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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晚会

  在地府的鬼官每日都形色匆匆,工作不是很繁重,却一板一眼,缺乏技术含量又没多大乐趣,所以地府定期会举行一些活动,比如棋牌比赛、联谊舞会之类,来调剂“员工”生活。棋牌我是不行了,这种完全靠先天智力的比赛,看我生前的学历就知道我会一败涂地。至于舞会,我也没什么兴趣参加,据鬼头大哥描述,这是一项极其耗费法力的活动。
  地府舞会每月一次,每次都有一个主题,这次我被“舞会迷”白晓筱缠住,随便怎么样也要舍命陪她一次,我这才了解到为什么舞会耗费法力。
  本月主题是假面舞会,各种道具服饰都靠各人法术变换,舞会设在地府的中央广场,届时买票入场,门票上也会摄取一定法力。但最耗费法力的,还是容貌的改变。长期变幻形貌是相当耗费法力的法术,但是在限定时间内变幻,倒也无所谓,尤其是付了代价才能入场的舞会,谁不想漂漂亮亮的。
  鬼官中有回复成生前相貌的,不过更多的,是借鉴见过的美男美女的容貌,白晓筱曾经在同一个舞会上见过八个张曼玉,六个巩俐和十个林青霞,可见二十世纪美女的影响力。古代四大美女的影响力也不凡,可惜我就是看到,也认不出。
  舞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众鬼官花枝招展,带着面具自由邀舞,下个阶段则是根据门票的数字,找到配对的另一方,摘下面具,对方不一定是异性,舞会的宗旨只是让鬼官互相认识,交个朋友而已。
  白晓筱的法术修行一般,直接限制了她参加舞会的次数,我为此庆幸不已。说到法术修炼,我的法力倒是突飞猛进,这都是借助于每晚在苏毓旁边打坐的功劳,比起同辈的白晓筱、汤琪,应是高了不少。
  从晓筱的时装杂志上,我们各选了一套礼服,她的是红色的露背低领,金色羽毛面具,身材变得前突后翘,我则是黑色的高腰束胸,包裹住一成不变的平板身材,白色天鹅绒面具。
  我们俩戴上面具后进场,我才发觉原来地府有那么多鬼官,且多数身材完美,要高度有高度,要风度有风度。我并不怎么会跳舞,但可能是因为戴着面具的缘故,总觉得多了层保护。
  白晓筱显然对这种舞会已经游刃有余,没多久就拐得一位一米九零的男士去跳舞。我自得其乐地喝着饮料,欣赏舞池中的男男女女。
  “你好。”低沉的声音入耳,我转头看来人。
  银色面具,白色阿玛尼西装。
  “你好。”白晓筱曾评论,阿玛尼基本是历届舞会男士的首选品牌,廉价而庸俗。
  “第一次来舞会?”他问。
  “嗯,看得出来?”
  “你看来有些紧张,”见我有些尴尬,他继续说,“我也是第一次。”
  我猜想他和我差不多,该是没来地府多久,因为舞会实在流行,没参加过的都是新人。我回答,“我刚做了三年鬼差。”
  “三年也不算短了,你生前一定不是个爱热闹的人。”
  “不是不爱热闹,只是热闹不青睐我罢了。”
  他玩味了一会,发出邀请,“要不和我跳舞,咱们也热闹一下?”
  我失笑,“好啊。”将手交到他手中,进入舞池。
  我俩和周围华丽的舞姿不同,只是简单的慢三步。
  “到这里才发现,原来阿玛尼和民工工作服没多大区别。”他自嘲道。
  我并不这么认为,“民工并不代表廉价或庸俗,他们毕生勤恳。”比起在工作岗位上摸鱼的白领,他们的汗水确实在创造价值。
  “对不起,我失言了。”他声音严肃起来。
  我这才发现自己的老毛病又来了,“不好意思,是我太敏感了。”
  “你的鬼差工作还顺利吗?”
  “现在已经习惯了,比起以前工作谋生的种种无奈,鬼差的工作简直就和度假一样。”我打趣。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在厂房里贴标签。”我描述,“就是在药罐上缠上一圈标签,要端正整齐。”
  “这工作听上去满技术的。”
  我当他开玩笑,“是啊,寻常人绝对做不来。”
  他低低笑出声,声线的确好听,像大提琴般。
  “你呢,以前是做什么的?”我对他也有些好奇。
  “政客。”他答道。
  我崇敬,就是翻来覆去都有理的政客?“好厉害。”
  “一般一般,混口饭罢了。”
  我也笑了。
  可能是面具让我畅所欲言起来,难怪设计出假面舞会,的确有点意思。
  跳了一会,坐了一会,他突然问我,“你门票号码是多少?”
  我掏出看了下,“八十二。”的
  “巧了,”他也掏出他的,“我的也是八十二。”
  这也太巧了,我长那么大,还没和别人那么有缘过,没想到在地府倒是一偿夙愿。
  舞会的音乐关了,大家开始通过法术,寻找另一个同样的号码。
  白晓筱气愤地拖了个小孩过来,没好气地对我抱怨,“这年头,连孩子都来参加舞会。”显然她的有缘人是个孩子。
  周围人开始摘下面具,我看向面前的银色面具,一鼓作气摘下自己的面具。
  他看到我的样貌明显迟疑了一下,显然没想到我面具下的容貌是这样的。
  我暗自对自己做鬼脸,告诉他,“这是我生前的样子,我想了很久,还是觉得自己的脸,用着才踏实。”不管这容貌是不是很平凡,至少它在这世上独一无二,我不用怕一揭面具,发现周围人和我同一张脸。
  我相信,这滋味绝对不会太好。
  “没想到我们想一块去了。”他也摘下了面具,脸上映衬着笑容,剑眉星目,极有男人魅力的一张脸。
  我郁闷,忍不住抱怨,凭什么人家生前就是那么丰神骏朗,这倒显得我不改变容貌是自命清高,对不起观众了。
  好吧,我暗自承认,我的确自命清高。
  白晓筱找了一张她定魂那个年代的明星的脸,清纯得很,此刻正小鸟依人地向我这边蹭来,显然目标是银色面具。
  “帅哥,你的名字是什么啊?”她插嘴。
  我一愣,倒是忘了问他名字。
  他答道,“席德,你们呢?”看向我们。
  “她叫七七,聂七七,我姓白,叫白晓筱,我们都是鬼差来着。”小妮子精神来了,活跃得很,“你呢,席大哥,你做什么鬼官的?”
  “我啊,”他嘴角上扬,突然显得邪肆得很,“我在中央地府工作,职位是地府事务总代理。”
  好长的名号,听起来至少比我的鬼差强。“那是做什么职务?”
  白晓筱却听成了个石头人,“你难道是……”
  他解释,“通俗来说,就是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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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欲望

  若说遇到阎王让我大吃一惊的话,那玄烨的脸更是让我说不出话来。原来和白晓筱配对的小孩就是玄烨,而他的脸,那眉目,那容颜,分明和苏毓一模一样。
  这又是唱哪出?
  等我回过神,四围已经挤满鬼官。
  大部分是对席德好奇的,欲一睹其真面目。
  曾听鬼头大哥说过,在地府的鬼官十之八九没有见过阎王,实在是他任期太久,久到大部分参加他就职典礼的老鬼官都去投胎去了。
  其中也不乏对玄烨那妖魅容貌感兴趣的,确切来说,那应该是十三岁的苏毓。
  “玄烨,你见过苏毓?”虽是这么问,但我想定是见过的。
  “见过,就是那小县城里的读书郎嘛。”玄烨神情有些得意,显然是早料到了会引起骚动。
  “你怎么知道的?”那个东方的小县城,有那么出名吗?
  “那是当然,”他拍掉一旁伸来摸他脸蛋的咸猪手,“我可是在消息四通八达的京城。”
  “京城?”我不太明白苏毓和南京能扯上什么关系,就算是皇上,也不至于无所不知。
  “刚开始我只是在朝堂上听到,”他皱眉从包围中挤出,太受关注让他也开始不能适应。   “淮安府府尹上报钦差,钦差再上报皇帝,说他们清河县出了个神童。”
  神童?
  “据说有过目不忘之才,钦差私下寻访民间,发现确属事实。”
  记性好倒是真的。“因此你就去看看?”
  “不止如此,我还听一个管事太监悄悄给向来好男色的谷王报告,此童长得天仙下凡似的,和一般娈童有天壤之别。”
  谷王?娈童?那王爷!的
  没发现我煞白的脸色,他摆摆手,“我飞过去一见之下,就借他脸皮来用用了。”
  脑中转过千般念头,没有一个是好的预感,我匆匆道别,那厢却瞄到那席德看着我,没顾得上多想,就离开了舞会
  对于苏毓的容貌,我一直隐隐觉得担心。我不是没有见过长得漂亮的,在现代,环肥燕瘦的明星,比比皆是,但确实是没有见过那么绝色的,绝色得好似不应存在于这尘世间。他周围的人,别说那些怀有恶意的男人了,就是丁师傅,偶尔都会看着他失神。这种情况,对于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不祥的预兆。但这麻烦来得那么快,实在在我的意料之外。
  在地府中禁止使用瞬间移动,我花了不少时间,从中央广场跑到地府与人间的交界处。
  正待通过,却听背后有那大提琴般的声音冷冷响起。
  “聂七七,我以阎王的立场提醒你,不要妄图做任何逾矩之事。”
  我回头,不解地看向席德,他认为我想做什么?
  他口气缓和些道,“我也以朋友的身份劝告你,静待事态发展是你唯一能做的。”
  我不清楚他指什么,但他的警告只会让我更慌乱。
  当我以最快速度回到明朝时,等待我的不是满目疮痍,而是暴风雨前的平静。
  我在熟睡的苏毓旁看到娴淑,她手执扇子,正万分抱歉地看着我。
  我心下一沉,她是来定魂的。
  ××××
  清晨的街道,昏暗的晨光点点洒落,我拉着苏毓不停歇地奔跑。他脸上混合着惊吓与悲伤,六神无主,只能随我仓皇逃离。
  丁师傅死了,在和官兵搏斗中被砍死。
  当时,官兵一冲进医馆就要抓苏毓,连解释说明的机会都没给,霸道蛮横到让丁师傅察觉不对劲,于是反抗中被砍死,拖了些许时间让苏毓逃命。
  我不知道心里是否有些庆幸死的不是苏毓,论亲厚,丁师傅自然不及苏毓,但同样是条人命,况且我对他并不陌生,他是个老实人,从不多占穷人家的诊疗费,一心一意抚养苏毓。不可否认,他是这炎凉世态中仅存的好人之一。他大概早就察觉到了些风声,以他的资历和经验,自然知道苏毓若是落到权势人的手中,会是个怎样的下场,这才拼死抵抗的吧。
  “我们……这是去哪?”他喘着气问我,脸颊犹有泪痕。
  坦白说,我不知道。从来都没有落荒而逃、亡命天涯的经验,我怎么知道该往哪里去?
  “有通往城外的暗道吗?”我问他。
  “我听大毛说城墙西面有破损,他们经常从那里溜出去玩。”
  感谢这个贫穷而多战的年代,城墙永远都是年久而失修。从一个小狗洞中,苏毓逃出生天,至少暂时躲入丛林,如未被野兽抓住当饭吃的话,他能多存活一段时间。
  还能往哪里逃呢?我在林中辨别不了方向,不敢再往深处走,于是靠着块大岩石休憩。
  “他们为什么要抓我?”,这场灾难来得太突如其来,他不明所以。
  “许是因为某个性好娈童的王爷。”
  苏毓又问,“是为了我的容貌?”
  即使倾国倾城,也只能背负红颜祸水。
  “是我害死丁师傅的。”他的眼眶更红了。
  我摇头,“不是,是权力与欲望。”
  “谁的权力?谁的欲望?”说时,他咬牙切齿。
  “你想报复?”
  他默然,早熟的眼中第一次闪烁出冰冷。
  我笑他天真,“别傻了,民哪能与官斗,何况你现在如何温饱都有问题。”
  恐怕又得回到颠沛流离的乞丐生活。
  “难道就让他们草菅人命?”
  果然是个理想主义者,还生嫩着。
  “凡事量力而为。”他报复成功的机率比地府出现晴天的几率还小。
  “苏毓,你还记得你娘亲吗?”为转移话题,我问他。
  “记得,娘亲很美,很宠我和妹妹。”
  “那你爹呢?”
  “爹很严肃,不太和我们闲话。”
  “他们过世了吗?”
  他黯然点头,“爹科举后在朝为官,因得罪权贵,被陷害下狱。家中牵连倒不大,但毕竟家道中落,维持了没多久,就分家了。我娘是三房,没分得多少家产,在奔波中得了风寒,撒手人寰。”
  在古代,这类事屡见不鲜,我听着也不觉得同情他。毕竟在这种人吃人的社会,要生存本身就是件难事。
  苏毓要的也不是我的同情,对他而言,一年多的乞丐生活,早已让他了解到人间冷暖,而今天的一切,更让他渴望权利,妄图报复。
  “我要考取功名。”
  进入官场,死得更快吗?“你要行医救人。”
  “行医?”他转头看我,“为什么?”
