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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蝙蝠早餐


  第二天清晨,帕瓦早早就来了,还带来了好吃的,至少他认为是好吃的。通常都是哈尔为特得、罗杰还有他自己准备早餐,帕瓦知道这次哈尔的状况可能不允许他做早餐了,所以他叫自己的妻子专门准备了食品,此刻他正用香蕉叶托住美昧食品向船游来。

  哈尔由于箭伤的痛苦,不得已躺着不动。柏格在抗毒药的帮助下,已基本上从毒蛇的咬伤中恢复过来,他饿了,看到帕瓦带来的食品,他的眼睛闪着喜悦之光。

  罗杰也饿了,可当他看到早餐时却大伤胃口。

  帕瓦高高兴兴送来的这顿饭是一只很大的烤蝙蝠,点缀着几只炸甲壳虫。特得船长看后呼喊道:“我的天呀。”

  幸好帕瓦听不懂这些话,以为船长很高兴。

  “我不吃早饭了。”罗杰说。

  “不行,”哈尔道,“那会伤害帕瓦的感情的,他是诚心诚意为我们送饭来的。蝙蝠又怎么了?我们在印度吃过蚂蚱,在非洲吃过蟒,在日本吃过生鱼,在美国吃过活牡蛎,就不能吃蝙蝠吗?”

  这可不是一只普通的蝙蝠,两只翅膀间至少有5呎长,即使是最健壮的心脏,也会被它那张邪恶的脸所震惊,对于打算画魔鬼的艺术家,没有比这张脸更好的模特了。

  “有生以来从未见过这么丑的脸,”罗杰说。“再看看那大身子!不可能是真蝙蝠,蝙蝠都不大,它更像一只被车压扁了脸的狐狸。”

  哈尔笑道,“你说对了一半,一半说错了。错在你认为它不是真蝙蝠,它确是真的。对在你认为它像只狐狸,实际上它有个名字叫‘飞狐’。”

  “可是狐狸并不会飞啊。”

  “这一只会,奇怪的是它不用翅膀而是用手飞。”

  “但是这明摆着是翅膀嘛。”

  “并不真是翅膀,”哈尔说,“实际上是手,你能看见手指啊。手指间的蹼使它能用手像翅膀似地飞翔。它的学名叫‘手翼’,意思是手为翅膀,它不属鸟类,是哺乳动物,同你一样。”

  “可别像我,谢谢你。”

  “从内部讲是基本一样的。许多年前,蝙蝠只会行走,从不飞。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百万年过去了,它们发现拍打自己带蹼的手,就能使身体离开地面,与地面相比,它们一定是更喜欢空中,于是它们越来飞得越长,从而取代了行走。现在它们已经习惯了在空中生活,而再行走起来却像醉汉一样蹒跚。好了,笑起来吧,向帕瓦笑,向蝙蝠笑,吃下蝙蝠。”

  满心欢喜的柏格和心情复杂的其他人,吞下了这奇怪的早餐。

  那肉黑似木炭,并且藏在骨头间,除了用叉子还要用手才能把肉挑出来。不过,当那黑色的肉被摘出来放进口中后,站在一旁观看的帕瓦看到大家皆很满意,那肉确实又嫩又软,像兔肉,比鸡肉要嫩。

  “哎,还真不错。”罗杰说。

  “不必吃惊,”哈尔说,“蝙蝠肉应该很好吃,因为这种蝙蝠仅以水果为食,所以它还有第三个名字——‘果蝠’。爸爸也让我们带活蝙蝠回去。也许帕瓦可以告诉你在什么地方找到蝙蝠。”

  帕瓦听懂了,“我带你去,”他说,“很远,大洞。我们在那睡,明天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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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洞中之夜


  整整走了一天才到达那大洞,已经是傍晚了。

  帕瓦和罗杰觉得,一路上好像有人尾随他俩。不过也许仅是树叶发出的沙沙声和树枝在风中发出的吱吱声。

  他们穿过大树丛间深深的沟壑,止住步,面前是一个位于悬崖下的大洞。

  突然间从那漆黑的洞口,出现了一个同样黑的东西,紧贴着他们的头部飞过,像麻雀似地慢慢拍打着两翼。

  它就是他们用早餐时交的朋友,飞狐。的确,它的脸似狐狸,捏扁了的鼻子,小尖耳朵,大眼睛。

  上面发出沙沙声,他俩举目仰望。在大树的枝杈上,头朝下攀挂着数以万计的这些古怪的动物。罗杰一声高喊,它们蜂拥而飞,展开的翅膀遮住了天空。

  罗杰以特殊的兴趣注意到蝙蝠的一些习性,有一只飞翔的蝙蝠在落到树枝之前显示了如何使用“制动器”进行降落。宽大的尾巴向前紧收,置于体下,就像飞机着陆前的阻力板。

  有一只蝙蝠落在地上,行走着——但是走得很糟,当它又飞翔在空中时,所表演的技艺是鸟类或昆虫类都望尘莫及的。

  它可以轻松自如地翻跟头,头朝下飞翔,在树枝的下侧落下,拇指勾在枝上,尔后,仍然头朝下而入睡。

  一旦落在地上,它就不易起飞了。在这方面它有些像空中的另一巨乌——秃鹰,需要一段长长的跑道方可起飞。体重较沉的果蝠则喜欢爬上树,从树枝上起飞。

  有些空中的飞狐还带着自己的孩子,小蝙蝠即没被背着也没有被衔在嘴里,而是悬垂于大蝙蝠的体下,它们用自己勾状的拇指、脚指及尖尖的嘴将身体挂在母亲的胸部。

  有一只小蝙蝠掉下未,罗杰将它拾起。它在罗杰手中颤栗,并不是由于惧怕,而是由于它极为敏感的双翼接触到罗杰的手掌,感觉如同粗糙的砂纸或锉刀。

  罗杰手中的这小东西是动物世界的一件奇物,其它任何动物都没有如此灵敏的触感。蝙蝠甚至能感受到它未触及的东西,它翅膀及全身上下几千个感官就像千万只精细调谐的眼睛与耳朵,借助某种雷达,这动物能够准确判断出它与障碍间的距离,即使在一片漆黑之中,它也会避开障碍物。

  罗杰在以后了解到,通过对蝙蝠的试验说明,将蝙蝠眼睛封住后,它们仍可在黑暗的室内轻松自如地行动,避开墙壁、椅子和其它阻碍物,即使在从天花板吊下的迷宫般的绳网中,它们也能穿梭般地通行无阻。

  飞行中的蝙蝠似乎并不发出声响,实际上它们不断地发出细小的尖叫,音频很高,人耳是听不到的,这些声音信号在其可能飞行的路线上碰物后发出回声,于是蝙蝠立刻就得知通行与否的路线。蝙蝠甚至可以测出物体间的距离,并判断出自己能否穿过,对于飞狐来说,这一能力是十分显赫的,因为在飞行中,它需要足够的空间来容纳其宽大的翅膀。

  一老一少站立不动,蝙蝠也都头向下舒适地栖息于树枝上。

  罗杰将小蝙蝠放到地上,迈步走开。母蝙蝠飞扑下来接救小蝙蝠,并带着它高高地飞走,落在一栖身之处,母亲用它的手翼围抱着小蝙蝠,温暖着、抚慰着那颤抖的小身体。

  两位探险者吃了一些食物,开始找地方过夜。

  “最好进洞里,”帕瓦说,“要下雨。”

  他们在黑森森的洞里摸索着前进,最后找到一块平坦的地段,他们席地而卧,很快进入梦乡。

  罗杰猛地惊醒,什么东西咬了他的胳膊,似乎是被香烟头烫了一下,灼痛有些特别,他过去也曾有过这么一次。

  他的思路回到亚马孙丛林,在那儿他曾被吸血蝠咬过。也许这个洞里的蝙蝠不全是以果为食的。

  食果蝙蝠是不伤人的,但是吸血蝠却可致命。亚马孙印第安人认为吸血蝠是鬼蝠,它们专在夜里从墓穴中飞出去嗜食人血。

  吸血蝠的唯一食物是血,它们的两颗稍有弯曲的门牙利如尖针。当门牙咬住动物或人后,血随着涌出,它们用舌舔吸干净,就像小猫舔奶一样。

  被吸血蝠咬伤的动物容易致死,咬伤是很小的,关键在于血一涌流出来就不再容易止住。

  科学家认为吸血蝙蝠的唾液中有某些成份阻止了血液的凝固和伤口的愈合。

  在亚马孙峡谷的牧场上,许多牲畜就是由于咬伤后血流不止而丧生的。人也由于同样的原因而死亡。

  罗杰用手摸着胳膊,湿乎乎的——可能是流血所致。那血将不断地涌出,最后他会像只落网的耗子死在这可怕的洞中。

  要不要叫醒帕瓦?帕瓦能有什么办法?没用。

  但是无论如何最好还是叫醒帕瓦,他或许也被咬伤而还不知道呢。

  “等他早上醒来发现自己死了。”罗杰嘟囔着。他情绪上已经过于激动,思绪有些不清,假如帕瓦死了,罗杰就再也找不出回去的路,而且帕瓦是不可多得的好友,绝不能失去。

  他将手放在帕瓦臂上,他最惧怕的事发生了,帕瓦的胳膊湿漉漉的。

  他随手捅着熟睡的村长,“帕瓦,醒醒!”

  帕瓦一动不动,也许他已经晕过去了。一片静寂,只听见帕瓦沉重的呼吸声,洞外传来雨滴啪嗒啪嗒的声响,夜风偶尔将雨水吹打进洞。

  罗杰将手指放在帕瓦的腕部,脉搏还在跳动。感谢上帝,他还活着。

  罗杰摇晃着帕瓦,帕瓦总算醒了,他睡意矇眬地问道,“干什么?”

  “你快死了,”罗杰道,“你的胳膊,被咬了,流的全都是血,不觉得疼吗?”

  “没觉得疼,”帕瓦不耐烦他说,“快睡吧。”

  “你没挨咬,这太好了。”罗杰说,“我可挨咬了,火烧火燎似地疼,肯定是吸血蝠干的。”

  “吸-血-蝠,那是什么?”

  “小蝙蝠,能杀死人。咬小口,血流不止直到你死去。”

  “这岛上没这种东西,”帕瓦对他保证。

  “可是肯定有,我胳膊上全是血。”

  帕瓦伸出手摸着罗杰的胳膊。

  “这是水,雨被刮进来了。睡吧。”

  早晨罗杰才知道被什么咬了。他们躺在一窝火蚁旁,火蚁是蚂蚁世界的巨种,有两寸多长。它们靠咬为生,尖尖的嘴就是为此而长。

  他俩草草吃了早饭,走出山洞,雨已停。与人无争的蝙蝠依就头朝下栖息于树间。

  然而帕瓦并没有往树上看,他正审视着脚下的地面。

  “有人夜里来过。”

  罗杰看着地上的脚印,很不清晰。“可能是村里的什么人?”罗杰提出来。

  “不会,村里人都光脚,这是鞋印。”

  “噢,”罗杰道,“那还不简单嘛,我穿鞋,我昨晚踩的。”

  帕瓦摇摇头,指着一个相当清楚的脚印,“你把脚放过来。”

  罗杰将脚放在脚印上。

  “你看?”帕瓦说,“孩子,这是大人脚印——大个子的人。我想是白人。也许就是射你哥哥的人。”

  “为什么要到处跟踪我们呢?不过,他无意进行伤害——否则他就会进洞里趁我熟睡时杀了我。”

  “趁你熟睡?你什么时候睡得最熟?”

  “嗯,”罗杰承认道,“挨咬后,我确实一夜翻来覆去没踏实过。”

  “这个人,”帕瓦说,“在雨里等你静下来,你就没安静过。他又冷又湿就走了,他想杀你。我想他还会来的。”

  但是晴朗的天气和明丽的阳光驱散了夜间的恐惧。罗杰很是羞愧,仅仅被蚂蚁小小地啄了一下,他却认为自己快死了。在光天化日之下,他可再不允许自己怯懦。

  “你是大白天说梦话吧。”他说。

  帕瓦搞不懂,“我并没做梦啊。”

  罗杰解释说,“这只是一种说法。好了,忘了这个大脚的白人吧,我们还得抓蝙蝠呢。”

  “好吧,”帕瓦说,“当晚餐?”

  “不,不是为了吃蝙蝠,要活捉。”

  显然,帕瓦不明白又不是为了食用还捉什么蝙蝠。不过也无妨这些人的许多事他都是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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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死里逃生


  罗杰随身带来一只袋子,可是如何将蝙蝠放入袋中呢?那么多蝙蝠都栖息在比他头还高5呎的树枝上。

  它们不会为博得罗杰的欢心而下树走进口袋的,这种可能性是渺茫的。那么,好吧,只有罗杰自己去上树了。

  罗杰选了一棵不太难爬的树,并将口袋塞在腰带下,腾出双手攀爬。帕瓦将罗杰举到离地面最近的树权上,罗杰接着小心翼翼、轻手轻脚地向前爬着,一枝树权接一枝树权,终于接近了蝙蝠。

  谁知,一根小树枝被折断了,瞬间,所有的蝙蝠都弃树而飞。

  攀爬了一阵,罗杰一无所获,只是双膝双手上增加了不少伤痕。

  他一动不动地静候着,满以为蝙蝠还会再飞回来。然而飞狐确如狐狸一样狡猾,不会上当的。它们降落在安全距离以外的其它树上。

  罗杰溜下树,思索了一会儿。他想起了前一天掉在地上的小蝙蝠,它的妈妈不得不下来将它衔走。当时真应该将它们擒住。怎么才能让它们再重新表演一番呢?

