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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殷族系列 」水恋月 作者:席绢

从纯然的美梦掉入绝对的恶梦中,需要多少时间?
  朱水恋深深叹口气,觉得好哀怨。
  她美丽神圣的初恋——本是永生难忘的豆蔻初情、将会留存在回忆中最珍贵一角的记忆,竟然,就这么的,成了……一场笑话。幻灭得没半点美感。
  早该知道世界上不会有为她打造的翩翩俊美男,那种美丽的男人只存在于反串世界,像歌仔戏里的小生一般不真实。可是……“喜好”这种东西,一旦确定了之后,十匹牛也拉转不回来。谁教当年被迷惑得那么深、那么重,从此再不入眼其他各式俊男,什么粗扩豪迈啦、什么风流潇洒、文质彬彬啦,都没有用。
  她死死认定全天下的帅哥只有一个类型,也就是像韩璇那种集美丽、飘逸、优雅、潇洒、聪明于一身的人才叫俊男。她这辈子不会对第二种类型流口水了,但为何老天硬要让她幻灭呢?真是太残忍了!她朱水恋一不作好二不犯科,何苦这么折腾她?
  今儿个一早,她拎着满满一公事包的待批文件前来天母,准备将累积了三天的工作交到韩璇手上,顺便看看向来不怠忽工作的人因何旷职三天。
  甫一踩入客厅,便看到那三个身为“旭日保全”高级主管的男子,依然像无业游民般在元宅里闲荡。据她所知,“旭日保全”大楼的修补已臻完工,这些人不乖乖回去上班,干啥子还赖在这边当食客?
  “我找韩璇,她还在这里没错吧?”打手机不通,三天来音讯全无,八成被元旭日那痞子强制留人,否则韩璇才不会弃工作于不顾哩。
  “其实…我们也不大确定他们是否还在…”
  纪恒伦正好端一盘已冷掉的饭菜下楼,解释道:“这三天来我们都会按照三餐送饭到他们房门口,但都没有人出来食用,我们怀疑他们是同归于尽了,还是走人了。”
  “都没有人试着去敲门吗?”朱水恋讶然问道。
  “你去如何?”范字文嘻嘻一笑,一副死道友不是死贫道的*险状。
  “你们这些孬人!”朱水恋板起美丽不可方物的俏脸,修长的双臂*腰成茶壶状,骂道:“天晚得你们怎么搞起‘旭日保全’的!那家伙是很差劲没错,但有韩璇在,她才不会纵容他行凶,怕个啥呀,!”
  林有安不甘被数落——“拜托,前提是我们并不肯定韩璇是否还活着呀,搞不好现下他只剩一口残气。”
  “怎么说?”朱水恋撇嘴。他们当璇是什么?瓷娃娃?
  “啊…。。你知道,同……咳,同性恋的床事……恐怕有一方会很痛……痛到厥了过去……我们都在猜测,厥过去的那个人,八九不离十会是你家韩璇。”范字文已经尽量含蓄。
  朱水恋原本薄怒的俏脸逐渐转为愕然,再是忍笑,直摇头道:“我真是不敢相信。”
  “相信我,我们也是调适了很久才能以平常心看待旭日老大异于常人的性向。总有一天你们也会习惯的。”林有安尽己所能的观表安慰之意。毕竟日后是亲家,好来好去是必要的。
  “白痴。”她轻哼,往楼梯的方向走。
  “嘿!你要做什么?”林有安语气中似含着期待,扬声唤着。
  “叫人呀,做啥?”她晃了晃手上的公事包。“如果他们还窝在房里,这些工作正好交付一下;如果他们跑掉了,你们更可以一展长才,教我们见识一下‘旭日保全’的找人功力。”
  边说边走上楼,无视三名好奇鼠辈塔顶风车尾随而上,她站定在韩璇房门口,轻敲了两下。
  “璇,你在不在?”
  没有任何回应。
  “元旭日,你还活着吗?”这次用尖硬的鞋尖敲门。
  依然没有丝毫动静。
  “看来只好撞开门了。”范字文一副喃喃自语的模样,仿佛他这么大声的建议纯属耳语,别人爱听不听都无所谓似的。
  “是呀,也许韩璇正报练好心人伸出援手送他就医呢。”纪恒伦也煞是“担心”的耳语。
  “虽然去撞门的人可能会有生命的危险,但阵亡了一个,至少还有我们三个可以提供善后服务,‘她’可以安心的去,没有后顾之忧。”林有安的“耳语”比打雷还大声,生怕方圆十里内有人漏听似的。
  朱水恋向天花板翻了个白眼。真眼了这些*人孬种。从耳后拉下一只黑色细发夹,没有迟疑的插入特别设计过的钥匙孔,手腕左转右转的使弄起来。
  “朱小姐,你可能不知道咱们‘旭日保全’任何一种产品都不容易让人破解的。即使是门锁,虽然不是我们亲自设计,但由德国进口至今三年,还没有一个小偷弄得开的,我奉劝你——”随着一声清脆的“喀”
  声,中断了林有安的自满演说词,硬生生教他吞下原先的天花乱坠。
  那一扇号称没有小偷打得开的门,此刻已被推开一道小缝,而美丽的朱水恋好整以暇的将发夹别回耳后方之后,优雅的挥了下手,向三个目瞪口呆的男人们致意。然后轻松的打开门,走进去也。
  好一个奇妙的巧合。朱水恋甫踏入房间内,才疑惑着为何看不到人时,落地窗口也同时闪进两道人影,率先飞进来的是元旭日,随后步履稍微不稳的是韩璇。两人皆穿功夫服,由满身大汗来看,他们才切磋功夫完毕。元旭日扶住急喘不休的韩璇,批评道:“就说你的内功还没练足火候,别勉强学轻功偏不听,看看你,累得像哈巴狗。”


几个大口气的吐纳,韩璇很快平缓气息。她没有理会元旭日的叨念,看到了朱水恋,一边拿毛巾擦拭一身的汗,一边笑道:“我猜想你该来了。还真是一刻也不能等。”
  “璇…”基于礼性,她见到初恋情人便要偎过去,全然心折子她的俐落潇洒俊美……哦!她的王子不过当阻在眼前的障碍物何其庞大,硬是中断她依偎白马王子的行程。
  “姓元的,你很差哦。我家阿璇已让你蹂躏身心三天,该还我了吧?”借抱一下会死啊?韩璇俊美得不该被独占为私有财,必须是公共财才不会引发抗争爆动,他最好明白这一点。
  “还你?你是哪来的葱蒜姜渣子?敢说韩璇是你的?”元旭日眯起眼,十足十是想扁人的征兆。
  “别……别以为我真的怕你,我只是好女不跟恶男斗…你走开。”虽然有点气弱,但生性里的反骨,偶尔也该掏出来展示一下,省得收藏太久发霉生锈可不好“年纪这么大了,别老巴着偶像不放,最好的断奶方法是去找个不幸的家伙把自己嫁掉。后面三个身价数十亿的男人任你选,全要了也无妨,就是别再来纠缠我的人。”元旭日展现他生平少见的耐心循循善诱着。要不是看在爱人的面子上,他早一把拎人往落地窗外丢了。
  “你胡说什么,?他们哪一点比得上我的璇?倒贴我都不要!”朱水恋不客气的拒绝。“把我的璇还给我…哎呀!你你……做什么!?”惊呼声快速转为尖叫。
  元旭日认为他忍受够了,大手一把揪住大美人的衣领高高提起——“我说最后一次,韩璇是我元旭日的人,能对韩璇这名字上头加所有权的人只有我。明、白、了、吗?”
  “凭什么?我跟璇有八年的感情,你才三个半月,想比资格,还早得很,放开我!”
  “牛牵到北京还是牛。”他决定尊重爱人的意见,暂时按捺下丢人的欲望。“璇,你要让她以自己的双腿走出大门,还是让我助她一臂之力飞出去?”
  韩璇早已打开公事包办公了起来,闻言抬头微笑道:“水恋,你先回公司,我明天就上班了。”
  “好嘛。”似乎情势也容不得她拒绝。“还不放开我,姓元的!”才恶声恶气完,便险些跌个四脚朝天。
  “你们三个,送客。”元旭日指示站在房门外看好戏的三个闲人,暗示他们即刻押人上路。
  朱水恋一张艳丽的消脸写满不悦的表情,但因为一向对心仪之人言听计从,只好乖乖走人,心里也明白再留下来也没啥搞头…,嘻!反正她今天来的主要目的就是交付工作,至于杠上元旭日嘛,只不过是想抒发一下嫉妒之意。谁敦元旭日不给抱?这里抱不得,难不成她不会在别的地方抱吗?笨瓜一枚。
  一路被恭送到大门口,她的心情也调适好了,觉得硬去招惹元旭日那个EQ二百的家伙实在不符合她优雅的格调。不是怕他哦,只是不屑他而已。
  真不知韩璇看上那家伙哪一点!
  呜…她可怜的白马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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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水恋长着一张美丽耀眼的脸蛋,留着及腰的长发,又亮又直的,没半根敢分岔。一般来说,长发飘飘的美女很容易被幻想成浪漫多情的表征,更别说是柔丝水滑的直发了。是不?向来只有大波浪的长卷发才构得上冶艳火辣的范畴。以此来计量,大体可区分出弱质美女与火辣佳人的分野。
  但朱水恋硬是成了例外。她就是时下正流行的坏女子代表——美丽、难惹、也很敢——敢发火、敢做别人不敢做之事、敢勇于追爱,无视别人眼光。
  由于别人从她脸上早已读出“难惹”的讯息,基本上是不会有人敢当她的面寻她晦气的。所以据说她很火爆,却难有机会亲眼目睹,大概只有她周遭的好友才有“幸”看到。大多时间没她施展的机会。
  美丽的面孔、玲珑的身段,照理说该有一海票群下拜臣才是。但不!换句话说,就是:没人追、没人敢追、没人敢追这么一个可能很难伺候的辣佳人。
  所以,“殷华”有两大名花:朱水恋与季曼曼。两人的美丽各有千秋,却是不同的待遇。朱大美人的办公室里凉得连夏天也不必开冷气:而季大美人的办公室里可就是人潮不断、香花糖果不绝了。
  因此,传说两大美人视对方为仇敌,每天上班至少要小战几回合才过瘾,各有胜场。听说有时还会失控到大打出手,但因大伙从未见过她们狼狈的情况,流言也就仅止于流言了。但她们皆是韩璇的“红粉知己”
  则是众所皆知的事。
  也难怪会斗得这么凶,争风吃醋嘛。
  相较于季曼曼颇为享受众男仕的殷勤,朱水恋根本是巴不得那些臭男人少来烦她。她乐得待在凉爽的冷宫内纳凉。
  又不是花痴,这么不挑嘴得是男人就好。她朱水恋可是有格调的美人呢。所以在异性这方面,永远不会是她与季曼曼斗嘴的话题。
  唉。
  她的白马王子被抢走了,看来短时间内也抢不回来,害她好寂寞,都快成了工作狂以弥补胸口的空洞感受了。这样下去,不小心把公司愈搞愈大还得了?
  原本她们只想以”殷华集团”来赚取生活所需而已,不料走对了商业潮流,一下子成了中大型公司,工作愈来愈多,钱赚过来反而没空去花,多不甘心哪。
  她认为她应该休个假。对!等明天韩璇回来上班,她一定要偎在她怀中要求批准一个月的长假,当然,有韩璇作陪更好……嘻嘻嘻……
  “你在流口水耶。”一个童稚的声音由下方传来。
  “咳……哪有?”朱水恋赶忙抹了下唇角,才发现上当,一双和眼开始我目标瞪。四方皆无人影,于是她往下、往下,再往下,终于看到了不知何时趴在地毯上啃苹果的小金狼殷佑。
  “你来做什么?怎么来的?”它不是一向只巴着于悠不放吗?何况她确定自己与它很不熟。
  “我目前有一点点法力可以移形换位,但最远也只能到这里了。因为力气用完,等会就要请你送送回‘殷园’啦。”小金狼叼着水果轻巧跳上桌子,一副很悠闲自在的样子。
  “你有法力?因为狼王令的关系吗?”朱水恋忍下想一脚端开它的冲动,好奇问道。
  “不是。才三分之一的令牌,只能助我跟人类沟通而已。最主要是我住在‘殷园’。也许你们不知道,‘殷园’被我父王下了法咒,既可保你们不受其他狼族以法力侵害,对我的法力恢复也有一点帮助。不过可惜的是法咒已用了五百年,期限快到了。到时我若没有完全恢复法力,将会很糟糕、很糟糕。”咚地一声,果核精准的被丢入垃圾桶内。
  “你不觉得用这么悠闲的态度说明一件危机是很没诚意吗?真的还是假的呀?笨狼。”
  “我诓你做什么?”
  “问题是你来告诉我做什么?”朱水恋低下面孔与桌上的小金狼平视。“我可不是韩璇,对‘殷族’的谜团狂热到非解开不可;我也不是小于悠,这么担心你们金狼一家子的下场。去去!去烦韩璇,最好把元旭日气到吐血,那我也许就会拨一点时间听你讲古了。”
  挥挥玉手,表明本姑娘不送。任何与俊美、优雅、飘逸无关的异性,她都不想浪费时间搭理,何况还是这毛绒绒的东西。她离童年很久了。
  “喂!你好歹也是护令使者耶,别忘了你的祖训怎么说的!”小金狼与她大眼瞪小眼。
  “我祖训说:受人点滴,涌泉以报。助殷人千秋万世,福寿无疆。好啦!我看你这尾小狼既健康又活泼,活个八百岁没问题,传宗接代这事儿恐怕得等你长大再说,我帮不上忙,可没有违背祖训哦。”
  殷佑斜睨她。
  “朱大小姐,现下是没有,但到了年底恐怕就有了。若是中秋节当日我没法子凑齐狼王令,那么我就会魂飞魄散了。你大概想亲眼看到殷族绝种吧?”说完,它打了个阿欠,咬来一只椅垫铺着,好舒服的趴上去,看来是打算午睡的样子。
  “为什么你的口气让我觉得你似乎量死生于度外?都快死了,你还睡得着、吃得下?”
