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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鬼笔 第二十六章 她在怕什么?

做好了决定,包大同踏实下心来。

  他是那种天塌下来当被子盖的人,所以虽然烦心事不少,明明可以解决的案子却在最后关头出现了复杂的转折,但他还是很美的享受了美食和良好睡眠,过了午夜才出发到学校去,而且直接去了校侧门。

  美院一共有三个门,前门、后门和侧门,画具一条街就是在侧门,白天的时候热闹得很,不仅美院的学生,全市所有要买画具或者文具的都会到这里来。

  可是一到晚上九点后,街上立即清静下来,店铺一关门就预示着整条街的人气关闭了,寂静清凄极了。

  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大排档、小吃摊都在美院后门,从画具街的尽头可以看到后门处热闹的街景和喧闹的人声,给人以恍惚之感,不过是一街之隔,一到晚上就如同两个世界一样。

  而画具街的另一端是一片烂尾楼,一到晚上照明奇差,远远的有一、两盏灯火,被乌沉沉的高楼和空荡荡的草地一衬,显得像鬼火,还不如没有。

  包大同就在这种环境下靠近了容宝斋。

  他沿着一家连一家的店铺的屋檐下走着,以阴影来掩藏自己的身影,还用那效用很短的隐身符咒水喷洒自己,好隐藏得更深。

  夜风吹过,卷着地上的碎纸和落下的树叶,打着旋儿溜过地面,更增添了街上的萧瑟之气。包大同无心感叹,眼睛一直盯着前方的容宝斋店铺大门,考虑着要怎么进去。

  正在这时,随着咣当一声的铁门响,容宝斋的大门开了,一个瘦弱矮小的影子鬼鬼祟祟地走了出来。

  包大同立即闪身在一片树影里,才一站好就猛然见一张人脸倒吊着看他,脸色白中透紫,口涎从腐烂的嘴角一直流到血红的眼睛里,极尽吓人之能事,不知道是什么孤魂野鬼倒挂在树上,想来吓唬人的。

  包大同只当没看见,目光穿透这“不明飞行物”继续看向那个身影。

  那个人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手里似乎捧着什么珍贵的东西,走得小心翼翼,因为离得远,包大同看不太清那人的脸,不过却直觉的认出那是黄老板的“贱内”,假如他没有说谎的话。

  就见这位老板娘走到黑漆漆的十字路口,朝着正西方向跪了下来,把手中之物摆在了地上,然后磕了几个头就转身回到了店里。

  她出门时走得极慢,可回来时却走得非常快,似乎后面有什么东西在追她,后来差不多是小跑了,前脚踏入店门,后脚就把门死死的关上。

  她要干什么?她在怕什么?

  唉――

  包大同正纳闷地站着不动,想看那边会发生什么,耳边突然传来一声悠长的叹息,同时一股冷风吹进了他的脖子。

  他知道是那个“不明飞行物”在搞怪,不想被他耽误事,所以仍然还是不理。又等了会儿,终于发现了异动,并没有看到什么,只是觉得周围的空气全冷了起来,身体本能的发紧,大概是自我保护机能在起作用,是大脑告诉身体,有危险临近!

  一团模糊的白出现在前方,几乎是在瞬间就出现的,白色的袍子、赤着脚,一头乌发高高挽着,在黑暗的夜色中穿行而来,不见脚动、不见衣动、不见影动、也不见发动,就那么直移了过来,到十字路口处停下了。

  是那个凶灵!上回攻击过花蕾的凶灵!

  如果她真的是水蓝的话,她为什么要来和黄老板联系呢?

  就见凶灵慢慢弯下身去,对着地面上的东西嗅来嗅去,一边嗅一边略带兴奋的笑着,她和包大同本来相距很远,但包大同却听得清清楚楚,感觉凶灵非常喜欢那东西。

  他又向自己身上洒了一些符水,试图走得近些,到底看看老板娘放在地上的是什么东西,可才一迈步就发现自己被什么东西缠住了,同时一股尖锐的疼痛从脖颈处传来。

  这小鬼居然想吸他的精血!

  包大同伸指一捻,想拉开这妖物,但它竟然格外贪婪,死咬着包大同的脖子不放。它大概以为包大同看不到它,没有想过包大同是怕打草惊蛇而一直忍耐着它的骚扰。

  而包大同一下没有捻开它也很意外,不由得加大了力量,感觉它的牙齿越来越深入自己的血管,再不制止就可能受制于他,不禁暗骂一声,屈指一弹,指尖处爆出的电火花立即把这妖物弹到了地上。

  这种情况对于一般人而言只会感到身体莫名其妙地刺痛一下,之后就没感觉了,精血被不知不觉地吸走,因为这些飘浮在夜空中小鬼每次吸得都不多,人们可能感觉不到。

  可他是有法力的人,不仅感觉更加真实,危害也更大,那些小鬼会如遇到宝贝一样拼命吸取。

  遇到这些不怀好意的灵体,他本该立即出手消灭或者收服的,但他为了大事不想暴露目标,可是如果再不出手,他就要倒大霉了!真是天时不利,遇到这意外!

  细细的尖叫和电火花的脆响在暗夜中传播了出去,立即让围着地面乱转着的凶灵感觉到了这边有人偷窥,而且很快就判断出是曾经伤害过她的仇人包大同。

  上次她失手于他,非常不甘,自认为是意外造成,此时一见,凶性大发,腾身在半空中,黑的发、白的衣涨大为一朵奇怪的云,对包大同当头罩了下来。

  包大同并不慌乱,一手定住那个坏事小鬼,另一手从腰后摸出了那只缚灵枪。他本不想这么快就暴露终极武器,可是以他现在的状态硬碰硬显然不明智。

  呯的一声,枪的声音不大,好像是不太合格的消音手枪,同时一股非常强大的灵力凝成淡蓝色的一束,又快又狠的击了出去。

  这让他灵机一动,想着以后自己修炼的时候也要练习这种凝起灵力的方法,这样就算他能力差,也可以事半功倍。

  然而这枪也不是很完美的,至少准星没有校好,他明明是对凶灵打出了一枪,子弹却擦凶灵而过,没有击中。

  他扣动扳机想开第二枪,凶灵却感觉到了这枪的可怕,尖啸一声倒退回了校园里,只几闪就没了踪迹,包大同根本来不及追。

  “妈的!”他跺了跺脚,恨自己错过了这么好的机会。假如一击而中,就不必一点点推理和寻找了,只要拘了这灵体,慢慢审问就好,就算她倔强不说,至少那些学生不会再有危险。

  可是现在――





明天就要报名了~我可能只有双休日更了,平时工作日的新更愿意的朋友请帮帮忙,轩在这谢过了~\(^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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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鬼笔 第二十八章 你哭的还蛮漂亮的

  “你找到这里来,就是知道我老公的秘密,我怎么能让你活着离开呢?”她继续说:“放心,我不会让你的血坏掉了,会冻在冰箱里,然后每天取一点,混合了这些雄鸡的血,做了血饭给水蓝吃。”

  花蕾不知道水蓝是谁,包大同可知道,不过他没想到会是在这里得到证实。

 只听老板娘继续说:“还有一百天就满了三千六百天了,到时候功德圆满,我老公完成了对水伯的承诺,我也不必每天送饭去,吓得我啊!总怕水蓝跟我回来。”

  老板娘似乎长年不说话,好容易逮到一个听众就说个不停,花蕾听得一头雾水,表面上是呆呆的听着,心里却盘算着怎么能逃走。

  她怕被发现,眼睛不敢乱看,只得偷瞄,无意间看到窗帘处闪着一线微弱的蓝光,看来就像一盏小灯从窗外照在玻璃上,不过这光线却是动的,在窗子上划啊划的,渐渐看明白是包大同三个字。

  花蕾差点欢呼起来,激动得眼泪都落下了,好在古怪的老板娘又去磨刀了,没看到窗外,也没看到她的激动,以为她的泪水是因为恐惧。

  她絮絮叨叨地说着做鸡血饭的制作程序和过程,需要放入哪些特殊的属性材料,花蕾却在偷看窗子,看包大同一个字一个字地告诉她要问这女人什么问题。

  在这么紧张的情况下,包大同最后一句话却是:你哭的还蛮漂亮的!
  花蕾气得哼了一声,心想自己穿的整齐的连身裤装,不然不知道包大同的贼眼还会看哪里。

  她不安的动动,老板娘以为她想挣开绳索,叹了口气道:“别白费力气了,你跑不掉的,也不会有人来救你,你乖乖的,我一会儿会割得轻一点,在脖子上轻轻一刀,然后倒过来控血,和杀鸡是一样的。”

  “那至少你要让我死的明白,不能让我在阎王面前回不上话。”花蕾装着害怕的样子,“你杀我就是为了那个水蓝吗?她为什么要吃血饭?”

  “因为她爹要求的啊。”

  “我不明白!为什么她爹要求,你就要杀我。我不明白!告诉我,告诉我!”花蕾哭泣了起来,“不然我死不瞑目,夜夜来找你问清楚。”

  她的眼泪不是为了恐惧,刚才她确实怕死了,以为自己大限将近,这下没有让老头子震惊,倒把自己的小命送在这里了,而且最可怕的是,居然是这么个最可怕、最丑陋的死法,当时她的绝望和无助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可是包大同来了,虽然她不知道他怎么来了,也对这个花花公子没有好感,但就是感到无比安全。

  她哭,是因为这里的气味实在太差了,有鸡毛味、血腥味、还有老板娘的体臭。

  窗外的包大同看到花蕾气急败坏、又被恶心得直哭的样子觉得好笑极了,不过又对她的聪明和机智表示满意。

  从这位古怪的老板娘的语气来看,她虽然帮着黄老板做这些可怕的事,不怕杀生,但却怕鬼,不然也不会说担心水蓝追过来。

  花蕾说如果不死得明白就夜夜来缠她,一定是有效的。

  果然,老板娘哆嗦了一下,加快了磨刀的速度,恶狠狠地道:“小丫头,少来吓唬我,难道我会怕你吗?”不过她虽然这么威胁,接下来却说,“阎王老爷问起你,你只说是水伯害的你就好,全是因为他,我才造了那么多杀孽。为了这血饭,我几乎每天都要杀一只公鸡,最雄壮厉害的那种。你看――”她伸出手,两手的手背上全是疤痕。

  “越是厉害的公鸡就有越容易形成凶气,可是杀起来真难啊,啄得我满手都是伤。”

  “那你不会随便找一只吗?难道那个什么水伯还会来查?”

