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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人倾吓了一跳,抽出短刀戒备──现在可打不过他们。
“过来,我不会杀你!”狼克说道,“这次任务是鹰先生的,我们不会再插手,这是杀手的原则!”
想了一想,离人倾走过去,坐在他们身边,疑惑而有点胆突的看著狼克。
“他不是被鬼附身吗?”狼克指著兰若云问道。
离人倾摇头。
“好小子,一直深藏不露,肯定是来刺探杀手营秘密的间谍!”狼克自以为是的推论。
离人倾浑身一颤,知道“间谍”这个名声一成,杀手集团肯定追到天边也不会放过他们的,赶紧辩解:“不是不是,您老误会了,他只是机缘巧合,呵呵,巧合而已!”
狼克不信任的看著离人倾:“杀手是不说谎的!”
离人倾心里骂著:“老子才不想做杀手呢,还不是你逼的!”脸上却做了个坚决的表情,任何人看了这副表情都会对他的话确信不疑的。
狼克冷笑一声,忽然紧张得站了起来──场中兰若云大发神威,正把鹰先生逼得後退连连。
紫气大盛,兰若云的身影瞬间消失在紫气里,一股紫风从那团紫气里分散出去,向著鹰先生暴卷过去,将他裹住猛地抛上半空。
“桀桀桀~~!”怪人忽然在半空中使出了个怪异的身法,似滑行般飘落地面。
“轰呢波罗!”怪叫一声,举起大砍刀,激射起一股!气,向著沙漠砍了下去,一道黑色的怒光带著黄沙在地面上向兰若云涌了过去。
兰若云忽觉得心里一阵烦躁,类似於少年时初见到谷中怪兽的感觉。
知道这是怪人的绝招,不敢轻视。
双手交接,把全身紫气尽可能多的聚在双手,凝结凝结……渐渐成了一个结实的如有实质的紫色波气球体,运足劲力向著那道地面黑光抛去──“轰隆~~!”
巨大的响声震撼著大沙漠,围观众人耳鼓一痛,声息全无,片刻才从失听中重新新获得声音。而被劲力碰撞激起的黄沙几乎将众人掩埋。
黄沙散尽,兰若云意气风发的站在战场上,脚旁边赫然现出一个三丈长宽一人多深的大坑,而那个红衣怪人鹰先生却影踪全无。
“任务失败,全体撤退!”狼克跨上马,下达命令,回头看了一眼兰若云,“我是一个杀手,你虽不杀我,但我却不会放过你,从此後杀手集团将天涯海角的追杀你,好自为之吧!”
一队黑衣人绝尘而去。
“为什麽不把他们解决掉?”离人倾挥手做了个“斩”的姿势。
“我总感觉狼克在特意维护我!”兰若云喃喃的说道。
“别自作多情了,你没听他说不会放过你吗?”
“算了吧,毕竟他教给我们很多东西,也算是我们的老师了!”
“你总是心太软,早晚会吃亏!”离人倾嘟囔著,忽然惊奇道, “咦,那个怪人跑哪儿去了?”
“笨蛋,当然是被本高手打跑了,否则狼克他们怎麽会後撤!”笑了笑,捂住胸口,一丝血迹出现在嘴角……
“你~~?”离人倾大惊。
“好霸道的刀气,他绝对不是人类!”看著离人倾关注的目光,拍了他肩膀一下,“走吧,没事,只是被震了一下!”忽然面现痛苦之色:“呜呜……不小心咬到舌头了──!”
离人倾:“……”
※ ※※
从来没想到马忒地能喝水,两人由於携带清水不足,在懒惰於饥渴之间选择了懒惰,把水都饮马了,结果两人虽然能骑马,但嗓子已经渴得冒烟了。
还好只有一天,终於到了灵光城,不顾一切的寻找水源。
於是,灵光城的居民看到两个青年为了争一口水井谁先来喝水而大打出手,最後一起渴的晕了过去……
两人走在灵光城的大街上,先前因为找水而没有注意这个城市的异常,现在看看,发现往日那种各个种族和平共处熙来攘往的繁华局面不见了,更没有商旅和小贩在那里讨价还价的做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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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人倾吓了一跳,抽出短刀戒备──现在可打不过他们。
“过来,我不会杀你!”狼克说道,“这次任务是鹰先生的,我们不会再插手,这是杀手的原则!”
想了一想,离人倾走过去,坐在他们身边,疑惑而有点胆突的看著狼克。
“他不是被鬼附身吗?”狼克指著兰若云问道。
离人倾摇头。
“好小子,一直深藏不露,肯定是来刺探杀手营秘密的间谍!”狼克自以为是的推论。
离人倾浑身一颤,知道“间谍”这个名声一成,杀手集团肯定追到天边也不会放过他们的,赶紧辩解:“不是不是,您老误会了,他只是机缘巧合,呵呵,巧合而已!”
狼克不信任的看著离人倾:“杀手是不说谎的!”
离人倾心里骂著:“老子才不想做杀手呢,还不是你逼的!”脸上却做了个坚决的表情,任何人看了这副表情都会对他的话确信不疑的。
狼克冷笑一声,忽然紧张得站了起来──场中兰若云大发神威,正把鹰先生逼得後退连连。
紫气大盛,兰若云的身影瞬间消失在紫气里,一股紫风从那团紫气里分散出去,向著鹰先生暴卷过去,将他裹住猛地抛上半空。
“桀桀桀~~!”怪人忽然在半空中使出了个怪异的身法,似滑行般飘落地面。
“轰呢波罗!”怪叫一声,举起大砍刀,激射起一股!气,向著沙漠砍了下去,一道黑色的怒光带著黄沙在地面上向兰若云涌了过去。
兰若云忽觉得心里一阵烦躁,类似於少年时初见到谷中怪兽的感觉。
知道这是怪人的绝招,不敢轻视。
双手交接,把全身紫气尽可能多的聚在双手,凝结凝结……渐渐成了一个结实的如有实质的紫色波气球体,运足劲力向著那道地面黑光抛去──“轰隆~~!”
巨大的响声震撼著大沙漠,围观众人耳鼓一痛,声息全无,片刻才从失听中重新新获得声音。而被劲力碰撞激起的黄沙几乎将众人掩埋。
黄沙散尽,兰若云意气风发的站在战场上,脚旁边赫然现出一个三丈长宽一人多深的大坑,而那个红衣怪人鹰先生却影踪全无。
“任务失败,全体撤退!”狼克跨上马,下达命令,回头看了一眼兰若云,“我是一个杀手,你虽不杀我,但我却不会放过你,从此後杀手集团将天涯海角的追杀你,好自为之吧!”
一队黑衣人绝尘而去。
“为什麽不把他们解决掉?”离人倾挥手做了个“斩”的姿势。
“我总感觉狼克在特意维护我!”兰若云喃喃的说道。
“别自作多情了,你没听他说不会放过你吗?”
“算了吧,毕竟他教给我们很多东西,也算是我们的老师了!”
“你总是心太软,早晚会吃亏!”离人倾嘟囔著,忽然惊奇道, “咦,那个怪人跑哪儿去了?”
“笨蛋,当然是被本高手打跑了,否则狼克他们怎麽会後撤!”笑了笑,捂住胸口,一丝血迹出现在嘴角……
“你~~?”离人倾大惊。
“好霸道的刀气,他绝对不是人类!”看著离人倾关注的目光,拍了他肩膀一下,“走吧,没事,只是被震了一下!”忽然面现痛苦之色:“呜呜……不小心咬到舌头了──!”