  为了你的小命着想,你还是远离官场为妙。“丁师傅或许希望你继承他衣钵。”
  他默然不语。严格来说,古人比看惯美国大片的现代人更容易抛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因为他们生存的环境从来都不允许幻想英雄主义的存在。
  “蝼蚁尚且偷生,”我循循善诱,怕他小小年纪,就误入歧途。“更何况,丁师傅把他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
  “那又如何?我羽翼未丰,连师傅的皮毛都未学到。
  我看着此时的苏毓,这恐怕是他人生中第二个低谷,再一次的一无所有。
  十三岁的他已经和我一般高矮,按现代人来看,也有一米六零。
  不是怎么高大威猛的肩膀上却压着重重的生活重担,他才十三岁,脸庞犹显稚气。封建社会似乎永远逼着穷孩子早熟,更何况是这种曲折不公的际遇,也难怪他憋着一股气妄图报复。
  “只要活着,就会有机会的。”我挖空心思想了半天,终于冒出这么一句安慰。
  “不错,会有机会的。”他的脸上,第一次染上嗜血的神情。
  后来,我无数次后悔,为何没在那时,彻底打消他刚萌芽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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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大太阳底下,这诗才能反应我的心情,应该是苏毓的心情。
  他原本白皙俊俏的脸,现今涂上黑泥不说,还被晒得黑一块,白一块,跟个小花猫似的。一双脚也因为走了太多路而起了很多水泡,挑掉后渐渐变得血肉模糊。
  我不禁感叹,古人真是太可怜了,没有交通设施的年代,简直不是人过的,怎么会有人还要穿越到古代呢?从清河县,渡过黄河往西,途径桃源、虹县、灵壁,走了半年多,才刚走到凤阳府,一路上风餐露宿自不在话下,奔波的劳累让小个子苏毓抽高并消瘦,似根竹竿,且愈发摇摇欲坠。
  看着比我高一个头却更为倔强的苏毓,暗自摇头。
  他也算号人物,刚满十四岁,如此颠沛流离,至少应该学会屈服于现实吧,看他大爷放个碗在面前的架势,哪有半点乞丐样?若说十岁那会,他流落街头还像模像样,那这四年的咬文嚼字后,他文人酸气倒是学了个十足十,板着冰块脸,一副你爱给不给的样子。
  “苏毓,你这样不行,今晚你又要饿肚子了。”
  “那又怎样?”真拽。
  “你应该低着头,装凄惨,这样人家才会给你银子。”
  他别过头,嫌我啰唆。
  “难不成,你还想吃树皮?”那可怜的树,他可怜的肚皮,不知哪边更惨?
  他的肚子配合地咕噜叫了下,昨天好歹有个包子,今日可是颗粒无收。
  “只是糊口罢了,继续。”
  继续什么?我愣了下,才恍然看着手上的《本草纲目• 虫部》,接着往下念,“九香虫;气味:咸、温、无毒。主治:膈脘滞气,脾肾亏损,元阳不足。用九香虫一两(半生焙),车前子(微炒)、陈桔皮各四钱,白术(焙)五钱,杜仲(酥炙)八钱,人研为末,加炼蜜做成丸子,如梧子大。每服一钱五分,以盐开水或盐酒磅下,早晚各服一次。”
  念完,停了半晌,看苏毓垂下眼,暗记了一遍,再道,“有图吗?”老规矩,我手上的书本在他看来,是一片空白。
  “有,两个触角,六只脚,有点像金龟子。”
  “知道了,继续。”
  我认命地念下一个,不知道从何时起,我变成了苏毓的念书僮。
  刚从清河县逃出那会,苏毓不分昼夜走了三天三夜,脚上水泡浮肿一片。我在一旁看着,却是半点忙也帮不上,一来我不是做医生的料,二来他对于草药原型也不甚清楚。丁师傅上山采药都在他上课时候,他对于草药原来长啥样子,半点知识都没有。
  万般无奈下,我用法术变来一本该是一百年后才出现的《本草纲目》,对着书本细细研究。  但我毕竟资质有限,对于医学方面又只通了七窍,渐渐变成我照着书读,他来分辨草药。
  后来一路上,他假借各种名义,什么走路烦闷无聊,又或分辨哪些草药无毒来糊口等借口,诳我读完《本草纲目•草部》。等我回过神,发现他的阴谋时,已经读到《本草纲目•果部》了。
  算他狠,充分利用我的同情心。的
  “苏毓,你真的想学医?”不读书了?
  “你不是一直劝我完成丁师傅的遗愿?”他斜睨我,只有这时,他的丹凤眼才显出几分原有的清丽。
  “你变黑变丑了。”真是糟蹋。
  他笑了,敢情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那本书,还有多少页剩下?”
  我翻了翻,“没多少了。”
  “等我都记住了,我就去寻份差事。”
  “你能做什么?”书生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况且才十四岁稚龄。
  “我能做的事情多着。”他指指左边的草堂,“他们读的书,我都念过。”
  “你那么小,哪能做先生。”当老师,他省省吧。
  他摇头,“是做大富人家的书僮。”
  那倒是可以,“那不是把自己给卖了,指不定一卖二三十年的,出来都成老头子了。”
  苏毓一愣,在封建观念中,奴婢能卖给主人家二三十年是件好事,最好卖断终生,就一辈子  有了依靠。他虽性子傲气,但终究在世上浸染多时,或多或少也有些奴性思想。
  在我的观念中,如此卖断一生,对于资质平常的我,或是个好去处,但对于聪明绝顶的苏毓,我窃以为是种糟蹋,越和他相处,越觉得他非池中之物,或许就因如此,才对他特别宽容。我开始思索,是不是对苏毓太过望子成龙了?
  “若是做医生郎中,此生便不再作另想。”历来在古代,医生地位就并不怎么高,且有历法规定,一旦从医,便无法再从事其他职业。
  果然是思想观念不同,在我这个现代人眼中,医生一职可是肥缺。
  “济世救人,也没甚坏处。”多积累点功德,没准能在地府还能谋个差事,到时我们就能共事了。我吐吐舌头,居然已经想到苏毓死后了,看来近来和他厮混太久,不务正业。
  “这世道有什么可救的。”他冷讽。“还不是权势压人,能活下来的都是达官贵人。”
  又来了,总觉得这半年来的苏毓,越变越冷漠,越变越孤僻,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叛逆期?
  “世上当然还是好人多。”我昨日定魂的,就是个为救落水老人而死的年轻人。“你的医术能造福很多人,救回他们的亲人。”
  “说的你好像已经看到我救人了。”对于医术,他并没有对于学业的那种自信,毕竟他还未曾亲手救过病人。
  那倒是没有看到他救人,我只是希望以后定魂的,不是被他医死的人就好。
  “你那么聪明,一旦学成,定是个扬名四方的名医,届时什么达官贵人,还不是要请你来帮他们看诊,操控他们的生老病死。”
  说着无心,听者有意,苏毓认真开始考虑这个可能性。
  “苏毓,我有事要走了。”也是时候回地府走走了。
  他抬头看向我站的方向,“你还会回来吗?”
  就是这种倔强又寂寞的眼神,让我这半年都丢不下他,别说去地府了,就是去定魂也是速战速决,就怕丢下他一个人孤单。
  我狠狠心,用法术将自己隐身,让他再说不出挽留的话。
  苏毓见我消失在空中,也并不惊讶。
  这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用隐身术,陪着他而不用读这读那,倒也不错。突然有点好奇,不晓得他独处时是什么样子。
  我坐回刚刚的位置,细细观察他的侧面。
  苏毓眉目有神,尤其睫毛很长,颧骨不高,鼻梁相当挺直,薄唇紧抿,略显无情,此刻的他有些寂寞,归咎到底,在这朝代,他再无其他亲人或相熟的人。被隔离在人群之外的他,警惕地观察着往来人群,这就是他没让我看到的一面吗?
  对于十四岁的少年来说,他老成得过分。慢慢我才发现,这是古人通病,辛劳过度造成早熟的孩子到处都是,他倒也不算是例外,尤其他要在外求生,为挣扎求存,我不怀疑手无缚鸡之力的他会拿起武器,这也是古代犯罪率奇高的原因,我今日定魂的,有五个是谋杀。
  古人大概平均寿命五十岁左右,很少长寿,实在是生活艰辛,意外丛生,要长命也难,我会看着苏毓死去吗?这个念头震慑了我,很难想象他垂垂老矣,牙齿脱落的样子,但想必还蛮有趣的。
  不过那还要多少年呐?
  半晌,我见苏毓慢慢抬起长着细小粗茧的手,五指伸张,喃喃道,“操控生老病死。”嘴角扬起,竟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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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承鬼差

  我发现,虽没办法解决苏毓的饭食问题,倒是能解决他的住宿问题。于是日日用一两银子租下“福来客栈”的天字一号房,床由他睡,我则端坐一旁。
  刚一开始,他还不乐意,说是要打地铺,在我费了几番口舌,解释清我根本就不需要睡眠以后,他这小大爷就踏踏实实地睡在了床上,每日睡得死沉死沉的,很是心安理得。
  自此打蛇棍上,我显然没有吸取《本草纲目》的教训,这一纵容,他就顺杆而上,越发差使起我来。
  他让我做的另一件事,就是打探凤阳县中哪家医馆,最适合他做学徒。
  凤阳城中除了个别小医馆以外,有五家大医馆,我用了几天,晃东晃西查看,倒是发现各有千秋,即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城东张家医馆,张大夫年过五十,不再有余力收徒弟,三个徒弟虽已出师,但技艺只继承了五成,日渐门客稀少;城南王家医馆,王大夫医术虽好,但收费昂贵,且从不收徒弟,怕青出于蓝甚于蓝;城中李家世袭医术,只传李家子孙,很久不收外徒了;城西吴家医馆,吴大夫收了两个十余岁的孩童为徒,平日却不见他传授医术,两个孩子多是打杂;城北韦家医馆义诊最多,韦大夫济世为怀,整日忙于为穷苦人家看病,没空收徒弟。”
  总而言之,就是都不适合,在古代想找份工作,果然很难。
  苏毓皱眉,也烦恼起来,看来凤阳城未必有名医可拜师。他会的,不是读书,就是医术。以他的经济实力,是很难重返私塾,他日考取功名。唯有继续从医,至少这在我看来,比为奴为婢要好的多。
  客栈隔壁传来呻吟声,随即人声喧哗,我和苏毓出门查看,是隔壁的住客突然发了急诊,性命垂危。他趴倒在地上,脸部神经抽勒,一手捂着心脏部位,虚汗直下,应是心脏病之类的疾病。
  苏毓想上前把脉,我拉住他,小声说,“他是心病,没得救的。”再说了,别人也不会让个小毛孩来救人。
  我已看到一位鬼差站在旁边,不过他并没看到我。
  没多久,住客就咽气了,鬼差定魂后闪身离去,住客的妻子趴在尸体上哭嚎,其情可悲。他们夫妻是路过凤阳,可能是一路赶路太过劳累,才会病发的。
  再等下去,估计鬼吏也要来了,我示意苏毓回房。
  刚关上房门,他便问我,“你怎么知道他是心疾?”
  “他手捂着的地方是心脏。”我随口回答,坐到桌旁倒了杯茶水。这茶水,苏毓喝了等于没喝,因为是用我的银两买的,不能进胃。
  “他捂的地方是心脏?”他奇道。
  我觉得他大惊小怪,“心脏在胸口偏左,你不知道吗?”
  他还是瞪着我坐着的方向,瞪得古怪莫名。
  我的茶水在喉口呛到了。的
  我醒悟到,虽然在现代,这些人体结构不过是常识,可古代没有解剖学,苏毓小小年纪,怎懂得心脏位置。
  我是鸡同鸭讲了,难怪他听不懂。
  “嗯,这是我们那边的基本常识。”至于是哪边?我不道明,这么解释要没完没了了。
  苏毓一声不响,默默思考着什么,他坐在窗台下,月光洒在他背后,银白的光晕,打亮了刻意造成的黝黑肤色。
  我则趴在桌旁,想象这茶水是酒。好想念地府的啤酒,要不用法术变一杯?
  当我还在挣扎着要不要浪费法术时,背光下,苏毓的眼神却越来越亮,神情越来越兴奋。
  我担忧地看着他,这孩子不会吃兴奋剂、吸可卡因了吧。
  他嘴唇微动,很含糊地说了一句。
  “我想,我不需要再拜师学医了。”
  ××××
  什么叫不用拜师学医?还不是靠我二十一世纪的医学科技。
  当苏毓发现我除了《本草纲目》以外,还知道其他医学知识后,他就索性让我教他医术,日日照本宣科,从人体结构到各类脉象,反正他学习欲旺盛,要样样精通。
  在我教给他一些查来的把脉手法后,他竟开始初试身手,着手救人,第一批的对象就是久住在破庙的身患顽疾的乞丐,大大小小,老老少少,他挨个把脉诊断,望闻问切后暗自沉吟。
  我忍不住问他,“你诊出什么端倪没?”
  他点头,“可惜还不能肯定。我缺银两,没法买药草熬制给他们吃,这才能验证我的推断。”
  这也是,但若他真能诊治他们,这些乞丐可就有救了。
  “人的脉象在寸关尺三部,脉应不浮不沉,和缓有力。”
  苏毓将食指中指搭在另一只手腕上,感觉自己的脉象。
  “常见脉象有二十八脉。”我细细解说了二十八种脉象后,便问他,“你是什么脉?”