  “他不会来查,可是――他是鬼,他会知道的!而且水蓝越来越厉害,我怕啊,真怕啊!”她喃喃地说。

  花蕾不知道前因后果,听得稀里糊涂,只道:“我死得不明不白,这口怨气难平,我只认识你,不问你又问谁?”她想继续吓唬这个敢杀人,却怕鬼的女人,可是她说的话缺乏恐吓的力度。

  正不知说什么好,窗外突然传来一声怪响,就像什么东西爆开了一下,接着一阵风猛然刮起,吹得门窗当当乱响,一道蓝光闪过,还伴随着一声鸡啼。

  老板娘吓了一跳,盯着门头半天,终究没敢到门外去看看,神经质的继续磨刀,但却松了口:“我也不知道水蓝的事,只认识水伯。十年前,他蹲到美院的门口卖笔,但是一直被校警赶,可他就是不走。我老公无意间经过,看他可怜,又见画笔的质量相当好,就答应代卖几只。他要求这笔不卖给别人,必须卖给美院的学生,因为他要自己的笔在最高档的学校里被使用。你也知道,这些老手艺人是有些古怪的,所以我老公也没有在意。可是有一天晚上,我们睡得正香的时候,突然传来敲门的声音,当当当、当当当――”

  她沉浸在往事中,不停的用手中的刀敲击磨刀石,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听得花蕾毛骨悚然,忍不住瞄了一眼窗外,见那蓝光闪了一下,稍微安了一点心。

  “我老公很害怕,说半夜敲门不是好事,不要理会,可是那敲门声一直不停,最后更喊起我老公的名子来,于是我就陪他出去看看。嘿嘿,你可能不知道,我祖上可是跳神的,所以我知道好多密法,有我陪着,我老公就胆大多了。以前我年青的时候,人长得不漂亮,又因为多嘴得罪了族长被割了舌头,没有人要的,只有我老公娶了我。虽然他是贪图我爹给我的一个古物笔洗做陪嫁,可他毕竟娶了我,所以我当年曾经发誓,这一辈子对他绝对服从,他就是让我去死,我也不犹豫。还好,我会腹语,他不用和个丑陋、无子的哑巴生活在一起。但他从没有嫌弃我,为了他,我可以做一切事情。”


[ 此贴被紫槐花开在2008-02-19 12:3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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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鬼笔 第二十九章 幕后人是谁?

  原来这个滑头黄老板对老婆挺不错的啊,从外表真看不出来!
  包大同暗想,就听花蕾催促老板娘快说,明白她是怕老板娘沉浸在回忆中跑题,于是也竖着耳朵听下去。

  “门外是水伯,还有那个一直跟着他的富贵。我老公一看是他们,有点生气,就责怪他们这么晚还来吵,如果是没钱住店了,为什么不早说?可水伯说,家乡有事,要连夜赶回去,只要我们肯帮他把剩余的笔全卖到学校里去,并答应他们一个条件,他就赠给我们一方家传的极品古砚。我老公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太着迷于文房四宝的古物,就好像身体里长了虫子一样,见了这些东西连路也走不动,要他割头来换也行,当初娶我也是为了笔洗的陪嫁,这水伯也不知从哪里打听到的。”

  “真的有古砚吗?”

  “当时他们并没有带在身上,只是递给我老公一封信,说他们条件和存放古砚的地点都写在信上,然后放下一大箱子画笔就走了。我老公兴奋极了,可是我却看出事情不对。因为那天月色很好,我看到他们眼神发直,似乎不会眨眼似的,而且还没有影子。当时正是半夜,我怕吓到我老公就没有说,但是我也很怕很怕!怕他们从哪个角落钻出来。”她说着又看了看门外,害得花蕾也有些害怕,虽然明知道刚才装神弄鬼的是包大同,甚至还在心里暗赞包大同那声鸡啼学得真好,可这时候有点不确定了。

  “第二天一早,我才把这件事和我老公说了,他有点害怕,但还是打开那封信看。信上说,他女儿水蓝死了,要我们每晚在十字路口朝西供一碗鸡血和人血混合的白饭,鸡要雄鸡,人要为阴,饭上三只香,只要日日不断,十年后,他就把砚盖的所在地告知。我们这才知道,信下写的地方只不过是藏砚台的地方。因为我家以前是跳神的,所以我明白这种血饭是供厉鬼的,所以一直劝我老公不要同意水伯。正说着,有警察找上门,说一家小店中有两个人死了,因为在死者身上找到我们的地址,因此让我们去认尸,我们一看,可不正是水伯和富贵嘛!”

  “他们怎么死的?”花蕾急脾气地问。

  “不知道,只说水伯本来身体就不好,死得很正常,富贵是死于低血糖,怀疑有病史,当晚他们也没说什么,就那么糊里糊涂的走了。” 的。

  “你老公去拿那个砚台了吗?”

  老板娘无奈地摇摇头,“他虽然怕得要死,却始终受不了诱惑,去了清湖村的一间老屋中,拿到那半块砚。一拿到手,他就疯了,因为那砚是无价之宝,不仅年代久远,而且还非常神奇,研墨的时候不用滴水,磨着磨着,石头就自己渗出水来,无论多么劣质的墨,磨出的颜色都黑得发亮,写出的字特别漂亮。面对这样的绝世珍宝,我老公什么都答应了,他怕拿了东西不办事被水伯的魂魄骚扰,但实际上是想得到砚盖,让这方宝砚完整。唉,他胆小,于是做血饭,送血饭的事都是我来做。只是因为还要混合阴血,我只好用自己的,好在用量不多,只有身体顶不住的时候,我才取别人的血,这么多年了,你是第三个。嘘,你不要吵啊,我老公胆小,不知道我杀了人的。”

  老板娘的声音突然变低,眼神中寒光闪闪,因为奇怪地笑着,露出没有舌头的口腔,吓得花蕾一直向后蹭,直到退到了角落里。

  “时间到了。”老板娘弯下身子,“上路吧,你已经知道了一切,就找死鬼水伯吧。别怪我,我是为了我老公,这一切,我都是为了我老公。”她举起寒光闪闪的刀,就要刺下。

  花蕾眼看看柄不知杀过多少生灵的刀就要落到自己身上,而门外还没有动静,忍不住大叫:“包大同!”

  “来了来了。”和她遇险的第一晚一样,包大同随着话音飘然赶到,抬手一记掌心雷,准确的打到老板娘的手碗上。

  老板娘没想到会有人闯进来,只觉得手上一麻,刀已经落地,差点扎到花蕾的腿。但她瞬间感觉到了来者是破坏她的好事的,于是弯身抢起刀,向包大同砍去。

  她扑的虽然凶猛,可包大同身手相当敏捷,一闪就避过她的攻击,反手拧过她的手腕,制住了她:“你这疯女人,你爱你老公,为什么要伤害我们家花骨朵呢?”

  老板娘不说话,只是奋力挣扎。

  包大同只觉得这女人虽然瘦小,但力气大得很,如果他不用力还真治不住她,心想爱情的力量果然了不起啊。

  “包大同,你怎么这么久才来!”花蕾这个时候才感觉吓坏了,说话的时候带哭音。

  “唉唉,能多听就多听几句啊。”包大同歉意地笑笑。

  他今晚这一趟收获巨大,明白了水蓝强大的原因、黄老板和水伯的关系。水伯说的安排和东西原来就是以这块稀世宝砚来换取黄老板供养自己的女儿变得十分强大。

  当时水伯一定是意识到自己死了,可是他不知道杀死自己的是谁。他预感到有人要害他们父女,而作为父亲,他最先想到的当然是女儿,于是他就用这宝贝换取女儿暂时的安全和未来强大的机会,并不知道这实际上是害了女儿。

  他当时能想到的只能是唯一帮助过自己的人,当然也早就打听到黄老板爱文房四宝的古物如命,所以才这么做的。

  他家藏重宝,肯定要在来城市之前把宝贝藏起来,大概还为了怕被偷,特意分成了两部分藏起。

  他留着那么值钱的东西不变卖,宁愿忍穷挨病,想必是为了留给女儿,好让女儿将来过的更幸福,可他没想到女儿为了他的病去做了人体模特,结果被骗了身心,黯然回乡,之后在悠悠众口下横死。 。

  其实人体模特是一种非常正当的职业,并且画画儿的学生也大多不会用“有色目光”去看她,可惜水蓝生在闭塞的乡下,因此为了一份职业而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只是水蓝为什么要滞留在学校呢?

  既然范李爱的是她,她也留在了学校里,为什么不选择夜夜入范李之梦,而是四处游荡杀人呢?为什么有四年不再害人了,最近又集中做案呢?

  他觉得心里有一条隐隐约约的细线牵着这案件的源头,可是他一时想不出来,但是他感觉真相就在前面的不远处。。

  或者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那个暗杀了水伯和富贵的人,这个人让被害人都不知道是被谁所杀,最后还把他们困在家乡。  幕后人是谁?而且,这对夫妻怎么处理?


[ 此贴被towine在2008-03-18 21:21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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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章 鸡毛井

  他拖着奋力挣扎的老板娘向花蕾走去,想先解开花蕾,然后再把这疯婆子捆上,可就在这时,却听到外面传来开门声和呯呯嘭嘭的重物落地声。

  “老公!”老板娘大叫一声,突然以一股无法形容的大力挣脱开钳制,直冲到院子中。

  包大同迅速割断花蕾身上的绳索,几步就追了出去,而当他跑出房间时,正看到一个血人跌跌撞撞地跑进来。

  “老公,你怎么了?老公!”老板娘凄厉的叫着。

  包大同冲上去一搭脉,就知道黄老板肯定是活不成了。他能在重伤的情况下从外面回到家里,并且自己开门进来,已经算是奇迹。

  对此,包大同的震惊是无法形容的,是什么人要杀黄老板,是单纯的抢劫还是另有隐情?难道他掌握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吗?还是他知道幕后人是谁?

  “是谁做的,告诉我!”他一手按在黄老板的灵台。

  黄老板费力地睁开眼睛,“砚――把砚给我――砚!”

  老板娘停止哭叫,疯了一样的冲到那间没有开灯的房间内,片刻后便又跑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方巴掌大小的古砚,温柔地塞到黄老板的手里,并握着他的手抬到他眼前,“砚,在这里,就在你手里。”她干咽着,泪水横溢。

  黄老板满足的叹息一声,感激地看了老婆一样,似乎让他能坚持回到这里的就是这个他极爱的珍宝。

  包大同怕他就此死去,拼命把自己所剩无几的法力灌注进他的身体,再问:“谁杀的你!是谁?!”

  “他――他在――地下暗道。他――学校――暗道”

  “他是谁?什么学校暗道?”包大同再问。

  可是黄老板却不回答了,只发出一阵急促的低喘,之后彻底安静下来。

  他急得想再度施救,却被老板娘一把推开,“老公,咱们不理这些坏人,别怕,我会陪你的。”她呜呜咽咽的对黄老板的尸体说,脸上带着极致的悲伤,嘴唇却不动,看来诡异万分,“你啊,好好的日子不好好过,为了个砚台送了老命,不过你放心,我让它给你陪葬!”

  她说着用力掰开黄老板握得死紧的手指,把那方传砚台重重砸在地上。顿时,碎石飞溅,这传世之宝就这么毁于一旦。

  她嘿嘿地笑着,弯身抱起她老公。

  黄老板是个胖胖的中年男子,身高也高出她许多,她这样奋力抱起尸体,不堪重负似的踉跄着,一步一步退到院内的干井处,包大同还没来得及开口惊呼,两人已经一起落入了井中,传来很重的一声闷响和骨头碎裂的声音。

  这口井的井口虽然不大,却是个锥形,越到下面越宽阔,而且非常深。包大同勉强施出一张光明符到井下,看到井下全是鸡毛!