  “不然该怎么办?”小金狼睁开一眼。
  “去找人呀!去找令牌呀!那个元旭日上辈子既是你们狼界的人,总派得上用场吧?你难不成还巴望我们这几个号称‘护令使者’的凡人?我们一没法力,二没超能力,恐怕敌不过那些妖魔鬼怪。天助自助你懂不值可?快!快去自助!”说完,就要一把拎起小金狼,送它上路。嗯……从帷幕窗口飞出去肯定很威风“哎呀!“不料,没抓到它,反倒让它趁机一跃,准确跃上了她美美的脸,突然间,额头感觉到一阵灼热的疼痛,她迅速伸手要拍打开金浪,但小金狼早已逃得老远,她只觉整个头晕得难受。
  “我决定自己回家,再见……”无比快乐的声调正逐渐远去。
  “给我回来!王八蛋!看我不拆了你的骨头熬肉骨茶才怪!”朱水恋在一阵晕眩后回过神,却早已不见那只狼影。
  没关系,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它以为躲回于悠怀中她就无可奈何吗?照样打得它大唱满天星,看它下次还敢不敢惹她!可恶!
  “噢!有点痛,那家伙不会抓破我的脸了吧?该死!”低声咒着,一边忙着找镜子。虽然手指的触感告诉她她光洁的额头没破相,但最好还是眼见为凭来得妥当些。
  好不容易捞到一面小镜子,她立即一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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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信任,而是他们太诡计多端了。忘了吗?
  五百年前你之所以落败的原因不在于法力比他们弱,而是让他们以无辜人命的性命牵制住。他们知道该怎么对付我们,除非你变得铁石心肠了,否则你还是会被他们暗算的!”世道太坏了,早已不复见仁义道德,仍然心存仁者侠义的人注定要吃苦头。
  “不会的。经验会使人成长,何况应付敌人的方法有许多种,而且我等这一天已经等很久了。”目光再度望向水晶镜,唇边扬着笑意,似是怀着什么计量。
  “什么意思呢?”少女瞅着疑问的明眸。
  “天下大势,分久必会,合久必分。走了五百年分裂之路,也该要和平了。”没有更多说明,男子伸手凝聚一朵白云,放至脚下,整个修长的身形便向上移动,乘云而去,飞腾在银铃树间,很快的失去踪迹。
  少女担忧的眼光更沉重了,随即也站来一朵云,追随而去。决定了,她要跟到底!这一次誓死要保护兄长,不再让别人有机会利用他的善良来伤害他。
  她白莞不会允许的!
   
         ☆        ☆        ☆
   
  这几天来水恋绝大部份的时间都用来找机会追杀小金狼;并且随着额头上的印记像是永远褪不去的存在着,她追杀的决心更为坚定。
  “那只笨狼呢?”双手各拿一把水果刀,朱水恋轻巧的由窗口跳入客厅,问着正坐在沙发上修指甲的季曼曼。
  “当然是逃到你杀不到的地方嘛,还问。”娇滴滴。
  软绵绵的声音由季曼曼樱桃小口里吐出,然后随即在一声娇笑后道:“唷,你剪刘海呀?何必呢?基本上我个人觉得你额上那个印子还挺美的……”
  “闭上你的狗嘴!觉得这印子美,干嘛不叫笨狼咬你几口,包你满脸豆花,快乐得不得了!”
  “不了,人家又不是家禽家畜的,干嘛在脸上打印子呢。”
  “是呀,野鸡野鸭向来不打印子的,只要当心别得爱滋、花柳病就好,多悠闲呀。”朱水恋以等量的毒舌回敬。
  “哟呼,拿我当出气价呢,真没风度。”季曼曼伸手轻抢芳唇,一副不胜惊吓的娇弱神态。
  “你客气了。阁下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千万别妄自菲薄。”懒得再杠下去,她决定继续追杀小金狼的行程。楼下全找过了,它再能躲也只有一、三楼。等着吧,不把它碎尸万段难消心头之恨!
  三日前,小金狼不知是用牙齿还是爪子弄痛了她额头,结果当她揽镜一照,看到的不是伤口,而是一枚像被烙印的白色印子。
  那印子约莫有一个十元硬币大小,呈现叶脉状分布成图案。天晓得这是怎么弄上去的!更可恨的是它清理不掉,像胎记似的,死死附着成她身体的一部份。
  虽然这印子并不是伤口,但她仍是很爱惜性命的到医院注射狂犬病疫苗来以防万一。那头笨狼就算爱玩成性,好歹也该有个限度吧?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当她是吃斋念怫积功德的人不成?要是没人给它“好好”的教育一番,将来长大了怎么成为狼上狼?对不对!
  所以此刻她的举动是很伟大的,小金狼你就乖乖的纳命来吧。
  可恶的笨狼!别以为有于悠罩着就可以胡作非为。
  “别忘了明天该你南下巡视分公司啦。”季曼曼在她身后提醒着。
  “知道啦!还用你多舌。”
  “‘我怕你气疯了,哈么也不管。”多好心呀。
  “我又不是你!”声音由远处飘来。
  看来她的火气没有外表展现出来的那么旺盛。
  季曼曼开始搽起指甲油,暗自想着。也奇怪,都知道那火爆女脾气不佳,但为何从没看到她发火到极点,失去理智呢?害她每次想抢便宜在口舌上占上风都无法如愿。
  一个在发火中的人似乎不该仍牙尖嘴利的对别人的挑衅应付自如。不是吗?盛怒中的人不该还有思考能力的。
  唉!多想亲眼看一次朱水恋真正发火的模样呵。
  轻轻吹着指甲,在等待指甲油定型的同时,脑中突然闪过一个疑问:小金狼干嘛找死的在水恋额上留印子?
  有什么用意直说不更好?至少水恋不会杀人,还会全力配合不是?
  那个水恋啊,标准的硬嘴巴、软心肠。虽然平常不做什么救世济民的大事业,但朋友有难,从没见她袖手旁观过,即使她总是一副冷淡无情的死样子。
   
         ☆        ☆        ☆
   
  “在台湾吗?”追寻着同类的气息到人界,还没决定从何找起,一股强烈的白气笔直由地球的某一端射向天空,并凝聚不散。这是男子最熟悉的银铃树气味,是属于白狼族才懂得使用的咒术。
  而这一股熟悉,再加上这种精深法力才能定下的咒术,只有少数人才办得到;而唯一曾在人界使用的人便是他——白逢朗。当年在小王子殷佑身上施咒,守护它五百年,并设定于它成形现世后,加以保护它不受其他野心份子伤害。更方便他寻到它。
  只是,这股气为何如此强烈?一般来说,甫苏醒的殷佑不可能有这么强烈的气,它应该还只能维持狼形;没有半点法力的情况下,它连自己都保护不好,哪来的精力去挥发咒力?
  也就是这股强烈咒气的高涨,驱动了他布在白狼族的阵法,让他得以寻来。但情况上的离奇,今他来到人界已有一日,仍思索着来由。
  若这股气不是小王子发出,那么又是谁呢?白狼族以外的人根本无法撼动这咒气分毫,他甚至想不出自己结下的咒术,如何为小王子以外的人所用?因为那根本不会发生。这一点的笃定他还是有的。
  可以确定的是殷佑确实出现了。现在唯一的线索正是依循白气,找到了白气发出处,相信便可一步一步摸索出真相。至少现在他并未感受到恶意,相信可以更乐观些去看待未知的情况。
  此刻,他高坐于云端,任由气流驱动着云的方向,飘飘浮浮的由南向北。夏日的薰风暖洋洋的拂来,已逐渐将他座下的云朵吹向白光发射出的地点。
  五百年的物换星移,人界又是另一番气象了。他低头望去,飞机、汽车等的科技文明已成普遍,男女的衣着也不再保守,甚至开放得令人咋舌。以往的女性哪怕是手臂不小心外露,都要被打成*妇,哪里还允得只穿内衣亵裤出门?
  以往的过分保守和现在的过分开放,都教他这外人为之不适应。想他狠界分成九大族,衣着上有崇尚天体者,亦有包得密不透风之族群,但数千年来从未改变其风格。一如他们白狼族,习惯了以白色长袍为衣着,不爱拘束,也不曾想要改变。毕竟穿着只是遮体避寒之用,谁会在上头弄花样?修法习道都来不及了。
  相形之下,人类的花样就多了。
  不在心灵上求精进,反倒致力追求外在的物质便利与享受。人类确是所有空间族群里的异类。
  努力的方向不同,成果自然也不同。所以人类发展出所谓的文明演进,并晋身为科技文化;而狼界与其他各界则超脱肉体的局限,修持灵体的升华,而悠游于各界。
  唯一相同的恐怕是各界皆有害群之马的存在吧。
  他座下的白云缓缓停止,不再随气流飘移。睁眼一看,知道抵达了地头。白光抵任这片云,想是已到台湾的上空了。他施了个法咒,雪白的身影霎时化为无形,然后,凝聚的白云俱散,像是再也没人乘坐的烟渺,各自被流风推到远处,另起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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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界的女性似乎变得最多。白逢朗含着温文的笑意,看着眼前直勾勾望着他出神的女子他一向习惯别人对他的目光,事实上白狼族的男女一向是所有人注目的焦点,但也不必这么……热力十足吧?
  这位女士眼中的热力简直可以用来点火了。
  服务生送来了食物;这是一间以素食闻名的餐馆,送上来的食物亦是以清淡养生为主。一向注重口味的朱水恋根本食之无味,当然不会介意自己此刻成了草食性动物。连塞了好几口蔬菜,满足了咕咕叫的胃之后,她对眼前这个被她拉出宴会的俊美男子开口问道:“你……你叫什么名字?对了,我叫朱水恋。”
  “我叫白逢朗。”他较浅一笑,也吃了口食物。
  “好吃吗?”
  “不错。”白逢朗一向不重物质口欲。
  “你可别告诉我你真的可以不食人间烟火。”
  “怎么说?”
  “你看,白衣、银发、仙人一般的容貌,若说你是天上来的,我也会相信。但我可不希望。”朱水恋笑了下。“我喜欢你的衣着品味,很棒。”
  “谢谢。”他仍是少言。
  朱水恋抿了下唇,小心的探道:“你有什么话想问我吗?”
  他挑眉,颇是诧异。
  “拜托!想也知道。不然你这个绝世美男子干嘛乖乖跟我来这里?不怕被我吃干抹净呀?”
  “我问,你会告诉我吗?”“当然不一定。我可不告诉你我的三围是三十四、二十五、三十五;也不告诉你我的芳龄正是春花初绽的二十四。”她嘻笑应着。
  这是一串会令所有男子吞口水的数字,而她正期待着纯白美男子的反应。
  白逢朗相信自己确实与人界脱节太久了,除了知道她二十四岁之外,其它的数字让他无从理解。从她的表情来猜测,这似乎是很私密的数字,不好细问才是。
  于是他只好问他原本想问的:“能不能告诉我,你额上的‘银铃印’怎么来的、’从她身上根本探测不到半丝法力,可见她是很寻常的人类,并且不具危险性。
  “嘎?银铃印?那是什么东西?”她额上有什么东西吗……喝!不会是那个吧’?”你说的是这个鬼东西吗?”
  鬼东西…?人类是这么称呼它的吗?
  “这是银铃印。”
  “你很了解这东西?”她很期待地问。
  白逢期略有迟疑的点了下头。
  “算…是吧。你能不能……”
  “先别向它的来处。告诉我,你有没有法子弄掉它?我快被它逼疯了。”
  “这印子……并不伤人。”
  “它伤了我的面子!”多严重啊!害她见不得人。
  还有,刚才他无视她曼妙的三围则伤了她的里子。
  “丑吗?”他问。伸手拨开她刘海,仔细看着印子。
  这可是白狼族少女最喜爱的妆点,出门在外莫不以叶印点额,算是不可或缺的化妆品,相似于人界仕女所用的胭脂。可见差别多大,在人类的眼光看来,它或许是不美丽的。
  朱水恋原本神魂不属的任由美男子伸手抚额,真希望他的手就搁着别移开算了。但一个眼尖,她注意到他雪白的衣袍上竟绣有银白的图腾,那图腾跟她领上的印子还真是雷同。怎么回事呢?
  “你怎么也有这印于?”她问。
  “这是…家族图腾。”他回答,然后又道:“这是别人转移到你身上的印记。可以告诉我那人是谁吗?”是小王子本人?抑或是其他别有居心的人?
  朱水恋暗自戒慎起来。打量着那双温和无害的暖眸,怀疑这样的人会长有邪恶心思。但防人之心却是诊有的。身为“殷族”的护令使者,她不太有机会发挥功用,但也绝不替伙伴制造问题。个人私事自是可以任意而为,但攸关那只笨狼的所有事,她得百般小心为上,即使这个白逢朗百分之八十不可能是坏人。
  但未明来意之前,她什么也不会透露。
  “朱小姐?”他察觉周遭的气流变得沉凝。
  “我不能告诉你。”她摇摇头,努力甩去满脑子蜂拥而上的迷恋泡泡,现在不是发花痴的时候!朱水恋。她一再提醒自己。“也许你可以告诉我,你所为何来?”