  “气血不顺,应是虚脉。”吃得那么少,能不虚吗?真怀疑他在减肥。
  “难怪脸色那么差。”
  他往我坐的方向瞥一眼,无言地将手指搭上我的手腕,想看我的脉象。
  没多时,他的脸色变得差。
  我自然明白原因,我是不可能有任何脉象的。
  “你为什么没有脉象?”
  “没有就没有罗。”他的手指搭在我手腕,别说触感,我连基本的手指冷热都毫无知觉,怎么可能有脉搏。我早就是个死人了。
  “即使妖魔,也是狐蛇等所变,应有脉象,难道你的脉象不在手腕?”
  我故作轻松道,“没有就没有,你早知道我不是常人。”常人,即正常人。
  “难不成你是鬼?”
  我摇头,鬼就是死魂,我是鬼差,照鬼头大哥说来,和低级死魂可是有很大差距的,虽然他说对了一半。
  我反问他,“你不怕我害你?”在街尾巷闻中,鬼怪皆为吸人精血、魂魄之辈,我明显是怪物中的怪物,精怪中的精怪。
  “不怕。”他眼神流转,闪烁光芒。
  “哦?真的?”那是他对我的信任?
  “忘了我们怎么认识的?世上没那么蠢笨的,给孩子吃馒头的鬼
  我气结,“那叫善良,好不好?”根本和蠢笨无关。
  他不在意地摆摆手,“况且就算是鬼怪,也是我一人的鬼怪?”充满占有欲的宣言,突然出自他口中,倨傲而自豪。
  “你一人的?”我心中怪怪的,啥时我有标签了?
  “老天派给我的,独一无二的,只帮我的鬼怪。”他咧开嘴笑了,笑靥绝美无比,衬着青涩的脸庞一片光明。此刻,他才像放下阴郁的十四岁少年。的
  我有些惶恐,那么多形容词,是指我吗?我这个,只是因为寂寞,才赖在他身边的鬼差?何时被他误认为是上天特地派来帮他的使者?“我不是吧。”的
  “你是。”苏毓回忆,“刚流落街头时,因为娘亲的美貌,经常会惹很多事端,没多久,娘就心力交瘁,病死了,后来妹妹饿死后,只剩我一人。可是,我遇见了你。”
  父母、兄妹、养父个个离他而去,对他而言,人世一片昏暗,从无公平可言。他所见的,多的是和他同样年幼的乞丐孤儿,他们或是饿死,或是冻死,或是被打死,他曾以为他也会是这种命运。但他遇见了我,就好比灰姑娘遇见了仙女,他突然觉得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不同了,命运赋予他幸运,而他的幸运就是遇见了我。”
  因为我的自私妄为,我的玩忽职守,利用他良好的记忆力和鬼差唯一的声音漏洞,闯入他的人生,寄予了他原本不切实际的希望。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把我的出现和他的命运紧紧相连,且深信不移。对我的期许,对身世的不平,不断撕扯着他的欲望,叫嚣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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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诊之约

  在穿越小说中,每每那些女主角能在众人中鹤立鸡群,我自以为,都是心理年龄在作祟,再加上十几年的现代教育,自然与众不同。在这荒芜年代,没有什么比博学多识更引人注目了。
  不知从何时起,住在破庙中的乞丐渐渐开始相信那个古怪的,老是在他们脉搏上摸来摸去的小男孩。他们在商量后,凑足了钱,照着苏毓的交代,去药房买了几包药给病得尤其重的一个孩子。
  几日后,那孩子明显好转了,烧也退了,人也不说胡话了,苏毓医治好了他生平第一个患者。孩子八岁,叫阿毛,没有全名,三岁被恶徒欺侮,打折了右腿,简单包扎后留下了长短腿的残疾。
  这几日,苏毓一直坐在阿毛身边,观察他的情况。当他脸色变好,渐渐醒来时,苏毓呆愣一会后站起来,俯视着阿毛那对他感激涕零的模样。的
  此时的他,不知心里在想什么,却让我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古怪。
  阿毛醒了,我也大大松了口气,真怕苏毓误人子弟,把人家孩子给耽误了。幸亏天才加上勤奋的效果,古往今来都不会太差。
  没多久,这个嘴上没毛,身高刚到一米七的男孩居然也成了小有名气的郎中。远近的乞丐都知晓他的名声,让他来诊治。病轻的,他便说些个需注意的地方,让病人自行调理;病重的,他就口述药方,让病人筹钱去。
  几天下来,我发现他看诊时,竟没带半点一贯的倨傲,平淡无波得让人心下琢磨不出,到底是死疾还是小病,开起药方,用起药来也是半点不犹豫。
  我奇怪,“你难道不怕开错药吗?”
  他擦擦手,这表示他要休息了,今日不再看诊。“开错又如何?哪个大夫能保证不开错?与其畏首畏尾,还不如照着自个心思来开。”
  “开错不是就误了人家?”他就不急的吗?
  苏毓眼神却很清冷,“人贫命贱,除了我,他们难道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世态炎凉得很,除非是自个身子骨硬,否则就是病死的份。
  “若是救不活呢?”我犹不死心,追问。
  “那是他们的命数。”他并没有医者怜悯之心,可能那些病人对他而言,不过是实验中的小白鼠。
  我很失望,我开始觉得在苏毓身上,少了一些我想在他身上看到的东西,还是那东西根本就不曾存在过。
  我果然对他寄托过大,或许我也是一个隐藏的完美主义者。
  ××××的
  “七七,你最近怎么不去陪你的小朋友了?”小倩本月第四次在饿死酒楼中遇到了我,万分惊讶,想当年我可以抛弃他们半年不见人影。
  我喝着饿死酒楼提供的香槟,不得不承认,对于鬼官来说,节省法力的天性的确是不可抗拒的。
  “他最近比较忙。”算一算,我已经月余没有出现在苏毓面前了。
  自从那日发现他对于患者的心态后,我有些心凉,不自觉地疏远他,对原本觉得自己教了个聪明徒弟的心态有些怀疑,或许我这个不属于活人范畴之内的鬼差不应该频繁打扰他的生活,过早教给他那些他应是循序渐进学习的医学知识。
  若说半年以前是如胶似漆、形影不离的话,现在就是若即若离,偶尔报到一下。况且,他也很忙。
  “我的书生下月要参加科举了。”小倩叹了口气,
  “这不是好事嘛,求取功名可是他们头等大事。”
  她对此并不抱希望,“他肯定会名落孙山。”
  “那么悲观?”
  小倩重重点了点头,“他的文采不是一般的烂,此次能参加应试,全是托亲戚举荐。”
  那结果的确是很悬。
  “既然朝中有亲戚,他应该可以买官。”对于这个朝代的当官制度,我略有耳闻。
  “只是远房亲戚,若真要买官,他家还没那个实力。”
  我问出一直以来的疑惑,“那你为什么喜欢他?”又没有才,又没有貌。
  她摇头不语,既然她不愿说,那我也不再多问。
  “你的小朋友在忙啥?”的
  苏毓吗?“他去了家药铺当药童。”不是普通的药铺,是凤阳县最大的一家。而他之所以能当上药童,是因为他随便扫了一眼,就将一面墙上所有抽屉的药名和位置都记下了,比起原来那个手忙脚乱的药童,他实在机灵太多。
  “药童?看来他是决定要从医了。”
  我摇头,他只是想更清楚药材药性,医术他都在我这里学了。
  “小倩,我发觉在这乱世生存,难道真要有点心机?”
  “你指谁?”
  “苏毓。”我告诉小倩,即使他过目不忘,也没有如斯厉害,去见药铺店主之前,他让我先打探,把那墙的药名与位置细细转述于他,让他有十足把握。
  他的心机的确越发深沉,把我特殊身份也用了个十足。想到这,我心情更沉重了,他似乎真的把我当成救星了。
  “想蛮深远的。”小倩不在意地笑了,“只有这样,他才不会再被人欺负。”
  “我不觉得这是好事。”总想着,他不过才初中罢了,应该是摸爬打科的年纪。
  “人无完人,我的书生也有两房妻妾了。”小倩喜欢喝可乐,半点不怕那甜腻。“一个时代的人,做一个时代的事。”
  小倩是我朋友中唯一一个知道我和苏毓能语言交流的。她第一次知晓后,还特地跑去找她的书生聊天,结果被书生当成花痴,不屑一顾。几次下来,书生竟再纳一房小妾,以摆脱这个连面容都不清不楚的女人纠缠。
  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我想,苏毓之所以能那么快接受,应该是因为他妹妹的死,留给他太多疑惑不解。
  “小倩,大夫不是应该有仁者之心吗?”
  小倩长大嘴笑我,“七七,你怎么还那么天真?”
  我一听之下,极度郁闷。
  “医生不过是正常人,当然也有好有坏,有贪欲,有杂念。”她用酒杯敲我的头,“你总不能指望所有医生都无私奉献,那这世界就大同了。”
  想想也是,是我太固步自封了,这么大人了,还那么理想化。
  “苏毓只要医术好,管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她一想就想到我在烦恼什么,“你别总把苏毓当成孩子,他一个行差踏错,你就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觉得哪里出了问题。一样米养百样人,你控制不了,只要他不害人就成。”
  我点头,终于释然。
  ××××
  初更时分,我回到客栈,
  苏毓倒是半点没受我来去不定的影响,在床上径自酣睡。
  我坐到他床沿旁,看他脸朝内蜷缩着,不过月余,他的身子似乎抽长了些。我的别扭也闹完了,现在才发现,原来自己是一别扭,就躲得不见人影的性格。
  以前人缘不好,倒是没什么别扭的机会。
  我想了半天,自言自语,“苏毓,你不用做我想让你做的大夫,做你自己就好。”
  半晌,床里那边传来闷声。的
  “我,苏毓,答应你,只要是有生之年,就会帮穷人开义诊。”
  之后,他也的确在有生之年履行了这个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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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药童

  “张大爷,这是你药方上写的生石亭脂一两、生川乌头一两、无名异二两。回去放在一起,碾磨成末,再用葱白捣汁和药做成丸子。每次服一钱,记得要空心服,配以淡茶加生葱送下。”
  自从苏毓来到药铺做药童,药铺的生意渐渐好了许多。且不说他抓药手脚麻利,从不出错,他还能就着药方,嘱咐患者更多大夫不屑于交代的细节。当然他这么做也是有意图的,他对于每个来抓药的患者,都借机把脉,以此研究城中所有医馆大夫的医术。
  毕竟书本上的知识还是死的,世上疑难杂症很多,因此经验更为重要,什么样的病症配上什么样的体质,该配多大剂量的药量,都需酌情处理。现在苏毓乖乖窝在这药铺,就是打着这个小算盘。
  我不由感叹,这小子已经比我这个现代人,还要更奸诈许多。
  近日我基本驻扎在药铺之中,药铺开门做生意,自然不好撵客出门,再来我也不过就是占领一个椅子方寸之地,掌事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苏毓也不大来理睬我,对于源源不断上门的患者,我瞧他是深感“老鼠掉在了米缸里”,偷着乐。尤其是当他把脉后,发现药房和他心中所计量的出入不大时,就更为得意了。
  这都什么人呢?总觉得他在玩一个甚为感兴趣的智力问答,越答到后面,他越是有信心。我怎么就教了这么个妖孽,假以时日,他该有多深沉的心机,不是把人都当猴耍了吗?
  药铺老板就是一鲜明例证,拿苏毓当手心里的宝,但凡他的薪资伙食补贴,都比同职位的其他伙计好的多,那些伙计自然恨得牙痒,尤其是被苏毓顶替了职位的那个,却又是无可奈何。而苏毓对他们的态度,居然也是蔑视、轻视、无视,一点都不晓得尊重前辈,那些可都是大他七八岁的“大人”。的
  我敢断定,他必有一日因此而死于非命。
  苏毓感觉到我的视线,对我的方向扫了一眼,嘴角挂着嘲讽的笑容。他匆匆取过张纸条,写了个药方,递给我。
  “甘草二两,蜜水灸过,加水二升,煮成一升半。每服五合,一天服两次。”
  我查了一下甘草药性,甘草汤?是去我的火吗?
  ××××
  同样是饿死酒楼,同样和小倩对饮,这次却还有第三者兴冲冲地加入。
  “在聊什么?”一旁有人落座。
  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是谁。
  “你好,我叫席德。”一张平凡的脸,若不是声音特别,还真的会以为不过是寻常鬼差。什么时候我也和苏毓一般,对声音如此敏感了?
  小倩并不清楚来龙去脉,以为席德是我新认识的鬼差,笑着打招呼,“你好,我叫聂小倩。”
  席德对这个名字没什么反应,明显不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人。
  “我们在聊明朝生存法则。”
  “哦?”他笑了,平凡的脸庞竟然也能散发柔和亲近的气质,“什么法则?”
  “庸庸碌碌,随波逐流。”小倩回答。的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补充。
  “听起来不是很乐观。”的
  “把握利用每个机会,践踏着别人往上爬,凭借天赋藐视凡人,那是神,还是魔?”我自问自答,“那是魔。”
  我说的严重了,苏毓现在还没到这个地步。但那个朝代位高权重的人呢?何尝不是这么爬上去的。
  “当然,封建主义社会是吃人的社会。”
  席德若有所思,“你们生存的世界不是吃人的社会吗?”
