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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知道再争辩下去也是没用的。

  罗杰套上他的水中呼吸器、面罩和鸭脚板,从地板上的那个孔溜到外面。那条尖吻鲭鲨最有可能在什么地方呢?最有可能在梅恩大街。他顺着马鲛鱼街拐进科研街,在科研街往梅恩大街转的拐弯处停下来。

  街角那儿有几个行人,却见不到鲨鱼。一些胆子稍大的矿工正去上班,几位主妇正要到商店去,无所事事的小伙子正在街上游游荡荡,跟陆地上那些游手好闲的小伙子一样,他们不能向过路的姑娘们吹口哨,但却可以往她们的呼吸器上的气箱扔石块棍棒来挑逗她们。

  五光十色的小礁石鱼绕着行人的头顶游。街上还有一些稍大的鱼,比如金枪鱼、鲭鱼,还有海鲈。有人想用手去抓它们,一个人抓住了一条,他的家人晚饭就有金枪鱼吃了。

  几条鲨鱼游出来,但它们个头小胆子也小,肯定不会是那种吃人的家伙。

  小鲨鱼游走后,罗杰终于看到那条尖吻鲭鲨顺着大街旁若无人地游过来。绝对错不了,背部是蓝的,腹部是白的,牙齿足有十厘米长。尖吻鲭鲨正瞪着大眼到处张望。

  仿佛有人施了魔法,街上的行人霎时间无影无踪,人们急忙躲进离得最近的商店、房屋和公共建筑物。进了屋的人透过玻璃窗往外张望,打手势让罗杰赶紧找地方藏起来。罗杰也想象他们那样躲进屋里,但他身上有股力量促使他迎着越逼越近的敌人游上去。

  他读过一些关于捕鲨人的书,为了吓走鲨鱼,捕鲨人往往勇敢地直迎着鲨鱼游去。罗杰也想试试这个办法。尖吻鲭鲨那对灯泡似的巨眼逼得越近就显得越大、越恐怖,罗杰惊骇得几乎全身瘫软。尖吻鲭鲨丝毫也没有退让或游开的意思,相反,它张开大嘴,准备把这顿美味的早餐吞下去。它那上五排、下五排数以百计的牙齿,使狮子和老虎的利齿相形见绌。

  一条从来没见过人的鲨鱼可能会胆怯,但眼前这一条不但见过人,而且在一个星期内吃掉了8个人,它知道人肉很容易吃到口。等到罗杰意识到他不可能吓退这条庞然大物时,已经几乎来不及逃脱了。那10列由赤裸裸的利齿组成的“迎宾”队伍离他只有60厘米远了,他潜下去,溜到鲨鱼的肚皮下,仰着身体,手持尖刀用尽全力向那光溜溜的白肚皮扎去。

  刀尖在鱼皮上只划下了浅浅的一道口子,鲨鱼游走了。

  罗杰把刀插回刀鞘,游回家。

  “干得怎么样?”哈尔问。

  “运气不好。我使足了劲儿刺它,可它的皮太韧。我打算用梭镖试试,那毕竟是圣·乔治用来对付龙的武器,龙皮比鲨鱼皮更坚韧。”

  这个古老的故事曾经使他非常着迷。故事里的那条龙吞噬了很多人,后来又要吃皇帝的女儿。圣·乔治怀着对公主温柔的爱,主动承担起征服恶龙的重任。他用梭镖戳透了龙的身子。恶龙死了,从此以后,圣·乔治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现在,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不同的是,吃人的家伙是鲨鱼而不是龙,而且没有公主。

  罗杰用梭镖把自己武装起来,又出发了。那梭镖是最优质的钢材铸成的,镖尖像针一样尖利。不过,为了预防梭镖不起作用,他还带了一件备用武器——水下左轮手枪。

  人们已经离开他们藏身的地方,梅恩大街又挤满了步行和游泳的人。当那条巨鲨再次在街上投下它的阴影时,他们又惊慌失措地四散逃命。一位俊俏的姑娘跑慢了一步,被鲨鱼咬住,眼看就要被那条大怪物心安理得地吞下去。她正好代替了传说中的那位公主,而圣·乔治·罗杰·亨特马上要去搭救她。

  这一回,他无所畏惧,对那位姑娘的性命的关注使他勇气倍增。他把全身力气全部凝聚在锋利的梭镖尖上,直向鲨鱼扎去。鱼皮上连刀痕都没留下,而他的梭镖尖却被顶弯了。

  他气恼地扔下梭镖,拔出左轮手枪。从一些报道中,他知道捕鲨人也曾向鲨鱼开枪,但他们的子弹却被巨鲨的盔甲弹了回去。他不相信这种故事。不管有多么坚韧,鱼皮能抵挡子弹吗?

  他开枪了。子弹好像打在钢弹簧上,被反弹回来,打在罗杰的加重皮带的铅块上。子弹如果往上或往下偏几厘米,罗杰就没命了。

  不过,子弹到底不是刀或梭镖,它总算惊动了鲨鱼。它松开口,放掉它的捕获物。姑娘蜷缩着身子躺在街上,水中呼吸器的面罩从她嘴上滑下来,几分钟后,她非窒息而死不可。罗杰想给她戴上面罩,但那姑娘失去了知觉,面罩戴不住。

  他四面张望想找人帮忙。鲨鱼又游回来了。离他们最近的藏身之处就是宾馆的出口。罗杰把姑娘从地板的孔拖上去,进了宾馆。在这儿,她用不着呼吸器也可以呼吸了。她慢慢苏醒过来,人们把她送往另一个房间。她已经被鲨鱼折磨得够呛,该好好休息一下了。

  那位被打败了的“圣·乔治”垂头丧气地从宾馆的窗户往外瞧,他那位得胜的敌手正在玻璃窗外用鼻子到处嗅。罗杰不再觉得自己像圣·乔治了,他没料到事情会这么棘手。

  他又想出了一个主意。他知道尖吻鲭鲨是个跳跃能手,据说,它能跃出水面三到四米半。当尖吻鲭鲨被人惹恼了的时候,怀着对人的仇恨,它会故意高高地跃起,然后,落到一条小船上,把船砸成两半,让船上的人淹死。

  有时,这种跳跃也会使尖吻鲭鲨丧命。如果它在沙滩附近腾空跃起,很可能会落在沙滩上,无论怎么扭动挣扎,也回不了大海,过不了多久,就干死了。

  要是他能使这条尖吻鲭鲨高高地跳起来——但这儿可没有沙滩。这宾馆的大堂怎么样?地板上的“正门”比所有房子的门都大得多,大堂的天花板也是海底城全城最高的。如果能引诱尖吻鲭鲨跳进这间充满空气的大堂,落在地板上,再也出不去,它可就完啦。

  宾馆的经理恐怕不会喜欢这种主意,但罗杰不打算去征求他的意见。

  他怎样才能把鲨鱼引进来呢?他只好拿自己去充当诱饵了。他从“大门”跳进水里,往外游到鲨鱼看得见的地方。尖吻鲭鲨正在窗玻璃上用鼻子探路想钻进屋里。一看见罗杰,它马上停下来,跟着罗杰游到宾馆下面。罗杰爬进大堂,鲨鱼在离他只有1米左右的地方跟着。

  尖吻鲭鲨像火箭腾空似地从地板上的孔跳进宾馆,重重地落在地板上。大堂里的宾客赶紧悄悄溜走,空旷的大堂里只剩下罗杰和那条凶残的鲨鱼。

  海底城里的这只吃人的妖魔马上就要完蛋了,罗杰心里充满胜利的激情。现在,人们可以说,这妖魔一死他们就可以平安地来来往往了,用不了多久了。罗杰舒舒服服地在一把安乐椅上坐下来,等着看那孽畜完蛋。

  但是,尖吻鲭鲨没有完蛋。它挣扎了一会儿,使劲儿拍打着它那条仍然泡在水里的尾巴,一寸一寸地把身体从地板上的孔拖出去。罗杰束手无策地看着它溜进海里游走了。

  灰心丧气的捕鲨人回到家里。

  “抓住它了吗?”哈尔问。

  “倒霉,”罗杰说,“我想用激光试试。我们怎么没早点儿想到用这玩意儿呢?”

  “因为想到了也不中用,”哈尔说,“我们的激光器械只不过是一套小设备,它只能击毙蓝马林鱼、红鮨、旗鱼或者其他像它们那么大的鱼,对一条七八米长的鲨鱼它不起作用。我看,在这场角斗中,能做到的你几乎都做了,你不得不承认,尖吻鲭鲨赢了。”

  “我猜,你该说,‘我早就说过……’”罗杰心酸地说。

  “我绝不会说那样的话。我认为你在这场角斗中表现得很英勇,你不必感到羞愧,因为让一个身高只有一米五二的男孩去对付一条七八米长的恶鲨实在是太过分了。”

  但罗杰不肯服输,他在绞尽脑汁想办法。一定得想出点子来智胜那坏蛋。不一会儿,他兴奋得两眼发亮,他又有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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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再用一样东西试试。”说着,他从门孔跳进水里。

  他又来到梅恩大街,走进一家门口挂着“矿工用品”牌子的商店。商店四壁挂满采矿工具,锹呀,淘盘呀,镐呀,测量重力、电流的仪器呀,地磁仪呀,比重计呀,还有分光镜。但是,罗杰却看不见他需要的东西。

  “你们没有爆破器材吗?”

  “当然有,”商店的售货员说,“我们锁起来了。不过,我们不卖爆破器材给小男孩。你要爆破器材干什么?”

  “爆炸。”

  “炸什么?铜矿、铅矿,还是锡矿——到底炸什么?”

  “鲨鱼!”罗杰说。

  售货员把眼睛瞪得老大,“鲨鱼?”

  “就是正在城里咬死人的那一条。”

  售货员犹豫了。“这一切听起来非同一般,”他说,“你得到谁的许可了吗?”

  “打电话问问狄克博士吧!”罗杰提议。

  售货员向电话走去,拨通了狄克博士的电话,“这儿有个小男孩要买爆破器材去炸一条鲨鱼。”

  “哪个小男孩?”狄克博士问。

  售货员转过头问罗杰:“你叫什么名字?”

  “罗杰·亨特。”

  “他的名字是罗杰·亨特。”售货员对着电话说。

  “他要什么就给他什么。”狄克博士说。

  售货员放下电话对罗杰说:“刚才,你怎么不告诉我你叫亨特?这儿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你和你哥哥一直在干什么。”他打开保险柜,柜里装满了新发明的意味着死亡的玩意儿。他拿出一个模样像钢球、侧面有一个定时器的东西来。

  “我想,你的鲨鱼不会呆在那儿等着给人炸死,所以,你不可能用插座接通电流引爆。你可能需要一种自动的玩意儿,像这一个。提前拨好定时器,这样,在它爆炸之前你就有时间隐蔽起来了。”

  “我要的正是这玩意几,”罗杰说,“我该付多少钱?”