  “我不能。”人类,永远视己身不能了解的事物为异端,以妖孽统称之。因为无知,所以急于消灭异己。
  他不说谎,只能拒答。
  “那么话题只能到此了。”对方身分未明,她不该多所眷恋、迟迟不肯转身离开的。理应立即回殷圈,找韩璇他们商量才是。但她不想离开他,很不很不想“你…会在台湾住下吗?”猜测不出他的国籍,虽是东方人的轮廓,但银发……哦,不能不提他发稍有一截墨黑色的奇特,加上茶棕色的眸子,是非常出色的组合,但同时也不属于任何一个种族所有。
  “我会。”他必须弄清楚这一切。
  “嗯…你的头发……是挑染的吗?”
  他扬了扬眉,像是意外她会这么问。
  “不,天生的。”
  “那如果你剪下黑发,还会再长出来吗?”
  “会。”与满街彩色头发的年轻人相比,他算朴素吧?
  “真炫!“在安全的问题下,他们之间已不再存有紧张感。
  白逢朗是安然自在的人,不会因问题求解不成而焦虑;而朱水恋则是对他有深深的迷恋,想多看他一分一秒。在殷族的禁忌之外,她不想草木皆兵。
  何况他身上有浓浓的、那种令人安心的舒服气质。她怀疑自己全心甘情愿的溺死在其中……
  啊!俊男裤下死,作鬼也风流。
  “最后一个问题。”她突然站起身走到他面前。
  “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是男人还是女人?”
  这是什么问题!?
  他以为他已能习惯这女子的爽直风格,不料又被问得结舌无语。从没人认为他该是女性,即使他长相偏向阴柔。他该不该觉得自已被冒犯了?
  “我是男性。”他仍是有礼的回答。
  她放心的呀了口气,道歉道:“太好了!我无意冒犯,白逢朗。只是过往的经验告诉我,胸部平坦的人并不代表就一定是男人。我既然不方便验明正身,那么听你亲口证实也是可以的。”
  望着那张美丽的笑脸,白逢朗开始好奇着这五百年来人界有过怎样的变迁,竟让女性转变得如此呃……开放、大胆,对男性之事也可问得如此光明正大而不感困窘……
  不,事实上感到困窘的反而是他;是他这个在人界一向拥有绝对权力优势的男性。
  他算是开了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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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一个男人,而且还可能是敌人的男人大刺刺的带回家会不会显得太大胆了些?她耸肩自问。
  朱水恋打开客厅的大灯,十坪大的空间立即明亮起来。这里当然不是‘殷园’,而是她自大学以来在‘殿华’作牛作马赚到的钱所购下的私人小窝,共五十坪,两个房间,一个工作室,以及小小的厨房与客厅,目前仍有五百万的贷款扛在肩上。唉,台北居,大不易。
  虽然是自找麻烦了一点,但拥有私人的公寓实在是很爽的一件事,比钓到白马王子更值得庆祝。所以即使‘殷园’又大又舒适,她们这些有经济能力的人还是各自筑了个小巢,把别墅当成度假中心,住在市区上班也方便。
  当然,以‘殷华’的年营业额来说,她们这些大股东哪有叫穷的道理?每年分到个人名下的少说有上亿之谱。是呀,上亿元的捐款感谢状。
  祖先有明训:四家族受殷族之泽被,得以开枝散叶,绵延千秋万世、平安顺利,理应为殷人日夜祈福造其阴德……也之所以,‘殷华’所有的盈余百分之七十全数捐给慈善机构,救助世界各地的儿童、饥民;百分之二十赞助文化事业,剩下的全数回馈给员工……真是千金散尽,两手皆空呀。谁会相信朱水恋除了每个月的薪水奖金以外,从不曾拿过公司更多好处呢?
  所以为了早日偿清房贷,她三不五时就巴着韩璇要求加薪,并且拗到了更多的津贴与生意谈成时可抽的红利成数。
  现在她一个月底薪十万,业务冲得凶狠一些,甚至可以领到一百万左右,但那种情况毕竟不是常有。她是很想抗议啦,但是由于其他人也是相同待遇,她能说什么呢?韩璇还拿出比她们更多的钱去维持‘殷园’的开销哩。她跟曼曼顶多每月汇个五万元作数。穷嘛!
  “殷园’的员工有四个,还不包括每月来整理庭园的园艺公司费用。各项费用加起来每月至少要支出三十万以上。要她说,她早卖掉这座大而无当的宅子了事。但那又不行。据说那个地方可以延伸殷族的咒力,保护她们无灾无恙、邪灵不侵。也就是风水与殷族合得不能再合的意思啦。
  她所认知到的‘护令使者’工作,就是维持‘殷园’,不让别人入侵破坏。
  那么,倘若把一个居心不明的男子带入‘殷园’会发生什么事呢?是男子破坏了好风水,还是好风水阻却了所有恶人的进入?
  值得一试,但不是现在。她得与璇她们知会过再说。
  “欢迎光临,这里是我心爱的小窝,贵得我肉痛。”她转身去厨房冰箱拿出两罐果汁。
  “请坐”
  白逢朗已打量完这间充满绿意的客厅。浅粉绿的墙壁、雪白的沙发、雪白的窗帘,小阳台外是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绿色植物……以及盆栽蔬菜。地板则是由各种不规则、深浅不一的绿所拼成,几乎塞进所有的绿色。
  这不像是一间随时等着迎客的客厅,反而像是私人的起居室,并不打算招待人的自我空间。可以想见屋主在此间活动时会有多么轻松自在、不受拘束。
  此刻,他眼前的女子便是表现出轻松的意态。踢掉了室内拖鞋,身子半挂在长沙发的扶手上,双足曲在沙发上,像是随时准备小憩一番。
  那么,他该客随主便的安坐下来吗?
  “坐呀!”她再邀了一次。
  “谢谢。”他优雅的坐在单人沙发上。
  朱水恋低笑道:“实在很奇怪,我明知你有问题,偏偏就是不怕死的带你回来,只因为你说你才刚抵达台湾,没有落脚的地点。真是发痴了我!”将果汁丢给他,自嘲的拍了下自己面颊。
  对于她的说词,白逢郎仅是微笑以对。学着她拉拉环的手势,算是顺利喝到清凉的果汁。在他的记忆中,白狼族一向很受善待,至少他行走各方,都能与人相处愉快。他们从不加害别人,以和为贵,也乐于助人,所接触到的外人,也都以气息清朗者为多。
  他之所以会随她回来,倒不是为了银铃印,而是她身上散发的明朗气质。不管她额上的印记从何而来,他至少可以肯定未水恋是正直仁慈的人——即使她浑身是刺,无人敢惹。
  她身上的善意……呃……非常热切的善意,使得他接受她的邀请。有一点说不上来的原因,也许是在白狼族待了五百年,习惯了各种温暖和煦的气息,突然遇上这么个热力十足的活泼灵气,也就被吸引了。
  “白逢朗,如果我说我很喜欢你,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大胆?”她搂着一只胖抱枕,双眼舍不得移开他面孔。
  “我只会说谢谢。”他笑。
  不会吧?帅哥死会了?她眉毛暗自打结。
  “你心中有人了?”是谁?出来单挑!
  白逢朗被她的问题问得一怔,平和的心臆悄悄震荡着睽违已久的涟漪……
  有多少年没再想起了呢?偶一浮现,竟仍是静不下心,无力自己。
  那张巧笑情兮的绝世容颜啊……
  “是个大美人吧?”朱水恋酸兮兮地问。
  “呃?”他看着她,微微启了口,却终究无言。
  她斜睨着他,一颗填满嫉妒的小脑袋正兀自幻想着这么一个优雅绝俗的男人可能会倾心的女子模样。那个女人可能也长若仙人一般的容貌,不食人间烟火,只喝朝露养颜,啃树皮美容,不知‘荤’字怎生得书。或许也是白衣的爱好者,而且穿起来不像女鬼,绝对像仙女,或者是像于悠那种清纯甜美又偶尔展现神秘感的无敌美少女。反正绝对、肯定不是她朱永恋这种市侩型美女,而且摆明了喝酒啃肉的俗女就是了。
  老天一向不肯善待她的恋情。瞧!她盼了八年的第二只白马居然是心里有意中人的,有没有天理呀!
  她用力吁出一口闷气,决定道:“无所谓!你去喜欢你的仙女,那并不妨碍我喜欢你的决心。就这样了!”
  “就这样?什么样的这样?”他疑惑地问。发现再一次跟随不上她脑袋运转的速度。他们刚才似乎并无谈到什么可以下结论的话题不是?
  朱水恋移身到他面前,索性坐在茶几上与他对视,差点被他的美色迷得忘了开口说话。久久才道:“就是——我们各爱各的这样。”他觉得她豪放也好,认为她大胆也罢,反正她个性就是这样——勇于放下感情去爱她所爱。谁说单恋的一方必定要羞答答才可以?她又不是含蓄的闷葫芦,真得那样岂不憋毙她了?
  她以为她该看到一张惊慌为难且不忍伤人的面孔,但这位白先生呢,在愕然过后,是这么回应她的:“我不太明白你的话题重点,可否从头解释起?为何短短几句不连串的闲谈,可以定下各爱各的这种结论?是否有什么重要的话是我漏听了呢?”
  哇咧……
  是白逢朗的领悟力太差还是朱水恋的口语表达有问题?莫非今天的艳遇全被归为一场鸡同鸭讲?事实上他们各自讲着外星语言,却自为沟通顺畅?
  朱水恋陷入深深的困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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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遇对了人,冰山绝情女也会融成—个火山热情女。朱水恋二十四个年头以来,给企图追求她的男人吃足了排头,绝非故意拿乔,而是她知道那些男人都不对。既然不对,她是半点机会也不会给的。她的一颗热呼呼的劳心只为某一种类型的男子跳动。
  任何女人其实都是热情如火的,只要感觉‘对了’。
  今天,她给自己买了束玫瑰花,盛开的(比较便宜,也比较美丽)那种。心情很好,慢跑完后,一路捧着花散步回来。当然,不会忘了持两份早餐回小窝。
  她的屋里收藏了一名绝世美男子。想来是有点不可思议,但面对着那样一张牲畜无害的脸,任何妖鬼魔物也得变无邪起来了。知道白逢朗无其它目的的,她当然顺理成章的留人下来。镇日看着也就够本了。
  对一个认识不到二十四小时的人该了解多少?
  她知道他对吃食不讲究,甚至还是个素食主义者;有点脱离俗世,反应不是太快,一切都慢条斯理的……这些是她初步的观察。
  太习惯了都会生活的快步调,突然面对这么个老处于状况外的美男子,沟通上有障碍是必然,她决定试着当个慢郎中、将全身的螺丝转松一点。
  他到底是打哪来的呢?
  他会待多久?想达成什么目的?
  是否……是否有个伊人在远方等他归返?
  昨天嘴上是说得很干脆啦!单恋是自个儿得摆平的私己事,绝不教他为难。但谁做得到?
  唉……忍不住将头埋入花束里……
  “哎唷!”有刺!“可恶!有没有职业道德呀?居然卖我没把刺清干净的玫瑰花!”她低咒着,一路爬上七楼,咕咕哝哝的开门进屋。
  “早安。”温和的男中音自浴室的方向传来。
  俊男出浴吗?她立即瞪大杏眼看过去,开口招呼:“早安。”啊……不是浴中美男图。
  白逢朗依旧是一身白长袍的打扮,及肩背的银发以一条黑带子松松绑住,整个人看来清爽精神,站在浴室门口,正逢一道阳光由小阳台斜洒而入照在他身上,像天人降世的圣景,教她看呆了过去。
  “怎么了?”他走近她,轻点了下她鼻尖上的红点,是一滴细细的血珠子。
  “啊,没事,只是被花刺扎了下。”她接着强调:“而且花刺没有留在肉里,你可以省去其它英雄救美的手续。”
  “什么?”他再度感到想理解她的语言涵意是如此困难,只能以更多问号回馈。
  朱水恋挥挥手,将手中的花抛向远处的餐桌,力道恰好,让花束轻轻的降落。解释道:“我以前常看歌仔戏、京戏什么的,还有古装连续剧,通常女主角被琴线割到手,或被花刺刺到、绣花针刺到时,男主角都会‘刚好’在场,并且吸吮着女主角的伤处,以表现怜爱之心。我常一边看一边想,若是女主角被刺到的是臀部,那该怎么办才好?还有,我被刺到鼻尖,如果你来替我吸血,会不会觉得有点恶心?毕竟鼻子上可能有油脂、粉刺、青春痘……恶……”很庆幸不必有这一道手续。
  白逢朗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表情来面对她的异想天开,虽然已经很习惯她的惊人之语,但要不发傻还真困难。
  “你……多虑了。”他只能这么说。
  “我当然知道。”她轻揪他衣袖一同往受桌方向移动。‘好玩嘛。我不常有机会这么人来疯的。”
  “是吗?”