  “当然不是,”小倩滔滔不绝地大大夸赞了社会主义社会一番,“活着的时候不觉得,咱们党的光辉真的是照耀到咱每一个老百姓,人人如沐春风。”
  我倒是没那么深刻的感想,“我觉得比起明朝的百姓,我们太幸运了,即使还只是发展中国家。”
  没有平等的社会很扭曲,人命如草芥。
  在我定魂的过程中,碰到的无头冤案、错案多得很,人命存亡只握在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手中。平乐县有个地绅,三个儿子都是纨绔子弟,日日轮番调戏良家妇女,官府照样不管不顾,几次入公堂都是些替罪羔羊被问斩。林城大哥对他们是恨得牙痒痒的,盼星星盼月亮盼到大儿子得结核病死了,在地府狠揍了他的死魂一顿才解气。
  当时我问他,“难道当香港警察时,也是这么对犯人滥用私刑?”
  他很遗憾地摇头否认,“在香港,警察动手的话会遭到市民投诉。”于是紧接一句,“还是在地府打得痛快。”
  当然痛快,那死魂痛得半死,却没有半点伤痕浮现,让他下手不知轻重,足足修理了两个小时,哀号响彻枉死城。
  娴淑跟着凑热闹,补了两个耳刮子,她最恨坏女子闺誉的下流男人了。
  自此两人含情脉脉,益发和乐美满。的
  “我生前是奴隶制社会,那时的人,光是生存就已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他回忆起往事,“早起,打猎,处理猎物,烤熟,之后就是休息,日复一日。”
  没想到还有奴隶社会来的鬼官,小倩惊诧这地府真是奇人百出。“那你到了我们现代,一定第一时间发疯。”
  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么远古而来的死魂,不愧是任期千年的阎王,资历就是比我们深。
  席德被小倩的夸张逗乐了,“是啊,我至今只能接受到唐朝。”
  所以这地府才从上到下,唐装素裹吗?
  “听说林城要跳槽当判官了。”鬼头大哥前几日就在哀叹,又损失一个鬼差。
  “这事还悬着,过几日面试了才看有没有谱。”面试的是高级鬼头。
  “那娴淑不是孤单单在人间定魂了?”
  小倩答道,“这事还是她提议的,她觉得男人大丈夫,应该有自己的事业,若不是在地府必要为官,她没准也不当鬼差,在家相夫教子了。”
  在地府有事业有家庭,我觉得这事当真怪异之极。
  席德觉得有趣,便打听,“你说那要当判官的鬼差叫什么?”
  “林城。”我回答,难不成他要举荐一下,开个后门?
  他明白我的疑问,摇头道,“这不是我职责范围,我只是好奇罢了。”
  我虽大惊小怪,但其实这样的情况在地府很常见,住在我房子旁边的,便是个三口之家,男主人朱醒之是现代人,女主人顾诺言是清朝人,孩子莫墨十三岁,生前是个法官,三人过家家一般在一起,互相陪伴。
  相信不久以后,林城和娴淑就会成亲,届时必能看到一场古色古香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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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药童

  “张大爷,这是你药方上写的生石亭脂一两、生川乌头一两、无名异二两。回去放在一起,碾磨成末,再用葱白捣汁和药做成丸子。每次服一钱,记得要空心服,配以淡茶加生葱送下。”
  自从苏毓来到药铺做药童,药铺的生意渐渐好了许多。且不说他抓药手脚麻利,从不出错,他还能就着药方,嘱咐患者更多大夫不屑于交代的细节。当然他这么做也是有意图的,他对于每个来抓药的患者,都借机把脉,以此研究城中所有医馆大夫的医术。
  毕竟书本上的知识还是死的,世上疑难杂症很多,因此经验更为重要,什么样的病症配上什么样的体质,该配多大剂量的药量,都需酌情处理。现在苏毓乖乖窝在这药铺,就是打着这个小算盘。
  我不由感叹,这小子已经比我这个现代人,还要更奸诈许多。
  近日我基本驻扎在药铺之中,药铺开门做生意,自然不好撵客出门,再来我也不过就是占领一个椅子方寸之地,掌事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苏毓也不大来理睬我,对于源源不断上门的患者,我瞧他是深感“老鼠掉在了米缸里”,偷着乐。尤其是当他把脉后,发现药房和他心中所计量的出入不大时,就更为得意了。
  这都什么人呢?总觉得他在玩一个甚为感兴趣的智力问答,越答到后面,他越是有信心。我怎么就教了这么个妖孽,假以时日,他该有多深沉的心机,不是把人都当猴耍了吗?
  药铺老板就是一鲜明例证,拿苏毓当手心里的宝,但凡他的薪资伙食补贴,都比同职位的其他伙计好的多,那些伙计自然恨得牙痒,尤其是被苏毓顶替了职位的那个,却又是无可奈何。而苏毓对他们的态度,居然也是蔑视、轻视、无视,一点都不晓得尊重前辈,那些可都是大他七八岁的“大人”。的
  我敢断定,他必有一日因此而死于非命。
  苏毓感觉到我的视线,对我的方向扫了一眼,嘴角挂着嘲讽的笑容。他匆匆取过张纸条,写了个药方,递给我。
  “甘草二两,蜜水灸过,加水二升,煮成一升半。每服五合,一天服两次。”
  我查了一下甘草药性,甘草汤?是去我的火吗?
  ××××
  同样是饿死酒楼,同样和小倩对饮,这次却还有第三者兴冲冲地加入。
  “在聊什么?”一旁有人落座。
  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是谁。
  “你好,我叫席德。”一张平凡的脸,若不是声音特别,还真的会以为不过是寻常鬼差。什么时候我也和苏毓一般,对声音如此敏感了?
  小倩并不清楚来龙去脉,以为席德是我新认识的鬼差,笑着打招呼,“你好,我叫聂小倩。”
  席德对这个名字没什么反应,明显不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人。
  “我们在聊明朝生存法则。”
  “哦?”他笑了,平凡的脸庞竟然也能散发柔和亲近的气质,“什么法则?”
  “庸庸碌碌,随波逐流。”小倩回答。的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补充。
  “听起来不是很乐观。”的
  “把握利用每个机会,践踏着别人往上爬,凭借天赋藐视凡人,那是神,还是魔?”我自问自答,“那是魔。”
  我说的严重了,苏毓现在还没到这个地步。但那个朝代位高权重的人呢?何尝不是这么爬上去的。
  “当然,封建主义社会是吃人的社会。”
  席德若有所思,“你们生存的世界不是吃人的社会吗?”
  “当然不是,”小倩滔滔不绝地大大夸赞了社会主义社会一番,“活着的时候不觉得,咱们党的光辉真的是照耀到咱每一个老百姓,人人如沐春风。”
  我倒是没那么深刻的感想,“我觉得比起明朝的百姓,我们太幸运了,即使还只是发展中国家。”
  没有平等的社会很扭曲,人命如草芥。
  在我定魂的过程中,碰到的无头冤案、错案多得很,人命存亡只握在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手中。平乐县有个地绅,三个儿子都是纨绔子弟,日日轮番调戏良家妇女,官府照样不管不顾,几次入公堂都是些替罪羔羊被问斩。林城大哥对他们是恨得牙痒痒的,盼星星盼月亮盼到大儿子得结核病死了,在地府狠揍了他的死魂一顿才解气。
  当时我问他,“难道当香港警察时,也是这么对犯人滥用私刑?”
  他很遗憾地摇头否认,“在香港,警察动手的话会遭到市民投诉。”于是紧接一句,“还是在地府打得痛快。”
  当然痛快,那死魂痛得半死,却没有半点伤痕浮现,让他下手不知轻重,足足修理了两个小时,哀号响彻枉死城。
  娴淑跟着凑热闹,补了两个耳刮子,她最恨坏女子闺誉的下流男人了。
  自此两人含情脉脉,益发和乐美满。的
  “我生前是奴隶制社会,那时的人,光是生存就已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他回忆起往事,“早起,打猎,处理猎物,烤熟,之后就是休息,日复一日。”
  没想到还有奴隶社会来的鬼官,小倩惊诧这地府真是奇人百出。“那你到了我们现代,一定第一时间发疯。”
  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么远古而来的死魂,不愧是任期千年的阎王,资历就是比我们深。
  席德被小倩的夸张逗乐了,“是啊,我至今只能接受到唐朝。”
  所以这地府才从上到下,唐装素裹吗?
  “听说林城要跳槽当判官了。”鬼头大哥前几日就在哀叹,又损失一个鬼差。
  “这事还悬着,过几日面试了才看有没有谱。”面试的是高级鬼头。
  “那娴淑不是孤单单在人间定魂了?”
  小倩答道,“这事还是她提议的,她觉得男人大丈夫,应该有自己的事业,若不是在地府必要为官,她没准也不当鬼差,在家相夫教子了。”
  在地府有事业有家庭,我觉得这事当真怪异之极。
  席德觉得有趣,便打听,“你说那要当判官的鬼差叫什么?”
  “林城。”我回答,难不成他要举荐一下,开个后门?
  他明白我的疑问,摇头道,“这不是我职责范围,我只是好奇罢了。”
  我虽大惊小怪,但其实这样的情况在地府很常见,住在我房子旁边的,便是个三口之家,男主人朱醒之是现代人,女主人顾诺言是清朝人,孩子莫墨十三岁,生前是个法官,三人过家家一般在一起,互相陪伴。
  相信不久以后,林城和娴淑就会成亲,届时必能看到一场古色古香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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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日

  “今日放假一日。”
  凌晨打开扇子,我便看到这么一句话,顿时有些茫然,完全没有放假的喜悦,反而觉得,这年头的日子,是越来越难打发了,连鬼差这种闲差,居然还有放假,简直不知所谓。而且,到底还有多少福利和诡异制度,是我不知道的?改天要好好和鬼头大哥交流交流。
  看向一旁的苏毓,他已经被地府至高无上的法术给定格了,应是要这么躺着一天。于是,我开始猜想这放假应该不是鬼差独有的,而是整个地府天府都给休假了,那得多少人被定格,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法定假日?
  等了四年才有那么一次法定假日,跟奥运会一样,不知应是喜还是忧。
  昏暗中一旁浮现三个人影,是小倩、娴淑和林城,“七七,就知道你在这里发呆,今天要做的事情可多了,容不得你浪费时间。”
  做事?不是放假来着?
  我疑惑中想问清楚,小倩却一声欢呼扑到动弹不得的苏毓身上,又是捏来,又是揉的,对他的俊脸进行了惨无人道的糟蹋,我不忍目睹。
  “小倩,快下来,这成何体统!”娴淑小声责问,上前拉扯她。
  “花痴。”林城唾弃。
  我也看不下去了,帮娴淑拉她下来,人是下来了,巴掌还贴着那脸。
  “那个……小倩,你不是说赶时间的吗?”没辙了,我赶紧问那个吃豆腐吃得浑然忘我的人。
  她回头,呆愣半分钟后才回神,“对哦,今天是公休日。”
  我瀑布汗。的
  “这是要去哪里?”从明朝通向地府的路上,我问他们。
  “去地府调遣中心。”林城走在娴淑旁,“我们要选定下次的工作地点和时间。”
  “下次?”我是不是在培训班的时候又漏听了些什么?
  还是娴淑好心,向我细细解释,“鬼差每五年就要重新选择一次工作地点和时间,你上任的鬼差干了一年,就投胎去了,所以你是补他的空缺,现在你也做了四年,加上前任的一年,五年的时限到了,要换工作地点和时间了。”
  换?为什么要换?我有点心慌,记挂着那定格着的某人。
  “每五年就有一次休假,很多工作地点调动,时间调动,都是在这个时候选定的。”小倩补充。
  我踌躇着问他们,“那我能选继续下去呆在明朝五年吗?”
  “当然可以啦,”小倩揽住我,亲热异常,“太好了,你能陪我了。”
  我转向娴淑,“娴淑,你不继续留在明朝吗?”
  娴淑摇头,“城哥说明朝太封建保守,他希望我能到其他空间的现代去定魂,我也想去香港看看城哥工作过的地方。”
  果然是还未成亲已经以夫为天了,我和小倩心有灵犀地偷笑,她总算打算去现代定魂了,就不知道看到现代女性的生活方式后,她会被吓成怎么样。
  不经意瞄到路旁有个穿着龙袍的男子对我含笑点头,似乎是认识我,我小声问一旁的小倩。  “他是谁?”
  “我们这批鬼差的鬼使小蒋,你不会没见过吧?”娴淑瞪着我。
  我这才恍然,原来就是那个和鬼头大哥打赌后,每次我通过都躲在一旁阁楼上,等着我去找他的鬼使。本人果然长得獐头鼠目,即使面貌平凡还莫名惹人厌恶,他是我在地府知道的第一个赌鬼,鬼头大哥权充第二个。
  鬼使小蒋上前两步,躬身拂袖,作谦卑状,“百闻不如一见,你就是鬼差七七?”