  十年来他们夫妻杀了三千多只鸡,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供鬼,这本身已经很邪了,居然还把鸡毛藏在这口井里,大概有埋藏之意,并以日光镇住。

  只是井下厚厚的鸡毛似乎是自动闪开中间的地方似的,让这对夫妻的脑袋直接砸到井底,当场摔得脑浆迸裂,报应不爽。

  “快走吧!不要留下痕迹。”他对已经跑出来的花蕾说。

  不到五分钟,他亲眼目睹了被他列为重大嫌疑人的黄氏夫妻双双殒命,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从黄老板的只言片语和他老婆对花蕾所说的话看,他只是因为一进贪心而助纣为虐,并无大恶。

  也许正是因为他接触到了卖笔和买笔的人,所以才招来杀身之祸,为了得到完整的古砚,他耗费了十年的时光,到头来不过是有碎砚为他陪葬。 。

  他扶着花蕾小心翼翼地走出容宝斋,出门后又用了些隐身符水,虽然效果比较差,总比让目击证人看到他们从店里出来好些,然后就把这个烂摊子丢给警察了。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两人站在小河边,静默到快天亮,花蕾才平定了心绪。

  “我不知道啊,我只是来调查凶灵的事,顺手救下一只小狐狸。唉,大小是条性命,看你被人放干了血,我也不忍心。”

  “哼,你真是以德报怨啊,可是不用你提醒,我也记得你救过我两回命了,早晚会报答你!”

  “怎么报答?以身相许?”

  花蕾飞起一脚,但包大同早有准备,抓住了她的脚腕,又轻轻放下,“不要野蛮了,让你离这件案子远点,你就是不肯定,结果两次差点丢了小命。”

  “我这样做,自然有不得已的苦衷。”花蕾冲口而出,但却并没有解释的意思。

  “可你是怎么找到黄老板的呢?”

  “事实上,上回你让我做档案摘录,我偷偷拷贝了一份,但调查后我发现这些人中没有横死的人。此路既然不通,我只好另想他法,想来想去,总觉得一切与笔有关,笔不单是凶器那么简单。于是我去警局偷了凶器,然后从画具街的每家店中都买了几种不同牌子、但相同型号的笔来比较,最后发现只有容宝斋有一模一样的。这笔很奇特,笔杆上没有厂家的商标,摸起来手感很好,笔毛也柔软适度。放心,我研究过后,已经把凶器还回去了。”

  原来是花蕾偷了鉴证科的重要证物!

  但想来以她本身的水平,肯定是不能从警察局中拿出重要证物再还回去,再考虑到她可以很快调查出档案中的人的情况,看来她的背景并不简单。

  这丫头虽然没有恶意,但她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你调查到什么情况。”

  包大同想了一想,决定都告诉花蕾并且带着他行动,这样即得到一个帮手,还能免去一个不稳定的因素,于是把所有的事全盘拖出。

  “这么说,你知道真正操纵这一切的人是谁了?”花蕾听得白了脸,心里又有些钦佩包大同的勇敢和聪明,不由得对他刮目相看,“黄老板说的‘他在学校的暗道’里是怎么回事?”

  “你不要去学校生事,会打草惊蛇的!”包大同严肃的说:“过几个小时,我会去学校拿校园的平面图,然后会就再去一趟清湖村,我想那里会有我要的证据。你要答应我不轻举妄动,否则我不会带你去捉鬼的。”

  “我答应,要我发誓吗?”

  “发誓倒不必,你只要帮我办一点别的事就行。”他边说边在一张纸上写着什么,然后递给花蕾,“办得到吗?”

  “交给我,放心。”花苗得意的扬扬头。 。

  “那就好,还有就是――花骨朵啊,你那把枪的准星没有校好,一打就偏。”

  “我知道,那把枪还没有正式完工呢,所以我上回才会失手打伤你!”花蕾眨眨天真的眼睛。

  这答案让包大同目瞪口呆,彻底被花蕾打败了,“没完工的枪你居然拿出来用?!我只能说,I服了YOU!”


[ 此贴被towine在2008-03-18 21:2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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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一章 作画

“水蓝!水蓝!”

  “水蓝你出来啊!”

  “水蓝--”

  一个极力压低了的男声在西区教学楼中回荡着,传出一波波的回音,手电的光线在黑暗中盲目地扫来扫去,衬得楼道内或明或暗,而空气仍然阴沉着、静默着。

  “水蓝,我知道你在。回答我,不然我就一直找下去,直到你肯出来为止。”范李执拗地说着,不敢大声,可语气里充满了坚定和威胁之意。

  但,回答他的仍然是死寂。

  “水蓝,虽然我们没能成为情人,可也算是朋友。你说十年不见,我遵守了诺言。但是今天,你无论如何也要来见我,难道你要我从这楼上跳下去,也变成和你一样才肯理我吗?”

  一圈又一圈,他围着漆黑的楼道转着,像一个召魂的使者,可空荡的走廊中,只有他孤独的脚步陪伴着他。他甚至感到有无数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围着他看,可是他却看不到。

  水蓝不理他,即使她死去了,她依然拒绝他!

  不知道何时,也不知道为什么,范李泪流满面,说不出是被漠视的悲伤,还是没有回应的绝望,他的心里剜刮一样的痛,十年压抑的感情在这一刻燃烧了起来,只不过他的心火也是冷的。

  忽然,楼道内吹来一股无名风,嗖的一下从范李的脚下吹过。他心里又是紧张又是兴奋,顺着风吹的方向追了过去,“水蓝,等等我。”他忍不住大叫,回音传出很远,好像每隔几米就有一个人替他传声一样。

  楼道内本来被打扫得纤尘不染,可这阵风却吹来时却带着一团团黑黑的东西,用手电一照,居然看清那是女人的长发。发丝互相缠绕着、虚空着、悄无声息的随风而动,凄厉而张扬。

  范李心头剧震,蓦然停下了脚步,虽然觉得对方是水蓝,此时也忍不住有一丝恐惧。但他又非要找到她不可,所以在犹豫了一下后,还是追了过去。

  旋风是向右旋的!

  范李模糊地辨别出旋风的角度,记起从清湖村回来的路上,包大同曾经说过,旋风右旋为阴,左旋为阳,如果平地打了个右旋的旋风,是有“好兄弟”路过。

  他咬着牙,努力忽视浑身上下的异样感,追着旋风在楼内跑了半天,可那旋风一刻也不停留,而且追着追着,旋风却消失了。

  “既然来了,为什么不见?”他拿着手电,原地转了一圈,手电的光线如同狭长的眼睛一样扫视着周围的环境。真的没有什么了,只是他正在站在一间画室前,二零五画室。

  “为什么一定在这里?”他喃喃自语着,声音放的很大,因为他感觉在这种黑暗和空荡的环境中小声说话是一件极诡异的事情,就好像他在和谁私语,自己的心头都毛毛的。

  “你作为学校的人体模特,哪一间画室都去过。可为什么选在这里?”

  “好,我来了。”他推门进入画室,不由得一愣。

  画室中摆的满满当当的画架已经全搬开了,只在模特所站的圆台正面架了一个画架。圆台上,“站”着一尊维纳斯雕塑,因为没有灯光,范李进来时,还以为那里站着的是他十年来一直想见的人。

  “水蓝,你来了吗?你显显身好吗?我看不到你。”

  “水蓝,我不是无缘无故找你的,你快出来,我有急事。”

  “水蓝,这真的很重要,不然你要――”

  “你怎么确定在这里的是水蓝?”一个男人的声音慢条斯理地问。

  这话问得太突然了,范李吓得脚下一绊,摔倒在画架前。只听到一阵丝拉丝拉的声音在教室内回荡着,接着是男人嗡声嗡气地笑声。

  “你是谁?”他大叫着壮胆,目光随着手电在画室中紧张的搜寻,最后落到那尊维纳斯雕像上,见它静穆地与他对视,外表就像一般的死物一样。可它越是面无表情,就越让他觉得雕塑的脸部在动,他一盯着看就平静如石,目光稍一离开,它就做着各种表情。

  “别管我是谁?你不是喜欢画画儿吗?画吧!”那声音伴随着丝拉声继续说。

  他在哪儿?他是谁?水蓝在哪里?难道水蓝并不在这里,也没有杀人,一切都是这个不知名的男人做的吗?他的声音明显改变过了,为什么要这样?难道他们是认识的?

  不画!要跑,画画儿的人全都死了!现在这个人要杀的是他!

  当的一声!当他意识到这一点,向着画室的大门狂奔时,门被猛地撞上了。他伸手去拉门,一抬手却蓦然发现自己的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只笔。

  手感粗细合宜的笔杆,柔软适度的刷头,握在手中似乎微微地颤抖,细细地哭泣,叫着:“范李啊,范李啊,救我!救我!”

  这是以水蓝的血肉之躯制成的啊!为什么她能容许自己零落成尘辗做泥,只为了他吗?那个温柔的智者,那个早就属于他人的男人?

  手一抖,他仿佛被什么拉扯着,一步步走到了画架旁,身体完全不受自己的控制,只有在画笔触到画布的一刹那,虽然手依然被束缚着,他的心灵却感到了自由。

  调色板中,颜色鲜亮极得不正常,可是这也由不得他挑选,他只能画着画着。他从没有画得那么快过,下笔飞快,不像是画画儿,倒像是写下自己的名子。那两个死去的学生,都是画下了自己的画像后被画笔穿透喉咙而死,他呢?会有相同的命运吗?

  随着他的落笔,画布上的肖像画逐渐显示了出来,弯弯的眉,如蒙着一层水雾样的眼睛,丰美的长发松松挽在头顶,不是他自己的自画像,却是水蓝的。是他心里太强烈的想着她,太强烈的要救她了吗?为什么自己的脑子里想要画的是自己,可心灵让他画出来的却是水蓝呢?

  而且,他画得写实,没有一点梵高的外部风格,可是他却觉得这是他唯一一幅得到了梵高神髓的作品,强烈的感情和无比的痛苦从笔尖毫不隐瞒的倾泄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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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下午会更新一章作品相关,非常重要,大家一定要看。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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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二章 她在流泪

那个男人不再说话了,画室内静得连范李的呼吸都被放大了无数倍。

  他盯着这幅他从未画得如此出色的画,一时有点不知所措,想伸手摸摸画中人的脸,却惊觉油彩还未干,尤其眼睛下面,似乎还有些晕染了。

  可是――为什么越来越花了――她――在流泪吗?

  范李惊讶得忘记了恐惧,亲眼看到那双眼睛的湿意越来越浓,也不见落泪,却把脸颊全濡湿了。

  “水蓝!是你吗?”他颤抖着抚摸着画框,感受到她无限的悲伤和绝望。

  “是你下不了手,还是这小子真的是个情种?”沉默许久的男声又发话了,也还带着丝拉声,好像他在拼命吸气,“既然如此,带他去暗道,我也要让他成为我最好的作品。”

  “你是谁?在说什么?”因为想要保护水蓝,范李的胆子大了起来。

  可是没有人回答他,只有一阵不知哪里来的风,猛的卷了过来。这风来势之猛让他睁不开眼睛,而就在他下意识的以手护脸的时候,一个女人尖细的哭声从画室外传了来。

  他想也没想就冲了出去,只觉得那哭声若即若离的在前方不远处,他控制不住地追了过去。脚下高低不平,周围的空气冷得让他全身的汗毛直竖,没有其他人,他甚至怀疑这个狂奔着的是不是他自己,只感觉走出了西区教学楼,拐进了林荫道,看到了那块雕刻着“太公在此”的大石头。而且不知怎么,一下子进入了石头下的暗道中。

  呜咽的哭声停止了,他站在黑暗的甬道中,只能隐约看到前方的亮光。回身,他撞到了一堵无形的墙上,根本回不去,只得硬着头皮向前走。走了十几米,他终于看到了暗室的大门,门半掩着,从里面传来了听不清的窃窃私语声。

  沙沙沙――沙沙沙――

  那些不成人声的交谈,听来像抖动纸张的细碎音节。范李冷汗直落,把全身都浸湿了,心跳得像擂鼓,却只能僵站着那儿,进也不敢,退也不敢。

  水蓝呢?她在哪里?

