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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2008年7月21日,我市将举行北京奥运火炬(青岛地区)传递活动。为确保奥运火
炬传递活动顺利进行,届时将实施交通管制和相应的交通调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
下:
一、7月21日奥运火炬传递线路交通管制措施
(一)7时30分至8时,对东海路(普宁路至麦岛路段,含东海路)以南区域、麦岛
路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驶入上述道
路(只出不进,公交车除外);允许东海路(台湾路至山东路段)以南区域道路(除新
会路外)上的车辆和行人向北横穿通行;高雄路以东区域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向东横穿
通行。
8时起,上述区域道路禁止车辆通行。
(二)8时至8时30分,对宁夏路、高雄路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驶入上述区域
(只出不进,公交车除外);允许高雄路以东区域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向东横穿通行。
8时30分起,上述区域道路禁止车辆通行。
(三)8时30分至9时,对香港中路(江西路至山东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
驶入上述道路(只出不进,公交车除外);允许香港中路(江西路至山东路段)以南区
域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向北横穿通行。
9时起,上述区域道路禁止车辆通行。
(四)9时至9时30分,对山东路(香港中路至东海路段)、东海路(山东路至太平
角六路段)、太平角六路(东海路至香港西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驶入上述道
路(只出不进,公交车除外);允许东海路(山东路至太平角六路段)以南区域道路上
的车辆和行人向北横穿通行。
9时30分起,上述区域道路禁止车辆通行。
(五)9时30分至10时,对香港西路(太平角六路至正阳关路段)、正阳关路、南
海路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驶入上述道路(只出不进,公交车除外);允许香港西
路、正阳关路、文登路以南区域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向北横穿通行;文登路、莱阳路向
西通行。
10时起,上述区域道路禁止车辆通行。
7月20日24时起,上述道路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含人行道)。同时,与火炬传递主
路线垂直相交的道路自相交路口起两侧各100米内不准停车(含临时停车泊位内),违
者予以清障。
上述路段禁止通行的结束时间由公安机关根据奥运火炬传递情况确定。
二、7月21日部分区域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一)7时30分起,禁止车辆、行人进入澄海路、云林路以南,海游路以西,新浦
路(香港中路以南段)以东区域;允许车辆驶出和行人外出。
(二)8时起,禁止车辆、行人进入南平路、上杭路以南,青大一路以西区域;允
许车辆驶出和行人外出。
(三)8时30分起,禁止车辆、行人进入海游路、青大一路以西,漳州二路、闽江
路(福州路至徐州路段)、江西路(徐州路至山东路段)、海门路、盐城路以南,延安
三路(秀湛一路以南段)以东区域;允许车辆驶出和行人外出。
(四)9时起,禁止车辆、行人进入新湛路、莲岛路以南,太平角四路以东区域;
允许车辆驶出和行人外出。
(五)9时30分起,禁止车辆、行人进入鹊山路、嘉峪关路、武胜关路、文登路以
南,大学路以东区域;允许车辆驶出和行人外出。
上述区域管制的结束时间由公安机关根据奥运火炬传递情况确定。
活动期间,将适时对上述交通管制时间进行调整、对交通管制区域进行缩小或扩
大,请广大市民和驾驶人员服从交通警察指挥,遵守交通标志指示,文明有序通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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