  他像只豹子似的轻捷地爬到一棵歇满蝙蝠的树下,拾起一块石头,用尽周身力气向树上扔去。蝙蝠飞跑了,密密麻麻,像一块乌云。一只受惊的小蝙蝠,由于没有紧紧地钩住母亲的身体而落地。

  紧挨小蝙蝠身旁是一片灌木林,罗杰钻了进去,严严的掩护起来。可是很不幸,他发现那是一片带刺的灌木丛,一根根像针一样尖的刺足有3时长,扎着他的衣服。脸和手。但是他耐心地忍受着针扎似的疼痛。

  长长的等待,无数次的针扎,终于那母亲飞来了,俯身于小蝙蝠身上,小家伙迅速地抓住母亲毛茸茸的胸部。

  此刻,罗杰从刺丛中冲出,张开口袋将蝙蝠母子扣住。

  罗杰扎住口袋,里面先是一阵骚动,但是很快就停止了,因为大蝙蝠认为这种黑暗中的退却是安全的。

  他们按原路返回,标记虽不很清晰,但是帕瓦记得清楚。

  罗杰发现这只世界上最大最沉的蝙蝠加上它的幼子真够重的,但是他坚持自己一个人背。

  罗杰和帕瓦都警惕地防备着那个大脚男人。又走了两小时,不见那人的踪迹,他俩松懈了。

  就在这时,事情发生了。帕瓦正在前面识别着标记来引路,罗杰从眼角中瞥到什么东西正从树上落下,向他的同伴砸去。

  罗杰猛地向前一推帕瓦,一个足以令人致命的大树桩落在他俩之间。

  罗杰为了使帕瓦摆脱危险,不得已向前跨了一步,被落下的树桩蹭了一下头部,右脚被桩头击中。

  罗杰和帕瓦盯着那树桩,眼前发生的一切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一定是昨夜大风刮断的树枝。”罗杰猜测道。

  帕瓦此时正一寸一寸地审视着地面。他指着一处被踩平了的杂草。

  “大脚。”他说。

  “是什么动物吧。”罗杰应道。

  “不,不是动物。是人。”

  帕瓦怎么知道的呢?罗杰还是不太相信会有什么人到过这儿,也许是夜里的风将树枝吹断,正巧当他们从下面经过时落了下来。

  帕瓦走到树桩的一头,“看,”他说。然后他走到另一头,重复道,“看。”

  一看,罗杰也明白了,这不是什么断枝,树枝的两头都有斧砍的痕迹。

  头上的树是一棵极大的面包果树,水平状的树枝向四外伸长,每一根枝杈大得就像一棵树。在一根大枝的根部留着斧子的砍痕。

  罗杰不得不承认,这是人为的。当然,这会儿,树上不会有什么人了。那么,这木头又怎么能在他们经过的一瞬间落下呢?

  帕瓦解开了这个谜团。他指着路面上横着的长藤,藤的一头延伸到树上,藤条就起了扳机的作用;当帕瓦的脚触到藤条时,产生了拉力,使树桩落下。

  罗杰有些毛骨悚然,用目光四下搜索着,然而他所看到的是洒满阳光的树叶,一对正在窃窃私语的鸽子和一只睡眼惺忪的风鸟。周围是一派美丽、安宁的景色,有人竟在这秀丽的林中蓄意制造一起谋杀,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俩人重新上了路。罗杰的脚跛得利害,可是他全神贯注地考虑着那个大脚的家伙,忘记了自己的脚痛。他那装着蝙蝠的袋子开始摇晃起来,背上的袋子愈加沉重。

  帕瓦止住步,一定要接过罗杰的重负,否则就不再往前走。这位好心肠的土人将袋子一甩搭在肩上,腾出另一只手,扶着一腐一拐的罗杰,沿着那充满苦难的路迹前行,翻越高地,穿过洼谷,跨过倒地横卧的大树,终于到达了艾兰顿村前平坦的场地。

  他们发现人们正处于高度激动状态,村民们正在狂舞着。罗杰当然想知道个究竟,但是当务之急还是要把战利品安全送到“飞云”号上。

  特得船长在甲板上看到了罗杰,随后乘小艇到岸边来接他。

  “你袋子里装的是什么?”特得问。

  “蝙蝠。”

  “如果你想做熟了吃,我没意见,可是不能让发臭味的活蝙蝠上我的船。”

  “你会让的,”罗杰说,“其实,它们不臭,和它们吃的水果一样甜。”

  “胡扯,我从没听说过。甜蝙蝠!好吧,不管怎样,要它们干什么?哪个动物园会要蝙蝠?”

  “任何动物园都会,这些是非常特殊的蝙蝠,是蝙蝠中最大最棒的。”

  上船后,罗杰将母蝙蝠放进笼里,但没有提出要关住小蝙蝠。

  “你要不关住它,它会飞跑的。”船长说。

  “我不信,”罗杰道,“它留恋母亲,不会离开,而且我还要驯化它,让它变成一只小爱畜。”

  在笼子与甲板相接之处,罗杰将铁丝间距拨宽一些,正好够小家伙出入,那小家伙立刻就钻入笼子靠到母亲身边。“灵灵”,对一切都好奇的小鳄鱼,这时也过来调查一番。小蝙蝠瞪圆了眼睛,盯着小鳄,随后它钻出笼子以便看得更清楚,它还小,还不懂得鳄鱼吃蝙蝠以及一切能抓到手的活物。

  “灵灵”毕竟也还年轻,还不知道自己是杀生的凶手,它向新住户友好地摇摆着尾巴,于是,在这只飞狐与这只还未学会食肉的鳄鱼间开始了一种奇特的伴侣关系。

  罗杰去看哥哥,哈尔这会儿正在铺上休息,见到弟弟,他说,“别为我担心,过一两天我就可以起来了。可是你怎么了?你怎么一腐一拐的?”

  “没什么大事,树枝砸在脚上了。”

  此刻不能告诉哈尔,他还在忍受着疼痛,怎么能再给他增添烦恼呢?不能告诉他自己——罗杰——是如何从死亡的边缘逃生的。

  “村里出了什么事,”罗杰问道,“大家好像都在发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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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草尾巴的故事


  “你们走后,这儿出了很多事,”哈尔说,“又有一个人被杀死了。”

  “在哪儿?在村里?”

  “不,在外面的丛林里。他遭到了一个持长矛的人的袭击,他坚持着走回村里,回到家中,在死前将他的遭遇告诉了人们。

  “那个人从背后偷袭了他,将矛穿透他的身躯,他跌倒在地,几乎死过去。他未看清敌人的面目,只注意到敌人的腿是黑色的。”

  “你说什么?黑腿?这里的人是褐色的,不是黑色。”

  “我只是把他说的讲给你听,他说那人的腿自膝盖向下是黑色的。”

  “他想不出是什么人吗?”

  “很多年以来,这个部落与邻谷的部落战争不断,他肯定袭击者是那一个部落的。”

  “有人来找我去救被刺的人,发现我动弹不得,于是他们把特得船长带上岸,看他有什么办法。叫特得进来,他会告诉你这之后发生的事。”

  罗杰呼叫船长,船长从甲板上下来,穿过升降口进入客舱。

  “给罗杰讲讲昨天被刺的那小伙子。”

  “没什么可多说的。我也不是医生,我尽力将血止住,但是我只会做这么一点点,那个人咕哝了几句有关黑腿的话,就死了。”

  “后来呢?”

  “大家发疯似地乱蹦,男人抄起矛。斧,立刻就要去和干这事的部落决战。但是有个上年纪的人劝他们等到天黑再动手,这样可以给敌人来个突然袭击。

  “他们叫我也去——不是去作战,而是认为我可以给他们带来好运气,因为他们以前看到过我变魔术。唉,我又不能推辞,就违心地跟他们去了。

  “艰苦地爬上山,又艰苦地从另一侧下山,说实在的,我已经累得不行了,可他们却劲头十足急不可耐地要开始行动。

  “那边的村子是最奇怪的,所有的房子都离开地面6呎来高,被用东西撑在空中,每个房子都有一个梯子,所以你就可以顺梯子爬到门口。我想他们也许认为将房子那样高高地架起来,就可以在其它部落袭击时处于有利位置。

  “有一间屋子点着灯,从里面传出人们的谈话声,我们轻轻地靠过去听着。好像全村的男人都来了,正在聚会商量如何到咱们这个村来,把村庄一扫而光。有一个大嗓门的家伙说,不仅要杀死咱们村的男人,而且要把妇女、儿童直至最小的婴儿全部杀光。

  “有一个人说还应该杀死那三个外国人,指咱们仨,理由是我们是这些村民的朋友。这一点,他们都同意了。

  “这时候我才真正感到有兴趣,我可不想让这些家伙把咱们仨的头砍下来,所以我开始考虑对策。”

  “我走到房子下面,不用担心有人会听到动静,上面的说话声大得很。我看头上有什么东西晃来晃去,你们知道那些人穿戴的是草,草尖像尾巴似的。这种草很结实,就像铁丝一般。房子的地面不是实心的,而是用板条做的,中间露着缝儿。那些人坐在地上,草尾巴正好从板条间耷拉下来。”

  “我脑子里冒出个怪想法,把这些尾巴拴在一起,一旦他们想站起来时就会发现自己被拴在地板上了,然后我们的人就可以好好地敲打他们一番,让他们别再胡恩乱想。这样一来,他们就不会再来骚扰这个峡谷的人及我们了。这一下得好好教训教训他们。”

  “我跟咱们的人讲了这一计划,他们认为是很好的法术。于是,他们把那些尾巴一个个接起来系牢,随后他们冲上梯子,蜂拥似地闯进屋子。屋内的那伙人被搞懵了,企图站起来,却发现自己被拴在地板上,动弹不得。”

  “我向咱们的人大喊,不要杀人,只教训他们一下就行了。可是,咱们的人不这样想,作战不能这样。他们根本不理睬我的话,由于他们刚刚听完敌人讲过要如何将他们及妇女儿童一起杀死,所以他们就开始了不开化的人自然的行动。全部过程只有10分钟。”

  “他们将战利品带回来,整夜都在狂欢。有一个人缴获了那两条黑腿,我看过了——其实是双过膝胶靴,也许从什么白人那搞来的。”

  “他把靴子作战利品带回家,打算吃了,但是嚼不烂,他抱怨说敌人的皮太硬,于是将靴子放到石锅里面煮,煮了一夜也没使靴子变软。”

  “最后他发现靴子可以脱离开来,所以就将靴子拔下来穿到自己的腿上。现在他正在村里走来走去炫耀自己呢,他身上只披挂着几片草,脚上却踏着一双厚靴子。”

  罗杰和船长登上甲板,望着人们在村前为庆祝胜利而狂舞。

  只有男人们在舞,被从死亡危险中挽救的妇女及儿童站立一旁观看,赞赏他们各自英雄般的丈夫及父亲。男子们将面孔涂成红、蓝、绿、黄色;也有人用的是白色,看上去就像鬼一般。其中没有一种颜色出自油漆罐,都是从村旁的各种泥浆中搞到的。

  有人刚刚做过纹身;有人腰部系着一串串贝壳叮当作响;所有的人都无一例外地穿着新草裙;每个男人的鼻部都插进巨大的野猪牙,露出一副野兽的面容。

  有人佩戴着鳄鱼牙做的项链;有个男人戴上一只蛇项圈——一只活灵活现的真蛇被头尾缚在一起;另一个人用活蛇作腰带扎在腰间;更有甚者,双肩上搭挂着两个头颅,并随着音乐的节拍,击打那两个头颅。

  实际上也井非什么音乐,不过是阵阵有节奏的闹声,敲击大木鼓的声响可以传至山岗那边的敌村。跳舞的人放开喉咙用各自不同的调门唱着,同时挥舞着矛、箭和石斧。

  舞蹈者最主要的装饰物是那些在不停摆动的羽毛头饰。这些遐迩闻名的、绚丽多彩的极乐鸟羽毛,只有在此地才能找到。

  有生以来,罗杰是第一次看到这样一片广阔、美丽、多彩的海洋。他们头上带的羽毛有五呎高,亭亭玉立。

  “不可能是真的,”罗杰道,“什么鸟会有这么长的羽毛?”

  “是真的,绝对真的,”船长肯定他说,“当然了,不是所有的极乐鸟都有这么长的羽毛。实际上,极乐鸟有50多种。不过,他们选的是最好的。”

  有一位头上戴的羽毛如同一大丛彩色灌木,羽毛之多使他无法在风中走稳,他之字形地前进,左摆右晃,像一只在水上左拐右转的小帆船。

  “为什么在美洲或欧洲就看不到这种羽毛呢?”罗杰问。

  “因为海关禁止。在你出生之前,妇女们常在帽子上佩戴这类羽毛,对于女子来说,这是最好的佩饰了。但是,为了制做女士帽,过多的极乐鸟被竞相捕杀,所以就建立法律禁止进口极乐鸟羽毛。现在这种羽毛十分罕见,极为昂贵。一根羽毛值一、二百元。我相信你现在所见羽毛的总值能到一百万。”

  “我有一根就行了。”罗杰说。

  “那你就会被判10年监禁。”

  “就是说我们一根也不能带回去?”