  “一分钱也不要。那条鲨鱼咬死了我的两位朋友,如果能干点儿什么帮你们把它除掉,我们实在太乐意出力了。”他把那个钢球装进一个防水的口袋里,交给他的这位年轻的主顾。

  接着,罗杰来到一家肉店,“我要一大块肉好把这玩意儿埋进去。”

  肉店老板莫名其妙,他从来没见过这样买肉的。“嗯,我不知道有没有……我来看看。不管你把它埋到什么样的肉里,它似乎都会掉出来,除非——来只乳猪怎么样?你可以把你那玩意儿从它喉咙那儿塞下去,不会掉出来。”

  “好哇。”罗杰说。

  肉店老板从冷库里取来一只宰好的乳猪。罗杰一只胳膊底下夹着那个钢球,另一只胳膊夹着乳猪走出了肉店。

  肉店老板看着他的背影直摇头。“闲疯了!”他说。

  罗杰等了大半个钟头,那条鲨鱼才顺着梅恩大街慢吞吞地游来。他赶紧行动起来,把乳猪放在街中心鲨鱼肯定会注意的地方。防水口袋是透明的,他用不着把它取掉就能看见拨定时器的旋钮。他拨好定时器,让炸弹在五分钟内爆炸,然后,连口袋一起把炸弹从乳猪的喉咙那儿塞下去,直塞进它的大肚子里。

  别的人已经匆匆忙忙地躲进了安全的地方。这回罗杰也跟他们一样躲起来了。他躲在一家商店的橱窗后面,注视着外面。

  吃人鲨顺着大街不紧不慢地游着,寻找着牺牲品。一看见那头乳猪它就猛扑过去,一口把它吞掉。

  罗杰看了看手腕上的防水表,两分钟已经过去了。他希望鲨鱼一直顺着街道游下去,离开街心,在那儿爆炸伤不着人,也不会炸毁房屋。

  可是,那条大鱼却不游走。它这儿嗅嗅,那儿嗅嗅。显然,在刚刚品尝过一口鲜嫩食物后,它又在搜索另一口美味。

  再过3分钟,那玩意儿就要爆炸了。

  如果鲨鱼一直呆在空旷的街心,罗杰就用不着这么担心了。但眼看鲨鱼慢慢逼近房屋,他不由得紧张起来。

  只剩2分钟了,那条巨鲨还在肉店的下面探头探脑。

  只剩1分钟了。

  鲨鱼游到肉店隔壁的商店下面,罗杰和另外几个人就躲在里面。罗杰真后悔自己怎么想起来干这么一件蠢事儿。如果商店里的人给炸死了,那就是他的罪过了,他永远也不会原谅自己。别人也永远不会原谅他的。他感到背上的冷汗直往下淌。

  只剩50秒了,40秒,30秒。那炸弹到底有多大威力?它会炸毁这座楼房,把里头的人炸死吗?

  只剩20秒了。

  找不到别的乳猪,鲨鱼又慢悠悠地游回街心。炸弹爆炸了,发出一声沉闷的声音,罗杰的办法立竿见影,海底城的吃人鲨翻转肚皮,慢慢沉到海底,白色的肚皮上炸开了一个木桶大的口子。这肚皮曾经是那样坚韧,刀子、梭镖和子弹都没能穿透。

  人们开始从炸开的口子里掏鲨鱼身体里最宝贵的器官,这些器官使一条巨鲨的身价高达7000美元。

  巨大的鱼肝给掏出来了,差不多整整45公斤重。从这种鱼肝中可以提炼出一种价值很高的油和维生素A、D。

  鲨鱼皮能制成精美的皮革,牙齿可以用来制造剃刀、武器以及外科手术器械。用它们还可以制成服装上的饰物。鲨鱼鳍可以送到中国去烹制有名的鱼翅羹,它的软骨(鲨鱼没有真正的骨头)将会变成一种高蛋白食品,鱼镖可以制成鱼胶,鱼胶可以制成胶或别的粘合剂。鲨鱼的巨口被海底城古玩店的店主拿走了。有人曾经说过猪浑身是宝,鲨鱼也一样,除了它呼出来的气体之外,确实浑身是宝。

  鲨鱼心也掏出来了,它被那个发现它的人捧在手上,还在跳动。这种令人惊叹的动物身上有许多令人惊叹的地方,这就是其中之一——鱼死了之后,心脏仍然跳动。著名的水手和作家阿·海耶特·维里尔曾报道说,在西尔瓦暗礁那儿捕获了一条4.6米长的虎鲨。当这条鲨鱼的心脏被水手们传来传去时,它不停地跳动,甚至被扔上甲板以后,还继续跳动了一个多钟头,直到猛烈的阳光把它的表皮晒干晒皱了,它才停止跳动。

  不过,这也算不得什么奇迹,想一想吧,蛇死后很长时间还会扭动,亚马孙河的锯齿鲑,头被剁下来后很久还会用它那些凶狠的牙齿咬人。

  这条尖吻鲭鲨身上真的还有一样活东西,那是一条鲫鱼,或者叫吸盘鱼。这种鱼惯于用它那吸盘似的嘴夹住大鱼的皮搭顺风船。但是,这条鲫鱼更不同寻常,它在鲨鱼的口里,粘在鱼舌头上。人们把它拽下来给了一个小男孩,男孩把它拿回家,让家里人晚饭时煮着吃。

  这孽畜吃掉的那8个人怎么样了?他们踪迹全无,连骨头都找不着了。鲨鱼的胃酸很厉害,几个钟头就能把骨头溶化掉。

  但是,在鱼腹里却发现了这条恶鲨的大量罪证。在它的胃里,不但发现了瓶子、罐头盒、大块的厚木板和废铁,还发现了手镯、项链、长头发、一副眼镜,还有葬身鱼腹中的人穿戴的许多其他物品。

  一个女人认出一把属于她丈夫的大猎刀,她一把抓起来,又连忙把它扔掉,好像被火烫了手一样。鲨鱼胃液中的盐酸非常厉害,人的皮肉一碰着立刻会被烧焦。那个女人用海草把刀包着,悲悲切切地拿回家去。

  鲨鱼肉被切成一块一块,由市长分发给南海诸岛来的工人,这些工人不像美国人那么讨厌鲨鱼肉。

  旅馆的一位女宾目睹这血淋淋的场面,双腿发软,几乎站立不稳,她转身要回旅馆。海底城的市长忽然注意到只有她一个人仍旧两手空空,他应该给她点儿什么。他把那颗正突突跳动的大心脏塞到她手里。

  看脸色,那位女士似乎马上就要晕过去。她不能拒绝这一馈赠,那样会使市长感到尴尬。她苦笑着,战战兢兢地捧着那颗心穿过人群。

  另一个女人盯着那颗心,似乎很想要。那位精神高度紧张的女宾巴不得能马上摆脱那玩意儿,她连忙把那颗鲨鱼心送给那个女人,女人高高兴兴地把它拿回家去。那颗心很可能会一直跳动,直跳到被煮成晚饭上的菜肴为止。在海底城里,要弄点儿鲜肉很不容易,又有什么肉能比这颗跳动着的心更新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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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金子!


  哈尔一个人坐在玻璃吉普里指挥着他的“牛仔”们——给龙虾养殖场当警卫的海豚——干活儿。

  它们绕着养殖场兜圈儿,赶走海中强盗——那些把龙虾当成它们的美味佳肴的大鱼。连鲨鱼也害怕海豚的敏捷进攻和锋利的牙齿。

  哈尔看见一条撞鱼在干活儿。这种鱼的活标本很难碰上,他一定要抓住它。撞鱼的头硬得像汽车的保险杆,它会飞快地冲向一堆珊瑚,猛撞过去,把一块珊瑚撞下来嚼碎。不是因为它爱吃珊瑚,而是因为藏在珊瑚块里的那些微小的活珊瑚虫是它爱吃的食物。

  眼前这条撞鱼已经把一块块拳头大的珊瑚撞下来嚼碎,正在吃那里头的微生物。

  哈尔溜出吉普,悄悄地游过去,以免惊动它。他一把抓住撞鱼,迅速放进一只盛满海水的塑料袋,然后游回吉普,坐下来仔细观察他的俘虏。

  撞鱼在塑料袋里乱蹦乱撞,万分激动不安,把口中嚼碎了的珊瑚石喷得到处都是。哈尔看见珊瑚石的碎粒之中有一些闪闪发光的颗粒很像金子,吃了一惊。

  他再仔细看了看海底的那座珊瑚小丘,撞鱼刚刚在那儿美美地饱餐了一顿。那些小小的珊瑚虫为什么选择了这个地方做窝呢?这个地方几乎被沙子完全覆盖着,那条撞鱼为了把珊瑚虫吃到口肯定已经把一些沙子拨拉开了。这座小山丘是什么东西垒成的?珊瑚底下是不是有一块巨石?或者只有一大堆沙子?

  他打开激光机,把激光束射在那座古怪的山丘上。激光机上的刻度盘立刻显示,那座山丘下确实有一些很坚硬的东西。

  他用激光机沿着那堆硬东西的边沿扫描了三十多米,硬东西就没有了。他又扫描另一头,直到扫描不到那种硬东西为止。

  那堆东西的形状像一艘船,它肯定是一艘船。

  这不奇怪,因为这一带的水域很危险,有很多的船只在大堡礁附近的珊瑚海里失踪。

  但是,那些金子又怎么解释呢?

  他想起来了,一个世纪以前,澳大利亚有过一次大淘金热,世界各地的船只蜂拥而至。仅仅一年,价值成亿美元的黄金就被装上轮船,运往欧洲和美洲。一些船只没有完成它们的航程。它们在大堡礁的风暴中沉没了。那时候,潜水员还潜不到那么深的海底,因此,不可能有人把它们打捞起来。

  哈尔兴奋得几乎透不过气儿来,他拿了把锤子游出去,敲下几块珊瑚石。每块珊瑚石里头都有那些闪着金光的东西,那是金矿粉末,装金子的口袋已经完全腐烂不见了,金粒散落在沙子里成了正在形成的珊瑚石的一部分。

  再挖深一点儿,他发现了一根大约三十厘米长的纯金条。接着,又一根接一根地挖到金条。这太令人难以相信了,哈尔感到有点儿头晕目眩。他搂起一抱金条向吉普游去。在这样的深海里,金条轻得像柴火,只是在他想把它们举起来,放进吉普时,他才感到它们的真正重量。

  他给上头飞云号的特德船长打电话。

  “把真空吸管放下来。我发现了一些相当精采的东西。”

  他迫不及待地等着那条真空吸管垂下来。

  “推上电门。”

  “是什么东西?”特德船长问。

  “沙子。”

  “可你刚才说是相当精采的东西?”

  “是的。但是,要得到沙子下面的东西,我们得先把沙子清除掉。”

  “沙子下面是什么?”

  “金子。”

  “哎呀,这网鱼可是大得惊人啊!”船长惊叹道。

  沙子清干净了,沉船的残骸一览无遗。打这条船来到海底以后,整整一个世纪过去了,船上的东西大都已经腐烂、失落了,只有坚固的舷壁和龙骨还在。在海底过了一个世纪,装金粉的口袋烂掉了,装金条的箱子盒子也都没有了,不过,这无关紧要,要紧的是金条还在。

  哈尔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是不是应该马上去向狄克博士汇报?干嘛非得向他汇报?现在,他不是在给狄克博士干活,他可以自己作主。沉船不是在海底城的领域里发现的,它离海底城足足3千米多。

  这儿是澳大利亚的水域,在这儿发现的财宝一半应该归发现财宝的人,另一半属于澳大利亚政府。

  他是否应该通知澳大利亚的官员,让他们派一位视察员来考察这笔海底财宝,井安排把属于政府的那一份运走?

  他知道,各国政府的工作效率都很低,可能得等好几天、甚至好几个星期视察员才会来,然后,又过好几天或者好几个星期,政府才会派船来把金子运走。

  在这段时间里,发现金子的消息将会公诸于众,盗贼就有可能来把金子偷走。他正考虑这个问题,突然看见一艘海底城的小潜艇驶过来。他认得那是梅林·卡格斯牧师的轻便潜艇。潜艇挨着哈尔驶过,卡格斯向他招招手,又继续往前驶去。

  哈尔松了口气儿,他以为卡格斯没注意散落在海底的东西,但他错了。

  卡格斯所看见的东西已经足以打动他的好奇心,小潜艇又驶回来,潜下去围着沉船兜圈儿,然后浮上去开走了。

  哈尔知道该怎么办了。既然信不过卡格斯,他就应该找个地方放好这些金子,使它不能成为对卡格斯或任何其他人的诱惑。他应该把它装上飞云号,让特德船长和他的船员们守着它,直到澳大利亚政府派视察员来为止。

  用什么办法把金条弄到船上去呢?海豚拖得动,但每回只能拖几条。这活儿确实只有杀人鲸“大小子”才干得了。一般来说,“大小子”喜欢呆在他们家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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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把吉普开回家告诉罗杰他看到什么,罗杰吃惊得瞪大了眼睛。

  “哎呀——我也想看看。我跟你一起去看看。”

  “好哇,”哈尔说,“你可以帮我的忙。”

  “你跟狄克博士说了吗?”