  “你是鬼使小蒋?”我回他,两人都是相见恨晚。的72
  “敝人正是蒋介石。”他隆起袖子的样子让我想到太监。
  我还孙中山,地府的人都爱拿名字开玩笑,因为在这里,名字已经变成一个代号中的代号,全没有一丝意义。
  果然他忽地一笑,“开玩笑的,其实我叫蒋蒋。”
  我咬牙,心下不禁怀疑他指的哪个才是玩笑,此人真是极度的不正经,眼神斜睨着我,配着那一身龙袍,那眼鼻朝天的架势,还真有皇家骄傲跋扈的风范。
  “七七,别理他,他就叫小蒋。”小倩和他混得比较熟,一脚把他踢回原型,还是踢重点部位。他当然不会觉得任何疼痛,却硬是捂住那里直跳脚,逗得我和小倩都笑了出来,娴淑脸上晕红一片。
  “小倩幽魂,为啥你能叫聂小倩,敝人就不能是蒋介石呐?”
  小倩没理会他,拉着我继续往地府方向走,“别理他,咱们还要见他五年呐,现在关键的是去调遣中心,我怕晚了,就申请不到了。”
  “会申请不到?”以前有这种事情吗?
  “明朝虽然不像唐朝盛世或者现代那么抢手,但明朝初期还是个优差,这一向是先到先得的,如果这五年的鬼差人数满了,就没我们的份了。”小倩的神色有些严肃。
  我也暗自加快了脚步,琢磨着到底是小倩对她那书生依赖深,还是我对于苏毓的不舍多?还是一旦和人世有所牵扯,总有一些是放不下的。
  鬼头大哥和我提过,曾有个鬼差,母性很强,爱上一个婴儿,默默守护在他身边,直至他老死,亲自陪他去投胎,并且用尽所有法术向天府祈求下辈子能在世间见他一面。至于最后天府有没有达成她的祈求,鬼头大哥也不清楚,安排命运之类的事情,向来都不是地府管的。
  ××××
  调遣中心果然是鬼差成群,当然还有其他职业,比如林城之类的判官,就提出只接黑社会的,或者只接贪污受贿、奸淫掳掠的,煞是有趣。鬼头大哥也是第三次申请提升职位了,老是招聘跳槽率那么高的鬼差职业,的确也没啥意思。
  我仔细填好申请表格,再三确认年号和空间号,在“申请理由”那一栏,我犹豫了很久,才填上两个字“苏毓”,这是我唯一的理由,最诚实的理由。
  小倩那张理由写的也是那书生的名字,据她说,审批的鬼官从来都不看理由的,只看提交时间,先到先得。
  听到这,我赶紧把表格交了上去,生怕其他窗口的哪个鬼差比我早了几秒。拜托,我还想看到苏毓长大成人呐。
  结果在下午四点出来,没有提交申请表格或申请没被批准的鬼差,就按照哪里有空缺哪里补的原则,进行随机分配。
  我们三个鬼差、一个判官准备在饿死酒楼等结果,到了酒楼才发现,那真是人山人海,挤都挤不进。酒楼的小二认识我,溜出来抱歉地对我说,“七七,不好意思,今天客人实在太多,老板规定,只有真的饿死的死魂,才能进来消费。”
  我显然和饿死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一行人也没有,只能摸摸鼻子退出来,找个广场打坐筑“长城”去了。
  不知从何时起,地府开始流行搓麻将,而且越演越烈,基本上我是在第三批扫盲中被扫到才学会的,后来想想,四年地府生活,好歹也学习了点技能,心下也有些安慰,但即使学会了,牌技一般的我也不太上场,基本就是在旁下法术的。的a2
  为了防止牌友用法术作弊,在麻将牌上要请第三方下一个禁止使用法术的法术,我就是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的。我刚默默设下法术,鬼头大哥就犯规被抓出来。他在地府待的时间虽然长,但一直疏于练习法术,且不断挥霍法力。
  娴淑也是因为输多赢少,不太喜爱这项运动,就陪在林城旁,于是牌桌上再加了个汤琪。自从汤琪经历了几年的文化大革命后,完全变了个人,时而自高自大,时而谨小慎微,整个心理状态偏差,连带出牌也是飘忽不定,让做他上家的鬼头大哥摸不着头脑。
  “晓筱,你这次申请什么年代?”我问坐在鬼头大哥旁边的白晓筱。
  “我还是继续下去,暂时没有什么年代特别想去的。”
  汤琪则不用问,自然还是混七〇年初的中国。
  麻将搓到一半,我的扇面上已显示申请成功,嘴角上扬,看来还可陪苏毓同学五年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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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立门户

  明朝永乐年间。
  “苏大哥!”大街上,一女子惊喜地叫唤身旁经过的男孩。
  十七岁的苏毓,一身月白色长衫,黑布长靴,虽是简单朴素,但在人群中却很是引人注目,却不再是几年以前那种阴柔面相的撩人。一方面是年龄的见长,身材拔高许多,另一方面是被晒黑的肤色,也不再显得像以前那么俊美而少男人味。
  虽是被叫住,他却只是闲闲地转过半个身子,问道,“什么事?”
  女子脸上羞红一片,“那个……苏大哥,你明天晚上有没有空?”
  她是隔壁菜场顾大娘的女儿顾芬,年方十五,穷人家的孩子不比大户人家,年纪小小就跟着娘亲出来卖菜,对于她来说,在药铺谋事的药童苏毓一表人才,又有精湛医术,是社会底层人群中的最理想夫婿。
  对哦,明天是七夕,七夕晚上邀约,很明显的“暗示”啦。
  苏毓佯做为难,“今晚师傅安排我在药铺守夜,恐怕没空去了。”药铺里有些珍贵药材,伙计们会轮番守夜,睡在铺中。
  顾芬小脸上堆满黯淡之色,不止是失望于今晚他的无法赴约,更觉得自己以后恐怕没有第二次邀约的勇气,于是默默离去。
  “真无情,又拒绝了一颗少女心。”我几步追上苏毓,侧着抬头调侃他。
  他照样无视我的脸庞,“我现今无心男女之事。”
  “高傲。”没想到他也蛮现代的,大概要到三十好几,才会考虑这种“男女之事”。
  随着他步入一家酒楼二楼的包房,包房中坐着的正是药铺的老板邹大冲。
  邹老板对于我的出现并没有什么异议,在他眼中,我估计就是一个莫名其妙,老是出现在药铺,不是苏毓的姐姐就是苏毓的妹妹的路人甲,可以自动忽略的那种。
  “邹老板。”苏毓扶桌坐下,我自动自发坐在一旁,今日定魂都在凌晨,任务已经完成,听说苏毓有个“大计划”,就跟来看看。的3
  “说吧,你找我谈何事?”
  “邹老板,下个月我的用工期到期,我打算在街尾开医馆。”
  邹老板尽管是药铺的老板,其实只是对于药材在行,对于医术是半点不懂,他也不是很瞧得起大夫。
  “这样啊,就算你是我们这里最得力的伙计,但你既然决定了要走,我也不会挽留。”邹老板抿口茶水,以为苏毓拿乔,以辞职威胁他。
  “邹老板,我不是要您挽留,我是想和您合作。”
  “合作?”邹老板嘴巴张得很大,很难想象手下伙计会跟他的生意有联系。
  “不错,我想开一家医馆,而这医馆内病人所有的药方,都会指定到您药铺买药。”
  “这很好啊。”生意越多自然越好。
  “但同样的,我希望药铺也只能为我的药方抓药。”
  我看着他,他一定是疯了……的
  果然,邹老板觉得不可思议,“只为你的医馆抓药?你是想我关门大吉吗?”
  “当然不会,短期来看,可能医馆是借助药铺的百年名声,但若医馆生意兴隆的话,反而是让药铺更加独霸一方。”
  “你痴人做梦!”他的手不小心碰到茶杯,茶水溅出了一些。
  苏毓摇头,“邹老板务须今日答复我,两个月后的今天,我们再约于此,到时,邹老板再给我答案不迟。只是在这两个月之中,我医馆的药方,将决不会在贵药铺抓药,苏毓在此先行致歉,敬请见谅。”
  果然是宴无好宴,邹老板恼羞而去,留下一室冷清。
  苏毓也不慌,随手拂去台面上的茶水,竟是显得漫不经心,可见邹老板的反应早在他意料之中。
  我也不出声,习惯性趴在窗台,看着夜色将近,收拾细软回家的商贩,看上去很忙很狼狈,但我喜欢这样的真实,每一天的生活都被记录在地府的档案上。
  “你不问?”他重新沏了壶茶水,先前那壶凉了。
  问什么?原来是我指导苏毓做这个,教他做那个,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慢慢变得我在一旁看着他做这个、做那个,好像是看一部电视剧,幸亏他长得人模人样,倒也还赏心悦目。
  “你不问,是因为你在旁边,总能看到结局?”苏毓果然是苏毓,我不老不死地七年在他身边,他自然也明白了几分。
  其实说到底,我最多的,不过是时间罢了。
  “城东郭府尹的独子已久病一年,城内城外所有的大夫都请遍了,还是没有起色。”他将倒好茶的杯子递给我。
  “就是你让我前天晚上去看的那个男孩?”看看他是不是面色蜡黄,手指甲呈现灰色。
  “不错。”
  “难道他们会来找你看病?”他是药童,又不是大夫。
  “我只是猜测,狗急了总会跳墙的。”的
  人家狗也是有尊严的,别老拿来做比喻。我放下茶杯,这茶总觉得不够味,还是酒好。
  苏毓瞥了一眼茶杯,招来小二,“拿一壶二窝头。”
  还是他了解我。
  “你有把握治好?”问完就自我唾弃了一次,又问白痴问题,明知道他是不可能放过任何机遇,一定做好完全准备了。
  “只要他的确是面黄甲灰,我就有七成把握。”
  在太阳完全落下西山后,我和苏毓一起走出酒楼。
  刚走出没多久,几个家仆打扮的人就从街尾远远追来,手里提着灯笼,模样急切。
  “请问这位是苏毓苏公子吗?”为首的家丁恭敬地问道。
  苏毓转身打量了一下来人,露出一抹笑容,“在下苏毓,请问何事?”
  “我家公子病急,我家郭大人派小人来,烦请苏公子过府为我家公子看诊。”说着,鞠躬作揖。
  “苏毓不才,只是小小药童,恐怕难当大任。”他说的自然,我在一旁听得欲呕,虚伪,虚伪,太虚伪了……
  “苏公子虽是药童,但一直以来都为凤阳城中的穷苦老幼义诊,诊治好很多疑难杂症,医术自是不在话下。请苏公子念在我家大人薄面上,医治我家公子。”
  “承蒙郭大人抬爱,那就麻烦几位大哥带路了。”
  “这位是?”那家丁刚发觉我的存在,一时琢磨不定我的身份。
  苏毓拉过我,“这是舍妹,略通医术,如不麻烦的话,让她一起过去帮我可妥?”
  家丁怕的就是没有大夫可请,现在管我到底是真会医术还是假会医术,多带一个是一个,不再多问,就带路走在前面了。
  “你现在得意啦?”我小声问他,目前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的
  他不答,嘴角却悄悄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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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仙作法

  郭大人的府邸不是城东最大的,但已经是气派非凡。的
  我随着苏毓进入府门后一路畅通,来到一个院落前,根据家仆的指示,这就是少爷的院落。
  刚迈进院落,就不知有什么东西洒过来,苏毓大步一跨挡在我面前,也挡住了来人。
  “天灵灵,地灵灵,妖魔鬼怪皆消灵。”一个奇装异服的女子,在院落中拿着碗,边跳着奇怪的舞蹈,边洒着不知名的黑血。
  这不会是为人驱邪抓鬼的“大仙”吧……的
  我觉得一滴隐形的汗从头上滴下来,真是什么都遇到了。这孩子被“跳大绳”的这么治法,简直就是草菅人命。
  苏毓突然转过身来,推搡着我出去,脸色有些苍白惊惶。
  我奇怪。“你干嘛推我?”
  一旁的家仆也有些莫名,“苏公子,您还没为我家公子把脉呐。”
  “我刚刚突感不适,今日多有不便。这样吧,明日我必定亲自登门拜访,为你家公子把脉。”苏毓嘴上说着不适,力气倒是很大,我已被他推出门外了。的
  “可苏公子,我家公子昨晚发病,已经疼了一天一夜,所有大夫都束手无策,就等您来医治,若是明日早上医治,恐怕……”怕是已经早登极乐了。
  “不错,苏公子请留步。”身后传来个浑厚的声音,听着就是个大人物,果然是郭大人本人。“苏公子既然已经来到府上,就请赶快为犬子把脉吧。”
  苏毓没法,只能转身看向来人。来人年近中年,身宽体胖,只是可能今日烦扰甚多,眉宇间很紧绷,看来他独子情况不是很好。的
  “郭大人的吩咐,小人不敢不从。”他低头对一旁的我道,“小妹,这没你什么事了,快回去吧。”
  我?我不是就是来看戏的吗?没明白他的意思,总觉得他这异样有点古里古怪、莫名其妙,他那月白色的长衫上,还有先前被洒到的血迹。的
  等等……血迹?黑狗血?抓鬼?