  “是的。因为你现在才出现呀。”在其他人面前,她是‘殷华’的业务女强人朱水恋,是朋友们开玩笑。斗嘴的好伙伴。但在单恋的男人面前,她只是一个满心爱恋,且对爱情怀有诸多奇怪想法的女人。因为倾心的男子已出现,让她莫名东想西想着一大堆古怪。
  “可否请问我做了什么吗?”朱水恋对他异常的热情是从何而来呢?他甚至还未做出一件值得她开心的好事。以往都是他帮助了对方才得到盛情敞怀以待。
  “你让我的心有所寄托呀!”她笑道。
  “我不明白。”
  “没关系。吃吧,都是素食。等会我开车载你出去兜兜,顺便帮你打点一些用品。”
  白逢朗讶异着她强势而独裁的口气。
  “谢谢,但我并不需要。”
  他在拒绝,很温和但坚定的拒绝。朱水恋怔了一下,开口道:“你千万不要认为你在吃软饭。我当你是朋友才这么说的。我并不是在冒犯你。”她是不是伤了男人最宝贵的第二生命——自尊?
  怎么谈到饭的软硬了?早餐里并无稀饭这食物不是吗?白逢朗压下这不太重要的疑问,只道:“你肯让我暂时居住在此,我已相当感激。至于其它私人事务,我尚可自行打理,千万别替我费神。”
  “呃……呃……那今天……今天……”他的意思是不是今天不会跟她出门约会了?
  “若你愿意当我的观光向导,我非常感激。改天好吗?”喝完最后一口豆浆,他对她微微一笑。
  “哦……好的,就改天。”
  呆呆的看着他向她挥手道别,出门去也。朱水恋快活了一早上的阳光心情迅速让阴天取代,失了所有的胃口。
  她与他,又轧错线了吗?
  一时之间,勇往直前的劳心,竟畏缩了起来。
   
         ☆        ☆        ☆
   
  白气变得淡薄,不似之前的强烈耀眼。
  白逢朗坐在云端做着每日的功课,三小时之后收气归元,拢在他周身的银光逐渐凝聚缩小,最后化为一颗莹白得半透明的曼珠,在双掌间消失。收功之后,他这才注到银铃咒的白气显得虚弱不济。
  银铃咒会随着依附之人的精气神而发挥咒力。那么,此刻的朱水恋想是心清欠佳、精神倦怠了?那样一个热力四射的人会有失去精神的时候,也算是罕见。
  心情低落的原因应该不致于是他消失三天的关系吧?星期日那天,他曾再度回去过,但没遇到她,于是留下一张字条感谢她收留一夜的盛情,以及道别。
  他在图书馆内创览了史册与地理图表,大约知道人界这五百年的变迁之后,决定先前往中国大陆去寻找根源。那边有长期居住在人界修行的白狼族同伴,更好打探起当年与金狼王有渊源的四个人界家族。
  他确定朱水恋只是凡人,额上的印记是别人加诸于她身上的,也许是有心人为了引诱他现身的招数,在不知情况如何之前,他不愿贸然解去她的印记,因为那摆明了告诉藏身在暗处的人他白逢朗已出现。
  所以来水恋那边的事只能先搁着,他宁愿以更小心谨慎的方式来寻找解答。
  他身上有着殷佑迫切需要的三分之一狼王今,而其他野心份子也知晓要得到狼王今,可以由他这边下手。以前他居住于白狼族内,无人敢擅闯,此时弓引他到人间,确实比较好下手。
  金狼族历劫五百年,已盼到否极泰来的契机,所以小王子殷佑确定是苏醒了,而其他道行高深的野心份子也虎视眈眈的等待至今,就为了狼王令的现世。
  没有狼王令,殷佑什么也不能做,甚至修持的法力也被困宥如初生婴孩,此刻他的处境无疑是危险的。这令人心急,尤其白逢朗并不确定金狼王殷析所寄望的那四个人界友人是否仍一本初衷的守护着殷族的气场、血脉,与唯一的复苏希望。
  朝代更迭、战乱频频,中国这片土地上有太多的伤亡与颠沛流离,太多的身不由己,令人不忍怪罪于倘若那四家族早已不再守护殷族……
  往最坏的方向去思索,不免担心起小王于此刻处境的艰难。若那四个家族早已不再守护、传承,那么殷佑恐怕会是处于最糟的状况。
  试想,一只甫出世的小狼,它有多少存活的机会?
  没有法力,没有自保能力。又被野心份子长期追踪。那些人可以轻易嗅出它存在的气息,轻易毁掉它……若是那样,殷族便真的要灭亡了。
  遗憾的是他并不认得那四个家族,无从追查起他们后代的情况。若不是他曾沉睡了一百年,他可以从旁确保那四个家族坚持守护任务,直到五百年届满。然而该历劫的人向来不会轻易得到帮助,他终究是使不上力。
  断了这一边的线索后,他改而追寻‘星’、‘日’的下落。两方皆是艰难的任务。‘日’在五百年前那场战役中死亡,并以死亡立咒——他一向是好冒险的狂野人物,像是根本不在乎能不能在各种机缘巧合下解开咒语、得回他的烈火剑与法力。
  其实白逢朗并不感到惊讶,也不忍苛责他的玩心,因为‘日’就是那种连命都可以玩掉的人,根本没什么顾忌。真不知被他所封印的‘狼王令’有没有现世的一天。两、三百年来他一直在轮回里推算寻找,却不见下落,只求‘日’来得及出现在这交关的时刻。
  再想到‘星’,不免也要叹气。
  “星’并设有死亡,但没有死亡并不代表会比死亡好过多少。五百年前那一战,他被五大高手布阵以待,遭了暗算,还得勉力应付对手,更心系封印‘狼王令’,结果他最后选择全力封印,露出大空门任由对手毁掉他的形体——最后,在‘日’的援助下,‘星’没有消失,却被弹出天外,就此消失,生死未卜,至今追寻不着。
  找不到拥有狼王血液的四家族,是因为错失了先机,也因为当年殷祈设下保护的结界,阻却了野心份子的追杀,但同时也截断了白逢朗寻人的线索。
  也许他该去找黑狼王,他们肯定盯了五百年,只是无从下手而已。
  就这么办吧。待他抵达中国,与族人打探过后,接着我黑狼王黑威。他知道黑威出关了。那些在大战中元气大伤的头号份子陆续出来了,就等殷佑苏醒的这次大好机会。目标仍是狼王令。
  据说半个月前黑狼少主黑扬不知为何消失无踪,黑威正暴跳如雷。内情也许不单纯,他该注意。
  白云已飘至中国北边山区,他感应到同类的气息,轻身往下跳,宛若飞鸿,优雅的落向地面。
  及地后,他转身望向来时路的天空,远处的白气,益加飘渺得不复见。
  不知怎地,竟有些挂心。
  她不该是气弱的人啊,那样一张精神奕奕的脸蛋,该是一脑子奇思怪想,满是惊人之语,气质如夏日,袭得人热辣一身才是。
  多罕见的姑娘,他想。
  没有察觉,那位罕见的姑娘已在他心底深烙了印象,顽强的抹灭不掉。
  这可是千百年来第一遭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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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女人其实都是热情如火的,只要感觉‘对了’。
  今天,她给自己买了束玫瑰花,盛开的(比较便宜,也比较美丽)那种。心情很好,慢跑完后,一路捧着花散步回来。当然,不会忘了持两份早餐回小窝。
  她的屋里收藏了一名绝世美男子。想来是有点不可思议,但面对着那样一张牲畜无害的脸,任何妖鬼魔物也得变无邪起来了。知道白逢朗无其它目的的,她当然顺理成章的留人下来。镇日看着也就够本了。
  对一个认识不到二十四小时的人该了解多少?
  她知道他对吃食不讲究,甚至还是个素食主义者;有点脱离俗世,反应不是太快,一切都慢条斯理的……这些是她初步的观察。
  太习惯了都会生活的快步调,突然面对这么个老处于状况外的美男子,沟通上有障碍是必然,她决定试着当个慢郎中、将全身的螺丝转松一点。
  他到底是打哪来的呢?
  他会待多久?想达成什么目的?
  是否……是否有个伊人在远方等他归返?
  昨天嘴上是说得很干脆啦!单恋是自个儿得摆平的私己事,绝不教他为难。但谁做得到?
  唉……忍不住将头埋入花束里……
  “哎唷!”有刺!“可恶!有没有职业道德呀?居然卖我没把刺清干净的玫瑰花!”她低咒着,一路爬上七楼,咕咕哝哝的开门进屋。
  “早安。”温和的男中音自浴室的方向传来。
  俊男出浴吗?她立即瞪大杏眼看过去,开口招呼:“早安。”啊……不是浴中美男图。
  白逢朗依旧是一身白长袍的打扮,及肩背的银发以一条黑带子松松绑住,整个人看来清爽精神,站在浴室门口,正逢一道阳光由小阳台斜洒而入照在他身上,像天人降世的圣景,教她看呆了过去。
  “怎么了?”他走近她,轻点了下她鼻尖上的红点,是一滴细细的血珠子。
  “啊,没事,只是被花刺扎了下。”她接着强调:“而且花刺没有留在肉里,你可以省去其它英雄救美的手续。”
  “什么?”他再度感到想理解她的语言涵意是如此困难,只能以更多问号回馈。
  朱水恋挥挥手,将手中的花抛向远处的餐桌,力道恰好,让花束轻轻的降落。解释道:“我以前常看歌仔戏、京戏什么的,还有古装连续剧,通常女主角被琴线割到手,或被花刺刺到、绣花针刺到时,男主角都会‘刚好’在场,并且吸吮着女主角的伤处,以表现怜爱之心。我常一边看一边想,若是女主角被刺到的是臀部,那该怎么办才好?还有,我被刺到鼻尖,如果你来替我吸血,会不会觉得有点恶心?毕竟鼻子上可能有油脂、粉刺、青春痘……恶……”很庆幸不必有这一道手续。
  白逢朗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表情来面对她的异想天开,虽然已经很习惯她的惊人之语,但要不发傻还真困难。
  “你……多虑了。”他只能这么说。
  “我当然知道。”她轻揪他衣袖一同往受桌方向移动。‘好玩嘛。我不常有机会这么人来疯的。”
  “是吗?”
  “是的。因为你现在才出现呀。”在其他人面前,她是‘殷华’的业务女强人朱水恋,是朋友们开玩笑。斗嘴的好伙伴。但在单恋的男人面前,她只是一个满心爱恋,且对爱情怀有诸多奇怪想法的女人。因为倾心的男子已出现,让她莫名东想西想着一大堆古怪。
  “可否请问我做了什么吗?”朱水恋对他异常的热情是从何而来呢?他甚至还未做出一件值得她开心的好事。以往都是他帮助了对方才得到盛情敞怀以待。
  “你让我的心有所寄托呀!”她笑道。
  “我不明白。”
  “没关系。吃吧,都是素食。等会我开车载你出去兜兜,顺便帮你打点一些用品。”
  白逢朗讶异着她强势而独裁的口气。
  “谢谢,但我并不需要。”
  他在拒绝,很温和但坚定的拒绝。朱水恋怔了一下,开口道:“你千万不要认为你在吃软饭。我当你是朋友才这么说的。我并不是在冒犯你。”她是不是伤了男人最宝贵的第二生命——自尊?
  怎么谈到饭的软硬了?早餐里并无稀饭这食物不是吗?白逢朗压下这不太重要的疑问,只道:“你肯让我暂时居住在此,我已相当感激。至于其它私人事务,我尚可自行打理,千万别替我费神。”
  “呃……呃……那今天……今天……”他的意思是不是今天不会跟她出门约会了?
  “若你愿意当我的观光向导,我非常感激。改天好吗?”喝完最后一口豆浆,他对她微微一笑。
  “哦……好的,就改天。”
  呆呆的看着他向她挥手道别,出门去也。朱水恋快活了一早上的阳光心情迅速让阴天取代,失了所有的胃口。
  她与他,又轧错线了吗?
  一时之间,勇往直前的劳心,竟畏缩了起来。
   
         ☆        ☆        ☆
   
  白气变得淡薄,不似之前的强烈耀眼。
  白逢朗坐在云端做着每日的功课,三小时之后收气归元,拢在他周身的银光逐渐凝聚缩小,最后化为一颗莹白得半透明的曼珠,在双掌间消失。收功之后,他这才注到银铃咒的白气显得虚弱不济。
  银铃咒会随着依附之人的精气神而发挥咒力。那么,此刻的朱水恋想是心清欠佳、精神倦怠了?那样一个热力四射的人会有失去精神的时候,也算是罕见。
  心情低落的原因应该不致于是他消失三天的关系吧?星期日那天,他曾再度回去过,但没遇到她,于是留下一张字条感谢她收留一夜的盛情,以及道别。
  他在图书馆内创览了史册与地理图表,大约知道人界这五百年的变迁之后,决定先前往中国大陆去寻找根源。那边有长期居住在人界修行的白狼族同伴,更好打探起当年与金狼王有渊源的四个人界家族。
  他确定朱水恋只是凡人,额上的印记是别人加诸于她身上的,也许是有心人为了引诱他现身的招数,在不知情况如何之前,他不愿贸然解去她的印记,因为那摆明了告诉藏身在暗处的人他白逢朗已出现。
  所以来水恋那边的事只能先搁着,他宁愿以更小心谨慎的方式来寻找解答。
  他身上有着殷佑迫切需要的三分之一狼王今,而其他野心份子也知晓要得到狼王今,可以由他这边下手。以前他居住于白狼族内,无人敢擅闯,此时弓引他到人间,确实比较好下手。
  金狼族历劫五百年,已盼到否极泰来的契机,所以小王子殷佑确定是苏醒了,而其他道行高深的野心份子也虎视眈眈的等待至今,就为了狼王令的现世。
  没有狼王令,殷佑什么也不能做,甚至修持的法力也被困宥如初生婴孩,此刻他的处境无疑是危险的。这令人心急,尤其白逢朗并不确定金狼王殷析所寄望的那四个人界友人是否仍一本初衷的守护着殷族的气场、血脉,与唯一的复苏希望。
  朝代更迭、战乱频频,中国这片土地上有太多的伤亡与颠沛流离,太多的身不由己,令人不忍怪罪于倘若那四家族早已不再守护殷族……
  往最坏的方向去思索,不免担心起小王于此刻处境的艰难。若那四个家族早已不再守护、传承,那么殷佑恐怕会是处于最糟的状况。
  试想,一只甫出世的小狼,它有多少存活的机会?