离人倾:“……”
※ ※※
从来没想到马忒地能喝水,两人由於携带清水不足,在懒惰於饥渴之间选择了懒惰,把水都饮马了,结果两人虽然能骑马,但嗓子已经渴得冒烟了。
还好只有一天,终於到了灵光城,不顾一切的寻找水源。
於是,灵光城的居民看到两个青年为了争一口水井谁先来喝水而大打出手,最後一起渴的晕了过去……
两人走在灵光城的大街上,先前因为找水而没有注意这个城市的异常,现在看看,发现往日那种各个种族和平共处熙来攘往的繁华局面不见了,更没有商旅和小贩在那里讨价还价的做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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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背著包袱匆匆的往城外赶著,更有许多居民院落是铜锁守门。
两人对看了一眼,都感觉事不寻常。兰若云忽然想到堂潇,三年来不知这小丫头怎麽样了,还真挺想念她的,他决定去“剑气道门”看一看。
人去楼空。
兰若云呆呆的站在空旷的“剑气道门”的演武场上,一股不祥的预兆拢上心头:萧秦一向被人们称作灵光城的守护者,现在连他都离开了?
“抓一个人来问问不就行了!”离人倾提醒道。
“那你还不快去抓~~!?”兰若云气苦道。
离人倾“哼”了一声,转身出去,兰若云跟上,看见一个长吁短叹的人类文士,知道这类人一天就喜欢向陌生人畅谈高论、慨叹时世、诉说失意……
一问果然:
“两位还不知道吗?哎,完了,完了~~完了!两百年的和平完了,繁荣昌盛的灵光城完了──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想我等大好男儿,身怀大志,生於乱世,自应投笔从戎,报效国家,学那一代战神格丽丝。兰争战沙场,虽死也荣。正所谓: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於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
而究竟生命的意义在哪里?而什麽又是死亡呢?什麽又是──?”
“究竟什麽完了?”离人倾打断他关於哲学的思考,离人倾狠狠的搓著拳头。
“聪明如两位者自然明白,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山窝窝里还能飞出金凤凰呢!别看著灵光城虽小,总有一日会因为我等三人而名扬世界,我看两位孔武有力仪表堂堂,而兄又长服“乌鸡肾仁宝”,近日来尿频次数已有减轻大见好转,全身也充满了力量,睡觉也踏实了,吃饭也香了……“
“我问你,究竟发生了什麽事情──!”兰若云闭著眼睛怒道,离人倾已经咬牙切齿的举起了拳头。
“两位果然是性情中人,喜怒於色,此等性格用之於战场必将威慑敌胆、旗开得胜,有鉴於此,更加大了我和两位结纳的决心。灵光城东有一桃园,不如我等三人於桃园中设一祭台,焚香点烛,对天叩头结为异性兄弟,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愿同年同月死。说到那个桃园呢,啊,今日春光灿烂,微风和煦,万里无云。而桃花园的桃花开了吗?那如桃花般的姑娘又在哪里?斯人已去,怎不愁煞我等,相思断肠啊……!”
“!~~!”
“我已忍无可忍了”,离人倾上去一拳将文士打倒,兰若云也跳了过来,一顿拳打脚踢。
“说,到底发生什麽事了?”两人一起咆哮道。
“神族,神族要接管灵光城,进攻裸兰大陆,#¥#◎%!”
☆ ☆☆
灵光城外,三叉路口。
“兄弟,人生中为什麽总有这麽多的不如意呢?为什麽就不能让我们快乐的生活呢!”离人倾沈重的说道。
“快乐,很快就过去的乐趣,短暂的,虽永驻於心间,却无法减少人生中一丝一毫的痛苦,只有在回忆的时候,我们才能发出会心的一笑──快乐不是让我们去体验的,而是去让我们回忆的!”兰若云惆怅的望著远方,感慨万千。
“我现在忽然觉得永远留在大漠里也是一种幸福,在夕阳的黄沙下,我们兄弟舞剑弄影,把酒言欢,不也很惬意吗?”
“可是我们还有许多事没有做,还有许多人在想念著我们──你能忘记自己的仇恨吗?你能放弃那个你喜欢的姑娘吗?人生总是这样无奈,我们不是在为自己活著,我们孤独,同时,我们放纵,总是因为我们无法主宰自己的人生!”
“在杀手营里的时候,我们忘记了自己的种族,直到刚才那个疯颠颠的人类文士让我猛的惊醒,他的豪言壮语都是为人类而说呀,如果他是一个神族,肯定会说出另一番话来!”
“我没有选择!”
“我也没有选择!”
“神族侵略我的国家,我只能奋起抗争!”
“我要想报仇,也必须要积累战功获得高位,而且,我的家族必须有人来振兴,我不能让那些卑鄙小人一直猖狂下去!”
“在杀手营里,我就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狼克教给我们的──适者生存!普遍到整个国家,神族要消灭人族,也是这条规则的运用。而你,作为神族的一员,为神族尽力,我不会怪你!”
“为什麽要有种族之分呢,全世界的人和平生活在一起不好吗?”离人倾向往的说道。
“就因为有国家利益的存在。人民是国家吗?只有统治者才是国家,统治者的一个念头就可以导致战争的发生和中止!我就不相信你们所有的神族百姓和军队都喜欢打仗?!如果你能参与到国家之中,有可能的话,我希望你能给人类一个和平的环境!”
“我会的,如果有一天,你带领著军队打到了望天城下,我也希望你能放神族一马!”
“我不会对你手下留情的!:
“我也不会放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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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哈哈~~!“两人同时大笑起来。
“我们永远都是兄弟,我不会让你死!”拥抱在一起,两人的眼圈都红了,紧紧的把手握在一起,同时这样重复著他们的诺言。
就为了这一个诺言,日後,他们所要经受的考验,难度何止千倍百倍呀!而他们永远没有忘记──他们是兄弟,他们会为对方而牺牲自己!而今天,身为不同种族的两个朋友,却不得不各自为自己的国家尽一番力,毕竟,哪一天依然有“国家”这个名词的存在,就依然会有“国民”身处其中而无法自拔。
历史的经验,生命的苍白。
离人倾转头跨马而去,大陆上的风尘扬起一条灰色的烟雾,将他愈见远去的身影遮住!
“珍重,兄弟!”
兰若云挥舞著手,久久不愿离去,他知道此刻的离人倾一定眼角湿润,而他自己,也想找个地方哭泣一次。
分手──是否还有重逢的那一天?
“一定会有的──!”他喃喃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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吭~~邦~~嗯噅~~!”
一辆马车倒在路旁,发出一系列的怪声:车辕折断声,车轮陷地声和马匹悲嘶声!
“这是谁干的?真是缺德啊!我~~◎#¥!※¥#!”
一个老头愤怒的看著路中间那一个深深的大坑,叉腰大骂。
“爷爷,别生那麽大的气,伤身的!”一个身形尚幼的小姑娘过去拉著老头的胳膊。其实她是看路上好多人都在对他们爷俩行注目礼,感到不好意思。
可是老头看著折断了腿的马,知道这辆车是没法移动了,而且:“黑子,你怎麽样啊?噢黑子,你跟了我几十年,没享过什麽福,却遭受这无妄之灾,我是没法活了,噢哦~~我可怜的黑子!”