  “没有必要,”哈尔说,“不过,我想我最终还是要告诉他的。”

  他拨通了狄克博士的电话,给他讲述了那条沉船和船上装的东西。

  “沉船在哪儿?”狄克博士问。

  “离这儿大约3千米多。”

  “好吧——谢谢你把这事儿告诉我。说实在的,这不是我的事儿,那条沉船在我们的领海以外。记住,你现在是在为你们自己工作,不是为我。祝你好运。”说完,他挂断了电话。

  哈尔说:“他真是个大老实人。”

  哈尔和罗杰回到沉船那几,“大小子”鲸跟在后面。

  快到沉船时,他们看见了另一个人。一艘单人潜艇正在那儿转悠,卡格斯本人就站在那艘沉船的舷壁上盯着那些金子。几条被海豚拦在龙虾养殖场外头的鲨鱼从他头顶游过,卡格斯正贪婪地盯着那堆财宝,根本没注意鲨鱼。

  一条鲨鱼可能因为吃不着龙虾正憋了一肚子火,它突然冲下去一口咬住卡格斯的肩膀。

  “走哇!”哈尔说。他和罗杰一起从吉普跳下水,游过去救那位倒霉的传教士。他肩膀上的血染红了海水,他的呼吸面罩滑了下来。即使鲨鱼不咬死他,他也得被憋死、淹死。

  罗杰已经知道他不可能用刀或梭镖扎穿鲨鱼的皮,就是子弹也打不进去。但他知道,鲨鱼的鼻尖是它身上最薄弱的部位。当然,要把这畜牲弄死,光戳它的鼻子是不行的。但是,很多潜水员用棍棒猛击它的鼻尖,却能把它赶走。

  罗杰没有棍子,他抓起一根金条,使足全身的劲儿往那家伙最薄弱的地方猛击。

  鲨鱼丢下卡格斯游走了。传教士歪倒在海底,失去了知觉。如果再吸不到空气,他一会儿就会溺死。哈尔托着他的头,罗杰站在他的两腿间抬着他的腿。他们就这样把传教士抬进了吉普。哈尔给他把肚子里的水压出来,对他进行急救。他开始呼吸了,慢慢苏醒过来,睁开双眼,呆呆地望着哈尔和罗杰。他还没弄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愣了一会儿,他注意到自己的肩膀在冒血,这才想起刚才的事儿。

  “那孽畜几乎要了我的命,我猜,是你们救了我。”

  他闭上眼睛,过了好一会儿,又睁开眼睛说:“你们干吗要救我?在那个荒岛上,我那样对待你们。鲨鱼要把我当饭吃的时候,你们为什么要阻拦它?”

  哈尔正在用消毒纱布和药膏给他包扎肩膀上的伤口。

  “我不知道,”他说,“那时候,我们想必认为你是值得救的。”

  “你们真是宽宏大量啊,”卡格斯说。他一只手拉着哈尔,另一只手拉着罗杰,“现在,我们是朋友了,对吗?过去的一切就让它过去吧,对吗?”

  “对。”哈尔说。

  罗杰既不说对也不说不对。

  “我知道,你们发现了一笔财宝,”卡格斯说,“你们打算拿它怎么办?”

  “弄到上头去。”哈尔说。

  “弄到你们的船上?”

  “对。”

  “我来帮你们弄,”卡格斯说,“只有那样做才能表达我对你们的感激之情。”

  “你最好还是再歇一会儿……”

  “不,不。我已经好了。咱们这就走吧。”

  孩子们倒宁愿不要卡格斯帮忙,但那家伙似乎很迫切要证明他是他们的朋友,他们不好拒绝他。

  哈尔给特德船长挂电话:“注意那条鲸鱼,它要把金条送上去了。用吊车把金条吊上船,堆在船舱里。”

  就这样,哈尔、罗杰和卡格斯一行三人向着沉船潜下去。哈尔拿着一根结实的绳子。“大小子”一看见这根绳子就猜到这活儿是它的,它马上游过去。

  绳子的一头打了个圈儿套在它的脖子上,另一头捆了大约半吨金条。强壮有力的鲸鱼没费什么劲儿就把这捆货拖到水面,飞云号上的吊车把货吊上了船。

  “大小子”拖了一趟又一趟,一直把找得到的金条全都搬上了船。

  卡格斯回到他的潜水艇里,友好地朝兄弟俩招招手,飞快地开走了。

  哈尔和罗杰返回玻璃吉普。哈尔打电话给船长说:“金子全搬上去了,特德。下一步该把视察员找来。我这里的电话不通凯恩斯,你的可以。请给凯恩斯的警察局长打电话,请他往布里斯班发电报请求派一位视察员来。”

  “我希望他赶紧来,”船长埋怨道。“这条船快要沉了,你明白吗,那玩意儿太重了。这会儿要是赶上坏天气,我们可能也得沉到海底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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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杀人犯露出真面目


  第二天上午,狄克博士那儿来了位客人。他是个年轻人,褐色的皮肤,显然是个波利尼西亚人。

  “请坐,”狄克博士亲切他说,“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叫塔洛,”年轻的陌生人说,“是北边一个岛上的人,那岛叫波纳佩岛。”

  “我知道那个岛,”狄克博士说,“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的?”

  “找活儿干。我是大约一个星期以前来的,采矿工程师雇用了我。昨天,我上教堂,认出了那位传教士。”

  “哦,尊敬的卡格斯先生。你以前见过他吗?”

  “见过,在波纳佩岛。我怀疑,你是否了解他。”

  “什么意思?”

  “他到底是什么人?”

  “嗯,我所知道的都是他自己告诉我的。他曾经在南海诸岛当过好几年的传教士。”

  “他不是传教士,”塔洛说,“他是杀人犯,盗宝贼。犯了两起杀人罪后,他坐过很长时间的牢。出狱后,他假装已经悔改,改名换姓,把自己叫阿基伯德·琼斯牧师。他到处流窜,一边儿引述圣经里的章句,一边儿见什么偷什么。他开枪打死了我的一位朋友。他跟两个孩子一起到一个荒岛上去,却把他们扔在那儿等死。孩子们死里逃生,好不容易捡回了两条命。我寻思,应该让你了解这些情况。我相信,在了解他这个人以后,你绝不会再雇用他。”

  狄克博士细细端详着塔洛的脸。看来,他是诚实的,但谁说得准呢?波利尼西亚人是非常富于想象力的民族,也许,他说的一切实际上全是没影儿的事儿,完全是塔洛编造出来的故事。

  他对塔洛说:“我希望你明白,你所指控的是十分严重的罪行。我会对你讲述的事情进行调查。如果你说的全是真的,我将会十分感谢你让我了解这些情况。如果是假的,你就会被解雇。”

  “这很公平。”塔洛说。

  塔洛走后,狄克博士给卡格斯打电话,“你要是不忙的话,能不能到我这儿来一下?”

  “当然可以,”卡格斯说。“现在正好是我祈祷和忏悔的时间,我还得准备下礼拜天的布道。不过,我可以为你腾出几分钟来。”

  他来了,狄克博士说:“很抱歉,打断了你神圣的工作。到我们这儿来的时候,你是不是已经把你的情况全都告诉我们了?”

  卡格斯吃了一惊,“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当然,我已经把我认为你们感兴趣的一切都告诉了你们。”

  “你告诉我你在南海诸岛当了很长时间的传教士。你告诉我你如何把福音带给南海上那些无知的、不信教的人。顺便问问,你见过阿基伯德·琼斯牧师吗?”

  卡格斯瞪大了眼睛,“什——什——么?”他结结巴巴地说,“这名字很陌生,我想,我从来未有过认识这位先生的荣幸。”

  “那么,你现在可以有了,我来给你讲讲他的情况。他长得非常像你,但他过去时运不济。他杀过两次人,坐了很多年牢,获释后,他改名换姓到南海诸岛,像传教士那样到处向人们讲道。既然你曾经在那些岛上当过传教士,我想,你可能见过他,特别是当你照镜子的时候。”

  卡格斯气得满脸通红,“这是谁告诉你的?”他质问道。

  “这无关紧要。关键的问题是,这是不是事实?”

  卡格斯明白要否认是不可能的,狄克博士全都知道了。

  “是真的,”卡格斯承认了,“那又怎么样?一个人做错了事进了监狱,这很平常嘛。他出狱以后,决心重新做人,这种例子也不少。这样的人应该得到改过自新的机会,为了他所犯的错误,他已经付出了代价。关在牢房里,他有时间去思考,有时间去读圣经并痛下决心按圣经上的教导去生活。出狱时,我已经完全换了个人,我只想干好事。我唯一的愿望是为贫苦、穷困的南海人祈求幸福。我成了一位传教士,打那以后,我一直在做好事。”

  狄克博士笑起来,“这些活听起来倒挺不错。一个曾经为自己的罪过付出代价的人当然应该再有一次机会。不过,在已经成为献身宗教的神职人员以后,你一面给岛国人民讲道一面还到处偷窃这些人的财物,这又怎么解释?你真的改过自新了吗?你所犯下的这些新罪行又是怎么回事?”

  “什么罪行?”

  “你策划谋害两位年轻人,把他们丢在一座荒无人烟的岛上,以为他们在那儿会饿死、渴死。你还枪杀了一位波纳佩岛人。我毫不怀疑,那个制造大堡礁塌方几乎把我们的两位博物学家砸死的人就是你。这些难道都是一个已经改过自新的人的行为吗?”

  卡格斯从椅子上跳起来,挥着拳头说:“这些事都是谁告诉你的,说!不然,我把你的脸揍扁。”

  “你敢!”狄克博士说,“你给我乖乖地从这座房子滚出去。我们不再需要你当海底城教堂的牧师,你滚出海底城,永远不要再回来。”

  “谁跟你说的?”卡格斯大喊。

  “这不关你的事儿。”

  “这就是我的事儿。你不说也没关系,我知道是谁说的。我不会放过他!”他怒气冲冲地吼叫着出去了。

  他径直朝他和哈尔、罗杰合住的那幢房子走去。向狄克博士告密的那个人准是哈尔,说不定还有他弟弟的份儿。卡格斯真想把他们俩都给宰了。

  但是,转过马鲛鱼街的拐角时,他已经冷静多了。这两位年轻人的力量和勇气他都领教过,他可不是他们俩的对手。即使只有哈尔一个人在屋里,他也打不过他。他得另想办法来报复这两个搬弄是非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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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想到飞云号,那条船上装着的珍稀鱼类价值十万美元;还有那些金条,它们的价值简直无法估量,也许,价值数百万美元。

  所以,到进屋时,他已经满脸笑容满嘴甜言蜜语了。他兴高采烈地和兄弟俩打了个招呼。

  “狄克博士找你有什么事儿?”

  “哦,他只不过想为我昨天的布道感谢我。他说,我的布道使他精神上得到极大的安慰。他要给我加薪,我谢绝了。我到这儿来不是为了钱,而是要尽我的能力为人民造福。”

  他走进房间,几分钟后,拎着一个口袋出来了。

  “看样子,你要出远门儿。”哈尔说。

  “不,不是,我只不过上教堂去。”

  “上教堂干嘛要带着这口袋?”