  没有法力,没有自保能力。又被野心份子长期追踪。那些人可以轻易嗅出它存在的气息,轻易毁掉它……若是那样,殷族便真的要灭亡了。
  遗憾的是他并不认得那四个家族,无从追查起他们后代的情况。若不是他曾沉睡了一百年,他可以从旁确保那四个家族坚持守护任务,直到五百年届满。然而该历劫的人向来不会轻易得到帮助,他终究是使不上力。
  断了这一边的线索后,他改而追寻‘星’、‘日’的下落。两方皆是艰难的任务。‘日’在五百年前那场战役中死亡,并以死亡立咒——他一向是好冒险的狂野人物,像是根本不在乎能不能在各种机缘巧合下解开咒语、得回他的烈火剑与法力。
  其实白逢朗并不感到惊讶,也不忍苛责他的玩心,因为‘日’就是那种连命都可以玩掉的人,根本没什么顾忌。真不知被他所封印的‘狼王令’有没有现世的一天。两、三百年来他一直在轮回里推算寻找,却不见下落,只求‘日’来得及出现在这交关的时刻。
  再想到‘星’,不免也要叹气。
  “星’并设有死亡,但没有死亡并不代表会比死亡好过多少。五百年前那一战,他被五大高手布阵以待,遭了暗算,还得勉力应付对手,更心系封印‘狼王令’,结果他最后选择全力封印,露出大空门任由对手毁掉他的形体——最后,在‘日’的援助下,‘星’没有消失,却被弹出天外,就此消失,生死未卜,至今追寻不着。
  找不到拥有狼王血液的四家族,是因为错失了先机,也因为当年殷祈设下保护的结界,阻却了野心份子的追杀,但同时也截断了白逢朗寻人的线索。
  也许他该去找黑狼王,他们肯定盯了五百年,只是无从下手而已。
  就这么办吧。待他抵达中国,与族人打探过后,接着我黑狼王黑威。他知道黑威出关了。那些在大战中元气大伤的头号份子陆续出来了,就等殷佑苏醒的这次大好机会。目标仍是狼王令。
  据说半个月前黑狼少主黑扬不知为何消失无踪,黑威正暴跳如雷。内情也许不单纯,他该注意。
  白云已飘至中国北边山区,他感应到同类的气息,轻身往下跳,宛若飞鸿,优雅的落向地面。
  及地后,他转身望向来时路的天空,远处的白气,益加飘渺得不复见。
  不知怎地,竟有些挂心。
  她不该是气弱的人啊,那样一张精神奕奕的脸蛋,该是一脑子奇思怪想,满是惊人之语,气质如夏日,袭得人热辣一身才是。
  多罕见的姑娘,他想。
  没有察觉,那位罕见的姑娘已在他心底深烙了印象,顽强的抹灭不掉。
  这可是千百年来第一遭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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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星期三,艳阳高高挂天际,冷气吹得人舒心,繁华的台北依旧踏着她的小快步,驱动经济繁荣的表征,任何一种形式的颓废都不该出现,破坏它的一致性。
  “殷华’的十八楼业务部,活络的外杨振奋不了上司头子冰凉的心,闷在办公室里将自己化为一颗没有自我意识的橡皮图章。谁端文件进来她就负责戳印,看也不看;此刻要是任何一尾衰男拿结婚证书、财产让渡书进来,她只怕卖了自己都还不知不觉。
  三天了啊……
  自从君别后,无心赚钞票……
  朱水恋下巴搁在办公桌上,哀悼自己第二次初恋的结束。那人……是不会回来了。她知道。
  老天爷从来就无意善待她,她再度认知了这个残酷的事实。以前季曼曼那女人就嘲笑过她的择偶标准,说她适合找那种个性强烈的男人来配对,而不该妄想温文如水的男人,因为根本不搭。温雅的男人不会来追她,而她对那种男人也仅止于天真的幻想而已,真遇上了,相处过后,包准无聊得喊救命。
  朱水恋承认自己是性格强烈的人,但那并不表示她无法欣赏性格平和的人不是。
  何况任何一种爱情的开端不都是由欣赏、好感来做起步的?她二十四年来一心一意、贯彻始终的锺意白逢朗那种类型的男人,难道是区区一句‘天真的幻想’所能涵盖的?
  她就是很喜欢、很欣赏嘛!
  只不过……他跑掉了。唉……
  “你也够了吧?”季曼曼推门进来,忍不住啐了声,对朱水恋的死样子大翻白眼。“去追杀小金狼呀!去找元旭日练嗓门啊!反正现在有靠山,那家伙不致让你死得太难看。再不然找我练口才也好!”真是够了。
  “璇……”朱水恋的眼光直接跳过季曼曼,黏在随后进来的韩璇身上,身子也随之轻飘飘的移过去。
  韩璇任她偎着,一同落坐在沙发上。允许她的死气沉沉,但正事还是得谈的。
  “你说,上星期六遇见了知道你额上印记的人?”这是她提早由日本回来的原因。
  “于悠不一同来讨论吗?”朱水恋点头后问。
  “她得上课,晚上再告诉她与股佑也是一样。”
  “他叫白逢朗,一个很仙风道骨的男人,他甚至比你还俊美哦……”
  “哎哟,你最爱的娘娘腔。”季曼曼好优雅的轻呼着。
  “别忘了元旭日仍然想砍了你。”朱水恋斜睨过去,恶质的提醒她,那家伙永生不忘季曼曼亲吻他爱人的深仇大很。她小命最好捏紧一点,毕竟没人制得了那只喷火暴龙。
  “嗟!”季曼曼摸摸鼻子,闭上嘴。
  “白逢朗?”韩璇思索着这颇为熟悉的名字,在哪边听过呢?”殷佑是不是提过这名字?”
  “有吗?”
  “没印象。”
  韩璇点头,暂搁下这个疑惑,问道:“他还提过什么?”
  “他只说这是银铃印记,想问来处,我不肯说;我反问他时,他也就顾忌了。甚至不肯编个谎言来哄人,我认为他是正直的人。”她叹道:“我好喜欢他。他很俊美、很优雅有礼,看似温和好商量,却又有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高贵气质,不是一般市侩男人比得上的。”
  “你是不是漫画看太多了?”季曼曼认为这女人简直幻想过度,把百分之七十的捏造加在百分三十的事实中,然后自己陶醉个半死。
  “你当我花痴吗?索行不良的人是你又不是我。”
  “小姐,你是花痴没错,而且只在特定人士面前发作,威力更大更恐怖。”
  “只要遇对了人,谁都有发花痴的机会,你等着,别笑得太快。”不理她,朱水恋问道:“璇,他不是敌人对吧?”
  “也许不是,但不宜放心得太早。现在的宁静只是风雨前的假相,任何事都不该掉以轻心。”
  “他走了,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再回来。”
  “会的。毕竟你身上有他要的答案。若在别处找不到,他自会回来。”
  季曼曼轻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假如他是对手,是想伤害殷佑的人呢?”
  朱水恋默然,拒绝回答。
  一百句笃定的‘不可能’也抵不过个万一,纷乱的心,该不该庆幸她的单恋还未太深?踩下煞车或许不会太痛?
  千思万想,就是不愿转念到对立的局面那上头。
  想再见他,又怕对立的不堪。
  多可笑!感情上来说,甚至八字都没半撇,却已这般浮沉不定,不是发花痴是什么?
  季曼曼那死女人说的真是该死的太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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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证明,朱水恋大起大落的悲惨心情只是一场自寻的烦恼,无谓且多余。
  此刻她瞠大眼瞪着正对她叫嚣的小笨狼,火气也逐渐上燃中,由得它不知死活的畅快发言,而她已准备好生饮狼血、活剥狼皮以消心头之恨!
  “你居然把他送走了?眼睁睁看他走掉!?你难道没有一点点感应力去分辨来人的好坏吗?亏你体内流有我金狼族的血!我的天呀!我根本不该指望你的,基本上你的老祖宗朱追阔、范小余这对活宝夫妻本来就不可靠,遗传真是太可怕了。天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再回来这边,他恐怕去中国大陆从头找起了。真是太失算了……”小金狼拼命碎碎念,还不时丢白眼给朱水恋,万分的懊恼。
  “自作孽,不可活。”朱水恋冷言冷语的嗤道:“要不是你这死小子没事弄个印子在我头上却不肯说明,硬要故作神秘,宁愿被我追杀,岂会错过他?再玩嘛,反正玩掉小命也是你自找的。”
  “你太不了解我的苦心了!如果你不随时随地发火,那么他就感应不到咒印的气息,怎么来找我?要不是我现在太虚弱,驱动不了咒气,哪需借助你的火气呀?”小金狼毫无悔意的继续抱怨。
  失水恋从齿缝挤出声音:“好伟大的苦心呢,把我当白痴耍很爽对吧?”
  “我哪……有……”金狼惊觉的一闪,准备逃向管于悠安全的怀抱。
  “叩!”这是一颗青芒果K 中金狼头的清响,当场中镖的小金狼由半空中跌下地,头晕脑胀的哀号,当然,也引来于悠心疼不已的抱搂入怀。
  “水恋,别欺负小动物。”于悠嗔道。
  “那也得要小动物先别欺到我头上。”朱水恋睨着那只三分叫疼、七分作戏的露出一副很幸福的色狼样直往于悠发育中的柔软胸脯厮磨着。简直是色胆包天,哪有被欺负的受虐儿样子?
  “都是它的错!”愈说愈气。“如果它不是玩心太重,早该说明原委,让我们心里有个底,不致敌我不分的把好不容易巴望来的人当敌人看待!要不是谨记着老祖宗的交代,我干嘛小心成这样?死色狼!你除了偷香还会做什么?于悠,你也算是个小姐了,别平白让人吃豆腐而不自知好不好?”
  “佑佑只是个小孩子嘛,你想大多了。”于悠轻笑,眉眼间尽是对宠物的纵容与溺爱。“别忘了它重生不到两个月呢。”
  “它至少有五百岁了好不好!就算不把五百年算过去,你别忘了,从你六岁接任伺令主的位置以来,小金狼就跟你共生共存了;你现在十六岁,那小子也一定是。别被它幼稚的外表骗了。”
  于悠笑而不应,仍然拍抚怀中的小金狼,转回正题道:“让我们来想想怎么让‘月’再寻来吧。”
  “旭日派得上用场吗?”韩璇问道。日、月、星曾是同僚伙伴,该有些感应吧?
  “不行的。”于悠摇头。“元先生虽回复‘日’的功夫与些许法力,但他仍是凡人,没有召唤的能力。”
  “这不是很奇怪吗?为什么敌人都知道我们在哪里,而可以帮助我们的人却来不了?”季曼曼好生疑惑。
  小金狼说明道:“因为五百年以来,想得到狼王令的人一直都在追踪你们四个家族,随时伺机而动,但日、月、星三人在那一战中伤亡惨重,你们已经知道啦,‘日’死掉投胎为人,‘月’——也就是白逢朗,被毁去形体,差点死去。就我所知,受那么重的伤,至少要苦修二、三百年才能复元的,当然无力追查你们的下落了。要不是‘月’及时对我下了银铃咒,恐怕再过五百年他也找不到我。事实上,‘月’还是我比较乐观可以找得到的人。”
  “那‘星’呢?”季曼曼很是好奇。
  “我闻不到他的气息,这是最糟糕的。”小金狼哀怨的再把狼头栖回于悠的胸脯上。
  “所以说,‘月’应该会去找那些野心份子了?”韩璇猜测道。
  “或者从我们的老祖先找起?到大陆那边查族谱?”朱水恋也猜道。
  “都怪你啦!为什么不直接让他找到我?原本我都算得好好的,朗舅舅好厉害的,不仅可以送来狼王令,还可以帮我们对付黑威,我们把它儿子打成凡胎,他不会放过我们的……”好哀怨、好命苦的小金狼“谁是你朗舅舅?”朱水恋问。
  “谁是黑威?”韩璇问。
  “元旭日不行吗?”季曼曼也问。
  小金狼忙着自怜,懒得开口,于悠代它回答:‘月’是佑佑的表舅,也就是白逢朗。这也是白逢朗出任联邦国宰的原因:迫于姻亲压力。黑威则是黑狼族的首领,首号野心份子,一个月前我们打败的那匹黑狼是黑威的儿子。最后,元先生有功夫,却法力不足,恐怕应付不了法力高强的黑威,他可是拥有千年以上道行的黑狼王,所以佑佑才殷切期盼“月’的到来。”
  “还是一句话:玩死自己,怨不得人。有事交办不好好说明,自作聪明的笨蛋,居然还是个狼王子哩!我看你八成是被猪妈妈遗弃的小笨猪,硬塞在狼后的巢穴里。好个蠢猪换狼太子,还不速速打回原形认罪。”朱水恋再度苛薄起来,一把把的怒火免费大放送。
  喔……想到就心痛,害她少看了白逢朗几百眼,锤心肝扼腕呀!居然眼睁睁看绝世美男子盟友跑掉了。
  “汪汪……呜……汪汪!”殷佑发出“狼”子汉的嗷叫,证明自己的货真价实。
  “NO、No、NO!不是学狗叫,是学猪叫,应该怎么叫来着?呱呱呱是吗?”朱水恋搓着额角深思。
  “笨蛋!又不是丑小鸭。猪叫应该是帼帼叫才对。”小金狼不屑的纠正。
  “才不是!一点也不像,你再叫一次。”
  小金狼倏地住口,扮了个鬼脸。
  “少来!我又不是笨蛋!想拐我?”