  一双冰冷的手猛推了他一下,他踉呛了十几步,终于还是控制不住的跌倒,还没有爬起来,大块大块的鲜艳颜色就硬闯入他的视线。就见整间地下室中的墙壁上挂满了油画,一幅挨一幅,都是梵高风格的肖像画,男女老幼都有,有的愁苦、有的茫然、有的欢乐,但每一幅都是洋溢着生命力的天才之作!

  他呆住了,不知道心里是兴奋还是恐惧和疑惑,只听一个声音道:“这是我画的。”

  范李骇得急忙转身,可这回,眼前不是可怕的影像,而是他梦寐以求的身影。

  “水蓝?!”

  女子穿着一件白袍子,是人体模特在休息时穿的,赤着脚,头发依然是挽起的,因为虚无,显得如梦似幻,只见柔弱,不见戾气,和十年前一样。

  那一年,他二十岁,她二十二岁,可他这个公认的才子却爱上了学校的人体模特。不仅是爱她的美丽,还有她未被城市沾染过的纯情,更有她那掩盖不住的才华。

  一个人体模特,谁会想得到,当她拿起画笔时是如何让人惊艳呢?和梵高一样,她没有受过任何的专业训练,只是旁听了些课程,加上他人略加指点,她的光芒就显现了出来,像是学校皇冠上的钻石一样。

  两年的时间,没人知道他这个眼高于顶的所谓才子一直关注着另一个真正天才的诞生和成长,可惜他虽然爱她,却无法指导她,也无法给她所要的那种感觉。

  爱又如何呢?他和她都只不过是学生。

  所以在这场无望的爱情里,深深爱着的只有他,她却深深地爱着另一个人。另一个同样发现了她的天才,并同时发掘了她爱情的人。

  “水蓝,你快走!”范李缓过神来,扑到水蓝身边,却扑了个空。

  “不,你快走!”不知为什么,水蓝也很焦急,“你不走,就会死了。”

  “什么人要杀我?不过没关系,我死了也没什么,至少可以和你在一起,重要的是你。有一个叫包大同的很快就要查到你了,他――”范李差点冲口说出包大同错手打灭了水伯魂魄的事,幸好及时住口,“他是个非常利害的法师,是――”他又住了口,感觉心里有一个点像被阳光强烈照射了一样,聚焦的热,像要着火了。

  “法师?”水蓝的声音变冷,“我见过,没什么了不起。”

  “不是――”

  “别犹豫了,他就要来了。”水蓝打断他,“他要杀你,我阻止不了,也控制不住。刚才,若不是你心里想着我,画出的是我的样子,现在你可能已经死了!快走!”

  “不,你先走!”范李的执拗劲上来了,不知道水蓝所说的“他”和他猜想的是否是同一个人,再度试图握她的手,仍然是虚空:“包大同真的很厉害,我看过――咦,你的眼睛怎么了?”他忽然发现水蓝的眼睛有异,在内外眼角各有一枚亮晶晶的东西,好像小粒的钻石镶嵌在上面,衬得她的眼神更美丽了,可是却也透着怪异。

  而且水蓝不是实体,那东西却似实在的。

  水蓝不正面回答他,只是要他快走,神色中的焦急不是能装出来的。范李看到即使她成为了魂魄也关心着他,觉得一切都够了。何况他也没时间想自己,一直担心包大同会闯进来了。

  他不懂道术,但见包大同力斗水伯和富贵,觉得他能力很强,他怕包大同会因为水蓝伤了两条人命而不放过她,所以他瞒着包大同来找水蓝。他也想做好人,可是事关水蓝,他不得不昧着良心,只因为他要保护她!

  “水蓝,你不听我的话了?难道你爱的是他?”变声的男人突然又说话了,显然已经进入了暗道,就躲在暗室的门外。

  听着那个幕后人的语气,范李觉得心里猜疑的气球被刺破了,一瞬间就知道了那个男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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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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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二章 她在流泪

那个男人不再说话了,画室内静得连范李的呼吸都被放大了无数倍。

  他盯着这幅他从未画得如此出色的画,一时有点不知所措,想伸手摸摸画中人的脸,却惊觉油彩还未干,尤其眼睛下面,似乎还有些晕染了。

  可是――为什么越来越花了――她――在流泪吗?

  范李惊讶得忘记了恐惧,亲眼看到那双眼睛的湿意越来越浓,也不见落泪,却把脸颊全濡湿了。

  “水蓝!是你吗?”他颤抖着抚摸着画框,感受到她无限的悲伤和绝望。

  “是你下不了手,还是这小子真的是个情种?”沉默许久的男声又发话了,也还带着丝拉声,好像他在拼命吸气,“既然如此,带他去暗道,我也要让他成为我最好的作品。”

  “你是谁?在说什么?”因为想要保护水蓝,范李的胆子大了起来。

  可是没有人回答他,只有一阵不知哪里来的风,猛的卷了过来。这风来势之猛让他睁不开眼睛,而就在他下意识的以手护脸的时候,一个女人尖细的哭声从画室外传了来。

  他想也没想就冲了出去,只觉得那哭声若即若离的在前方不远处,他控制不住地追了过去。脚下高低不平,周围的空气冷得让他全身的汗毛直竖,没有其他人,他甚至怀疑这个狂奔着的是不是他自己,只感觉走出了西区教学楼,拐进了林荫道,看到了那块雕刻着“太公在此”的大石头。而且不知怎么,一下子进入了石头下的暗道中。

  呜咽的哭声停止了,他站在黑暗的甬道中,只能隐约看到前方的亮光。回身,他撞到了一堵无形的墙上,根本回不去,只得硬着头皮向前走。走了十几米,他终于看到了暗室的大门,门半掩着,从里面传来了听不清的窃窃私语声。

  沙沙沙――沙沙沙――

  那些不成人声的交谈,听来像抖动纸张的细碎音节。范李冷汗直落,把全身都浸湿了,心跳得像擂鼓,却只能僵站着那儿,进也不敢,退也不敢。

  水蓝呢?她在哪里?

  一双冰冷的手猛推了他一下,他踉呛了十几步,终于还是控制不住的跌倒,还没有爬起来,大块大块的鲜艳颜色就硬闯入他的视线。就见整间地下室中的墙壁上挂满了油画,一幅挨一幅,都是梵高风格的肖像画,男女老幼都有,有的愁苦、有的茫然、有的欢乐,但每一幅都是洋溢着生命力的天才之作!

  他呆住了,不知道心里是兴奋还是恐惧和疑惑,只听一个声音道:“这是我画的。”

  范李骇得急忙转身,可这回,眼前不是可怕的影像,而是他梦寐以求的身影。

  “水蓝?!”

  女子穿着一件白袍子,是人体模特在休息时穿的,赤着脚,头发依然是挽起的,因为虚无,显得如梦似幻,只见柔弱,不见戾气,和十年前一样。

  那一年,他二十岁,她二十二岁,可他这个公认的才子却爱上了学校的人体模特。不仅是爱她的美丽,还有她未被城市沾染过的纯情,更有她那掩盖不住的才华。

  一个人体模特,谁会想得到,当她拿起画笔时是如何让人惊艳呢?和梵高一样,她没有受过任何的专业训练,只是旁听了些课程,加上他人略加指点,她的光芒就显现了出来,像是学校皇冠上的钻石一样。

  两年的时间,没人知道他这个眼高于顶的所谓才子一直关注着另一个真正天才的诞生和成长,可惜他虽然爱她,却无法指导她,也无法给她所要的那种感觉。

  爱又如何呢?他和她都只不过是学生。

  所以在这场无望的爱情里,深深爱着的只有他,她却深深地爱着另一个人。另一个同样发现了她的天才,并同时发掘了她爱情的人。

  “水蓝,你快走!”范李缓过神来,扑到水蓝身边,却扑了个空。

  “不,你快走!”不知为什么,水蓝也很焦急,“你不走,就会死了。”

  “什么人要杀我?不过没关系,我死了也没什么,至少可以和你在一起,重要的是你。有一个叫包大同的很快就要查到你了,他――”范李差点冲口说出包大同错手打灭了水伯魂魄的事,幸好及时住口,“他是个非常利害的法师,是――”他又住了口,感觉心里有一个点像被阳光强烈照射了一样,聚焦的热,像要着火了。

  “法师?”水蓝的声音变冷,“我见过,没什么了不起。”

  “不是――”

  “别犹豫了,他就要来了。”水蓝打断他,“他要杀你,我阻止不了,也控制不住。刚才,若不是你心里想着我,画出的是我的样子,现在你可能已经死了!快走!”

  “不,你先走!”范李的执拗劲上来了,不知道水蓝所说的“他”和他猜想的是否是同一个人,再度试图握她的手,仍然是虚空:“包大同真的很厉害,我看过――咦,你的眼睛怎么了?”他忽然发现水蓝的眼睛有异,在内外眼角各有一枚亮晶晶的东西,好像小粒的钻石镶嵌在上面,衬得她的眼神更美丽了,可是却也透着怪异。

  而且水蓝不是实体,那东西却似实在的。

  水蓝不正面回答他,只是要他快走,神色中的焦急不是能装出来的。范李看到即使她成为了魂魄也关心着他,觉得一切都够了。何况他也没时间想自己,一直担心包大同会闯进来了。

  他不懂道术,但见包大同力斗水伯和富贵,觉得他能力很强,他怕包大同会因为水蓝伤了两条人命而不放过她,所以他瞒着包大同来找水蓝。他也想做好人,可是事关水蓝,他不得不昧着良心,只因为他要保护她!

  “水蓝,你不听我的话了?难道你爱的是他?”变声的男人突然又说话了,显然已经进入了暗道,就躲在暗室的门外。

  听着那个幕后人的语气,范李觉得心里猜疑的气球被刺破了,一瞬间就知道了那个男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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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四章 曲折的故事

  包大同竖了竖姆指,“您的演技真棒,这么多年了,谁也看不出忠厚好说话的老好人校长竟然是个野心勃勃、心狠手辣的实干家。干脆别当美院的校长了,去艺校当教授不是更好?”
  校长点点头,假装看不到水蓝,“好主意,我会考虑一下,可是这里究竟了什么事,范老师,你怎么会在这里?难道你是凶手吗?”