  “不能,不能带死鸟羽毛。只有此地的土著才可以捕杀这种鸟。不过有一种办法可以帮你解决问题,活鸟。你是为动物园干的,动物园可以拥有活鸟。”

  “明白了,”罗杰说,“我和帕瓦要去捕一些活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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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极乐鸟


  帕瓦不知道极乐鸟的英文名称。

  “什么是极乐鸟?”他问。

  罗杰和帕瓦正坐在哈尔的床边,于是病号哈尔说道:“罗杰,架子上有一本关于新几内亚动物的小手册,给帕瓦看看极乐鸟的照片。”

  哈尔忘记了这些土人看不懂图片。

  帕瓦盯着照片,“这是什么?人?房子?树?”

  “鸟,”哈尔说,“这是鸟头,那是鸟翅膀。”

  帕瓦指着比鸟身体还大的、由羽毛组成的雨林般美丽动人的彩屏,说道:“我知道这个,是雨。”

  “不对。这些是羽毛,大羽毛,就你今天跳舞的那些人头上戴的。”

  帕瓦皱缩的眉头舒展了,他明白了。“我知道,在河上游,瀑布旁,我带上弓和箭,射死一只。”

  “不,我们要活的。”

  “活的,办不到,你一走近,它们就飞了。”

  哈尔看着罗杰,“你看,他说得对。要捉一只活的可不是件易事。你最好等我好了与你一块儿去。”

  “那又有什么用?你怎么捉?”

  哈尔摇摇头,“我不知道。”

  “这样一来,不知道的人就成了两个了。我不必等一个不知道的人来帮忙。我得去看看,想个办法捉一只。”

  “不妨试试,”哈尔说,“但是,我打赌你会空手而归的。”

  “你的脑袋更空。”罗杰反驳道。

  罗杰与帕瓦向瀑布出发了,在丛林中艰苦地跋涉着,然而那个问题始终索绕在脑海里。在不能靠近鸟的情况下怎能捉住它呢?

  在河水转弯处,他们到达了目的地,周围是一片令人陶醉的景色,充满活力的树林,秀美的瀑布,赤、橙、黄、绿、青、蓝、紫色的极乐鸟在竟相飞翔;它们时而落在瀑布脚下饮水,时而又进入水中沐浴。天空中布满了美丽绝伦的羽毛,红、绿、金、青绿、紫、碧绿、黄、淡紫、品红、粉、栗……

  罗杰有生以来还没有如此大开眼界,世界上最美丽的鸟就在眼前。它们盘旋、翱翔、扑食;五光十色、穿梭变化,令他眼花瞭乱。

  在由羽毛形成的一片片巨大云朵中,几乎注意不到鸟的存在,它们不是在飞翔,仿佛像云朵一样在空中飘荡。

  罗杰想起,当这些鸟被首次运到欧洲时,引起了轰动。捕杀这些鸟的土著人,在装船前已经将鸟腿及羽翼割掉。于是这就产生了寓言——这些有时被称作“上帝之神鸟”的飞禽,不需足、翼,它们像云朵般在空中飘游,从不落大地。英格兰有一位作家认为极乐鸟“始终逗留于空中,从不着陆,它们无双足,无两翼,只有头、躯及占比例最大的羽尾。”

  罗杰也有同感,这些天堂中的动物最大的部分是它们的尾巴,一根根羽毛似旭日射出的光束,在鸟尾后散开,像形成了一片巨大的雨林,使鸟的躯体显得十分渺小,仿佛空中遍布着色彩斑斓的羽球。

  有些像流水瀑布,有些像彩色雨林,有些像吐焰的火光。

  难怪在法律未禁止捕杀前,欧美的时髦女性们总是在帽子上佩戴这些堂皇富丽的羽毛,只要用50或100镑去乘上羽毛的总数,你就会知道某一女士的富有程度。在有些情况下,她的头饰比她的珠宝还昂贵。任何亲眼见过这种旋转的彩色世界的人都会同意自然学家沃纳丝的说法。他写道,新几内亚拥有比全球任何地域都更奇怪、更美丽的自然物。勿庸置疑,科摩多龙是最奇怪的兽,而极乐鸟则是最美丽的鸟。

  最绚丽的色彩,并非最佳的音色,就连灌木丛中的一只小鸫也会比极乐鸟的歌唱动听。极乐鸟远不及夜莺,它们发出各种杂乱无章的声音,根本谈不上是在歌唱。似乎,它们的叫声像婴孩的啼哭,像放学后冲出校门的男孩子吹的口哨,像猫在“喵喵”地叫,像老牛打哞,像猪一样在尖嚎。这一切构成一片奇特的喧闹,如同大象腹中发出的咕咕声。它们与音乐无缘,生就是为了展示那耀眼的光彩。

  而且它们意识到自己的美丽,总是以最佳的方式来一展美姿。

  它们为自己选置了表演舞台,这舞台就是瀑布旁的芒果树枝,它们汇集成长长的阵容,大尽舞兴。

  它们不是用双足而是用羽毛在起舞,它们有着特别的才能来颤动那绚丽的、云朵般的羽毛。熠熠发光、千变万化的色彩引来不少小动物,它们仿佛置身于剧院中,在观看节目。

  罗杰发现那些极乐鸟拔去那些遮挡住它们的树叶,以便让大家看得更清楚。

  但是它们的一切努力实际是为了吸引雌性极乐鸟的注意,后者周身为褐色或灰色,也不拥有那华丽的羽毛,它们坐在近旁,为它们绅士伴侣的表演所陶醉。

  每一次表演结束后,演员们即开始整理剧装,用嘴梳理舞蹈后变得有些零乱的羽毛。接着,它们高高地昂起头,叫出一个高音,峡谷里传来回声,又一个舞蹈跟着开始了。

  极乐鸟相貌都不大相同。罗杰参照着哈尔借给他的那本手册,比较书中的图片识别着每一类。枝头上的那只是“罗道夫王子”,挨着它的是“丝蒂芬尼”王后,还有“国王”、“华贵”、“佳丽”、“萨克森王”和一只美丽的“绿宝石”。

  在剧间休息时,这些鸟开始进食,享用悬垂于四周的芒果。看到它们那种奇怪的进餐方法,罗杰禁不住笑起来。

  每个鸟的嘴都很长,它们用嘴尖啄下一块块芒果。虽然极乐鸟的嘴不短,可舌头却很短,无法够到嘴尖上的食物,于是它只好将食物抛向空中,张开嘴,接住食物。

  为了更好地观察,罗杰靠上前去。鸟一哄而散飞向空中,盘旋着、尖叫着、噼噼啪啪地扑打着翅膀,只有罗杰被甩下,不知如何才能捉到一只这美丽的鸟。

  当然,没有那只鸟会让罗杰靠近,再被装到口袋或网子里,而用绳索也无济于事,它们飞得太快了。

  哥哥已经预言他会空手而归的,看来哥哥是对的,他这家伙认为没有人像他一样机灵。罗杰真想让他看看自己也有几手。可是,如何才能捉住一只鸟呢?

  万念俱灰,他只有空手而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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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一个想法隐约出现在他脑海里,他蒙蒙地记起在南海的一个岛上曾见到当地的一个男孩子。

  那个男孩子捉到了一只鸟——既没有用口袋或网子,也没用绳索。

  那男孩是从面包树上搞来的树胶。这就好说了,新几内亚的树林里有的是面包树。罗杰四下望去,近旁就有一棵,他走过去,拔出刀,在树干上划了一道,立刻从刀口处涌出一股稠稠的白浆。罗杰将一部分白浆放到口中咀嚼起来,就像胶姆糖一样,只是没什么味道。

  “帮我一把”,罗杰对帕瓦说道,“帮我上那棵树杈。”

  帕瓦低下身将罗杰放到肩头,罗杰取出口中的树胶涂在那枝头。

  这枝树杈正是鸟用来做舞台的那枝。如果他俩坚持等下去,肯定会有鸟飞回来的。他俩向后退了一定距离,在一根树桩上坐下来。

  约莫15分种后,一只“萨克森王”飞下来,想要落到树枝上,那是一只非常大而壮观的鸟,可是罗杰叫了一声把它吓跑了。

  “你干吗?”帕瓦问。

  “我不想要又大又老的鸟,”罗杰解释道,“动物园不会要的,——很快鸟就会死的。幼鸟活得长,动物园出的钱也多。另外,大鸟口袋里也装不下。”

  他和帕瓦带来的口袋要装下有5呎多长羽毛的鸟确实是太小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罗杰的运气来了。两只幼鸟落到树枝上啄着芒果,它们的羽毛还不长,但是颜色却棒极了。一只是美丽的“绿宝石”,另一只叫作“带尾”,因为它的长羽就像我们装点圣诞礼物的彩带。

  “咱们去抓吧。”帕瓦兴奋地说。

  “不,等到给它们牢牢粘住时再说。”

  那两只鸟在饱食了芒果之后,正打算去,却发现被什么神秘的力量拉住了。

  “现在,我们去捉它们。”罗杰道,于是他们匍匐前进。那两只鸟一声粗一声尖地叫着,抖动着躯体。帕瓦将罗杰高高举起,罗杰轻轻地将“绿宝石”的脚双双与树枝分离开,迅速地装入袋中;那只“带尾”狠命地啄了一下罗杰的手,然而也未能摆脱被装入口袋的命运。两只鸟不停地抖动。发疯似地嘘鸣,好一会才安静下来,一动不动。

  回到船上,罗杰将两只口袋放在船舱门外,耷拉着脑袋弓着背走近哈尔的床,一副垂头丧气的样。他一言不发。

  哈尔同情他说道:“别太认真了,小孩儿。我跟你说过你会空手而归的,这不是你的错,要活捉那些鸟是非常棘手的,所以100个动物园中也摊不上一个能拥有极乐鸟。”

  罗杰将垂着的头抬起来,“感谢你的同情,”他说,“不管怎么说,我们努力了,”他假装拭去眼泪,“我们确实拾到了点小东西,简直拿不出手让你看。”

  “你们捉到什么了?”

  “就是两只乌鸦。”罗杰从手册上得知极乐鸟和乌鸦属同一家族。

  “乌鸦,”哈尔不无反感他说,“谁会需要乌鸦呢?”

  “嗯……,这两只乌鸦有点不同一般,我把它们拿进来。”

  罗杰走出去,打开一只口袋,小心翼翼地用双手捧着走进船舱。

  那鸟果然不失身份地发出一声大叫“呱呱!”

  这真叫哈尔目瞪口呆。

  “嘿,这是只‘绿宝石’!看啊,多美的颜色!”

  “绿宝石”仿佛知道人们在夸奖它,它展开羽翼,颤动身躯显示自己的姿色。它的头部与脖子是黄色的,额部为蓝色,双颊及喉部是碧绿色,胸部为深褐色并逐步转成华贵的紫红色。

  然而当它全部展开自己的彩屏,就再也见不到鸟的身躯了,它的全身被金黄色的羽瀑遮盖,两只尾羽长长地伸开,尾端是一片绿宝石一样美的茸斑,艳丽无比。

  “真让我大吃一惊,”哈尔道,“有帕瓦在身边,你真是走运。是帕瓦帮你逮住的吧。”

  帕瓦摇摇头,指指罗杰。

  哈尔以新的目光赞赏着自己的弟弟,“真是你自己干的吗?我真没想到你有这么大的本领,你怎么抓的?”

  罗杰微微一笑,说道:“我再给你看只乌鸦。”

  当罗杰将“带尾”放到舱里时,哈尔不顾背部的疼痛,一跃而起。

  “‘带尾’!我真不敢相信,这是极乐鸟中罕见的一种,再没有谁能拿出这么美的鸟了。”

  那只“带尾”,仿佛是为了感谢哈尔对它的恭维,展开五彩斑斓的彩带翩翩起舞,一边跳,一边竭尽全力,引吭高歌。

  “罗杰,知道吗,”哈尔神情严肃,“即使我们什么动物也没捉到,只要能把它安然无恙地运回家,我们全部旅程的耗费就都能赚回来。好了,现在你该告诉我怎么抓住这些可爱的家伙的?”

  “我告诉你,你也不会信的。”

  “那怎么可能呢,我会信的。怎么抓的?”

  “用胶姆糖。”

  “我不信。”

  罗杰开怀大笑,走出船舱,把哈尔一人甩在屋里去解用胶姆糖抓鸟之谜。而且罗杰在哪搞到的胶姆糖?哈尔知道罗杰从不吃胶姆糖,船上也没存放任何胶姆糖。

  这小家伙准是在逗人呢。

  罗杰把两只鸟关进笼子,转身去为它们觅食,蛞蝓啦、蜗牛啦、甲虫啦。两只鸟很快就依赖上罗杰来喂它们了。又过了几天,他冒险将笼子门打开,两只鸟立刻走出来,飞落到帆缆上,发出阵阵尖叫与嘶鸣。

  它们还会飞回丛林吗?罗杰将一碟小虫放进笼子,焦灼不安地注视着鸟的举动。在驯化动物方面,他一直很有运气,可是鸟类是有小脑的——它们是否聪明到不相信他的地步?