  “你当然不是笨蛋!你是猪嘛,瞧瞧刚才谁在学猪叫喽。”朱水恋笑得好阴险。
  “你狡猾、阴险、苛薄!我朗舅舅不会喜欢你这种可怕的凡妇俗女,你停止迷恋吧,省得以后更伤心。”这倒是由衷之言。
  朱水恋神色一凝。
  “我单恋又碍着谁了?”
  小金狼不可思议道:“你从来不考虑差异性就去单恋别人吗?你们性情不合、背景不合,甚至是生命——你们人类不修道法,寿命顶多一百年,而我们狼族可以随着不断的修行延长生命,虽然不可能与天地同朽,但比起你们来说,也算是长生不老了。”
  朱水恋*腰道:“只是单恋干嘛想那么多?”是呀!这些根本不必想,但她的心情为何却大受影响?
  “佑佑,别说这个啦,八字又还没一撇。”于悠轻声阻止,不忍见水恋眼中闪过痛楚。
  “悠悠!你忘了我告诉过你你家祖先的爱情故事了吗?当年你家先祖管又寒也是这么被一个单恋他的韩家少女拐上手的。任何一种单恋都不会只满足于这个情况,谁都会往进一步的可能去努力。”
  “殷佑小朋友,这会儿你又像个世故的大人了哦。”季曼曼微笑提醒。
  小金狼别开脸,咕哝道:“反正早死心早好啦,我不希望你们两人受伤害。对谁而言都是一种残忍。”
  韩璇眼见气氛不佳,起身主导话题的方向:“首要之务,便是想法子召回‘月’。有什么法子可以让‘银铃印’的气场产生骤变,吸引白逢朗回来呢?”
  小金狼苦起脸。
  “可惜我的气息太弱,法力全无,否则将印子移转回我身上这种变化,可以吸引我舅舅前来一探究竟的。现在唯一的方法就是等黑威来攻击我们,代价是死亡。”
  “这几天你们尽量住在‘殷园’里。敌人的事,由我与元旭日负责。”韩璇下指令。
  “你又想去诱敌了?”朱水恋不赞同的问。
  “虽打不赢,但肯定死不了。”韩璇有这层笃定。
  “为什么我们总是待在大后方?”朱水恋极度不满。
  “因为,”韩璇对四张仰望她的面孔道:“当你们没有能力当战士时,唯一该做的就是——别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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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小金狼预测的那么悲观,因为白逢朗很快地又回到台湾这块土地上。
  此刻,清晨七点,他站在朱水恋的床前,看着她活泼生动的脸蛋难得的呈现宁静纯稚的面貌。再怎么性格强烈的人,在睡眠中都是沉静的吧?
  十日来在大陆各省各群山间找寻同伴以及线索,片片段段的得到一些,但还不足以凑成可追寻的脉络。原本他该花更多时间在大陆,直到有了结果为止,但日日望着那忽强、忽弱的咒气,知她心绪起伏大,不自不觉也搁在心中挂记着了。
  她实在是个奇特的人类。来人界十数日,也算接触了各式各样不同的人,只证实了一件事:朱水恋是人类里的例外。并不是所有人皆演变成她这般特别的性格。五百年不曾来过人间,什么都变了、更替了,就只有基本的人性不会变。至少绝大多数的人仍是他所熟悉的模样——对陌生人好奇而矜持;防备戒慎,不轻易热络,但又超乎交情的探问别人底细。该是这样的,不是吗?偏偏她成了例外,教他印象深刻。
  这十日来,她因何意志消沉?又因何而欣喜或发怒?大起大落的心绪由白气的强弱上明显可看出。因为变化得大,今他不由自主注意起来。
  于是他决定来看她,毕竟她是他在人界的第一个朋友。寻找小王子的事刻不容缓,实在不该有丝主懈怠的,因此,打声招呼就够了吧?又或者,见她无恙就该走了?也就是现在……
  思忖间,已失去选择立即离去的权利,因为朱水恋突然睁开眼。在清晨七点醒来,需要一点点反常,毕竟她向来赖床赖到最后一秒钟。幸而她最近因为心事满腹,所以作息不太正常——“白逢朗!我的天!”她简直像装了弹簧般的笔直跳起来。
  “早安。”他温和从容的道早。
  “早。咦?你应该没有我的钥匙才对。莫非你真的是变过来的?”她看着上锁的房门,再看了看同样上锁的落地窗,确定他不是从任何一个可能的入口进她闺房。
  白逢朗微扬了下眉峰,她如何知晓他是“变过来”的?并且无半分异色?谁曾对她提过什么吗?
  “真是太好了!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把你请回来呢!”朱水恋迳自欣喜道:“幸好你没一去不复返,舍近求远的去找我们老祖宗的坟墓,二十代找下来,包你找到吐血。这都得怪那只笨狠,谁教他故作神秘不肯说明这印子的功用。”
  “笨狼?”他俊目一凝,切入重点低问。
  “就是殷佑呀!它说你是它表舅,真的假的?你们家怎会有那种不肖基因?”
  “你是……朱家的后人?”追查十日以来,他打探到四个家族分别为管、韩、朱、季四姓人家。而四家族的族谱上记载了历代长孙(女)须肩负某项传承重任,想必是守护殷族气扬一事了。而朱水恋……原来是朱家后代。
  “是呀!第二十代长孙女。你闻不出我身上流有殷佑他父亲的血液吗?听说当年金狼王用他宝贵的血与寿命救回我们老祖宗的命,而那血液只流在历代长孙的身体中。”她笑道,沉迷在他温煦如春阳的气息中。
  白逢朗平和的面孔上染上一丝急切与喜悦——“小王子被四家族守护着?那真是太好了,非常感谢你们的情义。我能马上看到它吗?我必须知道它现在的情况如何——”
  “咦?你不怀疑一下,竟然就相信了?要我是坏人企图引你去送死怎么办?”朱水恋喜欢他温和真诚的性情,但又忍不住代为担心这种人若被拐去卖掉恐怕还呆呆向人道谢。现在世道多险恶呀。
  “不会的。”他微笑。一时不好说明他能分辨不同气息,并由散发的气息里去感觉善恶。而她,是清朗之气。
  “还没遇到前,谁都会这么说。走吧!我们一齐变不见,把我变到‘殷园’吧!”她双手大张,明亮的大眼满是飞天的幻想,跃跃欲试不已。
  白逢朗实在不忍心泼她冷水,但不得不开口道:“据我所知,开放的二十世纪末还不时兴裸体外出,所以你应该先着装——”
  “啥?呀……”发愣过后,才猛然发现自己是一丝不挂的,她尖叫着抽来床单裹身,并嗔视那个大吃冰淇淋还能面不改色的家伙。
  但白逢朗似乎并不清楚自己得了什么好处,接着说明道:“而且,你不曾修炼过法术,身体承受不起移形术所带来的压力。所以,得麻烦你开车了。”
  “可、可是……神话故事里……”由于他一脸的坦然,无视于她凹凸有致的美色,害她想讨回一点清誉损失的公道都显得师出无名。再听到腾云驾雾的心愿不能达成,不由得想举牌抗议了。
  “那些神话故事并非我狼族所撰。”他颇感歉意的表明无能为力。人类的身体太过脆弱,不该图求超出体能所能负荷的冒险。
  “OK!OK!我了解了。白先生,麻烦入境随俗一下,也许本人的身材入不了阁下法眼,但你还是礼貌回避一下的好。”从衣柜里找齐了衣物,她客气的要求得到一点隐私。
  似乎在到此刻,白逢朗才明白她的惊惶所为何来。他再度看了下她裹着床单的身体,脸上浮现一层困窘的红,他轻道:“失礼了。”之后,身子隐于无形。想是移身到外头了。
  “他看到一丝不挂的女体,大抵与看到一丝不挂的小猫差不多吧?”朱水恋喃喃自语,然后垮下俏脸,一把丢开床单,对着穿衣镜瞄自己的身材,哀怨自问:“可是有哪一只小猪小狗会有我这种标准身材?”
   
         ☆        ☆        ☆
   
  一大清早,宁静的“殷园”便沉浸在一种狂喜的气氛中。而小金狼殷佑包办了所有的尖叫与音效,惹得其他人捂耳的同时也考虑着一拳K 昏它以终止噪音污染。
  “舅!舅!我亲爱的舅!我等你好久好久了!哦,你是我唯一的阳光,全部的希望,哇啦啦……”瞧瞧!可不就语无伦次、手舞足蹈起来了。
  被盛大欢迎的白逢朗心中自是无比愉悦的,但展现在外表上的,只是轻浅舒缓的笑容。定定的凝视绕着他打转的小金狼,审视它身体的状况……
  比他预期的好一点,至少不是奄奄一息。他感应着“殷园”的气场,正是盖在最能发挥护咒力量的风水上,加上四家族五百年来从未懈怠过的守护,让殷佑得以在持稳的气场下平安苏醒。
  但也不是没有隐忧的。照理说,虽然小王子沉睡了五百年,但在沉睡中,灵体仍成长、修炼着,它的心性该有成年人的模样了。在狼界,修炼一百年就算成年了,何况小王子如今算来已五百一十岁了,为何仍是……不曾成长的孩儿心性呢?莫非当年封印它时,出了什么差错?
  他伸手抱起小金狼,以食指轻点它印堂……咦!?
  望入小金狼一双雀跃的灰眼中,虽不明了,至少是安心了。
  “小佑,好久不见。”他轻柔地道。
  “对呀!五百年了耶。舅!还是你最好了。”它斜眼一瞄,望着不远处坐在扶手上满脸欠扁样的男子道:“不像某人,投胎了也是那副德行,专门欺负弱小”
  今日一身终极保镖酷哥样的元旭日鸟都不鸟它一眼,架着墨镜的双眼一迳儿的盯着爱人看。
  白逢朗跟着望过去,讶然的扬了扬眉。是“日”!他身上强烈辐射出属于“日”的气息。虽然投生为凡人,但那种目中无人、唯我独尊的狂妄脾性,放眼世界,也就只有这么一个人能把狂妄发挥得这般天经地义了。
  是了!他早该猜到小王子应已遇到“日”或“星”其中一人才是,否则小王子哪可能开口说话?它身上的异能全被封在狼王令之中了。当初是为了保护它醒来时不被野心份子趁它虚弱时消灭它,所以封住它能力、使它如同一只普通的人界野狼,教任何人都寻不着它的气息。
  “太好了,‘日’已出现。”白逢郎抱着小金狼走向元旭日。
  “少攀亲带故,我是不得已的。现在我的任务完成了,不必再联络,把笨狗抱远一点,本人鼻子过敏。”元旭日撇撇唇角,不认为自己有认亲的义务。
  白逢朗优雅一笑。这人,果然永远都不会变的。
  “还是要感谢你。”
  “不如感谢她吧!”元旭日指着身边的韩璇。“没有她,我管小笨狗死几百次。”
  “你看你看!他就是这么恶劣,所以我才会自力救济!”小金狼指控完后,得意洋洋的笑了,将额头抵在白逢朗的大掌上,让他感应自己的思绪。
  白逢朗讶异的看着元旭日身边的中性……美女?(或俊男?)就他所知,“日”是没有姻缘线的,但此刻却有了。而这一切居然是来自小王子五百年前心血突然来潮的一个动念!
  “小佑?”这孩子一向鬼灵精怪,他知道;但此刻才发现它基于玩心所设下的优笔,似乎都有所计量。是吗?
  殷佑得意笑道:“那一天他踹了我一脚,痛死我了,然后这就是我的报仇啦!”事实证明,君子报仇,五百年不晚。“少在那边笑得一副欠扁样,快拿第二块金牌出来瞧瞧,老子今天抽空来,就是等着看狼人奇观。”元旭日挥挥手,受不了他们演完了七夕会又来打哑谜。
  韩璇定定看着白逢朗,第一个察觉到他面有难色。
  “白先生,有问题吗?”
  “舅?”小金狼疑惑的抬头问。朱水恋道。
  “你不会是想告诉我们,令牌掉了吧?”‘“令牌没有遗失。”白逢朗道。季曼曼小心接着问:“然后?”
