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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风信子 于 2010-2-4 13:17 编辑

  关于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陈冲弃养”事件,她经纪人的解释是:“陈冲将双胞胎女儿‘转让’给了一对纽约的夫妇……现在两个孩子生活得也很好。”
  经纪人的说辞,实在让人反感。人,能被转让吗?这里面蕴含了对生命及人格的不尊重。咱们中国人最重视血亲,对收养,一向不像欧美明星那样大张旗鼓、视为家常便饭。尤其在陈冲的立场上,她最开始收养孩子,一方面是以为自己不能生了;另一方面估计是民间习俗:先抱一个孩子,称为“带子”或者“引子”。
  这种事,在民间屡见不鲜。我周围,也有抱养孩子后生育了亲生骨肉的父母,其中有一些对养子女确实无法视同己出。这是人性,但会让旁观者,为那无辜的养子女难过。
  我一向觉得生育比婚姻更需要慎重,因为悔婚可以离,但悔生却不能把孩子塞回去。那么,收养呢?是否更应该深思熟虑?孩子一旦进入一个家庭,就成为一家人。那种感情上的依恋,任何物质都不能取代。这也说明,领养的责任和付出,大于单纯的资助。
  相信陈冲最开始收养孩子时,是想做好她们的母亲。很可能在转让孩子的时候,也内心挣扎过;在抚养这两个孩子的那些年月里,也像所有母亲一样付出了很多。也相信,她对这之后舆论的指责,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能够承担。
  希望以她的例子,给所有人提个醒:如果你不能保证永远爱孩子,不能做到对他们和自己的孩子一视同仁,那么请不要轻易领养他们,让更有恒心和意志力的人来承担这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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