  “圣经,”卡格斯答道,“是送给我那个教区教民的圣经。你相信吗?在我那个教区里,许多教民都没有圣经。”

  他笑着出去了。

  “这家伙总算不赖。”哈尔说。

  罗杰摇摇头,“谁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拎着一口袋自己的东西——不是什么圣经,卡格斯登上了他的小潜艇。他知道,他得慢慢地往上浮,一下子猛冲上去会得气栓病。

  上浮15米左右,卡格斯停下来,打开舱门放走一点儿氦气,他的身体在慢慢适应逐渐变低的压力。尽管他急于在诡计被识穿之前浮到水面上去,他还是等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继续上浮。

  又上浮了15米左右,他再次停下来。

  第三次上浮以后,只差约莫15米他就要到达水面了。好不容易熬过了这最后一次令人烦躁的等待,他终于浮出水面,看见了飞云号。他把潜艇开到飞云号船边的绳梯跟前,从潜艇钻出来,爬上飞云号的甲板,让他的潜艇随波逐流漂到哪儿算哪儿。

  甲板上一个人都没有。

  他顺着升降口来到船长室,敲了敲门。一个沙哑的声音说:“进来。”他从口袋里掏出左轮手枪,推开门走进去。

  看见他拿着枪,船长连忙伸手去掏自己的枪,正在这时,卡格斯的枪响了。卡格斯有意不击中船长,驾驶飞云号还用得着他呢。

  特德船长认出了这家伙,哈尔曾给他讲过他的情况。“梅林·卡格斯,你要干什么?”

  “如果你不认为,”卡格斯说,“掉了脑袋你会显得更漂亮,就按我说的去做。到甲板上去,马上开船。”

  “我开不了,”特德船长说,“我的人都不在船上。”

  “上哪儿去了?”

  “上礁石那边打鱼去了。”

  “那更好,”卡格斯说,“我可以少打死两个。”

  “你以为我一个人驾驶得了这条船吗?”

  “别担心,我能帮忙。我在一条船上当过大副,那条船跟你这条破船差不多。”

  船长爬上甲板,卡格斯寸步不离。

  “上哪儿?”特德船长问。

  “上凯恩斯北面,随便找一个僻静的小海湾,一个不惊动警察就能把这些东西弄上岸的地方。不过,得挨着铁路。”

  船长抬头看了看,船帆正在风中懒洋洋地摆动,“不行,”他说,“风向不对。”

  “别耍花招,”卡格斯嗥叫道,“风向是对头的。何况,你还有一部备用发电机。”

  船长上下打量着卡格斯,“你真的要带上这些东西逃跑吗?显然,你知道这条船上装的是什么货。这上头的东西有一半属于澳大利亚政府,你难道不知道吗?挟带政府财物潜逃要被判终身监禁,除非亨特兄弟先把你给杀了。”

  卡格斯哈哈大笑,“我不怕政府,也不怕亨特兄弟。那两个小家伙斗得过我吗?以前,我杀过人,现在还可以再杀人。不过,目前没这个必要。等他们知道这件事,已经追不上我了……好啦,罗嗦够了,快开船。”

  “首先,”特德船长说,“你得到前头去起锚。”

  卡格斯走到船头。船长悄悄侧身往舱壁电话那儿挪,得马上把这儿发生的一切通知亨特兄弟。可是,没等他抓起话筒,卡格斯突然转身开了一枪,电话机的碎片撒得满甲板都是。

  “我希望你放明白点儿,我会使这家伙,”卡格斯拍着手中的枪说,“上次没打中你,那是故意的。下次我可不会再打偏了。至于这条破船,必要时我也能驾驶。你再胡闹,我可就不客气了。记住,这儿的老板是我,你只不过是船长。”

  起了锚,扯起帆,小船启航了。

  “不够快,”卡格斯说,“打开备用发电机。”

  “走得太快不安全,”船长提醒道,“前头暗礁太多。”

  “我是指挥,”卡格斯吼道,“打开备用发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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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德跳进轮机房,按卡格斯吩咐做了。从轮机房到他的船长室有一条通道,他穿过通道进入船长室,在航海日志前坐下。他要把这一事件记在航海日志上,这样,无论他出了什么事儿,人们日后都能从他留下的书面证据里知道是谁偷了这条船并杀害了他。

  门开了,卡格斯闯进船长室。

  “你又搞什么鬼?”他厉声问道。他从船长背后看见航海日志上有自己的名字。“又在耍花招,”他说,“上甲板去!快!”

  卡格斯一把抓起航海日志,紧跟着船长上了甲板。他走到船栏边,翻开航海日志,把第一页撕成两半,扔进海里,他不停地撕着,把日志的每一页都撕碎扔进海里。船长强忍着痛苦沉默着。对于一艘船的船长,最神圣的莫过于他的航海日志了。

  两个被飞云号丢下的人钓鱼回到船原来停泊的地方,发现他们的船不见了。是因为船上的货太重沉没了吗?他们看见了漂在海面的纸屑,捡起一片细看。纸是从船上的航海日志里撕下来的,纸屑成排地往西北方向漂,显然,船朝那个方向开走了。

  “汤姆,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情很明白,”汤姆说,“船上装满了财宝,他顶不住它们的诱惑开船跑了。”

  “谁?你指的该不是船长吧?”

  “还能是谁?”汤姆说,“刚才,船上只有他一个人。”

  “我绝不相信他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我知道。但是,依你看,还能有别的可能吗?”

  “好啦,我看我们首先得马上通知哈尔。”

  “怎么通知?你以为我们这条救生艇上有电话机吗?亨特在六十多米深的海底。没有水中呼吸器、没有气箱,我游不到那么深的地方,你也游不到。”

  水手在了望天边。“她在那儿!”海底科学基金会的“发现号”就在离他们约莫五公里的海面上。

  “他们有电话。船顺凤,我们真走运。”

  他调转船帆,放下帆脚索,以便充分利用这股微风的力量。小艇飞快地向“发现号”驶去。上船后,他们找到了船长。

  “我们是飞云号的。”汤姆说。

  “欢迎啊,小伙子们,在我们这儿请别客气,就像在你们自己的船上一样。”

  “不,这不是一次礼节性的拜访。我们的船不见了。它出发的时候,你们看见了吗?”

  “没看见。我们那时正在舱里忙呢。”他举起双筒望远镜搜索飞云号原先停泊的那片海面。

  “我们想给哈尔·亨特打电话。”汤姆说。

  “对,你们应该那样做。电话在那边。”

  这消息使哈尔惊呆了。“我真弄不懂,”他说,“船长怎么会不通知我们就把船开走呢?”

  “可能是电话出了毛病,”罗杰猜道,他作梦也没想到他的猜测竟这么快就变成了事实。“船上装了那么多金子,你看会不会是特德船长……”

  “别胡说。这个人不会,我敢拿性命担保。”

  “卡格斯上哪儿去了?”罗杰说,“刚才,他说要到教堂去。这会儿,早该回来了。”

  哈尔想起卡格斯拎着的那个口袋,他还以为那里头装的真的是圣经呢。他想起那条满载着金子的飞云号,用不着多费脑筋,他很自然把这两者联系起来。

  “卡格斯,那个坏蛋!”

  他打电话给狄克博士说,“我们的船不见了。我们猜,准是给人偷走了。”

  “偷走了!谁会偷……”他马上想到他上午辞退的那个杀人犯、强盗。“我猜到了,”他说,“要我帮什么忙?”

  “我们要追飞云号。能把飞翼潜艇借给我们吗?”

  “完全可以。五分钟之后,它就开到你们家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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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追捕


  不到五分钟,飞翼潜艇就到了。坐在驾驶台上的还是那位把他们送到马里亚纳大海沟去的驾驶员。

  往上浮的时候,他们不必停下来减压,因为潜艇里装满的氦气跟他们在底下呼吸的气体一样,气压也一样。关上舱门后,他们就箭一样地往水面冲上去。

  到了水而,飞翼潜艇一个鱼跃,像表演杂技的鲸鱼似地腾空而起,接着,在下喷气流柱的支撑下,在离水面近4米的空中飞速滑行。

  “飞云号大概曾停泊在这儿。”哈尔说。他发现了那些纸屑。

  “看,”他对驾驶员说,“跟着那些纸屑走。他没有去布里斯班,也没去悉尼。这条航道将把他带往凯恩斯北面那些人迹罕至的海湾,走私犯们常常利用这些海湾藏匿他们的赃物。要是找得到那艘船,我们就得离开潜艇到那上面去。现在,请你慢慢地降低这里头的气压,使它在我们追上那条船时与大气压一样。”

  水面上再也看不到纸片了,驾驶员看着罗盘,把飞翼潜艇的航向拨得跟纸片漂流的方向完全一致。“魔毯”在水面上飞驰,不管是暗礁、沙岬还是珊瑚岛,它都能轻松地飞越;至于那艘船,当然罗,一遇上这种地方它都得绕开,所以,它现在可能已经向左或向右偏离了罗盘所指的航向。驾驶员一直注意着前方,哈尔守在右舷窗往外了望,罗杰则守在左边儿。

  在飞云号上,情况可就不那么妙了。为了把船从海盗卡格斯手里夺回来,特德船长又作了一次勇敢的尝试。

  趁卡格斯不留神,船长抓起了一根S形挽桩。这种在船上用来栓绳的桩子沉得像警察用的警棍一样。他往前跨了一步,悄悄来到卡格斯背后,举起手中的武器,以惊人的力量往下猛击。

  卡格斯头一偏,S形挽桩擦过他的右太阳穴和面颊,血流出来了。

  他一转身,双拳同时打出,一拳打在特德的下巴颏上,另一拳打中他的太阳穴。船长被击晕了,倒在甲板上不省人事。趁他还没苏醒,卡格斯抓起一卷绳子,把他的手和脚捆在一起,捆得结结实实。

  “好啦,”他洋洋得意他说,“现在,你再也没办法捣蛋了。”

  他的话音刚落,脚下就响起了磨擦声,船猛地震动了一下,停了。它触礁了。

  原先,他还以为这样一条船他完全对付得了。但现在,他碰上了从未碰上过的事故,怎么样才能使船摆脱暗礁呢?

  他抓住特德船长拚命又推又揉,“醒醒,你这狗娘养的,起来干活儿。”

  不管怎么推,船长就是不醒,他只好亲自干了。风压着船帆,在粗糙的珊瑚石上一寸一寸地往上推。剃刀般锋利的珊瑚石边正像利锯一样切割着船壳。船下传来水冒泡的噗噗声,他知道,一边的船板已经裂开,海水正从裂缝往船里涌。

  他抬腿对着那位昏迷的船长又踢又踹,要是他刚才那一拳不打那么狠就好了。哎呀,得先把帆收下来。他收了帆,然后,到下头去关掉发动机。这时,他指望轮船会滑回深水里去,但船并没有动弹。他又打开发动机,让机器倒转。这应该能把船从珊瑚石上拖开,但船仍旧没动。海水在卡格斯脚下泼溅。

  得把水抽出去,船上有水泵吗?有的话,放在哪儿呢?