老头抱著那头其实说黑不黑、灰不啦叽的笨马大哭起来。急得小姑念一个劲儿的蹦来蹦去,不知道该怎麽办才好。
这老头也有六十多岁了,放声悲哭之下,立时招来了很多看热闹的人,毕竟这麽大年龄的人哭起来也是蛮有特点的。
“哎,老爷子,我看你这匹马是废了,不如卖给我,杀了卖给路人,还不至於浪费!”一个屠夫挥舞著屠刀说,他在那面开了个肉摊子,为过往的行人提供蛋白质和脂肪的补充。
“是啊,是啊,爷爷,赶紧把马卖了给他吧!”小姑娘觉得赶紧脱离众人的目光才好,她都害羞得想跳进那个大坑里了。
“我不卖黑子,黑子在我在,黑子亡我也亡。没有黑子,这辆车可怎麽拉啊!”老头哭声不断,却,像是在唱一种奇怪的戏。
“我在前面拉,您老给後面推,反正都是干货,也不重!”小姑娘认真的说,人群里一阵小,她那矮小的身材让人实在无法和那一大车的货物联系上。
“你又逗我开心,不干,反正我死也要和黑子在一起……!”老头不依不饶。
“你把你那匹马卖了,我这匹给你!”兰若云啼笑皆非的看著哭泣的老头说道,其实他是佩服小姑娘的胆气,可怜老头的爱护动物的环保意识,不由得使他想起自己的独角兽来。
那哭声在天上拐了个弯,猛的掉了下来,老头转过身,看见一匹马就在自己眼前:“你,你是说,把这匹高大英俊气色非凡的马送给我?”老头止住哭声,抹著鼻涕望著兰若云问道。
“不错,不过你得现在,立刻,马上把你这匹黑子卖了,带著它怎麽上路啊!”兰若云是想坐他的马车,但是拉著匹伤马那就没法走了。
“屠夫,过来把黑子拉走,卖给你了,五个金币,少一个都不卖!”老头立刻把黑子卖了,使兰若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村委戏班子的业余演员”了!
人群散去,修好了车辕的马车很快上路了,老头摸著这匹曾经跟著狼克走遍天涯海角的大马的屁股,口水不停的流了下来,早忘了十分锺前还为黑子哭得要死要活呢!
兰若云叫了他好几声他都没听见,最後还是那小姑娘告诉他:“他们是灵光城杜姓人氏,眼看战争爆发,准备迁到裸兰城去。带了一车的山药,准备在裸兰城里卖了之後,用所得的钱加上以前积攒的一些,也能安家落户了。小门小户,也没什麽奢求。
兰若云再问她父母时,杜小妹鼻头一酸,掉了个眼泪疙瘩。原来两年前,贩卖山药的杜氏夫妇遇到强盗,货被抢了,连命也丢了──这一老一少真的是相依为命了。怪不得为了一匹马老头会哭得那麽伤心,没有这匹马,他们什麽也做不了!
杜老爹终於把目光转到兰若云身上了,开始用笨拙的赞扬话夸奖 兰若云:您先生肯定生了十个大胖儿子了!
兰若云脸孔一阵泛红:我还没有孩子。
杜老爹:您一定有个漂亮的小媳妇。
兰若云脸上开始发热:我,我还没成家!
杜老爹讪讪的笑了一下:你老有这麽神俊的马匹,肯定是个富贵的大老爷。
兰若云空著双手耸耸肩:我刚从大漠回来,实话跟您说,除了这匹马我身无分文。
杜老爹有些失望,惊讶道:哎哟,那您怎麽吃饭啊!
兰若云:……
杜小妹不满意的看了爷爷一眼:瞧您说的,我们吃什麽只要大恩人不嫌弃就一起吃呗!
杜老爹失笑道:那有什麽问题,这匹马够吃十年了!
兰若云窘笑道:我家就在裸兰城里,回去我就拿钱还你们,还有,别叫我大恩人,我叫兰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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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老爹豪气的说道:您看,还什麽呀,几顿饭能花几个钱儿?不过,府上缺管家吗?
杜小妹窘得满脸通红,她感激兰若云以马相赠,很尊敬他,偏偏 自己的爷爷老是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她不好意思的看了兰若云一眼,兰若云笑了笑,示意无防。
狼克这匹马真是神俊异常,在大漠里奔跑如飞,拉起马车来虽不习惯,却也将其他马车远远的甩在後面。
杜老爹这一路简直合不上嘴了,高兴得就差亲兰若云一口了。
他还喜欢飙车,而狼克的马也为他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每超过一辆马车他就像年轻人一样站起来,冲著对方吹口哨、做鬼脸。
杜小妹这一路也不好过,因为爷爷的兴奋她往往羞个大红脸,刚刚红潮褪尽,杜老爹又超过一辆马车,於是杜小妹的脸又红了。因此,这一路上她的脸几乎就那麽红著过来了,连兰若云都有点於心不忍。
忽然想起,三年前自己离开的时候,清影秀也就是这个年纪,不过那个野蛮的丫头可不太会脸红,她就会举著一条火焰来把自己的屁股烧红,想到这里,他轻轻的笑了。
杜小妹看著兰若云的笑容,心里禁不住想到:“兰大哥笑起来更好看了!”没来由的脸上又是一红,不过这次杜老爹可没超车。
由於他们的马车较其他马车为快,而杜老爹又喜欢飙车,所以本应该走四五天的路程他们三天就到了,从黄湖壁垒涌进来的难民很多,大多是拖家带口赶著马车的。愈接近裸兰城路上愈拥挤,杜老爹因此而无法再发飙,怨声载道的抱怨裸兰市不注重市政建设,道路修的也忒窄了。
慢慢的兰若云发现了很多携刀带枪的江湖人士,当然都是人类,黄湖壁垒那里盘查的很严,生怕混进*细来。这些人一个个热血上涌,大步挺胸的在道路上走著,别人让坐车也不坐。其实是在卖弄著自己的爱国之心──看看,我可是为了人类解放运动而特意赶回来的,看我这一身肌肉,结实吧!清纯美女,觉悟吧,快来献花──清纯美女马上跑了!
兰若云的心“砰砰”的跳了起来──裸兰城的城门近在眼前!
裸兰啊,我的故乡,梦里多少次为你而哭醒啊!在那一望无际只有黄沙的大漠里,我无数次的怀念著家乡的裸兰花。不止一次的想扑入原野的怀抱呼吸裸兰的香气,也想在秋日里站在梧桐杉下托起一枚落叶……
裸兰啊,我真的又回来了吗?含辛茹苦的老爸,他的身体可好?是否以为我已经死了,在为我伤心!还有那些儿时的夥伴儿,可曾把我忘记,那擎火无数次追杀我的少女,是否依然记得当初的柔弱少年?
而裸兰的大街小巷,青石板上是否还刻著我旧日的痕迹?童年的稚声是否依然回荡在街头巷尾?
一直寄我以重任的远瞻大人,一定为了神族的进攻而心力竭瘁吧?
帝国的将领们,是否团结在以清影远瞻大人为中心的议事厅周围,高举裸兰花的伟大旗帜,坚持人神互不侵犯的基本原则,建设有裸兰特色的人类伟大事业呢?
而巴图林是否还坚持著神秘学研究小组的日常课程?我走以後,那批无人带领的研究经费是否有人替我存入了户头?
“裸兰,若云终於回来了……!”
※※ ※
马车终於进了裸兰城。
兰若云放眼望去,不禁为眼前所见到的一切惊呆了半晌:
整个裸兰大街,摆摊的、卖货的、打尖儿的、看热闹的、投机倒把的……放眼望去竟然看不到尽头,更有甚者就当街扎起了帐篷,准备常住了!
不仅是灵光城的人类,就算是黄湖壁垒内外的居民也怕战火蔓延到家乡而暂避到裸兰城来。
难民的拥挤而入,带动了裸兰本地经济的发展。旅馆、茶馆、驻马店、饭庄等等能容纳人的地方差不多都人满为患了。
而外地人带来的诸如山药、矿石、珍禽异兽、皮毛茶叶等等也满足了裸兰人回归大自然的部分心里。
更有一些不含化肥的绿色食品深受市民喜爱,有一种山民自己培养的高山参已经打出了广告: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高山参!
还有一个猎户自己杂交成功一种新型的猎鹰,也在贵族当中传开了:送礼认准这只鹰!