  五彩缤纷的极乐鸟来回飞着,却始终不离开船。罗杰耐心地等待着。足足等了一个小时的功夫,“带尾”终于飞下来,降落在罗杰伸出的手臂上,随后“绿宝石”落在另一只手上。罗杰轻轻地对它俩讲话,不过不是用它们啼鸣式的语言。它们抬头注视着他,又低头望望笼子,它们犀利的目光落在那等待它们的正餐上。

  它们跳下地,走入鸟笼,开口享用那又肥又鲜的虫子。

  笼门再没有关上,罗杰的新朋友可以随意进出了。罗杰为它们分别取名为“丽带”和“艾绿”,它们加入了鳄鱼“灵灵”、小蝙蝠“精精”这支爱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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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活埋


  次日上午,特得船长带来一条坏消息。

  “帕瓦情况不太好。”他告诉仍带伤卧床的哈尔。

  “他出了什么事?”

  “我也不大清楚。我到岸上去散步,当走近帕瓦的房子时,他的一个妻子跑出来告诉我,帕瓦生病了。我进到屋里,只见他正忍受着巨大的疼痛,像蛇一样在地上打滚,呻吟着并用力按着腹部。他妻子说他一整夜都是这样,并让我救救帕瓦,可我不是医生啊。”

  哈尔也不是医生,但是在多次旅行经历中,他学到了一些医疗知识。

  “我得去看看能帮什么忙。”他说着挣扎着要坐起来,但因力量不够又跌回床上。待缓过劲儿时,他说,“听你说的情况,好像是中毒了,给他用些催吐剂。”

  特得没听说过这个词汇,“什么叫催吐剂?”

  “催吐剂,是为了让他把东西吐出来——把肚子里的毒素吐出来,如果真是吃了有毒的东西。我只是担心恐怕太晚了,如果他已经熬了一夜的话,这会儿毒素已经通过胃进入整个身体系统。不过你还是试一试,让他妻子给他喂温盐水,越多越好,促使他呕吐。”

  罗杰一直在旁听,“可是,他是怎么中毒的呢?”他说,“森林里的一草一木、每只野果他都了如指掌。”

  “也许有人偷偷溜进他的屋子,把毒药放到食物里了。问问他妻子是否在周围见到过陌生人。”

  罗杰和特得船长去看帕瓦了。这样一个好朋友、丛林中土生土长的壮汉变成眼前这个样子,罗杰感到十分悲痛。帕瓦迷迷糊糊的已认不出罗杰了,他的五位妻子都守在屋里,嚎啕大哭,仿佛帕瓦立刻就要谢世了。

  有一个妻子取来一些咸海水。每天海潮都将咸海水冲到河湾处,所以盐水随手可得。她们在柴火边放置三块石头,架上石锅后开始给水加温。然后,罗杰亲自动手为帕瓦服用催吐剂。

  灌足了咸水后,他们将帕瓦翻过身来腹部向下,咸水喷出来了。

  他们将帕瓦脸向上翻过身来,罗杰用目光四下寻找,屋里没有床,可是,就是让帕瓦躺在地上,无论如何也要有一个枕头啊。罗杰问有没有枕头,有一位妻子抱来一块木头放在帕瓦头下,此时帕瓦睁开了双眼,可是看来他什么也看不见。

  特得船长问那几个妻子:“昨天有生人来过这儿吗?”

  沉默。随后,一个女人道:“我不太清楚,因为我们不住在这儿。这间屋子只有我们的丈夫一人住,昨天呢,他和你们一齐去的森林,所以这屋子里没有人。也许有什么人进来过,可谁知道呢?”

  “我见到一个人,”另一个妻子道,“当时我正在小树林里拾柴火,看不太清楚——有好多灌木挡着我。可是,我看到有个人影从这屋子里出来。”

  “你能说说他的模样吗?”

  “我没看清,他没穿草衣,和你们的穿戴一样。可能不一定对,我或许看错了。”

  说话的女人用的是土语,特得船长完全听懂了,罗杰则半懂不懂。而且她说的情况也不完整。除了这女人外,没有别人看到那个陌生人,可是她自己又不敢肯定。

  罗杰与特得回船向哈尔报告了这些情况。

  “我们按你说的做了,”罗杰道,“但是不起作用。”

  “我也担心这个,如果真是中毒,现在已渗入全身了。你们问过帕瓦妻子见过什么生人吗?”

  “问了。有一个觉得见到过什么人——一个像咱们这样的人。”

  “除你之外,是吗?”哈尔对罗杰说,“因为那会儿你远在树林深处呢。你在哪儿呢,船长?昨天你去过村里吗?”

  “压根也没去过。”

  “我有一个怪想法。”罗杰道。

  哈尔咧嘴笑了笑,“那是自然的了,你的怪想法多着呢。”

  “我总觉得凯格斯在周围跟踪我们。”罗杰说。

  哈尔摇头,“决不可能,凯格斯在监狱里呢。”

  “可是看看这一连串发生的事,你背部挨了一箭,我差点让木桩击中,现在我们最好的朋友又中毒了。”

  “你越想越玄乎了,”哈尔说,“首先,凯格斯不可能从监狱里出来;第二,他不知道咱们的去处;第三,他可以用枪,不必用箭;第四,如果他意在追踪我们,为什么要害帕瓦呢?第五,他为什么这样处心积虑地要杀我们呢?我们怎么着他了?”

  罗杰反驳道,“你认为你这些第几第几都挺精明的吧?那好,我也可以给你讲几条。首先,凯格斯狡猾透顶,能从任何什么地方逃跑出来;第二,我们的航海目的地都登在报上;第三,如果他刚从监狱逃出来就不可能有枪——但是他可以从任何部落搞到弓和箭——而且,他在这一带海岸呆过多年,知道如何使用弓箭;第四,你忘了木桩一事——他曾用同样的伎俩想借滑坡杀死我们;第五,帕瓦是咱们的朋友和保护人,凯格斯当然不想让他碍事;第六,他要杀我们的原因多着呢,我们让他失了业,使他失去了走私黄金的机会,把他送进了监狱。你是个好心眼的孩子,不了解心怀恶意之人的凶狠,凯格斯没一点点善心,他已于了四次凶杀,不会洗手不干的。”

  两小时之后,帕瓦的一个妻子游水登上船,见甲板上无人,直奔船舱。她出现在门口,双肩耸起,两眼哭得又红又肿。

  大家立刻意识到情况十分不妙。

  “帕瓦情况更糟了吗?”哈尔问。

  “我丈夫已经死了。”

  片刻间,是一阵震惊后的沉默,罗杰打破沉寂说道:“我和船长要上岸去参加葬礼。”

  “他已经被埋葬了。”那寡妇说。

  船长解释了新几内亚的习俗,“有些部落将死人放在一座高台上搁置数月,直到尸体风干。这里部落的习惯刚刚相反,人一死马上掩埋,咱们去看看帕瓦的墓地吧。”

  他们划着小艇上了岸,罗杰以为会被带到树林中的某个地方,那才是墓地呀。可是,那女人把他们一直引进帕瓦的屋子,室内,帕瓦的所有妻子已汇在一起,正在举行悲哀的送葬仪式。靠近墙的一侧,是一些新挖掘的土。

  罗杰不免吃惊地说,“你们不会把帕瓦埋在屋里吧?”

  “为什么不?”一个妻子抽泣道。“他活着时是我们亲爱的丈夫,难道死了,我们就应该把他扔出门外吗?这是他的家。”

  罗杰与船长站到墓边,罗杰又是一惊,墓的一端是一个小坑,罗杰看见坑里帕瓦的脸露在墓外。

  “这是什么意思?”他问船长。

  “当一个伟大而善良的人死后,他们在墓地死人头部的地方留一个小坑。”

  “为什么?”

  “这样他们以后可以移开死者的头,把它放到特姆贝兰里。”

  “我原来以为他们只放敌人的头呢。”

  “不是的,每一个村长的头、每一个智者的头,他们也存放起来。他们以此向死者表示崇敬,他们认为头颅里仍然活着死者的灵魂。他们可以到特姆贝兰,不断地祈祷,手摸着头骨,让灵魂的智慧流入他们的大脑。”

  “多奇怪的习俗啊!”

  “的确很奇怪,不过也许要比我们的作法好——我们的作法是掩埋之后便是忘却。”

  帕瓦在被掩埋三天之后,起死回生。

  此事并没有引起村民们的惊愕,他们已经习惯了各种魔术,况且,很久以前他们曾经听一个过路的传教士讲过,有一个聪慧的白人在过世掩埋后的第三天从墓穴中走了出来。

  然而,当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船舱门口时,船上的三个人都大吃一惊,他身上裹着下葬时所用的树皮,满身是墓中的泥上。黄昏之际,光线昏暗,如果他们三大迷信的话,肯定会认为见到鬼了。这个鬼还居然开口说话了。

  “很抱歉,这几天没来照顾你们,可是,我死了。”

  “可是你并没有死啊!”哈尔说。

  “不,我死了,睡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我远远地超越了我们生活过的大地,所见的是穿戴洁白衣装的人们,我在那儿见了所有的老朋友——多年前去世的人们。后来,伟大之神送我回来,我现在又活了。”

  “可是你怎么从墓里跑出来的?”

  “有一个女人往下看时,发现我的头在动,于是她把别人叫来,移开土,我就站起身走出来了。”

  “我可以理解这个过程,”哈尔道,“帕瓦实际上根本没有死,他病得十分严重,不省人事,进入医学上的昏迷状态,大家误以为他死了。掩埋之后,因为头部在外,帕瓦仍可呼吸,当他摆脱昏迷状态后,有人看到他动了,帮他重新回到亲人中间。”

  船长抄起炊具,“既然他不是鬼,”船长说,“那三天不吃不喝,现在一定饿急了。”

  “我看不会的,”哈尔说,“昏迷如同动物的冬眠,沉睡一冬,消耗自身的脂肪,待春归大地,它们消瘦却健康地投入生活。既然动物可以数月不食,人也可以经受三天的不食不饮。帕瓦,你现在饿吗?”

  “不饿。”帕瓦说。不过,当食物端上来,闻到那扑鼻的香味,他禁不住坐下来,将食物吃得一干二净。饭后,他向后仰靠着,回想着他的梦境,双眼变得雾蒙蒙。

  “那是美好的世界,”他说,“有一天,我还要去,不再回来。”

  “这太怪了,”罗杰道,“他的确认为自己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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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蛇灾与蛇获


  自称传教士——牧师墨林·凯格斯的人处境并不佳。

  他真不懂,前四次杀人那么轻而易举,为什么第五、第六次这么棘手?

  这两人又是最重要的,亨特兄弟了解他的全部罪行,只要他俩还活着,自己的生命就难保。他们曾使他被判终身监禁,要是再让他俩把自己送回监狱,无非是两种选择,要么终身单独囚禁以面包和水为食,要么被判死刑。

  如果能干掉他俩,他就会太平无事了。不过他还从未遇到过这么能逃生的人。连续多日,他一直在艾兰顿村附近出没,寻机杀死兄弟俩。

  他原以为用箭射中的年龄大的那个一定会死,谁知,他还活着并被人们抬回村。他又为罗杰布置了树桩陷阱,树桩滑下本应砸死那小混蛋,可偏偏只伤了他的脚。他对兄弟俩的保护人——村长帕瓦投了毒,并眼见其被埋葬,却又见他死而复生站起来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无法理解。一想到此,他就浑身起鸡皮疙瘩,一个死去并掩埋三天之久的人怎么会若无其事地站立起来四下行走呢?一定是某种神术。他感到侷促不安,或许这位帕瓦是魔术师,已经向他发出过咒语。

  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他——凯格斯——才一直一无所获,这令他胆怯畏惧。但是他置此于不顾,事未成功,他必须做到底,就是天塌下来也要干。他自我安慰道,自己是聪明人,怎么能让两个小滑头来耍弄呢?不能上当。

  如果确实有人向他发出个恶咒,他知道如何摆脱。有一个人会十分乐意帮忙的,他也同样嫉恨亨特兄弟,他一直是艾兰顿村的巫医,若不是被他俩戳穿,也不致于逃到山东边的那个村里。

  凯格斯打算回去找那巫医,同时他吃的东西也不多了,得回去取一些。他不能进村去找吃的,那样一来,人们会告诉亨特兄弟,他俩就会有所防备。所以他必须到山那边的敌村去。

  他到河湾处登上掩蔽在那儿的、被偷来的汽艇,他将船发动起来,顺河而下驱入大海,继而向东拐,驶入山那侧的河流,并沿河而上,向村庄驶去。

  人们蜂拥般出来看他,被逐的巫医夹在其中,凯格斯走上前,向对方的脸吐唾沫,巫医也照他脸上吐着。如同握手一样,这是表示友好。

  “我想与你谈谈,”凯格斯说,“能单独谈吗?”

  “到我屋里去。”

  他们走进屋,关上门,那巫医面带悦色地说,“你是来告诉我亨特他们的死讯吧。”

  “我来是补充食品的,你能办到吗?”

  “当然。但是,我的仇人怎么还没杀死?”