  他走到船长身旁,狠踹一脚,把他踢醒了。特德睁开眼睛。“起来,懒东西。我们卡在暗礁上了。”

  船长脸上隐隐露出一丝笑意。

  “别忘了,”他说,“头儿是你,自个儿把船弄出来吧。”说着,他闭上眼,好像又要睡着。

  卡格斯明白,只要船长的手脚还被捆着,他就绝不肯帮他的忙。他蹲下去动手解绳结,绳子解开了,他又再捆上,而且捆得更结实。只要这家伙还被捆着,他就不能调皮捣蛋。

  卡格斯又想出一个主意,金子。这条船装满金子,船体大重。如果把金子扔出船外……

  想到这儿他懊丧极了,他费了这么多手脚,难道仅仅是为了最后失去这批财宝吗?但是,他再也想不出别的法子了。

  他在冥思苦想,连海面上有东西跳出来也没在意,也许,那不过是一条鲸鱼或者马林鱼。他走下船舱,伤心地望着那个巨大的金库。这笔财宝一到手,他下半辈子就不用发愁了。要不是他粗心大意让船触了礁,这些金子就全归他了。

  唉!没办法,只好把金子甩掉了。他尽力抱起一大抱金条,摇摇晃晃地爬上舷梯。头顶上似乎罩着个阴影,他抬头一看,哈尔和罗杰正在梯口等着他。

  那跳出海面的东西不是什么鲸鱼,也不是什么马林鱼。卡格斯怀抱里的金条掉下来,顺着舷梯叮叮当当地落下去。他伸手去掏枪,有人大喝一声制止了他:“住手!”是船长。两个孩子已经给他解开绳子,现在,他正握着枪对着卡格斯,随时准备开枪。

  什么时候应该凶狠,什么时候该满嘴花言巧语,这点,卡格斯懂。他讨好地笑着说:“我正在想办法拯救你这条船。”说着,他爬上了甲板。

  “这么说,先偷船,然后,让它往暗礁上撞,”哈尔说,“就是你拯救这条船的办法罗。船长,我们该拿这家伙怎么办?”

  “把他关起来。禁闭室就在水手舱那边。”

  禁闭室是一个铁笼子,捣乱闹事的水手就关在里头。卡格斯被带到他的新居,钥匙一转,就锁在里头了。

  “这样可以让他安分一阵子,”哈尔说,“直到我们把警察叫来为止。电话在哪儿?”

  “喏,那就是电话,”特德船长指着摔碎在甲板上的电话说,“叫警察的事几恐怕得暂时放一下,我们首先得让船脱离礁石。涨潮了,水位一升高,我们也许能浮起来。这会儿,我得开水泵把这里头的水抽掉一点儿。”

  潮越涨越高,特德船长的双桅纵帆船仍然紧紧卡在珊瑚礁上。

  “船尾那儿得有个锚,”船长说,“可我们没有小船把锚运到那儿去。”

  “魔毯可以当小船用。”哈尔建议。他四处张望寻找那艘飞翼潜艇,潜艇却早已踪影全无。驾驶员这会儿正驾着潜艇向海底城飞驰呢。

  “罗杰和我可以把锚送过去,”哈尔又建议。他们脱光衣服,扛着锚,往船尾游了大约三十多米,把锚放下去,然后游回船上。

  特德已经转动电起锚机,把系在锚上的绳索拉紧,这样做应该能把船从礁石上一点儿一点儿地拽开。

  系锚的缆绳越拽越紧,紧得就像绷紧的弓弦。轮船的螺旋桨磨擦着珊瑚石,船底被珊瑚礁割出一道巨大的裂口。突然,缆绳嘭地一声绷断了。

  他们白丢了一个锚,什么也没弄成。

  船被拽开了一点儿,但事情却反而搞得更糟糕,原来,船底上的裂口被礁石半堵着,现在完全无遮无拦地没入更深的水中。漫进船舱的水越发多了,水泵根本来不及抽出去。再这样下去,船体只会倾斜着离开礁石,船尾冲下地在海里沉没。

  罗杰思绪万千。他想起发现澳大利亚的伟大航海家库克船长。他的船也触过礁,当时的情况和现在完全一样,地点也离这个地方不远。库克船长设法使自己的船幸免于难,罗杰还记得他当时是怎么干的。

  “咱们往洞口上敷帆布吧。”他突然说。

  特德船长的历史书籍读得不多,他宽容地笑了笑,心里说,胡说些什么呀?

  “你是什么意思——敷帆布?”

  “库克船长就是那样干的,我们干嘛不能那样子呢?您这儿有旧帆吗?”

  “那边有,在小舱里。”

  罗杰取出旧帆,在甲板上铺开。

  “来点儿沥青,有吗?”罗杰问。

  特德船长忍不住了,“你搞的什么鬼?”

  这时,哈尔也想起了库克船长用过的办法。“这小子干得对头,把沥青给他。”

  他帮罗杰在帆布上厚厚地抹上一层沥青。

  接着,他们把帆抬到船尾,放下水,拖到船底,蒙住那个裂口。

  海水的压力把抹了沥青的帆紧紧地压在洞口,正在往里涌的水堵住了。

  “哎唷,我真蠢,”特德船长说,“我在这片海域里驶了五十年船,但仍然天天学到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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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平安港


  现在,抽水机总算能真格儿地干活儿了。一个钟头以后,它把船内的水全都抽到外头。水抽干了,船一下子轻了好几吨。

  船长让起锚机倒着转,把缆绳放出来,跟系在锚上的那截绳子接在一起。潮水再次涨到顶时,起锚机上的电动机再次开动,缆绳绷紧了,船吱吱嘎嘎地呻吟着,擦着珊瑚礁被拖进了深水。

  特德船长下了趟船舱,回来的时候,满脸笑容。

  “那玩意儿还挺管用,一滴水都没渗进来。那个叫库克的家伙还挺有心计。你们现在想上哪儿?去走私贩们的海湾吗?”

  “不,”哈尔说,“离这儿最近的什么港口有视察员、银行以及能修我们这条船的船坞?”

  “那只能到布里斯班去了,”特德船长说,“也许,你们能帮我把这些帆升起来。”

  微风轻拂,纵帆船沿着新的航线疾驰。罗杰顺着绳梯横索爬到桅上面的了望台。他敏锐的眼睛在搜索海上的礁石。露在水面上的礁石不难发现,但是,许多礁石藏在水里,它们可能离水面很远,船从上面驶过不会有危险。有些礁石离水面可能不到1米,这种礁石罗杰看不见,但可以根据海水的颜色知道它们在哪儿。水深的地方,海水是湛蓝色的,水浅的地方是蓝色或棕褐色甚至是珊瑚红的。一发现前头出现这种危险的颜色,他就对在下面掌舵的特德船长大喊一声,船就调整航向绕过礁石。

  这片水域布满暗礁,危机四伏,夜里不能走船,当夜幕降临,船就卷起帆,停泊在一个小岛的避风处。

  清晨,当天边露出第一道曙光,飞云号就朝布里斯班启航了。它终于绕过最后一个岛,进入摩顿湾。

  “我们到了。”特德船长宣布。

  罗杰审视了那儿的海岸。原先,他还以为到达布里斯班后会看见一座大城市,可是,眼前除了亚热带丛林却什么也看不见,到处是棕榈、凤凰木、番木瓜、鸡蛋花、白玉兰,还有一些大树高达六十多米,巨大高耸的树干显得有点儿畸形可怕。

  “可布里斯班在哪儿?”罗杰满腹狐疑。

  “噢,我们还没有真正到达布里斯班。到那儿得顺布里斯班河上溯40公里左右。布里斯班河河道弯曲、非常危险。我们最好把帆放下来,开着发动机慢慢驶上去。

  布里斯班到了,那真是一座美丽的城市。

  他们刚把船停好,澳大利亚的海关官员就上船来了。看见装鱼的货箱,他们问:“这是什么,海上水族馆吗?”

  “我们在大堡礁捕到一些标本。”哈尔说。

  “你们打算在这儿把它们卖掉?”

  “不。我们要用船把它们转运到美国。要交关税吗?”

  “不用。我们对鱼不感兴趣。还有别的货物吗?”

  “嗯,”哈尔说,“下头还有几样东西。”

  那几个人下舱去转了转,回到甲板上时,他们眼睛瞪得老大,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你们的脚下是一个宝库,你们知道吗?”

  “是的,我们知道。”哈尔说。

  “这些宝贝,你们打算怎么处理呢?”

  “分一半给你们,我是说给澳大利亚政府。那些东西是在一条沉船里发现的,船沉在澳大利亚海域,所以,金子的一半应该归澳大利亚。你们会鉴定吗?”

  “不会,那归另一个部门管。我们给政府大厦打电话让他们派个视察员来。”

  哈尔不大放心,他知道,有些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很低。“我希望不用等太长时间,”他说,“我们不想在这儿呆一两个星期。”

  哈尔不用等一两个星期,十五分钟后,视察员就到了,澳大利亚的工作效率毕竟还不算太低。陪着视察员来的还有三位警官。

  视察员和警官们下到船舱看到那一垛又一垛金条。

  警官们发现了关在禁闭室里的那个人。一位警官问:“你是什么人?”

  “一个不幸的海员。”

  “那你怎么会被关在这儿呢?”

  “船长关的。他是个人面兽心的家伙,你们一定要把他抓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

  “约翰·史密斯。”

  警官们上了甲板,一位警官说:“谁是这条船的船长?”

  “我。”特德船长说。

  “那位约翰·史密斯是干什么的?”

  “约翰·史密斯?谁是约翰·史密斯?”

  “禁闭室里的那个人。他说他叫约翰·史密斯。”

  待德船长放声大笑,“约翰·史密斯,是他说的?他名叫梅林·卡格斯?”

  “卡格斯?你刚才说的是梅林·卡格斯?”

  “一点不错。”

  “为了找到叫这个名字的人我们已经忙了八个月。他在礼拜四岛杀了一个采珍珠人以后就销声匿迹了。这一期间他在什么地方?”

  “这位是哈尔·亨特,”特德船长说,“有关卡格斯的情况他可以告诉你。”

  “他一直呆在海底。”哈尔说。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一直在干什么?”

  “他一直在海底一座教堂里当牧师。”

  “听着,”警官声色俱厉他说,“这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别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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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开玩笑,”哈尔说,“你没听说过海底城吗?”

  “我好像读过一点儿有关海底城的材料,他一直藏在那儿吗?”

  “你总算明白过来了。”哈尔说。

  “你了解他吗?”

  “我们跟他住在一座房子里。”

  “他没把你们杀掉真是你们的运气。”

  哈尔笑了,但他什么也没说。

  “他确实曾经企图杀害亨特兄弟,”船长说,“在大堡礁上,他故意在他们头顶上制造岩石塌方。”

  “别提那事儿了,”哈尔说,“他这儿有点儿不对头。”他拍拍头说。

  “那越发有理由把他关起来了,”警官说,“不过,恐怕有一件事跟你有牵连,船长。我认为你有企图盗窃巨宝的嫌疑,因此要审讯你。”

  特德船长拉长了脸,“你们凭什么怀疑我?”

  “我们有一架飞机专门监视那些驶往‘走私犯湾’去的船只。既然已经查清你们运载的是这么值钱的货物,我们就有正当理由怀疑你们曾经打算把这批货物卸在那儿。”

  哈尔忍不住大声说,“警官先生,你大错特错了。偷这条船的是卡格斯,他把船长捆了起来。是他想把金子卸在‘走私犯湾’。但他这个水手太蹩脚,把船撞到礁石上,撞了个大洞。我们追上了他,救了船长,就这样,卡格斯被锁进了禁闭室。如果你们的飞机飞回头,飞机员一定会发现,在摆脱礁石重新启航以后,我们就不再驶往‘走私犯湾’,而是直朝布里斯班驶去。这不,我们都在这儿,正拱手把这笔财宝的一半呈送给澳大利亚政府呢,这难道还不足以证明我们对走私并不感兴趣吗?”

  警官笑了,“你说的很有道理,小伙子。”他跟哈尔、罗杰和船长一一握手。

  他们说话时,视察员一直在舱下检查那批财宝,他上来说:“在下面我不可能做出准确的估价。你们得把那些金条全搬上来,在甲板上摊开,让我清点。”

  一位警官说:“我说,你们干嘛不让你们的朋友卡格斯帮忙呢?有禁闭室的钥匙吗?”