  “怎么了?舅。”
  “我无法独力解开封印。”白逢朗遗憾地叹口气。
  “什么意思?”朱水恋心急的问出大伙一致的心声。
  “你母亲对封印下了‘情咒’。”
  “呀!”这是小金狼凄厉的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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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棠……你可真给我找了个难题呀。白逢朗苦笑地在心底轻喃。
  站在银铃树王边,举自向下眺望着白狼族的领土,在一片银白与深蓝的色泽里,宁静平和是唯一的氛围。他最喜在此沉思、练功、修法。而这里,也有着最多他的愉快回忆……
  若棠满一百岁的成年礼,在这里向他告别……
  “表哥,我要周游列国,我要亲自走过八大狼族,看遍各种风土人情。”像个初生之犊,她纯真的晶眸里闪着对生命的热情、对世界的好奇与渴望。
  后来……
  “我们该结婚吗?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爱上一个人的感觉?表哥,我喜欢跟你在一起,这就是了吗?”温柔而好奇的甜美嗓音,这么问着他。
  再后来……
  “表哥,我告诉你哦,世界上居然有那种无礼至极的人,我真是不敢相信。人人都应该是平等的,不该有阶级之分不是吗?为什么弱者要臣服于强者?而强者理所当然认为别人该膜拜他呢?”困惑而薄怒的她并不明白她已遇到她这一生再也摆脱不了的牛皮糖。
  然后……
  “我不认为我适合活在那种有尊卑之分的地方;明明就是不适应的,不会因为有了爱情便理所当然可以忍受那一切。爱情……居然要这么选就吗?想着他时百般甜美,可一想到嫁他后所要承担的身分,全部都变着了,我不嫁,表哥,还是咱们这儿好,没烦恼,没那么多讨厌的事……”可是她并不知道,当她这么说时,眼神有多么黯然。不想因为爱情而委屈的人,却早已被委屈了,像是被困在囹圄里的蝴蝶,不算折翼,却也飞不动了……
  最后……
  “表哥,我们之间兄妹之情大过男女之爱;大过,并不表示否定你我之间没有男女之情。我不一定要嫁他的,表哥,只要你说一声,我便不嫁了。你告诉我,我定不负你,我愿意一辈子留下来。”憔悴却仍美丽无双的脸孔是宁愿舍弃爱情来回报他一生守护恩情的决心。在嫁前,突然被白莞点出了他一番心意,她来到银铃树王前这么说着。但他怎么忍心呢?若真忍心,早就阻止她恋爱了,更别说还权充和平大使,替他们的误会奔走、揭开真相,使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那一夜,殷祈以他一贯的强势,掳走了宣布要退婚的若棠。是他通知殷祈前来的。理应该是这样。
  三人之间只要有二人得到幸福,便算是大胜利了。独自黯然的那人,活该如此,谁教他要搞不清楚介入其中生风波呢?明明没他的位置呵。
  他—直努力表现得若无其事,事实上他的心绪一向也不会大起大落,顶多是淡淡的怅然而已。却不知若棠竟始终存愧于心,才会施下“情咒”,给了他,也给了小佑难题。
  不是不在乎小佑死活的,他明白。只不过比爱子劫难更重要的,是她希望他得到幸福,努力去找幸福,然后再来帮助小佑解咒。
  怎么苛责她呢?这样温柔的心意。只不过怕是要糟了,爱上一个人岂是如此容易?更遑论两情相悦了。若棠怎么不曾想过这一点呢?
  他的爱情岂比得上一整族的存亡重要?
  真是太任性了……
  “哥哥!你回来了!太好了!”白莞似一阵风的飘入白逢朗怀中。闻到他的气息后,一路跑来,有些上气不接下气呢。
  “莞儿,我回来拜访长老,一会就要走了。”
  “我跟你一同去人界好不好?”两人一同乘上白云,缓缓行进林子间。
  “不好。你明白我前往人界并非为了游历旅行,有一些未测的危险潜伏于暗处,不是你能去的地方。”他轻声解释着。他这个小妹自出世后,甚至从未出过银铃树林一步,更何况人界呢。
  “我可以帮助你的。长老说我的能力足以应付外面所有的挑战。”这也是多年来她比任何人更努力修炼的原因,她再也不要见到哥哥奄奄一息的被送回来了。
  胞妹的心思,白逢朗当然是明白的,但他只能心领。
  “莞儿,能力强并不表示应敌必胜,那得由不断的经验来累积。何况,哥哥可不认为自己应付不了黑狼王那些人哦。你对哥哥设信心吗?”
  她紧紧偎在他温暖厚实的怀中,仍是不为所动的语气:“我当然相信哥哥是至狼界最厉害的人,但你心肠太好了,会被邪恶的坏人陷害。我不放心,让我跟吧,至少多一份助力,不会妨碍你的。”
  白逢朗环住小妹肩头,无语的看向远处。对妹妹少见的坚持与要求,无法太硬下心肠拒绝。因为明白她担心的心情,可是,一个纯真且不曾出门的女子,只怕比没有法力的人类更容易遇险吧?
  至少……他就无法想像朱水恋那样一名泼辣女子上当吃亏的情景,却很能料想自家小妹一不小心被拐走的画面。人心险恶,法力并非万灵丹。
  恐怕,他要更为费心神了。
  不知为何,此时心中突然浮现一个疑问;倘若同样挂心他的安危,朱水恋会以怎样的方式表达?会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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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贵自知;有自知之明之后,才能量力而为,把自己的力量发挥在最有效用的地方。访问你这颗狼头里装的是猪脑吗?”朱水恋在骂人,双手*成茶壶状,声音却不是尖啸凌厉,反而是轻淡凉薄里一字一刀的刺得对方千疮百孔,鲜血狂喷。
  没错!被骂的是小金狼——一只受了伤、被包成木乃尹的小金狼。
  “我咬赢了呀!”
  “瞧瞧,还敢炫耀呢。”朱水恋笑得阴森森,对一边的于悠道:“小悠,明天叫兽医多带几根针来扎它,破伤风、狂犬病、天花霍乱、水痘麻疹疫苗全部拿来。”
  “水恋,你就别再说了,佑佑都是为了保护我才受伤的。”于悠一张清丽的小脸蛋早失了平日的恬淡自得,水盈盈的大眼像随时准备大哭一场似的。
  话说今天下午放学之后,因为阳光亮丽、气温怡人,于悠便带着小金狼出门踏青,生怕闷坏了殷佑,结果却在后山遭到一群野狗攻击。
  正常人即使自认是强者,也会识时务的避开被一大群对手围殴的不利情势。通常不会有哪个脑袋坏掉的白痴硬逞强充英雄,陷自己于不利之地,顺便拖累别人。
  何况小金狼这种幼狼长相、三脚猫身手,居然敢卯上那一大群凶悍的野生流浪狗,真正是找死!
  “幸好你没事,否则我一定剥了它的皮。”朱水恋戳了戳它的痛脚,问道:“是什么原因让你这么的不自量力?一只狼被一群狗咬成木乃尹,你有没有觉得很羞愧?”一般来说,狗应该怕狼才对吧?
  “它们被下了咒术,所以不怕我。”殷佑痛得哀哀叫,伸出爪子拨开那只充满恶意的手指。
  “坏人来了?”朱水恋闪得很快,没让纤纤玉手留下抓痕。“我以为那些人会先找韩璇他们,毕竟比较好下手。”
  “他们想测试我目前的功力,还有,就是想知道我身边有什么人会出来保护我。毕竟这边有‘殷园’的护咒,他们无法直接伤害到我。”
  “奇怪?为何不再从元旭日那边下手了呢?”季曼曼不明白地道。“照理说元旭日解决了那个什么黑狼少主,要报仇应该先找他下手才是呀。”
  殷佑摇头。
  “不一定。黑威是很有可能去对付‘日’,但别忘了那些想抢狼王令的人又不全是黑狼族的人,谁在乎黑狼少主被消灭掉呢?搞不好还庆幸少一个对手争夺哩。”
  “佑佑,那你今天身上的伤不算白白挨疼喽?他们想必以为你孤身一人,身边只剩我们这些不济事的人类了。那接下来你可要小心一些,不要再出门了“悠悠,该小心的人是你,要是你被抓走了,我会承受不住的,我——”
  企图向柔馥怀中偎去的金狼头被一巴掌拍开,差点没把它打飞出去。
  “干嘛?演肥皂剧呀?没事别乱吃我们于悠的豆腐。她以后还想清清白白的嫁人!朱水恋一向看不惯小色狼的揩油行为。
  小金狼闻言呲出狼牙,灰眸中闪出冷光。
  “干嘛?人狼殊途,你自己说的,瞪我作啥?”白痴都看得出来这小子对小于悠抱着什么心思。
  “在说什么呀,现在不是谈这个的时候吧?”于悠轻轻抱起小金狼,问道:“佑佑,接下来该怎么做呢?”
  “还能怎么做?等我舅回来喽。如果解不了情咒,什么都白搭啦!至少我们可以自我安慰坏人也白白浪费了五百年。”
  朱水恋撇撇嘴。
  “我们四个家族可不是为了看你们灭种而守护五百年,如果最后落到这种无聊的结果,看我不把你泡福马林做成标本才怪!”
  原本想回嘴的殷佑突然警觉的抬头看向大门口,朱水恋也忽然感觉到眉心一热,莫名的把目光着向相同的方向——是……他回来了吗?
  她居然可以开始感应了吗?这银铃咒有此功用?
  一道白光出现在门口,然后化为四散的云雾,烘托出修长的人影——而且,还是两个人影。
  是的,白逢朗回来了,并且还买一送一的带来一个天仙似的大美人儿,站在一块儿,看来像是下凡的神仙眷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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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逢朗甫一回来便施祛术治疗殷佑身上的伤,细问完被攻击的地点与情形后。陷入深思,独自站在窗边,隔绝于众人之外。
  虽然身处电视机这—边,一群人围着新客人白莞谈天说地,顺便看新闻报导,但朱水恋的目光仍不时投注在他身上,久久不能移开。
  她喜欢他,心仪得为之颤抖。总想不顾一切的站在他身边,碰碰他、搂搂他,让自己的爱慕之意得到一些慰惜。她一直认为爱情难遇更难求,好不容易一颗久待的芳心终于为某人心动了,不努力去追求岂不对不起自己?都快二十一世纪了,谁还来女性矜持那一套呀?手脚不快一点,白马王子早被其他女人生吞活剥去了。
  可是……他不是凡人,他有长久的生命。
  她可以放肆的去爱他,但不能强求他的心,一旦求到了,却守护不起,岂不是害了他?殷佑几近严厉的警告不断在脑海中示警,迫使她跃动的心未出师身已亡,硬生生阻断了所有的可能性。
  但她从来就不是会违背自己心意的人。如何能做到知道感情放不得,便忍痛收回呢?
  朱水恋反覆自问着。
  喜欢上白逢朗是太容易的事了,而硬把喜欢改成不喜欢。简直强人所难。她做不到。
  由于一直觑着他,所以当他无声走出大门时,她是唯一发觉的人,立即悄悄跟了过去。
  他是要去下午小金狼被攻击的地方查看吧?她就是笃定这么猜着。
  距离可能不够远到让白逢朗无从察党。
  才走出大门不到十公尺,白逢朗便停下步伐,转身面对尾随者。见到是她,像是有丝讶异,温文平静的俊美面孔上是询问的表情,静静地看着她。
  今夜星月皎洁明亮,夏日的暧风级经吹拂,将他雪白的衣袍轻轻带起飘逸的仙姿;月光照亮了他的银发,拢聚起—层似有若无的光晕,让他整个人像个发光体……没有一个人类会有这种静盛的气质、温文的丰采。她竟感到一丝丝的自惭形秽。淡淡的怯意撞击着向来坚定的心志,像巨石正被流水穿蚀,早晚要投降崩落。
  “要去后山查探吗?”她直到走近他三步前方,才止步问道。
  “是。”他点头。
  “一同去好吗?”她甩了下长发,下已微抬,将所有的自怨自艾丢开。明亮的大眼里是倔强的光彩。
  倔强?为什么呢?他不明白那代表什么缘由。
  “夜深了,林子里蚊虫多,并不适合小姐前去……”
  “我蛇都不怕了,还怕那些小东西!”她先他一步走在前头。“这里我熟,闭着眼也知道哪边有山沟,哪边有落石要小心,哇……”
  一声惨叫,号称对环境很熟的朱水恋被凸出的石块绊倒在地,白逢朗只来得及抓住她在半空中挥动的手。
  “还好吗?”真是个不小心的姑娘,没看过这么容易出状况的女子,明明长得一副精明厉害的模样。真是人不可貌相。
  “没事。”有事的是她的自尊心,那儿被戳破了一张牛皮,正痛着呢。
  他蹲在她身前,仔细检查她双腿,轻轻的按捏,确定没有任何扭伤或擦伤后,才放心地扶起她。
  “你该嘲笑我的。”她这。暗自深呼吸着空气,在这么近的距离下,她分享了他的空气、他的气息,并因这小小的想法而卑微的感到心满意见……
  “为什么?”他不解。
  “我说了大话,并且马上得到报应,正常人都会小小嘲弄一下呀。因为很可笑嘛。”像她就从来不放过这种值得一笑的场面。人的劣根性不过如此。
  他微笑。
  “山路本来就不好走,何况没路灯照明,你小心些。”她没受伤才是值得庆幸,怎么会认为借机嘲笑很重要?
  “不赶我回去了?
  “若你执意同来,我又有何资格拒绝?”
  “但你刚才像是不乐意。”
  他挑眉。
  “林子中蚊子多是事实,怎么解释成我不乐意?”这两者之间有何绝对的关连性吗?
  她笑出声,道歉道:“是我想太多了,把人类惯用的那一套放在你身上是行不通的。你知道,人们总用一大堆词令、说法来包装一件事的原意。比如说;移情别恋的人明明是喜新厌旧爱上别人,却告诉即将被他抛弃的人说——“你太好,我配不上你”之类的鬼话。很令人厌烦是不?
