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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到前面去看看吧。”乌云迫不及待的拉着张孟潭和刘东华往主席台前挤了过去。
主席台前,面对观众,荣获第一名的赛手卓娜骑在她的那匹黑马上,向右依次有九位赛手骑在自己的马上。
“他们是获胜的前十名,看到那个老头吗?”乌云激动的指着面对主席台的一位老人,此刻他正手执卓娜的马缰绳向主席台行礼,然后拿了话筒转向大家,开始用蒙古语唱起歌来,一边唱一边做着简单的手势,仿佛在赞美那匹获胜的黑马以及小骑手卓娜。
“他在干什么?”张孟潭好奇的问。
“他就是呼伦贝尔盟最有名的马赞艺人吉日嘎拉,在赞美获胜的马匹。——知道吗?他是我外公。”乌云这样说的时候显得特别骄傲。
刘东华觉得有点好笑,心想你的外公不过是个唱歌的老艺人,也值得你这么自豪吗?他那里知道,在内蒙古大草原上,你随便拉住一个牧民,问他谁是美国总统,他可能压根就没有什么概念,但是如果你提起谁是最棒的马赞艺人,回答几乎毫无例外的都是吉日嘎拉。如果哪个牧民能见到吉日嘎拉,和他握握手说句话什么的,就足以让他回到自己的家乡和牧民们自豪的讲上两年了。
老人须发皆白,唱起歌来却中气十足。张、刘二人虽然听不懂,但是感到老人唱起来声音抑扬顿挫,非常好听。
“——它那飘飘欲舞的轻美长鬃
好像闪闪放光的金伞随风旋转
它那炯炯发光的两只眼睛
好像一对金鱼在水中游玩
它那宽阔无比的胸膛
好像滴满了甘露的宝壶
它那精神抖擞的两只耳朵
好像山顶上盛开的莲花瓣……”
听乌云随口把老人的赞歌翻译成汉语,刘东华有点呆了:蒙古人真是爱马如命,即使是赞美的话也唱的这样生动,这样动情。
乌云眼圈有点红了:
“——它向前奔跑的时候
如同欢乐的彩鸾在空中飞旋
它纵身驰骋的步态
好像吃饱的兔子在原野上撒欢
它高兴欢跳的时候
好似智敏超众的孙猴大闹天宫……
飞跑起来路旁的人来不及观看
奔驰起来四蹄一尘不染……
好似欢跳的黄羊
又像出笼的飞鸟……”
仪式完毕以后,乌云迫不及待的把外公拉到了张孟潭的面前:“外公,他们是北京来的客人,他们很喜欢听你的赞歌。”
老人开心的笑了,向二人挑起大拇哥,用略显生硬的汉语说道:“北京人,好!我们,朋友!晚上一起喝酒!”
张孟潭笑了,也笑的十分开心。小刘拿出相机:“大家合个影吧!”
人们把老人围在中间,用相机抓住了这个难得的瞬间。
夜幕降临了,草原上点起了无数的篝火,马头琴的声音欢快的流淌起来,欢乐的人们围着跳动的火焰载歌载舞,这样的气氛很快的感染了张孟潭和刘东华。他们快乐的加入到其中,浑然忘却了一切尘世的烦恼。
火上炙烤着肥美的牛羊,大坛的马奶酒不断的搬到火堆旁边的长条桌搭成的台子上,人们跳累了就回来喝酒,认识的,不认识的人聚集在一起欢声笑语,时间似乎凝固在这个欢乐的时刻。
跳舞间隙,刘东华拉住了乌云:“你看,那些人是干什么的?”他指着一些打扮比较奇特的年轻人问道。
那些人大都身形健美,但是由于服饰的关系,在人群中显得很突出。他们上身穿用皮革制成,钉有铜、银泡钉的无前襟坎肩式短衣,腰系红、黄、蓝三色围裙。下身穿肥大宽松的白布裤,脚穿皮靴,脖颈上或多或少的套着彩色布条的脖套。
“他们就是我们的摔跤手。”乌云显得很自豪。
“今年的那达慕规模很大,仅摔跤一项就有五百一十二位选手参加,这已经很少见了。——不过据说参加摔跤人数最多的是道光元年举行的那场七旗那达慕,那次一共有一千另二十四名摔跤手上了场。”
“五百多人一起摔跤,该是何等壮观的景象啊!”刘东华叹道。
“你以为大家同时摔跤啊?”乌云笑得花枝乱颤。“五百多人分成两队,一对一对的比赛,这是淘汰赛。到今天为止已经淘汰了两百五十六人,明天继续淘汰,整个比赛要等后天才全部结束。——到时候入围的选手一共十二人,第一名就是阿尔斯愣。”
“阿尔斯愣?我知道,我听过的一首蒙古歌曲就叫‘阿尔斯愣的眼睛’。”
“是德德玛的歌曲。阿尔斯愣是雄狮的意思。后面的名次依次是扎安、哈尔查盖、雄呼尔,汉语意思是大象、雄鹰和海东青,都是有级别的勇士。你看到他们脖子上的脖套没有?脖套越多的说明参加比赛的次数就越多,获胜的次数也就越多。”乌云因为喝了酒,脸色红扑扑的,在火光的映照下显得楚楚动人。
看着这个开朗而漂亮的姑娘,刘东华的内心深处涌起一阵酸楚:不知道李灵现在正在做什么?此时此刻,她也会想起我吗?她还记得当初我送她去医院时对我的依恋吗?今生今世她真的能把我的臂膀当成一个避风港吗?