  “我一直就不顺,我射中了那大孩子,他本该死的,可却活过来了,我想砸死那小的,他也躲开了。我给那村长投了毒,他死了,又给埋了。”

  “嗯,至少你干掉了一个。”

  “没有,那死人第三天又活了。”

  巫师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愕了。

  “再说一遍,你杀死了那个人,那么现在他还活着。”

  “就是这么一回事。”

  “这是魔术,这可糟了,”巫医说,“非常糟。如果那村长能死而复生就一定是个魔师。他能有如此力量,也就会给你发恶咒。”

  凯格斯点头。“这正是我所害怕的,我从未信过魔法,但是这一切怪事都无法忽视。他果真给我发过咒语的话,我能指望你帮我一把吗?”

  “我给你驱咒。”巫医道。他从墙上摘下野猪牙做的项链,项链下悬垂着一只干枯的、模样凶狠的蝎子。

  “戴到脖子上,这是避邪物,可以为你驱赶恶咒,给你带来好运。”

  凯格斯将蝎子挂在衬衫外。

  “不行,”巫医说,“魔力必须保存在里面,贴着身体。”

  凯格斯将蝎子塞进衬衣内,蝎子虽然已经死了,可他仍不喜欢让有毒的动物死尸贴着自己的皮肤,它虽然已不会扎人,却令人骚痒,很不舒服。不过,他还是愿意忍受一切,来摆脱恶咒及一连串的不祥之事。他重新唤起了信心,要铲除那两个狂妄的恼人的小混蛋。

  “下次再来,我会带给你好消息的。”他说。

  “为了保证你说到做到,我送你一口袋致命毒物。”

  巫医拿来一只鼓鼓囊囊的口袋,打开口让凯格斯看,凯格斯窥见一口袋蛋卵,有些还在动,仿佛里面有扭动的活物。

  “一口袋鸟蛋对我有什么用?”

  巫医大笑,“别急,这些可不是鸟蛋,每只蛋里有只‘眼镜王’蛇,就要出来了。”

  凯格斯熟知“眼镜王”蛇之凶狠,它是世界上毒性最强的蛇之一,每年在印度、印度尼西亚以及新几内亚杀害数千人,它的可怕程度令人生畏,未开化的部落都视其为神。一旦它的毒牙插入人的肌肉,不出半小时,被咬伤的人就会死去。不过,眼下口袋里装的不是20呎长的蛇,而是幼蛇。

  他将口袋推开。“这对我毫无用处,我不能等上5年让这些蛇长大,这么小的蛇怎么能毒死人呢。”

  “你说错了,它们一出壳就可以毒人,把它们放到船上,我保证你用不着等上5年。这些小蛇马上就要跑出来了,今天晚上,等你的仇敌睡着了,打开袋子,用力扔到船上,记住用力,把蛋壳撞碎,不用等到早上,你就成了无忧无虑的人了。”

  下午,凯格斯将偷来的船重新掩蔽在艾兰顿河湾处,仿佛是又回到家里,他心里踏实多了。船上贮备了不少食品(尽管并不合他的胃口),巫医只能提供自己所吃的那类食物——蜗牛、甲壳虫、蚯蚓、鸟的脑子、蚱蜢、蜘蛛、青蛙、蝙蝠、老鼠、蟋蟀、麻雀、啄木鸟、壁虎、虻、臭鼬肉以及鲜血。

  不管怎样,这些食品总可以维持他的生命,他必须活下去才能去杀仇人。

  他望着袋内的蛇蛋,有一只壳已经裂开了,一只一呎长的“眼镜王”蛇正瞪着圆眼珠看他呢。

  不等他扎紧口袋,蛇已爬到袋外落在船上。有些“眼镜”蛇只知躲避,但“眼镜王”蛇则生就憎恨一切、憎恨所有的人。这只小蛇并不寻路而逃,它自信地面对着眼前看上去像巨人似的凯格斯,抬起头,扑开自己细小的身段,小黑芯子一伸一缩,露出上颚的毒牙,随时准备释放杀人毒素。

  又高又大的凯格斯面对渺小的对手吓得发抖。一个想法掠过他的脑海,由于他的罪孽深重,上帝要惩罚他了。他穿过舱门向甲板上后撤,小恶鬼追踪而来,凯格斯想跨到蛇后抓住其尾,可是当他转身时,小蛇也迅疾转过来继续与之对峙。

  恐慌之中,凯格斯脱去外衣,甩在蛇头上,弯下身抓住蛇尾,把这只仍在蠕动的家伙远远地甩入河中。

  他相信蛇会被淹死的。可是不然,蛇摆着尾巴,回到船上,凭着本能一股脑向凯格斯冲去。吓筛了糠的凯格斯心跳剧烈,他发誓只要上帝饶恕他这一次,他将改恶从善,不再杀人。上帝没有回声,苍天与大地都在同他作对,太不公平了。

  他麻木地站立着,然后才强迫自己行动,他跃上岸,抓起一技木棍,“此刻蛇也已上岸,扭动着向他奔来。

  凯格斯用尽全身力气抡起棍子,紧张过度的他未能瞄准,击到地上,偏离蛇头3呎。未及凯格斯再次抡棍,蛇已借棍为梯向他手上爬去。他用力甩动木棍,蛇被甩落了,落地前蛇的毒牙划着了他的手背,他感到一阵疼痛。

  他还算明智地又一次抡起木棍,这次击中了蛇头。

  凯格斯扑通坐到地上,魂不附体地颤抖着,像蒸汽机似的喘着粗气。他看着自己的手,一道细细的红线划过手背,这意味着什么?他被咬了?果真如此,他的生命仅有半个小时就该结束了。

  一个人如何度过自己的最后时光呢?祈祷吧,这总无妨。他祷告着,却得不到任何回应,难道苍天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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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用嘴吸吮手背,并吐出唾液,以此来排毒。对此,他并没抱多大指望,早就听说过“眼镜”蛇的毒液直逼人的神经,现在早已进入他的神经系统了,他觉得体内的每一根神经都在乱跳,不知是由于恐慌还是毒液所致。

  死在这荒寂之地,既没有葬礼又没有歌声,就这样倒下去,让尸体腐烂去喂蚂蚁。真是可怕。不行,即使是在此消声匿迹,至少也要很好地掩埋,当然这要靠他自己。

  他从船上取了铁锹,挖了一条沟,虽只有两呎深,但也够用了。他躺倒在沟内,用土将自己覆盖,只露出脸在外,然而当他只剩最后一口气的时候,要将头部遮盖严。他这是步帕瓦之后尘,唯一的区别是,帕瓦三天起死回生,而他则将一命呜乎了。他要瞒过蚂蚁、老鼠、秃鹫、鳄鱼等一切食肉动物,活着时他生活得不体面——但至少要做到体面地去死。

  墓穴还算舒适,他合上双目放松身躯,心跳在减速,神经停止了跳动。

  半小时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他呼呼熟睡了。待他醒来,黑暗已快降临。而他还活着。

  那么说,他实际上没有被蛇咬伤,毒牙不过是蹭了他的手,还未来得及插入肌肉并释放毒液。他安然无恙。

  抖掉身上的泥土,他登船吃饭——一顿蜗牛加芒果的晚餐。

  他后悔向上帝做出不再杀人的许诺。可是,上帝并没有接受他的誓言啊,所以交易到此结束。

  他拾起死亡之袋,出发了,穿过丛林直奔村庄。往返了多次,他已熟悉路线。为保险起见,他沿着河岸行走,河面上映出残月的微光。

  村民们已进入梦乡,晚间无事可做——没有广播,没有电视,没有饭馆,也没有夜总会。船上也是一片黑暗。

  他开始小心翼翼地挪动,不能被什么树枝绊着,绝不能出半点声响。

  他下了河嘡水前行,同时仔细搜索周围,看看芦苇丛中有没有鳄鱼。河水很凉,他不禁打了个寒颤,这一切是多么麻烦。如果人们知道凶杀所负出的千辛万苦,他们也该对杀人犯善良些,他要杀死可恨的亨特兄弟,也算是在这世界上做了点什么。

  水深了,他开始游水,拖着那能杀人害命的口袋。他竭力不弄出水声。

  到达了船弦,他停下侧耳细听。船内鸦雀无声,人人都在熟睡。这次,他要走运了。

  他打开口袋。等着瞧吧,这口袋往甲板上一甩,经过撞击,蛋壳裂开,蛇就会遍布全船。他数过,至少有40个蛋,40只嘶嘶呜叫的毒蛇满船乱窜,足够照顾亨特兄弟俩了——对,还有船长。

  到那会儿,他——凯格斯,将是纵帆船的主人,他要去星期四岛,重操旧业,买卖珍珠。当然他要改头换面、更名改姓。他要装上满满一船的珍珠及珍珠蚌,驶到澳大利亚海岸的走私海湾,以高出进价十倍的价格出售。

  正当他要向船上抛口袋的时刻,一声刺耳的呼哨吓了他一跳。那船长准是一直在甲板上值班,肯定看到有人游到船边,于是吹哨向亨特兄弟俩报警。

  凯格斯陷入痛苦的失望中,巫医送他的护身符最终还是没有给他带来好运。

  他正要掉头游向岸边,此时又传来一声呼哨,还接着一声“呱呱”,他听出这是极乐鸟的叫声。

  也许这是好运,不是恶兆,这说明那两个孩子捉到了一只极乐鸟,兴许还不只一只呢。能走私一只到澳大利亚,就可以赚大钱。而且凯格斯以前还窥探到,那两个孩子还抓到了一只大鳄和一只小鳄,那小的比大的活的长,更值钱。还有科摩多龙,肯定还有其它的东西,都是能赚钱的。

  可是,如果把蛇扔到船上,蛇就会毒死鸟和小动物,怎么办?这时,他留意到船舱的一个舷窗是打开的,于是他游过去,一手勾住窗沿儿,用力撑住身体向舱内望去,与甲板相连的舱门关闭着。好极了,如果把蛇扔进船舱,蛇就能杀死两个孩子及船长,却不能到甲板上去伤害鸟及动物。三条人命对凯格斯来说一文不值,而动物却是一大笔钱啊。

  凯格斯举起口袋,用全力从舷窗口扔进去。口袋撞在对面的舱壁上,接着是嘁里咔嚓蛋壳破碎的声响。一个男孩的声音喊道:“什么事?”

  凯格斯等不及看结果,就悄悄地迅速游向岸边,消失在丛林中。过一会儿,他将重新露面,帮助掩埋这三个白人并在墓前为他们哀哭。

  喊“什么事?”的孩子摇醒哈尔。

  “这出了点怪事。”罗杰说。

  “什么,怪事?”

  “有个东西从舷窗飞进来又碎了。”

  “你不是在做梦吧?”

  “不,我一直就没睡着。先是一只鸟尖叫,接着这东西就从窗口射进来了。”

  “可能是只迷路的蝙蝠。睡吧。”

  罗杰没有睡,却点亮了灯。“到处都是蛇。”

  哈尔一下子彻底醒过来,抖地坐起来,一头撞在夭花板上。四下一看,蛇到处可见。

  特得船长的床上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是不是有人说蛇来着?”他睁开双眼,“唉,尽是些小蛇,不碍事。”

  但是自然学家哈尔,亨特更了解蛇。他已经看到这些小小的不速之客正立着头,颈部膨胀着。

  “眼镜蛇!”哈尔喊道。“小蛇,可是,天啊,一只小蛇就能杀死人。”

  他举手从床头架子上取下急救包。

  “不能浪费时间,坐等挨咬。”他说。

  他将抗毒素吸入注射器,轻轻地爬到各个床上,给罗杰和船长进行皮下注射,最后也给自己扎了一针。

  罗杰指着门,“也许,咱们可以把蛇吓唬到甲板上。”

  “别开门,”哈尔说,“蛇会杀死动物的。”

  “总比杀死我们要好吧?”

  “只要我们谨慎,蛇就伤不着我们。躺下,罗杰,别动!”

  “你怎么不呆在床上,你到底要干什么?”

  “一双防蛇手套,一只口袋。不管是谁扔进来这些蛇,都是在给我们送厚礼。”

  特得船长惊愕地说:“我看你是真够冷静的,这种时刻还想着捕捉动物。”

  哈尔笑道:“千载难逢。”

  有了厚厚的手套做保护,蛇牙别想插进去,再登上厚厚的靴子,哈尔高度戒备地靠近一只小凶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捉住它的脖颈,一把装入袋中。

  “我来帮帮你。”罗杰说。

  “别动,你会挨咬的。”

  但是罗杰已穿上靴子,正轻松地穿过地板,在蛇的间隙中寻找落足之地。他找到一副捕蛇手套,随后一只只地往口袋里装蛇。由于从小就在父亲的动物饲养场训练,他在这方面很有技术。有两次,他把蛇往口袋里放时被蛇击了一下,但毒牙未能穿透厚厚的手套。

  与此同时,特得船长认为他最好还是从头到脚将自己蒙起来,并把四周紧紧塞好,这样什么东西也别想进来。为什么要去冒险呢?他不相信抗毒素的功能,也不觉得有责任去相助——他不是动物收藏家,他是水手,不干这种营生。他如此为自己开脱着。

  突然,他觉得什么东西在胸部蠕动,有一只小蛇总算找到个缝钻进去了,它喜欢床上的热气,也喜欢卧床之人身上的热气。

  船长发出恐怖的呼喊,扔掉单子,将蛇甩到船舱中央。

  他怒冲冲地瞪着两个孩子,“下次我再出海,”他抱怨道,“绝不和你们这些疯子一起去!”