但是随著难民的涌入,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治安问题,这个时候最忙的是小偷和治安巡逻队。经常听到对面猛的喊了一嗓子:“抓住他!”於是热心的外地人“呼啦啦”的围了上去,将治安巡逻队队员全部“抓获”。
当然了,另一种职业在这个时候也分外惹眼──媒人。外地人为了早日在裸兰立稳脚跟,纷纷托媒人为自己的女儿和儿子物色对象。很多裸兰城里著名的光棍也组成了一个光棍军团,专门负责对外地女子的侦察和联系工作,多年的铁树盼开了花,一刹时多年的愁眉被欢喜所代替。
总的来说,热闹的裸兰城更加热闹了,不安分的人群也更加不安分了。
为了维续难民的秩序,保证裸兰城的社会治安,帝国特意成立了以後勤处长浅靖文宇为代表各部派成员参加的“裸兰难民慰问团!”赴裸兰城各大主要街道进行慰问演出活动,演出成员主要是裸兰军事学院的同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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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唱支山歌给你听第二部分:劲歌热舞,欢迎难民第三部分:难民大派送,快乐一百分兰若云在演出队伍中竟然发现了明西院长,他唱了一首歌:《明明知道我难过》。
可惜并没有看到那些熟悉的身影,因为是战时非常状态,堂天他们早已经提前毕了业加入到了军队里,大多数已经成了很重要的领军将领。
兰若云和杜小妹已经把山药全都拿出来摆好了摊子,杜老爹却跑去看热闹了,这让兰若云只好推迟回家的时间。其实这不是主要原因,他现在终於知道什麽叫做“近乡情更怯”了!
“摆好,摆好,你这个摊子太往外了,会影响行人走路!”一小队巡逻兵走了过来,挨个儿的把一些不规则的摊子侍弄好!
他们显然是从大街的尽头一直这麽规整过来的,士兵们已经汗流浃背,还要跟这些外地人纠缠不休。有的人干脆就放挺,完全不知道“配合”是怎麽一回事!
这时,一个士兵正在和一个卖皮张的猎户大吵。
士兵:你这些皮张占地面积太大,赶紧撤回来,你没看大家走路都要绕道吗?
猎户:可是,这张皮就这麽大,你应该怨这只动物,跟我可没关系。
士兵:你不会把它卷起来?
猎户:卷起来谁知道它有这麽大呢?谁还会买呢?
士兵:不行,让你收就收。
猎户:我找你们老总去,看你这麽不讲理!
他巅巅地跑到那个骑马的领队那里,偷偷把几个金币往他手里塞去,意欲贿赂。
“把他给我抓起来,竟敢当街贿赂本统领!”那人气势朗朗地说道,不吃他那一套。
兰若云浑身一震,向著声音来源之处看去,一个高大魁梧的状硕少年正指挥著手下把那个愁眉苦脸地猎户抓起来。
竟然是堂天,虽然过了三年,他也变得更为高大魁梧了,但那副浓眉大眼的国字脸,那副不屑一顾的傲然气势却是兰若云再熟悉不过的了!应该是市长堂峦派他出来配合後勤处安置难民吧!
兰若云微笑著看著他,却不敢过去相认──自己的样子变得……他还会认识自己吗?
“哥,不好了──!”一个少女的声音混杂著急急的马蹄声从长街尽头传来。
兰若云望过去,看见一个绿衣少女,骑著匹高头大马飞快的驶了过来。
“那,那是堂潇吗?”兰若云惊奇的看著不断接近的少女,她的样子依稀还残留著当初的娃娃脸,只是秀丽之色却远非当日所比,某圣人诚不我欺呀: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
“慌慌张张的干什麽?”堂天看著妹子著急的脸色,让士兵先把犯法猎户候监受审。
“迪斯番那家夥来找你算帐来了!”堂潇急著道。
“在哪里?”
“他到家里没找到你,可能,可能──!”堂潇话还没说完,马蹄之声又再响起!
“堂天小贼,夺人之爱,我要和你决斗!”一身黑衣的瘦高青年来到堂天面前,翻身下马,抽出长剑,不用看正是迪斯番。
“你把话说清楚点,什麽夺人之爱?”堂天不舒服的看著迪斯番,冷冷的说道,为了三年前迪斯番不肯回军去救兰若云,两个人一直嫌隙很深。
“小贼,你还装,我们迪斯家已经去提过亲了,干嘛你们堂家还要横插一腿?”迪斯番怒气冲冲的说道。
“呵呵,你说这件事情啊,这叫什麽夺人所爱呀,人家接受过你吗?”堂天嘲笑的看著迪斯番。
“废话,我和阿秀两情相悦!”迪斯番得意的说道。
“阿秀!?”兰若云的的心里忽然隐隐有些伤痛的感觉,“难道会是那个野蛮女人?”
“别自作多情了,不就是去年新年的时候给你切了块蛋糕吗?”堂天忽然温柔的笑了,“第四次劳森会战我受了伤,她可是亲自为我上药啊!幸福死了~~!”一脸的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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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唱支山歌给你听第二部分:劲歌热舞,欢迎难民第三部分:难民大派送,快乐一百分兰若云在演出队伍中竟然发现了明西院长,他唱了一首歌:《明明知道我难过》。
可惜并没有看到那些熟悉的身影,因为是战时非常状态,堂天他们早已经提前毕了业加入到了军队里,大多数已经成了很重要的领军将领。
兰若云和杜小妹已经把山药全都拿出来摆好了摊子,杜老爹却跑去看热闹了,这让兰若云只好推迟回家的时间。其实这不是主要原因,他现在终於知道什麽叫做“近乡情更怯”了!
“摆好,摆好,你这个摊子太往外了,会影响行人走路!”一小队巡逻兵走了过来,挨个儿的把一些不规则的摊子侍弄好!
他们显然是从大街的尽头一直这麽规整过来的,士兵们已经汗流浃背,还要跟这些外地人纠缠不休。有的人干脆就放挺,完全不知道“配合”是怎麽一回事!
这时,一个士兵正在和一个卖皮张的猎户大吵。
士兵:你这些皮张占地面积太大,赶紧撤回来,你没看大家走路都要绕道吗?
猎户:可是,这张皮就这麽大,你应该怨这只动物,跟我可没关系。
士兵:你不会把它卷起来?
猎户:卷起来谁知道它有这麽大呢?谁还会买呢?
士兵:不行,让你收就收。
猎户:我找你们老总去,看你这麽不讲理!
他巅巅地跑到那个骑马的领队那里,偷偷把几个金币往他手里塞去,意欲贿赂。
“把他给我抓起来,竟敢当街贿赂本统领!”那人气势朗朗地说道,不吃他那一套。
兰若云浑身一震,向著声音来源之处看去,一个高大魁梧的状硕少年正指挥著手下把那个愁眉苦脸地猎户抓起来。
竟然是堂天,虽然过了三年,他也变得更为高大魁梧了,但那副浓眉大眼的国字脸,那副不屑一顾的傲然气势却是兰若云再熟悉不过的了!应该是市长堂峦派他出来配合後勤处安置难民吧!
兰若云微笑著看著他,却不敢过去相认──自己的样子变得……他还会认识自己吗?
“哥,不好了──!”一个少女的声音混杂著急急的马蹄声从长街尽头传来。
兰若云望过去,看见一个绿衣少女,骑著匹高头大马飞快的驶了过来。
“那,那是堂潇吗?”兰若云惊奇的看著不断接近的少女,她的样子依稀还残留著当初的娃娃脸,只是秀丽之色却远非当日所比,某圣人诚不我欺呀: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
“慌慌张张的干什麽?”堂天看著妹子著急的脸色,让士兵先把犯法猎户候监受审。
“迪斯番那家夥来找你算帐来了!”堂潇急著道。
“在哪里?”
“他到家里没找到你,可能,可能──!”堂潇话还没说完,马蹄之声又再响起!