一辆吉普车由远而近,来的是乡长丹巴。
牧民们拉住丹巴跳起舞来,丹巴一边跳,一边向立在一边的张孟潭示意,一曲过后,他擦着汗走了过来:“玩的高兴吗,张总?”
张孟潭笑了:“怎么不高兴?不过在这个时候见了你是最高兴事情啊。你这个父母官也来与民同乐了?”
丹巴伸手在张孟潭的肩膀上捣了一拳:“还和我来这套。”
见老总和乡长开玩笑,刘东华忽然觉得自己似乎对他的了解实在太少了,这个喜怒无常的家伙有时候真的挺可爱的。
“我听说张总的是海量,今天喝了多少马奶酒啊?”丹巴拉着张孟潭的手问道。
“哈哈,也没喝多少,你老哥不来,谁能喝的尽兴啊?”张孟潭忽然显得非常有兴致。
“好朋友!”丹巴一把抱住了他:“今天我们不醉不归!”
十几个比较有身份的牧民围坐到了桌子旁边,乡长端起一碗酒,先按照汉族的习惯和张孟潭、刘东华碰了杯,然后一饮而尽,周围的人轰然叫好。很快,大家解开衣领,畅所欲言,推杯换盏的喝了起来。
张孟潭酒到杯干,越喝越精神,由此博得了几乎所有人的好感。喝到酣处,丹巴端起一碗酒站了起来,他先用蒙古语唱了一首歌曲,然后恭敬的把那碗酒敬给张孟潭。张孟潭懂得一些蒙古礼节,连忙立起身来双手接过碗,先是用指尖蘸了一点酒,按照当地习俗敬过天地,然后一饮而尽,把空碗向四面示意,牧民们轰然叫好。
丹巴又来敬刘东华,刘东华连忙依样施为,也博得了满堂喝彩。
跳舞的人兴致不减,酒桌旁边的人也越来越多了,人们为北京来客的豪爽而折服,纷纷想找机会敬上一杯酒。
刘东华连连喝了五大碗,觉得大脑有些发晕,马奶酒的度数似乎不高,应该还能支撑一阵,但是自己肚子的容量似乎有点问题了。
当一个摔跤手捧上第六碗酒的时候,他喝到一半便吐得一塌糊涂。
周围的人对他报以热烈的掌声。他以为自己丢尽了人,殊不知他的行为已经为自己在牧民间竖立了一个非常好的形象,蒙古人最喜欢的就是这样豪爽的汉子。
刘东华醉眼迷离的看着张孟潭,觉得老总真是让自己吃惊,他喝的比自己至少多出两碗,但是居然一点事情也没有。
丹巴拍了拍手,建议大家换成小碗敬北京的朋友,但是张孟潭拦住了他:“乡长,今天我们一定要喝个痛快!”丹巴此时也喝了有六七碗的马奶酒,似乎有点醉了,见张孟潭如此豪爽便不再阻拦。
张孟潭和丹巴靠在一起,喝酒,聊天,吸烟,肆无忌惮的放声大笑,刘东华坐在旁边看着,觉得真情流露的老总显得十分亲切。为什么自己以前总是对他有偏见?难道他真的有什么反常的地方吗?好像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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