  正在兴头上的捕活蛇的人们无暇顾及他。

  终于,他们将能看到的蛇全部装入袋中。哈尔想戏弄一下船长,“就抓这些了,”他说,“还有那么两三只我看钻到特得床上去了。”

  “住嘴吧!”特得船长火了。“别胡说八道了,让人睡会儿安稳觉吧。”

  “胡说八道,是吗?40只眼镜蛇,每只5000元,相当好的胡说八道吧。”哈尔系上口袋。“明天,把它们放到笼子里,网眼要密一点的,否则它们会跑掉的。”

  清晨,凯格斯返回村口,他是来享受送葬的喜悦的,可是却不见有人悲泣,也不见有人挖掘坟墓。“飞云”号甲板上支着餐桌,他的三个仇人正在吃早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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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古怪和稀有的动物


  哈尔、罗杰、柏格和帕瓦又外出捕猎,他们在丛林中边跋涉边搜索着动物——唯独柏格另有考虑。

  罗杰的这位朋友两眼一直没有离开地面,他根本没想捕动物,他所要的是一个人头。他已经得到一个了,很不错的,但是他还想要一个。

  “从出发到现在,你怎么一声不吭,”罗杰说,“怎么啦?”

  柏格抬起头,古铜色的脸上露出焦虑之情。“没什么。”他说。

  “光说没什么可不行,你可以跟我说说嘛,出了什么事?”

  “男人们——他们笑话我。”

  “为什么?”

  “因为我没带回来头。”

  “你帮助我捉过不少动物啦。”

  “我不是说动物。我说的是头——像这个。”他拍拍自己的头。

  “一个人头?”

  “对,一个人头,或一个女人头、小孩头。”

  “干什么?”

  “要做一个男人。在你们国家不是这样吗?难道你不砍下一个人头,大家就承认你是个男子汉了吗?”

  “不用。在我们国家,如果你杀了人,就要蹲监狱。”

  “可是你们总得要有人头放在特姆贝兰里呀。”

  “我们没有装人头的特姆贝兰或神屋。”

  “你们没有?那你们的习惯太怪了。”

  “我们的习惯对你们来说奇怪,你们的,我们也觉得奇怪。”

  “那么,你们怎么证明自己是个成人了呢?”

  “言行举止照成人的样做,自己动脑,不管他人的头脑如何。不过你要是杀人,没有人会认为你是男子汉的。”

  “只要能得到一个头,我管不了那么多。要是得不到头,只能说明我还是个孩子。你跟我去山那边的敌村好吗?也许碰上个小孩在外面玩,我们把他的头砍下来带回家。”

  “柏格,你真的认为这就是勇敢吗?”

  柏格没有立即回答。他俩沉默着继续往前走。

  “不是勇敢,”柏格承认道。“这只是我们的习惯而已。我不喜欢这样做,我讨厌这个。可是我又能怎么办呢?”

  “不去干,你依然可以成为男子汉。”

  对于柏格来说,这是一种崭新的思想,他止住步,认真地看着罗杰,好像他们以前从未相见。“你真的这样认为吗?可是我们的习惯怎么办?”

  “改变习惯。你是村里的孩子头,只要你不去干,孩子们就会以你为榜样。你们有很多的好习惯,但这个习惯不好,抛弃这个习惯。”

  柏格没有回答,但是他好像情绪高涨,脚步更有力,看上去像个大人了。

  “那儿有只袋鼠!”他忽然喊道。

  罗杰搜索着矮木丛,未见任何动物。

  “在树上。”柏格说。

  “袋鼠不上树。”

  “有一种上树,看见了吗?就在那棵树上呢。我去捉它。”

  走在前面的哈尔和帕瓦走回来观看。

  “如果能捉到,那可是件真正的战利品,”哈尔说。“它同澳大利亚的袋鼠不同,我们叫它树袋鼠,因为只有这类袋鼠会上树。”

  柏格已爬到树的一半了,敏捷地从一根树枝爬向另一根树枝,他真可以称得上是只树袋鼠了。那只袋鼠又往高爬了一截,是只雌鼠,它胸部口袋里露出一只小袋鼠头,正瞪大眼睛往外看呢。

  一般的袋鼠由于不经常使用前脚,所以前脚小而弱,可是这类袋鼠的前脚由于攀爬树木变得十分有力,而且前脚与后脚都长着尖爪,这是为了适应爬树。

  “它的尾巴比身体还大,”罗杰说,“它是不是将尾巴挂在树上像猴子似的打秋千?”

  哈尔摇摇头,“可不是那种尾巴,袋鼠的尾巴相当于一条腿,你观察一下,看它如何使用尾巴。”

  为了躲避正在攀爬的孩子,袋鼠向更远处移动,在那样的枝梢上行走并保持平衡可是不容易的,但是有了这样一只尾巴,事情就好办了。袋鼠将尾巴伸到另一根树枝上作为支撑,走动起来像杂技演员走钢丝那样平稳。

  柏格离开树的主干,也向树枝梢头爬去,正当他欲伸手抓住袋鼠时,那动物一跃跳下树。足足40呎的距离,四层楼的高度。

  “会摔死的。”罗杰说。

  “不见得。”这是他的哥哥、自然学家在发言。

  袋鼠熟练地以脚着地,其跃下之速度近似飞行着的子弹,可是却能用脚进行自如的缓冲,如同钢丝弹簧一般。

  “据了解,它们能跳得比这还远,”哈尔道,“快,抓住它,别让它跑了。”

  但是,那袋鼠已不见了。“哪去了?”罗杰问道,同时四下张望。

  “在上面!”果真,了不起的弹跳运动员此刻正在他们头顶上方10呎左右,站在一个长长的垛中间,那长垛向远处延伸出30来呎长。

  哈尔穷追不舍,跑到垛头,好在袋鼠落地时擒住它。他一把抓住它的一只前脚,它挣扎着,扭转着,但是哈尔紧抓不放。罗杰赶上来抓住它的另一只前脚。

  “这动物咬人吗?”他问。

  “好像不会的。不过,要当心它的脚,一脚能踢瞎你的眼。”

  这只草食动物并没有露出狰狞,只是惧怕。罗杰轻声细语地对它说:“别怕,我们不会伤害你。”

  可是小袋鼠却不知去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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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是掉出袋子了?真是如此,恐怕摔死了。”

  其实小袋鼠正在躲藏,哈尔手伸到母亲的口袋里,托出那只圆睁着眼的小家伙。它才仅有哈尔的手掌那么大。

  “真小啊,”罗杰说,“刚刚出生吧。”

  “不对,刚出生时只一呎长。”

  “它干嘛不跳出口袋逃跑呢?”

  “不会的,它只会越藏越深,而不会跳出来。”

  哈尔松开小袋鼠,它立即跳入口袋,藏在最深处。

  “它总得出来吧,”罗杰表示异议,“总要吃饭吧。”

  “它妈妈的乳头在袋子里,小袋鼠可呆在袋子里随时吃奶,要呆上5、6个月呢。”

  “别唬人了。”

  “就是5、6个月之后,”哈尔说,“它可以到袋外吃草了,当它饥饿、疲倦或恐惧时还会重新跳到母亲的袋中。嘿,快看!又有好东西了。”

  罗杰应声抬头,上方是一棵硕大的桉树,最矮的那根树枝上有一只被孩子遗忘的玩具熊。

  罗杰这么认为——可是突然间那熊活了,想爬上一处安全地带,恰好,罗杰及时地按住了它。它没有挣脱,只是看着罗杰,眼晴仿佛在发问,“是朋友还是敌人?”

  “朋友。”罗杰说。他举目四望,希望在其它树上也找到这些可爱的动物。

  “看那些树没用,”哈尔道,“考拉熊只吃桉树叶。”

  “它可真够小的——真是只熊吗?”

  “不是。只是因为像熊,才这样叫的。”

  “‘考拉’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不喝水的动物’。”

  “但是,它肯定要喝水的,动物必须喝水啊。”

  “考拉不喝。它可以从露水和桉树叶中得到足够的水分。能得到它,爸爸一定会高兴的,他特别地提出过要捉考拉。”

  “你看好袋鼠,”罗杰说,“我得给‘熊熊’来一顿美餐。”

  罗杰集中了最大、水分最足的桉树叶喂考拉,他和这只动物间的隔膜消除了。由于数百年以来,考拉的后代们始终受到人类的偏爱,未曾受过伤害,所以“熊熊”立刻就和罗杰和睦相处了,并爬到罗杰的肩头。考拉如同一大团绒球,带着它并不难,它也没有任何要逃跑的意向,不过为了预防万一,罗杰还是用手抓住考拉的小手。

  他们又抓到了几只动物,分别放入4位猎人的口袋。

  有一只是袋蝠,不过是个幼蝠,飞行技术很差,而且年幼无知,没有能力掌握飞行技术。待它长大之后,它会像松鼠或飞狐似的穿梭滑翔于树丛之间。这只小家伙恰好掉到了柏格面前,被当场擒获。

  尽管它还年幼,可其袋中已有一只小蝠,小得难以想象,小生命才仅有四分之一呎长。

  现在他们获得了三种长有袋子的动物——袋鼠、考拉、袋蝠。

  “我忘了,”罗杰说,“长有口袋的动物学名是怎么说来着?”

  “有袋动物,”哈尔说,“这又有一只,叫袋熊。”

  袋熊很好逮,它慢而且柔,不在乎人们的摆弄,被放进口袋,也没什么反应。

  这个上午看来是专门用来捕猎有袋动物了。下一只猎物是袋鼦,帕瓦以他土著人特有的敏锐嗅觉闻到它的味,并从地面的树叶堆中找到了它。它长着一身可爱的毛,长长的尾巴,大大圆圆的眼睛。

  “我们给它烤了——味道可美了。”

  “这只就别烤了——爸爸特地要我们抓一只袋鼦的。”

  另一只有袋动物——袋狸——是罗杰发现的,它身体大小像兔子,长着长长的、健壮的后腿和尖尖的爪子,那鼻子就像猪鼻子一样。

  捕获有袋动物的工作结束了。下一只俘虏是食火鸡,它能长成5呎高的个子,像鸵鸟一样勇敢,可对人有危险。它长有一个大冠子,头顶门隆起,泛出浓浓的蓝、紫、绯红色。它已学会像成熟的食火鸡那样喉鸣、吼叫、喷鼻息,并用全力前踢后踹。它眼睛露出凶光,爪子如尖针咄咄逼人。

  “我们刚抓了飞行动物,”哈尔说,“现在我们捉的是行走的鸟。”

  “食火鸡不会飞吗?”

  “还会飞呢?”哈尔说,“它像鸵鸟一样,身体沉重,双翼又短,没法飞。”

  这次捕猎十分成功,但最令人惊喜的是捕到一只新几内亚之外的动物。它歇坐在树权上,吃着果子。

  “真是运气,”哈尔惊喜道,“是只猩猩。”

  “我原来以为它们寄居在婆罗洲。”罗杰道。

  “是的,它们住在那儿。但是从婆罗洲载运动物的船只在新几内亚的港湾停船休息时,有些猩猩伺机逃掉了。虽然为数不多,但它成倍繁衍,新几内亚可以像婆罗洲一样成为它们的家园。它们喜爱森林——实际上,‘猩猩’的原意为‘林中者。”

  这只动物的反应跟人一样——它丝毫不惧怕面前的人们。

  它从树权上滑下,站起身,6呎高的个头,乱蓬蓬的红褐色头发又厚又密,脸孔呈深黄色。

  但是最令人惊异的,是宫足球般大小的巨掌和难以置信的长臂。虽然它笔直地站立,但手指却触及地面。当它举起手臂向外伸直时,其长度达8呎。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臂膀,”罗杰说,“我可不要让它用长臂抱我。”

  “往上看,”哈尔说,“那是它的树房子。我们刚刚看过与大地为伍的鸟,现在又看到了以树为家的兽。它可以在枝与枝、树与树之间随意摆荡,比人的行速快得多。对于体重200多磅的动物来说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它还长着胡须,”罗杰道,“双下巴,就像一个老人。”

  “在某些方面,它比黑猩猩和大猩猩更接近人类,”哈尔说,“它的头脑构造更接近于人。”

  罗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木瓜,伸手递过去。那只猩猩毫无怯意地走上前,接过木瓜,咕哝了一句,也许是猩猩语言的“谢谢你”。它吃了一口木瓜,随后看着四位猎人,好像有意入伙似的。

  “它或许很孤单吧,”哈尔说,“也许它朋友不多,看看它会不会与我们相处好。”

  哈尔轻轻向地面伸出手去,拉住猩猩的大手,帕瓦拉着另一只,一齐向村庄走去,罗杰和柏格牵着袋鼠尾随其后。这只新颖奇怪的队伍在村民中掀起了一阵波动。特得船长乘小艇上岸,把整个动物园搬到了船上。

  特得船长特别欣赏猩猩。

  “这可是罕见动物,”他说,“它值多少钱?”