“堂天小贼,夺人之爱,我要和你决斗!”一身黑衣的瘦高青年来到堂天面前,翻身下马,抽出长剑,不用看正是迪斯番。
“你把话说清楚点,什麽夺人之爱?”堂天不舒服的看著迪斯番,冷冷的说道,为了三年前迪斯番不肯回军去救兰若云,两个人一直嫌隙很深。
“小贼,你还装,我们迪斯家已经去提过亲了,干嘛你们堂家还要横插一腿?”迪斯番怒气冲冲的说道。
“呵呵,你说这件事情啊,这叫什麽夺人所爱呀,人家接受过你吗?”堂天嘲笑的看著迪斯番。
“废话,我和阿秀两情相悦!”迪斯番得意的说道。
“阿秀!?”兰若云的的心里忽然隐隐有些伤痛的感觉,“难道会是那个野蛮女人?”
“别自作多情了,不就是去年新年的时候给你切了块蛋糕吗?”堂天忽然温柔的笑了,“第四次劳森会战我受了伤,她可是亲自为我上药啊!幸福死了~~!”一脸的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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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斯番咬牙切齿的痛恨道:“反正既然我们家去提了亲,你就不该再来破坏人家的好事,我一定要教训你!”他看著渐渐围上来的人群,觉得不方便动手,又大声道:“你和我出城来,是男人就不要躲!”
堂天毫不动气,心平气和的说道:“方家和望川家也都去提亲了,难道每个人你都要决斗吗?你有把握把我们都赢了吗?你真是个蠢材,何不来个兵不血刃的方式定胜负呢!”
迪斯番冷冷道:“你想怎麽样,告诉你,我是绝不会放手的!”
堂天笑了一下:“情场上一争高下吧,不过注定失败的你一定要退出的!”
“你──!”迪斯番刚要发作,人群忽然分了开来,又有两个年轻人挤了进来,如果他们是在其他场合出现,兰若云还真不一定能认出来,两人变化很大。但是这个时候,无声息的来凑热闹,那肯定是望川北和方更了。
“我觉得堂天的见议很好,既然阿秀现在还没有对任何人表示过爱意,我看我们就在情场上分个胜负好了!”望川北昂声说道。
“望川兄此言差矣!”堂天不满意的说道,“在战场上她可不是给谁都亲自上药的,我可没记得她给给你治过伤!”
“我也没受伤啊!”望川北气苦道,早知受伤好了,这时候就有话说了,不过他还真不敢肯定她会不会也亲自给自己敷药。
“那我那块蛋糕怎麽解释!”迪斯番既怒又喜的嚷嚷道。
“咦,迪斯兄,要知道,那次她切给我的蛋糕可比你那块大啊!”方更忽然面有得色,为自己在“蛋糕事件”中拔得头筹而兴奋不已。
场中四个人怒目相向,旁观众人嘻嘻哈哈的看著热闹,形势尴尬有趣。
“让开让开,都在这里闹什麽?”一队士兵过来疏散围观群众,浅靖文宇大步走了进来,身旁傍著两个少女,让兰若云眼中一亮!
当然不是为苍老的浅靖文宇,虽然他为帝国的後勤工作鞠躬尽瘁以至未老先衰的精神值得敬佩。但能让青年男子眼亮的却是他身边那两个充满了青春气息的女子,依稀有浅靖羽和斯菲年少时的影子。此刻她们两个正冲场中四个争风吃醋的家夥指指点点,同时嘻嘻哈哈的笑著!
似乎已经没有必要看下去了,知道有浅靖文宇这个前辈在他们是不会械斗的。而这种尴尬的场合,也许自己不出现才是明智之举。只是,没想到这麽快就见到了这麽多的熟人,也勾起了他对父亲的想念,已经到了非立刻回去不可的地步──他决定马上回家去看看,尽管父亲很可能还在开会,但是,不管了,这时候家是最能吸引他的地方。能在家里等著父亲,然後看著他惊喜的样子,那也是一种幸福吧!
他和杜小妹说了一声,又把满脸不愿意的杜老爹找回来,才挤在人群里,归心似箭的向著家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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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兰如水在自家的大门上贴了一则招聘启事:
犬子若云,年方十四,自幼丧母,甚是可怜。如水一介书生,更 兼每日忙於军国大事,无暇照料此子。在此捐字,欲寻一有爱心、体健貌端、温柔贴贴之管家。平时照料其饮食起居,教导其为人处世,虽不能代母职,然亦可约束其懵懂体性。
待遇优厚 ,年薪50金币 ,节假日不休 ,但可携此子居於自家(意思是虽然我不给你放假,但是你可以把他带到你家去,只要不饿死了就行)。
联系人:兰如水(帝国军师,议事厅第一排左属第二位面白无须者)。
日期:裸兰历1175 年 1月18日过了一段时间,兰如水把50金币改成100金币;又过了一段时间改为150金币,改了几次以後,竟然高达500金币──相当於一个屠夫一年宰猪数目的十倍,而当他把这些猪卖掉的净收入还不足这份工资的十分之一!
这份工作排到了当年裸兰十大高薪工作榜的第二位,第一位的是“裸兰军事学院神秘学研究小组副组长”之职。
当然,如水先生之所以狠心不断的涨工资,主要是因为没人去应 这份美差。
这也是有个缘故的:
兰若云小的时候,就是还穿著开裆裤和尿泥那个年代,他是一个很“惹人喜爱“的好孩子,喜欢偷偷往保姆的茶杯里放安眠药。或者,在管家的的脸上画画,可能是他的作画水平并不是很高,并不能讨得管家的欢心。
这还不是他“善良”的地方,他最突出的地方是──喜欢把一些“乖孩子“引到家里来。像清影秀、堂天和望川北这些人都是府上常客。
一般兰若云“勾引”他们的方法是不小心拿了清影秀的林家花糕,或者轻轻的踢了堂天一脚,也有可能拽著斯菲的小辫跑了两圈儿。当然,说王寡妇家里有一头飞猪,惹得方更和望川北颠颠跑了去,结果被王寡妇那头不知道什麽用途的恶狗咬得三月起不来床,这也只不过是个真实的谎言!
於是,这些人从八九岁的时候就经常造访兰府,手里一般会拿著刀枪棍棒斧钺!叉。帝国的少年们手持武器也是很正常的,毕竟是战争年代嘛!
不过兰若云并非善於待客的好主人,朋友们过来,他一般是用超过平时三倍的速度从狗洞里钻出去,然後在裸兰的大街小巷上溜达。
“乖孩子们”见不到主人不免会有一点点不愉快,於是,他们就喜欢和管家保姆什麽的开开玩笑。
大家都会几手家传的功夫。像斯菲就会用个催眠术,让管家美美的睡上一觉,而清影秀就放出一小条火苗,在管家的屁股上烤一烤,看到冒烟了大家笑一笑一哄而散。这也没什麽,功夫总是要练的,管家们为未来的帝国将领们提供一点实践空间也无可厚非。
後来管家们和家丁保姆们考虑到了,身体上任意部位皆布满痛觉神经这个事实,决定暂避风头,纷纷辞职──我们也只有慨叹未来帝国将领们的成长是多麽艰难的过程啊!
基於此点,在兰若云八到十四岁这几年里,共换了十八个管家、九个保姆、二十三个家丁,而倒了後来,更是门庭冷清,无人问津。
兰少爷从此高卧睡床,太阳不到三杆绝不起来,至於吃饭,则是到堂家去蹭。
兰如水就是在这种众叛亲离的条件下贴出招聘启事的,工资也由50金币涨了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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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个在外游历多年的浪子,怀著对家乡的美好向往,对家乡人民的无限热爱,不顾众人劝说,毅然决然的接下了这份高薪工作──当然,他也是有准备的,多年的闯荡江湖,练就了一身无敌金锺罩铁布衫!