  包大同又是一笑,“范老师什么也不知道,但是我却调查出一点事情。这是个曲折的故事,我倒是很想讲给您听听。故事的主人是一个老狐狸,被人抓住尾巴还能泰然自若,他以为他是真正的人,我就拿他没办法,可他也不想想,我今天敢站在这儿,当然有办法解决一切。他虽然聪明,可惜却不明智。”
  “哦,倒要请教。”张校长还在笑,嘴巴张开着,眼神却像冰线一样,阴冷的扫过了包大同的脸,范李的脸,还有――水蓝的脸。
  “从前有一个乡下的女孩子,为了给父亲治病跑到城里来工作。她美丽、纯真、身材完美,这是上天赐与她的天赋,也是她悲惨身世的根源。她的家乡是个风气极为保守的地方,可是她为了高额的薪水,不得不来美院当人体模特。在一群人面前脱掉衣服,对她来说需要非常大的勇气,也让她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这个时候,这个女孩遇到了两个人。一个是学校的才子,众多女生的梦中情人,另一个是当时负责总务科的科长,也是一位副教授。这两个男人是师生关系,感情非常好,才子崇拜、尊敬着自己的老师,但这对师生两个有一个共性,就是都有一双慧眼,可自己却无天赋。或许学生比老师还好点,学生的画至少还有灵气,老师虽然理论水平超群,可画起来就像个油漆工匠。怎么,还要我讲下去吗?”
  包大同斜睨着张校长,就见他脸上闪过一丝受侮辱的神色,但那只是一瞬,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世上先有伯乐、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我倒很佩服那对师生,他们都是伯乐级的人物。”校长试图向水蓝靠近,但才走一步就感觉一双洞悉的目光盯着他,不禁站着不敢动了。
  “说的真好,可惜有的伯乐虚荣得很,或者说是妒忌,他不甘心于只当个发现着,还想独占那匹千里马,然后再扼取那本不属于他的荣誉。而这个女孩就是这样一匹千里马,她虽然出身贫寒,却有着惊人的绘画天赋。她好奇于学生们的绘画方法,偶尔偷偷的涂鸦,如果这被真正的伯乐看到,或许她可以成为震惊世界的画家,可是不幸,她的画被这对师生看到了。

  学生是单纯的,他爱女孩的才华,而后爱上了她。可他是个羞怯的书呆子,当时也只年仅二十岁,他不敢追求爱情,而当看到老师也对女孩感兴趣时,他竟然退却了,在他艺术的大脑里,觉得默默爱一个人也是凄美浪漫的。他不了解老师的真正品性,也不明白爱一个人就是要把她带在身边,保护他。

  他的老师可就不同了,他迷恋女孩的完美肉体,更痴迷于她的天才,于是一个可耻的计划在他肮脏的大脑里形成。他想控制这女孩为他作画,等时机成熟后,就把这些说成是自己的画作。为此,他必须先能控制这个单纯的女孩。”
  “编得真好。哼,我倒奇怪了,这女孩子瞎了吗?放着年青俊帅的才子不要,非要个老头子吗?包先生,你要编故事,至少编个圆一点的。”校长冷哼一声,再次想动一下位置,但还是发现被盯得无法动弹。
  “这个老师当时确实是快五十岁了,可这个老男人保养得极好,看来至少年轻十岁,因为画了一辈子画,自然有些气质,再加上他有意关怀和爱护女孩,所以这单纯得如一张白纸一样的女孩立即坠入了所谓的爱河,就像一只美丽的蝴蝶被困在恶心的蛛网里一样。

  女孩的母亲去世的早,一直和父亲相依为命,这样的家庭中,女孩多多少少有点恋父情结。她一个人从宁静的乡下来到繁华的城市,又做了人体模特的工作,心中惶惑而不踏实,这时候一个中年男人给她安全和温暖的感觉,宠着她,保护着她,她爱上这样的男人太正常不过了,尽管这男人已经有了妻儿也一样。
  只是女孩太善良了,不愿意破坏别人的家庭,虽然她爱那个老男人入骨,可最后还是选择离开。那个老男人功亏一篑,虽然恼火,却也没有办法。而这个女孩大概是想彻底忘记这段恋情,于是连那位学生的感情也拒绝了,声明要十年不见。
  可是老天不公平,这善良无辜的女孩做人体模特的事被家乡的人无意间知道了。只因为这位老师在女孩为他单独做人体模特时,画了一幅美人春睡图,送到了一个画展上。于是女孩在家乡过着饱受凌辱和轻视的生活,她忍耐着,结果仍然不得善终,在为父亲去镇上买药的路上被疯马踩死。
  她死了,心中的执念反而深了,她舍不得那个老男人,于是央求父亲把她制成了笔,想附身其上,被他握在手中,每天陪伴着他。父亲为她做了,可他们不知道的是,这老男人虽非异人却有异术,见到女孩的魂魄不久,就产生了更邪恶的计划――困住女孩让她作画,这样他更容易冒名了。
  在这种情况下,利用感情也好,利用邪术也罢,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反正女孩开始做画了。这女孩本就是天才,虽然死了,绘画的技艺越来越炉火纯青,但这都不是这些画这么震撼人心的真正原因。”

  “那是什么?是什么让这些画如此美妙,所有的生命力都隐含在画面之上。”范李急切的问,这画痴一提起画,就忘记了一切恐惧。
  “因为每一幅画后面都关着一个真正的灵魂!”
  “不可能!”范李的脸都白了,他无法想像他心目中那么善良柔弱的水蓝会杀了那么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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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五章 照片上出现凶手

  包大同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该同情他还是可怜他,“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她成了魂魄,被用邪术养成了极重的阴戾气,游荡的时候可能伤害人类。不过她虽然被血饭供养得有了百年法力,想困住魂魄于画中也是不容易的,一定是这老男人以秘方在颜料中做了手脚。而这些画之所以一直不见天日,是因为那个老男人知道这画作一问世就会震惊世界,他要等最佳的时机,要寻找最没有漏洞的方法,因为他要成为这批画作真正的属名者。”
  他说着又看了一眼这些画,能感觉出那些画后的灵魂,他们全是边缘人物,被社会抛弃的人,不会被人严查深究死因的人。在这个巨大的城市机器中,每天有多少人不明不白的死去而没有人关心的!
“这个故事你编得很圆,可是这都是你的猜测,能证明什么呢?”张校长冷哼一声。
  “我不用证明,我只要收回这些灵魂就够了。”包大同轻松地说,好像在说脱一件衣服那么简单,“水蓝是天才,可惜被你污染了心灵,所以没了画魂,这些画不过是凡品,这点你比我清楚。”
张校长没有说话,但那愤怒让他再不能保持风度,脸都扭曲了。
  他经营了多年,就是想要那些震惊世人的画,就是想要成为绘画史上的伟人,不能因为为了一点小事就毁掉。
  他一直想等从学校退休前,进行一个震惊世界的画展,为什么眼看就要成功,却功亏一篑。他绝不能让这样的事发生!
  “就算你说的都对,可既然我是罪魁祸首,为什么我要找你来调查这件事呢?”他最后争辩着。
  “因为你觉得我调查不出来,所以才故作大方,可是你没想到,这世界上还有阴差阳错、蛛丝马迹这回事,而当你发现一切失控的时候,你就开始杀人灭口了,先是黄老板,后是范老师!”
  “奇怪,我为什么要杀黄老板?”
  “这就和你的性格有关了,你是个谨慎得过分的人,只要有一点线索会牵连到你,你就会把它扯断,黄老板如此,范老师也是如此。以前你不动他们,是因为觉得我查不到,可是现在你感到威胁了,所以你要先下手为强,其实黄老板什么也不知道,而范老师则什么也不会说出来。你想得太周密了,反而出了错。”
  “你怎么证明是我杀的黄老板?”
  “我还是不用证明,因为我亲耳听到了,你不想留下任何能给你带来麻烦的线索,于是借买画具的时机亲自邀请。可是你想像不到黄老板对那方古砚有多么珍爱,竟然在你杀人离去后,以重伤之体回到了容宝斋,当时我正在那里查线索,他告诉了我是你杀的他。如果由我转述他的话,警方很快就能找出相应的线索,你以为警察是白吃饭的吗?还有,如果我没从黄老板那听到了什么,我为什么要找学校的平面图?虽然我没有找你直接要,可是我相信我的一举一动你了如指掌。”
  张校长的脸色发青,已经明白自己的事情全部败露了。他经意的瞄了一些周围,又看了看吊在室顶的水蓝,心里有了打算。
  “你为什么会怀疑到我?”
  “开始我并没有怀疑到你,你隐藏的实在太好了。我一直追查的是学校中的学生和老师,所有人都会陷入这个误区,没人会想到一个绘画天才竟然是一个被画的人。可是当我意识到笔是附灵之物,又从范老师那里无意间听到水蓝的名子,再赶到清湖村走一趟后,我就开始怀疑你了。”
  “我早该杀了你和黄老板,这样你们就不是麻烦了。可惜我不忍心,你是我最得意的学生。”张校长恨恨的瞪着活范李。
  “别猫哭耗子了,你现在不是要杀他吗?当他威胁到你的利益,你可不管什么师生情,您是天下伪君子第一名!”包大同笑眯眯的挑挑大姆指,“到了水蓝的家乡,我才知道她的死,知道了鬼笔的事。水伯非常恨范老师,以为是范老师对水蓝始乱终弃,所以造成了水蓝的痛苦和悲剧。他说水蓝每天以泪洗面,看到照片就会哭。
  这件事当时我并没有在意,但从清湖村回来后我意识到了什么。你大概知道,那一片的乡下有个习俗,如果一家人死绝了,他们家的东西要保持十年不动,然后远亲或者朋友才会在村长的主持下分割财产。所以我潜入水伯家的时候,里面的东西还没动过,我轻易找到了水蓝珍藏的照片。
  意料中的,照片并不是两个人的合影,而是三人合影――范老师,水蓝,还有张校长你。可是人是一种惯性思维的动物,容易陷入各种定式的思维陷阱,人人都以为水蓝爱的是年青英俊的范老师,怎么会想到这傻丫头爱上的是人面兽心的老家伙?如果水蓝也长一双慧眼,看出这个书呆子才是真心人,她现在肯定会很幸福。”
唉――
  一声悠长的叹息从头顶传来,这让张校长更加愤怒,狠狠瞪向室顶。
  水蓝还在符网之中,已经不再挣扎了,像一只被逮到的小猫一样蜷缩着,两眼侧闪闪发光的东西愈发明亮,让包大同心中忧虑。水蓝这样强的法力却还怕校长,肯定是被控制得很深,不仅只是感情的束缚,一定还有其他门道。
  开始怀疑校长后,他仔细观察过他,发现他身上没有灵力,但是很有几件好东西。水蓝眼睛边上的东西,校长衣服上的袖扣,还有这次他重回清湖村时,从半山木屋中挖出的、困住水伯和富贵的东西都不是凡物。综合校长的行为和这些东西的品质,可以推测这些东西不是校长家传的,就是有高人因为某些理由而送给他的。听说校长是听从一个叫海三涯的建议改建的校园,会不会是那个人呢?还是这个人根本不存在,是校长杜撰出来骗人的呢?
  “你仅凭借一张照片就证明我是凶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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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六章 老家伙的控制力不强

  包大同咧嘴一笑,“我怎么能这么轻率,这不仅侮辱了我的人格,还侮辱了我的智商,你忘记平面图的事了。黄老板死时说起暗道的事,于是我找到校园建筑平面图,结果发现根本没有什么暗道。这就是说假如黄老板没有说错,暗道一定是不为人知的。而能做到这一点的,只在修缮校园时的总指挥,也就是张校长你。

  据说当时你夜以继日的在校园里监工,赢得了勤奋工作的美名,可谁知道你在干什么呢?以水蓝的能力,让工人们陷入离魂的状态非常容易,这样就可以挖出一条暗道而不被人知了。你还特意在这里立了一块太公石,表面是为了对付问路人,其实是为了掩盖暗室的出口。

  十年前,水蓝以问路人的形象在学校出现,当时她戾气不深,之所以杀人一定是被你授意。你需要学校人心惶惶,因为当时学校正在改选校长,你需要造势,可惜你失败了。于是你为水蓝安排了地方,让她以人命做画,直到四年前你如愿当上校长。这期间你一定很紧张,怕水蓝给人发现,暗室修成后,水蓝有了真正的画室,你才安定下来。我猜,你现在是要安排这些画作展览了吧?我只是不明白,以前你们为了怕惹来麻烦,只找那些没人注意生死的人为画魂,这次为什么选择了两名学生?”