  他不会是以为,那个什么“大仙”的,会把我给抓走吧。
  虽然我名为鬼差,可也算是地府的一个小小官差,至少也算是一个半仙吧。我应该不会怕什么狗血之类的东西。
  我倏地伸出手指,划上他衣衫上的黑狗血,没理会他抽了一口气。嗯,手指不痛,没什么反应,我都已经忘记我上次有痛觉是什么时候了。
  “大哥,你让我留下帮你吧。”我伸伸手指,暗喻。“我不怕……累。”
  他既不可闻地松了口气,从容重新回到他的脸庞,“既然如此,小人这就替令公子把脉。”
  几步穿过院落,进入房门。房门里面很是混乱,丫环、家仆挤做一堆,进进出出为痛苦的公子擦身抹汗。
  苏毓坐在床沿把脉了许久时间,有了几分计量,再观察了一下那小公子的病容,更有九成把握,便起身开始写药方
  我早准备好纸,磨好了墨等着他。的
  苏毓将药方交给郭大人,再拉他到一旁细细嘱咐。我则走出房间,满怀兴趣地看着院落中那位“大仙”和她的阵仗,还真的有几分架势。人家出来混的,也要讲究个有腔有调,不是吗?
  少顷,郭大人和苏毓也走了出来,苏毓发现我正在研究那“大仙”,狠狠向我的方向瞪眼。
  瞪我作甚?我可不怕这种江湖骗人的神棍,却听得一个尖锐的女声响起,“郭大人,我方才在这院落中察觉出一缕妖气。”
  妖气?
  “妖气?”郭大人脸色一板,“什么妖气,大仙可否明示?”
  那“大仙”眼神一转,带些狐媚的眼眸扫过苏毓,扫过郭大人,落在我的身上,“就是这位姑娘身上,似乎有妖气缠身。”
  我?不是吧?我要算,也只能算鬼,怎么能算妖呢?
  苏毓皱眉,“大仙是否弄错了,我小妹自小和我相依为命,怎么会有妖气缠身。”说着,他就想拉我走出去。
  “这位公子请留步。”那“大仙”收起手上怪异的舞姿手势,小碎步上前,“令妹虽是凡体,但印堂发黑,显然是被鬼怪妖孽缠身,今日若我不见到,那也罢了,但现在既然见到了,本着我等仙人的慈悲为怀,不得不劝公子,若能早日驱邪避妖,令妹还能性命无忧。”
  印堂发黑?听着她这话,我才脸色发黑呐,苏毓的表情也很怪,都没想到居然还有人能那么清楚地看到我印堂发黑。
  况且看她那一身碎布衣裳,比我像妖孽得多吧。
  郭大人听着似乎和他儿子无关,于是嘱咐苏毓,切不能把“大仙”的话当儿戏,就拿着药方抓药去了。
  “那大仙的意思是……”苏毓忍着不耐,问道。
  “若不然如此,公子告诉奴家住处所在,奴家必择日上门为公子与令妹驱邪。”几声奴家倒是娇弱得很,难道醉翁之意不在酒?
  我大感冤枉,无缘无故被人称作“妖气缠身”,简直荒唐。
  “怎么敢那么劳烦大仙。”苏毓还在作谦谦有礼状,涵养果然比我好,不过他下一刻的举动,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他从作法的木桌上再取过一碗满满的黑狗血,二话不说往我衣服上浇下,一身的衣裳就此报销在狗血里了,幸亏我闻不到那骚臭气味。
  “这样,相信再厉害的妖孽也不敢近身了。”他对着呆愣的“大仙”作揖告辞,拉着我走了。
  可怜那“大仙”不知是心疼那黑狗血,还是心伤他的无情,据说在冷冽寒风中吹了许久,第二天也倒下了。
  ××××
  “你不去洗掉吗?”苏毓看我居然就打算穿着这血衣爬上床榻,忍无可忍终于开口。
  反正我也闻不到腥臭,感觉不到身上黏稠,我就是不洗了,你奈我何?我气他无故泼我狗血,别人泼那倒也算了,我好歹对他有恩。
  他冲动下一把拉过我,扯下我身上的衣服,我和他都定格了。本来就是夏日,单薄的衣料下,只有主腰和长裤,主腰的丝带层层束缚在身后,勾勒出腰部曲线,上身却平坦似男孩。
  这样的我站在苏毓面前,完全没有女子成熟样貌,不看我面容,只以为是个十三四岁的女娃。我心里有些别扭,明明心理年龄都三十好几了,居然身形上还如此稚弱。
  苏毓呆呆看着我的扁平身材,突地笑了,“你哪有妖精的狐媚相,分明是个孩子,我竟然还担心你被那大仙……。”被“大仙”给抓了。
  “我可没说过我是妖精,只是你自己作如是想罢了。”异想天开,若是妖怪,他早就被我啃得骨头都不剩了。
  他双腿打开,拉我坐在他左腿,“你知不知道,你这样给我看见身子,可是要嫁我的。”
  嫁?我有些不安地挪动身子,却发觉他的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抚着我裸露的背部,手指勾着肩上的绳线。若不是回头看见,凭我那迟钝的五感,恐怕还没发现。
  “苏毓……那个……我们不可能的……”我虽不是妖精,但也相差不远,总归是阴阳相隔。
  他一愣,大笑开来,“你还真以为我会看上你这干瘪身材?”
  “你开我玩笑来的?”分明觉得他有几分古怪。
  “我只是刚发现,你虽无所不能,但也不过是个女孩。”他另一只手撑着脑袋,搁在桌上,“和那些拦着我要和我同过七夕的小丫头,没啥两样。”
  不会吧,我恼羞成怒想离开了,他却拉住我,“明日他们熬好药,我便要过府盯着那郭小公子病况进展,恐怕没时间过节。今日你我提早过节行不?”
  “七夕节不是女孩子过的吗?”你好不容易有点男子气概,干嘛又来婆妈。
  他没回答我,追问,“行吗?”的
  “哦。”这节我只在现代看别人过过,我也不知怎么过的。
  “我有个要求。”他又问。
  “说。”
  “我想看你。”
  看?我傻住,“怎么看?你怎么可能看得到我?”
  苏毓逼近我的脸,双手从脖颈处抚上,即使没有感觉,也隐约疑心身上定是起鸡皮疙瘩了,总觉得他的手冰冷冰冷的。
  他手停在我脸颊上,我看着他放大的手滑过我的鼻子、双唇、眼眸。
  “这样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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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往不利

  苏毓的医馆开张,取名“回春堂”。这种没有创意的名字,当然是我取的,取自“妙手回春”。
  随着郭大人家中公子的逐渐康复,医馆的生意也越来越好,演变到了门庭若市的地步。三个月后,医馆和邹老板的药铺正式合作,几乎垄断了丹阳城中其他医馆、药铺的所有生意。
  “如果这个时代有《垄断法》,苏毓一定第一个上被告席。”我在路边买了包瓜子,闲闲待在回春堂二楼的隔间中。这个隔间,原就是为安置我的,毕竟医馆中有很多男病人,我老在旁闲晃也并不怎么方便。
  “这是你教他的吗?”小倩躺在另一边的软榻上,这是我原本该窝的地方。
  “不是。”我没那么多九转十八弯的心思来教他,好吧……我承认,“他前一阵子,曾缠着我问一些商界的事,我就拿了几本现代说经商的书,读给他听。”
  那是几个月以前的事了。
  那时苏毓的卖身契快到期了,他在城中查看大小商铺门面。我怕他第一次创业就血本无归,便一时口快,向他细数些要注意人流量以及目标客户群之类的简单常识。他却双眼发亮,缠了我一夜,要我多教他些。
  我又能有什么可多教他的,只能来老一套,对着课本来照本宣科,给他补了不少商务知识。
  小倩叹气摇头,“七七啊,这苏毓虽不是穿越人,却胜似穿越,再看他那智商两百的头脑,怎么可能不无往不利呢?”
  无往不利?包括对我吗?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想起那晚他莫名其妙地“看”我。可能有前世不太出彩的经验,我总觉得,暧昧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即使偶尔我会看着苏毓的俊脸发呆,也决不代表我会自以为苏毓对我有男女之意。
  然而那晚,苏毓那眼光流转媚态柔意,真的很暧昧。他喜欢上我了吗?
  为这个念头,我心下泛起一股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觉,有些羞涩却有些欣喜,是爱情还是虚荣?
  隔间的门被推开,我恍然看着迈入的苏毓,他伸伸懒腰,难得孩子气地抱怨,“真真给累死了。”半真半假带着撒娇,酥入人的心底。的
  小倩早已离开,他发现软榻空着,我倚墙而立,啐我一声,“给你福也不会享。”
  说着,拉我同坐在软榻上,接过我手上的瓜子壳,为我剥瓜子仁。
  近来,他偶尔会主动来陪我,帮我做些很琐碎的事,却好似乐此不疲。
  “苏毓,你真的喜欢上我了?”我小心地问,有着三个月前不曾有过的肯定。
  他笑开了,“傻子,终于开窍了?”
  我真的脑中一片空白,活了二十九年,再当了鬼差七年,第一次被表白,我不知所措。
  “永远陪着我,好吗?”他无法盯住我的眼,只能抓过我的手,细细放在嘴边啃咬。
  “永远留在我身边。”
  ××××
  苏毓的回春堂,开两天,关一天,那关着的一天,就是他出外义诊的日子。
  义诊没有固定地点,多是走访一些农家、茅草房,看看是否有需要看病的病人。医药费也一早和邹老板商量好,凡义诊的药费,均按药价五成算,药铺所损失的,由苏毓补偿。
  因为垄断成功,城中好几家药馆倒闭,倒是方便了苏毓提高就诊费。而他的义诊之名,也将这高价无声无息地掩盖过去了,并未引起那些有钱人家的注意。
  我虽知道内里究竟,但本着“劫富济贫”的想法,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这天苏毓义诊归来,被找上门的中年男子拦住。
  “苏毓!”那男子几步上前,揪住苏毓衣领。他身后跟着个十几岁的女子,努力拉住男子,怕他冲动。
  “在下正是。”苏毓打量了下来人,露出微笑,“这不是城西得善医馆的欧阳大夫?欧阳大夫为人慷慨正义,常免受病患诊费,在下深感佩服。”
  那欧阳大夫显然本是准备一上来就开骂,却被苏毓堵了回去,没想到苏毓一早就认出他,还知之甚详。
  “这位是欧阳小姐吧,两位请里边说话。”苏毓不着痕迹地将两人领入堂间,避开周围围聚过来的人群。
  我缩回伸出窗台的脑袋,走出隔间,坐在楼梯上好奇地看着堂内,看这出戏苏毓怎么唱。
  为两人倒了杯茶后,苏毓慢条斯理地询问,“请问欧阳大夫为何而来?”
  “苏毓……”他踟蹰了一下,终究缓和了语气,“苏大夫,在下对贵医馆和邹家药铺的合作多有异议。”
  “哦?”他抿了口茶,“愿闻其详。”
  “贵医馆的药方,皆到邹家药铺取药,本是苏大夫个人选择,无可厚非,但苏大夫却唆使邹老板只将药配给苏大夫开的药方,却并不是为民着想。”
  苏毓好脾气地一笑,示意他继续。
  “邹家药铺是城中最大的药铺,药的种类最是齐全,存量也最多,很多药方中的药,只有那里才有,现在这么限制,会有更多的人,买不到他们所需的药。”
  我在一旁听得摇头,傻子,他还没看出更严重的情况。长此以往,一旦城中多数药铺倒闭,那邹家药铺哄抬药价,是迟早的事。其中利害,苏毓自是和邹老板提过。
  苏毓放下茶杯。“欧阳大夫觉得小弟这回春堂如何?”他气定神闲地抛出全然无关的一句话。
  欧阳大夫一愣,虚应,“听街坊说,苏大夫妙手回春,在此医治病人无数。”
  “那若欧阳大人来加入我回春堂,自然不用担心,病患拿着回春堂的药方,会开不到邹家药铺的药了。”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这……这怎么行?”欧阳大夫惊诧地看着苏毓,“那我家的得善医馆怎么办?”
  “欧阳大夫,恕小弟直言,得善医馆已经有几月入不敷出了吧。”
  欧阳大夫脸上一阵的困窘。
  “与其困守一方天地,还不如加入回春堂,相信以欧阳大夫的医术与德行,必能在治病救人和义诊上对小弟有所帮助。”他有两年多时间阅尽城中所有大夫的药方,自然清楚每个大夫的能力。
  之后几番话下来,欧阳大夫已是浑浑噩噩,被忽悠得不知天南地北,连退几步,“我要回家想想,我要想想,告辞了。”说着,没顾着女儿就冲出门。
  欧阳小姐盈盈站立,一双眼揪着苏毓,有些惊惶不安。
  苏毓上前几步,保持有礼的距离,“在下对欧阳大夫的为人与医术仰慕已久。况且早就听闻欧阳家世代皆是书香门第,欧阳小姐知书达理。苏毓不才,只略通一二,若能有欧阳大夫来回春堂相助,将是苏毓莫大的荣幸。”
  一番话说得欧阳小姐小脸飞红,女儿家的娇羞之态尽现。
  “想必贵府情况小姐也略知一二,希望小姐回去后也能劝慰令尊。”
  “我……我会的。”那欧阳小姐小声说完,便转身匆匆离开,看那神色,只怕再片刻停留, 脸上便要起火了。
  苏毓走到楼梯旁,毫不意外地发现我坐在那,调侃我,“看戏可是看够了?”
  我没回答,慢慢隐没在角落的黑暗中。
  原来我一直以为对人冷漠孤僻又高傲的苏毓,也能对别的女孩家露出如此充满温情的神色,那眼神,那声音,都柔得滴出水来了。
  是做戏吗?因为他需要欧阳大夫的医术,来扩大他的回春堂?