三天後,他被抬出了兰家!
从此以後,尽管如水先生把工资加到1000金币,也再也没有人敢虎口拔牙了,所谓的“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简直是屁话(铁布衫大侠临终语!)。
因此,当兰若云出现在自家门前,看见“里三层,外三层”被帝国护卫军包围住的兰府时,他简直惊呆了!
这更使他心急如焚,兰府是二百年前人神战争後,帝国人民亲自为战神和军师建造的,虽然在当时的兰先生的嘱意下建得并不豪华,但也绝对够得上气派。
现在,这栋宅子被几百号帝国的精锐部队包围著,立即让兰若云生出一种不安的情绪。
本来他想就这样通报之後再进去,结果看门的兵哥告诉他:“这两年来冒充兰少爷的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了,但我告诉你,兰少爷三年前在战场上光荣了,所以,请你──”
兰若云没等他那个“滚”字说出来,就後退著到胡同里抓了三只猫过来。
白影一闪,他窜进了兰府大院。
“什麽人!守门的士兵匆匆赶过来,兰若云将手里的猫向他扔过去,“喵~~!”
“奶奶的,连这只猫也拿老子开心,张二棍,去抓只蛇来,今晚上咱们来个‘龙虎斗!”
翻过内院扔只猫,潜进父亲卧室扔一只,三只刚刚好,虽然晚上可能被做成菜,但是……
“对不起了!”兰若云对前途堪忧的三只猫在心底道了个歉,向屋子里走去。
“咳~~咳~~咳~~!”
兰若云心里一阵难过,“父亲怎麽咳成这样!”
“兰伯伯,喝水!”一个清脆的女人声音响起,随後是手轻拍在背上的声音。
“咦?这个女人?”兰若云本想就这样进去扑到老爸怀里,听到这个声音他停了下来。
“阿秀啊,回去吧,还有好多事情等著你去做呢!”兰如水仿佛苍老了许多的声音无力的响起。
“是她?!”兰若云心痛老爸的身体,知道他病了,可他又奇怪清影秀怎麽会在自己家里?忽然很怕见到清影秀,不知道自己为什麽会有这种心理,竟然呆在了当地。
“我没事,放心好了,您怎麽天天都赶我走啊!”清影秀半带撒娇的说道。
“阿秀,你几乎每天都在这里照顾我,几个月了,我真不知道该怎样──我记得以前你还对我有些意见呢,因为我误会你杀了若云,说了些过重的话!”
“兰伯伯,别这样说,我从来没有怨恨过您,况且,我和若云──我就像您的女儿一样,照顾您是我的责任,我自己也愿意这样做!”
“其实,我一直不明白,你好像对若云──我是说你完全不必为那一纸婚约而履行什麽责任。若云既然已经去了,况且你们又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我是说……”
“我知道您要说什麽,请您不必想这麽多,若云不在了可您还有我,我……”一阵抽泣之声。
“不说这个了,阿秀,伯伯希望你能快乐,像以前一样,可是我感觉近几年来你一直郁郁寡欢,尤其是,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自以为是──”
“您说──!”
“好像若云走了之後你就不像以前那样开心了!”
“没,没有的事啊!我,可能是因为长大了!”
“不是就好,那浑小子不值得你这样待他,况且,呵呵,咳咳~~你们一直都不对付,若云还经常被你打!”
“……”一阵激烈的抽泣之声传来,显然是哭泣之人在强压著自己不要哭出来。
“阿秀,你,哎呀,这是?我真不明白你们年轻人是怎麽想的!”兰如水好像很累似的喘了半天,接著说道:“我听说天天(堂天的长辈称法)已经托人向远征兄提亲了,堂峦那老家夥也相中了你,只是总觉得是在抢我的儿媳妇,所以不好意思自己亲自去说。其实若云去了那麽久,我早就看开了,他没那个福气。况且天天也是我从小看著长大的,他是个好孩子,你嫁给他──”
“伯伯,我不会嫁给他的!”清影秀用手轻缕著兰如水的胸口,坚定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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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兰如水喘了一会儿,奇道:“你看上方家的阿更(方更的长辈称法)了?”
“没有!”清影秀摇著头。
“哦,那一定是小北(望川北的长辈称法)了,没关系,他们几个都是好孩子!”兰如水自以为猜到,满意的微笑了一下。
“我也不会嫁给他的!”清影秀淡淡的说道。
“啊!咳咳~~”兰如水抬起身,剧烈的咳嗽起来,清影秀赶紧帮他拍了起来。兰若云心里一痛,就要闯进去,忽然那咳声又停了下来,兰若云舒了口气。
“阿秀,本来我不想再乱点鸳鸯谱了,我也不会再让远瞻大人这样做。因为当年就是我们兰家一厢情愿的做法伤了你的心,也造成了很多不应该发生的事情,所以──远瞻大人本想把你许配给迪斯番那小子,可我看著那家夥不太稳健,所以力持异议,伯伯不是不懂,清影家和迪斯家结亲的话,会缩短同议会的距离。可我不想坏了你的幸福,自从你和若云订婚以来,我一直把你当成了自家人,每次看见你我打心眼儿里高兴。既然若云娶不到你,我还是希望你能嫁个好丈夫,可是迪斯番──”兰如水不停的摇头。
“我也不会嫁给他,您放心好了!”清影秀忽然笑了,看著兰如水眼睛里愈见疑惑的表情,一滴眼泪又流了出来,“而且,清影家和兰家定亲,我从来没有伤心过!”
“你?”兰如水和兰若云爷俩屋里屋外同时惊得呆住了。
“你说,没有因为我们把你强配给若云而伤心过?”兰如水停了一下,“可是你当初折剑立的是很重的誓言啊,如果不是为了帝国著想,我真想撤回婚约,若云配不上你啊!”
“不,我从来没有伤心过!”清影秀轻轻的说道,“我折剑立誓只是,只是……”
“怎麽?”兰如水一脸茫然。
“若云他欺负我!”清影秀想起兰若云那天早晨在自己胸上揉来揉去,一阵脸红。
兰若云在外面听得面红耳赤,“原来一直还记恨这个,小气鬼,我又不是故意的!”
“欺负你?”兰如水还是一如当年那麽胡涂。
“他,他非礼我,轻薄──”清影秀羞红著脸,实在不知道这个 号称裸兰帝国头号智囊的兰先生怎麽就想不通这个,非逼得自己说出来。
“啊!”兰如水做了个恍然大悟的样子,自己也怪不好意思的。
“可是若云并不是那样的人吧,我自己的儿子我很清楚。再说那时候他还小啊,应该不会往那方面想的!”兰如水皱了一下眉头。
“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他,好懒,哎,真是个懒鬼!”清影秀缅怀著当日的情景,心里酸酸的,眼睛又红了。
兰若云无力的靠在墙上,想想当年,十五岁的自己,荒唐的兰若云啊!
三个人各想著自己的心事,过了良久~~“现在,按身份来说只有他们四个还能配上你,可你又都不喜欢。说实在的,伯伯希望你能和他们三个(堂天,望川北,方更)中的一个成亲,这样有利於内部团结。但是,阿秀,跟伯伯说吧,你喜欢上谁了,只要是你喜欢的,就算他是平平常常的一个士兵,伯伯也要周全你!”兰如水忽然坚定的说出这一番话,在他想来,清影秀可能是喜欢上了一个身份低微的人,那自己说什麽也要替她争取到这份幸福──总领这个面子还是得给他的!