  特德船长把钥匙给他。不一会儿,三位警察押着卡格斯上来了,卡格斯在拼命叫骂挣扎,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无辜的。警官吩咐他把金条搬上甲板。

  “你们连自己在吩咐谁都不知道,”他说,“我不是干苦力的。我是传播福音的牧师,我的这双手不是干粗活儿的。”

  “你的脑子也不是干活儿的,”一位警官说,“否则,你就不会落到这个地步。到了牢里,你就得做苦工了。所以,现在先实习一下也不错。”

  船长和两个孩子已经开始把金条往上搬,视察员和警官们也帮着一起干。只有卡格斯绷着脸很不乐意。他拒绝一起干,警官用枪口捅了他一下,这时,卡格斯改变了主意。一位警官上上下下都紧跟着他,只要罪犯企图逃跑,他的枪随时会派上用场。

  金条全都搬上来了,甲板上好像铺了一条金子的人行道。视察员清点后对哈尔说:“一共是4400根金条。就是说,2200根是政府的,剩下的全是你们的。这笔财宝必须通过银行处理。你们想找哪家银行?”

  哈尔说:“布里斯班的银行你比我清楚,我什么也不知道。”

  “我建议你委托昆士兰国立银行办理,”视察员说,“那是这儿最大的一家银行,离这儿又不远。我给他们打个电话,看能不能派人来。”

  他在电话里说的话肯定引起了轰动,因为银行派来的不是别人,而是经理本人。看见那条金子铺的人行道,经理惊讶得几乎透不过气儿来。

  “请核实一下我清点的数目,”视察员说,“然后,请您把这些东西运走,请人鉴定估价,再把估出的价值平分成两份,开两张支票,一张给政府,另一张给哈尔·亨特。”

  “不,”哈尔说,“别把支票开在我的名下,请费心把我们的那一半分成两份,然后,开一张支票给海底科学基金会,另一张开给约翰·亨特父子公司。”

  “什么鬼主意?”船长抗议道。“财宝是你们发现的,海底城根本无权瓜分这笔财宝。”

  “我喜欢这样分,”哈尔说,“我相信我父亲也会同意这样分的。他们正在海底城里从事伟大的事业,基金充足,他们会干得更出色。我父亲所从事的也是一项美好的工作,他在保护那些濒临绝种的野生动物。如果没人去干这项工作,那些野生动物就会像恐龙或渡渡鸟那样灭绝的。有了这笔资金,他就能把这项工作干得更好。”

  “就按你说的办吧,”银行家说,“银行的装甲车几分钟后就能开到这儿把这些东西运走。”

  一位警官给警察局打电话要了辆囚车。车子一到,卡格斯就被塞进去,坐着免费便车坐牢去了。他对哈尔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等我出来再跟你算帐。”

  剩下的活儿就是把那些装着珍贵的活标本的货箱转运上一条货轮,运往长岛的亨特动物养殖场。飞云号被送往船坞去修补船体上的洞。

  哈尔给父亲发了封海底电报:

  标本由内燃机船“袋鼠号”运去。清查收昆士兰国立银行的条子。目前需我们干何事?请来电布里斯班兰伦酒店。

  回电得等两、三天才能接到,修补飞云号正好也要花二三天左右。

  在海底那套简朴的寓所住了这么些日子,猛地住进宾馆,总觉得有点儿太豪华了。

  坐在彩虹宾馆的餐桌旁,听着管弦乐队的演奏,嘬着袋鼠尾汤,品尝着带半边壳的岩牡蛎和浇冰淇淋的阿拉斯加烤点心,罗杰慨叹道:“这儿的饭食也比下面的好哇。”

  三天以后,他们收到了约翰·亨特的回电:

  未确知尔等意向,仍为尔自豪。条子所指何物?建议考察世界第一大岛新几内亚。但需防范吃人生番。船要保留。我们需鳄鱼、海牛、虎鲨、科莫多巨蜥、极乐鸟,袋鼠、袋狸、袋貂、狐蝠、袋鼯、巨蝎、恐龙蜥蜴、澳洲蝰蛇、盾尖吻蛇、考拉熊、食人生番的头盖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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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食人部落探险


  哈尔瞪着弟弟。

  “我们还从来没有承担过这样艰巨的任务,”他说,“真不明白为什么偏偏选中新几内亚。”

  “因为那地方离这儿近,”罗杰猜测道,“不就在大堡礁的末端吗?”

  “对,就挨着澳大利亚北端。但是,跟澳大利亚一比,新几内亚就好比是一头猛虎,澳大利亚则像一只羔羊,这就是两者的差别。像你这样的小家伙到那几去乱逛,最危险不过了。他指望我照顾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看小孩的保姆?”

  罗杰发火了,“再说下去我就把你的鼻子揍扁。你凭什么说我没有照料自己的本领?”

  哈尔说:“你有调皮捣蛋的本领。”

  “难道我不是一次又一次自己摆脱了危险吗?”

  哈尔想了一会儿,“对,我想你是自己设法脱了险。但你还从来没有面对过成帮的食人生番。”

  “食人生番?胡扯!爸是在开玩笑,根本没有什么食人生番,不管什么地方都没有。新几内亚岛难道不是澳大利亚管辖的地方吗?他们不会允许那儿有食人的人。”

  “要是能制止的话,他们绝不会允许的,”哈尔表示同意,“但很难做到。想一想吧,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什么。除了格陵兰岛,新几内亚是地球上最大的岛。而且,新几内亚岛上实际上全是山,高大的山,有些高达四五千米。那个国家大部分地方没有公路,野人部落坐落在与世隔绝的山谷里,这些人大都从来没见过白人。你说,澳大利亚的警察怎么能在他们无法涉足的地方维持秩序?”

  罗杰不以为然,“如果那儿不安全,爸是不会派我们去的。”

  “他已经告诉我们那儿不安全,”哈尔反驳道,“他说,需防范吃人生番。好啦,我可不能一面警惕着食人生番一面防范着你。你可以搭飞机回家了,我一个人去。”

  罗杰怒不可遏,“你撵我回家?你敢!别忘了,我们公司的全名是约翰·亨特父子公司,注意,是儿子们,不是一个儿子。再说,很可能正是你,而不是我,会碰上麻烦,可能需要我的帮忙。”

  哈尔笑了。他明白,弟弟长大了,长成男子汉了。“好吧,我投降,”他说,“我们永远在一起。”他给父亲发了封电报:

  拟动身前往新几内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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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食人部落的小岛


  哈尔·亨特和他的弟弟罗杰并不喜欢这个小岛的形象。

  “世界上最野蛮的岛屿”——这就是探险家们对它的称谓。庞大的新几内亚岛为地球上的第二大岛,它像一只巨大的癞蛤蟆伏卧在阿拉佛拉海面上,在黑暗的暴风云下,显得乌黑丑陋。

  癞蛤蟆的背上布满了讨厌的癞疙瘩——鼓鼓的足有两三哩高,数以百计。要知道这儿是世界上最多山的岛屿。

  一直闭锁在这山间的人们,刚刚开始知道在他们居住的峡谷之外还存在着另一个世界。由于岛上没有道路,他们却无法去领略那外部世界的异彩。同样,外界的人要想登岛也得历尽艰辛。飞机曾在某些峡谷上空一掠而过,而在其它峡谷,那些野蛮人从未见到过任何白种人或其它肤色的人种,他们只认得自己褐色的皮肤。如果有哪个白人从飞机上跳下,他们会立刻蜂拥而上将其衣服一剥精光,看看他是否一身全白。

  海风习习,罗杰战栗了,不过并不是由于吹过“飞云”号甲板的冷风。他转身向纵帆船船长望去,那个站立在船头的人就是与海水打过多年交道的特得·墨菲。特得船长已在这些海域里航行了半个世纪,老练多谋。

  “这些人,”罗杰说道,“他们实际上并不吃人,不过是些传说而已,是吧?”

  “那要看你说的是什么人了。”特得船长说。“新几内亚的东部由澳大利亚管辖,澳大利亚边防军已经基本消除了食人行为。可是西部也就是你们现在看到的这一部分,几乎与它一千年以前的状况相同。一个峡谷的部落与邻近峡谷的部落开战,胜者就将败者吃掉。啊,不过,别害怕,来参观的人还是相当安全的。”

  “你是说他们喜欢参观的人?”罗杰怀着希望说。

  “不。我是说他们不喜欢参观的人。按他们的想法,陌生人的脑袋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能放进特姆贝兰。”

  “什么是特姆贝兰?”

  “死人屋。就像神堂或鬼屋,里面有许多架子,架子上摆着被掳来的人头。他们认为每个死人的头里仍活着神或鬼,而陌生人头骨里的神灵最坏,会给部落来无穷无尽的麻烦,所以他们不想让这样的神灵在他们周围逗留。”

  “所以他们从来不杀白人或黑人?”

  “不常这样,但也难说。一旦他们动怒,就会把你的头砍掉,只是不能放在架子的好位置上。”

  “好位置,我的天,”罗杰说,“我可不需要。”

  他再次向岸边望去,那些高高矗立的黑山充满杀气,他明白,在那里潜伏着风险。

  但是要想安全也很容易,只要不上岛就行了。

  “不上岛怎么样?”他对哈尔说。“在这儿我们一样可以干不少事。爸爸想让我们抓鳄鱼,这儿就有哇,不必上岛啦。还叫我们逮海象、鲨鱼,还有什么别的海里的动物,他好卖给‘海洋之家’或‘海洋世界’或其它什么大的水族馆。海洋里的动物这儿都有,干嘛非到陆上去和那些吃人的家伙搅到一块儿?”

  哈尔笑了,“听上去你还挺害怕的,不过你实际上并没那么害怕。记住,爸爸所希望的并不只是海洋动物。”

  哈尔掏出父亲的电报。“爸爸说,‘我建议你们到世界上最不开化的岛屿去探险,但要当心食人部落。我们需要鳄鱼、海象、虎鲨、科摩多龙、极乐鸟、食火鸡、大袋鼠、袋狸、袋鼦、飞狐、袋貂、巨蝎、蜥蜴、蝰蛇、盾尖吻蛇、树熊,还需要给博物馆提供人的头骨。”

  哈尔把电报放进兜里。“好吧,年轻人,现在告诉我,我们怎样才能不上岸而搜集到这一切呢?”

  罗杰咧咧嘴。哈尔是对的——罗杰可不是胆小的怯猫。他仅十四岁,但他的胆略和力气与同龄人比要大得多。他和十九岁的哈尔曾经到过许多荒僻野蛮的地方——也许还比不上这里——但是到亚马孙丛林并不是去参加轻松的野炊,南海的水下世界也不是愉快的晚宴,在非洲活捉珍禽异兽时的历险和欢悦更是令人难忘。

  从事这种探险活动,对于他们二人来讲,年龄是小了点,可是比他们年龄大一倍的人,也不如他俩的动物知识丰富——因为他们很小就开始干这一行。当他们还不会走路的时候,就在长岛父亲的动物牧场里熟悉了各种野生动物。牧场里饲养着从世界各地搜集来的猛兽、爬虫、飞鸟、海洋动物。它们在牧场里生活一段时间后就被卖到动物园、马戏团、鸟类饲养场、水族馆等处供游人观赏。

  这两个孩子实际上是和动物一起长大的。哈尔现在已经是经验丰富的自然学家了,而罗杰呢,在与动物打交道方面有着奇才,不管它们是两只脚的还是四只脚的,或许是成百只脚的,他都能和它们交朋友。父亲对两个儿子的能力满怀信心,甚至将牧场的名字都更改了,把原先的“约翰·亨特牧场”改为现在的“约翰·亨特父子牧场”。

  按照父亲的指示,他俩在悉尼包了一只纵帆船,连同船长特得·墨菲也一起请来了。这船归墨菲船长所有,可是既然他们已经包下来了,现阶段就由他俩支配了。高高升起的白帆肃穆壮观,17海里的时速威风凛凛,他们为此感到骄傲。为什么不给她取个响亮的名字?好吧,在由他们支配的这段时间里,就叫她“飞云”吧。

  可是此刻,“飞云”并不是在飞。波浪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她剧烈地颠簸着。昏暗的天空预示着更恶劣的气候。

  “这片海可是恶名远扬了,”特得说道,“那些大山能让风毫无方向地旋转,迈克尔就是在这儿死的。”

  “迈克尔是谁?”罗杰问道。

  “迈克尔·洛克菲勒,纽约州长纳尔逊·洛克菲勒的儿子。当时你们也许还小呢,还不能从报上看到这些消息。”

  “他出了什么事?”