  “还不是因为女人的虚荣!范李有一次拿了水蓝的旧作展示给学生看,这两名不长眼的学生批评了她的画,只为了这个!”张校长这次坦然承认,可见非常生气,大概是气水蓝破坏了他的计划,可包大同明白是水蓝的戾气改变了她生前的性格。

  其实在有百年道行的凶灵中,她的算是杀孽少的了。

  “对不起,我也不愿意这样,可是我忍不住。”水蓝突然开口,幽幽地说:“十年了,我离不开也跑不掉,化身为笔,只是为了能呆在你身边,看着你就好。我爱画画儿,可是我不愿意把人的魂魄困在画中。但你喜欢,你想要,于是我为你做,用我的能力和你秘制的颜料杀死那些无辜的人,哪怕天打雷劈也甘愿。

  我想,我们生不能在一起,等到你寿终正寝好了,那时候我们就不分开了。你说,这些画要挂上你的名子,这样可以赚到很多钱,从一位异人手中买到一种珍稀的古玉,雕成了人形,就可以让我复活。其实我是不指望这些的,只是你很兴奋,我不愿意让你不开心,于是配合你。你说在我眼角处放上这个东西能让我保持魂体不散,所以尽管我明白你是为了控制我,但我也照做,假装不知道。”

  “水蓝,不要说了。”张校长还没有说话,范李阻拦道,“你是被蛊惑的,一切全是老师的错。”

  水蓝凄然一笑,“包大同说得对,为什么我爱的人不是你?为什么?你知道吗?我不是去镇上给父亲买药才死的,我是去堕胎,所以那是我的报应,我不怨。你问我为什么要在二零五画室出没,只因为我是在那里第一次遇到他。那时候他对我真好啊,好像我是世界上最珍贵的珠宝,每天被捧在手心里,你知道那是多么美好的感觉吗?所以就算我现在知道他在利用我,但他曾那么宠爱过我,一切――也都值得了。”

  真是个傻丫头啊!怎么能那么傻呢,抱着虚幻的东西不放手,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逆天而行,做尽坏事。包大同想着,可是他还有更残忍的事要告诉她,因为他要让水蓝反戈,那是她唯一的,也是自己唯一的机会。

  “别说了!既然你们已经知道了一切,就都成为我的画吧!”张校长趁包大同分神之机,突然跳到离水蓝较近的地方,双手按住自己的太阳穴,大声地念起咒语来。

  他念得又快又急,不似刚才的慢条斯理,而随着咒文的念起,水蓝如同被一股极大的力量穿透了魂身一样,猛的一震,幻化出的样子瞬间变得狰狞可怖,身体化为了蛇身样,头却还是人的,两只眼睛的内外眼角奇异地亮着,在已经符力微弱的网中扭动挣扎,发出可怕的尖叫和哀哭声。

  范李惊呆了,无法相信面前的人就是他心中的女神,根本无法动弹。包大同一个箭步上前,一把把他拎到木柜边,然后一指伸向水蓝,暂时加固符网的束缚力,另一手甩过一个掌心雷,想电张校长一下。可是他的手却生生停在半空,因为张校长手中的一只枪正指着他。

  “你不能开枪,会惊动学校里的人。”包大同平静地说,脑子里飞快地想着要怎么办。

  “少来吓我,一到晚上校西区没人敢来,这间暗室也隔间,我只是担心你们入不了我的画。”张校长冷笑,“不过如果你逼我,我可以放弃。”说着他再度念起咒语,不过是大睁着眼睛看向包大同,黑洞洞的枪口死死的指着这个仍然一脸吊儿郎当的年轻人。

  为什么在这个危险的时刻,他还可以保持这种懒洋洋的神态,好像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中?难道他还有什么埋伏吗?他这种胸有成竹的样子,有点傲慢、有点优越感,让占了上风的自己极度不安。

  终于,嘣嘣声不断传来,张校长知道那是符网被挣破的声音,不禁露出得意的笑容,“感谢我吧,你们可以和这艺术品一样得到永生。”

  包大同保持着安稳站立的样子,好像这一切与他无关,如果给他手里放上一包爆米花,他就像一个看热闹的看客。可是他的眼睛微咪着,证明他此时无比认真。他听到张校长的话,略抬头看了看,见水蓝的半个身子已经吊了下来,像个倒挂的吊死鬼一样,垂下了身子。

  “水蓝,不要!”范李喊,想跑过来,却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猛推了出去,重重的撞到了木柜上。

  “原来还念着旧情。”生死之际,包大同仍然轻笑,“老家伙,你的控制力不很强啊,水蓝还有自己的神智。”

  本来无风的暗室中,气流混乱地刮着,吹得站在阴风中心包大同的衣服和头发乱舞,可他的人却奇异的稳当,额头那条淡淡的黑线愈发明显了。

  “我还有个事没说,说完再来杀我。”他轻轻地说:“我认定校长是幕后人的原因还有一条,那就是水伯的死。”


  …………………………………六六有话要说………………………………………

  惊闻读者大人要用鞭子抽我,因为我更新慢,5555,人家昨天不是说,马上就会一天两更了吗?

  所以,明天一日两更,上午和晚上各一章。

  呼--解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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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七章 为什么我爱的是他?!

  话音才落,两声惊叫几乎同时出口,一个是张校长是惊恐的叫,一个是水蓝撕心裂肺的悲鸣,空中的气流突然静止下来,可是温度却降到了冰点。张校长抬枪欲射,却感到一种冰凉的感觉顺手臂而上,使他根本扣不动扳机。
  “怎么――”被强力控制的水蓝艰难地发问,整张脸已经看不清了,黑蒙蒙有一片,唯有眼角处亮得刺目。

  “水伯早在十年前就死了,他来卖画笔,但是死在了学校专门招待学生家长的小旅店中,同时遇难的还有你富贵叔。”包大同同情地看着那团渐成黑雾的影子,“尸检报告说是低血糖造成的死亡,因为他患有严重的糖尿病,所以判断为注射胰岛素过量。至于你富贵叔也是一样,可是他没有医疗记录,推论为同样死因。”这就是他让花蕾查的事情,花蕾是个有背景的人,事隔那么久的尸检报告,也让她很快查出了。

  “不――不是――”水蓝含糊地吼着。

  “没错,因为经济方面的原因,水伯不能每天注射胰岛素,所以他根本没有注射器,这是他杀。奇怪的是,他老人家自己也不知道凶手是谁,在睡梦中就去世了。这样的情况必须有迷药才行,而事情发生在半夜,旅店已经关门了,只有工作人员和总务科长可以自由进入。而你,刚刚附身于笔,好像未出生的婴儿,什么也不知道。”

  “我爸――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字一泣。

  “那是因为水伯知道有人害他,可却不知道是谁,因为怕牵连女儿,只好先趁凶手来不及锁他魂魄的机会找了黄老板为女儿铺路。而当他再想追查凶手时却来不及了,他们的魂魄被锁,困在家乡。说到这儿,你该知道凶手是谁了吧?在我看来简单得很,只要查出谁护了灵柩回清湖镇就知道了,送灵者就是困灵者的机会很大。”

  水蓝惨叫一声,虚无的身体折成两段,逼近张校长。

  看到她疯狂而崩溃的样子,包大同突然心生不忍,真心希望她能有改过的机会,因为她只是个自私的女人,自私地爱着父亲,也爱着情人,自私地可以牺牲别人。现在知道父亲是爱人杀死的,对她而言可能是人世间最大的惩罚了。

  “南离天火,化三昧,炼!”趁着校长忙着应付水蓝的空当,他施出了五行禁法之火术,直打到校长的手枪上。这是符火,融不了枪只,但是暗室内突然闪现的火光很有威慑作用,而且烫得校长手一抖,把手枪甩了出去。

  “快去抢!”他一指范李。

  此时范李倒没有平时的优柔寡断了,疯了一样跑出去抢。几乎在同时,校长的念咒声再度响起,半空中的水蓝像被定格一样僵住了,之后转过身来对着包大同,“他要你死,你就只能死!”她僵硬地说着,颤抖着向包大同扑来,显然意识中还有挣扎。

  “花骨朵,出来秀秀枪法吧!”他一边疾退,躲避着隐含在黑雾中枯爪,一边叫道。

  话音未落,大木柜后闪出一条红影,毫不犹豫的对准半空连开五枪。可是这枪准星没有调好,开枪人又太紧张了,水蓝化为一条细长的黑索闪展腾挪,没有一枪打中她,却有一枪差点打到包大同。

  “死丫头,你要害死我啊!”

  死丫头没有回答,因为那条黑索一瞬间窜了出去,死死缠在花蕾的脖子上,勒得她舌头都吐出来了。包大同见状立即双手施法缠着那条黑索,两下一较力,居然僵持住了,谁也动不了!

  “你还帮他吗?”包大同大叫,声音中加了念力以震醒水蓝。

  嗬嗬的怪声和脚步声同时响起,水蓝还在挣扎,而校长却手握一柄匕首从包大同身后靠近了。

  现在他和水蓝僵持,收手是个死,不收手就会被校长杀了,再看范李,这书呆子因为抢枪时用力过猛,脑袋撞到墙上,昏了过去,还好他死抓着枪,否则大家更糟!

  他早知道这场大战不容易,因此找到水蓝的生辰八字,算计好在她一天中最弱的时候动手,所以他才会容忍校长拖延时间。他同样清楚那张缚灵的网符坚持不了多久,也收不了水蓝,更清楚硬碰硬是避免不了的,而校长必定会来到暗室中,这才提前埋伏在这里。为了最后的胜利,他把水伯之死这重磅bomb放到最关键的时候来说,以达到分裂对手的目的。

  他算计了一切,难道最后仍然是不行吗?仍然是实力决定一切吗?

  转头一看,就见校长狞笑着举起了刀,眼看自己死到临头,他反而笑了一下,把全部力量集中在双手中,想要在死前把花蕾救出来。

  最危急的时候,他被封印的能力还是没有解开,而一声清脆的响声却震碎了周围浓成一团的怨气,钉在水蓝眼角的四颗东西居然脱落了,校长对水蓝的控制彻底失效!

  他感到手上一松,眼前一黑,又听到一声惊恐的叫声,转身一看,水蓝已经扑到了校长身上,一双枯爪掐住了校长的脖子,“为什么?为什么?我那么爱你,为你做了一切,你却为了控制我而杀死我可怜的父亲。你怎么能这么狠,你根本就不爱我!那么,一起死吧,给我父亲偿命,我和你纠缠到底!”