却见清影秀茫然的望向窗外,忽然泪如泉涌:“我,喜欢谁?我,喜欢谁呢?我的心,已经给了他了,再没办法分出一点点来接受别人。每天做梦,我都能看见他那嬉皮笑脸的模样,可我就是喜欢他那样子,喜欢的不得了。连我自己都奇怪,他那麽坏,总欺负我,他罚我站,偷我东西,还说我坏话……可我,我就是喜欢他,我从来没有认真的恨过他,我恨不起来,呜呜……”
“他是若云?”兰如水小心翼翼的问道,他实在不敢指望自己那个白痴儿子多年前就偷了一个女孩子的心,印象中他只会偷食物,况且,还是那麽优秀的女子。
“那年,我把他打下悬崖之後,曾经发了一个誓!”清影秀泪眼朦胧的说道,“今生今世,我不会嫁给任何人!”
“阿秀,别这样,你这傻孩子!”兰若水急道,“反正若云後来是在战场上死的,这不关你的事,告诉我你已经改变主意了!”
“不,我不会再嫁!这一生,我要纵马战场,把我的生命和身体献给祖国,直到死亡!我要用敌人的鲜血来忘记这份感情,直到和他相会的那一天”忽然脸上现出温柔神色,“只是我不知道,他是否还在怨我当年在战场上抛弃了他,我没有保护好他!”
兰如水听得呆呆的,他一直知道清影秀是个刚烈的女子,但他从来没有想过她竟如此念念不忘少年时的一份感情,而且,始作俑者竟然是自己那不成器的儿子。
而兰若云,此时早已经泪流满面──一个女孩子为你痴情至此,你还奢求什麽呢?一刹时,感觉三年来在大漠里受的苦简直微不足道。
而自己之所以每天都找她麻烦,原来只是为了这麽一个原因:想引起她的注意!
不会武功的自卑的自己,只好用些卑鄙下流的招式来让她把目光投向自己,没想到,她真的爱上了自己这个自作聪明的家夥!
原来,自己潜意识里竟是这样的喜欢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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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兰如水喘了一会儿,奇道:“你看上方家的阿更(方更的长辈称法)了?”
“没有!”清影秀摇著头。
“哦,那一定是小北(望川北的长辈称法)了,没关系,他们几个都是好孩子!”兰如水自以为猜到,满意的微笑了一下。
“我也不会嫁给他的!”清影秀淡淡的说道。
“啊!咳咳~~”兰如水抬起身,剧烈的咳嗽起来,清影秀赶紧帮他拍了起来。兰若云心里一痛,就要闯进去,忽然那咳声又停了下来,兰若云舒了口气。
“阿秀,本来我不想再乱点鸳鸯谱了,我也不会再让远瞻大人这样做。因为当年就是我们兰家一厢情愿的做法伤了你的心,也造成了很多不应该发生的事情,所以──远瞻大人本想把你许配给迪斯番那小子,可我看著那家夥不太稳健,所以力持异议,伯伯不是不懂,清影家和迪斯家结亲的话,会缩短同议会的距离。可我不想坏了你的幸福,自从你和若云订婚以来,我一直把你当成了自家人,每次看见你我打心眼儿里高兴。既然若云娶不到你,我还是希望你能嫁个好丈夫,可是迪斯番──”兰如水不停的摇头。
“我也不会嫁给他,您放心好了!”清影秀忽然笑了,看著兰如水眼睛里愈见疑惑的表情,一滴眼泪又流了出来,“而且,清影家和兰家定亲,我从来没有伤心过!”
“你?”兰如水和兰若云爷俩屋里屋外同时惊得呆住了。
“你说,没有因为我们把你强配给若云而伤心过?”兰如水停了一下,“可是你当初折剑立的是很重的誓言啊,如果不是为了帝国著想,我真想撤回婚约,若云配不上你啊!”
“不,我从来没有伤心过!”清影秀轻轻的说道,“我折剑立誓只是,只是……”
“怎麽?”兰如水一脸茫然。
“若云他欺负我!”清影秀想起兰若云那天早晨在自己胸上揉来揉去,一阵脸红。
兰若云在外面听得面红耳赤,“原来一直还记恨这个,小气鬼,我又不是故意的!”
“欺负你?”兰如水还是一如当年那麽胡涂。
“他,他非礼我,轻薄──”清影秀羞红著脸,实在不知道这个 号称裸兰帝国头号智囊的兰先生怎麽就想不通这个,非逼得自己说出来。
“啊!”兰如水做了个恍然大悟的样子,自己也怪不好意思的。
“可是若云并不是那样的人吧,我自己的儿子我很清楚。再说那时候他还小啊,应该不会往那方面想的!”兰如水皱了一下眉头。
“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他,好懒,哎,真是个懒鬼!”清影秀缅怀著当日的情景,心里酸酸的,眼睛又红了。
兰若云无力的靠在墙上,想想当年,十五岁的自己,荒唐的兰若云啊!
三个人各想著自己的心事,过了良久~~“现在,按身份来说只有他们四个还能配上你,可你又都不喜欢。说实在的,伯伯希望你能和他们三个(堂天,望川北,方更)中的一个成亲,这样有利於内部团结。但是,阿秀,跟伯伯说吧,你喜欢上谁了,只要是你喜欢的,就算他是平平常常的一个士兵,伯伯也要周全你!”兰如水忽然坚定的说出这一番话,在他想来,清影秀可能是喜欢上了一个身份低微的人,那自己说什麽也要替她争取到这份幸福──总领这个面子还是得给他的!
却见清影秀茫然的望向窗外,忽然泪如泉涌:“我,喜欢谁?我,喜欢谁呢?我的心,已经给了他了,再没办法分出一点点来接受别人。每天做梦,我都能看见他那嬉皮笑脸的模样,可我就是喜欢他那样子,喜欢的不得了。连我自己都奇怪,他那麽坏,总欺负我,他罚我站,偷我东西,还说我坏话……可我,我就是喜欢他,我从来没有认真的恨过他,我恨不起来,呜呜……”
“他是若云?”兰如水小心翼翼的问道,他实在不敢指望自己那个白痴儿子多年前就偷了一个女孩子的心,印象中他只会偷食物,况且,还是那麽优秀的女子。
“那年,我把他打下悬崖之後,曾经发了一个誓!”清影秀泪眼朦胧的说道,“今生今世,我不会嫁给任何人!”
“阿秀,别这样,你这傻孩子!”兰若水急道,“反正若云後来是在战场上死的,这不关你的事,告诉我你已经改变主意了!”
“不,我不会再嫁!这一生,我要纵马战场,把我的生命和身体献给祖国,直到死亡!我要用敌人的鲜血来忘记这份感情,直到和他相会的那一天”忽然脸上现出温柔神色,“只是我不知道,他是否还在怨我当年在战场上抛弃了他,我没有保护好他!”
兰如水听得呆呆的,他一直知道清影秀是个刚烈的女子,但他从来没有想过她竟如此念念不忘少年时的一份感情,而且,始作俑者竟然是自己那不成器的儿子。
而兰若云,此时早已经泪流满面──一个女孩子为你痴情至此,你还奢求什麽呢?一刹时,感觉三年来在大漠里受的苦简直微不足道。
而自己之所以每天都找她麻烦,原来只是为了这麽一个原因:想引起她的注意!
不会武功的自卑的自己,只好用些卑鄙下流的招式来让她把目光投向自己,没想到,她真的爱上了自己这个自作聪明的家夥!