  “他和一个朋友正在海上驾着一只小船,风暴来了,大浪不停地撞击着小船,发动机坏了,人也被卷进大海。最后连船都翻了。

  “整整一夜又一个白天,他们依附在一块礁石上,希望有其它船只路过这里,并将他们救上来。苍海茫茫,不见一舟。该怎么办呢?他们争执起来。迈克尔打算游到海岸上去,他的朋友觉得在礁石上等候更保险。

  “迈克尔离开礁石向海岸游去。后来那个小伙子得救了,而迈克尔却没有归来——也许那段距离太长了;也许鲨鱼或鳄鱼把他拖入海底了;或者,他也许登上了岸,而被食人部落杀死吃掉了。

  “他的父亲,那位州长,坐飞机到这儿,四处搜寻儿子,但是此地的土著居民对此一无所知——也许他们知道,只是不肯说罢了。”

  听罢这段故事,罗杰对上岸一事更加犹豫了。但是不管他喜欢与否,他总是要去的。

  风暴变得更加猛烈,大帆放下来了,波涛不停地冲撞着辅助引擎,螺旋桨停止了转动,无可奈何的“飞云”号被冲向布满岩石的海岸,一旦撞上去,“飞云”号就会变成碎片。

  然而,船长对那里的地理情况了如指掌。“艾兰顿河就在这儿入海,如果我们能从这里进入河口……抓住,孩子们——帮我把住舵,它一个劲儿地震动,简直像一匹野马。”

  像船长一样,哈尔明白,一只死船就是再掌好舵也是毫无反应的,但是“飞云”还没有死,大帆已经放下,船首的三角帆还在。三双手同时把着舵,受到重压的舵嘎嘎作响,随时都有断裂的危险。

  帆船轻蹭到河口处的岩石上,随即擦身而过,进入了较为平静些的水面。向里涌入的潮水将船托住,推向上游。

  此处,风已逝去,三角帆失去了力量,舵也无能为力了,纵帆船只得听凭潮水的安排。她四下打转,一会儿船首在前,一会儿又船尾置先,再一会儿船又横在河面上。

  终于,她进入浅水,停下来了。船的龙骨触到了水底,船身倾斜地倒向一边,仿佛在惊涛骇浪中的历险之后她已精疲力尽,席地而卧。三名水手从倾斜的甲板上滑下,登上河堤,在他们面前,展现出一个由茅草窝棚组成的村庄。

  村里最大的建筑就是特姆贝兰——神屋。罗杰强烈地希望船长所说的都是真的——那些以取人头为战利品的人们只喜爱在架子上摆上优秀的褐色头颅而不垂青其它的脑袋。或许他们厌恶罗杰的白色皮肤,不会去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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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魔法


  女人和孩子们尖叫着四下躲藏,一个健壮的土人敲响了巨大的报警木鼓,男人们从茅屋中冲出,手执长矛、石斧、石弓和石箭。

  四周的山峰回荡着呐喊声,他们挥舞着武器冲杀过来。

  这阵势吓坏了罗杰和哈尔,哥儿俩不寒而栗,透心凉。他们有生以来从未见过这种场面,有些土人佩戴着头骨做成的装饰品,所有的人都头戴极乐鸟的羽毛,羽毛在他们的卷发间摆动。他们的身上画着蛇、鳄鱼、蜈蚣,褐色的皮肤上尽是些彩色的纹身图案。

  他们不穿衣服——除非有人把草叫做衣裳。各有一束草悬挂在他们的身体前后,那涂抹着颜色的脸露着凶气。弯曲的野猪獠牙装饰在他们鼻孔的两侧,人人看上去都像只带犄角的动物。

  但是,如果他们以为这几位访问者会被吓垮,向河里逃窜而被淹死,那他们就想错了。小伙子们坚如盘石地站着——也许他们被吓得无力挪动。船长也站立不动,因为他知道,一旦他们流露出惧怕的神情,那只有死路一条。他以前曾经见过这种人——十多年来,他航行在这一带的海岸边,已是见多识广了。

  他没有抱头鼠窜,而是高举起手并喊了句什么,很显然那意思是“站住!”。土人们听到他们自己的语言,一个个都站住了。

  可是,他们并未表示友好,而是挥舞着武器。这三个怪物有什么权力上他们的岛?他们惊疑地看着帆船。船随着涟漪在微微摇晃,他们似乎在想这船是否是活的,是不是海里的什么巨兽?

  “好像他们从未见过我们这样的人。”哈尔说道。

  “也许真是如此,”特得船长应答着,“从这些群山之中涌出上百条河流并汇入大海,大多数河域都还没有得到开发。”

  “你以前从没到过这条河?”

  “没有,要不是赶上那场风暴,这次也不会到这里,真是糟糕透了。直说吧,我也不知道怎样才能避开这场混乱。我同他们谈谈吧。”

  他讲了几句,但毫无效果。他们却愤怒地做出反应,一步步地近逼,盯着陌生人的脸。他们能理解白色的脸,因为他们自己也有把脸涂白的,也许这三个怪物也是涂了白脸,其实身上也是褐色的。

  突然,有人抓住了罗杰的衬衫一把拽掉。跟着是一片叫喊。皮肤是白色的!哈尔的衬衫也被拽掉了,接着是特得。啊,全是白的!就像石头底下生长的白苔那样。

  这一下似乎吓住他们了,他们往后退缩着。“这些人很迷信,”特得说,“他们以为我们是神或者大概是鬼。”特得在听土人的谈话。“有人说我们是巫医。他们是非常非常怕巫医的。”

  “太棒了!”哈尔喊道,“咱们就当巫医吧!也许用点小魔术就能得救了。”

  特得船长露出不解,“魔术?什么魔术?”

  “嗯,”哈尔说道,“你先开始吧——你不是戴了假牙嘛,让他们看看你是怎么把牙摘下来的。”

  特得船长暗自发笑,然后他板出最严肃的面孔向周围的人们讲话。

  “你说什么啦?”哈尔问。

  “我让他们把他们自己的巫医叫来,我说想看看我能干的事他会不会干。”

  几个人跑向特姆贝兰,打开了门。里面很暗,但是哈尔他俩从远处还是看见了架子上一排排的头骨。不一会儿,村里的巫医走出来,他大块儿头,一副威严派头,从头到脚都做了纹身。

  他傲气十足地前行,人群向两侧散开为他让路,他的脸涂成深紫色,宽大的盾毛下两眼似灯泡发着光。他站到特得船长面前,极轻蔑地打量着船长。

  “巫医有好有坏,”船长说道,“这位就是个坏的。现在我想知道他的魔力有多大,让他把牙摘下来看看。”

  听到这个要求,那巫医茫然发愣。他会不少招数,但是以前从未有人向他如此挑战,要他摘掉牙齿。

  特得把巫医说的翻译过来:“没有人能摘掉自己的牙。”

  船长镇定自若地将手伸进嘴里,把下面的一排假牙摘了下来。

  巫医装做毫不介意,可是他的村民们却被吸引了,一起围拢上来想看个究竟,有人抓过牙齿,于是人们争相传看。

  这一来,船长可有点犯愁了——担心假牙要不回来,那他可就无法吃饭了。好在最后一个看过牙齿的人毕恭毕敬的把假牙又还了回来。特得迈步到河边,冲洗了假牙,重新放进口中。

  他向哈尔说道:“该你了。”

  哈尔没有假牙,必须想个其它事干干。点把火怎么样?

  “我要跟他说几句,”他对船长说,“给我翻一下,行吗,特得?”

  借助特得的翻译,哈尔开始了与巫医的对话。

  “你会生火吗?”

  “当然会。”

  “你生火能快到什么程度?”

  “比谁都快,比你快。”

  “那你生把火让我看看。”

  巫医向身旁的人吩咐道:“给我找块儿竹子来。”然后向另一个人说道:“拿些干草和树叶来。”又向另一人说:“找个尖棒来。”

  材料备齐了,他把竹子放在地上,将草和树叶捣成灰,堆到竹子上,接着用尖棒在灰堆里捅来捅去。

  这是从远古年代传下来的古老的生火方法。接连几分钟,他都在不停地捅着,这活儿需要强劲的肌肉和足够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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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微弱的火光一闪,接着是一束细细的火苗。全过程用了约5分钟。他抬起头,不怀好意地一笑。

  “你能比这还快吗?”

  哈尔从兜里取出一根火柴,往裤腿上一擦,立刻变成一团小火,也不过用了半秒钟的时间。

  有人抓过火柴,随后大家都在他们直接暴露的皮肤上擦起火来——他们粗糙的皮肤简直与布一般硬。

  哈尔迅速地把余下的火柴收起来,他担心这些兴高采烈的土人会在紧张兴奋之中把村子烧起来。

  “那个岁数小的,”有人指着罗杰喊道,“他也是巫医吗?”

  那巫医轻蔑地笑道,“他还小了点,要学会这一套得花上许多年的功夫。”

  罗杰低声向哥哥耳语,“你那个刮脸用的小镜子,快给我。”

  那镜子可小了,哈尔放在手心里,神不知鬼不觉地递了过去。

  罗杰对巫医说,“你能看清自己的脸吗?”

  听上去,这事是不可能办到的,但那巫医并不善罢甘休,他叫人端一大碗水来。

  水端来了。兄弟俩还从未见过这样的碗。那是块结结实实的石头,被人用质地更硬的材料,或许是燧石,从岩石上凿下来,又凿成碗形。特得船长看到兄弟俩脸上露出惊讶之色。

  “你们的祖先也用过这样的碗,”他说,“大约是一万年前吧。祖先们用石头做很多很多的东西,所以那年代叫作石器时期,又过了很长的时间他们才进入铁器时期,然后又逐渐地发现并使用了其它金属。”

  “可眼下这些人还处在石器时期,他们的斧子是石头的,刀是石头的,箭头是石头的,锤子是石头的,枕头也是石头的,一切都是石头做的。在世界的其它地方,都没有人还生活在石器时期了。”

  “数千年来,其它地方的人们不断地进步发展,可是这群山深谷造成的阻隔使新几内亚仍处在石器时代。对啦,咱们还是看看他用石碗干什么吧!”