  水蓝发狠一样掐向校长的脖子,而校长则用尽力气扯下袖扣按在她无形的魂体上。只见一人一魂在地上痉挛着、翻涌着、不过片刻功夫,校长的肉身就不动了,而因为水蓝施加了法术,他连魂魄也没有留下。

  而水蓝则被那被袖扣上的力量所伤,像融化的雪糕一样消失掉了,速度快到包大同来不及阻止,只听到水蓝的最后一句话,“我爱的,为什么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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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开始两更,但是下午那更字数较少,不过仅限于今天,明天每更的字数就正常了。因为这是这一卷的结束,章节分割的问题。


[ 此贴被towine在2008-03-18 21:2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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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八章 我怀孕了

  第二天一早,有人发现校长死在一个太公石下的暗道里,死状奇特恐怖,从此关于美院的传闻就更多了。而范李所受的精神伤害太大,决定辞职去徒步游全国。
  包大同明白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疑案会慢慢被人淡忘,成为传说。而他解放了所有被困的魂魄后,终于结束了这件事。可笑的是,第一个被杀男生的秘密居然是他在二零五画室的一块地板下藏了白粉!他那天去画室只是为了想把毒品拿出来,死后还不安,是怕给父母蒙羞,念在他还孝顺,包大同帮了他。

  除此之外,他得到了校长遗留下的几件小东西,虽然目前还不知道那是什么,总之是宝贝就好了,好歹抵销一下他的车马费没人报销的损失。

  经此一事后他决定再遇到同样的事,有必要提前收取费用,不过堤内损失堤外补,他的《零杂志》终于出版了第一期,他也照例恢复了花花公子的幸福生活。

  只是,他的封印还没有解开!

  ………………………………

  晚上十点了,一家有名的中餐馆还是喧嚣异常、灯红酒绿,精美的菜肴流水一样从同样繁忙吵闹的后厨送上来。

  而距后厨不到二十米的地方,有一个亮着灯光的房间却奇怪的安静着,人迹罕至。房间的大门上挂着一个闪着冷辉的金属牌子,上面写着“私人厨房”四个字。

  房间内很宽敞,全套德国进口的不锈钢整体厨柜依墙而立,在房间的中间有一个超大的洗理台,像一张床那样大。

  而此时,台子确实起到了床的作用,一对赤裸的男女正在大嘿咻。

  男人很兴奋,粗喘中夹杂着一丝野兽样的低嚎,而随着他的动作,房间内还传来一阵阵卡卡的怪声,洗理台上方的灯光照在两人身上,映出一团团的莫名黑影在墙上急速起伏着。

  一连换了好几个姿势,男人才瘫软下来,轻轻摸了一下女人的身体,那潮湿和柔软令他格外满足,“你也很爽,是吧?”

  女人不回答。

  男人卧伏在女人身上一会儿才起身穿衣,“一会儿我老婆会来招待你的。”他满足地说,然后开门出去,咔的一下碰上了锁。

  踏入院子,一阵凉风悄无声息地吹了来,让他没来由的从骨头里一直冷到皮肤上,突然感觉有点发毛。前方,后厨的热闹招唤着他,他平时看着都嫌烦的景色,这时候却很想快点到那边去。

  他加快了步子,却觉得后厨的灯火离他还是很远,仿佛有一个无形的隔膜把他阻碍在人气之外似的,低头一看,他竟然是在原地踏步!

  而他的衣角上,一只白生生的手扯着!

  骇然回头,一直沉默的女人不知何时跟了出来:“我怀孕了!”

  请看《零杂志》第二期《沉默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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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这章比较少,因为是终结章,外加引出下一卷,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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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一章 谁说我死了?!

  天快亮的时候,往往最是寂静。

  尤其深秋的季节,一切全都灰蒙蒙的,仿佛世间万物都融合重叠在了一起,分不清天与地、人与影、人间和地狱。

  此时,飘着淡淡雾霭的长街上缓缓走过来一个人,女人。

  她的全身都包裹在黑色之中,长而蓬松的细碎卷发,黑色的过膝风衣,光着腿穿着尖细的高跟鞋,细瘦的脚腕上挂着一根银色带小铃铛的脚链,在鞋跟“咔-咔”的沉重而压抑的敲击声中,隐约有些金属的碰撞声。

  一切真安静啊!就像她呆的那个地方,除了她自己,没有任何一样东西会出声。她真厌倦这一切,想找个最热闹的地方,想找一个最热闹的男人。

  这是一条商业街,不到早上九点,通常连鬼影也没一个,何况现在天色还没亮,路灯半死不活的闪着,映得两侧的高大建筑或明或暗,似乎是半睡着的巨大妖兽。

  就在街的尽头,有一家很豪华很出名的中式餐馆,那是一到晚上就灯红酒绿的地方,只不过今天它显得格外冷清,好像好几天没有开张一样,晚上闪烁美丽的霓虹灯现在看来全是灰暗的玻璃管子,一条条爬虫一样丑陋的扭曲着,盘在招牌上,冷冷的。

  餐馆的对面是一个很小的花园,不高的铁围栏上爬满了不知名的艳丽花朵和荫荫碧草,一个男人正坐在栏杆上,望着餐馆紧锁的大门发呆。

  他大约三十岁上下,个子瘦高,长得也很帅,尤其从侧面看的时候,侧影的轮廓相当好。他身上穿着名贵的黑西装和同色皮鞋,大概穿得太单薄了,冻得有些瑟缩,脸白得吓人。而从相貌和风度上来看,他像是非富即贵的人,和这凉薄的黎明时分、略带寒酸的举动相当不搭调,好像与整条街都格格不入。

  女人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停住了,观察了一会儿,见他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于是犹豫着慢慢走了过去。

  男人还是没有动,眼睛死死的盯着对面的餐馆,好像想用眼睛穿透那厚重华丽的中国风大门,进入到内堂去,就连女人故意加重的脚步声也没有听见。

  “喂,你在看什么?”女人问,声音沙哑性感。

  “这是我的店。”男人答非所问。 `

  “看来你很爱自己的店啊,大早上就来看,是来盯着员工进新鲜货品的吗?”女人说着,也倚到了栏杆上,离男人的距离近了些。

  男人皱了皱眉头,似乎嫌女人多话,但还是回答道:“进货是在后门,再说我们从来在半夜进货,这会儿没有人在。”

  说完,两人沉默了,就那么一起对着店门发呆。期间,女人不着痕迹的、一寸一寸地靠近了过去。在眼看就要挨到男人的衣袖时,男人终于侧过了脸,“别靠过来,你身上有怪味。”

  女人脸白了,嘴唇哆嗦着问:“你――能闻到?”

  男人冷笑一声,“这是尸体的味道,就算你喷了整瓶cHaNeL也没用。”

  “你不怕?”

  “不怕。”男人生硬的甩下两个字,又回过头去看店。

  “那――我们做个朋友如何?”女人显得有点高兴。

  “你不怕吗?”男人反问。

  女人没有回话,只毫不在乎的摇摇头。她不明白这男人看的是什么,下意识地扭头望去,忽然看到店门边上有一块白白的东西,像一张海报,在一片昏暗的光线中显得格外刺目,上面写着八字黑体字:东主有丧,恕报不周。

  “我想起来了。”她一拍手掌,“这家店的老板前两天莫名其妙的死掉了!好多人提起过。”说到这儿,蓦然停住,“这店有几个老板?” 。

  男人的脸色骤然变了,呈现出青灰之色,胸膛中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似乎非常生气,“只有一个!”

  女人吓了一跳,想向后退几步,哪想到男人一把抓住她的脖子,动作快如闪电,把她凌空提了起来,怒道:“谁说我死了!”

  女人喉咙出发出“嗬嗬”的声响,徒劳地挣扎着,双腿乱蹬,脚链上铃铛发出急切清脆的响声,穿透这凄清薄雾的空气,远远的荡漾了开去。

  “谁说我死了!”男人重复嚎叫,脸扭曲到没有刚才半分的英俊,“我没死!我根本没有死!”

  女人无法回答,但她在惊恐中终于明白了一件事――这男人本身就是死人!怪不得他的身体和脸部肌肉僵硬,怪不得他冷得好像融入了空气,没有一丝温度,怪不得他闻得到她的味道,也不怕她的味道,因为他本身就是这一类啊!

  他的脸苍白死灰,厚厚的妆粉下有腐烂的痕迹,深黑的眼眸是假的,狞笑着的唇边牙齿发黑。这是谁这么没有职业道德,这样糊弄死者家属的?!

  女人的眼角挤出了泪,人临死前都会流下的泪水。她感觉自己可能快死了,可是死前居然会想到技术问题!真是可悲且可笑!

  “喂,不能这么对女人的,即使你死了,这点风度还是要有。”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在女人身后响起,给人感觉好像有阳光穿透灰蒙蒙的天色,照到人的身上,空气瞬间变得温暖。

  女人转不过身,只看到一张黄色的符纸“啪”地贴到男人,不,是男尸的手臂上。男尸惨叫一声,松开了手,女人只感觉喉咙一松,摔倒在地上。

  她剧烈的咳嗽,大口的喘气,半抬着的头见到一双脚站在不远处,深秋的天气里,居然是光着的。脚很大,不过脚型很好看,指甲剪得干干净净,因为冷,左脚还在右脚脚面上摩擦了下,显得很闲适,似乎他只是路过这里,随便说两句闲话罢了。

  男尸从栏杆上跳了下来,顿地声非常沉重,接着他跳了几跳,向那双光脚冲了过去。

  女人的眼光随着男尸望向光脚男,见他身上的灰色休闲西装穿得倒整齐,但是脸上有点小伤,此刻正神色镇定地看着男尸扑过来,眼睛微眯着,微扯的唇边带着点好笑的神情。

  “小心哪!”女人看那男尸一扑之力相当巨大,忍不住凄厉的叫了起来。

  光脚男不慌不忙,伸手在半空画了个什么,然后曲指一弹,一个无形的东西就迅速印在男尸的额头正中,让他“呯”的一下重重倒地,浑身震颤了一阵,终于死寂了下来,最终还原为一具皮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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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二章 我叫包大同

光脚男施施然走了过来,抬脚跨过尸体,把手伸给女人,“起来吧,地上凉。”他温和地说着,轻轻耸了下鼻子。

  他笑起来真好看哪!女人怔怔望着那双伸过来的大手,能感觉出那双手的热力和安全,可是却没敢去拉。如果他也讨厌她,拼命找水去洗手可怎么办?她受不了六个小时内受三次打击。

  “怎么?怕我是坏人吗?”男人的笑容加大,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看来另人格外安心,“放心,我不会认为你是僵尸或者是幽灵。”

  “你没闻到――怪味?”