  “一、两万元之间吧,不过,我想爸爸会保留它一段时间,它也许会成为我们家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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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鲨鱼之扰


  次日,柏格来到船上,带来了恶讯。罗杰在舷梯旁一见到柏格就意识到某些不妙,他的好友双眼红肿,显然是哭泣所致。

  “什么事,柏格?”

  “我妹妹——死了。”

  哈尔走过来,“我好像听你在说你妹妹的事,她怎么了?”

  “她在河里游水时被鲨鱼吃了。”

  “你敢肯定是鲨鱼?”

  “它全身除了头后部以外都是白色的——你们管那部分叫鳍,鳍是黑的。个儿很大,有船这么大,嘴巴有船舱门那么大。”

  “听你说的情况像是白巨鲨,”哈尔说,“人们叫它‘白死神’,是所有鲨鱼种类中最坏的。我去看看——也许你妹妹并没有死,是给吓晕了,她在哪?”

  “没影了。”

  “怎么会没影了?”

  “在鲨鱼肚子里。”

  特得船长在旁听到后说,“这种事难以置信,”他说,“肯定是别的什么动物,鲨鱼生活在海洋里,不到河里来。”

  “我还是相信他说的,”哈尔道,“你了解大海,特得,但是你对河流可能还不熟悉。鲨鱼可以到亚马孙河上游2000多哩的地方,到过恒河,袭扰过河滩上面的游泳者,也出没于淡水湖,比如尼加拉瓜湖。”

  “真是胡扯,”船长说,“眼见为实,不亲眼看见,我可不信。”

  “嗯,你就会信了,往船那边看。”

  老水手望去,果真看见了——一只如潜水艇大的物体显现出来,除露出水面的一块黑色外,周身上下呈白色。

  “我得把它带回去,这肯定是只‘白死神’,澳大利亚的老百姓叫它‘食人魔王’,是鲨鱼中最凶蛮的,体重超过三吨。不过,我不太相信它能活生生地吞下12岁的孩子。”

  “据说,白巨鲨曾吞下过一只马,”哈尔说,“快提起精神,船长,它正在咬你的船呢,非咬出个洞不可。”

  “我必须制止它。”船长跑下升降梯,随后端着一只步枪上来。他举枪瞄准射击,子弹从鲨鱼盔甲般的皮上划过,呼啸着飞过村边的小树。

  “不许再开枪,”哈尔说,“你这样是杀不死鲨鱼而要打死人的。我去找件武器。”

  哈尔找来一种名叫致命针的武器,它外观像只注射用的针头,但要大得多。针里面装满了士的宁,用枪发射,它能穿透鲨鱼坚硬的表皮。通常被射进体内的毒液在30秒内就可杀死一只大鱼。

  毒针被射入鲨鱼的肋腹部,30秒钟已过,毫无结果。1分钟、5分钟、10分钟过去了,不见任何效应。

  岸边汇集了一大群村民,男人们有的带着弓箭,一支支离弦的箭像雨点般飞向他们的仇敌。庞大的鲨鱼毫不介意,有些箭被弹走了,大多数的箭只插入一两时深,立在鲨鱼身上,宛如箭猪身上的箭刺。

  莫罗——最高大、最勇敢的男人,他体魄健壮,身高近7呎,这时握着一杆尖矛走近水边,人群欢呼着,一拥上前。毫无疑问,他们的英雄是能够战胜这只魔鬼的。

  莫罗没有站在岸边向鲨鱼投掷尖矛,而是勇敢地嘡水下河,走到几乎与鲨鱼面对面的位置。此时,他举起右臂,发达的肌肉在他褐色的皮肤下隆起,用尽全部力量将尖矛向野兽的额头掷去。虽然,尖矛比箭插入得深些,但却没有对身躲庞大的鲨鱼产生丝毫摇撼。尖矛立在额头上,像传说中的独角兽。

  莫罗回身向岸边走去,但由于行动不够及时。鲨鱼将尾巴嗖地一甩,将莫罗拦腰击倒,用巨大的三角牙齿插入莫罗的肉体,要将莫罗吞下。

  大卫曾经战胜过歌利亚。可是眼下,三吨重的歌利亚面对的是渺小可怜的百磅重的大卫。为失去妹妹而痛苦的柏格,深感有责任与杀人王拼杀。

  “把你们的硬斧借给我好吗?”柏格问哈尔。哈尔明白他指的是存放在船上的钢斧。

  “可以,”哈尔说,“但是,你拿它干什么?”

  “去杀死鲨鱼。”

  “你疯了,如果你们最棒的勇士都办不到,你又怎样干掉鲨鱼呢?”

  “我必须去试试。”

  “但是,你以为鲨鱼会一动不动,让你砍死吗?”

  “是的,我想它准会死的——不过不是你想的那种办法。你能借我斧子吗?然后,再给我一大块生肉。”

  哈尔钦佩这孩子的勇气,把他要的东西交给他。

  令哈尔惊讶的是柏格这孩子没有走向鲨鱼,而是向河上游走去,游过一段短短的距离,到达一块仅露出水面不足一呎的岩石,他倚石而立,河水没过他的两膝,只见他一只手紧握利斧,另一只手提着生肉,他在等候着。

  与此同时,有一个人躺在下游一个小水湾的岸边,神志不清,他就是凯格斯。原来,在“白死神”去村庄的路上,曾经拜访过凯格斯,食物的味道吸引它来到船边。为了能进入厨房,它把船的龙骨撞了一个大窟窿,正当它探头而入时,被岸上的凯格斯发现了。凯格斯刚刚写完日记,将日记本放进始终不离手的文件包里,听到响动后,他将文件包丢在岸上,向船上冲去。他拾起一根沉重的棒子,开始迎战这位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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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鲨鱼对凯格斯不屑一顾,它已经寻到一些吃的东西,此刻正忙于吞咽,鲨鱼对食品结构从不讲究。

  然而凯格斯却在不停地击打鲨鱼,使得这只庞然大物开始留意是什么讨厌的东西在惹它,鲨鱼将头从窟窿里缩出来,船立刻沉到水底。鲨鱼虽不能用颚触及凯格斯,但是它又长又壮的尾巴在岸上一扫,一下子将凯格斯击昏过去。他重重地摔倒在地,像死人一般。

  大白鲨稍息片刻,又顺手牵羊地吞下文件包,然后游出小水湾,向上游的村庄游去。一路上它以游泳的女孩为早餐,又吞下了一个企图用尖矛戳杀它的英雄。

  站立在岩石上的柏格不须等候很久。

  具有敏锐嗅觉的鲨鱼已经来到纵帆船附近。寻味上行奔肉而去。哈尔与罗杰疾速乘小艇上岸,沿岸边向上游奔去。直至接近岩石处,以便在必要时解救柏格。

  鲨鱼与柏格间的距离在不断地缩短,这时,柏格不停地挥动着生内,借以诱惑鲨鱼,同时向后挪动着。

  猛然间,“白死神”从水中跃出,全速向前扑去,那张开的大口正欲接受这块精选的肉,柏格又后退了几步,就这样,柏格始终与它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结果这条三吨重的大鱼一直扑到岩石上,终于搁浅了。它用巨大的尾巴抡击着河水企图退下水去,水面泛起一片片水沫,然而一切都无济干事,沉重的身躯一直无法移开。柏格为妹妹复仇的时刻来到了,这个恶贯满盈的大坏蛋要听命于柏格了。

  “真聪明,柏格真棒,”哈尔说,“他以智慧取胜。”

  “我们不能帮他一下吗?”罗杰问。

  “如果需要,我们一定要帮。不过,我想他还是愿意独立报仇,他曾想取下个人头来证明自己是男子汉,你劝阻了他。现在他要用另一种方法来证明自己是个男子汉。我看他打算取下一个头,但绝不是人头。”

  “你是说鲨鱼头。但即使用那把利斧,他也砍不下鲨鱼头。”

  “等着看吧,”哈尔说。

  柏格靠近鲨鱼,抡起利斧朝鲨鱼的脖子砍去,却被鲨鱼坚硬的表皮弹了回来。

  “你看,我刚才怎么告诉你的?”罗杰道。

  “再等会儿。”

  斧子在空中挥上挥下,柏格终于劈开了鲨鱼的盔甲。

  “怎么样,罗杰?”

  “他干得不错,但是还有更硬的呢,他劈不断那骨头。”

  “你难道忘了?鲨鱼没有骨头,只有软骨,比骨头可软得多。”

  一斧又一斧,每一斧都是致命的一击,穿透了肌肉,又轻而易举地劈断了软骨,终于将鱼头与躯体分离了。

  “天啊,柏格杀死了鲨鱼!”罗杰惊呼道。

  “杀死了,但还未死。”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鲨鱼不是死就是活,怎么会又死又没死呢?”

  “问题不那么简单,”哈尔说着并向柏格高喊,“当心!别碰鲨鱼的嘴!”

  罗杰大惑不解。“如果是指教的话,这简直是庸人之见,死鲨鱼还会咬人么?”

  哈尔无需回答。那巨兽的嘴突然张开,又咔嚓一声合拢,猛烈的响动传遍全村。

  “这是怎么回事?”罗杰思忖着。

  “难道你不记得亚马孙河的食人鱼了吗?当时我们剁掉了它们的头,它们的嘴仍不停地一咬一咬的,足有半个多钟头。是一种神经作用及反射能力。你不也亲眼见过蛇被砍成两截之后却依然继续蠕动。”

  帕瓦从村子那边奔跑过来。“我们在河岸上发现了一个男人,横躺在那儿像具死尸。不是褐色的,肤色更像你们,所以我们把他拖到你们船上放进船舱了。也许你们可以用好药把他救活。”

  人们早已开始帮助柏格将巨大的鱼头搬上岸来,同时提防着那一张一合的鱼嘴。鱼头被放置在村头的大鼓边,男人、妇女、儿童们围聚在一起,载歌载舞欢庆孩子征服巨兽的胜利。柏格此刻是一位男子汉了——他无须再去掳人头来证实自己的能力。

  哈尔和罗杰挤过人群向柏格表示祝贺,船长也一个劲地夸奖柏格。

  祝贺之后,哈尔把船长拉到一边儿。“船舱里的那个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真搞不清你在说什么。我一直在岸上看柏格。”

  “嗯,那我们最好上船去看看有什么办法。有人出事了,后来村民们发现他昏倒在岸边,所以把他送到船上,好让我们医治一下。咱们去看看吧。”

  凯格斯艰难地挪动了一下身体,睁开两眼。他呻吟着,全身疼痛。出了什么事?他模模糊糊地记起自己被鲨鱼击中了。

  可是,他又怎么来到这儿的?这地方仿佛有些熟悉,像是“飞云”的舱室。总之,他被送到自己仇敌的手中了。

  舱室的门开了,三个人向舱内望去,凯格斯蒙住自己的脸。哈尔走上前来,揭去蒙布。

  他转向身后的两人说道:“你们想不到吧,”他说,“是凯格斯。”

  “不可能,”船长说,“我们把他送去终身监禁了。”

  凯格斯发出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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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看看吧,”哈尔说道,同时拉开那人的衬衫,只见整个胸部被打得紫青。哈尔用手探摸着,寻找断骨处。“没有伤及肋骨,”哈尔道,“他只是肌肉重伤。罗杰,给我拿搓剂来。”

  “等等,”船长说,“这个人曾打算要杀死我们仨。现在,你们掌握了他——你们不许给他生路。把他扔出去,他是只畜生——就应让它像畜一样被淹死。”

  凯格斯吃力地发出声音。“我发誓,我从未想伤害你们一根毫毛。”

  “你怎么从监狱出来的?”

  “我是由于表现好被释放的。”

  “难以想象你在狱中或监外会有什么好表现。”

  “可是你们不了解囚禁会对人产生何等的作用,”凯格斯说,“囚禁可以改变人,令人去思索,给人以新生。我阅读《圣经》,向其官囚犯布道,是上帝拯救了我,使我成为自由人,走出监牢。”

  “你为什么到这里来?难道不是你一直在追踪我们吗?”

  “根本没有。我干吗要追踪你们?我已经原谅你们了。我只祝愿你们——愿上帝像拯救我一样也拯救你们。”

  “好吧,那你来此干嘛?”

  “你们不是都了解嘛,我以前在这一带海岸边做珍珠生意,”凯格斯说,“我很熟悉新几内亚,了解当地人们的需求,我来这儿是要当传教士,把他们从异教中解救出来。”

  “满口胡言,你说得多动听!”船长勃然大怒。“你来这儿是为了给我们发放通行证去西天或其它什么个鬼地方。”

  凯格斯哭诉着说道:“我怎么知道你们也上这儿来了呢?”