  巫医双手端碗,向水中看去,水中那些细细的跳动的波纹,使他自己的脸形也在水中跳来跳去、模糊不清。不过,他到底看到了自己的脸。

  他满意地仰起头,拿着碗让罗杰往里看,确实水中隐约映出他的脸,但是动来动去叫人分不清哪是耳朵哪是眼,哪是鼻子哪是嘴。

  罗杰抽出镜子举到巫师面前,他的模样即刻映了出来,轮廓鲜明,形象清晰。对于这个土人来说,这还是第一次看清自己的真面目,他非常厌恶地缩回头——他以前从未意识到自己长得如此丑陋。

  “魔镜”被人拿走了,接着是一声惊讶,他看见了自己。小镜子被传来传去,最后有人拱手将它交给罗杰,原来只有一张脸,罗杰却能变出两张脸来,真是比他们自己的巫医还了不起。

  这下,三位来自外部世界的、力量无比的魔师被当成了贵宾。妇女们被从茅屋里喊出,并遵命躺倒在地,她们人挨人地躺下,那一排褐色的躯体从河沿儿一至延伸到特姆贝兰的门边儿。

  男人们向来访者鞠躬并等待他们接受欢迎。

  “这是什么意思?”罗杰问船长,“他们要干什么?”

  “他们要迎接我们进村,这是他们的迎宾仪式,我们要踩着这些妇女过去。”

  “可我们不能那样做,”哈尔表示反对,“他们就一点也不尊重妇女吗?”

  “不太尊重。”

  “啊唷,这一路足有50多女人。告诉他们我们不踩女人。”

  “那可就大错特错了,”特得答道,“那会伤害他们。如果你请别人到你家,而他拒绝与你握手,想想看吧,你会是何等感受?你会吃惊和恼怒的。这些人正在以最大的能力向我们表示友好,我们可不能惹他们生气。从女人身上走过去吧。”

  “你先走,”哈尔说,“我打赌你不会。”

  “我会的,因为非这样做不可。你们也得照做不误。”

  船长脱下鞋,拎在手里。他稍稍迟疑了片刻——随后小心翼翼地踏上第一个褐色的躯体。脚下发出轻声的叫唤,船长可是够重的啊。他尽量轻地踩着第二个、第三个,每次都听到下面发出疼痛的尖叫,但那些身体却一动不动。

  罗杰推了哈尔一把,“下一位贵宾是你了。”

  “干嘛是我?你先走。”

  “我可不干,我知道我自己,我不能不讲礼貌,走在尊贵的哥哥前面。”

  “当心点,别叫你尊贵的哥哥打扁了你的鼻子。”

  哈尔脱去鞋、袜,又在河里迅速地冲洗了双脚,然后小心地踏上了人桥。每迈出一步,他都很不乐意,但却尽量显出很满意,无论如何他得表示出很喜欢这仪式。

  轮到罗杰了。他没什么鞋袜可脱,他赤着脚,就和在“飞云”号甲板上一个样。他不喜欢洗澡,可是,和特得、哈尔相比,他的脚就更需要洗洗了。于是他迅速地用水冲洗了双脚。

  接着,他不是走,而是沿着那褐色的通路向神屋跑去,他希望通过跑来尽量减轻对每个身体的压力。这次,不仅没有痛苦的尖叫,而且当他过去时,妇女都向他投来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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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巫医


  特姆贝兰门边的卫士邀请他们三人入内。

  “啊,现在这事是他们能为我们做的最好的事了。”船长说,“通常他们禁止陌生人进神屋,如果未经允许闯进,那就可能被杀死。”

  “快看这些颜色!”哈尔说,“看正面墙上那些画。”

  “还是等等看看里面的吧。”船长说。

  他们进入里屋,开始什么也看不清。屋内没有窗户,茅草做的屋顶从上倾斜而下一直延伸到地面。哈尔拿出了手电。

  这地方到处都是人——全是木头的。木刻的人体随意而立,有的涂成黄色,有的涂成红色;有的戴着令人可怕的面具,有的虽不戴面具却长着一副副可怕的脸;野蛮的牙齿从他们的嘴里凸出来,鼻子大得占去了多半个脸,而且还被动物犄角穿进去;那些眼睛个儿真大,徐着鲜明的色彩,仿佛能把你望穿。

  “这些都被当作鬼——或神,反正都一样,在这里的人看来,神如同鬼,鬼又有神的威力。巫医用这些形象是为了吓唬人,让人们听从他的摆布。”

  然而神屋中最非凡的展品要数架子上一排排数以百计的人头骨了。五颜六色的头骨,红、蓝、黄、紫,看上去令人震惊。

  “他们杀死的敌人的头,”船长说,“我以前跟你们说过,他们认为每个头里都藏着恶神,如果你表现不好,那些恶神会随时整治你。”

  罗杰浑身不自在,好像蚂蚁爬在背上,“这地方让人起鸡皮疙瘩。”

  “正是如此,巫医就是这样控制人们的——让他们恐惧。”

  他们走出特姆贝兰,只见全村的人都已集合起来,正听巫医讲话,巫医居高临下地站在大木鼓一端,为的是让大家都看到他。夕阳已落,柴草做的火把将周围照亮,听众里有人向巫医发出呸呸的蔑声,因为这三位陌生人已经证明他们的力量更胜一筹。

  特得船长解释道,“他正在训斥人们,想让他们继续听从他的摆布。他又在讲他的魔力——如何不动一指就把人杀死,只要他对人说上一句:‘你必死’,那人定死无疑。”

  “见他的鬼去吧!”罗杰吼起来,“他真的以为大家会信他吗?”

  “是的——而且人们真信。他们多次见过这种事发生,他们信极了,以至于每当巫医发出死咒时,他们就会放弃生存的愿望而去死。”

  “实际上,咱们的医生也干这类事。比方说你不舒服,去看大夫,他给你检查。也许他说,‘你的身体挺好,别担心。你没什么病。’这会对你产生什么效果呢?嘿,你马上就觉得好多了。听说没什么毛病,你就一身轻松。认为自己身体好就有助于健康。大脑告诉自己:‘你健康’,于是身体就回答:‘我健康’。”

  “但是,假如医生检查后,摇着头、神情严肃地对你说:‘你病得很重、很重。’‘我还能活多久,大夫?’‘至多几个星期。’回家时你就会感到病情恶化,身体和精神都垮了。如果你真的相信了医生的话,就会日趋虚弱直到垮掉。”

  “幸亏我们不认为医生掌握一切。可是大部分土人都虔诚地信奉他们的巫医。”

  “他现在说什么呢?”罗杰问。

  “他正在说咱们,他说他要证明自己比咱们强。”

  此刻,巫医直接盯住他们仨,说道:“听见我说的啦?我呼叫恶神的魔力,我向你们发出咒语,今晚你们睡在特姆贝兰里,100个神灵将看着你们,咒你们死去。半夜时辰,你们必死。我已诅咒。

  卫士将哈尔、罗杰还有船长推入神屋,关上大门,用来锁门的杠子被放下。瞬间,特姆贝兰成了监狱。

  哈尔用手电四下照着,木制的人体和那些头颅好像成了活人。巨大的、色彩鲜亮的眼睛露出丑陋和凶残的目光,盯视着这三个被咒要死的人。

  “看来能杀人,”罗杰说,“我们已经死了。”

  “绝对不能,”特得船长说,“壮起胆子来。现在,我要睡觉了。”

  可是,用手电照来照去,也没有照到什么可做床的。

  “好吧,”特得说,“我们就躺在地上吧。不过枕头总还是需要的。”他四下望去,想找个什么东西当枕头,也许至少有块木头吧。没有。他的目光停止在一排排的头颅上。

  “太棒了,”他说着,递给两个孩子一对头骨,随后给自己拿了一个。他们躺在硬硬的骨头上,尽量想使头部舒服点。

  罗杰怎么也摆脱不掉每个头颅就是一个神灵之家的想法。头下枕着的神灵仿佛从下向上把他的脑袋瞪穿,他将那头骨脸朝下翻了个个儿,这样似乎觉得稍稍舒服了些。

  棒小伙子从来不会因为有心事而失眠,罗杰很快就进入了梦乡。然而几个小时之后,他突然惊醒。他仿佛听到某个声音在说:“时刻到了。”

  罗杰的哥哥和特得发出轻轻的鼾声,要不是听见这声音,整个地方死寂得简直像个坟墓。坟墓——那可是个坏字眼儿。如果真应了巫医的恶咒,此处就是他们的坟墓。他看了一下自己的夜光手表。

  离半夜还差10分钟。10分钟后会怎样?没事,他对自己说,什么事也不会发生,还是接着睡吧。他在骨枕上调整了一下姿势,以便尽可能地舒服些,接着合上双眼。可是,周围所有神灵的眼睛射透了他的眼帘,幻觉中他能看到巫医站立在上方,重复那咒语,“半夜之时,你们必死。”

  他感到不舒服,头疼,肚子疼;手指摸着手腕,脉搏真快;他周身燥热,却又在发抖。要不要叫醒哈尔?哈尔一定会称自己是个大傻瓜,平安无事却浑身发抖。

  但是,也许那巫医的神通比罗杰想像的还大。要知道,美国人可不是万事皆晓的,也许他们知道的不少,但不可能事事通。科学刚刚揭示了波的秘密——电波、无线电波、声纳波、X光、日光、激光、宇宙光、原子光,也许还有成千种其它的光和波。难道就不会有死光?他已经周游了不少地方,足以懂得土人有许多东西值得文明人学习。或许,这会儿那巫医正在发射致人死命的思想波。好像什么光正在刺穿罗杰的脑浆,要不就是他自己在头疼?

  现在,他明白了为什么当土人得知巫医的死咒后就会真地死去。他感到一股压抑不住的情绪,他要呐喊。不,绝不——即使去死也要双唇紧闭。

  哪来的这些死的想法?他知道自己不会死,但却感到恍惚疲倦,睡眠中充满了不安,梦见自己死了,头骨被放到架子上。

  当罗杰醒来时,哈尔和特得正在翻身,阳光从大门四周的缝隙间透过来。外面传来七嘴八舌的说话声;接着传来开门时门杠的摩擦声,屋门打开了。

  巫医站在门口几,身后是围观的村民,他们伸着脖子,看看巫医的死咒是否应验。

  “装死。”哈尔低声说。三人闭上眼睛。

  巫医走进来,凶狠地踢着他们的肋骨,看看他们是否仅仅在睡觉。他们忍受着,一动不动,显然已经完全死了。

  有些男人高呼起来,对巫医表示赞赏。然而妇女们却沉吟着,对前一天所迎接的陌生人表示同情。

  巫医走出去,厉声发出命令。“他在告诉人们点一堆火。”特得低声说。外面一片石斧劈树杈声;接着是阵阵把树杈拖到广场中央的唦唦声;继而是火烧干柴的噼啪作响声。

  “他们是不是要活烧我们?”罗杰低声问。

  “不是活烧,”特得应道,“别忘了一你已死了。别露声色,到机会我们给他们一个突然袭击。”

  又一道厉声命令之后,进来了几个人,抓住三具“尸体”拖进用树枝围成的圈内。火苗在四周燃烧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越燃越高,逐渐连成环状,将三具躯体围住。

  火舌开始向中央吞噬,再一会儿就要烧着他们的衣裳和身体了。由于夜里下了雨,潮湿的树枝中升起浓浓的烟雾,火环内已灼热得让人不堪忍受。

  “好,”特得船长说,“现在我们站起来走出去。”

  当人们看见三个鬼从浓烟中出现,惊愕、恐惧地喘着。一定是那三个陌生死者的幽灵。

  三个鬼魂疾速地越过火苗,走进空地——变成活生生的人!

  人群发出一阵喊叫,这魔法胜过他们巫医的一切表演。就连巫医本人也难以相信,他呆若木鸡、哑口无言,下巴耷拉着不知所措。也许他的杀人法还是第一次失败。

  片刻之前,他还是至高无上的,所有的男人、女人、儿童都惧怕他。此刻,他已威望扫地,与其它人毫无两样,而且人群尖叫着,要把他扔进火堆。

  他抱头鼠窜,钻进树林。也许他会翻过山去另一个村庄,在那儿重演故伎。不过眼下,这个村庄已经摆脱了他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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