  光脚男点点头,“可是你身上有生气,谁会介意那些沾染上的气息呢?来吧,坐久了会肚子疼哦。”他手臂一展,握住女人迟疑的手,把她拉了起来,之后有些烦恼的搔搔头,“这一位可怎么办呢?总不能给他扔在这儿。”

  “他说――他是这间店的老板。”女人回身一指,到现在才开始心里发毛。不过因为和这光脚男人站在一处,并不感到害怕。

  没错,她是一直和死尸打交道,但从来没和死人说过话,居然还想泡一个死男人来着。她既然做了那工作,就是不信鬼神的,那么今天看到的一切又是什么,眼前的光脚男人又是谁?他做的一切,似乎在电影里才看得到。

  “你是谁?”她问。

  “我叫包大同。”他随手摸摸口袋,然后摊开手,“对不起,没带名片,我是中国古文化研究学家,目前开着一家杂志社。”

  女人瞪圆了眼。

  哇,古文化研究学家?好有学问!怪不得不惧鬼神。而且,他不问她发生了什么,一点也不大惊小怪,这份看似懒洋洋,实则沉着的气度真是迷人极了。

  包大同对女人的这种目光早就习以为常,只低头看了看那具奇怪的尸体,眉头略皱,心里有点犯愁。

  这个不是魂魄,而是真实的肉身。照理说,人死后而能动就是尸变,也有叫乍尸的,但僵尸可不是这个状态,这具尸体虽然也是以跳跃代替行走,但关节灵活,仿佛还有感情和思维,刚才他离得远时,居然隐隐听到一人一尸的对话声,实在怪异得很。

  再凝神感觉一下四周,没有什么邪气,似乎也不是有邪物暗中控制,那间餐馆更是要多正常就有多正常,那这种怪事怎么会突然发生呢?

  抛去他的好奇心不理,这具尸体也不能就这么放在这儿不管,太阳就要出来了,尸体受了日精月华只怕不妥当。再说,他身为城市修道人,怎么能放着尸体在这里吓人,万一他再暴走伤人可怎么办?

  他现在的法力还被封印着,对自己的实力不太有信心。不过这尸体被他一击就倒,可见并没有什么灵力,但为什么他感觉一丝淡淡的怨气盘旋在周围不散呢?这尸体“活”过来,和怨气有什么关系吗?可惜他能力受限,探不太真切。

  “包先生,咱们要怎么办?”女人道。

  咱们?包大同略侧过头,觉得面前的女人也透着古怪。从她的气息上看,他能感觉出她是从事与尸体联系密切的工作,胆子大是正常的。但是遇到这种事,大部分女人会逃走吧?她还留在这儿干什么?话说回来,现在是清晨五点,一个女人浓妆艳抹在大街上游荡什么?

  不过也难说,他家里现在就有一个遇到灵异事件,削尖了脑袋也要往里钻的。

  “小姐先回去吧。”包大同略想了下,“我想死者家属发现尸体不见也会找的,他既然是这间店的主人,肯定会有人会想到来这里找,我看着就行。”

  他嘴里这么说,心里却想,实在不行就只好破门而入,反正他的法力虽然被封印,也不会穿墙术,但灵力开锁的本事并没受影响,到时候他把尸体摆到后厨去,再电话通知死者家属也行,前提是这尸体真是这间店的主人。

  想到这儿,他心里一动,问道:“小姐,是他告诉你,他是这间店的主人?”

  女人点了点头,知道面前叫包大同的男人一定会相信她的话,轻声道:“我叫凌小佳,以后你叫我小佳就好了。”

  但凡女人告诉你名子,并且让你叫她的昵称,还说什么“以后”,肯定是希望相识、相处,这一点包大同是明白的。他看看凌小佳,见她虽然瘦点,不过长得不赖,个子高挑,气息也正,情不自禁地摸摸脸上的伤,不知要如何回答。

  正要开口说话,就见一辆黑色汽车急速驶来,速度快到似乎要把站在街角的两人一尸撞飞。但就在包大同护住凌小佳,打算实在不行就来把“骇客帝国”的招牌飞起动作时,汽车却猛然停住了,发出尖锐的刹车声。

  “什么车啊,制动系统还不真不错。”包大同有些恼怒,讥讽道。

  车门开了,还传来钉铃一声。

  “呀?我倒怪了,这车先进的,拿铃铛当喇叭吗?”看着车上鱼贯走下来四名道士,包大同奇怪地问。

  这年头招摇撞骗的人多了,进行丧葬服务的道士大多数是伪的,并不懂得道术,也没有半点法力和灵力。不过眼前这四个不同,从他们摇铃的方式,脚踏的方位和手中持的符看得出来。他们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对付地上这具尸体还是可以的。

  难道死者家属早知道会尸变,所以提前请来了法师?包大同越来越感到奇怪了。这人怎么死的?为什么有淡到不易觉察的怨气缠绕,为什么会死而不安,还跑到他的餐馆门前?他在等什么?还是生前有什么留恋或者执念?

  “你究竟是谁?”一个恶狠狠的声音问。

  包大同吓了一跳,一转头,正看到一个中年黑衣女人走下了车。她大约四十多岁,略胖,容颜苍老憔悴,不过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富婆,虽然和地上躺的人体标本有些年龄差距,但包大同一眼就辨别出这位是伤心的寡妇。

  “路过的人,正好看到你老公死了还在骚扰美女,路见不平而已。”包大同对女人的美丑非常宽容,就是不能容忍女人傲慢无礼,因此没有半分对待凌小佳的温和,冷淡地回答。

  “我正打算要报警,繁华都市,朗朗――那个快要朗朗乾坤,居然有尸体当街乱窜,这太违背科学规律,要切开做实验。”他补充。

  “你究竟是谁?”寡妇重复。

  “我叫包大同。”奇怪了,为什么女人总是要这么问他,不管老少善恶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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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更新的朋友们,谢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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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二章 我叫包大同

光脚男施施然走了过来,抬脚跨过尸体,把手伸给女人,“起来吧,地上凉。”他温和地说着,轻轻耸了下鼻子。

  他笑起来真好看哪!女人怔怔望着那双伸过来的大手,能感觉出那双手的热力和安全,可是却没敢去拉。如果他也讨厌她,拼命找水去洗手可怎么办?她受不了六个小时内受三次打击。

  “怎么?怕我是坏人吗?”男人的笑容加大,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看来另人格外安心,“放心,我不会认为你是僵尸或者是幽灵。”

  “你没闻到――怪味?”

  光脚男点点头,“可是你身上有生气,谁会介意那些沾染上的气息呢?来吧,坐久了会肚子疼哦。”他手臂一展,握住女人迟疑的手,把她拉了起来,之后有些烦恼的搔搔头,“这一位可怎么办呢?总不能给他扔在这儿。”

  “他说――他是这间店的老板。”女人回身一指,到现在才开始心里发毛。不过因为和这光脚男人站在一处,并不感到害怕。

  没错,她是一直和死尸打交道,但从来没和死人说过话,居然还想泡一个死男人来着。她既然做了那工作,就是不信鬼神的,那么今天看到的一切又是什么,眼前的光脚男人又是谁?他做的一切,似乎在电影里才看得到。

  “你是谁?”她问。

  “我叫包大同。”他随手摸摸口袋,然后摊开手,“对不起,没带名片,我是中国古文化研究学家,目前开着一家杂志社。”

  女人瞪圆了眼。

  哇,古文化研究学家?好有学问!怪不得不惧鬼神。而且,他不问她发生了什么,一点也不大惊小怪,这份看似懒洋洋,实则沉着的气度真是迷人极了。

  包大同对女人的这种目光早就习以为常,只低头看了看那具奇怪的尸体,眉头略皱,心里有点犯愁。

  这个不是魂魄,而是真实的肉身。照理说,人死后而能动就是尸变,也有叫乍尸的,但僵尸可不是这个状态,这具尸体虽然也是以跳跃代替行走,但关节灵活,仿佛还有感情和思维,刚才他离得远时,居然隐隐听到一人一尸的对话声,实在怪异得很。

  再凝神感觉一下四周,没有什么邪气,似乎也不是有邪物暗中控制,那间餐馆更是要多正常就有多正常,那这种怪事怎么会突然发生呢?

  抛去他的好奇心不理,这具尸体也不能就这么放在这儿不管,太阳就要出来了,尸体受了日精月华只怕不妥当。再说,他身为城市修道人,怎么能放着尸体在这里吓人,万一他再暴走伤人可怎么办?

  他现在的法力还被封印着,对自己的实力不太有信心。不过这尸体被他一击就倒,可见并没有什么灵力,但为什么他感觉一丝淡淡的怨气盘旋在周围不散呢?这尸体“活”过来,和怨气有什么关系吗?可惜他能力受限,探不太真切。

  “包先生,咱们要怎么办?”女人道。

  咱们?包大同略侧过头,觉得面前的女人也透着古怪。从她的气息上看,他能感觉出她是从事与尸体联系密切的工作,胆子大是正常的。但是遇到这种事,大部分女人会逃走吧?她还留在这儿干什么?话说回来,现在是清晨五点,一个女人浓妆艳抹在大街上游荡什么?

  不过也难说,他家里现在就有一个遇到灵异事件,削尖了脑袋也要往里钻的。

  “小姐先回去吧。”包大同略想了下,“我想死者家属发现尸体不见也会找的,他既然是这间店的主人,肯定会有人会想到来这里找,我看着就行。”

  他嘴里这么说,心里却想,实在不行就只好破门而入,反正他的法力虽然被封印,也不会穿墙术,但灵力开锁的本事并没受影响,到时候他把尸体摆到后厨去,再电话通知死者家属也行,前提是这尸体真是这间店的主人。

  想到这儿,他心里一动,问道:“小姐,是他告诉你,他是这间店的主人?”

  女人点了点头,知道面前叫包大同的男人一定会相信她的话,轻声道:“我叫凌小佳,以后你叫我小佳就好了。”

  但凡女人告诉你名子,并且让你叫她的昵称,还说什么“以后”,肯定是希望相识、相处,这一点包大同是明白的。他看看凌小佳,见她虽然瘦点,不过长得不赖,个子高挑,气息也正,情不自禁地摸摸脸上的伤,不知要如何回答。

  正要开口说话,就见一辆黑色汽车急速驶来,速度快到似乎要把站在街角的两人一尸撞飞。但就在包大同护住凌小佳,打算实在不行就来把“骇客帝国”的招牌飞起动作时,汽车却猛然停住了,发出尖锐的刹车声。

  “什么车啊,制动系统还不真不错。”包大同有些恼怒,讥讽道。

  车门开了,还传来钉铃一声。

  “呀?我倒怪了,这车先进的,拿铃铛当喇叭吗?”看着车上鱼贯走下来四名道士,包大同奇怪地问。

  这年头招摇撞骗的人多了,进行丧葬服务的道士大多数是伪的,并不懂得道术,也没有半点法力和灵力。不过眼前这四个不同,从他们摇铃的方式,脚踏的方位和手中持的符看得出来。他们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对付地上这具尸体还是可以的。

  难道死者家属早知道会尸变,所以提前请来了法师?包大同越来越感到奇怪了。这人怎么死的?为什么有淡到不易觉察的怨气缠绕,为什么会死而不安,还跑到他的餐馆门前?他在等什么?还是生前有什么留恋或者执念?

  “你究竟是谁?”一个恶狠狠的声音问。

  包大同吓了一跳,一转头,正看到一个中年黑衣女人走下了车。她大约四十多岁,略胖,容颜苍老憔悴,不过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富婆,虽然和地上躺的人体标本有些年龄差距,但包大同一眼就辨别出这位是伤心的寡妇。

  “路过的人,正好看到你老公死了还在骚扰美女,路见不平而已。”包大同对女人的美丑非常宽容,就是不能容忍女人傲慢无礼,因此没有半分对待凌小佳的温和,冷淡地回答。

  “我正打算要报警,繁华都市,朗朗――那个快要朗朗乾坤,居然有尸体当街乱窜,这太违背科学规律,要切开做实验。”他补充。

  “你究竟是谁?”寡妇重复。

  “我叫包大同。”奇怪了,为什么女人总是要这么问他,不管老少善恶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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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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