  永远留在我身边。
  耳边响起那天他的话语,也是同样的眼神,同样的声音,好像把人捧在手心,辗转宠爱。
  也是做戏吗?他需要我做什么呢?
  心理年龄三十六岁的爱情初学者,还未开始享受甜蜜,已经尝到丝丝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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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相承诺

  在考虑了一周之后,欧阳父女俩一起加入了回春堂。其实,若不是得善医馆仅剩的病患也被回春堂抢走的话,他们父女也不至于要寄人篱下。
  苏毓看中的,不仅是欧阳大夫的医术,他更看重欧阳小姐这个女医,“我年纪尚轻,一般官绅富豪的妻妾,若是要请我就诊,都有诸多避讳。”
  古代女医并不多见,多数都是出自医师世家,只给一些官宦地绅的妻妾看病。相比于男大夫、男郎中,无论是那些官宦地绅还是其妻妾,都希望有女医来为其看病,既是避嫌,更显其贞洁。
  而欧阳小姐,就是凤阳仅有的几个女医之一。之所以求诊人不多,自然是其医术修为不高的关系。我想,除了苏毓,很少有人能在短短几年之间,在医术上有如此大的进展。而这位医学奇才,也开始带学徒了,第一个便是女学徒:欧阳兰。
  苏毓正值年轻力壮,相貌又相当俊俏,导致回春堂中女性患者很少,甚少有请他上门为妻妾闺女诊治的。一是避讳,二是怕真闹出个红杏出墙的丑闻。
  “欧阳兰的医术若能在我点拨下有所进步,或是望闻问切功夫能精进一些,将病情转述于我,就等于我亲临为她们治病。这样,更能打响回春堂的名声。”
  苏毓的目标很大,大到以我这本分的个性根本看不到头。我很想问他,在他而言,回春堂只是个开始,那终点在哪里?还是他的野心没有终点?
  不知心里是何想法,我隐约觉得,比起男女之间的吃醋嫉妒,我更在意的,是苏毓是否真有心讨好我,留住我。他是对所有人都口腹蜜剑?还是对我所说的,是真心话?
  于是,我几日来细细打量他和欧阳兰之间的相处。
  欧阳兰是个单纯的古代女子,照例来说女子不能在外抛头露面,但家道中落,她既然有一身医术,自然要出外谋生。苏毓医术高过欧阳大夫,她现今跟着他习其医术,也并不觉得如何别扭,只是略微羞涩。
  她的外貌堪称端正秀丽,虽不是如何聪慧,但也勤奋好学。苏毓针对其进度循序渐进地教,让她越来越敬佩苏毓,之后慢慢演变为几年后对神般的崇拜。
  那苏毓呢?他的眼中有温柔,有耐心,谆谆善诱,但那天我坐在楼梯上看到的魅惑却不再出现。
  是目的已达成,没有必要了吗?
  ××××
  教学告一段落后,他让欧阳兰去用午膳,自己搬了把椅子进隔间,让阿毛将午膳端进来。
  阿毛就是他第一次救活的那个小男孩,十一、二岁,宁愿睡在回春堂的地上,也要跟着苏毓,伺候苏毓,可谓是第一跟班。我窃以为这就是滥用童工的开始。
  “怎么一上午盯着我?”他为我倒上酒,因为我嗜酒,隔间中总是常备酒水。
  “没有啊。”
  “隔间的门开着。”他拿着杯子在我面前,诱惑,“没有吗?”
  我仔细端过酒杯,“我只是想看你怎么教学生的。”
  “那你觉得我教得如何?”
  “很好,我从没见过你对人那么用心。”
  “我对你更用心。”他笑,“怎么?吃味了?”
  我不小心把我的酒洒了,呆呆看着被酒气晕染的裙摆。“苏毓……”
  “看你,洒了一身。”他用衣袖随手擦了擦。
    “如果这叫用心,那你对我这几年算什么?”
  “什么算什么?”我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都能感觉得出,你有多恨咬文嚼字的古书。”他端起碗用膳。“但就算十个字里有三个不识得,你还是能将一本本医书给我念下来。”
  那也没办法,繁体字真的很难认很难读,况且我语文文言文向来很差。
  “只要是我的事情,你都很紧张,以前以为你是母爱过甚,但看你的身材,还是小毛孩一个。”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接地调笑。
  世风日下,这可是光天化日。
  阿毛把膳食端进来,放在桌子上。
  他夹了几样我平日喜欢的小食在碗里,递给坐在软榻上的我。
  虽说鬼差不能赠予人事物,但倒是不妨碍人伺候鬼差。
  自苏毓开始在药铺打工,有了微薄收入后,他就喜欢买些我喜爱的东西,比如好喝的酒,比如大块的肉,不计成本。
  我觉得他纯属奢华浪费,我的银子买那些酒菜绰绰有余。
  他却很固执,“那不一样。”
  “为什么不一样?”
  他不肯回答。
  我以前没谈过恋爱,所以那时并不知道,这是一无所有的苏毓当时唯一能为我所作的付出,弥足而珍贵。无论这是出于恩情,还是爱情。
  “你对我是不一样的。”多少次在夜里,他曾喃喃这么说。
  我不一样,我知道,当然是不一样的,人曾几何时能遇到一个鬼差。
  他所说的“不一样”,我想我知道,但并不相信。
  尤其是他流露出来魅惑、呵疼的眼神,总让我想起那个午后,我也不能总是个闷葫芦,终于忍不住坦白,“苏毓……那天我看见你瞧着欧阳兰的眼神,你很希望她能答应吗?”
  希望到……不惜让她错觉你喜欢她?你真的了解女子对于心爱男子的那种不顾一切?你是不是在利用她?抑或,你是不是也在利用我?
  我摇头,利用?我想得太严重了。
  他错愕,“难怪我总觉得你最近怪怪的,好像……”他拉住我的双手,“好像我一转身,你就会离开。”
  我承认,是有点想逃,天生懦弱的个性,总是让我潜意识回避伤害。不接近别人,就不会被伤害,不和人交好,就不会被背叛,这是现代人的本能。而一直这样想的自己,才会永远孤家寡人。
  而如今,我想改变,想说出所求。
  “苏毓,如果你不是真心喜欢她,不要对她流露那种妖艳的魅惑,好不好?”
  苏毓,如果你不是真心留恋我,也不要对我那么依赖。
  因为,我怕我会当真。
  他默然,自然明白我的言下之意。
  “我答应你,除了对你,我不会再对别人流露那种风情,好不好?”他改了承诺,并强调,“只有对你。”
  如此似曾相识,两年多以前,苏毓也因为我许下过承诺。
  ……的
  “我,苏毓,答应你,只要是有生之年,就会帮穷人开义诊。”
  ……
  野心是相对的,是不是在苏毓对于事业心膨胀的同时,我对于爱情的野心也膨胀了呢?
  终归是女人,女人对于初恋,总是有太多希冀。
  我们都是新手,我一要求,他便迎合,爱情看似如此简单。
  然而,我在心中默念,苏毓,我也答应你,事不过三,我不会第三次让你改变自己来迎合我,为我许下你的承诺。
  我答应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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蝼蚁偷生

  爱情?
  握着毛笔一撮一顿,在纸上化开了两个狗爬的大字,我仔细看着,确实很丑,很别扭。
  我是喜欢上了苏毓,还是恋上他的陪伴?于是才假借名目,编造借口,能多留在他身边一刻也好,贪恋着活人的气息。
  这是患得患失吗?我自问,却不自觉将问题脱口而出。
  “当然是自寻烦恼。”小倩在一旁,边消耗着苏毓的好酒,边调侃我,“而且他是你自己找上的,还是百分百作茧自缚。”
  “对啊,都是自找的。”
  “虽然苏毓年龄比你小,但某方面,比你成熟得多。”小倩拍拍我的脑袋,自诩为我长辈的样子,“所以你才会在他越长越高之后,渐渐将他当作个男人,而不是男孩。”的
  她抢过我的笔,画出圆圈拥抱住了那两字。
  “更何况,爱情的最开始,本来就是陪伴。”
  ××××的
  那晚过后,一切似乎越来越风平浪静。
  苏毓对欧阳兰越发的彬彬有礼,不止是在有我在的地方。而欧阳兰对他,从暗暗恋慕到由衷信服、言听计从,也不过就是半年时间。
  随着凤阳城几间大医馆的倒闭,回春堂更是名声鹊起。
  在人前,苏毓介绍我是他小妹。众人中甚至是在回春堂帮忙的阿毛,也只在印象中隐约有这样一个人影在,再多的,就是模糊一片,尽管我是如此经常地出现在他身边。是什么样的缘分,让苏毓能如此深刻地记住他妹妹的死,连带记住了我。
  我喜欢跟着苏毓去三天一次的义诊,多数是去城外极脏极穷的地方。我自然是闻不到那流浪汉集聚之地的恶臭,但看着他那皱眉且不堪忍受的样子,觉得煞是有趣。
  许是儿提时期公子哥的记忆回笼,又或者是回春堂的知名度高涨,近来的苏毓越来越洁癖,衣衫发髻打理平整、一丝不苟。幸好他还懂得避免容貌再遭窥伺,而画粗了眉毛。
  在穷苦病患眼中,苏毓比神佛还灵验,比父母官还清廉,见着他远远出了城门,就自各方涌来,崇拜、仰慕、不敢亵渎。
  这样被围绕着的苏毓,总让我觉得,如此多的善意和信任,终有一天会磨去他的权欲雄心。
  “来,大家排好队,一个一个看诊。”阿毛小手一张,努力阻挡那些衣衫褴褛、隐隐发臭的乞丐碰到他心中的偶像。
  在双指搭上第一个病患的手腕后,苏毓立刻敛去眼底的厌恶情绪,做回最基本的大夫,交待药方也是简洁明了,富贵贫贱在此时都一视同仁的尽职。
  我盘膝坐在一旁的大石上,颇有闲情逸致地等到夕阳西下,也等到他缓步走来。
  “走吧。”他伸手拉我下来。
  “嗯。”我滑下大石,他拍走我衣衫上的脏灰。
  我注意到他另一只手上抓着的布包,沉甸甸的,装满了病患馈赠的“诊金”,有挖来的番薯、野菜,或鸡鸭家禽的蛋,甚至还有穷孩子河边捡来的卵石。
  阿毛已经带了药箱和部分“诊金”回去,这些是他拎不下的。这算是现代的收受红包吗?不过看苏毓几度拒绝不了的苦恼,这礼肯定比红包难缠得多。
  “他们很仰慕你。”我偷笑。
  “每次我来义诊,总觉得你很幸灾乐祸。”他牵着我的手进城,将那些“诊金”分送给城内的乞丐。
  “做善事可是积德。”这可不是空口白话。“只有你会当成灾祸。”
  他摇头,“我不信真有天理循环。”
  我拉着他的手紧缩,引起了他的注意,“真的有的。”我见识过,当然晓得,就怕他不当真,努力强调语气中的认真。
  他注意到我的紧张,眼中一闪而过的情绪,我没看清,只听他答道,“知道了,我会小心的。”
  “小心什么?”我有些心慌,不知怎地脑中想起那从未真正杀人的王爷。
  他大笑,“吓你的。”
  随后又安抚我,“放心吧,我还不至于大奸大恶,杀人放火。”
  我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我又泄露天机,还是改明再担心他吧,没准我会先一步因玩忽职守,被拉入枉死城审判。
  食物可以送出去,而带花纹的卵石自是落入我的腰包。
  “尽拿些不值钱的玩意。”他摇头,“我还以为你不过是嗜酒,原来这些不入流的石头,也能入你的眼。”
  “你不懂,这是唯一。”
  “哦?”
  “世上没有一块石头和另一块是相同的。”当然除了现代人造的那种。
  苏毓想了想,“倒是的确没见过一样的。”
  “人也一样,高高在上的和终日不饱腹的,都是世上唯一一个的。”那叫人人平等,现代最浅显的道理。我琢磨着是不是该哪天找本“众生平等”的书给苏毓洗洗脑?
  “但人生在世若碌碌无为的话,也不过是蝼蚁。”
  我想反驳,他却说出件让我吃惊的事,“先前就诊的流民中,我见着了我大娘和二哥。”
  “他们在流浪?”
  他点头。“在我记忆中,大娘永远衣着光鲜,她娘家有钱有势,后来分家又独得大份,赶我娘和我兄妹三人出门时,尚还耀武扬威,今日却奔波流浪,朝不保夕。”
  “你没开口认他们?”
