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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说你的情况:
〈此种情况同样适用于青岛市内四区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超过10天期限后,再办理新单位就业手续的情况〉
假如你的就业单位在市内四区的话(市南市北四方李沧),根据青岛的劳动用工规定,外地来青就业人员需要:
(1)持原单位的解除合同手续先到户籍所在区(青岛户口)的劳动保障中心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2)然后,参加中心举办的再就业培训班(免费的,大概一个小时),必须去听课(可以找人替你去),主要是为了领取盖了章的失业人员登记表~
(3)培训完毕后,拿盖了章的失业人员登记表到户籍所在街道的劳动保障中心办失业证(立等可取,工本费2块还是5块的,忘记了……),
(4)最后,把失业证交给你现在的单位,你的单位就可以给你办理青岛的用工手续了。
以上步骤如果顺利的话,最快一天时间就可以拿到失业证了~
至于青岛这边的用工手续,就要看你单位的办事效率了~
(5)还有,不知道你原来是哪个城市的,解除合同的时候最好问问原单位那边的人事档案怎么办,通常都是让你自己带回来的,但是也有例外;档案带回来需要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时候就交给中心,再就业的时候就直接调档就可以了~也有可能就是你原来单位直接递交给管理失业的相关部门递转,就不用你自己忙活了~这个得问清楚了~
(6)具体的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请打0532-12333咨询~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貌似挺麻烦的……
(7)如果你的新单位是在市内四区以外的城区,相关政策可能略有不同……最好先打电话咨询一下~
如果你属于规定的那些“高端人才”引进的话(这种情况罕见),那最好也是先打电话咨询一下~
总之一个大政策,在青岛的再次就业,失业证必不可少~
二、其他情况(限市内四区)
如果不想办理失业证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跟两个单位提前打好招呼,以便手续的办理~具体是这样的:
(1)原单位在每个月的1-15日给你开解除合同报告书,同时去办理社会保险的人员减员手续;
(2)办理完毕以后的10天之内(自然日的10天,不是10个工作日!),新单位拿着你的解除合同报告书迅速的去给你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增员手续。
这样,就可以不断保险、不办失业证、直接去新单位上班了,中间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上述手续的办理超过了10天的期限,那么就还是得去办失业证……
所以,最好是原单位在每个月的1号办理解除合同报告书(必须写上个月的日期!),新单位在10号之前办理完增员手续(当月增员)。如果表格上的日期填写有误,有的步骤上也会耽误时间,会被找麻烦的~
三、
如果新就业单位在市内四区以外的、Gov部门的、外企的,请电话咨询12333。我解答不了……
四、我的上述回答,如果还有疑问的话,请跟帖继续~我尽量解答~
我回答不了的,请咨询12333,以后我会加强学习的。
回答完毕~.gif)
[ 本帖最后由 扎亚 于 2009-8-28 23:04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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