走了。”“她是搬走了。”他再次低下头,把脸深埋在夜色的暗影里。“那你还等?”我不可思议地问,“因为她说会回来的。”他再次对我笑,但这次的微笑和先前的几次不同,带着苦涩的味道。后来,我们一直这样聊着聊着,我不知道他是谁,他也没追问我是谁,我们之间仿佛有着某种默契。后来他送我回家………………
第二天,我出去办事,办事的地方就在昨天遇见他的那个地方的附近。于是我特意又去看那幢大楼,我想,或许还会见到他。可是没有,我走近了大楼,昨天在对面马路看,不是看得很仔细,现在近看,实在是破旧不堪,这里根本不可能住人嘛!我再次肯定。“小姐,你找人吗?”一个老婆婆问我,我回过神来。“喔,请问,就是这楼有人住吗?”“什么?住人?”老婆婆的神情就像我说了个多可笑的笑话一样,“喔,这根本不可能,这里死过人,原来的住户都搬走了,早就荒废了很久了。你要找人吗?”“咦?喔,不……”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我连他等的女孩的名字都不知道。本来我就想走的,可是老婆婆可能闷太久了,竟然拉着我说起这幢楼的历史,这我才知道了关于他的历史。他爱上了这幢大楼的一个可爱的女孩,爱得很真,爱得很深。但父母都反对,因为他实在是太穷,不能给女孩任何的未来保障。他们的爱情处得很苦,也很累,但他们还是一样的相爱,相恋。可是天意不由人,她的父母为她找了一个外侨的对象,虽然年龄很大,但表示很爱她,愿意娶她。那天晚上,她在他的怀里哭了一整晚。她哭着说不要离开他,她哭着说要跟他走,她哭着说发誓一生爱他。他想,有她这句话就够了,就是死也无憾!那天晚上,他向她提出分手,她不解,问他为什么,他只是残忍地掴了她一巴掌,她哭着走了,抛下狠话,一生再也不要见到他。他很痛心,真的,但却又不能挽留她。她的消息就这样消失了一段时间,他以为今生不会再见到她了。但是,七月十四日那天,他收到了她的来信,她告诉他,她要订婚了,但她一点都不爱那个人,她只爱他,她说,她要回来,回到他的身边。他又惊又喜,不知该不该接受,但爱是苦难的,经过一次的考验,他想他们会在一齐的,他们会幸福的。于是,那天晚上,他来到了这幢大楼楼下,等她。当然结果是可悲的,她并没来,一整晚没出现。他等得好累好累,却没有半点离开的意思。当他知道她不会来了,他的脑里一片空白,他走上了大楼的楼顶,纵身跳了下去。从此,他就永远地停在大楼的马路对面,一直在等她。但是其它的住客害怕极了,都很快地搬了家。


故事听完了,“那个女孩一次也没来过吗?”我问,“哎!女孩那天晚上有赶来的,但由于太匆忙了,结果在路上出了车祸,造成了一生的遗憾。”老婆婆叹惜地摇摇头。我没再发言,有点麻木地离开,那天是他吗?那个故事里的他,那个一直在等赶不来的情人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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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四日


七月十四日中国的鬼节,在那一天,鬼王会把地狱大门打开,让有主无主的鬼魂到人间走走,有主的回家去,没主的就到处游荡。所以,老人们都说,七月十四日上街会招魂的。也许这个传说是真的喔!因为我就碰见了,就在七月十四日的那天晚上。


七月十四日那天,晚上九点,我刚被公司的老板臭骂了一顿,心情恶劣,不知为什么很想到街上走走,打开家门,一阵阴森森的寒风吹过,我本想进屋多添一件衣服,但回头一想,还是算了吧!街上,冷冷清清的,只有几个人在赶路,他们匆匆忙忙的样子,与我优闲的态度实在是有着很大的区别。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匆忙,也没兴趣知道,一个流落他乡的异地女孩,还是不要管这么多的好呀!今晚的天色不太好,云层很低,阴沉郁闷,让人觉得分外不的不安。呼~~~!刮风了,我拉紧了衣领,真是好冷喔!但与其在家里生闷气,还不如吹吹晚风,弄个感冒或许会增添,我想。走呀走呀!看街上行人赶路的千态,看路上车子飞奔的百姿,看林林种种的大厦在风中的摇曳。越走天越黑了,终于,我走累了,走腻了,走得双腿又酸又痛。在路边供行人休息的长椅子坐下,我抬头仰望长空,没有半点星光,只有一层又一层的云雾飘浮,星星都跑那去了?我皱着眉头,不知所以。


有点儿迷糊,睡虫不知什么时候钻进我的脑里,我开始半睡半醒之间。突然,女人的直觉告诉我,有人站在了我的身边,我刹时清醒,一个单身女孩在街上游逛是件很危险的事,可是我走了这么久,现在才发觉到。急忙坐直身,整个人处于警惕的状态,随时扯开嗓门,准备叫人,虽然不知道是否真有救星。可是,很快,我知道这不过是我的过敏反应而已,街上找个鬼影都没有,更何况是人?哎呀!我不知在街上走了多长时间了,走得脑袋都产生幻觉了。“回家吧1我对自己说。站起来,才抬头,突然看见在不远处,树下有着一个人影,什么?我瞪大眼睛,刚才不是幻觉吗?这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呀?我不敢乱动,只是静静地观察他。他的视线没望我这一边,只是一直对着马路对面的一幢大楼看,那幢大楼已经很残旧了,不知他在望什么!本来我是应该走的,管他望什么呢!这一切都与我无关呢!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却没有,反而走到他的身边,他的脸因天色太暗了,看起来有点儿朦胧,虽然是这样,但他脸上那抹忧愁,却清晰可见。“你在看什么?”我为自己的大胆而惊讶,他显然也被我吓了一跳,他望着我,我望着他,虽然我们的距离这样相近,但还是看不清彼此。我不敢再开口,因为我的鲁莽而脸红。幸好,过不了多久,他开口了,“我在看她。”他的声音有点怪,本来我们就站得很近,但听他说话却象是在很远的地方传来。“她呀?”我顺着他的目光向那幢楼上望,可是这幢楼一定是荒废了很久了,连大门都被虫子蛀得差不多了。“这地方能住人吗?”我不相信地问,他笑了,“当然能,当一个人没钱的时候,什么地方都能住人。”“喔,是呀1我本身也很穷,所以深有体会。“那么你看到她了吗?”我再问,“没有……”他低下了头,“为什么?她不在吗?还是她住得太高了,你的视力不好?”我又问,“她不在。”他说。“这样呀!你也真是,来找她应该先打个电话嘛1我禁不住说了他几句,他用很奇异的目光看我,没说话。我却脸红了,是喔,我不过是个陌生人,凭什么去管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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