  “没有,该是说他们没认出我来。不过我已经让阿毛悄悄塞些银两在他们包袱中,过这个冬天,应是没什么问题。”他诡笑,“看,我也会以德报怨。”
  我听着心中欢喜。
  他将最后一捆野菜给了个跛脚的乞丐,“当日我刚进这凤阳城,也是同他们一样的。”
  满脚的血泡,披头散发,加上几个月未洗头发身子的酸臭。
  “若不是再一次遇见他们,我几乎快忘了,我也曾是蝼蚁。”他自嘲,但知晓我不喜欢,也就不再闭口不谈。“唯一不同的是,我身边有你。”
  夕阳洒在我和他身上,映出两个倒影,手手相连,慢慢踱步回家。
  即使今日的苏毓身边有那么多仰慕者、爱慕者、崇拜者,但他还是只在我面前,毫不顾及地流露他的性情,即使那性情有些冷酷,有些无情,有些伪善,却让我不忍苛责。
  因为这样的苏毓如此真实。85
  这就是陪伴,需要接受真实的勇气,人无完人。
  回去后,苏毓向我讨去了所有我收集的卵石,说是帮我收着。最后,他把它们用在了一个我怎么想都不会想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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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拥有

  在地府中,有时会冒出一条两条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规定,比如培训期间学的地府条规中就曾规定,普通鬼官不许开设酒楼,但什么官阶以上才能开呢?没注明;又比如,地府鬼官不得沉迷赌博,但如何才算沉迷,没说明;再比如,每年四月第一个周日定为复活节,但不能放假,那何必过节呢,没提起。
  不吸取西方的圣诞节、感恩节、情人节,却独独搬来了复活节,我直觉一定又是哪位高阶鬼官的恶作剧。
  严格来说,这复活节也不过就是那书本上所印的油墨字,我生前既不过西洋节日,死后也不会破例,但若有人独独把婚期订在这天,就有些莫名其妙了。
  “为什么选复活节?”我拉拉小倩的衣摆,问她。
  “好像是因为林城信基督,”她盛装打扮,难得穿起现代低胸礼服,“但小道消息说,是咱们那个鬼使小蒋只愿意在今天把我们的班调到早上,空出下午和晚上。他还美其名曰说复活节应该算是地府中的黄道吉日,林城拿他也没办法。”
  小蒋在地府中已经混了很久很久,久到三教九流的鬼官朋友认识了一堆,而地府中大小官职,除了鬼差和阎王,他都涉猎过了,很有背景。
  今天是林城与娴淑成亲之日,认识他们的鬼官都奇怪居然拖了那么久,但娴淑主张林城接手判官工作上了轨道以后再成家,也无怪乎多等了几年。
  婚礼采用宋朝的成亲仪式与现代婚礼相结合,地府之官好凑热闹,一时是官满为患,挤入挤出。
  娴淑的古装扮相回复生前的容貌,颇为娇俏动人,一身喜气的嫁服衬得小脸红彤彤的。花轿,轿夫,媒婆,一个都不少;林城则是一身的西装笔挺,很帅很有担当,再加上礼炮、礼服、喜宴等等,这一场婚礼下来,恐怕要耗费两人多年的法力修为。
  值得吗?当然值得。
  娴淑笑容灿烂,泪水滚在眼眶中,几度欲下。今日她施了法术放开了五感,真实的幸福完全展现。
  她终究还是嫁得良人,尽管不是在“有生之年”,但又有何区别?林城绝对比古代三妻四妾的大男人要可靠得多,相爱相知最为重要。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这恐怕是“死后”相许的最佳例证。
  鬼头大哥因其嗓门忒大,荣升司仪。
  “一拜天府……二拜地府……夫妻交拜……”,拜完后再来现代的“我愿意”宣誓,古代鬼官和现代鬼官,各自欣赏对方的婚典仪式,不伦不类中倒也其乐融融。
  席德因其特殊身份担任主婚人,但在场鬼官有大半并不清楚他特殊在哪。仪式过后,他便和我、小倩一起坐在主桌。
  喜宴上,我见到不少以前不认识的鬼官,小倩指着个面黄肌瘦的人道,“这个就是饿死酒楼的老板。”
  我举起酒杯向他示意,表示多年免费的感谢,他扯了扯薄薄的蜡黄脸皮,算是对我笑过。
  席德发现我的敬酒,笑得乐不可支,定是清楚我和饿死酒楼的孽缘。他递过一张卡片,卡片表面熠熠生辉,看得出被施过法术,“听说你很好杯中之物,这是地府最大酒楼鹤归来酒楼的贵宾卡,可打五折,我想你会感兴趣的。”
  鹤归来酒楼在地府尽头、枉死城旁,基本是高级鬼官的聚会场所,可比现代的希尔顿大酒店,我自是每次都绕道而过。
  我接过卡,“谢谢。”其实我更想知道是哪个透露我嗜酒的。
  “你对这场婚礼怎么看?”
  “很隆重,很感动。”尤其是一直以来都清楚娴淑对于嫁人这事的执著,尤其为她高兴。
  “我也曾在地府成亲。”席德的眼定洋洋专注一点,“当日我着蟒袍,她头戴凤冠,身披霞帔,那是地府千年来最大的一场婚礼。”
  “后来呢?”我隐隐觉得不会是好结局。
  “九百年前,她就不在地府了。”
  难怪从没听人说过阎王曾娶妻,原来是那么久远的事,看看席德的失神,显然还困扰着他。
  “地府中从来没有天长地久,只有曾经拥有。”席德回神后,顺手夹了口菜,“在地府,时间最是不值钱。”
  对于人类的百年有限而言,地府时间绵延不绝,当想到承诺以后百年、千年只对着一个对象,反而最容易退却。
  我眼中映着这对新人的喜气洋洋,心中却不知是否该庆幸苏毓只得百年寿命?
  ××××
  参加完婚礼,我和小倩一起回明朝,临近凌晨时,我们还有几个定魂任务须解决。
  “小倩,为什么选那书生呢?”的
  不知问过她几次了,她都含糊以对,然而我真的想对苏毓和我的未来更增些信心。
  “七七,你知道我是怎么死的吗?”
  我知道,小倩刚认识我那会,就开玩笑地提过。
  “蜜月地点是法国普罗旺斯,那是我十几岁少女时就想着要去度蜜月的地方。”小倩眼中承  载着那时的幸福,“对于工薪阶层来说,确实有点贵,但他还是攒钱给我惊喜,这说明他真的爱我,很爱我。”
  偏偏那么巧,就是那班飞去法国的飞机失事了。
  “飞机在乱流中失控了很久才坠落,他最后对我说的话是,”小倩强笑出来,“我是疯了才想和你结婚,你害死我了,你知不知道?!”那笑,笑得异常苦涩。
  “七七,那书生和他长得很像,我们是初中同学,他小时候就跟他初中时候一模一样。”小倩率先跨过那分界着生与死的边界,进入明朝。
  “七七,我不需要他英俊,不需要他专一爱我,也不需要他能干,我只是想看他好好活着。”
  这一句话堵得我喉咙发慌,只能默默对她施法,让她无法流淌的泪水能长流。
  “七七,我很开心我能坦诚说出来,看见娴淑幸福,我觉得我也很幸福。”
  我伸手揽住了这默默自责的女孩。
  地府有的是坦诚,鬼官之间没有利益冲突,自由表达真实感受,恋爱、成婚、分手,合则聚,不合则散,从不讲究天长地久。
  傻小倩,聂小倩没有害到宁采臣,宁采臣本也是心甘情愿的,只是人世间的真实,不比地府,总是藏得极深极深,要自己去挖掘。
  而我既然选择了苏毓这条路,就不会再抱怨路难走。
  复活节原来也有些道理,肉体死了,心灵也需要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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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定魂

  自复活节后,小倩本来就很三八的个性,变得更开朗。对于她那书生也不再执著,将其评为“明朝第一贱男”,聊以自娱。
  我闲闲靠在软塌上翻书,最近爱看历史书,比起以前读书时那惨淡的历史成绩,现在无压力下翻阅各种古代趣闻,倒觉得有趣了很多,尤其是明代的,看着现在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的历史事件,只觉得事事难料一说,确属事实。
  明朝百姓还是照常过他们的日子,而百姓之一的苏毓也照常开着他的回春堂。随着回春堂的声名远播,常有一些“武林人士”来就诊看病,这倒是苏毓自己也没有想到的。
  凤阳城地理位置在中原中部,应算是交通便利,可惜长久以来,除了是朱元璋的故乡之外,就不再有其他特别的优势,商贸往来并不频繁,就是偶尔落脚的镖局镖师,也是暂住一宿,隔日启程。
  于是就有镖师趁着这一宿时间上面求诊。
  楼下不甚温柔的敲门声传来,扰乱一室平静。
  苏毓带着阿毛去大户人家出诊了,而这下雨天的,欧阳父女也没来,整个回春堂只有二楼萦绕的隐约烛光显示有“人”在家。毕竟古代火烛不比现代电灯,很费银两,没人会出门了却留着烛火。
  “开门!”敲门人一听就知道必是孔武有力,这门“咯吱咯吱”地呻吟。
  真吵!我坐起身子,这都近傍晚了,还让不让人歇息了?
  没隔多久,居然开始用脚踹门!
  为了苏毓那可怜的木板门着想,我还是起身下楼去开门。
  “请问两位有何贵干?”我打量门外两人,都是练得肌肉发达的类型,浑身湿透,其中一个受伤了,“现时苏大夫不在,若是看诊,请明个尽早。”
  说完便想关门,那没受伤的汉子却不许,一手把住门,“明日我们便要启程赶路,有其他大夫在吗?”他显然是天色灰暗看不清我,“或者,这位小哥会不会医术,能否帮我大哥看看?”
  小哥?我直觉这人真是狗眼瞎了,就算是雨天天色灰濛,也不至于把我当成男人吧。即使我胸部扁平,还披着苏毓几年前的青布衣衫。
  “我不会看病。”
  那汉子想了想,问道,“苏大夫何时回来?”
  我如何知道?“他出门看诊,指不定何时回来的。”
  “那我和大哥就叨扰了,我们在这里等苏大夫回来。”说着,就自说自话地进门了,显然是个粗人。
  我气结,事到如今也不好意思以“男女授受不亲”来回绝他们,毕竟他们压根就把我当男的处理。
  于是扶着那伤员躺倒检查的床塌上后,就大眼瞪小眼,互相傻看。
  “小哥,你怎么称呼?”
  说了你也记不住,我烦恼着如何回答他,更没啥好脸色,可惜他看不到。
  门再度被敲响,今天还真的是它的劫数。
  “有人吗?开门!”
  我无奈踱去开门,好家伙,雨水沾湿衣裳完全贴在身上,又是个练健美的,肌肉发达。
  “苏大夫出门了,有事明天请早。”
  “这位小哥,我前些年搬重物伤了腰,每到下雨天便酸痛不已,正好镖队今日在这里落脚一宿,想过来让苏大夫给看看。”也是自动自发进屋,“我就在这等苏大夫回来。”
  又是小哥!我无语。
  ××××
  原来同行之间是有竞争的,我不会天真到以为所有同行之间都和苏毓与欧阳大夫一样,不是你招安我,就是我招安你,但这样赤裸裸地对骂,也是头回见着。
  “我们威广镖局行走大江南北,谁家不给我们几分面子?”b
  “威广镖局算什么,我长风镖局才是走遍中原最大的镖局。”
  “笑话!就一群虾兵蟹将,看你那大哥还躺在那呢!”
  “我大哥是为我挡了那枭匪一刀,这才受伤的,是铁铮铮的汉子,是兄弟!”
  “原来那是要砍你的,你倒是会躲,躲在你大哥后面!”
  “你说什么?你自己还不是抱怨酸痛,大丈夫哪有无病无痛的,一点小伤就忍不住,像个娘们一样!”
  “胡大牛,你说我娘们?你有种和我打过再说。”
  “朱强,你以为我怕你来着?”
  胡大牛?朱强?
  等等,我打开我的扇面放在烛火下照着看了看,这不就是我等会要去定魂的两个人?凤阳大街?再看看时辰,还有不到一刻时间。
  “那个……”在他们出手之前,我忙出声打断他们的对吼,“这里毕竟是医馆,你们……要不要到大街上去打过比较爽快?”而且也不容易连累到旁人。
  两个怒火中烧的镖师立马冲入雨中,亮出家伙对决。
  等了会,我便拿着扇子走入雨中,扇间轻点两具死尸,看着他们怒张的魂魄重新回到躯体中,若要打的话,就等鬼吏来接你们的时候再打吧。
  “你在干什么?”一旁苏毓熟悉的声音响起。
  我回头看他立在雨中,雨水透过纸伞上的破洞滴到他眼梢,让他反射性地闭眼,连带掩饰住了情绪,这是他长大后第一次见我定魂。
  我还保持蹲着的姿态,雨水流过我身上,却仅仅浸湿我衣裳,没在我头发皮肤上停留,便沿着扇间一路划出去。
  这雨下得很大,很磅礴。
  “为什么用扇子点死尸?”的
  我的眼神越过他,看向他背后的小身影。阿毛正奇怪地看着我们,他对我的印象很浅,完全记不清我刚刚做了什么动作,又有什么值得他师傅注意的?
  就比如我以前上学时,记不得同伴每天都穿了什么衣服,即便只是衣服颜色,一是不会留意,二是记不得那么许多。
  人的记忆只占大脑一角,只有在意,才会留意。
  苏毓只是盯着我的扇子,“阿毛,进去照顾里面那病人。”他说的是那个在床榻上很想爬过来看胡大牛尸体的受伤镖师。
  我慢慢站起身,“苏毓,我在做……”
  想了很久,我才启口,“我只是在做我的差事。”
  此时,从纸伞中滴落的雨水已经将苏毓的衣襟全都染成大片大片的水迹,他浑然不怎么在意,只是说道,“我又了解你一些了,是不是?”
  说完他便自顾自笑了,走回医馆。
  这个意外让我发觉,原来我还是一直在保护自己,从没让苏毓走进过我的世界,尽管我已涉足了他生活的大部分时间与空间。
  大雨一直下一直下,下得我觉着有些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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