原来,自己潜意识里竟是这样的喜欢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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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清影秀摇著头。
“哦,那一定是小北(望川北的长辈称法)了,没关系,他们几个都是好孩子!”兰如水自以为猜到,满意的微笑了一下。
“我也不会嫁给他的!”清影秀淡淡的说道。
“啊!咳咳~~”兰如水抬起身,剧烈的咳嗽起来,清影秀赶紧帮他拍了起来。兰若云心里一痛,就要闯进去,忽然那咳声又停了下来,兰若云舒了口气。
“阿秀,本来我不想再乱点鸳鸯谱了,我也不会再让远瞻大人这样做。因为当年就是我们兰家一厢情愿的做法伤了你的心,也造成了很多不应该发生的事情,所以──远瞻大人本想把你许配给迪斯番那小子,可我看著那家夥不太稳健,所以力持异议,伯伯不是不懂,清影家和迪斯家结亲的话,会缩短同议会的距离。可我不想坏了你的幸福,自从你和若云订婚以来,我一直把你当成了自家人,每次看见你我打心眼儿里高兴。既然若云娶不到你,我还是希望你能嫁个好丈夫,可是迪斯番──”兰如水不停的摇头。
“我也不会嫁给他,您放心好了!”清影秀忽然笑了,看著兰如水眼睛里愈见疑惑的表情,一滴眼泪又流了出来,“而且,清影家和兰家定亲,我从来没有伤心过!”
“你?”兰如水和兰若云爷俩屋里屋外同时惊得呆住了。
“你说,没有因为我们把你强配给若云而伤心过?”兰如水停了一下,“可是你当初折剑立的是很重的誓言啊,如果不是为了帝国著想,我真想撤回婚约,若云配不上你啊!”
“不,我从来没有伤心过!”清影秀轻轻的说道,“我折剑立誓只是,只是……”
“怎麽?”兰如水一脸茫然。
“若云他欺负我!”清影秀想起兰若云那天早晨在自己胸上揉来揉去,一阵脸红。
兰若云在外面听得面红耳赤,“原来一直还记恨这个,小气鬼,我又不是故意的!”
“欺负你?”兰如水还是一如当年那麽胡涂。
“他,他非礼我,轻薄──”清影秀羞红著脸,实在不知道这个 号称裸兰帝国头号智囊的兰先生怎麽就想不通这个,非逼得自己说出来。
“啊!”兰如水做了个恍然大悟的样子,自己也怪不好意思的。
“可是若云并不是那样的人吧,我自己的儿子我很清楚。再说那时候他还小啊,应该不会往那方面想的!”兰如水皱了一下眉头。
“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他,好懒,哎,真是个懒鬼!”清影秀缅怀著当日的情景,心里酸酸的,眼睛又红了。
兰若云无力的靠在墙上,想想当年,十五岁的自己,荒唐的兰若云啊!
三个人各想著自己的心事,过了良久~~“现在,按身份来说只有他们四个还能配上你,可你又都不喜欢。说实在的,伯伯希望你能和他们三个(堂天,望川北,方更)中的一个成亲,这样有利於内部团结。但是,阿秀,跟伯伯说吧,你喜欢上谁了,只要是你喜欢的,就算他是平平常常的一个士兵,伯伯也要周全你!”兰如水忽然坚定的说出这一番话,在他想来,清影秀可能是喜欢上了一个身份低微的人,那自己说什麽也要替她争取到这份幸福──总领这个面子还是得给他的!
却见清影秀茫然的望向窗外,忽然泪如泉涌:“我,喜欢谁?我,喜欢谁呢?我的心,已经给了他了,再没办法分出一点点来接受别人。每天做梦,我都能看见他那嬉皮笑脸的模样,可我就是喜欢他那样子,喜欢的不得了。连我自己都奇怪,他那麽坏,总欺负我,他罚我站,偷我东西,还说我坏话……可我,我就是喜欢他,我从来没有认真的恨过他,我恨不起来,呜呜……”
“他是若云?”兰如水小心翼翼的问道,他实在不敢指望自己那个白痴儿子多年前就偷了一个女孩子的心,印象中他只会偷食物,况且,还是那麽优秀的女子。
“那年,我把他打下悬崖之後,曾经发了一个誓!”清影秀泪眼朦胧的说道,“今生今世,我不会嫁给任何人!”
“阿秀,别这样,你这傻孩子!”兰若水急道,“反正若云後来是在战场上死的,这不关你的事,告诉我你已经改变主意了!”
“不,我不会再嫁!这一生,我要纵马战场,把我的生命和身体献给祖国,直到死亡!我要用敌人的鲜血来忘记这份感情,直到和他相会的那一天”忽然脸上现出温柔神色,“只是我不知道,他是否还在怨我当年在战场上抛弃了他,我没有保护好他!”
兰如水听得呆呆的,他一直知道清影秀是个刚烈的女子,但他从来没有想过她竟如此念念不忘少年时的一份感情,而且,始作俑者竟然是自己那不成器的儿子。
而兰若云,此时早已经泪流满面──一个女孩子为你痴情至此,你还奢求什麽呢?一刹时,感觉三年来在大漠里受的苦简直微不足道。
而自己之所以每天都找她麻烦,原来只是为了这麽一个原因:想引起她的注意!
不会武功的自卑的自己,只好用些卑鄙下流的招式来让她把目光投向自己,没想到,她真的爱上了自己这个自作聪明的家夥!
原来,自己潜意识里竟是这样的喜欢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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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伯,您先休息一会儿,今天说得太多了,您一定累了!”清影秀拉过一床薄被,替兰如水盖上,“我去熬一锅鸡汤,等您醒了喝,您安心的睡吧!”
“阿秀,伯伯从来不知道你心里的想法,但是,我希望你答应我,不要再想若云了,早点成家,让伯伯看著你幸福,伯伯的日子不多了……!”
“伯伯!”清影秀把头埋在兰如水的胸口痛哭起来,“您不会有事的!”
“答应我好吗?”兰如水真切的说道,眼睛里充满了希望。
“伯伯,什麽事情我都可以答应你,唯独这件事──我真的,爱不起来啊!”清影秀看著兰如水失望的表情,“我每天脑子里都是他一个人的影子,我实在没办法再看其他的人!”
“……”兰如水痛苦的挥了挥手,“兰家对不起你!”
“……”清影秀看著闭上眼睛的兰如水,想说什麽,嘴唇张了张,到底还是没说,缓缓退了出来。
兰若云轻轻的跳了起来,抱住了头上的横梁,吊在了房顶上,他看见一个身材窈窕的白衣少女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阿秀,我……”他心里想著,却没出声,呆呆的看著她走了出去。此时此刻,他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麽好,总感觉自己是一个窃心的贼一样。似乎,这份爱情并不是光明正大的,而清影秀的痴情,自己该拿什麽去报答他呢?
不敢想自己应该去打败神族来作为给她的礼物,只是想起她经常骂自己的那句话:“你到底是不是一个男人──!”
泪眼痴迷的想著,似乎已不闻清影秀的脚步声。
跳下来,推门进去,一股浓烈的药味弥漫了整个房间。
简朴的摆设,熟悉的布局,这卧室他进来过无数次,却从没有这次这样伤神过。
父亲躺在床上,兰若云走过去,只看了一眼,眼泪夺眶而出,这真的是那个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父亲吗?
床上,是一个两鬓斑白、面容憔悴、瘦弱不堪的──老人!
他张了张嘴,想要叫一声“爸爸”,嗓子里却好像有什麽堵著,无伦如何也说不出来。
他伸出双手,想要去摸摸父亲的脸,却摇著头全身颤抖。
他就那样,不知道该怎样面对这因为为自己伤心和为国家劳神而苍老的父亲,呆在那里良久良久的吞著泪水~~猛然,颈边一凉,一柄长剑悄无声息的从後面架在他的脖子上:“说,谁派你来的!”
兰若云苦笑了一下,伤心过度的自己竟然没有发现清影秀的去而复返!
“又人来杀我吗?”床上兰如水睁开眼睛,抬起头向兰若云看了过来,猛然间身体有如电击,“他,他长的好像若云!”
“啊?你,你转过来~~!”清影秀颤抖著声音发出命令。
兰若云轻轻的转过身,看到一张凄美的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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