  “你从报纸上便可得知。每只船的目的地都登在报上。”

  “而且从你一到此地,就一直偷偷摸摸地尾随我们,寻机搞掉我们,”哈尔边说边在用涂药按摩凯格斯受伤的肌肉。“是你从背后对我射冷箭,是你设路绊企图杀死罗杰,是你给帕瓦下的毒。”

  凯格斯说:“我真不知道你们从哪里得到这些想法的,这些指控,你们没有哪一个能提供证据,我可不是那种杀人成癖的家伙。”

  “是吗?有证据说明你已经干过四次谋杀了。”

  “我要告诉你们——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监狱和《圣经》已使我脱胎换骨,现在我是牧师了。我要求你们证实我有过什么要伤害你们的意图,拿出确凿的证据来。否则我可以叫人拘捕你们,并以损坏名誉罪审判你们。”

  柏格出现在门口。“你们看,这是我们发现的,”柏格说,“就是这个东西。”他举起一件像文件包的东西。“我们将鲨鱼切开了,找到了我妹妹和莫罗的尸体,还有一些不属于我们村里人的东西,还有一些不是石头做的锅、盆之类的东西,当然还有这个。”他举起那文件包,“我们也不知道它有何用,所以就给你们送来了。”

  “还给我,”凯格斯说,“那是我的。”

  “看来你急于要得到文件包,”哈尔道,“也许最好该由我们来看。”

  凯格斯反对道,“那是私人内容,你们无权审阅。”他探起身,企图伸手抓到那文件包。哈尔将他推倒在床上,凯格斯不顾一切地要起身。“看住他,船长,我们要看看这里面的内容。”

  船长一屁股坐到凯格斯身上,船长沉重的身体足以让凯格斯俯首贴耳了。凯格斯蠕动着、尖叫着,但一筹莫展。

  哈尔打开文件包,里面仅有一本书。

  “怎么样,看见了吧?”凯格斯说,“没有什么令你们感兴趣的,给我文件包,这是我的财产。”

  哈尔正欲合上那公文包,这时罗杰说道,“那本书,看上去像个笔记本或日记本。最好看一下。”果然是日记本。哈尔眼睛一亮,他发现了一个名字——亨特。他读出声来:“‘我认为今天我击中了亨特——那个大的。真希望有只枪,那我就能杀死他了。可惜,我只有从巫医朋友那借来的弓、箭,那巫医也恨亨特他们。亨特那会儿正在忙于和科摩多龙扭打,我从背后击中了他——干得漂亮。他摔倒在地,被人们抬回村去。我偷偷地尾随在后,看看是否把他埋葬。可是,他们却把他抬上了船。此刻我也不知他是死是活。我希望他已死——因为只要他还活着,就有可能找到我并把我送回监狱。’”

  “挺有意思,”哈尔说。他随手翻动了几页,“这又有一段精采的。”

  “‘今天,我想出了一个高招去杀那个小亨特。我做了一个木桩阵,足能砸死一打亨特,把起动线横放在路中间,那个土著人脚触及了那根线树,桩随即滑下,但是那亨特动作极快,闪过木桩,木桩落在他们俩之间,只擦伤了亨特的脚。没关系,我还要干下去。至于那个大的,一直未见露面。或许他正卧床,或许他的尸体在夜间被扔入河中。陆地上看不到任何埋人的痕迹。让我处于这种不明结果的处境太糟糕了,我到底杀没杀死他?’”

  哈尔又翻了几页,看到了帕瓦的名字,继续读道:“‘今天我可干了件落实的事。这个村的村长是一个他们叫做帕瓦的人,他始终在保护着亨特,所以我决定干掉他。趁周围无人,我溜进他的小屋,在他的汤里放了毒。这些本地人相当结实,不过毒药的剂量大,足以了结他的性命。这样,就杀死了两个,哈尔·亨特和帕瓦。没见到大亨特的任何蛛丝马迹。船长还到处活动——我还得提防他。关于我的事,他知道得太多了。’”

  几页之后:

  “‘现在,我终于办成了,总算可以安心睡大觉了。今晚,我落实了一切,我的朋友,那位巫医送给我一袋儿眼镜蛇蛋,足有40多只,都快出小蛇了,每只部含有致命的毒液,几分钟内便可杀死人。我将口袋打开后,从舷窗里扔进船舱,听到了蛇蛋撞击舱壁后蛋壳破裂的声响。有这样40只蛇遍布于舱室里,就像冲锋枪扫射一样,足以杀死那两个小崽子和船长。对,还有那村长。现在,该是我享受人间幸福的时候了。我要驾艇重返星期四岛,改头换面,重操旧业,做珍珠生意。我很欣赏自己,有谁能像我这样干得干净利落?杀死4个,却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哈尔看着凯格斯笑道,“并不像你认为的那么干净利落。你不是要求证明你的凶杀企图吗?所有的证据全在这小本子里了。”

  “但是,那是我的财产,你们无权占有,你们又不是警察。”

  “别着急,”哈尔说,“我们会交给警察的。”

  “把他关起来,”船长说。

  一想到像野兽似地被锁进铁笼里,凯格斯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沮丧。

  “要把他关起来,”哈尔说,“不过首先要给他治疗一下。”哈尔拿着药膏瓶开始为他上药。

  “愿天下的大傻瓜们走运,”船长道,“此人这么坏,一直想杀你,你还要如此待他吗?”

  哈尔答道:“对疯狗,我也会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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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装人头的屋子


  凯格斯的身体恢复之后,被从舱室转移到后甲板的禁闭室里。他透过铁窗缝问道:“你们打算怎么处理我?”

  “带回布里斯本,交给监狱当局。”

  凯格斯大笑,“说这话为时还早,你们甭想把我送回监狱。”

  “你无法阻止我们。”

  “是无法,”凯格斯自己也承认。“但我会想出办法的。”

  特得船长越来越感到忐忑不安,他向哈尔抱怨道:“这船上装满了动物,像个大型马戏团,我们何时起程返航?”

  “差不多了,”哈尔说,“爸爸要的东西几乎全齐了,还差食人部落的人头、海象、虎鲨。”

  “你怎么还想得到人头?自己动手去搜集人头吗?”

  “不是自己动手。特姆贝兰里有的是。”

  “你还真敢想,他们会让你拿吗?别忘了,那间神屋里的每一个头颅都是死人活着的神灵。土著人对这些神灵是惧怕的,他们认为如果惹怒了这些神灵,它们会钻出头颅惩罚全村人的。”

  “我知道。此事不易,我得去和帕瓦谈谈。”

  哈尔与罗杰登上岸,走近神屋,高高的正墙发出耀眼的色彩,特姆贝兰的门敞开着,于是他们走了进去。室内的一侧摆满了几百个头颅,圆睁着黑洞洞的眼睛迎视他们,室内的另一侧则放着一堆堆的人骨。

  “这让我感到瘆人,”罗杰道,“这说明这些人相当野蛮、不开化。在英、美等文明国度里绝无此事。”

  “你再想想,”哈尔说,“美洲也有藏骨的洞穴。”

  “藏骨的洞穴是什么?”

  “装满死人的墓穴。在英国,你不记得到过肯特郡海瑟教堂的地下室吗?在那儿我们不是也看到据说是世界上最大的人类头颅的汇集地吗,那里放置着2000多个头颅和8000多条腿骨。当墓地挤满之后,他们从墓地内挖出骨架并放到地下室里,以便在墓地埋葬其他人。而且那座小镇的人也认为,2000个头颅都是各自的鬼神,每晚半夜时分都可看到它们排成长队庄严肃穆地在教堂周围行走。至于说不开化,恐怕我们各位都还保留那么一点儿。

  他们在昏暗之中向回走,突然,死人中站出一个活人向他们走来、罗杰被吓出一身冷汗。“咱们快离开这儿。”罗杰督促道。

  “别忙,那是帕瓦。”

  那人走到明亮处,他们看清了确是帕瓦,不是什么鬼。

  “帕瓦,”哈尔说,“我们正要找你。我们的父亲叫我们带些头颅回去,你说我们可以买几个吗?”

  帕瓦思索了一阵,随后带他们走到特姆贝兰的另一端,架子上有一些三倍于人头的头颅。

  “那些头肯定是巨人的吧。”罗杰说。

  哈尔仔细地审视头颅后说:“这些是野猪头。不要了,我们需要的是人头。”

  帕瓦摇头。“野猪头的神小而弱,”他说,“而人头之神是强大的,会带来很大的伤害。我们不能卖给你们人头,它们的神灵会发怒的,它们不愿意被出售。它们会钻出头颅向我们、还有你们报复的。那样,咱们就都会陷入困境的。”

  “不过,我们会很好地待它们的,”哈尔说,“也许它们会乐意旅行,到我们那片土地上去看看所有新鲜的事物。也许它们还会感谢我们呢。”

  帕瓦严肃地点着头。“也许你说得对,我们确实也想从特姆贝兰里搬走一些,地方太拥挤了,我们需要更多的地方。每年我们都有一战,所以我们需要有地方放新头颅。我们不能卖给你们——也许我们送些给你们,那些神灵就不会动怒了。但必须是我们敌人的头颅,对于我们自己人,那些智慧之人,我们要保存并纪念他们,这是我们的心愿。在这儿等会儿,我去和村里的其它男人们谈谈。”

  半小时后,帕瓦回来了,一脸笑容。“他们同意了。”他说,“但是你们必须参加跳舞。”

  “跳什么舞?”

  “向神灵告别之舞。然后,我们还要给它们喂食,以免它们在漫长的海上航行中饥饿。”

  罗杰正在一堆堆的骨头中翻找着,突然间高喊起来,“这骨头肯定是哪个宠然大物的,看看吧。”

  他用力去抬那骨头,然而却对沉重的骨头无可奈何。

  “你说这是什么骨头?”他问哈尔。

  哈尔以极大的兴趣仔细看了看那骨头。“你说对了——确实是巨物的,但不是巨人的。这是只柱牙象或猛犸的腿骨,我还辨不出到底是柱牙象还是猛犸的。如果这里的人愿意放弃它,我们可以把它送到某个博物馆。咱们把它搬出去,和那些送给我们的头颅放在一起。”

  两个孩子,又加上帕瓦,三人合力去搬那骨头,却依然挪不动。

  “怎么这么沉?”

  “其中已部分石化。”

  罗杰惊讶地问:“石头怎么能钻到动物腿里呢?”

  “骨头中有许许多多的孔。水渗出到地层下,也能渗透骨头,有时水还携带一些矿物质,比如铁、石灰、石英、燧石、玛瑙。这些物质积存在骨间,自然增加了它的重量。当然这是化石。在亚利桑那石化森林中,你看到过化石丛,已不再是什么树木,而是结结实实的石头了,树木已坏死,树叶间的洞被填充了,于是最终使树木变成了石木。眼下也是同样的道理,我们要搬的不再是骨头,而是石头。所以它才这样重。”哈尔转向帕瓦,“你们愿意让我们把这骨头买走吗?我想恐怕腿骨里不会有神灵。”

  帕瓦叫来七、八个男人,大家齐心协力把大石腿搬到屋外,放在阳光下。

  本村人先辈的头颅都被涂成各种颜色,可是敌人之头却得不到此殊荣。哈尔打算让国内的人了解新几内亚土人的艺术作品,所以便问帕瓦,能否将所选头骨也涂上颜色。帕瓦点头应允并差人去叫村里的艺术家。

  艺术家本人从头到脚涂满了鲜艳的颜色。

  兄弟俩观察着艺术家的准备工作,颜色嘛,从哪取?最近的颜料商店也要在千里之外,所以必须就地取材。鲜亮的红色取自某种灌木的豆荚:白色取自石灰石:黄色则产生于某中粘土;为了制造黑颜料,一个男孩嘴嚼着几块沥青和一些深绿色的树叶,最后形成一团柔软的黑泥浆,他才吐到石碗里。而艺术家用的刷子则是用鸸鹋的羽毛做成的。

  最后的创作结果令人眼花缭乱。每一个头颅的面部都像整装待战的新几内亚勇士一样被涂上颜色。为了在空洞洞的嘴里装上牙齿,鲨鱼牙也给用上了,每一个阴黑的眼窝都被塞上一块闪光的贝壳,整个面部呈现一副怪诞惹眼的神态,那样子足以震慑任何敌人。眼睫毛也给粘贴上了,所用材料是黑蜘蛛的腿。

  接着开始为即将远征去异国的神灵们喂食。对于那些被称作美洲、欧洲的地方,土著人的脑子里毫无概念,不过是些村落,那里的人娇弱,必须靠衣服来御寒,他们的肤色病人似的白皙皙的,不是健康强壮的褐色。在那里,神灵们肯定找不到好吃的东西,所以必须让它们饱餐上等食品之后,方可送它们上路。于是,一堆接一堆的甲壳虫、蜘蛛、蝎子、黄蜂、蛞蝓、蜗牛以及其它的精美食品被端上来,放在头颅前。要等候片刻让神灵们吸收食物之魂灵。随后,那些食品被村民们风卷残云般吞咽而光。

  告别舞开始了。舞蹈者面部都涂上头颅上涂的颜色,有所区别的是,在他们的头发丛中插上了二、三呎高的美丽的极乐鸟羽毛。村庄的大鼓擂出舞蹈的节奏,土笛发出刺耳的尖鸣,以鳄鱼皮代替羊肠线制成的土吉他发出悲哀的低音,众人则都在声嘶力竭地呼喊。好一场惊天动地的喧闹,哈尔思忖着,这些头颅之神灵离开这喧嚷的地方,永不回还,它们会心花怒放的。

  告别活动在一阵狂饮之后结束了,饮料是发酵有白椰汁——汁液不是取自椰子内而是取自椰果梗,在砍摘椰子时,果梗溢出稠稠的白汁,露天晾放一两天就会酿成类似烈酒的饮料。

  祝兴的人们疲惫了,回家了,有几位留下来协助哈尔等人将头颅及石骨送到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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