  “也许原意只因不想伤人,所以有诸多包装。”
  “怕伤人?不,我倒觉得是怕自己难做人,不惜一切替自己的恶行开脱,才有那么多托词、借口。”
  两人行走在不甚平坦的山路上,她发现白逢朗手上拿着一根枯枝轻挥着前方的路,也快她一步踩路,想是替她开路,以防她再度跌个狗吃屎,并且驱赶蚊虫吧。
  多么体贴的男人……
  有着她最倾心的容貌、性情,生着一颗她想都不敢想的善良之心,她如何能阻止自己的心去沦陷?
  不,她不想阻止。粉身碎骨就粉身碎骨吧,她就是要单恋地!深深的单恋地。只要不让他察觉,不求取他的回馈,那么他就不会受伤了对吧?单态是私入的事,她至少该有这样的自由与放纵。不伤害他,也成全自己……
  这一生,怕再也不会有第二个人这般让她心神俱失了,因为白逢朗只有一个。而人间蕴化不出这种人,如果她日后将因眼界太高而注定孤独,为何不趁此倾注一生爱恋以供未来的每一天回想珍藏?
  爱他,是她自己的事,是吧?……
  不确定日后会有多痛,但若此刻强加克制自己,那她一定会疯掉!
  “怎么了呢?”已抵达小金狼出事的地点,他回过头才看到她面容有些苍白,眼神复杂而慌乱,不禁担心地问了声。
  “哦?呀,没事。到了吗?”她四下看着,就着月光,能看的也有限。
  “到了。”
  “你怎么能肯定?”
  “这里有血腥气。”他蹲下身,拔起了一些沾血的草根,放在鼻端嗅闻着。
  “黑暗对你没有妨碍吗?”
  “还好。”其实是仿如白昼般清晰。
  “真好。”她叹息。他与她是如此不同,明知配不上,却管不住自己不肯安于平凡的心。只是私心爱慕,没关系吧?她也只求这么多了。
  “有法子可解情咒吗?”他还能爱上殷佑之母以外的人吗?
  白逢朗搜寻的身影顿了下。向来没有与别人讨论的习惯,被她一问,沉吟半晌,回道:
  “没有”
  “一定非要你动情不可吗?”
  他不语。低头又找了起来,并不时的凝气探寻周遭的气流彼动。
  朱水恋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明白他之所以不语,并非懒得理她,因为他不是无礼之人;那唯一的可能就是仍有另一种破解方法,而那方法则是须由别人身上去牺牲许多,白逢朗不准备采纳,因为他从不愿伤害别人、为难别人。
  是什么方法呢?她仔细推敲着。
  “如果有人爱你爱得生死两抛,并奉上生命,情咒是否就可以解开了?”
  她以为他仍不会给任何回答,因为他一迳的沉默。
  但他还是开口了。缓声道:“不是那一回事。”心中为她的敏锐而震惊,无法明白她怎么推测出这个结论。
  她立定在他面前,挑了挑眉。
  “何不试试看呢?”
  什么意思呢?白逢朗望着她,心中有着疑惑,却聪明的不问出来。因那答案,可能令他难以承受。
  事实上,也没有时间让他开口问清楚,空气中突然骚动不安的气流瞬间向他这方扑来,他以左衣袖挥开那股压力,并同时搂住她退到十公尺以外,就见得原本站立的地方在一声巨响后,被轰出一个大窟窿。四散的飞砂走石被卷成漩涡状,飞刮得人体肤生疼,久久不见沙石落地,像盘旋不去的龙卷风——黑旋涡像有生命似的扑向白逢朗所暂伫的每一处,东倒西歪的草木甚至连根被拔起,险象环生。
  被安好保护在白逢朗怀中的朱水恋努力适应了狂风沙石之后,眼睛半张,虽然很辛苦,但总算看清目前情况——一道龙卷风正在攻击他们。
  “先丢下我吧,你好全力应敌。”不必想也知道自己成为他的大包袱了。为了保护她的安好无伤,他甚至无力还击,只能被动的闪躲。
  “你受不住的。”再往侧方纵去数公尺,他应道。
  她看着旋风顶端隐约有一只大掌在操控,也许那是可以攻击的地方。
  “别把我想得太娇弱。若不还击,你打算抱着我跳来跳去到几时?人家灰姑娘还有华尔滋可以跳,我个人也是偏好传统一些的‘跳’法。”她趁着他再度跳跃点地的空档,借他肩膀撙手一翻,脱离他怀抱,落至他背后,并且秉持包袱原则——能滚多远就多远,以不碍事为最高目标,发挥她跑百米的功力,一口气冲到二百公尺外的转角处,躲好自己,让他无后顾之忧。
  当然,这么远的距离也使得她看不到接下来的发展。把一颗心吊得老高,屏息等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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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旭日与韩璇带了伤回来,证明那些来自狼界的野心份子想必是打算倾巢而出,并由各个面想打击他们这一群人了。
  “除了坐以待毙,有没有更理想的制敌方法?”元旭日将韩璇压在躺椅上,然后自己也偎了过去。都受伤了,还坚持什么端正的坐相?躺着不舒服多了?
  他问的自然是白逢朗。目前有能力应付敌人的就只有他了。这种斗法的事儿,凡人恐怕帮不上忙。
  白逢朗轻声说明着:“只要不出‘殷园’气场之外,就可避免受伤害。目前已来到人界的,除了黑狼王黑威,还有另两派人马——灰狼族的叛军领袖灰斯,以及不属于任何一族的康立达。以狼族而言,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人狼互通的结界之门。各族王者、领袖之外,再就是一些体质特殊、不受结界所困的奇人。”
  “对呀!对呀!各界有各界的法规,若人人都可任意来去任何一个空间造乱,不就天下大乱了?”殷佑补充说明。
  朱水恋微微一笑。
  “是啊,来了一只小笨狼就使得天下大乱,要是再多来一些,人界不就要灭亡啦。”
  “你——汪汪汪!”恼羞成怒的咆哮声又起。
  管于悠好笑的抱起小金狼安抚,问道:“那白先生的意思是说,即使狼界里还有一军队的野心份子,但来到人界的就只有三个法力高深的领袖了?”
  “倒也不一定。若他们肯耗损法力带数名高手前来,那恐怕还会多来几个。”白逢朗低头想了下,再道:“不出七名。因为再多一些,他们的法力便要耗去五成以上,以他们好不容易复原的身体来说,不会再去损害它。”
  朱水恋着向他。
  “那你呢?如果五百年前是两败俱伤的局面,他们现在身体才刚调养好,要小心谨慎,那你也一样吧?”
  回答她的是白逢朗那个美丽如仙的妹妹白莞。
  “才不呢,我哥哥两百年前就出关了,身体与法力早就恢复,甚至还更加精进。”她的兄长是全狼族最最厉害了不起的人了。
  “莞儿,别胡说。”白逢朗对妹妹摇头。
  “我说的是事实嘛。”她挽着兄长的衣袖,笑得好娇憨。
  季曼曼睨了下朱水恋,彼此都明白看出白莞小姐对其兄长有一种深深的尊敬与仰慕。
  “你不会是打算自己一个人去对付所有敌人吧?”元旭日凉凉地问。
  “还有我呢。”白莞挺起胸膛声明。
  去!毛丫头一尾。元旭日迳自说着:“我们这边不流行个人英雄主义,不过你可以先去做你的烈士,我们朋友一场,帮你收尸无妨。”
  “你自己还不是英雄主义的信奉者!去!就只允许你一个人出头充英雄?”朱水恋嘘他。
  韩璇好笑的开口阻止会议变质成斗嘴场所。
  “现在不是比谁损人功夫高的时候吧?”见大伙都住了嘴;她才又道:“对于那些法力高深的领袖级对手,我们就交给白先生去处理。至于等级较弱的部属,就让我与旭日去解决。我想他的‘烈火剑’到底还是派得上用场的。”实验证明,元旭日虽无法力,但他手上那柄神剑足以抵挡各种攻击。
  “不如建议咱们干脆啥也不做,当只小羔羊不更好?”元旭日道。
  “你想纳凉也得别人允许才成。别忘了你把黑威的儿子打到非洲投胎当野狼去了,我不以为他会放过你。”韩璇微笑。
  白逢朗思索了半晌,建议道:“这样安排对你们而言还是太危险了,并且也不公平。给我十天的时间去找他们,若十天内无法解决,到时再商议如何分工可以吗?”
  小金狼在别人开口前抢先道:“这样是最好的了,因为他们会忌惮表舅,反而企图抓你们当人质来使舅舅投降。他们太了解白狼族人从不伤及无辜的慈心了。一旦有人被抓,咱们就完了——”
  “不会听,要是被抓的人是你,那就算了。”朱水恋抠抠指甲插个小嘴,泼个冷水。
  “不会的,小佑可是若棠表姐的儿子,别说我们白狼族向来不伤害别人了,光是白狼族的身分,说什么我们也不会坐视不管。”诚实的白莞开口辩驳,完全听不出别人只是在斗嘴。
  朱水恋心口一紧,含着微微妒意的明眸暗自扫了眼白逢朗。看不出他心中做何感想,但自己一颗心像浸泡在柠檬浓缩汁中一般酸涩得无止无尽,怎么也拔不回来。
  只是单恋,为何所有的苦头都尝了个十足十?
  别开了头,放任心神漫游,不再参与会议,也不注意大伙如何应敌。她闷着头舔舐自己酸溜溜的醋意,无可奈何,只能随它去。
  这是自作多情的代价。
   
         ☆        ☆        ☆
   
  “小笨狼,当年你娘在陷害白逢郎之时,有没有替那个咒语预留后路?”一手拎着香酥可口的炸鸡排,一手成功的阻止小金狼抢走。朱水恋摆明了要利诱威胁出自己想知道的答案。
  “如果有后路,我舅早去破解了,哪会弄到现在这么糟的情况!你以为我很喜欢看自己消失掉吗?”它跳、再跳、又跳,目标是好吃的香鸡排。
  “我不相信。”朱水恋就是不给吃,非要得到一个答案不可。
  “不然你去问舅呀。他法力那么高强,也不会骗人,不就知道了。”跳!成功了!衔着鸡排,准备遁逃到于悠怀中好安心的一饱口福。
  但朱水恋扑身过来,双掌牢牢的掐住它脖子抵在地毯上。“少来,你明明知道他虽然不会说谎,但不肯讲的事就只会闭嘴以对。还不是白搭!我不相信你母亲会做那种无可转圜的赌注,你这小鬼一向鬼头晃脑的,八成知道哪里有漏洞可以钻,还不快说,”
  “悠——悠!救命呀——”虽然很困难,但被掐往脖子的殷佑还是努力的求救着。
  正在书房准备期中考的管于悠立即跑出来,讶然问:“怎么了?”
  “小悠,你来得正好,快用你的心电感应能力从它的脑袋瓜子里找出解情咒的其它方法。”朱水恋马上把救兵拉拢来当帮凶。
  “唉,别这样,佑佑会不舒服。你问我就成了嘛。”管于悠轻手轻脚的拔开朱水恋的爪子,将小金狼抱入怀中拍抚。小金狼喘过气以后,吐舌舔了于悠的小嘴一下,便快乐的吃起食物来了。
  “你是说你知道?”朱水恋急问。
  “嗯,佑佑曾经告诉过我。”
  “咦?我有吗?”它好讶异。
  于悠点头。“你忘了?六年前咱们曾聊过狼界的各种咒术与破解方法,其中有情咒这一项。”
  朱水恋拉着她手。“太好了,快告诉我。”
  小金狼猛摇头。“不可以啦,别告诉她。”
  “啪”地一声,成功打得它晕头转向,无力反对。
  “快告诉我”
  于悠道:“佑佑不敢让你知道是因为怕你激烈的性情会不顾—切的去做它,那对你或对白先生来说都是不好的。情咒的第一种解法就是我们已经知道的男女爱上对方,咒术自然解开。再一种就是有人愿意承接下那个咒术,并且永远失去爱人的心,这是一种极端的解法。第一个中咒的人必须与人两情相说才解得了咒,而被转嫁的人则反之成了终生不知情为何物的冷情者。这个咒术并不是随意就可转嫁出去的,必须是有人深深受上中咒者,愿意无所求的牺牲才行。所以我们并不想让你知道这些——”
  “对呀!何况我舅才不会用这种方式转移咒法。只要他不施法转移,那个拼命想牺牲的人也没啥机会牺牲。”小金狼意有所指的说着。朱水恋不理会它,又问:“有没有别种转移方式,不必经过他同意的?”
  小金狼怔了下,偷偷瞄了她的额头,立即转开了去,淡淡道:“没有。”
  是这个吗?朱水恋抚向额心的银铃印。很好,她找别人问去。
  即想即行,她大步上楼找人去也。
  四只眼睛自送朱水恋上楼。于悠低声问小金狼:“她会找到方法,并努力去做,谁也阻止不了,你不认为他们其实是有缘的吗?”
  殷佑眸子闪过一道光芒,吁着气道:“我不知道,我又没拿他们的姻缘红线乱缠一气,她可是自己私心爱上我舅的,不关我的事。”
  “注定是坏结局吗?”她忧心问。
  “谁知道。两种解咒法都是我不乐见的。”任何事都不会有绝对的答案,教它怎么回答?
  于悠搂紧它。“我不要你消失,佑佑。”
  “不会的。”它安慰着它不能保证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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